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专业分包合同有哪些篇一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l、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l、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问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l、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现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6.l、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种:
(1) 固定价格。
(2) 固定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内容。
(3) 以可调价格:按照深圳市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____次进行,拨款____%金额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天内,
结清尾款。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的约定
7.l、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村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l、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l、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额的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l、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专业分包合同有哪些篇二
承包人:彭礼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颁发的《项目管理办法》和公司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各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康定园附属工程
1.2工程地点:青年大道康定园a区院内
1.3工程内容:康定园a区内道路,污水、雨水系统配套的下水管,检修井以及水电消防井盖板、水表井。土建部分:片石挡土墙、室外楼梯、休闲广场、a6、a7栋中间刚性防水及道路以及发包人安排的其它附属项目。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工期: 20_年元月3日—20_年5月30日
四、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4.1本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4.2施工期间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变更通知单及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接受发包人监督检查,发生工程量由发包人派出代表现场核实签证。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方式:
4.1小区内的道路,污水、雨水系统配套的下水管,检修井以及水电消防井盖板、水表井,按《湖南省95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计算套价,按20_年暂行办法中间值取费及地方性材料季度调差,税前优惠8%。
4.2土建部分:片石挡土墙、室外楼梯,按99定额五类工程进行取费及地方性材料季度调差,人工按50元/工日调整,税前优惠8%。
4.3承包方上交发包方工程三公司管理费,按工程结算前总造价3%计算。
4.4付款方式:因本工程工期短,按施工季度核实工程量分批拨款,工程完工后附足预算总造价的80%,余款除预留3%的保修金外,其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办完结算一次性付清。
五、其他事项:
5.1发包方协商各栋号及周边关系,提供施工用水源及用电源。
5.2承包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那个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机械设备等管理方法组织施工,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
5.3小区内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二年进行保修,并预留3%的保修金。保修期内,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的通知三天内派人维修,逾期不到,发包人另请维修,去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5.4保修费返回办法:保修费一年期满返回1.5%,两年期满全部返还。
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合同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代表: 代表:
专业分包合同有哪些篇三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1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1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1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章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分包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专业分包合同有哪些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_____》、《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就承接工程的部分内容向乙方实行专项发包,由乙方进行专业施工。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建筑面积:________m2 层数:_______层
1.3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专业施工范围
________综合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________安装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强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和消防工程的安装。
三、结算价格
本工程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实计算)
以上结算价中已综合包括了乙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往返车旅费、工期费、工期奖、质量奖等一切费用。工程量以甲方最终审定的结算为准。
四、合同周期
4.1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2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3 合同工期总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天
五、适用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
规范与标准:
5.1 本工程适用国家现行的各种技术规范和施工规范。
5.2 本工程适用本地区各种建设标准要求。
5.3 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中各项技术说明和要求。
质量约定:
5.4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_______,争创_______
5.5 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________
5.6 分部工程一次_____验优良率达________
5.7 质量问题整改率___________
质量奖罚:
5.8 工程获省优质工程奖,甲方给予乙方奖励人民币_______元;获鲁班奖给予乙方奖励人民币________元。
5.9 工程质量经当地质监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验收未能达到5.4~5.8条约定的任一款,除整改至符合要求外,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六、合同双方
6.1 甲方
6.1.1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 。甲方代表根据授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缩写的义务。
6.1.2 甲方代表可委派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间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甲方以书面形式就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职责通报乙方。
6.1.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签字后,以书面方式送达乙方代表。如乙方对该指令或通知持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该指令或通知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书,在甲方代表决定修改前仍须执行原指令。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未提出的则视为认可。
6.2 乙方
6.2.1 乙方代表姓名________。乙方代表全权代表乙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代表派代表常驻现场,所有事务只需现场代表签字即表示乙方认可。
6.2.2 乙方代表可委派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利和职责,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就具体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报甲方项目部,并可在经甲方同意后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
6.2.3 乙方代表的要求、请求及通知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甲方代表不得无故拖延批复。
6.2.4 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的更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同时对乙方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权责令不合格人员退场。
七、工程总包合同、业主/监理
7.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如实履行,如因乙方行为的失误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 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属甲方与业主之间的商业秘密,不向乙方公开,乙方不得以任何手段获取,否则属于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元。
7.3 凡直接发自业主、监理有关分包工程而未经甲方证实的指示,乙方不得接受。
7.4 给业主/监理的任何文件均由甲方负责送达,乙方所有建议、请示或疑问都由甲方直接或与业主/监理协商后答复或解释。乙方不得直接与业主/监理有任何的文件往来。
八、工程风险及_____
8.1 对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
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必须查明原因,分析责任。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2 _____
8.2.1 乙方必须对其工人及雇佣人员办理人身_____并承担费用,对其财产和机械设备进行财产_____并承担其费用。该_____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包括保修期)。
8.2.2 如乙方未按照规定办理_____,乙方应保证甲方免受此类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索赔。
九、法律法规和_____
9.1 遵守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任何法令、法规及发出的一切文件和通知。
9.2 税金、费用的代扣代缴
乙方不再缴纳工程相应的税金及本工程各种对外的其他费用,同时乙方不用按结算额开具体任何发票,但必须开具带乙方公司印章的收据。
十、转让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施工的工程再次转、分包。
十一、开工与工期
11.1 工程开工: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人员进场书面通知后按时,按量进入工地。
11.2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下列所造成的耽误:
(1)由于政治动荡、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延期完成;
(2)由于乙方受命作工程的更改、调整;
(3)由于甲方原因。
但乙方必须明确,对本条第(1)款所引用的情况,乙方必须在发生阻碍之初五日内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认可,并且所需处长的期限不应超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期限。
11.3 工期违约
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含工期签证)内完成工程,除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________元外,还须对甲方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十二、进场前期管理
12.1 现场条件
12.1.1 甲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人员数量向乙方提供办公、住宿、食堂等用房。
12.1.2 对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施工便道、场地、临时水电设施等生活、工作条件,乙方不得独自占有、控制而影响其他作业单位的工作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12.2 人员进驻
12.2.1 分包队伍进场前,乙方驻现场代表必须提前一周向甲方代表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及项目管理机构。
12.2.2 乙方应按当地规定保证施工生产人员经过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有一定的离工生产经验。乙方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操作工种持证上岗率不低于90%。无证上岗或操作人员从业素质与所报岗位证书不符合者将由乙方承担_______元/人违约金,并立即清退该人员。
12.3 教育培训
12.3.1 为保证进入现场的人员能够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管理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质量管理知识,提高安全与质量意识,维护现场纪律和企业形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12.3.2 教育培训的内容按阶段分为入场教育与施工过程中教育。乙方人员进场后均须经过入场教育合格后方可开始正式施工。
12.3.3 入场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合同要求、甲方有关工程质量、技术、安全及现场的管理制度、基本安全知识等到。甲方对乙方的教育培训活动实施全过程的监控与指导。
12.3.4 乙方对现场教育培训应作记录,并报至甲方资料员处备案,甲方指定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乙方以现场依据实施的各类有效法规、规范及文件作为教育培训的教材及工作标准。
12.3.5 对乙方在岗人员中间转岗者,也应经过有效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将证明材料报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元/人。
十三、施工计划管理
13.1 施工组织设计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分包工程总进度计划,乙方有足够理由时可对其提出修改意见,但该建议未被采纳前,乙方必须完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
13.2 施工进度计划
13.2.1 乙方接到甲方符合当的中标通知书后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一份根据甲方总体进度计划编制的详尽的进展总计划编制详尽的进度计划。审核后的进度计划将被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该计划组织实施。
13.2.2 乙方根据审批后的进度叫计划编制月、周、日施工进度计划。
13.2.3 如因乙方责任使计划仅完成在50%以下,甲方将缓发乙方当月进度款80%,如当月计划完成70%,甲方将缓发乙方当月进度款的45%,如当月计划完成90%,甲方将缓发乙方当月进度款的20%;若乙方通过努力,在完成本月进度计划的基础上将上月未完成计划部分追赶完成的,甲方对缓发进度款部分予以补发。
13.2.4 乙方实际进度明显滞后于计划时,甲方可以书面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并对下阶段计划进行调整。乙方必须立即整改以满足甲方要求,如乙方接到通知后7天内未采取任何措施或30天内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可自行或另请其他分包方进场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将从乙方付款中扣除。
13.2.5 乙方代表及相关职能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参加每日生产例会及甲方认为乙方应当参加的其他会议,通过会议有效协调各专业队伍之间的生产安排,确保工作质量、效率及总体工期目标的实现。
13.3 材料与机械料具计划
13.3.1 对于由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必须在每月15日前分别向甲方提交材料需求计划。
13.3.2 为保证施工生产活动的有序开展,乙方应就根据其作业计划向甲方项目经理每周申报垂直运输计划,项目经理协调各种因素后以书面形式给予合理安排,乙方应根据安排作出作业计划的适当调整,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处长工期或赔偿的要求。
十四、材料物资管理
14.1 材料设备采购
14.1.1 以下材料及设备由甲方负责采购:
14.1.2 对于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甲方有义务配合做好认价采购等方面的配合工作。
14.1.3 乙方材料的采购及其他对外经济活动一律以其自己的名义进行,与甲方无关。
14.2 质量检验
14.2.1 对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甲方在材料进场时监督或组织、协调乙方进行验收。乙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甲方验收。
14.2.2 乙方应对有关材料进行复试,费用由乙方承担。
14.2.3 甲方代表对质量、规格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材料设备有否决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并承担为此造成的对甲方的一切损失。
14.3 材料使用管理
14.3.1 乙方对物资材料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
14.3.2 甲方供应的材料,对乙方实限额领料制度,乙方有关人员凭限额领料单方可到仓库领取材料。
14.3.3 乙方代表须指定人员到甲方仓库领取材料,该书面指定文件必须交甲方项目部存档。被指定者须将本人签名字样交甲方仓库备案。
14.3.4 甲方对乙方可实行材料核算承包制:材料由甲方供应的,超额部分由乙方照价赔偿,节约则按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分成。允许找差的材料,乙方在采购前由甲方确认价格。
14.3.5 对由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也可根据材料清单对价格和数量级按图一次性包死。如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甲方除对节余材料予以没收外,同时由乙方按分包工程总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
14.3.6 乙方仓库必须做到每日核清出入账目,账、卡、物相符。
14.3.7 乙方对现场物料堆放须整齐有序,分类堆放,并注意抓好防潮防火等安全措施。
十五、技术质量管理
15.1 管理体系
15.1.1 为确保管理力度,乙方必须设专职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
15.1.2 甲方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是按照有关法律、规范及iso9001:_________版程序文件的要求建立的较为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乙方必须在这一体系下开展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
15.2 施工方案与技术交底
15.2.1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15.2.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方案存在问题或甲方项目技术员提出改进方案并经甲方项目经理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
15.2.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严格进行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15.2.4 乙方技术人员应对工程重点部位及关键点进行技术复核并详细填写技术复核记录。
15.3 工程质量检验
15.3.1 分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化:执行本合同5.1~5.3条规定的标准。
15.3.2 中间检查、工序检查
15.3.3 隐蔽工程验收。
15.3.3.1 对需要隐蔽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通知中应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工程质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方可进行隐蔽。
15.3.3.2 若甲方不能及时进行验收,必须在开始验收前12小时通知乙方延期。若无故拖延验收或及时通知乙方延期的,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承认其验收记录。
15.3.4 完工验收
工程完全达到验收条件后,先由甲方组织预验,然后将_____资料送交业主/监理,由业主/监理组织竣工验收。
15.4 工程资料
15.4.1 施工图纸的提供: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______套施工图纸。
15.4.2 施工资料(但不包括施工日记及三检等内部资料)由甲方负责填写,乙方无条件提供所必须的各种原料,如不能及时提供,项目代表有权按实际情况,每次处以______元至_______元的罚款。
15.4.3 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向乙方就有资料提出查询、索取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隐瞒。
15.5 成品保护
乙方应对甲方、其他分包方及本方工程、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进行保护,并且须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5.6 保修
15.6.1 乙方须对分包工程履行保修义务,保修金按分包工程造价的5%计取,保修期限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中所约定的保修期,即截止至此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6.2 本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甲乙双方签订保修合同,合同约定期间若出现由于乙方的原因需处理的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予以落实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相关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15.6.3 保修期满后,甲方将保修金无息支付给乙方。
十六、印鉴管理
16.1 项目部公章和资料专用章一律由甲方负责统一刻制并由甲方项目部保管使用,乙方不得私自刻制带有甲方字样的任何印章。
16.2 乙方确需以公司名义开展某些活动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展开。
十七、安全后勤管理
17.1 安全管理
17.1.1乙方代表是乙方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下属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检查、监督的责任。
17.1.2 乙方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
17.1.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对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实施安全知识及相关法规、管理制度的教育培训,确保所属人员具备相当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7.1.5 甲方于每周组织召开由项目部全体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乙方员工必须全部参加。
17.2 文明施工
17.2.1 乙方代表为本工程文明施工工作的直接负责人,乙方须指定一名文明施工检查员并报甲方备案,对现场文明施工负具体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及甲方企业形象战略的有关管理要求。
17.2.2 乙方文明施工工作须满足以下保证项目:
(1)无因工死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2)无重大违法犯罪事件;
(3)无严惩污染、扰民;
(4)现场管理中的工完场清等工作;
(5)施工作业面应做到每日清理。
17.2.3 乙方文明施工还须重点抓好以下管理项目:
(1)安全防护;
(2)料具管理;
(3)环境卫生;
(4)环境保护;
17.2.4 甲方组织各分包方文明施工检查员每天对现场进行巡查,并根据巡查结果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须及时落实整改。对严重违反文明施工规定或整改不力的分包方,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________元/次的违约金。
17.2.5 项目部经检查通过市级安全文明工地验收的,给予乙方_______元奖励;通过省级安全文明工地验收的,给予乙方_______元奖励;通过国家级验收的,给予乙方_____元奖励。以上奖励均以获得证书为准。
17.3 后勤保卫
17.3.1 乙方须遵守执行甲方后勤管理制度,切实为职工着想。
17.3.2 乙方在后勤管理工作中,须重点抓好以下事项:
(1)严禁违章用电,宿舍内不得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引发触电和火灾事故;
(2)严禁在施工现场、木工房、仓库及躺在床上吸烟,禁止随地乱扔烟头;
(3)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
(4)严禁有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和其他治安事件的发生;
(5)提高警惕,加强监管,严防偷盗事件的发生。
17.3.3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翻越工地围墙及大门,出入现场必须配戴本上岗证明,接受门卫的检查。
17.3.4 乙方须加强对所属人员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施工人员外出必须遵守当地治安管理条例,不得寻衅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将严肃追究乙方责任。
十八、企业形象管理
18.1 工程施工现场一律以甲方的名称出现、对外联络及宣传。
18.2乙方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注重仪表,规范言行。
18.3 乙方人员均须凭上岗证出入工地,上岗证上印有甲方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的标志,工作时间必须佩带。乙方人员上岗证由甲方统一制作。
18.4 乙方员工的安全帽由甲方统一配置,费用由乙方自理。
18.5 乙方员工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创造整洁、有序的现场面貌,职工宿舍内物品的摆放、床上用品的统一配置及现场安全网的摆设等必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要求。
18.6 乙方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对外必须讲普通话,不得讲粗话、脏话。
18.7 乙方若有人员因琐事与建设单位人员吵骂、打架的,或与甲方人员发生此类不理智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给予乙方_______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将进一步追究乙方的责任。
18.8 乙方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人开除,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打架、寻衅闹事的;
(2)偷盗行为;
(3)酗酒等不良习惯;
(4)赌博;
(5)嫖娼;
(6)其他违反当地治安条例而受到警方处罚的行为;
(7)其他严重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
18.9 若乙方人员对甲方人员有行贿行为,经查实后将按行贿额的10倍对乙方进行罚款。
18.10 若甲方人员有随意贬低或无理刁难乙方及其他合作伙伴的行为,乙方可向甲方代表或有关负责人举报,经查实后将按甲方企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十九、统计与结算
19.1 工程款拨付必须严格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并按程序办理手续。
19.2 进度款支付
19.2.1乙方进场前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的工程款。
19.2.2 每月乙方向甲方预算员提交当月完成工作量。
19.2.3甲方于次月_______日前按程序完成审核并签署付款意见。对乙方进度款支付比例为乙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的________,在业主向甲方拨款后_______日内支付。
19.2.4 若业主方未及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款,从而影响到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乙方须予以理解和配合,不能据此向甲方提出停工而影响继续生产。
19.3竣工计算
19.3.1分包工程通过全面验收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项目预算员上报分包工程结算书(结算书中附签工手续),并完成与甲方财务、材料的对账工作。在甲方与业主结完账的前提下,甲方在30天内完成对乙方结算审核,最终以工程审计部审定及票据审计部批复为工程结算金额。
19.3.2 甲方在结算完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__________。保留结算价的___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甲方年终(指春节)付款确保不低于乙方实际完成总工作量的_______。
19.4 变更及合同的签工
19.4.1 乙方应于变更工作完成后日内将变更价款通知甲方,逾期限甲方不予认可变更费用。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给予答复。变更费用与工程结算时一并结清。
19.4.2 乙方对合同外签工必须在用工当日办理签证手续,逾期甲方不予以认可。合同外签工在工程结算时一并结清。签工手续单由甲方项目部发放,统一格式。
二十、不可抗力
20.l 不可抗力的界定
应根据工程当地的自然环境和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对工程产生的破坏作用由政府主管部门作出认定。
20.2 补救措施
20.3 费用承担
(1)不可抗力造成的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十一、违约责任
21.1 乙方违约
21.1.1 倘若一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1)未经甲方同意,将工作交给第三方完成的;
(2)乙方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不足,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的;
(3)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
(4)乙方在履行期间没有正当理由而中止的;
(5)不履行合同其他条款的。
21.1.2 若乙方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可以另配队伍继续完成工程的剩余部分,费用从乙方的款项内扣除,乙方还须承担甲方为继续完成该分包工程而发生的一切损失。
21.2甲方违约
甲方未按照本分包合同履行责任,乙方应予以提醒,甲方应在乙方提醒后2日内履行责任或给予解释。否则,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补偿。
二十二、争议
倘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工程所在地的_____机构进行_____,或向工程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在结果下达前,双方均不应因为进行_____或审判擅自终止合同履行,由此给对抗成的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过失方承担。
二十三、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付款完毕后终止。
二十四、附则
24.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2甲方的《分包工程管理办法》及《企业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为本分包合同的附件,乙方须遵照执行。
24.3 附加条款
1.乙方不再向甲方交纳其他任何形式的管理费及临时费(包括现场施工时发生的垂直运输、库房、宿舍、合理的临时用水用电等费用),但乙方保证不在现场设置食堂做饭。
2.以下无下文。
专业分包合同有哪些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权,保证工程顺利进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承揽的锅炉安装系包工包料。应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保文明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二条 甲方只提供一台2吨的蒸汽锅炉,其他设备及辅助件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所有施工均应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施工,锅炉安装使用应符合各项国家标准。
第四条 该锅炉承揽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 元)。工程给付方式为分期给付安装前需给付工程款40﹪;乙方的所有材料到厂后给付工程款30﹪;锅炉安装验收合格后给付工程款20﹪;剩余10﹪的工程款于验收合格起一年后给付。
第五条 施工工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工,项目工期为 天。
第六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设备使用安全及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七条 乙方按锅炉国家安装标准施工后,由乙方负责组织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为乙方现场施工提供施工用电、场地,为乙方安装人员提供住宿。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乙方:
1、按合同和甲方的技术要求,确保安装工期与工程质量。
2、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文明施工。
3、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如未达到安装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立即整改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辅机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保修一年(验收合格后起算)。
第十条 除锅炉单机外其余所有附属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施工场地。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如任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争议解决程序:按照《^v^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依法向阿荣旗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附辅机设备报价明细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专业分包合同有哪些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指定位置房产的屋面防水作业施工。具体约定如下:
一、施工期限:_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逾期、日罚金元。如遇降雨或因甲方的原因而停工的,需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并签字后,工期予以顺延。
二、施工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三、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进场后,甲方按乙方的施工进度,分批次预付工程款。完工后,甲方按乙方实际施工的平方数,经验收合格,给予支付全部工程款。
四、质量责任:_________________因乙方在材料质量、施工质量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后出现漏水,乙方负责无偿给予甲方进行补修。因漏水而损坏室内墙面,乙方负责无偿进行修复粉刷。
五、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非乙方施工的原因,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返工而出现的材料浪费或误工损失,由乙方承担。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材料损失,由乙方与甲方主动协商解决。
3.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事故或由于乙方在施工现场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质保要求: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保证使用材料的质量(附产品材质书)属实。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