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商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法律工具,有利于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些合同协议的实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增设电梯合同(通用14篇)篇一
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
乙方(承运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货物运输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门到门”服务,即负责将甲方的货物由指定提货地点运往甲方指定收货地点。
第二条:负责按照甲方的运输单详细核对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往交货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止的全部责任。乙方应保证在运输途中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保持联系,并及时报告货物所在地点和预计到货时间,以便收货人安排卸货。甲方应提前二个工作日用传真形式向乙方报送发运计划。
第三条: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每批货物运输的详细过程,如不及时告知,甲方有权拒绝接货。
第四条:乙方作为甲方委托运输代理公司应对甲方委托的货物给予妥善保管。并担负起运输责任,确保货物运输安全。
第五条:在执行本项业务中,造成的甲方货物的重大事故或故障的隐患采取必要的、适当的预防措施。
六条;在执行本项业务中,造成的甲方货物的重大事故或损失时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并立即向甲方报告。
意外时有责任为甲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促使该保险公司完成理赔和将甲方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第八条:甲方货物受损后,甲乙双方对货物受损程度存在异议。因此不能达成一致时,应请双方认可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确认损失程度。
第九条:乙方在不能证明乙方本身所使用或委托的运送人员没有玩忽职守的情况下,需对由于货物的丢失、破损所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除交通事故和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迟到,按当次总运费每迟到一天扣5%。
第十一条:因甲方或甲方收货方原因拒收或延迟收货造成车辆等候,责任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总费用结算:
2.结算:按甲方要求,每批次货到目的卸货后,凭运输发票及有效回单每月底结算一次。
3.运输线路:。
3.1:起运地点:。
3.2:到站城市:。
3.3:收货人手机。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四条:本协议由甲方签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第十五条:若双方发生争执,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维修电梯请示。
增设电梯合同(通用14篇)篇二
合同双方:(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按照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保养服务内容条款。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的前提情况下生效。
二、本合同所述及的“电梯设备”是指在本合同中列出的、由甲方委托乙方保养的、已经政府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允许使用的各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甲方设备的总称。
三、服务对象。
甲方委托乙方对于年月安装的、位于***的名为建筑物内的共计两台电梯设备提供保养服务。
四、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乙方的服务内容。
1、每月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乙方的工艺要求对电梯设备进行保养,具体内容有:
六、双方责任。
乙方的责任:
1、在提供服务时,当甲方保证提供实施服务条件的前提下,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配件。
3、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服务期内的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对政府主管部按照合同约定的保养方式,提供确保整机正常和安全的运行所需的备品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项目及时提供免费整改。
4、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时,对存在的非保养责任故障,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存在的故障可能严重影响电梯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暂时停止使用该电梯设备。
甲方的责任:
1、负责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设备日常管理的法规、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管理,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在乙方提供保养服务期间,负责给予乙方合理和充争的停梯时间并协助和管理设备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3、在有效服务期内,甲方若需对本合同电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实施,因非乙方实施的上述工程而影响到乙方保养电梯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属甲方管理、使用不当、人为损坏、不可抗力或非保养范围内的原因,而导致电梯设备需要修理、更换的,应由甲方负责。在甲方与乙方签订《产品修理合同》后,由乙方实施修理、更换。
七、服务费用:每台每年元,合计每年壹万壹仟元。
八、支付方式:甲方每半年支付合同额的50%,乙方必须出据正式税务发票。
九、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2-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所述内容之外的其它项目。
十、其他。
1、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加电梯设备功能和改变性能时,或因国家颁发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电梯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在另行签订《产品改装合同》实施。
2、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负责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服务期满后,双方未及时续签《产品保养服务合同》,但甲方仍然接受乙方继续提供的保养服务的,视作甲方同意本合同的延续,双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增设电梯合同(通用14篇)篇三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商定,乙方受托为甲方提供38台上海三菱电梯和1台食梯的技术服务及运输、保险等安装辅助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电梯技术服务工程事项。
1、才作为正式技术文件。乙方必须仔细阅读甲方给予的建筑和结构图纸,如有尺寸上和电梯有冲突的地方,及早沟通,如没和甲方沟通,视作认可我司提供的图纸。
2、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期间(电梯井道勘查、现场技术指导)的技术咨询及服务。
3、在甲方进行电梯井道施工预埋、预留与电梯安装有关的埋件和孔洞时,乙方必须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现场检查,并参与从电梯设计开始到安装维护保养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且作为与甲方行使电梯一切事务的责任方。
4、乙方负责将电梯主机吊入机房。
5、乙方负责电梯部件在安装现场的起重、分层、搬运、就位等。
二、电梯运输、保险及辅助事项。
1、甲方出具提货委托函给乙方,乙方派员负责将电梯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的发货点运送至马鞍山东湖瑞景工地现场,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破损或缺件,由乙方负责;货到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包装箱数(根据发货单清点),甲方负责到货后安装前的保管工作。
2、在上海三菱电梯货到现场时,由乙方负责起吊卸货,并承担卸货费用。
3、乙方必须在电梯交付使用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三、乙方负责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
四、甲方委派顾文广负责与乙方就电梯进场、安装等事务的对接,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五、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以上全部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合同总价4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提货前一周内付至9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余款10%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五、其它。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按国家合同法规定办理。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增设电梯合同(通用14篇)篇四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销售电梯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4、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其它事项:
增设电梯合同(通用14篇)篇五
此项目电梯配置要求:
1、载重量:800kg1000kg。
2、梯速:1.75m/s1.8m/s。
纹不锈钢(标配,住宅常用)、喷涂钢板(低端产品,后期需维护)。
4、门套:一楼大厅大门套,其它层小门套。
5、马达: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记,(目前比较先进,节电,噪音小,体积小节约机房空间,)。
6、群控电梯(同层操控面板减少,减少投入)。
7、门机系统:光幕红外线(安全,按线束定价)、触板。
必选功能:
1、全集选控制运行功能2、超载保护功能,3、超载报警功能,4、超速电器保护功能5、超速机械保护6、安全触板,7、门过载保护功能8、开关门时间异常保护功能9、开门异常自动选层功能10、电机空载保护功能11、电动机发热保护功能,12、对讲通话功能13、警铃报警联络功能,14、故障低速自救运行功能,15、停车在非门区提示功能,16、位置异常自动校正功能,17、停电应急照明功能18、轿顶检修操作功能19、轿内检修操作功能20、主机及控制柜检修操作功能21、满载直驶运行功能22、无效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23、反向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24、起动补偿功能25、开门时间自动调整功能26、开门时间自动控制功能27、运行次数显示功能,28、轿厢照明自动控制功能29、轿厢通风自动控制功能30、故障自动检测功能31、故障自动存储功能32、待机定期自检功能33、层高自测定功能34迫梯功能35、轿内语音提示功能36轿内误指令自动取消功能37、三方通话功能38、预留视频监控接口39、取消迫梯功能40、厅外楼层指示41、预留井道内三方通话、背景音乐及视频线路。
电梯厂商在报价前需提供的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
4、产品制造商授权书不(代理商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书。
电梯的报价:
2、免包年限,免包结束后。每年的维护保养费。
3、厂家自报付款方式。
售后服务。
1、保修期承诺。
2、维修技术人员情况。
3、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4、维修服务费标准。
5、主要零配件的配备。
6、其他服务承诺。
增设电梯合同(通用14篇)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安装维修许可证资格的专业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以及tsg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为保证电梯的良好技术状况和安全可靠的运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渭南市苏园丰景小区26部电梯维保事项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2.保养时间:
2.1本合同有效期自月年。
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视为自动延长壹年,其后以此类推继续有效。如甲方/乙方欲终止合同或调整保养费用,应予有效期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2.3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正常履行维保义务,甲方不得将电梯保养工作交由第三者,否则乙方仍按照本合同第3款收费;如乙方未正常履行维保义务或维保质量不符合规定,经甲方多次提醒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将电梯维保义务转交给其他单位,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3.保养款项及付款方式:
3.1本合同保养电梯台,年保养费rmb:96000元(大写:仟元整)。
3.2甲方应按季度付保养费。余款应在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之前的维保情况后付清。
4.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配合责任:
4.1甲方应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电梯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2乙方对新承担维保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通过检查确认,如有隐患问题及时修理消除。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状态,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确保检验合格。
4.3甲方协助乙方现场保养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协助甲方单位制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一次针对电梯特点适时进行救援预案演练。
4.4如发生电梯关人及相关不安全现象,甲方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029-87446563、,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如电话打不通或无人接听,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没通知乙方,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这一条建议删除,“打不通、无法接听”怎么界定?通知没通知怎么查证?)5.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责任:
5.1甲方承担责任:负责下述工作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1.1电梯环境温度应在-50c至+400c间、无灰尘;通道通畅,有永久照明。5.1.2保证动力电源符合电梯要求。
5.1.3机房、轿厢、厅门内外以及通道不得有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堆放。
5.1.4电梯规范管理、安全使用、轿厢内及厅门口的卫生清理,保持完好可靠的照明与防护栏。5.1.5电梯年检、限速器校验、保养耗材及备品配件。
5.1.6人力不能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坏,人为破坏等造成的停梯故障修理等(不含正常使用造成的损耗、损坏)。
5.2乙方承担责任:负责下述工作的优质服务。
5.2.1对维护保养的电梯每15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同时对所保养的电梯按tsg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内容进行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等保养作业;每次维保前应告知甲方项目经理,保养记录(作业报告)应留存苏园风景项目部。
5.2.2保养工作在上班时间内上门服务,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维修人员应当及时实施救援,市区内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不超过1小时,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完毕,如重大维修,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修复完好。
5.2.3保养作业完成后填写《电梯保养作业报告》,并请用户确认,甲方没有签字的视为没有按规定保养,有权做出经济处罚、延迟付款或解除本合同。
5.2.4及时向甲方提出保养所需材料清单,以便甲方适时供应保养耗材,保证维护工作顺利进行。
5.2.5凡零件损坏无法修复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协助甲方采供电梯备品配件。更换已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运行。具体要求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定。
5.2.6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保养以外的维修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维修计划与方案。
5.2.7如果通过维保与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向甲方单位书面提出。
5.2.8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职而对电梯造成的直接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3.每次维保时应遵守西安市?渭南市?质检新发(20xx)16号第二条第五款要求(维护保养现场的持证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的规定,维保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5.3.1维保记录中应在维保的前一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协调区域相关人员前来配合。
5.3.2每年至少一次现场配合甲方模拟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3.3在每半年维保中至少有一次乙方质量或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对设备的状况及维修人员的维修质量做复检,并在维保记录中签字。
5.3.4维护记录中应能体现甲方对此次维保的质量、维保内容的执行及服务态度的认可及评判。
5.3.5乙方根据电梯的结构类型及使用情况,应分别列出半月、季度、半年及一年的维保内容,并在相应的时间按此内容执行维保,维保内容应提前向甲方备案一份。
6.本合同乙方不承担项目: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以及本合同内容之外的项目。
7.其它。
7.1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或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另行签订《电梯改造合同》。
7.2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或者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确认后,双方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7.3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签“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4“另行约定事项”和“合同修改书”等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7.5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7.6每年电梯定期检验所需文件,由甲方提交,乙方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地址:
8.正常维保项目不包含的配件如下:
8.1机油;。
8.2轿厢照明灯具(第一次免费改造轿厢照明,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
8.3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进水等)及人为因素(正常使用消耗除外)造成的电梯部件损坏,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
甲方:乙方:
增设电梯合同(通用14篇)篇七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
1、____的建筑物名为____内的小计____台;
2、____的建筑物名为____内的小计____台;
3、____的建筑物名为____内的小计____台;
4、____的建筑物名为____内的小计____台;
三、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壹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5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1.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7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2.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
2.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2.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电梯编号(甲方)____电梯型号数量(台)____层站____载重kg____速度____m/s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____年合计____(人民币)。
年度电梯保养费总计(大写):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第六个月向受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____(章)。
单位名称:____(章)。
单位名称:____(章)。
地址:____。
地址: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联系人:____。
联系人: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邮编:____。
邮编:____。
传真:____。
传真: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签约地点: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增设电梯合同(通用14篇)篇八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设备事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事项。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以优惠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3、乙方向甲方供货的电梯品牌为:emison;。
4、本项目一期面积预计210万平方米,电梯设备总金额预计3000万元(具体金额及数量以实际设计及建设进度为准)。
5、本合同电梯供货分批进行;。
第二条价格及货款支付方式(甲方以电汇或转帐方式支付)。
1、本合同总价预计人民币3000万,以每批次安装、验收合格结算(一批次电梯共计28台)具体型号、参数为准(电梯价格是指电梯设备价、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质检费、税费的总价)。
2、甲乙双方签约后甲方付给乙方定金yl00万元(于一批次进场飞霞阁时付30万元,二批次进场再付70万元)。
3、甲方于每批次设备交货日前50日与乙方确认本批次供货数量、型号、参数并确认,甲方以附件的方式与乙方签订本批次供货确认书。
4、每批次电梯到货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付清本批次电梯款项的97%,剩余3%的款项无质量问题一年(12个月内)付清。
5、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根据所需发票种类向乙方提供开具发票必需的开户银行、帐号、载号,乙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及合同的全部款项后,向甲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三条设备设计、生产及交付。
4、设备交付地点为:巴中市南龛文化产业园。
6、自设备交付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检验设备的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并由甲方签署有关设备的装箱数量和包装状况确认单。
第四条乙方之权利、义务。
2、乙方自收到甲方建筑土建施工图之日起一周内,提供四套布置图供甲方选择和确认;。
3、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标准使用先进的科技和专有技术生产设备;。
4、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设备存在制造缺陷,乙方应负责免费纠正缺陷。
第五条甲方之权利、义务。
1、甲方应依本合同的规定支付货款和接受设备;。
3、如果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任何缺陷,则甲方应在发现缺陷后的两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检验通知的缺陷部分。如该缺陷被证实为制造原因引起,乙方将修理或调换缺陷部分。被调换下来部分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4、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其计算方法是:每延误一周(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违约金为延误部分金额的千分之三(3‰)。如果付款延误超过五周,则甲方有权视乙方为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七条不可抗力。
2、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任何结果(包括损失和延期交货)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十四日内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持续十周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修改本合同的条款。
第八条争议解决。
2、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本条款在合同终止或合同归于无效后仍然有效。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其他。
1、根据本合同由乙方提供的任何软件应属于乙方或其他相关的软件提供者的财产,甲方仅有非独占的且不得转让的产品使用权,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或允许任何第三方占有、使用、复制或修改。
2、本合同为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替代双方先前所有书面或口头的磋商、报价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增设电梯合同(通用14篇)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电梯维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维修数量与施工期限: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维修数量:__________。
施工日期:__________
费用与结算方式:__________。
电梯维修工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金额:),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票据。
(1)自公共维修基金电梯专项维修款划拨甲方账户到账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金额:)。
(2)电梯维修工程完工后,经北京市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并获得电梯检测合格报告及年检合格证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金额:)。
(3)质量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金额:__________)。自北京市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后,且期间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十日之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质量保证金。
甲方责任: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电梯井道布置图和随机文件,用于乙方维修过程中做技术资料参考。
2、协助维护维修现场秩序,以保证顺利施工。
3、提供现场施工用电电源及接地系统。
4、认真履行合同,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责任:
乙方需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电梯井道布置图和其他文件资料,合同期满后交还甲方,并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投标预算列项内容,对电梯进行全面维修工作。按技术监督局检验要求及公司质量标准维修,以确保工程质量。
电梯维修工程所需的材料、配件和工具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财产及人身伤害等法律责任。
维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标识、架设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做到文明施工。
电梯维修工程中所有更换的`材料、配件等由乙方负责质量保修,自北京市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贰年。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均由乙方负责进行免费更换。
遵守甲方物业管理规定,合理安排电梯维修作业时间,确保不影响业主正常使用。
维修完成后,负责办理并取得北京市质量监督局验收合格报告及年检合格证。验收与报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维修完工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维修过程中更换、使用的材料及配件清单等技术资料。
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明、证照以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有关电梯安全修理许可证复印件,电梯维修工上岗证复印件。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原因发生任何影响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及乘客的人身、设备安全等情况时,由乙方承担责任。
出具电梯维修承诺书。
1、如遇不可抗力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未履行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本合同时,或乙方工作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时,甲方应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改进工作。
3、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否则违约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按合同条款分清责任,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签订地点提起诉讼。
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增设电梯合同(通用14篇)篇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对甲方瑞明新城所使用的部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2次/月的定期维修保养和季度、半年、年的日常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抢修、维修相关记录(见附件)。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每部电梯维护保养费:___________元(含运费、税费),共___________部,合计___________元人民币。
金额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大写)元整。
服务热线:_________,乙方必须保证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项目现场拟派应急维修人员2名,24小时值班。抢修服务时间:无驻场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否则应承担不按时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增设电梯合同(通用14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和《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有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设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合法报批手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第三条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加强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第四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过业主协商。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协商中发挥牵头组织作用。
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等应当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协调和指导。
第五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前款所指面积和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执行。
分单元增设电梯不影响本幢其他单元房屋结构安全的,本条第一款所指总面积和总人数按照增设电梯单元的房屋独立计算。
第六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符合规划、土地、建设、环境保护、消防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的要求。
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由市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公安消防行政管理部门编制。
第七条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以书面协议形式达成以下事项的解决方案:
(一)确定电梯使用管理者。
(二)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
(三)电梯维护保养方式及其保养维修费用分担方案。
(四)与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进行协商,以及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的资金筹集方案。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由业主协商确定的事项。
第八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要的资金,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筹集:
(一)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
(二)属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
(三)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
(四)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
(五)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按照前款第(一)项由业主协商约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的,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就各自出资额、维护和养护分摊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业主可以参考以下分摊比例约定出资、维护和养护费用的分摊:以第三层为参数1、第二层为0.5、第一层为0,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1个系数,即第四层1.1、第五层1.2、第六层1.3,并依此类推出资比例;同一楼层各户的出资比例可以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该层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一)业主或者业主代表可以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业主人数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名业主作为代表。
(二)业主可以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提出申请。
(三)增设电梯的住宅属于房改房的,业主可以委托原房改售房单位提出申请;原房改售房单位已经关闭、破产、撤销,其住房维修基金已转归其上级主管部门管理的,也可以委托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作为建设单位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向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批准图纸上已明确标识预留电梯井的除外。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不需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
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核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用地信息,用地超出权属范围的,应当要求增设电梯申请人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人的书面同意意见。
第十一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提交申请资料。
(二)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建筑设计方案。
(三)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批前公示。
(四)批前公示结束后,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发增设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应当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动工建设。
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既有住宅申请增设电梯事项提供审批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书及立案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申请人为业主的,应当提交业主身份证明;接受委托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
(三)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一式两份(含绘制在1/500现状地图上的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
(四)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安全说明和满足消防设计规范说明。
(五)专有部分占该幢(单元)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文件及其同意所送审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书面意见,并附有同意增设电梯业主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复印件。
(六)申请人与相关业主进行协商的书面材料。
(七)其他法定资料。
前款第(六)项规定的资料,应当由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等第三方进行现场见证或者公证,并出具见证意见或者公证证明。
申请人接受审批咨询服务所需提交的资料由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确定。
第十三条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批前公示,应当在拟增设电梯的工程现场显著位置(包括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及本幢、本单元主要出入口)和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期不少于20日,公示内容包括专有部分占该幢(单元)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文件及其同意所送审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书面意见等。
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办理增设电梯咨询服务过程中组织开展批前公示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举行听证,组织开展批前公示或者听证的时间不计入规划审批或者提供审批咨询服务的时限。
第十四条批前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事项有异议的,业主应当自行协商。业主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者调解,并由组织协商或者调解的第三方出具协商情况说明或者调解意见。
第十五条批前公示期间,业主提出增设电梯直接影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现场勘察;建筑设计违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取得受影响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或者修改建筑设计方案,申请人已经与相关受影响业主达成协议的除外。
第十六条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资料后,对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质量监督等部门职责的事项,应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各部门办理时限纳入政务监察系统全过程监管。
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申请资料、批前公示、部门意见和业主所在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反馈的协商或者调解情况,依据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增设电梯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和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的,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情况知会属地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由属地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纳入网格化管理。
第十七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施工以及监理。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施工前申请人应当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需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到属地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
第十八条市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提供有资质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名单等信息,统一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自主选择。区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电梯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当到区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告知手续。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安装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第二十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巡查,加强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已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共享。
第二十一条对已经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依法办理有关施工手续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工程,相关业主应当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不得阻挠、破坏施工。
对阻挠、破坏施工等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到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手续。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手续所需资料依照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后,申请人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增设的电梯方可交付使用,并由申请人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档案。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需要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人应当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二十四条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者。
增设电梯的业主未委托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协商约定其中1个业主为使用管理者,其他业主承担连带安全管理责任。
增设电梯的业主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业主应当按照增设电梯相关书面协议的'约定承担原业主的管理责任,变更后的业主与其他增设电梯业主重新约定维护、养护分摊等电梯管理责任的除外。
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依照《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在用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电梯使用管理者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六条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侵犯其所有权和相邻权等民事权益而提出补偿等要求的,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
属地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应业主请求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业主之间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增设电梯的,依照查处违法建设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未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不需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未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的,由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区城市管理部门按照本市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将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列入失信记录。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区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许可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增设电梯合同(通用14篇)篇十二
受马龙县司法局的委托,该单位的电梯采购,我中心以编号tp201405发出了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月26日在马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开标厅进行竞争性谈判,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认可,现将中标情况公示如下:
标段中标供应商中标价。
1电梯曲靖特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3,000元。
在此,对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感谢!
马龙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二月二十七日。
增设电梯合同(通用14篇)篇十三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工程地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要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设备租赁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期限:以每台租赁机械的检测报告日期年月日开始计费至甲方报停日期终止。在租赁期间里由于甲方各种原因或天气原因造成停工或租赁机械无法正常工作时,由甲方承担,乙方无责承担,机械租赁费照常计算。
二.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每台租赁机械的进出场费用元由甲方承担。
三.设备使用权。
租赁期间,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只享有设备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将设备以实物的形式抵押给第三方,未经乙方同意也不得将设备转租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四.乙方责任。
乙方提供型号为施工升降机台,高度米给甲方。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指定的设备安装地点应满足设备的安全作业要求,在特殊环境中使用时(如作业区内有高压电路、管道等),甲方应采取符合规范的防护措施。
3、甲方负责安装承租设备专用的动力电源设施(安装地点至设备底下)。电源配置的技术安全标准应完全满足设备的使用要求。
4、甲方应指定专业人负责承租设备的作业指挥和生产协调工作,根据《劳动法》安排作业时间,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指挥操作。
5、甲方人员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擅自上机,更不得拆卸设备任何部件和随机附件。否则,导致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6、乙方负责设备配件,及顶升、附墙的安装工作。
合同中明确的甲乙双方条款和非约定条件在履行中必须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七.设备的运输、维护保养、安装和拆卸费用由方承担。设备的现场使用。
甲乙双方约定的设备租赁期限到期,甲方如需继续使用,双方签订延期协议,本合同将一直执行至甲方书面需求停止时截止。
八.设备租赁费的结算。
甲方应向乙方一个月结算一次设备租赁费。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方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内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八、合同纠纷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和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岀仲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完成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增设电梯合同(通用14篇)篇十四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投的,技术质量检验所检验电梯后,发现电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甲方委托维修方即乙方对x台电梯进行维修,电梯材料由甲方采购,乙方只负责安装,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总价:
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人工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二维修时间:本合同签订后x个工作日内。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计人民币元)作为施工进场费。
2本工程结束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维修费的30%(计元)。
四甲方采购的电梯材料如有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五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甲方设备受损,乙方将无条件给予修复或赔偿,同时施工期间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具有维修资质和维修条件并承诺遵守和履行本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代表(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