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暖房工程 农村房子装修工作计划(实用5篇)

时间:2023-09-14 作者:灵魂曲2023年暖房工程 农村房子装修工作计划(实用5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计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方向,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时间、资源和任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暖房工程 农村房子装修工作计划篇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v^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

(一)国防设施建设的需要;

(二)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五)为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的需要;

(六)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需要;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v^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四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v^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通报。

第二章征收程序

第八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收房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建设等有关部门,就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进行论证。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后,应当将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等事项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但是,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日。

公告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的采纳情况、不采纳情况及理由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 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迁入户口或者分户。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二条 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和专家意见,无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存在重大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房屋的,应当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的基础上,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进行危旧房改造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未达到90%被征收人同意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及时公布。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房屋征收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做好对房屋征收决定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五条 被征收人以及与房屋征收决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涉及国防设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当依法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房屋征收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房屋征收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 补 偿

第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 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

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二十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调查结果。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补偿估价工作。

第二十二条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计算被征收房屋的价格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产权调换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第二十三条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并依法拆除;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四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以及租赁和用益物权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人员和被征收人应当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调查结果应当向全体被征收人公布。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依据调查结果、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拟定补偿方案,并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

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人的意见,对补偿方案予以修改完善,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式和房源情况以及签约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事项。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的,补偿方案在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前,还应当征得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的同意。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其中,危旧房改造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生效。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补偿协议向全体被征收人公布。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未履行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征收个人住宅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提供适当房源。

第二十七条 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的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或者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或者经济适用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以及与房屋征收决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补偿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强制搬迁,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补偿决定被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为违法的,作出房屋补偿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赔偿被征收人的损失,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施强制搬迁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先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

第二十九条 征收租赁房屋,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租赁关系未解除的,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第三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在过渡期限内自行安排住处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房屋征收部门不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因房屋征收部门未按照补偿协议提供产权调换房屋而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用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一条对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有关单位从事征收补偿与搬迁具体工作的,应当加强对受委托单位的监督,并对其实施的征收补偿与搬迁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搬迁。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克扣、挤占补偿等费用。

第四章法律责任

(一)非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

(三)未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告或者公告时间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四)对不符合规定的补偿方案予以批准的;

(五)作出的补偿决定违反补偿方案的;

(六)违反法定条件强制搬迁的。

(一)未按照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房屋征收范围实施征收的;

(三)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的;

(五)未支付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实施征收补偿与搬迁的单位,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搬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克扣、挤占补偿等费用的,责令退赔,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二)未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被征收房屋情况调查结果的;

(三)未依据调查结果拟定补偿方案并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估价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拆迁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从事建设活动的,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拆迁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并报房屋征收部门批准。

建设单位应当与房屋的所有权人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拆迁补偿协议。

本条例关于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协议内容的规定,适用于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拆迁的活动。

建设单位、受委托实施拆迁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或者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实施拆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拆迁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v^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暖房工程 农村房子装修工作计划篇二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十七届十六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整齐、整洁、规范、有序,绿起来、靓起来、美起来”的总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2021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始终保持锲而不舍的韧劲,反复抓、抓反复,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助推乡村建设行动,以更加亮丽的乡镇面貌庆祝建党100周年。

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强化全域意识。全面推进镇全域环境综合整治,逐步补齐环境整治弱项短板,基本实现镇域范围内环境干净整洁;持续深化村庄、通道沿线、景区景点及水体岸坡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实现农村、景区景点及水体岸坡环境清净秀美、安全通畅。

聚焦解决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入手,组织实施示范工程,不断巩固提升村容村貌。

(一)整治集镇秩序。加强集镇管理,落实集镇门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彻底整治私搭乱建、禁止污水乱倒、垃圾乱扔、街道乱占、门口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广告乱张贴、牌匾乱悬挂等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治理等行动,彻底解决集镇的乱象,加强清扫保洁人员的管理,实行量化和绩效考核,做好彻底清扫和日常保洁,实现垃圾日产日清,街道打扫和保洁实现“七无五净”目标。积极动员各方力量、镇村联动,通过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彻底改善集镇无乱摆摊点、乱搭乱建、倚门占道经营、农贸市场外溢等现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对接、全域覆盖的保洁新格局。

(二)整治镇村组道路。以建设“四好”公路为目标,全面实施乡村道路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打造靓美道路。推行路长制。明确道路的管护责任人和保洁责任人,配齐打草机及垃圾清理工具,对道路及道路两旁的杂草进行保洁管理并常态化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清理整治乱堆乱放。对堆放在公路及公路两侧的柴草堆、粪堆、建筑垃圾堆、对飘落的纸屑塑料盒等其它生活垃圾等杂物进行彻底清理,对公路两侧的积存垃圾彻底清理、掩埋,疏通水沟,做到不留死角,并做好日常保洁。实施镇域“大美化”活动。对辖区的道路两侧补栽苗木,清理杂树杂草,开展绿化、美化,并落实管护责任,为群众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整治清理垃圾。清理辖区村和辖区内道路、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市场、居民房前屋后、垃圾桶存放点周边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焚烧发电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抓好保洁员队伍管理工作。加强对全镇63名保洁员的管理,建立奖惩机制,对保洁员进行一季度一考核,一季度一评比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警醒谈话,谈话后工作仍未压实的,予以解聘。保障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营。垃圾中转站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由专人负责,继续做好杭口、新湾、上杭三个乡镇垃圾的日常清运工作,做好与各乡镇垃圾清运车负责人、县转运公司等方面的对接,合理安排各乡镇清运时间以及中转站转运时间,保证尤其是节假期间的垃圾转运工作,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做好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12月,杨坊秀美乡村点被选为全县垃圾分类试点村庄,2021年将继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以及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中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辐射到集镇及周边村庄,争取尽快在全镇范围内铺开垃圾分类工作。

(三)整治农户院落。各村(居)委会要广泛深入动员辖区群众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前期扎实做好农户旱厕摸底工作,务必确保旱厕数据的准确,完成摸底工作后迅速展开旱厕改造工作,做到旱厕清零工作。实施“厕污革命”。引导农户实施院落净、卧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洁净和院内摆放规范的“五净一规范”工程,达到院落的屋内无垃圾杂物、无畜禽粪便,屋内屋外整齐清洁,积极开展庭院美化,种植花草苗木提升农户人居环境形象,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坚持每个季度对各自然村的农户进行环境评比工作,并对“五好庭院”农户进行嘉奖。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把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镇治理办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和监督考核;镇财政所要根据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资金需求,做好资金筹措工作;镇清洁工程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和农房建设管理等工作;镇河长办负责清淤疏浚等工作;镇交通办负责道路建设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做好全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的落实推进。村(居)委会负责动员党员干部和村(居)民完善村(居)规民约,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六)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led和各类会议广泛宣传,常态化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推动形成人人爱护环境的文明风尚。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开展“随手拍”活动,对存在的典型城乡环境问题进行曝光,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城乡环境问题。

(七)强化长效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严格目标管理,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各村(居)年度目标考核。科学考核评价,制定并出台2021年杭口镇村(居)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考核细则,明确各项整治任务、时间节点、考核标准。强化调度督查。建立通报约谈机制,将常态化督查、月月考评与日常通报相结合,对行动迟缓、举措不力、效果不佳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暖房工程 农村房子装修工作计划篇三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农村居民尤其是贫困居民住房的抗灾减灾能力,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统筹规划农村民居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自愿自主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四)坚持节约用地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住房要符合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减灾避灾要求,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xxx5年全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55户,其中:重点援建27户,一般援建28户。

(一)改造范围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_《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于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于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对象为农村特困户中的危房户,且必须以现居住的合法建筑为前提。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不予补助;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不予重建补助。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新建砖瓦房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仍住危房的,不列入危房改造范围。

xxx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补助对象包括重点援建户、一般援建户。重点援建户和一般援建户必须按照“居住唯一性、住房危险性、经济特困性”三原则,由户主申请,经过民主评议确定,主要解决农村户口中低保户、特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因灾全倒户的最基本安全住房要求。重点援建户着重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的住房要求。各村(社区)必须保证1-2户残疾人纳入危房改造范畴,县残联将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残疾人危改对象给予xxx0元/户的补助。

(二)审批流程

符合条件且有改造要求的对象,自愿提出申请,按以下程序确定援建对象。

1.申报。一般援建户由本人向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报《宁乡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重点援建对象由村(社区)提出筛选名单,并代为填写《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援建对象登记表》。村(社区)组织村(居)民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报对象进行评议(须有超过50%的村民代表参加评议会),评议认定对象须有超过50%的参评代表同意并签字。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及其他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村级评议意见,并附申报户其他相关资料上报乡(镇)政府。

2.初审。乡(镇)政府对村(社区)评议确定的改建对象逐户入户核实,召开乡(镇)评议会进行初审评议,张榜公示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出具乡(镇)政府审核意见,上报县农村危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审核。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上报资料,并联合乡(镇)、村(社区)两级逐户入户核实。核实后的初步审查结果在宁乡电视台和《今日宁乡》进行公示并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审核确定的对象名单反馈到乡(镇)、村(社区),并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完整资料档案。

(三)建设标准

1.建筑面积和层数、层高: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危房改造政府补助的,新建住房面积严格控制如下:1人户50平方米,2人户70平方米,3人户9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120平方米以内。只能修建一层且层高不允许超过4米,要特别防止贫困农户因超标准超规模进行危旧房改造加固和新建住房而严重负债。

2.规划选址:农村危房改造确需新建的,原则上采取原址重建,需异地迁建的选址要避开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村镇布局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和特色民居传统村落保护,优先安排集中连片建设。

3.房屋结构:新建房屋主体为砖混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提倡就地取材、节约实用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

4.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提倡采用适宜的绿色低碳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沼气、生物技术等清洁能源。

5.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四)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标准为:一般援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重点援建户每户补助4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通过粮食直补存折(惠农一卡通)按实直接发放到户,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以书记蒋改平为组长,乡长曾含玲,主席杨望伟,政联处主任姜仕强为副组长,刘为良,周宏兵,张湘华,_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德明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在xxx5年7月21日前将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并上报乡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底前全部竣工入住,11月底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

(二)严格操作程序。在危房改造对象的认定上,必须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批准的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特别是在村级评定时一定要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认真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三)强化监督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绩效和班子考核。实行联村干部联户工作制度,每个危改户都明确一名干部负责,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检查督促,定期通报情况,对因措施不力导致工作任务未完成或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村和联户责任人的责任。

(四)浓厚宣传氛围。各村要利用宣传栏和“村村响”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推动我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宁乡电视台、《今日宁乡》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暖房工程 农村房子装修工作计划篇四

近日,^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v^、^v^决策部署,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同区域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相匹配,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以县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坚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地方为主,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健全机制。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四)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重点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户厕改造。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落实公共厕所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

(五)切实提高改厕质量。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技术模式应至少经过一个周期试点试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在水冲式厕所改造中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加快研发干旱和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把好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监管。

暖房工程 农村房子装修工作计划篇五

市局党支部2022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

(一)以强化党建主业主责意识为基本点,切实履行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

(二)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x为关键点,切实增强推动改革发展的动力。

(三)以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切入点,切实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

(四)以落实重点工作为结合点,切实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

一是专项攻坚治理取得新进展。

二是职业健康监管取得新成果。

三是监督检查执法取得新成绩。

四是宣传教育培训取得新突破。

(五)以整改往年查摆的问题为着力点,切实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二、存在问题

......审核问题展示部分

相关范文推荐

    律师工作规划 律师下半年工作计划(实用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

    最新线描画方案 工作计划(汇总10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接下来

    总务工作小结(大全10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

    最新沙包兴趣小组活动计划(优质8篇)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

    最新销售帮扶工作计划(模板5篇)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在面对变化和不确定性时进行调整和修正。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我们的目标,提高工作效率,使我们的生活

    2023年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用6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

    最新环卫公司工作计划 物业公司新年工作计划(精选8篇)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帮大

    2023年六年级语文工作计划 六年级语文教学工作计划(优质8篇)

    计划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有条理的行动步骤。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六年级语文工作计划六年级

    最新一份完整的工作计划书(通用9篇)

    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并为之制定相应的计划。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生活,提高效率和质量。那么下面

    教官工作计划个人(优质5篇)

    计划是人们在面对各种挑战和任务时,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自己的时间、资源和能力而制定的一种指导性工具。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