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

时间:2023-11-05 作者:笔尘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

每个人都渴望创作一篇优秀作文,因为它代表了一个人的思想和才华。在这里,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一

河南洛阳,一座千年古都,风景优美,文化气息浓厚,是一处旅游胜地。其中,那里的龙门石窟可以说是名扬四海。以前,我是只闻其名;今天,我是亲眼所见。

走进那座标有“龙门”二字的古老石门,首先看见的是一座巍然屹立在伊河上的大桥,这就是龙门大桥,站在上面,可把龙门风光一览无遗。

渐渐的,望见了一篇马蜂窝似的黑洞,这些黑洞大小不等,有的深,有的浅,仔细一瞧才发现洞中有一个个佛像,这些佛像雕刻细致,每一尊雕像都惟妙惟肖,让人情不自禁地啧啧赞叹。

再向前走,石窟数量就愈来愈多,洞也愈来愈大。这时。一个巨大的石窟把我的目光吸引去了,只见这个石窟里几尊大佛屹立在洞中,中间的那尊大佛脸上还挂着浅浅的笑意,面相慈祥和善,眼神专注地凝视着神州大地,沐浴着明媚的阳光,这就是著名的奉先寺卢舍那大佛,它已成为了龙门石窟的代表作品。

奉先寺卢舍那大佛旁边的是奉先寺北壁力士,它面相凶恶,赤膊袒胸,右手叉腰,左手合十,脚下踩着小鬼。虽然,它长相难看,但是它为民除害,是一位好佛。

走过龙门大桥,走到伊河对岸,远远地望着那些密密麻麻、惟妙惟肖的佛像,我早已被这气势磅礴的景象所折服。我不禁想到:这样恢弘的石窟艺术中国人是怎样建造出来的?我虽不知建造的方式方法,但却显示了中华人民勤劳聪慧,聪明过人,他们用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开拓出了奇迹,用汗水赢得了中外人民赞叹的话语和目光。这正是“满山石窟称奇迹,古人汗水铸文明”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二

今天上午,爸爸和妈妈们带我和好朋友一起去洛阳看牡丹。

来到洛阳国际牡丹园,这里的牡丹好看极了。有粉红的,淡黄的,还有雪白雪白的,淡绿淡绿的。它们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好像在说:"欢迎你们的到来。"。

来到牡丹园的亭子里,阿姨给我们女孩买了一顶带牡丹花边的帽子。我们边看边走,边走边看。叔叔在一旁不停给我们照像。

我们正准备离去时,阿姨忽然想起买帽子时走的匆忙,忘记找钱了。我们一起来到亭子里。售货员叔叔笑着说:"你们终于来了,我一直再找你们。"说着,就把多余的钱递给了阿姨。

走再回去的路上,阿姨笑着对我们说:"洛阳的牡丹美,人更美。"。

听了阿姨的话,我觉得洛阳的人真的很美。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三

10月2日,我和爸爸妈妈奶奶去了开封,一住下我们就立即去了开封的第一楼吃小笼包,第一楼的小笼包被称为开封“第一绝”;然后我们又去吃了稻香居的锅贴,虽然叫锅贴,可和煎饺差不多,但是比煎饺好吃。第二天早晨,我们来到了清明上河园,清明上河园里有好多表演,我们看了气功喷火、接绣球、木偶戏、包公迎宾、高跷和梁山好汉截囚车,我还穿盔甲了呢,还和包公合了影。

10月4日我们从开封去了洛阳,首先去了洛阳龙门石窟,石窟是在山上雕一座座石像。我们先去了潜溪寺,潜溪寺里有很多的佛像,有一千五百年的历史了;然后去了万佛洞,万佛洞里的佛像很小,有的只有三厘米长,有一万多尊呢,难怪叫万佛洞!

我们又去了最大的那个窟,哇!

好大啊!

中间的那尊佛像太大了,太高了,大的等于大象的好多倍,高的看不到顶!

下午我们去了白马寺,我们饶着一个十二层的舍利塔转了三圈,那里的人说,这样佛祖会保佑我的。到了洛阳的第二天下午,我们去百年老店“真不同”吃了洛阳水席。水席比一般的菜汁要多,而且形状也很漂亮,特别是牡丹燕菜,用鸡蛋做牡丹,用牡丹炒香肠丝和油菜。

10月6日我们去了王城公园,王城公园是看牡丹的地方,不过现在不是花季,真可惜!

我在公园里开了十一圈卡丁车,只撞了两次,下来以后,我觉得我连汽车都会开了!

这次旅行真好玩,特别是洛阳,我觉得我还没玩够呢!

开封、洛阳的小吃真好吃!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四

暑假结束后,我和外婆去往了期待已久的九朝古都、世界牡丹胜地洛阳。

洛阳,一座古城与现代城市巧妙结合的产物。在万千城市中,这座动人的城市是那么的自然和谐,那么的平凡,又那么的不平凡。来到龙门石窟和白马寺,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从洛阳的砖瓦瓦房可以看出,现代大城市洛阳将昔日的古朴典雅与昔日的尊贵与现代的繁华充分结合。

偶尔看到一座古色古香的现代建筑,勾起我内心无限遐想,佩服洛阳人的智慧。过了一会儿,我跟着旅行团去了一个花园。平坦的小径旁,红白相间的花朵相得益彰。在茂密的丛林下,有一个小湖。湖里满是荷花和芦苇,偶尔还能看到一只野鸭从湖里探出头来,左看右看,警惕地环顾四周,然后下去抓捕。湖水浅水处,有几个五六岁的孩子在大人的监护下。水,多么迷人的景象,真是太神奇了!

啊!美丽的洛阳!我会永远爱你!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五

烈士——一个让人敬佩有振奋的词语。生活在和平年代我们,似乎已经遗忘了这个词语。美好而安逸的生活让我们心中很少再有澎湃的激情,但今天的参观,让我们的血液又再次沸腾。

岁月已经尘封了遥远的往事。现在人们的耳边已经黯淡了刀光剑影、枪炮血火的战争背影,人们要想开始回忆过去的沧桑岁月时,也只有在教科书和影视剧中,才能翻开历史的页页伤疤和层层沉重乃至重重的无尽屈辱与不懈抗争。

在21世纪的今天,战争早已在年轻人中失去了踪影,他们或许对烈士的名字和事迹更加陌生。但我们依然生活在烈士留下的绿荫下,依然享受着旭日阳光的无比幸福之中。时光可以冲淡记忆,但是革命精神必须永世相传。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英烈们用鲜血和生命开创了我们民族的千秋大业,培育了一种崇高的民族气质、革命精神和高尚风范;而改革开放后,又有无数的'英雄楷模在党和国家、人民需要的时刻挺身而出、忘我奉献!英烈们的英勇精神值得我们永远铭记。我们要踏着先烈足迹,寻觅革命精神,把对先烈的无限崇敬和对英魂的不尽哀思,化为对人民利益的勇敢维护;应该继承先烈的遗志、传承革命先烈们的优秀精神,把对英烈们的热爱转化为对工作的兢兢业业、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和拼搏奉献。

先烈们的英勇事迹让我明确了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方向,在英烈们精神的感召下我将更加努力学习。虽然目前社会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因素,但我要从自身做起,发扬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时光漫漫,许多往事都会如同过眼浮云,稍纵即逝,但参观烈士陵园所激发出来的坚定信念,却永远铭刻在心!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六

4月5日早上6:00,妈妈将我叫醒。我很兴奋,因为妈妈要带我去洛阳看牡丹,还可以去海底世界游览呢!

起床后,才知道已经下雨了。我和姐姐、妈妈打着伞,在中行门口等旅游大巴。

上车之后,隔着窗玻璃望着近处的绿树,心情特别舒服。

到了王城公园,来看牡丹的人还真是不少。尽管有一些牡丹还没有完全绽放,但是已经吸引了许多的游客在盛开的牡丹前照相。各色的牡丹有的含苞待放、有的争奇斗艳,十分美丽。边走边看,我还看到了各色的鹦鹉、白虎、黑熊、斑马、梅花鹿、骆驼等等动物。

在海底世界,我看见了许多的鱼儿,有铅笔鱼、食人鳄、大乌龟等,还有好些我已经记不住名字了。最后,我们还看了美人鱼表演。

我在草坪上追赶小鸟时,不小心将鞋陷进了泥里,弄的满脚都是泥。不过很开心!

回来的时候,我一点也不觉得累,我很喜欢旅游。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七

今日,应亲人相邀,到洛阳小住几日。提起洛阳,自然想到她的诸多代名词,如:龙门石窟、关林、白马寺等风景名胜,但有一种花名更会让人浮想联翩,那就是——牡丹。

自武则天时代起,牡丹与洛阳的渊源由来已久。在洛阳,虽然这个季节真正的牡丹花早已凋落,但牡丹雍容华贵、高贵雅质的形象却无处不在,处处凸显着洛阳这座城市与牡丹水乳交融的情结。

车子刚进洛阳市区,你与“牡丹”的接触便开始了。路边醒目的标牌不断提示你:这里离国际牡丹园还有12公里,还有9公里,还有6公里……逐渐缩小的数字不但让你对牡丹的天姿国色产生一睹为快的渴望,更让你对牡丹充满了无限美好的憧憬和期待。

进入市里,你马上会发现,路两旁的路灯灯柱上赫然装饰着红花绿叶的牡丹图案,清新明丽;路中央的绿化带里,一朵朵卡通牡丹花点缀其间,不分季节地努力绽放着;就连站在路边等公交车时,你也能读出牡丹与洛阳千丝万缕的瓜葛。每路公交车的车头最中间位置,都有精心设计的“牡丹花”吸引你的眼球,洛阳人民的牡丹情结真是呼之欲出!

来到王城公园门口,虽然当初的牡丹盛会早已结束,但大门两侧的牡丹笑脸墙上,各色牡丹花与世界各国游客们的笑脸同时绽放,定格的瞬间熠熠生辉,牡丹花开富贵的深远涵义流露其中,人们追求快乐、幸福的天性不言而喻。

信步走进王城公园门口的工艺品店,浏览形形色色、琳琅满目的牡丹工艺品,你怎能不惊叹:洛阳人民的牡丹情结竟如此被发挥得淋漓尽致!牡丹能看:金色底子、大红牡丹花的托盘、壁挂,华丽雅致,假如摆在自己家中,一定会蓬荜生辉!牡丹能戴:纯手工制作的牡丹吊坠、手链、手镯等颜色多样,假如戴在颈项上、手腕上一定别具特色;牡丹能吃:气味芬芳的牡丹饼、牡丹酥,不禁让你感叹牡丹对于人类的无私奉献!总之,只要你能想到的与牡丹相关联的,店里都有。在这里,你随时与牡丹进行着零距离的结束,于是,你痴迷其中,看看这个,摸摸那个,久久不忍离去。

洛阳,因牡丹而闻名于世,勤劳智慧的洛阳人民更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和创造,赋予了牡丹新的生命和活力;牡丹,因洛阳而无处不在,这一大自然赐予的精灵在洛阳人民的怀抱里处处生机勃发!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八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应当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责任制,并做好落实、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七条检察、审判、监察、审计等机关,针对有关单位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应当提出书面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并督促整改。被建议单位自收到建议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将建议处理情况书面反馈提出建议的`机关。

第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有权控告和举报。有关部门对控告和举报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办理,并为控告、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控告人、举报人打击报复。

第十九条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宣传,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应当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九

《洛阳市旅游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9月30日审议批准,现予以公告,自20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活动以及旅游开发、经营、管理、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组织制定和实施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解决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协调、融合发展。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综合协调、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旅游业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旅游促进与发展。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资源保护、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市场开发、旅游形象推广等进行统筹安排。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应当编制专项规划,对特定区域内的旅游资源保护以及旅游项目、设施、服务功能配套提出具体要求。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旅游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引导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开展乡村旅游标准化评审工作,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旅游交通标识、旅游导向标识等旅游标识系统和旅游停车场、自驾车营地、旅游公厕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第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公共交通枢纽、商业中心、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等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公益性的旅游咨询机构或者导览设施,为旅游者提供本地及周边区域相关旅游信息。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监测和旅游公共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在开放、共享、有效、安全的原则下,采集和发布旅游公共信息数据、产业运行监测分析数据、旅游者群体行为数据等。统计、公安、工商、交通、民航、铁路、通信等部门应当支持并与旅游主管部门实现涉旅信息共享。

旅游经营者和其他相关组织应当如实制作和保存完整的业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旅游主管部门报送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信息。

第三章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

第十条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应当符合旅游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项目审批前,应当征求同级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以及其他建设项目对旅游资源保护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听取有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第十一条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二条利用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最大限度地保持自然状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止生态破坏。

利用民族文化历史建筑等人文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保持其民族特色、地方特色、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不得擅自改建、迁移、拆除。涉及文物保护和宗教信仰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旅游项目开发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定,不得污染环境。鼓励旅游项目开发和经营者使用新能源、新材料。

第四章旅游经营与服务。

第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编造、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向旅游者隐瞒真实情况,降低服务标准。

第十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旅行社设立的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自行聘用、委派导游和领队人员,不得再设立分支,不得以服务网点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十六条旅行社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供银行担保。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实行专项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书面旅游合同的格式可以参照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推荐的示范合同文本。

旅行社使用自制格式合同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合同告知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加贴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标明其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信息。

代理其他旅行社旅游产品的,应当核实旅游产品实际提供商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并在旅游产品页面的显著位置标明旅游产品实际提供商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信息,并表明其代理旅行社身份。

第三方交易平台为旅行社提供交易服务的,应当核实旅行社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并在旅游产品页面的显著位置标明旅游产品实际提供商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信息。

第十九条俱乐部、车友会以及其他召集旅游者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第二十条导游人员应当在取得国家导游资格证书并领取导游证后,方可从事导游活动。

第二十一条导游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

(二)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四)向执业旅行社以外的其他旅游经营者索要业务促销费用;。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旅游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的条件。

旅游景区经营者在景区开放经营前,应当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设置内部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定期组织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旅游景区应当对危险性区域和危险性项目,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旅游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景区最大承载量。旅游者人数达到或者接近核定最大承载量的百分之八十时,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进行疏导,采取分时段进入或者限制进入等措施。

第二十四条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配置设施设备,并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

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当及时消除隐患,未消除的不得使用。

对涉及人身安全的漂流、滑雪、攀岩、滑翔等高风险旅游项目以及索道、滑道、缆车等特种旅游设备,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操作。

第二十五条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停车、环卫、通讯、医疗和紧急救援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

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游览引导标识系统,并在明显位置公示旅游咨询、投诉和救助电话。

第二十六条国有旅游景区根据情况,每年应当安排一定的时间对公众免费开放。

国有旅游景区应当加入洛阳旅游年票系统,并按照服务标准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鼓励非国有旅游景区每年安排一定的时间对公众免费开放,加入洛阳旅游年票系统。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年票系统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旅游景区应当加强对讲解人员的培训,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国家a级旅游景区还应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游客提供自助讲解服务。

旅游景区不得阻碍随团导游的讲解。

国家和省对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讲解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在旅游景区内从事旅游商品销售等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旅游景区的统一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旅游景区内摆摊、设点和出租景观,不得尾随、纠缠、胁迫、欺骗旅游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第二十九条从事旅游客车(船)经营的企业,应当具有旅游客运资质,并依法取得相关证照。

旅游客车(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服务质量标准。

第三十条旅游客车(船)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旅行社签订的书面旅游运输合同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运输线路、更换运输工具、搭载与旅游团队无关的人员。

旅游客车(船)经营者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运行规定的旅游行程计划。

第三十一条旅游宾馆、饭店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星级评定制度。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旅游宾馆、饭店的星级标志,应当置于前厅明显的位置。

第三十二条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者应当向旅游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诱骗旅游者消费,不得强制旅游者进行交易。

第三十三条旅游营业性演出和旅游娱乐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禁止宣扬封建迷信,禁止从事淫秽、赌博等违法活动,不得在活动中诱骗、强迫旅游者消费。

第五章旅游者权益保障与行为规范。

第三十四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人身、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二)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受到尊重;。

(三)知悉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资质证件和所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真实情况;。

(四)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及服务方式、服务项目,拒绝强制交易;。

(五)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质价相符的旅游商品和旅游服务;。

(六)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旅游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二)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三)违反旅游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

(四)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坏旅游地文物古迹;。

(五)参与赌博、色情等活动;。

(六)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或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申请旅游行业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

(三)向旅游、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等有关部门投诉;。

(四)旅游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旅游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旅游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旅游、民族宗教、公安、交通运输、林业、水利、文化、文物、卫生和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价格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旅游市场和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旅游违法行为。

第三十九条旅游主管部门在旅游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权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查阅、复制相关文件和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配合相关询问和调查,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

第四十条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旅游投诉网络,在主要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购物场所等公共场所公布旅游投诉途径。

旅游主管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受理,并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人;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有关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后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后答复投诉人,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旅游主管部门。

第四十一条旅游行业协会应当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发挥服务、引导、协调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建立旅游经营者诚信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情况。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制作、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向旅游者隐瞒真实情况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执行或者擅自变更旅游发展规划,造成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破坏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的;。

(三)未及时公告对旅游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情况的;。

(五)不依法审批旅游建设项目的;。

(六)不依法受理和颁发有关旅游经营许可证件或者执业证件的;。

(七)接受旅游经营者馈赠的;。

(八)不依法履行旅游行政职能,后果严重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所称旅游资源,是指具有旅游开发利用价值,能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是指利用旅游资源和设施,为旅游者提供游览、度假、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和旅游商务会展、旅游信息等服务的综合性产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饭店、旅游家庭宾馆、旅游车船公司、旅游索道公司、旅游购物场所、旅游休闲娱乐场所、旅游网络公司和旅游线路经营者等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年1月1日起施行。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十

龙门石窟,作为洛阳十大文化符号的龙门石窟开凿于北魏年间,至宋代才完全完工。这里大量的文字资料和实物,反映了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龙门石窟是世界文化遗产,是中国的国家级5a级景区。这里是中国的四大石窟之一。龙门石窟门票一百元,参观龙门石窟,遵守景区规则注意文物保护。从洛阳乘坐公交车直达龙门石窟。

白马寺,位于洛龙区的白马寺镇内,这座古老的寺庙创建于东汉年间,是中国的第一古刹。庙宇中的古迹遗址多为元明清时代所留存。运气好机缘合适的话,在这里还可以遇到当家的方丈。由洛阳火车站乘公交车直达白马寺,交通十分方便。白马寺门票50元。这里是静修者明心见性的好地方。

老君山,据传说太上老君曾在此山修炼。在唐朝的时候,唐太宗将此山改名为老君山,这里是全真教派的圣地。位于山顶的太清观建于北魏年间。老君山是5a景区,门票一百元。这里的.主要景点有,老子文化苑,太清观,紫荆花海,十里画屏,金顶道观群。由洛阳至栾川乘坐当地公交即可到达景区,交通十分方便。

牡丹园,建成于隋朝时期。唐朝是牡丹园的鼎盛时期,这里是最早的牡丹种植区。每年的4月至5月初,是牡丹的花期。牡丹园内,一株千年牡丹,为隋朝西苑遗物。这里是中国牡丹品种基因库。洛阳牡丹园通过牡丹文化传承了以地域文脉的千古名园文化。门票50元。位于洛阳市王城大道北端机场路。交通十分方便。

白云山,被誉为人间仙境。这里是中国的夏都。最近这里新建了一座白云山玻璃栈道,十分吸引游客。可以由洛阳火车站,乘坐汽车直达白云山。汽车票价44元,每天两班。白云山的四季景色变幻莫测,这里的玉皇顶白云峰,原始森林,小黄山,九龙瀑布都是非常著名的景点。暑假期间,从白云山铜和游客中心进入,可以享受免票和半票的政策。白云山成人门票价格67。

龙潭大峡谷,在新安县境内距洛阳70公里。门票80元。这是一条由紫红色石英砂岩石构成的大峡谷,全长12公里。峡谷内悬崖绝壁,不同时期的流水切割,磨痕非常清晰。山崩地裂的奇观,国内外罕见。景区有六大自然谜团。七个峡谷深潭瀑布。八大自然奇观景点。交通十分方便。

鸡冠洞,这里位于洛阳栾川。又称为洛栾川,鸡冠洞。鸡冠洞内大小景点有200多个,姿态各异。这是一处喀斯特熔岩地貌的自然奇观。是在亿万年前形成的。洞内,奇险深幽。早在乾隆年间就有人类在这里活动的遗迹。鸡冠洞的门票价格是每人80元,学生和老人都有优惠票价。交通十分方便,可以从连霍高速下来进入洛阳,到达栾川。

重渡沟,位于栾川县潭头镇附近的伏牛山上,是4a级旅游景区,这里800亩竹林,让人觉得这可能是蜀南竹海。据说在东汉时,光武帝刘秀曾两度在此摆脱,往往追杀,成就帝业以后,御赐重度沟。重渡沟内有上百个泉眼,泉水由地球深处喷薄而出,山涧溪流,形成飞瀑,竹林泉水,是亲近大自然最好的选择,这里成人票价110元。每年七八月份这里都会有很多活动。竹筏漂流,是绝好的避暑胜地。

天池山国家森林公园,距离洛阳有98公里。森林公园境内古树众多,奇花异草,是渝东保存最为完好的原始森林。当你看到参天古木,这种古老原始的景象仿佛又回到了千万年以前的森林。主要景点有与西二郎沟,杏子沟,月牙潭,飞来瀑,龙凤瀑,泻玉喷珠,五级瀑布,天池。这里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都很值得看。这里是观星者的乐园。门票50元,学生和老人有优惠票。

黄河小浪底,距离洛阳40公里。门票价格60元。自从2001年小浪底水利枢纽竣工以后,这里呈现出高峡出平湖的自然景观。小浪底穿越中条山王屋山,库区总面积有近300公里,这里湖光山色,景点众多,是北方不多见的山水景观。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活动以及旅游开发、经营、管理、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组织制定和实施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解决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协调、融合发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旅游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旅游综合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综合协调、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旅游业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旅游促进与发展。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上级旅游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资源保护、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产业发展等进行统筹安排;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应当编制专项规划,对特定区域内的旅游资源保护以及旅游项目、设施、服务功能配套提出具体要求。

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把乡村旅游发展纳入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等相关规划,加强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以及配套设施建设。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形象推广和旅游产业促进。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下列事项给予鼓励和支持:

(一)投资重大旅游项目的;。

(六)参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的。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旅游交通标识、旅游导向标识等旅游标识系统和旅游停车场、自驾车营地、旅游公厕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智慧旅游建设,建立和完善旅游公共信息共享与服务机制。

第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公共交通枢纽、商业中心、旅游景区(点)、车站、机场、码头等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公益性的旅游咨询机构或者导览设施,为旅游者和城乡居民提供本地及周边区域相关旅游信息。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监测和旅游公共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在开放、共享、有效、安全的原则下,采集和发布旅游公共信息数据、产业运行监测分析数据、旅游者群体行为数据等。统计、公安、工商、交通、民航、铁路、通信等部门应当支持并与旅游主管部门实现涉旅信息共享。

旅游经营者和其他相关组织应当如实制作和保存完整的业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旅游主管部门报送统计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第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编制旅游市场开发总体规划和推广营销规划,创新旅游营销模式,确立旅游形象和推广促销主题,开发境内外旅游市场。

文化、外事、文物、林业、园林、民族宗教等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配合旅游主管部门做好旅游工作。

第十一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旅行社等具有资质的旅游服务企业承办交通、食宿、会务、接待等服务事项。

第三章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第十二条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旅游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项目审批前,应当征求同级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以及其他建设项目对旅游资源保护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听取有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第十三条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并协调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

第十四条利用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最大限度地保持自然状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止生态破坏。

利用民族文化历史建筑等人文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保持其民族特色、地方特色、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不得擅自改建、迁移、拆除。涉及文物保护和宗教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旅游项目开发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定,不得污染环境。鼓励旅游项目开发和经营者使用新能源、新材料。

第四章旅游经营与服务。

第十五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制作、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向旅游者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质价不符的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

第十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旅行社设立的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自行聘用、委派导游和领队人员,不得再设立分支,不得以服务网点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十八条旅行社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供银行担保。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实行专项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书面旅游合同的格式可以参照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推荐的示范合同文本。

旅行社使用自制格式合同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合同书面告知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加贴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标明其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信息。

代理其他旅行社旅游产品的,应当核实旅游产品实际提供商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并在旅游产品页面的显著位置标明旅游产品实际提供商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信息,并表明其代理社身份。

第三方交易平台为旅行社提供交易服务的,应当核实旅行社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并在旅游产品页面的显著位置标明旅游产品实际提供商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信息。

第二十一条俱乐部、车友会以及其他召集旅游者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第二十二条导游人员应当在取得国家导游资格证书并领取导游证后,方可从事导游活动。

第二十三条导游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

(二)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四)向执业旅行社以外的其他旅游经营者索要业务促销费用;。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旅游景区(点)开放,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的条件。

经营旅游景区(点)业务应当到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旅游景区(点)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设置内部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定期组织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旅游景区(点)应当对危险性区域和危险性项目,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旅游景区(点)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旅游者人数达到或者接近核定最大承载量的百分之八十时,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点)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进行疏导、采取分时段进入或者限制进入等措施。

第二十六条旅游景区(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配置设备、设施,并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

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设备、设施,应当及时消除隐患,未消除的不得使用。

对涉及人身安全的漂流、滑雪、攀岩、滑翔等特种旅游项目以及索道、滑道、缆车等特种旅游设备,应当配备持证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操作,并为旅游者自愿购买保险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旅游景区(点)应当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停车场、环卫、通讯、医疗和紧急救援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

旅游景区(点)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游览引导标识系统,并在明显位置公示旅游咨询、投诉和救助电话。

第二十八条国有旅游景区(点)根据情况,每年应当安排一定的时间对公众免费开放。

国有旅游景区(点)应当加入洛阳旅游年票系统,并按照服务标准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鼓励非国有旅游景区(点)每年安排一定的时间对公众免费开放,加入洛阳旅游年票系统。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年票系统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旅游景区(点)应当加强对讲解人员的培训,讲解员应当持证上岗,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国家a级旅游景区,还应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旅游者提供自助讲解服务。

旅游景区(点)不得阻碍随团导游的讲解。

国家和省对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讲解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在旅游景区(点)内从事旅游商品销售等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旅游景区(点)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旅游景区(点)内摆摊、设点和出租景观,不得尾随、纠缠、胁迫、欺骗旅游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第三十一条从事旅游客车(船)经营的企业,应当具有旅游客运资质,并依法取得相关证照。

旅游客车(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服务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旅游客车(船)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旅行社签订的书面旅游运输合同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运输线路、更换运输工具、搭载与旅游团队无关的人员。

旅游客车(船)经营者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运行规定的旅游行程计划。

第三十三条旅游宾馆、饭店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星级评定制度。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旅游宾馆、饭店的星级标志,应当置于前厅明显的位置。

第三十四条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者应当向旅游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欺骗、诱导旅游者消费,不得强制旅游者进行交易。

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者在旅游者购物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当向旅游者出具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第三十五条旅游营业性演出活动和旅游娱乐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禁止宣扬封建迷信,禁止从事淫秽、赌博等违法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欺骗、诱导、强迫旅游者消费。

第五章旅游者权益保障与行为规范。

第三十六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人身、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二)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受到尊重;。

(三)知悉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资质证件和所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真实情况;。

(四)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及服务方式、服务项目,拒绝强制交易;。

(五)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质价相符的旅游商品和旅游服务;。

(六)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要求赔偿或者投诉、起诉;。

(八)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旅游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七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或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申请旅游行业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

(三)向旅游、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等有关部门投诉;。

(四)旅游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二)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三)违反旅游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

(四)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坏旅游地文物古迹;。

(五)参与赌博、色情等活动;。

(六)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旅游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旅游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旅游、民族宗教、公安、交通运输、林业、文化、文物、卫生和计划生育、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价格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旅游市场和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旅游违法行为。

第四十一条旅游主管部门在旅游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权询问当事人和有关人员,查阅、复制相关文件和资料。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配合相关询问和调查,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

第四十二条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旅游投诉网络,在主要交通枢纽站点、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旅游购物场所等公共场所公布旅游投诉途径。

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受理,并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人;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有关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后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后答复投诉人,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旅游主管部门。

第四十三条旅游行业协会应当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发挥服务、引导、协调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建立旅游经营者诚信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情况。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制作、发布虚假旅游信息,向旅游者隐瞒真实情况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执行或者擅自变更旅游发展规划,造成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破坏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的;。

(三)未及时公告对旅游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情况的;。

(五)不依法审批建设项目的;。

(六)不依法受理和颁发有关经营许可证件或者执业证件的;。

(七)接受旅游经营者馈赠的;。

(八)不依法履行旅游行政职能,后果严重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所称旅游资源,是指具有旅游开发利用价值,能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是指利用旅游资源和设施,为旅游者提供游览、度假、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和旅游商务会展、旅游信息等服务的综合性产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饭店、旅游家庭宾馆、旅游车船公司、旅游索道公司、旅游购物场所、旅游休闲娱乐场所、旅游网络公司和旅游线路经营者等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8月20日洛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9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实施的《洛阳市旅游条例》同时废止。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隋唐洛阳城遗址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隋唐洛阳城遗址的保存现状和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隋唐洛阳城遗址,是指隋、唐等朝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遗址。

第三条在隋唐洛阳城遗址进行规划建设、考古发掘、旅游开发、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隋唐洛阳城遗址的保护工作。市文物行政部门是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隋唐洛阳城遗址的保护工作。遗址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隋唐洛阳城遗址的文物保护工作。

第五条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工作,实行国家保护与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原则,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隋唐洛阳城遗址及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六条隋唐洛阳城重要遗址包括:

(一)宫城遗址:东至三通巷南北一线,南至凯旋东路、豫通街东西一线,西至玻璃厂路南北一线,北至道南路。

(二)外郭城城垣(含城门)遗址:东垣北起唐寺门村南至城角村一线,长7312米;南垣自城角村北,向西至古城路北一线,长7290米;西垣自古城路北至苗沟村一线,长6776米;北垣自苗沟村至唐寺门村一线,长6138米。

(三)含嘉仓城(含城门)遗址:东至平等街南北一线,南至中州渠,西至环城西路北延长线,北至春都路北200米东西一线。

(四)九洲池遗址及其附近宫殿建筑基址:东至定鼎路,南至唐宫路,西至光华路,北至道南路。

(五)新潭遗址:东至(编者注:此字左边为三点水,右边为廛)河,南至九都路,西至凤化街,北至三复街、文明街东西一线。

(六)洛南里坊区遗址:东至李南路南北一线,南至古城路、城角村东西一线,西至王城大道一线,北至洛河河道。

(七)回洛仓城遗址:东至穆斯林大道东100米南北一线,南至310国道以南500米东西一线,西至穆斯林大道西1000米南北一线,北至310国道以北800米东西一线。

(八)上阳宫遗址:东至玻璃厂南路,南至洛河河道,西至体育场路,北至中州渠东西一线。

(九)合璧宫遗址:位于龙池沟村东北100米的黄土岭上,面积约30余万平方米。

(十)宋代衙署遗址:东至集市街,南至西大街,西至乡范街,北至中州路南侧。

根据考古发现或者研究成果,应当及时依法增补重要遗址及其范围。

第七条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范围包括以下区域:

(一)宫城、皇城保护区:北至道北路北500米;东至(原)铁路分局俱乐部、北大街、南大街一线;西至春都集团东墙、光华路、影院街、七一路一线;南至市人大(原)办公楼正东到洛河北岸一线。保护范围包含宫城、皇城城垣外侧50米以内。

(二)洛南保护范围:北为洛河河道;西至聂湾村西北夯土残垣、古城村西一线;南至古洛渠、城角村西北一线;东至城角村西北经贺村、西高村村西、楼子村村西一线。

(三)外郭城城垣保护范围:洛河以北的外郭城城垣外侧50米范围内,洛河以南的外郭城城垣外侧100米为保护范围。

(四)辛店保护范围:从龙池沟村北,向东至寺沟柳行村东南构成北线;从柳行村东南向南经于家营、太后庄之间,向南至洛河构成东线,从龙潭寺向南一线构成西线;洛河北堤一线为南线,这四条线相交形成四边形的保护区。

(五)庙东沟保护范围:西南环高速公路、庙东沟村以西,上张沟村以东,下张沟村以北,南陈沟村以南。

(六)徐家营保护范围:辛店乡徐家营村东北,洛阳北方易初摩托有限公司西,南界洛宜路北450米处。

(七)五女冢保护范围:厂北路北,陇海铁路南,涧河以东,西工区沥青加工厂以西。

(八)迎驾沟保护范围:以迎驾沟隋唐遗址中心点为基点,向四周各延伸300米构成正方形保护区。

(九)兴隆寨、瞿家屯保护范围:兴隆寨、瞿家屯之间的`涧河入洛河处。

保护范围重新划定的,从其新的规定。

第八条隋唐洛阳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包括以下区域:

(一)隋唐东都城控制区:位于隋唐东都城内东北部一带,北至岳村、唐寺门一线;东至唐寺门、塔东村、李楼村西一线;南至洛河河道;西至铁路分局俱乐部、北大街、南大街一线。

(二)外郭城城垣控制区:洛河以南的外郭城城垣外侧100─200米内。

(三)西苑控制区:东界:七一南路线。北界:九都路至南山防洪渠一线。南界:七一南路至宜阳县寻村乡锁营村之间的洛河北堤及洛河河道。西界:王祥河、郭坪河一线,北端为洛阳市西马沟村,南端为宜阳县寻村乡锁营村。建设控制地带重新划定的,从其新的规定。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隋唐洛阳城遗址的保护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本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

第十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对隋唐洛阳城重要遗址、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界桩等保护设施并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保护设施。

第十一条在隋唐洛阳城重要遗址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对设有禁止拍摄标志的区域或者文物进行拍摄;。

(二)在文物建筑物、构筑物上涂污、刻画、攀爬、张贴;。

(三)违规倾倒、堆放垃圾和排污、排水;。

(四)修墓、立碑;。

(五)擅自建房、建窑、打井、挖塘、挖洞、挖渠、取土、垦荒等;。

(六)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害遗址安全的物品;。

(七)擅自采集文物;。

(八)其他危害遗址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在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进行与遗址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确需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当符合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规划,在选址用地时应当提前征求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三条在隋唐洛阳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当符合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规划,不得破坏隋唐洛阳城遗址的环境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市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对危害隋唐洛阳城遗址本体、破坏遗址历史风貌、与遗址保护展示不相协调的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逐步拆除或者迁移,并依法予以补偿。

第十五条在隋唐洛阳城遗址从事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学术研究等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报市文物行政部门备案。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市文物行政部门提供勘探、发掘情况、出土文物清单和保护意见。发掘出土的文物应当及时移交市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收藏单位收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利用隋唐洛阳城遗址拍摄电影、电视等影像资料以及举办大型活动,拍摄方或者举办方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制订文物保护预案,落实保护措施,并接受市文物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鼓励国内外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捐资发展隋唐洛阳城遗址文物保护事业。隋唐洛阳城遗址的保护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并接受市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有保护隋唐洛阳城遗址的义务,对破坏隋唐洛阳城遗址及其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的行为有权制止、举报。对于在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市文物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四)违反第十三条规定,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时,工程设计方案未履行报批手续,对隋唐洛阳城遗址本体和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对遗址及其保护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赔偿损失。因工程建设施工对隋唐洛阳城遗址本体和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责令拆除违法建筑或者构筑物,恢复遗址原状,对相关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有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隋唐洛阳城遗址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由于工作失职造成遗址严重破坏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自月1日起施行。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十三

各位代表:

一、20工作回顾。

年是本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两提两增四抓”,在极为困难的形势下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经济发展呈现好态势。在全国、全省经济增速整体放缓的新常态下,我市经济扭转了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下行的态势,实现逆势回升。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84.6亿元,比上年增长9%,增速提高1.8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2981.1亿元,增长1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16.3亿元,增长12.6%;外贸出口14.4亿美元,增长11.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0.3亿元,增长11.2%。

――重大项目实现新突破。323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868.2亿元,是年度目标的1.4倍。特别是一批谋划多年而没有干成的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洛阳石化1800万吨炼油扩能改造项目获准开工,一个超千亿级的石化产业正呼之欲出;洛阳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获得文物、环保批复,即将取得国家核准;洛吉黄河大桥开工建设,黄河天堑又一条通途指日可待;引黄入洛工程主洞即将贯通,故县水库引水工程顺利开工,更优质的水资源将造福洛阳千家万户;老城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正式开工,隋唐城“一区一轴”九洲池、应天门项目加快推进,古都厚重的历史文化特色将进一步彰显。

――先行先试带来新红利。我市先后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信息惠民试点城市、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电子功能材料区域集聚发展试点、首批智游试点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城市、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中央直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城市等,不仅为当前的.发展带来了政策资金支持,而且为长远的发展赢得了主动。

――资源挖掘出现新亮点。工业、科技、文化、山水、生态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正在加速转化为发展优势。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扬帆起航,传统制造业借智能化之力加速提升;中油一建研制的世界最大单门吊装系统,中信重工研制的世界最大功率、技术最先进的自磨机,河柴重工研制的国内最大功率高速柴油机,轴研科技获准路试的高铁车辆轴承,让“洛阳创造”享誉海内外;“双申遗”成功再添世界级名片,大遗址保护展示工作成绩斐然,中央新影华夏文化产业园区、白云山国家旅游度假区等一批大项目开工建设,文化旅游业进入新一轮黄金发展期;华夏文明第一河、伊洛河水生态文明示范区等项目顺利推进,林业生态屏障日益完善,魅力独具的宜居之城未来可期。

――载体建设取得新成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对全市经济的贡献显著提高。产业集聚区进入提质转型创新发展新阶段,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500亿元,配套服务和集聚能力明显提升。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全面铺开,泉舜财富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建成投用。创新载体加快建设,洛阳大学科技园升格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中意科技园开园运营,浙大科技园、莱普生智慧工场暨物联网创新科技园正式开工。都市生态农业风头正劲,特色农业示范园区“百花齐放”,形成了“一圈四带”的发展格局。

――人民生活有了新提高。预计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7054元和9763元,增长9%和11.5%。1.98万户农村危房得到改造。2.3万户城镇居民入住安置房。6520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享受到保障房待遇。70852人实现脱贫。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从16万元提高到25万元,异地就医结算城市扩大到20个,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到98%和99.6%。

――干群精神有了新提振。广大干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得到锤炼,作风明显转变,效能不断提升。全市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创新求变、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氛围日益浓厚、热情空前高涨,已经成为推动洛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面对不断增大的经济下行压力,突出三大举措,加强运行调控,在新常态下实现了经济逆势增长。开放招商增活力。实施十大重点产业招商行动计划,全年共签约亿元以上项目359个,实际利用外资24亿美元。成功引进境内外500强企业12家,正威有色科技城、伊川汽车产业园、阿帕奇电动汽车产业园等一批投资大、带动力强的好项目相继落户。中信重工、一拖集团等一批企业与境外企业合作迈出新步伐,北企集团、北玻公司等一批骨干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入选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样本企业。服务企业解难题。坚持领导分包、落实帮扶政策、搞好要素保障、推进产销对接,强力实施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减负担、增效益”百日攻坚行动,支持优势企业扩能增产,帮助困难企业摆脱困境。深入开展银政、银企合作,通过组织银企洽谈会共签约项目5229个、资金793.4亿元,当年落实率超过98%。大力开展还贷周转金、增信基金、信用评级、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等金融创新服务,缓解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难题。全年金融机构新增贷款334亿元;新增存贷比达到84.7%,创来新高。优化环境提效能。深入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治理、百姓问政、群众评诺等活动,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加大企业投诉案件查办力度,企业反映问题解决率达97.1%。加强企业周边环境治理,依法从严打击阻工扰工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企业生产和重点项目建设秩序。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十四

人们常说:“赏景在于龙门,观花要数牡丹,大快朵颐,别忘了洛阳美餐。”今年十一假期,我们全家来到洛阳老城游玩。那让人眼花缭乱的各色小吃,真正让我见识了名扬天下的洛阳美食。

从丽景门进入古城内,华灯初上的夜景让人沉醉,古色古香的建筑,迎风招展的酒旗,身着汉服的少女,让我感觉仿佛穿越回了大唐。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吆喝声、讨价声此起彼伏。街道两旁挤满了各色小吃:菜香花鲜的牡丹燕菜、酸辣咸香的不翻汤、外脆内软的小街锅贴、香醇鲜美的牛肉汤、花香浓郁的牡丹鲜花饼……我嘴里吃着,手里拿着,眼睛还四处溜着,生怕漏掉了一处。

忽然,我看见前面一个小摊被人围得水泄不通,还不时传来一阵阵叫好声。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挤了进去。哇!原来这里正在现场制作牡丹银丝酥。只见师傅先从盆中拿出一块麦芽糖,卷成一个圆圆的糖圈,再把它放入盛满藕粉的盆里。一下、两下、三下,只见师傅的双手上下翻飞,看得我目瞪口呆。一个平平无奇的糖圈像变魔术一样,瞬间成了一堆雪白如练、细如发丝的银丝酥。现场的游客都惊呆了,有一个好奇的人买来了一根针,拿了一段银丝酥,竟然一下子穿过了针孔,现场的人连声叫好,一拥而上抢购银丝酥。师傅却一点也不着急,他先把一层银丝酥铺在盒底,再把一些用花生、芝麻、牡丹花瓣混合成的馅料均匀地铺在上面,最后再铺上一层银丝酥,一盒雪白雪白的牡丹银丝糕就做好了。我也买了一盒,捏起一把银丝酥,放入口中,香香的、甜甜的,那入口即化的感觉让人回味无穷。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脚踏在青石铺就的古城街道,手抚过丽景门斑驳的墙砖,洛阳千年帝都的历史仿佛在指尖流淌。一个充满了历史气息的古城里面还有这么多让人垂涎三尺的美食,这就是我的家乡,舌尖上的洛阳。

欢迎您到洛阳来!游古城、赏牡丹、品美食,感受洛阳的风情与魅力,见证洛阳的发展与文明。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十五

大全龙门石窟始开凿于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公元494年)前后,后来,历经东西魏、北齐、北周,到隋唐至宋等朝代又连续大规模营造达400余年之久。密布于伊水东西两山的峭壁上,南北长达1公里,共有97000余尊佛像,最大的佛像高达17.14米,最小的仅有2厘米。白云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南部伏牛山腹地原始林区,总面积168平方公里。白云山地处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区,跨长江、黄河、淮河三大流域。夏季最高气温不超过26℃,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据调查,有动物204种,植物1991种,森林覆盖率达95%以上,被专家学者誉为“自然博物馆”。

重渡沟位于洛阳市栾川县境内,因东汉光武帝刘秀二渡伊水至此,摆脱王莽追杀并成就帝业而得御赐之名。神秘的历史传说加上重渡沟的景区三绝,是重渡沟由鲜为人知名不见经传而一举唱红北国,声震华夏,成为河南省目前最具活力的十大热点景区的最好诠释。重渡沟被业界权威人士魏小安先生称为“中国农家宾馆第一村”。

白马寺位于河南洛阳城东10公里处,古称金刚崖寺,号称“中国第一古刹”,是佛教传入中国后第一所官办寺院。它建于东汉明帝永平11年(公元68年),距今已有近2000年的历史。白马寺原建筑规模极为雄伟,历代又曾多次重修,但因屡经战乱,数度兴衰,古建筑所剩无几,人民xx为保存这一著名文化古迹,曾进行过多次修葺。

洛阳王城公园坐落在洛阳市中州路北侧,洛阳博物馆西的东周王城遗址上。地跨涧河两岸,中间仿玉拱桥相连,占地一千零八十亩,是全国唯一的遗址公园,也是洛阳市最大的综合性公园,为河南省最大的综合性公园。

鸡冠洞位于栾川县城以西4公里处,一座天然石灰岩溶洞。貌似雄鸡昂首引颈高啼,山顶恰似鸡冠,景致秀美,山中有一个天然形成的地下溶洞,深幽莫测。此洞斜入地下长达一千多米,景色瑰丽,深不可测,被称为北国第一洞。

洛阳博物馆位于新市区中州路,建于1958年,是一座琉璃瓦装嵌的'民族形式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展厅大楼展览面积3500平方米,分上下两层,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洛阳博物馆基本陈列为《永恒的文明——洛阳文物精品陈列》,展览共分史前时期、夏商时期、两周时期、汉魏时期、隋唐宋时期五大部分,集中展现了洛阳地区建国以来发掘出士的各类文物精品1000余件。

关林始建于明万历年间,清乾隆时加以扩建,如今已占地百亩,拥有殿宇廊庑150余间,古碑刻70余方,石坊4座,大小狮子110多个,古柏800余株。

龙峪湾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洛阳西南160公里处的栾川县境内,已开发了12个景区,100多个景点。境内山势雄伟、峰峦叠嶂、林海茫茫、古木参天。这里“龙”文化荟萃,自然景观万千,四季景色秀丽,奇峰异石林谷幽深。

天子驾六博物馆是依托21世纪重大考古发现,“天子驾六”大型车马陪葬坑,原地原址修建的遗址型博物馆。车马坑规模大,车子类型多,摆放整齐,气势宏伟,是当今世界独一无二的“驾六”遗存。

洛阳旅游游记(模板16篇)篇十六

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职务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照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有关单位接到书面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或拒绝整改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采纳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公民的举报推诿、拒绝、不按规定移送,或者泄露举报情况、对举报人打击报复以及有侵犯职务廉洁性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从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人员,在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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