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

时间:2023-10-31 作者:文轩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

通过写更多申请书,我们可以锻炼自己的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看一些优秀的申请书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和表达能力。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一

近年来,**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责任担当,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抓思想教育,强化党纪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始终坚持思想建党,把维护核心放在首位,筑牢夯实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2016年至今,印发了《2017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通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2018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等学习制度,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4次,专题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条例》、《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印发了《党员活动日实施意见》,通过每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周四晚开展“机关讲堂”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干部们更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全市工作在新时代迸发新亮点。

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2016年以来,连续两年印发了《开展“两学一做”实施意见》和学习配档表,每月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有计划有方案,并严格落实时间、人员和内容要求。共组织开展集体学习28次,组织开展了收看《永不停歇的征程》警示教育片,赴革命教育基地实地接受党性教育等活动;开设“廉洁教育讲堂”,结合工作实际以“做一名廉洁勤政的党员干部”为主题进行廉政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制定了《机关学习制度》,党委书记带头授课,共组织16期专题学习,其中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5期,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效推动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严抓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着力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学习贯彻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2016年以来,先后20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召开11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的原则,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加分管单位党支部和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书记着力建立长效党建工作机制,将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10余次,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建设过硬支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化手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星级党员示范岗实施方案》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通知》等,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做好基层党建认领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台账,党委书记讲授党课4次,组织集体学习22次,与党员谈心50多人次。2017年底成功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并开展支部评议。

三是积极发挥基层党支部作用。积极落实党员“双管双责”制度,印发《开展“双管双责”党员“360”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机关支部25名党员于2017年集体在毓璜顶南通社区登记报到,建立了党员服务项目认领台账,认领服务项目2项,结对帮扶2名社区困难群众,结合“双联双促”活动,统筹安排集中服务和帮扶。选派“第一书记”进驻联系村,做好包村帮扶和困难群众结对工作,2017年投入和引入包村帮扶资金55万元,帮助包村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党委班子先后两次集体赴包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慰问困难群众18人次,慰问资金1万余元。

三、严抓惩治腐败,强化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传达学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深入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帐》,在全系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常态化,坚持教育防范与激励警示相结合,在教育中防范,在防范中教。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印发《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采取现实案例剖析警诫、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与弘扬红色文化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专题教育6次,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警示教育25人次,领导班子约谈机关干部26人次,开展任职谈话15人次。

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局党委坚持问题意识、问题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党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涉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采取分管领导牵头、业务处室承办,按照马上办、立即办、事不过夜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均得到较好整改。

四、严抓选人用人,强化组织纪律。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都由干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单位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严格考察;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着重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干部职工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选用对象。2016年以来,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让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严抓作风建设,强化抓细抓常。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公务接待,未发生超标准规定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抓住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开展检查活动10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局党委坚持言出纪随、执纪必严,切实扛起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的政治责任,强化机关基层纪检组织的日常监督执纪,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的高压态势。

二是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认真兑现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权力就是责任”“机关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公仆”意识,修订了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完善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经常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增强机关活力,提高执行能力。坚持表率示范,强化责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以身作则,较好的做到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既管好自己,又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是积极回应市民诉求。调整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网上民声回复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坚持把“市长公开电话”作为贴近社会民生的桥梁和联系群众的纽带,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作了登记簿,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回复责任,2016年以来共受理交办件42起,回复率和满意率达100%。

近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细化。落实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向把握得不够准确;有些规定还缺乏可以量化的实施细则,标准还不够具体,存在界限不明、失之于宽的问题。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不彻底。有些同志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庸懒散”问题,主要是作风浮漂、心浮气躁,抓工作不实、不深、不硬,缺乏“钉钉子”精神。三是日常监督不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经常性督导、检查、提醒还比较少。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程度和范围不够广,有关咨询、投诉等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五是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干部晋升渠道较窄,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

下一步,党委将带领全局同志和全行业职工,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新面貌、新精神、新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深入查摆自身在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约束、加大执纪监督,不折不扣的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二

一年来,在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以党建为引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管党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现将今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依靠学习创造了历史,更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面对社区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内在的迫切需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努力做到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学以创新。今年以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通过学习不断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培为政之本。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学习了党史、新中国史,了解了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坚持学好用好“学习强国”app,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

二、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创新和丰富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形式,通过典型案例通报、重要节点警示教育等举措,提醒支部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增强底线意识。充分运用好反面典型案例这面“镜子”,加强警示教育。全年开展警示教育7次,以反面典型,举一反三,引以为鉴。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全面提升党员素质。加强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全面提升党员素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开展经常性的谈话提醒活动。今年以来,与支部10名同志进行了20余次廉政谈话,通过交流谈话了解网格内工作开展情况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一步掌握干部思想动态,不断明确纪律要求,廉政谈话起到明显的提醒教育的作用。

三、强化责任意识,忠诚履职尽责。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支部始终把对党员的思想教育作为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1次支委会,支部书记每月讲1次党课,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提升党员思想觉悟和支部凝聚力。二是紧跟时代步伐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人民英雄、抗疫楷模、先进典型的学习,一年来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36次,极大提升党员奋斗的决心和奉献的热情,有效推进了支部党风廉政建设。

(二)认真执行规章制度。

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决策,确保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中央“八项规定”,完成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认真执行中心各项制度,严格考核问责。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抓好支部自身建设。当好自觉履行政治责任的表率,当好建设学习型组织的表率,当好带头改进作风的表率,当好争先创优的表率,当好清正廉洁的表率。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深入一线,查看违反“四风”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要求和加强业务管理结合起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约束权力,做到制度管理无死角。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三

1、班子的团结统一。

领导班子思路清晰,战略发展明确,特别是企业转型,资源匮乏的情况下,我们今天呼中的繁荣景象,跟领导班子的努力分不开。

2、政治素质方面。重视加强领导班子自身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企业平安稳定大局,注重加强各类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真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3、工作表现方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企业发展战略,明确辅发展思路,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人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注重解决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稳定和谐建设。圆满完成各项经济考核指标、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指标。

4、团结民主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有效,充分代表意见,共同讨论形成集体决定。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班子团结协调,整体功能强。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各自完成好承担的任务;顾全大局,树立“一盘棋”思想,互相支持、取长补短,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5、形象作风方面。牢固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和权力观,不急功近利,不弄虚作假;工作作风深入。经常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廉洁勤政,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四

5)放松对胶封电池的质量跟踪,导致发往深圳的llc电池批量性封口漏液,影响公司形象、透支公司品牌。

5)举一反三加强各工序的'质量控制,非关键工序同样引起重视,同时排查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盲区,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转到下道工序。

3)建议部门建设过程检验人员职业生涯规划,给过程检验人员更多的晋升通道,让检验人。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五

各位调研组领导:大家好!

按照座谈会精神,下面我对xx收费所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是建立了资产监管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责任人。完善资产的管理制度,从根源上杜绝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做到账目、实物相符。

二是做好了国有资产的统一登记和保管工作,能入库的一律入库。将计算机合理运用到国有资产的管理当中,包括国有资产的采购、入库、保管、使用、报废、等种种变动情况,借助计算机管理使国有资产的管理更加清晰、透明化。

三是制定了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帐簿,定期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和保管实物进行清查盘点,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帐、物相符。

四是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定时定期对国有资产及设备进行巡查,对损坏的国有资产及时进行维修与保养,同时,对于暂不使用的国有资产,设置专门的库房来保存,监督并促进国有资产的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效能。

一是资产保管和使用制度不够健全。未明确管理人员职责,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不及时,出现了账实不符现象。

二是资产管理人员信息系统操作技术水平不高。

近年来,我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资产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全面做好我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资产配置和处置工作严格按规定办事,没有发生任何有悖于上级精神的违纪违规事件,资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保证了我所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保障了我所行政效能的正常发挥。对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有以下三点:

一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要明确资产管理的专(兼)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和维护。

二是要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突出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变动的监督,积极推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规范和完善资产处置收入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三是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使主管部门能及时、全面的掌握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以利于资产管理的透明化和资源共享。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六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乡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在正风肃纪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全乡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协助乡党委书记为全乡党员干部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与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委、乡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责任目标,分解了责任任务。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对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体决定后再实施。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乡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乡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持续压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始终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重点在“244”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6个专项整治”上用力,共开展作风建设集体约谈3批次62人、换届选举单独谈话12批次42人、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约谈11批次19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约谈3批次21人、脱贫攻坚重要工作集体约谈11批次55人、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专门约谈18次75人、“三违”建设问题专项约谈3次20人、其他约谈5次15人,做到了经常性教育约谈全覆盖、有重点、有针对性、效果好。

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一是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组织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广泛收集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二是对我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公益林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一事一议等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从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资金运作、管理机制、施工质量予以全程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和救灾救济款,侵占集体财物,促使基层干部思想纯正、作风过硬。

针对出现的纪律问题和案件,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处理追究,问责必问人,问责问到底。共共查处党员干部9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3人,给予取消党员资格1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名。

重点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弘扬井冈山精神四个学习讨论专题分别查找问题。

1.认真查找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入党动机不纯,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入党前后差别较大等问题。

2.认真查找在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精神萎靡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敢改革创新,固步自封,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消退;不担当,不作为,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善于破解难题,不敢承担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做实事,工作拖沓,调查研究不深入,谋事做事脱离实际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带头学习实践能力不足、创新创业意识不强等问题。

3.认真查找在艰苦奋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拒腐防变的意识铸得不牢,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学习消极懈怠,玩风盛行,沉迷游戏网络等问题。

4.认真查找在践行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群众观念淡漠,服务意识弱化,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大学生党员还要着力查找利己主义严重,服务意识差,社会责任感缺失,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等问题。

1.在学习讨论中查找问题。

要围绕四个专题,有针对性地查找重点问题,组织师生党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时,结合本单位和党员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2.结合讲党课查找问题。

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讲党课时,要注重查找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区分层次和类型查找问题。

要注重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同层次,区分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学制高校学生党员的具体情况,分层分类查找问题。

4.其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

坚持“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师生群众听”与“组织师生群众评”相结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通过公布专用信箱、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及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查找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

近年来,**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责任担当,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抓思想教育,强化党纪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始终坚持思想建党,把维护核心放在首位,筑牢夯实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2016年至今,印发了《2017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通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2018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等学习制度,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4次,专题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条例》、《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印发了《党员活动日实施意见》,通过每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周四晚开展“机关讲堂”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干部们更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全市工作在新时代迸发新亮点。

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2016年以来,连续两年印发了《开展“两学一做”实施意见》和学习配档表,每月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有计划有方案,并严格落实时间、人员和内容要求。共组织开展集体学习28次,组织开展了收看《永不停歇的征程》警示教育片,赴革命教育基地实地接受党性教育等活动;开设“廉洁教育讲堂”,结合工作实际以“做一名廉洁勤政的党员干部”为主题进行廉政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制定了《机关学习制度》,党委书记带头授课,共组织16期专题学习,其中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5期,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效推动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严抓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着力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学习贯彻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2016年以来,先后20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召开11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的原则,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加分管单位党支部和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书记着力建立长效党建工作机制,将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10余次,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建设过硬支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化手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星级党员示范岗实施方案》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通知》等,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做好基层党建认领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台账,党委书记讲授党课4次,组织集体学习22次,与党员谈心50多人次。2017年底成功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并开展支部评议。

三是积极发挥基层党支部作用。积极落实党员“双管双责”制度,印发《开展“双管双责”党员“360”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机关支部25名党员于2017年集体在毓璜顶南通社区登记报到,建立了党员服务项目认领台账,认领服务项目2项,结对帮扶2名社区困难群众,结合“双联双促”活动,统筹安排集中服务和帮扶。选派“第一书记”进驻联系村,做好包村帮扶和困难群众结对工作,2017年投入和引入包村帮扶资金55万元,帮助包村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党委班子先后两次集体赴包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慰问困难群众18人次,慰问资金1万余元。

三、严抓惩治腐败,强化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深入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帐》,在全系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常态化,坚持教育防范与激励警示相结合,在教育中防范,在防范中教。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印发《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采取现实案例剖析警诫、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与弘扬红色文化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专题教育6次,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警示教育25人次,领导班子约谈机关干部26人次,开展任职谈话15人次。

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局党委坚持问题意识、问题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党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涉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采取分管领导牵头、业务处室承办,按照马上办、立即办、事不过夜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均得到较好整改。

四、严抓选人用人,强化组织纪律。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都由干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单位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严格考察;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着重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干部职工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选用对象。2016年以来,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让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严抓作风建设,强化抓细抓常。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公务接待,未发生超标准规定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抓住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开展检查活动10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局党委坚持言出纪随、执纪必严,切实扛起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的政治责任,强化机关基层纪检组织的日常监督执纪,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的高压态势。

二是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认真兑现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权力就是责任”“机关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公仆”意识,修订了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完善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经常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增强机关活力,提高执行能力。坚持表率示范,强化责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以身作则,较好的做到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既管好自己,又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是积极回应市民诉求。调整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网上民声回复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坚持把“市长公开电话”作为贴近社会民生的桥梁和联系群众的纽带,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作了登记簿,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回复责任,2016年以来共受理交办件42起,回复率和满意率达100%。

近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细化。落实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向把握得不够准确;有些规定还缺乏可以量化的实施细则,标准还不够具体,存在界限不明、失之于宽的问题。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不彻底。有些同志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庸懒散”问题,主要是作风浮漂、心浮气躁,抓工作不实、不深、不硬,缺乏“钉钉子”精神。三是日常监督不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经常性督导、检查、提醒还比较少。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程度和范围不够广,有关咨询、投诉等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五是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干部晋升渠道较窄,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

下一步,党委将带领全局同志和全行业职工,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新面貌、新精神、新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深入查摆自身在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约束、加大执纪监督,不折不扣的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在理想信念方面。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牢,打造学习型班子还做得不够,个别同志对理想信念的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还认识不清,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事物,缺乏正确的理性把握。也有个别同志自认为理想信念够坚定了,就放松了一以贯之的理论武装,不能很好地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二)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有的同志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理解地不深不透,缺乏对其内涵和外延的准确把握,有时对于哪些是纪律、哪些是规矩还分辨不清,有时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混同于一般纪律和规矩,存在侥幸心理,对其严肃性认识不足,对于纪在法前还理解不深。

(三)在作风建设方面。在办公室听汇报、调度工作的时间多,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对民生尤其对困难群众关心关注程度远小于对经济发展的关心关注,对解决基层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棘手问题倾注的力量还不够;在解决群众诉求方面,对信访问题多是把功夫下在劝返和“灭火”上,缺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对一些重点信访案件,还存在包而不办、办而不实的问题。

(四)在担当作为方面。干部队伍中依然存在着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差不多、一般化、过得去,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和“团体争第一、单项创一流”的气魄等问题。个别干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会担当,没有一种迎着困难上、奔着问题去的拼劲和闯劲。有的同志在亲力亲为、一线工作方面还不到位,尤其是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方面做得不够好,有的工作在落实上还是存在着为了落不到实处而找理由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行力不强、攻坚克难的闯劲不足、一抓到底的韧劲不够等问题。

(五)在组织生活方面。有的领导干部借口业务工作繁忙,对过双重组织生活思想上还欠自觉、欠主动,致使行动上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时常请假。有的基层组织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执行的不够到位,做不到常态化、持久化。有的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间交心谈话活动开展少,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不够充分,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关心不够。

(六)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有的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存在“以文件落实责任”的问题,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一案三查”执行得不够严格,责任追究还是偏轻偏软,通过强化问责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好。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打造学习型班子,把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精学透,融入到指导和推进工作中。认真领会和正确把握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一如既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毫不放松地加强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二)坚决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做政治上的坚定者。始终把对党忠诚牢记到脑海里、落实到工作上、体现到行动中,切实做到全心全意、言行一致、始终如一、无怨无悔,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经得起考验。发挥好常委班子“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以担当进取实干精神狠抓落实。从每位成员做起,以上率下,引导全市上下深入持久开展好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实现增比进位、事争一流。

(四)全力维护群众利益。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深入实施好民生工程和惠民实事。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村、企业现场办公,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历史遗留和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让群众享受到更多创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五)严守党内生活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并纳入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带头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对基层加大培训力度,严格实行对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办法,完善引进人才和发展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各类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碰头会、决策前征求意见等制度,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六)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深入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时时处处维护党章、遵守党规、执行党纪,坚定共产党人的基准和底线。紧紧抓住基层组织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重点工作,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把从严要求抓到位。每位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属地管理和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细化责任清单,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落实《问责条例》、省委“两个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形成问责常态,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继续延伸监督触角,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立项监督机制。以县级党委设立巡察机构为契机,强化巡察监督。锲而不舍狠刹“四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脚踏实地把“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一)在理想信念方面。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牢,打造学习型班子还做得不够,个别同志对理想信念的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还认识不清,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事物,缺乏正确的理性把握。也有个别同志自认为理想信念够坚定了,就放松了一以贯之的理论武装,不能很好地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二)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有的同志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理解地不深不透,缺乏对其内涵和外延的准确把握,有时对于哪些是纪律、哪些是规矩还分辨不清,有时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混同于一般纪律和规矩,存在侥幸心理,对其严肃性认识不足,对于纪在法前还理解不深。

(三)在作风建设方面。在办公室听汇报、调度工作的时间多,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对民生尤其对困难群众关心关注程度远小于对经济发展的关心关注,对解决基层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棘手问题倾注的力量还不够;在解决群众诉求方面,对信访问题多是把功夫下在劝返和“灭火”上,缺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对一些重点信访案件,还存在包而不办、办而不实的问题。

(四)在担当作为方面。干部队伍中依然存在着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差不多、一般化、过得去,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和“团体争第一、单项创一流”的气魄等问题。个别干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会担当,没有一种迎着困难上、奔着问题去的拼劲和闯劲。有的同志在亲力亲为、一线工作方面还不到位,尤其是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方面做得不够好,有的工作在落实上还是存在着为了落不到实处而找理由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行力不强、攻坚克难的闯劲不足、一抓到底的韧劲不够等问题。

(五)在组织生活方面。有的领导干部借口业务工作繁忙,对过双重组织生活思想上还欠自觉、欠主动,致使行动上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时常请假。有的基层组织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执行的不够到位,做不到常态化、持久化。有的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间交心谈话活动开展少,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不够充分,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关心不够。

(六)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有的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存在“以文件落实责任”的问题,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一案三查”执行得不够严格,责任追究还是偏轻偏软,通过强化问责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好。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打造学习型班子,把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精学透,融入到指导和推进工作中。认真领会和正确把握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一如既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毫不放松地加强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二)坚决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做政治上的坚定者。始终把对党忠诚牢记到脑海里、落实到工作上、体现到行动中,切实做到全心全意、言行一致、始终如一、无怨无悔,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经得起考验。发挥好常委班子“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以担当进取实干精神狠抓落实。从每位成员做起,以上率下,引导全市上下深入持久开展好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实现增比进位、事争一流。

(四)全力维护群众利益。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深入实施好民生工程和惠民实事。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村、企业现场办公,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历史遗留和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让群众享受到更多创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五)严守党内生活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并纳入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带头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对基层加大培训力度,严格实行对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办法,完善引进人才和发展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各类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碰头会、决策前征求意见等制度,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六)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深入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时时处处维护党章、遵守党规、执行党纪,坚定共产党人的基准和底线。紧紧抓住基层组织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重点工作,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把从严要求抓到位。每位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属地管理和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细化责任清单,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落实《问责条例》、省委“两个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形成问责常态,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继续延伸监督触角,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立项监督机制。以县级党委设立巡察机构为契机,强化巡察监督。锲而不舍狠刹“四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脚踏实地把“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王东明书记在四川省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高谋远、励精图治,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体现了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和顽强的意志品质,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重塑政治生态的新的历史时期。一系列管党治党的重大举措,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党建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有力凝聚了党心民心。

但是,党的建设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党务干部党建工作不熟,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思想认识不够,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一些党组织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未完全落实到行动上,缺乏一抓到底的劲头和钉钉子的精神,忙于上传下达安排工作,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现象;一些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习惯于循规蹈矩按照老经验、老办法想问题、做工作,工作上安于现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仅满足于常规运作,与党员的期望有差距,凝聚力和战斗力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党组织活动形式单一、方法陈旧,缺乏勇于创新、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没有创意和特色,存在随意化、平淡化、业务化、娱乐化和庸俗化倾向。这些问题如不加以解决,就会影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进而影响现代化建设事业。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充分认识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增强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上来,才能汇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正能量。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遵循全面从严治党规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要聚焦机关党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各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以改革精神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党建工作新亮点新品牌,努力使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头,推动管党治党与时俱进。

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落实到管党治党各个方面,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常态,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为完成好两个100年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是基础,从严是要求,责任是关键,制度是保障,要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始终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具体方法如下:

(一)要加强党员发展与管理。

1、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三个自信,坚持三个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

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疏通出口关,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破除潜规则和陋习,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发扬党内民主,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内部讨论允许有不同意见,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装袋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3、结合党建年度考核,对机关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级领导班子要在自查基础上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

(三)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1、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突出党建导向,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按照党组织设置情况,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把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把经过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成熟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大胆使用,切实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保证机关党组织组成人员的正常交替。

2、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有效途径。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把提升能力作为努力方向来追求。要组织学习党建理论、党建知识及其它相关知识,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适应基层党建工作新形势,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统筹安排好培训时间、人员班次和课程设置,务必实现全覆盖。专兼职党务干部在每届任职期间至少要参加一次上级组织安排的集中培训。

3、机关工委要落实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干部的要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建议人选,报机关工委同意,选举结果报机关工委审批、任免。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机关工委的同意。

(四)要坚持纠四风转作风。

1、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精神、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切实开展好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等工作,抓常某某,抓细抓实,学习提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反弹,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明确考核内容和分值。

2、认真落实机关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以走基层、挂包帮、双报到、创先争优等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五型党组织为目标,鼓励机关党组织和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党组织通过一对一定点联系、下派第一书记等多种方式建立联系,重点围绕建强组织、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建立和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引导机关党组织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改进服务效果。

(五)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机关工委要履行好协助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检查和支持责任。机关党组织要履行好落实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管理责任。积极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问责、追责的办法和机制。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案件通报力度,剖析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三观,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2、健全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组织调整,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确保纪律刚性约束,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3、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

(六)要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考核和述职评议制度。

健全完善基层党建考核,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具体体现和有效手段,但在一些基层,机关党建工作占综合目标考核比重小,不能体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导致一些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致使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好这一指挥棒,加大党建权重,完善与干部任用相结合的奖惩机制,促使党组织书记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真正作为最大政绩,切实管好责任田,守住主阵地。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程,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交流等重点难点问题,把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按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确保专款专用。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共促进。让党建工作不再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汇报在口头上,真正落地生根。

2、坚持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机关党委(总支)向工委述职,工委对机关党委进行考评;机关支部向机关党委、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对支部进行考评;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对党员进行考评。形成自下而上、上下衔接的机关党建责任述职体系。机关工***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有关情况。

(七)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1、履行监督职责。机关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机关党内监督的重要性,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2、明确公开内容和监督重点。重点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采取通报、公示栏、机关内网等多种方式公开。重点监督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中央和省州委的决议,与上级组织保持一致;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舆论监督。规范信访处理程序,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动真碰硬、强化问责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基层审计机关担负党和人民赋予的经济监督职责,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点看法,提几点建议。

1.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按要求基层审计机关要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设立办公室(挂靠并挂牌)、任命主体办主任。但仍有个别基层审计机关党组织书记对主体责任工作要求认识不足,未设立办公室。平时对主体责任工作不闻不问,由办公室以文字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等到年终时,则由一两个人加班突击应付检查。

2.日常工作开展不全面。有的基层审计机关很少开展日常工作,一个文件也没有签批,专题会议内容与主体责任工作无关,把讨论文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作为专题会议;有的基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负责人没有开展个人谈话记录,有些单位的党员干部没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大多数没有主体责任工作约谈记录。

3.工作质量把关不严谨。按要求各基层审计机关要开展文山会海、文风会风问题专项治理,严禁发文照搬照套、弄虚作假,但仍有少数基层审计机关发文审核不严谨,下发主体责任文件内容不符合单位工作实际。

1、教育引导,入心明责。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首先要组织开展全覆盖式学习教育,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主题讨论,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源头预防。利用“宣教月”、支部主题党日、创勤廉家风、学典型英模等活动,把压力传导贯穿到日常审计工作中,一级引导一级,一级督促一级,将作风建设一抓到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重点在落实,难点在明确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包括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包括党组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加强巡察,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包括加强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大力支持纪检工作;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做廉洁从政表率6个方面。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包括主动研究部署;支持纪律审查;加强督促指导;参加检查考核;严格廉洁自律5个方面。基层审计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等5个方面。各基层审计机关主体办要负责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综合协调、年度计划、调查研究、台帐管理、督办检查5项工作职责。

2、细化清单,扎实履责。各基层审计机关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坚持抓细抓实抓长抓常,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党组书记要切实把主体责任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抓主体责任工作不严、不力、不重视的,综合运用提醒谈话和工作约谈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一名党组织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形成工作的合力。主体办挂靠的办公室为单位常设机构,工作专班人员为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的科(股)室负责人要严把工作质量关,完善主体责任工作记实内容,按记实内容收集文件资料。确保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构建领导带头、干部履责担责的责任体系。

3、建管结合,严肃问责。建立健全《重点审计工作安排》、《六项坚决整治的通知》等制度,制度涵盖审计管理、审计执法、质量考核、党务政务、廉政建设、后勤管理等方面内容,强化班子成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督促党员干部制定个人主体责任,划分责任抓履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痕迹化管理,做到履职尽责痕迹化、监督考核民主化。涉及重点工作安排、重要人事变动、重大项目进展和大额资金开支事项,必须经过调查摸底、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和最终决议,达到推进风险防控的目的。同时,要狠抓执纪监督工作,审计组进点前,分管领导必须集中与审计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确保全面掌握项目重难点、提醒廉洁从审事项;审计组进点后,分管领导要定期督查,加强对审计现场、审理质量、外部审计力量的日常监控,科学预警;督查专班要加强动态巡查,实行“双报告制度”,每一审计项目完成后,必须回交审计报告和执行审计廉政纪律情况的报告,而且都要通过审理随项目立卷归档。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要进行全覆盖、全领域自查自纠,对主体责任工作不重视,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力的党组织及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类似情况不重复发生。

近年来,xx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现将xx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始终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x次,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x次,专题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条例》、《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印发了《党员活动日实施意见》,通过每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周四晚开展“机关讲堂”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干部们更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全市工作在新时代迸发新亮点。

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先后研究制定以《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为主体的“1+n”方案体系,细化《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等x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奠定坚实基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部署亲自谋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关键节点亲自把关,8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动,带头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要举措,以“头雁”效应高标准引领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着力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学习贯彻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先后x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召开x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的原则,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加分管单位党支部和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书记着力建立长效党建工作机制,将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x余次,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建设过硬支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化手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星级党员示范岗实施方案》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通知》等,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做好基层党建认领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台账,党委书记讲授党课x次,组织集体学习x次,与党员谈心x多人次。成功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并开展支部评议。

三是夯实基层战斗堡垒。积极落实党员“双管双责”制度,印发《开展“双管双责”党员“360”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机关支部x名党员集体在毓璜顶南通社区登记报到,建立了党员服务项目认领台账,认领服务项目x项,结对帮扶x名社区困难群众,结合“双联双促”活动,统筹安排集中服务和帮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扶。选派“第一书记”进驻联系村,做好包村帮扶和困难群众结对工作,2019年投入和引入包村帮扶资金x万元,帮助包村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党委班子先后两次集体赴包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慰问困难群众x人次,慰问资金x万余元。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七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保密委和全国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机关保密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人大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希望大家喜欢。

20xx年,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机关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xx周年,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主线,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做出积极贡献。

一、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1.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机关政治建设,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段春华强调,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机关党组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召开20xx年度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中期推动会议,制定落实20xx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全面净化政治生态重点工作任务和机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个清单”。机关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深落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和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告重要工作情况,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常委会党组的要求,确保机关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措施》,强化机关党员干部走好“两个维护”第一方阵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强化党内政治要件执行力,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准确对表对标,服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协助常委会制定了《xx市区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作出关于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抓好换届各环节工作,使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协助常委会审议了我市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条例、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等。

围绕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助常委会审议了20xx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大清河系综合治理情况等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我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监督执法部门完善机制、厉行法治。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双碳”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协助常委会审议了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为我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重要法治保障。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协助常委会审议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xx年度人才工作情况、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研究处理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修订《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审议了《红色资源传承保护利用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3.强力推动中央巡视、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把中央第xx巡视组巡视xx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常委会党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机关党组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巡视整改实施方案,按照“四个融入”要求,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x个方面xx项整改内容,细化制定xx项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对账销号,逐条落实。围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领域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召开专项推动会,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扎实成效。把市委巡视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各方面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有力推动,强化政治担当,组织集体学习,成立协调小组,全面准备、全力配合、全力保障市委巡视二组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巡视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好反馈意见整改的各项准备工作。

4.强化政治监督,涵养政治生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市委若干措施,召开机关警示教育大会,学习贯彻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规范党员干部政治言行的若干规定》,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质量开好20xx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充分利用各种红色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听党话、跟党走主题教育,修订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和廉政文化的工作措施》,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持续整治码头文化、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强化理论武装,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1.突出重点深化学习。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贯穿人大机关工作的主线,充分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严格落实年度学习计划,组织xx次集体学习和交流研讨,带动机关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xx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把理论学习与理性思考紧密结合、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举办x期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按照市委部署要求,举办为期x天的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班。认真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和机关xx项重点工作措施,不断完善各项长效机制。丰富学习手段,拓宽教育渠道,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大讲堂”系列活动,邀请全国人大专委会领导、市纪委监委领导、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教授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领导作专题报告,及时推送xx期“理论速递”。发挥“学习强国”“党建云”等学习平台的作用,推动实现随时学、及时学、跟进学,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市委xx届xx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落实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市委宣讲团成员段春华同志为机关党员干部宣讲全会精神,提出真学、真信、真用的要求。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决议》精神进行专题交流研讨。机关举办为期x天的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班,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深入交流心得体会,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化理解,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履职尽责、全力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机关党员干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双报到”、入列轮值等,结合业务工作,深入代表和群众,面对面交流互动、答疑解惑,切实把全会精神讲准、讲透、讲活。

3.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部署要求,通过党组会、党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精读深学《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做主》,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提高思想认识。及时下发通知,推动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凝聚到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把握发展趋势,查找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机关工作措施,加强对人大网站、杂志、微信公众号和讲座、报告会等阵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加强涉及意识形态内容的审核把关。根据中央巡视xx反馈意见和市委部署,认真开展6个方面的自查和意识形态相关硬性规定落实情况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有力整改。认真贯彻落实《“深学笃用xx行动”主题宣传工作方案》《“你好,xx”网络短视频大赛总体工作方案》要求,通过全国人大刊物、xx主流媒体,加强理论阐释,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人大“刊、网、微”媒体融合作用,增强宣传报道的速度、广度、深度,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市人大工作。邀请市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处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规范自身言行,弘扬斗争精神,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及负面言论。密切关注、定期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苗头倾向,把思想工作做在先、矛盾化解在前。

5.不断提升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xx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利用清明、“五一”、“五四”、“七一”“十一”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革命文化。积极参与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利用参加“和平夜话”和党员干部入列轮值等时机,深入社区和群众,开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宣讲。加强科普知识学习宣传,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科学素质。

三、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做到明理增信崇德力行。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教育,段春华同志对高质量高标准开展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常委会党组成员带头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关党组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机关党组成员担任副主任,设x个工作组,加强指导检查推动。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动员部署会、党员干部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xx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高标准推进机关党史学习教育。x月份以来,机关集中举办x期专题读书班,各部门每月组织x次集中研讨交流,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学习教育活动,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七一”前后,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先进典型分别讲了专题党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机关xx个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门见山、动真碰硬,达到了预期效果。

2.创新方法手段,增强实际效果。领导小组及时作出做到“六个一”实现“六个更”的部署要求,即:每天机关党员干部利用不少于一个小时进行自学;每周党支部利用一个半天组织集体学习;每周组织讲好一段党史故事;每周组织一次党史知识答题;每月机关各部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讨论;每月组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做到学得更多、读得更精、悟得更透、讲得更活、做得更实、用得更好。举办党史学习专题讲座报告,组织了xx期党史学习“周周答”活动,帮助机关干部更好地学习党史。建立检查机制,每月由党史教育办会同机关党委随机检查支部落实党史学习任务情况,强化集体学习,督促个人自学,督导专题组织生活会,确保党员干部学得好、查得准、改得实。参加市级机关党史学习教育知识竞赛,在xx个市级部门中取得第三名的优异成绩。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宣传,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简报》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经验做法,《人民日报》、中国人大网站刊发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了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3.抓实实践活动,走基层解难题。常委会党组专题研究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组成员带头“联点访户”,办好办实群众实事。一是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市xx届人大x次会议的xxx件代表建议分办交办,开展三级督办、抓好重点督办。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xx件代表建议,以点带面,督办一件建议解决一类问题,使办理过程成为改进相关工作的过程。各专门委员会结合年度立法、监督任务,开展重点督办。代表工作部门针对历史遗留和堵点、痛点、难点问题,选取xx件建议开展重点督办、持续跟踪督办,推动解决基层和群众所需所盼所忧所虑的实际问题。二是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双联系”制度,推进“向群众汇报”机制常态化长效化。

加大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全市共建成xx个代表履职服务中心、xxx个代表之家、xxxx个代表联络站,四级代表进“家”进“站”联系群众,更加畅通与群众的联系,推动解决群众问题。三是服务常委会加强对区、乡镇实施票决制的业务指导,将人大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与群众关心关注的“衣食住行、业教保医”有机结合,真正把群众所需所盼所忧所虑的事选出来、办扎实。四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化解xx件信访突出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通过政策宣讲、释法明理、精准导入,积极疏导引导来访群众xxxx批次,初访化解率达到xx%,办理群众来信xxxx件,初信办理率xxx%。五是有序组织xxx名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入列轮值,主动服从社区安排管理,积极参与社区工作。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按照“四个走遍”要求,结合推动实施“xx项民心工程”、结对帮扶、支部结对共建等工作,开展“问计基层、问需群众”大走访活动和“支部联基层,书记当先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心。

4.广泛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xxx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七一”前夕,开展向先进模范学习、党史经典书籍主题阅读、青年党员讲诵党史等活动。以“颂歌献给党奋进新征程”为主题,举行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xx周年文艺演出,唱响红色经典歌曲,歌颂党的光辉历程,抒发爱党爱祖国、永远跟党走的壮志豪情。充分利用红色教育资源,组织参观“百年恰是风华正茂”主题档案文献展、“红色记忆——xx革命文物展”、“奠基岁月—xx市军管会和中共xx市委在张园”主题展览,开展以“学史崇德守初心缅怀先烈传精神”为主题的“清明祭英烈”活动,赴乐亭县李大钊纪念馆接受党性教育等各类集体活动xx余次。观看《1921》《大火种》《长津湖》等红色影视剧。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xx周年大会,为“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激励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党旗添光彩,为人民立新功。机关党组成员、党委委员走访慰问xx余位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激励他们不忘初心跟党走,矢志不渝永奋斗。

四、夯实基层基础,锻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全面提高市级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座谈会精神,贯彻市委xx条工作措施和机关具体措施,发挥“四级书记”抓党建优势,完善机关党组成员联系专委会分党组、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双联系全覆盖”工作指导机制,丰富联系内容,增加指导频次,加强统筹推进和日常督导。组织20xx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运用结果,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巡查、检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机关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带队,对各支部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情况进行巡查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深落细落实。

2.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编发机关党建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发挥“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员教育活动示范阵地”示范作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强化政治责任,提高业务能力。持续开展“讲规范、有特色、重实效”支部创建活动,机关xx个党支部结合部门(处室)职责和业务工作实际,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点,探索建立“一支部一品牌”。严格落实规定程序,机关x个党支部按时换届,发展x名党员。法工委党支部评为“xx市先进基层党组织”,x名同志被评为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开机关党组研究的“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

3.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20xx-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若干措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xx—20xx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我市具体措施,按照机关培训工作计划,分级分类组织培训,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常态化。持续开展“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等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落实党员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中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要求。认真组织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严格抽查核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4.凝聚群团组织强大合力。坚持以党建带群建,推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青春向党·奋斗强国”、“学史力行办实事,我为津城添新绿”、“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重走“长征路”等主题实践活动,激励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定信仰信念,走基层、接地气,主动担当作为。召开青年干部党史学习座谈会,编印《青春向党奋斗强国——xx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青年干部征文作品选》,用文字抒发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的昂扬姿态和青春力量。加大对机关职工大病救助、关心关爱的力度,组织慰问机关服务复工复产和驻村帮扶干部,充分体现组织关怀。

五、严格正风肃纪,激励新时代担当作为。

1.坚定不移纠治“四风”。坚持“严”的主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紧盯重要节点和重要岗位,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执行机关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行为举止“八不准”,重要节日节点及时发出廉政提醒,重申纪律要求,加大纠治力度。认真贯彻市委部署,大力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对照市委明确的x个方面xx项重点问题,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突出整治x个方面xx项重点问题,努力形成激情干事、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持续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控制文件、会议数量,着力提高文件、会议质量,切实为基层减负。深入贯彻市级机关处长大会、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精神,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警示教育月,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加强机关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激发担当作为内生动力。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持续抓好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2.激励新时代担当作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市委贯彻落实措施,机关党员干部呈现出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良好风尚,超计划完成了立法、监督、代表等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机关评选表彰了x个先进党支部、xx名优秀共产党员、x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持续“大兴四个之风”,通过业务培训、岗位锤炼,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本领能力。建强机关党员先锋(突击)支队,有效发挥应急处突、干事创业的先锋作用。组织推动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入列轮值,践岗履职,锤炼党性,砥砺品质,增长才干。完善“双联系”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等工作,实现服务基层和群众的常态化长效化。按照市委部署,选派x名党员干部担负扶持经济薄弱村经济发展任务,x名党员干部担任乡村振兴示范村第一书记,为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3.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邀请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围绕坚持“严”的主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了专题报告。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典型案例警示通报,集中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偏航的“头雁”》等警示教育片,用好《以案释纪》,组织机关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参观xx市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展,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落实机关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区分干部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前移防范关口,组织机关xx个部门(处室)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针对排查出的xxx个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xxx条防范措施。研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离津出国(境)请假审批报备工作规定》,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措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家访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常态化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季报告制度,做到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强化纪律制度刚性,给予x名同志党纪处分。注重做好违纪党员帮扶教育工作,促其改正错误,卸下包袱,努力工作。

六、扛起政治责任,推动机关全面建设上水平。

1.有效发挥核心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推动机关党的各项建设。机关党组认真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和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截至目前,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xx个,研究晋升职务职级职称xx人,新补充干部x人,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肃抓好20xx年度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政治生态建设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制定专项方案和xx项具体措施,有力推进整改,确保落地见效。认真抓好20xx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明确责任任务,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对所提意见建议,认真整改到位。推动机关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促进“两个责任”贯通联动。支持配合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对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各项部署要求,自觉接受指导督促。

2.积极做好统战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内容,为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发放条例单行本,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专项答题,邀请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授课,引导大家进一步强化统战工作重要法宝意识,熟悉掌握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和相关知识,落深落细条例各项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邀请市民族宗教委负责同志进行专题辅导。服务常委会和专委会做好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对《xx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进行调研论证,推动进入审议;协助常委会听取宗教工作、华侨华人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项调研报告,对我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情况、我市宗教事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海外侨胞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密切主任会议成员与人大代表中的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联谊,扩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大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参与,推动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督办落实,保障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为全市中心工作献计出力。

信息设备和涉密人员管理,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的最新文件要求,按规定配备保密设备,严格规范使用,不断加强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以严格保密制度执行为抓手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努力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防、以查促管,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的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确保机关保密管理工作万无一失。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修改完善工作制度,选准配强工作人员。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通过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工作试点验收,完成年度档案工作调研课题。扎实做好档案移交、归档、自查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数字化水平。

4.推动法治xx、平安xx建设。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开展“xx”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做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等重点领域工作,以实际行动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有关要求,服务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审议了“法治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举办法治讲座,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xxx%通过。推荐法工委二处和内司办x名同志参评全国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社会办参评xx市普法先进单位。带着感情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强化信访情况综合分析,协调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加强机关安全管理和自身防护,定期研究机关安全工作,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组织安全检查,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投资xx余万元完善消防设施,确保机关安全运行。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还不够深入,在深学笃用、学用结合上还有差距;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没有完全做到真管真严,廉政风险管控存在漏洞;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差距,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四是巡视整改“举一反三”不够,个别问题整改尚不彻底。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加强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坚决完成市委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成效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之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反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好人主义,切实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涵养人大机关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机关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常修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服务常委会高质量完成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的具体行动。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落实“六个一”,抓好学习研讨,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好实践活动,实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三是严肃整改落实。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在“人、事、因、制”上取得明显效果。严肃抓好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持“四个对照”标准,突出“四个落实”重点,按照“四个融入”重要要求,对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严肃对待,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四是持续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加大纠治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按照“四个一流”要求,持续开展“大兴四个之风”活动。采取更务实的举措,更严格的监督问责,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大力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坚决反对“舌尖上的浪费”。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注重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及时开展提示提醒和批评教育。做好廉政风险排查治理和受处分党员帮扶教育工作。支持和配合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共同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五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四级书记”抓党建职能,创新各党支部工作方法渠道,在打造支部品牌上持续用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以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机关履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八

意见的初衷是人们对事物的看法或想法。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向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基层司法所是县司法局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担负着面向农村广大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承担法治保障的重要职能。具体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九项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基层平台和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乡镇司法所在基层所处的位置较为特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较多,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不相适应。

(一)基础建设。随着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发展,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总体来说,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尤其是司法所形象标识做到了整齐划一。但是,仍存在问题与不足:1、产权性质不一(有、无独立产权);2、面积大小不一(几十到几百平方);3、结构质量不一(砖瓦、框架结构);4、功能设置不一[办公室(服务大厅)、所长室、会议室、矫正室、安帮室、法宣室、法援室、档案室];5、外观效果不一(楼房、平房,装饰等)不象公安派出所那样整齐划一,统一设计、统一拨款、统一建设、统一外观;6、地点迁移不定。有的所在原来基础上改造、有的所由政府置换、有的所新建,迁移不定。

(二)队伍建设。1、人员编制不足。按照规范化要求,至少配备3--5人,但现实中,司法所有1人所、2人所、三人及三人以上所,除了公益性岗位(1名)之外,基层所大部分在编公务员都达不到要求,导致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很难正常开展,制约着司法所的发展。2、专业素质不高。司法所人员文化程度基本能够达到大专及以上,但法律专业人员较少、软件操作能力不足,不能胜任信息化办公需要。3、年龄相对老化。工作热情不高,缺乏事业精神,创新能力不足,担当意识不强。少数乡镇党委为了解决干部职级,推荐年龄偏大、不具有法律素质的公务员担任司法所长。4、交流渠道不畅。没有形成合理的人材交流机制、途径,提拔晋级、择善使用不足,存在“一进入定终身”的弊端。5、待遇落实不公。虽然沐浴职级并行阳光享受正科级待遇,但不能象乡镇班子成员一样,退居二线时可以作为主任科员。同时,进入司法行政队伍以后,晋升的空间较小,占比不高(无法与派出所相比)。

(三)职能发挥。1、工作压力大。司法所工作职责包括九大职能,加上乡镇人民政府在司法所设立的各种“中心”(如: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维稳中心等)及若干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等),还要参与党政中心工作(如包村、当扶贫队长),职能得不到较好理顺,工作盲目被动,人手忙不过来,深感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的工作现象,形成了“专职不专用、兼职多而杂”的工作局面。2、承受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政策不硬,执法手段与工作职责不配套,执法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在全国已经实施了近11年,但到目前为止,《社区矫正法》还是出不了台。司法所没有硬手段,面对有可能重新犯罪的社会服刑人员无计可施。一旦出现了“漏管、脱管”差错,还要承担渎职、失职之责,深感有责无权。社区矫正风险大体现在:出事是必然的,发生在谁身上是偶然的(比如请假,省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是:家庭成员生病、发生重大变故。除此不行,如遇送子女上学,嫁姑娘娶媳妇怎么办?);工作做好99.99%,但存在0.01%不足仍不免责。追责机制不公平:要区分犯罪、一般违法与工作失误的标准,不能一刀切。3、安帮工作流于形势。刑释人员回到地方以后,极少有主动到司法所、村报到的(主动去的是要政策照顾);有的刑释人员村干部好意去找他,帮助教育他,但他不配合,无计可施,从而造成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4、法治宣传工作单打独斗。目前普法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部门、单位仅是“被动”参与,普法教育“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有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未能落实,司法所如何督促?遇到上级检查,只能是在会议记录上后补一下应付。5、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任务日益加重。司法所预防和化解矛盾的难度日益加大,维稳任务更加艰巨、繁重。6、法律服务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在乡镇,司法所承担法律服务的大头,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收费为主,不利、不便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但现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被一律取消法律服务资格证书,只能空留一腔为民服务的热情,这一决定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背道而弛!

(四)经费保障。1、司法所工作经费不足。乡镇司法所年包括人民调解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内外网办公经费等在内,大约在二万、三万元之间,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2、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保障不到位。既不能享受机关同等待遇(如误餐补贴、加班补贴、社会公益活动),又不能享受乡镇同等待遇(如征地拆迁补助、满勤奖等),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3、无执法警车。不便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加速,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完善,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社会价值日益彰显。为此,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司法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争取党委、政府关心重视。为基层司法所解决人(确保每个司法所有三名具有法律专业的正式工作人员)、财(加大县、乡(镇)两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将司法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物(确保乡镇街道司法所面积要达120平方米以上的临街、落地的办公用房)。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要求,采用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等各种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努力打造成一支能吃苦耐劳、有实际工作能力的司法行政队伍。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的规范化,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3、履职尽责,以有为争有位。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基层司法所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落实“首要标准”,着力打造“两类高危人群”教育管理,把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努力把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加强法律服务业引导,坚持公平正义。加强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群众解难。

基层司法所是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是基层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的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司法所主要负责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司法所是在创新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基层司法所经过多年的拼搏,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效监管和服务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等工作中,越来越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认可。但是,在新形势下,司法所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司法所人员少,编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职能过于繁琐。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原则上每个司法所每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中心乡镇(街道)和任务重的司法所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但是,在我们剑河县,全县共有13个乡镇司法所。其中,目前属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在司法所工作的仅有11人,其他人员在司法所工作的仅有2人,人员不到位的现象在司法所工作中普遍存在。截止目前,全县有社区矫服刑人员64人,县司法局对司法所考核的硬指标就是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要管理辖区内庞大的社区矫正“队伍”,可谓是举步维艰。可想而知,仅靠“1人司法所”是很难正常开展工作的,光是应对面上的工作就已经困难,更不要谈什么工作创新。

二、工作存在协调多,可操作性难的问题。

从司法所门口的牌子看,有“服务中心”,那“委员会”或“工作站”等等,这些组织机构的办公室且多设在司法所。开展这些工作,部分是司法行政的职能范围,但大多是其他部门的共同职责,司法所只是起到协调作用。这些看似司法所地位提高,实际上是给司法所的人员出了一道难题,司法所的工作感到务虚多,务实少。当然要做好这些工作,一要看司法所长的协调力度,二要看分管领导的重视程度。面对新的形势,社会矛盾出现新的变化,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也应有所改变。但要按照这些“服务中心”、“委员会”、“工作站”来开展工作,在司法所是很难开展工作,难在可操作性上。

三、基层司法所人员政治待遇低,希望渺茫。

司法所人员政治待遇低,都是体制的问题,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同是基层政法单位。但是,司法所级别待遇低一级,派出所是副科级单位,而司法所却是股级单位。司法所一些老干部在基层踏踏实实干了二三十年,不但政治待遇没有得到解决,而且一直调不进县机关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看不到希望,影响了司法所人员的积极性。

四、参与其他工作过多,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除计划生育的领导没有指派工作外,其余领导都有要求参与其分管工作的情况,工作普遍过杂过乱,司法所经常被抽调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等与维护社会稳定以外的其他工作,这些工作杂而无序,杂而不精,出现了“撒味精”的现象,是典型的“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基层单位,司法所干部大多没有专职专用,形成了“专职不专用、兼职多而杂”的工作局面,导致司法所业务开展比较难。

五、司法所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一些领导对于发挥司法所及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在维护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存在着重短期效益、轻长期投入,重管治、轻服务,重执法、轻司法的思想行为倾向,对司法所的地位与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司法所的职能缺乏刚性,收效缓慢。这些都是导致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开支、工作时间等方面的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的主要原因,是造成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无法落实的重要原因。

六、司法所经费缺乏,装备不齐。

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表彰先进典型等工作中,都必须有一定的工作经费和交通工具。截止目前,基层政府没有给司法所划拨工作经费,司法所每年紧靠县司法局划给少量资金,工作起来很被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全县13个司法所,有公务车辆的仅仅有4个所,而且4个车辆都是“老弱病残”。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影响了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七、加强司法所建设和而解决司法所困难的意见和办法。

一是想方设法解决好司法所的人员不足的问题,加强司法所人员编制建设,是完善司法行政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积极做好司法所人员充实工作,通过“招考”、“调入”等形式,按照每所3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及时协调编委、人事部门,制定招录计划,在编制范围内统招统考录用补充,逐步建立司法所人员流动的长效机制,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的管理模式,力争像公、检、法一样,实行人、财、物全面重点管理;三是努力有为有位,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司法所建设要想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我们还是要“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要努力,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基层党委政府分忧,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要充当一线力量。只有先有为,而后才要位。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同时要上报专项经费的支持,改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在基层两所一庭建设中,司法所办公场所、办公条件最差最弱,办公经费最少,公务车辆不齐,要有计划的解决好这些问题,以提高司法行政效能;四是抓好业务指导,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调研,指导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强与乡镇领导的沟通,了解司法所开展工作情况,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五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所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建议多渠道采取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协调能力;六是进一步落实好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尽快招录工作人员,整体提高队伍素质;七是把好人员出入关,要将业务知识较好又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司法行政队伍来,对在岗人员定期进行全能考核,对不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做到能进能出;八是提高现职人员待遇,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繁琐,经常放弃节假日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但在政法系统中政治待遇仍然很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九是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的规范化,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健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把管理渗透到司法所建设的各个环节。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只有在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的关心和支持下,不断创新和拓展司法行政工作领域,努力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和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拓宽法律服务渠道,紧抓普法宣传教育,注重特殊群体帮教,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区显著成效,但通过近期调研发现,司法行政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村级调解工作经区费落实困难,行业、企业调解工作还比较薄弱;二是对司法行政人员、司法助理员的培训形式单一,重理论培训、轻实践操作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法律服务人才匮区乏,基层司法所人员少、业务多、兼职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力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持续扎实推进“法治示范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单位”、“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有效提升民主法治创建水平,不断扩大创建成果。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以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创建为重点,健全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乡镇(街道)调委会和区域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努力发挥人民调委会在社会稳定中的促进作用;加强特殊人群管理,规范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管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区健康、有序、高效运行。

三是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服务程序,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区平;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与政法相关部门衔接,加强对农民工及外出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力度。

四是进一步狠抓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区方法,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继续推行全员岗位目标管理和领导包抓责任制,细化工作责任目标,以有为争有位,以新业绩树立新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拓宽法律服务渠道,紧抓普法宣传教育,注重特殊群体帮教,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区显著成效,但通过近期调研发现,司法行政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村级调解工作经区费落实困难,行业、企业调解工作还比较薄弱;二是对司法行政人员、司法助理员的培训形式单一,重理论培训、轻实践操作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法律服务人才匮区乏,基层司法所人员少、业务多、兼职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力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持续扎实推进“法治示范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单位”、“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有效提升民主法治创建水平,不断扩大创建成果。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以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创建为重点,健全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乡镇(街道)调委会和区域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努力发挥人民调委会在社会稳定中的促进作用;加强特殊人群管理,规范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管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区健康、有序、高效运行。

三是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服务程序,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区平;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与政法相关部门衔接,加强对农民工及外出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力度。

四是进一步狠抓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区方法,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继续推行全员岗位目标管理和领导包抓责任制,细化工作责任目标,以有为争有位,以新业绩树立新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基层司法所是县司法局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担负着面向农村广大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承担法治保障的重要职能。具体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九项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基层平台和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乡镇司法所在基层所处的位置较为特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较多,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不相适应。

(一)基础建设。随着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发展,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总体来说,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尤其是司法所形象标识做到了整齐划一。但是,仍存在问题与不足:1、产权性质不一(有、无独立产权);2、面积大小不一(几十到几百平方);3、结构质量不一(砖瓦、框架结构);4、功能设置不一[办公室(服务大厅)、所长室、会议室、矫正室、安帮室、法宣室、法援室、档案室];5、外观效果不一(楼房、平房,装饰等)不象公安派出所那样整齐划一,统一设计、统一拨款、统一建设、统一外观;6、地点迁移不定。有的所在原来基础上改造、有的所由政府置换、有的所新建,迁移不定。

(二)队伍建设。1、人员编制不足。按照规范化要求,至少配备3--5人,但现实中,司法所有1人所、2人所、三人及三人以上所,除了公益性岗位(1名)之外,基层所大部分在编公务员都达不到要求,导致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很难正常开展,制约着司法所的发展。2、专业素质不高。司法所人员文化程度基本能够达到大专及以上,但法律专业人员较少、软件操作能力不足,不能胜任信息化办公需要。3、年龄相对老化。工作热情不高,缺乏事业精神,创新能力不足,担当意识不强。少数乡镇党委为了解决干部职级,推荐年龄偏大、不具有法律素质的公务员担任司法所长。4、交流渠道不畅。没有形成合理的人材交流机制、途径,提拔晋级、择善使用不足,存在“一进入定终身”的弊端。5、待遇落实不公。虽然沐浴职级并行阳光享受正科级待遇,但不能象乡镇班子成员一样,退居二线时可以作为主任科员。同时,进入司法行政队伍以后,晋升的空间较小,占比不高(无法与派出所相比)。

(三)职能发挥。1、工作压力大。司法所工作职责包括九大职能,加上乡镇人民政府在司法所设立的各种“中心”(如: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维稳中心等)及若干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等),还要参与党政中心工作(如包村、当扶贫队长),职能得不到较好理顺,工作盲目被动,人手忙不过来,深感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的工作现象,形成了“专职不专用、兼职多而杂”的工作局面。2、承受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政策不硬,执法手段与工作职责不配套,执法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在全国已经实施了近11年,但到目前为止,《社区矫正法》还是出不了台。司法所没有硬手段,面对有可能重新犯罪的社会服刑人员无计可施。一旦出现了“漏管、脱管”差错,还要承担渎职、失职之责,深感有责无权。社区矫正风险大体现在:出事是必然的,发生在谁身上是偶然的(比如请假,省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是:家庭成员生病、发生重大变故。除此不行,如遇送子女上学,嫁姑娘娶媳妇怎么办?);工作做好99.99%,但存在0.01%不足仍不免责。追责机制不公平:要区分犯罪、一般违法与工作失误的标准,不能一刀切。3、安帮工作流于形势。刑释人员回到地方以后,极少有主动到司法所、村报到的(主动去的是要政策照顾);有的刑释人员村干部好意去找他,帮助教育他,但他不配合,无计可施,从而造成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4、法治宣传工作单打独斗。目前普法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部门、单位仅是“被动”参与,普法教育“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有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未能落实,司法所如何督促?遇到上级检查,只能是在会议记录上后补一下应付。5、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任务日益加重。司法所预防和化解矛盾的难度日益加大,维稳任务更加艰巨、繁重。6、法律服务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在乡镇,司法所承担法律服务的大头,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收费为主,不利、不便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但现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被一律取消法律服务资格证书,只能空留一腔为民服务的热情,这一决定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背道而弛!

(四)经费保障。1、司法所工作经费不足。乡镇司法所年包括人民调解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内外网办公经费等在内,大约在二万、三万元之间,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2、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保障不到位。既不能享受机关同等待遇(如误餐补贴、加班补贴、社会公益活动),又不能享受乡镇同等待遇(如征地拆迁补助、满勤奖等),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3、无执法警车。不便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加速,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完善,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社会价值日益彰显。为此,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司法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争取党委、政府关心重视。为基层司法所解决人(确保每个司法所有三名具有法律专业的正式工作人员)、财(加大县、乡(镇)两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将司法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物(确保乡镇街道司法所面积要达120平方米以上的临街、落地的办公用房)。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要求,采用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等各种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努力打造成一支能吃苦耐劳、有实际工作能力的司法行政队伍。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的规范化,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3、履职尽责,以有为争有位。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基层司法所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落实“首要标准”,着力打造“两类高危人群”教育管理,把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努力把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加强法律服务业引导,坚持公平正义。加强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群众解难。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九

治国必先治党,

治党务必从严。

十八大以来,

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即使如此,

1.

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

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

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存在片面理解,

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

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

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

摸得着,

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

抓党建工作不显山、

不露水,

一时难以看出效果;

有的认为党风政风、

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

凭借一己、

一域之力难以扭转,

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

管得多、

出场多,

对党建工作谋划少、

抓得少、

露面少。

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

有的单位行政领导,

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

只看重行政职务,

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

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

发文签个字、

活动露个脸,

“一岗双责”

没有落到实处。

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

满足于“照抄照搬”

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

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

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

出现了“上头热、

下头冷”

的现象。

2.

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

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

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但所占权重太小,

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

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考核内容偏“虚”。

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

抓产业、

搞工程等工作,

无法物化,

难以量化,

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

发文了没有、

开展了活动没有、

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

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

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

形式主义。

三是考核方式偏“单”。

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

组织、

纪检、

宣传、

统战考核各自为政,

分别考核,

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

四是结果运用偏“空”。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

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

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

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

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

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

没有真挂钩、

真兑现,

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

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

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

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

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

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

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

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

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

会束缚干部手脚,

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

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

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

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

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

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

开展活动就紧一阵,

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

时紧时松,

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

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

对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

该提醒的不提醒,

该批评的不批评,

该约谈的不约谈,

“从严治党”

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

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

强化责任担当,

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

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

增强责任意识。

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落实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

更为紧迫。

要像抓经济工作、

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

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

抓不好党建是渎职”

的理念,

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

增强主动意识、

主业意识、

主角意识、

主责意识,

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

健全责任体系。

党建工作影响力深、

覆盖面广、

工作量大,

只有明确职责,

各司其职,

通力合作,

才能富有成效、

取得实效。

要全面落实、

全员落实、

全程落实“一岗双责”

制度,

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

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

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

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

一级带一级、

一级促一级、

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让人人肩上有任务、

个个心中有压力。

3.

狠抓责任落实。

落实从严治党,

要落到实处,

而且要落到“点子”

上,

落到具体的事情上,

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

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

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

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

一起推进,

把每条战线、

每个领域、

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

抓深入,

切实做到真管真严、

敢管敢严、

长管长严。

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扛在肩上、

抓在手上,

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

完善责任考核。

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

考核的导向,

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

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

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

标准、

要求,

化抽象为具体、

化无形为有形。

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

书记考核,

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

的导向。

要改进考核方式,

尊重平时检查考核,

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

要整合考核项目,

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

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

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与评先评优、

选拔任用真挂钩、

真运用。

5.

是严格责任追究。

守不住这个防线,

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

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

执行上“较真”

效果上“戒示”

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

对严重失职渎职,

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依据《党章》。

《党内纪律处分条例》。

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十

司法是古代官名和明星官名。现在是指检察机关或者法院依法侦查、审判民事、刑事案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民主与法制建设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方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的好坏,他们走向社会之后是否真正认罪服法以及是否重新犯罪,关系到社会和公众安全,进而影响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12月1日,大家期盼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已正式征求民众意见。不久,《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将为我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

当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笔者自从事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该项制度应有的效果和作用发挥,不能将社区矫正的初衷完全发挥出来。现就如何将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管理好、教育好、服务好,使他们早日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谈以下几点个人思考:

一、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现实意义。

社区矫正工作是将不需要监禁或不再需要继续监禁的罪犯(目前我国适用的主要是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暂与监外执行五类罪犯)置于社区之内,遵循社会管理规定,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对其进行思想上的教育、改造,在判决或裁定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尽快、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可以有效地防止犯罪人到监狱中受到犯罪行为交叉感染的危险,而且,在社区服刑矫正,因他们每天生活在社会中,人们亲眼看到他们的改造和转变,在感情上容易接受和宽容他们,有利于减少犯罪人对立情绪,使其尽快融入社会,减少重新犯罪。对罪行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放在社区进行教育改造,这是一项标本兼治的刑罚执行措施,有利于争取社会公众对国家刑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修复社会裂痕,解决社会问题,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

行政执法手段缺位。司法行政机关无社区矫正执法权,对矫正对象没有采取强制矫正的权力。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据仍然是两高、两院的《通知》、《意见》和各地方政策性文件,尚无社区矫正法出台,社区矫正立法滞后,法律对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没有明确规定,现实工作中矫正对象脱矫、漏矫、不做思想汇报、外出不请假现象严重,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矫正对象,应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如果单靠省(市、区)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收监规定,有悖法理。我国《立法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因为司法行政机关无强制收监权力,所以目前如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收监,则须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缓刑建议,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最后由公安机关执行收监,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协助。实际操作程序繁琐,司法行政机关本身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的直接承担者,但又没有执法权,难免落得尴尬之境,所以应加强社区矫正立法,赋予司法行政机关强制矫正权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费缺乏保障。工作人员需要经常深入辖区社会单位、各社区(村)和各个家庭,开展社区矫正帮教活动,定期集中教育、不定期走访、公益劳动、申请减刑等等工作环节,需要一定经费作为保障。各地财政难以满足该项工作,基层司法所人员及装备不足,无力完全满足社区矫正需求。目前基层社区矫正人员严重缺乏,普遍存在一人所现状,有的甚至还是无人所,加之,没有交通工具,致使司法所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存在不少的障碍和困难,严重制约该项工作的开展。因此,国家要从财力上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扶持,切实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没有统一的装备,影响工作开展的效果。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司法工作人员,应该配带统一标识,着制式服装,使用统一的交通工具,持省厅统一印制的工作证。这样才能体现我们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整齐划一,同时也宣传了自我,树立司法行政部门的威信,也为工作人员自强、自尊、自律创造了条件。

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社区监督者匮乏。社区矫正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仅仅依靠司法行政人员是不够的,需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利用社区志愿者和社区监督者的一线优势,对矫正对象日常工作和生活进行管理,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使其早日回归社会。但现实中大多矫正社区缺乏矫正工作志愿者、社区监督,使社区矫正实施力度和效益大打折扣。

(一)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唯一高风险职能工作,司法行政部门也把社区矫正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基层司法所在日常管理中是否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执法,是矫正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事实上个别司法所在执法中存在矫正人员漏管现象,部分档案不齐全等等,出现这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基层司法所部分管教干部思想麻痹大意,把社区矫正这一职能工作等同于其他职能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该项工作责任意识没有增强,对其历史使命和重要职责以及紧迫感和风险度了解和认识不到位,主动性和积极性表现一般化。没有认真思考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重大意义;没能深刻意识到社区矫正对象随时随地都会对社会构成一定危害客观事实,更没有考虑个别社区矫正人员可能制造出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个案,危及他人、自身以及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极端个案一旦发生,工作弥补就会变得十分困难。

(二)社区矫正实施效率、深度不足。

1.监管手段陈旧,效率不高。目前,司法所对矫正人员的监管,主要是通过定期汇报、实地调查、通讯联系等传统手段和方式进行,这种“人盯人”的传统方式耗费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监管力度并不强。随着矫正人员的不断增加,这种传统的监管手段越来越难以适应发展需要。

2.教育矫正工作力度不足。对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进行矫正是社区矫正的重要内容,是促使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对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矫正,可从根源上矫正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从司法所工作运行来看,教育矫正工作力度不足,矫正效果难以深入。表现为:第一,存在重监管、轻矫正的现象。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大部分工作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对矫正人员的监管和帮扶上,而对矫正工作投入明显不足。第二,教育矫正方式针对性不强。司法所矫正人员差异较大,有小学没毕业的,有知识分子,有高官、有市井之徒,每个人的价值观、人生观有很大的差别,现有的矫正方式主要是组织讲座、报告,听汇报、交流,公益劳动等,以这些方式对他们进行教育矫正,难以达到理想状态。第三,缺乏对矫正人员的心理矫正。由于相关专业知识欠缺、心理矫正资源不足等原因,司法所没有对矫正人员的犯罪心理进行专业的心理矫正。

(三)司法所普遍轻视社区矫正交付执行工作环节。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司法所不少工作人员对交付执行这一工作环节不够重视,应付了事,对交付执行过程中应该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自己也模糊不清。交付执行是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司法所与社区矫正对象首次见面的工作环节,在这个环节不注重交付执行内容和细节,很可能就是后续管教出现问题的导火索。一些管教干部在交付执行环节中没有与矫正对象形成交谈笔录,且宣告也走捷径,使得个别矫正对象不清楚自己的管教干部是谁,甚至联系方式都不知道,最终导致少数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严重者重新走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必须明确,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第一次接触社区矫正人员采取什么样的工作态度、运用什么样的工作方法,是否能够熟练运用“办法”和“细则”中规定的工作内容,能否给社区矫正人员留下极其深刻身份认同和服从管理的首因效应是矫正成功关键因素。

(四)司法所执法权缺失与自身资源匮乏。

1.执法权缺失,难以实现社区矫正的监管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司法所会面对一些“棘手”的矫正人员,他们在“司法所没有执法权”的思想下,无视司法所监管,出现不及时报到,不服从管理、不汇报工作等现象,对于这类矫正人员,作为有责无权的司法所只能运用说服、教育等柔性的手段进行教育,即便是给予其警告,威慑力也不足。而具有法定执法权的公安机关只是监管的“配角”,这种角色定位使他们的矫正工作流于形式,工作没有主动性,双方的合作远未达到理想的状态。

2.自身资源匮乏,难以适应繁杂的矫正工作。司法所辖区面积大,矫正人员逐年增加,但很多司法所的人员编制始终是1人所、2人所,工作人员每天疲于完成对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扶安置任务,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众多工作,管理事务多头,很难持续跟踪和全面落实对特定对象的监管、教育、帮扶,工作难以做细、做深。

四、司法所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社区矫正对罪犯的矫正作用凸显,作为一种非监禁刑,在与监禁刑对比上,有着后者无法比拟的优势,社区矫正能以较小的社会成本达到教育和改造罪犯的目的。因此,发展社区矫正,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制改革,是我国司法非刑罚化的发展趋势。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更是我们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所在。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我们每个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我认为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让矫正对象感到社会的温暖,树立健康、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能够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早日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

(一)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社区矫正具有严肃的法律强制性属性特征,虽然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内接受矫正,但毕竟是罪犯,对社会存在潜在的威胁和风险,所以做好矫正工作,对维护社会治安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而且《刑法修正案(八)》已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机构是刑罚执行的主体,因此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认真的组织实施及有效落实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因此,社区矫正工作中要强化“三种意识”,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管理。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社区矫正是在开放的社会化环境中对罪犯实施教育改造,因此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和重新犯罪,防止他们对社会再次造成危害,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任务。增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做到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实行每日检查、定期抽查,全面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轨迹,及时了解其动向,对其异常动态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二是强化法律意识。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对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严格把关,抓好接收矫正对象谈话、家庭走访、矫正方案、矫正宣告书、签订矫正承诺书和监护责任书、矫正协议书,使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

三是强化风险意识。把社区矫正执法作为重点风险点来抓,督促执法人员公正司法、清正廉洁,不断增强执法人员风险防范意识。

(二)大力加强教育管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1、狠抓教育管理这个中心环节。

教育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和关键,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提高社区矫正实效的中心环节。实现刑罚目的,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1)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切实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等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守规定、接受矫正。加强对职务犯罪等重点人员监督管理,专门制定方案,严格监管措施,决不能使刑罚变成无牙老虎。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罪犯放到社区服刑,本身就是宽的一面,在这种宽待的前提下,管理必须从严,绝不能无原则迁就,宽大无边;绝不能把在社区服刑的罪犯混同于普通公民,放任不管;绝不能用帮扶方法替代监管措施。对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符合收监条件的,必须及时依法惩处,坚决收监执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矫正。在教育内容上,必须坚持“三个注重”,充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性。一是法律上注重管理,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二是在人格上注重尊重,保障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三是思想上注重关心,强化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要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改造为重点,通过法律法规、行为规则、道德规范教育,引导矫正对象熟悉法律法规、了解政策规定、知晓道德规范、掌握行为准则,不断强化其改造意识、回归社会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认真组织社区服务,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8小时的规定,培养社区服刑人员正确的劳动观念、纪律观念,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关系,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区、回归社会。

(3)要在矫正小组建设上狠下功夫。矫正小组是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的好载体,是社区群众参与社区矫正的好渠道。矫正小组天然贴近社区服刑人员,最了解他们的思想,最方便开展“一帮一”、“多帮一”教育帮扶活动,而且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易被社区服刑人员所接受。要明确矫正小组任务,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经常听取矫正小组汇报,制定矫正方案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共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和每个矫正方案顺利实施。只有矫正小组真正发挥作用,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各项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2、狠抓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

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共同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规范。我区也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制订了实施细则以及配套制度。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执法标准,进一步增强遵守制度、落实制度、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

(1)要在制度执行上狠下功夫。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再好的制度如果停留在纸面上、只挂在墙上,那也“形同摆设”。个别地方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案件,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手机定位,不按制度规定及时联系监控形同摆设。有外出审批制度,但不按制度规定办事,违反程序、越权审批,造成脱管失控,等等。要严格落实监管制度,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危害社区安全,绝不允许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案件。

(2)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强调社区服刑人员按期向司法所报告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社会活动等情况,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遵规守纪意识。抓好分类管理。要将所有的社区服刑人员划分为严管类、普管类、宽管类三个管理类别,细化类别标准,落实不同的管理措施,体现宽严相济的政策。对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较高的人员要列为重点人员,重点管控、重点教育、重点帮助、重点转化。

(3)不断完善社区矫正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对发生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再犯罪、脱逃、参与群体性事件、媒体舆论负面报道以及其他涉及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事项,及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三)狠抓业务学习提升执法技能。

社区矫正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一项全新的内容,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一项新挑战、新机遇。作为一项新的刑法执行活动,该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政策法规以及规章。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想能得心应手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用一颗“恒心”去认真学习掌握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悉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以达到更高的工作效率、更好的工作效果。这样才能在具体实践中少走弯路、不犯错误。只有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思考、仔细进行分析论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才能探索出一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路子。为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只有深入学习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明确是和非,时刻保持立场坚定和头脑清醒。

基层司法所是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是基层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的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司法所主要负责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司法所是在创新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基层司法所经过多年的拼搏,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效监管和服务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等工作中,越来越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认可。但是,在新形势下,司法所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司法所人员少,编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职能过于繁琐。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原则上每个司法所每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中心乡镇(街道)和任务重的司法所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但是,在我们剑河县,全县共有13个乡镇司法所。其中,目前属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在司法所工作的仅有11人,其他人员在司法所工作的仅有2人,人员不到位的现象在司法所工作中普遍存在。截止目前,全县有社区矫服刑人员64人,县司法局对司法所考核的硬指标就是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要管理辖区内庞大的社区矫正“队伍”,可谓是举步维艰。可想而知,仅靠“1人司法所”是很难正常开展工作的,光是应对面上的工作就已经困难,更不要谈什么工作创新。

二、工作存在协调多,可操作性难的问题。

从司法所门口的牌子看,有“服务中心”,那“委员会”或“工作站”等等,这些组织机构的办公室且多设在司法所。开展这些工作,部分是司法行政的职能范围,但大多是其他部门的共同职责,司法所只是起到协调作用。这些看似司法所地位提高,实际上是给司法所的人员出了一道难题,司法所的工作感到务虚多,务实少。当然要做好这些工作,一要看司法所长的协调力度,二要看分管领导的重视程度。面对新的形势,社会矛盾出现新的变化,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也应有所改变。但要按照这些“服务中心”、“委员会”、“工作站”来开展工作,在司法所是很难开展工作,难在可操作性上。

三、基层司法所人员政治待遇低,希望渺茫。

司法所人员政治待遇低,都是体制的问题,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同是基层政法单位。但是,司法所级别待遇低一级,派出所是副科级单位,而司法所却是股级单位。司法所一些老干部在基层踏踏实实干了二三十年,不但政治待遇没有得到解决,而且一直调不进县机关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看不到希望,影响了司法所人员的积极性。

四、参与其他工作过多,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除计划生育的领导没有指派工作外,其余领导都有要求参与其分管工作的情况,工作普遍过杂过乱,司法所经常被抽调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等与维护社会稳定以外的其他工作,这些工作杂而无序,杂而不精,出现了“撒味精”的现象,是典型的“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基层单位,司法所干部大多没有专职专用,形成了“专职不专用、兼职多而杂”的工作局面,导致司法所业务开展比较难。

五、司法所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一些领导对于发挥司法所及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在维护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存在着重短期效益、轻长期投入,重管治、轻服务,重执法、轻司法的思想行为倾向,对司法所的地位与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司法所的职能缺乏刚性,收效缓慢。这些都是导致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开支、工作时间等方面的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的主要原因,是造成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无法落实的重要原因。

六、司法所经费缺乏,装备不齐。

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表彰先进典型等工作中,都必须有一定的工作经费和交通工具。截止目前,基层政府没有给司法所划拨工作经费,司法所每年紧靠县司法局划给少量资金,工作起来很被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全县13个司法所,有公务车辆的仅仅有4个所,而且4个车辆都是“老弱病残”。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影响了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七、加强司法所建设和而解决司法所困难的意见和办法。

一是想方设法解决好司法所的人员不足的问题,加强司法所人员编制建设,是完善司法行政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积极做好司法所人员充实工作,通过“招考”、“调入”等形式,按照每所3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及时协调编委、人事部门,制定招录计划,在编制范围内统招统考录用补充,逐步建立司法所人员流动的长效机制,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的管理模式,力争像公、检、法一样,实行人、财、物全面重点管理;三是努力有为有位,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司法所建设要想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我们还是要“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要努力,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基层党委政府分忧,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要充当一线力量。只有先有为,而后才要位。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同时要上报专项经费的支持,改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在基层两所一庭建设中,司法所办公场所、办公条件最差最弱,办公经费最少,公务车辆不齐,要有计划的解决好这些问题,以提高司法行政效能;四是抓好业务指导,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调研,指导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强与乡镇领导的沟通,了解司法所开展工作情况,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五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所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建议多渠道采取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协调能力;六是进一步落实好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尽快招录工作人员,整体提高队伍素质;七是把好人员出入关,要将业务知识较好又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司法行政队伍来,对在岗人员定期进行全能考核,对不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做到能进能出;八是提高现职人员待遇,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繁琐,经常放弃节假日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但在政法系统中政治待遇仍然很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九是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的规范化,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健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把管理渗透到司法所建设的各个环节。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只有在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的关心和支持下,不断创新和拓展司法行政工作领域,努力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和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拓宽法律服务渠道,紧抓普法宣传教育,注重特殊群体帮教,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区显著成效,但通过近期调研发现,司法行政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村级调解工作经区费落实困难,行业、企业调解工作还比较薄弱;二是对司法行政人员、司法助理员的培训形式单一,重理论培训、轻实践操作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法律服务人才匮区乏,基层司法所人员少、业务多、兼职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力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持续扎实推进“法治示范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单位”、“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有效提升民主法治创建水平,不断扩大创建成果。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以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创建为重点,健全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乡镇(街道)调委会和区域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努力发挥人民调委会在社会稳定中的促进作用;加强特殊人群管理,规范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管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区健康、有序、高效运行。

三是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服务程序,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区平;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与政法相关部门衔接,加强对农民工及外出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力度。

四是进一步狠抓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区方法,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继续推行全员岗位目标管理和领导包抓责任制,细化工作责任目标,以有为争有位,以新业绩树立新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基层司法所是县司法局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担负着面向农村广大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承担法治保障的重要职能。具体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九项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基层平台和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乡镇司法所在基层所处的位置较为特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较多,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不相适应。

(一)基础建设。随着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发展,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总体来说,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尤其是司法所形象标识做到了整齐划一。但是,仍存在问题与不足:1、产权性质不一(有、无独立产权);2、面积大小不一(几十到几百平方);3、结构质量不一(砖瓦、框架结构);4、功能设置不一[办公室(服务大厅)、所长室、会议室、矫正室、安帮室、法宣室、法援室、档案室];5、外观效果不一(楼房、平房,装饰等)不象公安派出所那样整齐划一,统一设计、统一拨款、统一建设、统一外观;6、地点迁移不定。有的所在原来基础上改造、有的所由政府置换、有的所新建,迁移不定。

(二)队伍建设。1、人员编制不足。按照规范化要求,至少配备3--5人,但现实中,司法所有1人所、2人所、三人及三人以上所,除了公益性岗位(1名)之外,基层所大部分在编公务员都达不到要求,导致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很难正常开展,制约着司法所的发展。2、专业素质不高。司法所人员文化程度基本能够达到大专及以上,但法律专业人员较少、软件操作能力不足,不能胜任信息化办公需要。3、年龄相对老化。工作热情不高,缺乏事业精神,创新能力不足,担当意识不强。少数乡镇党委为了解决干部职级,推荐年龄偏大、不具有法律素质的公务员担任司法所长。4、交流渠道不畅。没有形成合理的人材交流机制、途径,提拔晋级、择善使用不足,存在“一进入定终身”的弊端。5、待遇落实不公。虽然沐浴职级并行阳光享受正科级待遇,但不能象乡镇班子成员一样,退居二线时可以作为主任科员。同时,进入司法行政队伍以后,晋升的空间较小,占比不高(无法与派出所相比)。

(三)职能发挥。1、工作压力大。司法所工作职责包括九大职能,加上乡镇人民政府在司法所设立的各种“中心”(如: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维稳中心等)及若干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等),还要参与党政中心工作(如包村、当扶贫队长),职能得不到较好理顺,工作盲目被动,人手忙不过来,深感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的工作现象,形成了“专职不专用、兼职多而杂”的工作局面。2、承受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政策不硬,执法手段与工作职责不配套,执法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在全国已经实施了近11年,但到目前为止,《社区矫正法》还是出不了台。司法所没有硬手段,面对有可能重新犯罪的社会服刑人员无计可施。一旦出现了“漏管、脱管”差错,还要承担渎职、失职之责,深感有责无权。社区矫正风险大体现在:出事是必然的,发生在谁身上是偶然的(比如请假,省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是:家庭成员生病、发生重大变故。除此不行,如遇送子女上学,嫁姑娘娶媳妇怎么办?);工作做好99.99%,但存在0.01%不足仍不免责。追责机制不公平:要区分犯罪、一般违法与工作失误的标准,不能一刀切。3、安帮工作流于形势。刑释人员回到地方以后,极少有主动到司法所、村报到的(主动去的是要政策照顾);有的刑释人员村干部好意去找他,帮助教育他,但他不配合,无计可施,从而造成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4、法治宣传工作单打独斗。目前普法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部门、单位仅是“被动”参与,普法教育“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有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未能落实,司法所如何督促?遇到上级检查,只能是在会议记录上后补一下应付。5、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任务日益加重。司法所预防和化解矛盾的难度日益加大,维稳任务更加艰巨、繁重。6、法律服务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在乡镇,司法所承担法律服务的大头,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收费为主,不利、不便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但现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被一律取消法律服务资格证书,只能空留一腔为民服务的热情,这一决定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背道而弛!

(四)经费保障。1、司法所工作经费不足。乡镇司法所年包括人民调解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内外网办公经费等在内,大约在二万、三万元之间,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2、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保障不到位。既不能享受机关同等待遇(如误餐补贴、加班补贴、社会公益活动),又不能享受乡镇同等待遇(如征地拆迁补助、满勤奖等),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3、无执法警车。不便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加速,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完善,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社会价值日益彰显。为此,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司法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争取党委、政府关心重视。为基层司法所解决人(确保每个司法所有三名具有法律专业的正式工作人员)、财(加大县、乡(镇)两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将司法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物(确保乡镇街道司法所面积要达120平方米以上的临街、落地的办公用房)。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要求,采用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等各种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努力打造成一支能吃苦耐劳、有实际工作能力的司法行政队伍。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的规范化,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3、履职尽责,以有为争有位。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基层司法所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落实“首要标准”,着力打造“两类高危人群”教育管理,把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努力把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加强法律服务业引导,坚持公平正义。加强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群众解难。

基层司法所是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是基层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的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司法所主要负责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司法所是在创新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基层司法所经过多年的拼搏,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效监管和服务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等工作中,越来越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认可。但是,在新形势下,司法所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司法所人员少,编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职能过于繁琐。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原则上每个司法所每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中心乡镇(街道)和任务重的司法所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但是,在我们剑河县,全县共有13个乡镇司法所。其中,目前属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在司法所工作的仅有11人,其他人员在司法所工作的仅有2人,人员不到位的现象在司法所工作中普遍存在。截止目前,全县有社区矫服刑人员64人,县司法局对司法所考核的硬指标就是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要管理辖区内庞大的社区矫正“队伍”,可谓是举步维艰。可想而知,仅靠“1人司法所”是很难正常开展工作的,光是应对面上的工作就已经困难,更不要谈什么工作创新。

二、工作存在协调多,可操作性难的问题。

从司法所门口的牌子看,有“服务中心”,那“委员会”或“工作站”等等,这些组织机构的办公室且多设在司法所。开展这些工作,部分是司法行政的职能范围,但大多是其他部门的共同职责,司法所只是起到协调作用。这些看似司法所地位提高,实际上是给司法所的人员出了一道难题,司法所的工作感到务虚多,务实少。当然要做好这些工作,一要看司法所长的协调力度,二要看分管领导的重视程度。面对新的形势,社会矛盾出现新的变化,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也应有所改变。但要按照这些“服务中心”、“委员会”、“工作站”来开展工作,在司法所是很难开展工作,难在可操作性上。

三、基层司法所人员政治待遇低,希望渺茫。

司法所人员政治待遇低,都是体制的问题,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同是基层政法单位。但是,司法所级别待遇低一级,派出所是副科级单位,而司法所却是股级单位。司法所一些老干部在基层踏踏实实干了二三十年,不但政治待遇没有得到解决,而且一直调不进县机关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看不到希望,影响了司法所人员的积极性。

四、参与其他工作过多,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除计划生育的领导没有指派工作外,其余领导都有要求参与其分管工作的情况,工作普遍过杂过乱,司法所经常被抽调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等与维护社会稳定以外的其他工作,这些工作杂而无序,杂而不精,出现了“撒味精”的现象,是典型的“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基层单位,司法所干部大多没有专职专用,形成了“专职不专用、兼职多而杂”的工作局面,导致司法所业务开展比较难。

五、司法所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一些领导对于发挥司法所及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在维护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存在着重短期效益、轻长期投入,重管治、轻服务,重执法、轻司法的思想行为倾向,对司法所的地位与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司法所的职能缺乏刚性,收效缓慢。这些都是导致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开支、工作时间等方面的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的主要原因,是造成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无法落实的重要原因。

六、司法所经费缺乏,装备不齐。

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表彰先进典型等工作中,都必须有一定的工作经费和交通工具。截止目前,基层政府没有给司法所划拨工作经费,司法所每年紧靠县司法局划给少量资金,工作起来很被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全县13个司法所,有公务车辆的仅仅有4个所,而且4个车辆都是“老弱病残”。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影响了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七、加强司法所建设和而解决司法所困难的意见和办法。

一是想方设法解决好司法所的人员不足的问题,加强司法所人员编制建设,是完善司法行政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积极做好司法所人员充实工作,通过“招考”、“调入”等形式,按照每所3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及时协调编委、人事部门,制定招录计划,在编制范围内统招统考录用补充,逐步建立司法所人员流动的长效机制,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的管理模式,力争像公、检、法一样,实行人、财、物全面重点管理;三是努力有为有位,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司法所建设要想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我们还是要“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要努力,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基层党委政府分忧,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要充当一线力量。只有先有为,而后才要位。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同时要上报专项经费的支持,改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在基层两所一庭建设中,司法所办公场所、办公条件最差最弱,办公经费最少,公务车辆不齐,要有计划的解决好这些问题,以提高司法行政效能;四是抓好业务指导,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调研,指导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强与乡镇领导的沟通,了解司法所开展工作情况,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五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所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建议多渠道采取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协调能力;六是进一步落实好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尽快招录工作人员,整体提高队伍素质;七是把好人员出入关,要将业务知识较好又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司法行政队伍来,对在岗人员定期进行全能考核,对不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做到能进能出;八是提高现职人员待遇,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繁琐,经常放弃节假日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但在政法系统中政治待遇仍然很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九是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的规范化,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健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把管理渗透到司法所建设的各个环节。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只有在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的关心和支持下,不断创新和拓展司法行政工作领域,努力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和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层司法所是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是基层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的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司法所主要负责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司法所是在创新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基层司法所经过多年的拼搏,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效监管和服务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等工作中,越来越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认可。但是,在新形势下,司法所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司法所人员少,编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职能过于繁琐。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原则上每个司法所每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中心乡镇(街道)和任务重的司法所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但是,在我们剑河县,全县共有13个乡镇司法所。其中,目前属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在司法所工作的仅有11人,其他人员在司法所工作的仅有2人,人员不到位的现象在司法所工作中普遍存在。截止目前,全县有社区矫服刑人员64人,县司法局对司法所考核的硬指标就是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要管理辖区内庞大的社区矫正“队伍”,可谓是举步维艰。可想而知,仅靠“1人司法所”是很难正常开展工作的,光是应对面上的工作就已经困难,更不要谈什么工作创新。

二、工作存在协调多,可操作性难的问题。

从司法所门口的牌子看,有“服务中心”,那“委员会”或“工作站”等等,这些组织机构的办公室且多设在司法所。开展这些工作,部分是司法行政的职能范围,但大多是其他部门的共同职责,司法所只是起到协调作用。这些看似司法所地位提高,实际上是给司法所的人员出了一道难题,司法所的工作感到务虚多,务实少。当然要做好这些工作,一要看司法所长的协调力度,二要看分管领导的重视程度。面对新的形势,社会矛盾出现新的变化,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也应有所改变。但要按照这些“服务中心”、“委员会”、“工作站”来开展工作,在司法所是很难开展工作,难在可操作性上。

三、基层司法所人员政治待遇低,希望渺茫。

司法所人员政治待遇低,都是体制的问题,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同是基层政法单位。但是,司法所级别待遇低一级,派出所是副科级单位,而司法所却是股级单位。司法所一些老干部在基层踏踏实实干了二三十年,不但政治待遇没有得到解决,而且一直调不进县机关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看不到希望,影响了司法所人员的积极性。

四、参与其他工作过多,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除计划生育的领导没有指派工作外,其余领导都有要求参与其分管工作的情况,工作普遍过杂过乱,司法所经常被抽调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等与维护社会稳定以外的其他工作,这些工作杂而无序,杂而不精,出现了“撒味精”的现象,是典型的“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基层单位,司法所干部大多没有专职专用,形成了“专职不专用、兼职多而杂”的工作局面,导致司法所业务开展比较难。

五、司法所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一些领导对于发挥司法所及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在维护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存在着重短期效益、轻长期投入,重管治、轻服务,重执法、轻司法的思想行为倾向,对司法所的地位与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司法所的职能缺乏刚性,收效缓慢。这些都是导致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开支、工作时间等方面的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的主要原因,是造成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无法落实的重要原因。

六、司法所经费缺乏,装备不齐。

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表彰先进典型等工作中,都必须有一定的工作经费和交通工具。截止目前,基层政府没有给司法所划拨工作经费,司法所每年紧靠县司法局划给少量资金,工作起来很被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全县13个司法所,有公务车辆的仅仅有4个所,而且4个车辆都是“老弱病残”。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影响了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七、加强司法所建设和而解决司法所困难的意见和办法。

一是想方设法解决好司法所的人员不足的问题,加强司法所人员编制建设,是完善司法行政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积极做好司法所人员充实工作,通过“招考”、“调入”等形式,按照每所3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及时协调编委、人事部门,制定招录计划,在编制范围内统招统考录用补充,逐步建立司法所人员流动的长效机制,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的管理模式,力争像公、检、法一样,实行人、财、物全面重点管理;三是努力有为有位,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司法所建设要想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我们还是要“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要努力,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基层党委政府分忧,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要充当一线力量。只有先有为,而后才要位。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同时要上报专项经费的支持,改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在基层两所一庭建设中,司法所办公场所、办公条件最差最弱,办公经费最少,公务车辆不齐,要有计划的解决好这些问题,以提高司法行政效能;四是抓好业务指导,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调研,指导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强与乡镇领导的沟通,了解司法所开展工作情况,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五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所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建议多渠道采取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协调能力;六是进一步落实好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尽快招录工作人员,整体提高队伍素质;七是把好人员出入关,要将业务知识较好又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司法行政队伍来,对在岗人员定期进行全能考核,对不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做到能进能出;八是提高现职人员待遇,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繁琐,经常放弃节假日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但在政法系统中政治待遇仍然很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九是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的规范化,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健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把管理渗透到司法所建设的各个环节。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只有在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的关心和支持下,不断创新和拓展司法行政工作领域,努力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和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层司法所是县司法局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担负着面向农村广大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承担法治保障的重要职能。具体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九项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基层平台和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乡镇司法所在基层所处的位置较为特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较多,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不相适应。

(一)基础建设。随着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发展,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总体来说,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尤其是司法所形象标识做到了整齐划一。但是,仍存在问题与不足:1、产权性质不一(有、无独立产权);2、面积大小不一(几十到几百平方);3、结构质量不一(砖瓦、框架结构);4、功能设置不一[办公室(服务大厅)、所长室、会议室、矫正室、安帮室、法宣室、法援室、档案室];5、外观效果不一(楼房、平房,装饰等)不象公安派出所那样整齐划一,统一设计、统一拨款、统一建设、统一外观;6、地点迁移不定。有的所在原来基础上改造、有的所由政府置换、有的所新建,迁移不定。

(二)队伍建设。1、人员编制不足。按照规范化要求,至少配备3--5人,但现实中,司法所有1人所、2人所、三人及三人以上所,除了公益性岗位(1名)之外,基层所大部分在编公务员都达不到要求,导致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很难正常开展,制约着司法所的发展。2、专业素质不高。司法所人员文化程度基本能够达到大专及以上,但法律专业人员较少、软件操作能力不足,不能胜任信息化办公需要。3、年龄相对老化。工作热情不高,缺乏事业精神,创新能力不足,担当意识不强。少数乡镇党委为了解决干部职级,推荐年龄偏大、不具有法律素质的公务员担任司法所长。4、交流渠道不畅。没有形成合理的人材交流机制、途径,提拔晋级、择善使用不足,存在“一进入定终身”的弊端。5、待遇落实不公。虽然沐浴职级并行阳光享受正科级待遇,但不能象乡镇班子成员一样,退居二线时可以作为主任科员。同时,进入司法行政队伍以后,晋升的空间较小,占比不高(无法与派出所相比)。

(三)职能发挥。1、工作压力大。司法所工作职责包括九大职能,加上乡镇人民政府在司法所设立的各种“中心”(如: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维稳中心等)及若干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等),还要参与党政中心工作(如包村、当扶贫队长),职能得不到较好理顺,工作盲目被动,人手忙不过来,深感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的工作现象,形成了“专职不专用、兼职多而杂”的工作局面。2、承受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政策不硬,执法手段与工作职责不配套,执法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在全国已经实施了近11年,但到目前为止,《社区矫正法》还是出不了台。司法所没有硬手段,面对有可能重新犯罪的社会服刑人员无计可施。一旦出现了“漏管、脱管”差错,还要承担渎职、失职之责,深感有责无权。社区矫正风险大体现在:出事是必然的,发生在谁身上是偶然的(比如请假,省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是:家庭成员生病、发生重大变故。除此不行,如遇送子女上学,嫁姑娘娶媳妇怎么办?);工作做好99.99%,但存在0.01%不足仍不免责。追责机制不公平:要区分犯罪、一般违法与工作失误的标准,不能一刀切。3、安帮工作流于形势。刑释人员回到地方以后,极少有主动到司法所、村报到的(主动去的是要政策照顾);有的刑释人员村干部好意去找他,帮助教育他,但他不配合,无计可施,从而造成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4、法治宣传工作单打独斗。目前普法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部门、单位仅是“被动”参与,普法教育“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有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未能落实,司法所如何督促?遇到上级检查,只能是在会议记录上后补一下应付。5、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任务日益加重。司法所预防和化解矛盾的难度日益加大,维稳任务更加艰巨、繁重。6、法律服务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在乡镇,司法所承担法律服务的大头,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收费为主,不利、不便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但现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被一律取消法律服务资格证书,只能空留一腔为民服务的热情,这一决定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背道而弛!

(四)经费保障。1、司法所工作经费不足。乡镇司法所年包括人民调解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内外网办公经费等在内,大约在二万、三万元之间,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2、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保障不到位。既不能享受机关同等待遇(如误餐补贴、加班补贴、社会公益活动),又不能享受乡镇同等待遇(如征地拆迁补助、满勤奖等),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3、无执法警车。不便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加速,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完善,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社会价值日益彰显。为此,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司法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争取党委、政府关心重视。为基层司法所解决人(确保每个司法所有三名具有法律专业的正式工作人员)、财(加大县、乡(镇)两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将司法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物(确保乡镇街道司法所面积要达120平方米以上的临街、落地的办公用房)。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要求,采用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等各种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努力打造成一支能吃苦耐劳、有实际工作能力的司法行政队伍。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的规范化,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3、履职尽责,以有为争有位。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基层司法所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落实“首要标准”,着力打造“两类高危人群”教育管理,把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努力把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加强法律服务业引导,坚持公平正义。加强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群众解难。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十一

基层司法所是县司法局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担负着面向农村广大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承担法治保障的重要职能。具体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九项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基层平台和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乡镇司法所在基层所处的位置较为特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较多,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不相适应。

(一)基础建设。随着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发展,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总体来说,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尤其是司法所形象标识做到了整齐划一。但是,仍存在问题与不足:1、产权性质不一(有、无独立产权);2、面积大小不一(几十到几百平方);3、结构质量不一(砖瓦、框架结构);4、功能设置不一[办公室(服务大厅)、所长室、会议室、矫正室、安帮室、法宣室、法援室、档案室];5、外观效果不一(楼房、平房,装饰等)不象公安派出所那样整齐划一,统一设计、统一拨款、统一建设、统一外观;6、地点迁移不定。有的所在原来基础上改造、有的所由政府置换、有的所新建,迁移不定。

(二)队伍建设。1、人员编制不足。按照规范化要求,至少配备3--5人,但现实中,司法所有1人所、2人所、三人及三人以上所,除了公益性岗位(1名)之外,基层所大部分在编公务员都达不到要求,导致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很难正常开展,制约着司法所的发展。2、专业素质不高。司法所人员文化程度基本能够达到大专及以上,但法律专业人员较少、软件操作能力不足,不能胜任信息化办公需要。3、年龄相对老化。工作热情不高,缺乏事业精神,创新能力不足,担当意识不强。少数乡镇党委为了解决干部职级,推荐年龄偏大、不具有法律素质的公务员担任司法所长。4、交流渠道不畅。没有形成合理的人材交流机制、途径,提拔晋级、择善使用不足,存在“一进入定终身”的弊端。5、待遇落实不公。虽然沐浴职级并行阳光享受正科级待遇,但不能象乡镇班子成员一样,退居二线时可以作为主任科员。同时,进入司法行政队伍以后,晋升的空间较小,占比不高(无法与派出所相比)。

(三)职能发挥。1、工作压力大。司法所工作职责包括九大职能,加上乡镇人民政府在司法所设立的各种“中心”(如: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维稳中心等)及若干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等),还要参与党政中心工作(如包村、当扶贫队长),职能得不到较好理顺,工作盲目被动,人手忙不过来,深感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的工作现象,形成了“专职不专用、兼职多而杂”的工作局面。2、承受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政策不硬,执法手段与工作职责不配套,执法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在全国已经实施了近11年,但到目前为止,《社区矫正法》还是出不了台。司法所没有硬手段,面对有可能重新犯罪的社会服刑人员无计可施。一旦出现了“漏管、脱管”差错,还要承担渎职、失职之责,深感有责无权。社区矫正风险大体现在:出事是必然的,发生在谁身上是偶然的(比如请假,省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是:家庭成员生病、发生重大变故。除此不行,如遇送子女上学,嫁姑娘娶媳妇怎么办?);工作做好99.99%,但存在0.01%不足仍不免责。追责机制不公平:要区分犯罪、一般违法与工作失误的标准,不能一刀切。3、安帮工作流于形势。刑释人员回到地方以后,极少有主动到司法所、村报到的(主动去的是要政策照顾);有的刑释人员村干部好意去找他,帮助教育他,但他不配合,无计可施,从而造成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4、法治宣传工作单打独斗。目前普法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部门、单位仅是“被动”参与,普法教育“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有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未能落实,司法所如何督促?遇到上级检查,只能是在会议记录上后补一下应付。5、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任务日益加重。司法所预防和化解矛盾的难度日益加大,维稳任务更加艰巨、繁重。6、法律服务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在乡镇,司法所承担法律服务的大头,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收费为主,不利、不便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但现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被一律取消法律服务资格证书,只能空留一腔为民服务的热情,这一决定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背道而弛!

(四)经费保障。1、司法所工作经费不足。乡镇司法所年包括人民调解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内外网办公经费等在内,大约在二万、三万元之间,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2、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保障不到位。既不能享受机关同等待遇(如误餐补贴、加班补贴、社会公益活动),又不能享受乡镇同等待遇(如征地拆迁补助、满勤奖等),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3、无执法警车。不便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加速,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完善,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社会价值日益彰显。为此,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司法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争取党委、政府关心重视。为基层司法所解决人(确保每个司法所有三名具有法律专业的正式工作人员)、财(加大县、乡(镇)两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将司法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物(确保乡镇街道司法所面积要达120平方米以上的临街、落地的办公用房)。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要求,采用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等各种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努力打造成一支能吃苦耐劳、有实际工作能力的司法行政队伍。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的规范化,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3、履职尽责,以有为争有位。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基层司法所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落实“首要标准”,着力打造“两类高危人群”教育管理,把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努力把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加强法律服务业引导,坚持公平正义。加强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群众解难。

基层司法所是县司法局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担负着面向农村广大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承担法治保障的重要职能。具体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九项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基层平台和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乡镇司法所在基层所处的位置较为特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较多,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不相适应。

(一)基础建设。随着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发展,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总体来说,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尤其是司法所形象标识做到了整齐划一。但是,仍存在问题与不足:1、产权性质不一(有、无独立产权);2、面积大小不一(几十到几百平方);3、结构质量不一(砖瓦、框架结构);4、功能设置不一[办公室(服务大厅)、所长室、会议室、矫正室、安帮室、法宣室、法援室、档案室];5、外观效果不一(楼房、平房,装饰等)不象公安派出所那样整齐划一,统一设计、统一拨款、统一建设、统一外观;6、地点迁移不定。有的所在原来基础上改造、有的所由政府置换、有的所新建,迁移不定。

(二)队伍建设。1、人员编制不足。按照规范化要求,至少配备3--5人,但现实中,司法所有1人所、2人所、三人及三人以上所,除了公益性岗位(1名)之外,基层所大部分在编公务员都达不到要求,导致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很难正常开展,制约着司法所的发展。2、专业素质不高。司法所人员文化程度基本能够达到大专及以上,但法律专业人员较少、软件操作能力不足,不能胜任信息化办公需要。3、年龄相对老化。工作热情不高,缺乏事业精神,创新能力不足,担当意识不强。少数乡镇党委为了解决干部职级,推荐年龄偏大、不具有法律素质的公务员担任司法所长。4、交流渠道不畅。没有形成合理的人材交流机制、途径,提拔晋级、择善使用不足,存在“一进入定终身”的弊端。5、待遇落实不公。虽然沐浴职级并行阳光享受正科级待遇,但不能象乡镇班子成员一样,退居二线时可以作为主任科员。同时,进入司法行政队伍以后,晋升的空间较小,占比不高(无法与派出所相比)。

(三)职能发挥。1、工作压力大。司法所工作职责包括九大职能,加上乡镇人民政府在司法所设立的各种“中心”(如: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维稳中心等)及若干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等),还要参与党政中心工作(如包村、当扶贫队长),职能得不到较好理顺,工作盲目被动,人手忙不过来,深感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的工作现象,形成了“专职不专用、兼职多而杂”的工作局面。2、承受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政策不硬,执法手段与工作职责不配套,执法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在全国已经实施了近11年,但到目前为止,《社区矫正法》还是出不了台。司法所没有硬手段,面对有可能重新犯罪的社会服刑人员无计可施。一旦出现了“漏管、脱管”差错,还要承担渎职、失职之责,深感有责无权。社区矫正风险大体现在:出事是必然的,发生在谁身上是偶然的(比如请假,省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是:家庭成员生病、发生重大变故。除此不行,如遇送子女上学,嫁姑娘娶媳妇怎么办?);工作做好99.99%,但存在0.01%不足仍不免责。追责机制不公平:要区分犯罪、一般违法与工作失误的标准,不能一刀切。3、安帮工作流于形势。刑释人员回到地方以后,极少有主动到司法所、村报到的(主动去的是要政策照顾);有的刑释人员村干部好意去找他,帮助教育他,但他不配合,无计可施,从而造成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4、法治宣传工作单打独斗。目前普法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部门、单位仅是“被动”参与,普法教育“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有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未能落实,司法所如何督促?遇到上级检查,只能是在会议记录上后补一下应付。5、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任务日益加重。司法所预防和化解矛盾的难度日益加大,维稳任务更加艰巨、繁重。6、法律服务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在乡镇,司法所承担法律服务的大头,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收费为主,不利、不便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但现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被一律取消法律服务资格证书,只能空留一腔为民服务的热情,这一决定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背道而弛!

(四)经费保障。1、司法所工作经费不足。乡镇司法所年包括人民调解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内外网办公经费等在内,大约在二万、三万元之间,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2、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保障不到位。既不能享受机关同等待遇(如误餐补贴、加班补贴、社会公益活动),又不能享受乡镇同等待遇(如征地拆迁补助、满勤奖等),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3、无执法警车。不便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加速,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完善,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社会价值日益彰显。为此,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司法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争取党委、政府关心重视。为基层司法所解决人(确保每个司法所有三名具有法律专业的正式工作人员)、财(加大县、乡(镇)两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将司法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物(确保乡镇街道司法所面积要达120平方米以上的临街、落地的办公用房)。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要求,采用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等各种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努力打造成一支能吃苦耐劳、有实际工作能力的司法行政队伍。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的规范化,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3、履职尽责,以有为争有位。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基层司法所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落实“首要标准”,着力打造“两类高危人群”教育管理,把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努力把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加强法律服务业引导,坚持公平正义。加强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群众解难。

基层司法所是县司法局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担负着面向农村广大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承担法治保障的重要职能。具体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九项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基层平台和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乡镇司法所在基层所处的位置较为特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较多,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不相适应。

(一)基础建设。随着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发展,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总体来说,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尤其是司法所形象标识做到了整齐划一。但是,仍存在问题与不足:1、产权性质不一(有、无独立产权);2、面积大小不一(几十到几百平方);3、结构质量不一(砖瓦、框架结构);4、功能设置不一[办公室(服务大厅)、所长室、会议室、矫正室、安帮室、法宣室、法援室、档案室];5、外观效果不一(楼房、平房,装饰等)不象公安派出所那样整齐划一,统一设计、统一拨款、统一建设、统一外观;6、地点迁移不定。有的所在原来基础上改造、有的所由政府置换、有的所新建,迁移不定。

(二)队伍建设。1、人员编制不足。按照规范化要求,至少配备3--5人,但现实中,司法所有1人所、2人所、三人及三人以上所,除了公益性岗位(1名)之外,基层所大部分在编公务员都达不到要求,导致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很难正常开展,制约着司法所的发展。2、专业素质不高。司法所人员文化程度基本能够达到大专及以上,但法律专业人员较少、软件操作能力不足,不能胜任信息化办公需要。3、年龄相对老化。工作热情不高,缺乏事业精神,创新能力不足,担当意识不强。少数乡镇党委为了解决干部职级,推荐年龄偏大、不具有法律素质的公务员担任司法所长。4、交流渠道不畅。没有形成合理的人材交流机制、途径,提拔晋级、择善使用不足,存在“一进入定终身”的弊端。5、待遇落实不公。虽然沐浴职级并行阳光享受正科级待遇,但不能象乡镇班子成员一样,退居二线时可以作为主任科员。同时,进入司法行政队伍以后,晋升的空间较小,占比不高(无法与派出所相比)。

(三)职能发挥。1、工作压力大。司法所工作职责包括九大职能,加上乡镇人民政府在司法所设立的各种“中心”(如: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维稳中心等)及若干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等),还要参与党政中心工作(如包村、当扶贫队长),职能得不到较好理顺,工作盲目被动,人手忙不过来,深感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的工作现象,形成了“专职不专用、兼职多而杂”的工作局面。2、承受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政策不硬,执法手段与工作职责不配套,执法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在全国已经实施了近11年,但到目前为止,《社区矫正法》还是出不了台。司法所没有硬手段,面对有可能重新犯罪的社会服刑人员无计可施。一旦出现了“漏管、脱管”差错,还要承担渎职、失职之责,深感有责无权。社区矫正风险大体现在:出事是必然的,发生在谁身上是偶然的(比如请假,省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是:家庭成员生病、发生重大变故。除此不行,如遇送子女上学,嫁姑娘娶媳妇怎么办?);工作做好99.99%,但存在0.01%不足仍不免责。追责机制不公平:要区分犯罪、一般违法与工作失误的标准,不能一刀切。3、安帮工作流于形势。刑释人员回到地方以后,极少有主动到司法所、村报到的(主动去的是要政策照顾);有的刑释人员村干部好意去找他,帮助教育他,但他不配合,无计可施,从而造成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4、法治宣传工作单打独斗。目前普法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部门、单位仅是“被动”参与,普法教育“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有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未能落实,司法所如何督促?遇到上级检查,只能是在会议记录上后补一下应付。5、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任务日益加重。司法所预防和化解矛盾的难度日益加大,维稳任务更加艰巨、繁重。6、法律服务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在乡镇,司法所承担法律服务的大头,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收费为主,不利、不便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但现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被一律取消法律服务资格证书,只能空留一腔为民服务的热情,这一决定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背道而弛!

(四)经费保障。1、司法所工作经费不足。乡镇司法所年包括人民调解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内外网办公经费等在内,大约在二万、三万元之间,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2、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保障不到位。既不能享受机关同等待遇(如误餐补贴、加班补贴、社会公益活动),又不能享受乡镇同等待遇(如征地拆迁补助、满勤奖等),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3、无执法警车。不便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加速,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完善,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社会价值日益彰显。为此,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司法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争取党委、政府关心重视。为基层司法所解决人(确保每个司法所有三名具有法律专业的正式工作人员)、财(加大县、乡(镇)两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将司法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物(确保乡镇街道司法所面积要达120平方米以上的临街、落地的办公用房)。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要求,采用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等各种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努力打造成一支能吃苦耐劳、有实际工作能力的司法行政队伍。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的规范化,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3、履职尽责,以有为争有位。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基层司法所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落实“首要标准”,着力打造“两类高危人群”教育管理,把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努力把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加强法律服务业引导,坚持公平正义。加强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群众解难。

基层司法所是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是基层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的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司法所主要负责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司法所是在创新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基层司法所经过多年的拼搏,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效监管和服务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等工作中,越来越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认可。但是,在新形势下,司法所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司法所人员少,编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职能过于繁琐。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原则上每个司法所每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中心乡镇(街道)和任务重的司法所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但是,在我们剑河县,全县共有13个乡镇司法所。其中,目前属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在司法所工作的仅有11人,其他人员在司法所工作的仅有2人,人员不到位的现象在司法所工作中普遍存在。截止目前,全县有社区矫服刑人员64人,县司法局对司法所考核的硬指标就是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要管理辖区内庞大的社区矫正“队伍”,可谓是举步维艰。可想而知,仅靠“1人司法所”是很难正常开展工作的,光是应对面上的工作就已经困难,更不要谈什么工作创新。

二、工作存在协调多,可操作性难的问题。

从司法所门口的牌子看,有“服务中心”,那“委员会”或“工作站”等等,这些组织机构的办公室且多设在司法所。开展这些工作,部分是司法行政的职能范围,但大多是其他部门的共同职责,司法所只是起到协调作用。这些看似司法所地位提高,实际上是给司法所的人员出了一道难题,司法所的工作感到务虚多,务实少。当然要做好这些工作,一要看司法所长的协调力度,二要看分管领导的重视程度。面对新的形势,社会矛盾出现新的变化,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也应有所改变。但要按照这些“服务中心”、“委员会”、“工作站”来开展工作,在司法所是很难开展工作,难在可操作性上。

三、基层司法所人员政治待遇低,希望渺茫。

司法所人员政治待遇低,都是体制的问题,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同是基层政法单位。但是,司法所级别待遇低一级,派出所是副科级单位,而司法所却是股级单位。司法所一些老干部在基层踏踏实实干了二三十年,不但政治待遇没有得到解决,而且一直调不进县机关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看不到希望,影响了司法所人员的积极性。

四、参与其他工作过多,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除计划生育的领导没有指派工作外,其余领导都有要求参与其分管工作的情况,工作普遍过杂过乱,司法所经常被抽调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等与维护社会稳定以外的其他工作,这些工作杂而无序,杂而不精,出现了“撒味精”的现象,是典型的“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基层单位,司法所干部大多没有专职专用,形成了“专职不专用、兼职多而杂”的工作局面,导致司法所业务开展比较难。

五、司法所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一些领导对于发挥司法所及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在维护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存在着重短期效益、轻长期投入,重管治、轻服务,重执法、轻司法的思想行为倾向,对司法所的地位与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司法所的职能缺乏刚性,收效缓慢。这些都是导致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开支、工作时间等方面的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的主要原因,是造成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无法落实的重要原因。

六、司法所经费缺乏,装备不齐。

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表彰先进典型等工作中,都必须有一定的工作经费和交通工具。截止目前,基层政府没有给司法所划拨工作经费,司法所每年紧靠县司法局划给少量资金,工作起来很被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全县13个司法所,有公务车辆的仅仅有4个所,而且4个车辆都是“老弱病残”。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影响了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七、加强司法所建设和而解决司法所困难的意见和办法。

一是想方设法解决好司法所的人员不足的问题,加强司法所人员编制建设,是完善司法行政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积极做好司法所人员充实工作,通过“招考”、“调入”等形式,按照每所3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及时协调编委、人事部门,制定招录计划,在编制范围内统招统考录用补充,逐步建立司法所人员流动的长效机制,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的管理模式,力争像公、检、法一样,实行人、财、物全面重点管理;三是努力有为有位,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司法所建设要想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我们还是要“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要努力,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基层党委政府分忧,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要充当一线力量。只有先有为,而后才要位。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同时要上报专项经费的支持,改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在基层两所一庭建设中,司法所办公场所、办公条件最差最弱,办公经费最少,公务车辆不齐,要有计划的解决好这些问题,以提高司法行政效能;四是抓好业务指导,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调研,指导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强与乡镇领导的沟通,了解司法所开展工作情况,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五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所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建议多渠道采取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协调能力;六是进一步落实好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尽快招录工作人员,整体提高队伍素质;七是把好人员出入关,要将业务知识较好又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司法行政队伍来,对在岗人员定期进行全能考核,对不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做到能进能出;八是提高现职人员待遇,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繁琐,经常放弃节假日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但在政法系统中政治待遇仍然很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九是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的规范化,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健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把管理渗透到司法所建设的各个环节。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只有在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的关心和支持下,不断创新和拓展司法行政工作领域,努力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和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层司法所是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是基层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的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司法所主要负责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司法所是在创新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基层司法所经过多年的拼搏,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效监管和服务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等工作中,越来越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认可。但是,在新形势下,司法所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司法所人员少,编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职能过于繁琐。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原则上每个司法所每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中心乡镇(街道)和任务重的司法所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但是,在我们剑河县,全县共有13个乡镇司法所。其中,目前属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在司法所工作的仅有11人,其他人员在司法所工作的仅有2人,人员不到位的现象在司法所工作中普遍存在。截止目前,全县有社区矫服刑人员64人,县司法局对司法所考核的硬指标就是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要管理辖区内庞大的社区矫正“队伍”,可谓是举步维艰。可想而知,仅靠“1人司法所”是很难正常开展工作的,光是应对面上的工作就已经困难,更不要谈什么工作创新。

二、工作存在协调多,可操作性难的问题。

从司法所门口的牌子看,有“服务中心”,那“委员会”或“工作站”等等,这些组织机构的办公室且多设在司法所。开展这些工作,部分是司法行政的职能范围,但大多是其他部门的共同职责,司法所只是起到协调作用。这些看似司法所地位提高,实际上是给司法所的人员出了一道难题,司法所的工作感到务虚多,务实少。当然要做好这些工作,一要看司法所长的协调力度,二要看分管领导的重视程度。面对新的形势,社会矛盾出现新的变化,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也应有所改变。但要按照这些“服务中心”、“委员会”、“工作站”来开展工作,在司法所是很难开展工作,难在可操作性上。

三、基层司法所人员政治待遇低,希望渺茫。

司法所人员政治待遇低,都是体制的问题,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同是基层政法单位。但是,司法所级别待遇低一级,派出所是副科级单位,而司法所却是股级单位。司法所一些老干部在基层踏踏实实干了二三十年,不但政治待遇没有得到解决,而且一直调不进县机关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看不到希望,影响了司法所人员的积极性。

四、参与其他工作过多,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除计划生育的领导没有指派工作外,其余领导都有要求参与其分管工作的情况,工作普遍过杂过乱,司法所经常被抽调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等与维护社会稳定以外的其他工作,这些工作杂而无序,杂而不精,出现了“撒味精”的现象,是典型的“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基层单位,司法所干部大多没有专职专用,形成了“专职不专用、兼职多而杂”的工作局面,导致司法所业务开展比较难。

五、司法所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一些领导对于发挥司法所及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在维护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存在着重短期效益、轻长期投入,重管治、轻服务,重执法、轻司法的思想行为倾向,对司法所的地位与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司法所的职能缺乏刚性,收效缓慢。这些都是导致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开支、工作时间等方面的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的主要原因,是造成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无法落实的重要原因。

六、司法所经费缺乏,装备不齐。

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表彰先进典型等工作中,都必须有一定的工作经费和交通工具。截止目前,基层政府没有给司法所划拨工作经费,司法所每年紧靠县司法局划给少量资金,工作起来很被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全县13个司法所,有公务车辆的仅仅有4个所,而且4个车辆都是“老弱病残”。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影响了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七、加强司法所建设和而解决司法所困难的意见和办法。

一是想方设法解决好司法所的人员不足的问题,加强司法所人员编制建设,是完善司法行政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积极做好司法所人员充实工作,通过“招考”、“调入”等形式,按照每所3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及时协调编委、人事部门,制定招录计划,在编制范围内统招统考录用补充,逐步建立司法所人员流动的长效机制,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的管理模式,力争像公、检、法一样,实行人、财、物全面重点管理;三是努力有为有位,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司法所建设要想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我们还是要“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要努力,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基层党委政府分忧,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要充当一线力量。只有先有为,而后才要位。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同时要上报专项经费的支持,改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在基层两所一庭建设中,司法所办公场所、办公条件最差最弱,办公经费最少,公务车辆不齐,要有计划的解决好这些问题,以提高司法行政效能;四是抓好业务指导,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调研,指导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强与乡镇领导的沟通,了解司法所开展工作情况,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五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所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建议多渠道采取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协调能力;六是进一步落实好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尽快招录工作人员,整体提高队伍素质;七是把好人员出入关,要将业务知识较好又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司法行政队伍来,对在岗人员定期进行全能考核,对不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做到能进能出;八是提高现职人员待遇,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繁琐,经常放弃节假日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但在政法系统中政治待遇仍然很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九是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的规范化,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健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把管理渗透到司法所建设的各个环节。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只有在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的关心和支持下,不断创新和拓展司法行政工作领域,努力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和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拓宽法律服务渠道,紧抓普法宣传教育,注重特殊群体帮教,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区显著成效,但通过近期调研发现,司法行政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村级调解工作经区费落实困难,行业、企业调解工作还比较薄弱;二是对司法行政人员、司法助理员的培训形式单一,重理论培训、轻实践操作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法律服务人才匮区乏,基层司法所人员少、业务多、兼职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力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持续扎实推进“法治示范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单位”、“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有效提升民主法治创建水平,不断扩大创建成果。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以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创建为重点,健全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乡镇(街道)调委会和区域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努力发挥人民调委会在社会稳定中的促进作用;加强特殊人群管理,规范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管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区健康、有序、高效运行。

三是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服务程序,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区平;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与政法相关部门衔接,加强对农民工及外出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力度。

四是进一步狠抓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区方法,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继续推行全员岗位目标管理和领导包抓责任制,细化工作责任目标,以有为争有位,以新业绩树立新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十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全面从严落实党的治党责任。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是管党、治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近年来,**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责任担当,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抓思想教育,强化党纪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始终坚持思想建党,把维护核心放在首位,筑牢夯实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2016年至今,印发了《2017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通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2018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等学习制度,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4次,专题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条例》、《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印发了《党员活动日实施意见》,通过每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周四晚开展“机关讲堂”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干部们更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全市工作在新时代迸发新亮点。

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2016年以来,连续两年印发了《开展“两学一做”实施意见》和学习配档表,每月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有计划有方案,并严格落实时间、人员和内容要求。共组织开展集体学习28次,组织开展了收看《永不停歇的征程》警示教育片,赴革命教育基地实地接受党性教育等活动;开设“廉洁教育讲堂”,结合工作实际以“做一名廉洁勤政的党员干部”为主题进行廉政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制定了《机关学习制度》,党委书记带头授课,共组织16期专题学习,其中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5期,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效推动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严抓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着力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学习贯彻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2016年以来,先后20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召开11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的原则,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加分管单位党支部和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书记着力建立长效党建工作机制,将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10余次,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建设过硬支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化手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星级党员示范岗实施方案》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通知》等,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做好基层党建认领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台账,党委书记讲授党课4次,组织集体学习22次,与党员谈心50多人次。2017年底成功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并开展支部评议。

三是积极发挥基层党支部作用。积极落实党员“双管双责”制度,印发《开展“双管双责”党员“360”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机关支部25名党员于2017年集体在毓璜顶南通社区登记报到,建立了党员服务项目认领台账,认领服务项目2项,结对帮扶2名社区困难群众,结合“双联双促”活动,统筹安排集中服务和帮扶。选派“第一书记”进驻联系村,做好包村帮扶和困难群众结对工作,2017年投入和引入包村帮扶资金55万元,帮助包村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党委班子先后两次集体赴包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慰问困难群众18人次,慰问资金1万余元。

三、严抓惩治腐败,强化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深入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帐》,在全系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常态化,坚持教育防范与激励警示相结合,在教育中防范,在防范中教。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印发《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采取现实案例剖析警诫、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与弘扬红色文化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专题教育6次,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警示教育25人次,领导班子约谈机关干部26人次,开展任职谈话15人次。

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局党委坚持问题意识、问题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党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涉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采取分管领导牵头、业务处室承办,按照马上办、立即办、事不过夜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均得到较好整改。

四、严抓选人用人,强化组织纪律。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都由干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单位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严格考察;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着重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干部职工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选用对象。2016年以来,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让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严抓作风建设,强化抓细抓常。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公务接待,未发生超标准规定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抓住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开展检查活动10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局党委坚持言出纪随、执纪必严,切实扛起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的政治责任,强化机关基层纪检组织的日常监督执纪,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的高压态势。

二是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认真兑现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权力就是责任”“机关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公仆”意识,修订了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完善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经常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增强机关活力,提高执行能力。坚持表率示范,强化责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以身作则,较好的做到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既管好自己,又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是积极回应市民诉求。调整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网上民声回复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坚持把“市长公开电话”作为贴近社会民生的桥梁和联系群众的纽带,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作了登记簿,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回复责任,2016年以来共受理交办件42起,回复率和满意率达100%。

近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细化。落实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向把握得不够准确;有些规定还缺乏可以量化的实施细则,标准还不够具体,存在界限不明、失之于宽的问题。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不彻底。有些同志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庸懒散”问题,主要是作风浮漂、心浮气躁,抓工作不实、不深、不硬,缺乏“钉钉子”精神。三是日常监督不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经常性督导、检查、提醒还比较少。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程度和范围不够广,有关咨询、投诉等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五是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干部晋升渠道较窄,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

下一步,党委将带领全局同志和全行业职工,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新面貌、新精神、新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深入查摆自身在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约束、加大执纪监督,不折不扣的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动真碰硬、强化问责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基层审计机关担负党和人民赋予的经济监督职责,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点看法,提几点建议。

1.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按要求基层审计机关要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设立办公室(挂靠并挂牌)、任命主体办主任。但仍有个别基层审计机关党组织书记对主体责任工作要求认识不足,未设立办公室。平时对主体责任工作不闻不问,由办公室以文字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等到年终时,则由一两个人加班突击应付检查。

2.日常工作开展不全面。有的基层审计机关很少开展日常工作,一个文件也没有签批,专题会议内容与主体责任工作无关,把讨论文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作为专题会议;有的基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负责人没有开展个人谈话记录,有些单位的党员干部没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大多数没有主体责任工作约谈记录。

3.工作质量把关不严谨。按要求各基层审计机关要开展文山会海、文风会风问题专项治理,严禁发文照搬照套、弄虚作假,但仍有少数基层审计机关发文审核不严谨,下发主体责任文件内容不符合单位工作实际。

1、教育引导,入心明责。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首先要组织开展全覆盖式学习教育,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主题讨论,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源头预防。利用“宣教月”、支部主题党日、创勤廉家风、学典型英模等活动,把压力传导贯穿到日常审计工作中,一级引导一级,一级督促一级,将作风建设一抓到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重点在落实,难点在明确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包括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包括党组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加强巡察,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包括加强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大力支持纪检工作;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做廉洁从政表率6个方面。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包括主动研究部署;支持纪律审查;加强督促指导;参加检查考核;严格廉洁自律5个方面。基层审计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等5个方面。各基层审计机关主体办要负责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综合协调、年度计划、调查研究、台帐管理、督办检查5项工作职责。

2、细化清单,扎实履责。各基层审计机关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坚持抓细抓实抓长抓常,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党组书记要切实把主体责任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抓主体责任工作不严、不力、不重视的,综合运用提醒谈话和工作约谈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一名党组织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形成工作的合力。主体办挂靠的办公室为单位常设机构,工作专班人员为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的科(股)室负责人要严把工作质量关,完善主体责任工作记实内容,按记实内容收集文件资料。确保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构建领导带头、干部履责担责的责任体系。

3、建管结合,严肃问责。建立健全《重点审计工作安排》、《六项坚决整治的通知》等制度,制度涵盖审计管理、审计执法、质量考核、党务政务、廉政建设、后勤管理等方面内容,强化班子成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督促党员干部制定个人主体责任,划分责任抓履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痕迹化管理,做到履职尽责痕迹化、监督考核民主化。涉及重点工作安排、重要人事变动、重大项目进展和大额资金开支事项,必须经过调查摸底、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和最终决议,达到推进风险防控的目的。同时,要狠抓执纪监督工作,审计组进点前,分管领导必须集中与审计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确保全面掌握项目重难点、提醒廉洁从审事项;审计组进点后,分管领导要定期督查,加强对审计现场、审理质量、外部审计力量的日常监控,科学预警;督查专班要加强动态巡查,实行“双报告制度”,每一审计项目完成后,必须回交审计报告和执行审计廉政纪律情况的报告,而且都要通过审理随项目立卷归档。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要进行全覆盖、全领域自查自纠,对主体责任工作不重视,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力的党组织及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类似情况不重复发生。

党建主业失之于轻。管党治党是党组织书记的主业。当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虚”、“空”、“飘”问题,有的认为抓党建比较虚,不容易出显绩;有的认为抓业务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任务’,抓党建会影响业务工作,要党务给业务“让路”;有的认为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一次党建会都不召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党建工作抓偏、抓轻、甚至不抓,党心散了,人心伤了,就会影响党组织生产力、凝聚力、战斗力,最终蒙受巨大损失。

落实责任失之于软。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当前,不少党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加之党建工作“又苦又累、经费短缺、难出政绩”,相当部分的干部不愿从事党务工作,导致基层党组织书记只挂帅不出征,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因此,要坚持把抓党建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杠杠,促使党组织书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从严治党失之于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党中央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对“数据”十分敏感,满脑子“跨越式”、言必称“增长率”,有的只管部门工作,只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对挂钩县市或挂钩乡镇的党建工作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要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就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言必信,诺必践,行必果。从严治党,既要见行动,更要见成效。只有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不断解决好从严治党面临的新课题,切实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任用干部看党建。实践表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水平。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要坚持“赛场选马、战场点将”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尽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真正把导向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被群众认可。

党建责任重追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和要求的基础。要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组织部门抓主业。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抓党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应抓住主线、聚焦主业,突出主业,不搞面面俱到。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将抓党建这个首要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贯穿组织工作始终,自始至终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要把抓党建作为看家本领,做到会抓党建、善抓党建、敢抓党建,全力推进组织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

党建主业失之于轻。管党治党是党组织书记的主业。当前,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虚”、“空”、“飘”问题,有的认为抓党建比较虚,不容易出显绩;有的认为抓业务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任务’,抓党建会影响业务工作,要党务给业务“让路”;有的认为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一次党建会都不召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党建工作抓偏、抓轻、甚至不抓,党心散了,人心伤了,就会影响党组织生产力、凝聚力、战斗力,最终蒙受巨大损失。

落实责任失之于软。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当前,不少党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加之党建工作“又苦又累、经费短缺、难出政绩”,相当部分的干部不愿从事党务工作,导致基层党组织书记只挂帅不出征,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因此,要坚持把抓党建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杠杠,促使党组织书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从严治党失之于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党中央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对“数据”十分敏感,满脑子“跨越式”、言必称“增长率”,有的只管部门工作,只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对挂钩县市或挂钩乡镇的党建工作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要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就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言必信,诺必践,行必果。从严治党,既要见行动,更要见成效。只有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不断解决好从严治党面临的新课题,切实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任用干部看党建。实践表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直接关系到党建工作水平。选人用人是党委的重要职责,要坚持“赛场选马、战场点将”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尽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真正把导向立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要被群众认可。

党建责任重追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是落实党建责任制和要求的基础。要通过建立健全述职考评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党建工作“项目化”,实现责任落实精确化;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倒逼党委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组织部门抓主业。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抓党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应抓住主线、聚焦主业,突出主业,不搞面面俱到。要把抓党建作为首要职责,始终将抓党建这个首要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贯穿组织工作始终,自始至终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要把抓党建作为看家本领,做到会抓党建、善抓党建、敢抓党建,全力推进组织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

近年来,xx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现将xx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始终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x次,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x次,专题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条例》、《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印发了《党员活动日实施意见》,通过每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周四晚开展“机关讲堂”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干部们更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全市工作在新时代迸发新亮点。

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先后研究制定以《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为主体的“1+n”方案体系,细化《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等x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奠定坚实基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部署亲自谋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关键节点亲自把关,8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动,带头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要举措,以“头雁”效应高标准引领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着力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学习贯彻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先后x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召开x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的原则,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加分管单位党支部和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书记着力建立长效党建工作机制,将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x余次,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建设过硬支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化手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星级党员示范岗实施方案》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通知》等,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做好基层党建认领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台账,党委书记讲授党课x次,组织集体学习x次,与党员谈心x多人次。成功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并开展支部评议。

三是夯实基层战斗堡垒。积极落实党员“双管双责”制度,印发《开展“双管双责”党员“360”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机关支部x名党员集体在毓璜顶南通社区登记报到,建立了党员服务项目认领台账,认领服务项目x项,结对帮扶x名社区困难群众,结合“双联双促”活动,统筹安排集中服务和帮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扶。选派“第一书记”进驻联系村,做好包村帮扶和困难群众结对工作,2019年投入和引入包村帮扶资金x万元,帮助包村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党委班子先后两次集体赴包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慰问困难群众x人次,慰问资金x万余元。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深入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帐》,在全系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常态化,坚持教育防范与激励警示相结合,在教育中防范,在防范中教。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印发《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采取现实案例剖析警诫、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与弘扬红色文化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专题教育x次,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警示教育x人次,领导班子约谈机关干部x人次,开展任职谈话x人次。

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局党委坚持问题意识、问题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党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涉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采取分管领导牵头、业务处室承办,按照马上办、立即办、事不过夜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均得到较好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选任程序。对提拔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都由干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单位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严格考察;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着重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加强选任监督管理。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干部职工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选用对象。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让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公务接待,未发生超标准规定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抓住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开展检查活动x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局党委坚持言出纪随、执纪必严,切实扛起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的政治责任,强化机关基层纪检组织的日常监督执纪,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的高压态势。

二是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认真兑现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权力就是责任”“机关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公仆”意识,修订了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完善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经常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增强机关活力,提高执行能力。坚持表率示范,强化责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以身作则,较好的做到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既管好自己,又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调整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网上民声回复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坚持把“市长公开电话”作为贴近社会民生的桥梁和联系群众的纽带,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作了登记簿,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回复责任,今年以来共受理交办件x起,回复率和满意率达100%。

近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细化。落实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向把握得不够准确;有些规定还缺乏可以量化的实施细则,标准还不够具体,存在界限不明、失之于宽的问题。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不彻底。有些同志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庸懒散”问题,主要是作风浮漂、心浮气躁,抓工作不实、不深、不硬,缺乏“钉钉子”精神。三是日常监督不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经常性督导、检查、提醒还比较少。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程度和范围不够广,有关咨询、投诉等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五是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干部晋升渠道较窄,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

下一步,党委将带领全局同志和全行业职工,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新面貌、新精神、新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深入查摆自身在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约束、加大执纪监督,不折不扣的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十三

统筹掌握总支所属支部党员发展中每一阶段、每一流程、每一步骤,督促支部组织委员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熟悉和掌握党员发展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强化党史的深入学习,特别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相关内容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要求。

2.对xx同志的意见建议:一是统筹做好总支和部门工作,

解决好工学矛盾,在部门业务和总支党建工作中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在组织总支党员理论学习、开展廉政活动时多想办法,多出实招、多积极参与,以上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经常性地对总支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3.对xx同志的意见建议:一是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应从总支层面加强对学习党史教育活动统筹计划安排,组织总支所属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宣传活动。二是在组织支部党员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开展活动时多想办法,多出实招、多积极参与,做好支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4.对xx同志的意见建议:一是与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还不经常,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不多,了解支部存在困难情况还不多。二是统筹对支部工作开展的指导还不够,在发挥优秀支部典型示范作用不够,以点带面帮助其他支部共同提高的力度还不够。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十四

摘要:基层司法所作为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关,是基层政法机关"两所一庭(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肩负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工作职能。特别是司法所管理体制理顺后增加的社区矫正职能,要求由司法所完成对社会**人员的日常管理,可谓任务繁多、责任重大。因此,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如何使司法所充分发挥它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基层司法;基层法庭;社区矫正。

自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以来,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逐步理顺,职能作用日益发挥,基础设施建设也大为改观。基层的司法行政工作经过多年的拼搏,越来越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认可。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与变化,司法所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司法所人员偏少。按照优秀司法所的要求,基层司法所每所至少配备5人(不含社工),但现实工作中,多数都只有3人以下。人员不到位的现象在司法所工作中普遍存在。而司法所的职能却相对较多,担负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等方面的工作,司法所门口的牌子已从过去的两块增加到现在的八、九块之多,并且还有增加的可能,要逐一落实这些牌子上的职能,仅靠司法所几个人很难正常开展,与过去相比,看似加强了司法所力量,但实质是削弱了司法所的整体力量。

(二)司法所工作存在协调多、可操作性难的问题。如前所述,司法所担负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等方面的工作。从职能配置上看,除了社区矫正,剩下的几乎都是综治职能,司法所只是起到协调、配合的作用。如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职能空泛。这种体制上的缺陷,一方面会造成司法所在实际工作中,沦为乡镇、街道综治办的二级办事机构,丧失其应用的独立地位。另一方面,开展这些工作,因为只有一部分是司法行政的权力范围,大多是其他部门的职责范围,如社区矫正工作中经常会出现矫正人员矫正即将期满,法院的执行书还没有送达的情况。所以,面对新的形势,社会矛盾出现的新变化,做好这些工作,要看司法所长的协调力度,因此,有些工作在司法所是很难开展的,难在可操作性上。

(三)司法所参与其他工作过多。司法所工作人员除承担自己本职工作以外,还要开展包村包干、征地拆迁、大环境整治等与维护社会稳定以外的其他工作任务,因而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杂而无序,杂而不精的的现象,形成了专职不专用、兼职多而杂的工作局面,导致司法所业务开展比较难。

(四)司法所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一些乡镇、街办领导对于发挥司法所及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存在着重短期效益、轻长期投入,重执法、轻司法的思想倾向。认为司法所的职能缺乏刚性,收效缓慢。这些都是导致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开支、工作时间等方面的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的主要原因,是造成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无法落实的重要原因。

(五)司法行政经费普遍紧张。司法所在开展法制宣传、社区矫正、表彰先进典型等工作时都必须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目前每开展一次工作,凡涉及到经费支出的,每一份开支必须先申请,待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年初没有计划的、没有预算的很难得到落实。上级拨款又有限。因此,受工作经费制约,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影响了维护社会稳定职能的充分发挥,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陷入被动,这与近年来司法所工作人员偏少、部门协调能力欠佳、经费紧张、业务有待提高等有很大原因,但深层次的原因,我想有以下两点:

(1)司法行政机关对自身性质、职能与作用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到位,干部、群众对司法所性质、职能和作用的认知偏低。从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了解到,大部分群众,部分机关干部对司法所的性质、职能和作用知之甚少,大多数人都片面地认为司法所是一个开展法制宣传、有偿法律服务的机构,甚至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对司法所承担有几项职能持怀疑态度,严重影响了乡、镇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使得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2)司法所管理体制不畅。司法所收编直管后,既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同时也是乡镇政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司法所的人事、业务都集中于区县司法局直管,但具体工作还是在乡镇的领导下开展,包括一些人事的决定权并非在区级司法局这一层面,如各司法所所长的任命,是由各街道通过竞争上岗的模式来实现,而非由区司法局来考核调配。这种管理模式表面上看似司法局管理与乡镇管理并驾齐驱,但在实践中已经转化为以乡镇为主的管理模式,司法所工作人员同乡镇干部一样包村、包片、包点,并承担因指导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行政责任。这样一来,司法所就具有了双重的工作职责、双重的身份。一方面要高标准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另一方面还要扎实深入地开展社会政务管理,并承担因指导、管理不善的行政后果。这样势必造成司法干部不能专注于本职工作,影响司法所法律职能的有效发挥。因此,这种管理模式一方面极不利于政府行政效能建设。另一方面,基层司法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技术性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法制素质。因而,队伍建设专业化、知识化的标准是搞好司法工作的客观要求。然而,从目前的基层司法工作管理体制来看,区县司法局对司法所工作实行业务指导、管理,乡镇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实行行政领导、管理,势必阻碍司法所的高起点统一规划、高标准统一建设,也影响了司法行政效能和整体水平。

(一)进一步扩大基层司法所职能的对外宣传。一是发放宣传单。各司法所要通过印制宣传单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介绍“司法所是干什么的”;二是悬挂宣传条幅。要在辖区各村庄(社区)的主要路段悬挂不少于两条的宣传横幅。三是设立咨询台。在乡镇驻地、主要集市设立咨询台,面对面给人民群众介绍司法所职能,提供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理顺基层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应建立以区司法局直接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使区(县)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有管人、管事的权力。基层司法所要按照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司法所九大职能开展工作,并积极参与街道经济建设,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等工作,努力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以优良的工作业绩来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从而将司法所从忙于政府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尽心尽力干好本职工作。基层司法所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以及群体性纠纷要争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参与解决,协力维护社会稳定。区司法局要从解决基层司法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入手,从人力、物力上为司法所排忧解难,通过给基层司法所配备社区专职社工、专职人民调解员、电脑等方式,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员紧缺、办公设备落后这一现状,通过上下联动,打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干劲,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当前,司法所的整体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在建设中要树立克难奋进、勇创一流的信心和勇气,把司法所建设好,把司法所职能发挥好,为保增长、保民生、促稳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张华琴.解决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机制问题之我见[j].人民调解.2008(03)。

[2]李林.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理性思考[j].人民调解.2004(03)。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十五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民主与法制建设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方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的好坏,他们走向社会之后是否真正认罪服法以及是否重新犯罪,关系到社会和公众安全,进而影响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12月1日,大家期盼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已正式征求民众意见。不久,《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将为我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

当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笔者自从事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该项制度应有的效果和作用发挥,不能将社区矫正的初衷完全发挥出来。现就如何将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管理好、教育好、服务好,使他们早日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谈以下几点个人思考:

一、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现实意义。

社区矫正工作是将不需要监禁或不再需要继续监禁的罪犯(目前我国适用的主要是**、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暂与监外执行五类罪犯)置于社区之内,遵循社会管理规定,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对其进行思想上的教育、改造,在判决或裁定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尽快、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可以有效地防止犯罪人到监狱中受到犯罪行为交叉感染的危险,而且,在社区**矫正,因他们每天生活在社会中,人们亲眼看到他们的改造和转变,在感情上容易接受和宽容他们,有利于减少犯罪人对立情绪,使其尽快融入社会,减少重新犯罪。对罪行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放在社区进行教育改造,这是一项标本兼治的刑罚执行措施,有利于争取社会公众对国家刑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修复社会裂痕,解决社会问题,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

外出不请假现象严重,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矫正对象,应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如果单靠省(市区)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收监规定,有悖法理。我国《立法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因为司法行政机关无强制收监权力,所以目前如需对社区**人员进行收监,则须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建议,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最后由公安机关执行收监,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协助。实际操作程序繁琐,司法行政机关本身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的直接承担者,但又没有执法权,难免落得尴尬之境,所以应加强社区矫正立法,赋予司法行政机关强制矫正权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费缺乏保障。工作人员需要经常深入辖区社会单位、各社区(村)和各个家庭,开展社区矫正帮教活动,定期集中教育、不定期走访、公益劳动、申请减刑等等工作环节,需要一定经费作为保障。各地财政难以满足该项工作,基层司法所人员及装备不足,无力完全满足社区矫正需求。目前基层社区矫正人员严重缺乏,普遍存在一人所现状,有的甚至还是无人所,加之,没有交通工具,致使司法所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存在不少的障碍和困难,严重制约该项工作的开展。因此,国家要从财力上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扶持,切实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没有统一的装备,影响工作开展的效果。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司法工作人员,应该配带统一标识,着制式服装,使用统一的交通工具,持省厅统一印制的工作证。这样才能体现我们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整齐划一,同时也宣传了自我,树立司法行政部门的威信,也为工作人员自强、自尊、自律创造了条件。

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社区监督者匮乏。社区矫正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仅仅依靠司法行政人员是不够的,需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利用社区志愿者和社区监督者的一线优势,对矫正对象日常工作和生活进行管理,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使其早日回归社会。但现实中大多矫正社区缺乏矫正工作志愿者、社区监督,使社区矫正实施力度和效益大打折扣。

(一)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唯一高风险职能工作,司法行政部门也把社区矫正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基层司法所在日常管理中是否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执法,是矫正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事实上个别司法所在执法中存在矫正人员漏管现象,部分档案不齐全等等,出现这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基层司法所部分管教干部思想麻痹大意,把社区矫正这一职能工作等同于其他职能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该项工作责任意识没有增强,对其历史使命和重要职责以及紧迫感和风险度了解和认识不到位,主动性和积极性表现一般化。没有认真思考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重大意义;没能深刻意识到社区矫正对象随时随地都会对社会构成一定危害客观事实,更没有考虑个别社区矫正人员可能制造出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个案,危及他人、自身以及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极端个案一旦发生,工作弥补就会变得十分困难。

(二)社区矫正实施效率、深度不足。

1.监管手段陈旧,效率不高。目前,司法所对矫正人员的监管,主要是通过定期汇报、实地调查、通讯联系等传统手段和方式进行,这种“人盯人”的传统方式耗费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监管力度并不强。随着矫正人员的不断增加,这种传统的监管手段越来越难以适应发展需要。

2.教育矫正工作力度不足。对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进行矫正是社区矫正的重要内容,是促使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对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矫正,可从根源上矫正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从司法所工作运行来看,教育矫正工作力度不足,矫正效果难以深入。表现为:第一,存在重监管、轻矫正的现象。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大部分工作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对矫正人员的监管和帮扶上,而对矫正工作投入明显不足。第二,教育矫正方式针对性不强。司法所矫正人员差异较大,有小学没毕业的,有知识分子,有高官、有市井之徒,每个人的价值观、人生观有很大的差别,现有的矫正方式主要是组织讲座、报告,听汇报、交流,公益劳动等,以这些方式对他们进行教育矫正,难以达到理想状态。第三,缺乏对矫正人员的心理矫正。由于相关专业知识欠缺、心理矫正资源不足等原因,司法所没有对矫正人员的犯罪心理进行专业的心理矫正。

(三)司法所普遍轻视社区矫正交付执行工作环节。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司法所不少工作人员对交付执行这一工作环节不够重视,应付了事,对交付执行过程中应该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自己也模糊不清。交付执行是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司法所与社区矫正对象首次见面的工作环节,在这个环节不注重交付执行内容和细节,很可能就是后续管教出现问题的导火索。一些管教干部在交付执行环节中没有与矫正对象形成交谈笔录,且宣告也走捷径,使得个别矫正对象不清楚自己的管教干部是谁,甚至联系方式都不知道,最终导致少数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严重者重新走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必须明确,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第一次接触社区矫正人员采取什么样的工作态度、运用什么样的工作方法,是否能够熟练运用“办法”和“细则”中规定的工作内容,能否给社区矫正人员留下极其深刻身份认同和服从管理的首因效应是矫正成功关键因素。

(四)司法所执法权缺失与自身资源匮乏。

1.执法权缺失,难以实现社区矫正的监管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司法所会面对一些“棘手”的矫正人员,他们在“司法所没有执法权”的思想下,无视司法所监管,出现不及时报到,不服从管理、不汇报工作等现象,对于这类矫正人员,作为有责无权的司法所只能运用说服、教育等柔性的手段进行教育,即便是给予其警告,威慑力也不足。而具有法定执法权的公安机关只是监管的“配角”,这种角色定位使他们的矫正工作流于形式,工作没有主动性,双方的合作远未达到理想的状态。

2.自身资源匮乏,难以适应繁杂的矫正工作。司法所辖区面积大,矫正人员逐年增加,但很多司法所的人员编制始终是1人所、2人所,工作人员每天疲于完成对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扶安置任务,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众多工作,管理事务多头,很难持续跟踪和全面落实对特定对象的监管、教育、帮扶,工作难以做细、做深。

四、司法所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社区矫正对罪犯的矫正作用凸显,作为一种非监禁刑,在与监禁刑对比上,有着后者无法比拟的优势,社区矫正能以较小的社会成本达到教育和改造罪犯的目的。因此,发展社区矫正,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制改革,是我国司法非刑罚化的发展趋势。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更是我们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所在。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我们每个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我认为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让矫正对象感到社会的温暖,树立健康、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能够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早日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

(一)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社区矫正具有严肃的法律强制性属性特征,虽然社区**人员在社区内接受矫正,但毕竟是罪犯,对社会存在潜在的威胁和风险,所以做好矫正工作,对维护社会治安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而且《刑法修正案(八)》已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机构是刑罚执行的主体,因此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认真的组织实施及有效落实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因此,社区矫正工作中要强化“三种意识”,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管理。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社区矫正是在开放的社会化环境中对罪犯实施教育改造,因此预防社区**人员脱管和重新犯罪,防止他们对社会再次造成危害,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任务。增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做到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实行每日检查、定期抽查,全面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轨迹,及时了解其动向,对其异常动态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二是强化法律意识。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对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严格把关,抓好接收矫正对象谈话、家庭走访、矫正方案、矫正宣告书、签订矫正承诺书和监护责任书、矫正协议书,使社区**人员感受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

三是强化风险意识。把社区矫正执法作为重点风险点来抓,督促执法人员公正司法、清正廉洁,不断增强执法人员风险防范意识。

(二)大力加强教育管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1、狠抓教育管理这个中心环节。

教育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和关键,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提高社区矫正实效的中心环节。实现刑罚目的,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加强社区**人员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1)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切实按照社区**人员报告、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等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督促社区**人员遵守规定、接受矫正。加强对职务犯罪等重点人员监督管理,专门制定方案,严格监管措施,决不能使刑罚变成无牙老虎。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罪犯放到社区**,本身就是宽的一面,在这种宽待的前提下,管理必须从严,绝不能无原则迁就,宽大无边;绝不能把在社区**的罪犯混同于普通公民,放任不管;绝不能用帮扶方法替代监管措施。对社区**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符合收监条件的,必须及时依法惩处,坚决收监执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矫正。在教育内容上,必须坚持“三个注重”,充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性。一是法律上注重管理,强化社区**人员在刑意识。二是在人格上注重尊重,保障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三是思想上注重关心,强化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要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改造为重点,通过法律法规、行为规则、道德规范教育,引导矫正对象熟悉法律法规、了解政策规定、知晓道德规范、掌握行为准则,不断强化其改造意识、回归社会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认真组织社区服务,严格执行社区**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8小时的规定,培养社区**人员正确的劳动观念、纪律观念,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关系,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区、回归社会。

和每个矫正方案顺利实施。只有矫正小组真正发挥作用,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各项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2、狠抓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

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共同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规范。我区也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制订了实施细则以及配套制度。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执法标准,进一步增强遵守制度、落实制度、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

(1)要在制度执行上狠下功夫。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再好的制度如果停留在纸面上、只挂在墙上,那也“形同摆设”。个别地方发生社区**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案件,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手机定位,不按制度规定及时联系监控形同摆设。有外出审批制度,但不按制度规定办事,违反程序、越权审批,造成脱管失控,等等。要严格落实监管制度,防止社区**人员危害社区安全,绝不允许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案件。

(2)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强调社区**人员按期向司法所报告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社会活动等情况,提高社区**人员的遵规守纪意识。抓好分类管理。要将所有的社区**人员划分为严管类、普管类、宽管类三个管理类别,细化类别标准,落实不同的管理措施,体现宽严相济的政策。对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较高的人员要列为重点人员,重点管控、重点教育、重点帮助、重点转化。

(3)不断完善社区矫正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对发生社区**人员非正常死亡、再犯罪、脱逃、参与群体性事件、媒体舆论负面报道以及其他涉及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事项,及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三)狠抓业务学习提升执法技能。

社区矫正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一项全新的内容,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一项新挑战、新机遇。作为一项新的刑法执行活动,该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政策法规以及规章。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想能得心应手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用一颗“恒心”去认真学习掌握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悉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以达到更高的工作效率、更好的工作效果。这样才能在具体实践中少走弯路、不犯错误。只有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思考、仔细进行分析论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才能探索出一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路子。为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只有深入学习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明确是和非,时刻保持立场坚定和头脑清醒。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十六

基层司法所是县司法局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担负着面向农村广大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承担法治保障的重要职能。具体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九项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基层平台和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纽带。乡镇司法所在基层所处的位置较为特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较多,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不相适应。

(一)基础建设。随着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发展,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总体来说,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尤其是司法所形象标识做到了整齐划一。但是,仍存在问题与不足:1、产权性质不一(有、无独立产权);2、面积大小不一(几十到几百平方);3、结构质量不一(砖瓦、框架结构);4、功能设置不一[办公室(服务大厅)、所长室、会议室、矫正室、安帮室、法宣室、法援室、档案室];5、外观效果不一(楼房、平房,装饰等)不象公安派出所那样整齐划一,统一设计、统一拨款、统一建设、统一外观;6、地点迁移不定。有的所在原来基础上改造、有的所由政府置换、有的所新建,迁移不定。

(二)队伍建设。1、人员配备不足。按照规范要求,至少配备3--5但在现实中,所有的司法1人所、2除公益性岗位外,人所、三人及三人以上学校(1此外,大多数基层公务员都不符合要求,导致司法机构的九项工作职能难以正常发展,限制了司法机构的发展。2、专业素质不高。司法人员的文化水平基本可以达到大专以上,但法律专业人员少,软件操作能力不足,不能满足信息办公的需要。3、年龄相对老化。工作热情不高,缺乏事业精神,创新能力不足,担当意识不强。少数乡镇党委为了解决干部职级,推荐年龄偏大、不具有法律素质的公务员担任司法所长。4、沟通渠道不畅。没有形成合理的人才沟通机制和途径,缺乏晋升和择善,存在一进定终身的弊端。5、待遇的实施是不公平的。虽然沐浴等级平行阳光享受科级待遇,但不能像乡镇团队成员一样,退出二线可以作为主任。同时,进入司法行政团队后,晋升空间小,比例低(无法与派出所相比)。

(三)职能发挥。1、工作压力大。司法所工作职责包括九大职能,加上乡镇人民政府在司法所设立的各种“中心”(如: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维稳中心等)及若干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等),还要参与党政中心工作(如包村、当扶贫队长),职能得不到较好理顺,工作盲目被动,人手忙不过来,深感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的工作现象,形成了“专职不专用、兼职多而杂”的工作局面。2、承受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政策不硬,执法手段与工作职责不配套,执法风险大。社区矫正工作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在全国已经实施了近11年,但到目前为止,《社区矫正法》还是出不了台。司法所没有硬手段,面对有可能重新犯罪的社会**人员无计可施。一旦出现了“漏管、脱管”差错,还要承担渎职、失职之责,深感有责无权。社区矫正风险大体现在:出事是必然的,发生在谁身上是偶然的(比如请假,省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是:家庭成员生病、发生重大变故。除此不行,如遇送子女上学,嫁姑娘娶媳妇怎么办?);工作做好99.99%,但存在0.01%不足仍不免责。追责机制不公平:要区分犯罪、一般违法与工作失误的标准,不能一刀切。3、安帮工作流于形势。刑释人员回到地方以后,极少有主动到司法所、村报到的(主动去的是要政策照顾);有的刑释人员村干部好意去找他,帮助教育他,但他不配合,无计可施,从而造成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4、法治宣传工作单打独斗。目前普法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部门、单位仅是“被动”参与,普法教育“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有的乡镇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未能落实,司法所如何督促?遇到上级检查,只能是在会议记录上后补一下应付。5、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任务日益加重。司法所预防和化解矛盾的难度日益加大,维稳任务更加艰巨、繁重。6、法律服务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在乡镇,司法所承担法律服务的大头,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收费为主,不利、不便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但现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被一律取消法律服务资格证书,只能空留一腔为民服务的热情,这一决定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背道而弛!

(四)经费保障。1、司法所工作经费不足。乡镇司法所年包括人民调解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内外网办公经费等在内,大约在二万、三万元之间,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2、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保障不到位。既不能享受机关同等待遇(如误餐补贴、加班补贴、社会公益活动),又不能享受乡镇同等待遇(如征地拆迁补助、满勤奖等),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3、无执法警车。不便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加速,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完善,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社会价值日益彰显。为此,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司法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争取党委、政府关心重视。为基层司法所解决人(确保每个司法所有三名具有法律专业的正式工作人员)、财(加大县、乡(镇)两级财政的支持力度,将司法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物(确保乡镇街道司法所面积要达120平方米以上的临街、落地的办公用房)。

2、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要求,采用集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等各种方式,提高工作能力,努力打造成一支能吃苦耐劳、有实际工作能力的司法行政队伍。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的规范化,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3、履职尽责,以有为争有位。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基层司法所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落实“首要标准”,着力打造“两类高危人群”教育管理,把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努力把社区**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加强法律服务业引导,坚持公平正义。加强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群众解难。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十七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陕教工宣办〔2022〕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做好校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的相关工作,校党委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征求对校领导班子及各成员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本着对学校事业发展负责的态度,对标高水平大学建设,聚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服务管理等方面,聚焦民主生活会主题,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重点从以下六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推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科学指南,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一体学习、一体落实。

2.带头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感悟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非凡历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党史观,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带头牢记我们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心怀“国之大者”,贯彻新发展理念,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正在做的工作,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4.带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师生主体地位,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有效保障改善教育民生,增强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带头学习运用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成功应对风险挑战的丰富经验,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提高能力本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严格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取得新的胜利和荣光。

6.带头深刻汲取党史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用力纠“四风”、树新风,纠治“庸懒散慢虚粗”、崇尚“勤快严实精细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坚决同一切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

二、征求意见范围。

1.各教学单位:处科级干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工会委员,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学生代表(学生总数的1%)。

2.非教学单位:处科级干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三、相关事项。

1.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通过点击下方链接或手机扫二维码线上填写征求意见表的形式面向所属学院、部门师生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建议工作于2022年1日21日下午下班前结束。

热门申请书存在不足和建议(通用18篇)篇十八

(一)对书记的批评意见(2条):

1、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要加强党组的核心作用,在提高侨联队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上,进一步充分发挥党组的引领作用。

2、作为党组书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动员能力。

(二)对李副主席的批评意见(2条):

1、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将侨联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认识和考虑,不单是站在部门的角度。

2、进一步提高服务机关、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相关范文推荐

    热门中兽医实训心得体会(汇总15篇)

    心得体会不仅仅是对个人经验的总结,也是对他人经验的借鉴和吸收。下面是一些学生的心得体会,他们通过努力和积累发现了一些学习方法和心得。作为一名兽医类专业的学生,实

    最优休假回家申请书(模板14篇)

    更多申请书是一种书面材料,用于向学校、公司、组织等提出申请。以下是一些优秀的申请书范文,这些范文在语言上准确流畅、逻辑清晰,希望能够给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借鉴。

    最热学校党史教育心得体会(通用18篇)

    写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学习和工作的一种总结和回顾,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接下来的范文是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作品,内容真实可信、观点独到,值得我们仔

    最热煤矿工人心得体会文章范文(18篇)

    写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己经历和感悟的总结,有助于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记忆。在下面,我为大家推荐一些心得体会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煤矿工人是我国煤矿行业的

    最热房屋租赁协议签合同(汇总16篇)

    租赁合同是租赁关系的法律依据,有利于双方解决租赁期间出现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租赁合同的书写规范和要点,供大家参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

    优秀暑假期间防疫心得体会(案例12篇)

    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反思和总结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经历。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样例,希望对大家撰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有所帮助。暑假,是学生们最期盼的假期

    专业缅怀革命先烈活动方案幼儿园大全(19篇)

    活动方案的制定应该充分调研和了解目标群体的特点和需求,以确保活动的针对性。活动方案的制定不仅需要创意和想法,更需要实际操作和落地执行。一、活动主题:“祭烈士魂、

    2023年个人申请参加活动申请书(汇总22篇)

    申请书是向对方传达自己诉求和目标的有效工具,它能够使我们的声音被更多人听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更多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帮助。

    2023年十五禁令心得体会(汇总17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自己努力和付出的一种总结,是对自己成长的肯定和认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近年来,由于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破坏,

    最热对考研的规划及目标(案例17篇)

    规划计划可以让我们更加有序地进行工作和生活,减少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在下面,我们将分享一些成功人士的规划计划经验和故事,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启发吧。在中国这个高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