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

时间:2023-12-08 作者:笔砚

读后感是读书过程中的一次总结和反思,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整合和吸收书中的知识和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几篇畅销书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的读书之旅有所启发。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一

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

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

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刘同。

我在大学时期就是同哥的书迷了,已经回想不起具体是怎么认识同哥并喜欢上的,但清晰记得和室友福子一起追职来职往的时光,我就是单纯冲着同哥去看的节目。

后来,家里就有了同哥的每本书,还会买来送给好朋友,想要和好朋友分享自己读书时的心情和那段属于我们之间的专属回忆。

7月同哥的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预售,当然第一时间下单,给福子也买了一本,朋友也喜欢同哥,所以很想和她第一时间分享,期待能和她交流一些感受呢。

空气都热乎乎的八月来了,这一天我一口气读完了《一个人就一个人》,其中有好几次被书中的文字触动而哭鼻子,又会因为点开了书中二维码里的vlog,笑成傻子。

真的就是我喜欢的同哥,那么无聊又有趣,读你的书总能有意外的惊喜或者感动,蟹蟹你。

昨天看你微博,有个读者留言,看你的书到凌晨3点,此刻凌晨一点钟,但我一点睡意也没有,在电脑前敲打下这些文字,我怕不及时记录下此刻的感受,过后就会忘了这份触动。

这次的触动比前几本更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也在成长,好多文字都能牵动自己的心,跟着哭跟着笑。

虽然书里记录的都是和你相关的故事,但总能从你的故事里找到自己的影子。文字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你不再是地球另一端星人,像是生活在我们隔壁的小刘。

你微信会有无数个群,在这无数个群里总有那么一两个树洞群,树洞群里是什么都可以分享,无需回应,它在,心里就踏实。

佩服你一直在自己热爱的领域耕耘着,即使做着热爱的事,你也会常常焦虑,会有自我怀疑的时刻,但你说,拼尽全力了就好,想开点挺好。

在二十六岁,你遇见了最难的职场时刻,在那么难的时候,我理解的是因为你的那份正直成为了你的护盾,帮你闯关成功。你在书中写到爸爸在很多年后听到时,流泪了,这段真的是爆哭,我们长大后,遇到的难,都是埋在心底或者很久之后才会轻轻提起一句吧。

儿子误会了妈妈很多年,直到生命分别的最后时刻误会才解开,发现妈妈对他的爱和付出有多么深刻,好希望这不是真实的故事。

这段故事敲打在了我的心上,让我反思,自己和爸妈是否也有过误会,是否有错误理解她们好意的地方,是否有像朋友一样去倾听她们的声音,这点我做得不好,因为家里氛围不温馨,以前我时刻会想逃离。

现在我想法改变了,我应该主动去了解爸妈呀,多花点心思和时间在她们身上,珍惜爸妈念叨的时光。

以后我会把更多小日常多多记录下来,大脑会遗忘,某一天回头翻到这些被记录的旧时光时,会觉得珍贵无比。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二

刘同,又出新书了。

刚开始知道刘同,应该是那些年看职来职往,那个言语犀利,说话直指要害的“同哥”。后来,不断的看到他的作品问世,《谁的青春不迷茫》《我在未来等你》,后来,这本《一个人就一个人》问世。

具备多重身份的他,是光线影业的副总裁,是资深媒体人,是青年作家。出版的书籍多次获奖。从另外一重角度来讲,他是一个不断向上、仰望天空,满怀清澈的造梦人。

从湖南卫视辞职,从南方为了梦想北漂,也经历过迷茫,后来,寻找到自己的光亮。现在的他,还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人,朋友、亲人、同事,以及遇见过的那些人,都在生命的某一刻,留下了印记,有了纪念,也有了淡然。

周国平说:“独处也是一种能力。”独处给予我们的是独立的思考空间和与自我灵魂的对话。

刘同在微博上,写给读者说:“愿你可以一个人,愿你不是一个人,愿你随时一个人。”的确,如同哥所说,这是三层祝愿。可以一个人,是拥有独处的能力;不是一个人,是希望我们有我们可以陪伴的人;随时一个人,是希望我们可以随时保持一个人的状态,独立而自如。

这些细碎的文字,温暖而笃定。一个个故事,有友情、有爱情、有亲情,就像涓涓细流,进入我们的心底。一个人不是失落,而是一种勇气。《三十而已》中的王漫妮在上海打拼多年后,回到小镇,虽然有亲人在,但是依然藏不住自己内心的追求。后来重回上海,再到后来远走他乡求学,最终,自己的路还是要一个人走,谁都替不了,也没人能陪着走完全程。这样的一个人,经历的不管是沧桑还是悲伤,最后都能一个人抗下并继续向前。

一个人的追求与他人无关,遵从自己的内心就好。多年来,身边的人来来往往,而我们,也是他人的来来往往而已。刘同在北漂的这些年里,也遇到了很多朋友,陈默、文子、柳岩、张皓宸,他们也是走过很长一段路的挚友,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也都是能经得住一个人的洗涤。

一个人没什么不好,就像刘同说的:“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在陪自己,一个人那就一个人。”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思考,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悲欢。

原以为这本书会有一些孤独和执拗,其实读完不是,更多的是温情。这不是一个人的执拗,不是伤感,而是一个人的独立。书中写道,希望你即使是两个人,也要是一个人。具有一个人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遇到问题能够自我疗伤,也可以一个人开心。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三

回头看看,路那么长,时间过去很久,人来人去,只有自己在陪自己。

记得上大学时,班里有一个同学很喜欢独来独往,他很少往人多的地方钻。记得有一次跟他聊天,他说了一句话:“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我一听,竟觉得很有道理。人是群居动物,如果只有一个人,便很难生存下去,但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为生活奔波了一整天之后,回到自己的一隅小天地,总会有某个时刻,让你感觉到孤独。

有时候,明明朋友很多,明明生活很精彩,明明笑容很灿烂,却仍会觉得独孤,也常常会在喧嚣的人群中,莫名地想要拥有一个人的独处时光。青年作家刘同在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中写道:一个人,是岁月成长,是人生日常,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细细想来,确实如此。一个人想要成长,就要学会独自面对更多问题。

刘同在上中学的时候,总是跟在班里的一位同学身后,他们放学后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天放学了,那位同学突然对他说:“我要回家了,不玩了。”刘同问他:“那我怎么办?”同学很疑惑地看着他,之后很严肃地回答道:“我是你爸吗?你该去哪就去哪,问我干吗?我又不是你,真的太可笑了。”

听同学这样说,他一时之间感到很难过。那一天,他独自在学校的花坛上坐了很久,终于意识到自己太想和别人建立某种关系,就像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总喜欢说“我和你是一边的”“我是你的人”之类的话,只是因为太没有安全感,所以希望能和他人抱团取暖。

你应该要有独自面对问题的能力。一个人只有不再依赖任何关系,能够独立面对世界,他才能与外面的世界平等对谈,不然与世界相比,你永远是渺小的。如果你看过《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并且喜欢它,那么,你还可以看一看《一个人就一个人》。

如果说《你的孤独,虽败犹荣》写的是一个人面对世界时的各种复杂情绪,而后明白,原来孤独能让自己成长,让自己拥有独立的世界,不再羡慕别人,那么,《一个人就一个人》便是以这样不再羡慕他人的目光,去欣赏、探索世界后写下的全新感悟。

就如文中所说的:孤独也好,寂寞也罢,都是我们成为独立个体的挣扎过程,不要因为痛苦、、害怕就一头钻进别人的世界。你站在这里,就代表着自己,是一道风景。

突然想起这首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四

知道申赋渔,是孩子的小学校长在他们毕业的时候推荐了申赋渔的《诸神的踪迹》一书。经了解发现申赋渔当过记者,是一名专栏作家,代表作有《不哭》、《逝者如渡渡》《匠人》等,去图书馆发现了这本小书《一个一个人》。

这本书看起来很旧,看完才知道是专门请人设计的。“你的这些人不都是过去时光里的吗?我们让历史和时间来说话。”这是设计者的初衷。

书里的一个一个人都是小人物,是作者1979-20xx年间遇到的,当然也是作者的历史。可能因为我和作者同岁的缘故吧,故事里的小人物都似曾相识,读起来感觉也像在回忆自己的过往。

“偶尔会看到流星,奶奶就会站住脚,念一句阿弥陀佛。她说,又一个人走了。所以我从小就知道,天上的一颗星就是地上一个人。”

作者刚上小学的时候,应该是七十年代,隔壁大网婶锅盖上的肉丢了,作者因为经常出入大婶家厨房收集火柴盒就被怀疑了。作者的爸爸是典型的农村人,对作者披头就是一巴掌,对大网婶说“不要急,你不要在这里哭,我给你找去,找不到我称肉还你。”幸亏,幸亏最后发现是猫把肉吊到了猪圈里,才算还了作者一个清白。

1987年,作者高二的时候情窦初开,喜欢女同学舜华。学校组织扫墓活动的路上,舜华放在自行车后架上的衣服丢了,“你掉了。”作者捡了起来。“她接过棉袄的一瞬间,脸色一红。我赶忙跑掉。”这就是那个年代的爱情吧!

“有人说小狗追自己的尾巴叫有趣,大狗追自己的尾巴叫无聊。理想真就像那个永远逗着你转的尾巴。聪明的狗作罢了,给猫儿抢食,躺在墙角晒太阳,于是成熟了。执拗的狗,总被面前摇晃的影子弄得寝食难安,激动不已,竟然抵抗了衰老。各有各的选择,人生只有一次,因此谁也不知道正确答案究竟是什么。”

“人生的意义根本不在形而上的精神领域,而在生活中的坚守与坚持。”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五

是刘同的新书,看这样的故事散文没有负担,短短几天就能翻完整本。又发现原来周深和刘同是好朋友,周深简直破壁机!刘同也是我喜欢的墙头,是很喜欢的作家。

之前看过“青芒”系列的三本书,去过刘同在重庆的签售会,没来得及排队远远的看到了他,希望有机会见到,都是在好几年之前,由于现在想起来当初并没有多少大不了的事情,会觉得喜欢青芒这几本书,总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在;也可能现在看起来的小小困难,真的困扰到了当时的我。

无论如何,再看看做摘抄的时候把光亮翻坏,还有过去的日记里,都看得出来:这几本书都一定是鼓励和治愈到了这几年的我。既然是陪伴了那么久的作家,所以呀,刘同的书就总会让我觉得很温暖,好像字里行间都会跟你说“大家都会这样没有关系的要努力一切都很好呀…”,这一本也不例外。

书名叫一个人就一个人,建立且享受自己的世界又用不一样的目光和角度去欣赏外界,书里是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人从应该到可以到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单独,只是在有了身边一切之后还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能够很好的度过一个人的时间。好像也正是因为现在的我还没有真正体会那么多,还对即将到来的“远行”有恐惧,所以对这本书更有兴趣,觉得还是能够从中得到鼓励,也可以看到学习到,这样一个厉害的人,他是怎样的。

书里好多章节太容易让人泪目:“从不后悔遇见你”里小琴和lucas奇妙又幸运又像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好期待他们故事的后续;“友谊旅馆”中的妈妈,儿子对她从误解到后来长大理解接纳;写奶奶的情节,其实也像寻梦环游记里一样,真正的亲情和爱,没有忘记就永远不会消失,他们都在,一直都是…这些些故事都真实动人,现实的故事可能是更打动自己,从书里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还是很奇妙的事情,诚恳又真挚的文笔更是让距离更近,还是能够从他的书里找到“嗯嗯嗯嗯嗯是是是”这样的和谐,好像每一句感叹都是自己发出的,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和谐,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力量。“相遇不是幸运更像是注定,相爱不是随意是结伴远行”。想去郴州吃一碗鱼粉,像以前想吃高邮的咸鸭蛋一样,原来文字都还可以那么馋人…好看好看好看!

书也有好好的心意,有一封“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的信,手写的字好清秀,这一次也不会再把书翻坏,还有好看的书签啊哈哈。书里有句话是“只是循着文字,就能回到过往的日子”,这也是我想写下日记,不管是本上还是备忘录里,在未来,也都可以再回到现在的某一天,能够看到一步一步。

接下来的新路程,每一步都慎重些,尽量减少日后因偶尔的疏忽而付出更多的代价。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六

假期过去一半了,这一个多月来,我一直是一个人。一个人去做兼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泡图书馆,一个人吃饭。然后常常一个人感觉被巨大的孤独感包围,或是陷入深深的泥潭,越陷越深。

暑假不回家留在学校找份兼职做是我自己要求的。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就是找虐吧,他们都说,大一做什么兼职,出去旅游吧,去参加暑期实践活动吧,回家玩吧。我只微微一笑,我会出去旅行去看看这个世界,但不是现在,因为我不想拿爸妈辛苦劳动换来的钱出去挥洒自己的青春。曾有个很棒的暑假实践活动,但妈妈不放心我一个人出去,我也不想不顾一切阻扰说走就走让她伤心,于是我要证明给她看我可以一个人离开庇护很好地生活。我更不想待在家吃饭睡觉无所事事丧失斗志。所以我一个人开始找工作,在绝大多数同学开始自己美好的假期生活时,我也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我的工作很普通,餐厅服务员。店子在市中心高档的购物广场顶层,因此要求有点严格。粗糙活了的我开始学习化妆和盘发,因为每天上班前都要检查仪容仪表;生物钟被打乱,十点早餐四点午餐九点晚餐;每天站立七八个小时重复一样的话和一样的动作;九点半下班小跑回学校宿舍在宿管阿姨锁门前两分钟回到寝室,脚痛到不想落地还得抓紧时间洗澡洗衣服因为只有一套工作服,一不小心第二天就得用体温烘干衬衣。我觉得我不算很娇气的那种女生,但还是在干了三天之后觉得就要坚持不下去了。不仅仅是累,还得应付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顾客,作为新员工而且是兼职很难融入到固定的圈子,漫长的工作时间和微薄的工资形成鲜明对比让自己瞬间觉得成了廉价劳动力。可是我没有办法,我没有人倾诉,我不想去跟爸妈叫苦,这是我自己苦苦争取来的工作,再不满意也只能说自己当初想法太天真;我也不想因为他们的一句“干不了就回家吧”而轻易说放弃。所以我选择不说,定期每周一次给家里打个电话,报喜不报忧,把好事放大坏事缩小,让他们觉得我还过得不错然后对我放心。

什么时候感觉最孤独呢?

当我拖着疲惫的身体从那幢灯火通明的建筑物的员工通道里走出来时,天空下起了小雨。这座城市还没有准备入眠,人来人往。我不想打伞,只想快点跑回去,不想喊阿姨帮我开门对她说抱歉啊我回来晚了。跑到校门口时我停了下来,路边有两个女孩在弹唱,一个弹吉他一个唱歌,很温暖的小清新情歌,在她们不远处,一个男孩拥抱了一个女孩。她和她静静地弹唱着,他和她静静地拥抱着。那一幕美好得像一个电影中的慢镜头,美好地,让我觉得自己连个背景都不算,无比狼狈。我就那样毫无防备地哭了,哭着走回宿舍,我没有力气奔跑了。回到宿舍室友在看欢快的视频,她问我怎么了,我说我怕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她头也没回,“自己既然选择了就要坚持吧”。

没过几天我签下了协议书,做到八月底,否则我只能打道回府了。继续一天又一天重复乏味枯燥的工作,孤独感不会减弱,我开始利用一个人的时间思考。

我想要这样的生活吗?这样过一个暑假自己会收获什么?

还记得当初放假时和老师聊到暑假规划时,老师问我:“你觉得这样不会很浪费时间吗?”我没有说话,或许我也害怕是这样的。

而当我真正感到看不见明天等不到假期结束时,我开始想要改变。时间已到七月上旬,所有的学生都已放假了,再找其他的、更好的兼职变得越来越难。但我没有想过回家,从来没有。综合考虑自己的情况后,我决定试一试自己一直没有信心尝试的工作———家教。我的专业是学生不可能请家教补习的科目,我也才读完大一,没有任何家教经验,在这座大学生遍地都是的城市,甚至研究生都在做家教。所以我当初找工作时就把它排除了,我觉得自己没有半点优势没有一点竞争力。但当我决定跨出这一步时,我找到了说服自己去尝试的理由。首先,我在读的大学是一所不错的师范大学,在这座城市小有名气;其次,我是一名师范生。

于是,我向同学打听,上网搜集信息,慎重考虑后觉得靠谱的就去投简历。

连续三四天的疯狂搜寻,当再也刷新不出新的信息时,我停止了。

还是继续工作,虽然辛苦但还是能坚持,在没找到更好的之前我不会轻易放弃的。

我也没有停止思考,从这个暑假到我将来的生活。

店里一大批全职是十七八岁的男孩,店长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单身女子。我知道我只是这里的一个过客,最多干完两个月后拿钱走人,没有人会记得。在那个十七岁的实习生跟我感叹生活的艰难时我愣住了,相比之下我住在象牙塔,虽然我们在一个地方工作,但他是为了生活,我是为了体验生活。那一刻突然就觉得没那么辛苦了。店长很年轻却很刻薄,员工都恨不得躲着她,在我眼里她的领导能力不足,不懂领导艺术,缺乏人格魅力,所以店里留不住人,三天两头员工辞职再继续招人。看着她我就常常想自己上过的《领导科学》,还有我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如何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每天下班时和一群年轻的女子乘电梯,我喜欢观察她们,观察她们的表情,听她们的聊天内容。销售员,收银员,画着精致的妆容,穿着得体的正装。这个时候我就思考我将来的职业。

大概十天之后,我接到一个电话,请我做家教。

我在中午的休息时间去见了小孩和家长,谈好后已过了上班时间。我回去把工作服交给了主管,跟她讲谢谢,我不做了。至于工资,我在准备辞职的那一刻就决定不要了,因为要不到。当初签协议的时候主管讲的很直白“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不要想走就走还想要工资”。除非做到八月底,否则任何时间走都会扣半个月的工资。一千块左右的样子,对我来说算一大笔钱了。但我已经想明白了,钱买不来我的时间和青春。

我开始了新的生活,上午家教两小时,工资比在餐厅干一天还多一点。下午泡图书馆,看书、备考计算机二级和英语四级。晚上散步、上网。开始几天的落差很大,总觉得自己过得太幸福了,会不会遭天谴。

当然,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越长越容易感到孤独。

孤独像混杂在空气中的精灵,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一个人一天又一天在同一个食堂同一个窗口打饭的时候,一个人绕着校园一圈一圈散步的时候,一个人在图书馆看书到犯困睡着的时候。

但这就是我曾经求之不得的生活啊,有工作可以养活自己,有时间可以看书学习,有闲暇去发呆散步。

习惯每天上网看看朋友同学在干嘛,出门旅游晒美食和自拍的,在家喊无聊吼着要找点事做的,做游泳教练赚钱了晒rmb的,支教回来抒发成长感叹的……多么精彩。我只是喜欢看看他们在干嘛过的怎么样,从不发表言论。我不想说话,我过的不好不坏。既没有无所事事也没有很多的精彩,更没有去小山村教学生显得无私高尚。

家教的工作也让我有了一点思考。我的学生是个七岁的小女孩,在一所重点大学的附属小学上二年级。成绩在我看来属于中等偏上吧,没想要她爸爸告诉我说她很差劲因为班上平均分都是95而她却只考八十几。我在课间休息时间喜欢和她聊天,聊得越多知道的越多心里也就更加沉重。不仅仅要学好学校课程,还得被逼着学自己并不喜欢的钢琴,周末上培优英语。还没上三年级的小孩,学的单词是我初中才学的,单词表中竟然还有我都见过的。每次提到背单词她就撅起了小嘴,说到英语考试更是郁闷。语文造句时想用她熟悉的事物造句,便于理解,无奈的是,她没见过星星,月亮,甚至没见过落地的雨水,更别说彩虹了。有点悲伤,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富裕的家庭,从小到大物质上可能一直处于被满足的状态,什么都不缺。但她真的快乐吗?我问她喜不喜欢我每天来家教,她说喜欢,问及原因,竟然是因为我来了她就不至于一个人做无聊的作业。她会对我小声地抱怨爸爸妈妈会打她,也会说到她小时候去香港的旅行,很快乐,因为在游乐园吃了一个冰淇淋甜筒。我答应她做全对作业就给她画朵小红花,集到10个就给她买礼物,她就高兴得跳起来。昨天因为三个相近单词一直记混我有点急,装着生气只是想激励她,没想到她就委屈的哭了,告诉我因为太难了。我很不忍心,抱住她安慰她,却又不能说“好吧,是太难了,我们不学了”。

很庆幸我是生在90年代的农村,小学时没有补课不用学英语,我见过很多种太阳月亮和星星,我淋过几场大雨,我的物质很贫乏甚至拮据,但因为心中有自己的追求所以一直自愿去学习,才到达今天。

最近在网上看到安妮宝贝写的一篇关于她女儿的文章,很喜欢里面说的几段话:

“有什么可以着急的呢?孩子总是要按照她自己内在的节奏慢慢生长起来的。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比保护天性和保持愉悦和活力更重要的事情。我现在唯一所想的,就是让她时时觉得欣喜,按照自己的想象力和天性去成长。她的快乐和自尊是重要的。至于其他,终有一天她会知道。而且,她现在知道的事情,已经超过一些标准化答案太多太多。”

“她有时回家,自己看绘本、画画、做手工,就忘记做数学和拼音的作业,我也并不催促。因为终有一天她会正式学习这些。”

在我成为一名高中老师后我希望我的学生都是一个个乖乖的读书机器码?

如果不出大的意外,我会成为一名人民教师,我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老师呢?

有那么多时间,我觉得我真的很孤独。

但正因为我在这段时间找不到人去倾诉,我就自己说给自己听,自己问自己,自己思考,自己寻找答案。

然后我发现我慢慢明了我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了,更重要的是,我知道我该做什么了。或许这就是上天赐予我的礼物。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七

小时候特别害怕孤独,害怕一个人,一个人睡觉都感觉黑暗的房间里挤满了妖魔鬼怪。做什么都必须结伴而行,哪怕是上厕所,也要和小伙伴手牵着手去。我们奋力融进集体,生怕被排挤,被讨厌,被孤立。可是我一直以来都不是一个开朗乐观的人,我清楚自己的自闭和社恐,所以每时每刻都像是在割裂的状态下存在着。

没有人告诉我一个人挺好,他们只会对我说,我一把年纪还嫁不出去,无人养老送终,最后死了都无人知晓。好像我们没有人可以一个人活着,没有人和我说,一个人挺好,更没有人对我说,一个人就一个人。

我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封面上写的这几个字——《一个人就一个人》。

关于“一个人”:

哪怕我现在还是一个人,我仍旧害怕自己一个人。虽然不像小时候那样,害怕一个人吃饭、睡觉、上厕所,我已经能够一个人搬家、看电影、去医院挂水,我仍然无时不刻不想摆脱一个人的状态,而你越是求什么,什么就越是不来。心里的恐慌,就算面上不显,也会从眼睛里漏出来。

作者的书,无疑拯救了迷惘的我于水深火热。就像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他的文字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娓娓道来,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安慰到了我,在这样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心情如水般平静。

一个人并不可怕,孤独也好,寂寞也罢,都是我们成为独立个体挣扎的过程,不要因为害怕寂寞,恐惧孤独,而一头钻进别人的世界里,比一个人更可怕的是,失去我们自己。

接纳自己是独立的个体,而不是谁的附庸。

我究竟想要什么,等等,都想思考出一个答案来。可是我没有作者清醒,总是陷入思维的死循环中,同时又羞于求助他人,好多问题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答案,一个人需要做的,是自己给自己答疑解惑,是独立思考,是主动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的能力。

想要真正实现自己的目标,能够在亲人朋友的目光里,勇敢表达自己,说出“一个人就一个人”,我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我还需要接纳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接纳自己的不完美,不想成为谁的附属,成为谁生命里的过客,去主演自己的剧本,开启新的篇章。

如果你也对生活充满了迷惘,在岁月里随波逐流,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也不知道究竟要一个人多久,我推荐你看一看这本书,这个世界上不止存在这样一个自己,很多人一个人,也有很多人一个人也过得很精彩,一个人就一个人,不是赌气,而是对生活有底气,才敢于表达自己真实的想法,勇于直面世界上的一切挑战和机遇。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八

我不敢相信我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按照我以前的速度,平均都是两天看完一本书的,原本我以为今天只能读一半的,没想到到晚上的时候就读完了。

本来我想明天整理好思路了再写这篇读后感的,但想想可能明天一醒来很多东西都忘了,还不如现在就写掉来的好。这本书一开始让我想起来《飞屋环游记》,都是一个老人,突然开始了自己从未想过的旅程。

还有最近在看的动漫《比宇宙更远的地方》,讲的是几个女生计划去南极。相对于前者,她们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而不管是飞屋里的老人还是这本书里的哈罗德先生,他们却已经失去这些东西了。

我想,我们年轻的时候总因为工作或者各种事情的缠身亦或是内心的纠结和束缚而没有机会做那些想做的事,等老了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却又因为腿脚不便而抱憾终身。

在看飞屋环游记的时候,很多人会想,为什么我们总要到老了才开始试着去追寻曾经的梦呢。

虽然一个人的朝圣中并非相同的状况,但我想,主人公哈罗德也会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去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吧。

这本书说是一次朝圣,更应该算是一场救赎吧,哈罗德的救赎,他的妻子莫琳的救赎。

一开始我以为哈罗德徒步去看望远在几百里之外的奎尼是出于友情,但看到后面我觉得不仅仅如此,奎尼曾替哈罗德犯下的错背黑锅而遭到他们公司的辞职。

而哈罗德却从未向他道过歉,他内心肯定觉得亏欠了她很多,直到他收到了对方身患癌症的讯息后本想回封简单的回信后觉得做的远远不够,又在加油站女孩的指引下以为徒步去见她或许能帮助她脱离病魔的纠缠,于是才开始了这一段突发奇想的旅程。其实在那时我就看出女孩说的她的那位也是身患癌症的阿姨其实已经死了,后面女孩也亲自对莫琳说起此事并为此而自责。

在我看到哈罗德和自己的妻子儿子关系非常不好时,我觉得这次出走或许是正确的,或者说他离开他的妻子是正确的。、但我并不知道其中缘由,直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女孩的一封信解开了谜团。

这也算是书中最大的一个转折点了,对于并不是一部悬疑类型的作品来说。一开始我还纳闷为什么他们的儿子戴维为什么不回家,就算他和他爸的关系不好,但至少他和他妈妈是站在一边的。

后来看到哈罗德逐渐审视自己和儿子间的关系,甚至在途中还把其他人错当成戴维,我还期待最后他们之间关系的和缓。

然而在那封信中却写着,其实戴维已经死了。之前我还纳闷莫琳为什么要和哈罗德分房睡,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僵硬,原来都是出自这个原因。

哈罗德用了87天才走到奎尼所在的贝里克。以前我还想不通为什么哈罗德不直接坐车去的顺利呢?这样途中也就不会发生那些事了。而哈罗德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觉得他和奎尼说的是走的,所以一定要走着去。

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一开始打算直接翻筋斗云带唐僧去西天,唐僧却说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才能求得真经。我想,哈罗德()也是类似的想法吧,所以他途中甚至拒绝搭乘顺风车,虽然走到一半曾怀疑过自己的想法,他打电话到奎尼的疗养院,然后打算接下来坐火车过去,但在得知他的行动真的给奎尼的病情带来转机后,他的内心又重新燃起了希望,重拾继续徒步走下去的信念。

在途中,哈罗德的行动以朝圣者的身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继而出现了很多跟随者,这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阿甘正传》中相似的情节。

但说实话,我对这些跟随者一点都不感冒,甚至觉得他们碍手碍脚的,在他们加入进来后,不仅速度变慢了,还激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最后他们甚至抛下哈罗德自己先到达目的地接受政府的欢迎和媒体的采访,弄得好像这是他们的事一样,不过在他们走后我倒突然觉得轻松了很多。或许是因为我独处惯了。不习惯不想干的人围在身边。

不过在跟随者中也有好的存在,就比离婚的女人凯特以及那只喜欢玩石头的小狗,他们的离开确实让人伤感。

在快要到达贝里克时,哈罗德崩溃地几乎要放弃了,这让我看到他终究也只是个普通人,甚至是个老人了,很多事我们总会在刚开始或者即将完成时面临这样的苦恼,挺过去了就意味着成功,挺不过去一切都白费了。

哈罗德见到奎尼的场景真的让人难过的不行,接着莫琳过来找他,那一段我用了coldplay的《fixyou》,边看边听,泪水就这么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这首歌是我在柴静的《看见》中发现的,歌词曲调很忧伤,但同时又感觉给人一种希望,我觉得用在结尾特别合适。

就像我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所以事情的结尾都是好的,如果它没变好,那就说明它还没结束。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九

“过去那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腔滥调背后,与这片土地上一切细节一样,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有时候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从哪里出发。激情注定无法长久,玫瑰色的光环一旦隐去,生活开始归于平淡,我们几乎都渴望对方的拯救。但往事如烟,心怀的热切,在现实中慢慢冷却。

我们以为是生活辜负了我们,其实是我们错过了生活。小说中“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六十岁的哈罗德菲莱,默默无闻地在酿酒厂干销售四十年,没有升迁没有朋友。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情感疏离,生活平静过了一日又一日。但这种日子的打破是因为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珍妮的一封来信。珍妮因患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情绪复杂喷薄而出,写了封简短的回信。寄信途中,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后来因为一句话他决心横跨英格兰,就这样走着去见珍妮,哈罗德心中有这么一个信念:只要他坚持走下去,珍妮就会活下来!

一个人的朝圣,这是一次心灵救赎之旅。在漫长而艰难的旅途中,哈罗德回忆起人生中的很多失意,包括酒鬼无能的父亲,离家出走的母亲,疏离他的儿子戴维,被他辜负的妻子莫林,二十年前不辞而别的好友珍妮……哈罗德曾经对幸福的希冀,曾想要努力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然而因为他童年的经历无法让他给出“爱的表达”,和妻子儿子疏离错过。

面对痛苦,才会超越。伤口只有重新剖开,才能有愈合的可能。“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怎么表达爱,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他们父母的父母。他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比命运更惨的是屈服和逃避,麻木自我只会带来恶性循环的毁灭。只有踏上回归心灵的朝圣之路,我们才能实现自我的救赎。

“为了坚持到底,他一定要诚实坦然地面对最初推动自己迈出步子的感觉。别人选择的方法不同并没有关系,这是无法避免的。”“我们用尽全身的力量和意志往前走,心里清楚自己是永远不可能到达的,然而就算永远也无法到达,我们仍然选择往前走,这就是生命。”只有上了路,才回的了家。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

你说:“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静坐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

黄沙梁,风起了。

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

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

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

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

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黄沙梁,风停了。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

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

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

“黄昏时,等人来敲门。而敲门的人走错了时间,也在等黄昏。”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一

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却让我爱上了这本书,依旧记得当我拿到这本“错”书时的神情,原本要买的是另外一本,只因自己的大意让我和《一个人的朝圣》有了奇妙的缘分,从此这本书陪我走了一段奇妙之旅。

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二

这个夏天中国西南的雨水特别的多。我刚刚结束了在贵州安顺一个星期较为凉爽的假期,此刻正坐在前往河南开封的火车上,去看我的`老婆和儿子。

和哈罗德一起开始旅途的前几天,我就一下子被你抓住了。就像很多读者感谢你写了他们的故事一样。哈罗德就是平行宇宙中的另一个我。一样的受挫于工作,受挫于儿子、丈夫、父亲的各种角色。

可最后我发现,你写的这本书,对我是有疗愈作用的。它的前半部分做了一次情景再现,在让我情绪宣泄的同时。顺便帮我做了一次梳理。它的后半部分提醒我努力尝试去沟通和改变现状,和我前段时间做的事情一样。

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幸福。虽然并没有对幸福的实质是什么做更多的思考。

为了幸福,我们其实一直都在路上。

时而放纵,时而狂野。

时而胃烧灼着,时而若有所思。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三

《一个人的朝圣》情节并不复杂,主要记叙了主人公哈罗德步行去看望得了绝症的朋友奎尼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哈罗德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牵动了很多人的心,也回忆和反思了自己的人生,最终醒悟了很多事情,从而自身得到救赎。读完此书,浮想联翩,略记如下:

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幸和缺陷。哈罗德从小就缺少父爱和母爱,而最大的不幸则是二十年前儿子自杀,导致二十年来夫妻不和,郁郁寡欢。而在步行途中,哈罗德发现别人都各有各的不幸,自己并不是最不幸的那个。现实生活中确是如此,我们得不到所爱是不幸,得到所爱又失去是不幸。最不幸的是,这世界上没有永恒,所有东西都将失去,包括我们的生命。

二、对于自己的不幸,我们需要反思。对于儿子自杀,二十年来哈罗德一直都在自责,直到在步行途中才反思到自己到底错在哪里。如果,他能在儿子小时能反思到,并改进自己对儿子的.态度行为,也许儿子能活得很幸福。如果他能在儿子试图投海后反思到,并改进自己,也许就他儿子就不会自杀。在儿子自杀二十年后,他反思到了,也仍然不晚,至少他知道该如何面对妻子莫琳和即将离世的朋友奎尼。

三、不要沉浸在已经发生的不幸和必然发生的不幸之中。哈罗德由于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打坏了老板的心爱之物,伤害了老板,又间接伤害了朋友奎尼。莫琳沉浸在失去儿子的不幸中,同时伤害了哈罗德与奎尼,也让自己得了心理疾病,并二十年来更加不幸的生活。沉浸在不幸之中会打破自己现有的幸福,只会让自己更加不幸。奎尼得了绝症,她的去世是即将发生不可避免的不幸,哈罗德本来坚信自己的步行看望会让她好起来,如果她好不起来,对哈罗德的打击将是很沉重的。幸运的是哈罗德在步行途中领悟到如何面对不幸,接受了奎尼好不起来这一不幸的现实。

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我们需要关注和珍惜。幸福很简单,简单到就在“你好!”“当然”的对话中。如果我们关注和珍惜,幸福就会很多,如果过我们过于关注不幸,就会把幸福破坏,变得不幸。幸福很脆弱,也许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会破坏。哈罗德跟风别人嘲笑自己的儿子,就破坏了父子之间的幸福。所以幸福需要珍惜和维系。

我们需要追求和创造幸福。世界上没有永恒,幸福也必将逝去,在我们拥有幸福时,要珍惜要维护。如果我们拥有的幸福不可避免的失去,我们也不必执着,以免破坏仍旧拥有的幸福。既然幸福必将逝去,我们的幸福岂不是越来越少了,然而我们是有灵性的,我们可以不断的创造新的幸福。我们从不幸中反思,而不执着于不幸,我们通过反思改进自己,追求更多的幸福,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四

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德罗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没联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说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罗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厂做工的日子,他怀着沉重的心情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并亲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个邮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个女孩,他把这件悲痛的事告诉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讲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这件事让哈德罗决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罗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远足男、热心的临时医生玛蒂娜以及后来遇到的维尔夫……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与妻子相识相恋的美好过程、与儿子的幸福时光以及与奎妮一起相处的日子,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激动不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路走来,哈德罗这几十年的生活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徒步悲伤、回忆伤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一份单纯的信念,都让这个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点点感动。“走走走”这是哈德罗在路上唯一的语言,他坚信,只要自己走过去老友就会康复起来。就是这简单的语言支撑着哈德罗,也是这简单的语言没有让哈德罗在喧嚣嘈杂的媒体前迷失自己,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这一段路的距离,哈德罗用生命去丈量,同时去感悟自己与妻子与儿子的关系。庆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他与妻子的爱情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结束,他们之间还是有绵延而细腻的爱,即使他们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对儿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样冷淡,虽然儿子现在离开了他们,但是那份爱依旧在。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是不能够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弥补回来。

后来,哈德罗顺利看到了奎妮,那个曾经可爱可敬的女人,现在已经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了样子,在哈德罗看望过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离开了世界。也许正是知道哈德罗会来看她,奎妮才撑了这么久。两封简单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却让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久。

故事的结尾是哈德罗与妻子莫琳牵着手慢慢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浅浅的笑声越走越远……重拾爱情、亲情与友情的哈德罗在这一刻是极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体现生命本质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被撕扯的回忆都是装点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从来不会丢失,如果你找不到它们了,跨过那一段被现实迷雾笼罩的距离,你会清晰地看到它们,而这一段距离,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离的生命会更美,当有一天我们老了,站在岁月的尽头回望,你会觉着用双脚、用心、用信念走过的距离和生命熠熠生辉。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个词:信念、改变、坚持!

信念是探寻人生真谛、发现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罗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孤独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颓废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好不容易长大,找到稳定工作、找到爱情、成家和当上父亲,由于生活中的种种错误导致儿子自杀,最终导致妻子对他的怨恨和疏离。在这种生活境况下,哈罗德都是低调生活,一辈子干一份工作,没升职,基本没有朋友,退休连欢送会都没有。退休后,更是日复一日的生活,生活没有一点改变。

尽管如此,但是哈罗德心底那种信念没有丢失,而且很强烈!他借着老友得癌症及听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触发了他心底的信念,决定开始行动,在行走中回忆思考人生的种种,终于发现世间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罗德积极面对自己性格缺陷,逐渐开放自己,与别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中寻找人生真谛,努力改变自己,终于在短短八十几天内完成蜕变!

87天627英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准备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是难以想象的,而哈罗德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坚持下来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机会退却,如果他一退却,可能就又会回到之前生活状态中,前功尽弃。最终,他坚持下来了,找到了对妻子的爱,也找回了妻子对他的爱。爱才是我们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五

信念是一个很强大的支撑,有了信念并且坚定信念,事情会出乎意料的朝着心之所想去发展。

哈罗德刚开始上路的信念就是不能停止,他要从英国南部一路走向北到贝克里见以为得了癌症即将死去的故人。他怕他一停止就坚持不下去了。这一路上他脑海里涌现出很多已经忘记的回忆,有不幸福的童年,有甜蜜的爱情,有试探的父子情,他一边行走,一边思考。就算腿脚不灵、就算疼痛难忍、就算鞋子破了,衣服湿了,都不能阻止他前进的脚步,他似乎有点不计后果,这并不算是积极的状态。

后来他遇到一个做着一份清洁工工作的女医生,她清洗他的脚,包扎他脚上的脓包。这是哈罗德的一个转折点,至少他开始关注自己的健康,关注自己的腿脚。他继续上路,一路上用听别人的故事,并且告诉别人自己的故事来换取食物和帮助,这一路他走的很舒坦。直到遇到一个记者,他的朝圣转折了,开始出现一些“朝圣者”跟着他,这扰乱了他的思路,但一群人的追捧又让他变得自信伟岸起来。当这群人背叛他时,他没有难过;他送走了唯一真心支持他的人凯特,他有些许失落但继续行走;可当跟随他好几天的小狗离他而去选择跟随一个少女时,所有消极的情绪扑面而来,他所有的支撑都坍塌了,他突然就想退缩了,他打电话给莫琳,告诉他想放弃想回家。莫琳花了半个小时时间找到他的位置给他订了酒店,让他可以舒服的住一晚,鼓励他安慰他。

其实这期间,莫琳也在改变,她和邻居雷克斯成为了好朋友,在哈罗德行走的期间互相扶持,她也在默默地追赶哈罗德的脚步,她在反思自己。自从戴维死后,她和哈罗德之间变得陌生起来。这20年她一直活在埋怨和孤独中,如果她懂得哈罗德想成为一个好父亲而做的努力,如果她多关怀哈罗德,如果她经常和哈罗德沟通谈心,两个人的处境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哈罗德是个可怜的人,有着可怜的童年,原生家庭给他带来了很深的影响,他不知道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父亲,他不知道怎么表达对儿子的爱,他不知道怎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在戴维的成长之路中,这个家庭慢慢的变得不堪起来。莫琳回忆起当初和哈罗德的恋爱时光是那么甜蜜,她信任他,她爱他,她相信他会给她带来幸福的生活。可自己是怎么对他的呢?她开始反思自己,开始从哈罗德的角度考虑问题。她越发想念他的丈夫,当丈夫打电话告诉她想放弃时,她没有嘲笑他,没有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她反而让哈罗德给她半小时时间,哈罗德不知道这半小时的莫琳有多么的慌张难过,他不知道莫琳此刻有多疼爱怜惜他。因为两个人已经习惯了不说那些走心的关切的话。

在酒店的床上也没能让哈罗德有一个好的睡眠,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从此,哈罗德变了,变得深沉,行走的路上,不断有思绪涌出来,有一天他甚至忘了自己儿子的名字,他像一只被击败的狮子。贝克里是他的目标,可是到了贝克里之后呢?继续回到之前的生活吗?可这让他有点接受不了。终于,他到了贝克里,站在养老院门前,他始终没有办法按下门铃,他选择离开接下来的路要为自己走,把贝克里当做最终目标,为自己而走。他去了很多地方,每到一个地方就给莫琳寄明信片。一个人行走是感悟的过程。时而积极,时而消极;时而昂首阔步,时而颓靡不振;时而心旷神怡,时而走火入魔。哈罗德把每个阶段都体会了一遍。最终他还是走向贝克里见到了奎妮。

后来他回到家,坐在海边,莫琳上前陪伴,两人像是刚刚认识,莫琳很温暖,两人慢慢拉开话题,互相吐露这87天的生活。似乎回到刚谈恋爱的样子,这20年所有的隔阂都消失了。莫琳早已搬回主卧,把自己的衣物和哈罗德的放在一起。哈罗德想起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过程,前几天莫琳告诉他第一次见面时,哈罗德穿过众人大胆的走向莫琳,哈罗德还觉得莫琳肯定记错了,自己没有那种勇气。直到现在他记起来,他告诉莫琳那晚莫琳说的第一句话,两人捧腹大笑。

这是一段行走的故事,这是一段回忆人生的故事。本来想写一下从中学到的东西,却把故事描述了一遍。这样也好,本来就是写给以后看的,省得以后忘记这个故事。

这本书关于爱情,友情,亲情。哈罗德不断行走,不断突破自己,改变自己。莫琳也不断回忆过去反思自己,去尝试新的事物,改变自己。如果在戴维死后的20年里,两个人能够敞开心扉互相倾诉,如果在戴维出生之后,两个人能够告诉对方自己的一切想法和所做的事情。那就不会白白浪费20年,朝夕相处的20年里,两人就像陌生人一样,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考虑对方。如果你有了另一半可不要学他们两个这样,如果你觉得人生失去了意义,不妨也远走一段路程。在路上和自己的心灵对话,就像哈罗德那样,不止在行走,还在行走的过程中找到了意义。

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可以思考很多东西,但是只要身边有人的话,我们就没有办法好好的进入属于自己的深层次思考中,哪怕是两个特别亲密的人,志不同道不合反而累赘。但是如果两个人很有默契,那就可以结伴同行,哪怕路上一句话不说,你思考你的,我想我的,我们互不打扰。想一起探讨的时候,刚好身边有一个陪伴的人,挺好。这才是两个人之间最好的状态。延伸到生活中也一样,你可以玩你的游戏我可以看我的书,互不打扰又互相陪伴。我发现这样也挺好的。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一篇小读后感,希望日后翻看能够有新的发现。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六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17篇)篇十七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20xx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20xx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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