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流程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流程策划方案(汇总5篇)

时间:2023-10-03 作者:XY字客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流程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流程策划方案(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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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活动流程篇一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月初召开了中坪乡安全月活动动员大会,传达了活动精神,对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具体分析和要求。会后通过党委、政府工作研究决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中坪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同时为认真落实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在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基础上制定了《中坪乡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保证了本次活动顺利开展。

二、深入群众,广泛宣传

为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强化宣传,我乡在街道交通要道和人口稠密位置悬挂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发放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100余张。为使安全生产活动深入人心,我乡干部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村社,到群众家中帮助排查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宣讲安全生产知识,发放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和资料。活动中共计入户排查安全隐患和宣讲1500余次,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和资料3000余份。通过深入村社和群众家中的方式,进一步浓厚了我乡安全生产氛围,广大群众也得到了一次宝贵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同时也充分认识到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和谐、平安”的中坪氛围。

三、深入排查,即查即改

(一)抓好了交通道路安全工作在年初,乡党委、政府就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每周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交管站一名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参加,对各处交通道路进行安全检查,实行了干部定人包车制度,党委书记、乡长亲自带队上路查车,实行了人盯人,人盯车的责任制。增强了干部责任心,保证了安全的万无一失,在周五放学、周末上学的时候,因为学生的流量大,有非法运营的现象。针对这一情况,乡交管站联合公安机关进行了严厉打击,在查车管车的同时,对乡内的8条村道路,也安排了专人管理,并在各道路口挂上警示标志,杜绝违规车辆上路。上路检查做到了佩带证件依法检查,并作好了记录,对违章驾驶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食品卫生安全针对食品卫生,政府同样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加强监管,坚决查处证件不齐食品、过期食品以及卫生不达标食品,切实保证我乡食品卫生的安全。在此次食品卫生安全排查中,政府工作人员对全乡所有百货店、2所学校、2个农家乐、1个街道餐馆以及乡政府伙食团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排查,未发现有过期食品和卫生不达标现象。

(三)建筑施工乡安办组织人员对全乡建筑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安全意识薄弱,施工人员大部分未佩戴安全帽、安全绳;二是部分建材严重堆码占道,影响交通安全;三是建筑垃圾存在乱倾乱倒。针对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乡安办及时同乡建管、国土和村社协同作出了相应处置。

(四)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企业排查整治到位我乡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销点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严格实行持证经营,并对存放的地点进行了规范。对存在的隐患当场整改。

(五)防汛的各重要场所的安全排查对辖区内的街道及居民集中场所的排水系统进行了安全排查及清理,确保各排查处的安全得到保障。同时对各个监测点人员再次进行了提醒,全面检测,时时监测,及时汇报,保证安全度汛。

(六)森林防火及消防排查乡政府落实了“一岗双责”责任制度,保证对森林防火及消防排查责任到人、责任到位。时下,仍然出入森林防火警戒期,落实了管护员及巡山员定期巡逻及隐患排查责任机制,加强森林管护。加大农村民用火源的隐患排查。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我乡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巩固了我乡安全生产平安大环境,达到了预期目的。但是安全生产工作只有开始,没有结束,是永无止境的,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长抓不懈,警钟长鸣的思想意识,继续发扬严谨务实、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保证全乡安全、稳定、和谐、平安的大环境,为我乡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

安全生产月活动流程篇二

1、狠抓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医疗安全措施。

今年上半年,我院进一步加强了医疗安全警示教育及医疗质量管理,半年来共开展医疗安全教育二次,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每月定期安排医疗、护理质量及医疗安全全院大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对相当责任人进行及时处理。此外,我院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全院所有有处方权及单独值班的医务人员均符合上岗条件,对不符合或未达到上岗资格人员采取换岗或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工作;同时加强业务学习,每月对急诊抢救小组进行演练,要求各成员及时到位(五分钟内),各种抢救药品齐备,备用消杀药品库存充足。今年五月,我院icu室建成投入运行,该科室的成立,大大提升了我院的危重病人救治能力,从而确保危急症病人得到积极有效治疗。通过半年来有力的管理措施,我院未发生大的医疗事故争议或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此外,在加强院感管理方面,我院着力强化院感意识,并将院感科从公共卫生科剥离出来,成立了独立的科室,由专人负责抓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院对医疗固体废物处置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同时重视传染病网络直报,上半年重点做好发热呼吸道门诊及肠道门诊的管理工作,规范流程,并认真组织开展了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培训。

在特殊药品的管理方面,我院严格遵守毒麻药品的安全管理,按全省统一身份识别卡进行网上采购,专人送货,各科室均安装保险柜,认真落实“五专”管理制度。

2、维护医疗设备安全运转,保障医疗工作正常运行。

我院采取医疗设备每日巡检制度,由设备科每天派专人到各科室巡查,了解医疗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反馈各科室,防患于未然;同时尽力做到及时、快速检修,全力保证临床使用需求,防止重大故障发生而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为保证医疗设备检测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我院认真做好每年的计量检测工作,法定检测设备都有检定合格证,符合法定要求。今年上半年,我院还组织相关人员对于压力容器、安全阀、医用氧钢瓶进行了仔细检测,并进行了操作检查,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

在his运行保障中,我院以安全、准确运行为原则,兼顾临床各科个性化要求,保证通讯畅通,信息交换及时,特别是医保工作,及时与社保办、市医保中心、农保办联系并更新信息,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保证病人就诊,今年上半年,我院未发生过因his故障致使医院运转不畅及耽误患者诊治的现象。

3、加强内保建设,积极做好“四防”工作。

随着我院业务的增长,高精尖医疗设备的引进,安全保卫工作更显重要。为了确保患者和医院有一个和谐、安全、有序的医疗环境,我院根据浙江省“治安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内保实际要求,出台了内保安全的各项制度,通过对内保人员的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使其基本达到了内保“四防”工作的要求。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院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部门的安全设施进行了定期检查,保障了技防设施、防雷设施、消防通道等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及时更换了灭火器材,使灭火设备的完好率达100%。此外,我院内保人员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开展对外来人员的信息反馈和管理工作,做到措施到位,办证及时;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治安管理,半年来共跟踪、监视可疑人员二十余人。

安全生产月活动流程篇三

各位领导、各位企业代表、同志们:

今年6月,是全国第12个“安全生产月”,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20xx年xx“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其目的就是要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活动主题,在全县唱响“安全发展”这一主旋律,全面营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及“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建设平安xx,和谐xx、美丽xx创造稳定良好的发展环境。

参加今天仪式的领导同志有:

让我们大家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光临表示衷心的感谢!

参加今天仪式的还有各镇镇长、分管领导、安委办负责同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我县部分重点企业的代表。

现在启动仪式正式开始,下面请中共xx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xxx同志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各位领导,同志们,刚才xxx县长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了很高的希望和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成效,为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为xx人民安居乐业贡献力量。

20xxxx3年xx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到此结束,请参加仪式的同志到政府十楼会议室继续开会。

安全生产月活动流程篇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械设备和机械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机械制造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第二章安全保障

第五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机械制造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2‰且不少于3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超过7人的,应当有不少于15%比例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第八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三)安全评价、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四)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五)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六)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第九条机械制造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公司(厂)、车间(职能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工伤痊愈复工的从业人员进行转岗和复工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计划,保证所需资金,并建立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有关规定,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十二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辨识,实行分级管理。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职业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机械制造企业应定期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识别,为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需要时,企业应当如实、无偿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机械制造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将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机械制造企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职业病人(含疑似职业病人)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十四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当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整改效果要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五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检修等工程项目和生产经营项目、场所(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安全措施费用应当纳入工程项目承包费用。

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包单位应当服从统一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工程项目不得违法转包、分包。

第十六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从合法的劳务公司录用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并按本规定第十条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与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并按照规定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备案。

第十八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安全培训记录、事故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监护记录、危险源管理记录、安全资金投入和使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三同时”审查和验收资料、有关设计资料及图纸、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等档案管理制度,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报告、记录等及时归档。

第十九条机械制造企业铸造、焊接、热处理、电镀、涂装、木工等作业,磨料磨具、电碳、电瓷、铅蓄电池、含汞仪表、电磁线、绝缘材料、塑料品、电焊条的生产,电火花加工以及发动机试车等存在尘、毒危害的作业场所应有防尘防毒综合措施。

第二十条机械制造企业各种机械传动装置,如传动带、明齿轮、联轴器、皮带轮、飞轮和转轴的突出部分等,应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第二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存在高压、高温、高速、高电压与深冷等的各类试验台站,必须配备信号、报警和安全防护装置。

第二十二条机械制造企业使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的炉窑或场所及其氧、乙炔、煤气、燃油等管路,根据不同情况应设有减压阀、安全阀、吹扫口、取样口、报警显示和自动切断装置,及防火、防爆、防毒设施。

第二十三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校验。对超过使用年限或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及时予以报废。

第二十五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及时淘汰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

第二十六条机械制造企业在实施检维修作业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和应急措施,并组织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检维修作业,其安全技术和应急措施应当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对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区域进行动火、检维修、清污等作业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作业实行审批,并为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声光报警等安全设备设施和自救器、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装备,并落实专人监护。

第二十八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申请备案。

第二十九条机械制造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实现达标。

第三十条机械制造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加强对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本规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进入机械制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人员,配备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和监测检查仪器。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并由2人以上共同进行;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依法记录在案。对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机械制造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并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纳入地方人民政府整体应急救援体系。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监督检查人员在对机械制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机械制造企业违反本规定,有关规定对其处罚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月活动流程篇五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

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行政第一把手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须

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

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业总公司下属各单位。

第五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六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3)组织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审查总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4)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机关员工安全职责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防静电、防腐蚀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5)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2)组织制订并实施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分公司和项目部安全人员的作用。

第十条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总公司和分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一条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部负责人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

(6)及时深入检查,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班组长(代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分公司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临时人员)迸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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