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丢了一本书字篇一
读书,读一本好书,不仅能充实一个人的灵魂,也能使那个人的灵魂变得高尚。读书,能让我浮躁的心情变得平静,读书真好!
每当读到一本好书,我就能把全身心都投入到书的内容中。好像身边的喧闹也会立马消失,身边的一切事物都如停止了活动一般,只剩下我,去感受作者写作时候的那种心情,那种境界。
林海音在《窃读记》中写过,她每天都会去书店偷偷看书,下雨天和人多时是最好的读书借口,一看就是几个小时。《走遍天下书为侣》和《我的“长生果”》都和读书有关。前者可以只拿一本书,去环游世界;后者从小人书一直慢慢看到世界名著……这一切,都是源于对书的热爱。
虽然我没有办法拿着一本书,用不同的心情翻来覆去地看,也不能一看就是几个小时。但是,我对书的热爱并不亚于他们。
在书中,我能找到与作者引发共鸣的句子,好像作者明白我的内心想法,我们好似一堆从未谋面的知己。在书中,我也能找到快乐,那些幽默通俗易懂的字句,也时常让我抿嘴一笑。
读书,就想是在与一位良师益友沟通交流。它会告诉我做人的道德伦理,也会教导我应该如何处事,如何面对人生中必须经历的大风大浪。我常常会为自己以前的做法而感到惭愧,因为从书中我读到了比我处理事情好一百倍的做法。读书不只是单单地区“和尚念经”,二而是要用自己的感情去读,用心去读。
书是我一生的知己,读书真好!
丢了一本书字篇二
那是一本普通的自制的书,有些陈旧,却没有一丝灰尘,我小心翼翼地保存着它。它很厚很厚,封面是用漂亮的包装纸和硬纸板做成的,里面贴着大大小小的照片,有新有旧,旁边还标注了时间、人物、地点、事情,它记录了我从出生到现在的成长过程,记录着我的童年、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成长的感动瞬间。每次捧起它,我就有一种无法数说的亲切和感动。
刚出生时的照片:全身红红的皱巴巴的,好丑!
1岁时的照片:可爱的我躺在妈妈的怀里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小手向前伸着,好像要抓什么,也许是好吃的东西,也许是好玩的东西。
幼儿园的照片:那时我7岁,大班快毕业了,幼儿园为了宣传环保绿色生活举办了用废旧物品做成的服装表演秀。我妈妈用红色的鞋盒给我做了上衣、裙子,再戴上老师给我配的色彩鲜艳的纸帽子,效果很不错。照片上的我和小朋友们粉粉的脸上涂着胭脂红,走着模特的步伐,摆着各种姿势,样子煞是可爱。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小朋友表现好,老师就发小红花,别在衣服上,漂亮又自豪。
一张堆雪人的照片:那是去年冬天,下着小雪,地上的雪已经积了很厚一层,望过去白茫茫的一片,我和妹妹用小铲子往桶里铲雪,姐姐则忙着堆雪人,堆好后,给雪人按上黑钮后做眼睛,插个胡萝卜做鼻子,贴个剪好的嘴巴,最后给雪人扎上围巾,戴上帽子。照片上的雪人戴着鲜艳的帽子围巾很是可爱、漂亮。雪人还插有一个字条:上面写着:此雪人××号楼××室姐妹所堆。
翻着这本“书”,看着各式各样的照片,大大小小的故事组成快乐、温馨的回忆,就像一串串快乐的音符贯穿着我的人生。珍藏这本书,珍藏美好一瞬间,珍藏感动,珍藏永久。
这是最令我感动的一本书,它记录着我成长过程中的喜怒哀乐,留给我的是幸福和美好。
丢了一本书字篇三
生活就像一本书,不去翻它就不会了解。
一天一页,我早已烦腻,从没想过自己有想死的一天!
在外人面前,我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在家人面前,我是个倔强叛逆的孩子;在老师面前,我是个乖巧聪明的孩子;在同学面前,我是个活泼开朗的孩子;在死党面前,我是个善解人意的孩子。是的,我一直是个孩子,准确的说是个被宠坏的孩子。
我一直胆子很小,需要别人的保护;但一旦有人需要我我可以天不怕地不怕。
可是,一次又一次,我自认为很坚固的友谊,只因为一句话甚至只有一个动作,就破裂。只因为我的单纯,因为我的不防备。我对任何人都可以真心相待,但任何人都不会对我如此。
我爱看书。小时候,我认为自己的生活是一本童话书,多姿多彩;上学后,我认为自己的生活是一本笑话书,充满快乐;而现在,我认为自己的生活是一场悲剧,布满泪痕!
为什么,所有人都要离开我?
丢了一本书字篇四
你见一只盘羊为了为母报仇而把角磨得比利剑还锋利吗?它就是那坚强不屈的血顶儿!它不屈不挠,为母报仇,我要向它学习!
血顶儿的名字之所以如此奇怪,是因为它的母亲为了救它而与世长辞了,而母亲的最后一束血射在了它的头顶。这个特殊但有着象征意义的名字诞生了!
母爱是那样的伟大,从前的我只知道人是有感情的,但我现在才知晓,原来动物界的爱也同样是出众的!母亲深触我的心!
从小没有母亲的血顶儿在其它羊的眼中同样也是个奇怪的羊。它从来不和别的羊接触,只是一个人在一棵大树边静静地磨着那圆滑的角。饿时,也只会找一点深绿色的草吃,因为在它的心目中,磨角才是最重要!
在一次宁静的午后,一束暖阳照着一群惬意的羊儿们。它们的眼睛半睁半闭,身子斜靠在树旁。突然,草丛中跳出一只母狼,她身怀着孕,沉沉地肚子垂了下来。见到这么一群肥实的羊,它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然而,血顶儿看了,眼里闪出了火光,怒气冲冲,就是那只杀母之狼呀!它冲了上来,主动发出进攻。狼吃了一惊,但为了眼下的食物,也接受了挑战。血顶儿扑向母狼,但可惜扑了个空了,那只母狼十分机敏,但是肚中的孩子却使它败下阵来。它小瞧这只盘羊了,它有着非同一般的斗志力。在一刹那间,母狼的腿感到一阵火辣,上面流出了鲜血。母狼赶紧跳进了树丛,它为了自己的生命,更为了自己的孩子。
血顶儿的智慧还有那股力量感动了我的内心。它是那样的厉害,我为它感到骄傲!
血顶儿救了羊群,但盘羊们仍然认为它是一只疯羊。头羊认为它是个祸害,就在它睡觉时偷偷离去。然而不巧的是,血顶儿又发现了那只母狼。母狼十分愤怒,心中的满腔热血全都爆发了!
它们斗了起来,母狼扑向血顶儿,血顶儿用尖角刺向它,母狼轻松一躲。它又朝血顶儿后背扑去,在它颈上一咬,鲜血流了出来,母狼衔着血顶儿走向远方,血也流向远方。
虽然血顶儿没有完成自己的心愿,但是它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丢了一本书字篇五
后来我想:身正不怕影子斜,就不跟他们计较了,心情自然就平静下来了。
被老师一问,当时我有点害怕,但又想起妈妈的话:如果犯了错误,就要敢于承认,如果没有做,不管如何“严刑逼供”也要坚决说“不”!所以我坚决说:“不是我干的。”最后老师把我给“放”了出来,请其他同学进去“审问”。
你们想想被怀疑的感受,再想想自己被别人怀疑了会怎么样。
丢了一本书字篇六
父爱是一本我最爱的书。
一天,我在公交车站等车,我看见了一对父子。父亲是一个卖水果的老人,蓬头垢面地坐在一辆三轮车上,儿子坐在三轮车后座,看着一本被揉皱的课本。父亲不擅长言语,不像旁边吆喝着招揽生意的小贩,生意相对显得冷清。父亲脸上爬满愁意,重重的眼袋耷拉下来像只沙皮狗。
儿子看似遇到了什么问题,小小的眉头紧锁,他迟疑了一下,还是转身把课本递给父亲。父亲慌忙把手在衣服上抹了两下,双手接过书,也是皱着眉头看了起来,与儿子如出一辙。突然父亲抬起头:“侬管自己看,我再稍微看一下跟你说。”儿子嗯了一声便转过了头。
父亲向我走来,出于本能,我惊慌失措地后退一步。父亲憨厚地笑了笑,拉我走到一边:“小姑娘,别怕,帮忙看看这题目怎么做?”我战战兢兢地写上了解答过程,其实那不过是一道小学三年级的数学题而已。“麻烦你了,真是太谢谢了。”我勉强笑了笑:“不客气。”我心有余悸,毕竟第一次和陌生人以如此奇特的方式交谈。父亲转身的一霎那,我发现儿子盯着父亲的背影,澄澈的眼睛里充满了愧疚或者还有一些,道不明的情绪,马上又低下了头。
“儿子,过来过来,这题我跟你讲讲。”我忐忑地等待父亲的谎言被拆穿。
我彻底被这对父子的对话震撼了。爸爸你真厉害爸爸你真厉害……儿子稚嫩的童声余音绕梁一般萦绕在我的耳畔。
多么不堪一击的谎言却在亲密的父子之间颤颤巍巍地立了起来。也许父亲永远不会知道儿子一直看着他,卑微地向一个初中女生请教一道三年级的数学题,把自己并不明白的答案用不标准的普通话缓冲过几个疙瘩艰难地念出来,然后笑着听儿子说爸爸你真厉害。
我觉得这就是父爱,充满谎言的父爱。它像是一本书,也许是畅销的,泛滥到生活的角角落落,但最深沉的父爱却是最朴素的,最难以启齿的,父亲永远都不会向儿子承认自己其实连小学三年级都没上过,他要让儿子在苦难的生活中看到生活的希望,看到知识的力量,他尽了他自己最微薄却又最伟大的力量。
这,就是父爱,我最爱的一本书。
丢了一本书字篇七
《水浒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在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真是一百个不乐意,它既不如《笑猫日记》那么轻松愉快也没有沈石溪动物小说那么生动有趣。可当我深入其中时,渐渐被其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被人物坎坷的命运所牵挂,文中一百零八将性格迥异,人物刻画生动鲜明,不得不让人赞叹施耐庵的大家手笔。
在众多人物中其中最让我心痛的就是林冲,他明明武功盖世,八十万禁军教头,想那武功肯定了得,却生性懦弱不果断,以至误了自己,误了妻子,让人可悲可叹。与他这种性格形成反差的是花和尚鲁智深,敢爱敢恨,爱憎分明,为了朋友能两肋插刀,对仇人也绝不心慈手软,真是响当当的一条汉子。
《水浒传》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令人记忆犹新。比如:武松打虎那一章节,看得人心惊肉跳,那一扑,一抓,一棒……描写得生动精彩,不得不让人佩服他的勇敢与机智。可这么一个硬汉却对奇貌不扬的哥哥情深义重,在武大郎被害时,武松掩面痛苦,誓为哥哥报仇,最后手刃了仇人,让人看了好不痛快。
再提林冲的故事,妻子被小人高衙内调戏,如此大辱,林冲却能懦弱地忍下这口气,没想到他这一忍反而助长了小人的气势,以至最后连连遭陷害。他被押解遇险那段看了真让人气愤,一个武功了得的英雄,杀个小人易如反掌,却因性格弱点,最后被逼上梁山,看了,真想冲进去大骂畏缩不前的林冲。
最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孙二娘卖人肉馅包子,用人肉做馅,真不知该骂他们利欲熏心,还是该夸他们随性而为,看了那段描写后,我对肉包子产生了心理阴影,好一段时间都不敢吃。唉,这样的人即使是英雄,我也不希望出现在现实生活中。
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败,皇上软弱无能,被奸臣蒙蔽,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本来这一百零八将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想做土匪,却因朝廷的腐败无能不得不反,反高俅这样的贪官,反朝庭的黑暗统治。
一百零八将,一百零八个好汉,一百零八个故事。《水浒传》中囊括了太多太多有价值的内容,值得每个人细细品读。
丢了一本书字篇八
翻开书,第一眼,没有散文集的唯美,没有童话书的天真,更没有诗集的淡雅。我,只是一本普普通通的书,就如荒野上的一株小草,与他人没有任何区别。我,是一本杂文集,自由不受约束,却又从不出格。清爽,有序,未让人觉得乱糟糟。
第一部分,一个小女孩的童年,一个属于她的童话世界。一个个故事中,只有小女孩的快乐、伤心;只有小女孩的好奇、询问;只有小女孩的天真无邪,不谙世事……这部分,早已完结,早已记在我这儿,它,是童年。
第二部分,匆匆结尾。这个小女孩虽成长,但时不时穿梭于童年。至今才发现,自己已长大,刚准备跳到第三部分。第二部分里,没有其他书的诗情画意,知书达理,通晓古今中外,唯有属于我的独特。女孩爱读书,却不像他人那般,读传记,读《红楼》,读名篇。女孩只是痴,只是喜爱。从曹文轩的纯美小说,到白落梅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从蒙哥玛丽的《绿山墙的安妮》,到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从唐诗宋词,到《明朝那些事儿》;从金庸的武侠小说,到《意林》、《博物》……女孩不一定看得懂,却在那儿津津有味的阅读。这部分,叫少时。
第三部分,是青春,还未开始。
我,还留着许多空白。这些空白,是明天,是将来,何时才能谱写完?剩下未谱写的,也有希望。因为我记录的,是我这本书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