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

时间:2023-12-27 作者:书香墨

作文是语文学习中重要的一环,通过写作可以提升我们的思辨能力和沟通能力。如果你正在苦恼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不妨参考一下这些优秀范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一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二

谈起读书,我的死党们都会说我是一个十足的书呆子,那是因为我不仅喜欢看各种类型的书,而且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都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进入阅读状态。

但是,如果问他们我最喜欢看什么书的话,他们的答案将会五花八门。张三说是武侠小说;李四猜是古典名着;王五想是侦探类;陈六认为是奇闻趣事;刘七觉得是科学奥秘。总之,很多种答案,然而,他们都说错了,我最喜欢的,是生活这一本长篇小说。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的第二位老师,那么我觉得,生活这本书就占了这位老师的一半!因为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每一页都能让我明白一些道理。

那一年,学校组织军训,我们在基地里面熬了四天。受尽了教官们的折磨,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相互鼓励下,我们都坚持了下来,并且在演练考试中取得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拔河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一页,让我明白了不历经风雨怎能见彩虹。

六年级下册,是所有人在小学所度过的最后一个学期,老师说辛苦了六年就看毕业考的那一天了,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双优,可我的语文一者为良,这让我很苦脑。为了使语文进步,我上了补习班,买了语文培训作业,双休日我只休息一天。最终,我语文以94的成绩为优。这一章,让我懂得了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今年八月,我想换一部好点的手机,可我又不想让父母出钱,我想我长大了应该自己挣钱,于是,我来到了鱼市场称了六次鱼,每一次完工时都是又累又渴又饿又痛,我有好几次不想干了,在同行们的劝说下留了下来。最终我得到了了743元的工资,我揣着这笔钱买了一部还不错的手机,还有剩下的钱。这一篇,让我晓得了钱来得不容易以及坚持就是胜利,更明白了男儿当自强。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我特别喜欢的,看了很多遍都还想再看的一本书。那就是精装版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到底是哪里吸引我呢,让我如此爱不释手?这本书啊,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容,无一不吸引我。看,它的封面,精美又大气,在正中间竖写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下方是七个三国主要人物的画像,每个人都个性鲜明,一眼能识出。看到这样的封面就忍不住想看书中的内容。

这本书是由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质量非常好,里面的纸张很结实,翻过很多次都没有卷角、起皱,而且每页纸都是彩色的,有浅红,浅绿等,甚是好看。里面的.图片更是精致美观,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画,仿佛把我带入那个斗智斗勇的三国时代。

书中的文字排版也很合理,故事内容都用相应颜色的黑体字,还用不用颜色的楷体字对每一个故事都做了简介和点评,并对文章中一些特殊的词语用宋体字进行注释,让我们对故事细节、对历史人文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书中的内容都是按章回来划分的,一个故事一个章回,非常清晰。当然,更吸引我的还是文字的内容了,那是一个字“绝”!好看得不得了,总是会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哪怕是背得下来了,都还想再看,因为实在是描写得太妙了。故事精彩引人入胜,人物精致鲜明独特,文字激昂句句堪好,妙语连珠回味无穷,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品书的美妙感觉,正所谓,妙不可言啊!

除了它的这些美,此书还有更具价值的地方,那就是它带给我的精神上的启迪和情智上的收获,更是让人增长智慧,提升心境!在写作上,增长了我的词汇量,好词好句拿来即用;在学识上,认识了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他们的智慧、技艺,他们的坚强、执着时刻影响着我;在人品上,他们重情义,荣辱与共,他们守信用,言出必行,他们爱国爱家,不惜舍身救国……这一切,无一不感动着我!

一本好书,就是你一个至好的朋友,一位善教的良师。

《三国演义》,我真的好喜欢你!

今天,我在家闲来无聊,随手拿起一本书翻着。忽然,当我看到《小英雄雨来》这篇文章时,被里面的生动情节吸引了。

这篇文章的情节很有意思。尤其是这段:

雨来一会儿把敌人领到田地里,一会儿又领到大路上,弯弯转转,在这片假地雷阵里走。雨来故意扯开嗓子喊叫一声:“小心地雷呀!”一个小鬼子兵正好踩到松软的土地上,以为踏着地雷了,惊叫一声,趴到地上。这一叫,整个鬼子大队忽啦啦地闪到了一边,叽里咕噜趴下来,吱哇乱叫。趴了一会儿,不见雷响,才松了口气站起来。很多鬼子,因为刚才把头埋进土里,弄得满脸沙土,只露着滚动的小眼睛。一个个缩头缩脑惊慌的样子,仿佛都吓掉了魂。

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雄雨来和小鬼子们斗智斗勇的故事。写出了雨来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优秀品质。

雨来小小年纪就这样的勇敢,我们的年龄与他相仿,却在很多方面无法与他相比。他生活在战乱纷飞的坚苦年代,却那么的勇敢、机智、热爱祖国。我们和他比起来,我们更幸福,但我们没有表现出他那样的优秀品质。我们应当以他为榜样,向他学习,向他看齐。

雨来说:“真想与你一起到还乡河游泳;真想与你一起在夜校读书。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而我想说的是,“真想与你一起和日本鬼子周旋,可惜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只有把你的精神传承下来,只有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长大后才能为我们的祖国作贡献。”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来,我就爱看书,我的书架上已挤满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书,可在这众多的书中,我唯独喜欢那本《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近代小说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难了,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之后,他运用船上所剩的食物来捕猎和食用,维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后来当没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种的水稻和大麦,圈养山羊,这样才得以生存下来,这样的生存方法持续了28年,他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兰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遇到困难时的解决方法以及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向困难低头,要勇敢地抬起头来,与它抗争,这样才有机会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道理。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的人。

记得有一次,一直定居在香港的哥哥回来探亲,入住在我们家,每天下午,我看着哥哥打球时英俊潇洒的身姿,我心血来潮,下决心学打篮球。当哥哥打完球回来时,我急忙跑到哥哥硬面前,让哥哥教我打篮球,起先他还还愿意,后来经过我的再三恳求,哥哥终于答应了。

第二天,我与哥哥到楼下练球,他先教我一些规则和基本动作,然后就叫我自己练习,开始投球了,我使尽力气拼命地地往上投,可总是竹篮打水一声场空,偏偏投不到篮,虽然这只是儿童专用篮筐,可我身高不过130cm,但我不懈气,继续投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还没投进一个。慢慢地,我没有了之前的十足信心,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心想:我既然没有打球的天赋,就不要瞎掺和了。我哥哥在一边看着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说:“弟弟,这好像不是你的一贯作风吧?”对!我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岛上遇到多少困难,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这点区区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想起一些之后又精神振作起来,继续投篮,成功总是垂青于有恒心的人,我最后终于投进了一个球。渐渐地,我找到了投球的窍门,越来越准了,现在,我已成为百发百中的神投手了,多次在小区的比赛中荣获冠军。

《鲁滨逊漂流记》,,它激励着我面对困难不懈气,不低头,勇敢地向困难挑战,战胜困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四

我最喜欢读书了,因为书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伙伴。我们生活中有了书,生活才有乐趣。书还能让我们知道无穷的知识。书,也是知识的海洋,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欢乐游荡。书,还可以让我们在大自然中像蝴蝶一样快乐飞舞。我读过许多书,这些书有的告诉我怎么做人,有的告诉我很多道理,还有的告诉我大自然中的诸多奥秘。其中,我最喜欢读《十万个为什么》了。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一位老师。我们各种各样的小问题,她就立刻把答案告诉好奇的你。如果你问:“花为什么是五颜六色?《十万个为什么》就把你当成她的学生,耐心的告诉你,帮你解答。《十万个为什么》里还有看看我。比如,白鲨的看看我:“我是鲨鱼中的捕杀能将。我的身体非常庞大,能坐下几百个人呢!我的牙很锋利,能把所有的猎物骨头咬碎。”

《十万个为什么》里面还有许多我们感兴趣的话题,也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如为什么植物的果实味道不一样?原来是植物的果实细胞内所含的有的是酸性物质,有的是碱,有的是辣椒素。所以味道不一样啦!《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内容主要有动物、植物、宇宙、地球、气象、人体、社会、生活、交通、建筑、兵器等等。我们是踩着一路疑问成长的。为了让脚下的路变得平整而牢固。我们有难题时,就来问问《十万个为什么》吧!相信它能为我们尽力的解答。

我最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它既解决了我的难题,又给了我丰富的知识和快乐的人生。它还使我本领变得越来越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五

习惯了现在市场上嘻嘻哈哈的校园小说,也习惯了玄之又玄的冒险小说和悬疑小说,他们如此热闹,但脑海一掠,什么都没留下。

这是大部分作家的选择,或许,是时候找一本淳朴,异于那些快餐性质的畅销书了。在风起云涌的脑海中,就这么一本乘着记忆之舟登上海岸——《草房子》。

这是本能够真正触动孩子心灵的书,我在床头柜曾放着一本《爱的教育》,但也许限于国家文化的差异,于是并没有真正感受到它的含义,《草房子》就不同,讲的同样是一个孩子,塑造了同样有血有肉的人物,但一个重在于教育,读来有些枯燥,一个重在于生活,读来有些乐趣,一个形式死板,另一个如此活泼。桑桑就是许多孩子童年的原型吧,有几个三五好友,感受过背叛的愤怒,感受过炫耀魅力的骄傲,感受过嫉妒的煎熬。

书中首次出现的人物是秃鹤,极力想维护自己的形象,却被同学耻笑,恶作剧,秃鹤感到愤怒,却又无力阻拦,或许这就是被欺凌的感觉吧。尽管那些孩子可谓天真无邪,却不顾他人的感受,可谓不懂事还是无耻,总之这种感受无法说出来,是一种痛。

其次书中书墨较多的也是有血有肉的人物是杜小康,他有着传奇版的背景,当时他最有钱,别的孩子不敢招惹他,当时他是最早有自行车的孩子,如此威风,以至于阿恕肯为此背叛桑桑,但后来,家庭的衰败,父亲的债务,使这个家庭雪上加霜,杜小康颜面扫地,颓废了许多,家庭的变化让他知道什么叫生活,或许这才是书中的重点,杜小康的经历令我动容,为他感到同情,感到悲哀,老天的不公有时未免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在孤独之旅中,他学会了成长。

秦大奶奶是这本书蛮有趣却感人的人物,在油麻地小学放养鸡鸭,那些情节,那些画面都令人忍俊不禁,最令我思念的是那片艾地,一片绿又带着苦艾味,秦大奶奶的一番努力,终于和油麻地小学和好,也了了我的感情。

《草房子》是童年的一面镜子,使我们敞开心扉,这是面我们心灵的镜子,反映我们的纯真,一本足以使我们心灵充满向往——多么自由的童年,多么欢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六

偶然间我认识了一个“朋友”———《青少年。

日记。

》,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今天,我要把它介绍给大家,《青少年日记》每月一期,既教你。

作文。

更教你做人。

《青少年日记》分很多个栏目,有“青春斑马线”“日记正能量”“文学星工厂”等,把你带入一个个奇妙的世界,让你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人物。

当然,我最喜爱的就是“日记正能量”。它给了我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给了我无限的动力。其中,最给我正能量的是《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天使》。短文讲述的是在一个学校的食堂里,一个瘦小的女生拿着饭卡,总是被一个个大女生给挤出来。她大概饿极了,使劲儿往里挤,可始终一点儿效果也没有,对于这一幕,看到的不止作者一个,于是讥笑和议论渐起,有人开始大笑。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孩带着真诚的同情,帮她打上了饭……看到这一幕,我的心砰砰直跳,她俩并不认识,但在那一刻她给予了小女孩一种真正的理解和关怀。

《青少年日记》教会了我写作的方法,更教会我做人的道理。

四年级:朱正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我当然爱读书,也有爱读的书。我最爱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该是本冒险小说了,不像《冒险小虎队》那么悬疑、不切实际。这是一本以水手历险故事为基础改编的书,作者肯定花了不少心思。整整28年!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孤单、寂寞,与野兽生活。当终于来了一个活人时,鲁滨逊该多么高兴。为了无障碍交谈,不辞辛苦地教他学英语;为了信仰统一,不发生宗教战争,教他信基督,拜上帝,读《圣经》;教他吃面包,吃动物肉,穿衣服。为了让一个食人生番成为后来的忠实伴侣、仆人,鲁滨逊花了巨大精力!而在鲁滨逊初上小岛时的无助、窘迫,父母的劝告一起涌上心头,作者又用极其细腻的笔触写了鲁滨逊的心理活动。再后来与野人的战争,救下西班牙俘虏和星期五的父亲时,当见到一个活生生的欧洲人时,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去形容,看他的动作便一目了然了。此外,星期五的赤子之心也让我惊讶,一个曾经的食人族也会有孝心?但他接下来的行为证实了这一点:星期五在替西班牙俘虏用甘蔗酒搓脚时,不时回头看看父亲是否还在那儿。突然,他发现父亲不见了,立马跳起来往大石头方向奔去。直到看见父亲躺在大石头上才放下心来,原来他父亲为了舒展一下筋骨躺了下去。连我这种不易感动之人也不禁热泪盈眶了,一个食人族如此,更何况我们?鲁滨逊的智慧救了他,如果说上帝塑造牛顿是为了告诉我们地球上有万有引力;塑造霍金是为了告诉我们黑洞的性质的话,那么塑造鲁滨逊就是为了告诉人类还有一种叫智慧与动手能力的力量!

这不是一本简简单单的书,而是一个活的生命体,它表现的那种历险、勇敢以及其他所有语言所无法表达的精神,激励一代一代的奋斗指南。相信这部巨着会流传千古,有更多更多的人拿起它并为之疯狂,激励自己奋斗,奋斗,再奋斗!

再多的话我也不说了,这也竭尽我所能。只希望你和千千万万个你也能捧起这本书,捧起更多书如饥似渴地在书之海洋中遨游。谢谢你们,我的演讲完了。

《拿破仑转》是一位叫做埃米尔·路德维希瑞士籍德国人写的。这本书讲述了拿破仑·波拿巴的一生,从土伦战役到远征埃及,冲加冕称帝到流放孤岛,都被写入此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大脑中好像出现了一个拿破仑的形象:科西嘉的矮子,巴黎学院的怪人,守护共和国的将军以及一个为展现自己才华而努力的天才。

我觉得拿破仑很奇怪,他为共和国效力,只为建立美好国家,可后来被权力所动,最后复辟,建立起了一个他为皇帝的波拿巴王朝。这些,可以说是为权力所动。

总结以上几点,我马上又想到了另一个人,他身在中国,为清朝效力而反清朝,身居总统宝座而复辟,他就是袁世凯。历史似乎玩弄人,如是者尚有其他。如当时的欧洲混战,活脱脱的就是东周列国志的.翻版等。

历史尚有相似之处,而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呢?

拿破仑在打败反法联盟后达到人生的高峰,可他却不思进取,建立帝国,贪图享受,导致莫斯科兵败。而我们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很有能力,可却没有好好利用,导致江郎才尽,身败名裂。

很多人在从高峰跌入低谷后,遍渐渐颓废。可拿破仑却不然,他没有灰心,在不懈努力后终于重返巴黎,登上帝王宝座。这点很可贵,身处逆境而其志不泯,不像现在的人一遇戳着便言放弃,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总的来讲,拿破仑身上有着很多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有缺点,也有优点。缺点,我们要以此为戒;优点,我们要以此为目标,学会并拥有它。

可以说,我看《拿破仑转》,往往是观西方之天下而想东国之古今,评他人之过失而论自身之好坏。

如果用一句老话来形容我的读书,那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我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论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这些语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他们都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迪,书对我们这些正在成长的孩子来说,不仅丰富了知识,增长了才干,更主要的是陶冶了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连众多的文学名著中,我最喜欢的,是《孔子的智慧》。

几千年来,孔子的言行、思想,构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国儒家思想的基础,在各方面都有很多智慧的思考,他的思想直到今天仍然为大多数中国人所推崇。孔子本身犹如一座思想的宝塔,滋润后人,也正因为如此,孔子才能成为历经几千年沧桑而不被世人遗忘的思想宗师。而这本书记录了孔子的思想和智慧,我们的心灵也仿佛茫茫黑夜中有了一盏指引方向的明灯,有了前进的方向。

这本书中对我产生极大启迪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男孩到美国留学,他每天都会看到一位老人去买报纸。有一天,这位老人突然昏倒了,男孩送老人去医院,老人孤苦一人,还患有心脏病,在老人的要求下,男孩搬到了老人的住处。一年后的一天,老人昏倒了,去了医院才知道老人要做手术,但手术费用昂贵,男孩半夜敲了好几个同学的家门,才筹齐了钱。术后,老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一天晚上,老人送给男孩一枚铁指环,说是他祖父给他的。第二天,老人去世了,一个偶然的机会,男孩才得知,这枚铁指环原来价值连城,是老人故意在上面镀上了氧化铁。

男孩用他的孝心,温暖了一个孤苦无依的美国老人,后来,她的孝心也得到了回报,鸭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德,一个人无论有多大权力,多少财富,都不应该忘记一个孝字,孝俤乃做人之根本啊!著名的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世界上什么都可以等,唯有孝敬不能等待,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子女,到老眼花耳聋,腿麻脚软,这时,晚辈对长辈们的孝呢?人应当向乌鸦学习。尽心孝敬父母,正如一首歌中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这不是一句简单的歌词,而是人类最美的语言,这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领悟到的。

书是一首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和鼓励下,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做个知识丰富的人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读了很多经典的小故事后,觉得《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指导我们待人处世的意义也很大。书中有一个木桶法则的故事,说的是老国王给他的两个儿子一些长短不同的要木板,让他们各做一个木桶,谁的木桶装的水多,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大儿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条档板时没有木材了。而小儿子使用长度均匀的木材,做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结果装的水却最多,最终得到了王位。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多时候,我们的事情做得好与坏,恰恰取决于那块短木板,所以,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取长补短,把缺点变为优点。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要多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变成好习惯和优势。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十

我读过很多书,四大名著、郑渊洁童话系列、百科全书等等。其中,《小灵通漫游未来》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小灵通漫游未来》的封面上,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头戴蓝色鸭舌帽,水汪汪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身上背着黑色照相机,坐在五用车上,正举起手,向未来挥手告别。那精致的图画栩栩如生,紧紧吸引了我的视线,让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写小记者小灵通由于迷路,沉睡在公园中的椅子上。睡醒后,他发现自己正躺在通向未来的.船只上,一路上了解了未来城市的许多奇特之处。他“三游未来”,认识了小虎、小燕、铁蛋等好朋友,发生了好多好多你无法揣测的事情,这些事情会让你大吃一惊。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作者叶永烈认真的写作态度,他用了三十五年时间才最终完成这样一部“宝书”。但是由于作者是几十年前写的这本书,书中的不少想象现在已经成为了现实。比如:一天晚上,小灵通在小虎家吃晚饭,有一道菜是“萝卜炒丝瓜”。因为萝卜是在冬季收获的植物,而丝瓜是在夏季成熟的植物,所以小灵通感到很奇怪。小虎告诉他,这是利用基因遗传技术来完成的。可是现在,只要有蔬菜大棚就可以收获反季蔬菜,并不需要用到基因遗传这样复杂的技术了。

小灵通还跟随他们一家去了太空站。虽然现在也有太空站,但是只有宇航员能去,一般市民是去不了的。未来城市还有一样神奇的东西,那就是“人造器官”。但现在的科学水平还不能达到,以后我一要把它发明出来,拯救更多的病人。现在看来不可能的事,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就可能会变成现实。

这本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你们也来读一读吧!

指导老师周凌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十一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阶梯,是书给了我们启迪,是《青铜与葵花》。

这本书我最感动的是他们一起去看马戏,青铜长时间背着葵花,葵花却不知道哥哥的辛苦,开心地看着马戏,这时,眼泪就在我眼眶里打转,仿佛青铜就站在我的眼前,他背着妹妹葵花,有的亲兄妹都不会像他们一样,更何况无血脉之情的他们呢!

文中的哥哥因为家境贫寒,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供两个孩子读书,懂事的哥哥为了让妹妹葵花去上学,只好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梦想。每当妹妹去上学,青铜都把妹妹护送到校门口,然后,自己上山去砍柴,贴补家用。当有好吃的果子,他都留着妹妹回来吃。偶尔,青铜趴在妹妹教室的窗户边,看着老师写字,听着妹妹念书,虽然有些听不太明白,可是青铜的心里却是充满喜悦的,因为妹妹葵花学了知识,将来一定非常有出息。

读了这本书,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我们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好少年,和青铜一样为自己的家人着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十二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仅是我的爱好,而且成为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一部分。

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讲了海伦凯勒又聋又哑又盲,是一个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她一生的故事。后来,她慢慢地学会了用心去感受世界,她虽然看不见、听不见、不能说话,但是她每天仍然快乐地活着。莎莉文老师把她所知道的东西一点一点地教给海伦凯勒,海伦一天天成长,终于征服了世界。

我很佩服海伦,她度过了八十七年没有光明,没有声音、没有语言的岁月。她用自己那迎难而上的勇气,克服了千千万万个困难。她虽然残疾,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残疾人也可以坚强,也可以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做我的太阳,这一句话一直激励这我,我们要像她那样遇到困难不要退缩,相信总会找到合适的地方把它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十三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必大家都喜欢这句谚语。我就很喜欢读书,所以每次写作文的时候我的材料都非常多。这次联通公司的叔叔阿姨给我校捐了很多书,我迫不及待的寻找着、读着。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故事中的大道理》。

《故事中的大道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一个小故事竟能说出一个大道理。《故事中的大道理》非常的好看,在这本书里,有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名叫:熊爸爸买鞋。

熊爸爸买鞋讲的是:在一个春天,小熊要过生日,熊爸爸给他买了一双蓝色的运动鞋、一双白色的凉鞋、一双红色的靴子。

有一天,爸爸带小熊到游乐场去玩。小熊找到了那双蓝色的运动鞋,可是它穿来穿去,怎么也穿不进去,小熊看着躺在地上的运动鞋,伤心极了。

夏天到了,熊爸爸带小熊去郊游,小熊找出了那双凉鞋,可他还是穿不进去。熊爸爸说:“夏天赤脚也挺舒服的。”到了半路,小熊的脚疼了起来。于是熊爸爸背小熊到了家。

冬天来了,外婆要过生日,小熊又找出了小靴子,可是他穿不进去。熊爸爸这才明白,原来鞋子不能早买。

为什么熊爸爸给小熊买鞋都不合适呢?原来,熊爸爸买鞋考虑不周全,没有想过鞋合不合适,需要穿在脚上才知道合不合适,还有他忘了小熊的脚是会长大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之前要有充分的准备,不要盲目行动。

故事是这个世界上最让我们喜爱的乃至着迷的东西之一。故事有着曲折生动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风趣幽默的语言、耐人寻味的寓言。

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好故事一直陪伴着我们,他们揭示的道理深深印刻在我们的脑海里,无法磨灭,让我们受益终身,与父母关怀、老师的教导一样,是我们人生道路上不可缺少的心灵鸡汤。

就是在小小的故事当中,我们领悟了一个又一个宝贵的生活哲理,我们就这样长大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十四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博物》、《自然探秘》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让孩子勤学乐思的108个灵感故事》这一本书。这本书向我们介绍了许多伟大的科学家,让我们了解他们是怎么成功的,发明了什么东西,对我们人类有什么好处。

我最喜欢的部分就要数这本书上的附页了,上面有一些小发明,比如木风扇,小钢琴等。有一天,我禁不住诱惑,就根据上面的说明指导动手做了一个小风扇。我拆拆卸卸、摆摆插插,最后终于成功了,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那可是我花了四个多小时发明出来的,心里别提有多开心,当时就感觉自己已经是伟大的科学家啦。兴奋之余,我想:科学家有多么的累,我仅仅做了一个小型的,就花费了这么长时间,如果做大型的,岂不是更麻烦?况且,科学家们是靠自己的智慧和想象创造发明,而我呢,却是仿制得来的。我可以体会到科学家是多么的劳苦,他们那坚毅执著、追根求源、锲而不舍的精神品质是多么的可贵!

《让孩子勤学乐思的108个灵感故事》,谢谢你!你让我爱上了动脑思考,爱上了发明创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十五

在我的书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平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2下一页。

@_@我是分割线@_@。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十六

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书的作者非常努力才写出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内容是杨歌的爸爸变小了,杨歌上学就把爸爸装在口袋里去上学。

你知道为什么杨歌的爸爸变小了吗?因为杨歌的爸爸不知道怎么了,杨歌的妈妈一骂他爸爸,爸爸就变小,直到杨歌的爸爸变成像大拇指这么大。

爸爸变小了,带来了好处,也带来了坏处。好处是他的衣服不会用太多的布,洗澡时就用烟灰缸当洗浴池。坏处是变小了以后吃饭成了问题。

最后爸爸丢了,找回来以后杨歌的妈妈不再骂爸爸了,然后就渐渐变大了。这本书非常有趣,也有感人的故事,让我们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感受到在这本书里藏着许多知识和家长教育孩子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十七

相关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大家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我是一个小书迷,平时最喜欢读书了,家里的书柜上摆满了《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格林童话》、《三国演义》,还有《水浒传》……,但还是《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

《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通过许多生动形象、感人至深和通俗易懂的美德故事全面展现了人类本性中永恒不变的变德。比如其中一个小故事说的是:贾逵是东汉时期著名的学者。他小时候生活非常艰辛,因此他上不起学堂。贾逵只能隔着学堂外面的篱笆听老师讲课,几年来风雨无阻,从来都没有中断过,后来贾逵终于成为当时的大学者。通过这样许许多多的小故事,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你是贫穷或富有,无论你是才华横溢还是才智平平,只有具备高尚的美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继承和发扬传统美德,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十八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十九

在寒冷的冬季,雪花像柳絮一样漫天飞舞。可为什么雪花是六角形的呢?让我告诉你吧!形成雪花的小冰晶都是天然的六角形颗粒,由于每一个小冰晶在降落过程中,周围的水汽有多有少,所以形成的雪花就变出了许多不同的形状,有的像纽扣,有的像小树杈……要问我这些知识是从哪里学来的,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到的。

凯勒曾说:“一本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中的无限广阔的海洋。”手捧《十万个为什么》,一个个问题随着我的阅读而水落石出。当然,世界上还存在着许多未解之谜等着我们去探索和发现,现在的我们还是一只雏鹰,应该努力汲取科学知识,长大以后才有可能解开那些未解之谜。让我们一起踏上探索之路,为之奋斗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二十

“黑洞”实际上是一个庞大的龙卷风,它的力气非常之大,无与伦比,令人瞠目结舌。它可以把人撕成粉末,可以把光线切成两半,这样的力量如果人类拥有,那么我们人类将是无所不能,就将成为宇宙的主宰。

这本书内容非常精彩,它通过生动的故事讲了在黑洞里人会怎样生活的、感受如何……。

在宇航员刚进入黑洞的时候,会感到自己似乎被什么东西拖住,一直往前拖。等到快进入黑洞中心的时候,速度会加快,宇航员可能会看见自己的后脑勺,在过一会,你会发现你的身体特别疼,再看看身高,明显高出一大截,这是怎么了?这是因为黑洞正在用它巨大的力量拉扯你。不久,人就会死亡,将会变成太空垃圾,会活活的被黑洞打成粉末。

黑洞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非常抽象的东西,如果你被不小心吸进去,恐怕你只能再活那么几分钟,因为,过了这几分钟,你将成为最可怕的人肉粉末。到那个时候,我们看都没法看!想也没法想。

可以,黑洞并不是那样的可怕,只要我们不去太空旅行,或者不要离地球太远,我们一定能躲开黑洞,让黑洞变成宇宙里最孤独的吧!

黑洞是不是太恐怖了!但是,正因为它的神秘和恐怖,才是我对它更加感兴趣,更想去探索它,研究它。所以我非常喜欢《假如你进入了黑洞》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二十一

书,往往是我成长路上的玩伴。一本好书,会在我的脑海中存下了深深的记忆。这本书是,它就是——《笨女孩安琪儿》。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阿姨。她说过这么三段话:第一段:就一个女人的一生而言,好性情远比好容貌重要得多。第二段:女孩子因为可爱而美丽。第三段:相对智商,我更看重情商,马小跳和安琪儿都属于情商特别高的孩子。这三段话让我明白了做人的方法和道理。

这本书介绍的是笨女孩安琪儿的故事:

安琪儿是一个小天使的名字,而拥有这美名的小女孩却是一个又丑又笨的孩子。

奇怪的是,比赛做脑筋急转弯的题,安琪儿打败了最聪明的女孩路曼曼,成了人们最喜爱的小天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二十二

从小,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的书籍,因为小时候的我非常喜欢的看书,每次爸爸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说要一本书。所以,现在我已经有了一个专门放书的小书橱了。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不仅有著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著名作家,是日本的著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

正是这本书能带给我很多的道理,所以这本书成了,当然,我别的书我也都很喜欢。现在,每次有空我就会看书。因为我想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学习许许多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二十三

《昆虫记》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部昆虫学的科普书籍,也是描写昆虫学的巨著。因而,法布尔被人们称为大博物学家。在他晚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这本书是好朋友邓皓丹送给我的,接过书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浓浓的友谊与真情,一打开我就爱不释手了。

书中主要写了二十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笔下的那些昆虫,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妙趣横生。其中,法布尔笔下的大孔雀蝶,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飞舞,令人好似身临其境。

爱好朋友似的爱着它们。正如罗曼·罗兰的评价:“法布尔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敬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几年前就读过他的书,非常地喜欢。”是的,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钻劲儿、韧劲儿简直使他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热爱,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着对虫子接近痴狂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获得了大文学家的称号。

我喜欢法布尔观察昆虫的环境。在大自然里,在苍翠的树林中,在百花盛开、香气诱人的花丛中??观察着可爱的小虫子,把一切烦恼抛去。

我从《昆虫记》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在一次春游中,我们见到了许多昆虫,每当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便会骄傲地把知识告诉他们,赢得啧啧赞叹。

《昆虫记》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谊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一(汇总24篇)篇二十四

我最喜欢的书,其实有很多,只不过说不过来,所以我只能说一本了,那就是《三国演义》,这本书我非常喜欢,里面都是一些三国英雄,下面,让我们进入三国世界吧!

《三国演义》里的人物非常多,因为多,所以我就说一些大将吧,有: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曹操、孙权、周瑜……非常多的人物,你一定会喜欢的。《三国演义》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因为他料事如神、神机妙算,一直都是刘备的军事,立下了很多功,要是我有那么聪明该多好呀,最后就是因为时间太长,诸葛亮老了,也就去世了。要不三国早就归他的了,哎!真为他感到悲哀呀。

《三国演义》里也有许多著名的故事,都被选上语文书上了,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我最难忘的一个故事是《刘玄德三顾茅庐》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徐庶接到了曹操的信,说他母亲在那里,徐庶在临走前告诉刘备:“慌忙之中,我忘了告诉你一个奇才,他能帮你完成大业,他就是卧龙先生,诸葛亮,字孔明。”说完就走了。刘备听了,就和张飞、关羽一起去找诸葛亮,第一次去,一个童子说出去了,第二次去,还说出去了,张飞想:就一个军事还用这么辛苦吗?刘备留下了一封书信,第三次去的很早,这次终于找到了诸葛亮,诸葛亮被他感动了,所以同意当他的军事。这就是《刘玄德三顾茅庐》的故事,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

我觉着这本《三国演义》写的非常好,因为听朋友说《水浒传》也不错,所以等我读完老是要说读的《居里夫人》,就开始读《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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