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

时间:2024-05-03 作者:雁落霞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一

西游记,这本家喻户晓的书,相信大家都曾看过。而我也从这本书里面得到了很多启示,其中我认为最重要的,那就是毅力,在这么多阻挡、危险的取经路上,他们能突破层层难关,取到了经文,表示他们一定拥有过于常人的毅力。但他们为什么有这种毅力呢?因为他们也拥有了一份不凡的勇气。勇气能让他们在黑夜中不畏不缩、在敌人面前处变不惊。所以他们就靠这两个秘密武器,达成了艰难的任务!

唐三藏这一行人中,个个都很有毅力和勇气,我们就从唐三藏讲起。他从找到这些徒弟后,就不求回报,不断教他们为人处事和人世间的道理,带着他们上路取经。在他遇到重重困难时,也从来不放弃理想,不断的接受挑战,即使常常为了正义、和平而差点丧命,却一点也不畏惧。

再来就是大家最熟悉的孙悟空。孙悟空身为大师兄,为了师傅和师弟,就算碰到再大的危机,也都没有一点放弃的念头,总是一步步的过关斩将,为他们开路。接下来就是好吃懒做的猪八戒,虽然他好色又贪吃,但是大师兄不在时,他也会当个称职的二师兄,尽力保护师傅和师弟的安危。最后就是排行最小的沙悟净,在旅途当中,他总是帮大家拿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虽然常被两位师兄欺负,也从来不抱怨,还与他们合力保护师傅,所以他也是很勇敢的喔!

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人生中最可贵的生存力量,希望大家在看完这本书后,也能在现实生活中展现你的毅力和勇气。相信这两个只有我们知道的秘密武器,一定能让你在现今混乱的社会中,找到立足点,坚强努力的生活下去。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二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共十卷,可直接译为《昆虫学的回忆》。每卷由若干章节组成,是法布尔对昆虫最直接的研究记录,真实地记录着法布尔毕生研究昆虫的成果。在法布尔哪个时代,,昆虫学家主要是在实验室里做解剖与分类的工作,研究的是死昆虫。法布尔是第一个用田野实验的方法研究活生生的昆虫,研究昆虫本能与习性的昆虫学家,因此他成为了昆虫行为学的开山祖,《昆虫记》也因此在科学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法布尔书中所讲的是昆虫的生活,但我读了却比看那些无聊的戏剧小说更有趣味,更有意义。他不去做解剖和分类的工作,却用了观察与试验的方法,实地记录昆虫的生活现象、本能和习性之不可思议的神妙和愚蒙。我们看了戏剧小说中所描写的用类的命运,受得深切的铭感,现在见了昆虫界的这些悲喜剧,正式这一种迫切的动心,令人想起种种事情来。

我一直哼害怕那些毛茸茸或长者多只足的昆虫,但从来没想过在《昆虫记》中的昆虫竟然会让我觉得如此可爱。这本书中,萤火虫、蚂蚁、毛毛虫、蜘蛛、老鼠……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近视、保护自即、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乎所有的季节。我惊叹,原来它们的世界时这么丰富而生动,法布尔将人类的感情融入其中,我的心也不禁随着它们的生活而起伏,仿佛自己也变成一只小小的昆虫,抖着翅膀加入了它们的大部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昆虫记》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法布尔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伴着我度过了无数美好的时光。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三

近来无事闲看,遇到《西厢记》,将其小说版看完。

用现代人(其实准确地说,我们国人现在还不能算是现代人,顶多现代人的初级阶段而已)的眼光来看,王实甫用不错的文笔讲述了一个磨磨唧唧但又很有味道的爱情故事。

张生一见倾心崔莺莺,经过退贼赖婚、门第赖婚、状元蜚语等几波浮起,终于抱着美人归的圆满故事。故事最精彩处在红娘往返与莺莺和张生之间,张生和莺莺书信往来,以致花影重叠的精细描写。比如“有闰年闰月何不闰个五更”,再比如“恨不能拜托枫树林梢挂住那已经西斜的太阳”,情爱洗礼,跌宕机谋,很多章节读罢让人很是入味。也想起了《聊斋》里的男男女女,但故事多凄婉玄幻,云雨直白,远非《西厢记》的绵思清悠所能比也。

试想古人在传统礼教的压迫下争取婚爱自由是何其难也。又试想那古人安全措施不健全,往往一夜之欢而玷污清白,又何其悲也。再试想古代很多婚姻只是条件的比较和父母的总承包,失之太多的人生创意,又何其憾也。

某一年,绍兴的夜晚,独自来到沈园,看墙上依旧残留着当年的词,听婉转悠长的越剧《钗头凤》,想起陆游和唐婉凄美的爱情,心潮澎湃,久难平息。

想起了央视百家讲坛的有个老教授,评论古代中国经典中的爱情,讲到动情处竟是手抖声颤。这些爱情串起来,就是一部伟大的史诗。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四

夜不能寐,遂拥衾而坐,默读西厢。辗转思之,果然心絮婉转,唇齿留香。

窃以为每种文字都带有难以言表的美。英文往往华丽细腻,面面俱到,偶缀一小词却能令人心下震撼。读英文的境界以“入”为主,顺着枝枝蔓蔓寻觅下去,也许就在某个分枝处开出一朵玲珑的花来。而中文,朦胧化境,简洁质朴。沉吟数句,必要举眉沉思,回味无穷。放下书卷,或嗔或笑,或怒从中生,或心下戚戚。如此沉醉飘逸之感只有古文才有。今读《西厢记》,只觉曲词华美,诗意氤氲。格调有如花间美人,鲜丽明艳,不愧与红楼合称文学双璧。元曲之妙在于它融音律乐曲,唐诗宋词,传奇小说于一体,天然生成别样情趣。而西厢的语言“以绚丽而又情真意切的文字感人于悄然之间”。时而清幽,时而浓艳,时而缠绵,时而飞扬,真真千般秀丽,万种风情。于此记下佳语数句,以便诵吟:

楔子: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

初见:尽人调戏,(身单)着香肩,只将花笑拈。

恰便似呖呖莺声花外啭,行一步可人怜。解舞腰肢娇又软,千般袅娜,万般旖旎,似垂柳晚风前。

娇羞花解语,温柔玉有香。

对诗:玉宇无尘,银河泻影,月色横空,花阴满庭;罗袂生寒,芳心自警。

春愁:落红成阵,风飘万点正愁人,池塘梦晓,阑槛辞春;蝶粉轻沾飞絮雪,燕泥香惹落花尘;系春心情短柳丝长,隔花阴人远天涯近。

相思:相思恨转添,谩把瑶琴弄。乐事又逢春,芳心尔亦动。此情不可违,芳誉何须奉?莫负月华明,且怜花影重。

幽会:月移花影,疑是玉人来。意悬悬业眼,急攘攘情怀,身心一片,无处安排;。

春意透酥胸,春色横眉黛,贱却人间玉帛。杏脸桃腮,乘着月色,娇滴滴琥显得红白。下香阶,懒步苍苔,动人处弓鞋凤头窄。

离别: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伯劳东去燕西飞,未登程先问归期。虽然眼底人千里,且尽生前酒一杯。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内成灰。

《西厢记》的情节如今看来不过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若非王实甫文才出众,人物刻画细腻入微,跃然纸上,此类题材极易沦为浓词艳曲,附庸风雅之流。中国人的情感历来含蓄隐忍,决不可能如希腊艺术中“我欲火中烧,如痴如狂”那般纵情恣意。在正统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时代,一曲西厢唱醒了多少对真挚爱情的强烈渴望。提及《西厢记》,必不可不提《莺莺传》。一个团圆美满,一个始乱终弃。虽则人人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毕竟《莺莺传》的结局更趋于真实。《西厢记》的大团圆是中国文人永远的才子佳人梦,它存在于童年时代泛黄的小人书里,在爷爷随口哼唱的古戏里,在敲锣打鼓,纷纷嚷嚷的闹剧里,却偏偏不在多情才子的薄情浅意里。张生是否为元稹,莺莺是否为其“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有情人,我自无暇追问。只是中国文人惯以多情自居,在爱情面前信誓旦旦,激情荡漾,而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做如今的浅斟低唱。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那高楼红袖,碧玉红笺,都果然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而我总以为,只要曾经有情,不论多久多远,总能在记忆中存留一抹,或深或浅,或不甘或释然,或念念不忘,或故作烟消云散,某时某地恍惚追忆,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已。《莺莺传》中张生一句“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将可怜的爱情贬为淫邪妖魔。而莺莺一纸断肠书哭尽多少绝别之痛“自去秋已来,常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乃至梦寝之间,亦多感咽……临纸呜咽,情不能申。千万珍重!珍重千万!”人生难得真性情,情切至此,痛断前缘也要清清楚楚,两不相欠。

转念思之,多情薄意自然不能完全责备才子文人。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儿志在四方,心怀天下。儿女情长不过是人生一时的华筵。女人只是古代文人墨客失意之时的寄托,爱情并非两个平等个体生命的互补,而是人生一时之需。于是,杜牧自然可以青楼薄幸,元稹自可遗忘当年深情。课上老先生提及古今中外文人情事,众人莫不失笑,心里却是莫名的悲凉。世人除少数大善大恶者外,谁比谁又能善良多少,卑劣多少?又有几个人可以如沈从文那样骄傲地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世事多变故,芸芸众生又惧怕孤苦,有人用名利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已洋洋自得。而有人必要心有所求,爱其所爱才能感觉幸福。望遍红尘,人人都可怜地追寻着,努力着,只是所要之物不同而已。我所理解的爱情应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了对方所有的缺点和不完美,却就是那样无法分离,心里的包容和呵护是给属于自己生命的一个人。简简单单,嬉笑怒骂,朝朝暮暮,油盐酱醋。“早晨醒来,亲吻枕边爱人的脸。推开窗户,看到树叶上闪烁的阳光。这是生,再无其他”。在这个纷乱肮脏的世界里,有一个你爱的人,为他(她)甘心历尽所有生计之苦,就这样晃晃悠悠,一起变老。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五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孙悟空。

——题记。

《西游记》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普遍阅读量极高,无论是书籍,电视剧还是动漫,都极受读者的欢迎。而我在小时候也看过《西游记》的动漫。

儿时·朦胧。

孙悟空教会我坚持。

在小学时看《西游记》的动漫时,总是看到孙悟空打败妖魔鬼怪,我就会配佩服的五体投地。孙悟空深深地影响着我。

就在一次爬山的时候,才开始,还说好一些,可是到后来越来越不行。没办法,妈妈只好抱着我吧。

就在这时,似乎有一缕清风透过我的背心,有一束阳光照进我心上,碎在我心窝里。

猛然间,我又想起了孙悟空,想起他九九八十一难的坚持,这让我浑身充满了力量。我从妈妈怀中下来,一口气往前跑,直到山顶,妈妈看着满头大汗的我笑了,我也笑了。

过往·迷离。

孙悟空教会了我机智。

在现在的生活中,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都需要我们一1克服。上次我在自己放学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两个怪叔叔,给了我一把糖,还笑眯眯的说到小朋友这个糖很甜的,你要不要尝尝啊,教教我。准备接手时,我突然想起妈妈告诉我不要吃陌生人的东西,更不要跟陌生人走,我马上有意识的往外跑,可是你把大手淫扯着我的衣服啦,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就咬一口他啊啊的讲,我马上趁这个机会跑出去,他俩也不干,嘴边煮熟的鸭子飞走了,于是马上赶了出来,我立马跑到人多的地方,这一差,那五似乎孙悟空正在对我说不要紧,张让大人帮忙。

就在这时,似乎有一缕清风透过我的背心,有一束阳光照进我心上,碎在我心窝里。

最终我成功的和救了回到家中,妈妈看着狼狈的我,而我却笑了。

如今·彻悟。

孙悟空教会了我坚强。

《西游记》一直在我的身边,陪伴着我度过春夏秋冬的《西游记》。孙悟空原本是一只生性善良而又活泼的猴子,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后,他似乎变得沉着冷静而又机智,从他的身上,我不仅学会了坚持机制,还学会了坚强。不管他被压在五指山下,还是他陪伴着唐僧,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他得给我最大的启示,要坚强。

就在这时,似乎有一缕清风透过我的背心,有一束阳光照进我心上,碎在我心窝里。

孙悟空,让我勇敢地面对困难,是你教会了我坚持,教会了我机智,教会了我坚强。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六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五十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而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七

中国四在古典名着这一《西游记》可谓家谕户晓,妇孺皆知,即使没看过原着也读过小人书看过电视剧,据说《西游记》是世界上重播次数最多的电视剧,不但中国人爱看,连外国人都爱看。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看《西游记》有不同的乐趣,小孩看滑稽搞笑,大人看超脱现实,就从事教育职业的人来讲从中也能得到有益的领悟,因为唐僧师徒四人就是一个小班制的班级,唐僧也是一个出色的“转差”名师。

试想唐僧从小在寺院里长大,接受的佛家教育培养,年纪轻轻就成为长安有名的传道僧人,如果是现在他至少也是个经常讲公开课的名师,是教师中的“大腕”,要不然观音菩萨也不会将三个犯了错误的学生交给他来教育。特别是孙悟空,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聪明敏锐却不谙世事,经常做出格的举动,在须菩提祖师那学了一些本事更是忘乎所以,大闹金銮殿不说还把玉帝赶到桌下,这样大逆不道的罪过被罚压在五行山下也是应该的;猪八戒调戏妇女,而且是老板喜欢的女人,被贬下界;沙僧还算是个好学生,老实本份不擅沟通,但在天庭惹祸打碎名贵文物也不是小错。但经过十四年的西天取经路,三个学生都改过自新修成正果不能不说是唐僧是有功劳的。

那么唐僧这位名师有什么高着教化他的三个徒弟呢?

唐僧是“长征”式苦行教育的践行者,20xx年中央电视台组织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重走长征路”活动,最多也不过走二万五千里,参与者备受教育。而唐僧师徒四个走了十万八千里,历时十四年,不可谓不苦,不可谓不累,用的就是这种劳筋骨苦心志的教育策略。轰动一时的准安“行走”教育跟唐僧比起来简直小屋见大屋,唐僧才是行走教育的创始者,唐僧没有把学生关在屋里读死书,死读书,整天做卷子参加考试,而是把学生送回大自然,因为他认为行万里路就相当于读万卷书。

唐僧是终身学习的典范,唐僧从小爱读书,即使当上老师也手不释卷,有几次正是在聚精会神地读书被妖精抓走。按说唐僧已是得道高僧,经卷内容已烂熟于心,可还是爱读书,因为他知道学无止境,如果不继续学习迟早会被社会洮汰。他主动申请西天取经,到外国深造,他的好学精神打动了唐皇,于是派唐僧公费出国留学,还与唐皇结为异姓兄弟,这等礼遇可不是谁都有机会的。唐僧擅长辩论,在与妖怪化身的道人辩论中有理有据,言辞凿凿,说明他博览群书知识丰富,而且有坚定的信念扞卫自己的信仰。当老师就要学习唐僧的好学精神,时刻感到知识危机,做永不落伍的老师。

唐僧具有因材施教的先进思想,唐僧知道知人善任,大徒弟孙悟空本领高强,在冲锋陷阵时首先想到的是孙悟空,探路化斋都由孙悟空承包,但他冲动鲁莽,不太听话,于是唐僧就用紧箍咒来约束他。二徒弟猪八戒意志不坚定,好吃懒做,唐僧用的是赏识教育,把他时刻放在身边,关心他并从心里喜欢他。沙僧老实谨慎,为人诚恳厚道,任劳任怨,于是唐僧就让他挑担子,知道他不会丢三落四,不会怀有二心。

唐僧是举止文雅的绅士,唐僧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少年老成,举止稳重,为人低调,长相标志,具有书生气,谈吐文雅,从不说脏话,即使多次被妖怪抓走险些送命也没有多说一句气愤辱骂的话。三个徒弟受他的熏陶做起文明人了,在几次进入别国宫庭,遇见国王大臣时都表现的举止得体,进退有度,孙悟空为国王诊病,猪八戒撞天婚,就表现得很有知识很有涵养。

唐僧不放弃任何一名学生,孙悟空经常惹事,三打白骨精时唐僧曾两次原谅他,即使最后一次驱赶他,用紧箍咒咒他,心也是不忍的,实在是超过了他的心理底线了,才决定放弃。但唐僧明白过来后还是把孙悟空留了下来,避免流失在社会中,给社会造成危害,也成就了孙悟空日后的正果。

唐僧有些做法也有不尽如意的地方,比如时常说教、古板、不会武功、做事一根筋等,即使是一些长处也很难得到现代学生的认可。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唐僧是个好老师,我们应学习他的过人之处,让我们的学生都能成“正果”,而不是误人子弟一辈子。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八

吴承恩大师笔下的《西游记》呈现给世人一个魔幻的、超现实的世界。人们总说《西游记》乐在看悟空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或乐在看圣僧普度众生一路苦行,实质上世人热衷的不过是书中人物的善良快意,不过是向往那个世界的自由。

孙悟空生于石缝,没有人的情感,仅存孩童纯真。初,其在花果山自由生活,于水帘洞首称王,秉承妖不犯我我不犯妖的生存理念过了一段逍遥自在的日子,直到玉帝未雨绸缪,下旨给予仙聘,让顽猴得了个弼马温闲职。奈何大圣天性自由,又凡事是个由着性子的主儿,怎能眼睁睁看着千里良驹受仙人制约不得自由呢?面对琼浆玉液鲜美蟠桃的他又怎能控制住自己的欲念呢?可是条条框框的制度容不得他我行我素,仙人的自尊心更不允许一只石猴来触犯天宫威严,所以天罗地网向大圣扑来,在花果山外,自知理亏的大圣再三退让,不与天兵发生冲突,可是兵将不依不饶,逼得大圣退无可退,他只剩反抗这一条路。于是大圣杀红双眼,血洗天庭。

最终败于如来之手,在五指山度日如年。其实现实亦是如此,所有所谓的叛逆都会被所谓的权威镇压,已经习惯自己制定的规则的统治者不允许外人有一点点的不同,那样的世界,人们怎么会喜欢?所以所有的美好寄托都在虚拟的文学作品中。

在那个和现实一样肮脏不堪的书中世界,即使是妖又如何,其目的也比人的心灵纯粹。齐天大圣第一任师傅给其取名法号悟空,三千世界皆是色,佛言色即是空,“世皆悟空”意为世人的内心空空如也不留杂质,能看透大千世界的形形色色就能无忧无怖,了然物外了。从人的角度来看,能让自己从复杂的世界抽离当然是种解脱,可是现实中人达不到超然物外的境界,就只能把自已置身于小说中,把自己带入天不怕地不怕的齐天大圣的角色,大闹天宫,叱咤深海,只为自己而活。

这是对美好世界的向往,这还是一种对现实的逃避,更是世人在面对皇权苛面对捐杂税时的无声抗议!可是在文学作品中,无论内容怎样控诉无边黑暗,结局一定会向权威妥协,这是时代的局限,也是文学工作者自己在画地为牢,他们或理性或浪漫的情怀都基于对未来的期许。

无论现实是怎么样的黑暗无边,他们的眼睛总会捕捉到哪怕一星半点的光芒,那一点点的光就能照亮他们笔下的灵魂。虽说是魔幻小说,但字字句句都在鞭笞现实,作者的叛逆与懦弱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精神上的不甘和肉体上的挣扎都凝成《西游记》的一章一回。

我所敬佩的正是在大师笔下,不羁的灵魂与残酷的现实共舞。真要是“世皆悟空”那么人也就没必要称做人了,在我看来“悟空”是要悟出浮华之空,悟得生命之实才好,过得七分通透足矣,留得三分糊涂好不让自己困于烦忧。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九

在阿列克谢3岁那年,因为霍乱夺走了他父亲的生命,刚生下来的小弟弟也夭折了,母亲伤心欲绝,外祖母来到了他家,给了他一个全新的天地。当他和母亲、外祖母来到尼日尼时,外祖父来接他们,还带着很多阿列克谢的亲戚外祖母把所有人都向阿列克谢介绍了一遍,接着外祖父把他们带到了一所低矮的平房,这所房子从外面看很宽敞,可是里面却被分成了一个个狭小的房间院子里挂满了大块的湿布子,也多少有些令人不快。从此阿列克谢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就开始了。

文章中塑造了一个光彩照人的伟大人物形象,外祖母和作者的第一次对话生动活泼、风趣盎然,高尔基以3、4岁儿童的心理、口吻、眼光、行为,真实而生动的描写了自己的思想、观点和感情。语言简洁生动,情节画龙点睛,人物栩栩如生,真实的刻画了一个儿童形象。

《童年》的开篇就写得十分精彩!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十

一颗诚心、一支笔。最干净的文字,最纯美的湘西。

阅读《湘行散记》,沈从文那质朴的文字,犹如涓涓细水,潺潺流入我的心田。微波荡漾也泛起层层涟漪。

当然,在游记中,我更多的,是领悟到湘西人的纯朴心灵。书中,描写了许多水手,每一个水手,都让我感到由衷的敬佩。他们,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却只能拿到最微薄的工资。水手这样的工作,是危险系数最高的工作,他们用的是最多的力气,而且,他们不仅是靠着力气,他们甚至是拿着性命去拼啊!在船上,死了人,对于船上的人来说早已习以为常了。

水手们从当上这个职位起,就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准备,就算是这样,他们也任劳任怨,因为他们,担当的是全家的生活。他们,有着最纯朴的心灵。

飘渺的橹歌声中,扬起的是最真实而美丽的生命。湘西人最纯粹的人性,深深留在我的心里。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十一

看《西游记》是在十岁时,那时已懂事了,明白这故事里的真道理了也更加欣赏这本书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他是明朝有名的小说家。

书中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四师徒经过了重重磨难和各种考验,仍坚持到底,不屈服,顽强的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成佛的神话传说。

《西游记》使我感受到世间的正与恶,和只有敢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的道理。

书中的四师徒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本领,为这本小说平添了几分魅力。

沙僧原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因为打破了王母的硫璃盏,后将功赎罪,随唐僧取经,他的功夫是三个徒弟中最差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对师傅的话言听计从的徒弟,他水下功夫却是三师徒中最好的一个,也成了金身罗汉。

读完这本书是我真真正正体会到了原来要想做成功一件事是多么的不容易,是要付出很多心血,也是需要坚持到底的,只有肯下功夫,肯花时间,认真的做就一定能够事半功倍。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十二

这是一部具有童话、神话双重性质的小说,书中讲述了唐僧以及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精彩离奇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看下去,全书80多万字,没过几天,就把这个1000多页的书看完了。

《西游记》中塑造了四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一心想取得真经;孙悟空正义大胆、神通广大,有情有义,能降妖除魔;猪八戒贪财好色,贪生怕死,好吃懒做,但又不缺乏善心,有时也很英勇;沙僧心地善良、敦厚朴实,老实忠诚,默默无闻。这师徒四人各有各的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吴承恩爷爷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他善于刻画人物形象正是他写作的精妙之处。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不怕吃苦,心胸宽广,对唐僧忠心耿耿,被糊涂、没有主见的唐僧冤枉时,他不记前贤,仍然不顾一切的来保护受到妖怪威胁的唐僧,一路保护他成功地取得了真经。而且在孙悟空身上隐约的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精神着实令我十分佩服。从此,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大英雄。

我认为我们的学习成绩,就是我们要取得的真经,有些人像中的像沙河尚,诚恳老实!对任何事都不会敷衍了事,总是一点一滴的学佛法的精深和奥妙!有的人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特别聪明,对学习有很好的兴趣,回到家,老是把当天所学的复习一遍,没有学的预习一遍,巩固一下知识。

而有的人却像猪八戒,懒惰,对任何事情都是草草了事,没有一点耐心。

如果大家不会像猪八戒一样,好吃懒做,就会像唐僧、孙悟空、沙僧他们一样对学习坚定的决心,“取得真经”!

这部《西游记》的真正含义恐怕也就只有吴承恩爷爷一个人明白,按我的水平也就领悟一些皮毛而已。可是不管怎么说,《西游记》始终是广大群众的最爱,我们可以在吴承恩爷爷的笔下感受到一个精彩、幽默、荡气回肠的传奇故事,其中的道理,有很多,以上是我的感悟,每个人的体会都不一样,相信你也会有一个新的领悟。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十三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那就是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卡洛。科洛迪写的——《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深受孩子们的喜爱。

科洛迪写的这本书很有趣。主人公是一个木偶匹诺曹,从这本书当中,我还学到一个道理呢!一个叫盖比希的老头没有孩子,他就用木头雕刻了一个木偶,老头给这个木偶取名为匹诺曹。匹诺曹一直想做一个好孩子,但是本性难移,他逃学,撒谎,结交社会上一些坏朋友,几次上当还屡教不改。

一个有着天蓝色头发的仙女教育了他,匹诺曹决定痛改前非,仙女也告诉匹诺曹,每当他说谎的时候,他的鼻子就长长一截,他连说三次谎,鼻子长的他连在屋子里转身都不可能,这时,匹诺曹才开始醒悟,可惜的是,他又一次经不住坏孩子的诱惑,又跟着到“玩乐国”去了。几个月后,匹诺曹长出了一对驴耳朵,接着又变成了一头十足的驴,他被卖到了马戏团,不幸,匹诺曹在表演时摔断了腿,又被马戏团卖给了商人剥皮做鼓面,最后,还是仙女救了他。匹诺曹觉得很惭愧,也觉得很对不起盖比希,对不起仙女,他终于醒悟了,终于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孩子,背上书包去上学。

我被故事的情节所吸引,匹诺曹的行为让我感到很气愤,仙女的善良又让我感到很感动。无论匹诺曹做了多少错事,可是最后醒悟了,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也实现了他的梦想。

从这本书中,我也明白一个道理:要想做一个好孩子,就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不逃学,不打架,如果你做错事,只要肯痛改前非,就一定会成功。我喜欢《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它让我明白道理,学到知识。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十四

在《西游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不仅武功盖世,能腾云驾雾,来去无踪,我最敬佩的还是他知恩图报,宽宏大量的高尚品质了。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想孙悟空真正做到了这一点。五百年前他大闹天空后被如来佛压在了五行山下,唐三藏只是撕去了符咒,让孙悟空重获自由罢了。就这点微不足道的恩情,他竟用自己的一生来回报。在护送唐僧西天取经的途中,他斩妖除魔,明察秋毫,为了唐僧有时竟舍命相救,这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而我呢?整天在家“呼风唤雨”,爸妈给我的恩情,我又是怎么回报的呢?有时爸妈稍微批评我几句,我就生气顶嘴,和孙悟空比起来差太远了。想到这我就惭愧的低下了头,同时对孙悟空这种知恩图报的精神敬佩不已,我暗暗发誓要向他学习!

读完《西游记》,我明白了要有一颗感恩宽容的心,学会感恩一切,包容一切。如果人人都是如此,世界便会永久和平美好。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十五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大一的时候读过《活着》,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与卖血有关。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是许三观和阿龙他们学来的本事。一定要加上“黄酒要温一温”,这样显得自己是个常客。这也是后来许三观在卖血路上教给别人的。

书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一乐,算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自己的母亲和别的男人生下来了他,一直自以为的亲生父亲不认他,血缘上的亲生父亲也不认他。但是纵使许三观认定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嘴上不饶人,但不管是一乐闯祸打伤铁匠的儿子,闹饥荒,还是一乐患肝炎,许三观都是尽心尽力的对待一乐。于情,他给予了一乐养育之恩;于理,他的心底总归是善良的,尽到了为人父的义务。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许三观这样的男人,有些愚钝,有些大男子主义,还有些没有担当。但是越往后,越发现,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刀子嘴豆腐心。他有着我们祖辈的隐忍和无奈。当被迫在家开展对许玉兰的时候,许三观承认了自己出轨的错误,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来面对三个年幼的孩子,来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来面对本已经不堪的生活。

观人心,最不可琢磨的便是人心。“人心难测”“人心隔肚皮”最不能读懂的是人心。在与何小勇一家的恩怨中,不认一乐的是何小勇一家,到头来求着一乐救何小勇的也是他们一家,最后许玉兰被贴“破鞋”大字报的,不用猜,也猜得到是何小勇的妻子。同样,许三观最初在面对一乐的身世和一乐对自己的情感时,他的心是摇摆不定的,时而觉得自己理亏,帮别人养了儿子;时而被感动,一乐对自己的忠心。明明三个儿子中最爱的是一乐,却偏偏不是自己的儿子。闹饥荒的时候,他不愿意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一乐吃面条,只让他吃一个红薯。可偏偏最后,又是这个古怪多变的人疯狂地寻找一乐,背一乐回家,给一乐买面条吃。亲生不亲生的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没有亲身经历过,谁都无法笃定。

许三观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个不愿意面对自己内心的人。明明最爱一乐,却不愿意勇敢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被世俗左右着,就像现在的我们一样,面对自己最爱的最亲的人反而很难表达出自己的爱。

被《许三观卖血记》而感动,不仅仅是他这个人,他对儿子们的爱和他为了讨好二乐队长拼了命地喝酒,还有文中末处他的固执和执拗。这么多年卖血所养成的习惯,卖完血,必定要吃猪肝和黄酒。而后日子蒸蒸日上,他们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没有了补丁,他们的生活就像许三观现在的身体,许三观逢人就说:我身体很好。最后的最后许三观走过许玉兰早晨炸油条的小吃店;走过了二乐工作的百货店;走过了电影院,就是从前的戏院;走过了城里的小学;走过了医院;走过了五星桥;走过了钟表店;走过了肉店;走过了天宁寺;走过了一家新开张的服装店;走过了两辆停在一起的卡车;然后,他走过了胜利饭店。许三观走过胜利饭店时,闻到了里面炒猪肝的气息,从饭店厨房敞开的窗户里飘出来,和油烟一起来到,这时许三观已经走过去了,炒猪肝的气息拉住了他的脚,他站在那里,张开鼻孔吸着,他的嘴巴也和鼻孔一起张开来。许三观突然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他已经有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今天他要去卖血,今天是为他自己卖。从前他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二乐的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而如今他只想为自己卖一次血。而已年迈的他的血已经是无人接受。

他流下了委屈的眼泪,不仅仅是因为别人不再接受他的血,也为他这卖血的一生而流泪,又或许流下的不是眼泪,也是他多年卖出去的血汗。最后吃的三盘猪肝和黄酒,他说是他吃过最好的饭菜,儿子们事业有成,自己身体尚康健,也是他最满足的结局。

人是复杂的,我指的不仅是人的生理结构,从人性上来讲更是如此。从每个人的本质上看,我们兼具善与恶,自私与同情,庸俗与超脱,精明与质朴。我们是复合的,多面的,我们是性格中各种强有力的成分冲突与糅合之后所形成的统一的产物。

例如许三观,他执着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可当面对大是大非时却又总自觉地牺牲自己。当徐玉兰提出让一乐去给何小勇招魂时,他先激烈地表示“你要想让一乐去把那个王八蛋的魂喊回来,先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可当气撒完后,他又把一乐叫到跟前,说“做人要有良心。”“何小勇以前对不起我们,这是以前的事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他真的想让一乐去认何小勇作亲爹吗?当然不想!人非草木,他与一乐一起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不是亲儿子也早当作了亲儿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再加上他又白白做了十几年乌龟,到头来却要白白便宜了“何小勇那个王八蛋”,内心的憋屈与苦闷是可想而知的。但人命关天,何小勇如今危在旦夕,不如此无以救人命,也就只有捏着鼻子咽下了这口气,救人为先。

许三观就是许三观,他是那个对着女人的背影嘿嘿直笑的许三观,是那个对着林芬芳甚至想“强奸”了她的许三观,可他也是那个在大动荡中对许玉兰不离不弃的许三观,也是那个一路卖血去上海的许三观。人类本身是复杂的,那么作为人类缩影的许三观也自然是复杂的。余华把许三观写活了。

余华曾经说过:“生活本身就是鱼目混珠的。”或许得益于他五年的行医生涯,他对人性有超乎寻常的洞察力。如果把人类全体比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个体,鲁迅是把人类摆在理性的手术台上,用批判的小刀去摘下一切毒瘤,而余华只是让其静静地躺在那里,去剖析,去研究人性的所有合理与不合理,去记载每一丝肌肉的纹理、每一块骨头的位置,然后做出一个个微缩的模型,将每一分真实与真实的荒诞公之于众——这就是《许三观卖血记》。

也正是在这样的真实与荒诞,并在自私与博爱间的激烈冲突中,人顶天立地地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然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穷所致罢了。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拼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历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新鲜感,满足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好像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珍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决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而这似乎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历都是与这个家息息相关的。

时间一转九年过去了,已为三个孩子的父亲的许三观,其实和那千千百百的普通父亲没有多大的不同,却带给了我许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角色。一乐拿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这时候何小勇、许三观、许玉兰生活里第一次出现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住院的费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这一次换回了那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愿意卖血弥补一乐犯下的错,但心里对一乐是谁的孩子却依旧耿耿于怀。于是他的第三次卖血里,“血”钱花费的对象里便有了林芬芳。在许三观心里,许玉兰能和何小勇有风流逸事,心里的不平衡在这一点小小的出轨里得到了满足。

三年饥荒,十年____,艰难的日子里感情得到锤炼,许三观许玉兰心里对彼此都已然谅解,那个____里的家庭批斗会,许三观对妻子的呵护,让我心里暖流涌动。

下乡插队,一乐病重,不顾生命的卖血,虽然不顾生命的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可在情感上却又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无奈之举,却也是许三观形象的完美塑造。

老年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可是却不行了,心里难耐的寂寞,哭泣是觉得不完满吧。三盘炒猪肝的安慰,其实亦是终结。

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许三观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呢?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当苦难成为惯性。

我出生在和平的时代,社会一直在进步。也许,我还不知道何为苦难,于此而言,我是幸运的。看,那是许三观,一位普普通通的工人,满脸堆积的皱纹写满了生活的疾苦,生活在一个艰苦的革命时代,对于这样一个小人物来说,实属不幸。

我的脑海中至今仍回忆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的情景:一行三人走在路上,三观对这一切都是好奇的,瞧着他们肩上挑的担子,望着他们腰里别的大碗,对此,他一头雾水,全然不知各自的用途。他只是木讷的跟着阿方和根龙,仿着他们的动作乃至一言一行都学得分毫不差。诙谐的言语无不流露出三观的孩子性格,也许他只是初涉世事罢了。对了,他也是刚刚初尝父亡之痛的“小大人”啊!而三观表现出的木讷,我想更多是对经历过的苦难的麻木。当苦难成为惯性,思想就会麻木,许三观处于其中,却难以知晓苦痛,实为可悲可叹。

当我看到三观拿着卖血的钱去“请”许玉兰时,内心不由发出一阵冷笑,我曾想着:三观的血钱定会白白浪费掉,这个娶许玉兰的想法也不过是个荒谬的梦罢了。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当许三观提着一瓶黄酒和一条香烟上门提亲时,仅仅凭着几条荒谬的不能再荒谬的理由,便成功拆散了在当时看来天生一对的何小勇、许玉兰。着实荒唐,我曾为许何之恋而惋惜,也曾怒骂许三观这个“混蛋”。就此,一段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就此开始。我至今仍在回想那位老丈人为何会同意这段恋情,或许仅仅是为了物质的需求。当苦难成为惯性,生活的要求仅为那瓶黄酒,一条香烟足矣。为此,不顾一切,着实可怜。

开始,当许玉兰被当做妓女进行,我曾以为这也许就是那场婚姻的终点,我从不曾想过这份感情回音苦难走的更近。我脑海中仍然印着这样的镜头:许玉兰胸前挂着牌子,狼狈地坐在椅子上疯狂却又无奈的咀嚼所谓的干饭,三观安静地站在旁边,当干饭见底,红烧肉露在外面,许玉兰感激地看向许三观,心中的不满一扫而光,只留下那份温情。许三观谈及:你已经掉到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凭借这一句话,我已经看到了两人感情的升温。当苦难成为惯性,爱随之升华,三观与玉兰的感情的交织,已经把苦难冲淡,这着实令人感动。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十六

在大海里有一块巨大的石头。突然石头裂开了一条缝,就在这时一只猴子从里面蹦了出来。它就是一只灵猴,名字叫孙悟空。孙悟空就在花果山找到了一个洞,里面都是顽皮的猴子,还有宝座。孙悟空又一次披着筋斗云来到龙宫要武器,可是这些武器都不行。可还有一根重壹万叁仟伍佰的如意金箍棒。悟空很喜欢。过了几年后,悟空被一个叫唐僧的师傅收为徒弟。

冬天过去了,春天也过了一半了悟空和唐僧也走了很久。他们找到了一座山庄,里面有一只叫猪哥的。过了一个夜晚,猪哥便见到了唐僧,因猪哥知道五荤三厌便取名为八戒,也为徒弟。它们走到海,突然有一个人跳出海,便打孙悟空。八戒最后输了。唐僧走过去便也收他为徒弟,叫沙悟净。于是他们一直走向西边,成功取到了经。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十七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改编自玄奘取经的真实事件,是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该书记载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战胜各种困难、取得真经的故事。

该书的作者是明朝的小说家吴承恩,他为我们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如:嫉恶如仇、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潜心向佛、心地善良的唐三藏;憨厚单纯、但有些贪财好色的猪悟能;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的沙悟净。师徒四人,性格各不相同,但他们利用自己的长处弥补他人的短处,团结一心、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最终成功取得真经。

师徒四人性格不同、能力不同、职责不用,可是他们从始至终,心中都有一个相同的目标,那就是到达西天取得真经。强大的妖怪没有让他们放弃,不讲道理的神仙也没有让他们放弃,无知的凡人也没有让他们放弃,他们坚守初心:十万八千里漫漫长途,一步一步走过,坚持不懈;一十四个寒暑冬夏,一天一天度过,永不懈怠。

读着唐僧师徒四人的取经故事,我受益匪浅。学习之路不易,有很多困难和诱惑,正如漫漫取经路上的九九八十一劫难。而与我们同窗数载的好友,就是我们取经之路上的同伴。与唐僧师徒相比,我不禁倍感惭愧:平时自己学习遇到难题总是知难而退,还时常与同学不和,平白无故让他们伤心。唐僧师徒经历了诸多磨难才成功。我暗暗下决心,以后我在完成每件事时,一定像他们那样锲而不舍、百折不挠,把一件事认真地从头做到尾。

在望不到尽头的学习之路上,相信只要我们与伙伴互帮互助,共同前行,不畏艰难,永远坚持心中的信念,距离成功就不再遥远。这就是我读《西游记》得到的启示吧。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十八

生活在古城济南,就要了解这个城市的历史与文化。妈妈推荐我读《老残游记》:这是古人描写的济南风貌。

打开这本书,半文半白,文字生涩,很难有兴趣读下去。妈妈说先从第二章看起:“那里有你熟悉的风景”。嗯,的确,书中记载的历下亭、铁公祠、千佛山、舜井、黑虎泉等等这些地方,都曾留有我童年欢快的足迹。

巡着老残的游迹,我与妈妈再一次游览了济南的老城区。在大明湖正南门的对面有一处水域,这里就是著名的百花洲。历史记载大明湖与百花洲之间,曾经有一座桥,名为鹊华桥,当年老残就是在这里登船游湖的。据说站在鹊华桥上北望,能看到鹊山和华山遥遥相对。元朝书画家赵孟頫曾在济南生活过,画的一幅《鹊华烟云图》流传后世。现在此处已变为宽阔的马路,北望只能看到林立的高楼大厦,而不见鹊、华的踪影了。后来我们爬到千佛山上的一览亭遥望北方,只能看到模糊的华山,而鹊山已迷失在雾尘中了。

隔着湖水向北岸眺望,朦胧中可见铁公祠的影子,耳边还回想着童年稚嫩的朗读“西面和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从这本书里我才知道,那里不仅有这幅对联,那里的铁公祠是为铁铉所建,当年燕王与建文帝争夺王位,铁铉曾坚守济南,最后被残杀,人们建亭立祠纪念他,才有了这铁公祠。

在泉城路芙蓉街街口,有一处雕塑,许多人再次拍照留念,但他们对这处雕塑并不了解。有人说这是聊斋讲故事的地方,其实这处雕塑叫《老残听鼓》,跟着老残的脚步徜徉在古巷有种被古城拥抱的感觉。耳边仿佛有白妞鼓书的声音。

我们跟着书,重新畅游老济南,让我们知道生活处处皆学问,我们要做生活的实践者,读书使人长智!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十九

在我八岁时,妈妈给我买了四大名著的书。我读了其中一本作者是吴承恩,曾被拍成电视剧、电影、动画片。《西游记》一书,让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描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闯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成功。这本书写到惊险之处时,我会感到紧张;当我看到取胜时,我会感到轻松快乐;看到唐僧被妖怪抓走时,我感到气愤……只要我们坚强,战胜困难,最后就能取得成功。

《西游记》是一本充满想象的神话故事,只要你读了这本书,就感觉是积极,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你们不觉得这不就是我们的人生吗?取经之路是我们人生之路,你付出努力,才能走向成功之路。

这神话故事中,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都有一个共同点是:勇敢。想要做一个勇敢的人,看着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通过《西游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有许多的困难,这些也许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克服的,所以我们需要朋友,需要有知心人一起分担;这些困难也许是自己能克服的。

我想大声告诉大家,我们要向《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一样,不畏艰险,敢于挑战,团结一致才能取得真正的成功。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二十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文化~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二十一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在唐朝有个高僧为了普渡众生去西天大雷音寺向如来佛祖求取真经的故事。他一路上先后收取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三名徒弟,在徒弟们的保护下,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师徒四人最终取得了真经,化身成佛。

在他们师徒四人中,也许很多人喜欢本领高强的孙悟空,但我最钦佩的唐僧。唐僧只是一介凡人,打不了妖怪也不能腾云驾雾飞行,一路不仅风餐露宿,担惊受怕,还要经常受到许许多多的诱惑,比如在西凉女儿国,女王用美色吸引他,他也不为所动。朱紫国国王为了答谢他们的救命之恩愿意把皇位让出来,也依然不能够动摇他取经的决心。

在我眼里唐僧是一个从不抱怨生活,非常有毅力和恒心的人,这非常值得我学习。我在生活当中做事就没有毅力和恒心,遇到困难容易放弃。喜欢运动但因受不了体力强度就放弃跑步,写作业时遇到了难题就习惯去寻求家长的帮助,想写日记锻炼文笔但因为没法坚持又放弃了。上一次学校练习15米折返跑,我们男生要跑44次,也就是22个来回。我跑到后面,体力跟不上,快坚持不住了,就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可是还有几个男同学仍然在坚持着,尽管他们也很累,但是他们还是坚持住了。支撑他们的力量是什么?我想就是恒心和毅力。

涓滴之水终可磨损大石,不是由于它力量大,而是由于昼夜不舍的滴坠。恒心和毅力就是力量的源泉,它们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二十二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路经历了千辛万苦,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修得了正果。唐僧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的师父,他受佛祖之托西天取经,心地善良,意志坚定,但却不会辨别是非,常常听信谗言,冤枉好人。孙悟空有着勇往直前的精神,一路斩妖除魔,战功赫赫,他聪明机智,总能在关键时刻化解危机,只是不免有些高气傲。猪八戒好吃懒做、贪图美色,经常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一路上给大家带来了不少麻烦,但他憨厚质朴,总是十分乐观,能给人带来快乐。沙僧是所有人中的三师弟,他做事任劳任怨,脚踏实地,不善言辞,也在师徒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正是因为他们的个性鲜明不同,小吵小闹也时有发生,才给读者带来了不一样的阅读感受,让读者跟着书中的人一起欢、一起笑,沉浸在读书的快乐中。

《西游记》也告诉了我们许多道理。人做事一定要有恒心,有毅力,不放弃,认认真真,脚踏实地,不管成功与否,都是经过自己的努力得来的,都是一种成功。还告诉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与缺点,我们要全面看待自己,合作努力时,每个人都要发挥出自己的长处,只有这样,才能把大家的力量聚集起来,才能把事情做到。

小窗幽记的读书感悟(优质23篇)篇二十三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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