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琴心月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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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一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完善老龄人口相关保障体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有效解决快速增长的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经研究,特制定本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养老服务事业为宗旨,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县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服务平台,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探索我院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和养老服务结合新模式,通过整合现有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创新运作模式、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各方资源,满足居家、社区及机构集中养老等老年人群不同层面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让广大老年人能够及时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

进一步摸排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确保每年开展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到位,保障镇域内65周岁老年人每年都接受至少一次健康体检;定期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为老年人进行健康生活方式、健康运动、健康饮食等方面的指导,特别是对老年人“三高”、糖尿病等慢性病加强健康教育;将计生特扶对象家庭医生制度落到实处,与特扶对象签订契约,指定一名家庭医生,为特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方便特扶老人就医问诊。进一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范围,为辖区内自愿签约的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

(二)建立健全医养结合联系制度。

建立健全医养结合联系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联系,强化医疗康复功能,为县内1家敬老院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服务。我院为县域内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报,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及时的医疗问诊、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等服务;发挥镇卫生院专业医疗特长,定期去敬老院坐诊、出诊,为敬老院内住养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缓解老年医疗护理供需矛盾突出的现状。

(三)依托明水县敬老院促进居家医养结合发展。(2018年1月-2018年11月)。

依托敬老院,以智能信息化养老为平台,建立医、养、护、便等综合服务体系的日间照料中心,通过高质量、高效能、高素质的康复师、护师、生活指导服务队等服务团队,为辖区内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免费上门体检和精神慰藉、养生保健知识培训、康复理疗、文娱活动等贴心服务,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解决好老年人的疾病预防、治疗和疗养问题作为一项为老服务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

(二)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

各科室要结合实际,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要优化敬老院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配备和设施配置,为医养结合工作创造条件;民政、社保、卫生院、计生办等部门要加大对养老、医疗专业服务人才的培训力度,确保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

(三)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计生办、民政局等牵头单位在对敬老院、“贴心之家”等养老机构及村(社区)卫生室进行常规指导的基础上,还要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抽查,及时发现、整改为老人提供医疗、养护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务得到保障。

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二

随着银发的浪潮的到来,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中国21世纪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随着老人迈入高龄,一些“老年病”的常发、易发、多发,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疗和护理问题困扰着千家万户,成为社会问题。为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促进养老和医疗跨行业发展,我们从年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延安市养老服务工作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9月底,延安市60岁以上人口27.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2.1%。全市农村五保老人7457人,入住敬老院1821人,城市三无老人2088人,集中供养456人。总体来看,延安市人口老龄化主要有六个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增速快。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医疗水平的提高,60岁以上老年群体持续增长,从2019年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年均递增3%,尤其是80岁以上高龄老人,目前已达3.4万人。二是“空巢”家庭增多。多数老年人的子女成家后不与老人同住,尤其是城镇,独居老年人和家庭“空巢化”更为严重。三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增多。由于步入老年,各项身体机能退化,患有心脑血管等各种老年病导致失能、半失能的老人逐渐增多。四是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退化。核心家庭的增加以及计划生育导致的少子化,使得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弱化。五是老年人的购买能力有限,我国属于“未富先老”,老人退休金普遍不高,加上家庭经济情况一般,用于购买养老服务的能力有限。六是城乡老龄化程度区域性失衡,农村老年人口比例偏高。

目前,延安市失能失智老人接近3万,随着老龄化程度加剧,到2030年,我市失能失智老人预计将增长40%。2019年2月,我们对全市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做了一项调查,发现老人对康复保健的需求,远远高于生活照料。随着我国现阶段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因为步入老年导致的各项身体机能衰退,一些“老年病”的常发、易发和突发性,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疗和看护问题困扰着每一个家庭。而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却仅限于一般的护养和简单的医护功能,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养老院不方便就医,医院里又不能养老,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经常往返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家属负担。医疗和养老的分离,也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长期占据医院床位,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使真正需要住院的急症患者无法入住。

延安市委、市单位高度重视养老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完善养老扶持政策,创新养老服务体制,有力推进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市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50家,床位数8213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0张。其中市级公办社会福利机构3家(社会福利院、第二社会福利院、八一敬老院),农村五保供养机构43家,民办养老机构4家(宝塔区夕阳红老年公寓、延安爱心护理福利院、延川县博爱老年公寓、宝塔区爱心敬老院)。2019年起我们重点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和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86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近10万名老年人得到生活照料。

“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为老人持续提供服务。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而“养”包括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以“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2019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通知明确规定,所有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都要全部具备医疗条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延安市目前的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可以分成三类:一是内设医务室或引入周边医疗机构分支机构医疗服务,以民办的市爱心护理福利院为代表,利用距离社区卫生室距离近的优势,为卫生室提供办公用房,由社区医护人员为院内老人提供医疗服务;二是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独立设置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建立至今已60余年,做为延安市唯一一所综合社会福利院,主要负责三无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精神疾病治疗康复经验,计划新建延安市精神病康复托养中心项目,加挂“延安市康宁医院”牌子,由社会福利院负责管理运营,在满足本院收容对象医疗需求的基础上向社会开放,主要对精神疾病、老年疾病进行康复治疗;三是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市八一敬老院新院2019年1月正式运营,设置床位446张,为了满足院内老人主要是优抚老人的医疗,与市人民医院签署协议,由敬老院提供场所、设施设备,医院提供人才技术,为入住老年人开展医疗服务,简单的医治就在敬老院内完成,老人病情较重的通过绿色通道入住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三、政策建议。

“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将会成为未来养老服务业发展方向,为更好推进这种模式养老机构建设,应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提升养老业整体服务水平。

(一)加快制定政策措施。养老政策方面,明确规定“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可以享受国家和省市关于养老服务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包括床位补贴等;医保政策方面,协调卫计、人社部门完善医保有关政策措施,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并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和扩大医保报销范围;土地政策方面,优先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对新建项目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只能用于养老公益性事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加快项目建设,推动健康发展。按照《陕西省单位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9]36号)关于“着力推动医养融和发展”的要求,“十三五”期间,计划在延安市新区,新建“延安市老年养护院”,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认证培训、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融合医疗护理与机构养老服务,在全市以及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的大型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设置床位500张。同时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经营或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组织兴办或者运营公益性医养机构。积极探索拓展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市场化融资渠道,采取直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养老服务设施,形成养老服务事业资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机制。要从制度上对“医养结合”模式加以规范,要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制定建设标准和合理收费标准,对设备配置、医疗水平等方面要有明确要求。大力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促进养老服务示范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老年人入院评估、养老医疗服务需求评估等制度。

(四)创新管理模式。努力打破行业界限,大力发展跨部门、跨行业的养老机构。管理模式上要积极创新,可以通过公共招标、委托管理等形式,引进有先进养老服务管理经验和先进医疗、康复技术及设备的专业机构经营,以提高养老专业化护理水平。

(五)加强护理人员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养老、医疗等机构培训一线护理人员;鼓励高校、中职学校开设老年护理和管理专业,培养老年护理和管理专业人才。此外,还要发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培养养老服务人员,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养养老服务人才,缓解当前一线专业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短缺问题。加快培育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实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形成专业人员引领志愿者的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在养老服务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机制,积极开创专业化、职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道路,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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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三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完善老龄人口相关保障体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有效解决快速增长的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经研究,特制定本院医养结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养老服务事业为宗旨,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县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服务平台,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探索我院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和养老服务结合新模式,通过整合现有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创新运作模式、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各方资源,满足居家、社区及机构集中养老等老年人群不同层面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让广大老年人能够及时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2017年10月-12月)。

进一步摸排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确保每年开展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到位,保障镇域内65周岁老年人每年都接受至少一次健康体检;定期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为老年人进行健康生活方式、健康运动、健康饮食等方面的指导,特别是对老年人“三高”、糖尿病等慢性病加强健康教育;将计生特扶对象家庭医生制度落到实处,与特扶对象签订契约,指定一名家庭医生,为特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方便特扶老人就医问诊。进一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范围,为辖区内自愿签约的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

(二)建立健全医养结合联系制度。(2018年1月)建立健全医养结合联系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联系,强化医疗康复功能,为县内1家敬老院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服务。我院为县域内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报,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及时的医疗问诊、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等服务;发挥镇卫生院专业医疗特长,定期去敬老院坐诊、出诊,为敬老院内住养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缓解老年医疗护理供需矛盾突出的现状。

(三)依托明水县敬老院促进居家医养结合发展。(2018年1月-2018年11月)。

依托敬老院,以智能信息化养老为平台,建立医、养、护、便等综合服务体系的日间照料中心,通过高质量、高效能、高素质的康复师、护师、生活指导服务队等服务团队,为辖区内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免费上门体检和精神慰藉、养生保健知识培训、康复理疗、文娱活动等贴心服务,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健康老龄化“十三五”规划具体要求,是幸福养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养老幸福指数的迫切愿望。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合作、齐抓共管,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推进医养结合,把解决好老年人的疾病预防、治疗和疗养问题作为一项为老服务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

(二)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各科室要结合实际,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要优化敬老院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配备和设施配置,为医养结合工作创造条件;民政、社保、卫生院、计生办等部门要加大对养老、医疗专业服务人才的培训力度,确保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

(三)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计生办、民政局等牵头单位在对敬老院、“贴心之家”等养老机构及村(社区)卫生室进行常规指导的基础上,还要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抽查,及时发现、整改为老人提供医疗、养护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务得到保障。

明水县中医医院2017年10月2日。

明水县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成国副组长:穆春河成员:王晓升赵连海杨秀臣刘仁明崔福兰孙文华陶宝玉。

韩艳春。

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四

区级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养结合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卫发〔2020〕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为引领,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使医养结合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健全、服务队伍更加专业、服务流程更加标准、服务品牌更加丰富,“养+防、治、护、安”(即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完善。到2022年,全区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不少于5个;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78.5岁。

(一)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作为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大建设力度。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内容、方式、费用,明确双方责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为合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作为养老机构服务和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按照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计划,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街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街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养老点一体或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健康服务。制定完善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服务标准,规范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老年人做好“五个一”(一个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个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保障,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项重点”(家庭病床、家庭巡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院加强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开设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合作,推广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探索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照护人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中医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供中医保健和调理知识技能培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通过共享系统,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应用,逐步建立统一的行业数据交换共享指标体系,打造覆盖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互联网+老年健康”,鼓励医疗机构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鼓励利用体征监测、穿戴设备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增值服务,动态监测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促进电子健康档案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共享运用,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发展医养康养产品。立足实际,合理定位,科学规划,探索推进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完善相关行业标准,推动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行业规范发展。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市场,推动适用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家庭的各类医疗器械、康复辅具的研发生产。推动发展体外检测医疗器械,满足高龄、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护理服务需求。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智慧健康医养康养产品。(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按照国家的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落实国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简化审批登记。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7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土地保障。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本区县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分别牵头探索编制完善中心城区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批准后按程序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探索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保险支持。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探索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按照市级部门健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的参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生活照料和与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护理服务,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提升专业照护水平。参照建立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并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以居家照护为重点,逐步建立与居家、社区、机构和住院护理等相适宜的长护险服务内容和支付标准。(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医疗服务支持制度。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探索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指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分配绩效工资时重点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落实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根据诊疗需要和医养结合机构能力条件,适度放宽医疗科室和药品目录限制。(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支持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康复护理培训基地、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

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医养结合领导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二十)加强督促指导。卫生健康、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结合部门职责,将医养结合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密切跟踪工作进展,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

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五

医养结合自查报告近年来,按照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启动会议要求,我市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医养结合工作总体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模式有居家医养结合、社区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

一、主要进展及成效一是出方案。根据《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印发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从基本原则、目标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规定,从政策层面统筹推动多种医养结合模式的共同发展。

二是抓试点。依托以创建国家“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区”试点为契机,优化思路,探索创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精心打造“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综合立体式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反响强烈。

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全市医养结合存在的问题(一)医养结合机构的入住率不高。各县市区普遍存在着养老机构平均入住率低、机构床位大量闲置的现象就县域而言,现有养老床位1230张,入住500张,入住率只有40.7%;就机构而言,养老服务中心、卫生院的入住率均不足50%。入住率低下不仅造成资源闲置,也给机构自身的运营带来较大压力,调研医养机构大都处于保本经营或亏损状态。

(二)养老许可证审批难。目前运营的医养结合机构部分未取得养老机构许可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许可证审批的条件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备案)意见、不动产权属证明、环境影响评价意见4类。其中,未取得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备案)意见的养老机构占机构总量的72.65%,也就是说消防许可成为影响养老机构设立的最严重障碍。如此大比例的“无证”运营问题,直接影响着民政等部门的依法监管,阻碍着上级扶助政策的落实,抑制着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制约着医养结合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现行医保政策制约医养结合事业的发展。自2014年起就建立起了政府主导、医保统筹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

目前,90%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很多失能、半失能老人长期卧床,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我市仅少3个县开展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惠及面较小。医养结合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在申请医保定点时只能协议管理门诊刷卡报销的内容,住院、康复等诊疗项目不能报销。

(四)老年人信息资源无法共享。根据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目标任务的要求,每个县(市、区)要有1家一站式居家社区医养服务平台为依托的智慧健康养老社区。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信息共享。目前,民政部门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卫计部门负责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老龄部门掌握全市常住老年人数,公安部门掌握户籍老年人数。信息不能实现共享互通,对全市老年人的养老医护需求无法全面清晰的掌握。

(五)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待遇较低。目前,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平均年龄43.4岁,文化程度偏低,多以初中水平为主,接受过短期护理培训的人员占比较少,还有的一线护理人员未经过短期专业培训,影响了服务项目、内容的扩展及服务质量的提升;一线护理人员配备较少,护理任务较为繁重;医、药、护、技、行管人员结构不合理,养老服务、家政等专业毕业生的从业比例几近于无,各养老机构普遍缺乏医疗、心理、营养、安全、社会工作等专业人员,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发展后劲不足。

三、

推动全市医养结合的对策建议(一)提升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改变人们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通过媒体对优质医养结合机构的宣传,逐渐使人们摒弃将老年人送去机构养老是不孝顺的传统想法。提升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内容,除去基本的生活、照料方面的服务外,增加中医保健康复、心理咨询辅助、文化学习、文体娱乐、集体活动、书画手工、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方面的服务。将老年人送去机构养老是为了提升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二)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根据我市相关政策,各级财政要加大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在现行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基础上,将新建、改扩建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提高20%。各县市区在确保上级医养结合政策及时、足额落实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根据各自财力,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给予资金的倾斜。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医养结合机构,并享受公办医养结合机构相同在资金支持和医保政策。

明,为医养结合机构办理设立养老许可及民办非企业法人等登记提供前置条件,切实解决我市医养结合机构大面积“无养老证证”运营问题,尽快改变民营养老机构停滞发展的被动局面。

(四)积极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商业护理/照护保险制度。人社部门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行覆盖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同时,鼓励推动商业保险公司与基本医保机构合作。发展多样化的补充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医养结合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选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以多种方式投资养老服务业,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五)统筹政府部门资源,大力发展智慧社区。加快部门机构整合,将老年人管理工作由一个部门完成,整合各类不同的信息统计系统,减少重复工作和资源浪费。大力发展智慧社区,积极发展远程会诊制度,基层医生通过移动网络等设施,紧密联系上级医院相关科室医生。随着远程医疗技术的发展,可穿戴设备的进步,为居家、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智能化的服务。

员职业道德、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改变医养结合机构“无人可留”的问题,为我市医养健康事业、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六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做好医养结合及分级诊疗工作的部署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整合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养老等各项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用,促进社区居民的医疗和养老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通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合理配置并整合各类医疗和养老等服务资源,推动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社区居民能够在居住地就近享受医疗、康复、健康体检、养老等各项医养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分级诊疗等制度的落实,降低群众医疗费用,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实现以医带养、以养促医、医养结合的工作目标。

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采取统一部署、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方法,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有序开展。

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5年5月底前),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三元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二阶段(2015年7月底前),在城关街道建新社区、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第三阶段(2015年9月底前),完成城关、白沙、富兴堡三个街道的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一)设置统一服务平台。

1.设置及要求。由区政府统一设置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医养服务网络平台。城关、白沙、富兴堡街道原则上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置1个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社区,由该中心加挂牌子并履行医养结合的工作任务,不再单独设置服务站。非新建的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新规划建设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挂“三元区卫计局xx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牌子。

2.举办方式。采取“公办托管、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由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市财政补助设施设备购置费用,区卫计局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个体医疗诊所转型为服务站,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延伸托管。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和残疾人康乐等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结合、与社区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

3.加强服务站规划建设。区规划、住建部门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和每个社区设置一个服务站的要求,在规划新区、住宅小区、商品房开发等项目时,做好服务站点设置规划,规划建设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并处在该社区相对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临街为主),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无偿使用。具体布点安排:

(1)城关街道(共9个社区):红印山、崇宁、芙蓉、建新、新亭、凤岗、复康、新龙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下洋社区由城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2)白沙街道(共7个社区):台江、长安、桃源、桥西、群一、群二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白沙社区由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3)富兴堡街道(共5个社区):东霞、永兴、富文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富兴社区由富兴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由于新南社区毗邻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且人口偏少(约2500多人),日常诊疗业务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兴社区服务站统一提供服务的方式解决,不再另行设置服务站。

4.加强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设置。由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集中养老机构创造条件,依法按有关标准设置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

5.推进老年康复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龄型医疗机构建设。鼓励辖区内市级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或老年病专区,鼓励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康复养老医疗机构,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新增养老床位,可享受社会资本办医的优惠扶持政策;对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机制。

1.明确服务站投入责任。

(1)市级。市财政对服务站的设施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

(2)区级。区财政负责统筹安排服务站业务用房所需资金的筹集;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对养老服务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医养结合项目做大做强;区国资委统筹全区国有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3)街道。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统筹各自街道及所辖社区的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4)服务站承办人。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后,由服务站承办人负责内部整修、科室设置以及开办服务站所需的其他经费开支,保证服务站正常运营。

(5)社会各界。鼓励社会各界为实施老年人日间照料、残疾人康乐服务的机构进行捐助,鼓励志愿者提供护理、卫生清扫、帮厨等志愿服务。

2.明确服务站收入来源。

(1)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考核办法,经区卫计、财政部门考核后拨付。

(2)服务站的诊疗服务收入和签约服务收入。

(3)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的有关康复养老等服务项目经费和政府的适当补助,在相关部门考核后拨付。

3.支持享受相关医保政策。由区卫计局协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对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符合医疗定点条件的,依申请并经验收纳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在服务站就诊的,按照规定享受优惠的医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种服务模式。

1.普通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双向转诊、预约诊疗、社区医生签约等服务,并为本社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推动基本医疗与养老健康服务有机结合。

2.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社区,将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业务用房统筹,把医养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及日间照料服务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为在社区居委会进行日间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区居家养老的对象实施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3.与部门养老服务项目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积极与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对接,将服务站与民政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残联部门的残疾人康复等服务项目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对部门养老项目服务点的对象实施定向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4.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设的同时,鼓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台江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医院分院以及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站与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直属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定期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四)规范服务行为。

1.建立档案和台帐。区卫计局与各服务站签订托管协议,并委托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各服务站要建立每天业务开展和财务收支情况账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医生签约服务档案、需提供养老医疗服务的人员资料档案和上门诊疗服务台帐,以便区卫计部门业务考核和经费拨付。

2.明确药品进口渠道。服务站临床用药可自行采购,也可采购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目录内药品,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药品价格结算。

3.细化医养服务内容。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流程,制订完善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严格规范静脉输液和抗菌药物使用,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提供及时、有效的健康服务。

4.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基层一体化卫生信息管理,充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互联互通、有效协同、共享应用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5.规范医养服务范畴。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对象主要是病情轻的常见病、慢性病和经医疗机构住院后的康复老年人患者,残疾人家庭、计生家庭行动不便的人员。处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应采取医疗机构住院的方式解决,不适合医养结合范畴。

6.实施慢病统筹管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开具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确认证明。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务站就诊的,给予免费提供限定的基本药物,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医保规定比例报销。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宣传栏等媒介,以及社区居委会入户走访等时机,大力宣传医改工作成效,宣传医养结合服务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医养结合的内容、实施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和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为载体,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城乡居民满意信任”的目标。

(二)加强队伍建设。

1.鼓励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资质的个体开业医护人员到服务站或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待遇报酬。

2.鼓励各专业的医师到服务站开展多点执业。

3.在服务站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其它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4.集中养老机构要组建专业的养老护理员队伍,承担老年人的生活照护。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提升服务水平。

1.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选派服务站、养老机构的医务工作者到市级医疗机构进行老年医学和康复护理知识培训,提高基层老年医疗康复水平。

2.服务站要针对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给予免费上门诊疗、康复、送药等服务,以及体格检查、测血压、快速血糖测定,有条件的可以上门开展生化血采样、便携式心电图检查等服务。

3.区卫计局负责定期组织医师和护士到服务站、养老机构开展巡回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

4.养老机构、服务站要与就近的市级医院建立急救、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接收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的病人,同时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

5.积极探索建立护理转移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服务站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解决医疗机构中老年人的“压床”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1.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中的问题;区卫计、财政、民政、人社、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严格履职,加强组织协调及督导考核,落实相应政策措施。

2.将开展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情况纳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年薪考评体系,督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

3.由区卫计、民政等部门负责将服务人群的满意度作为考核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建立健全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的准入、考核评估、退出和监管机制,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建立健全服务信息公示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定期收集社区居民、养老机构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把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机构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混乱、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重大隐患、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取消托管资格。

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七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完善老龄人口相关保。

障体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

老服务融合发展,有效解决快速增长的老年人群医疗服务。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养老服务事业为宗旨,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县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服务平台,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探索我院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和养老服务结合新模式,通过整合现有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创新运作模式、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各方资源,满足居家、社区及机构集中养老等老年人群不同层面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让广大老年人能够及时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目标。

三、

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

(2017年10月-12月)。

进一步摸排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建立老年。

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老年。

每年都接受至少一次健康体检;定期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

宣传活动,为老年人进行健康生活方式、健康运动、健康饮食等方面的指导,特别是对老年人“三高”、糖尿病等慢性病加强健康教育;将计生特扶对象家庭医生制度落到实处,与特扶对象签订契约,指定一名家庭医生,为特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方便特扶老人就医问诊。进一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范围,为辖区内自愿签约的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

(二)建立健全医养结合联系制度。(2018年1月)。

建立健全医养结合联系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

老机构的联系,强化医疗康复功能,为县内。

1家敬老院提。

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等服务;发挥镇卫生院专业医疗。

特长,定期去敬老院坐诊、出诊,为敬老院内住养老人提。

供医疗卫生服务,缓解老年医疗护理供需矛盾突出的现状。

(三)依托明水县敬老院促进居家医养结合发展。

(2018年1月-2018年11月)。

依托敬老院,以智能信息化养老为平台,建立医、养、护、便等综合服务体系的日间照料中心,通过高质量、高效能、高素质的康复师、护师、生活指导服务队等服务团队,为辖区内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免费上门体检和精神慰藉、养生保健知识培训、康复理疗、文娱活动等贴心服务,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健康老龄化“十三五”规划具体要求,是幸福养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养老幸福指数的迫切愿望。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合作、齐抓共管,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推进医养结合,把解决好老年人的疾病预防、治疗和疗养问题作为一项为老服务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

(二)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

各科室要结合实际,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要优化敬老院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配备和设施配置,为医养结合工作创造条件;民政、社保、卫生院、计生办等部门要加大对养老、医疗专业服务人才的培训力度,确保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

(三)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计生办、民政局等牵头单位在对敬老院、“贴心之家”等养老机构及村(社区)卫生室进行常规指导的基础上,还要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抽查,及时发现、整改为老人提供医疗、养护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务得到保障。

2017年10月2日。

组长:徐成国副组长:穆春河成员:王晓升。

赵连海杨秀臣。

刘仁明崔福兰孙文华陶宝玉韩艳春。

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八

为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老龄人口健康服务能力,满足“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探索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互补。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试行)》,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按照方案,大力推进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

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老年护理床位;。

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

三是鼓励辖区内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

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

五是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

截至目前,区民政部门管理养老机构11个,设养老床位1186张(其中批准新民医院开设老年护理床位300张)。区卫生部门核批了乐年长者之家等3家社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我区6家养老机构与市一院建立了医养结合联合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优势,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点对点”健康服务体系。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通过实施“积分制”、“健康储蓄银行”、“粉丝签约”和老年人健康俱乐部等形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组建5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3.8万余户7.8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3万余人。

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个性化”健康服务体系。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市一院、省针灸医院建立“医联体”,把综合医疗专家和中医康复专家纳入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今年4月,双岗中心创新组建“2+2”家庭医生专业服务团队,成立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糖尿病和脑卒中康复4个专业服务小组,已与56位居家老人签订了有偿签约服务包,以满足多元服务需求。

(三)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建立机构养老服务机制。

为强化养老机构中集居老人的健康保障,从今年6月起,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固定服务关系:

一是每季度主动上门对养老机构开展1次健康教育讲座,对老年人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并指导康复治疗。

二是与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对常见病、多发病随时进行上门诊疗。

三是接收老人住院治疗和康复,根据康复情况及时转回养老机构。

四是老人享受慢病选择性药物免费治疗等卫生惠民政策。20xx年以来,我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免费发药人次分别达8.9万人次、4.3万人次,免费金额达310余万元,其中老年人发药比例占98%以上。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是当今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而解决健康和养老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医养结合。从全国范围看,医养结合是一个新兴课题,都处于积极探索中。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与承载力不对称。

据统计,20xx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6.1%,而且每年处于上升趋势;预计20xx年超过20%,20xx年超过30%,并于2050年达到近34%的水平。我区20xx年60岁以上老年人8.4万人,达到全区户籍人口的17%,老龄化趋势与全国同步。而我区在养老机构养老的不足800人,基本上是一些患病、失能、失智等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绝大多数老人包括“失独”、“独残”等计生特殊群体选择居家养老。庞大的.养老和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给现行养老和健康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

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由街居负责,医疗服务由卫计部门主管,医保支付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由于制度、行政职能和资金分割等因素,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医养结合时存在行业壁垒、职责交叉、业务交织等情况,其分而治之的格局势必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相互阻隔,难以做到目标一致,优势互补,协调统一和横向整合,老人的医养统一问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医养结合机构定性定位不明确。

从实际服务看,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既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也不能替代医疗机构,应该有其鲜明的特点和需求群体,在设置审批上也必须进一步明确标准体系和审批部门。按现行政策,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权归属不明确,即使同一投资主体在设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时分别由卫生和民政部门审批,运行机制相对独立,没有解决医养结合到底姓“医”还是姓“养”的问题。

(四)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仍然保守。

以疾病医疗为中心的现行医保支付政策,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早期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房等医疗健康服务项目均未出台相关支付标准。即便是最新出台的医养结合病床医保支付办法,对老年人的患病病种有明确规定,且病种数较少。可以说,当前医保支付政策不同程度地遏制了医养结合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开。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人口发展现状、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发展医养结合将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在积极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基本建立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多元化、多途径形成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命过程中各个时期所需的可负担的公共服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

一是出台意见,分类明确定位。各级政府要从上而下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根据不同类型,分类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姓“医”或姓“养”的问题。凡是养老机构开设医疗诊室由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凡是以医疗、护理、康复为主的护理院(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增设养老床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以上三种形式医养结合机构,同级民政、卫生行政部门要相互备案,并针对老年人群“医”或“养”的不同需求,做好入院引导和合理分流。

二是配套政策,建立运行机制。卫生行政、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规划、房产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在新建的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医疗、养老配套用房。要积极改革医保政策,将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居家养老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消除行业障碍和“瓶颈”。

(二)坚持多元资本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植政策,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规划、土地、财税等部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有步骤、有规划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加快医疗养老机构转型升级。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病床或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护理科室覆盖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开展签约服务;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联体”,实行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医护培训等。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为计生“失独”、“独残”家庭及农村“五保”户提供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保障。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聘和使用机制。民政、人社和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培训;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建立人员岗位配套政策。对政府主导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合理增加护工型人员岗位,保障基本服务需求;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合理增加医护人员岗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投资规模合理核定医疗技术岗位、护工岗位和一般服务性岗位,并根据多部门考核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基本保障。

(四)强化行业监管考核,确保医养结合取得成效。

推进医养结合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聚焦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健康合肥建设的创新之举,必由之路。在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和退出机制,定期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综合绩效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对机构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政府资金投入发挥最大效益,医养结合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稳步提升,老年人群的满意度得到较大提高。

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九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民政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成联合调研组,由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计生协常务专职副会长阮诗玮带队,到厦门市爱心护理院、思明区厦港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湖里区江头街道金尚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湖里区禾山慧智健康养老示范点等地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调研,并召开区政府领导、市、区卫生计生、民政局、街道、社区、市部分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

厦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方面的措施和做法得到了调研组的肯定。比如,厦门市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服务范围的作法;湖里区禾山社区打造“互联网+医疗+养老”的服务体系,依托信息化平台12349呼叫中心,利用可穿戴监测设备、手机app管理软件等,为辖区65周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应急救助、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等实现医疗服务体系内信息。思明区厦港街道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精心打造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以为老人服务为切入点,打造社区、社工、社会联动服务新模式。

阮诗玮指出,我国已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顺应中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主动作为,做好医养兼融,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健康养老做出贡献。一要加强指导。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和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防治、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健康服务。二要合理规划。要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逐步建立医院、社区、家庭多层次的医疗护理体系,构筑以社区和家庭为主体的“医养康护”一体化的服务平台,并逐步形成涵盖护理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家庭医生等在内的多层次、有梯度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三要突出重点。要开通绿色通道,重点保障失能失智老人、低保家庭、贫困家庭、失独家庭、军烈属、五保户等人群,以及高龄老人的看病就医的优先照顾。要充分发挥医院志愿者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导医、出院随访等服务。四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的一体化健康和养老服务。

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十

【信息时间:2013-6-17阅读次数:139】【我要打印】【关闭】。

为了进一步研究、促进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规范康复和护理医疗服务机构的建设。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于2013年5月23日、24日在辽宁沈阳组织召开全国相关领域专家和卫计委有关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工作会议。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内设苏州老年病医院仲伟爱副主任医师作为唯一一名来自基层一线和唯一一名地市级专家代表受邀与会,会议中仲伟爱主任结合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及苏州其他各家护理机构的具体情况做了工作汇报。与会领导、专家认为苏州实行的“医养结合”发展模式较好的解决了目前延续性医疗服务发展进程中所出现的一些典型问题,在全国来说是走在了前列,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参考价值。

一、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病医院代表交流、介绍情况。

近十年来,苏州市政府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延续性医疗服务的要求,多部门配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院,形成了一定的数量规模,初步解决了延续性医疗的问题,并形成了社会力量往这方面参与的良好势头。目前苏州城区有近30家左右的由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的,床位数大多在200-500张之间的康复、医疗护理机构,投入多以个人集资合伙举办为主,合伙人大多有医疗背景。以一家拥有300张床位的机构来说,先期的投入在300万元左右,举办场地一般为租用的闲臵的宾馆或厂房。举办人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民办非企性质的护理院,卫生部门负责审批后发给卫生医疗执业许可证,一般运营一年后向人社局申请参加医疗定点单位,人社部门根据卫生部门意见及评价一年来医疗护理工作情况符合规定后,医保部门与护理机构签订协议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由医疗保险支付,其余的费用由患者自行支付,加上日常的生活护理费用,每月患者个人需支付的费用在2000元左右。

康复、护理机构工作人员大致分为3类:医生、护士和护理员,医生、护士及其他医技人员100%持证上岗,护理员大部分也持证上岗,只有少量还没有持有护理员资格证书。以一个医疗护理单元(50张床),配有医生3-4名,护士7-10名,护理员10-12名。目前苏州市区所举办的此类机构在医疗上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管,专技人员由卫生部门负责培训,但由于收住对象多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民政部门同样认可,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在这方面体现在“补砖头和补人头”。其中“补砖头”就是机构举办人开办了康复、护理机构后民政部门按每张床位予5000元至一万元进行建设补贴,2至3年内补贴到位,补贴经费由福彩公益金和地方财政给付。“补人头”主要是指运营补贴和养老护理员补贴,运营补贴是根据护理院收治的老人数,给予护理院每名老人每月100至200元的补贴。对护理院聘用的持证养老护理员每人每月补贴100至800元(按从事的年数,从事满一年补100元顺推至封顶800元)。目前苏州市政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类似机构,因此门槛相对较低,政策扶持力度大,社会力量大量涌入这一行业。政府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同时,也积极加强了公办康复、护理机构建设并拓展了公办机构示范、标杆参照和培训的职能。苏州市老年病医院就是一家行使上述职能的公办机构。

苏州市老年病医院为苏州市社会福利院主办(社会办医)的老年病专科医院,现有3个病区,150张床位,为市财政全额拨款医疗机构。承担为入住苏州市社会福利院“三无”老人、社会寄养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职能,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质,同时苏州市老年病医院也承担了苏州市初级、中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由人社部门发证)和示教工作,作为一家公办示范性机构承担了自身的社会责任。医院现有医生18人,其中正高职称1人,副高职称5人;护士33人,其中中级职称17人,另有辅助科室医技人员9人,康复治疗师7人,专业社工师2人,护理员30人。作为一家延续性医疗机构,苏州市老年病医院在硬件上房屋设施符合无障碍的要求,医疗设施设备基本达到二级乙等医疗机构要求,在各个岗位上配臵足额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护人员与床位的比例达到了0.8:1,人均床位面积达到了8-10平方米,医院室外有充足的绿化和宽敞的活动场地。基本床位、基础治疗、医疗护理和康复治疗中产生的费用80%-90%可由医保支付,生活照料护理费、日常杂费、伙食费由患者支付。医保费用按照床日108元/天进行限定,患者所付的费用平均2000元/月。一方面医院能满足患者的基本医疗康复要求,另一方面患者在经济上也大多能够承受。

入住医院的多为老年患者,其中患者费用主要包括床位费、医疗护理康复费、生活护理费三块,其中床位费三人间为35元一天,两人间为50元一天,六人间为25元一天;生活护理费(由物价部门核准)一对六(小单元护理)为30元一天,一对二(特别护理)为50元一天,其余一般护理为25元一天,医疗费用按医疗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苏州市老年病医院现有三个病区分别为治疗病区、康复病区和失智病区。一般收住急诊期后需要进一步护理、康复的老年患者。其中康复治疗要求由患者家属提出,医生根据患者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参与康复的患者以失能、失智患者为主,主要康复项目包括作业治疗、运动治疗、肢体功能康复。在进行康复治疗的同时,基本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同时进行。医院近几年在失能、失智老年患者康复、治疗、护理、照护方面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初步建立了失能老人的康复评估治疗路径、失智老人的助疗系统。同时引进专业社工,重视病患老人社会关系、社会支持系统的维护与重建,在服务上更加彰显人性化,得到了患者的认可和好评。

二、结合苏州养老事业、民政事业、卫生事业的相关情况的思考和体会。

1、苏州市康复、护理机构与综合性医院的服务衔接情况及相关发展建议。

目前苏州市大部分康复护理机构与相应医疗机构的服务衔接基本为自主争取,一般来说护理机构会在当地的综合性医院发放宣传材料,或者委托医院介绍合适的患者入住,大多为自愿转诊,基本能够保证患者的后续治疗和护理需求,也解决了后续治疗患者入院难的问题。

但需要看到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对于某些综合性医院和护理机构的患者互转,政府应牵线搭桥,信息对接,充分发挥资源链接者的作用,这样一方面综合性医院的床位能够得到及时的周转,有需要的患者可以及时入住接受治疗,同时,也有利于满足护理机构病人治疗需求。

2、综合性医院医技人员对康复护理机构定时、定点进行业务指导,使得护理机构专技人员的个人素质能在不断的实践中得到提高,这样同时有利于患者和机构,社会资源配臵也得到极大的优化。建议把基层康复护理机构也纳入到高级别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定期医疗支援的基地。

2、目前苏州市康复、护理机构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目前在苏州康复、护理机构特别是护理院普遍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1、人员问题;

2、设备问题;

3、技术问题。其中人员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待遇偏低;(2)从业人员社会地位偏低,社会认可度不高;(3)相应的人才引进不具备比较优势;(4)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机构的长久发展及个人的持续成长;(5)技能提升渠道狭窄。设备问题主要为更新周期慢,资金投入不够,对于领域内的最新发展和应用缺乏有效的获得渠道。技术问题集中在可持续的提升上,如何避免从业人员的技术瓶颈,保证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持续提升,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相关护理、康复机构加强与大型综合性医院、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拓宽合作渠道,为此国家应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鼓励类似的合作。

2、提高待遇,加大宣传力度,改变社会的错误认识,让更多人民群众了解。

3、相关高校可尝试开设相关专业,并与相关机构进行合作定点输送人才,一方面解决学生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也为机构做好人才输送和保障工作。

同时根据苏州市的现状,民办养老、护理机构很多,但大多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规划,也没有相应的发展计划。对此政府应进行适当的规划,同时制定相应的分级标准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审,保证所有机构有序、健康发展,避免无序、恶性竞争,保证百姓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上也大量存在“想办却不知道该怎么办”的现象,资金持有人想要入行,但是对新办机构不熟悉,相应政策、法律不知道,此时政府应该加强宣传力度,创造好的投资环境,同时设立统一的准入机制,确保机构质量。卫生部门能否尝试对人才进行补贴,鼓励机构多聘用合格的优秀的卫生专技人才,对患者进行补贴(通过民政、残联等针对特定人群进行相应补贴)等。

3、针对普遍存在的护工问题的思考和对策。

护工是康复、护理机构的基础,但却是目前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社会地位低;

2、工资待遇低;

3、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低;

4、工作环境相对较差;

5、流动率高;

6、工作效率低。针对上述在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切实有效提高护理人员工资待遇,给予政策保障。

2、鼓励从事一线护理工作,扭转社会上对于护理人员的片面或错误认识。

3、加强对一线护理人员的培训,帮助他们持续提高个人素质。

4、与教育部门、科研机构合作,鼓励相关学校开设护理专业,鼓励科研机构开展护理专业的有关科学研究,帮助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一线服务效率,使得护理专业的发展更加的科学化、人性化、可持续化。

5、相关机构应进一步优化一线护理人员的工作环境,最大程度的减少耗竭现象的产生,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具体包括:

1、政府通过公益性岗位的设臵,鼓励相关人员从事一线护理工作。

2、持证上岗的护理人员给予相应补贴。

3、根据护理人员工龄长短给予不同数额的岗位津贴。

4、针对护理人员开设定期、专门的免费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个人素质,一方面提高他们对自己工作的认识,一方面也让患者能够得到更好的服务。

5、可积极探索采用外包服务的形式,由专门的护理公司提供护工服务,这样可以增加就业,适当减轻机构的成本,但在使用外包服务的同时,有关机构应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患者权益。

苏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病医院仲伟爱。

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十一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和家庭结构变化,家庭养老难这一问题渐趋突出,尤其是养老中的医护需求愈来愈旺盛。面对养老的医护需求,传统的养老机构缺乏医疗服务能力,医院又无法提供养老基本服务,而“医养结合”模式既能给医院减轻病人长期“压床”的压力,让优质医疗资源得以合理利用,还能解决老人养老过程中的医疗问题。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威海市荣成市民政局在对全市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统计的基础上,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到3个机关科局、8家养老机构、4家医疗机构、5个城乡社区,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开展座谈讨论、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围绕如何有效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摸清了荣成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的基本情况,查找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截止20xx年末,荣成市60岁以上老年人达18.7万人,人口老龄化率达28%,超过了全国16.1%、山东19%、威海25%的比例,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2.8万人,失能、半失能老人达3.37万人,分别占老年人口总量的3%、15%。近年来,荣成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的形势,针对老年人对生活照料需求和健康服务需求相叠加趋势越来越明显的实际,围绕“老有颐养、病有良医”目标,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起来,主要探索并逐步推行了四种“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

(一)养中有医。养老机构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开办医疗机构,按照床位在500张以上、150—500张、150张以下的标准,分类设置护理院、医务室、巡诊室。比如,荣成市万福苑老年公寓建设老年护理院,一期工程投资20xx万元,设置床位230张,设立了内科、中医科、慢性病康复科等特色科室,医疗设施设备达到二级以上医院标准,并与荣成市人民医院签订对口支援合作协议,到20xx年8月底已经收住患有各种慢性病的老人161名,入住率达70%,投资3000万元的二期工程将于20xx年年底前投入使用;荣成市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服务园区,配套设立了专业康复机构—荣成中康医院,主要以康复为特色,集康复、治疗、保健、预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荣成市盛泉养老公寓投资4000万元建设养老护理院,设置床位360张,设立康复理疗、中药保健、临终关怀等4个科室,配备医护人员23人。

(二)医中有养。医疗卫生机构发挥自身设施资源、技术和人才优势,通过增设、转型等方式,拓展老年养护、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以石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例,该中心利用闲置的楼房资源,投资360万元建设老年养护院,设置专业护理床位50张,成为威海市第一家由医疗机构主办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已经进入试运营阶段。荣成市今年计划采用这种模式,利用人和镇中心卫生院现有的8000平方米闲置房屋和土地再改造建设一处。同时,荣成市还规划在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石岛人民医院开设老年病区,主要收治处于康复期、疗养期和病情稳定期的老年人。

(三)养医签约。全市26处基层医疗机构与周边的养老机构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巡诊室,将入住老人纳入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每周派医护人员进行巡诊,每年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对慢性病患者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的随访服务,并对突发疾病的老年人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其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逐步构建起“小病就地诊治,急危重病人到医院,经医院治疗好转或痊愈送回养老院”的模式。以荣成市老年公寓为例,荣成市人民医院在该公寓内设置了医疗诊所,由专职医生全天候坐班就诊,每周对入驻的90多名老人例行一次健康查体,小病在诊所内进行治疗,重病去医院予以救治。

(四)居家巡诊。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建立健全全科医师团队家庭签约和乡村医生家庭签约“双签约服务”模式,为居家养老人员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社区护理等服务。比如,荣成市在推进h型高血压防控新模式过程中,市、镇、村三级医疗机构与2万多名患者签约,由医生提供定期送药随访和健康查体服务,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相应的医疗服务。

“医养结合”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模式,既能够有效破解传统单一机构养老的弊端,也能满足广大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是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但从工作实践看,由于医保政策瓶颈、专业人才匮乏等多重问题,医疗与养老有机融合之路并不好走,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从养老机构看“医养结合”。主要表现为“三难”:

一是执照难办。“医养结合”的“医”,并不是单纯的吃药、打针那么简单,应该至少达到一级以上医院的医疗水平,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诊疗项目、医疗器械和医师护士,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目前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设置的门槛过高,申请执业许可证的难度较大,纳入医保定点的要求较严,荣成市仅有万福苑、盛泉2家养老机构达标并于20xx年获批,其它大多数养老机构并不具备医护条件。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比重仅为10.4%,与山东省确定的30%的目标要求相距甚远。

二是医生难招。医护人员在养老机构执业,业务范围变窄,工资收入过低,缺乏发展前景和岗位吸引力,造成医护人员不愿到养老机构就业,即使进入了也是频繁流动,队伍不够稳定,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招录医护人员57人,仅占护理人员总数的10.8%。而养老机构现有护理人员素质较低、年龄偏大,缺乏系统化、专业化培训,1/4左右没有持证上岗,特别是镇街敬老院的护理人员中,83.5%为“4050”农村妇女,很难为老人提供医护服务。

三是资金难筹。荣成市目前建有养老机构40家,尽管养老机构数量不少,但大多规模小、实力弱,床位利用率只有52.8%左右,再加上微利经营甚至亏本经营,实在没有更多的资金再去设置医疗机构或聘请职业医生。以镇街敬老院为例,入住的老年人90%以上为农村五保供养老人,每人每年6500元的五保集中供养经费较难维持,只能通过压缩人力成本来保障运转,而五保供养费用中又没有单独列支医疗费用,一旦某个敬老院中有多名老人生病需要住院治疗,事后救助的模式使得住院治疗费用挤占正常运转经费的现象经常发生,拿出更多的资金来增加医疗设施、聘请医护人员,对他们来说确实成为一种奢望。

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十二

关于20xx医养结合模式的调研报告一:我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98.6万人,占全市人口21%,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5%的速度持续增长,到20xx年全市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随着高龄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日益增多,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因此医养融合发展对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积极探索居家、社区医养融合新模式。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在辖区内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对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康档案,对孤寡老人实行免挂号费、降低检查治疗费等优惠。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20xx年以来,组织多轮企业退休人员免费体检,周期免费体检率达83.29%。

一是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和健康管理团队服务。我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重点为60岁以上老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家庭签约服务。目前,政府举办的3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6.7%。全市62家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组建健康管理团队342个,覆盖912个村卫生室,开展团队服务8304场次。二是开展居家老人医疗紧急救助活动。20xx年,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公益服务”的建设运营模式,建成市养老服务平台,以“安全、健康和便捷生活”为服务主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目前,平台“12349”养老服务热线已覆盖整个市区,24小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三是开展医疗定点服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签订服务协议,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四是开展健康知识咨询服务活动。全市以“健康扬州社区行”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讲师团成员以及有关医学专家深入社区、乡村,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今年仅市专业照料协会就组织社区健康咨询服务活动4场,培训养老护理员近200名。

(二)着力提升专业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水平。

全市共有养老机构99家,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72家,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等公办养老机构8家,老年公寓等社会办养老机构19家。全市共有养老床位数29820张,床位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3.08%。社会办养老机构19所,床位2284张。全市有护理型床位1843张,占床位总数的6.2%。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医养支撑辐射能力强。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成立颐和养老康复中心,通过与东方医院合作,在全国首创“金拐杖”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通过“亲情助理模式、至全服务模式、abc管理模式、got运行模式”四大专属模式,实现示范引导、专业推广、辐射社区的作用。二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分类保障。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通过与苏北医院合作建立康复医院,完善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机制,为老人开展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紧急救护、体格检查、健康管理等多项综合性医疗服务。中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重点收治自理和仅需基础护理服务的对象。三是农村敬老院基础医疗覆盖广。我市72家农村敬老院,均拥有基础性医疗功能的医务室。敬老院与当地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治机制,确保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作为医疗的重要补充。20xx年,通过市慈善总会的资助,对城区685名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投保“爱老无忧”意外保险。四是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我局与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扬大医学院联合开展初级护理员免费培训,截止目前,已培训养老护理员592名。全市养老护理员822名,其中持证上岗养老护理员620名(初级592名,中级20名,高级8名),持证上岗率达75%以上,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

(三)加快医养融合医养融合政策创制。

20xx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大力鼓励养老医养融合发展和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为助推我市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同年8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经费补助办法》和《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运营经费补助办法》。办法对市区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社会养老机构床位市财政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建设补贴,对市区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依据实际入住老年人数按全护理、半护理、自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70元、50元补贴。两项具体的惠民举措对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和鼓励发展医养型养老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同时,也为各县(市、区)出台养老机构补助办法提供了参考依据。针对老年人保健市卫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扬州市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扬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等多个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全市社区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对推进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等作出明确的部署。

总体上看,我市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与人口老龄化形势下的养老社会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医疗康复要求不相适应,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求不相适应,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在保障能力、政策法规、管理手段、服务水平、思想认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医养融合制约因素较多。

我市在推进医养融合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在服务能力、医保结算、政策引导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是缺乏医保支持政策。由于养老不属于诊疗项目,因医保报销金额和住院时间的限制,造成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老年人不得不连续出院转院,既造成过度医疗,也对老年人生理、心理健康发展不利。二是医疗护理能力欠缺。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常只能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大部分养老机构虽然有医务室和护理人员,但是医疗和护理水平不高。而诊疗水平高的医疗机构,本身医疗资源十分紧张,使得优质医疗资源无法满足居家、社区、机构养老需求。三是养老护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根据民政部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中4-5张床位就需要1名护理人员来推算,全市约2.9万张床位,至少需要5800名护理人员,而我市99所养老机构中,养老床位与护理人员的比例仅为25:1,50岁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占护理员总数的70%以上,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同时,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劳动强度大,薪酬待遇过低,社会认可度不高和工作环境差等原因,也造成就业吸引力有限。

(二)养老机构供需矛盾突出。

我市现有养老机构的存量与庞大的、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医养需求不相匹配,社会养老服务的压力较大。一是机构养老供养对象结构性失衡。养老机构照顾失能老人工作量大,强度高,同时也缺乏必要的医疗条件,因此养老机构愿意选择可自理老人,不愿意接受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造成社会上最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被排斥在机构养老之外。通过《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结果和我市调研的实际来看,养老机构在收住对象定位上,近一半的机构只愿意接收自理老人或以接收自理老人为主,其中城区将近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不愿意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身体因素作为重要的入住条件。二是专业老年护理院的缺失。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江苏省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2.39%,我市老年人98.63万人,以此推算,我市约有失能老人2.3万人,而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仅为1843张,可见我市失能老年人医养型养老需要巨大。老年护理院作为以护理服务和维持生命的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具备对长期需要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的服务对象提供治疗性护理服务的能力,对缓解综合性医疗压力、构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互通平台和解决老年患者出院后康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省兄弟市老年护理院苏州市20所、南京市12所、无锡市6所,常州、徐州市各1所。其中,南京、苏州、无锡的老年护理院同时具备养老机构性质。我市尚无一家专业老年护理院。三是养老机构供给结构不合理。一为医养融合护理型床位缺失较多,全市护理型床位仅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2%,与省政府要求“到20xx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二为部分地区高档豪华的养老机构,由于床位收费相对较高,入住率较低,而适合广大普通老年人,特别是寄养中低收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却排队难进,一床难求。四是城乡机构养老发展不平衡。在全市2.9万张机构养老床位中,大部分为农村敬老院床位,城市养老机构的床位占比远低于农村,与城市庞大的需求形成较大的反差。

(三)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艰难。

社会办养老机构不仅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扮演着“填补空缺”的角色,也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上看,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仅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8%,与省政府要求“到20xx年,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其中护理型床位所占比例更低。一是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土地等政策的制约,租赁等形式的养老机构又难以符合规划、消防、审批的要求。二是对公办、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不平衡性。仅以对养老机构的省级资助为例,20xx年―20xx年,省对按“江苏省示范性养老机构标准新建、床位150张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3万元,而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仅补助0.3万元。我市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建设为每张3000元,与省内兄弟市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南京、南通5000元,镇江、泰州4000元,徐州3000元)。三是优惠扶持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难于落实。如对于养老服务项目的土地供应政策,文件普遍作了以下规定:养老机构建设应当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一律划拨供地。由于上述政策过于笼统、原则,社会办养老机构获优惠供地很难实现。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转变的必然结果,当前扬州市已步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要做好重点医养融合发展的工作不仅时间十分紧迫,而且压力十分巨大。为此,我市应加快形成以政策扶持为导向、以财政投入为推手、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动互补、覆盖城乡的社会医养服务新格局。

(一)创新手段、统筹规划,夯实居家社区医养融合基础。

一是提升居家医养能力。大力推广智慧社区建设,推广“虚拟养老院”模式,通过可穿戴设备、视频诊断等手段,借助互联网技术、云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以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为支撑,为老年人提供及时周到的远程健康服务。在便民服务进万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实现生活护理、康复护理进家庭,定期巡诊与应需施诊相结合的诊疗、护理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医疗保障。二是强化社区医养融合功能。结合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在其中配备健康小屋、康复室等,筑牢社区医养融合基础;条件不具备的老居民区,按照就近原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契约合作机制;鼓励新开发住宅配套建设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为社区老人提供完备的医养融合服务。三是大力开展医养融合志愿服务活动。成立服务老人的“时间银行”,倡导“服务今天,享受明天”的理念,采取“时间储蓄”的方式,发动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养融合服务。

(二)结对合作、政策支持,加快养老服务医养融合。

今年,我局将与市卫生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长效合作关系为依托,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重点鼓励建设或转型老年护理院发展。20xx年,全市养老机构全面完成“567工程”即: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医养型养老机构占总数的60%;收住全护理、半护理老年人占总人数70%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具有基础医疗服务功能。一是建议医保支持政策引入养老服务业,通过将需要中长期专业护理、康复、诊疗的养老对象纳入医保范畴,推进医养融合良性循坏发展。二是提升机构养老医疗融合服务能力。通过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分支机构、养老机构在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等完善医养服务结构。三是加强医疗资源机构养老配置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鼓励医院将闲置资源改造成康复医疗机构或增加老年病科床位,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专科护理院,鼓励部分非建制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四是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与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对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送的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五是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可以通过设置岗位津贴和以奖代补的手段,逐步引导养老护理员队伍向专业化和年轻化转型。继续加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明确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xx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贴。

(三)加大投入、积极融资,夯实医养服务基础。

一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做好对接,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xx〕39号)中对自建产权用房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政策。二是积极引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与养老机构建立专职养老护理员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资金可由县、乡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三是建议研究制定针对新建或转型床位150张床位以上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医养型老年护理院给予一次性20万元以奖代补政策。四是建议设立支持医养发展的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投入资本金、直接补助、财政贴息、小额贷款、项目补贴、风险补偿金、参股产业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速进入医养服务领域。

(四)搭建平台、延伸保险,推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扬州市社会养老机构设立办法》的出台,联合财政、卫生、国土、工商、金融、安监及消防等职能部门,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融合发展,根据权限分级职责,搭建平台协调解决诸如:土地使用、“一照多址”、人员待遇等扶持政策落地的问题,切实降低准入门槛,触发医养融合发展的“鲶鱼效应”。二是鼓励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和老年护理院建设,针对机构身份定位问题,可在发展初期按“半福利半企业”定性,仿照企业运作模式融资入股、收益分红、扩张规模等,对其经费尚有少量缺口的,银行给予小额贷款,待其进入成长发展期开始归还贷款。三是拓展“爱老无忧”保险计划延伸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通过个人自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入住失能、半失能寄养老人办理护理保险或意外保险,分释社会办养老机构风险。四是发挥社会福利协会服务管理作用,制定我市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社会办医养型养老机构的性质地位,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开办养老机构筹资方式与待遇,纠纷处理机构与理赔等要求。

(五)明确责任、创新模式,积极延伸五保供养机构医养服务。

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农村社会福利服务,率先将敬老院转型为集养老、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积极将农村养老机构工作纳入了乡镇公共体系建设范畴,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列入乡镇考核目标。利用或创造条件开设社会化养老功能,提高床位使用率,扩大养老覆盖面,科学制定发展农村养老工作整体规划,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作为农村机构养老系统工程的重要方面,变敬老院单纯的“收养”少数“五保”老人的兜底保障福利扩面向广大农村老年人服务。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五保供养事业发展,出台土地、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兴建敬老院。

关于20xx医养结合模式的调研报告二:目前养老服务问题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国家、省、市日前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可见党和政府对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视。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医疗战线的医务工作者,我想就传统服务业转型方面的课题谈一下以医养老、医养结合的问题,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

(一)医、养脱节问题突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市养老机构建设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机构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部分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小、设施简陋、功能单一,服务项目、服务水平跟不上,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一些医疗机构存在吃不饱的困境,患者量少,医疗器械、设备大部分时间处于闲置状态。

(二)养老缺乏医疗常识,健康无从保证。健康是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保障,特别是失能或半失能的老人,去医院体检、看病困难已是严重社会问题。据调查了解,许多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们多数患有常见的老年疾病,因为不能够得到及时正确的指导和诊疗,耽误病情,导致病情加急加重,甚至会危及生命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前,越来越多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迫切希望住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三)养老机构缺乏医疗支持,老人门诊就医难。一方面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们大多数行动迟缓,一些老人生病后不能够及时去医院诊治,只能外请医护人员上门静点,这样会导致用药上的错误以及承担高额的医药静点等费用,从而增加了老人们的经济压力,他们的生活水平也因此会受到影响。

(四)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服务。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且整体素质不高。受过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这方面人才的相关专业不多。专业人才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一)整合资源,为老人老有所依奠定良好基础。养老工作是一项投入多,回报少的事业。鼓励养老和医疗机构结合,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有利于融合资源,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一方面鼓励大型和综合型医疗机构依托现有的医疗资源,充实养老服务机构;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联姻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建立医疗型护理院。以东风区为例,将小型民营养老院集中依托医疗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即可改善原有的基础设施,又能够在医疗上使老人们的健康得以保障,这种方式如果可以得以实现,老人将得到专业人员二十四小时的营养配餐,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并可提供专业护工为难以自理的老人施行专业护理,这样可以使老人们无后顾之忧,安养晚年。

(二)以养老院为依托,建立家庭病房。针对老人们行动难、就医难的实际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在民营养老院中实行家庭病房制度,一来可缓解各大医院床位紧张的压力,二来可使老人们足不出户即可得到如同在医院一般的治疗。与养老院联姻的医疗机构可派出专职人员为家庭病房中的患者定时、定期查房,观察病情变化,适时调整治疗方案,定时为老人体检,达到早观察,早诊治的效果,为老人健康护航。

(三)加快出台、落实优惠政策措施。养老政策方面,明确规定“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可以享受国家和省关于养老服务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包括床位和运营补贴等;医保政策方面,建议相关部门完善医保有关政策措施,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并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和扩大医保报销范围。允许医院设置养老病房,让老人一边养老一边医疗。一方面缓解当前“养老难”问题,另一方面老年人既能养老,又能共享医疗资源,缓解了“看病难”问题。制定医院同养老院联合制度,在符合医疗要求的前提下,养老院可作为诊疗基地,缓解各大医院高峰期床位紧张的压力。参保老人无论在医院还是在养老院诊疗基地,诊疗过程中,均可享受医保待遇。此外,“医养结合”是一种新的养老模式,要从制度上加以规范,要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制定建设标准和合理收费标准,对设备配置、医疗水平等方面要有明确要求。

相信有政府的扶持,有政策的倾斜,以医养老、医养结合能从老年人居住、健康、居家上得到有力保障,也是医疗机构服务转型的一种尝试,医养结合之路将为推进我市的养老事业发展开辟一片新天地。

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十三

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医疗指导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为提高对居民的医疗、保健、预防和康复等卫生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自愿聘请乙方为医疗指导单位,接受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职责。

1、免费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做好甲方机构内家庭成员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协助甲方机构内家庭做好饮食、环境等卫生管理,指导居民培养良好的健康行为。

2、免费建立标准化纸质、电子健康档案,做好甲方家庭内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随访管理工作,并实施动态管理,纳入老年人健康管理。

3、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一年一次免费体检,为60岁以上老年人开设就医绿色通道。

4、免费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中医药保健服务,24小时免费接受健康、预防、保健、电话咨询和指导。

5、在职责和医疗能力范围内,为甲方机构内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超出诊治能力的疾病,协助甲方做好转诊服务。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求助电话后,须及时上门服务。

7、定期组织开展专家知识讲座,深化疾病干预与健康促进活动。

二、甲方职责。

1、乙方对甲方发放的公共卫生服务手册、知情同意书、签约协议书等物件要妥善保管,如因丢失、损毁、不遵医嘱等行为造成服务质量下降,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可申请重新选择医疗指导单位。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甲、乙双方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

甲方(盖字):

****年**月**日单位签章:

乙方(盖字):

****年**月**日单位签章:

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十四

随着银发的浪潮的到来,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中国21世纪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随着老人迈入高龄,一些“老年病”的常发、易发、多发,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疗和护理问题困扰着千家万户,成为社会问题。为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促进养老和医疗跨行业发展,我们从年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截止20xx年9月底,延安市60岁以上人口27.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2.1%。全市农村五保老人7457人,入住敬老院1821人,城市三无老人20xx人,集中供养456人。总体来看,延安市人口老龄化主要有六个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增速快。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医疗水平的提高,60岁以上老年群体持续增长,从20xx年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年均递增3%,尤其是80岁以上高龄老人,目前已达3.4万人。二是“空巢”家庭增多。多数老年人的子女成家后不与老人同住,尤其是城镇,独居老年人和家庭“空巢化”更为严重。三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增多。由于步入老年,各项身体机能退化,患有心脑血管等各种老年病导致失能、半失能的老人逐渐增多。四是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退化。核心家庭的增加以及计划生育导致的少子化,使得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弱化。五是老年人的购买能力有限,我国属于“未富先老”,老人退休金普遍不高,加上家庭经济情况一般,用于购买养老服务的能力有限。六是城乡老龄化程度区域性失衡,农村老年人口比例偏高。

目前,延安市失能失智老人接近3万,随着老龄化程度加剧,到20xx年,我市失能失智老人预计将增长40%。20xx年2月,我们对全市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做了一项调查,发现老人对康复保健的需求,远远高于生活照料。随着我国现阶段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因为步入老年导致的各项身体机能衰退,一些“老年病”的常发、易发和突发性,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疗和看护问题困扰着每一个家庭。而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却仅限于一般的护养和简单的医护功能,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养老院不方便就医,医院里又不能养老,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经常往返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家属负担。医疗和养老的分离,也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长期占据医院床位,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使真正需要住院的急症患者无法入住。

延安市委、市单位高度重视养老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完善养老扶持政策,创新养老服务体制,有力推进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市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50家,床位数8213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0张。其中市级公办社会福利机构3家(社会福利院、第二社会福利院、八一敬老院),农村五保供养机构43家,民办养老机构4家(宝塔区夕阳红老年公寓、延安爱心护理福利院、延川县博爱老年公寓、宝塔区爱心敬老院)。20xx年起我们重点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和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86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近10万名老年人得到生活照料。

“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为老人持续提供服务。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而“养”包括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以“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20xx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通知明确规定,所有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都要全部具备医疗条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延安市目前的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可以分成三类:一是内设医务室或引入周边医疗机构分支机构医疗服务,以民办的市爱心护理福利院为代表,利用距离社区卫生室距离近的优势,为卫生室提供办公用房,由社区医护人员为院内老人提供医疗服务;二是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独立设置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建立至今已60余年,做为延安市唯一一所综合社会福利院,主要负责三无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精神疾病治疗康复经验,计划新建延安市精神病康复托养中心项目,加挂“延安市康宁医院”牌子,由社会福利院负责管理运营,在满足本院收容对象医疗需求的基础上向社会开放,主要对精神疾病、老年疾病进行康复治疗;三是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市八一敬老院新院20xx年1月正式运营,设置床位446张,为了满足院内老人主要是优抚老人的医疗,与市人民医院签署协议,由敬老院提供场所、设施设备,医院提供人才技术,为入住老年人开展医疗服务,简单的医治就在敬老院内完成,老人病情较重的通过绿色通道入住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将会成为未来养老服务业发展方向,为更好推进这种模式养老机构建设,应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提升养老业整体服务水平。

(一)加快制定政策措施。养老政策方面,明确规定“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可以享受国家和省市关于养老服务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包括床位补贴等;医保政策方面,协调卫计、人社部门完善医保有关政策措施,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并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和扩大医保报销范围;土地政策方面,优先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对新建项目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只能用于养老公益性事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加快项目建设,推动健康发展。按照《陕西省单位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xx]36号)关于“着力推动医养融和发展”的要求,“十三五”期间,计划在延安市新区,新建“延安市老年养护院”,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认证培训、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融合医疗护理与机构养老服务,在全市以及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的大型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筑面积xx000平方米,设置床位500张。同时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经营或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组织兴办或者运营公益性医养机构。积极探索拓展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市场化融资渠道,采取直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养老服务设施,形成养老服务事业资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机制。要从制度上对“医养结合”模式加以规范,要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制定建设标准和合理收费标准,对设备配置、医疗水平等方面要有明确要求。大力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促进养老服务示范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老年人入院评估、养老医疗服务需求评估等制度。

(四)创新管理模式。努力打破行业界限,大力发展跨部门、跨行业的养老机构。管理模式上要积极创新,可以通过公共招标、委托管理等形式,引进有先进养老服务管理经验和先进医疗、康复技术及设备的专业机构经营,以提高养老专业化护理水平。

(五)加强护理人员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养老、医疗等机构培训一线护理人员;鼓励高校、中职学校开设老年护理和管理专业,培养老年护理和管理专业人才。此外,还要发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培养养老服务人员,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养养老服务人才,缓解当前一线专业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短缺问题。加快培育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实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形成专业人员引领志愿者的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在养老服务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机制,积极开创专业化、职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道路,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十五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养老服务事业为宗旨,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市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服务平台,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到2017年底,根据全市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求,优化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的资源配置,通过各级医疗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养老机构为入住医疗机构的康复期老年病人提供疗养床位,打造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医养结合服务圈,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一)20xx年x月前,开展一次对全市入住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老年人健康状况调查统计,摸清入住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

(三)20xx年x月前,完成50张床位以下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

(四)2016年x月前,养老服务床位在50张以上规模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护楼等大、中型养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并做好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挂牌准入工作;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富余的医疗床位纳入养老服务床位范畴,并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

(五)2017年x月前,充实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保证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对养老机构老年人的信息化管理,初步建立起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信息对接平台,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实现老年人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健康服务机制,使老年人能及时就医和方便医疗报销。

(一)切实抓好摸底基础工作和试点工作。

1.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摸排工作,对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进行统计,建立健康档案,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2.开展全市养老与医疗机构运作情况调查,完成市、区(县)、乡(镇、街道)各级医院,以及社区(村)医疗站点与其所在地的养老机构配置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理清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为开展医养结合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3.启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在碧江区启动2个社区养老机构与卫生机构医养结合的试点工作,完善电话约诊、家庭保健等上门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老龄办、碧江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1.对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养老床位数在50张以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机构及社区居家养老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当地医疗管理机构要与其建立就近管理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联系服务制度,填写《铜仁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服务联系表》(附件一),医疗机构要落实责任医生和护士各1名,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时间,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相关标准,提供健康服务。按照政府补贴养老服务额度和个人投入养老服务限额,与被服务的老年人签订《健康管理服务协议书》,按照无偿、低偿和有偿的不同方式,明确相应医疗机构的服务职责,细化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具体内容,规范定期检查和重点监督机制,方便罹患重症疾病老年人得到及时服务和救治。在规划新建、搬迁医疗卫生机构时应优先考虑与养老机构的就近设置。(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2.完善“医养联合体”运作机制,实现急救与休养的无缝对接。在养老服务床位5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完善养老基本信息和医疗健康信息收集,健全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实现养老、医疗与服务的“一体化”信息管理。初步建立起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信息对接平台,使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通过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联系制度,医院与养老机构分别建立《铜仁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对接服务联系台账》(附件二),让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进入“住院状态”,为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方便老年人快速救治,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专业、便捷的医疗服务。在医院处于康复期的老年病人可进入“休养状态”,养老机构的床位可充任医院康复病房,接收医疗机构的康复期老年病人,作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老年人急性期诊疗的后疗通道,解决出院老年人在回归家庭、社区过渡期的临床护理康复需求。使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的“住院状态”与病情稳定期的“休养状态”之间,实现医院与养老机构的无缝转接,解决重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继续养老服务问题。(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x月前)。

(三)加强养老机构医疗资源配置。

对养老服务床位在50张以上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护楼等大、中型养老机构,要根据入住老年人数量和老年人服务需求,引入民间资本,配置符合需要的医务室或附属医院,幅射周边村(社区),开展医疗保健和巡诊等健康服务。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单位要给予全力支持,协调落实好养老机构附属医院的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相关报销的准入挂牌工作,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就医报销。暂无条件设置医务室或附属医院的养老服务机构,可参照50张床位以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联系制度的做法,实行定期服务。养老机构也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其他医疗机构管理医务室、附属医院或提供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完成时限:2016年x月前)。

(四)加强老年人专业护理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铜仁学院、铜仁职院师资优势,加快培养老年人护理方面的专业护理队伍,培训专业养老服务人员,按照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逐步对管理和服务人员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利用医疗机构现有资源优势,倡导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每个县级以上医院组建一支规模适度的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并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为老服务活动。通过健全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制,动员和吸引更多的民间为老服务志愿者参与到为老志愿者服务工作中,实现老龄工作“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老龄办、团市委、铜仁学院、铜仁职院、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x月前)。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我市幸福养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市老年人提升养老幸福指数的迫切愿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项工作上来,按照相关部署,把握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为加强对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的领导,由铜仁市新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和领导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推进医养结合,把解决好老年人的疾病预防、治疗和疗养问题作为一项为老服务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到2017年底前完成对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在健康养老服务各方面的无缝衔接,并逐步健全医疗机构对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服务延伸机制。

(二)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各区(县)要结合各自实际,解决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并优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医疗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设施配置,为村(社区)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工作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民政局要主动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对全市社会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通过适时开展工作检查,细化考核措施,确保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务得到保障。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绿色发展为总取向,突出特色优势,加强政策引导,创新体制机制,挖掘市场潜力,鼓励多元投资,加快构建全市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不断提升中医药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资料共享平台。

《最新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https://)。重点打造1个集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共同发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心,使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一)中医养生保健。

积极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聘请有资质的中医师提供咨询和调理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养生保健机构提供规范技术支持,推动我市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创品牌、上规模。大力开发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产品。依托大别山丰富的道地中药资源和自然生态资源,建设一批集中药材加工、炮制、制剂、保健品开发和研究、旅游、养生和养老产业为一体的中药生态产业园区。

拓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范围。发挥中医药行业学会作用,积极实施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技术规范和标准,督促各类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按照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推广太极拳、五禽戏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群众性中医养生保健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大力发展药膳产业,开发药食同用产品,倡导合理饮食调养。积极运用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进智能化中医健康服务产品的使用,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打造中医药健康管理新模式。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以及各类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通过中医健康风险评估、风险干预等方式,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

专栏1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建设项目。

中医养生保健示范区建设项目。

沿“茶谷”主要线路,发挥生态环境优势,突出医养结合,建设集中药材加工、炮制、制剂、保健品开发和研究、旅游、养老为一体的中医养生保健示范区。

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科,将中医体质辨识纳入医院体检项目。指导专业体检机构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二)中医医疗服务。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以基层中医药服务为重点、公立中医医院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院。鼓励开办传统中医门诊部、诊所(含坐堂医诊所),放开规划限制。规范和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具备资质的执业中医师到非公立中医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开展“三名(名院、名科、名医)”建设,把市中医院打造成“老百姓心目中的中医院”,创建优势突出、疗效显著、社会公认的中医专科(专病),着力培养国家级、省级、市级名中医。

创新中医医院模式。开展集团化和托管试点,加强医疗联合体和中医专科联盟建设,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组建县域医共体,实施县乡村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提供中医药基本医疗和健康服务,拓宽公立中医医院服务领域。

实施中医馆(国医堂)进社区工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集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馆,传授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中医药传统文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中医馆建设。

专栏2中医医疗服务建设项目。

名院建设项目。

市中医院在现有基础上,建设二期综合楼、三期医疗综合楼工程,力争把其打造成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创建全国示范中医院。霍山县中医院创建省级示范中医院和“三乙”中医院,霍邱县中医院创建成“二甲”中医院,金安、裕安区新建二级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科,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具有中医药服务能力。

大力支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积极引进中医医疗机构,支持举办医养结合的养老院、护理院,对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给予政策支持。

名科建设项目。

在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基础上创建3-5个全国重点中医专科(专病)、1-2个全国示范中医科、15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和25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

名医培养项目。

支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设立1-2个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5-10个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广泛开展市级名中医带徒工作。培养10-15个省级名中医、15-20个市级名中医。

中医馆建设项目。

(三)中医特色康复。

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拓展服务领域,开展慢性病管理、残疾人康复、工伤康复等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中医医院合作开展中医康复技术服务,推动中医医院与境外机构开展中西医结合康复技术合作。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中医康复机构。

专栏3中医特色康复建设项目。

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项目。

三级中医医院建设康复中心,二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康复科。支持各级中医医院与省内外大型康复机构开展中西医结合康复技术合作。

社区、养老机构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支持各级中医医院与社区、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康复中心建设,与残疾人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合作开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四)中医药健康养老。

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

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鼓励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在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区,为养老机构老年病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有条件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慢性病管理、保健咨询等服务。

促进中医药与养老产业相结合。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建设1-2家融中医药养生、中药材加工、保健品研发、健身休闲、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养老基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专栏4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项目。

在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给予政策、资金支持,探索中医药健康养老的模式和运行机制。支持霍山县中医院建设医疗康复中心,开展医养结合和康复保健服务项目。

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兴办中医养老院、护理院,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养结合试点。

(五)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

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将中医药知识纳入基础教育相关学科教学内容。中医药机构要定期开展社会开放日活动,让群众参与体质辨识、针灸推拿、中药识别等活动。

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充分利用我市生态旅游资源和中医药文化资源优势,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产业、农林产业融合发展,在“茶谷”沿线、重要景区景点,依托具有一定中医药产业发展基础的种植培育基地,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线路,促进生态旅游向休闲疗养旅游转型。建设若干个中药种植园,形成一批集中药材种植、加工、制剂、保健品开发与研究、旅游、养生产业为一体的中药养生保健基地。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及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大力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旅游服务品牌。

专栏5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建设项目。

中医药养生旅游基地建设项目。

在“茶谷”沿线、重要景区景点,开发中药材特色旅游线路,重点建设响洪甸、佛子岭、万佛湖等大别山湖群为核心的生态养生旅游休闲基地,着力打造黑石渡霍山石斛文化展示中心和太平畈霍山石斛“十里长廊”等大别山国家风景道旅游精品线路。

中医药文化宣传项目。

通过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文化宣讲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

(六)中药产业发展。

开发利用中药资源。整合国家级、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林下经济扶持项目等专项资金,加大中药材基地建设投入,积极开发利用中药资源。抓住重点特色药材基地的生态化、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建设,以中药材主导品种、特色品种为依托,大力推行“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打造集约化、规范化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和中药材产业园区,由分散种植向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转变。全力重视野生动植物中药种子资源库和人工种植(养殖)基地建设,重点建设多个中药材优良品种培育基地、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积极参与省级中药材专业村镇建设,协助做好中药材土地流转、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无公害产品及绿色和有机产品认证、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推动我市中药材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力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加快发展现代中药产业。加大中药材产业的招商力度,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向中药材企业集聚。积极引导企业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药材产业化科技水平,提高产品质量。

专栏6中药产业发展项目。

道地药材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

建设以六安为中心的大别山绿色有机中药材种植、种苗组培基地、栽培基地、研发基地和产品深加工基地,探索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支持市中医院招商引资,建设中药饮片厂和配方颗粒厂建设。

(七)国际交流和服务贸易。

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走出去。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建立境外营销网络。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成立国际医疗部或外宾服务部,在境内为境外消费者提供高端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支持在我市大别山区建设以“康复理疗、养生保健、药膳食疗”为核心的国际养生保健旅游基地,推动涉外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

开展涉外中医药信息服务。积极组织收集整理国外中医药服务和传统医疗需求、准入、政策法规、人员交流等方面信息,为企业提供相关中医药信息咨询服务。组织中医药机构参加境内外中医药服务贸易展会、项目推介会,帮助中医药机构融入国际市场。

发展中药国际贸易。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药物的中药企业在国外同步开展临床研究,扩大中医药老字号和知名品牌企业开展国际合作生产,逐步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

专栏7中医药国际交流和服务贸易项目。

中药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项目。

选择九仙尊、回音必、乔康药业、康美来、德源堂等中药企业发展中药国际贸易,形成一定的规模和水平,打造中药服务贸易示范区。

涉外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项目。

选择有条件的中医机构在我市国际旅游目的地开展涉外中医医疗保健服务。

(八)相关支撑产业发展。

开发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鼓励医疗机构、中药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

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积极配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开展第三方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认证、评估等服务,培育和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认证、医疗管理服务认证等服务评价模式。

开展传统医药知识调查和保护工作,建立传统医药知识评价认证工作机制。完善中药材质量认证体系,建立第三方中药材质量控制中心和流通溯源系统,实现中药种植养殖、流通、饮片生产、消费使用等环节全程贯通追溯,做到“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

专栏8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项目。

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成果转化推广项目。

开展民间医药及技术的筛选、验证和推广应用。对特色中药制剂、名老中医验方进行深度开发,研制生产中药新药和保健食品。

中医药健康产品及食品协同创新研发项目。

研发适宜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健康食品、饮品及保健设施设备。

第三方平台建设项目。

扶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评估及相应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质量检测、服务认证、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成立六安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领导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卫计委、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旅游局、商务局、农委、食药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组日常联络和服务工作。组建市中医药管理局,挂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各县区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放宽市场准入,强化政策保障。

对于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中医诊所。

完善补偿机制。各县区要加大对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投入,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落实社会办医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运行补偿政策,加大对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建设等投入。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包)收费,探索建立中医治未病收费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及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技术纳入基本医保。

加强用地保障。各县区要优先将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保障符合产业政策的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用地。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地产兴办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可继续使用原划拨土地;对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但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加大金融支持。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通过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投资形成的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用于贷款抵押。加大中医药健康服务招商引资力度,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境内外投资。

(三)加强人才培养,强化行业监管。

鼓励支持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增设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在相关专业增设中医药健康服务课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大力开展“工学一体”就学就业工作。鼓励行业协会与相关院校和培养机构联合培养、培训中医药健康服务专门人才。采取用人单位委托培养、与培训基地合作、政府适当补助等方式,加快推进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强制退出机制,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引导行业自律。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引入认证制度,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信息平台等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做好医养结合及分级诊疗工作的部署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整合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养老等各项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用,促进社区居民的医疗和养老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通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合理配置并整合各类医疗和养老等服务资源,推动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社区居民能够在居住地就近享受医疗、康复、健康体检、养老等各项医养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分级诊疗等制度的落实,降低群众医疗费用,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实现以医带养、以养促医、医养结合的工作目标。

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采取统一部署、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方法,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有序开展。

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5年5月底前),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三元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二阶段(2015年7月底前),在城关街道建新社区、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第三阶段(2015年9月底前),完成城关、白沙、富兴堡三个街道的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一)设置统一服务平台。

1.设置及要求。由区政府统一设置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医养服务网络平台。城关、白沙、富兴堡街道原则上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置1个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社区,由该中心加挂牌子并履行医养结合的工作任务,不再单独设置服务站。非新建的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新规划建设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挂“三元区卫计局xx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牌子。

2.举办方式。采取“公办托管、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由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市财政补助设施设备购置费用,区卫计局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个体医疗诊所转型为服务站,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延伸托管。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和残疾人康乐等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结合、与社区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

3.加强服务站规划建设。区规划、住建部门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和每个社区设置一个服务站的要求,在规划新区、住宅小区、商品房开发等项目时,做好服务站点设置规划,规划建设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并处在该社区相对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临街为主),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无偿使用。具体布点安排:

(1)城关街道(共9个社区):红印山、崇宁、芙蓉、建新、新亭、凤岗、复康、新龙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下洋社区由城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2)白沙街道(共7个社区):台江、长安、桃源、桥西、群一、群二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白沙社区由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3)富兴堡街道(共5个社区):东霞、永兴、富文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富兴社区由富兴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由于新南社区毗邻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且人口偏少(约2500多人),日常诊疗业务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兴社区服务站统一提供服务的方式解决,不再另行设置服务站。

4.加强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设置。由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集中养老机构创造条件,依法按有关标准设置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

5.推进老年康复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龄型医疗机构建设。鼓励辖区内市级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或老年病专区,鼓励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康复养老医疗机构,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新增养老床位,可享受社会资本办医的优惠扶持政策;对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机制。

1.明确服务站投入责任。

(1)市级。市财政对服务站的设施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

(2)区级。区财政负责统筹安排服务站业务用房所需资金的筹集;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对养老服务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医养结合项目做大做强;区国资委统筹全区国有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3)街道。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统筹各自街道及所辖社区的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4)服务站承办人。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后,由服务站承办人负责内部整修、科室设置以及开办服务站所需的其他经费开支,保证服务站正常运营。

(5)社会各界。鼓励社会各界为实施老年人日间照料、残疾人康乐服务的机构进行捐助,鼓励志愿者提供护理、卫生清扫、帮厨等志愿服务。

2.明确服务站收入来源。

(1)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考核办法,经区卫计、财政部门考核后拨付。

(2)服务站的诊疗服务收入和签约服务收入。

(3)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的有关康复养老等服务项目经费和政府的适当补助,在相关部门考核后拨付。

3.支持享受相关医保政策。由区卫计局协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对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符合医疗定点条件的,依申请并经验收纳入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在服务站就诊的,按照规定享受优惠的医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种服务模式。

1.普通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双向转诊、预约诊疗、社区医生签约等服务,并为本社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推动基本医疗与养老健康服务有机结合。

2.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社区,将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业务用房统筹,把医养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及日间照料服务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为在社区居委会进行日间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区居家养老的对象实施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3.与部门养老服务项目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积极与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对接,将服务站与民政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残联部门的残疾人康复等服务项目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对部门养老项目服务点的对象实施定向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4.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设的同时,鼓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台江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医院分院以及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站与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直属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定期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四)规范服务行为。

1.建立档案和台帐。区卫计局与各服务站签订托管协议,并委托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各服务站要建立每天业务开展和财务收支情况账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医生签约服务档案、需提供养老医疗服务的人员资料档案和上门诊疗服务台帐,以便区卫计部门业务考核和经费拨付。

2.明确药品进口渠道。服务站临床用药可自行采购,也可采购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目录内药品,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药品价格结算。

3.细化医养服务内容。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流程,制订完善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严格规范静脉输液和抗菌药物使用,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提供及时、有效的健康服务。

4.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基层一体化卫生信息管理,充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互联互通、有效协同、共享应用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5.规范医养服务范畴。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对象主要是病情轻的常见病、慢性病和经医疗机构住院后的康复老年人患者,残疾人家庭、计生家庭行动不便的人员。处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应采取医疗机构住院的方式解决,不适合医养结合范畴。

6.实施慢病统筹管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开具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确认证明。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务站就诊的,给予免费提供限定的基本药物,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医保规定比例报销。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宣传栏等媒介,以及社区居委会入户走访等时机,大力宣传医改工作成效,宣传医养结合服务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医养结合的内容、实施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和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为载体,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城乡居民满意信任”的目标。

(二)加强队伍建设。

1.鼓励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资质的个体开业医护人员到服务站或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待遇报酬。

2.鼓励各专业的医师到服务站开展多点执业。

3.在服务站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其它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4.集中养老机构要组建专业的养老护理员队伍,承担老年人的生活照护。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提升服务水平。

1.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选派服务站、养老机构的医务工作者到市级医疗机构进行老年医学和康复护理知识培训,提高基层老年医疗康复水平。

2.服务站要针对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给予免费上门诊疗、康复、送药等服务,以及体格检查、测血压、快速血糖测定,有条件的可以上门开展生化血采样、便携式心电图检查等服务。

3.区卫计局负责定期组织医师和护士到服务站、养老机构开展巡回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

4.养老机构、服务站要与就近的市级医院建立急救、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接收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的病人,同时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

5.积极探索建立护理转移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服务站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解决医疗机构中老年人的“压床”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1.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中的问题;区卫计、财政、民政、人社、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严格履职,加强组织协调及督导考核,落实相应政策措施。

2.将开展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情况纳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年薪考评体系,督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

3.由区卫计、民政等部门负责将服务人群的满意度作为考核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建立健全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的准入、考核评估、退出和监管机制,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建立健全服务信息公示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定期收集社区居民、养老机构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把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机构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混乱、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重大隐患、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取消托管资格。

医养结合解决方案(热门16篇)篇十六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对医疗康复照护服务需求十分迫切。20**年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推进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相融合提出明确要求。今年11月11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医养结合工作进行部署,提出促进医养融合对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和强化投融资、用地支持等举措,并决定在全国每个省份至少选择一个地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为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医养结合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我区在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果。

“医养结合”是在做好传统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为老服务基础上,更加注重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既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含健康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等公共服务,也体现在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紧密合作,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养老和医疗服务。“医养结合”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了养老和医疗的两方面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协调性和整体性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国家和市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服务资源优势,积极满足不同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基本形成三种医养结合模式:

1、“整体照料”模式。由单一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服务,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养老院办医院”,即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设施。如天颐和养老院和区养老中心先后引进华泰医院,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和健康检查服务。二是“医院办养老院”,即在有条件的一级医院增设养老病房。如学府医院和长江医院建设了医养护一体化病房,为老年患者提供医疗、养老、护理综合服务。另外我区明丰医院将部分病房改建为自费养老病房,收治了一批老年病及心脑血管病患者。

2、“联合运行”模式。即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开展驻点服务,在方便老人就医的同时,实现互利共赢。如几年前康泰养老院建院初期就与邻近长江医院建立合作关系,长江医院在康泰养老院内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入住老人以及周边居民服务。

3、“支撑辐射”模式。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会医疗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近年来我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开设“老年号”、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设立家庭责任医生等多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会医疗机构还进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人服务。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在推行医养结合模式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目前仍处于初试阶段,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政府多头管理,缺乏统筹协调。由于“医”““养”分属不同专业领域,相应的公共资源也由卫生、民政等不同部门分配,而且“医”“养”又受到社保、财政等因素制约,各部门对相关政策的认识、调整和落实难以做到协调一致和横向整合。要真正实现“医”“养”统一融合,需要打通政策和资源壁垒,加大工作协同力度。

2、发展规划不清晰,政策指引不明确。目前我市对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尚没有系统的规划和明确的政策支持,给区级政府推动此项工作带来了阻碍。如,我市对内设养老床位的医疗机构除现有医保政策外,没有来自财政和民政方面的资金补助,在实际运营中也没有统一收费标准。又如医养结合需要医保体系的支撑,养老机构推行医养结合首先要解决下属医院纳入医保结算问题,但实际上医保资源有限,民办养老机构等非医疗单位能搭上医保的“车”很难。

4、社区医养服务总量不足,居家养老供需矛盾突出。受到个人习惯和现实条件影响,目前90%的老年人还是选择居家养老。他们最关注的是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及中医保健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还需要在生活照料基础上进行医疗诊断、康复护理等服务。但是目前全区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配置尚不均衡,且存在药品单一、设施简单、医务人员缺乏的问题,要想实现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还有很大难度。

三、对策建议。

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是人们在养老理念、医疗理念和消费理念上的重大转变,也是对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必须依靠全市乃至国家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引,其中涉及的制度和政策不是区级层面所能改变的。但就我区来讲,面对21万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应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力争成为全市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试点区。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规划引导,健全协调机制。

医养结合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明确的'规划引领和统筹联动的机制。一是将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十三五”期间根据全区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设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区改善群众生活20件实事之一,成为惠及全区老年人的重要举措。三是建立民政、卫生、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2、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政策措施。

全方位的政策导向是保证医养结合模式顺利推进的基础,据报道,国家民政部已经协调卫生、人社等部门,简化优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审批手续,推动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卫计委、人社部、财政部也在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我区应在认真落实国家和我市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区情实际,加大对医养结合专门机构的政策优惠力度,制定更加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措施。在土地使用方面,做好养老机构用地的预留和储备,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对新建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可适当优惠,同时强化对医养结合设施建设用地的监管,严禁改变用途。在机构管理方面,尽快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制度,构建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在医保政策方面,协调有关部门将更多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扩大报销范围。在市场准入方面,将医养结合作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重要内容,对由医院转型的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老人护理院给予审批;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对养老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给予审批,并加大对这些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力度。

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民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运营成本很高,政府应探索建立对医养结合机构的财政补贴制度,使各类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包括相关法律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建设经费、床位资助、运营补贴、医保定点等方面与公立机构相同政策;在水电气热费用上与居民价格持平等。另外,除公立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外,其他服务主体可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或供需双方议价,以维持机构正常运营。在社会融资方面,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护理院、康复医院等专业服务机构,激发医养结合市场的活力。在金融支持方面,应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尝试设立由政府统筹协调、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南开区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为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提供金融信贷支持。

3、结合区情实际,完善服务方式。

在统筹推进现有三种模式的基础上,探索不同类型的医养结合模式,形成功能互补、有序发展的医疗养老服务格局,努力实现医疗与养老的无缝对接。一是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附设医院或医务室,鼓励有条件的区属一、二级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疗护理病房,可借鉴上海市以奖代补的扶持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护理站、医务室补贴10万元;门诊部、护理院补贴50万元),招用专职医护人员按医护人员数乘以上年度全市最低工资40%标准给予补贴。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用,将其作为医养结合的支持平台,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合作,委派医生上门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老年日间服务中心合作,会同社区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生活照料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增设家庭病床,开展居家护理服务。三是优先考虑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医疗照护问题,在全区新建、改建2—3所医养结合护理院(或称失能老人医护养老中心),缓解了医院病床紧张问题,也使老人得到专业护理,有尊严、有质量的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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