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

时间:2023-12-08 作者:温柔雨

优秀的作文不仅仅是语言表达的准确与流畅,还要有独特的思想和触动人心的内容。以下是一些备受赞誉的优秀作文,其中文字精湛,情感深沉,读后令人陶醉。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一

她,一个中等身材的老年妇女,略显沉默的脸上,总爱挂着波澜不惊的笑容,在我的眼里,她很普通。但伴随着我成长的这些年,这才让我明白,她原来真的不普通。

听她常说,从小学习成绩好,但生活十分艰苦,成长赶在困难时期,上中学赶在*时期,找工作赶上上山下乡,再后来才参加了工作,几十年的光景,这一路走来,实是吃了不少的苦。现在她退休了,又整天为大家庭忙碌着,洗衣、做饭、拖地等活儿,这是她每天要做的事情。和千千万万同龄人一样,这很普通。

她,也有不普通的时候。

她喜爱看报,自成习惯。她说:“我喜爱读报,一天不读报,就像缺了什么。”每天清晨,只见她不管怎样忙,总要先到楼下取报,有时报纸没到,她干脆先在车库边忙家务边等着,报纸一到,随即抓紧看上个十来分钟,这,也是她每天必须完成的事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早已养成了这个好习惯。她还常常督促我也看一看报纸新闻及知识,长长见识,关心国家大事,是她,让我也养成了时常看报的好习惯。这一点,她与邻家的老年妇女们都不同。

她主抓学习,很有担当。按一般人家,抓孩子学习是爸妈的事,而我爸妈平时工作十分繁忙,她学习好,自然成了家中平时主抓我学习的人。她不但对我辅导得好,而且每天检查督促我的作业,还经常与老师沟通我的情况。当我面对繁重的学习任务显得不耐烦时,她也从不打骂我,只是和我讲勤学道理和历史故事。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她教给我的要勤学道理很对,并一点也不过时,也知道了她的良苦用心。

她从不纵容,严格要求。在别人的想象之中,她这个辈份的人,一定对我十分纵容。可实际上,她平时对我过于严格又比较啰嗦。当我调皮时,她不但不庇护我,还经常说我说得停不下来,我忍不住时,也会对她吼上几句,并称她为“啰嗦老太婆”。她大概知道自己确实是个啰嗦人,有时平复一下心情后,也会自动关闭言语通道,其实我心里很清楚,她这是为我成长的每一步在操心哩。

她精通电脑,熟悉手机。和大多数老年妇女不同的是,她会电脑已经十多年了。她开电脑,不是主要用来上网打游戏和看电视连续剧,而是为我小学六年来不会做的数学题目,上网搜索解题过程和答案,她一定是自己完完全全地懂了才教我,这使我感触很深,也相当于她重学了一遍小学数学知识。

如今已是高中生的我,数学题目难度变大,她虽不再上网学习数学解题过程了,但仍然通过网络自学来帮助指导我的语文、历史、地理、生物等课程的学习。她的手机中也常常注意收藏着诸多课外知识供我学习参考。她经常要求我:“上课要好好听讲,要有效率,不能马虎、开小差。否则,不会做题目,就是浪费青春时光!”

这句话永远在我心头徘徊着,更感觉到:她,不普通。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二

她是我们家的凝合剂,她是同行中的女强人,她是我的避风港,她是赐我身体发肤的恩人,她是我的好保姆 ,她更是我的好朋友。

随着“哇,哇,哇......”的哭声传来,冰冷的病房也顿时充满了喜庆的气氛,所有的人都兴高采烈地传抱我这个新生儿,没有人注意到那个虚弱不堪,脸上却挂着欣慰笑容的她。我只好用我的哭声提醒沉浸在喜悦中的人们她的存在,无奈个人力量太小,根本无足轻重。没人了解我的“意图”,我哭得更厉害了,他们没办法只好把我放回她的身边,我就安静地听着外婆曾唱给她,现在她又唱给我的摇篮曲,渐渐进入梦乡。病房里似乎只有发出微弱声音的她和打着小鼾声的我......

十月怀胎何等不易,生下我又是何等艰难,育我成人更是难上加难!她视我为上天赐给她最好的礼物,我则风奉她为我一生的恩人!

十七年来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呵护我,为我的成长创造一个健康快乐的环境,有时也会雷雨交加,狂风怒吼,不过风雨之后就会是晴天,那只不过是她变的一些小魔术用来磨练我的而已。她总是对我嘘寒问暖,问长问短,生怕我冻了,病了,热了......她也经常变着花样做饭给我吃,生怕我吃腻了不想吃而影响我的学习......她还常常对我“撒谎”,说是只要我喜欢的她都不喜欢。骗人!其实我都懂,只不过不想捅破那层透明的纸而已,因为我不忍心见到她慌乱的样子。

她是我的启蒙老师,她是我人生航向的指示灯,她是我分辨是非黑白的标尺,她更是我的好朋友!她能帮我解决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她能及时指出我的缺点并帮我改正,她能在我心浮气躁骄傲自满时及时泼我一盆冷水,她能在我心灰意冷时给我最温馨的安慰,她能用火一样的鼓励再次燃起我挑战的勇气,她能......

她————就是我的妈妈。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三

成长路上,感谢风雨分享我的烦恼,感谢朋友分享我的快乐。尘封的门渐渐打开,我懂得了分享,分享其实就是如此简单。

分享的意思就是和别人分着享受(欢乐、幸福、好处等)。我曾经听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将快乐告诉一个朋友,那么你将得到两份快乐,如果你将忧愁告诉一个朋友,那么你将分掉一半忧愁。毫无疑问,这是对分享的最好诠释。

让我们充分发挥分享的魔力,让分享这个神奇的词语在生活中熠熠生辉!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四

一天,我早早的起了床,开始洗漱。洗漱好后,我便散步去了。

我边走边欣赏着路边的风景,不知不觉中,我走到了离家较远的一个公园里。可俗话说得好“六月的天,娃娃的脸——说变就变”,刚才还是晴空万里,不一会儿,便乌云密布、风雨交加,害得我只好快步跑到附近一栋破烂不堪的房子门前避避雨。

我万般无奈地靠着墙,蹲在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角落。看着一朵朵“花儿”从我面前走过,一种“羡慕嫉妒恨”的感觉油然而生。“喂!小伙子!怎么了?被女友甩了?”一位骑着三轮车的老爷爷出现在我的眼前,半开玩笑地、明知故问地问道。我竟不由自主地回答道:“怎……怎么可能,我还是小学生呢!”“哦——那么你一定是没带雨伞啰!”那位老爷爷又接着说道,“上来吧!家住哪儿?”因为我俩是第一次认识对方的,而我又深陷困境,所以,我便“勉为其难”地答应了:“我家住在——xxx!”于是,老爷爷便招呼我上来。

如今,我仍会去那个公园去散步,想找到曾经的那位老爷爷,可我却仍不知其去向……。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五

我好想你,最近好吗!你在我心中是无与伦比的美丽,并不是我真的喜欢寂寞,只是找不到一个有共同语言的人而已。或许再也听不到你唱苏打绿的小情歌了。

当你真心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会不由自主的爱上那个人的一切,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即使在别人眼里你一无是处,但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棒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但是有一个肯为自己付出一切,甚至生命的人更应该珍惜。

该舍弃的双手牢牢握紧,毫不松懈。不该本该珍惜的却又轻易放弃,弃之于不顾。蓦然回首间才发现自己错了,错的那么彻底,那么直接。所以后来不断地告诉自己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才是幸福。珍惜所拥有的,不去奢求那些遥不可及的。当你寻找某一件东西时,或许它已经悄然离开了。

聚少离多,每个人都不愿分离,可是有些时候却不得不分开。某些事情自己是决定不了的,人生中所有的是并不是你想做就去做,不想做就放一边。根本没那么简单!有些事终究是要面对的。既然要面对我们为何不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别人看呢?活出自己的风格!

朋友,在以后的日子里没我的陪伴,勇敢向前‘不后退,不言弃!

大千世界,匆匆过客。一曲高山流水我只为卿弹奏,而今卿离去,何人听我再抚琴?曲终人散,相遇无期。人犹在,难聚首。

雾散,梦醒,我终于看见真实,那是千帆过尽的沉寂。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六

她,一个平凡人,一张大众脸,站在人山人海中,很难分辨,从小成绩差劲,同性朋友少得可怜,更别说是异性朋友了!成绩不入众人之眼,长相一般的她,没有人愿意和懂她的心思。

曾几何时,她会做梦,梦到自己变成大人,梦到自己身边有好多好多朋友,可是梦终究代替不了现实,梦醒了,但她仍沉迷其中,睁开眼,再次被这残酷的现实打败,被他挥打得遍体鳞伤,推开门,在空中摇晃的电风扇真实的出现在她面前,一切都有一种不由分说的真实。

这样一个她,不由得让人感到心疼,没有过多的疼爱,没有坚实的'基础和强大的后盾的她步入高中,语文不好,数学差劲,就连最简单的地理她也占据着倒一的位置。

在班上的存在感渺小的不能再渺小,所有人对她都不屑一顾,但她真的努力了,只是没有人看得见,也没有人懂,一天天的消耗,她想过退学,想过一百一万种方法,但就是没想过离开,我想她是舍不得这个世界,毕竟他是多么美丽啊!这个世界没给过她温暖、关切,给她的只有无尽的失望与绝望,冷漠,他人的冷漠,在后来,我的到了答案,是因为这个世界还容得下自己,不愿离开,离开什么都没有了。

当听到这个答案时,惊讶远远多于赞叹,也是,这个世界这么大,总有一个地方容得下自己。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七

每个人心里都会有崇拜的人,我也不例外,有的人崇拜歌星,有的人崇拜武打明星,也有的人崇拜伟大的红军。我崇拜的人就是雷锋。

雷锋高高的,身子壮壮的,在人们的心目中,雷锋就是一个伟大的人。

我在网上查资料的时候,偶然发现了有关雷锋的事迹。在好奇心的推动下,我打开了那个网站,看到了这样的一个事迹:有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当我看完了这一条消息后,眼泪刷刷从眼睛里流了出来。我心里想到:“雷锋叔叔真伟大,做了好事还不留名。”

还有一次,我在玩电脑的时候,看到了qq上有人给我发了个信息,我打开来一看,尽然是和雷锋叔叔有关系的。信息上是这样写的:五月的一天,雷锋冒雨要去沈阳,他为了赶早车,早晨5点多就起来,带了几个馒头就披上雨衣上路了,路上,看见一位妇女背着一个小孩,手还领着一个小女孩也正艰难地向车站走去。雷锋脱下身上的雨衣披在大嫂身上,又抱起小女孩陪他们一起来到车站,上车后,雷锋见小女孩冷得发颤,又把自己的贴身线衣脱下来给她穿上,雷锋估计她早上也没吃饭,就把自己带的馒头给她们吃。火车到了沈阳,天还在下雨,雷锋又一直把她们送到家里。那位妇女感激地说:“同志,我可怎么感谢你呀!”过年的时候,战友们愉快地在一起搞些各种文娱活动。雷锋和大家在俱乐部打了一阵乒乓球,就想到每逢年节,服务和运输部门是最忙的时候,这些地方是多么需要人帮忙啊。他放下球拍,叫上同班的几个同志,一起请假后直奔附近的瓢儿屯车站,这个帮着打扫候车室,那个给旅客倒水,雷锋把全班都带动起来了。

我看了十分感动,雷锋叔叔,您虽然死了,可是,您永远活在我们世人的心里!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八

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映入池塘。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是的,去年此时,当我第一眼看到杜旭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这首诗。

那年的中考让我活活褪了一层皮,无论如何,我终于考入了本市最好的高中。入学报到那天,父母亲自把我送到班里,然后在教室门口拉着班主任热烈讨论。三人言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之意,我在一旁干站着无聊得要死,只好打量着楼前花园里的景致解闷。

学校的花园很漂亮。虽然很小,却有青青修竹,淙淙流水,以及很多我叫不上名字来的颜色素雅的花卉。但那一架从花廊顶上瀑布似的垂下来的蔷薇我还是认得的。

就在我看到那架蔷薇的时候,杜旭走进了我的视线。

杜旭实在算不上好看的男生,吸引我的,是他那种温和、宁静的气质。像这样额头光洁、目光平静的男生,我还是第一次见。特别是他那种温和的神态,如同一杯绿茶那样滋味鲜凉而气色清香。总之,当杜旭从一架蔷薇后面走出来时,我觉得他与这个典雅的小花园那么贴切地融合在一起,简直有古诗的意境。

杜旭是本届中考的榜眼,名人,而且是我们隔壁班的,所以没几天我就知道了他的名字。我从小就特别崇拜学习特好的男生,仿佛学习好人就很强大似的。于是杜旭当之无愧地成了我的偶像。

后来又听说他的书法也很棒,一笔圆润的隶书,连书法协会的老先生们都称赞有加。我不禁想,他那种温润的气质,肯定得了三分隶书的魂魄。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跟杜旭没有任何接触。我们学校的校风非常严谨,每个人都以学习为第一要务,以考大学为终极目标,个个目不窥园、心无旁骛。而且,在我们小城里男女之防还是很受重视的,彼此多说一句话都怕遭人非议;早恋的最高形式也就是递递条儿。

我当时还没有花痴到给杜旭递条子的程度,我有其他的方法接近他。女孩儿都有这种小心思。我的一个初中同学(也是女的)跟杜旭分到一个班,而且恰好坐在他前面,每天上午大课间的时候,我都会去找那个同学聊天。聊天的时候,我会趁机瞟上杜旭几眼。

真的,只要看到他,就觉得这一天好充实、没白过;如果没看着,到了下午,一定再找机会过去。

就这么着,几个月过去了,我们居然有了接触。其实也就是大家在一起讨论英语语法、化学方程式什么的。纯洁得很。那段日子,因为有机会跟他说话,我觉得世界每天都是阳光灿烂鸟语花香。

我仍然每天跑去假装聊天?万一我们被调换了教室,不再是前后相连一墙之隔怎么办?我每天从走廊的这一头跑到那一头去聊天?别人会怎么看?这一连串的问题整个暑假都困扰着我。我想了又想,最后决定去找他谈一谈。如果他选择文科,那最好;如果他选择理科,那我也选择理科,争取跟他分到同一个班里去。

可怎么跟他谈呢?当着别人的面问这个问题太露骨了,那就只有单独谈了。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设计这次浪漫的谈话,又花了一整天来积聚勇气。第三天的大课间,我走到他面前说,这本英语题你上次跟我借来着,你拿去看吧。说完,就把书塞给他,头也不敢回地跑了。

钱钟书老先生说过,男女之间借书是件很微妙的事情,因为借的必定要还,一借一还就可有两次接触。不过我可等不到杜旭还书的时候,我直接在书里夹了一张小条儿(我还是给男生递条儿了),上面写着: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

接下来的两节课,我的脑子完全空了。我揣测着杜旭的反应,脸色阴晴不定,同桌还以为我身体不舒服。

中午放学时问题就解决了。我在走廊里碰到他,他对我报以羞赧的一笑。这肯定是他答应赴约的表示。我一步三蹦地回家吃午饭去了。

那个下午的自习课好长啊。我做完了所有该做的习题,背完了所有该背的例句,甚至还写了一篇作文来练笔,可还是没到放学时间。我的心都快焦了。终于,放学的铃声响起。我故意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等所有的人都走了,便贼一样悄悄地溜到花园里,躲在蔷薇架后面。

那架蔷薇种得真是好。柔嫩的枝条瀑布一样直垂到地上,层层叠叠开满了粉色的花儿,仿佛一张精美厚实的波斯挂毯。我一直喜欢躲在蔷薇架的阴凉中读书。而今天的心情更不寻常。

我甚至轻声曼吟:绿树阴浓夏日长,楼台倒映入池塘。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是的,去年此时,当我第一眼看到杜旭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这首诗。闲适、清凉、优雅,就像杜旭给我的感觉。

我满心欢喜地等着。不一会儿,一个人影朝这边移了过来,到了花架前便停住了,似乎也在等待着什么。一定是他。我猫着腰溜出去,准备吓他一下。

迎接我的,却是班主任两道冷森森的目光。

我浑身僵硬。班主任什么都知道了,从他看我的眼神我就明白。一定是杜旭告发了我。完了!死定了!!

“怎么还不回家?”班主任说。我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愣愣的,一动不动。

“快回家去!”他大喝一声。

“啊!”我被惊醒了,以丧家之犬的速度冲出了学校,冲回了家里,冲进了自己的房间,扑在床上号啕大哭。我哭了一整晚。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男生,第一次给男生递条儿,第一次跟男生约会,就这么被毁了,就这么被出卖了。杜旭,我决不饶恕你!

可是,杜旭为什么会告发我呢?一定是因为我不漂亮。我望着镜子中泪水滂沱的自己,蒲公英似的头发,可笑的宽边眼镜。多普通的女生啊,那么优秀的男生怎么会看上你呢?说不定他会认为接到你的条子对他也是一种侮辱。你的成绩也不配他啊。

我给自己找了很多理由,终于使心情慢慢平静下来。我也是一个很骄傲的人,决定反击。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去面对父母的追问与老师的责难,同时决心努力学习证明我的优秀。

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父母并没有追问这件事(我才知道原来他们很懂得保护自己的女儿)。我来到学校,毅然决然地在分班表上填下“文科”二字。一旁的班主任什么都没说,看我的目光里却带着几分嘉许。

分班的结果很快出来了,我读文科而杜旭读理科。我们都换了教室,再也不是一墙之隔。我们很少能碰到。我也没有去讨还那本英语题。每天,我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认真做习题,努力地把成绩提上去。

高考放榜的时候,我小小地吃了一惊。我不知道自己跟杜旭报的竟是同一所学校,而且都被录取了。他读本硕连读的医科,而我是外语系。北上首都的火车上,我们竟然坐在同一节车厢里。

我不想跟他说话。他到我的铺位来了几次,想要挑起话头,都被我用眼睛瞪了回去。再后来,进了大学,我换上隐形眼镜,留起长发,居然也有男生对我表示好感。有人送花,有人打水,还有人递条子写“月上柳梢头,人约未名湖”。

大二的寒假,我们一群高中同学跑去拜望恩师。我们在室中围炉而坐,言谈甚欢。忽然,班主任开始拿我打趣,说那么老实的女孩子也会给男生递条儿。

这些年我的脸皮早就磨厚了,哂笑着说谁让人家优秀嘛。班主任满脸鄙夷,说刘济成那小子除了长得好还有哪一点好。我愕然:刘济成是谁?一女同学插话道,就是跟杜旭坐同桌的帅哥,我也暗恋他好久呢。班主任继续道:那天语文课上他看英语题,被我没收了,谁知书里还夹着张条儿。我一看就是你的字。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还挺浪漫。

大家哄堂大笑,而我如遭五雷轰顶。我无比悲伤地喊了一句:“那张条儿,我是写给杜旭的!”

然后,每个人都愣住了。

又是北上的火车,我坐在窗口看外面明灭的灯火,想着自己那些年的自作多情庸人自扰,忍不住花痴似地笑。一旁的好友支支吾吾地说,听说杜旭现在已经有女友了,又赶紧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还不到处都是吗。我终于忍不住,哈哈地笑出声来。我告诉她自己在这个假期里最大的发现——原来,年少的时光无论当时多么难堪,回首时却都是如此美好。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九

黄昏,天边是红色的,圆而耀目的太阳正迅速地沉下去、室内都被那朦胧的红色所笼罩着,妈妈把最后一个菜放在桌上的纱罩底下,望了望窗外落日和彩霞,她皱着眉头,神思不定地走到门口远处遥望。

我咬住自己的下嘴唇,看看妈妈,又默默地望着外面,我不想打断,我站在拐弯的墙角旁注视着妈妈,看着妈妈的背影,突然有一阵发自内心的心酸,看到妈妈头上又多了几根白发,我流泪了。无数次我从学校返校回家,妈妈都是站在门口,当迎上妈妈的脸庞时,我感觉到了那种牵挂,只是这次我看清了一切。我的妹妹还未回家,也许是上天给我一次看清这一切的机会,我感谢上天。我当时的心情无法形容地激动,在我的内心深处好像火在燃烧,我并没有挣扎,反而整个人都呆了。

“晚饭做好了吗?”是爸爸的声音,爸爸正在客厅里看报纸。

“是的。”妈妈说,“等女儿回来就吃饭。”

“唔!”爸爸应了一声,又回到报纸中去了。

妈妈好像想说什么,但忍住了,只望着窗外出神,窗外的落日已被地平线吞掉了一半,另一半倏地隐进地平线里去了。妈妈靠着墙,双手交叉着放在胸前,我可以感觉到妈妈一阵阵的心烦意乱。

我一直看着,直到妈妈不经心地向我这边看了一眼,我迎上了妈妈的双目,可当时的我已成了泪人,想对妈妈说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心里更加伤痛。妈妈向我走了过来,此时的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向妈妈跑了过去,扑到妈妈的怀里。刹那间,我感觉到我是那么的幸福。妈妈笑着说:“傻孩子,都那么大了,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啊!”我看着妈妈说:“妈妈,我爱你!”随后从背后又传过来一声“妈妈,我爱你!”我与妈妈同时向后面看,是我的妹妹,她泪水满面。我与妈妈都笑了。

天已经黑了,就在这清静的夜里,我深深地体验到了亲情,虽然大地已经充满了寒意。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十

要是有人问我最崇拜的人是谁时,我肯定会斩钉截铁的回答:“林浩!”我之所以崇拜他是因为他在5.12汶川大地震中英勇的救出了两名同学。要知道地震发生时,林浩只有10岁,他因为救人使得额头和右手擦伤了。伤后林浩在儿童医院进行了检查,检查后,林浩不用救助站老师帮助,自己从床上翻身爬起来,迅速穿好衣服,参与救灾。不止如此,林浩还是一个学习优秀的小学生,是老师的好帮手,同学们的好榜样。林浩是姚明的忠实粉丝,在xx年8月8日的北京奥运会上,林浩成了唯一的一个和旗手姚明走在中国体育代表队最前面的小朋友。

在林浩这个小英雄的眼中,班长就应该是舍己为人,一切都为同学着想。我看了林浩的感人事迹后,我想,如果5.12特大地震发生我们身边的话,我们能像10岁的林浩那样为了别人连自己宝贵的生命都可以不要而去英勇救人吗?会的!只要有良心的人发现了有人被埋在了废墟下,都会用尽全力来帮助那个人逃离的。我们能不能想林浩那样受了伤还救人呢?会的!只要还可以行动就会的。林浩――我最崇拜的人!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十一

似水流年,不知不觉,光阴悄然。“相识遍天下,知交无几人。”漫长岁月,唯己懂得内心的哀颂。

实不相瞒,我爱哭,又讨厌自己爱哭。

大概不会有人知晓,这幅乖巧的躯壳下,有一处从未愈合的、可笑的,伤疤。

那是在幼儿园时期,老师教我们跳绳。我这个爱哭鬼,其实对体育也是一窍不通。

当别人将跳绳变着花样,我却连最基本的单摇都跳不过去时,渐渐地,我的眼睛又红了……又是讨厌的感觉,眼眸涩涩的,明明当时阳光温暖的一丝风都没有。真是的,胆小鬼,哭什么哭?!我在心中愤恨地埋怨自己,仰起头,看着天空,放任泪水在眼中打转,却始终不让它滑落。绝对不可以在人群中哭,绝对绝对不可以!

老师的忍耐也是有极限的,五天了,我居然一个都跳不过去!

园中有一个高高的平台,原先施早操使用,现在却变成了我的“刑罚台”。三级台阶,红色的台面,仿若血蟒大口,幼小的我,无措无助。不知是否有人瞧见那紧攥着绳柄的手,恐惧的发颤。像摇摆的鸭子一样,我成了众人的笑柄,断断续续的蹦来摆去,我失去了知觉,忘记跳绳一次次抽在身上的痛楚与短暂的麻痹。

台下同学的阵阵嘲笑,不知从谁而起,传到我耳中,都是尖刻刺耳的,仿佛一束束利箭向我射来。那熟悉的感觉又来了,鼻子一酸,冰冷的液体滑过我炽热的脸庞,留下一串泪痕。如寒冰般,却灼伤了一个孩子的心。

我哭了,没有掩藏,也来不及掩藏。

后来发生的事已记不清了,白茫茫的一片。

直到今日,这份记忆,是灰色的。

上小学,认识了一位同学,请允许我不写出她的名字,因为这是同学们曾经害过的一个人。实不相瞒,我也曾伤害过她,若能挽回,只有那三个字最能代表了吧。看到她一次次受伤,一次次地将手握紧又松,心中最柔软的那部分动了又动,这种感觉,是一种将心比心的痛楚。

体育课上,每当我失败,努力抑制住让我厌恶的眼泪后,虽然挤出那自嘲的微笑,心中却是无限的恐惧。

那抹灰色记忆,重又围绕着我。

而更紧张的,是排在后面的她。

“哎呀,又摔倒了!”

我做到了没有和其他同学一起去讥讽她的弱点,唯独可惜,我没有,没有去守护她那一颗脆弱幼小的心。

因为我总是害怕有一天集体的力量会一致掉转方向,冲着我碾压过来。

她,像一只小蜗牛,它有对它来说坚硬厚实的外壳。

而这些粗暴的语言,是一双双无情的大脚,在不经意间,将它的壳,易如反掌地踩碎。

所以,我的秘密十分简单。

请一定记住,人,无论美丑、聪明与否,都有自尊。

不要歧视那些表面上看起来也许比较迟钝的人,人各有所长,。多给他们一些宽容和帮助,多给他们一些时间和机会,让我貌同沐浴同一片蓝天下的阳光吧!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十二

“大家好,我叫陈哲。很高兴能和大家成为高中同学。我喜欢……打乒乓球,希望以后我们相处愉快!”这是9月开学的时候,我站在讲台上说的话。要是今天再给我机会重新自我介绍一次,我还是会说“我喜欢打乒乓球”,像我这样一个根本没什么写作水平的人,若大言不惭地当众说自己爱好写作,这不是自讨没趣嘛!尤其是上回,我随口对同窗兼多年老友张大毛讲出我在偷着写小说的时候,他竟笑到让手上的一串里脊肉掉到了地上。

后来的某天,我在路上买了一串臭豆腐,他就说:“分我一半吧,算是补偿你欠我的里脊肉。”我眼睛一白:“不给!”张大毛就威胁我说:“你要不给我,我就把你悄悄写小说的事告诉马天杨去!”

不出所料,张大毛还是把我“卖”了。当班上最最聒噪的女生马天杨笑嘻嘻地凑到我桌边的时候,我就预感到了。马天杨开门见山地问:“陈哲,听说你在写小说呀?给我看看呗!我最喜欢看小说了!”

“张大毛告诉你的吧,他撒谎呢!别信他。”我心里暗暗诅咒,好你个大毛,以后别想我再跟你说话了!谁知马天杨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表情,竟然“啪嗒”一屁股坐到我的课桌上来了!没办法,我只能小声答应马天杨的要求。

言归正传,不得不说说马天杨这个人了。马天杨特别爱笑,下课时,整条走廊都可能回荡着她的声音。这样的女生,肯定藏不住秘密。很显然,张大毛找到同道了。

那天,我对马天杨说:“我可以给你看,但你发誓,绝对不告诉别人!”马天杨抿着嘴,用力地点头,我磨蹭了一会儿,终究把自己悄悄写了快半个月的稿子递了出去。

我把稿子给马天杨的5天时间里,每天都在战战兢兢中度过,当我还在为班里会不会流出“陈哲在写小说”这样的传言而忐忑不安时,周日返校的晚上,我打开抽屉,熟悉的手稿安静地躺在里面。上面,还多了一个蓝色的u盘。

回到家后,我把u盘小心地插进了电脑。照马天杨说的,她上礼拜在家花了一个多小时把我写的东西朗读下来并录了音,还用软件配上音乐做成一个小小的广播剧——实在是个没法想象的惊喜!

我还没从惊讶中回过神来,突然电脑里的声音语气一变:“喂,陈哲,不得不说,你的文笔不错呢!其实你没必要把自己的才华藏着掖着。你写得挺细腻的,以后再多点新鲜的情节就更好啦!当然了,我答应给你保密,你也不许把我做的东西给别人听啊!嘿嘿,希望你给小说一个精彩结尾,拜拜。”音频放完,心里却有一个温暖的笑声,在悠远地回响着。

你说得对,我们真正喜欢的东西,何必藏着掖着羞于示人呢。就算得不到别人的肯定,只要真心热爱就是好的!希望你以后也能让大家,听到你笑声背后,不一样的优美嗓音!我一口气把字打完,保存好,放进她的u盘。

第二天,我把这个蓝色精灵放回了马天杨的抽屉。起身回头,突然看到了马天杨。我的脸一下子烫起来。她却开玩笑说:“下次偷我东西要隐蔽一点!”我笑着点点头,其实还想说一句话的,但是觉得太矫情,就没开口。不过我想,马天杨一定知道:谢谢你,让我明白,再是卑微的梦想,也应当学会响亮地歌唱。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十三

智障,是一种先天性的精神疾病,在儿童中的发病率为万分之五,但就是这万分之五的儿童,使我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极大的震撼。

就在前不久,百无聊赖的我打开了电视机,无意中看到了一场杂技表演,几个丑陋的小孩正在表演独轮车,尽管他们不太漂亮,但那漂亮的动作使我目不转睛的看了起来,搭人梯,高空飞跃,边骑独轮车边跳绳,使人们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节目最后,主持人走了出来,激动地说:“觉得好看的观众请举手!”大部分人都举了手,“但你们当中有谁知道他们的身份?”台下的人议论纷纷,这时,表演者们一起跑了出来说:“我们是xx智障学校x年纪x班的学生。”台下突然寂静无声,过了一会儿,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这是对这些特殊的表演者最好的回报,接着开始现场募捐,这次表演也圆满落幕。

当我得知这些是智障儿童时,我和那些观众一样吃惊,但是不久,我便陷入了沉思就连智障儿童都能完成许多人不能完成的'事,他们一定也下了不少功夫,可为什么许多正常人却不肯去坚持不懈的学习呢?难道我们真的连智障都不如?不,正因为我们是正常人,我们比智障更会思考,但我们都不把智慧用在正道上,会偷懒,会开小差,所以我们有时比智障还差劲。

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的单纯,学习他们的努力,学习他们的毅力,如果每个人都能学会这些,中国成为第一大国将不再是梦想!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十四

暑假过后英文老师新换成了蓝小禾,她一进来,我和另外几个高个子男生便齐声高呼:耶!美女老师!蓝小禾在我们故意的惊呼里,顿时红了脸。但毕竟是大我们几岁,还是压住了我们的气焰,很流畅地上完了她的第一节课。

课后她想逃,被我们男生哗地堵住去路。一群人拿着英文课本,却并不讨教什么问题,而是嘻嘻坏笑着抬头看她。一旁的林小帅啪地高举起手来,大声问:小禾老师,你有没有男朋友?21岁的蓝小禾,估计是第一次见识这样匪气十足的学生,竟是红着脸低下头去,像个挨了训的小孩子。不过,我们还是从蓝小禾溢满柔情的眼睛里,略带嫉妒地猜出,她定是有了甜蜜的爱情。

但是这又有什么呢?正是好奇心最重的年龄,越是无法知道的,就越能激发起我们侦破的热情。我和林小帅等几个男生,迅速地成立了一个临时“狗仔队”,负责侦破蓝小禾口里的秘密,亦同时播报关于蓝小禾所有的信息。每节课都能让我们听得如痴如醉的蓝小禾,就这样,从我们口里的“美女姐姐”,升级为“目标”,而她那个迟迟不现身的男朋友,则成为我们集体嫉妒着的“男1号”。

调查显示,蓝小禾肯定是有了男朋友,因为我们经常看到她坐在校园竹林的长椅上,握着小巧的手机,柔声说着什么。谈话的内容,我们当然探听不到,但是那时候的蓝小禾,与讲台上的她,截然不同。她不经意间翘起的嘴巴,中指上泛着宝蓝色光芒的指环,温柔缠绕在一起的长发,还有眸子里快要溢出来的蜜意与柔情,每一个点滴,都告诉偷偷绕过的我们,手机的那一端,定是蓝小禾深爱着的男朋友。

而且,那个幸运的家伙,是和蓝小禾一个大学里毕业的呢。只不过他野心太大,考取了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研究生,狠心地把小鸟依人的蓝小禾留在了我们这所中学。这则新闻,要归功于林小帅,他是高一年级的收发员,有时候想要拍某位老师的马屁,便帮人家跑腿拿信或投信。据他说,蓝小禾对爱情的依恋指数,绝对是在90%以上呢。因为短信和邮件,是多么快捷啊,可是心思细密的蓝小禾,才不屑那样的方式。她会去逛精品店,买最淡雅的信封和纸张,她的素描又那么好,每一天对男朋友的思念,都会细细记录下来。没有文字,只看素描里的花草和小人儿,蓝小禾的似水柔情,就可以点点滴滴全都融入人的心里去。

男生们心里的嫉妒,像是一把野草,每一点新闻的火花迸溅过来,都足以让它们熊熊燃烧起来。大家常常在卧谈会上彼此争论个不停,猜测那个讨人厌的家伙,究竟何时会把美丽的蓝小禾,从我们身边毫不留情地带走。每次当然都不会有统一的答案,有时候正反两方还会为此打上一仗,打完了便握手言和;因为尽管嘴上不服输,但我们心里都明白,蓝小禾,已经深深植入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如果有谁,想要把她从我们这里带走,我们都会随时联合起来,一致对外。这样的打闹和争吵,蓝小禾没有丝毫的察觉。

梧桐树叶落满校园的时候,林小帅发布了另一条重要的消息:那个在我们口中谈论到烂熟的“男1号”,周末的时候,将来我们这个城市做信息调查,当然啦,所谓的调查肯定是顺路,真正的任务,是要看望日日想念他的蓝小禾哦。

班里的每一个人,都瞬间变得兴奋起来。大家都想知道,这个吃了天鹅肉的臭小子,究竟有没有资格来爱我们的蓝小禾。

那个周末,我们这支狗仔队,放弃了所有出游上网或是打游戏的计划,又找来了许多必备的行头。为了让新闻播报得更具真实性,我还从家里偷来了老爸的微型dv机,以备让全班都能看到这一重大事件发生的始末。

终于等到了那天的到来。我们皆捧了一本书,游荡在蓝小禾的单身宿舍周围,念念有词地装作勤奋读书的模样。蓝小禾淡紫色的窗帘,是微微打开着的,可以看到娇小的蓝小禾,踩着凉拖,在木地板上欢快地走来走去。阳台上蓝小禾五彩缤纷的衣服,在风里飘来荡去,像是我们摇摆不定的心事。偶尔,会有清脆的风铃,在蓝小禾不经意的碰撞里,叮叮当当地响起。每每都到声音细到没了踪迹,我们才会像午夜梦醒,叹口气,继续我们的侦察。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蓝小禾频频地向楼下张望,她开始坐在窗前,朝那条通往校门口的大路上看过去。就这样呆坐了半个小时后,她突然欣喜若狂地站起来。

我们全都齐刷刷地朝大道上看过去,我的dv机,也偷偷打开。一辆红色的出租车,就这样张狂地横冲过来。车门打开后,一个骄傲不羁的大高个儿,从车里探出身来。打扮得美丽非凡的蓝小禾,还在二楼楼梯口呢,就听见她一路柔声唤着“林朋”,旋转而下。这个叫林朋的家伙,竟是没有像我们所期望的,跳下车来,跑上去拥住值得他一辈子珍爱着的蓝小禾。他依然欠着半个身子,淡漠地看着蓝小禾鸟儿一样朝他飞过来。

他们见面的过程也就十分钟吧。十分钟能说多少甜言蜜语呢,而且,这样短短的时间里,蓝小禾一直在哭泣,那个忙到连车都不下的家伙,语气里,竟全都是烦乱和指责。甚至他连一声再见都没说,就“砰”地关上车门,绝尘而去。

我们能说什么呢,我们真心爱着的蓝小禾,却是被那个野心勃勃要闯到国外去的家伙,抛在了这个小城,而且,永远不会回来,带她一起走。

或许蓝小禾会因此留下来,再不与我们分开。也没有任何人,能将她的整颗心,带走。可是为什么,我们曾被嫉妒折磨得疲惫不堪的心,却是没有开心和喜乐,只有浓得化不开的伤感与忧愁。就像我们自己,被一场爱情,给深深地伤害!

周一的英语课上,不知是谁,在讲桌上,放了一个青花的瓷瓶,瓶里插着的,是一只饱满绽放的红玫瑰。黑板上有林小帅可爱的娃娃体英语,写着:teacherlan,wewillloveyouforever!

眼睛红肿的蓝小禾,并没有迟到。我们以为看到这样精心布置的讲台,她会很开心地笑,却没想,她的唇角,上翘,再上翘,眼泪,还是“哗哗”流下来。

或许蓝小禾永远不知道,我们和她一样,点滴不落地经历了这场裹挟着甜蜜与忧伤的爱情。至于在我们的卧谈会上,竟是没有了分歧,开始集体诅咒那个北京的家伙,将来找个丑婆娘、母夜叉,让他一辈子后悔死。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十五

18岁的成人礼。那年我们读高三,当想完最后一分钟生日祝福时,认为应该去谈一场恋爱,至少要向一个心仪已久的女孩子表白,为了这一刻,阿武等了好久。我和阿武、阿勇凑了10元钱买了一包烟。三个第一次抽烟的人被呛得泪流满面。抬望泪眼,无语凝咽。

阿武说偶像剧里的男主角裤子一定要有几个破洞。我们各自把牛仔裤划了几道磨痕。也许是太前卫,走在校园里,很多同学都以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们。

阿武喜欢的女孩是隔壁班的朱飞飞,她爹是朱集镇的镇长。阿武每次见到朱飞飞都恨不得列队敬礼。喊一声首长好。阿武喜欢朱飞飞。自己家是农民。父亲是开鱼塘的,阶级门户不登对,见到朱飞飞自卑得厉害,高中三年里一共和她说过三句话。第一次说话他在厕所里酝酿了很久,练习了几百遍。下了无数次决心才铿锵有力地走过去问“你的橡皮能借我用一下吗”。阿武抱着橡皮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买了两块新橡皮给她送过去,很慷慨地告诉她。昨天的那块旧橡皮丢了。朱飞飞没有要他的橡皮,也没有理会他。

18岁生日前一天,阿武觉得表白要趁早,他每个周末都看见朱镇长开一辆黑色的桑塔纳来接朱飞飞放学,他立志说最大的理想就是买一辆比朱镇长的桑塔纳好的车。每天来接朱飞飞放学。

下雨的周末,朱飞飞在教室里等她爹,阿武拿了一把粉红色的雨伞气喘吁吁地跑过去在她身边站了良久,忘记了要说什么。半天,才紧张地开口说:“你爹还好吧?”朱飞飞问:“你找我爹有事?”阿武说:“你喜不喜欢喝可乐?”朱飞飞说:“这和我爹有什么关系?”阿武说:“我喜欢喝可乐,你爹愿意的话,我请你喝可乐。”朱飞飞“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阿武放下雨伞,兴奋地在雨中狂奔。阿武说那是他做过的最勇敢的事。

我女朋友叫may,她在城里中学读书,是我们镇上第一个用英文起名字的女孩。她相对我们比较早熟,当我们穿着开裆裤绕膝而乐的时候,她已经穿着裙子能朗诵《唐诗三百首》。当时比较流行一首被恶搞的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床下鞋两双。”每当我们奔跑着大喊这首诗时,她总是会站在我们身后无奈地摇着头忧国忧民地说:“这几个娃废了。”

高三时我在校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她买早餐时在包裹着油条的报纸上看到有我的文章,之后便约我出来一起吃油条,喝胡辣汤。

她每天都会问我很多问题,她说:“你以后可以去当一个作家,那样就不用担心有人读不懂你。”我说:“是否能被人读懂无所谓,最重要的是可以天天有油条吃有胡辣汤喝。”她说我说话很有哲理,在我还没有搞明白什么叫哲理的很久以后她又问我同样的问题,我的回答一字一句都未改变,而她的态度却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她说:“幼稚。”

高三即将结束时,她决定报考清华美院。看着自己一无是处的成绩单,我也回到家里对父亲说:“我要报考清华美院。”父亲听说清华很开心,听说“美院”两个字就有点迷糊了,他说:“会画画吗?”我说:“不会。那要不我报考编导?”父亲说:“那你知道什么叫编导吗?”我说:“不知道。或者我报考体育吧。我跑得很快。”父亲摇了摇头说:“那就更不行。你没有方向感,我怕你直接跑丢了。”

may听说了我的事迹后,说:“主要你要知道自己会干什么,要干什么,成年人总是让你试试这个试试那个,结果你一事无成。为什么成年人总是要处处限制你,你也觉得他们搅乱了你生活的计划以及你的未来?因为他们觉得你还小。恐惧把我们打碎了。在恐惧面前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唯唯诺诺,步步为营,生活会让一个人变得胆小如鼠……”我说:“我比你大一岁,但是我每天什么都不想,我还是过得很开心啊。”她说:“这就是为什么我穿裙子,你穿开裆裤的原因。你从来都不会为你的人生做好规划。”我说:“很多人都在为未来做计划,但是现实总是把计划搞得乱七八糟。有多少事情是计划好了按部就班地在实施的呢?未来总是会来的,一切都在自然而然地发生,明天就像一件礼物,当它到来的时候,毫无预见可言,我们只需要从容地去面对,然后做好准备就可以了。比如说我要去吃烧饼,天亮的时候,卖烧饼的伯伯会出来卖,我去买,吃掉,就可以了,这就是未来。”

我和may恋爱了一个月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应该做点更亲密的事情,我征询了她的意见,比如此时是否合适拉拉手,或者拥抱等一些两人集体活动。

第二天阿勇要做出亲自示范。他向暗恋了两年的一个女孩表白,我看得出他很冲动,他唯唯诺诺地走到那个女孩面前,鼓起了嘴巴,脸庞憋得像一只煮熟的螃蟹。他呆愣了半天假装是邂逅,酝酿了5分钟浪漫的情绪,对着那个女孩说:“我想……”1分钟后,他拿着自己的一颗门牙回来,委屈地说:“我真不知道,她是体育队的。”

每天清晨起床,我都会觉得人生漫长、枯燥而无聊。一个小时,一天,一年,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留下。当你自以为留下了什么东西的时候,都发现那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当你发现它就像微尘的时候,你却始终都不敢承认。读书、上课、去操场上约会,躲在厕所里抽烟,连吃饭都模式地选择同一家饭店。

may每个周日都会来学校看我,她来的时候总是吸引很多人,大家都不知道有一个英文名字的人应该长一张什么脸。may的眼睛很大,双眼皮,睫毛长而黑。她穿了一件白色的粗布裙子,烫了波浪的头发,背着一个绿色的大画板。

很长一段时间,她问我的问题越来越刁钻,有一次她问我,如果她掉进了一个养满了鳄鱼的水塘里,我会不会跳下去救她。“我肯定不会下去救你。”“为什么?”我说:“我跳下去依然是喂鳄鱼。起不了作用。”她说:“难道你不爱我吗?”我说:“爱,但是我还是不会跳下去。因为我知道勇敢和傻帽儿不是一回事。”

阿勇鼓动阿武给朱飞飞写情书,说男人的本性就是粗鲁的,而女人总是半推半就的。阿勇说得阿武心痒痒,阿武果真给她洋洋洒洒地写了一万多字的情书,写完放在《思想政治》的课本里。校长遵循上级领导的指示,严抓校风,反三俗。

在校领导的会议上,阿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思想,觉悟改过,觉得自己的情书写得肉麻恶心,三俗都占了。准备会后回去毁灭罪证。阿勇逃课没有开会,私下里看班级里已经没人,就把信偷偷地放在了朱飞飞的文具盒里。

阿武被开除的前天晚上,请我和阿勇到校外喝酒,最后都喝大了。他说,年轻人要长大,老年人要忘记,所以这个世界上便多了一种东西叫酒。

阿武准备回去跟着父亲养鱼,恋爱时觉得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最美好的,希望就像阳光,到处都是。失恋给他最大的启示就是感觉到自己一无是处。阿武离开后,阿勇每天都在照镜子,每天都担心自己是否会秃顶。

高考那年,几个中学领导联合作弊替考,各个分数都考得惊人。阿勇和心仪的那个女孩坐在了前后桌,阿勇答完了试卷,扔了一张纸条给她,上面写满了答案。体育队的女孩抄了阿勇的答案,结果两个人共同创下了我们县高考成绩的历史新低。

那年我考上了某末流大学,may考上了清华美院。我和may,像我和高中生活,从此再元交集。

这一年,应届毕业生有很多人失业,很多的老朋友撑着面子在朱集镇团聚。阿武在家里承包了鱼塘,隶属于我们乡镇的龙头企业;阿勇毕业后在镇里当了派出所的警员。

当我们再次聚到一起,阿勇说了一个比喻句,此时我才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这个比喻更加逼真,那天阿勇看着远处跑过的一条瘸狗说:“我们真像一条狗一样在活着。”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十六

英雄不一定是有许多功绩的人,但他却一定是非常会为自己努力的,且坚持不懈、奋斗到底的人。提到英雄,我想到了海明威。“人生来不是为了被打败的,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他在其“最精彩的”、“短小但不渺小的杰作”《老人与海》中诠释了什么是英雄,而这句话成了所有“男子汉”的精神追求。

我想到我自己。自从步入初三 ,心中多了一份愉悦与惆怅。最近总会想到以后的日子,许多人可以努力三年进入名牌高校,而三年后却无法步入大学的门,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他们“变质”了。我思考了许多,当我第一天跨进中学大门的时候,心中满怀抱负,一副誓必成功的样子,时值今日,我依然如此,不是因为我太过自信,只是我相信,人该对自己有信心。因此,我为追求梦想,“牺牲”了所有,就只为成功!回头看过去的点点滴滴,辛酸苦辣甜,一切都不再是曾经所以为的痛苦了。

三年就快过去,我为这追求奋斗三年,如果我成功了,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踏上“另一趟奋发的旅程”,那我一定会继续奋斗,奋斗到底——我不怕辛苦,我也不怕变质!

如果我失败了,就像书中的老人奋斗了那么久,却只能在回到岸边之际,带回“一架白骨,一条残破不堪的小船与一个精疲力竭的身体”,那我也不会怨恨什么,我会认为那是一个悲壮英雄的凯旋。

人的一生就该是奋斗的一生,与天斗、与地斗、与生命 斗、与自己斗。英雄可以生活平庸,但是骨子里却要有奋斗、坚持、不畏的意志。即使最终的胜利果实被无情地抢去,也不放弃希望,而是平和地接受事实,计划下一次的出海。

我要做自己的英雄。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十七

桑提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看上去似乎是的。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天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

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桑提亚哥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

“我与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面对挑战如是说。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故事的头尾,都出现了名叫明诺林的男孩——他希望继承老人的事业。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在老人的故事里为什么有这个孩子的出现?年轻,象征着力量与希望,即便是老人,他的内心同样是年轻的。文中多次描写到狮子,阿非利加海滩上,狮子在笑闹嬉戏,它们浮现在老人的梦中,一直在老人的心中,同样揭示了老人永远不会老的意志。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与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你的成功与幸福。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最崇拜的人高中(汇总18篇)篇十八

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副大眼镜有一个高高鼻子,透过眼镜片是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同学们,你们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最崇拜的爸爸。

那是一个飘浮着桔黄色光影的美丽黄昏,我正在高声朗读令人厌烦的语文拼音。这时,坐在一旁的爸爸豁然问我:“文言,你有办法记拼音吗?”我用一双狐疑的眼神望着他,摇了摇头。“我来看看!”爸爸说,我有点害怕地递给他。“你看,这个‘a’像不像扎着马尾辫的你呀!”说着,就抚摸着我的头,这一句话让我心中的害怕顿时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拼音的兴趣。所以,那一回拼音考试时,我得了100分。从那以后,每当我有难题时,每当我厌烦某种知识时,我都会去问我所崇拜的爸爸,他总能给我带来对这一门学科的兴趣。

我的爸爸不但有一个智慧的大脑,还有一颗低碳环保、热爱生活的心灵。

“文言,你不小心把早上煮的鸡蛋和刚刚鸡下的蛋搞混了,你能帮我分一分吗?”博学的爷爷似乎在有意刁难我。我实在不知道,就去请教爸爸。爸爸先摸摸两个鸡蛋的温度,想从中找到一点突破口,可是这个鸡蛋是早上煮的,现在已经是下午了,鸡蛋早就凉了,和生蛋一样。爸爸见方案a行不通,就把两个蛋转起来,奇特的事情发生了,一个蛋转起来了,一个蛋却怎么转也转不起来,交给了我:“这个是生的。”我不解地问:“为什么呀!”爸爸耐心地说:“熟的鸡蛋里是实的,所以转得起来,生的`鸡蛋里是水,很难转起来。这些都是生活经验。”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爸爸又滔滔不绝地说:“生活中还有许多值得你去发现,如手上有小泡泡可能是手足口病,如天气如果一直闷热的话,很快就会下雨,如油的碗放在一个盆子里,放点热水,放点清洁剂,让碗泡一会,再用水一冲,就洗得十分干净,还节约用水呢。”这时我忍不住说:“爸爸,你真行,这颗低碳的心让我敬佩、崇拜。”

一个智慧的大脑,一颗低碳的心,一肚子的生活经验,我从我崇拜的爸爸那儿学习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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