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

时间:2024-03-08 作者: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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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一

机房为电梯的心脏部位。为保障电梯安全可靠的运行,加强对机房的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一、机房内照明应保持完好,线路整齐,无临时接线。

二、机房内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良好,门窗完好。

三、机房内应备有灭火器,放置在易取处。

四、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五、严禁在机房内吸烟。

六、每日对机房内的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七、做好机房的记录(含检查记录,维修记录)。

八、在台风暴雨来临之前,做好机房的防风、防雨准备,并在风雨过后,及时进行检查。

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二

1、仓库管-理-员是仓库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

2、仓库管-理-员要经常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措施。

2、仓库应加强管理,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

3、仓库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4、定期检查仓库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并做好保养,熟悉不同类型材料的灭火方式,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5、进入仓库范围严禁吸烟,发现有人吸烟应立即制止,不听劝阻的应向有关领导汇报。

6、仓库管-理-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等业务知识,对不同属性的物品进行分区放置,分类管理。

7、对仓库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标示清楚,做好仓库物资的防腐、防蛀、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管理工作,隔离存放,严防跑冒滴漏。

8、注意抽风、散热,确保照明设备完好无损。

9、下班之后必须关闭仓库门窗、电器电源开关,确保物资安全。

10、上班时间至少应有一名仓库管-理-员在仓库,因故全部离开要关闭仓库门窗,切断电器电源。

1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配合公司的安检工作。

一、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二、   经常检查仓库门窗、照明、水源及锁,保证处于安全状态;

三、   严格执行物资出入库登记及签字制度;

四、   仓库内存放物资要建立管理台帐,做到账物相符;

五、   做到规范化管理,实行“五五摆放”大件或零散物品整齐存放。

六、   仓库重地,闲人免进;严禁吸烟和明火;不得打闹和酒后上岗;

七、   丢失物品按原价赔偿,严重者给以纪律处分或辞退;

八、   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火警(119、何物着火、地点、并到路口引导消防车)

2、根据正式收发料凭证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不准使用白条,不准受理私人领借。

6、做好材料收、发、存的总结工作。

5、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做到整齐、美观; 

10、严禁私自借用仓库物品,严禁向送货商购买物资;、 

1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工作分工; 

仓库管-理-员工作流程 

1、请购 

2、验收 

1)仓管员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验货; 

2)对于印刷品的验收,仓管部依据使用部门提供的样板进行; 

3、保管 

4、盘点 

2)管理实现了电脑化管理,所有商品的入库、直拔、领出、库存统计直接通过电脑系统完成。

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 仓库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板房所需购买的家私和摆设品,公司可以指定专人验收后交仓库)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没验收人签名,公司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2、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五金交电水暖类、化工(油漆)铝钢材类、板(木)材建材(包括瓷砖)类、手动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

3、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4、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5、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禁止发生各工地主管直接将材料报采购员购买的现象,公司直接授权给采购员购买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物品除外(购买回来必须仓库进行验收入帐后再按手续领出)。

6、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包括产生盈亏情况说明)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7、仓库对所有机具类工具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年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情况登记造表上报公司。特别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机具要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销帐。

8、各工程项目竣工正式交付业主或甲方使用后,仓库应在7天内将本工程项目竣工的材料决算表造出并上报公司。

9、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合理摆放消防器具,仓库内及仓库四周5米内属于禁烟区,任何人员不准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0元。非仓库管理人员没经许可禁止进入仓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10、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化工类物品的性能、状态,变质且有危险的物品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

11、做好材料价格的保护工作。禁止私自将公司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有意图告诉竞争对手或与公司不相关的人员。

12、严把材料预定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交之要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店名)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公司损失。

13、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不明白问清楚材料员),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工程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面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公司损失。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

14、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或工地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对板应该不予验收签名,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15、仓库人员、材料员及采购员必须定期总结材料工作方面的问题。涉及材料价格问题应将情况及时通报设计师和预算员或公司,预防公司向准客户报工程预算价时严重底于市场致使公司受损。

16、第12、13、14条的相关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7、仓库人员应及时将公司办理材料退货的详细情况报给公司财务部,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现象发生。

18、仓库应做好各工程项目完工后的剩余材料安放保管工作,以便于以后搞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二章 仓库管理作业流程

1、各工地主管(水电和油漆主管)接新工地图纸后认真审阅,根据工地工程预算情况和实际工程进展需求,提前5天列出材料需求计划单,此单注明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括性能、状态、颜色(如果是非常用的材料,需设计师提供样板或材料采购的店名)等提交仓库。

2、仓库接各工地材料需求计划单后,立即核查库存情况,决定是否购买或购买量。如需购买,开出订购单,报材料员审核。

3、材料员根据订购单认真审核(包括到工地实际测量数量等)并与工地沟通后,提交订购单给采购员进行采购或通知供应商送货。

4、采购员(供应商)在接单2天内必须按订购单的要求将材料购回送到仓库。

5、材料到仓库后,仓管员必须严格按定单要求点数验收、入库、入帐。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材料,应及时通知材料员和工地主管到场验收以确保材料有效。

6、材料进仓时,仓管员要按规定放好并及时通知工地到仓库领材料。仓管员根据各工地开出的领料单的数量发货给各工地并做好项目帐目。

第三章仓管员工作职责

1、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材质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的或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季报、工程项目竣工材料决算表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6、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7、认真做好仓库发料工作。发料原则:凭工地主管签名的领料单进行发放;材料必须送至仓库门口-交接(重物品除外);先进仓的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8、认真做好退料工作。退料原则:不合要求材料及时通知采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工地完工的剩余材料及时回收仓库保管。

9、认真做好各工地材料使用的监控工作。避免重复领料和材料浪费。

10、认真做好手动工具和机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11、有责任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建议。

12、认真配合各工地做好各项材料管理和保护工作。

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三

1.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2 .六项具体职责:

(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4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 .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

4 .其他负责人: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 1 )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2 )协助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4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 5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管理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 6 )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报告;

( 7 )定期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 8 )生产经营单位赋予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在厂长、班组长的领导下,业务安全专业部门的'指导,协助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要求对所辖范围内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设置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12、定期组织和开展企业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13、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4、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企业事故。

15、任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专职安全人员还应是员工安全方面的好教师、好朋友,你的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要能够得到有效的传播,能够更容易的被员工所接受,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安全素质(从这方面讲,专职安全人员更像一个“ 教育工作者” 、一个“ 思想政治工作者” )。专职安全人员除了必须的专业知识外,还必须具有丰富的管理能力和技巧,能有效动员各方面力量,协调安全作业的实施,指导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监督,从而成为本级生产指挥者的得力顾问和助手,为企业的安全健康、快速发展尽职尽责。

3、企业生产工艺、安全规程的研究者和编写者。随着企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引进新设备、新工艺将会愈来愈多,作为安全管理者首先要熟悉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风险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四

本人作为xxx的基层管理人员,是洗煤厂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员工生命的护卫者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听从厂领导管理,切实保护煤矿工人生命安全,从根源上避免我厂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树立企业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良好形象,特此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一、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结合我厂实际生产条件,做好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监督监管,守规尽责。

二、严格执行管理人员下现场巡回检查制度,明确责任,加大现场管理,着重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为职工打造安全生产环境。

三、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对本厂安全事务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理念,严格执行选煤行业标准,严格遵守选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五、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三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违章指挥,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规和违章行为。

六、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和参加班前会,做好岗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预控工作,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处理工作。

七、定期参加、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反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八、积极参加公司及我厂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九、安全生产,从我们管理人员树立起表率作用,不断强化和规范正确的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不断提高,持续改进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

若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接受相关的处罚及处理。

文档为doc格式。

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五

(一)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二)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三)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四)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五)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六)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七)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六

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电梯行驶前应检查电梯各部件是否完好。

3、电梯在行驶中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4、作业人员应负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

5、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6、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

7、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8、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9、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七

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八

篇二: 

篇三: 

七、 完成上级交给的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 理工作。 

篇四: 

(五)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  

2、组织实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 、制度;  

6、负责有关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落实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九

熟悉并能正确处理各种不同的布巾。

确保正确使用设备和化学剂。

立即向洗衣房经理和主管汇报有关设备故障的'问题。

细心处理客人衣物,尽量避免损坏、缩水、丢失纽扣等。

在有要求时收集客人衣物,确保准确记录客人房号。洗衣前后检查所有项目并记录损坏、褪色等,对自己不熟悉的衣料不能擅自处理。

坚持酒店安全制度、紧急情况处理规定和程序。

坚持酒店的清洁和养护。

保持维护所在工作区域的高度整洁。

识别出客衣的种类。

能够开关湿洗机。

完成主管交给的额外任务。

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十

1、按照国家制定的电梯安全运行规范进行管理。定期参加和接受相关主管单位的.业务培训,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各项工作。分管单位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电梯服务工作,定期巡视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客户及工作人员乘电梯的方便和安全;配合做好每年一次的电梯年检工作和各项检查考核工作。

3、督促驾驶员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遇到电梯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设法让乘客就近安全离开电梯;认真做好电梯运行安检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4、协助特约维保单位检修人员做好电梯安全维护工作,及时通报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5、负责记录电梯维修单位每次维保工作质量情况。

6、完成上级交给的突发性、临时性工作。

7、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做好申请定期检验工作。

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有效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在原来《教职工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修定《安全工作管理岗位职责》,请各处室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校领导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3、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创造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条件。

4、组织协调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5、副校长是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配合校长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全校安全工作,承担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责任;掌握和处理职责范围安全工作情况及问题,做好监控和整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报告。

6、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及各部门、岗位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措施及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协调和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和其他相关工作。

二、行政值班干部安全工作职责

行政干部值班是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将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为确保行政干部值班工作更加完善,特作如下规定:

1、早自习检查班主任、任课教师到岗情况,加强对卫生督查,并检查学生迟到情况。

2、下午要在课前10分钟到岗,维持校园秩序并检查学生迟到情况。

3、要及时做好中午、傍晚离岗时,与巡防人员的交接工作。

4、要定期不定期地巡查校内安全情况,对师生的不安全行为和校园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排除,突出问题要及时通报领导或有关处室。

5、负责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工作,并及时汇报。

三、安全主任工作职责

(一)安全主任工作职责

1、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保卫科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拟写。

2、负责防盗、防火、防其它灾害事故工作的检查、宣传、教育、防范工作。负责门卫、自行车管-理-员的`管理、检查、督促工作。

3、及时处理社会闲散人员窜入校内寻衅滋事,确保学校有一个安全、稳定的教学环境。安排好节假日的值班护校及夜间值班工作。

4、负责社会治安保卫的对外联络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破与学校有关的案件。

5、协同教务处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工作。

6、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意外事故的处置、处理工作。

(二)安全工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保卫人员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上班时间均在值班岗位(南大门值班室1人;校内1人)。

2、督促门卫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校,对进出校园的可疑人员要认真盘问,发现疑点要及时报告。

3、配合门卫制止大门口摊贩占道摆摊设点;制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大门两侧及围墙张贴告示,一经发现及时清除;门前禁止停车,对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要求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进入教学区。

4、校园内遇突发事件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5、负责定期对学校消防器材查验管理,负责消防工作。

四、教务处安全工作职责

1、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工作条例》。负责落实学校教学规范,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负责教育和监督教职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督促检查教师组织的室外教学活动安全状况,完善、规范、落实微机室、实验室、电教室等的安全工作规程,落实实验室中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专人管理工作。

3、负责对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内外、寝室内外、运动场所的活动进行安全监督;负责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会和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在师生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

4、负责师生安全教育,负责指导、督促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法纪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和不安全行为的处理。

五、总务处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落实学生食堂安全职责,督促食堂、校内超市从业人员和学校医务人员依法、依规办事。

2、负责校舍、楼道(梯)、食堂、厕所、课外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等硬件设施的安全隐患检查、排除。

3、负责生公寓内外设施的安全。

4、负责师生的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对有安全隐患的水电设施及时排除。

六、大队部安全工作职责

1、利用国旗下讲话、广播站、橱窗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2、及时处理在住校生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

七、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安全、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1、及时传达学校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经常督促指导学生共同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发挥班级干部的作用,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2、安全教育要注重经常性、及时性和有针对性,坚持开好每周的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防盗、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雷、防触电、防踩踏等多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3、班主任应多研究学生、了解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并与心理学老师和相关学科教师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以及心理上的问题。

4、班主任要常与家长联系沟通,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及时缓解学生和家长的压力。发现学生行为异常或具有危险性,应及时制止并与家长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5、班主任工作中要体现出爱心、耐心、细心,及时发现和调解学生间、师生间、家校间的各类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杜绝校园暴-力,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随时当面检查学生携带物品,防止管制刀具、棍棒、鞭炮和打火机等有危险性的器械、物品进入校园。

6、遵守师德规范,充分尊重学生人格和自尊,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在班级公布排名情况,对成绩有较大波动的学生要及时帮助查找、分析原因,商讨对策。

7、做好学生出勤情况的检查和统计,及时了解学生出勤情况,发现旷课、早退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联系家长,并上报教务处。学生因事外出的,须由班主任出具请假条,并做好跟踪了解,防止管理失控,严禁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

8、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做好教室的开窗通风和清洁工作。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要督促学生做好关灯、关门、关窗和断电等工作。

9、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做好活动前的专项教育,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要采取防范措施,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在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性等集会时必须带队,并按有关规定进出场。

8.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时,班主任应协同科任教师,及时将受伤害的学生送到医院就诊,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上报学校,同时做好班级学生的管护工作,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9、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分工合作,做好课间学生管护工作。配合寝室管-理-员和门卫工作人员,做好住校生在放学后、夜间的管护工作及早晚就餐管理工作。

10、认真填写各种安全资料,按学校要求及时上交相关资料,做好学生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九、学科教师安全职责

1、对本堂课的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2、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实验课、通用技术课、信息技术课、社会实践课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常规,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信息技术课要教育学生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上网助学;杜绝学生在网上收发不良信息、恶意信息、违法信息等。

4、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学生生病、情绪异常等),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

5、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对必须外出进行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出现事故,在第一时间组织有效的救护,同时上报学校。

8、生活辅导老师要配合公寓管-理-员,了解掌握住校生的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协助做好住校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临时用工人员安全职责

(一)、食堂工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严格把好质量关,对食堂购进的食物及原料进行严格检查,严禁使用霉烂变质的食物,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添加剂,禁止销售变质食品,要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要按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做好食堂人员的体检工作,取得健康合格证的方可上岗。做好食堂人员的晨检工作。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不得进入食堂。

3、协助水电工搞好食堂水电气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合理使用厨房设备,经常注意设备的保养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台和个人卫生。

4、督促工作人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对服务态度差的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5、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

7、按行业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食堂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8、炊事人员每天下班前需检查天然气、水源、电源有无关闭。

(二)、门卫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校门的守护工作,校门要坚持24小时守护制度,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报告。

2、对校外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查阅证件,并填写登记册,否则不准进入校园,要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制止校园纠纷的发生。

3、要按要求控制学生进出校门,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上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外出需持班主任批准的假条方可出校。

4、维持校门口家长接送秩序。

5、严格控制校外机动车入校,督促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按指定的路线和地点行驶停放。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公司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如:气、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气瓶充装工、压力容器检验工等)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总公司汇报。

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十二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经营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确定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对公司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协助第一责任人管好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 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

3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岗位安全责任目标合同书,并实施监督检查。

4 制定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每天对公司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技术规定和要求的,责令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6组织落实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9组织和参与本单位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承担安全事故的统计好、分析、报告工作。

10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十三

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火灾、地震、触电等其他事故发生,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处理。

(1)拨打119报警并报告有关领导。

海淀公安分局保卫处电话:82883428

清河派出所电话:62948550

(2)立即切断电源

(3)立即指挥救助等,把损失减到最小。

二、当宿舍发生暴-力袭击时,迅速拨打110报警电话,保护学生 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对暴-力行为进行制止,等待公安人员的到来,并协助其工作。

三、当宿舍发生失窃情况时,迅速报警。

四、当学生发生疾病时,迅速通知家长或急救。

五、检查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灯和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无缺,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六、随时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通道内有无堆放杂物。

七、非住宿生和外事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楼,家长接送学生只能在宿舍楼外等候。住宿生平时有事回家,须向老师申请,电话通知家长,同意后填写假条,方可离校。

八、全面细致关心学生,发现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解决,要不断提高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注意与家长和班主任 联系共同教育学生。

九、高标准的认真负责检查,如实记录每个学生的纪律,包括早起床、熄灯、内务、卫生、爱护公物等,并进行评分,每月交一次评分表。

十、定期清洗床上用品(被罩、褥单、枕巾等)。

十一、负责门窗、床、柜等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熄灯纪律检查,保证学生有足够睡眠。

1、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学生宿舍的房屋、门、窗等建筑物是否安全,必须经常检查宿舍内的设施如水、电及床位等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作好记载,若不及时反应一经出现问题,管理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熄灯铃响前,管理人员必须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归、晚归学生及学生寝室情况如实登记,特别对未归学生情况要及时报告班主任或政教处,若对未归学生管理人员清点没有落实且学生外出出了事故,管理人员应负责任。

3、寝室内的偶然事件(如学生生病、学生间的纠纷等)主要由管理人员负责妥善解决,并做好记载,重大事件和无法解决的问题;移交相关部门解决,管理人员若对学生的突发事件不闻不问的,造成了事故管理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管理人员必须对外来人员严加盘查,学生家长、非住宿学生及其他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宿舍楼。男性家长不得进出女生宿舍楼,任何时候严禁男女生串入异性宿舍,须建立校外人员来访登记簿,对上述人员做好来访登记。

5、管理人员应教育和制止学生擅自移动床位和私拉乱接电源,并教育学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若因管理人疏忽,造成损失,学校得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6、寝室管-理-员要严禁易、易爆、有毒气体进入宿舍。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铁棍、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收缴。

一、执行公寓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和要求,制定本小区的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指导宿舍区内的门卫岗和公寓管-理-员的工作,负责本区内门卫岗、宿舍管-理-员的指导、考核,确保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负责宿舍区学生中的纠纷、违规违纪事件的调查处理,教育督促学生执行公寓管理制度。

四、协调后勤部门和公寓楼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本辖区公寓文化建设的策划和文明宿舍的创建及评选活动。

六、组织指导本辖区内自管会区委会工作。定时召开寝室长工作会议。

七、负责本辖区学生动态信息的反馈和处理,包括夜不归宿、卫生检查信息的统计、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检查、学生在宿舍区的思想动态情况的收集等等。

八、协助总务做好本辖区学生水电费的分解工作。

九、做好学生公寓各项活动和检查的奖惩工作。

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事关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务必高度重视。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人员密集,易发重大安全事故。学校要充分认识其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不可思想麻痹,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学生宿舍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重点区域,采取切实措施,全力做好学生宿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要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制。校长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除此之外,要明确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校级分管领导责任人、中层干部责任人和各个环节、部位的具体责任人,并在宿舍区内张贴公示。要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学生宿舍管理职责分工和各工作岗位的管理目标、工作要求。要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问责办法,对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力而造成安全隐患者,要进行问责。对因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者,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学生宿舍安全报警装置、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图、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栓、灭火器等质量要合格、数量要足够、安装要规范、布局要合理、功能要完好,维护要专人。

学生宿舍需要安装防盗网和铁门的,必须经过消防部门验收,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设置全封闭式门窗和护栏,存在问题的应立即整改。除日常生活必需的少量物品外,宿舍内不宜存放堆积其他物资。宿舍走廊、楼梯和天台不得堆放杂物,宿舍出口和阳台逃生门(窗)不得锁闭,确保学生行走和疏散畅通无阻。

要加强学生宿舍值班制度与安全检查制度建设。要有严格的学生宿舍24 小时值班制度,明确规定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值班人员应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校医、生管教师(宿舍管-理-员)和保安人员等。

要认真落实学生宿舍日常安全例检制度,明确规定检查范围、时间和责任人,并要求及时汇总和通报检查结果。要严格实行安全隐患和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要求和途径,信息传递渠道要畅通。

学生宿舍应有明确的用电、用水、用火规定等以及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和门卫制度。严格门卫管理,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要在值班室登记后并在自己孩子带领下方可进入学生宿舍。

要有一支由校级分管领导、中层干部、生管教师、保安人员、校医等组成的宿舍管理队伍,人员要配齐,素质要相当,待遇要落实,职责要强化。要加强生管教师的培训与考核,强化其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生活指导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保安人员要经过消防业务培训。

学生宿舍用电、用水、用火管理工作要切实到位。学生宿舍床铺、热水器、空调、饮水机等设备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装,并实行专人监管和维护,防止违规布线、电线老化和线路超负荷使用。学生宿舍内除必需的空调、电风扇和饮水电器取电插座外,不再安装其他插座,不允许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其他电器。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蜡烛、打火机、火柴,不得燃点蚊香、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吸烟和饮酒。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和其他违禁物品带入宿舍。要落实班主任日常巡视参与宿舍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安全骨干自我监督管理的作用。同时,也不要忽视学生校外租房的安全管理。

重视抓好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坚持经常性地、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要注意抓好学生宿舍安全设备设施日常检查和维护,重点检查宿舍楼道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日常检查贵在认真,切勿放过细小的隐患征兆。要规范学生宿舍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建立“楼、层、室”单独的安全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对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整改和应急处置措施,坚决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还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安全教育与安全演练工作。运用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要在学生宿舍区设置安全橱窗或专栏,在宿舍楼梯、走道显著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特别要重视加强寄宿学生消防安全、饮食安全、治安防范、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训练,让每个学生都会报警,能熟练使用手提式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器材,掌握扑灭一般性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本领。每学期都要组织宿舍安全疏散演练,训练学生的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并确保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能够有效组织学生疏散。

建全学生宿舍人员疏散预案和发生传染病、急症、地震、火灾等的应急处置预案。预案的制定要认真,预设措施须周全,应急机制要有效。一旦出现险情、疫情或急症、受伤等情况,能及时按规定逐级报告,并能有效调动预设的人力 、物力资源以 应对。同时应注意通知学生家长、联系卫生防疫部门或医院,按照专业人员指导进行处置。

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十四

4、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监督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重点检查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及设备运行参数和实际运行状况。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来的安全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法人报告;

7、定期开展锅炉设备应急预案演练,定期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的安全情况。

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上级管理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

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对其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六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备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拥有10辆以下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按照每2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不少于1人。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在道路客运行业三年以上从业经历,掌握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和法规,经相关部门统一培训且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且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

第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分析安全形势,安排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安全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特别是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应及时召开安全分析通报会。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应当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3年。

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按不低于营业收入的0.5%的比例提取、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完善、改造、维护安全运营设施和设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建立独立的台账。

第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为营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十二条鼓励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积极探索、完善安全统筹行业互助形式,提高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应当包括:

(一)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二)分管安全生产和运输经营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三)管理科室、分公司等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四)车队和车队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五)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与各分支机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

第十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企业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四)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九)定期组织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十一)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第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负有下列职责:

(一)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决策;

(六)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八)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节客运驾驶人管理

第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聘用制度。依照劳动合同法,严格客运驾驶人录用条件,统一录用程序,对客运驾驶人进行面试,审核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经历和从业资格条件,积极实施驾驶适宜性检测,明确新录用客运驾驶人的试用期。客运驾驶人的录用应当经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核,并录入企业动态监控平台(或监控端)。

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第二十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

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客运驾驶人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了解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

第二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定期对客运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客运驾驶人应当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教育培训。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组织和督促本企业的客运驾驶人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客运驾驶人参加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在客运驾驶人接受教育与培训后,对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有关资料应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的内容应包括:教育或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每月查询一次客运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客运驾驶人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客运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个月。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结果应与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第二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包括客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客运驾驶人体检表、安全驾驶信息、诚信考核信息等情况。

第二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对交通违法记满分、诚信考核不合格以及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客运驾驶人要及时调离或辞退。

第二十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运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运驾驶人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

第二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关心客运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客运驾驶人进行体检,为客运驾驶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

第二节车辆管理

第二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二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检测不合格、非法拼(改)装等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第二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立负责车辆技术管理的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拥有10辆以下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第三十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实现车辆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逐步建立车辆技术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

第三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应制定车辆维护计划,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护。

车辆的日常维护由客运驾驶人或专门人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

第三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定期检查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应急顶窗开启装置有效,开启顺畅,并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行驶区间和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在车厢内前部、中部、后部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车牌号码、核定载客人数和投诉举报座机、手机电话,方便旅客监督举报。

第三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第三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改型与报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条件要求。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客运车辆,不得继续从事客运经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在车辆报废期满前,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并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车辆报废相关材料应至少保存2年。

第三十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客运车辆牌证统一管理,建立派车单制度。车辆发班前,企业应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企业签发派车单,由客运驾驶人领取派车单和车辆运营牌证。在营运中,客运驾驶人应如实填写派车单相关内容,营运客车完成运输任务后,企业及时收回派车单和运营单证。

派车单的主要内容包括:由企业填写的车辆、客运驾驶人、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批准签发人。由客运驾驶人填写的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派车单应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

第三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自备或租用停车场所,对停放的.营运车辆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节动态监控

第三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相关规定,为其营运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安装符合标准且具有视频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第三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管理、使用工作,履行监控主体责任。

第三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或聘请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其中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1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第四十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事后进行处理。

第四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时在线。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给予处罚,严重的应调离相应岗位,直至辞退。

第四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

第四十三条鼓励有条件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积极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动态监控工作。

第四节运输组织

第四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申请线路经营时应当进行实际线路考察,按照许可的要求投放营运车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每一条客运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台账,并提供给客运驾驶人。

第四十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安排运输任务时应当严格要求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企业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对于超长线路运行的客运车辆,企业要积极探索接驳运输的方式,创造条件,保证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对于长途卧铺客车,企业要合理安排班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

第四十六条对于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应在夜间(晚22时至早6时)安排营运客车在该路段运行。

第四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规范运输经营行为。

班线客车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不得随意站外上客或揽客,不得超员运输。驾乘人员要对途中上车的旅客进行危险品检查,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要隔离,不得在行李堆放区内载客。

客运包车要凭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持包车票或包车合同运行,不得承运包车合同约定之外的旅客。驾乘人员要对旅客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挂靠经营,不得违法转租、转让客运车辆和线路牌。

第四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途经高速公路的营运客车乘客座椅安装符合标准的安全带。驾乘人员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发车前、行驶中要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

第四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与汽车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严格遵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第五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五十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关键岗位的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监督员工严格执行,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

第五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开车前向旅客的安全告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车注意事项、恶劣天气下的行车注意事项、夜间行车注意事项、应急驾驶操作程序、进出客运站注意事项等。

第五十二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轮胎、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部件检查要求和检查程序,安检不合格车辆返修及复检程序等。

第五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制定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监控平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要求,监控信息采集、分析、处理规范和流程、违章信息统计、报送及处理要求及程序,监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等。

第五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乘务员值乘工作规范,值乘途中安全检查要求,车辆行驶中相关信息报送等。

第五十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安全运营实际需求,制定其他相关安全运营操作规程。

第六节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归档、查阅。

第五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营的全过程考核,定期通报奖惩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做出奖惩处理。

第五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对于在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行车安全事故,客运驾驶人应及时向事发地的公安部门以及所属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报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规定时间、程序、内容向事故发生地和企业所属地县级以上的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总结事故特点和原因,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

第五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十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第六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能力。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和完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设施和设备,定期更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应予以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应至少为3年。

第六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规范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完善举报制度,充分发挥乘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接到的举报和投诉,企业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第六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还应当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所需要的其他制度。

第五章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第六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管理规定,对营运车辆、客运驾驶人、运输线路、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十五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第六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由运输企业立即组织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应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依据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第六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第六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第六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七十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六章目标考核

第七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应至少包括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万车公里事故起数、万车公里伤亡人数等指标。

第七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针对年度目标,对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绩效考核,通报考核结果。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结果,对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岗位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惩。对全年无事故、无交通违法记录、无旅客投诉的文明安全驾驶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机制,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内部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生产安全监督与检查、应急响应与救援、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与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和安全生产内部评价结果及时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和方法,修订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持续改进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四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二、安机科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生产经营科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公司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应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家职责(专业16篇)篇十六

一、坚决贯彻党和国家和方针、政策、法律和法令。全面贯彻有关电力行业的“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努力改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保证完成国家计划和各项任务。

二、总经理有权按生产需要和精减机构的原则,决定电厂机构的设置。在机构设置上,全厂应建立以总经理为中心的强有力的生产行政指挥系统,明确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职能科室和分场(车间)的职权范围,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为首的全厂生产技术责任制,以副总经理为首的全厂经营管理责任制,建立全厂的安全网、职工教育网和生活后勤管理系统。并有专人负责。

四、主持制订公司发展远景规化,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和其它重要的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厂务会议,主持研究生产和工作的重要会议。主持组织重大事故分析。主持全厂的消防工作。

五、要带动各级干部深入群众,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要经常了解职工思想动态,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注意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做好人身防护工作,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改善职工的生活和集体的福利事业。

七、总经理对职能科室的正副科长(正副、主任)分场(车间)的正副主任等中层干部有任免权。并提请主管部门任免副厂级干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行政职能科室科长、主任和分厂主任,总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总经理因故不能执行任务时,必须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八、有权合理调动本企业管理范围内的干部和工人。上述人员的调动或调整必须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同意。总经理要正确执行干部政策和奖惩制度。

九、对有特殊贡献的职工有权按规定进行晋级,对违反纪律的职工给予处分,直至开除。

十、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向企业不合理摊派人力、物力、财力。

第二节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职责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直接指挥有关职能科室和各分场(车间)完成各项任务。各职能部门和分场(车间)必须严格执行。

二、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规定的各种方针、政策,以及主管部门的各项有关指示。领导全厂的生产技术和科学实验工作,全面提高企业素质。保证安全、经济、稳发、全面完成总公司规定的生产计划,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三、领导生产部各专业的技术培训和科研实验等方面的工作。有权对各分场(车间)和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发布指示,各分场(车间)、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四、应重点抓好生产部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运行工作的全面领导,在运行管理方面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运行生产指挥系统,每天至少检查值长工作一次,指导值长切实担负起指挥全厂运行操作的任务。

2、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必要的会议制度,主持生产调度会,听取汇报,布置生产任务,包括负荷分配,运行方式、燃料调配、主要设备停、复役和消缺等。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每月召开一次运行工作会议,总结生产情况、运行工作情况,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布置下月的任务。

五、根据下达的生产任务,结合本厂实际,主持编制全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和保证完成生产计划的技术组织措施。检查和总结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全面均衡地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计划,定期向总经理报告生产计划执行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意见。

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和“质量第一”的方针,组织全厂的安全生产(包括生产厂房、设备防火工作),开展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组织反事故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以保证人身、设备的安全。领导和指挥重大事故的处理,组织事故调查,按照 “四不放过”的精神,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划分责任、制定防止对策,教育职工吸取教训,加强反事故演习。

七、按照“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抓好设备管理和设备检修工作。主持编制全厂的检修计划;组织全厂设备和生产设施的定期检修和日常维护工作;主持机组大修后的总结验收,不断提高检修水平,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八、抓好运行管理,经常检查设备的出力和运行情况,推动开展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好全厂设备及公用系统的合理运行和经济调度,不断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九、加强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制订、修改、批准以生产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程制度,并检查和监督执行。加强五项监督(化学监督、绝缘监督、电测议表监督、金属监督和热工监督)及其他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十、组织领导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不断采取新技术和先进经验。围绕以生产为关键,组织好各种技术攻关活动,不断提高生产水平。

十一、经常深入现场、群众,采取有效办法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情况,设备的技术、安全、经济运行情况及各项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在处理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时应随时向总经理请示,但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处理并事后报告总经理。

十二、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调整试验工作,做好新机投产前的一切生产准备。

第二章 职能科室职责

第一节 生产技术科职责

一、生产技术科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厂的生产安全技术工作。

二、负责审核、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并组织执行、监督及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三、负责按年、季、月上报大小修计划及运行、检修技术经济分析月报,设备缺陷统计、分析、考核等工作。

四、负责编制公司设备的大、小修及年度运行检修计划,审核月、季运行检修计划, 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负责编制公司设备大、小修备品、配件计划,审核日常维护材料计划、物资需用计划, 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负责对公司生产、检修(大修、小修、临检)费用及技改和重大非标项目的实施和考核。

七、负责对各分场(车间)主任、值长的生产现场协调能力和日常管理的考核工作。

八、负责组织公司生产设备技术鉴定和定期评级工作及公司科技项目的审核、上报;合理化建议技术改造的审核、实施、评价等工作。

九、负责公司各类生产报表的综合统计和上报工作。

十、负责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

十一、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安全网络, 制定《安全考核管理规定》,对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考核。

十二、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事故调查、事故分析及事故定性,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同时监督好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统计上报。

十三、负责定期组织公司各科室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防范措施及要求限期整改。并组织做好分场(车间)的各类反事故演习工作。

十四、负责公司消防监督管理、保安人员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的各级安全管理台帐;监督操作票、工作票、安全台帐的规范化管理与考核工作。

十五、组织编制公司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

第二节  值长的职责

一、值长在行政上属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在操作上隶属上级值班调度领导,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规程制度,正确执行上级命令和领导的指示。

二、值长在值班期间有权代表副总经理依照调度命令行使对全厂生产的调度指挥。是所辖机组运行生产的指挥者,是当值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三、对当值各项运行操作、设备维护、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负全面责任。

四、对自己发布的命令及有关领导发布的一切生产指挥、操作命令的正确性负重要责任。

五、对本人审核批准的电气操作票、检修工作票的票面正确性、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完整性负把关责任。有权审核批准电气操作票和设备检修工作票及其延期事宜,有权按规定批准无票的临时性或紧急情况下的检修工作。

六、有权对各主值班员下达操作命令;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有关岗位人员下达操作命令,有权对所辖机组各项操作进行监护。如发生重大、特殊情况时,应在第一时间内积极组织本值人员进行处理,待事后再向有关领导汇报,但必须将事故处理的过程及防范措施详细记录交接-班薄内。

七、所辖机组所有保证发供电的运行及备用的主要设备和公用系统均由值长统一管辖,未经值长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主要设备运行状态和运行方式。

八、当运行设备发生故障和异常情况,有权指挥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赶到现场进行事故处理,有权调度设备所属单位的有关领导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修。

九、值班期间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十、有权对在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中的功、过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奖惩意见。

十一、值长在当班期间如有事需外出,应汇报生产部领导,征得同意方可离开。因工作需要短时离开集制室时需通知电气班长说明自己的去向,在值长离开控制室时,值内工作暂由电气班长代理。

十二、为了全面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值长每班最少到各岗位巡视检查两次工作,若发生异常运行情况,值长再到现场查看和处理,但检查和处理时间不宜拖得过长,应尽快返回集控室。

十三、负责定期组织全值人员做好各种反事故演习工作。

第三节 财务部职责

一、负责制定、落实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编制和报送公司年度及月份财务预算和各类财务报表,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分析和控制。

三、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流动资金。

四、负责公司资产的价值核算和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五、负责成本管理与控制,参与燃料盘点、核算和分析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六、负责审核各项费用定额,推行定额管理。

七、负责资金调配和审核报销,办理财务结算等经济事项,及时清算债权、债务。

八、负责公司工资、奖金、津贴的审核汇总和发放。

九、参与公司各项经济合同的审核,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负责工程预决算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公司的财产保险和各项基金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审核物资采购计划。

十三、负责保管各种有价证券及财务票据。

十四、负责财务会计档案的分类、组卷、装订、归档。

十五、负责公司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第四节 采购部职责

一、负责公司所需物资的计划、供应、保管、统计工作,及时保证公司生产及其他需要的物资并减少物资的资金占用。

二、负责编制公司物资管理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洽谈、草拟、会签、执行物资购销合同。

四、对用料部门已批准的年、季度材料计划,按名称、规格、数量积极进行备料,及时、准确、保质保量地组织供应。

五、在供应工作中严格遵守先计划,后追加;先重点,后一般;分类排队,先急后缓的原则,大修和专项工程的主要器材必须保证专用。

六、负责公司劳保、办公用品、备品、配件的采购申请、订货和催交、验收、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公司购买设备、材料售后服务的协调处理工作。

八、负责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及处理、积压物资的调剂、处理工作。

九、负责仓库管理工作,办理物资的出入库手续;落实防潮、防腐、防火、防盗措施。

第三章分场(车间)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锅炉分场(车间)主任职责

一、锅炉分场(车间)主任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管理锅炉、输煤、垃圾系统的运行与检修的行政工作,是锅炉分场(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编制锅炉、输煤、垃圾(运行、检修)岗位规程、技术组织措施、反事故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

三、加强计划目标管理和经济核算。组织制订并审核月工作计划,大小修计划及材料计划,并按时上报。要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四、负责掌握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的检修周期,切实抓好大小修工作,做到“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并定期做好检修设备的台帐工作。

五、负责分场(车间)内各系统的技改申报和所管辖系统内运转设备台帐工作。

六、主持事故调查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分场(车间)发生的事故、障碍及其它严重不安全事件进行分析,及时写出报告。

七、搞好原煤、垃圾计划管理,按日、月、季填写用煤、垃圾报表。做好统计盘存工作。

八、合理有序的堆放干、湿煤、垃圾,保证锅炉按比例上煤。汛期到来之前要增加储煤量。

九、加强经济核算,抓好煤、油及材料配件的耗消定额,并负责分场(车间)内备品、配件的申报和统计工作。

十、坚持每天巡视现场制度,有重点地检查设备运行、检修情况。检查各项技术记录、劳动纪律和文明生产情况。

十一、负责分场(车间)内各系统的技改申报和所管辖系统内运转设备台帐工作。

十二、负责主持分场(车间)生产、行政会议,检查布置工作,研究解决生产、行政方面的问题。

十三、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负责提出职工转正、定级、晋升及班组长的任免报告。

十四、负责搞好分场(车间)内部员工的培训工作,合理安排员工的技术交流学习,并定期组织员工的安全检查和技术考核工作。

十五、有权制止危害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操作及其他违反规程的行为。

第二节汽机分场(车间)主任职责

一、汽机分场(车间)主任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管理汽机、化水系统的运行与检修的行政工作,是汽机分场(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编制汽机、化水(运行、检修)岗位规程、技术组织措施、反事故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

三、加强计划目标管理和经济核算。组织制订并审核月工作计划,大小修计划及材料计划,并按时上报。要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四、负责掌握主设备和辅助设备的检修周期,切实抓好大小修工作,做到“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并定期做好检修设备的台帐工作。

五、负责分场(车间)内各系统的技改申报和所管辖系统内运转设备台帐工作。

六、主持事故调查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分场(车间)发生的事故、障碍及其它严重不安全事件进行分析,及时写出报告。

七、定期抽查油、汽、水、煤等化验的情况,加强经济核算,抓好油、化学药品及材料配件的耗消定额及申报工作。

八、坚持每天巡视现场制度,有重点地检查设备运行、检修情况。检查各项技术记录、劳动纪律和文明生产情况。

九、主持分场(车间)生产、行政会议,检查布置工作,研究解决生产、行政方面的问题。

十、负责搞好分场(车间)内部员工的培训工作,合理安排员工的技术交流学习,并定期组织员工的安全检查和技术考核工作。

十一、有权制止危害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操作及其他违反规程的行为。

第三节电仪分场(车间)主任职责

一、电仪分场(车间)主任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管理电气、热工系统的运行与检修的行政工作,是电仪分场(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编制电气(运行、检修)岗位规程、技术组织措施、反事故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

三、加强计划目标管理和经济核算。组织制订并审核月工作计划,大小修计划及材料计划,并按时上报。要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四、掌握主设备和辅助设备的检修周期,切实抓好大小修工作,做到“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确保设备的完好率。

五、负责监督检查表计、流量计、变送器等计量设备的校对和保护整定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六、主持事故调查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和原则,对分场(车间)发生的事故、障碍及其它严重不安全事件进行分析,及时写出报告。

七、负责分场(车间)内设备配件及备品的申报工作,做好重大设备的检修记录和台帐工作。

八、负责分场(车间)内各系统的技改申报和所管辖系统内运转设备台帐工作。

九、坚持每天巡视现场制度,有重点地检查设备运行、检修情况。检查各项技术记录、劳动纪律和文明生产情况。

十、主持分场(车间)生产、行政会议,检查布置工作,研究解决生产、行政方面的问题。

十一、负责搞好分场(车间)内部人员的培训工作,合理按排运行人员的技术学习,并负责组织运行人员的安全检查技术考核工作。

随着电网大容量火电机组的不断投运和现代化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运行管理在火电厂各项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显得越来越突出,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谈一下如何做好运行管理工作。

1强化运行人员是设备"第一主人"的意识

在电厂生产过程中运行人员时刻掌握着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影响生产的各种因素,对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直接负责,因此他们最有资格也最应该成为设备的主人,现在不能仅仅要求运行人员具有综合性的技能,更应要求他们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管理人员应强化并贯彻这一理念,培养运行人员的”第一主人"意识,使他们在生产工作中时时刻刻为设备着想、为机组着想、为全厂负责,真正成为设备的"第一主人",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应强调并贯彻执行以下几方面:

(1)对运行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对运行人员的价值给予充分的承认,使之感受到自身工作对于安全、经济生产的重要性,这是强化"第一主人"意识的最有效方法。

(2)运行人员应积极做好运行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异常.这是运行人员作为"第一主人"所必尽的职责,出现设备异常、故障时应能初步判断设备故障类型及其影响的范围,第一时间对问题做出处理。

(3)事故预想提高事故状态下快速反应能力的一个有效办法,无论运行操作人员还是管理人员要时刻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及生产主线,积极主动做好各个状态下的运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4)运行人员要掌握系统与系统之间相互制约的条件及相互影响的参数变化幅值,要预知系统在各个状态下的主要矛盾、主要危险点。

(5)运行人员对设备运行状况要掌握清楚。对机组设备在任何状态下,即使无法避免带病或缺少监视手段运行,也都能快速地制定出应急措施,不能有消极等待及推卸责任的想法和做法。

(6)运行人员要掌握生产管理的各类标准,清楚运行工作程序,工作思路不清晰将导致异常状态下不知所措。

2树立运行管理者为操作者的服务意识

作为管理者,首先要明确自身工作对集体行为的引导作用,工作思路要清晰,目标要明确,为运行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为机组安全运行保驾护航,同时要时刻关注劳动者的心态,管理者首先要起到言必行、行必果的`诚信表率作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抓好缺陷管理工作,缺陷管理要不折不扣,设备治理要加大力度,使设备处于健康状态,为运行工作提供尽可能好的硬件条件。只有设备治理好了,方可谈及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2)积极提高热工自动调节及保护的投入率。对于大容量机组,这一点尤为重要,只有高水准的自动化水平才能保证机组的稳定、经济运行,同时也可以使运行人员在操作调整上减少不必要的精力消耗,在事故处理时得心应手,得以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其它更关键的操作上。

(3)运行管理者应合理计划操作任务,布置任务要有书面要求,以形成固定的工作程序,其命令要明确、清晰、量化.不要让运行人员感到工作盲目、繁琐,否则会重复性地做一些无谓的工作,同时也会增加误操作的几率。

(4)运行操作应严格执行运行规程及其它各项规定,对于设备异常、存在缺陷或在特殊运行方式下,管理者应及时修改规程并制定技术措施,以作为运行操作的临时依据。

(5)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违纪、违章现象坚决制止,及时纠正并进行考核。

3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两票三制"是运行工作的重点、是运行管理的精髓,必须严格执行。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加大操作票的管理力度。电气操作管理已成为集控电厂运行管理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但有的集控电厂运行没设专人分管电气操作,导致电气操作责任不明,技术管理混乱,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弱。因此应重视电气操作的分工及技能培训,严格执行电气操作的各项制度。

(2)严格工作票管理,杜绝无票作业。工作票审批程序切不可走过场,应付了事。很多电厂工作时图省事不开工作票,特别是一些不需要运行人员做措施的及热工方面的工作,往往就因为无票作业,缺少了审批,许可手续,最终酿成事故。作为运行人员在工作票许可手续上要严格把关,杜绝无票作业。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达到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后方可接-班,这就要求接-班人员重视设备巡视,认真查阅各种记录以及详细掌握休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的原因、过程及防范措施。同时交接-班时的签字、列队交接仪式是使接-班人员思想上立即投入到工作状态的有效过程,这并非是走形式。交-班会一定要对本班工作及时总结、分析,注意时效性,这将有利于提高运行的工作质量。

(4)提高运行人员监盘、巡视质量,加强培养运行人员及时发现问题的能力。运行人员对参数变化要有分析对比,对设备运行状态要心中有数,否则就会失去抄表、监视画面、巡视设备的意义。

(5)定期试验及轮换制度是"两票三制"中不应忽视的一项工作,是运行人员检验运行及备用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的重要手段。无备用设备就意味着缺少一种运行方式,安全运行就失去了一道保障,所以对备用的设备应视同运行设备,应积极联系处理缺陷,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否则一旦运行设备发生故障,在无备用或少备用设备的情况下,运行人员处理事故时调节余地小,往往会导致事故扩大。

4加强运行人员的技能培训

运行人中的业务提高是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第一要素。由于集控运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及人员流动越来越快,使人员培训成为运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常规培训外,还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要求运行人员注重运行规程、安全规程的理解,这是运行人中的业务基础。规程及各种技术规定不能死记硬背,而应加深理解、使之融合贯通。

(2)运行人员要掌握设备结构、系统运行原理,这样运行人员就会在任何异常情况下都能迅速地得出一个准确的判断,并能用最佳的方法处理故障。

(3)运行培训要注重时效性、针对性,对于管理者下达的命令、运行措施要帮助运行人员理解到位、执行到位。

(4)"传、帮、带"的老培训方式是提高员工工作技巧的最有效方式,不能因电站自动化水平的提高而抛弃。

5营造诚实守信、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

一个集体有良好的工作习惯会使管理者工作起来得心应手,良好的习惯养成是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及较长时间磨合的。一旦不良的习惯养成时,管理者是不易改变的。这就要求管理者重视团队的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协作的集体,可通过各种活动、宣传载体(如网页、报纸、广播等)进行宣传和表彰,管理者要注重弘扬和营造一种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这将有助于运行工作的开展。

单元集控机组运行人员的组合搭配程度要求越来越高。单元机组运行人员内部相互配合及分工已成为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因素。必须要求他们有良好的沟通、有上乘的默契使之成为一个团结有序的集体。作为管理者要对他们内部之间的配合给予足够的关注及有效的、及时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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