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

时间:2023-12-16 作者:琴心月

优秀作文是展示作者语言表达和思维能力的一种表现形式。以下是一些优秀作文的摘录,希望能够给大家展示一些优秀的写作风采。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一

请问,你喜欢什么?山间的晚风残霞你喜欢吗?城里的霓灯通明你喜欢吗?还是,你喜次一个人,喜欢美好的声音或外貌?这些,其实都是你的生活态度。

而最深刻最辽远的喜欢,是钟爱生命。

喜欢生命,所以喜欢阳光,喜欢露水,喜欢蹁跹枝头的小鸟,喜欢欢游水底的鱼儿。也喜欢人群,因为欢笑怒骂甚至弥漫的汗味都令你感受到生命的活跃;也喜欢独自,因为安静中你听见心跳与呼吸的齐鸣,听见血液的冲涌,还有发丝的吟哦。一切一切都令人欣喜,这种喜欢,令人成为生命的信徒,光荣而快乐。

有一种喜欢,与人的兴趣相关,那就是爱好。

一个全心全意投入自己心爱的工作的人是十分幸福的',与百无聊赖的浪人相反。而一个拥有爱好的人亦如此,或他的幸福并不大彻底,但也足矣。例如我喜欢文字,当我专心写一封动以真情的长信时,有可能会激动得颤抖,别误会,这是快乐的颤抖。蔑视文字的人永远体会不到用文字完完全全表达出自己的那种快意,正如无神论者永远不明白督徒徒为何为一本圣经而痴迷一样。我只是闲暇时的一次小小动笔,即有那么大的快乐包裹,倘若可以以此为生,终日沉浸,那得有多幸福!这种喜欢,令人成为人生路上幸福的采撷者,享受着质朴的欢乐。

还有一种,极为高雅的对美的喜欢。我的美学知识实在贫乏以至于愧于启言,但那自然之美的喜欢,对形体色彩之美的喜欢,其实也是一种对美的喜欢,这便需要一双透亮的眼睛与诗人的心灵去发现与珍藏了。

喜欢生命,喜欢文字,喜欢美,这是我的生活态度,相信许多人与我相似,爱好一栏或有不同,但大家都一样,用心生活,用心发现,用心工作。

若你对任何事物都不喜欢,那你的心理必然是极不健康的,因它已失去最基本的依靠。

愿你可以,喜欢成疾,药石无医。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二

我是一个卡通人物疯狂痴迷者。从小到大,我看过的卡通片多得数都数不清。而年年都在变。

一、二年级的时候,“蜡笔小新”十分受欢迎,我也十分喜欢他那股调皮可爱劲儿。他挺着小肚皮对妈妈说:“妈妈,我要吃大大的奶酪!”每次看片子,我总会被他逗得哈哈大笑。还记得那一次,“蜡笔小新”出书了,我缠着爸爸,要他买给我看,爸爸受不了我这种“软磨硬缠”,就给我买了一本。我捧着书,高兴了一整天。

三、四年级的时候,又出了一个什么“火影忍者”,那人物确实流行了好一阵子。大伙争相购买有关“火影忍者”的一切装备。什么手套、护腕、护膝一大堆。我也买了一副“火影”手套,但很快因为不流行而扔了。

直到现在,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应该是拥有“百宝袋”的“多啦a梦”。我十分想拥有它那个神奇的“百宝袋”。想要什么,就可以从里面拿出什么。更神奇的是那些小道具。“缩小灯”可以让人缩小;“竹蜻蜓”能让人飞上天空。我最爱那书桌里的“时光机。”去原古时代看恐龙都可以。有时候,我们一帮同学回疯狂地去收集“多啦a梦”贴纸。还去买一些跟“多啦a梦”有关的小挂饰。一到放“多啦a梦”动画片的时候。我们家就会爆发“电视遥控器争夺大战”爸爸要看新闻,妈妈要看连续剧,而我就要看“多啦a梦”,最后,往往是爸爸以人高马大的优势获胜。我也只好看重播了。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三

有一个勇敢又坚强的卡通人物,你们想认识他吗?就听我来介绍吧。

他是一个机器猫,名字叫哆啦a梦。他七岁了,小小的个头,大大的`脑袋,黑黑的眼睛,弯弯的嘴巴,两边有三根胡须,长短都一样。他有一个百宝袋,能变出很多工具,他非常勇敢。

这就是,你们也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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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四

说起拉拉,也许大家并不陌生,它是沈石溪笔下的一只身体矫健、四肢轻快,非常敏捷、非常机警的警犬。

它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最值得推敲的是它的名字——拉拉,对于它的名字,有另外一种名称“66号警犬”。请用简谱把它唱出来,拉拉,嗯,很好,就是这样的。

它是一只训练有素的特级警犬,曾参与侦破多起案件,它在训练中成长,它的成长也离不开它的主人大漫。在训练中也曾出现过一些小插曲,拉拉长吼一声,人们发现它原来是一只狼狗后就把它关进了动物看守所,主人大漫又一次想起它来,这时拉拉又长吼一声,大漫知道它没事儿了。第二天,一人一狗又重新在一起了。忠心的它,重新回到了主人身边。

在一次抓捕中,拉拉想乘胜追击,不料主人大漫负了伤,倒地不起。它孤身一人,随着同伴维奇登上了大客车,与匪徒大战。它想:“要是冲上去,恐怕会没了狗头,不如智取。”它和维奇一商量,自己冲了上去,猛然一跃之际被子弹打穿了腹部,鲜红的血汩汩流出。卧倒在地的它为同伴维奇赢得了宝贵的时机。维奇冲上去,一口咬住了匪徒的手,匪徒的掉了下来,维奇却危在旦夕,因为另一个歹徒想杀维奇。它自己却被刀剁了十几下,待维奇来支援它时,它已经奄奄一息了。

我喜欢你,可爱、活泼、忠心、负责任的你,爱你,拉拉。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五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光辉历史,在这五千年里也涌现了许许多多伟大的人物。其中最让我敬佩的就是三国里的一位枭雄:曹操。

有人说,孔明算得上是真英雄,处事果断,上知天文,下晓地理,是千年难得一遇的贤人。但我却认为他完全可以有更大的作为,他何必要把自己死死绑在蜀国这辆毫无希望的战车上;孙权不过是仰仗父兄的基业,建功甚少;周瑜虽年少有为,但气度狭小,意气用事……我认为三国时期的英雄非曹操莫属。

曹操可谓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英雄。无论是在计谋还是招贤纳士等方面,他都十分卓越。

他是一个政治家,除了“挟天子以令诸侯”,还称王不称帝,他还说过:“天下为定,不得遵古。”于是他便建立了魏国,决心招贤纳士以统一天下。

他还是个军事家,不计前嫌,招收各路英雄好汉。他在与袁绍的那场官渡之战中,在敌我力量十分悬殊的情况下,他运用计谋,使敌我力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以少胜多。当他胜利了之后,他在当初袁绍的宫殿里看奏折,当他看见有一个奏折上写着十分好看字的时候,他不管奏折上写的是骂他的话,他下令立刻召见那个人。经过他们的一番谈话中曹操发现他是一个有才能的人,便不计前嫌把那个人收在了自己的门下。

他又是一个文学家,有着“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这样的流芳百世脍炙人口的诗句。不禁令人思潮起伏,回想连篇。

望梅止渴,煮酒论英雄,割须弃袍,割发代首,败走华容道。“周公吐脯,天下归心。”只有胸怀坦荡,立志高远的人方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十分喜欢他那旷达的胸襟,遇事谨慎,临危不惧的态度。还有他乐观宏达的精神一直在鼓舞着我。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遇困难永不放弃,要敢于斗争。并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中的每一次挫折。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六

一遍又一遍吟诵这首《空牵念》,都只为从中寻找晴雯——一个仿若芙蓉的女子的身影。

第一次翻开《红楼梦》时,只觉得晴雯这个名字好美,如月光撒向大地,我想,名字的主人一定也是位灵动狡黠的美丽女子吧。

记住晴雯,是因为她的个性。

《红楼梦》第二十回,李嬷嬷骂袭人“装狐媚子哄宝玉”,袭人的弱势形象赢得众人的同情,唯有晴雯在一边冷嘲热讽:“谁又不疯了,得罪他做什么。便得罪了他,就有本事承受,不犯连累别人!”

刻薄的话语,泼辣而不避锋芒,让我甚为不喜。

可病中补雀金裘的情节,又让我看到晴雯“柔”的一面。

被庸医的狼虎药激过的晴雯,身体极其虚弱,连进食都困难。可当她看到宝玉不小心烧坏了珍贵的雀金裘而急得团团转时,不顾自己的病体,连夜将雀金裘缝补完好。

深深喜欢上晴雯,是在我读到第七十四回:惑奸馋抄检大观园时。

当凤姐带着王善宝家的去大观园抄检东西时,其他丫鬟都乖乖顺从,而晴雯却绾着头发,衣衫凌乱地闯进来,豁地掀开箱子,底朝天口朝下,一股脑把物什倒在地上。一个丫鬟竟敢如此放肆,这是多封建社会的底线的挑战,是对主子明显的反抗,多么恣意潇洒,又可敬可佩。

那个晚上,晴雯的人格之美卓立在大观园之上,她追求平等,捍卫尊严的勇气着实让人刮目相看。

而如此高尚纯洁的女子却是封建社会的首当其冲的残害对象。还在病中时被逐出贾府,如花的年龄却只能在破席上与疾病抗争,也只是垂死挣扎而已。

晴雯,这个情思高尚,灵魂纯洁的女子用她的毁灭反映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败,让世人喟叹不已。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七

这一切在世人的眼中都将你置于不屑之地,但那种不同于其他女子的柔弱气质,让人不惟赞叹。

风华绝代的你,任何脂粉都遮不住那面若芙蓉的容颜;钟灵毓秀的你,勇敢地走近朝政使韦后与安乐公主均惧怕你的多谋善断;勇敢英烈的你,以女子之身与唐玄宗争皇位,与全朝大臣间周旋对应。一次次地摄入朝政,无不体现着你的兰质蕙心,你想创造如你母亲般的宏伟大业,你想成为你母亲那样的一代女皇,那份勇敢,让我大为赞叹。

你最后虽败于唐玄宗下,但你的才学,你的能力,在当时的王朝中,难以找出第二人与你媲美,或许你不是最终的赢家,或许你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甚至最后结果惨烈,可你的一生却是精彩,太平一词在你身上寻不见一丝痕迹,你的人生虽不得长寿安康,但那轰轰烈烈不知要比平淡无奇多上多少韵味。

竹简断了,留在心中的故事仍然清晰;书页黄了,印在心头的绣像仍旧明丽。灰尘遮不住水晶的璀璨;尘埃挡不住星星的耀眼。阅读着你的故事,找不出词语来总结你的一生,传奇的色彩将你围绕,你,那唐朝的太平公主,曲折一生,凝聚成曲,在寂静的夜空中成为天籁绝唱。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八

我在寒假最喜欢的书是全世界的孩子都喜欢玩的700种智力游戏。笔者将700个思维游戏分为七个部分:发散思维游戏、逻辑推理游戏、数学思维游戏、算术游戏、常识游戏、洞察游戏和趣味思维游戏。

我最喜欢的是发散思维游戏中的“超级武士数独”。一般来说数独是由九个小细胞组成的。数独的每一行、每一列和每一个小格都必须包含9个数字1—9“的超级武士数独也不例外其特殊之处在于:它是由五个大九宫格组成的数独角四个小九宫格重叠形成一个“x”形的超难数独迷宫。普通数独需要结合每一行每一列来思考。我发现《超级武士数独》可以从重叠的四个角落开始寻找突破因为每个重叠的角落都包含着两大九宫格数独。先解决这个角落可以得到更多解决问题的线索。每次我解开一个角落我都很兴奋期待整个数独都能解开。

其中一个叫“智能手机”的常识谜题也很有意思。标题中,福特在金冠酒店被歹徒逼迫,当着他们的面向家人报平安,但5分钟后,警察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福特是怎么报案的?我想了一会儿,认为福特的重要信息一定隐藏在手机内容里。如果他想让家人提取有用的信息,他需要隐藏不相关的信息。所以当他打电话的时候,他会捂住麦克风,当他听到重要信息时会松开手。就这样,家人接到了一个“断断续续”的情报电话:“我是福特。现在。金冠酒店。和坏人在一起。拜托。快点……”太棒了。

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不管其他的书有多好,我都不会改变对它们的爱。这本书有很多龋齿难题,让人着迷。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不愿意把它放下。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九

朱元璋出身佃农,从小放牛,7岁那年,父母、大哥均死于瘟疫;17岁出家当和尚,到25岁那年,寺庙又遭官军焚毁;朱元璋走投无路,终于参加了反抗元朝统治的起义军;依靠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再加上一点运气,朱元璋在义军中脱颖而出,最后竟至黄袍加身,成为一个布衣皇帝的“传奇”。

在称帝前长达16年的艰苦转战中,朱元璋做到了深谋远虑,谦虚谨慎。他在战略上采取“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正确方针,同时牢记“得人心者得天下”的道理,做了不少好事。据清人谷应泰在《明史记事本末》中记载,朱元璋在准备攻取镇江时,就曾再三告诫部下说:我自起兵以来,从未妄杀无辜,你们一定要体会我的良苦用心,破城之日,千万不要放火、抢掠、杀人,违反者处以军法,纵容者也要处罚。占领镇江后,朱元璋还特地命徐达访请当地能人秦从龙,后来又亲自到镇江,“谒孔子庙,分遣儒士告谕乡邑,劝农桑。”及至做了皇帝以后,朱元璋也采取了一系列减轻百姓负担、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他曾对刘基说:“宽民必当阜民之财,息民之力。不节用,则民财竭;不省役,则民力困;不明教化,则民不知礼义;不禁贪暴,则无以遂其生。”刘伯温听了他的这番话,感动得赞叹道:“此所谓以仁心行仁政也。”

显然,这正是在封建专制体制下“权欲”无限膨胀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从起初连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的'一无所有,到登上皇位权倾天下,还要想着为“家天下”的继承者削除“权杖”上的“芒刺”,这其中的发展规律,必然推动整个极权体制运转成一部疯狂的“绞肉机”,使其中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包括那些后宫的女人们,毫无例外地无法逃脱要么“吃人”、要么“被吃”的命运。

人民大学的毛佩琦教授在“百家讲坛”上讲到“胡蓝两案”时说,明清两代都有人怀疑他们的所谓“谋反”实为子虚乌有,而他则干脆断言是两起“冤案”,这就和电视剧中所展现的故事情节大相径庭了。当然,电视剧如此演绎谋反与平叛的故事也并非毫无根据,因为在《明史记事本末》中,也记载了“胡蓝”意欲谋反的种种“蛛丝马迹”,按照这些线索来编剧,显然可以加强戏剧性,从而对观众有更大的吸引力。

尽管迷失在历史迷雾中的“胡蓝”事件真相难明,但照我看来,他们的“反”或“未反”,并不影响封建统治下君臣关系的本质。在那样一种非人的制度中,人性都已严重地扭曲变形。皇帝对权臣不可能完全放心,势必经常在信疑之间游移;权臣对皇位也未必毫不动心,只是要看实现篡位的可能性有多大罢了。皇上所谓“爱”卿如命者,臣下所谓“愚”忠至死者,即使真的曾经有过,那也只是个别的现象,“非典型”的现象而已!

陈宝国在这部电视剧中,终于刹住了在《大宅门》中形成的表演惯性,摆脱了“白景琦”的影响,比较成功地塑造了这位传奇皇帝的复杂形象。演到后来,我看他已经“入戏”很深,感同身受地体验到专权者“高处不胜寒”的孤独、疑惧和痛苦了。但徐帆所演的马皇后,却成为一个概念化的形象,当然这首先是剧本的问题,不过徐帆的说白也确有毛病,总给人不自然的感觉。后宫的另几个女人,倒是演得各具特色,尤其是达兰和金菊,我认为是演得很好的。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十

奥利弗的出生使我倍感同情。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忍饥挨饿,备受欺凌。

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棺材铺的老板,老板娘以及棺材铺的伙计,都欺负他,看不起他。由于不堪他们的虐待,奥利弗独自逃往伦敦。他敢于逃避这种惨不忍睹的生活,使自己获得自由,从中可看出奥利弗是一个有勇气的人。

一路上,他又饿又累。终于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机灵鬼把奥利弗带到了他那里并待他很好,而奥利弗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他们把奥利弗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被贼窝的带头人费金抓回去。后来,由于南希变好,告诉了老绅士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放过了他的哥哥。奥利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利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着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由此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但还是有少数热心的好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使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受到这么多折磨。在他瘦弱的躯体下,却有着钢铁般的意志,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虽然他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都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进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虽然他曾经受过无数的艰难困苦,但并没有给他善良的心灵留下创伤,在他的一生中,他对其他人表现出的同情与善良就像上帝对一切生灵所表现的一样。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一样,邪不胜正,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奥利弗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十一

中华文化悠悠五千年,在这漫长的发展历程中,英雄人才辈出,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还有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多少英雄纵横天下,名垂青史,但是在这些人中我唯独喜欢一代“奸”雄曹操。

曹操在中国的历史上饱受争议,有人说他阴险狡诈,有人说他志向远大,也有人说打是乱世枭雄,还有人说他是一代奸雄。但是细细品味《三国》,体会曹操所处的时代,去更加忍辱地了解曹操产生由衷的敬佩之情。

三国时期,天下大乱,诗句动荡,诸侯争霸,曹操能在其中占据一席之地,并且官渡之战打败袁绍,一若为强者,挟天子以令诸侯,称为一方霸主,足见曹操的见才能,同时曹操还拥有一统天下的雄心壮志,一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在三国时期,除了曹操和刘备,还有谁有这样的雄心壮志。

我喜欢曹操更因为他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有人说曹操阴险狡诈,冷血无情。但我并不这样认为。曹操其实是一个很重情义的人,赤壁之战中,曹操兵败,逃到华容道,关羽为什么能放他走,还不是因为关羽佩服曹操重情义,想以此报恩。

的确,有时曹操会不顾情谊,不顾世人的反对,做一些奸邪的事,就像挟天子,但这些是出于政治目的是为了实现一统天下的愿望,这也是我最敬佩曹操的地方,他能够把情义和国家利益分开,不能再情义和国家利益之间迷惘,也不会为了情义而葬送国家利益。

我喜欢曹操,因为他是乱世中的英雄,有远大的鸿鹄之志,有勇有谋,重情重义,同时又不会受情义所制。他的能力,才智,谋略,成就都不亚于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是真正的一代天骄。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十二

在中国古代文化的浩瀚夜空中群星璀璨,有明耀闪烁如恒星的李白,也有转瞬即逝如流星的李贺你如果要问我最喜欢的一颗,那一定是那颗照耀整个大宋盛世的恒星苏轼。

我喜欢大词人苏轼,喜欢他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在现实的暴风雨来临时,苏东坡躲入了诗词的怀抱。他视这些困难为雪泥鸿爪,坚定地踏向理想的远方。细细的雨纷纷扬扬的落下,隐隐有烟雾缭绕,杨柳岸上,有一人垂手而立,如遗世独立的仙人,他微微抬起眼眸,仔细端详着这泪眼婆娑的西湖。不管雨水是否浸湿了自己的素色长衫,也不管它是否扫了客人的兴,他的眼神随着烟雾的随风曼舞而起了微妙的变化,猛然间,一道光从苏轼的眼睛中掠过,他朗声吟道: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随即,他顿了顿,远望横卧的西湖如同美人西施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在一派花红柳绿之间,似是浓妆艳抹但又有那淡雅的细雨和缥缈的烟雾装点似乎未饰粉黛。见此情景,后两句便浑然天成了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心无旁骛,只关心眼前的美景,这样的事情在宋朝干的最多的也只有苏东坡了。

也许是冥冥之中注定的,这位潇洒豁达的大词人苏东坡,是个心灵充满浪漫和敏感的人,就似那十年生死两茫茫,哪怕口中说着绝情的不思量但心中依然自难忘的孤身一人,身处他乡。我就那样看着这首诗,看了很久很久,渐渐地,一股被隐藏在豪放的表面下的婉约柔情从字里行间中渗透了出来,我被深深的震动了。但苏轼有的,不仅是对亡妻的思念与爱。还有那因和兄弟分隔两地而被抑制的豪情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但这又有什么用呢,只听一声叹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命运有时也是有趣的,为你关上一扇门便会打开一扇窗。就这样,苏轼用了一种令我敬佩的方式开启了一段新的生活。他成了风雨中随风飘摇却怡然自得的竹叶,任由那一蓑烟雨任平生。此时的苏东坡,已然成为了一个老顽童。他不仅在海南这个环境恶劣的地方依然谈笑风生,在谈到自己生平功业之时,还半开玩笑的自嘲了一句: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甚至身兼数职,当上了美食家修仙者或者是瑜伽大师,我不由暗暗佩服这样的苏东坡,他不仅能在受到挫折时泰然自若,甚至发展了自己的兴趣爱好。在那一个个无人问津的夜晚,只有他一个人,用自己孤独的灵魂去回忆或者思寻和他同样孤独的人。这样的一个人,实在不能不令人佩服和喜欢。

飘飘忽然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只能也只可能用来苏东坡。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十三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书中既有著名的五虎上将关羽、张飞、黄忠等,也有卧龙诸葛亮和凤雏庞统,还有少数没有姓名的但和其他人物也有明确亲属关系,在这众多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汉昭烈帝刘备。

刘备,字玄德,在桃园三结义中排行老大,是涿郡涿县人,也是蜀国的开国皇帝。与刘备相关的故事有三顾茅庐,刘备借荆州和托孤白帝城等。

刘备少年时,父亲刘弘早亡,他与母亲以织席贩鞋为业。公元一百七十五年刘备和公孙瓒一起拜原九江太守卢植为师。刘备长相异于常人,身长七尺五寸,两手下垂到膝盖,还能看见自己的耳朵,且喜欢结交豪杰,因此能得到其他商人和宗族长辈的厚爱,并给予资助。

公元184年,黄巾起义爆发,自此,刘备开始了在乱世之中的传奇故事。先有入主徐州,再有依附刘表,后有对抗曹操。公元207年,刘备三顾茅庐,邀请卧龙诸葛亮加入,诸葛亮向刘备献上《隆中对》,自此,刘备的开国团队方算组建完成。从此,开启了建立蜀国之旅。直到公元223年,刘备逝世,于白帝城托孤诸葛亮,谥号昭烈帝,他的一生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我为什么会喜欢刘备呢?

因为刘备虽然从小家境穷苦,但他不畏穷苦,自强不息,依靠自己的努力,创造了蜀国。

也因为他宽厚,乐于助人,这样才能够使他结交了好兄弟关羽和张飞,结交了智囊诸葛亮,更是得到很多大商和族中长辈的资助,使其用以集结军士,实现自己的梦想。

还因为他的百折不挠,坚韧不拔,使其能在数次逃亡途中,逆势而起,不被失败打垮,能继续坚持走自己的建国之路。

我要学习刘备的自强不息,努力,这样可以让我一直拥有一颗求胜的决心。我要学习刘备的宽厚,乐于助人,这样可以让我能结交到很多的良师益友,使我成长。我要学习刘备的百折不挠,坚韧不拔,遇到挫折不退让,坚持到最后取得胜利。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十四

在我读过的书中,我见过很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可我最喜欢的人物还是《非常女生》中的见义勇为的女孩戴安了。

在戴安上五年级的时候,六年级的大哥哥们要争肥猫、豆芽儿和米老鼠的乒乓球台,戴安突然出现在他们的身后,大吼了一声:“你们怎么不让一下他们啊?”没想到经过她这样大声遗憾,居然把肥猫们的乒乓球台争了回来,豆芽儿他们这帮坏小子连忙向他们的同伴同学戴安说“谢谢”。

还有一次,这帮坏小子正欺负着戴安的朋友们。戴安站了出来,对他们凶巴巴地说:“你们给我住手!”说着还向他们伸出了拳头。看到了戴安挺身而出,他们立马跑了。戴安紧跟上去,偏要替朋友们讨回公道,追了好久,终于将那帮坏小子抓住了,揪着他们的耳朵,让她的好朋友们看着,并让他们在在戴安的朋友面前出丑。

星期三下午,戴安发现一个男孩跟女生吵架,男孩一气之下把那位女孩打哭了。戴安二话不说,立马朝他跑过去,他躲开了,等到戴安抓住他的时候,让女生们叫上她们的好朋友们一起来收拾他,才肯罢休。

《非常女生》中的戴安的行为告诉了我,做人要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才能让更多人喜欢你,帮助你,才会让你感到更加的快乐。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十五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这是流传千古的、悲壮的《易水歌》,这其中的情感虽然哀惋,但这悲壮却已酿成了一种磅礴之势,宛如蛟龙一般,盘卧在历史的长河中。今天,我循着这歌声,在历史的尘埃细细寻找,终于我在易水岸边看见离别的壮士那拉长的背影,那便是你,这位千古的刺客——荆轲。

你本与燕国毫无关系,但你却无法抗拒六国百姓在水深火热中的痛苦,无法抗拒历史赋予的使命。于是,你坚毅地步入虎穴,哪怕只是为了一个愚蠢的政治决定。不知你是否想起了田光的鲜血与太子丹的恳求。

秦王富丽堂皇的宫殿里,你镇定地献上数十座城池的地图,还有樊将军那依然温热的首级。似乎依照这样下去,就能像懦弱的人们希望的,在死亡与奴役中得到太平。

但是——。

地图缓缓地展开,宛如一粒珍珠在贝壳中诞生。然而在地图的末端,却静静地卧着一把雪亮的匕首,你用尽全力,向着光明,也向着你心中的信念奋力刺去。

仿佛是你的宿命,淬毒的匕首未刺中秦王。就是这小小的偏倚,让这只展翅的鸿鹄跌进了历史的尘埃。秦王在恐惧与慌乱中仓促地拔剑,乘着暴怒毫无偏差地刺中了你。那雄伟的秦王宫里,留下了历史也无法浇灭的燃烧的热血。

残阳似血,红色泪珠肆虐在大地上,远方的天空中,似乎有几粒殷红的种子缓缓飘落。你走了,带着满是鲜血的躯体,在荒凉的乱葬岗里,小小的墓碑上,甚至没有你的名字。你的心跳被藏入大地,“咚咚,咚咚”,像是历史的车轮,转一下,又转一下。

啊!荆轲!你是追求真理的学者,你是人民民中的英雄,你是慷慨赴死的勇士。你没有孔子厚重的诗文,却用鲜血教会我真理;你没有关羽上千的美誉,却用生命实践了勇毅。你是一朵绚烂的花朵,用鲜血作花瓣,绽放在历史的画卷上。我将用鲜血和心脏,记忆你耀眼的勋章!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十六

读唐诗,我感受一个面的广博,体味一个时代辉煌的厚度。

品王维,陶冶一颗心的沉静,重塑一个平凡人的气韵。

——题记。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就是你——。

王维,你将我带入唐诗的天地,领悟心的真谛。

王维,你用诗诉说人生,感动着我;你用情塑造人生,激励着我;你用非凡的气韵点缀人生,影响着我。

王维,你用不变的神情,告诉我什么是清幽澄静的心境。正如你写的“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一般,传达出你不求张扬,不求富贵,只求自我的宁静、淡泊,只求一轮皓月来与你相伴。这句诗写得诗情画意,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的面前。怪不得苏轼都用“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来赞扬你。

王维,你用博大的情怀,告诉我什么是友情的珍贵,“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光无故人”,这与朋友分别的片段,无不表现出你对朋友离别的不舍和对美好明天的向往。此时此刻,再多的千言万语都化作了一杯浓郁的酒,让我们细细地品味,我相信,在所有的送别诗史上,这首诗一定格外的耀眼。

王维,你用潇洒飘逸的形象,告诉所有人不论何时何地都要活得悠闲自在。《终南别业》不正表达了你那逍遥自得的隐者形象吗?你用你那种不服衰老的精神,影响着人们。

王维,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只有在品味你的诗后,才能了解你人格魅力之所在。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十七

有一个人,他身长十尺,腰阔十围,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络腮胡须,手持62斤重的禅杖。为人性烈如火,好打抱不平。大家猜猜这是水浒中的哪个人物呢?对,他就是鲁智深——我最敬佩的一位英雄。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一个正义的你。单凭你与金翠莲父女的萍水相逢,就能让你义无反顾地帮助他们。我相信,你一定知道,你救了他们你无利可图;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救她会因此得罪镇关西;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打抱不平反而会让自己处于不利的环境中;但我更相信,你宁可放弃所有利益,执著地帮助这对孤苦无依的父女。

在我看来:江湖之上,也就只有你能称的上一个“义”字吧!

尽管你因为三拳打死镇关西而背上人命官司;尽管你因为大闹五台山而被赶出寺庙;尽管你大闹桃花村只为了帮助一个被逼婚的女子;尽管你倒拔垂杨柳只为了耳根清净。你才大心细,雄猛沉稳,率性而行,豪放不羁。

《水浒》中有这样一个人物,他敢说敢做,有情有义,浑身黑,两眼红,猜猜他是谁?没错,他就是李逵。他闯过不少祸,惹过许多麻烦,还有些没头没脑、毛毛躁躁地把娘给弄没了,但他的心却是梁山伯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最单纯的,仅凭这一点,我都不禁要为他鼓掌。

“武松打虎”一直是大家津津乐道的故事,其实李逵也不比他差。“黑旋风沂岭杀四虎”,一读这标题,想必大家已经感受到了那磅礴的气势了吧。那舞动的朴刀仅仅是威猛吗?他使尽“平生气力”,这里面有多少后悔和苦痛啊!他掘土将母亲埋葬时大哭了一场,他的眼睛在流泪,心也在淌血啊!武松是醉后打虎,这说明酒的确能使人徒增信心,可它只是蒙蔽了人的意识;只有李逵与他娘之间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才是真实、汹涌的。读至这里,我的心也仿佛在同他一起呐喊与流泪。

“李逵抢将入去,提起斧头,便望罗真人脑门上劈将下来,砍到在云床上。李逵再仔细看时,连那道冠儿劈作两半,一颗头直砍到项下。”这便是让我印象极深的“李逵斧劈罗真人”。在很多同学看来,这段中李逵的性子可以说是鲁莽到了极点,但在我眼中,这些也都在情理之中。是李逵个人的过失,让柴进失陷高唐州,他心无城府,只是单纯的想请回公孙胜救出柴进,也正因为如此,他把敬重之人的性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为此甚至可以不择手段,可在这同时,他就完全不把其他人乃至自己的生命放在眼里了。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可爱又可恨的人物啊!

“负荆请罪”在李逵身上也上演过一回。军令状在上,他倒也丝毫不害怕,听了燕青劝告,负着荆杖就在忠义堂上请罪。看到这里时,我却是忍俊不禁。即使是粗大的李逵,也会有害羞的一面,在众人面前,“只见黑旋风脱得赤条条地,背上负着一把荆杖,跪在堂前,低着头,口里不做一声。”真叫人哭笑不得啊!

鲁莽行事也罢,直率天真也罢,相信黑旋风李逵这颗天杀星在璀璨的天空中将永远散发出独特的光芒!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浓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这就是来自《水浒》的他——武松。

武松自小行武,武艺高强,嫉恶如仇,行侠仗义,爱打抱不平。刚猛不屈是他刚烈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他的英雄本色;满腔热血构成了一个传奇英雄人物。如果用三个字概括武松的性格,那就是力、勇、智。这三个字既是武松行侠仗义的特点,又是武松打抱不平的写照,力、勇、智使武松的形象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深入人心。

武松力大无穷。在景阳冈,他独自一人赤手空拳对战一只老虎。只见武松先是一闪,再是一躲,摸清老虎“一掀,一扑,一剪”的套路。等那老虎复翻身回来,武松一棒,二跳,三拎,把那老虎按将下来。见那老虎挣扎,他便往老虎脸上乱踢。又见那老虎咆哮,一边用左手揪住顶花皮,一边用铁锤般的右拳击向老虎,打得老虎眼鼻口中鲜血四溅。

武松勇敢无畏。为了亲情不顾三七二十一闯入酒楼,左手拎着人头,右手拔出尖刀,往那西门庆脸上一扔,吓得西门庆魂飞魄散。杀兄之仇,不共戴天,武松怎会饶过西门庆,他一钻,一带,一提,一抓,便把西门庆扔下楼去,又纵身一跃,跳下楼,手起刀落,剁下西门庆的头。

别看武松只是一介武夫,他的智却不容小觑,在十字坡孙二娘的黑店,他从馒头中便看出异样,当其他两人因为饥渴喝了放入蒙汗药的酒时,武松却临危不乱,偷偷把酒往角落一倒,假装晕倒,等孙二娘一过来,就立即翻身而起,将孙二娘绊倒在地。

从景阳冈打虎,我们见识了一个力大如牛的武松;从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到血溅鸳鸯楼,我们见识了一个嫉恶如仇、秉性刚烈、勇敢无畏的武松;从大闹飞云浦到智打孙二娘黑店,我们更见识了一个有勇有谋的武松。

这就是武松,一个武艺高强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智勇双全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嫉恶如仇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敢作敢当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我心中的英雄好汉。

合上《水浒传》,顿时感到心头拂过一阵春风。施耐庵笔下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实在是令人过目难忘啊!在这群星灿烂的水泊梁山,有一颗耀眼的明星,那就是宋江。

宋江,乃是山东郓城县宋家村人氏。对他的评价历来也是争议颇多,有的大加褒扬,有的一再贬低。我读了好几遍水浒传,的确看到了一个矛盾的宋江。

宋江这个人,文中说:“貌黑身矮,出身小吏,文不能安邦,武不能服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但就是这样一个不能文不能武的人,当上了梁山泊首领。凭什么呢?我认为是这样的:

宋江仗义疏财,扶危济困,可以说视金钱如粪土。宋江登场后不久就帮助了阎婆惜母女。堂堂一个押司,何必帮助一对与自己并不相干的母女呢?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宋江伸出了援手,这样获得宋江雪中送炭的人不在少数:唐牛、武松、薛永、李逵……他们当时大多都是落魄之人。

宋江的义气还体现在他对朋友的态度上。他路见不平,那就拔刀相助。他为了义,私放晁天王;他为了义,三打祝家庄;他也是为了义,大举进攻大名府。他与兄弟真可谓是手足情深啊!

宋江志向高远,他曾在浔阳楼醉题反诗:“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黄巢是谁啊?那可是唐末农民起义的领袖人物啊!黄巢不是大丈夫,他才是大丈夫,难道不能看出他具有雄才大略吗?这种胸怀大志的品质,才配成为真正的领袖啊!

同时宋江为人软弱,本该领导兄弟们一同起义,他却选择了招安。晁盖一死,他便当上了梁山真正的首领,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并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聚义”和“忠义”相差可大着呢!秉着“忠义”的思想,宋江就想着为朝廷效力,始终要招安,使他无心回击朝廷。最后梁山泊接受招安,大多数英雄好汉都惨死。梁山泊本来有机会打败朝廷,改朝换代,一举推翻腐败政府,彻底打压贪官。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宋江的选择正是他们惨死的重要原因。

宋江的经历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也可以说是一个悲剧。我们可以认为他虚伪造作,却不能忘了他高唐州井下救柴进;我们可以认为他爱慕名利,却不能忘了他帮助卖汤药的王公;我们可以认为他患得患失,却不能忘了他始终为当时的朝廷和国家而忧。宋江虽然矛盾,但却是个英雄。那么就让这个英雄独特的光芒闪耀吧!

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杀父、杀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死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死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杀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死”和顾大嫂的“死不了”要强。至少,她是死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杀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杀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杀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血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十八

情怀——犹如菊花般傲视孤高;。

叹息——犹如柳絮般飘落;。

泪痕——犹如桃花般红绡香断……。

—题记。

黛玉的人生是极不幸的,幼年丧母。她还太小,楚楚可怜[注:楚楚:植物丛生的样子,也形容痛苦的神情。本指幼松纤弱可爱,后形容女子娇弱的样子。]的模样令人心疼,黛玉自小体弱多病,长年是卧病在床的。当她的父亲也离她而去时,她的心就像上了一道枷锁,紧紧的,将所有人都隔离在心之。,只因受的伤太深。大观园的出现是黛玉人生的转折点,她此生的爱恨情仇或许就凝固在了大观园之中。

她有能让落花满地鸟惊飞的美貌,比传统美女的沉鱼落雁[注:鱼见之沉入水底,雁见之降落沙洲。形容女子容貌美丽。]更富有情韵。曹雪芹在西施,飞燕等古代美女的基础上,赋予她“绛珠仙子”的神话,使她融古往今来[注:从古到今。]之秀美,集仙界凡间之灵慧。

作为封建时代的女子,她有独到的人生见解,具有诗人的敏感气质和奇逸的文思,生就的伶牙俐齿[注:形容人机灵,很会说话。],锋芒毕露[注:毕露:完全显露。锐气和才华全都显露出来。多指人好表现自己。],从不趋炎附势[注:趋:奔走;炎:热,比喻权势。奉承和依附有权有势的人。],而且反抗着社会对她的迫害。她以落花自比,始始终保持着高尚的情操,执着的维护自己尊严和个性自由。蔑视功名,反对封建的黛玉一生以泪洗面,在生命和理想绝望的边缘,却反常的出现了笑容,她以笑来结束她哭的一生。

今生今世,黛玉的华丽而至,却没逃开死亡的枷锁,我尝遍了她这一世的所有酸甜苦辣[注:指各种味道。比喻幸福、痛苦等各种遭遇。],当我去真正品味她的一生时,突然发现很是压抑,不得不长吁一叹。

最后请记住一句话:昨天代表的是已消逝后的留恋,而明天象征的却是憧憬的希望。珍爱自己,放下思想上的包袱,让自己重新变得璀璨,变得辉煌!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十九

一袭素白的你屈膝坐于船头,痴痴地望着清波里瘦影一钩。蓦然回首,斜阳已落,只这一叶扁舟承载你几多哀愁。拎一壶冷酒,舒开你长颦的眉头。思起烟都的繁华已随风逝了,又低吟着“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漫步花苑的你清菲缭绕,却因没有蝶阵蜂舞的喧闹,徒添了几许寂寥。你踏花而来,洋溢着春风得意的浅笑,在一簇锦簇的花团边落脚。举头望月,朦胧的幽辉烟笼了星色的妖娆,手把一觞清酒,品饮着“人生在世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独到孤高。

你孤身立于月夜的江边,青衣的下摆在晚风中翻舞飞扬。石沉水涨,愈躁的波涛莫不是染上了你唇角的张狂?“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衔觞高赋的你身形已有些踉跄,却依然饮得淋漓酣畅。

你的酒淌进璀璨的诗行,你就站立在大唐的.中央!

李白,你任途不顺,却不贪恋贵妃研磨,力士脱靴的殊荣,你惨遭谗毁,却高吟着“仰天长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离开。你游历万千河山,遍览名山大川,你瑰玮绚丽的诗篇万古流传。你将精神寄托于诗行,将身心放浪于人间,即使人已寻不见,你谪仙的圣名依旧芬芳百年。

官场中你屡遭排斥,阿叟谄媚风糜朝野,空有一腔壮志的你却无力挽回,即便世况如此,你仍高歌着“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你惨遭谗毁,得志小人等着看你不羁的灵魂如何沉默,傲岸的头颅如何低垂,你却依然高傲地扬起头颅,轻蔑地垂下眼睑。你将自己的灵魂置于一个极高的位置,傲然地视着俗世的烟尘起落,世事变迁。

你,李白,一个藻饰万物的文学巨匠,一个壮志难酬的失意士子,一个“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的豪情万丈的诗仙!你在花间赏月,在江边赋诗,在沧凉阴郁的天地间引吭高歌,将满腔缠绵的愁思化作气壮山河的豪情!

你足足喝了一辈子的酒,终于醉了,跌进历史的长河里。唯有那酒香的馥郁,芬芳百年……。

我喜欢的人物(实用20篇)篇二十

我们小孩子往往都是很喜欢看动画片,有坚持不懈的灰太狼,有憨憨的蜡笔小新,有敢爱敢恨的张飞,但在众多动画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见义勇为的哪吒。

哪吒是哪吒之魔童降世的主角。哪吒很可怜,他活不久,而且他出生前竟是一个火球,所以别人看见了,他都会离得远远的。

他头上有两个可爱的丸子头,穿着红色衣服,通常把手插在衣服里,这样看起来既可爱又霸气。他虽然是个怪物,但是他从来没有杀过人,他帮助老百姓们消灭怪物,他十分善良,有一次,一个怪物总是干扰人们的生活,甚至还伤害人们。哪吒看见了当然不能忍了,直接把怪物引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开始与怪物打架。最后,哪吒和敖丙一起打败了怪物,这样的哪吒我喜欢。

到了哪吒生日时,又有坏蛋来搞破坏。哪吒舍己救人,为了老百姓的生命,他不顾自己的生死,为了老百姓,为了大家,他牺牲了自己。这样的哪吒舍己救人,我很喜欢。

哪吒虽然被人说成怪物,但是它有一种很好的心态,仍然做好事。他要向每个人证明他不是怪物。

我最喜欢哪吒,喜欢他舍己救人,敢于担当的精神,还喜欢他极好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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