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实用5篇)

时间:2023-09-29 作者:GZ才子最新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实用5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记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篇一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物质基础。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矢志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决不能安于现状、墨守成规。新形势下,党领导人民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全党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既反对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倾向,又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坚持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全党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对否定党的领导、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的言行,对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

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当人民利益受到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受到破坏、党的执政地位受到威胁时,要挺身而出、亮明态度,主动坚决开展斗争。对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在错误言行面前不抵制、不斗争,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等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已在领导岗位的要坚决调整,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必须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各部门各地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向党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对党中央作出的决议和制定的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向党组织提出保留意见,也可以按组织程序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

全党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领导。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军队,各人民团体,各地方,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党组织都要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

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全国人大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党组织要定期向党中央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同级各个组织中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向同级党委负责,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

全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属于部门和地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部署,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坚决防止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

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骗取荣誉、地位、奖励或其他利益的,凡因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都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的同志,要给予支持、保护、鼓励。

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禁止在领导干部国内考察工作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铺红地毯、举行宴会等。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不能听之任之。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篇二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制度支撑。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市基层党组织要让“两学一做”成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重要途径,组织广大党员在“学”与“做”中进行党性锻炼,从而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第一,学党章党规,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筑牢基础。

党章党规是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理论基础,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和范围要在党章党规之内。只有加强对党章党规的学习,领悟党章党规的思想内涵,牢记党章党规的基本要求,在学习中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宗旨,才能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筑牢思想政治基础。对基层党组织来讲,就是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推动党内教育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法治意识不强、服务转型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真正把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在学党章党规过程中,广大党员要学懂弄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党员的义务权利、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内容。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身示范,做到学深一层,悟透本质。带头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促使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教育党员认清党员身份,自觉向党章党规看齐,在思想和行动上保持与上级党组织高度一致。

第二,学系列讲话,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把握遵循。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对党的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将党内政治生活与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结合起来,既充实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又能让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提高执政能力。对基层党组织来讲,就是必须落实“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全党同志都要行动起来,为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出贡献”等要求,不断提高党员认识,全面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涵。通过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当成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在学系列讲话过程中,广大党员要学懂弄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在参加我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五大发展理念的基本内容、“四个意识”主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学深悟透总书记视察伊春的特指要求,不断坚定绿色化转型发展的道路自信,主动在绿色化转型发展的实践中担当作为。

第三,做合格党员,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树立形象。

做合格党员,让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目的是通过“两学”到达“一做”,突出党员模范效应,树立起党员的良好形象。这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基准。对基层党组织来讲,就是要通过经常的、反复的、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唤醒党员的身份意识,不断改造主观世界,牢记第一身份是一名党员,牢记第一使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不渝地保持着坚定的理想信念、优良的政治本色。广大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都要积极参加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从工作中、思想上、党性上寻找差距,深挖问题根源,力争在组织生活中红红脸、出出汗,利用组织力量进行自我净化、利用制度力量进行自我完善。在做合格党员过程中,要对照“四讲四有”基本要求,结合伊春转型发展,坚持以“创先争优、做合格党员、争当时代先锋”为主题,广泛开展“双管双创”、“双建双带”、“双联双促”、“双推双为”、“双亮双比”、“双强双争”等特色鲜明的实践活动,从而使每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实践中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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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篇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制定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颁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我们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30多年来,党中央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经验,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所以党中央有必要在新形势下针对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新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直把全面从严治党紧紧抓在手上,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加大管党治党力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遏制腐败,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出现了许多新气象。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虽然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很多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一些问题依然存在,我们必须继续努力,不断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防范和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只有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才能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更有效地进行全面从严治党。

作为党员,我们就应该自觉遵守党内生活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由少数人说了算,更不允许个人专断;每一名党员对组织都要忠诚老实,要讲真话、报实情,不能耍小聪明,不糊弄和欺骗组织;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更要勇于坚持真理,敢于同歪风邪气作坚决斗争。

“遵守党的纪律是全面的、无条件的,不能做选择题。”现实生活中,有的干部,工作很辛苦,也做了一些有益的事情,但老百姓却不那么认可,究其原因,不是群众的要求高了、口味变了,从根本上说还是某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出现了偏差,党的群众纪律执行得不够好。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在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而党内监督也已经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而新修订的《准则》与《条例》正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作为党员就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准则》与《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党员干部,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篇四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强调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要求,是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再一次规范化要求。

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为新标杆,坚定新形势下政治理想信念。党内政治生活是对党员提出的基础性党内生活要求,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氛围下,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发扬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精神。在生活中,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章办事,加强对共产党的理性认识,保持政治上的高尚情操,坚定理想信念,更好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为新要求,对照自身查找问题改进不足。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对照《准则》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查找自己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在理想信念、遵守纪律、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要真正切合实际,端正自身态度,深入查找原因,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定好改进措施以及需要取得的效果,从自身做起,在自身身边营造“两学一做”良好的学习氛围。

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为新契机,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在全体党员中掀起了一股股学习的热潮,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准则》对党员党内政治生活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党组织要以《准则》为契机,规范化党员的教育管理,严肃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加强党组织建设,使党组织更具战斗力和凝聚力。

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篇五

(注)。这是一条反映全国人民最高利益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全党同志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党一贯倡导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和

工作

方法,其根本点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解决新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才是真正捍卫和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

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必须反对两种错误的思想倾向。

一是要反对思想僵化,反对一切从本本出发。那种本本上有的不许改,本本上没有的不许说、不许做的思想,是一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的巨大障碍。我们看形势、想问题、办事情,一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一定要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前的国内外形势发展结合起来;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一定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进行实事求是的研究,以解决当前革命斗争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

二是要反对和批判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否定党的领导,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错误观点和修正主义思潮。社会主义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唯一正确的道路;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胜利的保障;党是领导全国人民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核心力量;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指导我们进行革命和建设的理论基础。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斗争中,必须始终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

党的各级组织、各部门、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地、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对党的路线和党的领导采取对抗、消极抵制或阳奉阴违的两面派态度,是党的纪律所不容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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