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8篇)

时间:2023-10-08 作者:温柔雨最新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8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感悟,通过写心得感悟,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感悟,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感悟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篇一

即使生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行。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给我的大体感觉。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慢慢的构建成一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里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他们面对每次苦难的强大求生欲望。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像是有生命般,自己讲述着他们自己的人生经历。透过话语这又像一场激动人心的电影,又像一段深植人心的过往,在脑海里飘荡着许三观血的一生。许三观最珍贵的是他自己的血,帮他渡过了一个个难关,跨过了一道道险阻的血。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是他自己身上的血。

余华的书,总是这样,平凡中让人胆战心惊,但又让人感受到生命的顽强,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的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而且拼尽一切,如同红柳一般。

一本将近300页的书读到现在,这也是没谁了,大概是拖延症晚期,没得治了。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看了上的短评,有人说“我的笔评论不了余华”,我心想这网友挺逗的哈。今天读完《许三观卖血记》,确实是我的笔评论不了余华。别人评论不了是因为人家读懂了余华笔下的深奥,我是因为根本没理解作品。不过我还是想保持一如既往地肤浅来谈谈我的感受。

余华的作品统一一个风格——往惨了写,并不是无病呻吟,而确是来自他的所见所闻。《许三观卖血记》就取材于真实,而许三观就是那一支卖血队伍中的一个普通人,既是缩影又是放大。不只是许三观,小说中的李血头也是有人物原型的。除了以卖血为线索,还有一条时间线,许三观一家经历了三大改造,三年困难时期,文革历史时期,撕开了那个年代丑恶之人的面皮,所以,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这也是一部历史的放大镜。有时候我在想,余华真是敢写啊!

卖血必送的礼物成了敲门砖,真是招人恨。而许三观呢,他期待周围人的生活和他一样,你好我好大家好,其乐融融,但是他自身就体现出了不平等“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平等?谈何容易!

卖血记,卖血记,我都记不得他卖了几次血了,为了娶媳妇儿,为了吃面,为了给一乐看病。。。快把自己的命给整没了。不过,他为了给一乐治病,隔三五天就卖一次血真的令人心疼,为了多喝几碗水,就硬吃盐。患难见真情啊,即便一乐不是他亲生的。

庆幸的是,许三观经历虽然心酸,结局是好的,不像《活着》的福贵儿,到头来一无所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篇二

整本书花了五个晚上睡前时间看完的,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句: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是在写作和回忆里,不仅可以无限次重复生命,还可以选择生存的方式。因此,阅读和回忆无异于重活一次,可以填补生命的遗憾。”

正因为这句话,我似乎喜欢上了阅读,尤其是好的名著或者意义深刻的文章。“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比没准备好。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这两句话说的简单却又艰难。现实中普通家庭的人们,哪家能挨得起一场大病大灾?普通阶级的人们耗掉了积累多年的积蓄之后只剩下无奈与煎熬。所以要多赚钱,为了提高社会地位,提升社会阶层而奋斗!

正如书名,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故事。总共卖了多少次血我不记得了,但我知道他卖血的意义是越来越重。第一次卖血没有目的,别人卖他也卖,然后就是为了赎回自己的物品而再次卖血,接着是饥荒,再后面便是为了大儿子一乐,即使一乐并不是他的亲儿子。全文最感人的也就是为了治一乐的病,许三观从家到医院途中连续几次卖血,中途差点卖血过多而死了,苦了一辈子,结局还不错。

“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

对于在那个时代的作家写的作品,我并不能完全读懂且没有过多的与他们产生共鸣,但是余华刻画的许三观这个小人物,鲜明且真实,就像许三观是我们隔壁的邻居一样,某些事也能与他感同身受。

许三观,三观应该指的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吧。

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皮卡丘,就算是一个读者读一百遍,皮卡丘也都会不同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篇三

步入高中生活的第一周,我便读了余华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用一种朴实无华的文字向我们叙述了许三观迫于生活无奈而去卖血的生涯,不仅写出了他苦难的一生,也反映了当时社会背景的腐败混乱,人与人之间的冷暖。读完了它,使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酸甜苦辣。在这里我就不说书中悲剧的一些片段了,我说的是其中感人的篇目。

夫妻篇

也许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但他却用卖血得来的钱,“儿戏”般地娶回了“油条西施”许玉兰,这使我不禁想:这样的感情能维持多长时间呢?但接下来的故事令我大吃一惊。许三观在得知许玉兰被何小勇强奸后,他并没有像如今这些家暴的男人一样暴打许玉兰,拿刀追杀何小勇,反倒为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背叛了自己的许玉兰做了很多事。

到来时,许玉兰不幸被成“妓女”,还剃了阴阳头,被拉着到处游街。连她的儿子们都嫌弃她,可只有许三观来给她送饭,费尽心机地藏了美味红烧肉。三观这样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我要是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是啊,只有三观了,这才是他的爱情,虽然没有古人的相敬如宾,也没有现代人的浪漫情调,只有“拌嘴,埋怨,吵架”,但他们经过了多年的历练,在潜移默化中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这才是夫妻。

兄弟篇

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用这句话来描述故事中三人的感情是最好不过的了。一乐在下乡过程中不幸得了肝炎,是二乐在大雪纷飞的夜晚,一步一个脚印背着一乐回了家,而自己却得了重感冒。读着这段文字,我仿佛已经看到,在风雪交加的夜晚,一个只穿秋衣的小伙子气喘吁吁地背着盖满衣服的人一步一步走在铺满大雪的路上。即使一乐是二乐同母异父的哥哥,但二乐依然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兄弟”。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小时候,我到处乱跑,姐姐顶着大太阳到处去找我,当她因找不到我哭着回家时,发现我已经回家了,一气之下,拿着衣架,狠狠地抽在了我的后背,我哭了,她也哭了。

父子篇

整个故事是围绕许三观11次卖血来写的,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许三观为筹集一乐的药费,更加频繁地卖血。为了一乐,她在寒冷的冬天,吃盐粒儿,喝河水,频繁卖血挣钱,以至于他变得骨瘦如柴,身体僵硬,面如土色······但他依然想着一乐,尽管一乐不是他亲生的儿子。从他在一乐离家出走,在路上找回来的时候,就已经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在一乐哭着不喊何小勇的魂时,就已经把他当做了亲生儿子,这才是伟大的父爱,不是亲父子,胜似亲父子。唉,也许会有人说:“许三观傻,傻得被人戴了绿帽子还去帮私生子筹钱。”我只想说他不傻,他也曾经为把卖血钱花在一乐身上不甘心过,对一乐失望过,但他最疼的还是一乐,就像那句话:“你们中间有谁敢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当我读到第251页时,我哭了,因为这一段文字几乎概括了许三观苦难的一生,悲哀,可怜,也概括了许三观伟大的爱。反映了社会基层人性的伟大。

爱,胜过一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篇四

看完很压抑,比起活着这本书,可以让人在看书的时候直接哭,这本却是完全的压抑感。

前期,许三观的一家人是家长里短,别扭和打闹,但是总归日复一日,普通家庭里的朴素道德观使得日子就这样吵吵闹闹地过去了。

后期,就特别让人害怕许三观撑不住,害怕许玉兰撑不住,害怕家里的一乐二乐三乐撑不住。

直到最后,看到这个男人为了猪肝和黄酒,想为自己买一次血而被年轻的血头嫌弃老了,在街上大哭。最终一家人团聚在饭馆,家人为这个男人点了菜,他终于不用卖血,也吃上了猪肝,喝上了黄酒。

我的母亲也曾经为家人买血,她也会在卖血前喝几碗水,但是她甚至没办法在卖完血后去点一些好菜好酒,因为当时一分钱也要掰开成两分用。

大学时我去无偿献血,换回一本献血证。母亲得知后把我痛骂一顿,当时我想着无偿献血三次,以后自己的直系亲属要用血的话也就是无偿的了。只是看着我母亲哭着把她之前卖血的经历再讲一遍,我也哭了起来,答应母亲再也不去无偿献血了,以后就算她生病需要用血,我就把我的血给她,不够的话,我们还有钱,也可以去买血,现在买得起。我的母亲才破涕为笑。

上个星期,借着晚自习的时间,看完了余华写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完后,余华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往上高了一层,余华对小人物的描写真的很写实。

小说里有一段,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却唯一叫一乐去买个番薯自己吃,一乐在得到不公平对待是委屈的离家出走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许三观在外面找到他时,背着他一边骂着一边往饭店走去,当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去饭店的时候他温和的说是的,读到这里时突然有股暖意涌上了心头,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呢?

前半部分的许三观和后半部分的许三观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后面的他真正的让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为了凑钱给一乐看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自己昏厥过去。从一开始不愿花钱给他买面条到最后为了他让自己差点死去,让人心痛不已。

其实父爱的严厉中带着看不见的温柔,不管他们曾经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都要记住,他们并不是我们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会比任何人都喜欢我们过的更好,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篇五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篇六

作者:何南铮。放假一周,终于有时间看完了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是余华在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许三观的人靠着卖血渡过一个个生活的难关,而当他年老时,想要再去医院卖血,却得知自己的血无人可要时,许三观的精神终于崩溃了,他伤心地走在街头。

《许三观卖血记》主要是围绕许三观的卖血经历而展开的,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单纯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强壮,没想到的是,他用自己卖血得来的钱娶了自己的妻子许玉兰。

许三观的二次卖血是一乐打伤了铁匠家的儿子,许三观没有钱赔偿铁匠,于是,他又去卖了血,也正是这一次卖血,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善良的许三观还是将一乐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对待。

许三观的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初恋情人林芬芳摔断了腿,他为了看望林芬芳,便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大跃进时期,大炼钢铁结束后,全国大饥荒,正当许玉兰为填饱全家人的肚子而发愁时,许三观找到了李血头,通过卖血让全家人吃了一次好的。

许三观第六次卖血是得知在乡下当知青的一乐生病时,许三观卖了血,让一乐回到乡下。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许三观卖血不久后,二乐的队长来城里办事,为了招待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生病,一乐得了很严重的病,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治疗,便沿着去上海的路,一路来到卖血岛上,用自己的卖血钱救了一乐。

看完这部小说,给我的最大感悟就是许三观的坚忍不拔,作为主人公的许三观在面对一次次的人生困难时,他用卖血的方式来帮助自己的家庭渡过一次次危机。许三观不是一个普通的世人,而是违反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在他得知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他的表现是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甚至不想再看见许一乐。但当许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后,许三观又怀着悲悯之情,去卖血,赔偿了方铁匠一家。因此,一个小人物身上的善良,热心,狡猾,盲目自信,自我满足等性格都集中在了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身上。

读《许三观卖血记》,我读到的不仅仅是各色的人物,更是看到了在历史大背景下小人物的人生百态。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篇七

看的第一本余华的小说,好多人都推荐看他的《活着》,仿佛提起余华,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的《活着》,因为所有人推荐它的原因只有一个,福贵很惨,所有人最后都死掉了,但是我还是决定先看这本《许三观卖血记》,没有任何可以表达的原因,就是打算想先看它,在没看到最结尾的时候,以为这本书也是一个悲惨的结局,许三观会死掉,这个家不在是家,但是直到看完这本书,我才发现是个大团圆的结局,许三观三个儿子都在,虽然都过着自己的生活,许玉兰依然陪着许三观,也许这才是生活的本质。

许三观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舍不得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面吃,但最后却为了一乐的病,选择一路沿着村庄卖血筹钱,中途差点因为失血过多死掉,看到这里的时候特别揪心,好害怕许三观会死掉,但是上天给了他活下来的机会,也许是必须要救一乐的信念支撑着他活了下来,文革时期,他的老婆因为被批斗,儿子们都嫌丢人不愿去送饭,只有他去送饭,还很贴心的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看到这里我又突然佩服这个男人了,虽然他们以前的生活中有很多的矛盾,看着自己老婆被打的时候毫无反应,一语不发,纵使错误是对方的,自己的老婆也应该先维护吧!

这或许就是小人物最真实的模样,骂骂咧咧,世俗小气,但嘴硬心软,爱恨分明,合上书本的那一刻,竟然有种莫名窃喜的感觉,纵使许三观已经习惯了每次家庭危机的时候靠卖血度过一次一次的难关,在年老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血没人要了,突然就崩溃了,他怕家里再出现渡不了的难关,怕这个家会突然分崩离析!罗曼罗兰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看清生活的本质后,依然热爱生活”,或许许三观并没有看清生活的本质,但依然在苦难中努力的生活着,做着他自己的,他们家的平凡英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悟篇八

这是一本在中国引起轰动的书,这是一本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的书,这就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它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你拿起来就不想放下。

这本书讲的是许三观——一个为了挑战生活的小人物。作为一个男人,为了家庭的完整,他无数次卖血。他有市井百姓的俗气,可粗鄙中也透露出善良、乐观以及很强的责任意识。整本书,没有华丽辞藻,却包含着深深情意,“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也许是对许三观一生的写照。

他虽然是一个小人物,可他的粗俗中包含着隐藏的善良、责任感和乐观。他不像平常的市井人,他更像平民中的英雄。

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当一乐被亲生父亲何小勇赶到街上,因为想要东西吃而失魂落魄时,他却背着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当许玉兰被辱骂时,他把肉藏在菜下面,送给她吃;他在一乐病重时,执意卖血给一乐治病,哪怕自己有生命危险,他也没有顾忌,这个小人物身上有一股英雄气。

他还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当许玉兰被批斗时,他却给她送饭;为了维持一个家庭的完整,他压住了怒火,接纳了一乐。虽然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他对待一乐与自己亲生的二乐和三乐一样。这个小人物是如此追寻家庭的温暖,就像向日葵始终对着太阳的方向。

他还是一个乐观的人。大饥荒时,全家饿得下不了床时,他用嘴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又请大家“吃”爆炒猪肝。有人说:“婚姻是掩饰的愁恨”,可对于许三观,婚姻是掩饰的善良和爱意。他真正做到了乐观,做到了“黑暗赋予了我们黑色的眼睛,我却要用它寻找光明”。

他虽然没有像刘禹锡的“自古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也没有奥德修斯的无畏,更没有卫青的稳重踏实,可他却在荒芜的生活中开辟了一条康庄大道。他,称得上英雄,一个小人物中的英雄。许三观无法与其它任何英雄比拟,但他有别的英雄没有的品质——真实、真切、自然。

这本书不像《荷马史诗》一样宏大,也不像《名人传》一样正气凛然。英雄,这本书中的人都称不上英雄,可许三观就是一个英雄,他无私、善良、有责任心、乐观、大度、有亲和力,就像那坚韧的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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