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2篇)

时间:2023-12-16 作者:纸韵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发现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总结是人们不断进步的动力之一,下面是几篇经典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借鉴。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2篇)篇一

更新改造现有文化设施,提升各类文化场馆陈列和展示的现代化水平,高品质建成并免费向市民开放市博物馆新馆,加快推进市文化馆新馆、少儿图书馆等文化场馆建设。加强乡镇宣传文化中心、村(居)特色文化广场等文化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探索以政府为主导、百姓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符合实际、建管用并举的“文化民生”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城乡全覆盖、功能更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不断提高对外影响力。更大力度组织好“百姓系列”、“四送”工程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积极发展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基层群众文化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好“百团千场”惠民演出,形成特色,扩大影响。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大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掀起以为主题的文化活动高潮。优化城乡社区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实现全市文化设施的综合利用和共享,打造城市“十五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

二是提高创作水平和层次。

用足用好各级激励政策和资金,组织开展好全市年度文艺创作培训班和全市新创文艺节目调演,以及“名人故里·祥泰之州”—中国歌曲创作大赛,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认真组织创作一批优秀作品参加“群星奖”、“五星工程奖”、国家和省级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重大赛事评选,不断扩大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工打磨大型淮剧《李斯》,确保入围全省精品剧目工程。组织创作、投排大型淮剧《范仲淹》。鼓励靖江锡剧团、泰兴歌剧团、兴化淮剧团等县市剧团加大创作力度,排演精品剧目,扩大演出市场。继续开展“解读王蒙”研究创作活动,力争用三年时间取得一批研究创作成果,在省内外产生较好影响。

三是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工作(包括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机构,进一步强化全市文化产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机制,着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推进与实施。充分发近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作用,出台《市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适时开展市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以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文化集团和文化骨干企业为平台,进一步加大文化产业项目招引力度,积极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放大大项目带动效应。突出抓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黄桥文化产业园等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开展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文化产业园区的申报工作。

进一步加大上争力度,积极组织全市文化企业开展xx年度省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一般性项目、xx年度重点出口文化企业等的申报工作,积极上争有关专项资金。组织好xx年度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定期发布文化产业投资信息,切实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和推介工作。完善文化产业发展长效推进机制,加强绩效考核,严格实行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强化广电管理职能。

进一步完善市、市(区)、乡镇贯通的全市安全播出调度指挥体系和预警发布系统,加强广播电视监测系统(安全监测、内容监测和技术质量监测)建设,加快建设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和市、县两级监测台(站),强化对播出单位的监管,严防各类突发事件和破坏行为,确保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重点时段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继续实施有线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工程,不断提升农村有线广播电视覆盖水平。争取一个县级市创成“省有线电视户户通县(市)”。xx年实现总数超过140.98万户,行政入户率81.53%以上和门樘入户率100%的户户通。

五是不断加强新闻出版工作。

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版权宣传普及和培训活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将版权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市民教育、院校学习的内容,形成强大版权宣传声势,切实增强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全面开展作品登记和著作权合同登记备案工作,严格监管出版物市场、印刷业和网络,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跟踪督促各市(区)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大对企业使用盗版软件的监管力度。加强版权作品对外交流,组织优秀原创作品、产品参加版权交易会、文博会等大型博览会,积极支持医药高新区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基地),探索版权产业发展新路子。加强农家书屋管理员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星级农家书屋评比工作,做好国家、省级示范农家书屋和优秀管理员申报工作,切实提高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和使用水平。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2篇)篇二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化市场活动。

第五条委托机关委托综合执法机构实施行政执法,应当依法以书面形式明确具体的委托事项、权限,并将委托文件、依据等材料分别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在受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履行职责,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文化市场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受理和调查处理。

第七条委托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应当经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等执法条件。

第八条综合执法机构实施行政执法调查或者现场检查时,应当制作调查、检查笔录,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

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第九条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的回避,由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决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委托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十条综合执法机构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对有关物品、工具采取暂扣、封存或者对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经委托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向当事人出具加盖委托机关公章的书面通知书,制作清单,载明财物名称、型号、数量、保存地点等事项,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

第十一条依法采取暂扣、封存措施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暂扣、封存的财物作出以下处理:

(一)经查明不宜继续暂扣、封存,或者暂扣、封存期限届满的,依法解除暂扣、封存;。

(三)根据法律规定可予以拍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的,依法予以拍卖、处置。

第十二条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以下处理:

(一)经复制、摄录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后,依法解除先行登记保存;。

(二)需要暂扣、封存有关证据的,依法决定对有关证据采取暂扣、封存等强制措施;。

(三)依法没收先行登记保存的违法财物的,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第十三条综合执法机构对暂扣、封存或者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损毁、遗失。

对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解除暂扣、封存、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综合执法机构应当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认领;当事人不明确或者经通知不认领的,应当发布财物认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不认领的,可以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五条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二)责令停产停业;。

(三)吊销许可证。

当事人在收到听证权利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第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作出。

依法作出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案情复杂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委托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中,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除依法当场处罚外,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案情复杂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应当经委托机关负责人批准,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依法检验、鉴定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间内。

第十八条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中发生重大事件时,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即时向委托机关报告,并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事件基本情况和处理情况。依法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委托机关应当加强对综合执法机构的队伍建设、制度落实、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上级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定期向委托机关报告行政执法情况和文化市场秩序情况。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

省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级公安、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并配合综合执法机构做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委托机关对其委托的事项不履行指导、监督职责,有渎职、失职行为,造成后果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综合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委托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职权、执法违法的;。

(二)执法不当,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三)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导致本地区文化市场秩序混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违法参与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

(七)伪造、篡改、隐匿和销毁证据的;。

(八)侵占、挪用罚没财物或者侵占、使用、损毁被暂扣、封存、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2篇)篇三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执法为民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文旅局领导班子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在全市旅游产业化和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中积极作为,积极为实现“一百双千三区”战略发展目标做贡献。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清镇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决贯彻省和贵阳市、清镇市关于繁荣发展文化旅游市场各项工作部署,紧扣“旅游产业化”发展目标,在市执法支队以及清镇市文旅局局领导班子的指导支持下,扎实做好推进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一是扎实推进日常执法监管。完成“双随机”平台抽查事项规范设置、检查对象名录库清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优化配置,对平台抽检、录入、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坚持“双随机”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持续常态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日常检查。一方面,工作日每日抽取双随机任务3-5个,对文旅企业及经营场所进行随机检查,截至目前,已抽取双随机任务295个,完成平台信息录入217条。另一方面,在节假日以及市内重要节会、重要活动等时段组织进行各类专项检查,确保特殊重要时段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截至目前,开展市“两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业技能考试、五一节、端午节等专项检查12次。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出动车辆78台(次),检查场所447家(次),推动形成规范化、全覆盖监管格局,不断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能力。二是扎实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省、市关于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在市社防组的统筹下,不断压紧压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应急预案,检查指导企业进一步从严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戴口罩、信息登记等措施。针对广州等地疫情反弹情况,适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采取明察暗访形式监督企业抓好防控。同时,突出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对被市督查组督查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2家网吧作出警告和处罚责任人员处理,以案示警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两码”运用、强化防控意识和能力建设。三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攻坚整治工作方案》《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召开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议2次,景区景点、网吧、ktv、旅游酒店、旅行社、旅游运输公司等文化旅游行业经营场所法人及负责人300余人次参会并签订《清镇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同时,强化落实“三个清单”机制,对纳入清单管理的12个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定人、定责、定时整改,已整改完成11个,正在整改1个(帅游健身馆因未通过消防检查,尚未办理《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此外,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动“五个一”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四是扎实推进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以“雷霆行动”为抓手,狠抓旅行社和旅游购物、旅游从业人员监管工作,坚持每周调度各乡(镇、街道办)工作动态,保持严管态势做好涉事购物店日常监管,严查严打关停涉旅购物店2家(贵州天齐公司一楼、电商物流园),全力做好时光贵州、寻味贵州、电商产业园以及百马大道、金马大道等重点区域、重要通道、景区景点周边巡查,坚决防止违规购物店死灰复燃。同时,坚决贯彻省旅发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管理的通知》和贵阳贵安旅发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着力强化对涉旅购物场所的经营管理,对拟营业购物店(时光贵州、贵州天齐)要求经营者必须按程序报备后方可营业。五是扎实推进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治理。制定《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开展校园周边突出问题整治“三大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序化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管理,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环境,坚决防止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泛滥的重大事件发生。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六是扎实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探索完善游客诉求表达和利益保障渠道,探索建立投诉案件即接即办、快处快办、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办理时长,着力在提升办结满意率上下功夫。今年以来,累计接到游客投诉63件,办结63件,办结满意率100%。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做好投诉易发多发的景区景点、旅游酒店、旅行社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加强文化旅游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升文化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推动形成知法守法遵法的工作格局。七是扎实推进执法能力建设。紧跟我市文化旅游市场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着力推进执法能力建设,以满足和胜任新时代新形势对执法工作的要求,积极组织执法队员参见省和贵阳市组织的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日常学习机制,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务素养和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参加省和贵阳市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四期9人次,极大提升了执法能力。

今年以来,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急需整改的问题和亟待提高的工作方面,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队员能力水平有差距,队伍结构不合理。二是执法检查工作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工学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四是业务工作和分工责任需进一步厘清。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聚焦主责主业,按照今天的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抓好文化旅游市场的执法工作,着力为清镇旅游产业化和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是抓健全机制,常态落实监管责任。立足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格局,聚焦重点难点,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双随机”力度和覆盖面,抓实抓牢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常态检查全覆盖、专项检查有成效的工作格局。二是抓责任主体,筑牢市场安全基石。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载体,健全完善“三个清单”,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工作成效,大力推进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落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在推进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管理上进一步发力,推动形成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文旅发展环境。三是抓市场生态,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深入贯彻全省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强力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案整治,坚持重拳出击,下重手打击查处文化旅游市场乱象和顽疾,坚决清除文旅市场“毒瘤”,举一反三推进长效治理,坚决维护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良好生态。四是抓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文旅形象。围绕“三增一降”目标,聚焦监管创新、执法创新、服务创新,千方百计提升赴清游的体验感和满意度,探索建立旅游投诉快处快办机制,构建游客诉求快速响应、意见建议快速回应、堵点痛点快速清理的游客服务工作格局。同时,探索建立游客服务前置工作机制,着力在减少投诉量上下功夫。五是抓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政治能力和执法业务学习机制,用好用足“学习强国”“两学一做”“全国文化市场综合监管服务”等平台,着力培育学习型实干型执法队伍,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确保胜任时代和形势需要。同时,不折不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2篇)篇四

在xx区文体旅游局的领导下,在街道办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一段时间来,文化站不断加强辖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发展基层文体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营造了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氛围;加强文化方面监督指导,着力打造“文化灞桥”,为街道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坚实的人文基础。现将一段时间工作回顾如下:

一、狠抓基层文化基础工程建设,搭建文化工作平台。

一是积极做好农家书屋建设。今年新建农家书屋xx个,添置设施、购置图书、杂志等,安排专人管理。我街道农家书屋现已达xx个,覆盖率xx%。

二是给吕家堡、灞桥堡农家书屋升级,增加数字书屋,使村民接受的信息量更大、更新、更方便。

三是给读书、秦家、邵平店等27个村配备农村文化共享工程器材。大屏幕、现代化接收各种信息,更加方便了群众学习、健身、娱乐等活动的开展。

四是不断充实各村健身广场设施。一段时间来,文化站分别给方家村、熊家湾、等x个村配备了健身器材。各村的健身广场也争先建成,档次、规模不断提高。我街道农村文化健身广场覆盖率已达xx%以上。

五是不断提高社区文化设施档次,给建材社区配备投影、电脑、电子书等文化器材。辖区4个社区文化设施都达到了较高档次,为开展活动奠定了基础。

二、指导培训、规范管理,搞好文化阵地活动。

一是加强文化站人员自身素质、修养的提高。文化站干部努力学习、积极培训,力争做到业务精、能力高,成为管理、指导基层文化活动的行家里手。

二是做好各村、社区文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创造条件,积极组织辖区内体育指导员、图书管理员参加各级培训,促使基层文化体育活动更加规范、多样。

三是组织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观学习文明村文化广场、活动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四是指导、搞好农技校、家长学校的培训工作,文化站和教育办联手进行,使家长致富有技能、教育子女有办法。

三、以节日为契机,积极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一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利用春节、元宵节,组织辖区xx个村、社区共xx余人开展了锣鼓、秧歌展示活动,观看群众x万余人次,既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又营造了节日氛围。

二是引导读书、务庄、上桥等xx个村的春季古庙会。古庙会上既有传统秦腔戏演出,又有现代歌舞表演,还有邻村锣鼓队、秧歌队助兴,更少不了物资交流。古庙会已成为我街道群众最喜爱的文化活动。

三是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月、健身周、健身日活动。文化站周密安排,各社区、各村积极响应。主要开展了广场舞,篮球赛,乒乓球赛等活动。x月x日的全民健身日,街道组织人员参加xx市组织的第九套体操比赛,成绩优异。

四是引导扶持民间文艺群众团体。务东、吕家堡、读书村的秦腔协会,邵平店村交谊舞队等都能定时定点开展活动。特别是读书村旁的世博园停车场,周三、周六晚的秦腔大比拼,更是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观看;邵平店文化广场的交谊舞会每晚参与人数达到三至五百人,声名远扬。

五是积极组织参与“红五月”歌唱活动。五月份,社区、各村积极组织歌咏活动;文化站组成了120人的联合队认真训练,参加xx区“唱文化灞桥,颂东部新城”红五月歌咏比赛,荣获“最佳表演奖”。

六是搞好重阳节敬老宣传活动。各村、各社区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慰问、表彰、演出等活动,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促进了精神文明的建设。

七是积极安排惠民戏剧下乡、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文化站安排细致、落实到位,使群众充分享受文化大餐的美味,深受群众欢迎。

四、营造文化氛围,加强文物、文化监管。

一是春节、元宵节营造节日文化氛围。文化站策划、组织安装灯笼,装饰彩门,悬挂彩灯、燃放礼花等,使辖区主干道旁、居民聚集点春节期间一片浓浓节日氛围。

二是配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借机进行文化宣传。在辖区主干道和社区内,文化墙随处可见,主要倡导了一种文明、卫生、积极生活的文化氛围。

三是加强辖区内小寨汉代大冢、豁口孙蔚茹故居两个市级文物保护点的保护,文化站派专人看护,定期检查并维护文物,两个点现完好无损。

四是配合区文化稽查队在辖区开展文化市场、文化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一段时间两次排查、多次暗访,没有发生一起文化经营户违法违纪案件,确保辖区文化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五、通力协作,全力完成其它事项。

一是服从街办整体工作、搞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农村环境整治提升、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二是安排组织接待省老年体协主席潘连生一行到核锻社区调研老年体育工作,潘主席对社区的建设、老年人的活动等给予高度评价。

一段时间来,我街道文化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灞桥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新的一段时间,我们信心满怀,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坚持走文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道路,勇于创新,推进文化站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2篇)篇五

1、坚持依法行政,深化市场整治。20,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和发展文化市场为目标,先后连续开展了五次较大规模的文化市场集中性专项整治活动。1―4月底,全市各地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了春季文化市场大检查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对出版物市尝演艺场所、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查处;4至12月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其间,我们先后开展了暑假清理非法教辅读物专项整治、消防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等。去年年底,我们又根据省新闻出版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印刷复制业的专项整治。在连续开展的“扫黄打非”斗争中,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做到下大决心抓整治,花大力气抓规范,努力繁荣发展文化市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零点”、“假日”、“周日”、“凌晨”等突击行动,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实行不定期检查、不定期受理社会举报。市支队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每季度全市大检查(明查暗访一次)。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坚持平均每天不少于1组以上人员在市场上连续检查,每月检查文化经营单位不少于300家次,每年经营单位全年检查不少于12次。据统计,至去年12月底,全市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069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457家次,查处违法经营单位1038家次。实践证明,通过强化日常检查,对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全面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起到良好的作用。根据第四季度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的测评,我市文化市场良好率不断上升,从第二季度的27%,上升到12月份的69%,特别是温岭、仙居、路桥、玉环、椒江等地市场良好率分别为83.9%、79.3%、76.5%、75.9%、72.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3、强化案件督办,提高稽查质量。去年以来,市局强化了对全市各地违规案件的督办力度,这些案件包括:一是市支队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违规单位;二是盛市有关领导督办及各类社会举报的案件。去年以来,全市共列督办案件282件,经查实立案处理239件,查案率85%。根据统计,去年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共立案查处违规单位617件,其中温岭查处案件141件、黄岩97件、玉环83件,案件查处总量居全市一、二、三位。通过对执法案件的督办,进一步提高了文化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这对推进和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巩固和提高文化市场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强化信息通报,推进依法行政。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的监督和实施。自去年上半年以来,市局建立了文化市场稽查信息通报制度,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动态,及时通报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各地的'工作成效和各类考核评估结果。一年来《稽查信息通报》共编发工作动态17期,报送各地工作信息72条,通报稽查信息35条,反馈评估考核结果30项,其中椒江录用信息15条,临海12条,黄岩9条,分别居全市信息录用一、二、三名。同时,市支队将有关信息报送至盛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以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督促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守土有责”,共同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深化与提高。此外,市支队还指导市网络文化市场行业协会编印了《台州文化产业信息指南》,总结回顾台州来文化产业发展成就,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了解台州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和最新成果,为各级管理部门的信息统计、数据分析、调研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翔实的资料和工具。

二、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继续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推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提高文化行政执法质量。主要工作目标:一是认真实施和完善《台州市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工作评估考核标准》,强化和完善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的有效工作机制,实现全市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努力实现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建设的高素质,文化行政执法的高质量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高效率;二是强化稽查队伍的自身建设,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多主题、多层次、多渠道的行政法规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争取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在75%以上,并积极向前移位,引导各级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要自加压力,努力创新,奋力争先,至年底,争取实现全市3/4以上稽查队为优秀稽查机构。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2篇)篇六

第一条为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部门)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监督、处罚等公务时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各级执法部门负责本规范的组织实施;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组织实施本规范的第一责任人。

上级执法部门负责对下级执法部门执行本规范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四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时,应当向当事人主动出示文化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执法资格证(以下统称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

第五条经初步调查核实,发现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应当对其配合执法检查的行为表示谢意;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或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

第六条执法人员不得通过引诱、欺诈、胁迫、暴力等违反法定程序的手段进行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通过其他方式不能或难以收集了解文化市场管理信息,需要采取隐蔽拍摄、录制等特殊手段时,应当报请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

第七条执法人员应当穿着文化部统一样式的执法工作服,佩带执法标志,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配套着装,穿着整齐,保持执法工作服洁净、平整;。

(二)执法胸牌佩戴在上衣左口袋上沿正中处;。

(三)穿着黑色皮鞋或深棕色皮鞋;。

(五)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不得蓄胡须、剃光头;女性执法人员不得披散长发,不得化浓妆,不得佩戴夸张的饰物。

第八条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执法证件、执法工作服及执法胸牌,不得变卖或擅自拆改,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岗位时,执法证件及执法胸牌应当上交。

第九条执法人员应当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不得袖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得吸烟、吃东西,不得勾肩搭背、嬉笑打闹。不得推搡或手指当事人,不得踢、扔、敲、摔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条执法人员在接听举报电话或者接待群众来访时,应当使用普通话,注意音量适宜,文明礼貌。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举报,应当向对方说明理由。解答问题、办理咨询时应当符合政策法规,对于不清楚的问题不得随意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或者执行其他公务时应当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应当清晰、准确、得体表达执法检查或其他意图:

(二)做完笔录时:请您看一下记录,如属实请您签字予以确认;。

(六)结束执法时:谢谢您的配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第十二条除办理案件外,执法人员不得动用被暂扣或者作为证据登记保存的物品。

第十三条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得推诿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越权执法,不得以权谋私。

第十四条执法人员不得以各种名义索取、接受行政相对人(请托人、中间人)的宴请、礼品、礼金(含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其他消费性活动,不得向行政相对人借款、借物、赊账、推销产品、报销任何费用或者要求行政相对人为其提供服务。

第十五条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和职权有关的各种经营性活动,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得在被管理单位兼职。

第十六条执法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不得为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开脱、说情。

第十七条非因公务需要,执法人员不得在非办公场所接待行政相对人及其亲属,不得单独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范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后果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范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2篇)篇七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xx年我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围绕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转变观念,狠抓落实。

在指导思想上:从以政府的行政管理为主转变为依法行政为主;由对文化市场工作的引导、教育为主转变为强化稽查、督查为主,并努力在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文化市场管理成果,努力净化文化市场,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市文化市场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依法行政,深化市场整治。xx年,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和发展文化市场为目标,先后连续开展了五次较大规模的文化市场集中性专项整治活动。1—4月底,全市各地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xx年度“扫黄、打非”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了春季文化市场大检查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对出版物市场、演艺场所、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查处;4至12月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其间,我们先后开展了暑假清理非法教辅读物专项整治、消防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等。去年年底,我们又根据省新闻出版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印刷复制业的专项整治。在连续开展的“扫黄打非”斗争中,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始终坚持以邓**理论为指导,做到下大决心抓整治,花大力气抓规范,努力繁荣发展文化市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2、强化稽查,规范市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强化了对全市文化市场的稽查执法力度,坚持做到每天一查,每周一报,先后连续开展了“零点”、“假日”、“周日”、“凌晨”等突击行动,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实行不定期检查、不定期受理社会举报。市支队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每季度全市大检查(明查暗访一次)。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坚持平均每天不少于1组以上人员在市场上连续检查,每月检查文化经营单位不少于300家次,每年经营单位全年检查不少于12次。据统计,至去年12月底,全市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069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457家次,查处违法经营单位1038家次。实践证明,通过强化日常检查,对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全面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起到良好的作用。根据第四季度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的测评,我市文化市场良好率不断上升,从第二季度的27%,上升到12月份的69%,特别是温岭、仙居、路桥、玉环、椒江等地市场良好率分别为83.9%、79.3%、76.5%、75.9%、72.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3、强化案件督办,提高稽查质量。去年以来,市局强化了对全市各地违规案件的.督办力度,这些案件包括:一是市支队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违规单位;二是省、市有关领导督办及各类社会举报的案件。去年以来,全市共列督办案件282件,经查实立案处理239件,查案率85%。根据统计,去年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共立案查处违规单位617件,其中温岭查处案件141件、黄岩97件、玉环83件,案件查处总量居全市一、二、三位。通过对执法案件的督办,进一步提高了文化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这对推进和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巩固和提高文化市场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强化信息通报,推进依法行政。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的监督和实施。自去年上半年以来,市局建立了文化市场稽查信息通报制度,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动态,及时通报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各地的工作成效和各类考核评估结果。一年来《稽查信息通报》共编发工作动态17期,报送各地工作信息72条,通报稽查信息35条,反馈评估考核结果30项,其中椒江录用信息15条,临海12条,黄岩9条,分别居全市信息录用一、二、三名。同时,市支队将有关信息报送至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以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督促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守土有责”,共同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深化与提高。此外,市支队还指导市网络文化市场行业协会编印了《台州文化产业信息指南》,总结回顾台州来文化产业发展成就,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了解台州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和最新成果,为各级管理部门的信息统计、数据分析、调研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翔实的资料和工具。

5、重视普法培训,健全执法机制。主要内容:一是去年9月和11月下旬,市支队分二期对市直文化市场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普法培训,学习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并实行统一考试和佩证上岗。并要求各文化经营从业人员实行文化经营管理委托责任制,强化岗位职责,弥补了在文化市场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二是对全市各级稽查部门的“净网先锋”、“oa”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三是自去年起对全市各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实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评估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市场秩序、日常检查、举报受理、信息与统计、队伍建设等内容。12月27至29日,市局组织有关人员分三组对全市xx年度文化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估考核,温岭、仙居、黄岩、椒江、路桥等稽查队分别达到市级优秀稽查机构评估考核标准,被评为台州市xx年度文化市场稽查工作先进集体,文化市场稽查机构优秀率达55%。通过评估创优活动,有效地强化和完善了文化市场管理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为实现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实现文化市场稽查的高效率、文化行政执法的高质量、稽查队伍建设的高素质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二、xx年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继续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推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提高文化行政执法质量。

主要工作目标: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争取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在75%以上,并积极向前移位,引导各级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要自加压力,努力创新,奋力争先,至年底,争取实现全市3/4以上稽查队为优秀稽查机构。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2篇)篇八

同志们:

今天这次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会议,是经市局党组研究,并报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和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任务,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鼓舞斗志。上午的会上,市委、宣传部长初宝杰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去年以来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方向,对事关大局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刚才,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分别通报表彰了20xx年度全市“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在此,对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次表示祝贺!下面,我根据市局党组研究的意见,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个潍坊”建设和“一**三”思路举措,科学谋划、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为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保驾护航,开创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新局面,有效维护了文化市场安全稳定,满足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工作理念更新转变。为尽快适应新形势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市局实施了“充电工程”,通过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党性修养和宗旨教育,牢固树立“三大理念”。一是政治理念。通过加强对党的和一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目标的认识,增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文化强国、文化强省、文化强市建设的新要求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增强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依法行政理念。作为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者,我们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相继开展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主题教育,采取大讨论、举办座谈会和邀请市法制办专家授课的形式,进一步树立了依法行政的理念,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服务理念。管理是手段,服务是目的,在政府职能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大背景下,市局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活动,从执法用语、执法行为、执法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服务水平,为依法执法、和谐执法、安全执法、品牌执法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和思想基础。

(二)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是深化文化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水平、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举措。按照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等15部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确定以开展“正版化年”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按体制机制理事、用规章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全面实现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常态化运行。在建设重点上突出了“五个规范化”,即:机构体制规范化、运行机制规范化、机关建设规范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和执法保障规范化。去年市局在原有科室建制的基础上,新增设了市场监控与信息科。通过开展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先后提拔任用12名同志。其中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干部8名。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市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市局经过多方协调努力,去年12月份,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批复市局继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为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全面开展执法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市局重新修订了《行政处罚工作规定》《案件审查会议制度》《案件评审制度》《案卷归档制度》《行政执法考评办法》《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和办法,制定了《培训方案》《出版物鉴定规则》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流程》,在全市印发了《关于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统一了行政执法使用的检查(询问)笔录、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罚没收据、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35种文书;通过政府采购中心为全局干部职工更换电脑26台、打印机1台。所有这些,都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轨道提供了坚实的保障。5月份,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国琳同志带领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调研组到我市开展调研活动,对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各县市区在推进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中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寿光市通过建立完善“十制工作法”,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10月份在寿光市举办了全市文化执法骨干培训暨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现场观摩了文化法制图片展和规范化建设现场;诸城市通过细化执法依据,重新梳理、公示了常规性法律法规的处罚依据、处罚标准180余项。制定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完善了执法目标考核办法,赢得了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调研组和德州、青岛城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领导的一致好评。奎文区、坊子区、高新区、高密市、昌邑市、昌乐县等也都通过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教育培训等方式逐步推进文化执法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运行。

(三)“正版化年”活动成效显著。去年,我们在全市开展了“正版化年”活动,取得了辉煌战果。市局以此为总抓手,扎实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正版化年”活动确定以“净化文化市场、建设文化潍坊”为主题,以依法查处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案件均由该组负责,原则上不打破建制,综合宣传组负责案件的法规审核、监督和活动宣传,后勤保障组负责执法保障。

对在“正版化年”活动中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继续实行案审会制度,要求所有行政案件从立案、告知、下达处罚决定,都必须经过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并要求每个案件都要成立专门办案小组,对案件实施全过程管理、监督和控制,“一案一组”,“一事一议”,做到精细化运作、准确化取证,增强案件的公正性、时效性和透明度,杜绝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有效避免执法中权力个人化、个人利益化等不良现象的发生。20xx年以来,全市共立案调查3680件,办结率100%。其中,市局立案查处201件。

县市区都立足实际、强化措施,把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诸城市突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三个重点,全方位推进文化市场精细化管理,初步建起分片巡查为主、专项集中整治为辅、技术平台为支撑、网格监管为保障的“多元化综合执法模式”,实现了对全市文化市场监管的全覆盖;昌邑市以开展“文化市场环保行动”为主线,强化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监管;安丘市不断拓展监管领域,涉及美术品、艺术品、文物市场,查办了2起文物案件,追回三件明代石刻文物移送给了文物管理部门;临朐县以农村文化市场为突破口,突出抓好农村集庙会、乡村大集等重点场所的监管,有效地净化了农村文化市场。在精神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和经济六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确保了网吧监管和校园周边环境两项测评任务一分不丢,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测评中取得第2名的优异成绩,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通过开展“正版化年”活动,执法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全市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全市党政机关正版化率达100%。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被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单位”。

(四)执法流程体系日臻完善。要确保文化市场的依法执法、安全执法,必须建立一整套既科学合理又切实可行的执法流程体系。为此,市局在全市执法系统挑选10名业务骨干成立了课题组,专题研究程序化建设。课题组在认真总结“亮剑”行动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正版化年”活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拟定了一整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流程体系。流程体系主要分为决策板块、执法板块、工作板块、管理板块、服务板块五部分。执法板块对执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执法中的检查程序和处罚程序、执法后的立卷归档、案卷评查等都作出了明确说明,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广电市场执法流程》《新闻出版(版权)市场执法流程》《文化(文物)市场执法流程》三大类执法流程体系的检查步骤、处罚程序及应该注意的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工作板块主要有举报受理流程、日常案卷管理查处流程、异地执法流程、证据获得流程、询问笔录流程等十多个流程;决策板块主要有案审会议流程、案卷评查流程、执法考核流程等;管理板块主要有申领执法设备使用流程、申领执法车辆工作流程、财务报销流程,等等。各个执法流程,内容讲解详细,同时配有典型案例和流程图,便于理解和操作。文化执法流程体系的建立,指导、规范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办案质量,有效杜绝了诉讼、复议案件的发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树立。

(五)执法监督有效到位。文化执法监督是强化文化执法安全、提升文化执法水平的重要保障,是维护文化执法公正、保证文化执法合法有效的关键所在。去年,市局强化了五项监督措施:一是强化执法考核监督。每年7月、11月份对各县市区文化执法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并在全市进行通报;二是强化案卷评查监督。成立了案卷评查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地文化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指出案卷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全市进行通报;三是强化现场巡查监督。坚持每年4月、9月份或不定期对各地文化执法办公系统现场检查录入、案件办结录入工作和案卷管理工作等进行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通报情况;四是强化社会举报监督。加大对“12318”举报电话的宣传,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发动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积极举报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去年市局共受理各类举报70多件,办结率100%;五是强化媒体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涉及文化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动态及时刊播,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特别是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时给予曝光,震慑不法分子,教育鼓舞人民群众。去年以来,市局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稿件18篇,被省级媒体采用稿件391多篇,被市级媒体采用稿件416多篇。通过开展“五项监督”,市局无一封人民来信,无一个上访举报,确保了文化执法安全,提升了文化执法水平,赢得了群众的热烈拥护和积极支持。

(六)教育培训有声有色。市局一直把文化执法核心价值观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做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建设者、有力保障者。一是强化理论学习,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市政府有关文化建设的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和理论文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和政治素质。二是建立执法资格准入制度。把好用人关、进人关,新进人员必须经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去年市局统一组织全市文化执法系统新近人员赴济南参加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全部参考人员均通过了考试,取得了执法证。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文化执法人员进行法规业务培训和技能比赛,5月份,举办了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技能比赛,对选拔出的6名执法人员进行了20多天的封闭式集中强化训练,在7月份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技能比赛中,我市代表队在复赛中获得第四名,单项技能网上办案第二名,个人获三等奖一名,在决赛中获得集体三等奖。进入下半年后,市局先后分四批组织市局和县市区执法骨干,赴深圳、广州、南昌等地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高实战本领。10月份,在寿光市举办了全市文化执法骨干培训暨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建设了一支熟悉文化市场政策法规、善于敢于管理、素质全面的专家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队伍,全市共培训执法人员900多人次,增强了执法队伍学法、懂法、用法、执法、守法意识。四是加大了对全市文化从业人员法规培训。先后举办了网吧、艺术品、娱乐场所、印刷、发行、报刊、广电等经营单位负责人法规培训班,邀请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及潍坊市政府法制办领导、专家授课,培训文化市场从业人员4500多人次,从而使文化从业人员增强了法制意识,提高了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建立权力内控机制、设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等措施,对机关干部加强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把勤廉思想贯穿执法的全过程,让“警灯”时刻亮在眼前,让“警笛”时刻响在耳边,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安全执法的自觉性,提高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理念需要进一步提升。思想存在就执法而执法的现象,没有把执法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看问题,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不强;二是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工作中还存在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现象,缺乏联动互动、协调配合的体制机制;三是队伍建设需要继续强化。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执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需要;四是工作方式方法缺乏创新。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习惯于老眼光看待新事物,想不出新点子,拿不出新办法;五是装备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文化市场技术监控平台尚未建立,执法车辆、执法设备的管理和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战线全体同志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大家在工作中积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文化市场是文化建设的主阵地,文化执法有着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自觉地围绕中心,把握大局。无论是推动改革发展,还是加强行业管理,都必须从大局着眼,努力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帮好忙、服好务。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做好执法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培育优质的文化市场主体,为推进“四个潍坊”建设,实现文化强市目标作出积极的努力。

(二)积极作为,争取支持。

文化涉及全局,关系民生。在现有的管理体制下,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和社会各界的鼎力相助,是做好文化执法工作的重要保证。自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成立以来,全市各级文化执法部门以积极作为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实绩,赢得了社会广泛认可,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可以说我们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上尝到了甜头,市局继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大批干部的提拔重用、业务资金的大力支持等都充分体现了这一点。这些优惠政策的取得来之不易,是我们全体工作人员通过积极作为、辛勤劳动和取得的出色业绩赢得的,我们要倍加珍惜。

(三)重点突出,打造亮点。

文化市场点多、面广、线长,行业规模比较大,产业实体比较多,生产链条比较长,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在谋划工作时既要统筹安排,总揽全局,更要重点突出,打造亮点,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工作。一是围绕“热点”打造“亮点”。针对电视剧违规插播广告、假新闻、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盗版教辅教材、淫秽色情出版物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我们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强化舆论宣传,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把这些“热点”问题打造成工作“亮点”。二是围绕“难点”突出“重点”。把未成年人上网、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娱乐场所执法等“难点”问题作为执法监管的“重点”,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强化技术监管措施等手段,有效地进行了整治和规范。

(四)开拓创新,争创一流。

一年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文化执法部门通过强化创新意识,树立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在执法理念、执法内容、执法方法、执法手段上不断创新,各项工作均有较大突破,有些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去年,市局被中央四部委授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刘云山等中央领导接见了获奖单位代表及个人,同时,市局还先后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进单位”、被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三等奖”、被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省文化厅授予“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广电局授予“全省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寿光市被授予“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寿光市、诸城市、高密市、昌乐县、潍城区、高新区均被授予“全省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青州市、安丘市被授予“全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安丘市有1人荣获“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三等奖”。临朐县被授予“省‘扫黄打非’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这些荣誉的获得,展示了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优秀成果。

以上几个方面,既是以往工作的经验做法,也是今后工作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我们要认真加以把握,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促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七四一”思路举措,强化社会管理职能,以专业化执法为基础,大力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转型升级工程,全力助推“四个潍坊”建设。20xx年,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总的思路是:大力实施“一四五三”工程,即围绕“一条主线”,突出“四个重点”,强化“五个支撑”,实现“三大目标”。

(一)“一条主线”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这一主线,加强专业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转型升级。

(二)四个重点。

一是以学领干,以干促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是首要政治任务,是今年工作的主线。在前段已经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的基础上,拓展广度、增加深度,将学习宣传贯彻精神不断引向深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中去。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党的的精神实质,增强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筑牢抵御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文化影响的防线,精心组织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四个潍坊”建设开创造良好文化环境。

二是全力推进,改革创新,深入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转型升级工程。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的要求,加强专业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理念,转变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逐步养成树正气、走正道、求正果的良好工作作风。重点强化“六个转变”:一是提升执法理念,实现由“处罚型”向“服务型”转变,切实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注重执法效果,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教育,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二是提高专业化执法水平,实现由“混合型”向“专业型”转变,努力改变执法组织形式,实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广覆盖、深挖掘。转变市场监管方式,增强对市场秩序的掌控力。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专业化执法素质和能力。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由“传统型”向“技术型”转变。加快建立与省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功能相近,且能够实现全省互联互通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实现对全市网络文化市场、演出市场、歌舞娱乐市场、广播影视市场、图书音像市场等网上实时监控。配齐现代化执法设备,运用好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科技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四是完善执法流程,实现由“简约型”向“程序型”转变。构建涵盖执法工作、决策、管理等内容的综合执法流程体系,为执法环节提供遵循依据和运行内控机制,有效防止执法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配套建立、落实案件档案管理办法、案件证据规则、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等相关执法制度,以保障执法工作依法、有序运行。五是强化执法效力,实现由“查办一般性案件”向“查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转变。实行抓大放小,重点查处上级交办、督办和领导批办的案件,跨区域的案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部分举报案件等。建立查处大要案机制,走出办案机械化、简单化、低水平重复的困局,增强查办大要案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执法权威,扩大执法影响力。六是凝聚执法合力,实现由“单部门独自执法”向“多部门联合执法”转变。与文广新、公安、工商、消防、电信、司法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加强联系沟通、信息流动、资源共享,形成对文化市场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是牵头引领,重拳出击,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20xx年的“扫黄打非”工作,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围绕主线,突出三个重点,确保“扫黄打非”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继续保持传统出版领域“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坚决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清缴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内容的出版物和侵权盗版出版物,整治假新闻、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以及违规报刊。二是大力深化网络“扫黄打非”。持续清理政治性非法网络出版物和有害网络信息,深入扫除淫秽色情网络出版物及低俗信息,严肃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活动,坚决清查非法网络报刊,取缔非法报刊网站,全面清理网上非法书店。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分阶段组织开展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反制香港反动出版活动专项治理“清源”行动和非法报刊专项治理“秋风”行动。工作中,要强化“六项推进措施”,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加大办案力度、深化基层建设、落实必要保障、保持良好作风。通过各项工作,推动刑事打击新突破、推动工作平台新突破、推动争先创优新突破。

四是围绕主线,重点突破,扎实开展“广播电视执法年”活动。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亮剑”行动和“正版化年”活动取得的成果,净化文化经营和发展环境,经市局党组研究,确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广播电视执法年”活动。今年的工作以“广播电视执法年”活动为总抓手,开展专业化执法。“广播电视执法年”活动要结合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六个管理”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播出、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频道频率、广告播放、卫星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以依法查处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网络共享”网站和设备产品、擅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施工、非法广播电视台(点)、播出机构违规开办频道频率、擅自调整频道频率定位、电台电视台违规播放虚假广告、电视剧插播广告等广电领域违法行为为主,兼顾文化、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今年的执法工作,以专项行动为组织形式,延用区域轮回执法方式,集中进行整治,不再搞一揽子执法,不打破建制,实行全员执法。专项行动以一个月为宜,10天执法、10天结案、10天归档,做到一活动一总结,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广电执法活动。创新监管方式,逐步建立完善广播电视节目监测、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和iptv监管“三个平台”,加强技术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开展“广播电视执法年”活动,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的不法分子,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为加快推进“文化潍坊”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五个支撑”

一是人才支撑。建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执法骨干的教育培训和技能比武等形式,加强对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好、综合素质高的人才队伍。

二是科技支撑。加大科技投入,创新监管方式,尽快建立文化市场技术监控平台,实现对全市网络文化市场、演出市场、歌舞娱乐市场、广播影视市场、图书音像市场等网上实时监控。

三是资金支撑。按照“广播电视执法年”活动专业化执法的要求,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保障执法技术装备和专项行动经费到位。

四是品牌支撑。通过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完善执法监督,规范管理服务,加强舆论宣传,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积极打造品牌形象,充分发挥品牌效应,提高社会的认知度、认可度和满意度。

五是作风支撑。优良的干部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重要保障。我们要结合文化执法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关于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和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八项规定,强化实干兴邦的理念,多做事、少空谈、求实效。我们的工作要接“地气”,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主要领导带头,带着问题开展经常性调研和专项调研,增强决策科学性和工作前瞻性。

(四)“三大目标”

一是保安全。确保全市文化市场不发生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是树品牌。确保文化执法转型升级工程在全省创造出新经验,探索文化执法新途径;三是明重点。确保“广播电视执法年”活动取得显著战果。

四、勇于担当,创先争优,在“四个潍坊”建设中建功立业。

新的一年,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抓好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今年的工作提三点要求。

一是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局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是关系我们能否领导和推动文化执法工作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领导干部要带头研究工作、分析问题、制定措施、解决问题,发挥表率作用。只有领导班子的能力和水平上去了,才能带出好的队伍,才能干出好的成绩。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

二是开拓创新,积极作为。我们要在做好已开辟的文化市场领域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勇于突破旧思想旧观念的束缚,积极开拓新的执法领域,努力实现文化市场监管领域和区域的全覆盖。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在强化执法监管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义务监督员的作用,把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形成有机互补、良性互动的社会管理体系,实现从文化执法到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转变。在扎实履行好文化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打造一批高端文化龙头企业,建立一批典型示范园区,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和产业集聚效应。

三是安全执法、执法安全。我们要始终绷紧安全执法、执法安全这根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不空谈、不虚化、不乱来,坚定信念、坚持作为、坚守阵地、坚持清廉,切实履行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能。

同志们: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成果辉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舞台十分广阔,前景无限美好。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精神为指针,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文化体制改革和振兴文化产业为契机,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强化职能,团结拼搏,知难而进,努力开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为加快建设“四个潍坊”打造文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2篇)篇九

20xx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局党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全力以赴做好净化文化市场工作,全面开展文旅市场安全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知识产权保护日等宣传活动8次。

3、大力开展校园周边治理活动。开展全县中小学家校校园周边治理工作和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清风、护苗等专项整治行动。

4、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经营单位学习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先进经验,协助各经营场所健全双重预防建设体系,对**等两家双重预防示范店进行督导,线下标识标牌安装到位。目前,我县**基本完成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线下设施建设,下一步将在全县全面推广。

5、开展党史主题教育,按时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主题日活动,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面对面的谈思想、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谈话。充分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通过文明交通岗、清洁家园、卫生区打扫除、9月9慈善日公益捐款等党员示范活动,树立集聚力、团结意识和荣誉感,有两名党员分别被评为全县优秀党员和县直党委优秀党员。

6、组织执法队伍集中培训,加强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执法权”权责“下放”乡镇执法队伍培训学习。

7、督促局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3起信访案件办理,未出现重访再访情况。

8、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娱乐场所监管操作实务的学习,每周二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9、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车辆10余台次,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行动,有效地净化了我县出版物市场秩序,增强了执法人员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确保了我县社会文化安全环境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和谐稳定。

10、积极应用“执法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成果统计,按月报送文化文物和扫黄打非及安全信息,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息30余条。

11、开展河南省防返贫检测帮扶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受灾信息采集录入,填写智慧乡村农户门牌号编制核实问卷,及在洛阳智慧乡村信息系统核算2021度收入,到**村宣讲防汛、疫情政策。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2篇)篇十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是指市、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委托机关)通过委托方式,依法将文化市场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事项,委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机构\\\)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

综合执法机构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2篇)篇十一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化市场活动。

第五条委托机关委托综合执法机构实施行政执法,应当依法以书面形式明确具体的委托事项、权限,并将委托文件、依据等材料分别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在受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履行职责,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文化市场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受理和调查处理。

第七条委托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应当经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等执法条件。

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第九条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的回避,由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决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的回避,由委托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十条综合执法机构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对有关物品、工具采取暂扣、封存或者对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经委托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向当事人出具加盖委托机关公章的书面通知书,制作清单,载明财物名称、型号、数量、保存地点等事项,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

第十一条依法采取暂扣、封存措施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暂扣、封存的财物作出以下处理:

(一)经查明不宜继续暂扣、封存,或者暂扣、封存期限届满的,依法解除暂扣、封存;。

(三)根据法律规定可予以拍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的,依法予以拍卖、处置。

第十二条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以下处理:

(一)经复制、摄录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后,依法解除先行登记保存;。

(二)需要暂扣、封存有关证据的,依法决定对有关证据采取暂扣、封存等强制措施;。

(三)依法没收先行登记保存的违法财物的,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第十三条综合执法机构对暂扣、封存或者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损毁、遗失。

对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解除暂扣、封存、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综合执法机构应当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认领;当事人不明确或者经通知不认领的,应当发布财物认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不认领的,可以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五条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二)责令停产停业;。

(三)吊销许可证。

当事人在收到听证权利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第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作出。

依法作出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案情复杂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委托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中,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除依法当场处罚外,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案情复杂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应当经委托机关负责人批准,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依法检验、鉴定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间内。

第十八条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中发生重大事件时,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即时向委托机关报告,并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事件基本情况和处理情况。依法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委托机关应当加强对综合执法机构的队伍建设、制度落实、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上级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定期向委托机关报告行政执法情况和文化市场秩序情况。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

省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级公安、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并配合综合执法机构做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委托机关对其委托的事项不履行指导、监督职责,有渎职、失职行为,造成后果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综合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委托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职权、执法违法的;。

(二)执法不当,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三)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导致本地区文化市场秩序混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七)伪造、篡改、隐匿和销毁证据的;。

(八)侵占、挪用罚没财物或者侵占、使用、损毁被暂扣、封存、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文化市场执法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2篇)篇十二

为净化杨浦文化市场环境,根据市文化执法总队20xx年文化执法工作计划,对我区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部署如下:

一、工作内容。

以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为重点市场开展专项治理,规范网吧、娱乐场所经营行为,坚决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网吧监管措施,加大对全区网吧日常检查的频率和力度,从严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接纳未成年人的比例严控在1%以下。

(二)清查出版物市场。重点加大对中小学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监管和检查力度。对出版物店档摊点、图文制作以及文化用品销售店等重点点位进行逐一排摸,及时掌握非法出版物经营活动规律,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收缴宣扬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内容及非法出版物,及时依法取缔关闭非法、有害出版物的游商店档。

(三)加大印刷复制企业监管力度。加大对小型复印店及大型印刷企业检查频率,督促落实印刷复制委托书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印刷复制企业风险等级管理制度,从严查处印刷复制非法出版物的企业。

(四)强化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力度。对中小学和幼儿园等重点区域、寒暑假和放学以后等重点时段进行有效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依法查处游戏(艺)经营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游戏游艺设备和擅自从事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为。

(五)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执法,促进我区旅游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旅游行业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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