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

时间:2023-11-14 作者:文轩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保证社会稳定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规章制度,以下是一些经典规章制度的案例分析。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一

为帮助大家了解常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相关信息,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常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7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管的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责任主体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资料移交。市质安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向局建管科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同时将质量监督档案、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备案的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并移交局建管科备案、归档,局建管科在备案登记台账上登记签收。

(三)备案申请。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持已填妥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见附件)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交局行政许可办办理备案申请。

(四)资料初审。局行政许可办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核查备案资料原件及资料完整性;资料初审符合要求的,加盖“原件已核”章并签字,向申请人出具《建设行政备案申请受理通知书》,将资料移交局建管科;需要申请人补正材料的,应出具《建设行政备案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五)备案审查。局建管科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审查局行政许可办移交的资料,符合要求的,签字盖章完成备案手续,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录入《市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备案表留一份存档,其余资料交局行政许可办;不符合要求的`,在《局行政审批跟踪表》上签署意见,资料返回局行政许可办,并对发现的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由建管科下达书面通知,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六)备案资料交付。完成备案的,局行政许可办2个工作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录入项目备案信息,将4份签字盖章的备案表交建设单位,其余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

第四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五份);

(三)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正本)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批复)。

(七)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五条 依法直接发包实行分项验收的专业工程、分阶段验收的子单位工程、分期建设开发验收的群体工程,可分项或分期备案,但除提交第四条规定外还须提交下列资料:

(二)建设单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明确工程质量安全法律责任的协议。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备案机关、市城建档案馆、房地产管理部门各存各一份;除备案机关一份由局建管科留存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负责转交。

第七条 市质安处在日常监督及竣工验收监督时,发现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存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等违法行为的,应向分管局长书面报告,由分管局长签署意见交局执法支队查处。局执法支队应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项目巡查,发现未组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责令停止使用未停止等违法行为的,应立案查处,同时向分管局长书面报告并抄送局建管科、市质安处。

第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市质安处应及时在《市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录入项目验收信息,局建管科每周不少于一次查阅信息,对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应向建设单位下达督办通知,要求建设单位限期依法依规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限期未完成备案的,移交局执法支队跟踪督办并依法查处。

第九条 局建管科在备案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有违规增加建筑面积、利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备案等违法行为的,应向分管局长书面报告,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记录不良行为的,由分管局长签署意见移交局执法支队查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条 对未按本制度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营私舞弊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区)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照执行。

附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二

为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市水利局组建的项目法人或受项目法人委托与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协议等。

1、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局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局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1、本局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局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局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局办公室所有。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三

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行为,贯彻公司质量体系要求,现作如下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2、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质量科;公司质量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柬。

3、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使用。

4、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5、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叁份,一份交送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6、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按规定进行回访。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四

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五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确保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为企业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保障,促进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企业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正常运行和项目管理技术、质量目标的实现。

1、凡工程技术部组织机构所辖范围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定期参与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活动。

2、工程技术部工作人员应本着团结、协作、高效、严谨的作风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业务技能力求精益创新。

3、本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友爱互助,同时应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同事之间相互尊重,以公司整体为大,杜绝工作中的个人利益行为。

4、服从领导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敷衍塞责。

5、技术部电脑专人专用,加设个人密码。电脑需要维护维修时,首先确保对有效信息进行拷贝,避免操作不当文件丢失。

7、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质量目标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以及省、市、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公司各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

8、接受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收集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并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及工程回访和保修工作。

3.1人员编制

1、工程技术部经理1名

2、工程技术、质量主管1名,安全文明施工质安主管1名。

3、工程技术部档案资料主管1名,各专业技术员3名(根据公司承接工程量情况,按照需要陆续补充)。

4、项目部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编制

3.2组织机构图

3.3岗位职责

3.3.1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负责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科研项目的开发工作。

(2)、制定公司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办法和措施,并具体指导项目部落实公司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和目标,负责检查项目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3)、掌握项目进度计划情况,落实对项目进度的动态控制。

(4)、对公司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审核,提出可行性意见。

(5)、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负责公司专业人员招聘和职称晋升的审核工作。

(6)、组织项目部的图纸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技术交底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7)、参加工程验收,负责验收报告的审核、组织工程项目的评审和奖评、技术成果的发布工作。

(8)、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沟通和联系,贯彻、落实、检查公司的管理体系,并向总经理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9)、负责处理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并提出解决方案。

3.3.2工程技术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事务,承担工程技术部管理责任,落实公司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审核项目部的施工方案,检查防范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并拟定调查报告,解决措施。

(3)、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协调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4)、负责跟踪项目部施工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5)、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评审,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等进行检查、督促,并总结上报。

(6)、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督导,参与组织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

(7)、指导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工作,落实文字、图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申报工作。

(8)、根据工程进度目标,掌握工程形象进度情况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9)、做好与业主的服务及沟通工作。

3.3.3土建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各项目部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

(1)、负责开工前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图纸会审,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保修组织管理工作。

(2)、协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及公司总体布置情况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负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土建工程检查验收,隐蔽验收及土建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严格监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土建工程现场经济签证的审查确认,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土建工程合同管理,协助处理土建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参加本专业的招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文件中的专业技术部分;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评审并确定评比意见,组织对本专业甲定乙供材料的考察及品牌范围的确定工作。

(6)、参加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土建工程涉外关系。

(8)、负责协调总、分包配合工作及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日志。

(9)、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查监理例会纪要、月报,督办监理细则的实施情况及工程内业资料的同步性。

(10)、负责土建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向物业移交至保修期满时间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3.3.4安装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水暖、电梯、人防、幕墙、钢结构、空调、排风、消防、智能化等专业)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六

(1)自始自终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3)在办公、生产车间区各至少安置八具消防灭火器,消防灭火器安置在楼层明显易取处。

(4)严格执行现场动用明火申请制度,在现场动用明火应预先领许可证,并随备灭火器材。

(5)对易燃易爆材料、器材要严格管理;

(6)现场施工主干道兼作消防通道,并随时保持通畅。

2、保证消防安全主要措施

(1)由项目经理、安全员组成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防火安全工作。

(2)酸碱泡沫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性,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3)施工中的易燃易爆物如汽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都必须按"规定"设置,妥善保管。

(4)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固定灭火器,施工班组配备移动灭火器,并在施工作业点进行动火施工,焊接施工时,随作业点配置。

(5)施工现场动火,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动火者,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方能进行。

(6)加强工地警卫人员上岗职责,每天下班后对工地进行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七

1、总工办在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公司技术管理的归口部门。

3、参与编写、审定重大工程的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4、协助解决重大监理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和工程质量问题。

5、掌握工程技术发展信息,组织公司内部监理技术业务的研讨与交流。

6、总工办负责公司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7、协助工程部进行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及技术考试。

7、及时转发国家、省、市、行业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

8、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八

装饰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装饰工程项目按照要求和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所规定的装饰施工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鉴定合格,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

装饰工程交工是指竣工办理手续,交付业主使用。

交工日期:指竣工工程办理手续,交付业主使用的签字日期。

1、完成收尾工作;。

2、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装饰工程接近交工阶段,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零散、分散、量小、面广的未完成项目,这些项目的总和与竣工准备工作、善后工作共称为收尾工作。

5.清理工作。装饰工程目的之一,就是给业主以美的感观,清洁、整齐就是美感的要素,因此清理工作也是装饰工程项目收尾工作重要内容之一。

主要分两步: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其主要验收内容及程序如下:。

1、竣工自检。

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即时修补,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自检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竣工标准,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参加自检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或施工员、工号负责人)等共同参加。

自检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房间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图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即时地处理和返修。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修理完毕,如发现较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均需在初验会上研究并提出方案来。

复核。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完全修补完毕以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九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开竣工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建、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项目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施工单位应向业主索取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存档。

第四条、工程项目必须具有业主提供的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水文地质资料等相关技术文件。

第五条、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第六条、工程合同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评审,并有评审记录或报告。

第七条、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第八条、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正常运行前必须具备双回路供电(无双回路供电的就应配发电机),并经安监处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下开工许可通知书,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

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第九条、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贯彻实施。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第十二条、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副经理。

第十三条、根据工程需要配备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安检机构和专职安检人员。

第十四条、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第十五、条项目部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从事矿山建设的特殊工种主要包括: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放炮工、火工品管理人员、伞钻工、大抓司机、井下电钳工、电工、电焊工、变电工、水泵工、装岩机司机、压风机司机、电机车司机、瓦检员、质检员、通防工、安全员等,以上工种人员必须持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

第十七、条从事其它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种作业人员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监督局或建筑系统颁发的证件上岗。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

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第十九条、安全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中煤第一建设公司安全培训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公司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或委托安监处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取得开工许可通知书后,再向业主申请开工,开工报告由项目业主或监理签发。

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竣工后应编制撤离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三条、各施工处每月3日前向公司安监局报送在建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报表内容按下发表样格式执行。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单独设置,若场地有限,也应与生产场区用栅栏或简易墙隔开。

第二十五条、生活区的道路或通路要硬化,院区要绿化美化,有排水系统。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料场等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推广使用新型材料和结构,实行标准化管理。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2.除领班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违者记警告一次。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记小过一次,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记大过一次。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记大过一次。

6.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因生产需要,不服从主管按排者,记小过一次。

10.未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2.上班必须佩带厂牌,违法乱纪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涂改、遗失厂牌罚款10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备、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0.凡生产出的半成品,成品等要分类堆放整齐,产品不可乱摆乱放,必须标明数量、产品名称,日期,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3.各部门的纸隔板不可以到处乱扔,用完之后要做回收处理,不可做报废处理,违者记当事人警告一次;.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二

成立以工程部为主体的节能领导小组,各部门均应设节能管理员。节能领导小组要经常研究大厦的能耗情况和采取相应节能措施。工程部应进行每月能耗统计并绘制成曲线表,以进行不同年份不同月份的能耗比较。

物业的合理用电是节电的手段,从运行角度应从下述几方面考虑:

供配电。提高功率因数,应控制在0.9以上。

变压器。变压器在运行中,应根据负荷变化情况,按技术特性,选择最佳运行方式。变压器负载率经常小于30%时,应更换变压器;单相用电设备分接在三相网络上,低压网络的电流不平衡度应小于20%。

空调、制冷系统。制冷机组应根据不同负荷要求,开、停部分机组及控制冷冻水、冷却水温度和水质,以提高制冷系统的运行效率。空调机组在不同季节,应该合理调整新风比例,以减少新风处理能耗;对于非24小时营业场所,进行风量调节,根据负荷的大小来改变送风量。

照明系统。采用日光传感器、时间预定、手动等照明控制手段进行节电。光源灯具应定期清扫更换,制定更新周期,维持光照水平。

1 能源消耗控制程序及要求

1.1 能源消耗控制的范围是:电、水、汽、油、煤气等。工程部在所有使用部门安装电表、水表、蒸汽表、煤气表,油料使用须登记。

1.2 工程部派人每天到各使用部门巡视检查,如发现漏电、漏水、漏汽、漏油等现象,立刻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如属人为事故,要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并惩罚。

1.3 能源费用消耗在正常营业善下应控制在总营业收入的4.5%。其中:

i.电费:占能源费用的43%

ii.水费:占能源费用的6.5%

iii.煤气费:占能源费用的1%

iv.热力费:占能源费用的25%

v.冷冻水费:占能源费用的24%

2 设备节能办法简介

2.1 重视节能的重要性,让每位员工都要了解节能是工程管理重要内容。

2.2 工程部各级管理人员要了解主要用电设备的数量、运行情况。

2.3 了解各种能源的收费标准。

2.4 指派专人负责节能工作的检查、督促。

2.5 推广节能观念及意识和方法。

2.6 不断对用电、用水及其它能源消耗情况及节能效果进行分析、调查,使之不断完善。

2.7 应用楼宇自动化控制进行管理,根据季节、时间变化,时刻调整。

2.8 保温材料的维护保养。

2.9 空调风量根据季节、时间、客人的感觉随时调整。

2.10 照明线路的布置及调整。

2.11 灯具的'选择(节能灯、日光灯带功率补偿器)。

2.12 升降梯/电扶梯的智能管理。

2.13 采用节能控制照明开关:(1)声控开关:(2)光控开关;(3)时间控制开关;(4)延时控制开关。

2.14 合理使用设备,使其最大限度的达到工作效率,例如:变压器最合理的工作负载是80%-90%,这时它各方面的利用率最佳。

2.15 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润滑、密封等)

2.16 采用节能水龙头。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三

1、 井下的风门由通风工区负责按质量标准砌筑,风门要实现自动关闭,通车风门满足行车要求,并实现自动化。

2、 井下的永久风门要全部实现闭锁,以防止风流短路。与总回风道、一翼回风相通的'风门要实现地面遥讯。

3、 风门调节装置要牢固,灵活可靠。

4、 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安监处组织验收,确保通风设施质量满足通风质量要求。

5、 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发现同时打开,按规定进行处罚。

6、 运输大件难以通过风门时,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通风工区进行处理,若私自拆除及人为损坏风门者,按破坏通风设施论处。追究责任者责任。

7、 井下风门的安装及维修实行辖区管理,安装维护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及时安装或维修,不及时维修,按《通风工区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8、 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通风工区要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安设好设施说明牌,并做好检查台帐。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四

1)房屋装修完毕,业主以及施工方必须向物业工程管理部以及客户服务部提交房屋装修竣工申请书。

2)工程管理部和业主、装修施工方对房屋室内装修情况进行验收。

3.)验收结束后,物业工程管理部须针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填写装修竣工验收单了,督促装修施工方作出限期整改。

4)物业工程管理部对房屋验收通过之后,在装修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5)物业工程管理部要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损坏的配套设施进行按价赔偿。

6)将装修竣工验收单交由物业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核签字,同时财务室退还装修施工方的'押金并为之办理临时出入证的退证手续。

7)物业工程管理部对物业装修施工负有监督、督促的职责。

8)装修施工方以任何理由破坏配套设施或者违反规定进行装修,物业工程管理部都有权终止其装修行为。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五

一、多媒体教室为专用场所,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作为它用。多媒体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出借。

二、对教师要进行专业培训,全面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操作技能,以便教师正确使用设备。

三、多媒体教室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情况应填写《使用维修登记表》。

四、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需向教导处提出申请,由教导入统一安排。使用过程中,要爱护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如属违章操作或造成人为事故,需追究责任。

五.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系统软件。

六、认真操作,保护设备,各相关设备的开与关,不宜过于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尤其是投影机关后,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至少需要五分钟,高温天气适当延长),才能切断总电源。

七、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在多媒体教室内吃东西、乱扔果皮瓜壳及纸屑,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八、对未经杀毒的外接存储器,一律不准插入多媒体电脑内使用。

九、专职人员要定期清洁、维护,保持设备运行良好,延长其使用寿命。

十、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一、使用结束时,按操作规程关闭设备电源,关好门窗,经管理人员认真检查后方可离开,保证安全。

十二、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计算机病毒和黑客侵入。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六

确保建筑工程施工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安全生产,节约原材料,加强经济核算,促进施工处的管理水平。

本规定适应于施工处的计量工器具,如磅称、台称、氧气表、乙炔表、压力表、测距仪、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5米以上)、水平仪等。

施工处计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认真学习本公司计量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本公司计量管理细则,一丝不苟地工作,宣传普及计量技术知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教育。

工具房管理员负责计量器具的计划、领取并对仪表、器具鉴定后进行登记、发放,测量兼职计量员负责对测量仪器、称量仪器的鉴定并登记、发放。

4.1施工各种类计量工器具要认真做好计量器具档案,根据公司要求及工作性质做好计量的a、b、c分类工作。

4.2根据计量器具的a、b、c类,认真做好周期检定日程表,严格按照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

4.3对于检定周期已到,暂不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办理封存手续,启用时必须经过检定并办理启用手续方可使用。

4.4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对损坏的计量器具及时向计量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向有关部门申请修理,并做好计量器具的维修记录,经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4.5对于使用年限已久或各种原因损坏,而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应通知计量管理人员申请报废,经有关部门及公司经理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后停止使用。

4.6计量员应认真管理好计量器具档案,切实做到每一个计量器具都有一份档案,做到案具统一,杜绝案具不符现象。

4.7计量器具档案字迹清晰、工整,检定证件整理有序以备上级部门随时检查。

4.8严格按公司《计量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七

1、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1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

a、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责任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必须按时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条者,将酌情处以50—10000元的罚款。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八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4、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工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丁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及清单以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报告等一式四份提交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公司在收到验收报告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核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通知并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有关责任方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验收完毕方具备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位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天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配合工程部向政府质检站报送“竣工验收质量监督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会同质检站、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检查,同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清单,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按照竣工验收备案的要求一式四份提交工程部,由工程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竣工验收时,应按要求通知质检站进行验收的监督工作。

(6)对验收工作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责任单位,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项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7)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保管和维护。

3、建设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建设项目所有内容均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向工程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部在审查通过监理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后,按照《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项目的综合验收。

四、工程移交

1、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工程项目已竣工并经质检站、人防、消防、防雷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给排水(含热水)、电气、天然气、有线电视、暖气等已接通,信息及电话具备装机条件。(2)工程项目竣工资料齐全:包括管线图资料、竣工图。室外工程完成,形成封闭环境。

2、建设项目移交工作程序

(1)工程部代表公司作为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的牵头单位;

(2)工程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的7天内完成向物业公司的移交。工程部应在拟定的移交日期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移交验收相关单位,并将经公司批准的移交验收应提交的资料提交物业公司。

(3)移交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a)单项工程移交清单b)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质量检查资料一套c)竣工图纸一d)房屋钥匙e)各种智能卡(电、天然气、冷水、热水、暖气等)。

(4)移交验收的程序a)物业公司根据工程移交清单逐项检查核对。b)参加验收人员在工程移交清单上签字,物业公司将一份清单返回工程部验收,移交工作完成。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十九

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具体费用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单位。

二、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直接由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管理:

(1)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铝合金门窗、楼宇门、楼梯扶手、外墙涂料工程。

(2)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招标公司代理招标,建设单位分管经理、项目经理、材料员及集团公司审计部共同参加,邀请三家以上单位投标,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4)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在技术、质量、进度、协调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付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用,具体价格在总包合同中双方约定。

(5)在工程结束后,分包单位报工程签证及结算至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确认后转建设单位。

2、由总包单位分包工程的管理办法:

(1)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防水、地暖、外墙保温等。

(2)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三家以上的分包单位进行招标(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分包工程确认单价,列入总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中,不参与取费。

(4)分包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5)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保修责任。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随时监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况,如建设单位拨款到位,而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款,并影响了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拨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此款从下次总包单位的应付款中扣除。

三、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主,监理单位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负责。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具体的考核及管理办法见《驻工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建设单位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当月表现进行评比、考核。

一、现场施工工程例会:

1、现场施工工程例会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施工工程例会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举行专题协调会议;

6、承包商根据月度现场施工协调例会要求,完成工程月报表的编制、完成下月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审查、审定、批准。

二、现场专题技术会议:

1、现场专题技术会议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专题技术会议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

6、重要的专题技术会议的会议纪要如:设计方案确认、单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涉及合同技术条件变更必须报工程部、公司领导批准。

三、现场经济签证:

2、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程序:

(1)由承包商提出现场经济签证内容。

(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

(3)业主项目经理确认签名。

(4)由建设单位分管领导对现场签证再次确认;

3、办理经济签证的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顺序:乙方代表、监理单位总监、甲方代表、甲方分管经理。

4、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两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审)、监理单位一份(进度结算用)、乙方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签字(或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5、签证的效力: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如实填写签证单,经查实不符合实际的,监理、甲方有权拒签。

四、现场技术核定单:

4、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的时效性: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在事发前现场核定;

5、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报工程部、工程分管经理核定;为提高工作效率,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决定的应在一天内回复,需报至公司讨论的,在两天内回复。

五、材料价格回执单:

3、办理材料价格回执单原则:现场认价单必须在承包商采购实施前签字确认;

5、如遇重大的现场认价,必须事先经由公司领导领导确认认可方可实施。

六、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的原则: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

(2)、因业主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2、因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设计变更:

(1)、承包商应以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分管经理;

(2)、监理工程师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3)、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分管经理作出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

(5)、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商;

3、因业主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

(1)、工程分管经理下达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要求;

(3)、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商;

七、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

1、施工图纸自审:

(2)、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报送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5)、建设单位分管经理安排图纸会审时间。

2、施工图纸会审:

(1)、施工图纸会审由业主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共同参加;

(2)、施工图纸会审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记录汇总整理工作;

(3)、施工图纸会审记录经工程分管经理审定同意,报公司领导批准;

3、施工图纸自审与会审内容:

(6)、掌握拟建工程的建筑和结构的形成和特点,需要采取那些新技术;

(7)、复核主要承重结构或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否满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9)、建筑设备和加工定货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满足;

(11)、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

(12)、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4)、地质地勘资料是否齐全;

(15)、图纸是否符合业主要求;

4、由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图纸会审意见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

八、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3)、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4)、施工进度计划;

(5)、总包、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

(6)、施工进度计划包括网络计划、横道图计划;

(7)、技术经济指标等;

3、监理工程师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在收到施工组织审计三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5、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

7、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的目标计划,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实现。

九、工程进度计划:

1、编制原则:根据合同约定、施工设计图纸;

2、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

3、承包商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编制月度计划或单项工程项目进度计划;

5、报送监理工程师在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7、监理工程师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

9、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进度控制的目标计划,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十、施工预算书。

1、编制原则:

(1)、为加强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编制与审核,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项目预算系指招标标底、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

(5)、严格审核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工程项目造价的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由承包商进场十五日内编制完成;

3、由工程审计事务所进行审查,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不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

4、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原件应一式三份: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十一、工程项目月报表:

1、工程月报表主要要求。

(3)、工程月报的时效性: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在每月28日前编制完成;

(4)、编制项目月报表应及时报分管经理审核,由分管经理针对月报及现场的情况提出要求。

(5)、工程项目月报是工程项目月度投资完成情况的统计报表和月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核算、审查,确保业主的投资利益得到保证。

十二、甲供材的采购及进场管理程序:

1、采购程序:

(1)施工图纸出齐后7天内,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工程部、材料部编制《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为招投标的依据。

(2)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规定要求进行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

(3)工程部、材料部拟定《招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各厂商的入围资格请分管经理审批。

(4)工程部、材料部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邀请三至五家分供商进行招投标,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

(5)工程部、材料部、审计部有关人员实施招投标。

(6)工程部、材料部按《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及招投标结果,与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2、申报程序:

(1)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提包的材料、设备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需用数量、需用时间、技术质量等级、供货地点、编制时间。

(2)总包单位提报的计划应先提交监理部,由总监签订后转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报材料部采购。

(1)、在甲供材料(设备)签约之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

(2)、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3)、进场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部、材料部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材料(设备)款。

(4)、钢材、水泥等甲供材,材料进场后,监理单位应会同供应商,现场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卸货验收,并作进场记录,监理单位在每月25~28日汇总甲供材进场的数量。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均由工程部统一管理,用电单位必须持用电方案经工程部审核批准,用水单位必须挂表,并严格按批准方案认真组织施工。

3、各用电、用水单位对各自的线路、管路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经常对所属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若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工程部将停止供电;发现水管有漏水现象,工程部将停止用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

十四、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1)、内部初验参加单位: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业主组织实施;

6、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承包商提交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系统技术资料、全部竣工图和工程技术档案。

十五、工程竣工移交:

1、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移交报告;

2、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实施;

3、承包商提供经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套;

4、办理移交手续,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进行正式移交;

4、同时业主和物业公司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参加交接的人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和公司领导,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交二套给物业公司。

十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审核批准的工程月报表,由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请单;

(3)、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工程量,审计部门对结算进行核定;

(4)、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款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

(4)、由分管经理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在工程支付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2、工程支付申请单三份,分别由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保存。

十七、工程项目结算:

3、建设单位要求审计部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总体初审工作;

(3)、审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实、经济签证是否确认、工程计价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4、工作总监审定同意;

5、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分管经理在结算上确认签字:

(1)、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

7、工程项目结算书一式四份: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部及财务部;

8、工程结算付款办法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办法的程序确认,严格审核工程项目各阶段工程付款的正确性,对最后一次工程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抵扣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及水电费、定额管理费等,并由工程分馆经理及财务主管人员做付款清单备查。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报告、函件;

(4)、建设单位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现场材料价格回执单;

(14)、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5)、工程竣工资料;

(16)、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7)、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的资料管理;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发文签收登记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送达时必须要求签收;

2、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3、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5、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以上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工程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积极认真负责的完成本职岗位工作。

竣工工程管理制度(精选20篇)篇二十

1、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元/人,缺席者罚款100元/人。

2、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人。

3、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配合协调情况、约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材料供应情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形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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