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

时间:2023-11-10 作者:翰墨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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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篇一

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20xx年的民生工程运行方案(蚌民生办〔20xx〕3号)、民生工程资金办法(蚌民生办〔20xx〕4号)和五河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县民政局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县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xx年,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市20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县及时印发了《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xx年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各级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县根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县民政局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小组,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县及时设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5.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局内部会议讨论、县财政审核,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投入方面。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下发的资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及享受各种津贴的老人,资金到位率100%。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居家养老津贴资金发放全部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0.公开公示制管理。我县能及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11.实施管理合规性。我县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100%符合标准。

12.信息平台管理。我县认真填报市局建立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账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

13.服务市场监管。我县已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能及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14.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15.资料报送情况。我县能按照市民政局和县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三)项目产出方面。

16.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731.733万元、惠及18468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17.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639.82万元,惠及5578人。

18.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共5400平方米,平均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5平方米,配建率100%。

19.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截至20xx年7月份,我县已建成1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6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334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63张,占比37.73%。

21.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兑现情况。20xx年,符合规定的三家民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共计50.69万元,已拨付完成。

22.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情况。20xx年在龙河社区的淮畔明珠小区建成五河县智慧医疗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已成功被评为省级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社区居家)。

23.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情况。20xx年9月份,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14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最终复核,确认朱顶镇敬老院、城关镇敬老院和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已将结果公示并上报给市局。

24.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出大新镇沟北村幸福院互助点;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向阳花社会服务工作社开展关爱农村老人专项活动,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25.其他效益。我县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提到明显提高;三级中心建成后均能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

26.可持续影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市、县两级均将相关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五河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较少,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我们将进一步从政策、土地、资金、宣传等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1、持续不断地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待,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护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对五保老人感情,树立牢固的为老服务理念,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存在的矛盾,融洽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关系,建立和谐敬老院。

2、强化精品意识,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xx〕18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运营管理,开展服务评估,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功能建设,加强精品意识,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升一个层次,以便更好得服务辖区内老人。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篇二

基本性质:20xx年单位共设权籍调查、系统维护、档案整理和不动产登记综合事务等4个本级专项,所设本级专项均为不动产登记必需的基础工作,属于经常性项目,由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实施和管理。项目实施期为一年。

用途:保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内容:

1、为不动产登记提供规范有效的调查成果,保障和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4、对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保证各项事务顺利运行。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设定。

开展权籍调查,核实补录相关信息,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建立权籍调查成果数据库,保证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日常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序进行,推进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簿册统一、信息平台建设。

保持设备良好的工作性能,充分发挥设备效率;清除系统运行中发生的故障和错误,对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保证系统正常而可靠地运行;做好操作系统的及时更新和杀毒,保证系统使用安全。

修缮、补充、完善陈旧档案,规范建立新档案;对新整合的各部门档案进行核查比对,确保资料的准确、完整。

做好业务流程和系统的优化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顺利开展;做好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各专项行动、上级各项政策和文件精神的宣传工作;解决因不动产登记工作产生的各种矛盾和法律纠纷;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办公保障,保证各项事务的正常运行。

2、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首次登记权籍调查业务471宗、遗失补证登记权籍调查业务50宗、转移登记权籍调查业务3371宗;乡镇权调业务正常开展;所有权籍调查均在规定受理期限内完成,全年无投诉;权籍调查成果准确率高,全年未出现权属纠纷。

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0事故;系统安全保障、网络管理水平、数据处理能力、办公效率及信息服务、优质服务满意度达到100%;机房设备更新与技术维护率、设备数量完好率、培训目的达成率均达到95%。

档案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开始试用并逐步优化;完成期内所有业务档案归档整理工作、

及时办结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共发放证书6491本,证明8000份,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通过绩效评价,找出资金预算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单位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上更加合理、成本上更加节约,并为下年的预算安排提供重要的依据。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本级专项全年预算资金为83.98万元,年初结余县财政及时审批并拨付资金84万元,资金及时到位率100%。

实际支出83.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3.83万元,印刷费15.07万元,咨询费0.15万元,水费0.29万元,差旅费2.11万元,维护费7.99万元,培训费0.18万元,专用材料费10.81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6.6万元,其他交通费5.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3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

(三)项目组织情况。

成立了权籍调查项目实施部门,明确了部门负责人,并将责任细化到组到人。同时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各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项目监管工作小组,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一)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高效、高质完成不动产登记本级专项任务,确保不动产登记的顺利开展,制定了《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同时,为了规范、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制定了《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一切以制度为准则,严格按制度实施项目管理。

(二)具体工作措施。

1、明确了项目负责人和岗位成员职责,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2、积极参加省市不动产登记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业务办理能力;

3、配合技术服务公司做好系统和流程优化,提高业务办结效率;

4、档案整合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开始试用和改进完善阶段工作,档案归集、整理依序进行。

5、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集体土地确权中心工作同步开展。

(一)经济性分析。

根据县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项目预算资金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4万元。资金实际使用83.98万元。

(二)效率性分析。

项目总投入财政资金83.98万元,项目于20xx年01月0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本级专项工作全部实施完成。

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进行,项目基本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资金实行了专户管理、独立核算。

(三)有效性分析。

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全年顺利实施,成果全部审核入库。

档案整合工作基本完成,投入试用并逐步优化;所有业务档案整理归档。

不动产登记业务及时办结率100%,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四)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为常年性项目,财政每年都会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项目人员也基本保持原有的岗位人员,并且单位每年都会组织项目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项目持续可行。

(二)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时间和使用时间存在时差,部分专项费用需动用基本支出资金。

通过认真自查,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xx年本级专项项目在决策上科学合理,实施过程严谨规范,项目绩效明显,较好地达到了预期效果,按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标准,自评综合得分为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篇三

根据市、区要求开展“清无”绩效评估工作的要求,××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执法队与工商所、城管科密切配合,联合作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了第一季度“清无”工作。此次在巩固上一季度“清无”成果的前提下,对辖区内的商户开展了细致有效的清理疏导,并根据区清无办《关于开展第一季度“清无”工作绩效评估的通知》要求,选取了××村、××大厦商业街、××市场和××市场及周边为检查区域进行自查行动。1月1日-3月31日我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950人次,560车次,共检查了店铺1180家,其中无照经营的有268家,查封取缔了160家(取缔废品收购站19家、无证诊所34家,拆除阁楼38处)。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后续监管机制,巩固扩大“清无”成果。从今年2月底,按照市“清无”办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由执法队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街道相继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项有针对性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网吧、餐厅、娱乐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六小场所”等行业进行了重点清理。

一、以执法队作为执法主体,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黑网吧专项行动。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全市清理整治黑网吧统一行动工作方案》(深清无办【】1号)的部署与要求,执法队继续加大无证无照黑网吧打击力度。

二、以执法队作为执法主体,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执法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无证照豆腐作坊进行了地毯式整治。

三、由安办、执法队牵头,会同城管科、派出所、房管所不定期的开展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行动。我街道始终都把对“黑煤气”经营、储存点作为清查重点,加强了每天的正常巡查的执法力度,深入调查辖区内每一个煤气站点。

四、紧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做好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队始终把实施“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摆在了执法工作的突出位置。根据辖区工业区集中、城中村居民多为劳务工人的特点,我们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特别加强了对工业区周边、城中村内和沿街的各类餐饮场所的检查力度。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篇四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精神,受衡阳县财政局委托,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人员成立绩效评价组,对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美丽家园,让人民住的更舒适,生活更幸福。

2、项目管理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主管单位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是衡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人民防空办公室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为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人居生态环境建设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项目内容及范围。

(1)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政策情况。包括设立项目资金的政策依据是否充分、绩效目标是否设置准确、科学;政策实施的环境和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出现了适用范围相似或相近的政策、可否归并或整合。

(2)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内部是否实现了统一管理。

(3)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覆盖率,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超比例拨付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4)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情况。根据现场评价取得的资料,围绕绩效目标,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公平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实施效果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价,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和预期目标实现程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性建议。

2、项目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对象: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根据项目合同,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

(2)项目范围: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投入后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含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中,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52、6076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老旧住宅4,645户,改造221栋,改造小区79个。

1、通过对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2、促使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作为第三方机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补充的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检查财务会计账簿及凭证、综合分析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在全面了解单位项目的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6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

《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

《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2〕2号)。

衡阳县住建局编报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所涉及的项目审批文件、项目实施计划等相关资料。

(四)评价指标的设置及划分标准。

1、评价指标。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参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文中《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进行设置。(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2、评价等级。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湘财绩〔20xx〕7号相关规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其分别为: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1、评价方式。本次评价工作包括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采取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勘查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调查问卷与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2、评价方法。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评价小组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主要采用的方法如下: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2)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六)评价工作流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形成报告三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衡阳县财政局与湖南天翼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组。收集本次绩效评价相关资料,2022年5月26日赴衡阳县住建局调研,了解项目预算资金及使用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评价实施阶段。2022年8月9日,评价组前往衡阳县住建局,开展实地调查,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访谈、查证复核、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项目支出情况;并对现场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

3、形成报告阶段。2022年8月,评价组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经事务所内部质量审核后,形成评价报告初稿,提交县住建局和县财政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初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一)项目资金筹措。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补助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合计2,281万元。

(二)项目资金分配。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际分配2,281万元。

衡阳县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

截止2022年7月县财政局的指标单金额为1,570万元,县住建局根据指标单共支付建设项目资金1,252万元,配套资金140万元,剩余178万元指标县财政局未支付。

评价组随机抽查了咸水、保安、江口三个片区进行实地走访核查。从抽查情况看,实地核查与改造内容一致。但也发现,咸水村片老旧小区项目尚未完工。

20xx年老旧小区项目,共改造79个小区,改造面积52、6076万平方米,惠及221栋4,645户居民,对老旧小区进行楼道改造、消防通道改造、道路提质改造、小区停车位规划给排水设施改造、电力线路、照明设施改造、燃气设施等改造,解决了多年的损毁失修,配套功能严重滞后等问题,老旧小区改造从设计、施工方面提升绿化水平,有助于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通过基础设施再完善,设施功能再提升,安全管理再加强,较好的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所在小区的房屋价值,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改造后群众满意度较高,使群众深切感受到政府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所带来的红利和关怀,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舒心美好的家园。

根据《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附件1),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三个维度对指标体系中各个指标进行分析说明。

(一)决策情况分析(满分15分,得分13分)。

1、项目立项决策(满分6分,得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符合《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xx—2035)》发展规划,且有相关的文件依据,立项依据充分,贴合老旧小区改造需要。

(2)决策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了按照《湖南省20xx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和《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来进行项目决策,经过可行性研究并通过了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制定了单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完成了每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并于项目开工前,对项目现状进行了入户调查,确定了财评评审投资上限值。项目决策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满分5分,得分5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项目设有绩效目标且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并与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值清晰、可衡量且年度任务数与计划数对应。

3、资金分配(满分4分,得分2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2分,得分0分)。

项目未进行预算编制。

(2)资金分配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9个项目分为8个包分别由对应的施工单位进行实施,资金根据对应工程量进行分配,资金分配额度相对公平合理,与实际相适应。

(二)过程情况分析(满分25分,得分17分)。

1、资金管理(满分15分,得分8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分0分)。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2)预算执行率(满分4分,得分1分)。

截止2022年7月份,衡阳县住建局指标数为1,570万元,支出数为1,39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8、66%。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7分,得分7分)。

从抽查项目看,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全部用于小区改造。

2、组织实施(满分6分,得分6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2分,得分2分)。

20xx年6月16日,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蒸政办发〔20xx〕20号),该办法对工作目标、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改造计划申报等进行了解释。

项目单位制定了《衡阳县安居工程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衡阳县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4分,得分4分)。

项目单位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3、绩效信息(满分4分,得分3分)。

(1)信息报送(满分3分,得分3分)。

项目单位按质报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关信息包括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预算绩效信息。

(2)公开公示(满分1分,得分0分)。

项目单位未按时按质将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信息公开公示。

(三)项目产出和效益分析(满分60分,得分57分)。

1、项目产出(满分30分,得分30分)。

(1)实际完成率(满分12分,得分12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拆分为8个项目,其中7个项目于2022年3月份完工验收,衡阳县咸水村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未完工,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

(2)完成及时率(满分10分,得分10分)。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为8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2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月份,5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2月份,1个项目合同签订完工时间为2022年12月份。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因春节期间和疫情原因,目前已完成工的7个项目均在2022年3月份完成验收。

(3)质量达标率(满分8分,得分8分)。

已完成项目经县住建局验收合格。

2、项目效益(满分30分,得分27分)。

(1)经济效益(满分6分,得分5分)。

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整体提升了小区内建筑物的居住价值和商业价值,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项目实施期间将需要大量的建筑、物流、建材、咨询设计等服务,提供了当地乃至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居民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收入,也实质上带动区域价值上升。通过外部环境和基础设施改造,拉动居民改善家居条件,有利于拓展内需、促进消费。

(2)社会效益(满分8分,得分7分)。

对居民、社会、政府、投资企业都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直接社会效益是居住环境的改善,提高小区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通过对小区改造,改善了小区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小区的公共服务均衡性,并且有利于节约资源消耗和构建和谐社会,增强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形象。

(3)可持续影响(满分6分,得分5分)。

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改造小区房屋屋面、外立面,同时改造小区内管道及线路,楼梯口墙面清除墙面广告重新粉刷,楼梯扶手重新刷漆等,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了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并充分尊重居民的生活习惯、行为特点以及环境心理的需求,从居民的行为习惯来规划合适的空间环境,为项目区以及整个衡阳县的居民提供了一个亲切舒适的休闲、交往、居住的场所。老旧小区改造后可充分利用其建筑使用功能以使其在可用年限内最大程度发挥作用,符合新时代可持续发展要求,顺应时代趋势。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10分,得分10分)。

满意度方面,共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发放30份问卷调查,总满意度99、99%。满意度高,达到了预期效果。

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县住建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对照《衡阳县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衡阳县住建局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体良好,综合评价得分为87分。其中,投入13分,过程17分,产出及效果57分。

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规定,综合评定等级为“良”。

(一)款项结算不及时。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317号)、《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72号)、《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213号)获得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资金2,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96万元,省级资金185万元,由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拨付至衡阳县财政局。财政局对住建局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指标支付,截止2022年7月份,指标金额为1,57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8、82%。

(二)绩效管理待加强。

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等绩效信息未能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三)可研报告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金额差额较大。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八个项目投资估算为6,425、68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为2,281、00万元,投资估算与实际投入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对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进行了调整,导致投资金额也进行了调整。

(一)加强资金管理。

加强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及时跟进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二)加强绩效管理。

衡阳县住建局要进一步筑牢绩效理念,切实把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部门全部资金,对标补缺,相关绩效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公示。

(三)严谨项目投资估算。

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做好工程投资估算工作。严谨细致的前期调研工作是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提,可研报告要科学严谨。投资估算要贴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篇五

霍邱县人民政府已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据省市下发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负责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财务方面配备一名主管会计和一名出纳会计,还有两名核算会计,办公条件优越,工作经费有保障。《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并符合省级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霍邱县教育局年终对乡镇中心学校的营养餐工作开展民生工程工作考评。

(2)资金落实。

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达100%。中央膳食补助资金6890万元(财教〔20xx〕1514号和财教〔20xx〕351号)及地方配套运转经费1500万元均已到位(财预函〔20xx〕8号)。

(1)项目管理。

1.目标任务。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政府与教育局签订了目标任务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的要求已全面得到落实。乡镇中心学校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均有供货合同书,合同书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政策宣传。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20xx年在六安市和霍邱县民生工程信息网的工作动态、基层话民生、图看民生等专栏多次发表营养餐内容,如《霍邱县多举措聚焦教育民生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生态》、《霍邱县全面确保营养餐民生工程安全开展》、《霍邱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专辑》、《霍邱县落实“四保障”护航学生营养餐》、等。20xx年4月和10月县教育局参加了由县民生办组织,在青少年活动中心门口开展民生工程街头政策宣传活动,并制作了霍邱县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展板,宣传政策明白纸及宣传品。霍邱县、学校、班级、家长分层建立微信工作群,实现宣传营养餐全覆盖。

3.信息公开。我县在政务公开网公示营养餐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营养餐受益学校严格按照《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霍政办秘〔20xx〕208号)要求的“五统一”中的统一食谱,即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进行全镇统一食谱,食谱带量带价,学校将每天的食谱公示张贴在食堂门口或学校营养餐公示栏处(公示栏和六色台账由县区统一制作),每日公示内容包含就餐人数、食材份量以及价格等内容。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粮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企业在霍邱县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供货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荤菜、预包装食品、素菜和调味品由各中心学校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待招投标程序结束后,招标情况由县教育局备案,新鲜食材实行“一日一供”,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制定。霍邱县教育局制定了学校《食品原料采购与质量查验制度》,落实“三人小组”验收制度,并建立和落实食材采购询价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霍邱县教育局营养办负责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逐级逐校都制定了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县教育局统一印制了六色台账和营养餐数据类各种表格,包括基础数据和财务两种;我县按照要求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校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学校当天的值日领导组成,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费用自理。陪餐人员每天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饭菜质量,做到一看,二闻,三尝,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供餐,在“食堂供餐日志”中作好记录。建立了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做了食品安全自查表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县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8月18日,全县20xx年秋学期开学工作部署会召开,就学校食堂管理及新学期食堂供餐前准备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要求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消毒,进行仓储食材及调味料安全检查,食堂用水安全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做好食材采购计划和安排,通过多层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工作,有效促进学校食堂供餐工作有序、有效、平稳运行,巩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果。今年9月底,食品安全督查由县政府督察考核室、县食安办统筹组织实施,从县督察考核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分6个组对全县食品安全进行督查。我县积极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市级“示范食堂”活动,今年有3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示范食堂”,并在市级“示范食堂”学校中积极推进学生网络版电子营养师工作。

6.劳务用工。我县在20xx年秋学期全部实行劳务派遣或承包方式管理和使用食堂从业人员,县统一制作规范合同,由中心学校和劳务承包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并且劳务公司也与聘用工人签订了合同。

7.信息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在每学期初都上报营养餐受益学生数,由教育局营养办审核、汇总,并且结合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做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学校的学生数如有变动每月底都按时上报《学生异动表》,来反映出学生的增减情况。

8.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县教育局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霍邱县学生营养办每季度制定了工作简报,以便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

(2)财务管理。

1.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了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出台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霍邱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全县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20xx〕38号)等。霍邱县已全面实行网络版会计核算系统管理营养餐财务,并于每年暑期进行会计业务培训。县教育局春秋学期分别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资金检查。

2.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餐伙食,县政府配套的食堂从业人员报酬和运转经费及教师看护补助均已到位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学生膳食资金实行县校“双审核制”管理,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寄宿制学校食堂早晚餐财务纳入全县统一管理,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没有白条抵账、不合规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学生、教职工自缴餐费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并存入县级专户,实行报账制结算。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均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广泛开展营养餐督查和调研活动,全年开展营养餐专项督查3次,范围覆盖了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以及教学点各级各类学校,并在霍邱教育网进行了专题报道,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教育局每年都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营养餐财务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乡镇学校均真正发挥了膳食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截止10月底进展的简要情况》(皖教秘[20xx]418号),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食堂供餐面达100%。

2.各学校建立和落实严格的食材质量验收制度,实行“三人小组”验收,验收手续完整。今年11月份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抽检县级招标的食材大米,目前正在等待cma检测报告。教育局营养办经随机突击查看供餐单位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

通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监测学校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看,我县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和身心健康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营养结构得到优化,学生身高和健康状况等各项指标均有改善,营养餐不断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得到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认同。我县在今年9月份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和“光盘行动”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全县调查对象对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非常满意。

我县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各类创新模式。创新一:我县各乡镇中心学校新鲜食材招标采购(米、油除外)----通过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创新二:全县民办学校营养餐食材纳入中心学校统一招标采购。创新三:全县公办寄宿制学校早晚餐食材纳入统一招标采购。

教育局营养办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篇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文件精神,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广东中大管理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至8月组织绩效评价小组,对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环卫一体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为落实全市对于环卫工作的相关部署,进一步提升环卫作业一体化管理水平,根据《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xx〕10号)等文件精神,宝安区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政府环卫工作,创新环卫行业管理模式,率先在全市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为区城管局,资金使用单位为新桥、沙井、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办。截至20xx年底,各街道实际支付35602.94万元。

评价小组根据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与效益四个维度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分,综合评价结果80.79分,绩效级别评价结论为“良”,具体情况见下表:。

(一)环卫作业标准提高,环卫指数排名有所提升。

实施ppp模式以后,环卫作业标准和作业质量有所提升。根据生态文明考核关于抑制道路扬尘的工作要求,在投入车辆和设备的基础上,增加了冲洗、洒水作业车数量,实行“机械作业+人工作业+巡回检查”24小时保洁模式。同时严格按道路等级、车道数量规范各道路作业任务量,增加市政道路冲洗、洒水作业频次,环卫作业更加精细化,作业质量更高。

20xx年-20xx年上半年宝安区环境卫生指数排名逐年上升1名。从各街道来看,实施ppp后比之前的环境卫生指数排名有一定程度的提升。5个街道的环境卫生指数综合排名由实施ppp前的49.49名提升至实施后的41.07名。随着项目的持续运营,项目范围内的5个街道的环境卫生指数综合排名41.07名,高于其他未纳入环卫一体化项目的街道。

(二)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项目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将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和绿化管养等环卫工作整合为一个项目交予中标的社会资本,由政府代表方与社会资本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政府方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一期和二期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均为全国行业内领先的环卫龙头企业,在环卫作业的综合实力、管理理念、专业技术等方面更具优势。

项目招标由一个街道多个标段变为两到三个街道为一个标段,改变过去传统的管理方法、作业模式。原各街道范围内标段过多、规模较小,各小标段相互独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20xx年实施环卫一体化后,以ppp模式整合各街道的小散标段,由两家项目公司对区域内的环卫服务作业进行统一管理,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多头管理,防止作业界面推诿现象,降低政府监督管理的难度,减少接近合同期的企业履约缺位和服务质量明显波动的风险。

(三)作业设备投入增加,环卫作业机械程度提高。

一是增加了环卫作业车辆及设备的投入。一期项目购置环卫作业车辆827辆,各类设备17157件,购置智能终端1544台,总投资28289.02万元。二期项目购置环卫作业车辆874辆、各类设备5788件,总投资35859.75万元。小型化、智能化和机械化设备投入,提高了环卫作业的机械化和精细化程度。与传统燃油环卫车相比,项目公司投入的纯电动环卫作业车辆更加符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要求。

二是增加了项目建设和运营内容,一期项目在沙井和新桥街道范围内建成三个环卫停车场,用于环卫车辆的充电、停放及管理。增加了城中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及前段收运的运营服务。将分类收集、分类清运纳入环卫一体化,开展分类投放点“撤并改”,打造城中村沿街店铺餐厨垃圾上门回收、商业街其他垃圾定时回收的收运模式。

(四)建设智慧环卫平台,强化项目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统一的环卫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环卫作业过程和质量的监督管理。智慧环卫平台集成了清扫保洁全覆盖精细化管理子系统、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全过程监管子系统和环卫质量监管考评子系统等9大模块。项目通过引入智慧环卫平台,将gps与人员、车辆一一匹配,实时监控环卫作业车辆轨迹及作业状态、环卫作业人员的定位及作业状况,发现违规操作,平台及时发出预警通知。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体系,强化环卫一体化项目的监督管理。区城管局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包括《新桥和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监管考核办法(试行)》、《新桥和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等,详细地规定了绩效考核流程和考核内容。各街道办每月对项目公司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服务费支付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激励项目公司提高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一)作业质量稳定性不足,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环境卫生指数排名有待提高。在全市74个街道中,5个街道环境卫生指数综合排名由实施ppp模式前的49.49名提升至实施后的41.07名,尚处于中等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另外,除沙井和福海街道外,新安街道近两年环境卫生指数月平均排名有下降趋势。新桥街道和福永街道20xx年6月-12月平均排名相比20xx年6月-12月下降也比较明显。

二是环卫作业质量有一定波动。从20xx年各街道环境卫生指数及全市排名来看,除福永街道自6月份开始逐渐上升,其余4个街道各月份的环境卫生指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波动,并且各街道各月份的环境卫生指数全市排名也波动明显。

三是部分街道和服务内容考核扣分较多。现场作业质量每月均有相应的考核扣分情况,其中新桥和新安街道扣分较多。各项作业服务均有不同程度的扣分情况,其中道路清扫保洁扣分最多。扣分点主要是道路散落垃圾、杂物、泥土和沙石,有乱张贴、乱涂写和乱刻画,垃圾满溢等。

(二)项目的建设进度滞后,配置计划未执行到位。

一是硬件设施配置进度及建设未达到计划要求。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自进场之日起1年为项目建设及设备配置期,社会资本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停车场建设、智慧环卫平台建设以及完成项目所需车辆、设备和人员的配置工作,并完成验收。但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车辆设备验收、环卫停车场和智慧环卫平台建设等工作滞后于ppp合同约定。

二是项目投资未完全按照配置计划进行。根据《关于请求审定新安、福永和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初始投资配置计划的函》,二期项目公司于20xx年8月制定了3个街道的初始投资配置计划,然而经区城管局和街道办组织验收,项目公司阶段性的实际投资金额并未完全按照提交的计划进行。而且二期项目公司未提交详细的优化作业方案,包括项目人员与车辆设备配备计划,各项业务人员与设备配备说明、作业标准等内容。

三是环卫作业人员配置不足。根据《沙井街道环卫一体化项目环卫作业人员和车辆设备优化配置方案(截至20xx年11月30日业务)》,截至20xx年9月30日和11月30日已接管业务,计划配置作业人员20xx人和20xx人,但是10月和11月实际投入作业人员1978人、1980人,12月投入作业人员20xx人,均未满足配置计划要求,二期项目各月份实际投入的作业人数也未满足配置计划。

(三)个别事项与合同不符,履约行为规范性不足。

一是未按照要求配置作业人员。根据《ppp项目合同》,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确保环卫人员始终符合女性年龄18-55岁、男性年龄18-60岁的要求,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经了解,项目公司有45%左右的员工未缴纳社保,反映项目公司配置的作业人员超过年龄要求,且未按照规定为应缴纳社保的全体员工缴纳社保。

二是二期项目环卫作业人员基础工资未达到合同要求。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运营期内,社会资本直接聘用的或作为用工单位管理的环卫工人基本工资不应低于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虽然环卫作业人员整体工资水平较实施ppp模式前有所提升,但二期项目公司环卫作业人员的基础工资未达到上述合同要求。

三是项目公司作业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评价小组实地调研发现,垃圾转运站管理不够规范。垃圾转运站的作业台账的日期提前填写,垃圾转运登记表交接双方签名处未见负责人签名,内控管理存在不足,容易引发垃圾流通环节的风险。

(四)年中预算调整比较大,未能及时支付服务费。

一期和二期ppp项目从20xx年3月和6月开始试运营,而各街道办申请20xx年项目预算是基于原合同的中标总价,实施ppp模式后街道支出比原来预算(原合同)有所增加,年中申请追加预算指标,预算调整较大。另外,通常情况下,每个月的服务费应在下月进行支付,但是实际各街道均有部分月份的服务费未能在下月及时支付。

(五)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不利于项目绩效考核。

宝安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绩效目标表中针对项目年度目标设置了一般性数字化案件处理、新能源车利用率、深圳市环境卫生指数测评居民满意度指数等绩效指标。但指标设置与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关联不够明确,未就项目全部建设和运营内容及履约情况设置绩效指标,不利于客观全面地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进而掌握项目的预期效果。

(一)强化按绩效付费的作用,提升项目整体效益水平。

加强项目合同履约考核,强化按效付费作用。区城管局和各街道办需强化运营期考核,严格执行监管考核办法,对项目公司的资金、设备、作业人员投入等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的考核。同时强化现场作业质量的考核,按照现场作业质量考核扣分标准,落实考核工作。服务费支付与项目合同执行、现场作业质量、环境卫生指数等考核结果挂钩,根据考评得分扣减相应的服务费,促进项目公司提升履约质量。

建议区城管局联合各街道后续重点关注项目的成本效益,确定环境卫生指数排名目标,敦促项目公司稳定提升作业质量,降低服务质量的波动;各参与主体要深入分析环境卫生指数扣分点及原因,关注实施ppp模式后排名提升不明显的街道以及因项目公司履约不到位而导致的扣分等;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就各项监督考核工作反映出来的问题,区城管局应敦促项目公司落实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项目公司要规范作业流程,稳定提升作业质量。依托环卫作业机械化、车辆管理智能化、保障维修专业化等,合理规划“人机结合”的机械化作业模式,制定详细的优化作业方案。落实环卫作业管理各项规定,对特殊时段和城中村等难点地段的环境卫生重点保洁,强化道路保洁等作业质量。同时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指数及日常考核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项目事前事中规划,严格执行优化作业方案。

建议区城管局后续项目立项时,对涉及工程等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合理规划。在制定方案时应与住建和国土等部门沟通,对项目的建设需求、建设地点以及环境影响有一定事前的规划和评估,减少项目建设的滞后或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项目公司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编写项目建设计划书,明确项目施工、完工、竣工验收等时间节点。项目设备配置、施工后,区城管局应及时对项目工程、设备采购等工作进行验收,对设备的更新维护重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

就项目投资而言,项目公司需及时制定相关作业方案、配置计划和投资计划。并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优化相关的作业配置。根据作业方案,合理确定车辆、设备、人员配置计划。再根据配置计划,及时更新投资计划。作业方案、配置计划和投资计划经街道办和区城管局审定后要严格实施。

就环卫作业人员配置而言,项目公司需严格按照审定的配置方案等投入环卫作业人员。在配备的作业人员数量不足以保质保量的完成作业任务时,应按实际需求无条件增加作业人员配置,合理安排人工清扫的作业人员,进而保障环卫作业质量。

(三)严格履行合同相关规定,规范服务供给的全过程。

项目公司需强化内部控制,严格履行合同各项约定。公司管理层和一线管理人员(保洁主管、班长、车队长)应提高内部控制意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提供各项运营服务,规范项目管理,包括按照合同规定的年龄要求配备作业人员,优化人员结构、为全体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保,按标准发放基本工资,保障员工权益、加强台账等环卫作业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一步规范履约行为,提高履约质量。

(四)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按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建议改变以往在清扫保洁经费、垃圾清运经费和道路绿化管养经费三个项目列支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费,调整为设置统一的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经费,以便清晰掌握环卫一体化项目年度预算和支出情况。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综合考虑现有ppp项目合同的付费规定,年度内即将接管的业务、预算执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在此基础上,按照在下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的通常做法,及时支付项目公司的服务费。

(五)合理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在绩效评价时,科学设置环卫一体化项目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预期投入、产出和效果,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质量,并将绩效目标作为判断项目绩效的重要依据。区城管局作为实施机构应在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自评时从项目建设和运营内容完成情况、环境卫生指数,以及项目公司的人员、设备和资金投入、项目公司管理等方面设置绩效指标和相应的目标值,以便全面反映项目绩效。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篇七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xx〕637号)文件精神和市、县民生工程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我县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xx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20xx年春学期,我县享受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55所,学生33728人;秋学期享受学校为125所,学生32959人。全县100%采取食堂供餐,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全年累计拨付膳食补助资金2929.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全年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已累计拨付1363.69万元。

20xx年7月1-3日,我县代表六安市接受安徽省财政厅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张绍德处长给予很高评价,他总结,舒城营养餐工作特点是:1.经费保障较充分;2.多元主体参与,成效突显;3.食堂用工政府购买服务;4.互联网+视频厨房启动迅速。他认为舒城县营养餐工作取得丰富成果:1.营养改善计划实现100%全覆盖;2.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统一,采用网络版会计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各校食堂财务情况;3.食堂安全检查始终没有松懈;4.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并督促整改;5.食堂从业人员基本有保障。

我县还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示范食堂复评,接待石台县、裕安区、阜南县等多个兄弟县区交流学习。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20xx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

2.20xx年县财政已经拨付学生膳食补助费用2929.6万元、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累计拨付1363.69万元。截止12月底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与省教育厅、六安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校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校严格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我县注重营养餐政策宣传,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方案》,在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宣讲营养改善政策;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月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问卷调查各3万6千多份。我县还在省、市、县多家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扩大营养餐知晓度。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学生、家长、教师及供餐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县每个班级都建立家长微信群,由班主任实时发布每周带量食谱和当天就餐照片,让家长满意、放心。以此扩大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

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为保证营养餐食品的绝对安全,我县严把食材采购关,县营养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实施方案》,从20xx年秋学期开始凡进入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大米、食用油、荤素菜、调味品等所有食材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不得擅自采用《政府招标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以外的其它方式采购;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采购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择优确定供应商;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要求供货商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县营养办还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不定期抽检约谈供货商。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

做好规定动作。我们要求每校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安排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专用食品留样柜等设施。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核发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不断完善食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营养办配合计财股、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财务人员,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会计核算的通知》(舒教财〔20xx〕41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的意见》(舒教〔20xx〕2号)。

(2)规范食堂会计核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支付。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

(3)认真开展会计业务培训。

由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生疏,为了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营养办联合分中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4月9日,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协助下,联合核算分中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共有240余人受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分中心核算会计还分组亲临各校,手把手辅导学校主管会计记账、审核票据;我们还组织骨干会计人员对其他人员进行传帮带等。

(4)加强内部审计,守牢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20xx年秋学期教育局下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继续委托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16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遴选财务会计专家,组织开展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进行专项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守牢资金安全底线。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每天公示当日带量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把食材验收关,确保质量达标。规定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材料查验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验收食品及原辅材料要实行“三人制”或“轮值制”,“三人制”需含1名教职工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还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每学期教育局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积极推进电子营养师试点工作。

我县从春学期开始就选择干汊河中心校作为电子营养师试点学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29日营养办组织8所市示范食堂学校参加市电子营养师培训会,我县干汊河中心校作了交流发言,得到市营养办充分肯定。目前,我县市级示范食堂学校都在试点电子营养师配餐,并逐步向全县推广,使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向更高层次的营养均衡发展,使我县的营养餐真正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2.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

全县125所学校已全部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并接入县级平台,通过电子监控,实现了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使营养办实现对所有营养餐学校食堂进行实时电子监管,提高了我县营养餐管理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篇八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20xx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20xx年在20xx年的基础上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评估等,主要任务有:开展数据汇总整理、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发布人口普查数据公报、资料编印、普查课题研究等工作。按照工作需要,我局编制了普查经费预算,20xx年初申请预算资金81.43万元,全年预算数81.43万元,支出81.4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对于全面掌握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制订科学发展规划具有重要意义。20xx年,按照人口普查工作计划安排,我市多次召开资料分析、数据研讨、资料开发培训会议等,及时认真做好普查数据汇总、公告发布、课题研究和数据资料开发应用,积极撰写相关信息、分析切实为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是对20xx年阜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普查经费项目全过程开展评价,目的在于全面了解人口普查专项普查经费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下阶段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我局以后年度编制预算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方法及标准。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调查收集资料法、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评价方法对该项目实施评价。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和各级评价标准、指标说明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由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评价情况,对各单项指标分别进行独立打分。总评价分为各单项指标得分总和。

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阜阳市市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操作规程》,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资料为基础,初步分析,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具体实施内容、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从多个方面了解项目的真实情况,归纳问题,分析原因,初步形成评价结论,完善绩效评价报告。

综合评价看,20xx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有序推进。按照普查进度安排,我市多次召开资料分析、数据研讨、资料开发培训会议等,及时认真做好数据验收、资料汇总、评估,及时发布了普查公告,做出数据解读,并就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撰写了多篇普查专题报告,且普查整体工作优质高效,普查资金使用严格控制在总成本预算内,严格按照局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了专款专用,并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各项规定,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综合评价,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7.2分。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该项满分30分,得分28分,得分率93.3%。

项目立项包含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该项满分10分,得分10分。绩效目标包含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该项满分10分,得分8分。资金投入包含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该项满分10分,得分10分。市统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24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阜政发〔20xx〕9号)的部署和要求,设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预算明细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绩效目标指标,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设定合理、明确,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科学、合理,但在绩效目标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效果方面有待提高,绩效指标有待细化。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该项满分20分,得分19.5分,得分率97.5%。

资金管理包括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合规性,该项满分10分,得分10分。组织实施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和制度执行有效性,该项满分10分,得分9.5分。20xx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严格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规定执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跟踪监控。20xx年,该项目实际下达资金81.43万元,实际全年支出81.43万元,预算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该项满分40分,得分39.8分,得分率99.5%。

产出数量实际完成率,该项满分10分,得分10分。产出质量质量达标率,该项满分10分,得分9.8分。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该项满分10分,得分10分。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该项满分10分,得分10分。通过对20xx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举办业务培训会、工作布置会、数据质量抽查次数、划分普查区、普查小区的数量,两员入户登记率、业务培训考试通过率、学员参训率、数据质量验收通过率,完成数据上报的及时性、非报表工作按计划开展并完成督察反馈的及时性、撰写信息、专报的实效性、经费支出的及时性,成本控制金额、经费支出标准等具体指标的测评,该项目各项工作均高质量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满分10分,包含实施效益和满意度,每项分值5分,分别得分4.9分和5分,总得分9.9分,得分率99%。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受教育情况、就业情况、婚姻生育情况、健康情况和住房情况等多项指标,通过对人口情况的如实把握和分析,能为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参考服务,为我市人口政策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xx年第七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获得市委市政府、省人普办的肯定。在普查工作中,阜阳市统计局荣获全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刘飞作为安徽省先进集体代表赴人民大会堂参加了全国人口普查总结表彰会议并领奖。

在资金使用方面,做到专款专用,在高质量完成预期目标的前提下节俭节约,充分发挥了项目经费的效益。在项目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和规定执行,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及时开展各项支出活动,做到收支总体符合要求,支出项目清楚规范,科目划分清晰准确,报销手续真实完备。

1.普查项目预算编制时对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抽查的次数和范围等具体量化指标设定存在一定困难。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要根据工作安排进度有序开展,对数据的分析、解读需要根据上级反馈情况进行,因此对培训和数据质量抽查的需求等较难准确预估,导致对项目个别经济科目明细预算的编制不够精准。

2.普查项目经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前期执行进度比较缓慢的不平衡情况,整体执行进度的统筹性还不强。原因是,前期上级未对普查数据进行反馈,许多工作无法开展,如业务培训、数据分析等工作四五月份才开展,因此前期普查支出进度缓慢。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看,保证必要的经费是开展工作的最基本条件。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一般是在上一年度,因为难以对具体所需经费情况作出详细判断,不确定因素较多,建议上级部门能多给予一些指导性意见,加大财政支持,并按时拨付到位,以确保工作及时、顺利开展。

2.加强项目管理跟踪。在做好项目资金保障的同时,着力加强项目支出调度,建立并完善绩效指标体系,认真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通过绩效监控与评价,及时发现预算编制与执行中的相关问题,完善政策、促进管理,促使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篇九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三方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xx〕4号)文件,临澧县财政局委托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临澧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20xx〕45号)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xx〕24号)等文件立项,临澧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结合县城的实际情况,下达了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与发放办法》的通知(临脱贫指发〔20xx〕1号),原则上每户配套标准为2.7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危房的修缮或新建,主要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为其他低收入农户提供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实施单位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

2.项目主要内容。

对临澧县范围内的存量危房进行改造,其中包括9个乡镇、2个街道的390户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的情况下,对农村经济相对困难、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改造,提高农户满意度。

3.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常建通〔20xx〕24号文件,制定了《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年度对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步骤:

1.农户申请。

2.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3.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审查危改对象条件、审批手续、审定资金补助标准,确认开工时间,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审批。

4.县住建局危改办核准及公示。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危房改造方式,并对审批结果及时反馈乡镇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5.组织竣工验收。乡镇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住建局危改办申请验收,县住建局危改办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6.资金拨付。按审批后的名单拨付危改资金。

20xx年,项目资金总投入1005.95万元,截止20xx年1月20日,实际使用资金1005.95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村民自愿、政府引导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等基本原则,全面落实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结合农村双改行动和脱贫攻坚战役,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xx年前全部解决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问题,实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对农村危房进行合理规划改造,改善区域内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条件,对临澧县9个乡镇、2个街道清查的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有效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具体目标细化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年度危改任务390户。

(2)质量指标。危房鉴定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标准执行,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符合《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实施方案》规定标准,均通过现场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验收、审批、资金支付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补助标准合规率100%。

(5)经济效益。有效减少由于危房问题而导致的农户经济损失,减轻危改户经济负担。

(6)社会效益。提高农房安全质量,保障危改户居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无一例农户上访户,危改房利用率100%,相关对象政策知晓率90%以上。

(7)可持续性影响。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8)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到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收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通过现场查勘向受益对象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问访、暗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与项目单位、财政部门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经绩效评价小组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6.5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情况如下:

详见附件2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填报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欠完整准确。

3.资金投入。

项目资金按照乡镇上报的名单及补助金额,补助名单及金额由各村级通过民主评议确定,乡镇审核上报。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截止到20xx年年底,项目专项资金到位100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截止20xx年1月,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1005.9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时由县住建局向财政提出申请,经层层审批后由县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拨付程序合规,部分资金未打卡到农户本人,签订协议后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建施工方。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无补助标准制度,村镇补助标准各地不一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11个乡镇的村部档案或台账资料均未按要求留底备查,仅一份交县住建局。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完成了县城9个乡镇、2个街道共390户农村危房的改造工作。完成目标任务。

2.产出质量。农户危房进行鉴定,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建立了一户一档资料,填制了现场竣工验收单,验收合格率均达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完成绩效目标。

3.产出时效。农村危房改造年内及时完成验收、审批、资金拨付。完成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新建179户,补助540.7万元;修缮201户,补助445.35万元,置换9户,补助18.5万元,安置1户,补助1.4万元,共390户,合计1005.95万元。补助实行个体差异化,未制定补助标准制度或方案,无统一的补助标准。

1.经济效益。

投入资金对临澧县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促进了建筑业、装修业的发展,有效拉动了内需。同时农房建设机械化水平较低,需要较多的劳动力资源,尤其是农村个体建筑工与小工,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农村就业渠道得到拓展。

2.社会效益。

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受益户不断增加,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汇总统计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对政策知晓率为75.68%。

3.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农村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意义。

4.满意度。

通过汇总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满意度为86.49%,未完成绩效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确保项目推动。保障“住有所居,住房安全”,保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实施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和现场督导。

2.加强巡查管质量。发现房屋改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未达到入住条件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严重超面积建设的,取消危改补助资格。巡查、排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提供的危改户花名册中:电话号码错误115户,如鲁宁东、严奉志等空号、杨梅珍非本人电话、郭家岭为南京的电话号码等;无联系方式45户(叶发奎、黎伏英等);身份证信息与本人不符2户(陈夏林、胡孟均);未填银行卡号11户(周烟珍、叶世来等);四类危改户对象未附确认身份的证明资料和相关部门身份审核信息20户,主要是智障、精神病患者或五保户(刘长江、田林、王作菊等)。

二是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纸质档案原则上由乡镇负责填报、整理,竣工验收后交县级住建部门保存归档。建立健全全村级、乡镇、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管理制度”,现场调查发现乡镇均未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或台账资料。

三是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包方银行账户进行代建的危房,未制定具体的修缮代建实施方案,农户对代建的项目内容和成本不清楚。

2.未制定补助标准。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制定具体控制标准,并在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未制定具体规范的补助或控制标准,无完整的补助金额佐证依据,补助金额差异化未提供差异化依据,如同为修缮补助,刻木山乡肖丕书3.05万元、肖承佑4.05万元,烽火乡徐文虎3.2万元、郑金锋2.9万元,四新岗夏正发3.5万元等,补助标准较高。同为新建补助,太浮镇田林5.7万元、田国大5万元、杨家红4.6万元等。

3.部分危改资金效益欠佳。

空置危改房(原屋主已故)比例较高,财政资金效益欠佳。如分散供养五保户肖承佑、肖承佑,建档立卡户胡必波、蒋秀林等共14套,财政补助危改资金30.45万元。空置房无后续管理制度。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村镇未将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档案严谨性、真实性、完整性欠缺;二是补助制度未制定,乡镇资金分配主观随意性较大;三是未考虑危改房后续处置问题。

(一)精准完善档案资料。

规范并严格执行危改户的身份审核程序,完善、精准村、镇、县三级危改档案资料,便于备查和核对。各级各层应逐一严格审核从申报到资金拨付等所有的档案资料,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避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发生。由承包方制定修缮代建的实施方案,农户本人签字确认,知晓代建内容和成本情况,报村镇审批确认,保证支出的真实合理,确保财政资金的效益发挥。

(二)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对危改户进行准确摸底,针对不同情况的危改户,按类别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各乡镇村级参照执行,确保补助资金的对象认定、补助标准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资金安排随意性,杜绝关系户、虚报冒领户、吃回扣等违规违纪情况。

(三)制定后续管理制度。

制定危房补助后续管理制度,针对财政资金补助五保户等危改对象,因亡故后房屋空置的情况,建议村镇提出合理化处理建议后报县住建局统一确定处理方案。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篇十

(一)项目概况。

国务院决定于20xx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做好我县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xx〕83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黄政〔20xx〕6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工作。从20xx年3月起全面启动普查工作;先后完成了普查小区划分、两员选聘、普查小区地图绘制、部门信息收集、普查物资准备、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短表录入、长表录入、数据比对复查、行职业编码等工作。20xx年共投入资金200万元,截止12月底共使用资金104.6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2、年度目标: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县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登记。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项目全部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并将结果作为编制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和公众评判法等基本评价方法对项目实施的真实、客观、公正独立的评价,采取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开展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成立了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歙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歙县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歙县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xx)67号)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了分析评价,形成初步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歙县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分,绩效评级结果为“优”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项。

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立项程序规范,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要求。

2、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合理、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设定明确,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3、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项。

1、资金管理: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一致,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拨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截止12月底共拨付资金104.65万元,执行率52.32%。

2、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和制度执行有效性两项。建立了健全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四项。

1、产出数量。

2、产出质量。

项目质量达标率:通过集中培训、分片培训、乡镇业务骨干到现场入户指导、各普查区交叉学习,以强带弱等多种方式对“两员”进行培训,确保了普查数据质量。通过数据比对复查等工作,使普查数据达标率达到100%。

3、产出时效。

项目完成及时性:根据工作计划及时完成相关普查数据上报、审核等工作。

4、产出成本。

项目成本节约率:20xx年共投入资金200万元,。截止12月底共使用资金104.65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1、强化认识,重视绩效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财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2、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评价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经费需等到项目阶段性结束后才能够支付。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阶段性任务,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篇十一

我市自推行部门预算改革、零基预算改革以来,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预算申报不实、标准化程度较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全面实施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应对财政紧平衡态势,强化重大事项财力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立完善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机制的总体思路:一是全面推行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将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实质性嵌入部门预算编制流程,使其成为预算编制的必要环节,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对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预算评审结果直接服务于预算绩效管理,同时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又指导预算评审,共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三是逐步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以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为切入点,根据支出政策、项目要素及成本、财力水平等,逐步构建不同行业、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促进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管、绩效评价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一)理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组织管理工作,制定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管理制度,提出加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评审评估,并根据重点项目评审评估结果安排预算。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自评和事前评估,配合市财政局做好重点项目评审评估,对项目基础信息、相关资料和评审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

(二)明确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范围。

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的范围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拟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包括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其中,按照《天津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津财绩效〔20xx〕19号)有关规定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出具部门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无需另行开展预算评审。已有明确定额标准、已签订合同明确付款金额(包括债券付息)项目不纳入评审范围。对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要以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基础材料,编制自评报告。对于500万元以上项目,以及500万元以下具有可比性、代表性的项目,市财政局将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和财政事前绩效评估。

(三)规范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流程。

各部门拟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除有明确定额标准、已签订合同明确付款金额(包括债券付息)项目外,均需于10月中旬前出具预算评审自评报告或事前评估报告,无报告的一律不纳入预算。市财政局业务处负责部门预算评审自评报告和事前评估报告的审核,且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将审核后的报告留档。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形式包括部门内部集体评议、专家论证评议、聘请第三方评议,或者部门间交叉评议。对市财政局重点评审评估项目,由市财政局业务处提出重点评审评估建议,预算处、预算绩效处审核汇总后统一委托财政投资业务中心进行重点评审评估。财政投资业务中心提出具体评审评估意见,作为审核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统一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内容。

预算评审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必要性、项目方案可行性、项目筹资合规性和资金规模合理性四部分(见附件1)。其中,项目实施必要性至少包括项目概述、项目立项依据、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指标等;项目方案可行性至少包括项目实施具体计划、项目执行必备条件评估和执行风险评估等;项目筹资合规性至少包括是否新增隐性债务、是否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专项债券资金平衡方案、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融资问题等;资金规模合理性要按照“现金流”管理理念,依据项目进度科学预测分年度、分月支出计划,将资金规模拆分为实物工作量和单价,并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其中,科研项目经费无需拆分,只需预测分年度、分月支出计划即可。

事前评估主要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五方面开展评估(见附件2)。其中,立项必要性主要评估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与现有政策是否重叠交叉等;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项目测算是否准确合理,投入产出是否匹配,投入成本是否合理等;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评估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是否明确等;实施方案可行性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是否健全等;筹资合规性主要评估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规定,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否匹配等。各部门完成事前评估后要形成评估结果,包括发现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评估结论。

(五)实施项目位次排序。

部门要按照以下原则对所有拟纳入预算项目进行统一排序(见附件5),并报送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一是保障其他运转类项目,主要是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等运行维护支出。二是保障基本民生项目,严格对照《关于印发20xx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测算范围和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xx〕98号)或以后年度出台的基本民生目录进行保障。三是保障政府债券还息项目。四是重点保障特定目标类项目中已由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议定的项目。五是对其他特定目标类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序,两个不同项目不得处于同一排位。同时,要标明项目是否开展预算评审或事前评估,确保实现应评尽评。

(六)强化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结果应用。

所有纳入预算评审范围的项目,各部门要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支出预算是否安排,申报预算额度原则上不能高于评审建议数。开展事前评估的项目,评估结论为“建议予以安排”的,可以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申报预算额度原则上不能高于评估建议数。对前期资料严重不足,不具备评审评估条件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通过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不得安排预算。建立基于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的约束机制,对申报不实、重点评审评估核减率较高的部门,按一定比例扣减该部门公用经费预算。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篇十二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美财督〔20xx〕3号)要求,我局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20xx年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的项目,现自评如下:

一、

(一)项目目标。

对全区具备海口市常住户籍,符合计生政策并在合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学龄前儿童人人入得起“园”,让百姓享受到教育实惠。

(二)决策过程。

依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府办〔20xx〕349号文精神,切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三)资金分配。

根据发放实施办法,助学券发放对象为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培训机构等除外)。助学券兑券资格则需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及中小学依办学许可内设的幼儿部(班);具有编制的公办幼儿园等,且当年度年检合格。此外,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也具备兑券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助学券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45比例共同承担,以区为主发放实施。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市财政安排208.692万元,本级预算安排170.748万元。

(一)资金到位。

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项目资金共计379.44万元,到位率100%,及时拨付到各幼儿园。

(二)资金管理。

20xx年我区共有168家9486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享受助学券,共发放资金379.44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把助学券发放对象审批关,杜绝虚报、多报现象发生,不存在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实施,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计财股、教育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目实施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细则》、《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资金使用规定》等制度,规范项目的实施。

我局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如下:

1、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使每一位幼儿家长得到实惠,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3、可持续性:虽然“助学券”会增加市区两级的财政支出,但是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抓好学前教育可以从起点上使孩子健康地成长,打好基础。

(一)经验。

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项目真正惠及百姓。

(二)存在问题。

由于项目涉及的幼儿园及适龄幼儿较多,申报助学券条件的审核费时费力,人员不足。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篇十三

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电灌管理站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新桥村80号,是一个中型提水灌溉工程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9名,实有在编在岗职工10人,聘用1人,离退休职工24人。为独立核算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编制泵站运行计划,落实监测管理维护责任,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抓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提水能力;提供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负责泵站其他开发工程。内设机构:办公室、供水生产室、财务室。全部纳入20xx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一)项目概况。

(1)立项依据:党工委、管委会明确规定或批示同意安排的项目。

(2)项目任务:本项目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泵站运行费12.00万元,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办公、生产业务开支,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抓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提水能力;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确保为保护水利事业发展提高社会效益。

(2)通过单位会议讨论决定,制定好20xx年全年工作计划,要求全站职工,各个岗位根据工作实际,有时俱进,按时完成泵站日常维修养护,抓好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等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了解20xx年度本单位泵站运行费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为预算绩效管理和年度预算提供依据。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控制成本,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方案及制度,对项目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语句各类工程配置标准,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目标结果比较法、公众评价法等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下发通知,单位自评。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绩效评价方案。

2、组织实施。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座谈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最后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绩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综合评价情况。

本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整理、综合分析项目相关信息,并通过核实项目绩效产出数量、时效和成本,实地察看了项目完成质量及效果情况,对绩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相关资料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就初步结果和评价报告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核实,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用途和目的,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款项支付规范,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执行年初预算资金计划,账务核实及时规范,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促进了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一)项目投入情况。

根据党工委、管委会明确规定或批示同意安排的项目,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泵站运行费12.00万元,用于单位开展日常办公、生产业务开支,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项目过程情况。

本单位在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上,根据相关规定及制度,严格按照各项资金使用用途安排该项资金的支出使用,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和财政下达资金的使用范围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严格落实各项资金的申拨、使用审批手续,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根据20xx年度预算批复项目预算12.00万元,本单位在编在岗职工10人,聘用1人,按照年初计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月按进度对公用、泵站运行费项目开展日常办公、生产业务活动,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抓好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提水能力;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四)项目效果情况。

本单位20xx年度按照各项相关规定及制度,按照年初预算安排认真完成各项业务活动,确保泵站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确保农业灌溉用水、人饮生活用水安全等。本部门项目的完成,加强了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在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由显著效益。

(一)可推广的经验及做法。

做好前期规划设计、立项申报、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完善内控建设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和范围;加强新政策规定等业务学习,准确地根据年度内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细化预算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分析,掌握进度,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单位部门的技术力量薄弱,业务管理能力严重不足,缺乏统一规划和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指导,工程标准较低,工作质量不高,后续管理及维修养护有待加强;水利基础不强,项目资金有限,投入力度仍需要加大。

1、加快水管体制改革步伐,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确定工程维修养护的补助标准,建立和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体系和监督检查。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

绩效评价评估报告范文(14篇)篇十四

[20xx]4号文件《关于下达二〇xx年绩效考核主要指标的通知》中关于我局的主要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自查,进行自我打分。经过自查对我局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内容有了清楚深刻的认识,明晰了上半年工作的成绩与不足之处。通过对比也更加明确了下半年的工作任务,理清了我局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也更加明确,清楚。现对照我局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将我局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内容做如下汇报:

(一)重点工程。

2、上半年共检验药品60批次,检出不合格18批次,

其中基本药物32批,不合格5批,检验正确率100%,信息平台输入正确率100%。

(二)争取资金。

1、1—5月份我局引进资金项目:

引进开办明康大药房金额150万元引进开办黄河路宏泰大药房金额40万元。

引进开办康乐大药房金额14万元。

引进开办艾米萨比萨自助西餐厅金额132万元引进开办黄河路鲜鱼馆金额35万元。

2、6月份引进资金项目:

引进楚天湖北菜馆金额135万元。

3、上半年共计完成招商引资502万元。

(三)自评打分。

经自查重点工作所有指标我局上半年均已完成,自评打分40分。

(一)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

1、围绕“创先争优促监管,饮食用药保安全”这个主旋律,开展“两创一争”活动,在全局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公环境;建设设施更完备的学习中心,制作“文明创建”、“两创一争”、“双争”、“创先争优”版面及楼梯、楼道警示标语30余块;创建了浓厚的教育氛围,使同志们时刻感受到党的影响。

3、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组统一领导部署,科室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综合协调、办公室全面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为政风行风评议和优化经济环境评议奠定良好的基础。

4、统战工作。

5、复创市级文明单位,提升单位形象。我局为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质量组织人员到外单位参观学习,并邀请县文明办的工作人员来我局参观指导工作,对文明办工作人员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6、在信访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针对会上的要求立即拿出贯彻落实措施,工采取三方面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实行“一岗双责”,不留责任空白;

三、认真迅速,及时化解矛盾。

上半年,我局监管措施得当,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

7、上半年,我局积极配合计生委完成计生药品案件的查处,查处违法妊娠药品案件9起。单位内部的计生工作也全面完成工作责任目标。

8、截止5月份已完全完成文书归档工作,县档案局以为我局出具归档证明。

9、在县里组织防洪期间,我局配合县水利局抽调车辆、人员到南村乡展开抗洪防御工作。

10、我局上半年须知多次普法知识学习,全机关人员都参加学习。另外,我局还组织人员到仰韶广场做药品知识宣传工作,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期间向老百姓宣传用药知识。

11、针对县节能办下发的节能任务,我局采取换节能灯,制定办公设备、空调等节能措施保证了节能指标完成。我局还参加县节能办组织的机关技能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

(二)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我局上半年在接收新职能和新到岗人员后积极展开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市场,保证了我县餐饮服务市场和药品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督查事项落实。

我局内部建立督查体系,对交办不不力的工作内部出督查专报,保证工作落实。上半年的人大政协提案已全部完成并报送人大政协以及督查局。

(四)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我局从不推诿,积极协办,从没有出现过拖办情况。

综上来看我局在常规工作方面进行自查自评可以得27分。

(一)我局在上半年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在第二届县直工委运动会中获得拔河比赛三等奖;在市食药监局组织的唱红歌比赛中两首歌曲分获二三等奖。

我局的创先创新工作可以获得5分。

县领导对我局工作基本持褒奖态度,充分肯定了局领导的工作,社会群众一直对我局评议较好,上半年无通报批评与媒体曝光。综上来看可以获得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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