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 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本站(优秀18篇)

时间:2023-10-15 作者:书香墨2023年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 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本站(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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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一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飘的读书笔记八年级,欢迎查阅。

飘的读书笔记八年级1

小说中的主人公郝思嘉总是追求着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她对于一切好奇的都想知道都想得到。对卫希礼的追求对卫希礼的爱就属这种情况。在希礼身上有着一种思嘉思佳所不了解的东西,这种神秘性引起了她的好奇心,也就足以使她的对他的爱更加深切。

希礼喜欢制造种种颜色鲜明的梦让自己在梦的世界里活动,他不愿回到现实中来,对人生冷眼相待,不乐观也不悲观,在现实中感到不耐烦的时候,便耸耸肩向他的音乐、书本里去躲避。现实中的希礼是懦弱的无能的,就像瑞德说的,卫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即使他在战前就已经意识到了这场战争将夺取他赖以生存庄严与辉煌的生活,可他却不曾试图改变它。既无力于改变,那就选择逃避,于是他选择媚兰作为他和旧时代联系最后的精神依托,直到随着媚兰而去才崩溃于瞬间.所以对希礼,与其指责不如同情。

思嘉眼中希礼有一道神秘的光圈围绕着,为此思嘉必须得到他。思嘉的厌恶分明,立场坚定,只要让她明白了或者要做的事,她可以不择手段的去争取,作者在向我们毫无保留的展现她的贪婪、自私、虚荣.以及她的暴躁与率真,我认为我们没有必要去对她的这些与生俱来的本性说三道四,让人觉得可悲的是思嘉一直以来所追求的仅仅是光环是梦幻。当思嘉认清他时,认清她一直以来所追求的仅仅是虚幻是光环时,她却失去了瑞德的爱!可惜的还是思嘉,因为她的简单率真,为此付出了她此生最高昂的代价!

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被卫希礼,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的心,死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没有勇气再去尝试,最后,他绝望了!

思嘉和媚兰的关系是十分微妙的。思嘉对媚兰的言行举止都看不惯,而媚兰却在任何场合下处处维护着思嘉。思嘉为了丢去黑纱竟在一个支持战争的舞会上与白瑞德跳起舞来,这种行为在当时真算是把一个上等女人的名誉给丢尽了,于是周围一切人的议论、指责一起向思嘉压来,这时只有媚兰为思嘉辩护,当一个北佬兵来到陶乐抢劫时,思嘉凭着她一时的冲动,将北佬兵击毙在血泊中,她顿觉害怕了,又是媚兰的无声支助给了思嘉勇气,然而这一切改变不了思嘉对媚兰的反感,直到媚兰将要去世之时思嘉突然醒悟了过去的几年里她的确是依靠着媚兰给予的力量闯过来的。思嘉是爱媚兰的,需要媚兰的。这时思嘉知道她一向依靠媚兰并不亚于依靠她自己,媚兰是她的刀、她的盾、她的安慰和她的精力。然而知道这一切为时已晚,她已永远失去了媚兰。

这就是小说中可悲的思嘉,她无法把握、珍惜眼前的幸福,无论是瑞德的爱还是的媚兰友情,她用一生的精力和情感去追求一个光环,最后留下的是永远的痛苦永远的悔恨,一切都随风飘逝。现实生活中又何尝没有像思嘉这种情形呢?我们身边已经拥有的幸福爱情、友情、亲情我们是否用心去体会了?不然的话我们是否也会像思嘉那样留下永远的遗憾?!

飘的读书笔记八年级2

第一次读《飘》时,看的很快,一些在当时认为不够吸引人的段落都一一带过,记得的只是斯嘉丽的坚强和她那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day。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有这样一个时代背景,才成就了斯嘉丽这位乱世佳人。一直觉得电影的名字取得很好,凸显了斯嘉丽这位爱尔兰农庄主的小姐的变化,从娇弱温室玫瑰突然成了坚强美丽的野蔷薇。如果斯嘉丽没有遇见白瑞德,那么斯嘉丽会不会在故事结局时坚强的对明天发出挑战呢?若是没有遇到白瑞德,斯嘉丽一定一辈子都会认为阿什希是自己的最爱吧。当白瑞德离开之时,斯嘉丽才意识到她需要的不是阿什希,而是白瑞德。当她了解白瑞德的爱时,已经太迟了。爱总是让人捉摸不透,总是喜欢突然离开。

也许失去爱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伤心欲绝。这时候,斯嘉丽没有,斯嘉丽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的读书笔记八年级3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陈奕迅的这首《红玫瑰》,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又有多少人在这首歌中看到了自己抑或别人的影子。而我仿佛看到了那位乱世中的佳人惨淡的一笑。

“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摆荡着,这对眼睛像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她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她无忧无虑、活泼开朗,父亲的溺爱,让她养成了高傲、叛逆、倔强和贪慕虚荣的性格。她就是《飘》中的女主——斯嘉丽。她美丽,但她更擅于利用自己的美丽,使用一些小伎俩,因此身边不乏追求者。那时的她只热衷于舞会,穿引人注目的漂亮衣服,穿梭于众男子之间,成为各舞会的中心,看着那些男人在她的美丽下沉沦,她心中满是自得。她随意地游走、欲拒还迎,看着那些股掌之间的男人为他争斗、为他拜倒,她也只是有恃无恐。

而她得不到的永远只是艾希礼。艾希礼是一个绅士,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息,他善良,这些都深深地吸引了斯嘉丽。被众多男子环绕的斯嘉丽也自信地以为艾希礼是爱她的,是属于她的。所以当她得知艾希礼马上要和梅兰妮结婚时,当她得知艾希礼不属于自己时,她前所未有的焦虑与不安。得不到的艾希礼不停地骚动着斯嘉丽的心。她一边宽慰自己艾希礼是喜欢自己的,并会为了自己悔婚,一边又盛装打扮舞会以吸引男子的眼球。而最后艾希礼并未如艾斯嘉所想般与她私奔,斯嘉丽也为了气他闪电结婚——与梅兰妮哥哥查尔斯。

婚后的斯嘉丽并没有放下艾希礼,但随着南北战争的发生以及生活的动荡。斯嘉丽渐渐发觉自己对艾希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当艾希礼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高贵气质已消失殆尽;当塔拉庄园受难,艾希礼却软弱无能;当艾希礼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斯嘉丽才不能不承认那么多年来。其实爱的只是自己所想的那个完美的艾希礼,那么多年的执着只因当初的得不到。

有时候我们都是为了得不到的东西而苦苦挣扎与执着,而忽略了这件东西是不是心中多想、心中所得。如同斯嘉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之前的执着与沉迷,只是因为得不到。生活中总会有很多得不到的时候,不时不妨放下而远观之,兴许有新的境遇。有时候,得不到,就不要,多多关注身边的人与事,擦亮自己的心灵,会有别样的发现。

飘的读书笔记八年级4

《飘》是美国作家格丽特·米切尔以美国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经典之作。故事发生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它以亚特山大及附近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女主人公赫思嘉如何从无忧无虑的塔拉农场主的千金在战争中成长为一个自私自利、贪慕虚荣的女人。小说还刻画了卫希礼、白瑞德、媚兰等人物,描写这一群人物由战前奢华的贵族生活沦为战中贫困的经历以及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

《飘》最吸引人的地方是赫思嘉的人生经历和她的爱情故事。这个鲜明的人物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女主人公赫思嘉是一个复杂的南方女性形象同时又是现代女性注意的先驱。她本身就是矛盾的结合体,思嘉有善良也有奸诈,能吃苦耐劳却也贪慕图享受,对传统礼教表现出叛逆和反抗的性格。

思嘉的人生使我感到同情,而她的人生态度使我产生敬佩之情。战争爆发前,她是一个农场主的女儿,凭借自己最有资本的美貌以满足她的虚荣心。而后她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经历了命运的磨难,变成一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塔拉——她的家,发现眼前的一切都被战争吞噬时,她才真正成长起来,才意识到“在来塔拉的路上,她已经把少女时代远远抛在身后。”她的青春已经随风飘逝了,这使我感到同情。

但是,思嘉面对困难时的态度又让我敬佩。遇到挫折时她总会想:明天我再想这件事好了,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了。也许有些敷衍,但是即使在最糟糕的时候,她也从不落泪,思嘉勇敢地承担起养活一家人甚至是自己情敌的担子,这是一种多么高贵的精神,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她面对挫折不言弃的态度是我欣赏的。真实的东西可能并不崇高,但更接近人们的生活。

小说的另一个亮点是赫思嘉的爱情故事。她浪漫又现实,贪慕虚荣却也坚守真爱。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功利的。为了钱,她不惜实用狡诈伎俩。思嘉的爱情失败在没有真正了解她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男人,如果她了解卫希礼,那么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白瑞德,那么她就不会失去他。可惜当这个乱世佳人真正感悟到时,真爱已经远去……真爱?!我至今对它没有确切的定位。

《飘》一书中各个人物都有各自的特点,赫思嘉轰轰烈烈地活着,始终有自己的追求和执念,且不论她的对与错,因为每个人又何尝不是一个矛盾体?只是表现强弱罢了,思嘉的这股顽强精神,已是难能可贵。

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绝非易事,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去做一些我们想不到的事,思嘉在面对抉择无能为力时,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another day”,我最欣赏的也就是这句,永远充满希望,充满斗志,不言弃。这种精神,是值得我学习的。

飘的读书笔记八年级5

拿到《飘》这本书其实也是一个意外,在学校的图书室中看到了它,觉得名字挺有意思。我看了看书上的玛格丽特·米切尔,似乎有点耳熟,便饶有兴趣的翻了几页。或许是和这本书有缘,莫名的喜爱就让对它我爱不释手。于是我便从学校借回了这本书。可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我竟然深深的被书中的一个女人——思嘉·奥哈拉所震撼。

当然,我看到的不仅仅是思嘉坎坷的命运,更看到了当时战争下人们的悲痛与生活的艰难。我曾读到人们争抢死亡名单,有的喜极而泣,有的痛不欲生。那一张张极端的脸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思嘉几人之后的日子更加痛苦,当北方佬要攻打到思嘉所在的小镇上,她还要为自己的“情敌”媚兰接生,之后跟随瑞德满脸土灰、毫无形象的带着刚生产的媚兰和一个黑女孩回到自己的塔拉庄园。可是当时没有豪华的建筑,没有金钱,甚至连最基本的吃喝住穿都不能保证了。这个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个思嘉,尽管在战争没有爆发之前她还是一个任性、自私、并不温柔的大小姐,但是如今这个在我眼中并不如其他小说中完美的女主角现在竟然意外的坚强。她挑起了家庭吃喝的重担,照顾着媚兰、仆人、以及已经痴呆的父亲。我知道,那时她最爱的母亲却因为霍乱死了。精神以及物质上的打击让我这个旁观者看着也极为心痛。那种绝望甚至已经从思嘉的心里,经文字蔓延到了我的情绪中——思嘉需要用自己的力量用尽所有的方法保全一家人的吃喝还有不受到战争的迫害。她不是战士,却同样要杀出一条血路。

迫于生活的需要,思嘉不得不为了三百元嫁给另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感叹,那时的社会真的很乱,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飘”,就仿佛在一瞬间思嘉快乐的生活被战争打乱,所有美好破碎了下来,随风飘去,所有人被迫面对残酷的现实。如再沉浸在自己的过去,在这尔虞我诈的社会中会像战争中死去的人一样,体无完肤,伤痕累累,再也无法重新对家人说:“我回来了。”

在一个个紧密相连的故事中,我被紧紧的吸引,其中有曲折的爱情故事,也有现实的生死离别。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的桀骜不驯、勇敢,一场战争的恐怖、对人们的摧残。小说流露出作者对奴隶主的同情,对战后重建的失望以及对旧制度和奴隶主往昔岁月的不胜惋惜,又通过战中体现思嘉和瑞德只见的爱情。只不过,令我叹息的是,思嘉最后还是深深伤害了瑞德,她还是让瑞德因为自己依然爱着艾希礼而绝望离去。当她明白自己爱的是瑞德时,瑞德却已经不在她的身边了。

可欣慰的是,思嘉依旧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那份不会被任何东西改变的积极,她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思嘉的这个坚强、对生活永不颓丧的精神,给我无尽思考。鲜明的人物,深刻的思考,应接不暇的情节,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百读不厌。仔细再想想,总会感觉这个故事以及这名叫做思嘉·奥哈拉的女人给人太多感动。

思嘉、《飘》,让我懂了,无论我们希不希望,第二天的阳光依旧会到来。

飘的读书笔记八年级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二

读完这部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作为一个人,首先一定要热爱自己的生命。

我很佩服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他在一望无际的荒原上艰难的行走着。她只是一个人在走,没有同伴。那里的天气很差,她又冷又饿,最让他感到害怕的是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匹狼,这匹病狼一直跟在他身后舔着它留在地上的血,人和狼都在坚持着活下去,为了能活着回去,人终于在战斗中获胜了。他对生命的热爱是他战胜了狼。虽然他也很饿,很累。可他不想失去生命,最后他走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鱼船救了起来,最后终于安全的回到家。

我读完这本书,我就知道了,人要想成功,就必须要热爱自己的生命,如果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热爱,都不爱护,那这个人怎么会成功呢?朋友们,所以,我们一定要热爱和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这样人才可以快乐,才可以成功。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三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的代表作,书中记叙了:‘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活着读书笔记八年级,欢迎查阅。

活着读书笔记八年级1

那天晚上,我闲的没事,然后就拿起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活着》。起初,我很好奇,不知道那书里讲的是什么内容。我被迫无奈的翻开第一页,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无聊。所以,我就大概翻了一下,在我烦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了“就这样他的儿子也就死了”。虽然,是几个普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文字,但是我有一种感觉,一种非常想了解它的感觉。

终于找到了那页,找到了那也得开始部分开始看,起初,我只看了几句,我发现这个书上讲的和我所看的一个电视剧有一点相像,我就接着往下看,最后终于弄明白了,这部电视剧原来就是这本小说,这时,似乎有一种力量在驱使着我更深一次的了解他它。

那本小说,讲的是叫徐富贵的人的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他的家庭的变化及其他周围人群之间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儿子为了献活着血,也被活活的抽死了,当他的父亲(也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徐富贵)得知此消息后,非常伤心,伤心过度像是精神不正常的,在自己儿子坟边,给自己儿子跳最后一次秧歌”时,我心里有一种感觉,一种从心里激发出的同情。我想,这种情景如果换作是谁,谁都不会好过,谁都会心里难过甚至伤心过度而失常。真的,他虽然只是本小说,但是他反映了解放前后去穷苦人民生活的状况却是现实的。但是也有人会说,每个人都会有不愉快不顺心的事的时候,只是他的多一些罢了。其实,这样也可以,但老天又为何的那样不公平呢!为何把许许多多的厄运同时抛散在一个人身上呢?那样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只有有钱的人才能幸福,但事实上,钱并不是万能的。

每个人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欢笑,也有泪水。凭什么在那个时候贫苦任的泪水就要比富有人的泪水流的多些。

我们也需要公平,我们也需要幸福,因为我们也是人啊!

徐富贵的一生,是我们每个人都难以想象的,在他中年时期,由于他自己,他的家庭因种种原因遭受变迁,接二连三的,他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相继去世,最后只剩下他和她的外孙子孤独终老。从一个风风光光的青年到孤苦伶仃的老头,时代的变迁,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越来越好,但是主人公,却恰恰相反。

人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坎坷,怎能获得希望。

可爱的人间,他总有幸福,只要你又勇气去寻找。

活在世上,快乐也好,痛苦也罢,都会随之远去,而徐富贵正是给了我们一个范本。我们也正也应该思考一下了!

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要有自己的风格,活出自己的风采,活得精彩!

活着读书笔记八年级2

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活着读书笔记八年级3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活着读书笔记八年级4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接着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接着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天。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非常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美好、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不过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来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变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希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可以选择做回那个积极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活着读书笔记八年级5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书笔记八年级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四

这些天我读了《热爱生活》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他在荒野中迷了路,最后顽强地活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我对这个淘金者非常尊敬。我读过人类的伟大。从他渴望生存,面对这样一个困难的环境中,如果不依靠自己的顽强的意志和生存的本能,然后裤子在膝盖上被磨损后,病狼努力追赶后,肉在他的膝盖磨损后,以美色骗取男人钱财的女人可能成为病狼的食物。

这本书赞扬了人类的伟大。从这个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垂死的人,完全依靠自己的意志和本能去生存,战胜了大自然对他的沉重考验,最终生存下来的是一个高尚而伟大的形象。这篇文章表面上是关于人与狼的斗争,但实际上是关于人与自然的斗争,是关于生与死的斗争。它充分彰显了人类的伟大。

读了《热爱生活》这本书后,我知道无论一个人遇到多少困难,他都应该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永远也逃不出困难的圈子。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五

绿山墙的安妮是一个孤儿,她还不带一岁就没有了父母,是马修夫妇收养了她,一段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安妮是一个拥有红色的头发,脸上长满了雀斑的小女孩,虽然她穿的吃的,不比别人好,但是她有着极为丰富的想象力,她想象着自己是位公主,穿着白色的蕾丝裙,有灯笼袖,但是想象和现实总是有区别的。

让我记忆最深的是第三十八章《峰回路转》,安妮已经十六岁半了,马修已经去世了,因为医生说玛丽拉的眼睛如果不好好保养,有可能会失明,安妮为了能好好的照顾玛丽拉,放弃了拿奖学金和去教学的机会,在家里的附近教学,好在家照顾玛丽拉,记得有一次我爸爸去青岛,因为妈妈生病,我放弃了第一次去青岛的机会,在家陪着妈妈,有时你总要放弃,但放弃你也许会收获更多,用金钱买不来的。

体会:安妮虽然有时说话很多,但是她的话,很美,她会给一些平凡的事物,起一些不平凡的名字,她能为了和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玛丽拉,放弃奖学金和去教书的机会,虽然她家很贫穷,但是在精神上,没人能和她相比,马克·吐温高度评价这部小说,称“安妮是继不巧的爱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形象”。对呀,安妮令人的感动的不止这些,安妮是为他人着想的善良女孩,人美不中要,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六

《昆虫记》是法国的著名科学家和科普作家法布尔的著作。他用了一生和时间,在非常困难与非常艰苦的环境下,仔细观察了各种各样昆虫的生活,还有它们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而进行的斗争,然后将他观察到的写成了这部好书。小编整理了《昆虫记》八年级必读书目读书笔记5篇,欢迎参考借鉴。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着名的科普作家,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昆虫记》的第一个特点是从自己的观察、实践出发,体现了昆虫研究的科学性。法布尔一生最大的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涵着的科学真理。正因为他热爱真理,所以他撰写《昆虫记》时,一贯“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法布尔为之献身的,正是这种揭示把握“真相真理”的伟大事业。

在法布尔那个时代,研究动物是蹲在实验室里做解剖与分类的工作,昆虫学家的研究是把昆虫钉在木盒里,浸在烧酒里,睁大眼睛观察昆虫的触角、上颚、翅膀、足,对这些器官在昆虫的劳动过程中起什么作用却很少思考;昆虫生命的重要特征本能与习性等,登不了昆虫学的大雅之堂。法布尔却挑战传统,将自己变成“虫人”,深入昆虫的生活,用田野实验的方法研究昆虫的本能与习性,探求生命的本质。

《昆虫记》的第二个特点是语言生动,体现了很高的文学性。《昆虫记》被认为是“科学与诗的完美结合”。法布尔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经历及其成果大部分用散文的形式记下来,在表现手法上,主要采用拟人化手法,使昆虫具有人的爱憎感情和思想行为,读来感到十分亲切。

《昆虫记》的三个特点是从昆虫思考人类,体现了很强的思想性。法布尔凭借自己独特的情感体验描虫、悟虫,以虫性反观人性。他笔下的昆虫世界其实是人类生活的缩影。在法布尔看来,一切自相残杀的行为都是有违人类道德的,昆虫世界如此,人类如此,人类对昆虫更是如此。任何时候,人类都不能违背人性和道德去做一些悖于自然法则的事。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小小的昆虫竟有如此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昆虫记》给了我真实的昆虫世界,《昆虫记》给了我美丽的昆虫物语,《昆虫记》给了我细腻的昆虫写照《昆虫记》带着我遨游了昆虫的海洋。

法布尔以不同的目光看待这个昆虫的世界,他将这看成拥有文明、文化的小人国;法布尔用现实反驳了拉封丹的观点;法布尔用尽毕生的精力告诉了我们昆虫的文明;法布尔能通过小昆虫发现人类不能及的能力;法布尔经实践告诉我们昆虫的智慧。

小小的昆虫世界折射出了人类的社会。看呐!寄生虫鬼鬼祟祟的在蜂巢前,打算找一个机会牺牲别人,以便安置自己的家。这是一种叫金蜂的家伙,他外表美丽,你怎么也不会把他与一个穷凶极恶的大坏蛋联想到一起。金蜂会将卵产在另一种蜂的茧子里,等它的卵孵化成幼虫,茧子的主人就是它的第一顿大餐。这些从茧子里出来的便是沾满无辜者鲜血的金蜂了。

法布尔它不仅敢于创新,他还敢于质疑,并能用实践证明他的观点。拉封丹的蚁和蝉的故事人人皆知,但法布尔发现的却截然不同。蝉潜伏在地下四年,只为出土放声歌唱一夏,便完结了它的生命,冬天不会有蝉的出现。其次,法布尔也通过自己的实践与观察反驳了这个观点。蝉在夏季放声歌唱,同时也用自己胸前的一个小吸管刺穿树皮,做成一口小井,在口干舌燥时喝个够。这时蚁也会口渴,便厚着脸皮来抢劫,最后蝉不得不放弃自己做的小井,另寻别处了。这个事实不正与寓言相反吗?对于一切人、一切事、一切物我们都有质疑的权力。“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一切事物,只有实践过后我们才有权力去肯定它。

看那拥有纤细的腰肢,玲珑的身材,娇小的赤条蜂。谁能想象他捕食的样子呢?赤条蜂的食物是毛毛虫,他捕食的时候,像一个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它用自己的刺在毛毛虫的每一节上刺一下,它知道刺在哪一个神经中枢上能使毛毛虫麻醉但不致死。

暑假期间,我读一本书,叫做《昆虫记》,以前我老是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例如:人为什么不会飞,为什么小鸟却会飞…总之,我老是把妈妈问得晕头转向。一天,我在书柜里找书,发现了一本昆虫记,我拿了出来,开始细细的读。看了一会儿,我发现以前的许多疑惑不解的问题都有了答案,于是我爱不释手,对它十分着迷。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什么昆虫都有,红蚂蚁、黑蚂蚁、白蚁,这些小动物虽然微不足道,但它们的生活习惯让我大开眼界,还让我知道了昆虫的许多生活本领,像屎壳朗如何滚粪球,蝉是如何脱壳,有些昆虫十分恶心,有些昆虫十分有趣。

书中讲述了每一只昆虫的出生入死,我经常会和书中的昆虫一样喜怒无常,让我身临其境,它们出生,成长,狩猎和死亡都十分平常,有时还会让我开怀大笑。它不但有趣,还含有很多知识。有时,我们把一些昆虫误解了,蝎子在人们眼里是可怕的东西,含有剧烈的毒素,但它却是一位关爱孩子的母亲,《昆虫记》不是乱编的,而是一件件事实。

《昆虫记》还写了强者小时候的苦衷,如昆虫界的霸主——螳螂小时候会被小小的蚂蚁吃掉,大马蜂幼虫时也会被蜜蜂鸟吃掉,还写了蜘蛛织网,是靠它一步步慢慢织出来的,这本书看了会回味无穷,我们也能从中明白许多道理。

我想,法布尔写《昆虫记》不是为了其他的什么,他是想告诉我们,昆虫和人一样,有着生命,不比人差,我们应该好好对待它们。

《昆虫记》是法国的著名科学家和科普作家法布尔的著作。他用了一生和时间,在非常困难与非常艰苦的环境下,仔细观察了各种各样昆虫的生活,还有它们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而进行的斗争,然后将他观察到的写成了这部好书。

读了这本书,我由衷地赞叹大自然的神秘景色。在我们生活的地方,在我们不注意的某个角落,每一刻都发生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瞧,那蜘蛛织的网来,比设计师设计的还规范;还有那黄蜂建造的巢,实在太精美,雪一样的白,摸上去比天鹅绒还要软。

当我读完蝉的部分的时候,我更是感动万分,为了那地面上短暂的三个月,它们要在那暗无天日的地下要孕育三年,它们的每一次鸣叫,都是在为自己的生命喝彩,虽然它们自己几乎是听不到的,但这是一种对生命的珍惜呀!

我十分佩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而付出的精力。对待昆虫,法布尔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一样,不论是带有剧毒的蝎子,还是令人作呕的食粪虫,他都给它们喂食,为它们不辞辛苦地为它们找伴侣。他十分细心地呵护它们,善待它们。

看《昆虫记》以后,我越发感觉人类要和自然和谐相处。我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的勇气,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

《昆虫记》是由法国杰出的昆虫家、文学家法布尔写的。这不仅仅是一部文学著作,更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

这本书把法布尔一生对昆虫的研究成果和人生真谛都归结在了一起。从法布尔对大自然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他对待生活世事具有十分独特的眼光。只有当你看过这本书以后,你才会知道书中蕴含着的深刻的道理。

文中的每一字每一句都能够展示出各种昆虫的不同个性,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对生活的热爱。螳螂强壮有力,嗜肉成性,专吃活食,简直就是田野的霸王。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了无私奉献,给予了最好的温暖,操碎了心。而杨柳天牛就像一个吝啬鬼,身上穿了一件“少了布料”的燕尾服。

在阅读过程中我甚至能够想象出昆虫们一个个充满了活力的样子,仿佛我就在现场一般,在我眼前的也不再是枯燥无味的文字,而是闪现在我脑中一个又一个活灵活现的场景。

所有的昆虫都有自己独特的地方。例如:飞蝗泥蜂----她是神奇的麻醉师,是一位解剖学家,更是一位好妈妈。她总是辛辛苦苦的为孩子们捕捉猎物,不辞辛劳的尽到自己作为一个母亲的职责。她冒着生命危险去捕捉比她大一倍的螽斯,只是为了让孩子们拥有更多的营养,更好地成长。

《昆虫记》并非刻意而写,而是作者在日常生活中细心观察、发现探索而得出的成果。这些事情看似平淡无奇,但却能够反映出作者心中对世间万物的热爱。这就好像乡村生活,虽然朴实无华,但是却宁静美好。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追求真理而留下的观察记录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但对于读者的思想却是灵活多变的。他没有强求任何人去接受他的观点,只是想记录下他所观察到的一切关于世界美好的场景。

我被法布尔的这种探索精神所征服了,这让我感受到了万物之间都是息息相关的。《昆虫记》不仅对生命充满了敬畏,更蕴含着某种独特的精神。这种精神就是求真----即探求真理,追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七

假期里,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鲁滨孙,就在海上漂泊了二十八年!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板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八

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人写的,作者名字叫查尔斯?芬格。作者游走南美洲,收集了十九个民间故事,把游记和故事串成了这本书。

前天,我看完了一本叫《银色大地的传说》的书。

这本书是一个美国人写的.,作者名字叫查尔斯。芬格。作者游走南美洲,收集了十九个民间故事,把游记和故事串成了这本书。

这十九个传说有讲女巫的,有讲巨人的,有讲王国的,也有讲野兽的,但这些故事都和魔法分不开。

我最喜欢第十六个故事——《魔法之镜》。此前,有一个叫素素的姑娘和父亲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久,父亲娶了一个邪恶的继母。这个继母其实是一个双头蟾蜍怪,她用魔法让素素的父亲患上了重病。她当着素素父亲的面对素素非常好,其实背地里一直歧视她。后来,一个叫华西亚的小伙子捡到了一面能见到人灵魂的魔镜,照出了素素继母的真面目,识破了她的诡计,用箭射死了双头蟾蜍怪,挽救了素素和她父亲的生命。最后华西亚和素素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整本书语言流畅,有趣生动,插图也画的不错,是一本好书,怪不得封面上的评价是:一本来自南美大陆的《天方夜谭》,一部魔幻现实主义的童话经典。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九

文学批评家孟繁华曾评价狼图腾:

如果将它作为小说来读,它充满了历史和传说;如果将它当作一部文化人类学著作来度,它又充满了虚构和想象。

狼图腾读后感

阅读完《狼图腾》,我久久不能平静,这不愧是一部旷世之作。狼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凶残、狡猾、强悍的象征,可是作者通过一个个的狼故事,以平等的视角,将狼作为动物能够优胜劣汰,在食物链中勇敢生存下来的优良品质一一展示,使读者沉浸在故事的紧张里,情感的震撼中,生态意识的塑造里,可以说既是一部小说,也是一部教育我们在竞争社会中更好生存的法则提示,更是呼喊大家尊重生命,保护环境和地球的心声。

狼有很多优点,比如团结一心,集体意识非常浓厚,因为他们相信在残酷的大自然竞争法则中,单个的个体永远是弱者。他们永不畏惧,在捕捉猎物时分工明确,有着惊人的战术思维,捕捉黄羊可以耐心地等一个整夜,使黄羊憋尿奔波而死,获取猎物后做到食物共享。狼的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他们集体为上,为集体获得利益可以牺牲个体利益等。作为动物,他们聪明果敢,英勇强悍,值得尊重。

狼在草原上的主食是黄羊、黄金鼠、野兔等,这些动物的主要食物又是草,狼的存在很有效地克制了这些动物的过量繁殖,保护了珍贵有限的草资源,所以我们不能过量捕捉狼,否则将会破坏草原的生态平衡。书中所述的狼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无知,他们也知道保护生态平衡,所以追杀黄羊等猎物时放小捉大,不会赶尽杀绝。他们深知,只有大家和平共处,有争斗有竞争,但是要给对方留下根和苗,方能使得野火少不尽,春风吹又生,保证自己族群日后的安危。

人类和狼相比,在攫取食物和资源的劣行上,有过之而无不及。由于森林锐减,草皮破被,据说目前全国土地荒漠化面积达262.4万平方公里,沙尘暴越来越严重,气候变暖,大气污染,酸雨蔓延,人类在贪婪的欲望前没有停下膨胀的私欲,在主宰自然的忘我陶醉里滥捕滥伐,滥用滥弃,现正一步步地步入自酿的苦酒坛子里。和尊重自然,追求自由的狼相比,人类在此刻显得多么地愚蠢和不文明。

《狼图腾》展现的大草原是多么美丽,家乡杭州曾经也是多么的自然美丽,运河弯弯,浅滩清水,西湖碧绿,湖光潋滟。在处处是污染的世界,我们人类呼吸的是雾霾,喝的是重重过滤的漂白水,吃的是激素刺激的鸡鸭大棚菜,所以说《狼图腾》是一部敲响我们热爱自然的、热爱生命的乐曲强音。

《狼图腾》读后感

自古以来,狼在人们的眼中就被作为恶兽来憎恨。豺狼虎豹,狼被列在虎豹之前。翻阅成语词典,也找不出一个赞扬狼的成语,但贬低狼的,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之类的成语倒是数不胜数。在寓言故事和童话故事里,狼也都一直扮演着残忍卑鄙的角色。而且,在吓唬小孩时,也都说“狼来了”,而不说“虎来了”或“豹来了”。总之,狼在人们看来,就是邪恶的象征。

然而,《狼图腾》这本书使我重新认识了狼。这本书从许多方面赞扬了狼。

一:顽强不屈的精神。在草原狼遭到大屠杀时,它们没有放弃,而是在绝境中生存;在主人公饲养的小狼奄奄一息之际。那小狼仍然没有放弃对自由的渴望与追求,最后主人公亲手杀死了小狼,还了小狼作为一只狼的尊严。它是战死的,而不是像草狗一样被铁链拴着窝囊死的!展现了狼绝不屈服,刚烈顽强的精神。

二:团队合作的典范。在狼群面对高高的羊石圈,采用“叠罗汉”的方式进入羊圈,最后一只狼则负责放哨。出来时,最后一只狼则踩在羊身上跳出去,聪明绝顶;当狼群遇到大型猎物时,则形成一个包围圈,捕猎过程中不需要任何叫声,动动耳朵,摆摆尾巴便能发出无声的暗号。每匹狼之间都很有默契,团队合作练得炉火纯青。

三:军事战术的高手。狼群在面对一大群猎物时,它们将猎物赶入附近的泥潭困住猎物;在遇见敌人时,它们利用自己了如指掌的复杂地形摆脱敌人的追捕;在自己的小狼崽面临危险时,狼父母会不顾生命危险采用装死等战术来调虎离山,转移狼崽......也展现了狼的情谊与爱;在小说中曾多次提到成吉思汗。当年成吉思汗征天下时就采用过不少从草原狼那儿学来的战术。

这一个个例子都让我们明白,为什么蒙古族人民那么尊敬狼,那么信仰狼图腾。狼图腾,蒙古族人心中的狼的精神图腾!

《狼图腾》读后感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

1.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

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

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勇气和血性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团队精神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十

梵高的一生跌宕起伏,但他始终保持着对绘画的一份热情、一份执著,他渴望生活,渴望绽放自己。

梵高传读后感

渴望生活我心永存_读了《渴望生活梵高传》有感温森特梵高,一个一想起来就会联系起他那幅狂热绚丽的向日葵的画家。我一直对他有着一种同情才华横溢的落魄艺术家的情感。但当我读完欧文?斯通的《渴望生活梵高》,我从另一个角度认识了他。读完,我含着眼泪,并不是因为他悲苦的一生,也不是那可怜的终结,而是因为感动,一种非凡的生命力的感动,一种对生命的非凡热爱而感动的泪水。梵高出生于一个辉煌而富裕的大家族中,梵高本应像他父亲一样成为一位受人尊敬的牧师,但梵高不愿被家庭所束缚,他渴望生活,追求自己的理想,升华他自己的一生。梵高是放任随心的,他不在乎世人的反应,只求心灵的释放。梵高是一种精神的象征,他对美好生活和艺术的执著追求,他有质朴而善良的心。坎坷苦难的生活没有压垮他,也许正是他赋予了梵高才华,也使他觉得绘画才是自己的生命。虽然番号是一名拓荒者,但他往往不为世人所理解,他是孤独的,但他的精神、他对艺术的执著都深深的烙印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品味梵高一生,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卑微。我并不是鲜艳的花朵,也不是参天的大树,我只是一株随风飘荡的小草,但小草为什么不可以有理想呢?虽然我的身躯不够庞大,但我又顽强的生命力,我有永不言败的精神,我有对理想的执著。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人的一生终究是坎坷的,但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梵高的一生跌宕起伏,但他始终保持着对绘画的一份热情、一份执著,他渴望生活,渴望绽放自己。梵高思索了他的一生,他向那些害过他、帮助过他和支持过他的人告别。面对着夕阳,他把左轮手枪压在自己的腹部扣动扳机,像一抔急速还原的泥土,返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里。他向自己开了枪,但他的生命并未歇止,而是被他一笔一笔抹在每一幅画中,随着他的画永存。也许,我们不必似梵高般消极对待一切,但我们只要活出自己的精彩,便不枉此生!梵高,一个因善良受苦的天使!梵高,一个用色彩享乐的天才!

梵高传读书笔记

你们知道梵高吗?写《梵高传》这本书的作者是欧文·斯通,书中介绍他是一位伟大的画家,当我看到梵高一幅又一幅壮丽辉煌的油画时,我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整个世界豁然开朗了!

梵高这个人本身长得奇丑无比呢!他长着一双呆滞的大眼睛,深深地往下凹,一些鱼尾纹在他眼睛旁,目光显得很忧郁,并长着一对粗眉,它们让人觉得不搭配;还有一双小耳朵,小到像洋娃娃的耳朵,一个鹰钩鼻,鼻子向下塌,并且是秃顶呢!他的行动也很笨拙,呆头呆脑的。

你可知道梵高活的时候一幅画都没卖出去!但他死后他的画卖了大概有九千万的法郎!我给你举个例子:梵高在世的时候一幅《红色的葡萄园》只有四百法郎,可他死后这幅画是四千万多的法郎!梵高为了绘画奉献了很多甚至生命,他把自己的右耳朵给割了下来,并且让自己神志不清,神经受到破坏以至后来去世了……这是多么不幸呀。

我看完了这本书,觉得梵高做事十分认真,全力以赴地画画,他把全身精力投入到绘画中。我想我们应该像他学习,全力以赴。每当我们做完事后,应该首先问问自己:“我们全力以赴了吗?”

请让我们记住这位伟人——温森特·梵高!

《渴望生活——梵高传》读后感

“痛苦便是人生”这是名画家文森特.梵高的临终遗言,也是他那短暂一生的真实写照。梵高是世上最孤独的人之一。这是欧文斯给梵高写的传记《渴望生活——梵高传》的前言。在传记中中,美国著名传记作家欧文·斯通用一支神奇的笔勾勒了这位一代印象派巨匠那充满痛苦的悲剧人生。这个荷兰画家因为精神失常,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最后开枪身亡。这本书看过很久了,它给予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梵高是个为艺术而生的天才,他的伟大毋庸多言。

他的弟弟提奥则是在他背后默默支撑他的另一个伟大的人,没有提奥就没有梵高。因为梵高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提奥定期给生活窘迫的梵高汇钱,让他能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下继续创作。梵高则不断地写信给弟弟,告诉他自己创作的过程,对生活的信心和绝望。他的一生可以概括为:出生+绘画+死亡,除此以外再无其他。虽然他也曾追求过爱情,却从未获得。当他为爱情把手放在燃烧的蜡烛上方,以此表白时,我感动得无意言语。无疑他的爱是疯狂的,可惜没人敢接受。和妓女生活的那段时间,更加没有爱情可言。在绝望中无以回归的梵高,最终选择了以绝望的方式离开自己。

19世纪的印象派画家里,梵高是一个另类。他的画有点类似儿童的创作,线条和色彩大胆纯粹,醉心于风景,植物和贫苦大众的描绘。鸢尾花,向日葵,星空,麦田,苹果园,夜色中的咖啡店,吃土豆的农民,拾麦穗的妇人。画面中的每一个物体,都以独特的方式燃烧着它的生命力。它们已经不仅仅是一些静物。它们是凄艳的生命。没有一个画家的用色,会像梵高这样浓烈,明亮,无法控制般的亢奋。深红,铭黄,碇蓝,艳紫,苍绿。油彩有时候以凝固状态呈现在画布上,无法稀释和抹匀,好像一颗被揉搓的灵魂,把暗红的鲜血喷射在包容着无限向往的空白上。粘稠的血液因为激情,在丧失倾诉的寂静中,像混乱的手指,因为无法抓住空虚而扭曲。危险天空下的麦田。一种骚动激越的情绪纠缠在压抑而明丽的色彩中,令人不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暴雨之前的清新而寒冷的风。是灵魂无法突破的孤独。

但梵高发现,生命的疼痛滋长于他自己挖掘的伤口。于是,他在阳光充沛的田野上,对着自己的身体开了一枪,没打中心脏,然后掩着伤口回到家里,当天晚上,凡高叼着烟斗一言不发。第二天,凡高还与来看它的提奥谈起他对艺术的见解。到了晚上,他开始虚弱。1890年7月29日凌晨1时30分,凡高停止了呼吸在他的弟弟提奥的怀里离开了这个世界。享年37岁。他的遗言是:“thesadnesswilllastforever。”更是让人感觉到他的内心深处那久久的痛苦和绝望。

梵高死后六个月,弟弟提奥在对哥哥痛苦的思念中带着无限悲痛离开了人世。他被人们安葬在他哥哥的墓旁-奥维尔墓园。墓园很简单,兄弟两的墓碑也很简单,上面分别写着:文森特.梵高与文森特提奥。

也许梵高早就意识到:破碎会带来快乐。可以让自己不再绝望,于是他选择了离开……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十一

《边城》小说的美学艺术,《边城》这部小说在中国近代文学史上具有独特的地位。小编为大家带来几篇《边城》读书笔记供大家阅读。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内容,希望你们喜欢。

读了《边城》,不知是喜还是悲。

人生在沈从文先生的笔下俨然成了悲剧,这大概是带了时代性和地域性的。翠翠一出生便是悲剧,她是畸形恋情的产物。不久,翠翠的父母便相继死去,这成了翠翠人生悲剧的基础。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不是悲剧的产生,而是悲剧的永恒。翠翠平安地度过了人生开端的十几年,然而一连串的人和事触动了翠翠敏感的心,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的心。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三角恋结成一个结捆住了翠翠。但这个结实际上又拉住了翠翠,前面就是悬崖,让她在甜蜜和矛盾中享受人生最大的快乐。不久,这个三角形的一条边折断了,翠翠的命运已无法稳定。她像坠入深渊,天保遇险丧命,外祖父的离世,傩送的出走,点动成线,悲剧似乎具有了延续性。沈从文先生也许心里也不好受,给了故事一个幻想。虽然是这样,悲剧的惯性仍然冲击着我的心,使我不得不猜想着傩送再也没有回来。然而看惯喜剧的我又不忍而想着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让人同时产生两种情感,这大概就是《边城》的魅力。

我喜欢《边城》,但我更喜欢书中的边陲小城。人若是能在一个淳朴的世界里生活,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也飞速发展,边陲小城无法容纳那样淳朴的民风,再也无法成为边城了。我无法再接受一个只在空间上是边陲小城的地方,只能躲进象牙塔里,躲进《边城》,享受人生难得的安静。可是为了生存,我又无法逃避现实中的世界,我只想认同在某一空间某一时间,有一个边城,能容纳人的多余情感。只有在书中,只有在心中。

读了《边城》,让我放弃一切复杂的人际关系、一切繁杂的考虑推理,享受那份独特的淳朴。

作者用细腻,平滑的手法描绘了又一个世外桃源,没有战争的硝烟,没有车马的喧闹,有的只是山清水秀,山路蜿蜒,即使偏僻闭塞,但依旧有着它的悠闲自得。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白色小塔,一户单独的人家,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描述着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人间往事,却透露着令人向往的淳朴民风,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细水长流,却不是如水一样无色无味,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一个坚强的老人,同样有着每一位老人都拥有的那份慈爱,为翠翠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

我不由的感慨,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结局或许不尽如人意,但不由得为祖孙间的关爱,兄弟间的情谊,男女间的感情而感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片悠然的土地上孕育着这样一批有着淳朴,美好心灵的人。

边城,无所谓边,也无所谓城。与其说它是一部鸿篇巨作,不如说它是悲惨时代中,一个怀有思想的人心中的美好桃源;与其说它是湘西生活的写照,不如说它是人性的质朴之玉,未经雕琢,也未经描画。

牧歌的情调是必然要说的,因为它太能动人的心思。牧童黄牛梧桐村,草青叶绿无尽天,云雨烟高不知处,正逢遥歌踏寒来。乡土的气息是必然要说的,因为相对于大都市的灯红酒绿,它太易感人了。淙淙的溪水不必说了,孤舟一叶也不必描了,茅椽漏檐更不用去斟酌了,单枝头鸟,单拾柴夫,单小蓬童足以让你留恋往返。

若将边城之人比为一子,此子必有“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之神韵。人合天姿,则铸以金屋藏之。这座人性的金屋,藏有质朴的人性之美,遥隔于乱世风尘,远离于肮脏之地,无卑微低下之灵魂,无贪婪无穷之利欲,无弦瑟红友之乐,无灯红酒绿之燥。生活是一箫,是一笛,像一个浪荡于江湖,不闻于世俗,遐避于山水的隐士,为当世之陶潜花源,为魏晋之竹林再现,陶然乐之矣!

山美孕育人灵,人灵方有佳事。夜深三年六月,弥漫歌喉未哑。这是一场梁祝的翻版,比之于都市人的肤浅,世俗人的势利,更显纯真纯美。这是一场悲剧?还是一场喜剧?天公不作美,这是闲聊的常话;生死在天,这是难言的悲楚。纯善、纯清葬送了美,纯真、纯心买别了情。再讲那“物极必反”的大道理也无济于事,也是对美的一种玷污。虽然人影皆去,留下的是凄凉,但凄凉属于凄美;凄美,也是一种美。

渡船晚不休,待月还归人。山重无灯火,江暗旧青滩。无语拭干泪,春雨带秋风。阑角人憔悴,千帆不叙归。

这等待又何尝不是一种美,翠翠的心中也必怀有江南的古韵,等着那跶跶的马蹄经过,必思,那马上之人,是归人,而非过客。

今天闲来无事做,就把沈从文的边城看了一遍。想起以前看边城的电影,好像还依稀记得点翠翠的样子。

这个故事里无处不在透漏着茶峒这个小山城的淳朴与亲切。人们思想单纯,但是又有老一辈和晚一辈们的思想代沟,也许真是这些代沟才让故事有了真实感和让人遗憾的结局。老船夫的“车是车路,马是马路,各有走法。”不知道是个好点子还是是一个坏了很多事的馊主意。天保傩送都不要碾坊要渡船,翠翠就是不说出口她喜欢的是大佬还是二老,兄弟二人一起去为翠翠唱一晚的歌,天保的意外死亡,老船夫的过分关心婚事,顺顺父子对老船夫的冷淡.....这些好似没有说出口的误会,也其实是现实中每个人都会做的。看小说时觉得*者迷,旁观者清。但是现实中谁都可以是那些*者,迷。

那个茶峒那个时代的人,人人都会感恩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接纳这个世界给予的。虽然结果是让人遗憾和无限联想的,但过程却是那么的美好感人。

翠翠在一天天长大,爷爷为他的孙女忙活直到离世,傩送得不到翠翠的理会,但是他们都知道吗?其实翠翠了解一切,翠翠美在心里,但她不敢说,翠翠难受在心里,她也不敢说。

我知道,那是沈从文的世界,是他魂牵梦萦的一片乡土。有一年出游,我也曾到过水雾蒙蒙的湘西小城,蜻蜓点水般掠过那儿的青山绿水、黑瓦黄墙、吊脚楼,体味那一种久违的安宁和潮湿,然而,不深刻,远没有这本薄书给我的多!

合上书本,一种莫名的情绪雪雾一样迅速包裹了我,可我说不出哪是什么,似乎是书中反复出现的“薄薄的凄凉”,又似乎不是,但它无比准确地击中了我,让我这个“现代文明”武装到牙齿的庸俗之人,也不得不悲哀,不得不思考:生命的卑微、朴素的爱情、人性的光辉、平淡的岁月、谜一样的命运、冥冥中的天意,痛苦以及欢乐,追求以及失落……善良的人们啊,其实想要的真不多!人总要坚守点什么!不管是苦难还是幸福,不管走水路还是走旱路,不管是负重还是轻松,酸甜苦辣总要一一尝过。心平气和,安安静静地取走由造物分给你的那份生活,是苦是甜,均无须抱怨。平凡的世界,无论发生过什么,正在发生什么,黄昏照样的温柔,美丽,平静。

“要碾坊,还是要渡船?”这个苍凉的声音荡过万水千山,经久在我耳边盘旋。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十二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斯蒂芬.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霍金教授在这本书中试图用一种通俗易懂的阐述方式来解释高深的物理知识,以达到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的目的。尽管如此,这本书看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在这部书中,他带领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做了阐述,使读者初步了解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的奥妙。

品读书籍,不得不赞叹霍金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做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书中的伟大成就之一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

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着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在大挤压奇点处出现局部区域或整个宇宙坍缩,从而消亡结束。

《时间简史》的作者,斯蒂芬.霍金教授,就是这样一位时间的巨人。霍金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这真正是空前的。他在天体物理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霍金用他被禁锢的身躯,以坚强不屈的意志,在宇宙中畅游,他凭借自己的智慧,向真理发出了挑战,为人类的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感叹霍金教授带给我的庞大科学信息之余,更多的是敬佩他敢于质疑、敢于想象,更勇于论证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在教育引导学生过程中应重点保护的,万万不可有意无意地扼杀孩子们的想像力和好奇心。这本书,不管我们是否能读懂,总会让你受益匪浅。捧起书本来,徜徉在其中吧,你会觉得其乐融融!

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为什么我们总是记住过去而不是未来,为什么时间总是向前进?

这里必须关心一下时间的方向,只有时间有方向的时候才可能出现时间旅行。这必然出现前后和里外之分,它必然有起点和现在的位点,那么宇宙就有了一个边界,宇宙就是有限的。只有当我们低于时间的速度时,我们才相对于时间向后运动,我们才能回到过去。就是说,所有的物体在相对于宇宙的时候都和时间同速,宇宙里的一切都在随时间向前运动。如果我们超过时间的速度走到时间之前,那里还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一切,那里还是混沌状态,在那里不会看到任何东西,我们也不能在那里存在。

小学的时候就听说了,史蒂芬?霍金所著的《时间简史》,虽早想一窥究竟,但终究功力浅薄而没有为难自己。我对于自然科学的喜爱可以追溯到三四岁的时候,至今还记得,夜晚美丽而浩瀚的星空,使我第一次对自然发出了质问与感慨。

如今,历经十年数理化的修炼,功力激增,虽尚无浑厚殷实之沉淀,却已能了解少许,但有力余,便欲牛刀小试,有幸于书店中觅得此珍贵之书,便买诸家中,悉心运气以观。

此书虽销量达1000万册,创科普著作之奇迹,引无数观者摘镜立目,但仍因其内容之艰深,专业知识之涉域甚广,使文人墨客欲其书者尽折腰而视之为“天书”。

霍金在书中系统地阐述了近代科学的发展史以及当代物理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如其中的波粒二相性,宇宙不守恒,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原理,反物质理论,黑洞引力论等等,皆为大学理工科专业内容,常人想以此书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用具,实非明智之举。

全为此书而费尽心思,虽尚不可彻悟其内之深涵,却也略悉端倪,了明大意,知作者之用心。于此,便欲粗评一二,倾我心之领悟,流我思之感慨。

一、对霍金——终为大师也

自幼患异症,身不由己,却意志刚毅,才思敏捷,为此浩瀚之文,足可见其气之深广而奥绝也。此书绝非仅以理科专著自居,更溢人文情怀并与机智修辞。此举,实深刻记于我心,令我无能忘之。

二、对内容——回味中带着思考,思考后更是回味

读书使人明智,此言非虚。《时间简史》一书就是把读者引向宇宙的起点和万物的本源,从而引发我们对个人、对同伴、对事件、对社会、对生命、对世界、对意识等等的思考,进而使我们在自身寻找本质。无意中便提高了思维的深度与广度。此书从宇宙图像说起,系统地介绍了时间、空间、量子、自然力、黑洞、虫洞等内容。我们在与作者一同思索中,堕入了科学的迷幻之网,似乎时而看见一丝亮光,也许那就是未来的可以认识的世界。

时间简史读书笔记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力图以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爆炸与重生等科普知识,完全改变了人们有关物理学、宇宙和时间本身的观念,向人们展现了当代有关宇宙的最重要的科学思想。

回归到地球上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植物,都会有终结而被代替的一天。因为宇宙是不规律的,正因为宇宙的不规律才有此刻的太阳系、此刻的地球以及此刻的人类和此刻的完美生活。浩瀚宇宙,辽阔苍穹,我们何其不只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需要互相交融沟通的尘土。而世界上亦没有十全十美,不管是对待自己的还是他们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是只是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不规律的宇宙之中,我们需要互相理解!

说到宇宙的最初让我回想起我以前看过的一部短片视频。短片中讲述我们人类所看、所听、所触、所感的都是不复存在的。乍一听,我们可能会觉得此言论是语出惊人,喧哗取宠,但实则不然。

我们都明白人的所有感官系统都是由大脑所控制的,就像我们看到的、听到的都是由我们的神经系统传播到我们的大脑组织,然后再由我们大脑组织显像出我们看到的以及我们所听到的景象或者声音。试想一下把一个人的大脑组织拿出来,然后把它的听觉系统、视觉系统与我们事先准备好的电脑连接在一齐。电脑中的画面出现的同时是不是也在这个大脑的视觉系统中显现出相同的画面?我们再把事先准备好的音乐在电脑中播放,这时候的大脑听觉系统是不是也会同时听到一样的音乐呢?这一切真的令人匪夷所思。继续观察,我们会发现如果我们把与电脑连接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切断,此时此刻大脑中还能显现出画面、听到音乐吗?答案十分清楚,不能。而这些清晰的画面和声音的构成正是借助于微量元素的作用。

宇宙是由微量原子透过迅速的膨胀直到爆炸,再在宇宙中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将爆炸后的相同元素的残骸吸引到一齐。成千上万次的爆炸和一次次的万有引力作用才造就了这天的宇宙、星系、地球和人类。

这样,我们不难想象灭亡之后的重生将会更精彩。太阳系如此、地球如此、人类也是如此。但这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也许等到地球、太阳系结束生命的时候,人类已经找到另外一个能够生存的星球。此刻的人类只是整个地球的统治者、占有者和使用者,等到那个时候人类将会成为另一个星球的统治者、甚至整个宇宙的统治者。

霍金给我展现的这一切,或许有人会认为是危言耸听,但是时间会是一个公平的评判者。然而,短时间内,我们能赖以生存的星球就只有地球,我们无法赶超时间和超越空间,能做的就是珍惜爱护我们此刻共同的家园,珍惜拥有的时光和生活,把每一天都当成末日来过。那样即使明天就如电影中所描述的世界末日的来临,我们也一样能泰然处之。

最后,联想到我们21世纪的大学生,我们就应庆幸我们赶上了一个好时代,有这样一个好的环境中求学,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活跃自己的思维、培养自己的潜力。那么我们又有怎样样的理由在一点点的挫折面前萎靡不振,有怎样的理由在宝贵的时间面前虚度我们的青春?霍金身残志不残,不仅仅与残疾斗争20年,而且把他高超的智慧奉献于科学研究,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完成了高难度的科学研究。我不能不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霍金有身体上的缺陷,可头脑聪明的很!他给科学界的贡献远远超过了一个正常人所付出的。一个人如果身体有了残疾,绝不能让心灵也有残疾。尽管上帝是公平的,但是生活是不公平的,不管你的境遇如何,你只能凭借着依旧热忱的心全力以赴。这些霍金都做到了!而我们就更就应充分利用这么好的条件来努力学习,打破局限,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求知问道。不耻下问,扩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提高思想高度。同时逐步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提升我们的竞争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潜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仅让人获得最新知识,获得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以及科学方法的熏陶和培养,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十分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被禁锢在轮椅上长达20年之久的状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奇迹——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霍金不仅仅以他的成就征服了科学界,也以他顽强搏斗的精神征服了世界。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十三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书是《傅雷家书》,浅谈一下感想。

傅雷是著名的翻译家,作家,教育家,评论家。《傅雷家书》是由傅雷先生及其夫人给儿子的书信编纂而成的一本家信集,摘编的1954年至1966年的书信,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字里行间都父亲的爱与期望。

读过这本书的朋友们都说,傅雷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是过于严厉的,但父爱如山,实际上傅雷曾经说到,他要和儿子成为最亲密的朋友。他把孩子当成一个平等对立的人,与孩子交流生活所感艺术所感以及对孩子音乐道路上的看法,却从不会把孩子当做自己的附属品。他把孩子当成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同时借书信形式锻炼孩子思维,传播思想,互为彼此“忠实的镜子”。

在我看来,不管是老师还是家长,都把孩子当做独立的个体。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师是孩子们学习的榜样,我们是孩子的师长,但是我们拥有平等的人格。我们可以给孩子传授知识,传授人生的经验,我们也可以是朋友,和孩子站在同一高度,比肩成长。他们潜力无限大,他们身上会有一万种你意想不到的可能,只是,有时候他们少的的是因为来不及经历而产生的不了解,这个时候我们需要的是等位的引导,而不是把自己放在高处给予想当然又居高临下的指导。孩子的人格值得尊重,他们的洞察力,创造性,想象力,感知力都非同小可,他们的勇敢认真和纯真,都值得大人学习。而我们,需要像朋友一样,走在孩子的身旁,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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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十四

为落实学期初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继续营造读书氛围,鼓励学生以书为友,“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提高审美情趣和文明水平,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浓浓的书香伴随学生的健康成长。五年级全体老师在年级主任高老师的积极带领下,开展了一系列读书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全员参与,兼有多种方式的评价机制,活动效果令人欣慰。

读书活动即作为本学期年级语文学科重点工作,在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中多次组织全体语文教师认真研讨,确定活动目标,力求活动有内容、有趣味、有实效,并制定出相应的活动方案。

1、内容多元效果显著

读书活动本身就是语文学科极其重要的学习活动,为使本学期的读书活动与语文学科真正地整合在一起,通过读书活动促进学科教学,通过学科教学引导读书活动的有效开展,本次活动内容多元,形式多样。

2、整合学科推荐书目

学期初,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结合本期教材特点向学生推荐《上下五千年》、《冰心儿童文学奖获奖丛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名人故事》、《七彩语文》共五本书刊作为必读书目。同时,结合本学期教材对中外名著篇目的涉猎,鼓励学生由教材的名著选段延伸到去阅读有关的中外名著。

3、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除班主任教师及语文教师积极为本次读书活动做好动员工作的同时,活动期间,每班出一期读书板报,充分发挥班级黑板报的作用,极力营造读书氛围,使学生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意义。

4、开展活动提升修养

(一)完善班级图书角的建设。下发了学校的推荐书目。各班发动学生把自己和家中收藏的书籍拿到学校,充实班级图书角。至少达到了一人三书。好书共欣赏,各班的图书角藏书可谓,琳琅满目,涉猎广泛,有科普知识,有小说评书,有历史故事,有文学评论,有人物传记,有杂志,也有趣味幽默大全等等,各班学生自发举行了好书交换活动,同学们形成了好书先读为快的愉悦读书氛围,畅游书海,各班洋溢着浓浓的读书气氛。

(二)召开主题班会,不断把读书活动推向深入。按照活动方案分别召开了动员会、读书经验交流会、读书节活动总结会。总结交流心得体会,互相介绍读书经验,通过交流,既学到了读书的好方法,加深了爱书、用书的思想认识,同时又促进了同学间读书竞赛活动的自觉形成。

(三)“读书之星”评比。为树立学生身边的榜样,通过班内推荐,评选出了27名学校表彰的读书之星。

(四)板报评比。为烘托读书氛围,各班出了以“好书伴我成长”为主题的黑板报评比活动,有三个班的黑板报获优秀板报奖。

(五)读书交流卡、名著便览、作家卡片的制作。各班学生发挥聪明才智,设计制作了精美的读书交流卡片、名著便览、作家卡片。有三个班获制作优秀组织奖。

(六)手抄报展、剪贴报展评。在语文教师指导下各班学生自己制作了手抄报,同学们通过报名、搜集资料、版面设计、书写等环节,精心制作了图文并茂的手抄报。共有110余人获得表彰。

(七)开展了阅读指导课,加强了对学生读书活动的指导和引导,增进了师生情感,为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动力支持。

5、活动效果

(一)初步培养了学生良好的读书阅读习惯、提升了修养。

(二)促进了校风、学风的进一步转变。课堂纪律好转了,同学们能静心学习了,主人翁意识增强了,日常行为习惯更加规范好转了。

6、改进之处

(一)班级、班主任对“读书节”各项活动的落实力度差异较大。要进一步提高班主任及学生对活动的认识。个别活动没能按方案计划完成。要进一步探讨如何配合活动的开展。

(二)与书相伴的人生,一定有质量,有生机;书香飘溢的校园,一定有内涵,有发展。

为了学生的长远发展,我们将在引领学生读书的道路上一路前行。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十五

今天,我为大家推荐这本《西游记》,它是一部神话小说。出自吴承恩之手。

《西游记》中的孙悟空敢作敢当、敢爱敢恨;八戒能吃能唱;沙僧忠厚老实;唐僧非常友善。其中《三打白骨精》最好看,白骨精三次改变样子变成一家三口,可次次被孙悟空识破,唐僧还怪罪于他,差点又怕妖精们吃掉。

主要内容是:唐僧被观音菩萨奉命去西天取经,唐僧在五指山上救出了孙悟空,把他命为了大师兄,在高老村和流沙河中分别收取了八戒和沙僧。在一路艰程中,唐僧次次他的“善”所害,例如,被红孩儿给骗,偏偏让八戒把他放下来。凭着孙悟空聪明伶俐又灵活斩妖除魔,最终,唐僧四人,经过千山万水,九九八十一难,到达了西天,取得了西经,并把他们称为真正的佛。

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孙悟空他们连九九八十一难都过了,那我就更不能害怕,那些小小的挫折。从哪里跌倒我就要从哪里爬起来。

看《西游记》笔记

《西游记》原来对于我来说就只是孙悟空在当中为了救唐僧而跟群魔作斗争的事,可现在我看了《西游记》原著之后,对《西游记》有了不同的认识。

《西游记》原著首先讲的是自盘古开天地以来,地上的一块仙石孕育出了孙悟空。孙悟空一诞生,变显露出不同凡俗的灵性和战斗精神。后来又讲了孙悟空拜菩提祖师为师,学的了长生不老术和“筋斗云”、七十二变。之后说的是我就不说了,因为这谁都知道。

我要讲我记忆犹新的一句话那就是:他就顾不得沙僧,一溜往那荆棘葛藤里,不分好歹,一顿钻进,那管划破头皮,撇伤嘴脸,一下睡到,再也不敢出来,但留半边耳朵,听着梆声。这句话充分体现了猪八戒的懒和蠢。

读完之后,我觉得人要做一个像孙悟空那样机灵的人,不能做一个像猪八戒那样的人。

《西游记》读后感余国庆

我读过一本书,叫《西游记》,《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很好看。

读完了这本书,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的行为让我知道了很多道理,比如,使我知道陌生人不能相信,在没认清是好人是坏人的时候,不能乱动手,如果是好人你就不能伤害他,如果是坏人,就要为民除害。孙悟空他行侠仗义,武功高强本领也很高,他会七十二变、翻筋斗云等很多本领。当然孙悟空有优点也有缺点,孙悟空最大的缺点是,太鲁莽了,干什么事情都太操之过急了,这点很不好。

哇!《西游记》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呀!

读《西游记》笔记孙姝萌

《西游记》主要写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悟净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路上经历了千难万险,终于取回了真经。其中写了三打白骨精、大战蜘蛛精、三借芭蕉扇等惊险离奇的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三打白骨精,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分别变幻成村姑和老夫妇,三次全被孙悟空识破,唐僧却不辨人妖,误会孙悟空,将孙悟空赶回花果山。最后孙悟空还是回来救了唐僧。

我喜欢孙悟空的机智勇敢、随机应变、本领高强、坚持正义。他对待妖怪横眉冷对,对待师傅和师弟们情深意重,有困难都冲在最前面。

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也要学习孙悟空的勇敢坚强、坚持正义。

读西游记笔记周卓恒

在这个暑假,我又一次读了《西游记》。这本书讲的是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到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能怕辛苦,坚持一定能成功。

在西游记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他天不怕地不怕,虽然他只是一只从石头里跳出来的猴子,但是他在花果山上开心玩耍,和一群猴子开心的生活,后来大闹天宫被如来佛压在五指山下,也坚强的活着,5以后被唐僧救出,随后就一直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降魔,立下大功,所以我很喜欢他。

再说猪八戒,他虽然好色好吃,爱偷懒,还经常让师傅念紧酷咒报复孙悟空,但是他胖乎乎傻乎乎的挺可爱的,所以我也喜欢他。

沙和尚呢,心地善良,对唐僧忠心耿耿,也能吃苦,毫无怨言,我也喜欢他。

最后就是他们三个的师傅——唐僧了!他虽然没有孙悟空的各种本领,但是他心地善良,坚持不懈,最后带领徒儿们历经艰辛,取得真经。

《西游记》是一本充满神气力量的书,让我一生受益,我还会再去读它。

读《西游记》笔记田嘉仪

说道《西游记》这本书,相信大家都很熟的吧!虽然看了一遍,但还是想再看了一遍。今天,我就读了这本“读也读不腻的书”——《西游记》。

这本书里最令我佩服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啦!因为他不仅神通广大,并且为民造福、斩妖除魔。虽然师傅——唐僧不仅有一次要将他赶回家乡,不仅有一次冤枉他乱杀“老百姓”,但悟空从来就没用过抱怨,坚持守护唐僧。他的这一点精神,很令我感动,很令我佩服。另外,我再给你讲一讲其他的人物吧!

唐僧——“师徒三兄弟”的师傅,是他们的中心。不过,传说,唐僧的肉吃了,能长生不老。所以,那些妖怪就化成人类来骗他,而唐僧容易被妖怪所骗,幸亏他每次都能被孙悟空所救,才能保住性命。

沙僧——一个拥有正义感,不怕屈服的“人”。——“师徒三兄弟”的老三,而他在每一次“妖魔大战”中,都会派上很大的用场。

最后一个:猪八戒——“师徒三兄弟”的老二,好吃“勤快”,又憨厚可爱,和唐僧一样糊里糊涂的。不会分辨是非,但是,有了他,故事有时才更精彩。

他们开展了一系类的“妖魔大战”活动,像:无底洞、蜘蛛精……让我们过足了打斗的兴奋,又让我们增长了许许多多的知识,是一本难得的好书,让我们一起来看这本“百看不厌”的——《西游记》吧!

《西游记》读后感咼妍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也就是我最最喜欢的名著——《西游记》。它是由吴承恩所著作的。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和沙和尚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书中展现了精彩的情节、奇特的想象。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悟空大战红孩儿。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红孩儿装作一个小孩吊在树上,博得唐僧的同情,而心的很善良唐僧见这个小孩很可怜,于是就让孙悟空背着他一同去西天取经。而红孩儿一心想吃唐僧肉,就施法把唐僧带走了。孙悟空为救师傅,大战红孩儿,结果技不如人,输给了红孩儿。唐僧的其他两个徒弟积极想办法,最终猪八戒想到了观音菩萨,于是它就上天去请菩萨。最后心存坏心地红孩儿被观音菩萨给收服了。

唐僧的四个徒弟中,我最喜欢孙悟空。这是因为它勇敢、机智、聪明、足智多谋、行侠仗义……从孙悟空的身上,我想到了警察叔叔身上也具备同样的精神。警察叔叔为了保护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可以舍己为人、为民除害、大公无私……想想警察叔叔的正能量是多么伟大呀!我以后一定要向警察叔叔学习!

这就是我要给大家介绍的《西游记》,与众不同吧?快来阅读吧!

西游记读后感

当我一翻开吴承恩老爷爷写的书,随着他的精彩描绘,我被他里面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

孙悟空神通广大,力量无边,去西天取经路上,是他一路除妖斩怪,尽心尽力地保护唐僧,唐僧一路上只有被妖怪捉的份儿。有时他辩不清是人还是妖,孙悟空打死妖怪,他却要惩罚他,它实在是太心软了。有时孙悟空不听,硬要打,唐僧就念起紧箍咒,让他受不了为止,有时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听师傅的话,没有死皮赖脸地跟着师傅。但是当八戒又来找他帮忙时,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不记前嫌、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没有半句怨言。

猪八戒是个贪色、贪吃、贪财的猪,自从上了西天的路以后,还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儿,想着他俩什么时候还能再见上面呢。再说说沙僧,为人忠厚,还十分老实,一路上都是他挑的担子。

还有个功不可没的角色就是唐僧的坐骑马白龙马,要是没有白龙马任劳任愿,夜以继日的赶路,唐僧准去不了西天取经。

虽然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但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为了西天取经,不怕千难万险,上刀山下火海,哪怕八十一难,也没难倒他们。这使我想到了自己,遇到困难和挫折就会退缩,做事总是三分热度,虎头蛇尾,半途而废。虽然不能和他们比,但是他们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是直得我们学习的。

读西游记笔记王昕妍

最近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一行人去西天取经,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制服了众多妖魔鬼怪,并且成功地通过了81次劫难,拿到了佛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这本书里我觉得白骨精三骗唐僧这个故事比较有趣。书上说有一次,唐僧他们一行人来到一座山上休息,孙悟空要到其他地方给唐僧找东西吃,可又不放心唐僧,就在地上画了个圈让唐僧走进去,然后就飞走啦。白骨精一看,第一次变成了一个小姑娘,提着个篮子,想骗唐僧,可孙悟空及时赶到,白骨精没成功。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老太太,可又被识破。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老爷爷,还是被孙悟空认了出来,匆忙想逃,可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被孙悟空一棒打死了。

这本书里不但有许多精彩的故事,而且有很多好词好句,看了这本书后,我又认识了好多新字和新词,而且知识也比以前丰富了许多。

《西游记》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不但内容精彩,而且看了之后知识也丰富了。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十六

天上的风筝安静地飘着,地上的人驻足仰望看着那飘渺、彷徨却又自由的风筝。《追风筝的人》,一本融入了快乐与悲伤,深情与绝望的小说。很美丽的开始,跌宕起伏的经历,一个充满希望的结局。故事很完美,一场残忍而美丽的人性救赎。

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哈桑是他的仆人和童年伙伴,两人从小形影不离,手足情深。在追风筝的比赛上,他们获得了冠军,哈桑去追回落下的风筝,却遭到欺负甚至强暴。目睹了一切的阿米尔因懦弱恐惧没有挺身而出,这成为了他童年一份痛彻心扉的罪恶,这也最终逼走了哈桑。因为战争阿米尔和父亲逃亡美国。阿米尔成年后决定要赎罪,再次回到了家乡,命途多舛。他还发现了惊人秘密:哈桑是他的亲兄弟。最终得知哈桑去世,阿米尔决定抚养哈桑的儿子,完成了一个男人的赎罪与成长。

童年是甜的,有很多美好的回忆,一起玩弹弓,摘柿子...童年是难以忘却的萦绕于心的。可是阿米尔的懦弱彻彻底底地撕裂了这一切美好的生活。他的懦弱锁上了哈桑的心窗,虽然悲伤难过但哈桑始终还是惦记着阿米尔,可是阿米尔却无法打开内心的枷锁去面对他。人,生来是软弱的,懦弱其实本不是一种错,可是在阿富汗,这个纷乱的国家里,无法克服懦弱却成为了每一个悲惨人生的开始。其实阿米尔很善良,他很珍惜和哈桑的感情,但罪恶感几乎充斥了阿米尔从此以后的人生,像是风筝被剪断了线。

哈桑和阿米尔的交情深厚,却也折射出阿富汗的不平等观念,因为种族不同,因为身份迥异,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他们之间有了隔阂,虽然他们是密不可分的挚友,但是在阿富汗,这种观念是潜移默化的,他们之间隔起来一到透明的高墙,虽然看不见触不及,但是它赫然地耸立在两人之间。

不论是哈桑受到的精神甚至肉体的侵犯,还是阿米尔在赎罪路上遭遇的种.种暴行,都看出那里充满了人性的泯灭与道德的沦陷,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情形。在我们还享受来在国家的庇护和生活的安逸时,不仅仅是阿富汗,整个中东地区,都不时狼烟四起,生灵涂炭。那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宗教观念的冲突,导致这片地区的腐朽衰败在这个崭新的大时代里,世界需要的是和平,是平等;不仅是身份观念的平等,更是同样作为人类生活在这个世上,追求幸福的平等。

多少年日以继夜的难以入睡,使阿米尔走上赎罪的路,他要去追回当年他失去的那只“风筝”。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阿米尔终于获得了解脱,打开了心中的枷锁,相信那一刻他是幸福的,一场持久暴风雨之后的彩虹。那只失落的“风筝”,不负追赶之苦,终于回到了阿米尔的身边。阿米尔是善良的,只是懦弱让他无法自拔。他忍受心中折磨,努力争取救赎的机会,这使人很欣赏。二十六年的折磨,最终蜕变为勇敢的人,从绝望中走出,接受狂妄风雨的洗礼,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令人慨叹。

那是一只拼命挣脱的风筝,一不小心风筝断了线,离开了放风筝的人,飞向远方;不过放风筝的人没有放弃,而是奋不顾身地追赶,向着那未知的远方,终于他抓住了,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在他为阿米尔捡风筝时遇到小混子阿塞夫,要求他交出风筝,哈桑竭力保护属于好朋友风筝,在哈桑被阿塞夫强暴的时候阿米尔就在旁边亲眼目睹这一切却选择逃避。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在阿米尔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柔弱胆怯、欺骗诬陷、自私妒忌,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人性中丑恶的一面,而哈桑虽然出身卑微并遭人唾弃却忠诚勇敢、善良正直、宽容并具有自我牺牲精神,有着全心全意爱的决心和能力,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人性美善的一面。

哈桑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依旧如从前一样跟在阿米尔身边,而阿米尔则无法面对他,甚至要求父亲开除他们。当然,父亲是不会同意的。读后感无奈之下,阿米尔在13岁生日那天陷害了哈桑,诬告他偷了自己的礼物,而聪明的哈桑也温和地承认自己是小偷,这并不表示哈桑逆来顺受而是因为他知道阿米尔的目的,他知道阿米尔在巷子里看到了当天发生的事情,不敢面对自己。

随后战争到来,阿米尔一家搬去了美国。他们在美国定居生活逐渐忘记了原来那土地上的人和事。与此同时我们从他们两个人身上都看到了阶级性,在一个特定的社会背景之下,这是无可避免的,作为社会里的一份子我就得按照那个社会的方式来生存。作为人我们都不是完美的,我们不可避免的会犯一些错误。阿米尔曾违背自己的良心犯了很多错误。

通过一通来自阿富汗来的电话打破阿米尔的生活,重新撕开了那段往事。并也因此得知哈桑是父亲的私生子,是他的亲兄弟。阿米尔决定应该回到那片土地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只是在这时哈桑已不在人世,留下了一个儿子却被卖给当年那个小混混阿塞夫为奴,阿米尔救出了他,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本书故事的最后,阿米尔陪着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在美国的广场上放风筝,追着风筝开心的喊着当年哈桑说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完成了自己心灵的救赎。

读完这本书,一个愈发清晰的理念回荡在我脑海里,相信会伴我终生:过去的事虽然不可以改变,但犯过的错可以弥补。我们不仅要勇于承认错误,更要积极的迈出弥补的步伐。愿你我在这世间都能勇敢的直面黑暗,坚信黑暗终归会过去,奋力地去追逐光明。待归来时,还是如哈桑般纯情的少年。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十七

安德的游戏》是一本十分好看又有意义的书,我十分喜欢。

安德维京,年仅十二岁,神一般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便进入了战斗学院。当时人类刚打败了虫人的第二次袭击,得到了一时间的安宁。安德在不知不觉中担负起了拯救地球的责任。于是安德便与他出色的队员来到了最高学院——指挥学院。安德在那里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模拟训练,他也一次又一次在模拟训练中打败了虫人。可安德却不知道,这所谓的模拟并不是与电脑而是与真正的虫人进行pk。在最后一次模拟中安德用毁灭武器,射向了虫人的星球。让这个宗族从世界上消失了。当安德看到显示器上的情景时才知道,自己毁灭了一个星球。他是那么自责。然后她在梦中见到了虫族王,于是他来到了梦中的地方。他又向虫王保证,他一定会把下一代带到一个好地方生活。

其实孩子是善良的,他们并没有像把一个宗族消灭,只是想保卫自己的家园。他们最终的目的也只是让敌人不在侵犯自己的家园罢了。

安德的游戏观后感

看了电影《安德的游戏》,我马上去借了小说来读。这是关于一个天才儿童被训练成为战士,承担了打败虫族外星人、拯救地球的重任的故事。

最先一段是安德六岁就被送到太空战斗学校,成了年龄最小的新生,他天资聪颖,很快就成为教官的宠儿,可同时需要面对同学的妒忌和排挤,甚至陷害。安德依靠自己的才能和强大的心理素质熬过一次次的考验,最后升到指挥学校,继续不停地以打游戏方式模拟训练。最后他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实际上人类舰队的最高指挥官,消灭了虫族星球。

看完电影,我羡慕安德的帅气和霸气,对他完美独特的童年非常向往,谁不喜欢做一个天才呢?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打败了别人,在人群中总是那么耀眼。可是看完书以后,我却深深地同情安德,他的童年一点都不美好,不开心。为了提高他的能力,他被剥夺了与别人相处的可能,不能有家人,不能有真正的亲密朋友,时时刻刻地进行战斗训练。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摧残啊,即使是安德,也好几次差点儿崩溃。

虽然,最后安德熬过了最后一次决战,可是地球却不欢迎他回去,他只能和姐姐一起飞向殖民星球……。我对着书本长长地叹息,天才的生活并不完美,背负着那么多的期望,放弃很多很多的个人爱好,也不是好过的日子呢。

我不由地庆幸自己不是天才,平凡普通的小学生一枚。不过,我也面临升学的压力,学习中也有竞争,多多少少我也会嫉妒别人,也曾受到别人的嫉妒。不过看完这部《安德的游戏》,我对自己说,努力做过便无愧于心,不管以后去哪个初中都不能气馁,天才固然令人仰视,平平安安享受和家人朋友的快乐生活才更重要。

八年级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十八

《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心灵救赎的故事;一个关于童年的故事;一个亲情与背叛的故事;一个与爱和友情有关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想

这本小说写的是人性的本质与救赎,每次读到这本书都令我感到震撼,随之一种咸咸的东西在眼眶呼之欲出。

小说写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阿米尔自小母亲因生他而难产死了,他父亲善于做公益,却吝啬给他关爱,但他父亲时常会给予哈桑关爱,这令阿米尔产生了嫉妒。

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眼看哈桑被人揍,强暴都没有出手相救,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他以不正当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不久后在阿富汗有战争,他也随父亲逃亡到美国。他在美国学习,有了车子房子妻子,但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救赎,阿米尔再度回了故乡,希望能够为不幸的好友尽力,哈桑已经死了,留下他的儿子再恤孤院,却也得知原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选择谅解,面对,他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找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他最终救出了他的侄子。

在文中提到三次“为你,千千万万遍”。第一次是他们十二岁那年斗风筝比赛,哈桑为阿米尔追逐那只赢得胜利的风筝,“他飞奔到街角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这句承诺纠缠了阿米尔大半生,直到最后追回那只遗失的风筝。自那次,哈桑被强暴,阿米尔一直被这个噩梦,紧紧缠绕,他在等待时光愈合一切。

第二次听到这句话是后,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为救侄子被打的住院无法动弹,“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帮助他的法里德说的。就这样,阿米尔哭了起来,不顾他折断的肋骨,让他无法呼吸,不顾泪水刺痛它裂开的嘴唇。

每次听到这句话都想流泪,三次话的含义都不同,阿米尔的前半生都在逃避,追风筝成为阿米尔长大的仪式,书中风筝是一种象征。而我们,只有一直追天上的风筝,追逐心灵的风筝。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偶然间听人说起这本书,一直没有忘记这个奇特的书名。如今,我真正得到了它——这本《追风筝的人》。

哈扎拉族人,一个经历了被羞辱、被践踏,在蹂躏中顽强抵抗的民族。阿米尔是阿富汗的富家少爷。而哈桑,仅仅是阿米尔家的仆人,在后来的战争中被随意残害的哈扎拉族人。两个人身份截然不同。哈桑,至始至终对阿米尔——他的少爷怀着至高无上的敬意。即使在那场风筝比赛后。即使他知道自己的阿米尔少爷,眼睁睁地看着他被侮辱,看着他就像任人宰割的羔羊,没有反抗的能力。而他,却跑了。即使哈桑知道,知道阿米尔背叛了他。却毫无怨言。他具有令人敬佩的宽容、忠心。哈桑敬爱他的阿米尔少爷。不只是敬爱,是一种无私的爱,可以用一切去为他付出,却从不求回报的人。

像绿叶,从来都只是在背后默默衬托着鲜花的光辉;像野草,在风中坚韧不拔,傲然挺立。哈桑,始终在坚持,始终在等待阿米尔,等待着自己在出生时说出的第一个名字的主人。可惜,终归他们并没有相逢。哈桑走了,离开了,被残忍的塔利班组织轻松地用地雷炸死了。一个生命就这样消失了。

往事永远不会被埋没。我看到,一个人犯下可怕的错误,他可能用一生来弥补。有些事错过了,就再也不会来了。阿米尔就是背叛过后,重新踏上寻找本质的路的人。哈桑走了,不会再回来。阿米尔即使用他的性命,也要把哈桑的儿子带出战场。带到自己的身边。这是给自己内心的救赎吧,我想。错过的就过了,再一次的情形,就不会再放弃了。

当一个人犯下了让自己不可原谅的错误,背叛了对自己全心全意的人,他的心里好像就留下了一道刀口。当再一次的情景,相似的人再次出现,人就开始赎罪。他们对不起自己的心灵,想让自己的灵魂得到救赎。即使这很困难,但或许他们会用一生去弥补自己曾经的过错。

错过的,犯下的错,都是过去的了;而现在,曾经背叛过最重要的人的他们,也许只能用那种方法,抹掉自己曾经的过错。用对他人、对对于被自己背叛的人来说是无比重要的人的无私奉献,来弥补,弥补往事割下的伤口。即使赌上性命,也在所不惜。因为自己的灵魂,已经得到了救赎,那一道伤口,也即将愈合。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当阿米尔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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