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年中工作总结(八篇)

时间:2023-03-28 作者:储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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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年中工作总结篇一

在这一年来东岳社区认真为民办事,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认真落实民政低保工作、困难群众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民生救助的方针政策。做到民生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居民家中。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对民政工作民生工程文件的学习,认真地履行社区民政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功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进一步规范民政工作的要求,圆满完成了民政各项工作,并做了以下工作。

一、老龄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优惠政策,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到老龄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敬老和爱老的社会氛围。

2.社区年初均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帐; 社区还通过一系列的为老服务,营造了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为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优惠证”。全年内为60岁(含60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优待证”的基本上都办理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总结。

3、每月社区向空巢老人进行一次“交心会”,对“交心会”后并为空巢老人开展只愿意者生活照料服务活动。而且在每个节日走访慰问空巢老人、困难老人。

二、低保工作

1、我社区严格比照低保普查的有关文件要求,逐项了解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入户调查认真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生活状况。

2、社区认真核对每个申请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社区工作人员认真收填,一丝不苟。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错保、不人情保。 20xx新申请低保户有五户,其中不符合条件劝回的有四户,现低保户为20户,35人。实施低保动态管理,我社区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每月对低保户进行认真管理,在两节期间,走访慰问了辖区低保人员、空巢老人,并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慰问品,并按时为低保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物价补贴等。

三、双拥工作

20xx年春节我社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工作。一是对各类慰问对象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了解实际情况,切实确定好春节慰问的对象,确保不落下一人、不丢下一家,并进行了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二是为了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精神逐一的到居民家中慰问、走访、送温暖活动。

在日常工作中,社区加大力量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完善社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档案,对家庭生活情况详细记录备案。

四、五保工作

本社区现共有五保户12人,集中五保现11人,散居五保户1人,每月我们都对我社区的五保户进行居民养老服务,每月也将到五保户家中慰问探访,对他们的生活起居各方面的进行了解。

五、防灾减灾工作

加强社区综合减灾工作是适应全球气候变化、减少灾害风险、减少灾害损失的迫切需要,是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建设安全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我社区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不断提高,社区综合减灾工作能力逐步增强。

六、惠民殡葬保障工作

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惠民殡葬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社区积极深入居民群众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印发各种宣传资料三百多份,使这一惠民殡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减轻群众负担,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总结全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今后的工作我们将继续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为广大居民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深入居民,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倾听民声,从细微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办好事,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区民政局年中工作总结篇二

一、加强领导,统一布置。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纪委书记和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各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民政负责人任组长,镇财政所、民政办负责人、镇联村(居)干部为成员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请镇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印制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并于9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布置。

二、明确工作目标。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推动我县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变。

三、明确工作重点。

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理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四、工作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张榜公示、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民主评议(听证)等方法进行。

(一)张榜公示。

从10月上旬开始,各镇以村(居)为单位,对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在村(居)公开栏、人口密集的村庄(街道)、交通要道等群众便以看到的地方进行了公示,每个村(居)公示地点都在3处以上,有的村公示到每一个村民组。同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组织专人,并邀请县纪委、县财政负责人对全县各村(居)公示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公示效果良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对群众举报线索,各镇均逐条调查核实。

(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

公示结束后,各镇组织专人会同村(居)委会干部,对本村(居)低保对象逐户上门核查,重点核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家庭财产状况和家庭收入情况。经入户调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坚决予以清退。

(三)民主评议。

入户调查结束后,对继续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以村(居)为单位组织民主评议(听证)。评议未通过的予以清退。

五、专项整治结果。

本次专项整治全县共复核城乡低保对象xx户、xx人,清退城乡低保对象xx户、xx人,占已复核低保对象9.25%。其中正常退出xx户、xx人;占复核人数的6.8%,群众举报查实77户、142人;占复核人数的0.47%,过去政策性照顾的退伍军人、老干部、拆迁户、计划生育后遗症等,也就是“错保”405户、582人,占复核人数的1.94%。同时,对87户、159人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低保对象提高了补差标准。专项整治期间新增低保对象176户、493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此项工作,得到了县纪委的高度重视,县纪委项正兵书记明确要求,把该项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求纪委每位常委对自己联系的镇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镇纪委要全程参与。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纪委副书记强进以及其他纪委常委,多次深入镇、村督查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每到一处都提出严格要求。要求各镇严格按照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对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核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有关规定的做法。

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不按章办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要求县民政局对各镇专项整治情况加强督查,把好验收关。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将重新进行审核,并找出工作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六、存在问题。

(一)城乡低保政策宣传还有死角,一些群众对低保条件、申请和办理程序不够了解。

(二)家庭收入难以核定。

(三)少数干部们存在着畏难情绪,工作责任心不强。

(四)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低保工作量大、任务重,而且对象层面多,调查起来比较繁杂,基层工作人员相对不足。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政策标准。

一是要加强对低保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快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公安、房管、人社、税务、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金融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困难群众信息核对系统,杜绝“人情保”、“错保”现象的发生;三是要强化基层干部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二)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群众满意率。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不留死角;二是要建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每个村(居)委会设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专栏,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三是主动邀请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的严肃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我局将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针对发现的问题,重点抓好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听证)制度、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坚决一查到底,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区民政局年中工作总结篇三

201x年将结近尾声,在这一年来东岳社区认真为民办事,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认真落实民政低保工作、困难群众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民生救助的方针政策。做到民生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居民家中。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对民政工作民生工程文件的学习,认真地履行社区民政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功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进一步规范民政工作的要求,圆满完成了民政各项工作,并做了以下工作。

一、老龄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优惠政策,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到老龄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敬老和爱老的社会氛围。

2.社区年初均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帐; 社区还通过一系列的为老服务,营造了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为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优惠证”。全年内为60岁(含60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优待证”的基本上都办理。

3、每月社区向空巢老人进行一次“交心会”,对“交心会”后并为空巢老人开展只愿意者生活照料服务活动。而且在每个节日走访慰问空巢老人、困难老人。

二、低保工作

1、我社区严格比照低保普查的有关文件要求,逐项了解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入户调查认真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生活状况。

2、社区认真核对每个申请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社区工作人员认真收填,一丝不苟。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错保、不人情保。 20xx新申请低保户有五户,其中不符合条件劝回的有四户,现低保户为20户,35人。实施低保动态管理,我社区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每月对低保户进行认真管理,在两节期间,走访慰问了辖区低保人员、空巢老人,并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慰问品,并按时为低保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物价补贴等。

2、在20xx年元月分为我社区的低保户师公云申请安身工程,在安身工程申请落实后并随时关注房屋维修进展后一一向镇民政汇报并发佐证图片。

三、双拥工作

20xx年春节我社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工作。一是对各类慰问对象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了解实际情况,切实确定好春节慰问的对象,确保不落下一人、不丢下一家,并进行了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二是为了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精神逐一的到居民家中慰问、走访、送温暖活动。

在日常工作中,社区加大力量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完善社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档案,对家庭生活情况详细记录备案。

四、五保工作

本社区现共有五保户12人,集中五保现11人,散居五保户1人,每月我们都对我社区的五保户进行居民养老服务,每月也将到五保户家中慰问探访,对他们的生活起居各方面的进行了解。

五、防灾减灾工作

加强社区综合减灾工作是适应全球气候变化、减少灾害风险、减少灾害损失的迫切需要,是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建设安全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我社区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不断提高,社区综合减灾工作能力逐步增强。

六、惠民殡葬保障工作

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惠民殡葬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社区积极深入居民群众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印发各种宣传资料三百多份,使这一惠民殡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减轻群众负担,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总结全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今后的工作我们将继续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为广大居民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深入居民,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倾听民声,从细微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办好事,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区民政局年中工作总结篇四

一、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为确保“应保尽保、应退进退”,xx县城乡低保人员认定实行动态调整,在入户核查的基础上及时上报更改相应系统信息。20xx年,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xx县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310元,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8元。到20xx年12月,全县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88803人次,发放资金5167.46万元,城市低保累计保障39229人次,发放资金1792.35万元。

今年年初,我局拟定开展两次大规模清理整顿工作(4-5月份、9-10月份),两次清理整顿工作均如期开展。4-5月份,我局开展了城乡低保精准认定“回头看”,此次排查要求乡镇民政工作人员100%入户核查,县民政局随机抽查,抽查时入村到户,抽查率在10%以上,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

为有效弥补城市扶贫的空白,落实“扶贫进城”,我局在市局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关爱工程”工作,20xx年,xx县纳入“关爱工程”对象共1870户3516人,其中农村五保23户23人,农村低保8户15人,城市低保1839户3478人,“关爱簿”填写工作已全部完成,并与农合局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为“关爱工程”对象应享受健康脱贫政策提供了数据保障,将党的扶贫政策惠及所有困难群体。

二、主要做法

(一)“扶贫政策进城”,确保扶贫信息准确

为加快推进“扶贫政策进城”工作进程,xx县于20xx年7月14日-15日在振兴社区五楼召开了“扶贫政策进城业务培训”,聘请市民政局、卫计委、残联、公安局、人社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进行精心授课和指导。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各乡镇民政分管领导及民政办主任,城关镇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十五个城市社区低保代办员,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新采取授课与座谈两种方式进行,在分组座谈中,工作在一线的同志们就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激烈的讨论,通过理论的指导和面对面商讨,共同解决一些操作上的难题,对以后的扶贫政策进城起到很大作用。

(二)全面实施“关爱工程”,确保“应保尽保”

为切实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工作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农村低保、五保家庭扶贫政策“全覆盖”和扶贫政策“进城”工作。xx县民政局一是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明确工作重点及要求。下发《关于认真落实的通知》(利民字[20xx]55号),9月6日xx县民政局召开任务布置会议,要求各乡镇认真摸排,主动发现,确保施保施救和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重点整治“应保未保”、“应救未救”、“未按户施保”、“年审不规范”、“施保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并以乡镇为单位填写“关爱簿”,通过“关爱系统”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为扶贫系统的有力补充。二是成立督查组,及时指导乡镇做好相关工作。

9月7日至9月9日县民政局分为三个督查组,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深入各个乡镇督查指导关爱工程实施及“关爱簿”填写工作。三是发现问题,整改及时。通过督查发现个别乡镇、村同志业务不精,指导不力;还有个别乡镇、村扶贫信息与低保、五保信息仍存在误差。发现上述问题,县民政局立即召开相关股室会议,对发现的问题理成清单逐一消化解决。

(三)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及时发放各类民政救助资金

我局按照县统一要求,今后低保、五保、孤儿、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优抚优待、救灾、高龄津贴等民政惠农补贴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由乡镇民政办负责造补贴清册,县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审批,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地打卡发放。明确要求月发放的项目在每月10日前完成,季度发放的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前发放,半年发放的项目在1月份、7月份10号前完成,年发放的项目在每年9月份发放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县乡低保工作人员编制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由于县乡民政部门人少,工作深感力不从心。社会救助股在编2人,实际工作人员5名,负责全县2万人的城乡低保审核,还需负责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业务;各乡镇民政办公室1—2人,这些力量对不断增长的救助对象和他们对救助的高标准诉求以及广大群众、社会舆论的期望值相差甚远。尤其是乡镇一线低保工作人员少、压力大、力量薄、待遇低,低保工作的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进而出现一些错、漏、拖现象,引发群众不满。

(二)社会技术飞速提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为使老百姓体验到信息时代的便利,xx市率先推出网上办事,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办理所有业务,然而由于村级代办点不代办、拖延办理现象的存在,引发群众不满。村级代办员严重缺乏,而且业务有待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同时,村级业务代办员待遇较低,很难满足群众即来即办的要求。

(三)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变动不主动申报,“动态管理”有一定难度。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需求,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一旦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就应该及时退保。由于对经济好转的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不到位,加上低保对象有“进去就想吃到底”的依赖思想。

民政部门对违规享受的低保家庭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低保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后,靠他们主动申请退保困难重重,只有通过民政部门入户复核实施动态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民政力量薄弱,部分群众不配合,很难核准其家庭收入。

四、下步打算及计划

(一)完善主动发现机制。

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联动主动发现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上报,清理遗漏的及时取消,对需动态调整的及时调整。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加强基层保障能力建设。

各级民政机构要积极主动争取,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人员配置,并进一步保障工作经费和改善办公设施,切实加强基层救助工作保障能力建设。

(三)建立健全监管与核查机制。

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低保工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救助备案制度,对备案的低保对象严格核查管理,长期公开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对低保救助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运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掌握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以科学的办法推动“动态调整。

(四)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城乡低保工作信息公开,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实施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城乡低保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区民政局年中工作总结篇五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基本民生持续改善。

一是城乡低保规范发展。今年来,为9641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2594.3万元,为37680户49467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6214.9万。二是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认证。共认定兜底对象2744户、8005人,发放兜底金1273.44万元。三是五保供养有新提升。为1246人集中供养、1515人散居供养,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083.49万元。四是认真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全年城乡医疗救助21931人次,发放救助金1447.39万元。五是不断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全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近4000余人次,对符合条件的3427人给予了救助,其中未成年人364人次,重症及精神病人138人次。六是深入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为1908人次困难群众发放“救急难”资金250.456万元。

(二)养老事业推进有力。

一是超额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主动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今年共完成新增养老服务床位50张,即增建“日间照料中心”5个,新增床位30张;新建“养老服务示范点”5个,床位20张,超额完成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完成目标任务125%。

二是不断健全养老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快xx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是认真做好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完成了百岁老人复核及新增申报,对全县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长寿保健补助300元。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对全县90-99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

四是做好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办证4042件。

(三)基层政权不断巩固。

一是积极开展村民依法自治。在茅坪乡金沙村、茨岩塘镇半寨村以村民小组自治为切入点,开展了村民依法自治达标活动,在活动中推选了村民小组长,依法对小组进行了整合和合并,完善了各项小组长职责和制度。

二是全面完成区划调整和并村工作。于6月15日已全面完成建制村合并、村改居、村居更名工作,全县共完成建制村合并65个、村改社区41个、村居更名17个,村居总数从462个减少为397个,撤并幅度为14%,超额完成省州下达55个任务数10个,完成任务率为118.2%,目前建制村合并、村改社区、村居更名后的新村(社区)均已挂牌运行。

三是启动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目前已完成县乡两级培训和资料收集,野外作业和内业整理工作技术外包工作。

四是实施社区惠民项目。共对36个城乡社区进行了社区惠民项目整顿,按每个社区每年5万元的补助标准,将360万元惠民资金全部下拨到社区,且通过申报和验收。

五是稳妥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完成7个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任务。

六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登记在册的151个社会组织已全部完成年检工作,其中21个社会团体和9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合格,31个社会团体和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不合格,依法撤销登记社会组织14个。

(四) 殡葬改革有序推进。加快绿色殡葬、生态殡葬、节地殡葬改革步伐。将城市殡仪馆和公墓山建设项目列入县“十百千”工程中10个投资上亿元的重大项目之一。项目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持续发展”的模式分期建设。规划总用地860亩,实际已征地977亩,殡仪馆建筑面积约8450㎡,项目总投资3.5亿元,工期二年,20xx年可对外正式营运。

目前,“一期应急墓区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95%。城市殡仪馆及公墓山二期项目建设已经完成投融资模式编制和二期墓区建设方案编制等工作。17个乡镇公益性墓地顺利推进。里耶公益性墓地已完成墓穴建设400多个,苗儿滩镇乡镇公益性墓地已完成工程量的80%。出台了《xx县里耶镇公墓管理办法》、《xx县殡葬用地管理办法》、《xx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巡查处置管理办法》、《关于印发〈xx县殡葬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

(五)涉军服务坚强有力。

一是“双拥”工作有新局面。为驻县部队解决资金近40万元,用于水电通讯及基础设施整改,有力地支持了部队的正规化建设。组织开展了系列“爱心献功臣”活动,全县上下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慰然成风。

二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投入资金150余万元,组织精干医务人员组成巡回医疗队在全县34个乡镇(街道),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等3000多名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进行免费健康检查。

三是积极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一年来,共接待、走访优抚对象近20xx人次,处理来访信函近30件,共解决生活、医疗经费近180余万元,衣物500余件,棉被100余床,发放丧葬互助储金20余万元。

四是优抚事业单位成绩显著。烈士陵园积极组织开展祭扫、纪念烈士活动,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20xx年9月被国务院批准为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20xx年11月,被省民政厅授予“文明优抚事业单位”。县光荣院完善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六)服务社会能力大幅提质。

一是婚姻登记实现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婚姻登记基础建设,强化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推行网上预约登记服务,建立婚姻家庭引导室,设立情感“缓冲带”,让濒临破碎的家庭实现了家庭和睦。截止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3814对,离婚登记1184对,补领结婚证1428对,补领离婚证83本,登记率、群众满意率100%。

二是福彩销售势头强劲。今年截至目前,福彩销售突破7260万元,同比增长21%。筹集福彩公益资金800余万元,同比增长89%。

三是孤儿保障措施得力。共为439名(其中机构集中供养40名,社会散居399名)孤儿发放孤儿保障金335.28万元。

四是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出台了《xx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制定了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超过湖南省规定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0元)。

五是启动并完成了全县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信息采集和信息录入工作。全县共录入留守儿童21070人、留守妇女11679人、留守老人21066人。

(七)救灾减灾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减灾综合协调能力,健全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减灾救灾宣传应急演练,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配合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县思源学校开展防震减灾演练活动,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认真开展冬春缺粮户的调查摸底工作,下拨冬春救助资金565万元,发放大米240000斤、棉被1700床、棉衣1688件,解决了全县近10万名困难群众、冬春荒期间的基本生活等问题。

全年下拨救灾应急资金772万元。今年“6.20”里耶特大洪灾,民政及时公布捐赠账号,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共接受社会爱心人士、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捐赠善款1009.89万元,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的大米、植物油、矿泉水、八宝粥、蔬菜、牛奶、药品等价值218.412万元的救灾物资。县民政紧急调运各种救灾物资达367万元,救助受灾群众4万余人次。

(八)综合工作亮点突出。

一是加大民政新闻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强化负面舆情监督,提升民政良好形象。今年来,全局在各级党报党刊、湖南红网、湖南民政网等主流媒体发表民政宣传稿件80余篇。其中,湖南日报5篇;中国社会报5篇;团结报13篇;湖南红网15篇;省民政网46篇。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通过短信平台、微信、qq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三是综治工作成效明显。联合消防部门对全县32个敬老院进行了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利用多媒体平台到乡镇敬老院播放安全用电、交通出行等警示片共计20多场次,着力提升敬老院老人安全意识和突发险情防范能力。全面完成创建州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资料上报、网上“七五”普法学习及普法考试、民政执法证更换工作。同时做好了联校支教、扶贫、计育、两违清理、维稳、安全生产、禁毒、依法行政、农民减负等综合工作。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动“8+1”救助制度统筹协调发展,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测算指标体系,完善信息核对机制,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对象。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逐步提高重点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完善“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规范救助标准和程序,切实缓解群众突发性、紧迫性、阶段性基本生活困难。深入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争取各级加大投入,适当扩大试点范围,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着力解决群众“救急难”问题。

(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养老中心、慈爱园建设力度,争取20xx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三)全力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强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在“八一”等重要时节,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和宣传活动。全面落实优抚各项制度政策,健全完善优抚政策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抚恤补助标准。

(四)大力实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农村社区建设全面展开。大力培育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动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社区社会工作站建设,促进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进一步激发社区活力。

(五)推进福彩销售稳步提升。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促进“安全运行、健康发展”,大力推进“阳光福彩”建设,力争20xx年,福彩发行突破8000万元大关。加大彩票公益金对社会福利和相关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

(六)扎实推进公共服务建设。建立完善儿童、残疾人福利制度,加强慈善事业,普遍建立城乡一体、保障有力、服务专业、覆盖全面的福利服务体系。坚持儿童权益优先保护原则,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打造公益慈善项目品牌,积极培育网络慈善等新形态,支持多种形式募捐活动。

区民政局年中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届*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优化服务,努力在工作理念上实现新提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再创新业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体现新作为,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在队伍建设上树立新形象,为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1、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城市低保对象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5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由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由每人每年2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

2、科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濮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低保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出台了《**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和《**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办法》将家庭收入在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根据实际情况,将家庭主要劳动力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患者或重残(残联认定的二级以上残疾、一家多残)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面得到不断扩大。一年来,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共25861户,30361人,共发放资金2708.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677户3115人,共发放资金517.5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028人,其中集中供养590人,分散供养3438人。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五保”的有关政策,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五保”,予以保障;散供养资金到位。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分散供养农村“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20xx年,共拨付五保供养对象补助资金933.46万元。

4、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保障体系,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强化灾害应急管理,切实做好灾情上报工作。一年来,我县发生一次风雹自然灾害,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2.935千公顷,成灾面积2.88千公顷,受灾人口2.9433万人,损坏房屋9间。直接经济损失1898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896万元。

按照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市民政局《乡、村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规程》的要求,按照“重点救助、分类发放”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将救灾款发放到困难灾民手中,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委申报、乡政府批准、张榜公布等程序,结合各乡镇需救济情况,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并要求乡(镇)严格救济对象审批和发放程序,建立灾民救助台帐,真正把有限的救灾款物用到了最需要和最困难的人身上,确保了全县稳定,达到了救灾工作“五有两杜绝”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活。20xx年下拨救灾款35万元,共救济灾民3319户7532人。

5、孤儿及特殊群体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我县现有孤儿261名,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县孤儿已全额享受孤儿救助资金每人每月600元,今年共计孤儿生活补助金255.12万元。根据豫民文【20xx】14号文件要求,为准确核实孤儿身份,统一认定标准,明确工作程序,有效地规范孤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孤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每年对《儿童福利证》领取人重新审核一次,并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备案。对新增认定合格人员发放证件,对年满18周岁、致孤原因消除、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儿童福利证》收回,取消领取资格。

孤儿大学生救助是最近几年才新增的一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对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孤儿的一项救助。今年有2人。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

艾滋病人员救助金。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们依据县防疫站提供的人员名单,按照艾滋病人员救助金200元/月,实行社会化发放。今年共救助62人,发放资金158200元。

40%人员救助金发放。全年共计发放救助金21.77万元。

6、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一是积极贯彻落实《老年法》和省市优待老年人相关规定,接待、协调处理涉老信访案件30余起,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为了使我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县级领导非常重视,多方筹资,为我县11019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全年累计发放735.48万元,同时为高龄老人提供印刷申报表格100000份,并与各乡镇协调相关工作;开展老年慈善救助活动,慰问老年人48人,设立敬老宣传牌5个;慰问老年人实物折合金额58600元;向12名高龄、困难老人家庭发放救助金6000元;保障落实好老年人在社保、福利、就医、法律咨询和外出乘车、观光、旅游等方面优待政策,解决60岁以上老年人出门难、办证难的问题,免费代为本县居住的老年人向上级老龄部门申请办理了《河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老年法》读本20xx份。三是继续做好农村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指导试点乡镇成立了相应机构,为试点村购置了三轮车、洗衣机、档案柜等,帮助试点村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组织和制度、制作版面。

7、医疗救助能力逐步提升。20xx年,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注重能力建设,形成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管理规范的医疗救助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的基础上,又积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充规定,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更公平、更合理,使有限的资金更能发挥作用。

救助对象最初是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和长期患各种重大疾病造成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困难家庭。根据县政府制定的《**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清政〔20xx〕18号)规定,将大病患者药费自负超过2万元的列入救助范围。救助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0%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户分离困难家庭人员;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人员。一年来,共救助城乡医疗对象7851人,累计救助资金650.4万元。

(二)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稳控工作

1、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按照规定,按要求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一年来,共为5380余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723万余元。二是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帮助农村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一年来为1795名优抚对象缴纳20xx年参加新农合费用21.6万元;在为1949名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补助21.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住院的,经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部分,仍按照“复员军人、三属、伤残军人报销40%,年度报销40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报销30%,年度报销3000元”的规定给予报销。共为4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20余万元。三是做好优抚对象和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义务兵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xx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和20xx年度我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了我县义务兵优待标准,20xx年我县农村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0169元,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3200元。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对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烈属优待标准为15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在乡复员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标准为10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残疾军人优待标准为81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优待标准为50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根据调整后的优待标准,积极做好优待金预算并及时提供给财政部门,共优待义务兵515人、优抚对象2037人,发放优待资金643万元,四是做好维稳工作。“八一”前夕,县四大班子领导慰问了我县的武装部、通讯连、消防支队、武警中队,共送去慰问金3.5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贫困义务兵家属114户,发放慰问金6.64万元。五是孟瑞鹏追烈工作圆满完成。今年2月26日孟瑞鹏为救2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的事件发生后,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各级部门对孟瑞鹏的英勇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积极进行事情经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为孟瑞鹏进行申报追认烈士。经过县、市政府逐级请示,7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评定孟瑞鹏为烈士。孟瑞鹏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76万余元已发放到了孟瑞鹏父母手中。

2、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接收报到工作。20xx年度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221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11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0人(其中城镇安置对象8名、转业士官2人)。二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贯彻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针对退役士兵我们积极推进自谋职业、岗前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根据国家、省、市培训精神,我们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xx年度应培训人数211名,我县实际参训人数是120人。目前培训获证人员汽车驾驶17人,计算机16人,挖掘机22人。三是及时、足额发放退伍安置经费。为211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35.45万元。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4.3万元。为7名选择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了24.3万元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为8名安置对象申请了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资金1.44万元。

3、积极做好稳控和化解工作。我县涉军群体不稳定的因素主要是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特别是对越参战人员299人和抗美援老作战人员179人这两个群体,他们现在的主要诉求就是农村籍的要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60岁后享受退休待遇;越战退役人员的下岗再就业问题。

一是多方面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根据政策做好解释工作。二是掌握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参战人员代表名单联系电话,经常与有关代表进行对接和联系沟通,能及时掌握他们的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在第一时间采取得力措施将问题化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稳控工作。三是每年“八一”、9月2日大阅兵期间、十一期间,随时掌握他们的动向,并派专门工作人员在北京和郑州提前做好接访准备。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今年我县的涉军群体基本稳定,基本没有发生参加大规模上访事件。

(三)市十大民生工程圆满完成

1、17所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顺利完工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xx]35号)的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实施,“一装、二改、三建”综合提升工程现已全部完工,市县乡共投资647万元,新增建筑面积734㎡,增加固定资产投入137万元。通过此次综合提升工程,乡镇敬老院硬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乡镇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服务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上提高。11月4日全市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观摩现场会前,对我县马庄桥镇、城关镇、韩村乡三所敬老院进行了观摩,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2、大力推进我县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我们坚持“政府主导、村级主办、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自愿互助、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河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支持,着力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主要是老年人生活互相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功能,自20xx年开始申请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19所,设有床位200个,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幸福院建设作为十大民生工程进行重点推进,我县建设50所,我们根据濮阳市20xx年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由老龄办牵头,局机关效能办和县财政局全程参与,通过实地查看场地监督建设,目前以全部建设完毕,待投入使用后,将有效地缓解我县当前的农村养老形势。

(四)重点社会福利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1、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为解决弃婴的抚养与治疗、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孤寡老人的照料、优抚对象康复治疗、军休人员照料等突出存在的现实问题,20xx年民政部与省政府签署协议,明确提出在“十*五”期间支持我省每个县(区)建设一个社会福利中心。该项目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省政府(豫政办﹝20xx﹞79号)文件要求各县区加快推进。目前该项目已于10月22日开工建设,预计20xx年初,主体工程完工。

2、**县康复养老中心养护楼建设项目。随着我县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三无”老人和空巢老人的数量不断增加,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已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县民政局为了扩大县康复养老中心规模,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经过多方努力,积极与市、县发改部门协调,省发改委将养护楼建设项目上报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福利事业项目,20xx年8月国家发改委批准项目实施并将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200万元下拨我县。该项目将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规划等前期手续,工程设计、地质勘探和地面清障工作已完成,已通过专家评审,市发改委正在进行初设审批,市消防部门正在进行消防许可审批,待审批结束后,方能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年底前开工建设。

(五)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婚姻登记。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至目前,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5503对,离婚登记772对,补发婚姻证件1611份,合格率达到100﹪;档案归档合格率达100﹪。

2、殡葬管理工作。积极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殡葬先进文化,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革除丧葬陋俗,大力促进绿色殡葬。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的通知》,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为600元。

3、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我县现有社会组织167多家,其中社会团体4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6家;涉及教育、劳动、科技、体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多个领域,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加大工作力度,今年共有150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年检率达到了95%,合格率达到了93%。对于在年检中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结合其业务主管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县用水者协会)。积极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提高我县社会组织的知名度(如**县商会,在商业界就发挥了很大的承上启下的作用)。

4、收养工作。按照《收养法》第四、五、六条严格规定的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的各项条件。在工作中我们严格依据法律一次性告知前来咨询人员办理收养登记所需要的资料,并根据咨询人员的具体情况解答具体问题,做好接待咨询工作。

(六)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等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基层政权工作。依法行政,指导好了全县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依法做好了4起村委会换届选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2起市督查局批转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强力推进了推进撤乡建镇工作的有序进行。20xx年经多方努力,完成了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市局前期考察、对上沟通协调、县政府向市政府呈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市政府向省政府呈报等相关工作,目前该事项正在等待省政府批传省厅进行组织考察验收。同时,我们多方协调精心谋划了的20xx年度撤乡建镇目标工作,近期协调市局完成了对阳邵乡、六塔乡两个乡的前期考察工作,确定阳邵乡为下阶段我县撤乡建镇重点乡。组织实施了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此次地名普查从20xx年7月1日开始,到20xx年6月30日结束。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提请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清政〔20xx〕7号文件),成立了**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县政府于5月14日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乡镇长、民政所长、30个成员单位副职、联络员和所有县直单位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动员会,动员会后马上聘请市局区划地名科长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截止目前,已收集、审核地名普查信息20xx多条。积极做好了路保洁和维护工作。今年是全县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创建的攻坚年。为此,我们多方协调、下大力气做好做好了县城区路维护和保洁工作,联合广告商、制作商对县城内所有路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及时进行了维修和保洁,以实际行动服务好了我县“三城”创建工作大局。在总结一年来工作情况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于资金不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的隐形收入难以调查确定。

2、各项救助制度在实际操作中,还缺乏统筹协调的联动机制。

3、基层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置不足。虽然建立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都属于兼任,民政内涵的不断延伸和扩展,使基层民政日益繁重的业务量与现行机构、人员、办公条件的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需要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救助工作机构,健全“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各类救助信息准确收集和反馈,便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

三、20xx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尽快建立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对中心。同时,建立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低保、五保及医疗救助水平加大对各乡镇敬老院日常工作的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入住率,确保安全无事故。

2、推进和完善我县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在20xx年争取我县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完成,以县(区)民政局为依托,建立双拥优抚对象服务中心;以乡镇(街道)民政所为依托,建立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站;以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为依托,建立村(社区)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站。建立优抚对象信息平台,全面了解登记优抚对象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建立完善数据库和信息平台,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细化服务。通过建立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达到更好的为优抚对象服务,更准确的掌握优抚对象信息的目的。

3、宣传贯彻《老年法》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

4、组织好、落实好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努力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地名普查各类信息采集、录入、地名标志设置和外包服务招投标等工作。

5、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对养老院、福利院、殡仪服务场所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投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区民政局年中工作总结篇七

一、社会低保工作。

城市低保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和市民政局业务指导下,我与低保股的同志一道,踏实工作,认真做好低保复查和低保金发放,完善低保制度,加强低保管理,使我县低保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严格审查申报对象。

低保的申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报,防止重报、漏报。并逐级审查上报,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督促一级,层层把关。对申请低保的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了公示和审批。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三榜公布。

低保申报必须经居委会、办事处(乡镇)、民政局三级审核,并将审核情况逐级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我县低保金提前按季预拨到乡镇,乡镇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坚持按月发放,并在全县推行银行代发,90%的低保户可直接在银行领取低保金。为方便群众领取低保金,对居住地与户口地不一致的,低保户可以申请办理低保转移手续,就近领取低保金。

五、加大复查力度,实行动态管理,落实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

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做到能进能出。我们对全县低保户都进行了入户调查和核查工作。看家庭居注生活等情况;询问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等情况;查家庭成员、查户口、查收入、查房产、查消费、查表现;四登:填写复查表、登记有关内容;走访邻居、基层干部及其他知情单位和知情人,了解真实情况;做到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杯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不予纳入或取消其享受资格。低保对象在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按规定予以落实,。

六、认真学习,严格要求。

积极参加党员教育活动,在活动中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用正确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工作。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老年法》等法规,在工作实践中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服从安排,踏实工作。

七、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

不忘党的宗旨,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执行政策一视同仁。经常深入到乡镇、民政对象家中了解情况。

八、勤政廉洁,坚守工作岗位。

除法定假外,天天坚持上班,国庆节不放假,加班加点也无怨言。在工作中,严格按文件和局党组研究意见办,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秉公办事,不用权利谋私利,不用人格作交易。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我将以报告为指针,用精神武装自己头脑,以崭新的面貌,投入新的工作,加倍努力,用自己的行动去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人民公仆,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区民政局年中工作总结篇八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能紧紧围绕大局,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xx年主要工作亮点

(一)民生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1.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部达标。12月底,全市纳入低保救助的困难家庭有33915户76623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6372户13385人,农村低保家庭27543户63238人),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420元/人月、270元/人月,比去年分别提高了40元/人月、30元/人月,比省划定我市20xx年的最低标准均高出10元/人月;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分别为384元/人月、181.8元/人月,比20xx年省的目标任务分别高出10元、9.8元。各县(市、区)城镇、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全部达标,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683.51万元。城乡低保救助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标。12月,全市纳入五保供养14947人,其中集中供养1267人,分散供养13680人;各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全部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xx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均为580元,占20xx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6%。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564.98万元。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五保救助已提前圆满完成。

3.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部达标。今年全市累计支出住院医疗救助资金3271.7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15291人次,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2140元,比省20xx年提出人均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到1556元的目标高出584元,更好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同时,认真做好资助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资助9.5万人,资助资金1142万元。

4.孤儿生活保障工作全部达标。全市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240元/人月和760元/人月,100%按政策落实到位。12月底,全市有孤儿2274名,其中集中供养575名,散居供养1699名,全年累计支出孤儿供养补助资金2405.09万元。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5.殡葬基本服务惠民免费政策全面覆盖。积极推进落实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适当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出台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9月1日起对凡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实施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全市预计免除6000宗,免除费用共914.2万元。

6.20x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募集捐款共4586.58万元。同时,各地各单位认真部署开展对20xx年市慈善会返拨扶贫济困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自查,摸清各地各帮扶单位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成效,推进扶贫资金规范管理。

(二)自然灾害救助和重建家园及时有效。

在遭受强台风“彩虹”袭击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快速反应,紧急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全力以赴组织、指导开展灾害救助工作,调运并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努力帮助全倒户重建家园,确保他们有地方住、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所有全倒户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2154人,安排救灾资金1100多万元,发放应急期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269万元,紧急调运发放矿泉水、大米等救灾物资一批,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三)社会福利事业全面推进。

一是努力推进县级养老机构建设。阳春市养老院项目施工正在进行中。阳西县养老院前期工作已完成,目前已完成建设局工程修建性规划设计,下一步将进行报建手续,报县政府审核中。二是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制定《**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不断强化殡葬管理力度。加快推进“阳光殡葬”建设,认真开展好各级殡仪馆“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实现殡仪馆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不断增强殡葬行业透明度,提高殡葬服务满意度。今年6月,省民政厅组织对我市20xx-20xx年度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进行考核,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成果予以充分的肯定。

(四)村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做好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按照新颁布的《广东省农村党务村(居)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指导村(居)委会做好公开栏升级改造,争取省级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经费42.4万元,各县(市、区)自筹解决村务公开经费60万元,全市基本完成村务公开栏改造升级。二是加强村务管理规范化,发放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簿、村民委员会工作大事记录簿、村务公开记录簿、村务监督记录簿等村务记录“四簿一卷”710套,规范村级事务记录。三是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89个村(居)申报20xx年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五年全市累计615个村(居)创建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占74.45%。

(五)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把支持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纳入群众路线教育整改一项内容,下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60万元,同时,落实社区公共用房配套资金520万元,资助24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二是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新方法。江城区推行片区经理人社会治理新模式,以片区为基层社会管理单元,对管辖的片区实行“定片、定人、定责”的三定工作机制。该项目作为我市民政工作亮点在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印发。

(六)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

一是全市动员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以抗战胜利**周年、建军**周年和创建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市创建第十届全国、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做好双拥模范城的申报相关工作,并顺利完成上级的迎检考核相关工作。二是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组成拥军优属慰问团,通过召开军政座谈会和走访慰问等形式,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全市支持部队建设2716.2万元,帮助驻军部队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落实优抚政策。全市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xx〕182号)精神,调整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的手中。四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xx年冬季至今,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803人。

(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得到加强。一是大力培育壮大社会组织。20xx年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542个,新增323个,增长26.5%。二是大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建设。一方面,继续深入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实施了社会组织分类等级评估,制定了《**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细则》、《**市全市性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和《**市全市性专业性、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并将等级评估结果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挂钩,促使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规范运作。目前,我市共有43家社会组织被评为3a以上等级,其中4a以上的有23家。同时,我们公布了3批具备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三是切实抓好社会组织“提升年”建设。认真抓好社会组织品牌化和枢纽化建设,积极配合市社工委建立我市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认定机制。目前,我们已配合做好枢纽型社会组织、示范性社会组织评定工作,已配合举办了三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同时,出台《**市市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八)行政区划调整目标顺利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市委政研室积极推动调研论证和相关申报工作,顺利完成了阳东县撤县设区行政区划调整任务。20xx年1月21日,**市阳东县撤县设区挂牌,正式成为**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做好阳春市部分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现已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民政部的考核验收。

(九)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妥铺开。今年我局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社工委联合下发文件,并以派发传单、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报考人数由20xx年的300多人增加到今年的908人,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共有99人,比上年通过考试的的31人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二是着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确立**市养老院“颐年安康”养老院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市社会福利院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建项目以及京师社会工作中心“慈幼共融守望相助”困境帮扶服务项目作为重点扶持的3个试点项目,其中市养老院、京师社会中心项目还获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各10万元。三是着力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至目前止,全市共有民办社工机构6家,其中今年以来新增加4家,不再局限于民政部门一家发展专业社工服务,为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带来了经验和活力。

此外,专业社工服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人员救助工作都得到规范有序的开展。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二是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和宣传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加强全市低保动态管理,完善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及早制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实施方案和20xx年**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20xx年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预测达到470元/人月、310/人月),城镇、农村低保补差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23元/人月、195元/人月的目标。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地方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督促各县(市、区)尽早制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实施方案,实现各县(市、区)20xx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xx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的目标。

(三)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切实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继续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70%,实现医疗救助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实现各县(市、区)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

(四)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早日出台《**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确保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得到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五)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致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速镇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是全市今年殡葬管理工作的重点,力争年内完成每个镇有两个以上骨灰存放设施任务。二是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加快“五个一”〔一所省一级以上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一个居家养老示范中心;每个县(县级市)有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每个街道(镇)有一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福利设施〕工程建设,推动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养老院在20xx年完成主体工程,加快乡镇级敬老院、老人活动中心、村(居)委会老人活动场所更新改造。

(六)进一步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工作职责。确定江城区作为全市社区减负增效试点单位,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建立社区服务事项目录,开展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度,实现社区减负增效。二是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制定**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试点方案,指导江城区作为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开展工作,确定阳东区为我市农村社区试点单位。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三是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指导江城区开展好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四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促村务监督机构发挥作用。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确保全市所有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引导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以及理事会、参事会、乡贤会等各类组织参与农村基层治理。

(七)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继续培育发展。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加大发展农村类社会组织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积极作用。二是健全评估机制。根据社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绩效水平、社会反响等方面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等级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优先条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八)进一步提升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二是继续巩固双拥创建工作成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基层部队排忧解难,解决优抚安置对象困难。三是深化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工作,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

(九)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普查规程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目标。二是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年度考评任务。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完成阳春市春城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启动阳东区东城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和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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