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

时间:2023-11-12 作者:雁落霞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

买卖不仅是经济行为,更是一种社交活动,通过买卖,人们可以建立起良好的商业关系和互信。下面是一些关于买卖的小贴士,希望对您有所启发和指导。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

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区、县、路、道、街

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______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 ),价款为元,计(大写)。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______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______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二

合同双方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出让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至年____月____日____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市国土房管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经________规划部门批准,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幢】【座】________【单元】【层】[自然层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属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米,建筑层数:地上____层,地下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属【封闭式】的________个,【非封闭式】的____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买受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该商品房屋属预售,按【套】【整层】出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方米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设费用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2、该商品房屋属预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3、该商品房屋属现房,按【套】【整层】【整幢】出售,总金额为(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实测计价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实测计价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计价面积大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计价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应当按时如期将房价款支付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定的售房款银行监控账号上(已竣工项目买受人可将房价款直接支付给出卖人)。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 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 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3)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 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4)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 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5)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 币)__-__亿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该商品房预售后,出卖人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确需变更的,出卖人应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不同意变更的买受人可要求终止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终止合同申请的30天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期,以退期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十一条交接。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内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____市房地产交易所一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双方签订后30天内向____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三

填写说明。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2、合同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合同自订立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应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4、本合同不得翻印。

合同编号: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四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嘉和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售商品房。现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现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车位【项目名称:,房屋代码:,所在层:-1层到-1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车位,属框架剪力墙结构,层高为米,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1层。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见附件二)。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1、出卖人告知买受人,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1)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抵押权登记日期为年月日。

(2)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2、出卖人在办理该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前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并承诺对该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权利瑕疵按以下第(5)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注销该商品房的抵押权登记。

(2)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4)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5)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之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上述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迟延办理,双方同意按下列第(3)方式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如出卖人逾期办理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按已付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活期利率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下列方式计算:

1、该商品房属现售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购买费用已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2、该车位属精装修房,买受人应另支付精装修价款。精装修价款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精装修标准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约定以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为准。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进行处理:

1、方式一。

(1)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0.6%)的,双方互不补差价;。

(3)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1%以上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在0.6%至1%之间(含1%)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1%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至1%之间(含1%)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1%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4)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出现差异的,不得另行结算。

2、方式二。

双方自行约定如下:

(1)合同约定面积为暂测面积,最终以房产局核定的面积为准并办理产权证。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按个(不按面积)为单位进行销售,本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已就商品房实地察看,并就其位置、大小(面积)、四至及附属设施的情况完全了解,并确认无异议。实测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发生差异的,仍按本合同第五条第1条款确定的房价总金额计价,不进行调整;对于面积差异部分,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2)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出现差异的,不另行结算。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总房款(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已付的定金抵作价款)。

2、分期付款:(1)买受人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已付的定金抵作价款);(2)买受人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人民币)元(大写:元整);(3)买受人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其他方式:(详见附件五:合同补充协议)。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总价款的3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九条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2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已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

2、该商品房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五方验收合格的。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6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4)政府通知停工、禁止车辆进出商品房施工场地而影响工期的;。

(5)在施工过程中,政府规划部门批准或决定规划变更,设计变更等导致工期延长的;。

(6)因供水、供电、管道燃气等市政工程施工未能到位及完工的;。

(7)买受人未向出卖人全额支付房款的(包括买受人因违约应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未全额支付的,以及以担保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在贷款银行尚未将买受人的贷款发放给出卖人时),出卖人有权延期交房。

因上述(1)—(6)项原因造成推迟交付的,出卖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5日(以出卖人寄出时间为准)将调整后的交付日期及合理推迟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买受人。

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且办完退房手续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30%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2)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

(3)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的;。

(6)买受人已就商品房实地察看,并就其位置、大小(面积)及附属设施的情况完全了解,并确认无异议。买受人同意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退房或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且办完退房手续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应按变更给买受人造成的实际影响,给予买受人相应补偿。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就补偿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对延期交房的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1、如出现以下情况,出卖人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因买受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清总价款造成延期交房的;。

(2)因买受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而造成延期交房的;。

(3)因买受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清该房屋的相关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专项维修基金等)。

2、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房屋已交接给买受人,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相关权利义务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转移到买受人,买受人必须支付延期收房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因延期收房引起的一切费用,并由其自行承担延期收房的全部责任。

(2)买受人未按照入伙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前来办理交接手续的;。

(4)因买受人未付清房款及相关费用等原因导致甲方延期交房的情况;。

(6)其他非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不按期办理交房手续的情况。

在上述情况出现时,视为商品房已经交接,与商品房有关的风险、责任及相关权利义务自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转移到买受人,该房屋的保修期从合同约定的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三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附件三)。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2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买受人必须在交房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出卖人经确认属实后出卖人按实际装饰、设备价格与约定装饰、设备的同期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赔偿买受人的经济损失。同时,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拒绝收房的理由。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建筑节能内容的承诺。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筑节能指标应符合双方约定的内容。与约定内容不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必须在交房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出卖人经确认属实后,出卖人应当进行维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得该建筑节能指标达到合同约定。

2、无建筑节能指标。

第十六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的要求:

1、供水排水供电设施为×年×月;。

2、教育文体设施为×年×月;。

3、医疗卫生设施为×年×月;。

4、物业管理用房为×年×月;。

5、社区管理用房为×年×月;。

6、环卫设施及环保设施为×年×月;。

7、人防设施为×年×月;。

8、邮政设施为×年×月;。

9、园林绿化及景观为×年×月;。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买受人已就商品房实地察看,对所购房屋的小区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的情况完全了解,并确认按照签约时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现状执行,买受人对此无异议。买受人同意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退房或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约定。

1、属于商品房现售的,双方约定不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及预告登记。

2、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房款且交齐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资料后90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买受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2)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办结《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并将房屋登记机构要求的需出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买受人。

3、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3)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每迟延一日,出卖人按买受人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活期利率计算的利息,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保修责任。

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保修期内,买受人发现该商品房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出卖人或其受托人;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接到买受人的报修通知后应在72小时内到场检查(双方另约时间的除外),并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与买受人商定具体维修日期,及时、合理安排维修。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检查、维修期间给予必要配合。

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怠于履行该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应当按下列第(2)方式承担责任:

(1)按每迟延一日×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经济损失的,出卖人按下列第(2)方式赔偿买受人:

(1)买受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2)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助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房屋损坏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九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车位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条前期物业服务。

1、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南宁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质证号为(建)114050,资质等级:一级。

2、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收费50元/个/月,由物业服务企业收取。

3、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详见附件四。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四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一条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买受人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买受人按下列1方式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90日内将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交纳凭证。

2、买受人自行交纳。

买受人自行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将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五)。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壹份,买受人壹份,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壹份,南宁市不动产产登记局壹份,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房屋状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现用途为__________。

2、甲方已于房屋所有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于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将上诉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财产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___________(rmb: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

四、房屋支付:__________。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5日内按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甲方负责。

2、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若出现法律纠纷,可向房屋所在法院进行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

乙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六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2.合同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合同自订立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应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4.本合同不得翻印。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七

购房方:身份证号码:

卖房方: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万_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以支付甲方应收的房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由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八

合同双方当事人: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247合同约定面积215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____日,自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接。

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至二十四条及附件部分略。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地产(住宅),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二)甲方应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____天内和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应在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三)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一切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交房: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协议,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房屋产权过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间过户,否则乙方将另加______万元的费用给甲方,即总房款为______万元。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手印)。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手印)。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十

合同编号:

卖方: 。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买卖相关法律,就甲方将所有权所属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房屋座落在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布局结构平方米,门面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土地所有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暖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将房款付给甲方。

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伍万元;。

其余在产权转移时全部交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八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

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39;。

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十一

一、定货规格 乙方需向甲方订购d精品果:

(1)76~80______件;

(2)81~85______件;

(3)81~90件;

(4)91以上的____件,按照乙方要求供货,每箱精品果均为每件___元,合计________箱,总合计________元。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若乙方提前定货,需向甲方,按照预定货量总金额的50%的预交定金,为乙方存放xx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2.甲方按照乙方的定货数量妥善保证货源,不得有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十。

3.甲方为乙方提供可靠物流服务,物流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违约责任

1.按照定货合同,乙方在预定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有权索取交给甲方的预付款。若期限结束,乙方未能履行此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预付款,并追究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按照定货合同,甲方在预定期限内应保质保量,按时交货。若甲方在预定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的预付款。若期限结束,甲方未能履行此合同,乙方有权索取交给甲方的预付款,并追究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法律效力

1.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和本协议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提交仲裁机构。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十二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_________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共有权证号:_________,产权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质为: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乙方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后愿意购买。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经过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含经济适用住房补贴_________万元整,《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凭证》编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所缴纳的税费由_________承担。

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全额价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

(2)第二期。

(3)第三期。

3、银行按揭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元在_________日内由买方向银行申请以按揭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乙双方应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转让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将与转让房屋有关的权利凭证同时交付。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权属明晰,没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法律保障。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十三

出售方(甲方):购买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定。

第二条甲方经___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__市__地段,占地面积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__至__止,共计__ 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__结构,定名为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__座(幢)楼 单元,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占地(分摊面积__平方米)___平方米。由甲方于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以 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__币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付款办法: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 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利则盈利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以当时 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 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 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 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 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 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经 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共 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售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商品房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甲方依据________房许字第________号《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将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________号(小区)________号楼(总层数、用途、结构)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号(管理号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2、乙方购买商品房________套,建筑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以_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实地测量后计算的测量结果为准。

3、乙方购买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以(划拨、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年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上述所列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出售的.商品房除《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所列设施外,还有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该商品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销售给乙方,总价款(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________元。

3、乙方可将购房款一次付清,也可分期付款。乙方一次性付款的,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清全部房款;乙方分期付款的,其购房定金在第________次付款时冲抵,分期付款日期、金额为:

合同定额(元)付款日期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十五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xx方式,取得北京市xx区(县)xx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xx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x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xx。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xx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xx)。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xx。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xx房屋,房屋用途为xx。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xx房屋,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xx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xx元,价款合计为(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乙方预付的定金xx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xx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xx年xx月xx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xx。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xx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xx(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x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xx(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xx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xx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十六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3.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提交贷款申请。

四、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六、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八、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十七

出售方(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 月 日 国藉: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 码: 电话:

协 议 书

第一条 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 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____、公用分摊____、其他____)。

第三条 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单价元/,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写____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 )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裁判;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十八

出卖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蔡建新

买受人:朱岩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20xx年3月18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出卖人将百万庄商品房第三幢六号房出售给买受人,现对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三款予以变更。

二、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及第十五条第三款变更为:“买受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出卖人支付房款,总房款为694915.15元,买受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半年支付房款 元,在三年内付清全部房款”。

三、如买受人未能按上述期限支付房款,仍按原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约定:以原出卖人及买受人20xx年3月18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买卖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变更协议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买卖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___年___月___日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十九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

一、成交房屋: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平方米的购房计划。

三、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 元,电视天线费每户 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10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 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天津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20篇)篇二十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购房计划。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____________元,电视天线费每户____________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10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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