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日活动策划方案(热门14篇)

时间:2023-12-12 作者:琉璃

一个完善的策划方案应该包括项目的目标、目标达成的步骤和方法、所需资源和预算等方面的详细规划。策划方案的制定不仅要考虑当前的情况,还要展望未来的发展,以下是一些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和预测。

消费者日活动策划方案(热门14篇)篇一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为搞好3·15纪念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3·15纪念活动的领导,组织好各项维权工作,提升市场监管维权整体效能,市市场监管委、市消协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市场监管委主任--。

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委各位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处。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3·15期间,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为重点,组织区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电子屏幕、政务微博、v-公众号等形式,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传递正能量;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普及消费知识,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二)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3·15期间,组织召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增强市场监管系统维权合力,推动维权工作共治、共建、共享。(消保处)。

(三)召开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3·15期间,组织召开部分企业代表、消费志愿者、行业协会负责人等参加的消费维权座谈会,研讨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共同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消保处)。

(四)发布--电商分析报告。3·15期间,对全市网络经营主体规模、销量、存活状态等进行网络搜索,总结归纳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特点,形成--电商分析报告并向社会发布,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网监处)。

(五)开展生产领域纸制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3·15期间,拟抽查生产领域纸制品66个批次,其中卫生巾(卫生护垫)36个批次,纸尿裤14个批次,卫生纸、纸巾纸(含湿巾)16个批次。(质监处)。

(六)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3·15期间,组织技术机构在部分区域对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计量处)。

(七)开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活动。3·15期间,结合“万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在部分区域开展推动和宣贯活动,引导企业特别是服务型中小微企业获得质量认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带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认证认可处)。

(八)开展“护老行动”民心工程活动。3·15期间,落实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安排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工作要求,制定“护老行动”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片等宣传材料,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讲培训、区局现场咨询活动,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保健食品处)。

(九)开展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活动。3·15期间,对我市保健食品直销企业和大型生产企业开展在产保健食品的监督抽检,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健食品处)。

(十)开展话务人员培训活动。对--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的话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升其接线能力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技能。(投诉举报中心、食品流通处、餐饮处、药化流通处)。

(十一)开展投诉举报媒体宣传活动。3·15期间,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宣传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上线工作,提高平台的影响力,为消费维权创造便捷渠道;与--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行风坐标》节目合作,开展消费维权专题直播,解答消费者咨询,介绍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投诉举报中心)。

(十二)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3·15期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部署,做好全国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投诉举报中心)。

(十三)召开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会议。3·15期间,总结2017年消费维权“五进”工作情况,交流维权经验做法,部署20“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投诉举报中心)。

(十四)开展珠宝贵金属产品知识宣传咨询活动,3·15期间,针对珠宝贵金属产品开展知识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现场答疑解惑消费者在珠宝首饰消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为消费者讲解购买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首饰饰品佩带保护须知,提高消费者识假甄别能力。(质检院)。

(十五)开展--计量博物馆免费参观开放活动。3月15日,向社会免费开放--计量博物馆。(计量院)。

(十六)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数据分析活动。3·15期间,开展20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和评审报告大数据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以手册形式在特检系统内发放,为特种设备检验和监察工作提供数据支持。(特检院)。

(十七)开展纺织纤维开放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在大型批发市场开展絮用纤维制品选购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为消费者介绍“黑心棉”的危害性并讲解鉴别方式;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纺织企业“零距离”接触实验室仪器及服装检测过程;选派一线人员赴企业开展质量宣传,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纺织纤维所)。

(十八)开展--市食检院实验室开放日活动。3·15期间,邀请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等参观--市食检院实验室。(食检院)。

(十九)举办--“3·15”现场晚会。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拟于3月14日联合--电视台、北方网、--经济广播电台共同举办年“3·15”晚会,晚会涉及典型案例曝光、重点维权工作展播、维权工作成果展示等内容。(市消协)。

(二十)开展“诚信服务放心消费”首批企业授牌活动。3·15期间,围绕日用品消费、服务消费等重点领域,以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指向,经过自愿申报、审核、预公示等环节,确定首批企业名单,召开颁牌大会。(市消协)。

(二十一)开展老年消费教育2017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启动活动。3·15期间,总结2017年百场老年消费教育公益讲堂活动,持续发力老年消费教育,市、区消协联动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以点带面,不断推动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市消协)。

(二十二)开展2017年度消费维权10个典型案例发布活动。3·15期间,甄选10个2017年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对每个案例进行评析,在主要媒体、网络媒体进行发布,为消费者提供维权参考。(市消协)。

(二十三)开展纺织制品比较试验报告发布活动。3·15期间,对通过实体店、网店等渠道购买的48件毛巾、袜子、内裤等纺织制品,进行抑菌率指标比较试验,向社会发布比较试验报告。(市消协)。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为经济发展助力,为消费者美好生活护航的具体体现。组织开展3·15纪念活动,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工作本职,主动担当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国家工商、食药监、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口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加强维权协作,互相支持配合,共同搞好3·15纪念活动。各区局、区消协要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周密组织安排3·15纪念活动。

(二)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3·15期间,各单位要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好消费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关注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防范舆情风险;遇重大、突发消费安全事件,按照程序及时报告,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安排集中值守,依法及时处理国家三总局交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问题;各区局和稽查总队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响应准备,确保消费侵权案件得到依法查处。

(三)搞好总结,及时报送情况。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注重收集总结3·15活动开展情况,于3月21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3·15活动工作情况总结通过oa系统反馈消保处。各区局、区消协要注重留存3·15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照片、录音、录像、信息、简报等资料,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员,汇总收集本区局和消协的工作情况,于3月21日前将本区3·15活动工作总结、工作图片和《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通过oa系统报送委消保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

消费者日活动策划方案(热门14篇)篇二

为纪念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宣传2021年消费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努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广泛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扩大社会认知度,在全区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服务我区社会经济更好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活动。

(一)主会场活动。

时间:2021年3月9日上午9:00—12:00。

内容: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活动。

地点:--市--湾广场。

主办单位:--市消委会、--市工商局。

协办单位:--区工商局、钦南区工商局、中国移动--分公司。

协办工作内容:

1.配合市工商局做好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和宣传资料发放。

2.配合市工商局做好现场受理各类申诉和举报工作。

3.组织--区消费维权志愿者和仟仟万家超市人员参加活动。

(二)分会场活动。

1.--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进校园宣传活动。

时间:2021年3月9日下午2:30—5:00。

地点:--市第一中学(高中部)。

活动内容:

(1)现场展示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及现场识假辨假演示;。

(2)《消法》年主题宣传板报;。

(3)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资料的发放和宣传。

2.“3·15”消费者权益日暨“党员扶贫万里行”宣传活动。

时间及地点:

(1)2021年3月12日上午10:00—12:00--区大寺镇。

参加单位:--区工商局消保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股、市合股,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各分会场辖区工商所。

活动内容:

(1)现场展示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及现场识假辨假演示;。

(3)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资料的发放和宣传;。

(4)举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

(5)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开展义卖助贫活动。

三、具体要求和分工。

(一)具体要求。

各单位分别按时达到活动主会场和分会场,组织布置各项活动。参加活动的各单位有关人员于活动前到达活动现场,并布置好宣传展台和摆放好各种宣传资料及有关宣传图片、板报,并安排人员做好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具体分工。

1.制作年主题板报及假冒伪类商品现场识假辨假演示、有奖竞猜问答题及《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的宣传资料由消保股负责。

2.宣传资料发放及现场受理各类申诉和举报工作由消保股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股、市合股及各分会场工商所配合。

3.各分会场活动舞台布置工作、咨询服务台椅,由各分会场工商所、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负责。

4.邀请镇政府领导参加活动及活动倡议书工作由各分会场工商所负责。

5.各分会场有奖知识竞答题奖品由移动公司--公司负责。

6.邀请有关新闻单位由消保股负责,现场活动宣传拍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消费者日活动策划方案(热门14篇)篇三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欢迎大家阅读。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

倡议书。

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市工商局、市消协。

一、活动名称:××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

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

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以“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为中心,以“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建设诚信牡丹江”为主题,引导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树立节能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可持续消费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促进我市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1、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

2、编制一本画册。以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走过的风雨历程为主要内容编制画册,题目是《牡丹江3.15二十载回眸》,画册在3月10日之前印制完毕,献给为牡丹江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人们!

3、主办一场晚会。3月10日,在传媒集团演播大厅,由消费者协会主办,传媒集团教育中心承办纪念消协成立周年文艺晚会。

4、表彰一批先进。为褒扬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采取基层推荐,市消协初审,消协常务理事会议审批,报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准。表彰分特殊贡献奖、贡献奖和荣誉奖三种。获奖名单记入《牡丹江3.15二十载回眸》纪念册,并在纪念晚会上公布、颁奖。

5、推荐一批“诚信维权单位”。依据《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诚信维权单位”认定办法,在3.15前夕,按照程序,向消费者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诚信维权单位”和质量服务双优产品。

6、对公用企业做一次网上评议。利用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网站的网上评议窗口,对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公用企业做网上调查,将消费者满意程度结果在媒体公布。

7、建立一批绿色商场。围绕市人民政府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国家卫生城”的目标,两年内在全市建立10个绿色商场。旨在改善和提高消费环境质量及消费场所卫生状况。

8、开展一场废旧电池回收活动。废旧电池虽小对环境危害极大,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电池使用范围日益广泛,涉及到生活各个方面。以mp3为例,一节7号电池仅可连续使用8个小时,随手抛弃这节电池能造成一平方米耕地失去耕种价值。一个纽扣电池可污染十万升水。回收废旧电池,减少环境污染,从现在做起,从每个消费者做起,变废为宝,树立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让“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精神长期扎根在每个消费者的消费过程当中。在大商场设立电池回收箱,鼓励电池经营单位采取以旧换新业务,形成浪费可耻,污染更可耻的社会氛围。

9、举办一期“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讲座。3月15日之前,通过媒体举办“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讲座,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

10、开展一次节约教育。以开办消费学校的方式,请专家做人口与粮食、土地与资源、能源与发展的形式报告会,引导消费者节约使用粮、水、电、油、气、纸等生活用品,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树立可持续消费观。

四、活动要求。

活动总结。

消费者日活动策划方案(热门14篇)篇四

为纪念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进全市工商、消委会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以及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委会有关“3·15”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中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新要求,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以及《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建设“四力”贵港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议及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召集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成员单位、邀请企业、行业协会代表、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单位联席会议和年主题座谈会,解读2021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意义;向成员单位特别是行业组织、经营者代表解读新《广西消保条例》亮点,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努力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

(二)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活动。在“3·15”期间,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南百广场组织开展现场主题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消委会要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开展大型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宣讲《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现场指导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邀请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现场活动,进一步强化工商机关“接地气、解民情、办实事”的为民服务形象。引导科学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构建和谐消费市场环境。

(三)举办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将继续联合市委老干部局,依托消费教育基地,在“3·15”前后举办1-2期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也要继续加大老年消费教育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在“3·15”前后集中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结合案例宣传,揭露消费陷阱,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

(四)以服务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行政大约谈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在“3·15”前后,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针对服务行业重点领域特别是供电、供水、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以及汽车维修、美容健身、家电维修、装饰装修、餐饮消费服务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集中约谈企业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大力宣传新《广西消保条例》,解读主要条款和新亮点,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自觉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和创建活动,积极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促使服务领域消费环境进一步有效改善。

(五)结合新《广西消保条例》实施与媒体联合开展“3·15”宣传月专题公益宣传活动。“3·15”期间,市工商局及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2021年消费年主题和新《广西消保条例》宣传力度;要利用好当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短信平台,编制消费维权知识短信,或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扩大《消法》和新《广西消保条例》的普及面和影响力。市工商局将在“3·15”期间联合媒体,全方位宣传和展示工商部门和消委会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的亮点和成果。

(六)征集评选20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区消委会部署要求,从年消费维权案例中,评选案值较大或者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件,按要求形成文字材料(有图片的应配备说明),逐级上报审核,评选出“2017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提高工商部门和消委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按照要求做好我市消费维权案例评选推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高度重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争取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指导督查和组织协调工作,调动社会各届力量积极参与,确保“3·15”纪念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

(二)高效履职,值班到位。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围绕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确保值班到位。各级12315中心、基层一线工商机关在“3·15”期间,特别是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期间,要坚持16小时(08:00-24:00点)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消费投诉转办和反馈工作;二要确保诉求渠道畅通。市局12315中心要确保12315专线和固定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转办分流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网络系统畅通。三要确保备勤执法保障到位。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要配备执法应急小分队备勤,密切关注舆情,随时准备做好“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投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央视晚会转办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认真组织和策划宣传方案,积极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消费维权专栏、专访,拍摄维权专题宣传片,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工商体民情、解民忧,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四)反馈情况,加强沟通。“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于3月20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附文字说明)通过oa报送到市工商局消保科邮箱(联系人:彭--,联系电话:--)、消委会邮箱(联系人:罗--联系:--)。

消费者日活动策划方案(热门14篇)篇五

以党的十八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个年主题年开展研讨、座谈等系列活动。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参加,通过举办系列主题论坛、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六进”系列活动。

即送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维护消费安全的良好气氛。

(四)开展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四个“你我”活动即:“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选择与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与执法检查。通过参与餐桌消费安全百日会战执法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余杭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到商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开展媒体互动、公众展示活动。

区消保委将在新闻媒体上以开辟专栏的形式,宣传省市区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介绍企业的消费维权做法与经验;同时每季在媒体曝光消费投诉前十位的企业。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七)开展3.15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以“百所服务百姓”为主题,在全区设立13个宣传咨询服务点。主会场设在临平人民广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运用这一网络平台发布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协微信公众平台、“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从而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大维权员的工作积极性。

(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2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表彰“第七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201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站”、“201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员”;向社会公布201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201x年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201x年余杭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三、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围绕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消费者日活动策划方案(热门14篇)篇六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河南银监局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投诉受理情况快速调研的通知》(豫银监办20xx142号)精神,我行认真开展了统计和调研工作,深入梳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根据本行实际,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1、投诉情况

我行作为新设立的新型地方金融机构,成立以来,坚持服务营销的战略,一贯注重维护客户利益,切实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提倡优质文明服务,切实解决客户疑难问题,坚决制止违法经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经过我行的认真梳理,未发现有客户投诉现象。一方面是业务单一,以基础的`存、贷、汇为主,几乎免除了全部中间业务手续费,主动减费让利,得到了客户的赞扬。另一方面,我行不断加强优质文明服务,持续推进服务硬软件的提升,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坚持做到“急客户所急、让客户满意”。五年来,实现了“零投诉”的服务目标。

2、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服务管理。为贯彻上级监管部门要求,配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行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工作,一方面是健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处理领导小组,由行长亲自负责,督导全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协调各方事物,及时化解矛盾,引导业务合规开展,并制定了一整套的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尤其是重点明确了网点负责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的第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高效务实的措施,让客户满意。

2)、完善报告流程,保护客户权益。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我行从服务工作着手,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受理工作流程,建立了完整的流程图,并细致规划了处置程序和权限,尤其是针对客户投诉处理就行了细分,在权限范围内,要求网点第一时间处理得当,反馈有关信息,使消费者的权益在第一时间内得到保护。同时在网点公布了监督电话,由综合部门负责接收信息,确保客户反馈信息及时处置,并监督网点做好服务工作。

3)、制定奖惩机制,推行优质服务。为提升我行服务工作,杜绝各种不规范操作,我行开展了“标杆网点”和“服务之星”的评选活动,旨在全行范围内掀起优质文明服务的新高潮。通过按季度开展网点评选和按月评选先进个人,提倡使用文明用语,规范操作标准,优化服务环境,打造文明形象等内容,以“顾客满意”为着力点,提升服务内涵,同时严格奖惩,奖优罚劣,树立典型,切实将服务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落实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4)、推行评价制度,完善服务机制。在工作中,我行还进一步规定了开展后评价机制建设工作,针对网点存在的问题,开展座谈和分析会,一方面到基层网点了解员工关于服务工作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等,发挥员工了解客户的优势,在一线柜面层面,落实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另一方面,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尤其是抽查和现场督导发现的问题,展开讨论,研判形势,针对工作不足,制定新的服务细则和工作措施,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将全行的服务重心切实转移到客户满意度考核上,真正做好便民益民,方便客户的服务宗旨。

我行尽管设立时间不长,但对服务工作有着切实的心得体会,尤其是当前银监会布置开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义深刻,内涵丰富,是金融机构优化发展方式,转变服务观念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重大,影响深远。我行根据自身实践,正在摸索中前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落实好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努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天骄村镇银行

消费者日活动策划方案(热门14篇)篇七

近年来,商家不诚信销售的事件越来越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越来越多,例如毒奶粉、毒饺子事件。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安全消费进校园维护权利你我他。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4教108。

2017年3月13日晚7:30。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消费者日活动策划方案(热门14篇)篇八

三、活动地点:____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区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__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____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__),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______。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________;。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______。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含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__)。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__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__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平安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____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消费者日活动策划方案(热门14篇)篇九

媒体形式:16开本册式dm彩页的形式,印制消费维权知识,商标品牌、诚信商家等宣传,对指定人群分发寄递。

发行方式:《3.15特刊》以信函邮寄、dm夹报、定向投递、重点派发四种方式组合发行,形式新颖、独特,发布多渠道,覆盖全方位。(约3000册)。

消费者日活动策划方案(热门14篇)篇十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就要到了,这一天很多商场和相关部门都会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并举办相应的活动。以下是豆花问答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欢迎阅读!

一、活动宗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的工作方针,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加大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统一布置,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三、

活动内容。

1、开展市场专项整治。3月上旬,各分局(片区)和县局各执法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商品和服务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农贸市场、农资市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消防产品等产品进行检查,并邀请电视台跟踪采访。

2、设立咨询服务台。安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福县消费者协会和协会各理事单位在3月15日上午8:30至11:30统一在县城金岸广场(甘雨亭超市旁)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投诉,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散发宣传资料。

3、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现场向消费者讲解识假辨假知识。并在电视台、乐活安福等媒体发表。

4、与新闻媒体合作(电视台、乐活安福等)。(1)在安福县广播电视台“泸潇视点”栏目制作专题节目并对“3.15”的其它活动做宣传报道。(2)开展诚信活动。

5、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在“3.15”期间组织人员利用宣传车、广播进入到学校、社区、企业、乡村、景区、单位进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6、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利用ied显示屏宣传文明消费用语。

7、开展一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四、工作步骤。

1、拟定“3.15”活动通知,由中共安福县委宣传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消协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该项工作由消保局负责)。

2、走访农业、发改、卫生、防疫、电信、电视台、移动、联通、邮政、银行、保险等消协理事单位,邀请他们3月15日设立咨询服务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该项工作由消协办公室负责)。

3、3.15活动现场布置由消保局负责,消协办协助。

4、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该项工作由法制股负责)。

5、3月15日当场处理消费者投诉。(该项工作由各股室、执法大队、各分局负责)。

6、与电视台联系简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该项工作由法规股负责)。

7、发布消费警示,印刷宣传资料等(该项工作由消协负责)。

8、开展市场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食品股、药械股负责)。

适时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各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市管股负责)。

(3)开展一次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检查。(质量股、商标广告股、执法大队负责)。

(4)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股负责)。

(5)开展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督工作(标准计量股负责)。

9、县电视台“泸潇视点”节目录制工作。(该项工作由特种设备股、执法大队负责)。

10、结合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诚信示范街”(消保局牵头,消协办协助,平都分局、浒坑分局具体承办)、“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和“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由消保局负责,各分局、消协办协助)。此活动于20--年6月30日前结束。

五、3月15日人员安排。

1、宣传咨询受理服务组:组长罗海林,人员由黄报春、车仙、刘丽兰、韩柳青组成,负责宣传资料的散发、解答消费者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并将投诉分流至投诉处理组处理。宣传资料收集工作由邓淑兰负责,各股室局于3月7日前提供宣传资料到消协办。

2、市场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李炎才,人员由--组成,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合同纠纷、直销、传销、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3、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咨询组:组长-,人员由--组成。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4、特种设备、计量宣传咨询组:组长邹林洁,人员由--组成。负责特种设备、计量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解答。

5、“法律六进”宣传组:组长--,人员由--组成,负责利用宣传车、广播开展活动。

6、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组:组长杨--,人员由--组成。

7、投诉处理组:一组组长:王--,人员由--组成;

二组组长:黄顺华,人员由周--组成;

三组组长:吴--,人员由彭水平、文小平组成;

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

8、宣传报道:由刘--、刘--负责摄像、照像、宣传报道工作。

9、内勤人员:邓负责全县投诉举报安排工作,邓光伟负责接听县局消费者投诉电话,将消费者的投诉转投诉处理组,并做好记录。

10、协调人员:雷--负责各展示单位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并做好展示摊位安排。

11、后勤保障组:由韩强、杨娟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六、做好经验。

总结。

实施方案。

为纪念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宣传20--年消费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努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广泛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扩大社会认知度,在全区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服务我区社会经济更好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活动。

(一)主会场活动。

时间:20--年3月9日上午9:00—12:00。

内容: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活动。

地点:--市--湾广场。

主办单位:--市消委会、--市工商局。

协办单位:--区工商局、钦南区工商局、中国移动--分公司。

协办工作内容:

1.配合市工商局做好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和宣传资料发放。

2.配合市工商局做好现场受理各类申诉和举报工作。

3.组织--区消费维权志愿者和仟仟万家超市人员参加活动。

(二)分会场活动。

时间:20--年3月9日下午2:30—5:00。

地点:--市第一中学(高中部)。

活动内容:

(1)现场展示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及现场识假辨假演示;

(2)《消法》年主题宣传板报;

(3)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资料的发放和宣传。

时间及地点:

(1)20--年3月12日上午10:00—12:00--区大寺镇。

参加单位:--区工商局消保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股、市合股,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各分会场辖区工商所。

活动内容:

(1)现场展示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及现场识假辨假演示;

(2)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板报;

(3)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资料的发放和宣传;

(4)举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

(5)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开展义卖助贫活动。

三、具体要求和分工。

(一)具体要求。

各单位分别按时达到活动主会场和分会场,组织布置各项活动。参加活动的各单位有关人员于活动前到达活动现场,并布置好宣传展台和摆放好各种宣传资料及有关宣传图片、板报,并安排人员做好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具体分工。

1.制作年主题板报及假冒伪类商品现场识假辨假演示、有奖竞猜问答题及《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的宣传资料由消保股负责。

2.宣传资料发放及现场受理各类申诉和举报工作由消保股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股、市合股及各分会场工商所配合。

3.各分会场活动舞台布置工作、咨询服务台椅,由各分会场工商所、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负责。

4.邀请镇政府领导参加活动及活动倡议书工作由各分会场工商所负责。

5.各分会场有奖知识竞答题奖品由移动公司--公司负责。

6.邀请有关新闻单位由消保股负责,现场活动宣传拍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的工作要求,紧扣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举办好东兴区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二、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年3月14日-15日。

四、活动地点。

东兴城区、学校、市场、乡镇、商场、社区。

五、活动组织。

由东兴区工商局、东兴区消委会主办。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东兴区20--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兴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抓好落实。

六、活动内容。

(二)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乡镇、市场、车站、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三)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指导相关单位开展“3·15”纪念活动。

七、活动安排。

3月14日-15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市场、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八、活动要求。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全区消费者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20--年“3·15”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几点要求:

(一)增强全局观念,统一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好宣传活动;

(四)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收集,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于3月15日16前将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和相关图片上报区消委会。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五、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六、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消费者日活动策划方案(热门14篇)篇十一

消费与服务。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消费者日活动策划方案(热门14篇)篇十二

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4教108。

20xx年3月13日晚7:30。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消费者日活动策划方案(热门14篇)篇十三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把今年的3.15纪念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使纪念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突出“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主线,以宣传消费政策、提供消费咨询、引导科学消费、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消费维权为重点,动员消费者、经营者、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的纪念活动。

组长:林志斌。

副组长:李军。

成员:各工商所长(消协分会长),市局各直属机构、股、室负责同志。

三、活动内容。

精心组织,突出主题,开展十项活动,使我市3.15纪念活动丰富多彩。

(一)召开天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七次政府办公会议暨消协三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聘请名誉会长、增补和选举常务理事等,研究部署我市xx年3.15纪念活动的开展。

(二)举办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新闻发布会。宣传中消协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消费与安全”,向社会公布我市3.15纪念活动方案,发布xx年度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投诉热点。

(三)开展诚信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对获得滁州市xx—xx年度诚信单位的企业进行表彰。

(四)开展消费约谈、通报活动。分别召开家电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投诉分析通报会。邀请xx年被投诉较多的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将投诉热点、处理情况向企业通报,促进企业强化自律意识,积极做好整改,主动维权。

(五)开展法律宣传“五进”活动。即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

(六)开展红盾打假护农保春耕执法行动。举办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由市场规范管理局组织实施)。

(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将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作为检测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八)开展汽车品牌服务调查评议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汽车企业和汽车销售商的用户意识和服务意识。

(九)举办大型街头宣传活动暨元旦春节打假专项行动成果展。3月15日市区与镇(街)联动,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大型企业参加。在天长老市政府广场繁华地段设置主会场,在商场、企业、社区、农村乡镇设立分会场。邀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亲临现场,视察指导。

(十)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于3月15日当天,ji中销毁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协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畅通工商、消协等部门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维权合力。

(二)要结合当地实际,形成特色。既要热烈隆重,突出重点,又要广泛参与,注重成效。做到“五个结合”即:宣传消法与宣传年主题相结合、城市的消费升级换代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农村与“红盾护农”相结合、城乡形式与内容相结合、上下声势与效果相结合。

(三)要积极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大造舆论声势,优化消费环境,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宣传年主题,曝光典型案例,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要制定活动方案,保证活动圆满完成。各工商所、消协分会要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期间,特色活动、典型案例等要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宣传,扩大影响。

(五)认真及时作好总结。请各单位认真做好3.15活动总结,于3月17日前将3.15活动总结、统计报表、图片资料等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上报天长市消协。

市消协联系人:周xx;联系电话:xxxxxxxxx。

消费者日活动策划方案(热门14篇)篇十四

(以下简称“有奖调查电影卡”):

媒体形式:以邮政“爱电影看天下”——电影卡明信片为载体,采用广告+回函+调查+抽奖模式,进行整个调查有奖活动的开展。

发放方式:以宣传日现场派发、定向投递、单位派发、信函邮寄四种方式参与有奖问卷调查活动(约2万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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