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

时间:2023-12-12 作者:雨中梧

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管理需要政府部门以及相关机构的积极参与和有效执行。在下面的内容中,我们将为大家呈现一些房地产市场总结的思路和方法。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一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项: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

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住址: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二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三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四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经纪人(乙方):_________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

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五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代理[];咨询[];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见附件一)()。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见附件二)()。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计算支付;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月租金的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计算支付;咨询服务的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履行。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偿付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上海市_____区_____县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承办经纪人员(资格证编号:)。

一九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于上海。

备注栏。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业已经备案。

经办人: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章)。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六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3.经纪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七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八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买卖合同

房地产经纪公司房屋转让合同范本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九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4.。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资格证编号:)。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十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__】方式获得。

(五)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六)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_________。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_________日未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接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接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甲方(一):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证号: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甲方(二):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证号: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于: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十一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十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的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佰_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2.上述房产价款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给甲方:

(1)甲、乙双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并经交易中心受理,甲方消户当日(指甲方消户前),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产价款于甲方。

(2)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价款。

(3)乙方于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剩余房产价款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均由乙方______前支付给甲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票据。

1.本合同签订之前,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如有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责交纳。

2.本合同签订之后,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所发生的转移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估价费、服务费等费用,经双方协商由_______________负担。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因房管部门确认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不能办理出售、过户手续,甲方应在当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乙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支付元的违约金给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乙方应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应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4.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产,产权清楚,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因买受前该房产产权有纠葛,致使影响乙方权利行使,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十三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拟将位于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_________,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_________。

第二条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币)_________元整。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最后一期付款(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第三条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_________到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双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刊、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十四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部位:)。

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_币)计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乙方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十五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____项、其他事项第____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____项、其他事项第____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十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甲方欲为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定投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投资人。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为甲方物色目标投资人,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投资人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3、对甲方及目标投资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任何信息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

4、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合作方未签定协议或合同等确定融资关系的文件,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资人的投资款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同意如果与目标投资人签署确定融资交易的协议或其他相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协议、投资协议、融资协议等),则视为乙方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在确定融资的协议签订的当日将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但委托期限到期时,融资居间服务事项正在进行的除外,双方应当就此合理延长委托期限。

2、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计算。

4、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均属无效。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就本协议而言,如果签订投资协议的一方系乙方引进的目标投资人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而另一方面为甲方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则该本融资交易协议视同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订,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佣金。

2、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否则视同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成功,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佣金。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十七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九条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并共同配合,由_________方在_________期限内完成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应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能按期支付本同转让标的的价款,或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的,每逾期_________天,应按总价款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十一条产权转让纠纷的处理。

合同当事人或第三方及其委托的经纪组织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审核合同的岳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或岳阳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也可明确仲裁或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凡合同变更或解除,甲、乙方及其委托的经纪组织必须签订变或解除合同书,同时,报请交易所审核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_________。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上述条款中未尽事宜)。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转让的产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没有下列隐匿事实:

(1)法院查封资产的情形;。

(2)抵押、担保资产的情形;。

(3)隐匿资产的情形;。

(4)影响产权真实,可靠、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及执业产权经纪人,经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交易所对合同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生效。

合同成立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执业产权经纪组织各执份,交易所执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其他。

“合同使用须知”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经纪组织(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受让人(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经纪组织(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1.出让人、受让人的资格证明。

(1)出资证明;。

(2)营业执照。

2.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代行出资人权利的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等。

3.资产评估及确认报告或审计报告(非公有经济性质价格自行协商除外)。

4.与被转让标的相关的权证。

5.其他。

注:交易中心对合同审核所需的附件,由交易中心自行订立。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合同法》和《岳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构成合同文本要件,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二、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拟定具体条款,需约定的必须填写,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

三、出让人:指转让标的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出资人或资产处置人。

四、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概况: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五、企业类型:按照出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六、转让标的: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专利权、商标权等。

七、第三、第四条、第五条款是对第一条款的具体约定,如合同中不涉及其内容的,请在这三项条款中各自注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

八、转让价格:未经资产评估直接以协商方式确定价格的,一般只适用非公有经济性质的产权。

九、职工的安置方式:指按照《岳阳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指引办法》规定,应约定妥善安置出让企业职工的事项。

十、资产的处理:是针对实际标的物的处理方式。

十一、产权交割的方式、期限、地点:指出让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产权转让给受让人,并明确产权交割的具体日期。

十二、产权交易的基准日:指确定被转让产权的所有权、风险。责任转移的特定时点。

十三、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十四、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本合同由交易各方当事人及其产权执业经纪人,经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本中心对合同审核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亦表示合同同时生效。合同生效起始时间以本中心审核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

除合同规定的条款外,也可用另立解除合同的方法予以解决。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十八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__】方式获得。

(五)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六)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_________。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_________日未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接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接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甲方(一):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合同(专业19篇)篇十九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的房产售卖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的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2.上述房产价款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并经交易中心受理,甲方消户当日,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产价款于甲方。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价款。乙方于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剩余房产价款人民币______元,均由乙方______前支付给甲方。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票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

如因一方原因,致影响产权过户转移登记,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税费分担。

1.本合同签订之前,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如有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责交纳。

2.本合同签订之后,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所发生的转移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估价费、服务费等费用,经双方协商由_______________负担。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甲方应于______前,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房管部门确认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不能办理出售、过户手续,甲方应在当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乙方。

逾期超过______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支付元的违约金给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乙方应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于甲方。

逾期超过______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应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4.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产,产权清楚,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

乙方买受后,如因买受前该房产产权有纠葛,致使影响乙方权利行使,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甲方因个人原因不再出售此房,应在三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款项,并付违约金___________人民币给乙方。

第七条其他。

1.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壹份。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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