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

时间:2023-11-12 作者:MJ笔神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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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一

1、组织、协调村委会戒毒监护工作,落实人员,负责制定社区戒毒计划,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个体,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明确职责,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戒毒方案,签订社区戒毒协议书,对在社区戒毒的人员实行行为监控、健康检测、心理辅导、生活救助、就业(就医)援助,帮助社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2、监督、指导社区戒毒计划的实施。

3、加强对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成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其工作行为,提高其专业知识,确保社区戒毒工作的正常开展。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社区戒毒学习培训制度。

1、认真学习《禁毒法》、《戒毒条例》、《凉山州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2、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习和交流各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3、学习、培训计划和内容由办事处社区戒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的要求及工作需要负责制订、实施。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二

为扎实推进社区戒毒模式工作,保障《^v^戒毒法》在我街道的顺利施行并取得实效,现结合东城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戒毒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

__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v^禁毒法》立法精神,坚持实施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扎实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建设;探索建立并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戒毒工作模式和工作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社区戒毒工作的领导,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永林。

副组长:汪日新。

成员:郑炳正潘浩翁则瑞柳音王巧琴。

周福妙陈新宇。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1、建立街道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对社区戒毒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由街道综治办具体负责本辖区社区戒毒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各村居指定一人负责村、社区戒毒工作。

2、把正在接受^v^治疗人员、帮教人员、新发现的吸毒人员、新型^v^成瘾人员作为社区戒毒的主要对象,同时开展一次吸毒人员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一批隐性的吸毒人员,尽可能把更多的吸毒人员纳入社区戒毒中来。

3、完善禁毒服务中心工作,并按照戒毒人员的特点,继续聘请一批禁毒大使,进一步扩大禁毒志愿者队伍。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三

为了保证《^v^禁毒法》规定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制度的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我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明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具体职责,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队伍和工作体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章制度,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运行,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保障,保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措施。

全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月5日—2月28日)。

1、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职责分工。

镇政府是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责任主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指导专职人员和社工开展实际工作,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定点的戒毒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信息,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各项措施。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监护小组由社区专职戒毒社工、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家庭成员等组成。

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医疗和护理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负责。

镇社会事务办将戒毒人员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镇司法所负责对刑满释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释放的吸毒人员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向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禁毒法制教育。

镇派出所要确定禁毒民警,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批和定期检测,配合专职社区开展工作,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规定和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人员依法处理。

3、保障体系。

一是人员保障。镇政府按照辖区每20名实有吸毒人员配备1名戒毒专职社工的标准统一招聘戒毒专职社工。戒毒专职社工年龄应在25—55岁之间,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热心禁毒事业,品行良好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胜任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是经费保障。镇政府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启动经费,每年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作出长远打算,设立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名吸毒人员每年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1500元标准核定,其中年工作经费按该标准计算达不到1万元的,按1万元核定;戒毒专职社区月工资按照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核定,其社保、医保等缴纳标准参照当地缴费标准确定。

三是基础设施保障。设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门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等必备的办公设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3月1日—3月31日)。

1、基础工作。

一是彻底掌握社区吸毒人员底数。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吸毒人员进行逐人逐户调查,彻底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并根据吸毒人员实际情况签订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协议,确保在3月31日之前签订协议的吸毒人员数达实有吸毒人员数70%以上。

二是加强专业培训。镇政府负责、县禁毒办配合组织社区的支书、主任、专职社工和社区民警进行全面深入的社区戒毒(康复)业务培训,提高戒毒工作小组成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应熟悉禁毒法律法规政策,熟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掌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式方法。

三是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戒毒宣传活动,不仅要向吸毒者亲属、朋友、邻居、亲戚宣传,还要向社会各界宣传。尤其注意对新的戒毒理念、戒毒制度、吸毒人员享有的权益等内容进行深入宣传,使全社会包括吸毒人员及其亲属正确认识社区戒毒(康复)的意义,从而主动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运行机制。

一是例会制度。镇政府定期召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社区监护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处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也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日常工作制度。镇政府建立和完善社区戒毒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规范》、《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考评方案》等规章制度。

三是建档统计制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作档案,各类档案材料应当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材料齐全。

(三)全面运行(20__年4月1日—6月30日)。

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尿样检测、帮教谈心、家访活动,督促社区戒毒人汇报戒毒情况,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就学援助、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社区救济等工作;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书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书面告诫;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有吸毒行为的及时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工作是当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禁毒法》贯彻实施必须解的一个重要课题,它的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我镇禁毒工作成效的巩固和长远发展。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组织开展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机制。禁毒工作涉及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发挥主动,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配合、支持、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员吸毒人员参加社区^v^维持治疗,努力降低^v^需求。

(三)严格考核,加强督导。镇政府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所对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等监护小组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考评,并将此项考评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四)建立奖惩制度。镇政府年终对各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和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精神、物质奖励;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推诿,措施不落实,弄虚作假,视情予以综治工作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顺利进行,根据《^v^禁毒法》、《^v^戒毒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

第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康复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实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康复多样化、帮教社会化、建设标准化。

第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警务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设置。

第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

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公安机关提出设置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分别审核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v^备案。

第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强制隔离戒毒所。

同级人民政府设置有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建设方案,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

第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二至四人,必要时可设置政治委员或教导员。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管教、监控、巡视、医护、技术、财会等民警和工勤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女民警。

公安机关可以聘用文职人员参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治疗、劳动技能培训、法制教育等非执法工作,可以聘用工勤人员从事勤杂工作。

第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职业保险。

第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基础建设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戒毒人员监管给养经费,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地财政部门每年度对戒毒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戒毒人员经费标准进行核算。

第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财物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第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收戒规模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要求配备医务工作人员。

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职称评定考核。

第三章入所。

第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凭《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接收戒毒人员。

第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时,应当对戒毒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确认是否受伤、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疾病,对女性戒毒人员还应当确认是否怀孕,并填写《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

办理入所手续后,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出具收戒回执。

第十五条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依法变更为社区戒毒。

戒毒人员不满十六周岁且强制隔离戒毒可能影响其学业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依法变更为社区戒毒。

对身体有外伤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予以记录,由送戒人员出具伤情说明并由戒毒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办理戒毒人员入所手续,应当填写《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并在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应信息,及时进行信息维护。

戒毒人员基本信息与《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相应信息不一致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要求办案部门核查并出具相应说明。

第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除生活必需品外,其他物品由强制隔离戒毒所代为保管,并填写《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一式二份,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戒毒人员各存一份。经戒毒人员签字同意,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将代为保管物品移交戒毒人员近亲属保管。

对检查时发现的^v^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没收的违禁品,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逐件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处理。

对女性戒毒人员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配合办案部门查清戒毒人员真实情况,对新入所戒毒人员信息应当与在逃人员、违法犯罪人员等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发现戒毒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在逃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管理。

第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性别、年龄、患病、吸毒种类等情况设置不同病区,分别收戒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戒毒人员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

第二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新入所戒毒人员管理制度,对新入所戒毒人员实行不少于十五天的过渡管理和教育。

第二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在戒毒人员入所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谈话教育,书面告知其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权利的途径,掌握其基本情况,疏导心理,引导其适应新环境。

第二十二条戒毒人员提出检举、揭发、控告,以及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登记后及时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保障戒毒人员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对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进行检查。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

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戒毒人员可以用指定的固定电话与其亲友、监护人或者所在单位、就读学校通话。

第二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探访制度,允许戒毒人员亲属、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探访。

探访人员应当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所身份证件检查,遵守探访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探访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出警告或者责令其停止探访。

第二十五条戒毒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批准其请假出所:

(一)配偶、直系亲属病危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离所探视的;

(二)配偶、直系亲属死亡需要处理相应事务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等必须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

戒毒人员应当提出请假出所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批准,并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后,发给戒毒人员请假出所证明。

请假出所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天,离所和回所当日均计算在内。对请假出所不归的,视作脱逃行为处理。

第二十六条律师会见戒毒人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委托书,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指定地点进行。

第二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戒毒人员伙食标准,保证戒毒人员饮食卫生、吃熟、吃热、吃够定量。

对少数民族戒毒人员,应当尊重其饮食习俗。

第二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人员代购物品管理制度,代购物品仅限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

第二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人员一日生活制度。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督促戒毒人员遵守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并根据其现实表现分别予以奖励或者处罚。

第三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出入所登记制度。

戒毒区实行封闭管理,非本所工作人员出入应经所领导批准。

第三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统一戒毒人员的着装、被服,衣被上应当设置本所标志。

第三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安装监控录像、应急报警、病室报告装置、门禁检查和违禁物品检测等技防系统。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不得少于十五天。

第三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遇有戒毒人员脱逃、暴力的袭击他人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依法使用警械予以制止。

第三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巡视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加强巡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有碍值班的活动。

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应当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第三十六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戒毒人员,应当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戒毒人员行为规范、不遵守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律,经教育不改正的;

(二)私藏或者吸食、注射^v^,隐匿违禁物品的;

(三)欺侮、殴打、虐待其他戒毒人员,占用他人财物等侵犯他人权利的;

(四)交流吸毒信息、传授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违法犯罪的;

(五)预谋或者实施自杀、脱逃、行凶的。

对戒毒人员处以警告、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由管教民警决定并执行;处以禁闭,由管教民警提出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批准。

对情节恶劣的,在诊断评估时应当作为建议延长其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重要情节;构成犯罪的,交由侦查部门侦查,被决定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转看守所羁押。

第三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戒毒人员脱逃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并配合追回脱逃人员。被追回的戒毒人员应当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脱逃期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被追回的戒毒人员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时可以作为建议延长其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情节。

第三十八条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死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立即向主管公安机关报告,同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通知其家属和同级人民检察院。主管公安机关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查清死亡原因后,尽快通知死者家属。

其他善后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询问登记制度,配合办案部门的询问工作。

第四十条办案人员询问戒毒人员,应当持单位介绍信及有效工作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在询问室进行。

因办案需要,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主管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后可以将戒毒人员带离出所,出所期间的安全由办案部门负责。戒毒人员被带离出所以及送回所时,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对其进行体表检查,做好书面记录,由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办案人员和戒毒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医疗。

第四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治疗和护理操作规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v^的种类和成瘾程度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治疗、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并建立个人病历。

第四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医护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和定时查房制度,医护人员应当随时掌握分管戒毒人员的治疗和身体康复情况,并给予及时的治疗和看护。

第四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

第四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毒瘾发作或者出现精神障碍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规范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对被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戒毒人员,民警和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情形解除后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并发给所外就医证明。所外就医的费用由戒毒人员本人承担。

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已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折抵社区戒毒期限。

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使用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购买。需要对戒毒人员使用药品的,由具有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具处方,医护人员应当监督戒毒人员当面服药。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药品,严禁违规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第四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卫生防疫制度,设置供戒毒人员沐浴、理发和洗晒被服的设施。对戒毒病区应当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疫情发生。

第四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与社会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合作,保证医疗质量。

第六章教育。

第五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设立教室、心理咨询室、谈话教育室、娱乐活动室、技能培训室等教育、康复活动的功能用房。

第五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民警与戒毒人员定期谈话制度。管教民警应当熟悉分管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戒毒人员自然情况、社会关系、吸毒经历、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

第五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经常开展法制、禁毒宣传、艾滋病性病预防宣传等主题教育。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五

1、认真履行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协议,自觉接受社区戒毒工作小组的管理,遵守社区戒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协议。

2、接受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管理和指导。

3、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宣传《禁毒法》,教育帮助同伴配合社区开展禁毒工作。

4、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汇报戒毒情况。

5、主动接受社区戒毒检测。

6、参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应遵守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相关规定。

(二)社区戒毒人员定期报告制度。

1、社区戒毒人员应如实向领导小组提供个人身份和相关戒毒信息,不得编造提供虚假信息。

2、参加社区戒毒人员,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协议的规定,第一年每两月进行一次尿检、第二年每季度进行一次尿检、第三年半年进行一次尿检,并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提交尿检检测报告单。

3、社区戒毒人员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报告戒毒情况。其报告内容应包括生理脱毒反应、心理状态、生活、就业工作情况、家庭关系、人际关系等。

4、因故变更社区戒毒地点或居住地,须提前15日书面报告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并将变更后的地址(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单元号)如实说明,以便顺利移交手续,未提书面报告的戒毒人员将口头告诫,告诫后仍不提供真实情况,且态度恶劣,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依法报送强制隔离戒毒。

6、参加社区康复治疗(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人员每月必须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如实报告服药情况,并接受相应的戒毒检测。

7、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定期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告之本人。

8、对不遵守且不服从管理者,社区戒毒监护工作小组将给予1—3次告诫,严重违反规定又拒不改正者,经派出所告诫2次以上的,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将报送强制隔离戒毒。

(三)社区戒毒定期检测制度。

1、社区戒毒监护小组要根据社区戒毒人员情况进行检测分类,及时通知、督促社区戒毒人员开展中心、具有检测机构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

2、社区戒毒人员要自觉、主动、依法接受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管理和监督。

3、社区戒毒人员要按照检测要求,按时完成第一年每2个月1次共6次检测,第二年每季度1次共4次检测,第三年每半年1次共2次检测。

4、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对社区戒毒人员戒毒情况有质疑的,可要求社区戒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社区戒毒人员要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测。

5、社区戒毒人员因外出探亲、生病住院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进行检测的,应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提供延期进行检测的书面申请或说明。

6、社区戒毒人员拒不接受检测要求的,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应下达书面督检通知书,派出所可强制检测。三次不按要求进行检测的,报请公安机关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四)社区戒毒人员家属职责。

1、社区戒毒人员家属应履行公民应尽义务,积极参与国家、社会及社区禁毒工作。

2、戒毒人员家属是戒毒人员戒毒康复的监护人,必须主动承担戒毒、康复人员的主要监护工作,同时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对其进行行为管理、思想教育、心理矫正和心理治疗。3、与社区签订监护戒毒协议书。

4、戒毒人员家属作为监护人,应积极密切配合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开展戒毒工作活动,保护其亲属的身心健康、人身安全,防止和阻止外界的不良行为影响对其亲属的诱惑。

5、戒毒人员家属应积极帮助提供亲属在社区戒毒的费用,积极支持参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康复治疗。

6、督促戒毒人员定期接受检测,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报告戒毒情况。

7、若发现戒毒人员有偷吸或复戒^v^的可疑现象,要立即给予制止,并及时报告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对行迹可疑的陌生人与其正在戒毒的亲属接触要及时给予阻止,同时报告社区戒毒监护小组。

8、在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或发生民事纠纷、刑事诉讼时可接受委托代理,进行诉讼。

9、戒毒人员家属应与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工作人员保持经常性沟通,随时将戒毒人员的情况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汇报。

^v^拉达乡党委。

拉达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六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普法依治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v^禁毒工作计划》的要求,扎实开展禁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全年禁毒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禁毒工作人人有责,无论是家庭和单位只要有一个吸食毒都会影响到单位的和谐及家庭和睦。我局制定了禁毒工作年度计划,确定了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认真做,专职人员主动做的机关禁毒工作格局和运作机制,使禁毒工作得以正常开展。

二、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禁毒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禁毒工作。

按照工作要点的要求,一年来,分别于2月、4月、6月、8月、10月,召开禁毒工作会议。会议分别传达了禁毒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安排了时间节点任务,特别是研究了如何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报表单位和挂钩移民的禁毒宣传。

三、实施“一票否决”,落实禁毒工作职责任务、目标、措施。

为充分发挥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把有关禁毒措施及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把相关职责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形成禁毒工作人人有责,个个有份,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管理局面,并把此项工作纳入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即股室或个人本年度内若有任何涉毒行为,除考核不称职,不评先进外,还要追究股室领导和当事人的有关责任。一年来,各股室领导认真负责,协助局领导小组开展禁毒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使各项禁毒措施落到实处。干部职工防毒、拒毒、反毒的意识和法制意识也不断增强,没有涉毒行为的人和事发生。

四、扎实抓好“活动日”的宣传。

在“6·26”、“10·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期间,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禁毒的有关知识,并在本单位职工家属区及挂钩移民点各悬挂禁毒宣传标语,印发386余份禁毒知识宣传资料,提高了群众远离毒的意识。

一年来,我局在禁毒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主要表现在禁毒宣传工作中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二是在报送各种材料的时间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禁毒工作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关措施和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四是发挥部门在禁毒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今后,我局禁毒工作应着重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拟定好的禁毒工作计划,健全完善相关的禁毒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狠抓措施、制度的落实。

二是进一步发挥好统计部门职能作用,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禁毒工作。资助、帮助戒断出所人员、涉毒人员解决好生活困难,巩固戒毒成果。

三是进一步增强开展禁毒工作的主动性。定期研究、定期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禁毒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我局禁毒工作做得更好,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积极的贡献。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强制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戒毒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v^《强制戒毒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食、注射^v^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适度劳动、身体康复和法律、道德教育的场所。

第三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达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教育学校化、康复劳动化、环境园林化。

第四条强制戒毒所的设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提出方案,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v^备案。铁道、交通、民航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需要设置强制戒毒所时,应当分别报请^v^公安局、^v^公安局、民航总局公安局批准后,报^v^备案。公安机关不得与任何单位、个人合资开办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所必须单独设置,床位不少于六十张。强制戒毒所选址应当尽量远离机关、学校、居民区、托幼园所及其他人群密集的繁华区域,远离环境嘈杂、污染的地方。

第五条强制戒毒所的管理由设立强制戒毒所的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戒毒所的名称统一称为“××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

第六条强制戒毒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三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管教、医护、财会等民警。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床位数配备民警:床位在一百张以下的,一般不少于十五人,其中,医护人员不得少于四人;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民警一般应按床位数的百分之十五配备,其中,医护人员不得少于床位数的百分之五。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女民警和相应数量的工勤人员。所长、副所长、管教民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生应当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护士应当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财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第七条强制戒毒所的民警必须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打骂、体罚、侮辱戒毒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索要、收受戒毒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三)挪用、损毁或者自行处理没收或者代为保管的财物;。

(四)违反规定为戒毒人员提供药品。

(五)私放戒毒人员。

第八条强制戒毒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所需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报由同级人民政府计划部门、财政部门列入本级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九条强制戒毒所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强制戒毒决定书》,接收戒毒人员。

第十条强制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应填写《强制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并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填写《强制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的,强制戒毒所应当出具健康检查结论,退由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依法作出限期所外戒毒的决定:

(一)患有急性的传染病(不含性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其他不适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前款规定的情形消失后,被限期所外戒毒的人员尚未戒除毒瘾、需要强制戒毒的,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将其送交强制戒毒所继续戒毒。

第十一条强制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入所时,应当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必须遵守的规定。

第十一条强制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入所时,应当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必须遵守的规定。

第十二条强制戒毒所。

接收戒毒人员入所时,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除生活必需品外,其他财物由强制戒毒所代为保管,并填写《强制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强制戒毒所留存,一份交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对检查中发现的^v^和法律规定应当没收的违禁品,应当逐件登记,予以没收,并开具《强制戒毒人员违禁物品没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由强制戒毒所留存,一份交戒毒人员。对于没收的物品,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女性戒毒人员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十三条强制戒毒所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建立戒毒人员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强制戒毒决定书》、《强制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强制戒毒人员出所登记表》、《强制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强制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强制戒毒人员违禁物品没收清单》、戒毒人员病历、谈话教育记录、《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呈批表》、《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决定书》、《强制戒毒人员限期所外戒毒通知书》、《解除强制戒毒呈批表》、《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和其他需要保存的材料。

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死亡的,强制戒毒所应当将《强制戒毒人员死亡鉴定书》和《强制戒毒人员死亡通知书》归入其档案。

未经强制戒毒所所长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戒毒人员档案。

第十四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教育制度,寓教于管,管教结合,教育挽救戒毒人员。

第十五条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当按照性别、成年和未成年实行分别管理。女性戒毒人员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情况,按生理脱毒、心理治疗、身体康复等分区管理。

第十六条强制戒毒所戒毒治疗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管教、医护、工勤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所长批准,不得进入戒毒治疗区。

第十七条强制戒毒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巡视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戒毒人员逃跑、自杀等事故和其他危害强制戒毒所安全行为的发生。

第十九条强制戒毒所对因毒瘾发作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害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专人看护或者隔离等保护性措施,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第二十条强制戒毒所应当教育戒毒人员遵守《强制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和强制戒毒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配合治疗,接受教育。对违反所规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强制戒毒所所属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吸毒危害以及性病、艾滋病知识等教育。对女性戒毒人员的谈话教育,应当由女民警或者二名以上民警进行。

第二十二条对戒毒人员的教育,可以采取集中讲课、个别谈话、社会帮教、亲友规劝、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强制戒毒所应当组织戒毒人员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参观学习、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等活动,活跃戒毒人员生活。

第二十三条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的日常生活实行规范化管理。管教民警对戒毒人员应当实行面对面的直接管理,应当熟知所分管的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思想教育工作。医护人员应当随时掌握分管的戒毒人员的治疗和身体康复情况。

第二十四条对于主动坦白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于举报、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给予奖励。强制戒毒所发现戒毒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尚未处理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报经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强制戒毒人员限期所外戒毒通知书》,让戒毒人员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派出所的监督管理下,限期所外戒毒。限期所外戒毒时间计入强制戒毒期限。限期所外戒毒期满,经检查已经生理脱毒的,强制戒毒所应当为其办理出所手续,发给《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

第二十六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允许戒毒人员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探访,探访由强制戒毒所统一安排。探访人员必须遵守强制戒毒所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强制戒毒所可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探访。捎带或邮寄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必须经强制戒毒所检查,确认无违禁品并登记后,才能交戒毒人员本人。

第二十七条办案单位询问戒毒人员,应当出示办案单位证明及办案人员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经所长批准,在所内指定地点进行。询问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十八条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遇有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暂时离所的,由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写出书面保证,经所长批准并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后,可以离所。离所期限不得超过三日,离所时间计入强制戒毒期限。

第二十九条对于已办理刑事拘留、逮捕手续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在收容教育所的被收容教育人员,确需在强制戒毒所进行生理脱毒治疗的,由看守所和收容教育所提出意见,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强制戒毒所治疗。治疗期间的监护工作由原监管场所派人承担,生理脱毒后立即押送回原监管场所。

第三十条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死亡的,强制戒毒所应当通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组织法医或者指定医生作出死亡鉴定,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检验后,填写《强制戒毒人员死亡通知书》,通知死者家属、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于家属不予认领的尸体,由强制戒毒所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拍照后处理。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死亡鉴定等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一条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不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强制戒毒所应当及时将材料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于戒毒人员举报、揭发和控告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材料,强制戒毒所应当及时送交有关部门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当采取对症药物治疗措施,建立治疗档案;对艾滋病、淋病、^v^等传染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应当实行隔离戒毒治疗。

第三十三条强制戒毒所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戒毒药品,不得使用未经审批准许临床使用或者试用的戒毒药品。

第三十四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建立严格的戒毒药品管理制度。对用于戒毒的药品,应当由专人管理,并分别建立专用收付帐册、专用处方和专册登记,由专人保管。需要对戒毒人员使用戒毒药品的,应当由医生开具处方,并监督戒毒人员当场服药。

第三十五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实行医护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和定时查房制度,防止戒毒人员在脱毒治疗期间发生事故。

第三十六条强制戒毒所应当组织经脱毒治疗的戒毒人员开展有益于身体康复的文体活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所内组织戒毒人员参加适度的劳动。

第三十七条对强制戒毒期限将满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对其进行是否已经生理脱毒的检查。对仍未生理脱毒的,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填写《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呈批表》,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十八条强制戒毒所应当设立办公区、戒毒治疗区、文体活动区、生产劳动区,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健身器材。戒毒治疗区应当设有戒毒室、观察室、治疗室、药房、检验室及值班室。戒毒治疗区药房应当具备贮存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条件。治疗室应当具备诊治戒毒常见并发症的条件及其他应急设施。

第三十九条戒毒病室的面积每人平均不得少于三平方米;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寒、防暑、防潮。

第四十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应当有供戒毒人员沐浴、理发和洗晒被服的设施;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定期消毒;绿化美化强制戒毒所环境。

第四十一条戒毒人员在戒毒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其家属承担。戒毒人员确实无力交纳的,由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强制戒毒所拟定预算计划,报请当地财政部门解决。戒毒人员的生活费、治疗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商物价部门统一制定,并报^v^备案。

第四十二条对戒毒人员或者其家属交纳的生活费、治疗费,强制戒毒所应当开具收据,单独立帐,单独管理,伙食帐目每月结算公布一次。严禁截留、挪用和以其他方式侵吞。戒毒人员食堂应当与工作人员食堂分开,单独设灶,保证饮食卫生。对少数民族戒毒人员,要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四十三条对强制戒毒期满后,经检验已生理脱毒的戒毒人员,由强制戒毒所所长批准后办理出所手续,发给《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通知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戒毒人员凭《强制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领取入所时所存财物。

第四十四条戒毒人员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批准刑事拘留、逮捕或者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文书,终止其在强制戒毒所内戒毒,办理出所移交手续。

第四十五条对戒毒期满出所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通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并定期进行跟踪调查和回访,配合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派出所落实帮教措施,巩固戒毒效果。

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出所时,强制戒毒所应当进行出所登记,填写《强制戒毒人员出所登记表》。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八

社区戒毒就是指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牵头、监管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

一、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传达有关文件、会议和上级指示的精神,制定社区戒毒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地请示报告,不得瞒报、漏报或迟报,遇到紧急情况要一边处置一边报告。

三、建档统计制度:对社区戒毒对象要逐人建档,要有统计报表,进行情况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保、错报、漏报和瞒报。

五、信息报送制度:社区戒毒组织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坚持客观性和时效性的原则,收集、整理本社区戒毒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社区戒毒工作的各种信息,并及时上传下达。

六、监督检查制度: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觉接受上街组织的监督,并在工作上予以配合。

七、联席会议制度:社区警务室、综治站等只能机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社区戒毒工作,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八、考核奖惩制度:为了激励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和戒毒对象,建立日常考核制度,按时召开季度评议会进行综合评议和书面鉴定,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年终对工作成绩好的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和改造表现突出的戒毒对象要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反之,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的规定给予处分,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社区戒毒对象要依法惩处。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九

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探索教育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面向全体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尤其是开发学困生的潜能,努力教育和帮扶“学困生”,使其得到转化。

二、具体做法。

(一)建立制度,明确职责。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原有的“学困生”档案建立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和帮扶学困生工作制度。

1、建立“学困生”个人档案。

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面调查,认真排查“学困生”现状,按学习、行为规范等学困状况排查分类,建立个人档案。

2、制定“学困生”结对帮扶制度。

对已确认的“学困生”,学校分类组织安排教师结对帮扶,实行包抓责任制,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每人包抓两名学困生,其他教师每人包抓1名学困生。做到明确转化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3、强化跟踪流程管理。

对于“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各班级要实行跟踪调查反馈制度,建立“学困生”转化情况记录册,建立学困生帮扶流程记录记录,对其在家庭、社会、学校的成长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及时鼓励与引导学困生扬长避短,努力向上。

(二)注重方法,开展活动。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帮扶教师要注重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对“学困生”,帮扶教师要真心爱护,要与之“心连心”,交朋友。充分尊重“学困生”的人格,坚持多鼓励、多正面引导,切忌歧视、放弃。对学困生、教师念好“三字经”,即:立足于“鼓”,着眼于“拉”,着手于“帮”,建立融洽、民主的师生关系,消除“学困生”的恐惧心理或逆反心理。

1、因材施教,重视学习辅导。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帮扶教师要更新观念,注意方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帮扶。帮扶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用生动灵活的教育教学方法吸引“学困生”,并根据需要经常给他们开小灶,缺钙补钙,缺铁补铁,着力提高“学困生”学习兴趣和成绩。

2、增强班集体凝聚力,开展学生互助活动。

良好的班集体,和谐的学习环境,往往对“学困生”能产生较大的吸引力。各班级要以建立良好的班风为突破口,通过建立“帮扶对子”和帮扶小组,努力形成学生之间亲密无间、相互帮扶、取长补短的良好氛围,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确保“学困生”能得到及时而真诚的帮助,使他们能有所提高,获得成功,增强自信。

3、发现闪光点,让学困生尝试成功的喜悦。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帮扶教师要善于捕作“学困生”身上的闪光点,坚持“五个一点”,即:多一点爱心,多一点鼓励,多一点点拨,多一点表现机会,多一点思想交流。在转化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提出分阶段的要求,对“学困生”中进步快,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要及时表扬鼓励,期中、期末评选“进步学生”,予以表彰奖励,让“学困生”从中获得积极的情绪体验,使学困生深信人人都是成功者,尝试成功的喜悦,让更多的“学困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4、交流总结,评比考核。

建立“学困生”转化研讨制度。学校将每学期召开一次教育和转化“学困生”的交流会,及时掌握各班级教育对象的动态,研究教育手段和方法,做细帮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帮扶经验,及时交流推广,将学困生转化工作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指标体系,与教师评模树优、职称晋升挂钩,对转化“学困生”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切实保证教育和转化学困生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学校扶贫帮困实施方案(二)。

学校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职工联系帮扶困难学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增进师生间的理解和沟通,帮助学习和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走出困境,全面构建起和谐关爱的新型师生关系,学校决定在全体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师生结对帮扶”活动,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和谐发展,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切实帮助解决贫困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努力让所有学生平等接受良好教育,让每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和谐发展。

二、帮扶人员:

全体教职工。

三、帮扶对象。

1、特困家庭和农村特困户的在校学生。

2、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3、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5、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

6、残儿童以及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孤儿、单亲在校学生优先帮扶。

四、帮扶内容。

1.加强思想教育。结对教师要切实关心帮扶对象的思想成长,定期与帮扶对象开展谈心活动,向学生传授成长心得和人生经验,帮助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惑,努力用真诚的态度触动学生心灵,用乐观向上的精神激励学生奋发,帮助他们走出精神误区,勇敢面对现实困难。

2.参与生活帮扶。结对教师要深入关心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对于能帮助解决的困难,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协调各方力量,想方设法帮助解决,让帮扶学生能够尽早免除后顾之忧,安心学习、快乐成长。

3.进行学习指导。结对教师要经常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并根据其知识基础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制定帮学计划,加强对他们的学习方法指导及行为习惯训练,做好学业辅导,通过知识结构的有效梳理和学习行为的逐步规范,促使他们重拾学习信心,重建学习目标,推动学习不断进步。

4.密切家校联系。要与暂时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家长进行经常性的联系,通过短信平台、家长会、学生家访等方式将结对帮扶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学生近期的思想状况及学习表现,协调教育方式方法,努力形成在校老师“帮”、在家家长“促”的良好共育局面。

五、方法步骤。

1.确定帮扶对象。每学期初的第1到第4周是确定帮扶对象阶段。学校统一印制《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并下发至全体学生填写,全体教职工在深入摸查的基础上,确定1名帮扶对象,建立结对帮扶档案,对每一位家庭困难学生的思想和学习状况、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家庭情况等都作详细记录。

2.制定帮扶计划。每学期的第5到第6周是制定帮扶计划阶段。要围绕解决学生存在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学习目标,制定行之有效的帮扶计划,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3.开展帮扶活动。每学期的第7周开始实施帮扶活动阶段。结对教师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掌握帮扶对象的心理特点、行为习惯和知识基础,因人制宜地制定帮扶方法,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帮扶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检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2、营造浓厚氛围。教师要从关心爱护学生入手,深入开展帮扶活动。要通过宣传帮扶活动中涌现的好典型、好事例,积极吸引全体教职工参与贫困生救助,营造关注、关心、帮扶贫困学生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十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禁毒暨“无毒社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商股由任禁毒暨“无毒社区”办公室主任;负责资料收集归档。

二、深化预防教育,提高全民参与禁毒斗争能力。

全局职工要以发动全民参与禁毒、提升全民禁毒意识为目的,以自己的亲朋好友为重点,深入开展预防教育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

(一)深入开展“四项集中宣传活动”和“禁毒宣传六进”活动。

全局职工要结合实际,把预防教育作为国民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平安创建、文明创建内容,坚持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相结合,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场所、进企业、等活动,努力提升禁毒宣传工作的实效。

(二)深入开展“禁毒一堂课”活动。

深化对全局职工的预防专题教育,聘请专业人生讲解危害和预防,确保预防教育计划、课时和师资“三到位”。深入开展“禁毒人生导师”培训、“科任老师讲禁毒”、“党员干部讲禁毒”、“禁毒优秀课件、优秀作品”评选等系列活动,不断拓展“禁毒一堂课”的内容、形式,全面深入开展“禁毒一堂课”活动,提高全局职工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

(三)创新开展“流动”宣传禁毒工作。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十一

市妇联结合各地志愿服务开展情况,探索创新,把巾帼志愿服务工作与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相结合,形成了富有乐清特色的工作品牌,并吸引了新生力量不断加入壮大。

男性反家暴志愿者小组对话反家暴。20xx年11月23日,成立全省首支男性反家暴志愿者队伍,以男人跟男人对话的方式进行反家暴宣传和调解,引起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关注。目前,这支队伍不断壮大,每年的“三八”维权周和“11·25”反家庭暴力日的舞台上,都有他们活跃的身影,在反家暴工作中发挥着特有的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伸出了男性宽厚的臂膀。

辣妈义工社带孩子做公益。2013年11月28日,柳市镇的几位年轻辣妈利用微信群建立了辣妈义工社,成立仅小半年,便在乐清小有名气。她们经常组织开展绿化美化、爱心义卖、敬老助残、帮困助学等活动,带孩子一起做公益,言传身教,传递正能量。短短几个月,这个充满活力和爱心的义工社,成员从20多人发展到过百人,每一两周就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手牵手”工作室给孩子温暖的守候。刚刚成立于今年4月份的“手牵手”工作室,以“助人成长,服务他人”为宗旨,开展各类敬老爱幼社会服务活动,重点为“春泥计划”班新居民子女及留守儿童提供八小时以外的校外课堂、心理咨询等全方位服务。同时也招募到了不少的周末“两小时志愿者”加入到春泥班中。

在乐清,还有久负盛名的老婆婆活动室、爱心话聊社、姐妹拒毒心灵驿站、妈妈、“春泥计划”志愿团、广场舞志愿队等各具特色的巾帼志愿服务团队,她们立足妇女儿童需求,常年不间断地开展志愿帮扶活动,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品牌,赢得了广泛赞誉,并吸引了更多的爱心人士不断加入到志愿服务中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在册志愿者队伍113支,在册人数2462人,志愿服务5651人次。

市妇联在结合中心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逐步健全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并借助公安、司法、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女企业家协会等社会力量促使志愿服务全面铺开。

三、争当“六员”志愿者服务内涵不断延伸。

乐清市妇联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服务新领域,形成了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社会号召力的六大块优质服务,广大妇女争当“六员”志愿者,服务内涵得到不断延伸和拓展。

一是倡导文明风尚,争当文明新风的宣传员。成立巾帼环保护卫队,广泛动员志愿者开展“五水共治巾帼同行”、“四边三化巾帼在行动”

“全家总动员共护母亲河”“我为乐清添片绿”三八林建造“我和妈妈齐上阵清洁家园靓乐清”“抵制白色污染重提菜篮子”等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以妇女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传播形成人人争当环保卫士的氛围,助推环保模范城创建。开展“孝文化”宣传敬老院献爱心送温暖,举办广场健身舞大赛排舞大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倡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引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二是指导创业就业,争当创业致富的指导员。深入开展巾帼创业帮扶行动,为女大学生进城务工妇女待业妇女移民村失地妇女等群体提供用工信息技能培训。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女企业家协会举办巾帼专场招聘会,为女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的同时,缓解企业用工荒压力。成立乐清首家专业巾帼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巾帼家政培训进乡镇进社区进农村“三进”活动,并获得财政专项补助,将技能培训和优惠政策送到妇女家门口,使之免费掌握一技之长。学校从2011年5月创办至今,开办培训28期,培训学员438人,其中通过考核获得财政补助159人,补助金额达161100元。深入开展“城乡姐妹手牵手,共建幸福新农村”活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妇联组织巾帼文明岗和女企业家等与村妇代会结对,根据各自专长,结合农村妇女需求,因地制宜地提出各种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服务项目,为农村姐妹创业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去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32次,送去帮扶资金17万余元。

三是联合维权维稳,争当权益保障的调解员。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发动土地仲裁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妇女骨干等专业人才组建维权志愿者队伍,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调适、邻里冲突调解、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反家暴等服务,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平安和谐。“三八”节期间,分别与人民法院、检察院联合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召集维权干部和志愿者参加案件审理旁听和专家座谈,汲取法律知识,更好地服务妇女群众。每周三下午,开展妇联界别政协女委员和律师坐班会诊活动,为权益受侵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援助。

四是支招家庭教育,争当科学家教的引导员。组建家庭教育志愿讲师团,每月定期举办父母课堂和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定期送科学家教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文化礼堂。依托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春泥计划”快乐营等阵地,招募家教专家志愿者为新居民子女和留守儿童提供“两小时”志愿服务。

五是抱团助学解困,争当帮贫济困的服务员。“春蕾计划”在乐清实施20多年,成为全市促进女童教育发展最具口碑、最有影响力的社会公益品牌项目之一。20年,通过精心策划现场结对、明星慈善盛典、母亲节音乐演奏会、快乐亲子派对、爱心广告墙等公益募捐活动,成立春蕾女童教育基金和乐清市首支“春蕾”大学生助残志愿者队伍,汇聚最广大志愿者的爱心力量,筹得爱心善款达万元,帮扶失学女童4524名。成立于2006年的爱心话聊志愿者队伍,8年来陪伴孤寡老年人“讲闲谈”万人次,慰藉他们孤独、苦楚的晚年生活。北白象镇妇联汇集爱心款近50余万元,成立了巾帼关爱基金会,用于关爱妇女身心健康、扶助贫困罹病妇女、提高妇女素质能力等民生项目。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十二

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任务目标,紧盯“两不愁,三保障”、“一低七有”、“一超六有”这三个指标,加大安全住房项目推进、软件资料完善,确保守住底线、达到标准,顺利通过国家、省、市、县等各级各部门的核查、评估验收工作。一是思想意识再提高,突出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扶贫思想,坚决落实^v^决策部署,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齐心协力、万众一心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安全住房建设再加快,必须列出任务单、制定时间表、排出路线图,及时解决好纠纷矛盾,确保如期完成。三是短板再补齐,要保质保量做好收支台账个摸底和填写,要确保达到人均收入3900元这个标准。四是产业发展收益必须达标,村产业发展资金在农投公司的分红已经到村,村产业的租金要按合同缴纳。五是责任再压实,突出干部管理和激励导向。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住房建设工作。目前,安全住房建设是挡在我村如期退出的最大拦路虎,全村安全住房建设严重滞后,全乡建设进度排名最后(其中:2、3组已经有两个月未有任何进展,2组建设点一层板面浇筑只有三栋,地基开挖41户,尚有两户未开挖;3组地基开挖16户,尚有5户未开挖;5、9组才刚刚开工,5组一层板面浇筑3栋,两户未开挖,9组42户开挖,地基浇筑18栋,15户正在开挖;6组严重缺人缺材料,6组6户一层墙体砌筑完成,3户未砌筑;7组建设缓慢,目前只完成自建基础放线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信心,正视问题、差距,对号入座、增添举措,逐项解决。要担当担责,进一步细化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全村安全住房建设工作按既定时间节点快速推进。不等不靠,全力配合施工单位做好用工协调、优化施工环境等工作,按照1+5精准脱贫干部包村包组包户安排做好当前工作。村第一书记赵涛负责全村安全住房建设督促、协调和监督工作,数据资料汇总与上报,重点督促村活动中心建设,对各组反馈的问题牵头解决。

(二)禁毒防艾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年初,为统筹安排今年的禁毒工作,确保全年禁毒工作既抓住重点,又全面推进,在充分走访、摸排的基础上,村两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我村禁毒工作要点,并认真贯彻执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和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村两委成立第一书记赵涛任组长,村支部书记嘿哈火色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狠抓工作。为认真贯彻中央“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根据州县禁毒工作“治重点,保净土”,“属地管辖,划片净化”的战略指导原则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的“六五”普法工作进程,从我村禁毒工作实际出发,通过不断充实、完善,把全村禁毒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为重点,并建立了相应的目标管理制度和实施意见,要求全村积极行动起来,同种毒、^v^、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杜绝非法种植^v^原植物活动,严禁在我村出现^v^和吸毒现象,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来“保一方净土”,认真履行好各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三是缴种铲毒,不留死角,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在全村范围内,以禁绝非法种植^v^原植物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年初禁毒工作的统一部署,不断完善禁种铲毒责任机制,严格落实有关责任,全村禁种铲毒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要求对远至山林坡地、近到各家各户的房前屋后作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彻底铲除非法种植的^v^原植物,并严格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种毒案件,禁种铲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四是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禁毒意识。利用身边的涉毒典型案例,广播、入户宣传禁毒工作,采用农民夜校、党建月会、群众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我村利用各种形式的会议加强了禁毒宣传教育,增强了“6·26”期间的禁毒宣传气氛。五是强化摸排整治,扎实推进禁毒工作。加强工作力度,不断创新方法和措施,全力展开“四禁”活动。不断提高我村禁毒工作水平,为我村今后禁毒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思路,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

(三)计划生育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年初,为统筹安排今年的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全年计划生育工作既抓住重点,又全面推进,在充分走访、摸排的基础上,村两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我村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并认真贯彻执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和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村两委成立第一书记赵涛任组长,村支部书记嘿哈火色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狠抓工作。1、无恶性案件,依法落实生育备案和审批,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2、政策外多孩生育率控制在15%以内(其中:四孩及以上比例控制在12%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90%以上;及时完成总人口,出生、死亡、避孕节育、生育安排、身份证信息核查等相关信息录入率达95%以上,并与pip系统相符合;3、“包村包户”责任制达100%以上,“一对一”联系群众达100%;4、每村配有专职计生服务人员;5、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四查”服务,四查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5%以上,实施免费婚检制度,婚检率达95%以上。

(五)基层治理工作。1、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不断创新和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制度,注重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创新活动方式,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落实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措施。2、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通过党课教育、读书活动、新老党员谈入党感受、主题党日和自主选学等形式,不断创^v^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新途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民主评议党员。严把党员“素质关”、“程序关”和“监督关”,注重从基层岗位、生产一线发展党员,从程序上确保党员的好中选优,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队伍建设。3、努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在我村倡导说话办事有灼见有效率、对上对下实实在在、行为品行为民务实清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4、认真履职尽责,推进支部自身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把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作为村工作人员密切联系基层群众的有效平台,切实做好我村党组织建设、民生改善等工作。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采取集中培训、工作交流、学习考察等方式,开展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促使我村工作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更新知识、拓展视野,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指导、服务基层的工作水平。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四治”、移风易俗等工作,积极完成脱贫退出任务。

(六)集体经济工作。1、加强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致富信心。按照乡党委和乡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向老古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做到每份文件要贯彻到群众。2、抓好基层党员直议制建设,建设一个好的党支部。抓好村级两委的组织建设。把责任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有知识、有能力的农村青年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使之成为党外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标准的适时吸收进党员队伍。坚持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化,把经常性学习与集中培训结合起来,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构建农村党建工作新格局结合起来。在工作方式上,通过宣传、引导、扶持、帮助、服务等手段,激发农民的积极性,盘活农村社会资源,实现农村党建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双赢。3、多措并举助农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一是抓好春耕生产,促增收大力发展群众做强做大我村种养殖产业(土豆、玉米、肉牛)。二是培育本村农民合作社一个。三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保增收,人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鼓励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农村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增收。四是积极实施惠民项目。确保各项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促进农民增收。五是加强思想教育,着力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坚持扶贫和扶智相结合。4、以农业产业发展为动力,促进群众脱贫致富。通过两年时间扶贫帮扶和扶贫开发,结合本村土地、荒山荒坡和地理位置优势,大力发展马铃薯、玉米种植,肉牛养殖等特色农业产业,成立专业合作社或发展相关产业,贫困户以土地、贫困帮扶资金及政策入股,获得收益后,按股份占比进行实物(或折成现金)分红,使全村能形成带动面广、效益明显、增收稳定、持续增收的特色产业。在无偿扶贫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大力推广“借畜还畜”模式,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以村规民约、协议和项目支持管理力度等办法,来解决回收投放等问题,实现滚动发展、循环发展,确保本村在2020年内实现全村贫困户全部脱贫。

(七)产业培育工作。切实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围绕党的建设、农民增收两大目标,推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确定帮扶期间的工作目标:一是努力帮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村“两委”共同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积极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尽力帮助村里落实一些具体实在的实事,促进群众增收。二是围绕帮助村里增强发展意识、帮助群众转变观念,积极组织和要求村里的党员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党员素质,培养致富带头人。三是开拓劳动力就业渠道,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800元,实现稳定脱贫。四是加强文化卫生教育事业建设。

(八)控辍保学工作。坚持“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全面落实“六长”制,采取依法控辍、行政控辍、扶贫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等措施,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成“控辍保学”目标任务,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依法控辍、行政控辍,扶贫控辍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标,辍学率不超标,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层层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与联乡单位积极配合,齐抓共管,把工作抓出成效。采取控辍保学“六包”措施,即乡(镇)领导和联乡领导包乡,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签订责任书,确保流失的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学习,严控学生辍学现象。强化依法控辍,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让学生家长提高责任意识,认识到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是违法行为,督促和保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与联乡单位一起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重视特殊群体孩子的上学问题,让这些孩子能跟正常的孩子一样拥有受教育的权利;对丧失父母的孤儿、残疾人的子女、家庭遭受天灾人祸生活极度困难的重点帮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九)档案资料完善工作。《帮扶手册》《收支台账》核实、填写工作。完成“一户一档”修正完善工作,按要求做好村、户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对《帮扶手册》《收支台账》填写内容是否存在错项、漏项、收入布达标等问题进行清理。对2020年收支台账中数据到户进行摸底核实,要确保每户收入清楚、明白并得到农户认可,要确保达到或超过退出标准。对承包土地面积要与承包合同进行认真核对,对出售鸡、猪、牛、羊和农副产品要多方摸底求证,特别是重点排查鳏寡孤独家庭和1大几小家庭的收支情况进行核对。到户数据收集摸底工作由驻村工作队具体负责,村三职干部按包组安排协助进行入户摸底工作。比布洛王负责.组,嘿哈火色负责组。《帮扶手册》《收支台账》由赵涛、卿绿龙负责核算,唐刚、刘正国负责填写。做好“一低七有”和“一超六有”各项迎检工作的摸底和数据清理核对,充实相关资料,全面详细的记录和反映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三个方面全过程。排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扶贫手册相关信息和数据是否准确无误,做到“四个一致”即: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与户籍人口信息系统一致、扶贫手册保持一致、与贫困户证件资料保持一致、与贫困户口述保持一致。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对照国家、省、市脱贫攻坚考核标准,按照标准要求,补齐短板,该项工作由村第一书记赵涛、驻村工作队队员卿绿龙负责。

三、工作要求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十三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充分体现党和*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一个快乐、祥和、*安的节日,根据阜宁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等活动的通知》阜组机[20xx]1号文件精神,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新年慰问活动,为做好这次慰问活动,我局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20xx年x月x日。

整个慰问活动由我局人事处牵头,党委工作部、局工会参与,局领导、党办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参加。

我局生活困难的党员x名、我局离退休老党员xx名、我局离退休老干部xx名,共xx名。

我局高度重视走访慰问工作,层层抓落实,明确责任到个人,通过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与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结对帮扶,积极整合各方资源,扎实开展以技术、资金、项目、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四帮扶”活动,在20xx年春节到来之前开展深入的走访慰问活动,从解决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党的温暖送到需要帮助的每个人手里,团结党内同志,和谐奋进,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三)老党员、老干部为了社会主义建设鞠躬尽瘁,参与慰问的人员要耐心详细询问老同志们的生活和身体状况,了解老同志还存在什么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了老同志们对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要询问老干部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切实做到真正尊重、真心关爱、真情服务老干部,尽职尽责地把老干部照顾好、服务好,为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老同志们安度晚年。

1、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人均抚慰金200元,共x人,总计xxx元。

2、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慰问物资,每人大米xx斤,油xx斤,棉被x床,共xx人,总计xx元。

3、老党员、老干部迎春慰问座谈会,会费及餐费xx元。

4、生活困难党员技能培训学费xx元,培训人数xx人,总计xx元。

(一)局机关各支部在职党员每人捐助50元作为慰问经费,不足部分由局行政经费解决;

1.各责任人对要走访慰问的对象要具体掌握,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分工,确保慰问活动落到实处。

2.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期间,各参与人与结对组织人事科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慰问活动,保证按照活动的时间安排做好各项慰问工作,努力使这次走访慰问活动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党内同志共同奋斗的一次生动实践。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十四

为迎接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结合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街道禁毒委决定在境内开展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

一、任务目标摸清社会面吸毒人员现状底数,逐人落实分级分类管控和户籍地居住地双向服务管理措施;精准关爱社会面吸毒人员,重点梳理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中的社会面有戒毒史人员情况,“因人施策”制订关爱对象名单和具体帮扶计划,本着“应帮尽帮”的原则,切实将党和政府的关爱传递至每一名戒毒人员及其家庭;全面巩固戒毒康复成效,建立健全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制度,确保戒毒康复人员不漏管。2021年6月10日前,各地应完成对社会面有吸毒史人员的见面提醒、吸毒检测和帮扶救助等工作。一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见面率和吸毒检测率均应达到100%;二是对有复吸嫌疑的人员的见面率和吸毒检测率均应达到100%;三是对戒断3年未复吸人员进行科学评估,采取抽样调查等方式实事求是报告当地戒断率;四是对其它有吸毒史人员要全面关爱帮扶,见面率不低于60%。

以及社会数据资源,重点研判社会面有戒毒史人员的动态轨迹,抓住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时机,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全方位刻画吸毒人员动态轨迹,实时掌握涉毒情报线索。二是加强清查整治。以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宾馆饭店、私人会所、出租屋等涉毒高危场所为重点,采取明查暗访、清理整治等形式开展吸毒人员摸排工作,及时查处吸毒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吸毒检测。依法对社会面有吸毒史人员开展吸毒检测,及时发现“成瘾”和“成瘾严重”人员并依法予以处置,组织不少于一次突击尿检或毛发筛查检测。

的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关爱,防止因吸毒产生新的贫困人口和脱毒脱贫人员复吸返贫。

三、责任分工(一)全面落实“平安关爱”行动主体责任。根据《禁毒法》、《戒毒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由街道党委、办事处负责统一领导“平安关爱”行动的组织实施,要保障禁毒经费专款专用,确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禁毒委组织协调责任。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相关规定,由街道禁毒办抓好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整合各方面力量资源,帮助相关部门更好发挥作用,建立健全戒毒康复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年子女,及时落实保障政策;司法所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专业优势,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吸毒人员管理服务政策,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衔接管控、心理矫治、法律援助和后续照管等工作;扶贫、学校、社事、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要重点帮扶因父母吸毒致贫的家庭、孤儿、失学或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防止因吸毒问题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针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现状摸排、扶困解难和后续照管的“平安关爱”行动,是帮助他们巩固戒毒康复效果、切实减少复吸_行为、顺利回归社会的有效之举,也是教育挽救吸毒人员的重要体现。其工作成效将直接影响戒毒康复实际效果,影响国内_市场需求,影响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动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切实将这项工作办实办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街道“平安关爱”行动扎实有序开展。街道禁毒办成立由禁毒办主任xx为组长,相关禁毒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在街道禁毒办设立行动办公室。积极开展行动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采取。

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鼓励成功戒毒典型分享经历,帮助戒毒人员巩固戒毒信心。要通过新闻宣传报道、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及时宣传专项行动成果,讲好“平安关爱”故事,营造浓厚的禁吸戒毒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街道禁毒办将定期通报各社区(村)、服务站开展“平安关爱”行动的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期间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严防数据造假等行为。

(五)加强信息维护。要稳妥有序地推进“平安关爱”行动工作进度,及时修正完善吸毒人员登记信息,行动中涉及相关动态信息要第一时间在“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的吸毒人员管控模块中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全面、准确、真实。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十五

部署禁毒战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人为本、面向全民、贴近、注重实效”的方针,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全县的禁毒意识,努力“全民抵制^v^、禁毒斗争”的社会,为打造“平安__”营造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当前新型^v^犯罪反弹的严峻,对新型^v^危害性的宣传。全县各级学校要市禁毒委下发的《防范新型^v^的危害》vcd等宣传资料,对全县在校生一次防范新型^v^危害的宣传,是对在校职、技校学生等高危群体,要不漏。公安、文化、工商要对全县歌舞娱乐场所业主和员工的禁毒培训,年底前,歌舞娱乐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对新型^v^及其危害知晓率要100%,要千方百计措施对到歌舞娱乐场所消费的顾客禁毒警示和宣传。要对新型^v^危害案例歌舞娱乐场所涉毒的曝光,对新型^v^危害的认识,地对禁毒工作的舆-论监督作用。

(二)县教育局要遵照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v^预防教育大纲》要求,学校禁毒教育能够师资到位和课时到位,要鼓励学校禁毒活动,到禁毒战争中去。

(三)社会资源,抓好阵地宣传。各乡镇、各职能要依托村居、学校、等阵地,防范新型^v^主题宣传月(周)、举办图片展览、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文艺晚会,参观禁毒教育基地等活动,对^v^危害的知晓率。各乡镇要编印一批禁毒知识手册和宣传材料发放给;吸毒人数较多的雅阳、泗溪、罗阳等乡镇每个月要一次禁毒宣传,各社区(村、居)宣传栏每季要出一期禁毒板报。

(四)大张旗鼓地“”国际禁毒日期间的禁毒宣传活动。“”国际禁毒日期间,县禁毒办要,县禁毒委和社会各界,各乡镇要组织学校、工会、共青团、卫生、妇联等“贴近、贴近生活、注重实效”的原则,,采用,多层次、全方位、轰轰烈烈地掀起禁毒宣传新高-潮。

(五)“禁种铲毒”宣传。各乡镇,农业、林业等要总结以往禁种铲毒宣传工作经验,将禁毒工作与森林防火等日常工作起来,^v^的生长规律,制定计划,宣传,营造“禁种”工作“人人知晓、人人”的,杜绝非法种植^v^原植物的,全县禁绝种植^v^原植物的。

(六)健全禁毒宣教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企事业要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日常宣传工作的内容,是企事业要员工的禁毒宣教工作;要禁毒宣教工作通讯员,责任人组织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宣传的重大行动及禁毒工作情况等信息资料,并上报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禁毒宣教工作。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十六

以党的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禁毒+扶贫+民生”的底线思维,把脱毒脱贫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以及全县脱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与全县脱贫攻坚和社会治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确保吸毒贫困人员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抓紧抓实。

二、目标任务。

健全完善考核导向和工作机制,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吸毒贫困人员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格局,摸清底数、压实责任、规范管理;加快推进公安监管医疗区、集中就业安置基地、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三个场所”建设,夯实禁毒工作基础;全力实施禁毒脱毒、精准脱贫,确保在2020年实现全县334名吸毒贫困人员全面脱贫。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吸毒贫困人员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姚00(县委书记)。

000000(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xxxxxx(县委政法委书记)。

xxxx(县政府副县长)。

xxxxx(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xxxxxx(县公安局政委)。

xxxx(县扶贫办主任)。

成员:各禁毒委成员单位负责人。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在县禁毒委办公室(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陆丹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主任赵邦定、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朝贤和副政委毛兴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涉毒贫困人员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以及各项日常事务与通讯联络。

四、工作措施。

(一)迅速摸清“三个”底数,务实开展精准识别工作(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31日完成)。

1、摸清吸毒贫困人员底数(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市禁毒办下发的吸毒贫困人员名单,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组织开展进村入户调查摸底工作,精准掌握吸毒贫困人员底数。

2、摸清吸毒贫困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底数(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分级分类原则,精准区分出已脱贫、未脱贫两类吸毒人员,分别造册登记、建档立卡。通过开展精准识别,切实掌握吸毒人员被打击处理、在场在所、现实表现、生产生活、家庭收入等基本情况,认真进行分级分类登记,特别对去向不明、漏管失控的建档立卡贫困吸毒人员,要责任到人,限期查明去向、掌握动态。

3、摸清吸毒贫困人员就业需求底数(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吸毒贫困人员的就业技能情况、就业需求等开展调查摸底,特别是对年老、体弱、年幼、多病、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的吸毒贫困人员要精准掌握。

(二)规范建立“三个”工作档案,从严从实推动管理(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30日完成)。

1、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档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程要求,对排查出的吸毒贫困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控。主要内容包括: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2.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3.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成员4.社区戒毒(康复)协议;5.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服务计划;6.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变更戒毒地点审批表;7.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违反社区戒毒协议记录;8.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外出请假登记表;9.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10.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外出准假通知书;11.社区戒毒(康复)谈话记录;12.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尿样检测记录;13.社区戒毒(康复)季度评估表;14.社区戒毒(康复)年度评估表;15.按期解除社区戒毒(康复)意见表;16.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通知书。

2、建立吸毒贫困人员档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市禁毒办下发的《绍扶市吸毒贫困人员登记表》,严格按照一人一表,逐项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后详细登记入档。

3、建立吸毒贫困人员动态管理工作档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精准扶贫领导小组要求,由禁毒成员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落实“挂包帮”人员职责任务,对吸毒贫困人员实行一人一档,详实填写《吸毒贫困人员帮扶现状统计表》及相关表册;搞好动态调整管控工作。

(三)压实责任做好脱毒工作。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十七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镇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领导小组的领导之下,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采取主要措施。

(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行动。

紧紧围绕党委扫黑除恶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未成年宣传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打击重点,以及如何识别“黑社会、恶势力、软暴力、保护伞、套路贷”等特征,并就举报方式作了说明。鼓励未成年积极举报黑恶势力,公民举报的有效黑恶势力线索将会在公安机关破案时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计生帮扶、扶残助学、金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教育未成年人远离不良场所,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大力开展留守儿童帮扶活动。镇政府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民政所和各村委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有专人负责管理。成立1对1或者n对n的结对帮扶模式,责任干部要记住每个自己帮扶儿童的联系方式,定期走访,从学习、生活和心理上对全方位关心帮扶留守儿童。定期开展培训班,有过教学经验和特长的帮扶干部要积极准备课程,尽心教导。做好调研工作,对儿童进行防溺水,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心理辅导,学习传统文化。帮扶干部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留守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六)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分宜县六五普法规划,围绕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培训青少年普法宣传员、开设法制课堂,面向在校中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在中小学普遍开设了法制课,做到了法制教育、教材、课时、法制副校长的四落实。共青团围绕与青少年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开展两法一条例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七)开展禁毒青年志愿者活。钤山镇统筹协调各部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有针对性的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今年以来,钤山镇综治办、司法所和团委通过组织禁毒志愿者和禁毒宣传教育行动,通过“两课”的开展,提升了禁毒宣传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扩大了禁毒教育活动在全镇的影响。

(八)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在寒暑假和其他节假日时间大力利用村队广播、电话、宣传单、黑板报等传统媒体进行活动宣传,同时积极利用qq、微博、微信等方式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宣传,活动影响范围更大,也更容易为青少年所接受。除了简单的标语、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外,镇团委还积极组织各团支部自行开展青少年自护案例学习会,在农家书屋,活动广场等公共场所通过交流大家自己身边所遇到的一些安全自救案例,使青少年能对青春自护的认识更深刻。

乡镇对吸毒人员的帮扶(优秀18篇)篇十八

禁毒帮教工作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的总体部署,继续围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深入贯彻《禁毒法》,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齐抓共管,全镇人民积极参与,落实细化禁毒帮教责任制,进一步巩固无毒镇成果,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镇2016年综治维稳及创建平安先进镇工作考评办法》和《××镇2016年禁毒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社会稳定工作作为第一责任来抓,把继续巩固无毒镇和创建平安先进镇结合起来,努力开创禁毒帮教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陈挺任组长,镇长李保平、副镇长杨伟、综治维稳办副主任业居敏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党总支、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帮教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维稳办,各村(居)委会要在镇禁毒帮教领导小组的组织安排下,根据实际成立村(居)委会帮教领导小组,对本村(社区)的戒断三年以上在册吸毒人员进行帮教。

三、帮教职责。

(一)以人为本,以感化、教育、挽救为指导,构建以社区、村(居)委会为平台,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广泛而有效的对戒毒人员施行帮教、感化的格局和社会帮教机制。

(二)建立基层党政组织牵头,成员单位、派出所、综治维稳办、群众组织、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并发挥作用的帮教组织。

(三)各帮教小组工作制度健全,责任、目标明确,落实帮教责任制,引入帮教工作奖励机制;定期举办帮教培训;无复吸,刑事案件作案成员中本地籍吸毒人员比例比上年减少。

(四)建立完整、系统、翔实的帮教个人档案,有帮教对象的基本情况(必须有照片)、涉毒情况、帮教工作记录等,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帮教工作。

(五)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与帮教工作。

(六)各成员单位每年直接深入村(居)委会参与帮教活动,并有帮教谈话记录备查;切实帮助帮教对象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四、工作要求。

(一)帮教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禁毒法律法规,全面掌握预防_的知识,深刻剖析_犯罪案例。

(二)帮教小组要发挥每个帮教人员禁毒教育工作职责,加强帮教工作人员责任心教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树立大局意识,及时沟通、联合行动,提高整体帮教成效。

(三)坚持帮教人员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

(四)严格贯彻执行《禁毒法》,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深入细致做好被帮教对象的思想教育和禁毒知识及_危害教育工作。

(五)帮教小组制定帮教计划,定人定位帮教,帮教人有明确的帮教对象。

(六)帮教人员要及时跟踪帮教对象,实行“三(或四)对一”帮教方式,并作好帮教记录,建立长期帮教机制。要求帮教人员与吸毒人员的家庭定期联系,加强与被帮教对象及家属的谈心沟通工作,做好回访工作,掌握被帮教对象的生活及思想变化情况,并制定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帮教方案。

(七)负责帮教的人员要认真开展帮教工作,并负责将被帮教人员的表现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八)发现被帮教对象复吸_,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提高帮教效果。

(九)关心被帮教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遇到特殊困难和问题要给予及时帮助和解决,使其感到政府、亲人的关怀,重新树立正常人的信心。

(十)出外的被帮教对象,要通过家属或其他线索,3/4弄清其地址,进行定期帮教。

(十一)组织帮教对象召开座谈会,交流成功戒毒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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