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

时间:2023-12-15 作者:GZ才子

工作计划书能够帮助我们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是一些著名企业领导的工作计划书,它们反映了他们在职业生涯中的思考和经验。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一

社会各界朋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__起正式施行,着力全面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梁启超先生曾说“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给所有未成年人,营造更安全、更和谐、更温馨的.生长发展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快乐成长,需要家庭、学校、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同心协力,学好、用好、宣传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

一、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快乐成长,首要在于切实履行好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港湾,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希望家长朋友们,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在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二、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快乐成长,同时需要学校。

正确教导。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摇篮,学校不仅要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还应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依法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三、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快乐成长,还需要关注网络等线上环境。随着网络信息高速发展,各类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辨别认知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自觉规范网络服务行为,杜绝色情、暴力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如发现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等不利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向该用户提供相关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二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正处在人生打基础的阶段,思想道德教育尤为重要,学校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有必要、更有责任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将来更好的为国服务。在一年工作的基础上,我校结合校情,今年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教师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组织者、引领者和实施者,教师的道德观念、育人水平以及他们本身所掌握的育人方法,将直接影响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开展及其成败,因此,我校广泛开展了“正人先正己、育人先育师”活动。学校每学期都要把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和他们的感人事迹宣传到全体教师中去,让老师们学习、借鉴,让学生感知教师崇高师德,潜移默化地教育引导学生言行,锤练品质,陶冶情操。其次,《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颁布实施后,学校加大了德育工作领导力度,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全文学习了《纲要》、《意见》,制定我校的实施方案。组织教师学习了《未成年保护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等相关材料。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全校教师对学生思想教育的观念进一步更新,方法不断改进、措施更加得力,效果更加明显,一批执教有方,育人有术的德育工作队伍正在逐步形成与壮大。

学校是以课堂教学为主的班级授课制,要想使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就必须将德育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中去。一是制定并落实了课堂教学德育教育目标责任制,要求每位教师在教学中都要向学生进行相应的做人、做事方面的引导,把教师执教过程中的德育渗透情况作为推荐优质课、评价教学能力、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内容;二是积极开展寓德育教育到各科教学中的研讨,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学科特色,定期对教材中的德育因素进行讨论,每周五的业务学习时间,由学校进行统一指导,对教师在德育工作中的困惑和难题予以指导解决。

学校以素质教育为切入点,积极通过听、写、看、讲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传统教育、诚信教育和培养爱国主义活动,积极创设条件,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再上台阶。

一是在听、写、看、讲中进行传统教育。听:组织学生听传统故事。学校先后以故事会的形式讲革命故事。看:组织学生看《闪闪红星》、《小兵张嘎》等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并指导学生写观后感。写:组织学生进行“爱祖国、爱家乡”作文比赛。讲:注重抓好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和国旗下讲话。

二是在“学、背、做”中开展讲守则活动。多年来,学校一直把《中学生守则》学、背、做活动作为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特别是新《守则》颁布以来,学校在组织教师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开展了“学、背、做”活动,要求学生处处以《守则》规范自己的言行,引导学生参与积极、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认识环境育人的重要性,抓好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让标语引导,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让校园处处体现育人的功能。办好校黑板报,宣传爱国主义、诚信守法、勤俭节约、勤奋好学等方面材料,对学生进行好理论方面的思想道德教育。同时,广泛开展读优秀书刊,看优秀电影、电视,做优秀小公民活动,让学生在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中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未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深知,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争取主动,我们主动争取了家庭、社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学校每学期召开专题家长会,学校领导对家长就《思想教育、人人有则》、《孩子品行教育的方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等专题进行了报告、培训和辅导,家长们对此较为满意。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三

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加强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牢牢把握爱国主义教育这个核心,把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作为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重点,从民族美德、民族文化、民族苦难、民族风俗、民族英雄、民族艺术、民族团结、民族礼仪、民族责任感、民族希望等方面开展教育,教育广大学生胸怀祖国,牢固树立振兴中华的雄心壮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加强诚信校园建设。继续以创建诚信校园、培养诚信学生为目标,开展诚信教育、诚信管理、诚信服务等诚信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学生诚实待人,诚实做人,关心他人,乐于助人,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为人处事要诚实,作业、考试要不抄袭、不作弊。培养学生守时、守信,言必行,行必果,遇到失误,勇于承担责任,知错就改。

继续实施“四五”普法教育。按照全国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及教育部、司法部等四部委的要求,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抓好师生的普法学法工作。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继续组织学习等法规,把法制课列入中小学课程,保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结合“三八”妇女节,对学生进行礼仪教育。

3、开展向雷锋叔叔学习的社会实践活动。

4、进行热爱大自然、爱护环境的教育。

5、清明时节,开展祭扫烈士墓活动,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6、在师生中广泛开展法制、消防、安全等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参加是红色之旅征文竞赛。

8、开展崇尚科学,拒绝邪教活动。

9、切实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继续深化“警校共育”工作。

10、开展好“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

11、推荐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2、开展纪念“五.四”活动,组织青年教师、团员开展社会实践考察学习活动,评选、表彰镇级优秀团员。

13、六月份评选表彰镇级“十佳”辅导员和“十佳”少先队员、优秀中队、优秀队员。新队员入队仪式,开展“六、一”庆祝活动。

14、组队参加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6.1文艺晚会。

15、九月开展教师庆祝活动。

16、参加市德育工作研讨活动。

17、十月,开展“国庆”庆祝活动。

18、老人节开展“尊老敬老”活动。

19、评选本年度“十佳班主任”,举行德育研讨会。

20、评选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办公室、文明办公桌等。

21、组织参加教职工联谊活动。

22、总结全年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四

各未保委成员单位、社会各界: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他们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求知欲强而辨别力弱,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未成年人快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此我们倡议:全社会动员起来,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引导。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希望家长朋友们,提高自身素质,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学校的教导。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摇篮,学生是学校的一员。学生只有健康成长才能全面发展。学校通过利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活动形式,对学生进行道德培育,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努力办好家长学校,帮助学生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教师要从思想和行为上强化自己的榜样意识,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职业形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对教育教学工作增一份热心,对有学习障碍的学生多一份关心,对暂时后进的学生加一份耐心;用刻苦钻研、不断探索的进取精神去感染学生;用渊博的学识和精湛的讲课艺术去吸引学生;用榜样的力量去引导、激励学生。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青少年的自我保护。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爱好,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呼唤社会良知,不要受利益的驱使,不要让未成年人的身心在不良网吧、不良荧屏声频、不良出版物中受到毒害;我们呼唤社会爱心,以各种方式、从多种渠道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事业,促使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任重道远。“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在行动”,让我们用坚实的臂膀筑起安全屏障,斩断邪恶之手,守护祖国的未来,托起明天的希望!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五

社会各界朋友:。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我们倡议:全社会行动起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引导。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希望家长朋友们,履行好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神圣职责,注重自身修养,树立良好家风,保障未成年人生活和教育需求,给予孩子情感和精神关爱,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学校的`教导。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学校不仅要教书育人,还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全面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阳光成长。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文明的网络环境。未成年人面对的网络环境,关乎他们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建立。全社会应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文明、安全、合理、有度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给未成年人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社会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大背景,密切影响其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真诚呼吁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用心用情争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模范,一旦发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没有履行职责,或者自身遭受伤害等情况,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或者拨打12345热线反映。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让我们用坚实的臂膀筑起安全屏障,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合力撑起一片爱的蓝天!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六

各未保委成员单位、社会各界: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他们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求知欲强而辨别力弱,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未成年人快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此我们倡议:全社会动员起来,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引导。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希望家长朋友们,提高自身素质,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学校的教导。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摇篮,学生是学校的一员。学生只有健康成长才能全面发展。学校通过利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活动形式,对学生进行道德培育,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努力办好家长学校,帮助学生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教师要从思想和行为上强化自己的榜样意识,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职业形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对教育教学工作增一份热心,对有学习障碍的学生多一份关心,对暂时后进的学生加一份耐心;用刻苦钻研、不断探索的进取精神去感染学生;用渊博的学识和精湛的讲课艺术去吸引学生;用榜样的力量去引导、激励学生。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青少年的自我保护。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爱好,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呼唤社会良知,不要受利益的驱使,不要让未成年人的身心在不良网吧、不良荧屏声频、不良出版物中受到毒害;我们呼唤社会爱心,以各种方式、从多种渠道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事业,促使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任重道远。“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在行动”,让我们用坚实的臂膀筑起安全屏障,斩断邪恶之手,守护祖国的未来,托起明天的希望!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七

20xx年,我社区要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关于《双水碾街道办事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开展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继续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律,关注我社区、学校等领域德育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策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紧密联系广大青少年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深入小区、学校,及时宣传报道我社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案例、好典型,充分展示我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进展、新气象、新面貌。

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社会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文化图书音像市场、网吧及互联网服务场所等集中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的信息采集、编报及宣传力度。另外,要结合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对社区内的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心理、法制等各种教育活动,以及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积极引导、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升我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八

年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计划年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计划篇1: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2017年宏文路东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根据街道办事处关工委关于未成年人维权工作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中,社区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进一步完善制度,进一步细化措施。为了我社区的未成年人依法维权,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制定社区未成年人维权保护工作计划如下:一、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未成年人,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

1、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社区市民教育学校利用寒暑假的有利时间在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八荣八耻”、“党在我心中”、“伟大的祖国”、“可爱的家乡”、“红色之旅”等一系列主题教育,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2、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体验教育。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公民道德宣传日”,组织好面向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教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线,充分利用好“5.30世界无烟日”、“6.26国际禁毒日”、申奥成功纪念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周”等纪念日,开展大规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有效整合资源,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综合运用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认真实施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和《环境保护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打假维权进校园活动,提高青少年维权意识,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和心理援助,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抓好青少年文明上网、艾滋病预防、远离毒品、青春自护等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1、扎实推进“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服务和管理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有效途径。启动全区闲散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努力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建立重点服务对象数据库,为开展有针对性的社区预防工作奠定基础。协助社区建立一支由共青团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团体、离退休老同志、社会热心人士参加的专兼职结合的工作者队伍,根据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特点开展面对面、个性化和人性化的服务,积极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

2、积极参与社区综合整治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黄、赌、毒等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丑恶现象和行为,不断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宏文路东社区2017年1月5日2017年宏文路东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2017年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自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社区职能,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做出贡献,现将2017年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完善组织网络,确保工作顺利展开由社区书记挂帅,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志愿者积极配合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在20173年,我社区将发动各级志愿者通过未成年人喜于乐见的设点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法制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法制知识教育,在未成年人中营造依法、明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协同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维权行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维权”活动。以社区综治办为载体在辖区内开展“未成年人维权”行动,重点展开未成年人维权宣传活动、未成年人帮扶慰问活动和禁毒宣传活动。

1、发挥未成年人维权岗位活动,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设立未成年人维权志愿者协会,定期通过图片展出、法制宣传等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交通、安全、消防、禁毒、防盗抢等内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配合相关单位加强学校周边网吧的管理,促进未成年人文明上网。2017年,社区将积极配合区文体局等单位,强化辖区内学校周边环境进行大力整治,对学校周边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公共场所进行有序、有效的监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清理网络环境,打压黄、赌、毒等有害信息的空间,使未成年人们远离犯罪空间,在辖区内的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统一悬挂“未成年人不得入内”警示牌,以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发动社会力量,多方关爱未成年人针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商贩较多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外来未成年人的管理及关爱。联系驻区单位有效整合资源,以学校为主体,社区、驻区单位两方参与,延伸至辖区内各学校、各院落,关爱教育到人头的模式,实现“外来未成年人离家不离爱”的工作目标。

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大部分是“五老”成员),创立了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结合的新路子,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以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而竭诚服务。

二、优化社区环境,构建育人平台社区采取警区共建、群防群治、结对帮教等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广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社区活动,建立社区警务室、巡逻队等全方位的治篇2: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公民道德宣传日”,组织好面向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教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线,充分利用好“5.30世界无烟日”、“6.26国际禁毒日”、申奥成功纪念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周”等纪念日,开展大规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有效整合资源,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综合运用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认真实施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和《环境保护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打假维权进校园活动,提高青少年维权意识,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和心理援助,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抓好青少年文明上网、艾滋病预防、远离毒品、青春自护等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1、扎实推进“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服务和管理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有效途径。启动全区闲散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努力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建立重点服务对象数据库,为开展有针对性的社区预防工作奠定基础。协助社区建立一支由共青团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团体、离退休老同志、社会热心人士参加的专兼职结合的工作者队伍,根据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特点开展面对面、个性化和人性化的服务,积极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

2、积极参与社区综合整治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黄、赌、毒等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丑恶现象和行为,不断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宏文路东社区2017年1月5日2017年宏文路东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2017年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自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社区职能,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做出贡献,现将2017年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制定如下:一、完善组织网络,确保工作顺利展开由社区书记挂帅,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志愿者积极配合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在20173年,我社区将发动各级志愿者通过未成年人喜于乐见的设点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法制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法制知识教育,在未成年人中营造依法、明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协同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维权行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维权”活动。以社区综治办为载体在辖区内开展“未成年人维权”行动,重点展开未成年人维权宣传活动、未成年人帮扶慰问活动和禁毒宣传活动。

1、发挥未成年人维权岗位活动,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设立未成年人维权志愿者协会,定期通过图片展出、法制宣传等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交通、安全、消防、禁毒、防盗抢等内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配合相关单位加强学校周边网吧的管理,促进未成年人文明上网。2017年,社区将积极配合区文体局等单位,强化辖区内学校周边环境进行大力整治,对学校周边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公共场所进行有序、有效的监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清理网络环境,打压黄、赌、毒等有害信息的空间,使未成年人们远离犯罪空间,在辖区内的所有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统一悬挂“未成年人不得入内”警示牌,以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四、发动社会力量,多方关爱未成年人针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商贩较多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外来未成年人的管理及关爱。联系驻区单位有效整合资源,以学校为主体,社区、驻区单位两方参与,延伸至辖区内各学校、各院落,关爱教育到人头的模式,实现“外来未成年人离家不离爱”的工作目标。

宏文路东社区2017年1月4日2017年宏文路东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为了加强社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引导青少年尊重科学、热爱科学,以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让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学校、社会教育同步进行,社区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开展了“六个一”和“老少共建”活动,充分发挥了“五老”队伍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独特作用。现将我社区2017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建立了为青少年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大部分是“五老”成员),创立了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结合的新路子,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以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而竭诚服务。

二、优化社区环境,构建育人平台社区采取警区共建、群防群治、结对帮教等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广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社区活动,建立社区警务室、巡逻队等全方位的治篇2》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灵西社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全会精神,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把未成年人工作做为社区的重点工作来做,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使我社区的未成的人在社区的关怀下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灵西社区2017年1月6日篇4:2017xx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计划2017年xx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计划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新世纪的建设者只有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我们的祖国才更有希望,只有他们成为有文化,有道德,全面发展的好青年,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家富强.因此社区对未成年人的工作是极其重要的.2017年xx社区对未成年人工作的计划是:一是要教育引导社区内居民重视对子女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思想启蒙和道德培养,社区准备与社区内的幼儿园联合举办关怀未成年儿童的活动。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经常性、社会性青少年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办事处准备在:六〃一”及其他节日期间组织未成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三是高度重视对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四是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xx社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全会精神,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把未成年人工作做为社区的重点工作来做,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使我社区内的未成的人在xx社区的关怀下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2017社区年1月6日xx篇5:2017年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计划——未成年人工作2017年灵西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计划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培养和造就千千万万有高尚思想品质的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即是一项长远的工作任务,又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全面开创未成年人工作。为此2017年灵西社区未成年人工作的计划如下:一增强社会责任感,形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思想动力,着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舆论环境,以灵西社区为依托,以全体居民特别是青少年为重要对象,以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四有”公民为目的新型教育机制,在祖国的重大节日期间组织未成的人举办文芝汇演等形式的活动,为辖区未成年人的素质提高提供更广阔的课堂。2.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实效性,纳入灵西社区日常工作计划中去,确保未成年人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社区准备积极组织社区未成年人搞学雷锋活动。

区社区教育目标责任量化细则,明确分工,使责任到人,目标到位,确保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落实。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九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已成为现代人学习、生活、工作的重要工具,同时也为青少年学习、交流及娱乐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但是,互联网在给社会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部分未成年人因自控能力较弱,沉溺于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荒废了学业,侵浊了思想,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网吧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了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教育未成年人自觉远离网吧,构建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网络,特发出如下倡议:

1、未成年人要拒绝诱惑、远离网吧。营业性网吧是面向成年人开设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因此,未成年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坚决不进入营业性网吧,做到自我约束,互相监督。

2、文化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案。逐步建立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机制,把网吧管理纳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

3、网吧要加强行业自律。各网吧应积极构建内部管理机制。通过平安绿色网吧、文明星级网吧等评比活动。形成互相学习、互相监督的经营氛围。

4、家庭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应率先垂范,致力于建立和谐、文明、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学习和娱乐观念,通过“家长监护工程“从预防入手控制未成年人不当使用网络,帮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5、学校要积极参与,要利用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远离网吧”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

6、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活动上来,形成社会监督、社会管理的良好氛围。

让未成年人远离网吧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民心工程,让孩子远离网吧,拒绝沉迷,文明上网,健康成长,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让全县每一个人都献出一份爱心,付出一份努力,共创一片明净蓝天。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十

搭建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校外平台,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通过加强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点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校外载体完善,各项实践活动有序开展,促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二、主要任务。

(1)健全制度。建立完善《未成年人思想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制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习制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管理制度》3项制度。

(2)完善资料。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习情况、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学校、家庭、联系会议情况等各种会议记录;开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习园地;拍摄有关活动剪影。

2、活动建设。

(1)开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要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广泛开展小公民“四德”教育活动,争做“文明小公民”,争当“诚实守信好少年”等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四进”活动。要充分结合,区分不同层次未成年人的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通过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养成注重礼仪和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的良好习惯。(2)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运用各种法定和传统节假日、重大历史纪念日、革命领袖、民族英雄、杰出名人等历史人物的诞辰和逝世纪念日、建党建军团建军队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特殊日子,在单位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学习历史人物,做时代栋梁”和“知荣明耻,我与祖国共奋进”及唱响“八荣八耻”主题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荣耻观。通过多种形式树立和宣传未成年人身边的先进典型,引导他们见贤思齐,从身边人、身边事以及道德楷模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3、环境建设。

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通过“文明楼院”创建活动,设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橱窗、公民道德教育宣传标牌、普法教育黑板报和荣誉栏等,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让未成年人在整洁舒的生活环境中得到美的享受,受到美的熏陶。

4、资源建设。

推动单位资源共享。整合物质和人力资源,通过横向联合,纵向沟通,推动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文化、科技、体育等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使现有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重视单位德育工作力量的合理搭配和利用,发挥好管理工作者、有闲者、有力者的优势和作用,形成人人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

5、网络建设。

探索家校区互动摸式。发挥好联系学校和家庭的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引导学校、家庭、单位在教育理念上保持一致,统一认识,相互理解,相互支持,防止和克服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脱节现象的发生。关注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和校内校外的整体情况,加强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的密切配合,特别要做好寒暑期和节假日学校、单位、家庭的衔接与协作,安排好中小学生节假日和寒暑期生活。

6、基础建设加强校外管理和教育。要摸清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了解并掌握他们的学习、生活规律,一方面依托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校外组织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加强联络与沟通,督促家长履行好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职责。特别要对单位单亲、孤残、流浪等到弱势未成年人给予高度关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通过开展适合未成年人参与的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培训和素质拓展活动,推进素质教育。

三、工作措施加强领导,建立工作网络。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齐心协力做好单位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高度重视,尽快开展工作。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核心工作,把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为提升为民服务质量,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各项任务建设的落实。

3、加强阵地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利用好单位有利的资源条件,建立革命传统教育、国防教育、科普教育、社会实践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基地,广泛开展德育共建;要建立单位文体活动中心、图书室,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要因地制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发挥好社区干部、社区“五老”、辖区学校教师、青年志愿者和家长代表的作用,形成专兼职结合、校内外协作的工作队伍。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开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指导力度,取得工作实效。

为了进一步增强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一、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对青少年社区教育工作的统筹和管理社区教育工作同其他任何工作一样,领导的重视程度决定工作力度。实现对青少年社区教育工作的有效统筹和管理。1、抓组织网络。建立社区教育小组,有效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形成青少年社区教育的组织网络。

2、将青少年社区教育作为社区共建的一项重要内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灵活有效地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

二、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努力拓展青少年社区教育的工作领域青少年社区教育是一项基础工程,必须加大宣传,扩大舆论影响,才能让全社会都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实现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社会化。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青少年社区教育的内容、方式及效果,及时宣传报道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和典型事迹,让全社会关注和重视社区教育。

2、开展活动,扩大影响。活动是开展工作的载体,没有活动就没有活力。开展“小手拉大手,德育树新风”“争做守法好少年”、“友好交往,诚实做人”、“加强自我保护,减少意外伤害”、“加强防范,远离毒品”、“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等等一系列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通过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他们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行为习惯。

3、总结交流,推广成果。探讨社区教育工作中共性和个性问题,互相启发、借鉴,推动青少年社区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三、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不断提高青少年社区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青少年社区教育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综合性工作,多年的实践证明,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注意综合效应,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开展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的活动,才能使社区教育常抓常新、不断发展。

1、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常识,并可以通过举办放映法制电影、录像片、组织法制图片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以及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社区学法”等活动,加强青少年社区教育,努力构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防线。

2、拓展领域,积极创建青少年社区教育新阵地。建立社区学校,做到有牌子、有教室、有教师、有教材、有上墙制度、有授课记录。做到青少年社区教育正常化、规范化。

度,推动青少年社区教育的发展,为全面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应有的贡献。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十一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加强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牢牢把握爱国主义教育这个核心,把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作为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重点,从民族美德、民族文化、民族苦难、民族风俗、民族英雄、民族艺术、民族团结、民族礼仪、民族责任感、民族希望等方面开展教育,教育广大学生胸怀祖国,牢固树立振兴中华的雄心壮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加强诚信校园建设。继续以创建诚信校园、培养诚信学生为目标,开展诚信教育、诚信管理、诚信服务等诚信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学生诚实待人,诚实做人,关心他人,乐于助人,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为人处事要诚实,作业、考试要不抄袭、不作弊。培养学生守时、守信,言必行,行必果,遇到失误,勇于承担责任,知错就改。

法制教育,抓好师生的普法学法工作。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继续组织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把法制课列入中小学课程,保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二、具体工作如下。

2、结合“三八”妇女节,对学生进行礼仪教育。

3、开展向雷锋叔叔学习的社会实践活动。

4、进行热爱大自然、爱护环境的教育。

5、清明时节,开展祭扫烈士墓活动,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6、在师生中广泛开展法制、消防、安全等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参加是红色之旅征文竞赛。

8、开展崇尚科学,拒绝邪教活动2017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计划汇总工作计划。

9、切实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继续深化“警校共育”工作。

10、开展好“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

11、推荐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2、开展纪念“五。四”活动,组织青年教师、团员开展社会实践考察学习活动,评选、表彰镇级优秀团员。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十二

1.争当维权先锋,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2.人人监督,人人检查,给孩子们一片蓝天。

3.保护青少年从小抓起,依法维权从我做起。

4.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唱响祖国百年大计。

5.我们用爱真诚把握,让青春之花四季绽放。

6.抵制不良场所,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

7.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8.维护青少年心德体智,创造21世纪和谐社会。

9.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10.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注下一代健康成长。

11.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要首当其冲。

12.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13.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托起祖国明天的太阳。

14.健全青少年服务体系,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15.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6.坚决维护青少年权益,努力创建和谐新社会。

17.完善青少年权益保障,倾听青少年意愿呼声。

18.尊重青少年人格尊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1.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全社会和谐发展。

22.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增添全社会一份安定。

23.维护青少年成长环境,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

24.让未成年人安全成长,让青春梦想快乐飞翔。

25.遏制犯罪从预防开始,关爱少年从维权开始。

26.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我们要好好呵护他们。

27.青少年权益,需要检察维护,更需您的参入。

28.青少年维权谁主沉浮,检察业务需厚德重则。

29.您的参入,关乎检察维权成功,关乎祖国未来。

30.教育与保护相结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1.爱护未成年人是每一个成年公民的责任与义务。

32.督查社会和谐为己任,维护青少年权益为目的。

33.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给他们一片蔚蓝的天空。

34.营造维权大环境,创建未成年人理想成长平台。

35.青少年维权,打造健康公民,全社会携手努力。

36.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需要用爱来慢慢修复。

37.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38.依法行使检察监督职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39.前半句针对的是青少年,阐述青少年维权要适度。

40.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亿万家庭的心愿。

41.加强执法力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从我做起。

42.尊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最基本的遵纪守法。

43.少年自由则中国自由,维护少年权益维护国家荣誉。

44.为你遮风雨,为你挡烈阳,愿你快成长,肩负国栋梁。

45.公平正义从检察政法做起,维护权益从未成年人抓起。

46.切实抓好青少年的维权工作,铸就祖国和谐美好明天。

47.头顶国徽,为你成长指路;肩扛盾牌,为你维权挡风。

48.法律保护,社会关爱,共同托起未成年人的一片蓝天。

49.青少年维权,多一个人的参与,孩子就多一份的保护。

50.主要是提醒,普及双方对青少年维权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十三

各未保委成员单位、社会各界: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他们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求知欲强而辨别力弱,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广大未成年人快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此我们倡议:全社会动员起来,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引导。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希望家长朋友们,提高自身素质,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学校的教导。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摇篮,学生是学校的一员。学生只有健康成长才能全面发展。学校通过利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活动形式,对学生进行道德培育,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努力办好家长学校,帮助学生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教师要从思想和行为上强化自己的榜样意识,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职业形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对教育教学工作增一份热心,对有学习障碍的学生多一份关心,对暂时后进的学生加一份耐心;用刻苦钻研、不断探索的进取精神去感染学生;用渊博的学识和精湛的讲课艺术去吸引学生;用榜样的力量去引导、激励学生。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青少年的自我保护。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爱好,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呼唤社会良知,不要受利益的驱使,不要让未成年人的身心在不良网吧、不良荧屏声频、不良出版物中受到毒害;我们呼唤社会爱心,以各种方式、从多种渠道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事业,促使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任重道远。“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在行动”,让我们用坚实的臂膀筑起安全屏障,斩断邪恶之手,守护祖国的未来,托起明天的希望!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十四

1、善于利用生活中每一个细节来教育孩子。

2、关爱未成年人教育,关爱我们的未来。

3、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4、我们关注的正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

5、不要让我们的孩子哭泣。

6、好少年=文明+价值+爱心+力量。

7、防患于未然永远比后悔莫及要好。

8、贫穷不读书,穷根难断。富贵不读书,富贵不长。

9、我们都是好孩子,请让犯罪远离我们。

10、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11、正是年少时光好,莫把光阴网上抛。

12、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

1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亿万家庭最大的民心工程。

14、小手拉大手,文明路上走。

15、谁拥有了知识,谁就拥有了财富。

16、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17、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人人有责。

18、传承文明,培育新人。

19、关注一个成长的心灵,播种一个灿烂的明天。

20、众人拾柴,汇聚力量,给未成年人身心成长添一缕阳光。

21、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22、青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兴则民族兴。

23、全社会动员起来,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十五

3.注重接班人的培养,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青少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兴则民族兴。

6.关心未成年人成长,为他们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

7.提高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实践是途径。

8.学校是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

9.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阵地建设,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教育环境。

10.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十六

未成年人模仿性强,广播电视节目的潜移默化作用不可小看。广播电视台高度重视文化艺术产品的播出,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影片、电视剧、广播剧的展播,让健康的文化成为广播电视的主旋律。

1、多渠道组织片源,在广播剧、影视剧的采购、调剂中优先考虑青少年,注重采购知识性、趣味性强的童话类、益智类节目并合理安排播出时段,让优秀的影视节目成为未成年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有效载体。

2、加强影视剧审查。组织专人对广播电视播出的影视节目进行审查,对涉及凶杀、暴力、色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节目严格把关,杜绝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内容,坚持守土有责,自觉抵制低俗之风和影视剧中的不健康内容。

3、在自办的新闻和专题节目中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障未成人合法权益,不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不公开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作为公众媒体,广播电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显得更加重要,我们把向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办精、办活、办好青少年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对未成年人特殊的教育作用。

1、努力克服资金、技术等困难,上半年投资10万元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为全区青少年收看优秀电视节目提供了方便。

2、加强优秀影视、广播剧的.创作生产。在前年儿童短剧《哎哟,乖乖》获第20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短篇奖和去年获第22届全国电视剧“飞天奖”三等奖的基础上,继续创作少儿题材的广播剧《抱抱我,妈妈!》。该广播剧从少儿角度反映##区“代理妈妈”的事迹,目前,已完成剧本初稿并请有关专家进行了第一次审稿。作品努力争取获省、市“五个一”工程奖。

3、办好广播电视中所有青少年节目。广播节目中,我们与团区委合作,开办了《维权在行动》广播专题节目。通过身边的事例、儿童的视角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还开办了《小鬼当家》,每晚5:30-6:00播出半小时,节目以热线方式吸引少年儿童参加,通过生动活泼的故事、形式多样的游戏,寓教于乐。在电视节目中,我们与妇联、教委合作,每半月联办一期电视专题节目《阳光节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节目的质量,精心策划选题,认真组织采访,努力提高收听收看率。

4、利用电台覆盖面广、传输快的特点,在暑期举办《欢乐家庭大奖赛》。通过节目,面向社会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

5、充分发挥本单位优势,做好青少年教育引导工作。利用主持人资源优势,积极配合各学校举办少儿主持人培训班,对中小学生的主持艺术和普通话进行义务辅导。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十七

以下小编为大家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四章社会保护。

第五章司法保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社会保护。

第二十七条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

第三十三条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第三十四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三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日记。

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四十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第四十一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

第四十四条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办好托儿所、幼儿园,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四十六条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第四十七条未成年人已经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四十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章司法保护。

第五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第五十四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第五十七条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

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五十八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五十九条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与犯罪行为的预防,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六条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七条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九条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条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职责,或者虐待、歧视未成年人,或者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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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已成为现代人学习、生活、工作的重要工具,同时也为青少年学习、交流及娱乐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但是,互联网在给社会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部分未成年人因自控能力较弱,沉溺于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荒废了学业,侵浊了思想,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网吧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了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教育未成年人自觉远离网吧,构建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网络,特发出如下倡议:

1、未成年人要拒绝诱惑、远离网吧。营业性网吧是面向成年人开设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因此,未成年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坚决不进入营业性网吧,做到自我约束,互相监督。

2、文化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案。逐步建立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机制,把网吧管理纳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

3、网吧要加强行业自律。各网吧应积极构建内部管理机制。通过平安绿色网吧、文明星级网吧等评比活动。形成互相学习、互相监督的经营氛围。

4、家庭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应率先垂范,致力于建立和谐、文明、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学习和娱乐观念,通过“家长监护工程“从预防入手控制未成年人不当使用网络,帮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5、学校要积极参与,要利用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远离网吧”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健康上网。

6、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活动上来,形成社会监督、社会管理的良好氛围。

让未成年人远离网吧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民心工程,让孩子远离网吧,拒绝沉迷,文明上网,健康成长,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让全县每一个人都献出一份爱心,付出一份努力,共创一片明净蓝天。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十九

未成年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中国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家庭保护。

第四章社会保护。

第五章司法保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二十七条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

第三十三条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第三十四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三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日记。

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四十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第四十一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

第四十四条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办好托儿所、幼儿园,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四十六条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第四十七条未成年人已经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四十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第五十四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第五十七条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

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五十八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五十九条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与犯罪行为的预防,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六条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七条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九条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条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职责,或者虐待、歧视未成年人,或者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二条本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通用20篇)篇二十

五年来,省关工委积极落实《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发动各级关工委组织和广大“五老”,配合团委、教育、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省关工委系统,认真调查未成年人保护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爱工作。xx市关工委对未成年人的状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xx市人口440多万人,未成年人61万多人,占人口总数的13%左右。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其原因:

1、家庭环境影响。在犯罪的未成年人中,90%以上家庭残缺不全,父母离异、父亲或母亲亡故、父母长期不在孩子身边等,致使孩子缺少直接的管教和正确引导。

2、农民进城务工,出现了大量留守儿童。

3、普法教育弱化。

4、缺少管教的孩子容易受网络里各种暴力游戏及影片中反面人物的影响。

5、未成年人心理发育不健康,逆反心理强又缺少疏导。

犯罪主体呈六种态势:

1、文化水平低的多,初中生和技校学生占很大比例。

2、低龄犯罪比例增加。

4、独生子女犯罪率高。

5、在校生和辍学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

6、女性犯罪率上升。

针对这种情况,xx市关工委主动配合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对符合条件的犯罪未成年人依法启动特别程序,在惩戒的同时加以保护。桦甸市关工委率先携手桦甸市检察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基于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犯罪后的表现等因素考虑,实行附条件不起诉,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一定的义务,并视其履行义务的情况最终决定是否对其提起公诉。基于上述考虑,桦甸市检察院制定了《附条件不起诉操作规程》,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和范围,适应程序,监督机制及考察帮教机制。桦甸市关工委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在考察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犯罪嫌疑人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将考察情况及时向关工委汇报,关工委拿出考察建议并及时转送给检察院。由关工委牵头,建立帮教机制。协调指定专门帮教人员,帮教主体由基层关工委、家庭、学校及社区机构等组成。将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纳入社区矫正适用范围,进行法制教育,品德教育。建立检察机关定期考察回访制度。教育部门做好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留校、复课、就业、升学有关工作。五年来,桦甸市关工委、检察院关爱团先后参与检察院办理附条件案件8件29人;同时对犯罪轻微、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初、偶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采取相对不起诉11件34人。至目前,涉案未成年人63人,无一人发生违法犯罪现象,大多数已升入大学、中专就读,开始了新的人生旅程。

xx市船营区检察院未检科,受委托管辖全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审查起诉工作。xx市关工委及船营区关工委主动跟踪“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成立了法治关爱团,开展了“护航青春”志愿服务工作。法治宣讲团聘请退休的高级法官为成员,深入到中小学和职业学校,联系学校发生的案件,给学生讲法治课,还通过主题班会、队会,举办模拟法庭、建立关爱书屋等形式强化法治教育。“护航青春”的志愿者们对涉罪不诉未成年人以各种方式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使他们走上正轨。10年来,船营区办理不批捕案件93件276人,通过帮教,不捕不诉案件无一人重新犯罪。2020年,xx市关工委“五老”志愿者对涉罪不诉未成年人进行帮教,3人已顺利升入大学,3人进入中专学校就读。

省关工委通过调研,总结了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工委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普法教育的经验,并在全省关工委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进行推广。通化市关工委从2020年开始,在市靖宇中学等16所学校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教育活动。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把支持院关工委办好“青少年模拟法庭”,作为在青少年中开展法治教育和法律普及的重要载体,与通化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通化师院、靖宇中学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制订方案,保证“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既有针对性,又有操作性。市法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孔繁明亲自动笔撰写“脚本”,认真进行“庭审”准备,逼真地演绎法庭的神圣、法律的尊严。使台下的学生在“庭审”震撼中,感受到法律的后果,守法的必要。通化市法院关工委在每次模拟法庭结束后,都把庭审全过程录制光碟,组织学生收看。

8年来,市靖宇中学等16所学校先后有100多名学生在“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中扮演各种角色,有2000多名学生现场观摩,全市的学生观看了录制光碟。通化市16所中学实现了连续8年零犯罪。通化市法院关工委还积极与教育部门联系,选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名誉副校长。到现在,全市共选派法治名誉副校长127人,进入119所中小学对接,还有80名在职法官和退休法官经常参加法治教育活动。全省不少地方运用“模拟法庭”的形式教育未成年人。不久前,靖宇县政法系统关工委与靖宇县人民法院在“绿色家园”中,开展模拟法庭教育活动。靖宇县职业高中80多名学生参加本次活动。这次“绿色家园”青少年模拟法庭庭审展演的是县法院提供的真实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活动由县政法系统关工委主任孙晓红主持,形象逼真,针对性强,活动结束后,县政法委书记作工作部署。靖宇县政法委已连续8年送法进校园,效果很好。2020年以来,靖宇县连续5年实现了未成年人零犯罪的'工作目标。集安市运用“模拟法庭”开展教育,95%以上的乡镇、村、社区、学校已经实现多年无犯罪记录。

全省关工委系统在法治宣传教育中,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简称“两法”)作为重点。长春市关工委和市司法局从今年开始联合组织“五老”,参与社区服刑、戒毒(康复)青少年矫正矫治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培训,让“五老”志愿者知道“干什么,怎么干”。目前各项工作均已到位。延边州关工委与州司法局成立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十百千万”法治教育活动,即全州组建10个宣讲团,聘请199名法治宣讲员、每年进行1000场次报告、受教育者10万人次。他们深入到中小学、社区、村屯宣讲“两法”,效果很好。伊通县关工委和县政法委、教育局关工委贯彻实施“两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2020年以来,全县51所学校、9个社区、187个行政村,实现了未成年人零犯罪。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1、组织宣讲。县政法委关工委联系实际编写“两法”宣讲提纲。县关工委组织有宣讲能力的老法律工作者、老教师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律顾问成立宣讲团,深入到学校、社区、村屯宣讲“两法”。全县共有法治教育宣讲团成员77名。

2、固化教师学法用法制度。县教育关工委起草了《教育系统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意见》,以县教育局名义下发,在德育教育和相关学科中突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

3、落实部门责任。县关工委与有关部门协调把贯彻落实“两法”作为常态化的重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规范,形成制度,强力推进“两法”实施。

4、形成帮教体系。县关工委与县政法委、教育局关工委,广泛发动“五老”,采取“大手拉小手”“一帮一”“多帮一”的形式,为特殊关爱对象排忧解难。他们采取以案释法和现身说法等方法对帮教对象进行法治教育。

5、运用“两法”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实行“三个坚持”,即坚持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坚持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坚持对未成年人严重的不良行为进行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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