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学校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篇一
一、学生一律凭学生证和审批的申请单进入电子阅览室上机操作,上机操作前必须做好课题预习,明确上机操作的目的、内容和步骤,记录资料来源和网址,并做好学习笔记。
二、进入电子阅览室,必须衣着整洁、保持安静、严禁喧哗、打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电子阅览室。
三、严禁携带食物、饮料进入电子阅览室,不准随地吐痰,废纸、废物要丢入垃圾桶,保持电子阅览室清洁卫生。
四、不准自带磁盘和光盘进入电子阅览室使用,以免传染病毒、损坏设备。
五、严禁操作总电源开关、各分开关、插座和空调,不准擅自搬运、拆卸设备,不准私自将公物带出电子阅览室。
六、服从老师的指导,遵守电子阅览室规则和操作规程,不准玩游戏和聊天或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遇到异常现象和机器故障,请立即关机并报告老师及时处理。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机器设备损坏等事故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七、不准频繁开关计算机电源,关机后如需再开机要间隔10秒以上,下课时要保持桌面和地面的整洁,正常退出软件并关机和关闭显示器电源后方可离开。
学校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篇二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及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喧哗。
五、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若违反纪律的',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逐出室外。
六、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七、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学校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篇三
一、定时开放,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制度,对偶发事件及时处理。
二、积极配合语文等各科上好阅读课、为选修课、活动课创造条件。
三、经常注意信息反馈,做到书籍的流动、更新,不断提高书刊效益。
四、注意室内环境布置,保持整洁卫生,为学生创造美好的读书环境。
五、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剪报、索引、汇编等工作,为教师使用资料提供方便,为教师的参阅、备课创造优美、安静的环境。
六、收集、保管好本校历届各学科试卷并装订成册,存档备阅,逐日按月装订好各种报刊杂志。
七、及时做好校内报刊杂志的订阅、发放工作,确保无差错。
八、对新书、刊物及时登记入册、上架;对旧书做好修补、报损工作。
九、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与图书室工作人员加强联系。
十、树立为教师、学生服务的观念,以此为出发点,制订《图书阅览制度》。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学习中的作用。
十一、及时做好图书分类编目,登记造册工作。
十二、做好图书防尘、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工作。
学校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篇四
1.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及丢弃杂物。
2.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3.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喧哗。
5.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若违反纪律的,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把其逐出室外。
6.不准私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7.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时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的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学校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篇五
1、对本室报刊,本着科学、实用、简便的原则,进行加工整理。每月新到报纸、杂志及时签收、盖章、登记、上架。
2、期刊、报纸收集齐全每半年装订成册。对期刊合订本进行分类、编目、加封面、贴标签、个别登录、按类排架。
3、根据本校教师教研和学习进修的需要,定期编制专题书目、专题汇编、剪报资料及综述资料。
4、积极主动地开展参考咨询服务,协助教师查阅资料。
5、配合学科老师开设阅读课,并组织学生的课外阅读活动。
6、每天及时更新读报栏的报纸。
7、协助做好教材、教辅用书的分发工作。
学校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篇六
2、电子阅览室一般只限本校教师和学生使用,不许校外人员操作。
3、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必须保证。电子阅览室内的卫生,不乱丢垃圾。
4、电子阅览室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电子阅览室内严禁吸烟;
6、个人不得随便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或拷入文件。
7、学生操作时,有意损坏时,要按原价包赔。
8、外地参观或外借设备人员必须由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
9、电子阅览室是为学生提供的基于internet、校园网的浏览、查询等服务,以及上机练习计算机技能的计算机机房。
10、 以计算机机房为基础的电子阅览室仅对学生开放,教师电子阅览室为电教中心教师机房。
11、电子阅览室应定时开放,对学生开放为每周一至五上午12:30—13:30下午17:00—18:50、周六下午15:30—18:30。
12、进入电子阅览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3、使用电子阅览设备的人员要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自行安装和卸载计算机软件系统。
14、根据使用情况,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电教中心派专人进行安装。
1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申请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16、其他需要使用电子阅览室的',由需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电教中心协调安排方可使用。
本办法从xx年9月6日起试行
学校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篇七
认真贯彻落实本校20xx年工作计划,结合本校实际,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坚持为广大教师和学生服务为中心,促进教师业务发展为基础,丰富学生文化生活为目的。注意阅览室的更新与教学的更进,扎实推进阅览室的建设,打造全市一流的阅览室。
搞好的阅览室的常规管理,全心全意为广大教师和学生服务,为教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1、阅览室每天开放。
1、借阅时间同借阅室开放时间。
2、热情接待每位教师和学生到阅览室借书。
3、教师需要用书、专用书一个月内归还,对遗失、损坏的书要照价赔偿。
图书下班
图书下班由班主任自选书籍,办理相关手续后送至班级学生阅读,并按期、保质归还。
学校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篇八
一、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
二、负责教工阅览室的开放和资料室资料的保管借阅、卫生保洁、防火防盗工作。
三、热情为教育教学服务,认真主动做好资料的出借、归还、损坏修补和丢失赔偿工作,做到记录明确、规范。期刊外借时注意遵守当月期刊不外借的原则,借出期刊及时催还,丢失期刊按制度办理赔偿手续。
四、新资料要及时收取,登记上架,摆放整齐,架上无尘土。
五、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每半年要对教学期刊进行装订、分类、编号、上架,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报纸每月装订一次。
六、协助馆长搞好图书资料信息发布,及时向教师提供教学动态资料、信息。
七、配合学校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栏、橱窗的陈列等工作。
九、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学校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外国专家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专外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专外教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使我校的外专外教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引进国外智力、外国专家、外籍教师是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聘请外专外教应坚持保重点、保急需的原则,重点放在学校重点专业、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以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骨干师资队伍上。聘请的外专外教须对华友好、正确认识和了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风正派、热心学术、专心投入学习教学科研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外专外教包括来校教学、访问、交流、讲学、合作科研的各类长、短期外专外教。
第四条 来校外专外教的合同和外事管理,由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人事处负责统筹学校外专外教的聘请规划和拟定聘用合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涉外审批及聘请所需的报批手续。各用人单位负责拟订外专外教的聘请计划、物色人选及外专外教的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及日常管理。
二、程序
第五条 聘请长期外专外教(聘期在90日以上)。
1、聘用前,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查外专外教资格,向外专外教介绍学校情况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生活待遇以及工作条件等。
2、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呈报学校领导审批。
3、用人单位联系人事处,协助外专外教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外专外教的来华工作证件,以便其办理来华签证。用人单位须在外专外教计划来华前三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包括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以及我国公证机构公证)、无犯罪记录(包括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体检证明(签发时间需在6个月以内)、聘用合同、护照复印件、电子照片、个人简历等国家外国专家局要求的材料。
第六条 聘请短期外专外教(聘期在30日以上,90日以下):
1、聘用前,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查外专外教资格,向外专外教介绍学校情况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生活待遇以及工作条件等。
2、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呈报学校领导审批。
3、用人单位联系人事处,协助外专外教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外专外教的来华工作证件,以便其办理来华签证。用人单位须在外专外教计划来华前三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外国人来华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聘用合同、护照复印件、电子照片、个人简历等国家外国专家局要求的材料。
第七条 邀请短期外专外教(来校30日以内)
1、邀请单位审阅本单位拟邀请外专外教简历,签署是否邀请意见。
2、短期来校的外专外教须有学术交流、学术讲座、科研合作等具体计划和安排。
3、邀请单位须在邀请外专外教来华前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国(境)外人员短期来校申报表》(见附件),并连同外专外教简历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后,邀请单位可为其签发来访邀请函,以便其办理来华签证。邀请单位须在外专外教到校前一周将其护照复印件及日程安排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管理
第八条 用人(邀请)单位要严格筛选和考核来校的外专外教,并确保其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来校外专外教的教学、科研、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主要由用人(邀请)单位负责。用人(邀请)单位需积极防范各种风险,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 外专外教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外专外教介绍我国情况和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有关规定,帮助其了解中国、了解学校,督促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尊重中国的公众利益、文化传统及风俗习惯。
第十条 用人单位可选派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虚心好学、业务精炼的中青年教师担任外专外教的合作教师。合作教师应帮助外专外教适应学院的教学和生活,帮助其解决教学和生活上的问题,并积极向其学习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注意收集和保存外专外教的授课资料。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需建立听课和评估制度,及时了解外专外教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指导教学工作。
第十二条 每次聘期结束后,用人单位须对外专外教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总结,并将总结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需在聘用合同到期前,将续聘情况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至少提前45日)。
第十四条 充分尊重外专外教的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但外专外教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校园内从事宗教活动和传教。用人单位一旦发现有此类行为的,要及时劝阻、制止,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处理。
第十五条 外专外教在校工作期间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工作应按照《广西医科大学外国专家外籍教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四、其他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__年6月28日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__年6月28日发布之日其执行,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