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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股东注销协议书(通用14篇)篇一
公司注销股东决定经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注销本公司。公司已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马xx、郝xx、陈xx、清算组负责人为马xx。
经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股东研究,就本公司注销事宜作出如下决定:
1、本公司自成立至今,无债权债务。
2、公司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3、企业未投资设立的其他企业和分支机构。
4、企业股权未被冻结或出质登记。综上所述,以上4条本公司符合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简易注销办法的规定,现申请简易注销。
股东签字(章)。
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专业股东注销协议书(通用14篇)篇二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区共同签署: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双方经过慎重研究和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经营公司,现就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公司概况。
1、名称:___________公司;
2、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本协议各方作为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该公司已经注册并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
第二条出资数额和股权配比。
1、根据全体股东的意愿,甲、乙分别认缴的股权数额为______万元、______万元,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______%、______%,并按照该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注册资本出资将分期缴纳,第一期出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已经缴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第二期出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三条利润分配。
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每当达到______万时,甲、乙双方同意分红,并按照5:5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条公司的治理机构。
1、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人作为执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1名监事,任期三年。
3、公司设经理1名,由_______方任命。
4、公司设2名财务人员:1名会计,由_____方任命;1名出纳,由______方任命。
5、公司实际运营过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实际控制和经营公司);乙方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条股份转让及追加投资。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内,各方不得转让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
2、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以全体股东同意为准。
3、公司遇到增资扩股、风险资金引入情况时,各位股东不得与收购者进行私下股权转让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对于吸收新股东事项,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六条退出机制。
因为公司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如果乙方无法了解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有权提出退出。当乙方提出退出时,需要进行清算,以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出资比例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八条共同承诺所有股东共同承诺:
1、在公司经营运作期间不参与同业竞争公司的策划、筹建、经营等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商业行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股东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本公司同类性质的公司或业务。
2、公司对外以章程规定内容为准,但在本协议各股东之间如果本协议与章程约定不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公司存续期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专业股东注销协议书(通用14篇)篇三
1、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办理有限公司注销事务。
2、委托方办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3、委托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4、受托方不得把本事务转委托给第三方办理。
5、受托方有将委托事务办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6、委托方提供办理公司注销所需的有效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委托方承担。
7、受托方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委托方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委托方应及时提供,否则,由此造成的延期由委托方承担。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延长办理委托事务的期限或停止办理:
a)主管领导出差不在当地签不了字的`或因审批机关方面的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受理的情况或政策性的变化。
b)委托方资料不全或所送资料不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
c)委托期间政府突然下文不许办理上述委托事务所涉及内容的。
d)委托方不按本委托书第十二条结算方式付款的。
9、受托方收到委托方以下材料:
10、以上材料仅供办理公司注销使用,如作其他用途,一切后果由受托方负责。
11、委托方支付受托方服务费合计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
12、结算方式:先预付服务费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余款待手续齐全交付时一次性付清。委托方自所有证照办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超过十个工作日,证照所有权归受托方所有。
13、委托方领证后如违法经营或用本执照进行非法活动引起各种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与受托方无关。
14、双方必须遵守本委托规定,按时完成委托事务。
15、本委托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受托方:
代表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专业股东注销协议书(通用14篇)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_____________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_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_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专业股东注销协议书(通用14篇)篇五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xx人,代表公司股东x%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x%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x%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x%,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xxxxxxxxx;xxx,xxx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专业股东注销协议书(通用14篇)篇六
甲方(实际股东):
乙方(名义股东):
甲、乙双方约定,保持甲方向广州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投资不变,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广州市x区x路x房。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仟万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叁仟陆佰万元,占投资比例90%,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不实际出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的名义出资叁仟陆佰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第二条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的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条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行并使权利。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第六条若公司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第七条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由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系乙方之妻,对本协议全部内容及含义均已知悉,确认乙方对合道路公司并未实际出资。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股东注销协议书(通用14篇)篇七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_深圳市xxxx公司投资(以下简称‘公司’),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下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_____万元,占投资比例____%,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不实际出资。公司资料记载全部股东及出资比例:
4、乙方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期间,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事务。对公司的经营无决策权利。
5、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作为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期间,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对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立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股东(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业股东注销协议书(通用14篇)篇八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 ××× ×××
×××……,×××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年 月 日
专业股东注销协议书(通用14篇)篇九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二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企业是依照企业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企业。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八条企业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企业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企业股东。企业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企业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企业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企业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企业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企业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企业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企业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企业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企业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企业形式及修改企业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企业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企业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企业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五)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擅自将企业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企业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企业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企业资产为企业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企业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企业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企业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企业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企业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企业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 的长短,以及与企业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企业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企业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企业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企业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企业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企业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企业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企业合同,致使企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企业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四十九条企业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企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企业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企业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企业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企业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企业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企业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企业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五十七条企业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企业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企业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企业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六十五条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企业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企业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企业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企业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企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企业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企业登记,并公告企业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企业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专业股东注销协议书(通用14篇)篇十
投资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公司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投资方为:
1、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2、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3、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二、公司的成立:
1、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三、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四、利润分配:
五、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投资各方各执一份,共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人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
专业股东注销协议书(通用14篇)篇十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就乙方获得甲方“中国直投授权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甲方按《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向乙方提供相关直投相关资料与培训。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 ”、“ ”、“ ”品牌。
乙方在开展中国直投网的电子商务收入归乙方所有。
甲方在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管理、iso9001投递资料、品牌使用后要占有乙方赢利后的30 %股份。
甲方有权参与乙方的投递管理工作指导。
乙方在每年12月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并结算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在对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品牌授权使用协议期限为______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年 月 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中国直投”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为本协议书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
品牌授权企业:(盖章) 被授权企业:(盖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专业股东注销协议书(通用14篇)篇十二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xxx市签订: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
因此,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如下:
1.经过协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册后,各方的出资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
2.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内部约定如下:
2.1关于股权比例确定的依据:
2.1.1是否综合考虑了实际控制人、资金、技术等问题。
2.2关于各方实际出资金额之安排:
2.2.1是否考虑了非货币出资、资本公积金等问题。
2.2.2资金筹措说明:
2.3实际控制人的确定:
2.4实际控制的确保手段:
2.5关于预设期权池的说明:
2.5.1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合伙人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专项用于向待引进的合伙人分配股权。
2.5.2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专项用于向待激励的员工分配股权。
2.5.3各方同意签订期权池协议,约定各方配合设立期权池的义务。主要内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该两项期权池的股权,各方按照约定向甲方出让相应的出资额。甲方负责按照各方共同确认的期权实施方案配合实施。
2.5.4对于甲方代持的期权池股权,在相应股权未分配之前,由各贡献方按照各自贡献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收益,并由甲方获得后按照该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权归【】行使。
2.6如存在股东间代持,则代持情况及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
2.7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情况如下表:
1.各方按第一条2.2及2.3的约定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及相应的其他现金收益权。
2.表决权。
2.1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权,因此甲方与丙方各方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3)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4)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5)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方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年后成熟。
2.无论股权是否成熟,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设定他项权、接受任何形式或内容的约束等。
3.如果公司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项,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
4.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则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成熟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实缴出资之比例,以法律许可的最低价格,如1元人民币,回购过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包括:【】),且该过错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无过错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过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或寻求任何规避相应义务的借口或救济手段。无过错方应按照参加回购方的届时所持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回购权。
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严重违反保密或非竞争协议的约定;。
(2)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触犯刑法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
(4)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未履行承诺的服务或贡献的;。
(5)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或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的实缴出资之比例,以如下约定之价格或方式行使回购权:回购价格及回购标的具体约定如下:
(1)对于该方尚未成熟的权益及授予的未行权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约定权益范围】),自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行使回购权。
(2)对于该方已成熟的权益或已经享有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约定权益范围】),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行使回购权。价格约定如下:
a.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该方实缴出资额/届时公司所有股东实缴出资额+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系数)。
b.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股权×【】%)。
(一)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或公司获得投资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人的融资额度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估】万元之前,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协议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控股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一)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签订后至离职后两(2)年内,非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各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在公司存续期间需要增资或减资得以继续发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条所列股权比例增资或减资。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或权利行使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益或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则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人民币【可以用约定较大金额的方式加重违约责任,或约定其他方式】万元的违约责任。不论实际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违约方均承认该等违约行为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金额与本条款约定之违约金金额相若,即违约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金额。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1: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2: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3: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签字部分)。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丙方(签章):
日期:
专业股东注销协议书(通用14篇)篇十三
隐名合伙人x x 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x x商行专营x 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 x元整外,余人民币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 x元整后,即为x 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 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 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 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 x x x 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甲方如中途欲将x x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 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x x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 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 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x x x
商行名称:
商行地址:
负责人:
住址:
隐名合伙人(乙方):x x x
住址:
x x x x年x月x日
专业股东注销协议书(通用14篇)篇十四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 )为项目投资主体。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的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