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

时间:2023-11-06 作者:笔砚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某个领域的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拓宽了我的视野。在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写作经典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一

暑期里,我看了《两个神奇的魔术师》这本故事书,感触良多。其中《鲜花巫婆和神奇的鲜花》这个故事令我爱不释手,给我的印象也最深。它让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要真诚相处,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时刻关心他人,帮助他人。

文中讲到,鲜花巫婆每过一个生日,都要插一朵鲜花,鲜花非常神奇,不仅不会枯萎,而且还能满足每个人的愿望。鲜花巫婆心地善良,经常用自己身上的花来帮助有困难的人。一天,有个叫凯丽的女孩,为了给失明的奶奶治眼睛,来到鲜花巫婆门口,请求帮忙。鲜花巫婆从身上摘下一朵花并对凯丽说明花的用法,凯丽谢过鲜花巫婆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凯丽遇见了一只受伤的小动物,小凯丽觉得它很可怜,就用鲜花巫婆给的花救了小动物。结果这个消息让小动物们传开了。它们为了感谢小凯丽都去向鲜花巫婆要花去救治老奶奶,鲜花巫婆都一一答应了它们。但鲜花巫婆每次从身上摘一朵花,她的年龄就会少一岁。久而久之,巫婆仅剩下一朵花了。最后为了救治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狐狸,用尽了身上最后一朵花,牺牲了自己。

读完后,我被文中鲜花巫婆的美好心灵深深地震撼了。在生活中,像鲜花巫婆一样拥有一颗善良、助人的美好心灵的人还真不少。

那是一个冬天,寒风凛冽,天还下着下雨,我乘车回家,在车站等了很久也不见车来。在雨中冷得浑身发抖,张望着汽车开来的方向,终于等到了一辆汽车。我急忙上车,却忘了拿书包,等车开动了才醒悟过来,急得直跺脚,眼泪也流了出来,售票员阿姨看到了,亲切地问我怎么啦?我“哇”的放声大哭,指着窗外,语无伦次地说:“我……我的书包落在刚才等车的地方了。”阿姨听明白后立即叫司机停车,冒着雨帮我拿回了书包。看着头发湿漉漉的阿姨,我连声说:“谢谢阿姨。”阿姨回了我一个微笑,我觉得那个微笑是天底下最美的笑容。

做一个善良的人,让我们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开始吧!哪怕是举手之劳,会给人们带来方便。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二

《大魔术师》——一个很没有创意的名字,起初是无法引起我太大的兴趣的。但当我有着强烈地读小说的渴望而又茫然于选择时,却被这本书的一些绚丽的介绍所吸引,虽然我时常并不屑于去相信这些广告般的内容,但毕竟也没啥比较好的目标,于是就在去年买了这本,今年有空时开始读了。

当我真正地开始看时,发现我的想法错了。故事大概发生在民—国时期——当然我也不知这个定位是否准确,至少大概就在那段日子吧。而故事采用了一种倒叙的手法,在今天的事件是一场魔术比赛,其评委居然把刘谦的老师也搬了出来——写得像是真事似的。之后便是回忆那个时代的风云事件。

故事的主人公叫张贤,一个来自于神秘的人物,却成为了故事的主人公。古龙喜欢用一种特别的手法,一般人是让主人公感受另一些人的神秘与莫测,而古龙却喜欢让主人公自己就是一个谜,一个神秘莫测的角色,作者张海帆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模式,的确是一种容易引人入胜的手法。从他刚开始出现的时候,就仿佛在他身上有一些谜的东西,甚至让人无法想像他会是后来的主人公。而他施展的,正是在那个时代叫戏法、后来才被定义为魔术的东西。无论是他魔术的内容,还是他的故事,仿佛都有一种奇幻的感觉,让人无法揣度其真谛。当我们读的时候,既有一种想知道他每一步莫明其妙的举动要做什么的意愿,又想知道他下一个魔术会是怎样的一种场景。这样奇幻加悬念,无疑在水准上超越了目前流行的“类型小说”,让人禁不住一气呵成地读下去。

整篇故事直到后半截才会令人读明白,他的出现与每一次举动,都只有一个目的,那便是营救落在当时北京职权最高的段士章手里的自己当年的未婚妻。纵然已经被段士章占为己妻,且已霸占十年之久,可是他依然痴情不改,为了这个营救计划,他计划了很多年。当时的段士章在北京恐怕相当于封建时期的皇帝,在皇帝手里救人,无异于虎口拔牙。这让我想起了《还珠格格》里小燕子一伙营救香妃的过程,即使是内部人,还得编出什么变成蝴蝶飞走了的闹剧,后来终免不了被判了斩刑——当然事实是没真的斩,由于这里不讨论这部剧,具体内容不作赘述。一个平民要从“皇帝”手里抢走他的“爱妃”,其艰难可想而知。可是他的计划层层叠叠,每一步看似失误的举措也成了他早就计划好的一个步骤,这大概是所有谋士使用的计策里最高明的方式之一,不仅可以迷惑当局人,而且还会让后人知道(或是从小说里读到)之时感觉悬念丛生,刺激好看。

一部以魔术为主题的故事,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归结为魔幻文学一类,所不同的是,当真正的魔幻文学在故事中的人物遭遇险境或是有什么特殊事件发生时,作者总会以魔幻的方式来让情节自然流转,而本书却不能如此,毕竟魔术是人类的活动,最终作者张海帆既要突出魔术,又要合理地把故事往下进行,确实需要一番功力,在这一点上他确实值得人佩服。

在我书架上的一百多本书里,这一本可以排在我最喜欢的前五本之列(当然《哈利·波特》全套要按一套来计划),读过后回味无穷,遗憾的是能如此吸引住我的书并不多,不过却并不能阻挡我读下去的步伐。什么时候重新开始自己的创作呢?暂时并不明了,也许心理颓废期还没过吧?呵呵。

此本还用了一个噱头,明明是虚构的故事,却在开场时说得有鼻子有眼,什么魔术会场,其中几个评委都是世界顶尖魔术师,其中一个还是刘谦的老师……这么引用不会引起相关人的意见?我还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能管得着。这让我想起了蔡骏的《天机》里引用了几个世界著名人物——他们还活着,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罗琳,说她因为“天机”一事对着电视发表了许多看法,看法的内容也写得非常详细……而那些看法当然不是罗琳自己表达的,当罗琳女士亲眼目睹这些内容时,却又作何感想?如果他引用的是中国人,估计早就闹翻天了,除非他们本来就认识,早就说好的。

一本《大魔术师》让自己心驰了好一阵子,也许不久后会有它的电影问世——当然这只是猜测。如果有,我一定会去欣赏一下。毕竟只是一篇《读后感》,又顾忌说了太多的情节会让因为此篇读后感而想读这本小说的人在阅读时失去太多的悬念,所以暂时只说这么多。说实话,这一篇并没有说出太多东西,只为留个纪念,表达一下自己的感受而已。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三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文章展转在上海与香港两个地方,以香港战争为背景,腐朽的中国所谓的“传统”为切入点,增加了很大的悲剧色彩。白流苏与范柳原这两个人本应该是没有交集的,流苏来自传统的白公馆,里面的一切都过的很慢,与外界的花花世界实在是相差甚远。在这样一个传统的家庭,一个离了婚,近30的女人怎么会有人看得起?怎么会不被人唾弃?流苏就像是一个没有自尊的乞丐一样,在哥嫂的猛逼下苟延残喘地生不如死地活着。而范柳原则完全不一样,他是海外归来,他有钱有势有貌,身边又不乏女人,适合他的也就是纸醉金迷,他与中国传统的“矜持”“拘谨”格格不入,又怎么会与白流苏这样的女人有所交集?可是,不得不说这个故事很近人情,通过妹妹的相亲,让流苏与柳原有了初始的交集,或许正是因为柳原海外归来,或许正是因为柳原太习惯了纸醉金迷的生活,所以,当他第一次接触白流苏的时候,那种新奇,那种兴趣,那种吸引才愈发的强烈与难以忘怀,一切安排看似不乎情理却又全在情理之中。

一次次地矜持与释放的矛盾,一次次地传统与发展的矛盾,让这两人在那矛盾的时代里不得不矛盾地或着,“纠结”已然不能成为刻骨铭心的感情了,因为它已经成为每一分、每一秒的必备品,甩都甩不掉,逃也逃不掉。

没有人会喜欢战争那种让人家破人亡,颠沛流离的形式,可是站在两位主人公的角度,真的应该去感谢战争,随着一座城池的倾倒,当一枚强大的炮弹在你的耳畔轰然炸开,两人再也没有顾忌地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此刻,两人是透明的,所有的外界束缚都已经荡然无存,有的只是:他只有她,她只有他。爱情,一直向往的自由爱情瞬间变成现实,没有顾忌,没有歧视,没有阶级差距,相比于背后倾倒的城池,他们始终坚定地站立着„„“她是我的夫人,你该羡慕我们。”随着柳原对一个外国女人的这句话,整个故事戛然而止,有人说这是喜剧,有人说这是悲剧,而我留下的是淡淡的忧伤,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我,想起流苏对着镜子的手势与眼神,我轻轻地叹了口气。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翻译家傅协这样概括《倾城之恋》的故事,一个“破落户”家的离婚女人,被穷酸兄嫂的冷嘲热疯撵出娘家,跟一个饱经世故狡猾的老留学生谈恋爱,正要陷在泥里时一悠扬突然震动世界的变故把她救出来,得以一个平凡的归宿,《倾城之恋》给人家印象仿佛是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宝塔,令我觉的精彩的一段是流苏到了上海之后,与柳原的那几场交锋,互相揣测对方的心意,尤其是那一夜,柳原拨了流苏房里的电话,对她说那些话及他们争吵的内容,流苏想到的是现实表达她想忽然内柳原结婚的意愿,但柳原的出发点是情感的,两方所思所想根本就是互相的,这场谈话将不欢而散,两人也因为这次的谈话了解到,流苏想柳原跟她结婚,而柳原却只想流苏做他的情夫。了解到这一点流苏激怒回上海白家,在这场比赛中,从游戏般的恋爱升华成真正的感情,并且结婚,有了完美的结局,在这纷乱的时代她没有被击倒。在风雨中立起了身子,在《倾城之恋》的爱情与我们现代的感觉不同,但又很相似,不同的是现代的女人不会像以前的人那样麻烦,那样的暧昧。相同的是现代的人一样会害怕输给他人,如果不是那场大战令双方看到自己是多么爱对方,他们的故事会怎样的,当天地都好象不再存在的时候只是对方还在,又或者连对方也不在的时候,还计较什么输赢呢?流苏是个好女人,但她在恋爱市场上却给人家低估了价,原因是她离婚,幸运的是使她正式成为了他的妻子,从婚姻的保障而得到经济上的安全流苏从此便可笑吟吟的暂时把生命告个段落,可怜的女人。

作者把这些平凡的故事,平凡的人物描写的是如此的动人,便是不平凡的笔伐,料想改编成剧本后仍旧动人,我曾急切地打听这个女主角是谁,据说是罗兰便觉的最合适不过了,尤其要紧的这篇文章里充满了苍凉,忧郁而哀切的情调,我希望在戏剧演出时仍旧不会失掉它,而且更加强,这是一个胆怯的女子给人家逼急了才干出来的冒险的爱情故事,不会燃起自己心中的热情,只会跟着生命的胡琴咿哑的响声,使人倍觉凄凉,然而也更会激起观众的怜爱之心。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无论如何是结构和语言取胜,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对于爱情的这引自《诗经》的描述:“死声契阔,于子相悦,斥子之手,于子偕老》”

我想白流苏应该就是张爱玲自己的写照吧,张爱玲一生孤寂,没能和最爱的人在一起,她给了白流苏这样的归宿,也是自己心中对爱和完美的婚姻的向往吧!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被人诵烂了的句子,但是在范柳原向白流苏诵出来时,还是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么一个优雅地穿着旗袍的美丽上海女子,和这么一个风度翩翩而又似乎倦怠了人世沧桑的男子,他们在炮火和死亡的威胁中,终于明白,爱并不需要退却和害怕,爱只需要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这样一段唯美的句子曾使相貌平平的李贵妃大受皇帝的宠幸,而理所当然,《倾城之恋》这样一个唯美的名字也使得人们都这样一部小说,有着不可置否的无比期待。

而张爱玲却让读者失望了,书中的女主人公白流苏并不是貌美惊人,范柳原也不是风流倜傥,而不期然的因素让他们的结合更是让人无法理解。把“倾城”一词的本来意义,颠覆、沦陷,这样一来,倾城之恋名副其实,香港的沦陷成全了白流苏和范柳原,使他们在逆境中互相依赖,然后在一起。

白家,一个“破落户”,他们家的离婚女儿,穷酸刻薄的兄嫂,软弱无能的母亲。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女主人翁被逼出娘家,跟一个饱经世故,奸狡巨猾的老留学生谈恋爱,正要馅入泥淖时将近毁灭时,一场震惊世界的变故把她救了出来,突然得到一个平凡的归宿。

这是《倾城之恋》给人的印象,有人说仿佛是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宝塔。

张爱玲的语言具有极强的画面感,白流苏”和“范柳原”,有着鲜明人物标签的角色。一个是存活在家庭的闲言冷语中的离婚女子,一个是不肯屈从命运摆布的坚强男子,两个人像两条射线,各自站在爱情的两个端点,却向同一个方向延伸,越来越近,却在战战兢兢中因为战争而走到了一起。

她跟他在去帮妹妹宝络相亲的晚宴上相遇,他请她跳舞,她会她妹妹不会的一切所谓跟得上潮流的事情,他被她吸引。

他看上了她,而不是她的妹妹。于是在以后的日子中她便越受排挤,都说她不是好人,一个让人看笑话的女子,连家里的侄女儿也欺负起她来。于是,她听了徐太太的建议去了香港,经过一番周折,见到了范柳原,然后他们在一起了。在香港,流苏过的是平淡无奇的生活,而范柳原依然继续他的风流日子。

这样一段感情本来就不被世人所承认,而白家的人也只是为了打发她出门,所以注定不会有应有的幸福。

在浅水湾一边山的高墙下,范柳原对流苏说:“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历史上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这是作品最后给流苏和柳原的结局,作品中的香港是一座空城,地理上的纯粹的空城。白流苏和范柳原的婚姻,只是形式上的,这样的婚姻虽不缺少爱情,却总少了些现实的意味儿。《倾城之恋》,将恋情倒出后,人是活人,城却是空城。倾城的是作品中的另一个城,倾心的城,比喻上的城,无爱之空城。

《倾城之恋》,从一个反思维的角度写了时势成全的一对平凡的恋情,恰倒好处的为香港的陷落臆造了一个的借口,没有华丽的辞藻却精美得无与伦比,拒绝了做作拒绝了高姿态,以一种平凡的方式诉说二三十年代的爱情。

茉莉香片。

我想正是因为她这一生的苍凉传奇,才写出了如此苦的《茉莉香片》,正如一壶茉莉香片,太苦了。这个故事是发生在香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

主人公聂传庆的出生和张爱玲差不多,他的家令他厌恶,父亲的蔑视,继母的讥刺,都令他抬不起头,再加上言丹朱的身世,他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倒霉的一个人。他幻想着自己如果是言子夜的儿子,那他现在的生活一定很幸福,所以他恨言丹朱,认为有了她才没有自己。以至到最后传庆有了要丹朱死的念头。当我读到“他用一只手臂紧扶住她的双肩,另一只手工劳动和就将她的头拼命地向地按,似乎要她的头缩回到腔子里去”。我感受到当时传庆多年的怨恨发了。身世的卑微,命运的坎坷,生活的不如。一下子全涌出了这个未曾了解世事的少年的心,他内心的恶恨终于在这一时刻彻底释放。他忽视了那夜满天眨眼的星星,看不到他眼前那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心中浓烈的怨气让他透不过气,忽视了一切只知道报仇。他把怨气全部出在了言丹朱身上,言丹朱成为这一切悲剧的替罪羔羊,悲哀!尘世有多么繁华热闹,张爱玲随手轻轻一揭,却让我们看见繁华似锦的幕布后哀凉的人生荒漠,在一般的感觉里,苍凉就应该是灰蒙蒙的那种,有些恍惚;有些谜离;而她的苍凉偏不如此,五光十色的,温暖的,舒适的,但后来总归让你沉下去,沉下去,成了朵云轩信笺上的一滴泪珠。成了朵云轩笺轩上的一滴泪球也不要紧,好歹仍是一个红黄的湿晕。

张爱玲笔下的苍凉总是湿润的,才分外的动人。

写那篇文章,并不是因为香片擅棋,就只是感觉棋道和茶道一样,里面也蕴涵很深厚的禅意,令人去怀想人生,人生如棋---但是不是所有的棋都是以胜负论英雄的,围棋中有一种无法消解的连环劫、长生劫,因为无法终局,只能以无胜负告终,是棋局中的珍局。有的棋手会因为巧遇到这样的棋局而欣喜莫名,其实想来也是和人生一样,棋逢对手的人生进退才是最有味道的,可是是否能寻到这样的对手留一局珍局,那可是机缘造化的际遇了呢。

下棋,当棋盘上无子的时候,那样空旷的广阔,就象人一生的起始,对于未来是茫茫无知的疑惑,长路漫漫,有平坦的大道,也有曲折的小径,并不清楚该往何处,从第一颗棋子落下,就开始了长长的选择的路,空旷的院落里有了足音,梦一样的旅程开始了,人在局内,又在局外,生死的演绎,世事的纠葛,自己演出自己的故事,用黑白的棋子在棋盘上描画着自己的影子,得失功过都黑白分明。其实,棋没有什么输赢对错的分别,只有境界的高下。棋盘上显示着一个人运筹帷幄的心胸,是否在做自己想做的人。当最后一字落下,生命就象那些被收起的散乱的棋子一样的时候,棋盘又空了,转眼过了一生。都说棋逢对手,那个和你真心对弈的人在哪儿却是个要用一生来解的谜。

沉香屑。

1943年,张爱玲在周瘦鹃主编的《紫罗兰》上发表了处女作《沉香屑第一炉香》后,一鸣惊人,这年她23岁,与曹禺发表《雷雨》时同岁。周瘦鹃作为鸳鸯蝴蝶派代表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拍案叫绝。小说讲述的是战前香港的故事:一个聪明、世故、普通的上海女子葛薇龙,从求学心切的女孩沉沦为颇有声色的交际花,恋上纨绔子弟乔琪乔,最终因爱迷失的故事。我一直赞同张爱玲所说的,小说应当是自然流淌的,让情节本身去说明意义所在,比拟定主题去编故事要好些。男女主人公以结婚收场,看似圆满的结局却饱含酸涩,磨难、痛苦、悲剧都将在波澜不惊的婚姻背后,暗暗上演。好似现实的人生总不是那么黑白分明。正如张爱玲早先即有声明,“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张爱玲笔下的传奇不会这么黑白分明斩钉截铁,她的金漆招牌是一脚把蚊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冷酷,然而永远不动声色。汤哲声先生认为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写爱情小说最深刻的是张爱玲,这个判断是大块人心的。我读了这个故事,内心一种不动声色的酸楚油然而生。

《沉香屑第一炉香》一改爱情小说的以往风格,开始释放女子个性及内心压抑。最佳表现便是梁太太在追求自己的爱情时,所闹出的种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琐事,显露了她内心的荒凉,展现了她本性的真实,没有一丝造作。女人也不再局限于厨房与卧室的小天地,像男人一样为了生活奔波,出入社会交际——这方式绝不健康积极,但多少因自主性而透出些可喜。《沉香屑第一炉香》这个看似滑稽、荒诞的故事,真实地描绘出战前香港的恐慌。生活在那样一个时代的人们不能安然地生活,整个社会就如鬼影般沉没,挣脱不开时代的梦魇。亲情淡薄而冷冽,真实的自我被隐藏着,带着面具去面对整个社会。

张作家的文字是一贯令人充满惊喜的。阻却性的文学言语给人一种新鲜感,有吸引人的魅力。如小说中的“虾子红”、“鸡油黄”、“鸽灰”等词,热烈的色彩奔涌而出,“如果湘粤一带深目削眉的美人是糖醋排骨,上海女人就是粉蒸肉”。食物的作用原来是这样的神奇,乍一看,只是让人觉得有趣好笑,颇有些市井俚语的诙谐俏皮,略显粗俗,然而真是糖醋排骨和粉蒸肉,将两个不同地带的女子形象呼之欲出,连性格间的差异都跃然纸上。

先读的《沉香屑第一炉香》,安安静静的读完后,抬头看见桌子上的台灯,正发出月亮黄的光,似乎与平时有些不同,大概心境是真变了,曾经沉闷的文字现在就像秋天南方屋檐下的雨滴,一点一滴的冷冷敲在心头。主人公葛薇龙第一次从姑妈家出来,回头看半山的豪宅时,“依稀还见那黄地红边的窗棂,绿玻璃窗里映着海色。那巍巍的白房子,盖着绿色的琉璃瓦,很有点像古代的皇陵”。她觉着姑妈家这座大宅充满了满清末年的淫逸空气,但她一心求学,顾不得这许多,只盼望着早与家中断绝关系的姑妈能资助她顺利读完大学,虽也耳闻过姑妈的丑闻,心里却只存着“出淤泥而不染”的念想。这时的她是懂事的,令人尊敬的。当经济拮据的她第一次见到房子里“金翠辉煌”的衣橱时,高兴得锁上房门一件件的试穿,女孩天生爱美,这种欢喜虽带着些小小的虚荣心,却还是自然又纯粹的。然而,“一个女学生那里用得着这么多?这跟大三堂子里头买进一个人有什么分别?”葛薇龙意识到这些衣服都是姑妈特意为她准备的,为的就是把她培养成这皇陵里的交际花。在舞曲中她一夜未曾合眼,只想着衣橱里一条紫色电光稠长裙,连着对自己说了两遍“看看也好”,而后来却慢慢地适应了这大宅里的浑浊。也许理智上她对这种淫逸生活是否定的,但心底又是向往的,准确说来,她是“欲拒还迎”地走进了这个污浊的世界。

“黑郁郁的山坡子上,乌沉沉的风卷着白辣辣的雨,一阵急似一阵,把那雨点儿挤成车轮大的团儿,在汽车头上的灯光的扫射中,像白绣球似的滚动。遍山的肥树也弯着腰缩成一团,像绿绣球,跟在白绣球的后面滚”。这场大雨正是葛薇龙陷入泥潭不能自拔的前奏,我很喜欢这一段描述,这些景物总与主人公心情结合得恰到好处,处处透着精细巧妙。这时,葛薇龙在车上一心想着园会上结识的纨绔公子乔琪乔,却不经意被姑妈的情人司徒协硬给戴上了三寸来阔的金刚石镯子,褪也褪不下来。她越想越害怕,就开始跟乔琪乔谈恋爱,其实她对这个纨绔公子的爱是有些莫名其妙的,她知道他们这些人的规则,而乔琪乔也诚实的对她说过不会和她结婚甚至连爱她也不会,她却明知要陷进泥沼了也还要揪他这根稻草装装样子,直到发现乔琪乔和丫鬟睨儿也有私情,她终于想回上海去了,离开这个香港这个大染缸。然而这时,她又生了病,就像她自己想的那样,这个病仿佛是有意识的,是她“下意识不肯回去,有心挨延”。小说里有句很形象的描述:“她新生的肌肉深深的嵌入了生活的栅栏里,拔也拔不出来。”葛薇龙的心早已在这大宅里堕落了,她回不去了。

葛薇龙最后的抉择可谓悲凉,她为着嫁给乔琪乔,不惜随了姑妈的愿,作了交际花勾搭司徒协。而乔琪乔原本是想要娶个妆奁丰厚的小姐,最后在竟也在葛薇龙姑妈的劝说下娶了这个能“赚钱养家”的老婆。姑妈甚至教唆乔琪乔,等过了七八年葛薇龙不能“挣钱”的时候,找她“犯奸”的证据,就能轻易和她离婚。看看这些人的心,真真是冷漠冰凉,葛薇龙与他们周旋,只能是个绝望的死局。

人们常说,经典是不怕读的,有多少人读过,就有多少人留下了契合那个年代的感想。我们隔了这么久的时光看香港殖民时期“葛薇龙”,一种恐惧感也会透过文字扑面而来,因为她可能是身边的人,也可能就是你自己。在现今这个复杂的社会,葛薇龙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多少辛苦读了书的女大学生为了无法摆脱的虚荣和物欲陷入了曾经瞧不起的堕落与腐朽之中,而这些“葛薇龙们”由始至终都是清醒着堕落的,这才是“无边的荒凉,无边的恐怖。”不劳而获的物质享受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人的一生又有多少青春可供挥霍。所以我们看到身边的“葛薇龙”们,即便劝说不了,羡慕也是大可不必的,靠自己双手得来的,始终拿得踏实些。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四

唐朝的繁荣富强,当然少不了明主和忠臣,而只有明主,没有忠臣,明主就会寸步难行,只有忠臣,没有明主,江山还是江山。唐朝正是“江东子弟多才俊”,忠臣良将很多,也少不了明主。李世民和魏征就是这样的典范。

一事家喻户晓:李世民正在玩鹞鸟,而魏征又有事要进谏,李世民赶紧把鹞鸟藏进袖子里,魏征连续说了一个小时,李世民使劲把鹞鸟按住,后来,鹞鸟居然活活被闷死了。

看来,李世民还是有点怕魏征的。魏征刚正不阿,一生多谏,对李世民的错误批评得非常尖锐,批评是一种经验,我觉得,李世民的.“贞观之治”和魏征是离不开的,我情不自尽的想赞叹魏征。要是社会上有那么多的“魏征”,不畏权势,那社会就会和平了呀!可是,现在游手好闲的人和小人无所不在。我很佩服魏征,他很清廉,好比一镜。他是李世民的左膀右臂,更是“唐”繁荣富强的开始!魏征对“唐”的贡献很大。从“贞观之治”到“安史之乱”的期间,百姓一直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可惜魏征病死了,李世民亡一镜也!连李世民都为批评自己的人——魏征感叹,还有什么人不能赞扬他呢?可见他真是个流芳百世的忠臣!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五

水怪,听到这个词,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凶暴,残忍,未知——这些令热畏惧的词语,而本篇小说却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命与爱的另类水怪故事。

在暴风雨后海边人家的拾海中,捡到了一个奇怪的蛋,而更令人惊讶的是,这巨大的蛋竟孵出了一个怪物——水马“克鲁索”,在一家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下,克鲁索不断的成长着,从巴掌大长成庞然大物。在细心地“牢骚外公”的观察下,经过几次戏剧性的事件,克鲁索克服了种种困难,过五关斩六将,辗转周折,终于来到了它最后的生活地——尼斯湖,他尽情地在幽深的大湖中畅游,时而泛起滔天巨浪,时而潜入湖底。

整篇文章穿插了一个不变的主题——爱,是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爱。为了爱,贫困的海边人家不惜献出食物喂水马;为了爱,一家人不知疲倦为水马抓鱼吃;为了爱,一家人不辞劳苦,为水马的生存环境辗转周折;为了爱——这使这篇小说的字里行间都透着温馨。

水马到来后,爱发牢骚的外公变得细心了,姐姐克尔斯蒂和弟弟安格斯都变得有责任心了,而原本极力反对养水马的妈妈也成了它的保护者,而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因为对生命对动物的爱、责任心和友谊。

这篇小说表达了一个深刻的含义——人与动物的关系更多的是依赖与关怀,信任与友谊是让生命与生命的心灵连在一起的桥梁。“尊重生命,关爱生灵”为生命勇敢奋斗,这才是人与动物和睦相处的真谛。

生命何其珍贵,你要给它于无私的爱,正如文章所说“真诚关怀,用心感受,有爱才会无怪。”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六

《魔术师的帽子》是我很喜欢的书籍之一,它讲述了一个顶级魔术师的帽子遗失在木民谷,打破了木民谷的平静,木民谷的人发现了这顶帽子,并把这顶神通广大的高筒黑礼帽捡回来了,由此开始了有趣的旅程。

这本书也充满着爱,让人很学到很多东西。因为它里面的村民非常有爱,他们也非常团队,把任务描写的`很好。故事还写了很多好词好句,也采用了很多修辞手法,看完这本《魔术师的帽子》后,我觉得自己长了不少知识。还有,这本书写出了木民谷人们的生活和谐有序,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也让我明白做人必须有爱、有朋友。

奇妙的故事加上生动有趣的情节,加上一个个好词好句和修辞手法,还有具体的数字,这本魔术师的帽子让我赞不绝口。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七

当代中国,有关富豪梦想的故事绝非唯一,只是,当你细细体味他们的历程,或许能感受到超越个体的弦外之意。

对于财富的梦想,每个改革的时代都具有两面性,它击倒一些人,成就一些人。这一点,在中国急遽变迁的30多年里,尤显突出。

2009年11月5日,总部位于广州的恒大地产在香港上市,当天收盘市值705亿港元,使其成为在港上市的最大内地非国有企业,而拥有恒大地产近七成股份的许家印,身家瞬间升至480亿港元超布的2009年福布斯中国内地首富王传福的身家(396亿元人民币)。

许家印,就是属于这个时代所造就的人,他可以被看成是中国30年发展史的一个缩影,也可以归结入同时代企业家的拼搏路径。

原来我们说,认识个体的命运,要先认清其所处于的时代。然而,当我们都处于同样时代,当我们都生于同样的环境,认识个体的命运可能就需要更多地结合个人性格以及生命经历。

生于河南周口农村,学于武汉钢铁学院,初起于国企舞钢,磨砺于特区深圳,最终在广州带领恒大地产闯荡中国。这期间,除了改革带来的各种机遇,横亘在奋斗者许家印面前的还有座座大山——儿时的至贫,社会未进步前的蒙昧,体制改革前的僵化以及国际资本市场的险恶。然,尼采说:那些没有消灭你的会你变得更强壮。这便需要有异乎常人的勇气和思维。

公众场合的许家印总是在儒雅地微笑,但在笑容背后,是他把握命运的强悍意志和奋力博杀的决绝。他人生辞典里,或许很难找到畏惧、安逸,有的只是向困境说“不”的惯例。成功和荣耀,他掌管的恒大帝国,近年的狂飙突进让人侧目,并被部分人形容为“疯狂”。当全球金融危机让他的首度市计划受挫时,他被对手讥讽为“冒险家”、“野心膨胀者”,被部分舆论视为地产江湖巨变的“牺牲品”上市结果还是遽然而至,为这个男人和他掌舵的恒大巨舰,准备了一场迟到的加冕礼。

当以上职业和境况摆在你的面前,你会做出怎样的决断?感叹命运不公还是下决心改变?

小时候,有位算命先生曾给许家印看相,一番端详之后,做出结论:孩子,你将来是要端金碗的啊!这种命定论的流传,一方面是老家人面对许家印的成功自然生发的荣荫之感;另一方面也确实是一种反面写实——就如同诗人舒婷感叹的“我是贫困,我是悲哀”一样,少年许家印的第一个对手,就是那个时代锥刺股的贫困。

而不甘心与贫困为伍一生的农村少年许家印,心里已种下了一颗“逃离”农村的种子。当机会突然来临时,他抓住了。

曾经被预言要捧金碗的许家印,今天确实捧了个金碗——恒大地产。

让我们就先从现在的恒大地产说起。

总部位于广州的恒大,2004年向中国的二线城市派出首员工100多人,开始进军全国;2006年4月,与高盛银行签订境外上市的合作协议,牵手国际资本;2009年11月,恒大地产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以超过700亿元的总市值,成为内地在港上市的最大非国有企业。

拥有大约7成股权的许家印,也由此一夜成为内地当时的新首富。

4月12日,许家印在香港公布了恒大上市后的第一份年报:公司总资产逾630亿元,增长120%,纯利同比增近一倍,销售额达303亿元,同比增幅逾4倍。2010年的第一季度,恒大卖了84亿元,拿了中国房地产界销售面积第一、销售额第二的名次,开始与垄断老大位置多年的万科平分秋色。

人们会揣测,这家1997年才正式运营的房地产公司,十多年时间,从单盘草创快速蹿升为中国的房地产巨头,是如何做到的?精品标准化、抢占二线城市、高性价比策略、品牌加营销……这些“许氏风格”的关键词,就是传说中令对手生畏的杀手锏。

今天的许家印,另一个身份是武汉科技大的管理学教授,顶着“儒商”的帽子,他总结的“恒大模式”和管理学教程,就是在商海里拼杀出来的生存发展哲学。因每三年都会推出大型计划和阶段性的战略活动,他甚至被圈内人称为“战略家”。直到现在,恒大实行的还是许家印坚持的不同于其他公司的“紧密型集团化管理模式”,即公司运营中的重大事项都由集团进行统一管理,有人把这种模式戏称为“中央集权”。这种对各分公司的垂直化管理,保证了恒大全国化扩张中不走弯路、规避风险、节省成本和最终的标准化运营,当然也保证了许家印的绝对权威。

他甚至制定出了高达6000多条的规章制度和产业流程,小到员工的伙食、接送、住宿等,恒大也会建立一个个硬性标准去衡量,这在外人看来不免有些苛刻与极端。但这恰恰是他的特点,追求完美和规模,又不放弃细节。一个有趣的例子是,在恒大扩张的初期,员工们会看到许家印带着一双白手套,在项目的角落里四处摸查,如果手套被染黑,那结果只有一个:责令整改。

恒大的一位合作伙伴曾说,“在中国的公司中,没有一家的执行能力能超过恒大。”这话有些武断甚至会遭到其他公司反驳,但有个事实不得不说,恒大董事局的一个指令,在半个小时之内就能传到南在海口,北在长春的最基层。恒大的高管们早就习惯了在凌晨接到老板的电话,了解许的人对他的成功有一个字的评价:拼。这个“拼”字,带着地产江湖的气息,也描画出了许家印的奋斗姿态。

石嘴山恒大绿洲金碧物业客服部何香玉。

2011年12月1日。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八

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九

我知道我早已过了读童话的年龄。不过,c.s.刘易斯说,"你会长大到要再读童话。"于是,当我想再读童话时,我借来了整套他的《纳尼亚传奇》。

狮王阿斯兰的歌声响起,黑暗的天空忽然群星闪烁,在遥远的地平线附近,天空渐渐变淡,变成灰色,灰色变成白色,白色变成粉红色,粉红变成金色,然后太阳出现了。阿斯兰唱起新歌,河谷铺满碧草,河岸长出野玫瑰和杜鹃。纳尼亚诞生了。

还记得暂住接收露西他们住下的乡下老教授吗?就是他亲眼目睹了纳尼亚的诞生。他接受了阿斯兰送给他的苹果,并把苹果核种在院子里,然后用那颗树的.木头做成了他家的衣橱,衣橱的魔力就是可以通往纳尼亚。后面的整个故事就这样出现了。而知道了这段故事足够让我兴奋一下了。

读完了这个美丽的故事,我好像不能继续这么认真的读完每一本了,我不得不复习了电影版的三部曲。看的时候仍然像第一次看时一般惊奇和沉醉。

略过中间几部,看到最后一战,纳尼亚毁灭了,而阿斯兰带着信仰他的人们,跨过一道门来到了新的真正的纳尼亚,开始了幸福的新生活。阿斯兰告诉露西他们和父母都在一次车祸中已经死去了。看到这里,我想我知道阿斯兰是谁了。这确实是个童话。

最重要的忘了说了,这七本书比哈利波特那七本要薄的多,最重要的是阳光的多。我喜欢这样的童话书。至于哈利波特。我曾经的最爱(我读过6本),越写越感觉黑暗和恐怖,基本上我放弃了。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十

张爱玲把她的小说合集取名《传奇》,从此“传奇”成了她的个人标签。实际上,她写下的个个字都在反传奇。

《倾城之恋》算是她小说里结局最圆满的,然而白流苏范柳原的恋爱,无时无刻不在勾心斗角机关算尽,两个人,哪个不是费尽心机迂回试探,谁不想在确定了自己的未来收益之后才决定是否投资、投怎样以及多少的资?流苏不过想找一个安全的饭票先生,柳原的爱——也就那么一点儿,只够跳一跳探戈舞——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所谓“倾城之恋”,并非一场旷世绝尘的爱情令满城的人倾倒不已,而是倾毁一座城这样大的外力才使得一对“爱得太精刮”的男女成了夫妻。《沉香屑,第一炉香》里与其说有爱,不如说是有爱的本性——盲目的蛮暴的热情,薇龙受制于它,也受制于女人物质主义的'天性,她嫁了乔琪乔,何尝不是得其所愿?然而因为太知道对方,即使嫁了所爱,也一生不会快乐了。《第二炉香》和《茉莉香片》,都是因太可怜而太不堪,因太不堪而太恐怖的故事。倒是《红玫瑰与白玫瑰》,尽是现实普通生活里不易觉察习以为常的沉沦,不知不觉就沉沦下去。

张爱玲自己说喜欢写“小奸小坏”,她倒不是没写过纯真的爱恋的,顾曼桢和沈世均,虞家茵和夏宗豫,但是都没好下场,和身边的奸坏相比,简直好比鸽子蛋和铁棍,经不起哪怕轻微的一触。曼桢还挣扎过一会子,家茵是连挣扎都放弃了。两对“好人”,看到终了,也觉不出他们的眉眼轮廓,都像是淡淡的人影子。倒是曼璐和鸿才、虞父和姚妈,乃至小蛮那浑浑噩噩的孩子,都是呼之欲出的,眉眼身段动作都像是立在字纸里,合上了书还兀自扭动个不了。

但凡是小说,她全用第三人称,连自传都要用第三人称来写。第三人称,是她冷静尖利的语言之花的土壤。

人生何曾有传奇,略有些荡气回肠的段落,不是被时间蒸发,就是被糟践殆尽。临到老了,张爱玲还写了个《小团圆》,一举反了自己的传奇,顺带扯下了一群人的遮羞布。虽然凄惨,至少图了个彻底。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十一

我最喜欢海底世界这一段啦!海洋覆盖了地球表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孕育了丰富的生命。有些动植物生活在冰冷的'极地海域呐,不过更多的生物生活在热带温暖的海域中。水手中曾流传着许多关于巨型海洋生物、美人鱼和海怪的传说。说实话,我想见见真正的海怪呢!!!

您说这本书是不是很好看?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十二

一翻开书页,我就好像进入了趣事多多的丛林,徜徉在其中,亲眼目睹紧张而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一位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谢尔汗追赶,误入了狼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狼族的'一员,他在呵护下健康成长,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危险,他面对财宝丝毫不动心,也曾有许多辉煌的战绩,最终成为了一个山林之子。

这本书虽然没有特别深刻的哲理,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觉。一进入书中,就会觉得心旷神怡。

我最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和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杀死了老虎谢尔汗;诱惑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他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雅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的一切,都突出了人类的智慧。这是这本《丛林传奇》最大的亮点。

莫格里真是太勇敢了,我连他的一半都不如,虽然往事不堪回首,但我还是和你分享一下好吧!

有一天晚上,我去帮妈妈买面条,走到大时代门口,我看见一个男人,全身黑衣服,戴着黑墨镜、黑头盔和黑口罩,他正一直盯着我看呢!我立刻害怕了,赶紧跑进大时代,买了两元钱的面条。

刚走出大时代门口,我就看见那个男人还在,我急忙撒腿就跑,回头一看,那个人骑着摩托,一路都在跟着我,而且还在打电话!“他不会在打电话叫同伙吧?”我害怕的想。于是一溜烟跑回了家。

回到家,我趴在窗户上往下看,看见我们楼下的王叔叔正和他有说有笑,原来,他刚刚的电话是给王叔叔打的啊!真是虚惊一场啊!

我要莫格里的机智和勇敢,变成一个大胆的女孩。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十三

首次看一部文学作品获得的认识既感性又真实,所以在未第二次读书本或者看别人评论下,即动笔将感受写下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故事虽简单,收获却不一般。一条胡同、三个家庭、一个“疯子”和两个娃。少量的人物,简单的人物关系,很严密推演出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我”的纯真和“疯子”交友、“我”的慧性将素不相识的母女联系到一块去,“我”的善良竭尽所能要促成秀贞一家人团聚。除了“我”,妞儿的倔强和老成、秀贞对爱的执着和对骨肉的.痴想。这些人物形象在作者笔下刻画得很丰满,人物演绎的悲喜剧感人至深,意味深长。

回忆30年前,感觉发生在今天。作者高超的文学功力展现在秀贞和妞儿相认的戏中。“我”在促成她们相认的过程中,面临身体发烧和心里“发烧”双重考验。为了给她们备足盘缠,“偷”走母亲的金手镯;尽管下着雨,有大人们的妨碍,却丝毫挡不住“我”噗吱脚步。“我”的急切想促成母女相认,却似乎被什么横亘着。“我”计划周祥,却一直持续着紧张:心跳手抖、全身都在抖、胸口发痛、倒吸着气、甚至到最后要扶着床栏才站的住。这一切让人看着都感觉心在发抖,牙齿也在发抖。

冥冥之中已经注定。骨肉之情,冥冥之中已经注定。作者用了很多语言去描写、渲染和铺垫,尽管母女相认只是瞬间,却一点也不突兀。结局无比的落寞,让人无法去面对,就像“我”被迫要换个家,远离椿树胡同和“惠难馆”,忘记那些有缘无分的人,忘却那段痛苦的记忆。

地域语言很有特色。闽南语频繁出现,如“北仔鬼”、“天黑黑,要下雨,阿公……”,丝毫没有违和感,让人读了觉着很有特色,尤其熟悉闽南语的人倍感亲切!语言也不失童趣,如“’我’给秀贞手镯时,秀贞毫不客气接过去,立刻套在她的手腕上,也没有说声谢谢,妈妈说人家给东西都要说谢谢的”,间接表达了“我”对秀贞失礼的抱怨。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十四

当我读完“茉莉花传奇”的故事,这本书是一个叫茉莉的小女孩深深地打动了。因为她从小就没有父亲,母亲,孤寡老人和贫困的生活在孤儿院,总统的人,那些大孩子不喜欢茉莉花,茉莉花,只有一个朋友,是个男孩,他的名字叫洛基,但有一天,来了一对美国夫妇,他通过并把它扔掉,茉莉非常伤心,她去图书馆看书,她可以忘记伤心的事情也发生在了唯一的.出路,她看到一个,催眠术的书,书中谈到了技术和催眠,虽然,催眠写作技巧和能力,非常高难度的技巧,但坚持茉莉花读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她终于掌握催眠的技巧,所以她大胆出孤儿院,去了纽约,才发现她的朋友,洛基,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已经去世了,各种艰辛后,终于找到了旅馆,读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我们一定要坚持到底,我们将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

所以,我以后向要向茉莉以及学习,不管做任何一个事情,一定要通过坚持,坚持发展自己的信念,不管这个过程有多难,有多苦。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十五

程颐说过:“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读完每一本好书后,余韵都值得我们去认真回味细细揣摩。

暑假期间我读了《荒野传奇》。这本书由六个小故事组成,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叫作《“家鼬”一号》。它讲述了一只失去母亲的小黄鼬被牧场主割下了臭囊训养为“家鼬”的故事。一直渴望回归旷野的“家鼬”一号并不知道自己在被摘除臭囊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失去了最有力的自卫武器,从而被剥夺了回归旷野的权力。成为了“家鼬”的它每天都在野外玩上几小时,甚至几天,但从来没遇到过天敌,因为天敌不敢靠近人类。最终,“家鼬”一号“回归”了旷野,当主人再次发现它时,“家鼬”已经毙命于天敌之手。

牧场主把黄鼬的'臭囊割除将它训养为“家鼬”,如果实验成功,他就能捕捉更多的黄鼬训养从而发一笔横财。这就使一个无辜的弱小生命成为了人类的实验品和牺牲品。这文章以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富有诗意的景物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塑造,以第一人称的写作方式展示了人类的贪婪和自私对自然造成的伤害。同时,还运用了排比、拟人、对比、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值得我们去学习。

“家鼬”一号的惨死深深地刻化出人类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暴露出来的丑恶嘴脸。当年有很多人满怀自信的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到最后他们却发现受到伤害的却是他们自己;还有很多人一心想征服别人、征服世界,到最后给他人带来无穷的伤害,从而受到人们的啜泣。第三帝国的元首希特勒曾经梦想征服全世界,不惜把人民推进二次世界大战的深渊,最终服毒自杀,死后被世界人民痛恨。这是多么具有讽刺意义!因此,人与人、人类与自然都应该相互尊重、和协相处,只有这样我们的星球家园才能变得幸福美好。

魔术师传奇的读后感(汇总16篇)篇十六

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让许多人成为了古龙的拥护者,当然也包括我。从不看小说的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借阅了站上阅览室的《陆小凤传奇》这本书,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古龙善将诗歌、推理、戏剧等元素带入小说中,并融入自己独特的人生哲学,让读者除了感受武侠小说的魅力外,从而对人生、情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陆小凤传奇》共有七册,每一册都是围绕陆小凤深陷奇案且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破获案件而展开叙述。在古龙笔下,陆小凤是个长着四条眉毛,风流倜傥、爱管闲事、重情重义的人,他武功高强,每每遇到困难都能绝处逢生,化险为夷,他喜欢交友,但更爱好酒。他四海为家,不为名利,正义凛然,即使自己的`好朋友、好兄弟做了错事,也绝不会手下留情。天下人都喜欢陆小凤,因为有他在的地方,就不会有邪恶。

许多人说,看武侠小说是浪费时间、玩物丧志之举,那是因为你只看到了刀光剑影,而忽略了小说中的善恶与舍得。武侠世界里的江湖豪情、儿女私情相互交织,从而让读者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泪有笑的英雄儿女故事。人生太短暂,又何必压抑真实情感。在面对困难时,要迎难而上,凡是求个明白。“死”或许是武侠小说里最不值一提的事,因为它随时会发生,但若将死之人有悔改之心,那么宽容就是对其最好的惩罚。留下性命用一生还债让其重新做人,又何尝不是对生命的珍惜,是一种大爱、大义。

反观现实社会,若我们对各种诱惑勇敢拒绝,凡事讲求公平公正,对人若能够友善宽容一些,像个侠客,一生钟爱一件事,从一而终,岂不也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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