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组织管理啥意思啊 组织管理心得体会(实用6篇)

时间:2023-09-24 作者:JQ文豪跨组织管理啥意思啊 组织管理心得体会(实用6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跨组织管理啥意思啊篇一

组织管理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良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生产力。在我多年的工作经验中,我发现了一些关于组织管理的心得体会,我希望通过这篇文章与大家分享。

第一段:明确目标和职责,做好规划

组织管理的第一步是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职责,这是后续工作的基础。只有在目标清晰、职责分明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规划和实施具体的管理措施。在公司中,我负责管理一支销售团队,我通过和团队成员沟通、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明确了他们的工作目标和职责,为后续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第二段:重视团队建设,提高协作效率

一个团队的成就不仅仅取决于个人能力,更重要的是成员之间的协作和配合。这就要求管理者需要重视团队建设,在团队成员之间建立相互信任和尊重的良好关系,提高团队的协作效率。我个人在团队管理方面也体现了这个理念,我通过定期组织团建活动、开展团队培训、激励团队成员等方式,为团队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

第三段:分工协作,避免冲突

在团队建设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分工协作,避免成员之间的冲突。在我工作的过程中,我发现在团队中分工非常重要,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专业领域,可以发挥自己的长处,提高团队的整体实力。同时,团队成员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也非常重要,只有相互协作、相互理解,才能产生更好的协同效果。

第四段:激励员工,发挥潜能

管理者除了需要关注团队的成绩,还需要注重激励员工,发挥他们的潜能。作为管理者,我时常对团队成员进行正向激励,通过提高薪资、表扬优秀的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等方式,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第五段:不断学习和创新,适应市场的变化

组织管理是一个不断学习和创新的过程,随着市场的变化,管理者需要及时调整管理思路和方法,才能适应新的挑战和机遇。在我个人管理的过程中,我不仅注重团队成绩,还时刻关注市场动态和管理新趋势,通过不断学习和创新,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总之,组织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一环,有效的组织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生产力。在我个人的工作经验中,我通过明确目标和职责、重视团队建设、分工协作、激励员工、不断学习和创新等方式,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也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跨组织管理啥意思啊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社会防御和扑救火灾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消防组织,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的其他承担火灾预防、扑救及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队伍,包括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消防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投入,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消防组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消防组织。

鼓励单位和个人捐助社会消防组织建设。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实施监督、指导,具体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社会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发展和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工商行政管理、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会消防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社会消防组织及其成员在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显著成绩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

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组织建立专职消防队。

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经济比较发达的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单位以及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重要的车站、码头,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

前款规定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核设施单位除外),由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经本级人民政府确定,报省、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九条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其选址、建筑标准、装备标准、人员配备等应当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除县级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外的其他专职消防队建设,参照城市消防站的建设标准,可以单独组建,也可以联合组建。

专职消防队建立后,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因组建单位被撤销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其他法定情形确需撤销或者重新改造、组建的,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职工、居(村)民组成的志愿消防队。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高速公路、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住宅区物业等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或者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城市社区建设应当把消防建设列入重点内容,并把消防安全作为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点工作,建设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组建志愿消防队,切实做好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志愿消防队应当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志愿消防队的建立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消防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身体健康;

(四)经过消防业务。

培训合格,取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上岗证书。

专职消防队的负责人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的消防专业知识和组织指挥能力。专职消防队负责人的任免,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确定人员,定期对社会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社会消防组织防御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社会消防组织纳入火灾防救网络,充分发挥社会消防组织的作用,增强各种消防力量区域协同防救火灾的能力。

第十三条专职消防队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承担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六)指导培训志愿消防队;

(八)定期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九)按照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志愿消防队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助做好消防工作;

(二)督促他人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三)开展防火检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制定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五)参加火灾扑救,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六)按照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社会消防组织在防火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有权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及时改正;对不改正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当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当地公安派出所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专职消防队应当制定业务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专职消防队应当严格执行执勤制度,落实执勤人员,完成执勤任务。专职消防队的执勤、灭火、抢险救援、业务训练,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和训练的有关规定执行。

志愿消防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训练,提高扑救火灾的技能。

第十七条社会消防组织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装备、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消防艇、泵等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并制作检查记录。

第十八条社会消防组织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派命令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

社会消防组织在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以及其他消防活动中,必须服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统一指挥。

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必须让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第十九条人民政府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人员聘用(招用)计划。

其他专职消防队由组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人员,保证其正常运作。

第二十条人民政府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其营房建设、器材装备、人员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他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解决。

志愿消防队的器材装备、学习培训、出勤补贴等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解决。

第二十一条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应当与消防队人员依法签订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在合同期间按照规定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或者消防队员的年龄、身体等情况实行岗位轮换。

企业专职消防队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不得低于本单位生产职工享有的平均待遇。

第二十二条社会消防组织应当配置完备的安全防护器材,保护消防组织人员人身安全,减少灭火救援中的人身伤亡。

第二十三条社会消防组织的人员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业务训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应当由组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医疗、抚恤等问题;组建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解决。符合革命烈士申报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申报。

第二十四条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消防艇,应当按照特种车辆(船艇)上牌,安装示警灯,设置专用标志。具体办法由省公安机关会同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执行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的消防车、消防艇往返途中免缴通行费。

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消防艇,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正常必要的消防费用支出,作为企业的管理费用,按照规定在征收企业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社会消防组织的营房建设、车辆购置等附加税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规定予以减免。

第二十六条社会消防组织参加责任区以外的火灾扑救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后,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补偿:

(一)被施救单位参加保险的,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补偿;

(二)被施救单位未参加保险的,由起火单位负责补偿;

(三)保险施救费补偿不足或者起火单位无能力补偿的,由火灾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七条对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未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专职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灭火救援调派指令后,不立即赶赴现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4月5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号)同时废止。

跨组织管理啥意思啊篇三

处理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本领。在处理好与上级、与同级的关系时首先要严格遵守党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不能因为顾及其他而放弃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要艺术地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自查自省的原则:每个人都有缺点,遇事多找主观原因,自我检视,主动承担。要

多审视自身不足,不断反省、总结、提高自己、完善自己。做人做事要心胸开阔。

二、大局为重的原则:一切从工作出发,从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出发,树立大局观念,站

在更高的立场、公正的立场,避免为枝节小事纠缠,一叶障目不识泰山。

三、主动沟通的原则:同样的事情,同样的意思,不同的沟通方式,效果大不相同。要

做到采用别人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沟通,才能有效达成共识、达到目标。

四、善意尊重的原则:对同事和领导要做到善意、尊重、理解、包容。在坚持原则的前

提下,要主动沟通,淡化分歧,避免意气用事,学会换位思考,包容他人异见,互谅互让,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俗语谓我敬人一尺、人敬我一丈。尊重应发自内心,而不是做个姿态,要学会欣赏他人,善于发现他人之所长,他人之优点,向他人学习。

五、淡泊明志的原则:要艺术地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如在工作中有好的点子,可以主

动向领导提出,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让这种聪明才智成为领导和集体的智慧,做到有功而不揽。

跨组织管理啥意思啊篇四

阿米巴组织是一种以小范围经营单位为基础的管理模式,它的核心理念是发挥每个个体的智慧和潜能,实现企业整体利润的最大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尝试引入阿米巴组织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我实践阿米巴组织管理模式的过程中,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在阿米巴组织中,重视个体的积极性是至关重要的。阿米巴组织强调每个人都是一个小企业,具有独立经营和决策的权力。因此,每个人都有更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工作积极性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在我所在的部门中,实施阿米巴组织管理后,每个员工都充满了干劲和激情,不再是被动地等待着任务的分派,而是自发地积极主动地承担新项目,并通过创新的方法来改善工作效率。这种积极性的增强不仅提高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为我的部门带来了一系列的创新和改进。

其次,阿米巴组织注重激励和奖励个体的努力和贡献。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中,绩效评估往往只是看重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完成情况,而阿米巴组织则更加关注个体创造利润的能力。因此,阿米巴组织将利润作为评估个体表现的重要指标,通过给予员工一定比例的绩效奖金来激励他们的努力和贡献。这种激励和奖励机制有效地激发了每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得员工更加有动力去挑战自己,不断追求更高的个人目标和整体利润的增长。

再次,阿米巴组织强调信息共享和沟通的重要性。在阿米巴组织中,每个小范围的经营单位代表了一个独立的团队,但同时也需要和其他单位进行密切的协作合作,共同实现整体目标。为了保证顺畅的协作和合作,信息的共享和沟通必不可少。在我所在的部门中,我们建立了一个即时沟通平台,方便员工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知识分享,使得信息在不同小组之间流通顺畅,有效提升了协作效率。同时,定期进行团队会议,共同讨论问题和挑战,不仅促进了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也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信任,大家都更加明确了团队的目标和目标的重要性。

最后,阿米巴组织管理模式注重员工的发展和培训。在阿米巴组织中,每个小范围的经营单位都需要独立经营,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具备全面的管理能力和技能,以应对各种挑战和需求。因此,阿米巴组织注重培养员工的综合素质,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在我所在的部门,我们为员工提供了各种培训课程,旨在提升他们的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通过培训和发展,员工的能力得到了提升,他们更加有能力应对不同的工作和项目,也更加有自信地面对各种挑战和问题。

总之,实践阿米巴组织管理模式给我带来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我认为,在阿米巴组织中,重视个体的积极性、激励和奖励个体的努力、信息共享和沟通以及员工的发展和培训是取得成功的关键要素。通过这些机制的运用,阿米巴组织能够发挥每个个体的潜能,实现企业整体利润的最大化。我相信,不断推广和应用阿米巴组织管理模式,对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跨组织管理啥意思啊篇五

阿米巴组织管理是一种灵活并能有效激励员工的组织管理方式。通过将组织划分为小团队,让每个团队成员拥有自主管理权,阿米巴组织管理能够提升员工的参与度和工作积极性。在我个人的经历中,我发现阿米巴组织管理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管理方式,它不仅可以极大地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责任心,还能够增强团队合作,实现组织的整体发展。以下是我个人对于阿米巴组织管理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阿米巴组织管理赋予员工更大的自主管理权。在传统的组织中,一切以管理者的决策为主,员工只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则来执行工作。然而,在阿米巴组织中,管理者会将组织划分为小团队,并将每个团队的利润和成本核算给团队成员。每个团队成员都有权决定如何分配资源,如何提高效率,如何增加利润。这种自主管理的方式让员工能够主动思考问题,积极寻找解决方案,激发了员工的创造力和学习动力。

其次,阿米巴组织管理能够提高员工的参与度和工作积极性。传统的组织管理中,员工只需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没有太多的机会参与决策过程,很容易产生工作的厌倦感。然而,在阿米巴组织中,员工不仅可以参与决策过程,还可以分享利润。这种参与度的提高让员工感到自己的工作是有意义的,他们的付出会得到回报。这种激励机制能够促使员工更加积极地参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另外,阿米巴组织管理还能够增强团队合作。在阿米巴组织中,每个团队都有自己的目标和利润核算,但整个组织的目标和利润则是由所有团队的累积决定的。这就要求各个团队之间进行紧密的合作和交流,共同为整个组织的发展而努力。这种合作机制促使团队之间形成了相互依赖和互补的关系,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能力。

此外,阿米巴组织管理还能够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在传统的组织中,员工只需按部就班地完成工作,没有太多的机会展现自己的能力和才华。然而,在阿米巴组织中,每个团队的利润和成本都会明细核算,员工可以通过提高团队的绩效来实现个人的经济利益。这种激励机制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技能,为团队和组织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阿米巴组织也给予员工更多的机会去尝试和实践,培养了员工的领导能力和创新思维。

综上所述,阿米巴组织管理是一种能够激发员工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促进组织发展的管理方式。它赋予员工更大的自主管理权,提高了员工的参与度和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团队合作能力,并促进了员工的职业发展。我在自己的经历中亲身感受到了阿米巴组织管理的价值,我相信在未来的组织管理中,阿米巴组织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跨组织管理啥意思啊篇六

行车组织管理办法

为保证武汉地铁二号线铺架运输工作的生产安全,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线路铺架运输任务,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行车工种作业标准及铁道部相关规章规定,结合现场施工特点和铺架运输生产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行车组织的领导和指挥

一、坚持高度集中、统一领导的原则。广埠屯铺架基地项目部调度室负责武汉地铁二号线广埠屯铺架基地的行车指挥工作。车站由车站值班员统一指挥。列车和单机由司机负责指挥,有车长的列车由车长指挥。列车或单机在车站时,所有乘务人员应按车站值班员的指挥进行工作。

二、基地站设行车调度负责编制、协调行车计划和下达行车命令等事宜。车站应设值班员,实行轮班制负责车站日常工作。车站各工种每天进行交接班,仔细交接各种劳动工具,交接轨道车和平车的技术状态,交接上个班在运行中存在、发现和已处理的问题。值班员要进行班前讲话,安排本班的具体工作,交待本班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事宜。

三、车站的开设与封闭由调度室发布调度命令,行车设备的封锁与开通以调度命令为准。

四、铺轨现场称为工地,衔接工地的第一个车站称为前方站。机车乘务员、调车人员、轨道车司机在现场工地作业时,应在不影响列车安全的情况下,配合现场工地值班员的统一指挥。

五、列车运行方向以开往金银潭站方向为下行,开往光谷广场站方向为上行。

六、调度命令号码的规定

经理部发布命令号码为1—99号;调度室发布命令号码为101—299号。满号后循环使用。

七、日班计划由行车调度员负责编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下达。根据各施工单位提供的现场负责人提供的施工计划,编制下一个工作日行车方案,明确机车运行去向、里程和装车类别等。

八、列车车次的编定

路用列车编号为57001—57998;动车、轨道车编号为56001—56998;救援列车编号为58001—58098。

九、工作纪律

1、所有行车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规章、执行命令。

2、禁止擅自离岗、换岗、串班、旷工、迟到、早退。

3、班前要充分休息,严禁班中饮酒、打盹、睡觉和做与行车无关的事。

4、要随时保持联络畅通。

5、要妥善保管好调车有关用具,不得丢失和损坏。

第二章 调车作业管理

一、调车工作领导与指挥

1、统一领导:车站的调车工作,由车站值班员统一领导。

2、单一指挥:调车工作由调车长单一指挥,利用本务机车进行调车作业时,可由车站值班员担当指挥工作。遇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可由胜任人员代替。

3、调车作业只能由一名调车指挥人指挥,如调车组有两名职名为调车长的人员时,应指定一人担当指挥人,不能轮流指挥。

二、调车信号的规定

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必须正确及时地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并对列车行驶速度进行严格的控制;机车乘务人员需要认真确认信号,并鸣笛回示。

三、调车作业中除了要准确的掌握速度与安全距离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向有车线推进车辆时,动车之前须向司机讲明线路情况。并由车长在列车运行方向前段进行引导。

2、新铺线路的尽头进行调车作业,距线路终端铺轨设施应有至少 10米的安全距离;在需近于十米时,必须要严格控制速度并加强对线路的观察,发现问题需及时停车。

四、跟踪出站调车,除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的第224条规定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

1、车站值班员必须提前预告先发列车,不得退行。

2、推进跟踪出站调车时,须全部连接车辆制动软管,并进行自动制动机简略试验。

五、防溜措施

1、停留列车的防溜。(1)在站停留列车,无论停留线路有无坡道或时间长短,均应做好防溜措施。(2)防溜措施实施人员对停留列车实施防溜措施,使用手制动机时必须拧紧车辆的闸链并放下掣子,闸链不得鼓包;使用铁鞋防溜时,鞋尖应紧贴车轮踏面,牢靠固定。

2、调车作业中的防溜。(1)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必须提前检查停留车辆的防溜措施。(2)调车作业中停轮时,机车实行单阀制动,不准关闭空气压缩机;在新铺线路的尽头进行调车作业时,调车长还应做好铁鞋防溜。

3、区间的防溜措施。(1)区间及区间岔线原则上不准存放车辆,需要停车时,必须经车站值班员同意,并按规定做好防溜措施。(2)列车分离被迫停车后,对遗留车辆由调车组人员拧紧手制动,以保证就地制动。(3)列车区间停车,开车前必须试验制动主管贯通,车长确认列车完整。列车运行途中因机车故障停车处理时,应使列车保持制动状态。

4、防溜措施的交接

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现场检查停留车辆防溜措施。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并向车站值班员进行汇报。

第三章 接发列车管理

一、本管段执行《接发列车作业标准》(tb/t1500.1-2009至tb/t1500.8-2009)。

二、列车进站及检查接发列车进路的补充规定:

1、列车进站前必须在站外一度停车。

2、列车停妥后,机车乘务员需向车站值班员发出进站请求,进站请求使用语言必须简明清楚,讲清呼叫对象与车次(如:基地站值班员,xxx已在站外停妥)。

3、在收到列车进站请求后,车站值班员应首先复诵请求内容,然确认影响进路的施工作业和调车作业已停止。最后根据行车计划的安排,下达具体的列车进站命令,讲明车次、线路占用情况与具体停车位置(如:xxx,接车线路空闲,至井口处对位停车),并要受令人复诵。

三、车站使用的道岔均应安装转辙器并加锁锁闭。未安装转辙器的道岔开通定位钉固并加装钩锁器。

四、引导接车的补充规定

1、进站时需使用引导接车方式时,由本次列车车长进行人工引导,引导人员应站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左侧(反方向行车时在列车运行方向的右侧)便于司机了望的地点显示引导信号。

2、车长在引导接车,指挥方式应参照调车信号。

五、向站内有车线路接车的补充规定

1、必须取得列车调度员同意,并提前预告司机,列车在站外停车,由接车人员通知司机与调车长接入股道、停留车位置等事项后,再由车长引导进站。

2、夜间或天气不良时,车站值班员应于停留车前显示停留车位置信号。

3、接车线内停留的所有机车、车辆禁止移动。

六、禁止办理相对方向同时接车和同方向同时发、接列车的规定

1、本站禁止办理相对方向同时接车和同方向同时发、接列车。

2、遇两列车同时接近车站时,车站值班员根据行车计划布置进路时应明确指示接车顺序,使一列车站外停车,待先接列车整列进站停稳后,再将另一列车由人工引导接车方式接入站内。(具体作业方式参照上条)。

七、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及需分部运行的处理

1、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列车前方由司机负责,后方由调车长负责。列车后方防护距离不得少于200米。

2、调车长(司机)应立即用任何可能方式通知前、后方车站值班员和区间续行列车车长(司机)。

3、列车需分部运行时,车长(司机)用对讲电话报告前方站车站值班员和列车调度员,并做好车辆的防溜和防护工作。车长(司机)在记明遗留车辆辆数和停留位置,检查、确认防溜、防护措施妥当后,方可牵引前部车辆运行至前方站。车站值班员在前部车辆进站后,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封锁区间,待将遗留车辆拉回车站,确认区间空闲后,方可开通区间。

八、一切电话中断时按书面联络法接车

第四章 列车运行管理

一、列车在隧道区间运行时,由车长统一指挥,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指挥行车。

二、线路、道岔的封锁、开通及限速的提报、变更、取消,由提报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调度室,调度室以调度命令下达给有关部门、单位执行。

三、列车进出站根据线路状况控制速度,但不得超过15km/h,列车运行中必须严格执行了望和互控制度。

四、除前方站至工地间外,列车不得推进运行,遇特殊情况必须推进运行时,须得到列车调度员准许,列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并应将简易紧急制动阀接通于车辆前端(遇第一位车辆不适于登乘,可将简易紧急制动阀配挂于第二位车辆的前端),发车前应进行试拉和简略试验。运行中如发现危及行车或人身安全时,应先显示停车信号后,方准实行紧急制动停车。司机在运行中随时注意风表压力。

五、区间装卸车办法

1、列车调度员应向司机、调车长、车站值班员、装卸车负责人发布调度命令,内容包括车次、时间、卸车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2、装卸车负责人应在每辆车上指定一名组长,掌握安全事项,并负责限界检查工作。

第五章 封闭车站(区间岔线)的管理和开行办法

一、中间站及区间站线的开通使用与封闭由项目部调度室下达调度命令执行,未下令前,任何单位不得私自使用。

二、区间岔线施工完毕后,必须将与正线连通的道岔,以开通正线作为定位,用钩锁器钩锁,并用夹板等牢靠固定,钩锁器钥匙交于本区间相邻两站,各保管一把。

三、封闭车站视为区间岔线管理,道岔管理同上。

四、封闭车站及区间岔线相邻两站均应建立封闭车站(区间岔线)管理使用登记簿,需要在封闭车站(区间岔线)进行甩挂作业时,钩锁器钥匙应由进入该区间的调车员负责进行领取、使用、归还,并办理登记使用手续。如不进行折返作业,调车员应把钥匙交于前方到站,但必须通知领取站,便于两站调剂。

五、所有列车进出封闭车站(区间岔线)前,必须在道岔外方30米处一度停车,确认道岔正确后,方可继续运行。如需进行甩挂作业时,由调车员负责扳动(撬动)道岔,道岔密贴后,用钩锁器钩锁,作业完了,必须将道岔立即恢复定位、钩锁和夹板牢靠固定后,方可运行。

第六章 线路施工作业防护与动车使用

一、线路施工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车长取得联系。

二、线路主体施工单位在进行可能影响到行车安全的施工时,应在前一个工作日将作业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影响范围通知生产行车调度。在开工前应取得车站值班员的同意后方可作业。

三、列车进入区间,车站值班员必须通知施工单位停止各种作业,恢复线路,将人员、机具、材料等撤离到安全地点,保证下路达到列车安全通过状态。

四、施工现场恢复后,联络员应立即向车长报告,车长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列车。线路状况不明不得放行列车。

五、列车在驶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停车,车长确认线路状况安全后,方可让列车通过。

六、对于在区间施工的其他单位,在进入区间施工前应先进行学习培训,学习防护的基本知识和防护的各项标准。进入区间的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效果的夜光服。

七、对于使用动车(包括单轨车和手推小平车)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由车站签发《轻型车辆使用承认书》后,按照其中规定的时间、里程和要求方可使用。使用时车辆前后做好防护,配备足够的人员保证随时能将车辆撤出车辆限界。

行车组织管理办法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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