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

时间:2023-11-11 作者:紫衣梦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

如何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是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挑战。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常用的工作方案模板,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调整和应用。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一

为加快推进我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倡导绿色生态、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按照《咸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秦都区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要求,现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全覆盖。推行成熟后努力在20xx年底,以分类示范小区为基础,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好的做法和模式进行复制推广。各社区参照本实施方案,逐步推进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公共机构: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二)相关企业:包括辖区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居民小区:包括居民小区、单位家属院、社区服务机构等。

(一)宣传动员。

2.入户宣传方式。充分发挥社区志感者作用,大力营造垃圾分类工作氛国,要做到逢户必入、逢店必进,通过签订承诺书,发放宣传册、倡议书、张贴标语横幅、宣传海报、运用电子显示屏、下载手机软件、入户进店等形式,使垃圾分类工作入耳入眼入心,时时提醒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积极宣传社区垃圾分类工作。

3.源头分类标准。社区志愿者和物业指导员要引导居民在家庭源头分类实施分类知识培训和操作流程,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四分法”分成“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四类,社区居民重点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袋分装。单位、门店重点将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装;沿街餐饮门店重点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装。

(二)人员设施配备。

1.配备指导员队伍。由社区、物业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分类指导员,实行指导员分片包干指导管理制度,指导居民按照投放时间进行分类投放。监督和劝导居民不乱扔垃圾,促使其养成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行为习贯。

2.设置垃圾投放点。按照小区面积和户数,由社区对接物业公司,根据现场实际设置垃级投放点,每个垃圾投放点按照“四分法”设置“可回收物(蓝色桶)、厨余垃圾(绿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有害垃圾(红色桶)”四个垃圾桶,设立温馨提示牌,确保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断、摆放正确、专桶专用、干净整洁无破损。垃圾投放点确定后,取消原垃圾桶设置点位。厨余垃圾桶由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配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设施由咸阳智享亿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配置;其他垃圾桶由小区物业进行配置,并按要求秩序摆放。物业公司根据小区实际协调设置大件回收和装修垃圾投放点,禁止生活垃圾乱扔乱倒。

3.定时定点投放。严格落实垃分类标准要求,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四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指导投放。每日定时投放为三个时间段:早6点30分至8点30分,中午11点30分至13点30分,下午19点至21点。以社区、物业及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厨余垃圾)、咸阳智享亿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害垃圾桶和可回收物垃圾)为依托,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小区保洁人员及企业指导员作用,分别在定时投放期间现场对居民分类投放进行指导和监督。投放时间结束后撤销垃圾桶,到下个投放时间段摆放垃圾桶。

(三)分类收集运输。

北控、前景保洁公司负责收集其他垃圾,确保按照三个时间段清运;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集运输厨余垃圾,确保按照三个时段清运,杜绝收集容器占道摆放和二次污染:咸阳智亨亿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有害垃圾的收集和可回收物的收集运输,可根据实际产生量进行定时清运。四类垃圾运输车辆按照分类要求对生活垃级分类运输车辆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顾色和标志标识,明确承运的生活拉级种类,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市民监督,避免生活垃级在收运输环节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现象。各街办清运公司规范车辆管理,确保车体干净整洁,杜绝在输途中出现滴、漏、洒、冒和密闭不严等现象,严禁扩区域收集清运现象发生。

(四)分类处置。

北控、前景保洁公司将其他垃圾密闭运输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收集的厨余垃圾运输至逸清公司餐厨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咸阳智享亿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将有害垃圾运输至贮存场所进行哲存及无害化处置,将可回收物运输至二次分拣场所进行资源化利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社区书记要亲自筹划部暑,根据先易后难的原则,确定分类示范小区和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两年内实现全覆盖。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社区、物业为示范社区垃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主体。依托街道党建联席会,每月召开一次属地联席会,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行业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社区具体负责辖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示范社区内指导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月23日前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及进度表至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联系电话:)。环保环卫办对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违反规定的企业及个人按照咸阳市城市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四)强化监督考评。渭滨办垃圾分类办公室按照《秦都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比办法》,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周通报、月考核、季点评。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创文”巩固提升的重要抓手,纳入“创文”考核指标体系,发挥绩效考评杠杆作用,通过健全督查效能问责机制,实行“三色督办单”制度,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二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努力实现“全域美丽”、打造“至美瑞安”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我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我街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实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规划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计划。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8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结合玉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统一、规范设置。

第三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9月-10月)。社区(村)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最基础单元。依托街道社区(村),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单位、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广泛动员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民众知晓率,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加强街道、社区、学校的协调,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实施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良好习惯。

第四阶段为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2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镇”的创建成果,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街道城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可回收物”细分类。

1.可回收物(蓝色桶):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有害垃圾(红色桶):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家庭医用器材、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3.厨余垃圾(绿色桶):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4.其他垃圾(灰色桶):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实施专项收集处置。

根据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确定的分类方法以及年度工作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路线,统一配置数量充足、规格适宜、标识醒目一致的分类运输车辆,确保垃圾分类运输率达到100%。

1.“可回收物”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居民、单位直接投售至废品回收系统或由商务、供销部门资质认可的单位上门收运和回收利用。

2.“有害垃圾”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环保部门负责提出收运处置方案,组织规范收运处置流程。

3.“厨余垃圾”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中小学、医院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已取得市区餐饮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的单位负责收运、处置。

4.“其他垃圾”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由环卫所或特许经营收运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实行分类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应当加强分类知识培训指导,建立“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宣讲队伍,分批次、逐月在社区(村)开展集中宣传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劝)导机制和管理责任区制度,配备2名分类督导员,各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社区分类劝导员,建立社区督(劝)导员队伍,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可以安排生活垃圾分拣员进行辅助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的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相同。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党员志愿者、义工组织等作用,激发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热情。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三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持续推进,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美丽长安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8月底前完成全区四分类垃圾设施布设工作;

10月底前健全厨余与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运车辆;

(二)完善组织机构。各街镇、成员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安排一名主管副职具体负责,并配备3-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村(居)委会要配备1-2名兼职工作人员。分类小区按照300户配1-2名的比例配备分类督导员,6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媒体和街边立面广告、led显示屏、建筑围挡等信息平台,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氛围。强化培训宣讲工作,各街镇、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以社区干部、督导员、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为重点,分层次分批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垃圾分类基础知识,不断增强一线工作人员分类素养。抓好入户宣传工作,组织街镇(社区)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宣传,使每一个市民都懂得为什么要开展垃圾分类、知道怎样分类、怎样投放,不断启发自觉,实现由“要我分”到“我要分”的转变。发挥教育先行作用,以统一编印的《知识读本》为依托,切实将垃圾分类知识作为教育和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纳入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积极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浓厚氛围。

(四)配齐基础设施。各街镇、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关场站、公共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分类基础设施配套工作。要严格按“四分类”要求和《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配备,务必于8月底前配置到位。

(五)完善处理体系。10月底前,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由市供销社牵头建立完善的收运处置体系,厨余垃圾由驰奈威德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运处置,其它垃圾由区环卫大队负责收运处置。结合我区特色,节约财政投资,加快推进辖区“撤桶并点”的投放模式,进一步引进第三方公司的收运模式,加快网点布局。全面推广智趣回收小屋进校园亮点工程,搞好校内校外宣传,年内打造10-20个示范点位。

(六)组织“回头看”。12月底前,各街镇、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四分类设施、宣传栏宣传牌布设,督导员配备标准,分类装运处理、信息台账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统一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及各街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长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共同担任,成员由区城管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街镇、成员单位工作开展。

(二)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以街镇为单位,分别建立微信工作群,范围涵盖辖区内各社区居委会、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并指派1-2名负责人,对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上传下达,确保各级负责人传达到位。各街镇每周要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微信群报送至少2篇工作信息,要求图文并茂,措施具体,数据详实。

(三)加强督导考评。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牵头,每月对各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送区四大班子领导。同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街镇市容考评体系,统一考量。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落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将上报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

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齐抓共管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残联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区域和范围。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为市残联机关所有区域。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个类别。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方案。根据残联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

1、落实责任。建立市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残联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四、设施设置。

1、五楼公共区域:在两个卫生间内各设置1个可回收物、1个有害垃圾桶和1个其他垃圾桶。

2、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他垃圾桶。

五、投放要求。

(一)废品及可回收物。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二)有害垃圾。

电池、硒鼓等有害垃圾统一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三)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六、工作职责。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残联办公室。

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做好本科室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领会,提高认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二)严格分类,担好责任。

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

要经常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四

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确保常态”为基本原则,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表率作用,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助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法执行,单位设有食堂的再增加一类“餐厨废弃物”分类。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等)和其他可回收物(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二)有毒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

(三)餐厨废弃物。指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xx年8月10日至8月30日)。

垃圾分类是一场长期的治理行动,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专题进行部署;通过发放分类宣传册、张贴分类标语、集中学习垃圾分类常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达到“三个明确”:明确垃圾分类的意义,明确垃圾分类的方式,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

(二)规范配置,容器分类。(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和自身实际需要配置分类垃圾容器。配置基本要求如下:

1.办公室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办公室配置1只可回收物垃圾收集容器,视情况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楼层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楼层卫生间、茶水间等空间配置一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容器,便于每个办公室产生可回收物垃圾的归集和每位工作人员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食堂配置标准:各单位应在食堂设置餐厨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容器,禁止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装。

4.垃圾归集点配置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处或多处生活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环卫作业单位分类收集。归集点应设置1组垃圾分类投放亭(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集中办公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置较大的垃圾分类归集点。

5.分类容器颜色和标识标准。容器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毒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或绿色,餐厨废弃物为黑色。容器标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规定执行。

各单位归集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由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期分类收集、运输,可回收物送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送环保部门指定地方,餐厨废弃物由特许经营公司收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

(三)全面实施,人人参与。(20xx年10月9日起)。

从20xx年10月9日起,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垃圾分类,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规范分类、准确投放。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台账,对本单位垃圾产生量及分类等情况进行记录,便于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定期督查通报。镇“263”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五

20xx年10月1日开始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底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人均垃圾产量“零增长”,各单位有比较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比较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并积极落实,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

(一)单位日常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内。有害垃圾由单位定时定点投放,县环卫所负责进行统一收运、处理;可回收物由单位与资源回收市场联系由市场主体收运;其他垃圾按原先收运体系实施。

(二)单位内部建有食堂的,所产生的.易腐垃圾由各单位主动对接具有我县餐厨收运特许经营许可的衢州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收运。

(三)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大件杂物、枯木等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由各单位负责收运至相应处理终端。建筑垃圾运至浙江龙游嘉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地址为浙江省龙游县城南工业园区鼎新路西(3)号;大件杂物运至杂物处理中心(待建);枯木、木材等可燃材料运至城北热电厂;生活垃圾就近运至相应的生活垃圾中转站。

(一)倡导绿色消费。各单位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持续开展“饮食光盘”、“随身小手帕”、“环保菜篮子”等文明行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杜绝浪费粮食和减少纸巾、塑料袋的使用。

(二)推行节俭办公。各单位要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率,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提倡纸张双面打印。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推行无纸化办公。工作会议不摆放临时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培训住房不摆放鲜花、不额外提供洗漱用品。

(三)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各单位要在内部食堂明显位置摆放张贴节约标识,营造“节约食品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氛围,开展餐桌文明行动,减少“舌尖上的浪费”。会议、培训等工作自助式供餐时,要提醒用餐人员适量取用食品,对倾倒剩饭剩菜等浪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督促内部食堂加强对食品收购、运输、加工、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四)采购配置垃圾桶。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xx〕18号)文件要求配备相应的垃圾桶,根据各类垃圾产生量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相关工作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省级文明示范县城创建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区域明珠型城市建设。

(二)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人。20xx年9月中旬前,各机关事业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络人,加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一领导,细化分解管理、监督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并填报《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登记表》,明确各单位责任领导、联络员,通过公文系统报备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江晨,联系电话:687864。

(三)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9月底前,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地理位置、内外环境,以及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桶车”对接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四)搞好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幕、短信微信、宣传栏等平台,采取专题讲座、现场讲解、知识竞赛、分发图册等方法,广泛介绍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知识,做到机关事业单位人人知晓、个个自觉。要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仅在单位要做好,在家更要做好,要影响和帮带身边的人和社会群众投入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之中去。对于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各单位要积极总结宣传,及时报送县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

(五)加强自查督查。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并加强对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县督考办将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记录、随机问询等方式,加强对各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通报有关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各单位履行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列入县级部门综合考核。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xx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及《xx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20xxx20xx)》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xx区xx街道垃圾分类20xx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在辖区xx个小区(含城中村)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年初我办招开动员大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来做好创建工作,要求以城管科牵头,各科室全力配合,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中。同时,要求各社区,物业小区(包含城中村),切实履行好职责。

开展“资源回收日”专项活动1326场次,现场回收玻璃12吨,金属3.6吨,塑料2吨,纸类3.2吨。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更新老旧分类垃圾桶7358个。栋楼标识标贴6290张,垃圾分类专题培训134场(集中大型培训6场),入户宣传32125户,更换老旧标贴28245张,培养垃圾分类志愿者487名,特色垃圾分类活动356场。张贴户外大型宣传栏269处。发放《xx市家庭垃圾分类指引》62456份。

垃圾分类是一个改变人习惯的工作,甚至可以把垃圾分类称作“垃圾革命”。改变人们长期以来的习惯,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为此我办创新性提出了“三期十步法”三期分别为“导入期”“执行期”“维持期”,其中导入期中又有更具“xx模式”的“志愿者监督员”。在各小区招集志愿者,统一培训,教会方法,熟练应用社区垃圾方类操作指南。依靠这些志原者在日常垃圾分类中起到监督,引导居民的作用。x阿姨是一位退休教师,自从担任志愿者监督员工作以来,和同小区的其它志愿者一道,每天在投放点巡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着整个小区的居民。

垃圾分类不是一次活动,也不是一个项目,而是一个“只有开始没有结束”的工作。为了使我办垃圾分类能够长期持续地开展,逐步成为小区的常规工作,各项制度保障是必要的。下一步我办将招集各相关方,对垃圾分类的持续管理提出合适的方案,形成制度,并切实地落实下去,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常规化开展。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七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文〔20xx〕71号)及《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9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完成20xx年垃圾分类工作覆盖100%的工作目标,结合我街道前期垃圾分类试点推进情况,制定本方案。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要求和全省实现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目标。结合“政府主导,协调联动,统筹发展、系统推进,全民参与,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街道、园区为主、部门协同,构建“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监督有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立以“干湿分类为基础、节点细分为补充、回收利用为导向”的分类投放系统;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系统;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系统;全面深化推进我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xx年底,全街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有效建立,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以社区为单位进行统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花山街生活垃圾分类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城管办办公,办公室主任由何旺平兼任,石明敏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花山街垃圾分类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

花山街位于武汉市东部,辖区面积44平方公里,东连左岭街,南接九峰森林保护区和武汉科技新城,西邻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北靠武汉化工新城。花山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汉鄂高速、绕城公路、316国道,花山大道、花城大道、城际铁路纵横交错。境内生态环境良好,严东湖、严西湖、北湖、青潭湖、竹子湖五湖环抱,山丘与湖泊密布。花山街下辖13个村级改制公司,股民25092人;现有11个社区,户籍人口38120人,常住人口近6万人。

2009年,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两型”社区示范区做出的重大决策,花山生态新城正式启动,建设规划人口20万人,具有临江滨湖特色的、信息化环保节能型的国内一流生态新城。目前,花山生态艺术展示中心、严西湖湿地公园、花山新港、软件新城、光谷希尔顿酒店等项目均已落户花山并成为武汉的新地标。

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按照《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要求细分如下:

1.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农药包装物等。

2.可回收物:是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且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物质,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3.厨余垃圾(易腐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以有机质为主要成分、具有含水率高、易腐烂发酵发臭等特点的物质,主要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和酒楼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过期食品等;以及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包括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盆栽残枝落叶等。

4.其他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易腐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二)收集容器规格与颜色。

居民区按照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设置60l、120l和240l的四分类容器,其中以240l垃圾桶为主。新购分类收集容器(主要指塑料垃圾桶)应与四分类标识主体颜色要求相对应,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黑色,分类标识采用印刷基材底色白图。分类容器的设置不得妨碍消防通道、盲道等。室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点地面宜高出周边地面5cm至10cm,地面应硬化处理,方便冲洗。

20xx年全街居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50%市场化模式+50%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共管模式进行全面推开。

(一)50%市场化模式。

由花山街道办事处根据20xx年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户数,核实所需资金,上报给区财政局、区分类办进行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再由区财政局下拨所需资金,启动相应招标程序;生活垃圾分类中标企业需接受区分类办第三方、街道办事处二级考核,按照奖罚分明的原则直接在合同款中进行资金奖惩,扣款资金作为结余资金。

(二)50%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共管模式。

20xx年新增部分,采取政府购买设施、人员交由社区、物业进行管理,实现社区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参与的多方管理模式,将资源进行进一步整合优化,以达到垃圾分类最佳效果。

20xx年新增50%居民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由花山街道办事处统一进行招投标购置。根据《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手册》,在区分类专班的指导下,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花山街道直接政府采购生活垃圾分类容器用于居民垃圾分类,具体小区设备数量见附件2。

2.生活垃圾督导员、分拣员配置。

花山街拟对物业公司进行摸底评估,将生活垃圾分类中涉及督导员、分拣员的费用直接补贴给管理服务质量较好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让物业公司参与到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中来,以调动积极性与居民进行无缝对接,具体人员配备情况见附件2。

花山街道办事处是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的责任主体,可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费用给相关物业公司或者社区居委员进行宣传,形成党建引领,党员参与包门栋,包亲戚的格局,有效打开垃圾分类居民参与度不高的困难局面。

充分利用公共网站、户外广告牌、电子屏、宣传栏、展板、橱窗、壁画、海报、横幅、宣传手册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准确率。在居民社区人流量集中处安装宣传设施,营造垃圾分类整体氛围,不定期举行分类宣传讲座,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居民家庭按照“一严禁、一鼓励、两分类”实行垃圾分类,即: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类别生活垃圾,鼓励将可回收物进行自行交售或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做好日常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分类。

居民小区应因地制宜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探索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鼓励对干垃圾深入细分,促进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其中厨余垃圾投放前,应沥除水分,并去除不易生物降解的杂物。投放时应打开垃圾袋将厨余垃圾倾倒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将空垃圾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采用可降解垃圾袋装的可直接投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1.湿垃圾分类收运:湿垃圾含水量较高,运输车辆着重考虑防水防渗问题,避免渗滤液对道路造成二次污染,由城管局采购的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公司进行清运。

2.其他垃圾分类收运:由各小区或物业或城管局采购的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公司清运。应采用密封式压缩车对其他垃圾进行运输。密封式压缩车具有压缩功能,可对垃圾体积实施一次减量化处理,降低运输空间,节约成本。

3.有害垃圾分类收运:由分类公司自行暂存,根据需要联系城管办或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专门集中处理。

4.可回收垃圾分类收运:由分类公司自行暂存,根据需要交由有资质的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并促进设再生资源企业进社区参与可回收垃圾分类收运工作。

(一)前期50%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顺利开展,中标企业已进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20xx年7月底,完成新增50%社区的垃圾分类设备采购工作,并完成相关招投标工作,在花山街道办事处主导下,各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多方共同开展新增50%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所需资金是指居民在垃圾分类意识不强期间,督导居民垃圾分类所产生的资金,主要包含垃圾分类容器购置、智能设备购置、垃圾分类督导员、垃圾分类宣传费、垃圾分类分拣员等涉及生活垃圾分类的前端源头的各类资金。

花山街垃圾分类办公室将从工作保障、宣传发动、分类作业、平台建设和目标管理共五个方面,考核评价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情况,考核结果将按百分制对各中标企业、社区居委会及物业进行总评分,并进行通报、予以经济处罚。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4《20xx年花山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核方案》及附件5《20xx年花山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

(一)加强统筹协调。

花山街道办事处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全辖区总体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期达标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调动新闻媒体资源,多形式、多途径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良好社区舆论氛围。组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引导志愿者、党员、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指导和培训等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公众知晓率、参与率。

(三)资金保障。

形成街道办事处调查摸底、区分类办业务指导审核、区财政全力支持配合的资金保障体系。由区分类办牵头,区财政局业务指导,根据《东湖高新区生活垃圾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四)健全考核机制。

采取区分类办第三方考核加街道办事处二级考核的方式,对中标企业、社区居委会、物业等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落实质量进行业务考核,并以月通报形式进行讲评,对未通过考核的,按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严肃批评,并对相关运营企业进行经济处罚。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八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垃圾分类和加强垃圾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有关工作安排,为探索、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现制定《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

拟建设垃圾分类箱配套设施垃圾收集压缩站8座(位置分别在大赉乡地局子、长虹街、罐头厂附近、政府后院永宁路、一中对面、烈士陵园南墙、财政局东侧、惠阳小学西南新明路)。使用电动环卫垃圾车收集分类箱内垃圾,就近运送至垃圾收集压缩站。

(二)餐厨车集中清理清运厨余垃圾。

拟购置餐厨车和干湿分离式垃圾桶,按照饭店规模分发统一管理,由环卫餐厨车每天傍晚定时作业,对市区餐厨垃圾进行分类专业收集,彻底解决马路排水口(地漏)的“疮疤”现象,达到厨余垃圾清理要求。

(一)垃圾分类亭代替物业小区垃圾桶作业。

购置垃圾分类亭、生活垃圾收集桶、可回收垃圾桶、厨余收集垃圾桶,用于市区280个自然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由压缩车清理,餐厨车清理厨余垃圾。

(二)第一批50个老旧小区垃圾分类管理。

对50个老旧小区投放垃圾分类亭及垃圾分类桶,同时为鼓励小区做好垃圾分类,推出“垃圾正确分类得积分”的`活动,每位居民正确垃圾分类一次,即可积分5分,每100分在消费时,就能直接抵扣1元。也就是说,正确给垃圾分类,也能赚钱了。正确给垃圾分类累计的这些积分,可以在小区附近的超市消费时,抵扣现金。在这些超市里,在超市沟通设立一台积分扣取终端,拿出社区发给的二维码放在上面扫一扫,就能直接抵扣。除了正确给垃圾分类能累计积分,家里废弃的可回收物,也能兑换成积分。比如500克金属、纸板、塑料,能分别兑换成40个、50个、60个积分。如果居民不方便拿这些可回收物去回收网点,也可以打回收预约电话,预约上门取。

进行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各小区排名及各类垃圾分类处理量的大数据分析,对日常工作进行量化管理,把垃圾分类这项动态、难监管的工作,转变为固定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激发百姓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在我国垃圾分类不是一个新命题,但却是一个老难题。在一些大城市已经对生活垃圾做了细致的分类收集,我市多年来始终采用压缩车与垃圾桶配套混装收集的工作模式,采取垃圾分类方式需要整体作出布局。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九

垃圾分类作为我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打造美丽绍兴的战略布局。为坚定不移地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战,根据省、市两级会议精神和《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行政中心实际,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及实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100%、准确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行政中心率先垂范、拉高标杆、做好榜样,以智能化管理为手段,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分类实效,致力打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示范工程。

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办公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办公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单位)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单位),市机管局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监督、检查等责任)。辅助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智慧管理。

具体运作方式体现为以发袋机、巡检机、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设备设施为载体,以发袋机的平台管理系统为依托。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制作生成一个账号(二维码形式体现)。办公室内工作人员在发袋机上扫描该二维码,可领取印有该二维码的垃圾袋。垃圾分类督查人员通过巡检机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到该垃圾归属的办公室,以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监管。

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

1.发袋机1-4号楼安置2台,5号楼、6号楼、7号楼、食堂楼各安置1台,配套用房安置1台,共配置7台。

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

3.每层楼卫生间内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各一个,在洗手盆旁设置厨余垃圾垃圾篓一个。

4.每幢楼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个垃圾桶(主楼1-4号楼配两组)。

5.信访楼旁、洗车场、食堂楼东面小广场、会议中心楼设四个垃圾集中投放点,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各一个。

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二)分类流程。

1.办公室内产生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要分类投放到办公室统一配置的分类垃圾桶内,满后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四个集中投放点。

2.办公室内产生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卫生间洗手盆旁厨余垃圾垃圾篓内,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放到大院内四个集中投放点厨余垃圾桶内。

3.办公室内产生的有害垃圾投放到各幢大楼下有害垃圾桶内,由保洁员定期收集放到集中储存处。

4.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机管局局长任组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府办、市直机关工委分管领导和市机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入驻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入驻主管部门垃圾分类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可临时抽调成员组建督查小组,对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配套机制、深化交流协作、强化执行力度,确保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由市机管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市机管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的指导、联络、协调、管理及考核。

(二)建立行政中心“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由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督导员每日要对行政中心各楼层进行巡查、巡检、记录。

(三)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行政中心42家部门,除去驻京办、驻沪办,40家部门(单位)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每月分值为每间办公室30分,每月对各部门(单位)进行排名(按得分比例)、对分类不到位的办公室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扣分事项包括:

1.部门(单位)使用垃圾分类桶、袋情况,如未按要求设置、使用,每间办公室扣1分。

2.督导员每日定时不定时在各楼层、各集中投放点巡检垃圾分类情况,检查中发现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3.现场发现各部门(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在各公共区域投放垃圾不分类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4.各部门(单位)装修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各单位负责清运,未及时清运的,扣5分。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机管局沟通与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将行政中心打造成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基地。

(二)要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紧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要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施方案建立配套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分类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机管局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十

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探索新型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到20xx年底,达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的目标。

(一)市级统筹、区县主体。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区县(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在区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示范先行、分步实施。在xx、xx和xx3区率先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创建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工作的同时,各区县(市)结合农区生活垃圾产出种类、区民生活习惯等情况,加大乡镇、区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逐步建立农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制度,提高农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

(一)城区。

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和特点,按照居住、单位和公共三类区域,实施不同的分类方式。

1.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2.单位区域。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3.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有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餐余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无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类。

(二)农区。

在环卫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实行农区生活垃圾大类粗分、分类治理,引导区民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投放、分类处置。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十一

垃圾分类一般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定或标准对垃圾进行分类、储存、放入和处理,使其成为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各股(室):

  根据《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府办发〔2020〕11号)以及《六枝特区2020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推进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特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对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20年5月底前,完成我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安排部署工作;2020年6月至7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摸排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2020年9月底前合理配齐特区党委政府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特区党委政府大院、操场、人行道、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

(一)分类方法。

按分类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

(二)分类标识颜色。

有害垃圾:红色容器或张贴红色有害标识容器;厨余垃圾(湿垃圾):绿色容器或张贴绿色厨余标识容器;可回收物:蓝色容器或者张贴蓝色可回收标识容器;其他垃圾(干垃圾):灰色容器或张贴灰色其他垃圾标识容器。

(一)完善基础设施: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行”原则,配齐本单位办公区域内的相应设施。

1.食堂(茶水间、休息室、会议室):在提供餐饮服务场所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办公区域:办公室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出入通道、楼梯出口、楼层廊道等公共区域,在方便且不影响安全、和整体协调性的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独立办公区域及集中办公区域在出入口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3.公共场所区域:党委政府大院大楼外部人行道,设置两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六枝宾馆:六枝宾馆食堂(茶水间、休息室、会议室)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区域应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强化分类投放(储存):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洁人员应严格按垃圾分类要求,将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或指定地点,并建立台账。

1.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桶”内或固定回收点,投放时不应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灯管、温度计等易碎的有害垃圾应用纸或布包裹后投放。所有有害均垃圾需由专人负责统计数量及去向并建立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张贴警示标识标牌,防范环境风险隐患。

针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日常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半年联系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处置一次有害垃圾,并做好台账进行登记;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2.将厨余垃圾投放至专门收集容器内,投放时应避免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混入。特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食堂每日产生厨余垃圾(湿垃圾)数量应由专人负责统计建立台账,每日所产生厨余垃圾,需独立存放,由辖区城管环卫部门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严禁自行处理厨余垃圾,避免流入非法处理渠道造成危害。

3.将可回收物单独投放至“可回收物桶”内或固定回收点,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料、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分开。废旧电子电器应集中暂存在库房或其他暂存区域。

特区党委政府大院各单位需对废电器电子产品(如空调、打印机、台式计算机、电话单机等)、废大件可回收物(如沙发、桌椅、柜子等)、其他可回收物(如废纸、废玻璃、废塑料、废金属等)进行分类存放,其中其他可回收物可根据垃圾产生数量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或个人进行集中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和废大件可回收物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进行集中处理,处理时应规范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所有可回收物均需由专人负责统计数量及去向并建立台账。

4.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桶(不可回收物)”内,统一收集到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容器中,由辖区内城管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扎实推进,成立了六枝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积极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日常指导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收集设施要求,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确保2020年6月底前配齐投入使用。

(三)创新管理机制。

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厨余垃圾产生。

(四)加强宣传引导。

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一)宣传教育工作。

本单位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单位微信群、干部职工学习会等,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分类知识、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建立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建设和谐美丽干净的单位。

结合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际,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制度,制定奖惩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指导并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规范分类投放垃圾,同时做好相关巡查、储存、登记、处置、公示等工作。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健全网络、明确职责、发动群众,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水平。

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以集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贸市场为重点,推进垃圾分类片区建设和集镇区垃圾分类工作。在20__年,按照垃圾分类任务进度表时间,实现集镇区域内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住宅小区、行政村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90%。集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行业产生的餐厨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实现就地处理或与农村有机垃圾协同处理。基本建立餐厨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居民有害垃圾收运及处置体系。

1、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强制分类。

实现集镇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逐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就地处理或与农村有机垃圾协同处理。统筹协调,建立餐厨垃圾、有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打造3到5个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进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规范分类行为。力争到20__年底,集镇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2、推进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处置。

落实集贸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做好有机垃圾源头分类。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必须全部纳入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处理,严禁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置。

配套改造和更新居民小区分类垃圾箱房,实现“容器、标识、宣传、公示、配置”五规范。全面推进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有序推进“干湿分类”,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外,将日常生活垃圾分为湿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他垃圾)。落实社区、物业等基层组织(企业)的管理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工作考核内容。年内建立不少于3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其中四分类示范小区不少于1个)。

4、完成分类片区建设任务。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三个全覆盖要求,推进全域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主导责任,明确各行业指导责任,强化各单位参与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片区建设工作。

按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快推进集镇区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集镇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配套完善集镇区主要道路沿线、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加快推进集镇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至20__年底,集镇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90%。

6、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有机垃圾就地处置。

进一步完善农村分类投放设施,通过入户宣传、积分兑换、福利挂钩、红黑榜、纳入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快提质扩面。抓好农村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完善农村有机垃圾收、运、处信息化管理体系。鼓励对现有的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将餐厨垃圾与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农户有机垃圾、蔬菜大棚种植垃圾等进行协同处置。加强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运行管理,提高处理站运行负荷,提升有机垃圾分类减量成效。完善分级考核经费挂钩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有机肥推广应用。到20__年底,以行政村为单位农村分类覆盖率达100%。

(二)推进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1、加快完善分类收运体系。

配套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建立分类收运专门队伍,统一收运车辆外观与标识,便于管理和社会监督。对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建立“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运;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倒逼机制。对拒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的物业企业,与信用评价挂钩。加强分类收运单位、作业人员管理,形成“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的分类收运机制。实行混装混运有奖举报,对环卫收运单位混装混运情况进行处罚,屡教不改的实行市场退出。

2、全面推进大分流体系建设。

根据街道实际,单独建设或与其他板块协同建设有一定规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点,用于大件垃圾拆解、居民有害垃圾集中暂存、可回收物集中堆放和分拣等。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协同”体系建设,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加快建立就地处理和相对集中处理相结合,焚烧处理作为应急和托底的餐厨垃圾处理模式。加快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所建设,落实集贸市场主体责任,建立收运体系,全面实现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或就近协同处置。提升园林绿化垃圾处置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园林绿化垃圾破碎站点和集中处置点,建立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至2019年底,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集贸市场有机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居民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置体系。

以村和社区为基点,面向居民村民,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通过政务微信,户外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市民讲堂、志愿者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小区、户外宣传阵地的示范带头作用,普及分类知识,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分类工,为垃圾分类的逐步推广打造坚实基础。

2、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将垃圾分类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内容和各类文明创建及示范评选标准,并占较高权重分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组织和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争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践者、宣讲者、推动者、监督者。发挥居民区党组织牵头组织实施作用,推动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各类志愿者作用,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劝导工作,招募一批垃圾分类宣讲志愿者,进学校、社区及单位开展专题宣讲。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员、志愿者进学校、社区及单位宣传活动,同时按上级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使垃圾分类知识家喻户晓。

3、多层面开展分类知识专项培训。

建立多级垃圾分类培训制度,街道由卫生管理科负责,每年两次,面向部门、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开展垃圾分类集中培训。重点加强对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志愿人员、督导人员等的专业培训,提升垃圾分类整体工作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单位、各部门、各行政村、各社区要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来抓,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力度,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成立__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担组长,分管领导等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设立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社区(行政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人力保障。

(二)强化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城管〔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8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组长:__。

副组长:__。

各部门负责人(成员):__、__。

教育教学方面:

宣传、氛围与少先队活动方面:

校园环境与后勤补给方面:

各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全校师生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通过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提升同学们对垃圾分类这一实际问题的重视;宣传分类垃圾的具体做法,引导同学们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保护环境;最后以标记垃圾桶等方式提醒同学们时刻注意垃圾分类回收问题。

2021年_月_日。

1.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让学生了解生活中有哪些垃圾,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2.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树立环保意识。

本项活动主要是通过班级文化宣传、课堂教育教学经过讨论、探究、设计方案等形式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重视环境保护,注意节约资源。

1、学校宣传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课间小结的形式进行校园氛围宣传。

2、每个学期做好班级“垃圾分类”计划、总结。

3、利用每期的黑板报进行宣传,开辟相关“垃圾分类”板块。

4、做好班会课“垃圾分类”宣教资料的收集。

5、健康科根据三年级下册的课程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总结、教案,要有过程性记录,学科计划、总结也要有专门的工作安排。

6、美术科生动展现垃圾分类的形象。

7、保持校园卫生环境。

1、各班级老师高度重视“垃圾分类”教育教学,把“垃圾分类”纳入到平时学生的学习中。

2、学科教学互相渗透,注意课堂教育。健康课、美术课上交相关的教案。

3、积极参与活动,把活动的资料整理收集,在每学期期末上交。

4,所有材料按时上传ftp,照片一律使用复制、粘贴word文档,并附简短文字说明的形式。

本次活动通过提升同学关注并力行垃圾分类这一侧面来提升同学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参与其中,共同保护地球。

为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切实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加快我镇生态镇建设步伐。

(一)源头减少、资源化利用的原则。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减低垃圾处理压力,实现垃圾资源再利用。

(二)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减量应坚持政府整体规划指导,农户自行分类为主,农村保洁员分类收集为辅,鼓励市场参与的原则。

(三)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村社负责指导实施本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统一管理工作。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性质与情况,因地制宜组织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选择一批环境综合。

整治示范村和优秀村作为试点,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和处理利用,逐步探索和推广符合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利用的工作模式。

按照“一年试点启动、两年成熟运作、三年全面推开”的目标和思路,逐步在全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促进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和减少垃圾排放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设备,从源头减少垃圾量的产生,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最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全面落实。

(一)到2018年10月底,制定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方案,明确今后三年工作任务和目标,并选取试点村进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二)到2018年11月底,建成有示范作用的农村垃圾分类试点行政村1个。

(三)到2019年底,完善试点村分类减量设施建设,

初步构建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及管理机制。

(四)到2020年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行政村不少于4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40%。不断加大农村分类减量设施设备投入,分类收集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产业配套网络及资源回收网络初步建成,节能环保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

(五)到2020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50%。

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健康成熟运作。

全镇农村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主要指农户),均实行分类减量投放收集处置管理。

(一)分类标准。

1.可沤肥垃圾。指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畜禽粪便等。

2.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含纸箱、纸盒等)、金属(铁、铜、铝及制品等)、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废弃家用电器等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废弃衣物旧鞋、卫生间垃圾、白色垃圾(一次性餐具、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泡沫板)等垃圾。

4.有害垃圾。指废电池、萤光灯管、灯泡、过期药品、农药瓶等对人体健康有害及对环境有危害的垃圾。

5.惰性垃圾。指不定量产生的废弃陶瓷品、建筑垃圾和泥沙砖块碎石土渣等无机惰性垃圾。

(二)分类设施。

根据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需求,完善分类垃圾收集处置过程中的设施配套建设。

1.农户垃圾分类设施。按每户村民配备一组(两桶)的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可沤肥、不可回收垃圾”标识,分别用于存放“可沤肥”和“不可回收垃圾”;“惰性垃圾”由农户自行操作直接用于铺路或在村庄附近的沟壑、废旧水塘等地方填埋;“可回收垃圾”由村民自行分类、存放、出售。农户配置的“两桶”及公共场所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发放。

2.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村小组垃圾收集点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区分“可沤肥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并有遮雨棚,收集点的容量应能满足服务区域垃圾投放需要;垃圾房中应配置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1个,有毒有害垃圾由村民直接投放到集中点的相应容器中。负责垃圾收集点收运的保洁员相应配备1台垃圾收集手推车,用于垃圾分类的收集和运输。

3.生态堆肥池配套。每个自然村建设一个生态堆肥池。

(场),用于就地消纳处理“可沤肥垃圾”及部分垃圾灰土,

沤制成农家肥还田。生态处理池宜设置在离村民住宅300米以上的村头地边,并宜按三格设置,按满足20天以上的垃圾填充量要求确定每格的容量,依次填满沤肥,循环使用。鼓励将厨余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瓜皮果壳与秸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进行静态堆肥处理,或与畜禽粪便、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沼渣等混合堆肥,亦可混入畜禽粪便,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生态堆肥池要求布局合理,不污染水源,并具有挡雨功能。纳入城市垃圾分类的区域可以无需建设生态堆肥池。

(三)分类处理。

按地域特点、产业结构、运输成本等特点,实行差异化收运处理模式。我镇交通运输道路平坦,生活垃圾应在就地实施分类减量的基础上,以集中处理为主,纳入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理体系。

(四)分类收运。

农村生活垃圾采用户分类,保洁员收集细分(消纳),

行政村收集运输、处理。

1.农户定点分类。村民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进行准确分类。

2.农户定点投放。农户按照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将垃圾定点投放到垃圾分类收集点。其中“可沤肥垃圾”可实行分散处理(喂养家禽家畜等)或统一收集投放到生态堆肥池或就地消化处理,对少量不能分散处理和堆肥还田的,自行投放至村收集点。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十二

建立xx小区一户一档资料(在入户宣传时建立,房屋租赁户以一户为单位),本小区居民在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之后,可主动以xx小区x栋x楼x号xxx(姓名)的资料申请加入xx小区垃圾分类积分兑换wx群,进群后修改群名片为a(b)栋x楼x号,每天在群里晒出正确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照片,并达到以下标准,便可实现积分:

垃圾分类方面,无明显的四分类错误,特别是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不与其他垃圾混装的情况。垃圾投放方面,投放前对投放的垃圾袋内的垃圾进行拍照,投放时对投放的现场进行拍照(内容包括人物、垃圾和垃圾桶)照片清晰可见,发原图,不小于2m。积分类别一:仅满足第一条或第二条,计1积分。

积分类别二:同时满足第一条和第二条,计2积分。

积分类别三:同时满足第一、二、三条,计4积分。

积分类别四:将垃圾分类、投放的照片分享(转发)到自己的xx圈并截图,计1积分。

特别强调:每户每日积分不超过5积分。

(二)现场积分。

在每日垃圾分类集中投放时间段(早上7:00至9:00,下午18:30至20:30),居民可到小区分类垃圾集中投放点进行垃圾投放,并达到以下标准,便可实现积分:

使用社区发放的分类垃圾袋。垃圾分类正确率至少在60%以上。支持并配合垃圾分类志愿者的引导工作。垃圾分类正确率在60%以上,计1积分;垃圾分类正确率在70%以上,计2积分;垃圾分类正确率在80%以上,计3积分。

若在投放时,居民并未进行分类,垃圾分类志愿者将进行引导,居民在配合志愿者工作并在现场重新将垃圾分类,计2积分。

特别强调:每户每日积分不超过2积分。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十三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xxxx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x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xx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xx21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x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规划建设终端处理设施。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产业园等项目,将其提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增设环卫作业基地。各市、县至少规划建设1座环卫作业基地,满足本地区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洗、消毒、充电等操作需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并根据需要对转运站进行合理扩建改造,增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后的处理要求。鼓励偏远的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安装符合标准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置厨余垃圾。垃圾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确保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可追溯,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1、科学制定方案。各市、县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于xxxx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好投入资金测算并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于xxxx年8月1日前试行并做好执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全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7月)。

2、完善政策制度。加快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于xxxx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有害垃圾种类目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可回收物种类名录及处置企业、场所名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产品目录等系列配套文件。各市、县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根据分类要求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地级市应以区、镇为单位开展试点,把试点打造成为可供参观、学习的观摩点。其他市、县应尽快明确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梳理成功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乡镇)等模范带头作用,将好的做法和模式复制推广,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印发。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集中办公,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事务,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向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等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尤其可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发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宣传、派发宣传画册、现场互动引导等形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系列课外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鼓励全省各级党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牵头执法部门,梳理执法流程,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收集、转运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力度,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微信投诉渠道等方式,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并通报排名,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家庭、校园)、卫生城市的创建评比和省直单位、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开发建设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省商务厅要开发建设再生资源信息系统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整合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车载gps设备等资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对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十四

某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1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原则,强化源头思维、系统治理、依法管理、共同缔造思想,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与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提升行动紧密结合,以推行清洁直运和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一体化垃圾处理系统,不断夯实部门协作、重心下移、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基础,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修养,为全面实现“五大”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全程分类,统筹推进;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源头思维,系统治理。

(三)实施范围在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一般分为四类,公共区域可根据不同场所垃圾产生源确定收集容器设置种类。

(四)工作目标。

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20xx年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到2025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拉卜楞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全面动员部署。按州、县既定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编制操作性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县直各部门按具体职责分工分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2.完善组织架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实人员配置,有效运作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xx年5月底前,完成全县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并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4.创建示范社区。20xx年5月初,选定条件较好的社区(住宅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工作,按分步推进实施的要求,制定试点社区(住宅小区)实施方案,将该社区管辖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及公共区域纳入垃圾分类试点范围,组织开展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力争20xx年12月底前构建起试点社区垃圾分类体系。

行管理的,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公园、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委托的服务单位为管理责任单位。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督、纠错、协助收运及台账记录,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邮政局)。

按照“门前四包”要求,临街门店自备分类垃圾容器;

夜宵摊位、流动摊贩自备分类垃圾桶或垃圾袋;

物业管理小区设分类垃圾桶或封闭式垃圾站;

各类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应分类袋装化,分类包装、定点投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2)倡导绿色消费。组织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餐饮行业光盘行动,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3)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鼓励引导餐饮、旅馆经营单位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

(4)抓住关键源头。开展厨余垃圾家庭处理试点,可在社区试点逐步推广厨余垃圾处理器,鼓励对家庭厨余垃圾进行处理,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拉卜楞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

(5)推行“净菜入市”。加大对农贸综合市场、商铺的监管力度,设置满足需求的垃圾分类容器,将理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菜叶菜头、骨头碎渣等归类为厨余垃圾,进行收集处置。(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3.强化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保障。结合实际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的体制机制,制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轨道。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全面监督的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

其他公共区域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则合理确定投放容器设置种类,至少设置可以分投两类以上垃圾的容器,确保垃圾收运便捷。监督员引导、教育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个人和单位分投垃圾行为逐步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抓好垃圾分类转运车的采购,确定直运线路。(牵头单位:拉卜楞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投放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各管理责任单位督促管理责任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分类规定的投放要求,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负责与收运部门对接,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对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通过教育引导纠正其行为,并逐步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县委、县政府对管理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实行分类收集。根据州政府要求,建立与州上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由投放管理责任人在责任区范围内按照规范标准合理设置容器,保持容器干净整洁。设置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示栏,引导提醒分类行为,倡导使用智能设备。严禁露天倾倒进行二次分拣。(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有害垃圾收集至环保部门指定暂存点,暂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对接收的有害垃圾进行检验并填写有害垃圾移交接备案表。居民小区的分类收集方式、时间、位置、作业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应公示。(牵头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管执法局)。

(2)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单位,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收运。同时,结合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工作不实、执行不力、屡督不改”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做到压力传导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城管执法局)。

产日清”或“一日两清”;

其他垃圾收运利用现有环卫收运系统运输。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实现对分类垃圾的暂存、称量、减量等功能,有条件的可以增加分选设施,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布局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运混处问题。(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

4.完善分类处理。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评估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使用期限,加强规划、用地保障,新建、扩建、改建一批生活垃圾处理厂,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有害垃圾的利用、处置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由依法取得许可的企业进行处置。加快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合理布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具备条件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要自建处理设施,统筹解决厨余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加快生活垃圾热气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1)可回收物处理。完善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规范回收站点管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将该计量统计指标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可回收垃圾免费收运、让利保洁员等经济手段,激发居民和保洁员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

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3)有害垃圾处理。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提供规范的有害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服务。对接生态环境部门,选择合理位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害垃圾贮存设施,积极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企业沟通衔接,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采取异地处理的方式,将有害垃圾转运至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4)其他垃圾处理。其它垃圾由收运单位统一收运,运送至指定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加快建设新工艺垃圾热气化处理设施,减轻现有垃圾填埋场处理压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

(四)全力推动社会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公共机构先行。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社会组织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20xx年底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带动国有企业、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社区党员带头。强化社区党建的引领作用,鼓励党员带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服务机制,引导群众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牵头单位:拉卜楞镇政府)。

3.学校教育培养。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教职工率先垂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到20xx年底,县城内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实现全普及、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县妇联)。

5.强化示范引领。及时总结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的经验做法,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观摩学习、开展互查互评等活动,正视差距、补齐短板,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三、实施步骤(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县政府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细化分类处置设施建设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至少有一个社区(住宅小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三)重点实施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四)全面完成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县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确保顺利通过州政府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验收。迎接省政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验收,总结经验。

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监督考核等。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资源保障。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制定政策,引导人才、资金、技术向相关领域集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示范先行单位,要在单位办公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辖区工作的检查考核,对管理责任单位履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实行季报,于每季度首月底前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辖区内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特别要强化对行业主管部门、乡镇、社区的负责人、工作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某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大事。为贯彻落实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xx〕56号)、《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粤办发〔20xx〕43号)和《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梅市明电〔20xx〕232号)等精神,加快推动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城区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无废城市”的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带动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属地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市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大埔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和终端处理等方面实际情况,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与终端处理的有效衔接,形成科学长效、合理的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终端处理利用设施,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选取城西社区3个有条件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虎山路、万川路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2025年,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有效形成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科学管理(一)明确实施区域。在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住宅区域公共机构和企业等办公场所以及各类公共场所,由县城综局、湖寮镇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实施区域,其中试点区域需明确至村(社区)。(责任单位:县城综局、湖寮镇人民政府)。

(二)确定分类标准。按照《大埔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试行)》(附件1)和我县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方式,将城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建筑、医疗、工业等其他废弃物按相关规定处理。(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实行分类责任人制。依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履行管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管理责任人应做好管理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台账、知识宣传、收集设施设置,指导和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鼓励各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的小区内选择固定时间和场所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通过垃圾分类累计积分兑换日常生活用品等形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处置;

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由专业机构进行收运,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其贮存、运送、处置进行监管,并做好相关技术指导。家具、大型盆栽等家庭绿化垃圾及家庭零星装修垃圾,由产生垃圾单位、个人交由专业机构按相关规定处理。(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湖寮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分类体系(一)建立投放体系。实行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有条件的社区可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科学合理确定投放位置、投放时间等。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初期,居民生活区适当配备引导员,做好现场宣传和引导居民准确分类投放。(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湖寮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收集体系。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到分布合理、标志规范、数量满足、环境友好。有条件的可向居民提供可降解的垃圾分类收纳袋。新建住宅区必须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列入规划条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湖寮镇人民政府)。

1.居民住宅区。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有物业管理住宅区由小区物业与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企业)共同协商选定分类收集容器摆放点,无物业管理住宅区由当地镇与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企业)共同协商选定分类收集容器摆放点。各小区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居住人数选定分类收集容器数量、比例,设置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每个物业管理单元设置不少于一组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住宅区设置智能化垃圾分类设施,对可回收物采用玻璃、塑料、金属、纸张、织物等进行细分类。(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湖寮镇人民政府)。

及人流量确定收集容器数量、比例,自行采购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后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专业机构进行收运处置。选取部分学校投入智能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进行细分类,由专业机构投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负责运行和维护。(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湖寮镇人民政府)。

3.公共区域。城区道路、公交站、车站、公园、广场、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生鲜市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农贸、生鲜市场(超市)可结合实际提高厨余垃圾收集容器配备比例。(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交通运输局等)。

专业机构配齐符合标准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运输车辆。充分考量生活垃圾产生量、消纳能力和运输承载能力的前提下,科学配备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管理台账制度,具体记录收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责任人、去向等,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城综局)。

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工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县发改局、县卫生健康局)。

四、推动习惯养成(一)夯实教育基础。县教育部门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通过知识宣讲、学生创意作品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列入学生德育教育范畴,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结合实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活动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开展立体宣传。县宣传部门负责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共场所公益广告设置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县住建部门负责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海报、宣传册并分派到各镇村基层一线,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市民推送垃圾分类公益短信。各相关镇、村(社区)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做好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引导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垃圾分类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湖寮镇人民政府)。

(三)发挥群团作用。团委、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教育局)。

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湖寮镇选取1条街路作为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投放到位、宣传到户、督导到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具有大埔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和做法。(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直各单位、湖寮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镇(场)镇(场)长为成员的大埔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城综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湖寮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按照工作目标,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计划,有序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湖寮镇人民政府)。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适当专项经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公共机构和企业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予以鼓励表扬,激励群众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综局、县住建局,湖寮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章制度,以法律规章的强制性保障分类工作的长期有效性,明确政府与群众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中的权利和义务,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等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使生活垃圾分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监管、有序运转。(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城综局、县住建局)。

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梅州・美好家园”等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建立工作简报机制,及时通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态及先进做法等。(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湖寮镇人民政府)。

2.大埔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3.大埔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大埔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试行)。

一、垃圾分类定义(一)定义。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生活、娱乐、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从而有利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处理。具体而言,即在源头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指南适用于大埔城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住宅区域、公共机构和企业等办公场所,以及各类公共场所。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园林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不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另行实施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

二、分类方法(一)分类类别。

序号分类类别。

定义内容1可回收物指未污染且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

主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废纸类:纸板箱、报刊杂志、旧书本、信封、打印纸、广告单、未污染的包装盒等;

废塑料:饮料瓶、洗发沐浴塑料瓶、食用油桶、奶瓶、塑料碗(盆)、塑料玩具等;

废玻璃:酒瓶、门窗玻璃、药瓶、酱油瓶、调料瓶、玻璃艺术品等;

废旧纺织物:衣服、床单、棉被、鞋、毛巾、毛绒玩具等;

电子废弃物:电视机、洗衣机、空调机、冰箱、电脑、照相机、手机、充电器、儿童电动玩具、遥控器、光盘、数字音乐播放器、u盘等。

注:大件电子产品需要联系回收机构或环卫部门安排收运处置,不可随意投放。

2厨余垃圾指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厨余垃圾、餐饮垃圾和果蔬垃圾等。

主要包括家庭及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

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粮食及其制品:米、面、豆类等其他谷物及其加工食品;

蔬果:瓜、绿叶菜、根茎蔬菜、菌菇等蔬菜以及各类水果的果肉、果皮等;

肉蛋:鸡、鸭、猪、牛、羊肉、蛋以及肉蛋加工食品;

水产:鱼、虾、贝类(硬壳须去除,并纳入其他垃圾)及其加工食品;

罐头食品:罐头食品的内容物;

调料:糖、盐、味精、淀粉、辣酱等各类酱料;

零食:糕饼、糖果、坚果、奶酪;

干货:风干、晾晒的食品,如:干香菇、红枣、桂圆干等;

冲泡饮品:速溶饮料粉末、茶叶渣、中药渣等;

其他各类过期食品、食物残渣、宠物饲料、水培植物、鲜花等。

注:所列举的食物均包括未食用和食用后残余物,有包装的物品须按照归类将包装物和内容物分开投放。

3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

主要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品。如: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

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荧光灯等;

废胶片:x光片等感光胶片、废相纸等;

废水银:水银温度计、血压计;

其他:废弃化妆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溶剂及其包装物、油漆、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4其他垃圾除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各类生活垃圾。

难以自然降解的大骨骼(如动物筒骨、猪羊牛头骨等)、贝壳;

粽子叶、玉米衣、玉米芯、椰子壳、榴莲壳、核桃壳等;

盆栽植物(去盆、去土后的植物)、木竹餐具、木竹砧板、树叶等;

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卫厕垃圾(厕纸、婴儿纸尿裤、妇女卫生用品等)。

(二)分类要求。

不同区域按以下标准执行分类:

1.居住区域(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各小区根据人口分布密度和住宅小区的分布合理配置分类设备。有条件区域引进专业企业自主投入智能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回收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企业负责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居民准确的分类投放。

封闭管理新建住宅区:建议约每50户配备一组240l两分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垃圾收集容器。每300~500户配备一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设备。提升垃圾分类服务水平,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获得感。

有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区:建议约每50户配备一组240l两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小区按照300~500户的配置标准,优先使用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设备,不具备条件的小区,配备240l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

2.公共机构和企业(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设有食堂或生活区的上述区域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各单位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人流量确定收集容器数量、比例。

3.公共区域(城区道路、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部分场所可结合实际增加或减少某一类别垃圾收集容器投放数量。

(三)分类投放要求。

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须按照所设置的分类容器对应投放。

1.可回收物投放要求。鼓励居民直接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如需分类投放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轻投轻放。其中:废纸应保持平整,立体包装物应清空内容物,清洁后压扁投放。大块纸板、泡沫等大件废品,不宜直接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应规整后置于投放点(容器旁)或预约上门收集。

2.有害垃圾投放要求。有害垃圾投放时,应注意轻放。其中:废弃药品应连带包装一并投放。未受污染的纸盒等外包装可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杀虫剂、清洁剂、油漆等应与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将有害垃圾携带至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地点妥善投放。

3.厨余垃圾投放要求。厨余垃圾投放前应尽量沥干,其中:纯流质的食物垃圾,如:牛奶、饮料等,应直接倒进下水口。有包装物的厨余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其他垃圾投放要求。对于不能售卖、没有回收利用渠道的可按其他垃圾投放。对不能判断类别的垃圾,只要不是有害的,就可以投放到灰色其他垃圾桶内。

再投入其他垃圾一同处置。

(一)标志颜色和字体。

1.可回收物标志一般采用蓝色,色标为pantone647c;

有害垃圾红色,色标为pantone485c;

厨余垃圾绿色,色标为pantone2259c;

其它垃圾采用灰色,色标为pantoneblack7c。

2.标志的中文字体为黑体,英文为arial粗体。

(二)标志。

1.具体四类生活垃圾的大标志如下:

2.每类生活垃圾下设典型组分的小标志,具体标志如下:

(1)可回收物。

(2)厨余垃圾。

(3)有害垃圾。

(4)其他垃圾。

四、标志使用(一)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收运车辆均应根据收集、运输垃圾品种配置相应分类标识。

(二)本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使用。选用的标志应与生活垃圾种类一致,选用的小标志应与大标志相匹配。

(三)标志应按规定的名称、图形符号和颜色使用,不应在标志内出现其他内容。

(四)在使用时应根据识读距离和设施体积确定标志尺寸,但须保持其构成要素之间的比例。

(五)使用过程中标志应保持清晰和完整。

五、分类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要从便利投放、便于实现垃圾分类实效的角度出发,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考虑不同场所各类垃圾产生量、产生频率以及垃圾投放与收集点的差异,进行合理配置。

(一)收集容器规格。

住宅小区的垃圾收集容器一般选用120升、240升规格,以满足居民投放和收运为前提,也可根据实际选用60l垃圾收集容器。

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的垃圾收集容器一般选用60升、120升规格。

(二)分类收集容器标志色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整体或局部应体现对应标志色,具体颜色如下:

black7c(三)收集容器标识。

分类收集容器的标识应粘贴于容器正面,标准分类收集容器应采用标识尺寸如下:

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尺寸240l:长300mm×高450mm120l:长270mm×高405mm60l:长180mm×高270mm非标准分类收集容器,可将标识等比例缩放,但应保持标识清晰醒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为切实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全面完成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为宗旨,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运行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标准化要求、智能化监管、社会化运作机制,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创造更加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和打造“中国最干净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倡导城市志愿服务,鼓励与民间组织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以及资源回收利用中的作用。

——科学筹划,全域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在实施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企业单位、居民住户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全覆盖。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探索建立激励约束、市场调节机制。加强技术创新,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互联网+垃圾分类”新模式。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实现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全过程运行。

(三)主要目标。

2018年,完成强制分类单位垃圾分类设施和居民区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建设,建立积分源头分、专员中端分、终端焚烧资源化“两分一化”模式,实现垃圾源头有效减量,住户达到有挂联分类师、有分类手册、有积分账户、有微信交流群的“四有”要求。2019年,建设完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2020年,基本形成垃圾分类相关法规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内,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回—2—收利用率力争达到40%。

(四)实施范围。

4.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镇、上寺镇、汉阳镇;

5.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坝、袁家坝、石龙3个街道和盘龙镇。

(五)实施对象。

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建筑工地、公园广场、河道等相关公共场所、企业。

2.引导分类单位。包括物管小区、非物管小区、开放式小区和城市、乡镇场镇及城乡结合部村(社区)居民区住户。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源头减量。

1.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垃圾产生。

2.倡导绿色消费。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

—3—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3.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销售、使用。

(二)实行分类投放。

不可回收垃圾为除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垃圾。待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推行“四分法”,即:可回收、不可回收、餐厨垃圾及有害垃圾四类。

2.投放设施配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要与环境相协调,做到美观、大方、适用。强制分类单位要按分类类别自行规范设置分类设施(公共机构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引导分类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由专业服务企业规范设置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不可回收垃圾桶必须与环卫部门垃圾运输车辆相配套,方便清运。

3.分类投放要求。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等强制分类单位,要将不同种类垃圾分别投放至分类收集容器内,由专人负责将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交由就近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兑换奖励积分。居民住户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至智慧居—4—家馆垃圾分拣点兑换奖励积分,不可回收垃圾投放至不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内。严禁乱投、乱堆、乱倒垃圾。

(三)实行分类收运。

1.实行分类收运。由垃圾分类专业服务企业对“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将有害垃圾运输至政府部门确定的暂存点,落实专人管理。不可回收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清运。对部分距离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较偏远或不宜建设分拣点的区域,采取定时、定点、定人对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运。

2.严格收运要求。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方式收集。实行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加强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收运,杜绝混运现象。

(四)实行分类处理。

1.可回收垃圾处理。由产生单位或专业服务企业负责运送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变废为宝。

2.有害垃圾处理。环保部门提供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企业名单,由专业服务企业负责运输至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3.不可回收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运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4.大件垃圾处理。依托专业服务企业建立的垃圾分类云平台,对废旧家具、家用电器、自行车等大件垃圾进行网上交易。

—5—不可再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监督考核等。强制分类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至少1名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机关单位职工要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必须以本人名义在智慧居家馆注册垃圾分类积分账户,并有垃圾投放记录(以备考核)。按照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包街道、包社区责任制要求,实行垃圾分类挂联制度,挂联部门(单位)督促指导所包街道商户、所包社区住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各相关县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撑。相关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垃圾分类项目规划、垃圾分类设施点位建设“三通一平”等工作,要按照确定的资金分担比例,将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日常运行、宣传教育等列入中长期财政预算,并随人口增长、垃圾增量等因素逐步增加。新建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要同步投入、同步建设、同步考核。强制分类单位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可结合实际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企业承担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各物管小区要在小区内无偿提供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建设场地,将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人员配备纳入招标比选—6—物业公司的重要条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50名公益性岗位由利州区物业主管部门使用,用于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分类奖励机制,激励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三)广泛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短信平台等载体,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专栏,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目的意义、分类常识、积分奖励政策宣传。电视台、报纸要开设垃圾分类专题栏(节)目,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公益宣传。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各种方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居民住户增强生态环境环保意识,提高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督促专业服务企业定期对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发放指导手册。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届进入社区、家庭、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四)健全制度保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规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运输技术规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城管执法、环保、公安、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要加大管理执法力度。

—7—昭化区、朝天区要做好对专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服务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垃圾分类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加强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的检查督导、考核验收。经济和信息化、卫生计生、教育、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国资等部门,要定期对所属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

—8—附件。

一、组成人员。

马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赵正基市统计局副局长。

姜绍胜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杨成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张晓峰市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肖庄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罗德培市供销社副主任。

曾浩市法制办副主任。

李自民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伟团市委副书记。

林玲市妇联副调研员。

刘传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秦文云国网广元供电公司总会计师。

张黎剑阁县政府副县长。

梁培利利州区政府副区长。

刘强昭化区政府副区长。

李兆南朝天区政府副区长。

贾雏红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姜绍胜同志兼任,成员由市公安—10—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利州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落实1名具体人员组成。

二、部门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开设专题栏(节)目,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有关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基建投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开展反对过度包装行为。

市旅游发展委:负责督促旅游星级酒店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湿毛巾,不使用塑料桌布,督促指导旅游景点景区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并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

对破损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的依法进行查处。

市财政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市级财政资金纳入中长期预算,按时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用支付分类服务企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公益性岗位50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监督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提供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单位名单。

市农业局:大力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工作,指导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市林业园林局:负责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机垃圾堆肥用于园林养护,负责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超市、商场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督促指导市城区农贸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12—工作,倡导“净菜入城”,从源头促进生活垃圾减量。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垃圾依法。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十五

人类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环境问题已日益突出和尖锐化。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当代人类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垃圾分类已成为绿色生活动的新时尚,需要全民参与、全城行动。为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增强儿童青少年对垃圾分类知识的掌握,进一步夯实“百日奋战扮靓星城”市容环境整治效果,由共青团长沙市委主办,长沙市朝晖青少年公益发展中心、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箭弓山社区、长沙市岳麓区仁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组织辖区内百余名青少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从我从小做起”为主题的环保知识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20xx年7月14日(周三)下午2:30。

箭弓山社区五楼大会议室。

箭弓山社区中小学学生。

认识生活中的垃圾,介绍生活垃圾的产生、垃圾的去向、垃圾的生命、垃圾分类的好处及垃圾分类投放的要求。介绍“21天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活动及游戏互动。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16篇)篇十六

《**市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国家及盘锦市有关垃圾分类回收政策指引,围绕建设生态宜居东郭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促进城镇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二)科学易行。各村社区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方便居民操作。

(三)示范推进。各村社区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试点,

总结。

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统一规划。各村社区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配套的环卫收运设施设备。

三、

推行区域。

**街道5个村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区域。

四、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村(社区)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在全街道范围内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供经验借鉴和基础保障。

(一)垃圾种类。原则上,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降解垃圾、不可降解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三种类型。

1.可降解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炉灶灰等厨余垃圾,以及庭院作物秸秆、枯枝烂叶等可腐烂的垃圾。

2.不可降解垃圾。具体可细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类。其中: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报纸、书刊、纸壳、饮料瓶、废铜烂铁等;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陶瓷碎片、卫生间厕纸、塑料包装物、塑料袋等难以回收的垃圾。

3.有毒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农药包装、医疗用品、灯管灯泡、电瓶电池、电子设备以及过期的药品、化妆品等垃圾。

(二)垃圾分拣。主要采取“农户源头分类+村保洁员上门收集”的模式。

1.农户源头分类。农户要根据垃圾种类,将垃圾分别投放到自家相应的垃圾存储器具中。

2.村保洁员上门收集。村保洁员要每天上门收集、分装可降解垃圾和不可降解垃圾,定期上门收集有毒有害垃圾。

(三)垃圾处理。根据垃圾分类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1.可降解垃圾处理。由村保洁员负责统一收集,运送到村可降解垃圾填埋池,实施统一处理;鼓励农户自行处理厨余垃圾,尽量做到“不出院”。

2.不可降解垃圾处理。由村保洁员负责统一收集、指定地点存放,京环集团负责每日集中转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其中,可回收垃圾由京环集团定期有偿回收。

3.有毒有害垃圾处理。由村保洁员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桶装站保管,京环集团负责定期集中转运处理。

1、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设置垃圾收集固定点,并按照分类标准,配备不同颜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楚,容器设定位置应相对固定,并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不妨碍交通、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另外,对有害垃圾收集桶要做好防渗透等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垃圾收运设施配置。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设施要与前端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投放设施相配套,并统一外观和标识,实行密闭运输。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主任)。

副组长:**。

(副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电话:**。

六、实施步骤。

1、召开工作动员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召开一次工作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

2、前期准备工作:协调村社区完成试点小区垃圾产生情况、垃圾成分调查;购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做到合理布点、标识清晰,按要求配备专用手推车、运输车辆;确定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和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

3、开展宣传培训:通过标语、广播、会议等开展舆论宣传,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对保洁队伍进行组织培训,此项工作与前期准备工作同步进行。

4、启动工作:在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收集桶及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等专门设施配置到位的情况下,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

5、总结经验:年底对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重点提炼试点经验;按照市、区工作安排,制订下一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计划,积极扩大分类收运处置覆盖范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资金保障。工作开展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经费和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内分类垃圾袋、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运设施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所需经费等由街道村两级财政予以解决。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积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教育与知识普及活动。

(四)总结完善推广。工作开展期间,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以垃圾分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全程依法监督和特许经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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