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不开离职证明(模板7篇)

时间:2023-09-22 作者:温柔雨没签劳动合同不开离职证明(模板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没签劳动合同不开离职证明篇一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是双方或多方在特定条件下达成的协议。在生活和商业中,合同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能够确保各方的权益,并维护良好的交易关系。我曾有幸与合同打交道,并受益于其中的经验教训。下面将从签订合同的重要性、履行合同的责任、合同纠纷的解决、合同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和合同的改进方面,分享我对合同的心得体会。

首先,签订合同的重要性无法被低估。合同是达成协议的方式之一,通过书面形式记录各方的权益和责任,避免了信息的不对称和临时性的协议。合同的签订可以确保各方能够理解和遵守协议,降低合作中的风险。例如,在商业合作过程中,我曾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合同,明确约定了交付时间和货物品质。由于合同的存在,我们能够相互约束,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有效地推进合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合同的履行责任对于各方的信守承诺至关重要。一旦合同签订,双方就需要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各自的责任。这种责任感是维护合同有效性的基础,也是保证合作关系稳定的关键。在与供应商合作的过程中,我们曾遭遇由于供应商未按时履约造成的困扰。这次经历让我明白了合同履行的重要性,只有当各方做到言出必行时,合同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保护双方的利益。

第三,合同纠纷的解决需要依法进行。在一些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矛盾和纠纷,这时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它确保了各方在交易中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并为解决纠纷提供了依据。曾经,我用到了法律程序解决了一起与合作方的纠纷。这种经历让我更加坚信合同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充分明确约定义务和责任,以避免纠纷的发生,减少各方的损失。

第四,合同对于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合同的存在和执行,促进了商业活动的开展,提高了交易活动的效率和可预测性。合同为经济主体提供了稳定的合作基础,建立了信任和可靠的关系。这种可靠性和稳定性为个人和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保护合同权益,对于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最后,从合同的角度来看,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不断需要适应新的变化。例如,电子商务的兴起和跨境交易的增加,使得合同的使用变得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因此,合同在使用中需要不断创新和改进,以应对新的挑战和需求。

总之,合同作为法律文书,对于我们的生活和商业活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合同的签订中,我们要确保足够的明晰和合理性;在合同的履行中,要坚守合同责任和义务;在合同纠纷中,我们要以法律为准绳,解决纠纷;合同的存在和执行有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同时,我们要时刻关注合同的改进和完善,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我们日益复杂多变的社会和经济需求。我相信,只有正确理解和运用合同,才能够更好地保护我们的权益,促进我们的发展。

没签劳动合同不开离职证明篇二

合同,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连接交易双方、维护交易权益的重要纽带。无论是商业合同还是个人合同,它们都起到规范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安全的作用。在参与和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合同的重要性和作用。下文将从合同的定义、签订合同的过程、合同履行与违约风险、以及合同的修订与终止等方面,阐述我的心得体会。

一、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指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平等主体、自愿协商的民事行为,其目的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成立需要合法的合同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当事人主体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合同形式必须满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并签字盖章。

二、签订合同的过程

签订合同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双方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并进行沟通和商讨。首先,双方应积极引导合同的签订,了解对方的需求和利益,确保合同能够满足双方的合理期望。其次,双方需要详细讨论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确保每一项都明确无误。最后,双方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并签字确认,同时保存合同的原件作为备份。

三、合同履行与违约风险

合同的签订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合同的履行。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合同的条款和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此时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同时,违约风险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双方应在合同中设定明确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措施,以规避合同违约的风险。

四、合同的修订与终止

合同并非一成不变,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修订和补充。修订合同需要双方的一致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合同变更手续。合同的终止通常有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协商解除是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终止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发生违约行为,使得合同自动终止。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双方还需要履行终止合同的相关义务。

五、心得体会

通过参与和签订合同的实践,我深刻认识到合同对于交易双方的重要性和作用。合同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降低交易风险,增加交易的安全性。合同还能够促进双方的合作和互信,提高交易效率。只有在明确的合同框架下,当事人才能更加自信、放心地参与交易。因此,对于我个人而言,我会更加重视签订合同的过程,确保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时刻关注合同的履行和违约风险,保护自身的权益。

总之,合同作为一种规范和约束交易行为的重要工具,在我参与和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的充分沟通和理解,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只有在合同的框架下,交易双方才能互利共赢,实现交易的双赢结果。通过对合同的体验和体会,我对合同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将更加注重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没签劳动合同不开离职证明篇三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在他方有意的欺诈下陷于某种错误认识而为的民事行为。构成欺诈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是必须有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能使受欺诈人陷于某种错误,加深错误或保持错误的行为。主要表现情形有三种,即捏造虚伪的事实、隐匿真实的事实、变更真实的事实。

二是必须有欺诈人的欺诈故意。欺诈故意是由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使他人陷于错误,并基于此错误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

三是必须有受欺诈人因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陷入的错误。这里所说的“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传统民法认为,构成欺诈必须由受欺诈人陷入错误这一事实,受欺诈人未陷入错误,虽欺诈人有欺诈故意及行为,在民法上不发生欺诈的法律后果。

四是必须有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所谓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即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错误的认识必须是进行意思表示的直接动因,才能构成欺诈。

五是欺诈是违反了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胁迫构成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是必须是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所谓胁迫行为是胁迫人对受胁迫人表示施加危害的行为。胁迫行为在《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已规定清楚。

二是必须有胁迫人的胁迫故意。所谓胁迫故意,是指胁迫人有使表意人(受胁迫人)发生恐怖,且因恐怖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即包含两层含义:须有使受胁迫人陷于恐怖的意思和须有受胁迫人因恐怖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

三是胁迫系属不法。所谓不法,情形有三种:有目的为不法,手段也为不法者;目的为合法,手段为不法者;手段为合法,而目的为不法者。

四是须有受胁迫人因胁迫而发生恐怖,即受胁迫人意识到自己或亲友的某种利益将蒙受较大危害而产生恐怖、恐惧的心理。若受胁迫人并未因胁迫而发生恐怖,虽发生恐怖但其恐怖并非因胁迫而发生,都不构成胁迫。

五是须有受胁迫人因恐怖而为意思表示,即恐怖和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系,这种因果关系构成,只需要受胁迫人在主观上是基于恐怖而为意思表示即可。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五个要件,方可构成胁迫。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诸如,债务人为规避强制执行,而与相对方订立虚伪的买卖合同、虚伪抵押合同或虚伪赠与合同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而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亦为典型的恶意串通行为。

该类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因而也具有违法性,对社会危害也大、是故,《合同法》将《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4)项所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纳入到无效合同之中,以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一是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二是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三是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

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

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一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二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

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笔者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精神,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原则可概括为: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合同为无效的,则该合同无效;反之,则了合同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没签劳动合同不开离职证明篇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同已经成为人们经济交往中不可或缺的约定,合同监管作为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无疑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多次参与合同监管工作,我深刻感受到了合同监管的重要性,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从严格执行、加强沟通、优化服务、规范执法以及完善制度等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合同监管工作要严格执行,这是保证合同效力的基础。在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应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一旦发现合同存在漏洞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以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和矛盾。此外,合同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确保各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对于违约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维护合同权益的公正和平衡。

其次,加强沟通是合同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能面临各种困难和问题,这就要求合同监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只有通过及时沟通,才能解决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和纠纷,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同时,合同监管部门也要做好信息共享和交流,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形成合力,提高合同监管的水平和质量。

第三,优化服务是提升合同监管工作效果的关键。合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双方的指导和帮助,为其提供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使双方都能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从而更好地履行合同。此外,合同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警和提示,以便双方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风险的发生。

第四,规范执法是保障合同监管公正性的关键。合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自身工作的规范,确保执法过程的透明、公开和公正。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不搞任性执法,不偏袒任何一方。只有通过规范执法,才能增强合同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从而更好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完善制度是提高合同监管工作水平的关键。合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和学习,及时调整和完善监管制度,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还应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合同监管的法律框架,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

综上所述,合同监管作为确保合同权益的重要环节,要求合同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加强沟通、优化服务、规范执法,同时也需要完善制度。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提高合同监管工作水平,才能更好地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法律环境。

没签劳动合同不开离职证明篇五

合同是商业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商业伙伴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在商业交易中起到保障权益、明确责任、促进合作的作用。合同的监管是确保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环节。通过参与合同监管的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合同监管的重要性和技巧,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将结合自身经验,从合同的履行、监督、纠纷处理、风险防范和合作协调五个方面,探讨合同监管的心得体会。

首先,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监管的核心。对于合同的履行,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时按量完成交付和付款,并保证交付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在实施合同履行监管时,应注重对合同履行进度和成果的审核,避免出现违约情况。在我过往的工作中,我发现及时进行合同履行的跟踪和监督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及时了解合同履行的进展情况,才能及时协调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其次,合同的监督是合同监管的关键。合同监督的核心在于对承包商或供应商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监督的方式包括现场检查、验收等。在我参与的一个工程项目中,我们采取了层层把关的监督措施,例如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和验收,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产品,避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出现。同时,监督还需要与合同履行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三,纠纷处理是合同监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纠纷处理时,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我个人经历中,我曾经遇到过一起合同纠纷,通过与对方进行友好沟通,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成功化解了纠纷。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我明白了要尊重合同的约定,遵循法律的原则,寻求和谐、合理的解决方案,以保护各方的利益。

第四,风险防范是合同监管的重要环节。在合同监管中,我们不能只看到合同履行的过程和结果,还应当关注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在与合作伙伴签订合同之前,要对对方的信誉和能力进行评估,确保选择的合作伙伴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风险,确保风险不会演变为合同履行的障碍。我在工作中总结出的经验是,在与合作伙伴签订合同时,要尽量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合作,同时在合同中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风险分担,制定风险应对方案。

最后,合同监管需要合作协调。在合同的履行和监管过程中,不同岗位的人员需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合同的有效履行。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协作也非常重要,只有双方积极沟通、互相理解、相互协作,才能实现合同监管的目标。通过与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周密的沟通,我们能够更好地有效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促进合作双方的共同发展。

总之,合同监管是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通过参与合同监管的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合同的履行、监督、纠纷处理、风险防范和合作协调对于合同监管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合同监管,我们才能实现合同的有效履行,保护自身的权益。同时,在合同监管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重风险防范、纠纷处理和合作协调,以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合同监管能力,为商业交易的顺利实施做出更大的贡献。

没签劳动合同不开离职证明篇六

合同是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保障交易双方权益、规范交易行为、预防争议解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与业务伙伴签订的合同的履行经验,我深深感受到了合同的重要性和互利共赢的原则。下面是我对合同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合同使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在商业交易中,双方往往要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并在此基础上付款。合同规定了交易的具体条件、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确保了双方交易中的权益不受侵害。例如,在我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交付货物的时间、数量和质量等要求,双方都有权利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追究对方的责任。同时,合同还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一个法律保障的基础,使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能够更加有信心地合作。

其次,合同规范了商业交易行为。在签订合同之前,交易双方通常会进行充分的协商和谈判,以确定合同的具体条款。这些条款通常要求双方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并规定了信守承诺、按时履行义务等基本准则。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我们公司的律师团队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帮助我们确保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我领悟到了合同对于规范商业交易行为的重要性,只有遵守合同,双方才能建立起基于信任和合作的商业关系。

再次,合同预防争议发生,为争议解决提供依据。合同是商业交易双方的行为准则,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交易的条件和要求。如果出现争议,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争议解决。例如,如果一方未按时交付货物,另一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追究其责任,避免了纷争的产生和扩大。因此,合同在商业交易中起到了重要的风险管理作用,为双方提供了一种有效的争议解决途径。

最后,合同体现了互利共赢的原则。商业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合作双方的利益最大化。通过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我意识到了双方关系的互赢性。在合同中,我们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努力实现商业目标。通过合作,双方可以互相促进,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而合同作为商业交易的基础,为双方提供了一个公平、透明的合作环境,促进了商业伙伴之间的互信和长久的合作关系的建立。

综上所述,合同对于商业交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保障了交易双方的权益,规范了交易行为,预防争议发生,并促使商业伙伴之间建立起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在今后的商业交易中,我将继续注重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时,我也将进一步加深对合同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合同管理水平,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没签劳动合同不开离职证明篇七

管理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_____________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 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业主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发票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13、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设店外店、摊外摊。

14、自觉做好责任区卫生清洁工作,不乱倒乱扔垃圾,乱贴乱画、随地大小便,爱护绿化和公共设施。

15、按规定停放车辆,场内车辆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鸣号。

16、做好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工作。不在市场内酗酒闹事、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不扰乱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损市场形象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所订立的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可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甲乙双方也可对照条款协商解决。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乙方未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应按照欠交费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可在农贸城区域内公布欠费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摊号或房号进行催讨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催讨而发生的律师费用和其它费用。

5、甲方如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 附则

1、本合同的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产权属自己的_______铺位(复式)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_________。

租赁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层铺面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二楼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设施费、管理费等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元,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应在每月______号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以下费用。

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当月租金:人民币______元。

设施费每月分摊人民币______元。

3、当月管理费(含公共卫生、保安、消防、公共绿化等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区内路灯分摊)。次月10号前应交清上月的水电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小区内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商业小区的综合管理规定》和小区内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对商业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员(如保安员、清洁工、电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盗、清洁、供电、供水等项目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合同期内的租赁税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业小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作。

2、乙方在承租商铺之后,应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不得无证经营。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小区内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商铺内(包括二楼)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业小区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报知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的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只限于经营服装和服装辅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

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10、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该小区开张之日乙方务必开门营业,此后乙方连续停业、空置、歇业不得超过七天,否则按本合同第七条第6项处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出将商铺的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中途转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的____%退还给乙方(不计息),其余_____%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铺给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实际交付时间计收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内违约或人为损坏小区建筑物、设施的,先以保证金赔偿,保证金如不足以赔偿时应补足差额;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____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租金、设施费、管理费和水电费等乙方应缴费用,乙方应如期缴交,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乙方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的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____天;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第八条其它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租金(须致使乙方连续停业达_____天以上,方计入甲方减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围,否则乙方应正常缴交租金给甲方),若因灾害影响连续两个月还不能使用该商铺的,则作本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师事务所见证。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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