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

时间:2023-12-12 作者:翰墨

调查报告的撰写需要结合调查目的和对象的特点,科学地选择调查方法和工具。通过阅读一些真实的调查报告案例,我们可以掌握撰写调查报告的技巧和规范,提升我们的写作水平。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团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切实减轻了患病群众的经济负担,在必须程度上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进取作用。为有效促进和支持贵州省新农合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发展和完善,20xx年,贵州省人大会决定在听取审议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景的报告的同时,就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询问。为完成好专题询问工作,贵州省人大会组织了专题调研。作者随调研组赴xx市、xx市、黔东南州、xx市等市(州)的7个县(市、区)计24个医疗机构和部门实地调研,掌握了很多第一手资料,构成本调研报告。

一、贵州省新农合工作现状。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贵州省于20xx年开始新农合试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建立新农合制度作为加强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努力解决农民群众看病就医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逐步构成了“党政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的三方共赢良好局面。

(一)主要指标显著提升,农合工作成绩斐然。

20xx年试点初期,贵州省首先在息烽等8个县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113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为49%。经过努力,20xx年全省均开展了新农合工作,农民真实感受到新农合工作带来的好处,参合进取性不断提高,20xx年起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20xx年参合农民达3214万人,参合率到达98.72%。统筹基金报销封顶线从20xx年的5万提高到20xx年的12万元以上,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从53.3%提升到67.64%(20xx年居全国第一),门诊统筹实际补偿到达59.4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43个百分点),20xx年,已有4890.82万人次参合农民获得了85.75亿元的医药费用补偿,越来越多的参合农民从新农合工作中受益。

(二)筹资水平稳步提升,资金使用较为合理。

20xx年,开展新农合试点的统筹地区人均筹资30元,共筹集基金5092万元,随着国家财政补助标准的逐年增加以及参合农民缴费标准的适当提高,20xx年人均筹资330元,当年筹资额已到达106.1亿元。根据新一轮医改方案的要求,20xx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将提高至450元左右,筹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基金抗风险本事将进一步增强。同时,基金使用率始终坚持在较合理水平。20xx年,当年基金使用率达94.45%。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升人员素质。

为改变贵州省农村基层卫生条件差的状况,20xx年投资31721万元对13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达标改造,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投入20xx0万元新开工13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20xx年以来,进取争取国家支持,开展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工作。截至20xx年底,财政总投资90851.1万元,贵州省17568个行政村全部修建了标准化卫生室。标准化村卫生室统一购置了基本设备器材,并逐步推进村卫生室的信息化管理。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硬件建设的同时,多方式、多渠道提升卫生人员素质。截至20xx年底,全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达18676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人员有9038人。20xx年底,全省村医(含卫生员)共为30966人,具有医学中专以上学历者24498人,占村医总数的79.11%。

(四)进取利用信息技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20xx年,贵州省卫生厅与贵州移动战略合作共同建设全省卫生信息大平台。以新农合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建成并投入使用覆盖省、地、县、乡、村五级的新农合信息系统。截至20xx年末,全省88个统筹县中,已有75个县上线运行。在统筹区域内全面实施即时结报的基础上,20xx年xx市、xx市、xx市等地经过新建系统实现了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xx市、xx市启动了跨区就诊即时结报。经过省级新农合大病直补平台的开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病患者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可“一站式”完成救治申请、新农合补偿(80%)和民政医疗救助(20%)结算的便捷服务。

(五)始终注重探索创新,特色鲜明效果良好。

xx市20xx年创造性地在全国推出“门诊住院统筹+大病统筹补偿”的全市统一模式,门诊住院不设起付线。20xx年,xx市率先在全省实行基金统一由金融机构专户管理,实行“新农合业务委托商保经办服务”模式,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经验、精算技术和专业化服务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群众就医需求,确保基金运行安全。xx县、xx市等创新筹资机制,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参合金代缴协议一签五年,个人筹资实现农村金融网点代收代缴,减少年度筹资成本;xx区建立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由村级代理员代区外就医群众办理完成报帐结算的相关事宜,极大方便了农民群众。这些探索和创新,有相当部分被列入了国家医改资料要求各地推广。

二、存在问题。

在取得必须成绩的同时,贵州省新农合工作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新农合宣传工作仍需加强。

因农民文化水平偏低、部分基层干部宣传不够等原因,部分农民不了解新农合有财政资金补贴,以为只是个人出资;一些农民不了解新农合政策出台的目的是提高农民抗大病风险本事,对新农合心理期望过高,实际报销后难免失望。这些,都影响了农民参合进取性。

(二)新农合管理机构建设仍需加强。

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级合医管理机构名称不一且机构级别高低不一,市(州)级合医机构中,除xx市、xx市为副县级单位外,其余均为正科级单位。部分县级合医机构为正科级单位,其余为副科级单位。与履行相同工作职责而纳入参公管理的社保系统相比,农合管理机构在编制、人员待遇上相差甚远,直接导致人心不稳,工作进取性受到较大影响。目前新农合工作服务对象多(20xx年参合农民达3214万人,占全省基本医保对象总数的85%)、年度经办基金量大(20xx年基金总额接近140亿)、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点多面广(全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已达1万多家),而全省实有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2183人,平均每名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服务14000余名参合农民,而国际国内通用的医保服务人员配备标准为每名工作人员服务3000~5000人。由于人员严重不足,导致现有合医工作人员只能应付审核报销等日常工作,难以应对组织协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费用水平审查和监管等工作。

(三)新农合资金监管仍需加强。

20xx年,贵州省新农合共筹集资金5092万元,随着财政补助、农民个人出资额的逐年增加,至20xx年,当年新农合筹资额已达106.1亿元,根据要求,还将进一步增长。目前,随着农民理解医疗服务的意识逐步增强,医疗具有的信息不对称特点,农民要求优质医疗服务的心理需求和部分医疗机构因逐利采取的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等现象逐步显现。调研中,有基层同志反映,当地存在农妇在私立医院检查结果很大比例有妇科病的现象,治疗费用动辄三五千元。还存在少数农民利用假发票骗取新农合资金的现象。农合资金是农民群众的救命钱,需要高度关注资金监管工作。

(四)省内就医即时结报仍需加强。

随着新农合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不断释放,到市(州)、甚至省级医院治疗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民工在省内务工点就医的也越来越多,但由于省、市级结算服务机构的缺乏,市(州)、省级医疗机构在参与新农合服务中不能实施即时结报,参合农民需要垫资支付全部医疗费用,然后凭相关报销凭证回当地报销。这既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又加大了农民报销的时间成本。

(五)新农合统筹水平仍需提高。

目前,贵州省新农合资金实行县级统筹,各县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就医意识和习惯等存在差异,这直接导致了新农合报销比例的差别,往往引起参合群众不理解、不满意。一些户籍人口少的县城,新农合基金的共济和抗风险本事较差,这在黔东南自治州表现得较为典型。据贵州省统计局20xx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省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57%,按国际公认“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为老龄化社会的标准,贵州已成为人口老龄化省份,新农合工作压力异常是资金压力随之加大。要想解决好以上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金的统筹水平。

(六)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本事仍需加强。

新农合工作开展以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得到较大发展,但其服务本事仍然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要。除硬件落后外,技术人员缺乏和专业素质不高是目前较为明显的问题。20xx年贵州省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数仅为0.59人,与全国平均水平1.3人和西部平均水平1.11人相比,差距较大。据统计,全省缺医学影像专业人员的乡镇卫生院达85%,缺药剂人员的达83%,缺检验人员的达81%,缺中医药人员的达80%,缺护理人员的达39%。这直接导致许多乡镇卫生院配置的各种大中型设备多处于闲置状态。全省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学历主要为大学专科和中专学历,两者之和达85.92%,职称结构上初级职称和无职称的占89.44%。

(七)新农合法律保障仍需加强。

目前,新农合更多是国家政策推动,缺乏硬性的法律保障,国家层面尚未出台新农合方面的法律,据统计,全国现行关于新农合的地方性法规共2部,即《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随着贵州省新农合工作的深入开展,出台新农合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使新农合工作有法可依,显得愈加迫切。

三、相关提议。

如何解决目前贵州省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新农合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议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基层干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培训班,让基层干部掌握国家在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的有关政策和下步安排,使其能够准确的向农民宣传新农合政策。宣传中侧重向农民宣传两点:一是在农民个人筹资额增长的同时,财政补贴资金以更大额度增长的事实;二是使农民认识新农合是应对大病风险的手段,互助共济有利于大家的共同利益,调动患病风险较小的青壮年农民参合进取性,同时降低农民过度追求优质医疗服务的心理预期。经过宣传深化农民对新农合的理解,增强其参合进取性。

(二)加强机构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全省统一规范设立市(州)、县(市、区)两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名称统一为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为隶属卫生行政部门的参公管理单位。机构级别设立市(州)为副县级,县(市、区)为副科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统一解决现有编制队伍的人员身份待遇问题。为避免人员很多扩充,减轻财政压力和今后安置压力,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做法,参考六盘水模式,由政府出资,委托商业保险等机构经办新农合服务。关键在于政府要明确监管职责,将日常监管与定期组织对新农合服务承办机构的严格监管相结合,同时引入竞争机制,保证新农合服务承办机构的服务质量。

(三)加强资金监管,维护农民利益。

首先,从规范医疗救治技术入手,建立完善单病种付费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加强控费。其次,从政策和制度上加以规范,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具体包括发票监管政策、对重大医疗事故的监管政策、确立打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政策等。严处骗取、套用新农合资金的行为,增强震慑力。再次,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配合,构成监管合力。农合管理机构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对新农合报销资料的技术审核本事。审计部门经过加强资金审计,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四)加强即时结报,注重以人为本。

成立省级结算中心,具体承担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统筹基金的管理结算、省内(外)跨区直补“新农合一卡通”的资金结算工作、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考核、全省新农合业务技术指导和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等工作。继续推进贵州省卫生厅与贵州移动合作共同建设的全省卫生信息大平台。从技术上为市(州)即时结报、乃至全省实现新农合“一卡通”的工作供给保障。

(五)提升统筹水平,保证公平正义。

贵州省已具备推进市(州)级统筹的工作基础,包括全省已建立统一的新农合信息平台,构成以市(州)为单位的统一补偿方案和监督服务等。要推进市级统筹,需要实现基金的管理统一,将各县(市、区)的新农合基金上划到市(州)级财政,在市(州)级财政社保专户下建立新农合基金专账,实行专户管理;成立市级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新农合基金的支出管理。提升新农合统筹水平,既能使同一市(州)参合农民享受公平的新农合资金补偿,又做大总量,提升新农合资金抗风险本事。

(六)提升服务本事,回应群众需求。

在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硬件投入的同时,下大力解决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问题,除提升其专业素质外,还需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以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回应群众健康需求。继续加大对贵阳医学院和贵阳中医学院等医疗院校的支持,加大培养医学人才力度,中心城区“溢出”人才可缓解边远地区医务人员不足的情景。鼓励、支持高等医疗专科学校、中等医疗职业学校培养、培训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坚持城乡一体化对口帮扶的培训模式,经过传、帮、带、建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

(七)加快法规起草,供给法制保障。

提议贵州省有关部门加强立法规划,启动立法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以便条件成熟时尽快出台贵州省新农合地方性法规。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二

(一) 加强领导、健全网络,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

(二) 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了合作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三) 以人为本,合理补偿,让农民在合作医疗中切实得到了实惠。

二、几点思考。

(四) 村级卫生组织建设亟待加强。村级卫生组织是农村卫生工作的基础,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初级卫生保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对村级卫生机构的建设、管理,以及乡村医生的待遇、激励、约束等,国家没有政策,地方没有规定,以致成为卫生政策的盲区。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经济条件好转,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的水平将无法适应农民日益提高的医疗保健需求。国家应制订相关政策,对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培训给予适当的投入,不断提高农村卫生工作水平。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三

同志们:今天这次会议,是在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召开的又一次工作动员会,主要目的是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工作,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真正让群众从中得到好处、得到实惠。刚才,x区长传达了《关于在全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步骤提出了要求,我完全赞同。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按照要求,狠抓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一、为什么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针对广大农民朋友就医难、看病难得实际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逐步建立起由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省、市也都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我区被确定为市级试点县,今年又被批准为省级试点县,这对帮助农民群众抵御重大疾病风险,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迫切需要。近年来,虽然农村卫生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农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还比较突出,往往一人得病,全家受穷;有的不幸患上一场大病后,往往因为救治疾病,弄得家里一贫如洗;有的得了病,因为怕花钱,拖、扛、硬撑,不敢上医院,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导致生活水平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作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定,采取农民自己拿一点、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一点的办法,解决农民的健康保障问题,使患病的农民得到有效治疗,使农民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这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迫切要求。第二,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民。没有农民的健康,就谈不上农民的小康;没有农民的小康,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就是一句空话;不建立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解决不了,农民就难以真正脱贫致富奔小康。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互助、合作共济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和看病难问题,是稳定农村、关心农民、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重要措施,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第三,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愚昧思想和迷信活动在广大农村还有一定市场,有的农民患病时,不是积极地求医就诊,而是消极地求神问佛。做好新时期的农村卫生工作,实施合作医疗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重大疾病的发生蔓延,使农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解决农民群众“就医难”问题,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而且是现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必须不遗余力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第四,我区已取得初步成效,具备了全面推广的基础和条件。自我区被确定为市级试点县以来,全区已在四个镇街35个村进行了试点,累计2万余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合作医疗资金近90万元,已有247人享受到16.3万元的大病统筹基金补助,3000多人享受了近7万元个人基金报销,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二是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医护人员队伍建设有所加强,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和服务质量有所提高。三是试点镇街农民就医状况有所改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有所缓解。这些都为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扩大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二、怎么样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个新事物,作为一项系统的社会改革,很艰巨、很复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市精神,围绕一个体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两个机制(筹资、运行机制)、三个确保(确保农民不吃假药、确保用药价格合理、确保就近医疗服务)、四个原则(农民自愿、以收定支、农民得实惠、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慎重操作,扎实推进,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试出成果、试出特色、创出经验。一要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实施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关键在于群众的认识是否到位,政策宣传是否到位,发动工作是否到位。现在农民群众议论最多,也是最关心的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要交多少费用;二是有多少好处,也就是能报销多少医药费;三是报销审批是否方便。正因为农民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和各项政策的了解还有一个过程,所以有些农民甚至少数党员干部,有等待观望的心理,积极性不可能很高,工作上也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这是正常的。但我们有试点的经验,并且有部分农民已经享受到了实惠,因此,要通过宣传,让他们真正了解政策、看到实惠、感受到好处。首先,要广泛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农民讲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后的权利与义务、合作医疗经费的筹集、使用和报销等实际问题,消除农民群众的疑虑和担心。要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典型事例的宣传,使农民认识建立这项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提高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互助共济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这次全面推广,降低了个人缴纳的资金和报销的起点,提高了报销的比例,对此要进行大力宣传。其次,要深入发动。要进村、入户,面对面做好思想动员,真正让每户农民听明白、搞清楚,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加合作医疗。再次,要努力加强培训工作。要重视和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卫生人员的培训,全面理解和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要引导农村党员和干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动普通群众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二要努力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工作。农民个人缴费是试点工作中难度最大、投入力量最多的一个环节。在前阶段的试点工作中,各试点镇街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收缴,但不管采取哪种办法,都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做到手续健全,责任清楚,确保资金安全。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做好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划拨工作。三要切实提高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要把服务质量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推动农村卫生改革的突破口,抓住机遇,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和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定点医疗机构要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更新服务观念,转变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向农民提供价格合理、优质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大力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确保药品质量,价格合理。要认真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控制目录外用药范围,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四要不断加强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要解决好经办机构和工作经费问题,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要把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经办机构中来,优化人员结构,既要有懂管理、具备会计资质的人员,也要有懂临床知识、懂业务的人员。要加强对经办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为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三、怎样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一要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区委、区政府已经成立了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尽快组建经办机构,抽调一批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组成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工作组,深入到各行政村,做好宣传和资金筹集工作。同时,区合作医疗办公室要加强对镇街人员基本政策、办事规则以及具体操作方法的培训,确保这项工作按政策、按要求、按时限迅速展开。二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镇街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组织实施者,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通过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全力以赴,快速推进。区卫生部门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监督管理,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财政部门要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及时划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严防截留、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现象的发生。三要加强督查,推动工作开展。在向农民筹集资金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办机构要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汇报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同时采取张榜公布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保证参保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委员会将定期检查、监督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健全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总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督导,层层抓好落实,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四

大多数居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表示支持和参与,我社区居民参与率达95%以上。也有部分居民对此制度缺乏了解,持观望态度。由于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给农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当普遍。调查显示,群众有病时,有38%的人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的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明显增多。农民迫切希望改变现状,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正是从为群众解决这些难题为出发点,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大多农民的观念和心态了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积极主动地要求参合。

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有许多不同点,主要是:

1、新型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2、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3、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4、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运行初期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中我们了解到: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

各级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要对政策领会透彻,端正为农民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意识,让农民通过与这些工作人员的接触,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强积极参合的信心。

2、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达到规范标准,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

政府应该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地,给予足够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必须的医疗设备,使每一个乡镇医院都能达到统一的硬件标准。

3、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短缺问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各相关单位应该采取相对措施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提高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

二〇xx年x月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五

调查地点:

选题依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社会调查的内容:

关于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的基本情况,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社会调查的预期目标:对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给以后开展工作做好铺垫。

社会调查工作进度安排(什么时候干了什么事情)。

社会调查主要特点与创新点: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举例)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

1、100%的农户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37户农户中,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一定的了解,知晓率达100%。

2、当地97.3%的农户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被调查的37户农户看,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36户,占调查户的97.3%。在参加的农户中,79.6%的农户认为是完全自愿的,20.4%的农户认为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从参加途径分析,73.5%的农户是看了政府分发的宣传资料后决定的,26.5%的农户是通过村干部动员后决定的。

3、97.3%的参加农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调查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37户农户中有36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占被调查户的97.3%;只有一户觉得勉强承受,占被调查户的2.7%;没有一户觉得缴纳的费用不能承受。

二、据调查显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1、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

(这些上网搜就可以了,网上很多)。

三、原因分析。

2、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

四、对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按照这种思路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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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六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住院治疗,可获得住院期间包括药费、床位费、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输液费、输血费、输氧费、常规影像检查以及常规化验(血、尿、大便常规)费用的补偿。

住院医疗费补偿设立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标准为:镇级定点医疗机构80元,市中医院100元,市妇幼保健院150元,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泰康医院、南城卫生院城区部、开发区卫生院、卫校附院、爱普眼科医院200元,市外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封顶线为50000元,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为每个人在1年内住院医疗费累计补偿总额不超过50000元。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下时由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后的医疗费用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基金中按比例补偿:

(一)在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在80元以上的部分补偿80%;。

(二)在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在100元以上的部分补偿70%;。

(三)在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在150元以上的部分补偿65%;。

(五)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在501元至至5000元(含5000元)部分补偿40%;5000元以上的部分补偿45%。

参合农民因危、急、重症等情况在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住院的,其门诊紧急抢救费并入住院费用中报销;参合农民在一年内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的,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取消住院起付线标准。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定点村卫生室、卫生院门诊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服务机构直接从合作医疗证门诊家庭帐户中扣减;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由就医者持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回户口所在地定点村卫生室办理补偿手续。

(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服务机构在就医者出院结算时即时补偿,补偿部分的费用由医疗服务机构先行垫付,就医者出院时只需缴纳补偿后自费部分的费用。

(三)环城、北城、开发区辖区内参合农民在当地卫生院住院的,其报销政策执行乡镇卫生院有关报销政策和规定。

(四)经市合管办批准转到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就医者先行垫付,出院后30日内凭转院证明、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出院病历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枣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镇合管办按规定办理补偿手续。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七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现状和成效。

20xx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20xx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xx、20xx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施原则。各地在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由于宣传引导工作到位,在全面推开的县(市、区)中,参保率均在80%以上,其中镇海、北仑、鄞州、江北等达到了90%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的目标。在筹资机制中,坚持了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22109.3万大病统筹基金中,其中个人(包括集体经济扶持)出资8093.0万,乡镇财政资助4910.7万,县(市、区)财政资助5256.5万,市财政已资助3849.1万,体现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构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坚持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的原则,大部分县(市、区)还设立了风险调节基金,保障合作医疗正常运行。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一是实施大病统筹,使广大农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大小,分级定比,按照医药费用,分段计算,累进补偿。余姚、慈溪、镇海、北仑和宁海等地区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也实施一定的补偿。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住院结报75456人次,补偿总额12913.2万元,人均补偿1711元,实际补助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25.0%,占有效费用29.3%;门诊补偿669人次,补偿金额88.4万元。

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加大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医疗帮扶力度。在实施大病统筹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农村五保供养农民、农村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其大病统筹个人出资由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代缴;同时两级财政出资每人5-20元不等,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上述对象及个别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参保对象实施除大病统筹外的医疗救助。目前开展新农医的县(市、区)均开展了医疗救助制度,如镇海区对有效医药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这类对象给予至少5000元的救助。截止9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资金1460.6万,已资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患重大疾病对象等困难人员免费参保5.15万人,资助总额135.65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区参保对象6.59万人,资助金额88.29万元;对困难人员医疗费用救助5177人次,救助金额763.3万元。

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竟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20xx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xx-20xx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xx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八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重点解决农民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一项保护农民的初级医疗保障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曾经发起过两次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但前两次都因种种问题,无疾而终。这次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与过去实行的旧制度有许多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这次农村合作医疗加人了政府这个元素,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则主要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第二,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人为主的多方筹资,具体的筹资比例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各占1/3,农民个人缴纳1/3,各地区还可以根据其自身情况作出调整。而旧的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

第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着眼于“大病统筹”,而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则主要解决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20xx年是执行“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省实施省人大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第五年。只有通过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经验教训,才能把我省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向新的水平。

调查背景。

1.高潭镇概况。

高潭镇地处惠东县东部山区,西距县城98公里,南距海丰县33公里,北距紫金县60公里,紫(金)海(丰)公路穿境而过。全镇下辖13个村民委员会,1个居委会,面积196公里。山地面积29万亩,宜林面积13万亩,其中25“坡以下山地面积8万亩,耕地面积8135.7亩。全镇共有3247户,14573人,有30个党支部,党员530名。20xx年,地区生产总值7262万元,工农业总产值102%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4301万元,农业总产值59935万元,农民人均收人23%元。

2.高潭镇卫生院概况。

检验科只有一部光学显微镜可用于三大常规检查。其医疗设备来源主要是通过“乞讨”方式由其他医院的旧设备补充,另一部分是接受捐赠,而卫生院自己购买的则很少,没有专门的资金来更新设备。高潭镇卫生院人员无具体分工,主诊医生有4人,医护人员10人,医院一直保持30多名工作人员的规模,人手和资金都不足。政府虽然关心医院医疗水平的提高,但是资金支持有限。

根据办公室刘主任介绍,目前高潭镇卫生院经营情况不佳:一天总营业额1000元左右,大约有巧%的利润,除去各项开支,经常会出现负利润状况。

共筹资41万元,报销约40万元。目前,高潭镇新型合作医疗由县统一管理,并实现网络化,高潭镇由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管理合作医疗事宜,工作经费由镇划拨。

二、调研情况与结果综述。

本次调查共抽取了高潭镇5个样本村,发放问卷163份,回收163份,其中有效问卷160份,无效问卷3份;直接采访村民巧。人,直接采访镇政府有关负责人1人、镇卫生院有关负责人1人、新联村村干部1人、黄洲村村干部1人、黄沙村村干部1人、福田村村干部3人、中洞村村干部1人,电话采访卫生院有关负责人l人。

三、各村干部访谈情况及分析。

本次调查我们分别采访了新联村(洋头村民小组长)罗伟南、黄洲村村干部罗某、黄沙村村委会副主任钟法光、福田村村支书李呈林、福田村村长及村委1人、中洞村村长。其中整理访谈记录6份,录音原文l份。

(一)访谈内容总结。

所有被访者都对采访相当配合,对采访者有问必答,还会为采访者提供一些参考文件。被访者都对合作医疗相当熟悉,在采访过程中都可以随时把合作医疗的一些规定说出来,如各级政府出资多少、个人出资多少、报销需要什么手续,等等。现归纳被访者回答内容如下。

1参合率低与造成村民未参合的原因。

被调查的5个样本村中有4个村的参合率都在65%以上,只有福田村的在65%以下。部分村民之所以不参加合作医疗除了经济困难这一因素以外,最主要的是对那些户口在高潭但人在外地打工的农民的宣传和收费工作很难进行,少部分是由于家里很少有人生病而不愿意参加。各村都有为数极少的五保户,他们的救助基金和参加合作医疗的费用由社会企业予以资助;对于一些残疾人家庭及一些贫困户,村委会帮他们申请救助金。

2.宣传工作及农民参合积极程度。

及赔偿封顶线大幅度提高后,各项工作的开展都相对容易多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也有了很大提高。

3.对报梢程序的看法。

病人就医的药费报销程序并不复杂,农民们也基本上都知道,包括报销的凭证、报销的时间及地点等。由于镇政府还没有全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的报销工作,在职的工作人员都有其他的工作,不能随时给予农民报销,因此规定每周三为报销日,所有申请报销的手续及取款都在当日。需要报销的患者只要带上参合证、公立医院住院证明、村委会盖章证明以及报销申请表等到镇合作医疗办申请,很快就可以拿到赔偿金。

4.对报销比例的看法。

的收人。另外三人觉得报销比例不合理,他们认为在外地(如海丰)的报销应该多一点,很多患者都是因为本地卫生院医疗条件不够好才到外地去治病的,治病费用及其他花费自然比在本地治疗多出许多,35%的报销比例并没有明显地减轻患者的负担。

5.时公布报销情况的看法。

合作医疗的报销人数和报销金额都由镇合作医疗办统一整理,因此政府对农民报销的总体情况也比较清楚。但政府公布出来的报销情况并未真实全面地反映本地合作医疗的开展情况,只有少数病人获得的报销额(通常是报销金额较高的患者)才公布出来,让农民们看到实惠,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但对于更多的只取得较少报销费用的患者,比起他们所花费的较高的诊费和住院费,其真正的盈亏并没有体现出来,存在一定的蒙蔽性,而且整个合作医疗的资金收取和利用情况,政府从未予以公布,也给群众添加了些许疑虑。

6.对该镇卫生院的看法。

被采访的村干部中,有四人觉得当地卫生院医疗条件不好,设备不齐全、技术落后、医生及护理人员水平有限,很难解决看病问题,甚至担心会对病人的安全问题存在隐患。且高潭镇卫生院的收费偏高,卫生院对参合人员和非参合人员给予不同的价格对待,参合人员药费一般较高,收费不合理。有一人觉得当地卫生院条件较好,比开展合作医疗以前好多了,已经实施了农民看病报销的优惠政策,收费比较合理。

从村干部们对合作医疗对农民负担的影响来看,有两人觉得很好,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两人觉得这是政府制定的政策,很难评价;一人认为药价升高了加重了农民负担,加大了合作医疗基金支出,只是增加了卫生院收人,对农民不利。

(二)访谈内容分析。

村是中国最小的行政单位,截至20xx年上半年,全国行政村总数为691510个,而中国约70%的人口集中在农村。乡村工作往往是国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首先,因为地理条件复杂,村庄分布广泛,而且一般在偏远地区,信息沟通相对滞后,上级的政策和任务的传达、执行、反馈和监测具有滞后性,不利于政策的及时调整。其次,普通农村收人水平低,对于一些需要筹资的政策显得有心无力。再者,农民平均受教育程度低,进一步加大了对新政策实施的难度,农村内固有的道德文化观念也容易给新政策实施带来一些困难,甚至会被反对者所利用,成为他们对抗新政策的武器。最后,有些农村人员流动性非常大,新政策的实施并没有实实在在给予他们帮助,从而造成农民对新政策的怀疑和忽视。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上级领导要加强工作力度外,最关键的就是要发挥村干部的作用。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国家政策的指导、监督实施者,他们的工作也相当重要,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政府之间的重要桥梁,村干部的工作开展得好,对新政策的实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对高潭镇5个样本村村干部的采访,我们大致了解了高潭镇合作医疗工作开展的情况和经验,并对其作了以下几点分析。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高潭镇各村的开展比较顺利。两年来该地常住农业人口几乎都参加了合作医疗,该镇已经提前完成惠东县规定的20xx年参合率达65%的任务。各村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归功于新型合作医疗这个制度本身的优势,从一开始的个人低缴费额到20xx年的高报销额,从简单的参合申请到赔偿金的快速取得,许多农民切身体会到这项新政策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因此绝大多数人都是拥护它的。

(2)村干部在对合作医疗的宣传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因为农户居住得比较散,村干部要亲自到各家各户进行宣传、解释,对于外出打工的村民村干部也会到他们的工作地点进行宣传。由访谈内容可见,各村的宣传工作都是一开始很困难,然后情况逐渐改善,并且各村干部对完成20xx年参合目标(实现参合率80%)非常有信心。然而村干部的某些工作相对比较被动,如了解报销情况这一点,及时公布报销情况是为了满足农民了解所缴资金管理和运用的要求,同时报销的事实和数据能加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心。但是被访的村干部中只有一人表示正在准备公布,一人可以说出20(”年以来该村报销数额,其余都对其不甚了解。

动去深人了解情况,也没有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这当中到底是事实还是误解,似乎没有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过调查,这种模糊的情况令许多受访村民感到不解,从而也成为村民不满意合作医疗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问卷调查结果与分析。

在开展调研之前,全体调研组成员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充分考虑现实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并与高潭镇的情况相比较,集思广益,设计制作了“惠东县高潭镇农村合作医疗调研小分队调查问卷”。目的是想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客观、快速地获取我们需要的信息,来分析高潭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总结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或者建议。本问卷由两部分组成,“基本情况”部分包括被调查人的性别、年龄、家庭人口、参加医保年份等基本信息,了解村民参加合作医疗的家庭背景,并进行区别研究,使信息的来源具有层次性,获得更加切实的材料。第二部分为选择题,分别从农民看病的基本情况、对合作医疗的了解参与情况、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调查,是本问卷的主体部分。

(一)被调查人基本情况统计与分析。

问卷调查的主要被调查对象为高潭镇新联村、黄洲村、黄沙村、福田村、中洞村的村民,也有一些村干部填写了问卷。共发放问卷163份,其中收回有效问卷160份,无效问卷3份。

2被调查人年龄分布状况。

从图l可以看出,被调查者的年龄多集中在40岁左右。其中男性40一50岁年龄段偏多,女性主要在30一40岁之间,其他阶段相对较少。30岁以下的村民由于对新型合作医疗不太了解,缺乏对合作医疗的真实看法,很难从他们那里获得正确信息。

3.被调查入参加合作医打的年份统计。

惠东县高潭镇于20xx年7月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xx年7月到20xx年7月,农户的参合情况如图2所示。

4被调查人家庭人口统计。

家庭人口的多少往往能看出一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在我们所调查的农户中,普遍存在家庭人口过多的状况(图4),大多数的家庭都有六七口人,其中大部分是小孩,这不仅会增加家庭的负担,还制约着家庭经济的发展,进一步还会影响到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计划生育这项国策在高潭并没有获得较好的落实。

许多村民不愿意透露家庭年收人,同样导致此项空缺。

惠东县高潭镇的经济状况很差,一些农户基本上没有收人来源,仅靠田地里的一点点收人为生,无法支付每年12元的医疗保险费。

(二)农民看病基本情况调查。

1“看病方便”调查。

为了初步了解农民看病的情况,我们的问卷中首先设计了两道选择题进行调查。在第一题中,我们的问题是:“您觉得现在看病方便吗?”结果如图5所示。

如图5,有46.25%的村民认为现在看病比较方便,18.38%的村民认为非常方便,认为看病有些困难的村民有23.50%,觉得非常困难的村民有8.13%。由此可以知道,大多数村民对目前的看病方便程度还是比较满意的。在访谈中我们也发现,农民觉得看病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地理条件的限制,农民居住比较分散,家庭与医院的距离很远。如果患了什么大病之类,就得到海丰等地治疗,路程很远,交通也不方便,单是车程就要几个小时。

2.“看病难”调查。

“看病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费用昂贵,村民难以负。

根据前面的调查,有24.38%的家庭有长期病人,而接受调查的村民中又有36.88%认为家庭开支医疗费用所占比例非常高。医疗费用高造成了农民负担相当沉重,这对于原本穷困的农村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这不仅是家庭问题,也是地方各级政府、医疗机构面临的大问题,更是中国发展农村经济必须面临的问题。只有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进医疗改革,降低医药费用,才能缓解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否则这将严重制约山区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广大农村地区的稳定,也会加重整个社会的负担。对农村缴费特困个人或群体,应加大扶贫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到农村扶贫工作中来,为困难农民解决合作医疗等方面的费用,以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保障农民的医疗卫生条件。

解并已经参加,可见高潭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工作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也有些村民存在从众现象,他们跟从大众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但对其并不了解,只是一种单纯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活动的信任。

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的有关文件均规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要坚持自愿原则,但同时又提出了工作目标。国办发[20xx]3号文件提出“到20xx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各省、市、县也纷纷下达了相应的指标。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目标,一些地方对部分筹资困难户往往采取先垫资后筹资的办法,许多村、组干部对此苦不堪言。他们表示,如果再没有妥善的筹资方法,又必须去完成相应的指标,他们也会由抵触到反对,使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无法开展。

为此我们也做了调查统计,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否自愿呢?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自愿的,并非政府强迫。另外,接受访谈的村干部也表示除了刚开展新型合作医疗的20xx年外,完成上级指标并没有太大的压力。

村民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要基础。这同时也说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实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但想要把这项工作搞得更好,各级政府也应该不断加强管理能力,完善医疗设备,不断提高医疗水平,才能再取得良好的发展,农民参合的主动性、积极性才能得以维持。

(3)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是新型合作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分析村民对报销程序的了解程度,可以间接反映他们对合作医疗的了解程度。

调查显示,30.25%的村民很清楚报销的程序,并曾经有过报销的经历;33.75%的村民知道报销的程序,只是没有亲自去报销过;17.50%的村民只是大概知道有报销,但是对程序并不清楚;此外,有18.50%的被调查人不知道报销的程序是怎样的。报销过医疗费用的村民毕竟只是少数,但大多数村民对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仍然有一定的了解,他们大都是从亲友那里得知的。只有村民对合作医疗的各个程序更加了解了,才能提升他们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任度,才能保证村民参保的积极性。

总的来看,高潭镇村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与程度还是比较高的,也比较了解合作医疗程序。

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赔率的高低、定点医院制度、定点医院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以及收费标准等,都是影响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与否的重要因素。只有合作医疗切实地减轻了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让他们得到实惠,才能赢得他们的满意。

(1)是否满意投保的赔率?

人认为限制条件太多,不是很方便。所谓的限制,是指报销的范围很窄,如住院费、诊费和一些特殊药品不能报销,且报销的前提条件是要进行住院治疗,许多患者只是患了一些小病,不愿意住院治疗,因此就不能报销。极少数村民对此感到些许不满。总的来说,目前的赔偿比例还是可以被大多数村民所接受的,认为比较合适。

(2)是否减轻经济负担?

调查过程中很多村民透露,投保的主要目的是“买个平安”,减轻家里的医药支出,从而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但调查结果显示,有9.37%的村民认为投保加重了经济负担,每年固定交纳12元的投保费,却因没有生病住院而白白浪费掉,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认为和原先没有什么区别的村民占46.25%,这部分村民主要是没有报销过,同时对每年12元的投保费也不是很在乎,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有个保险,12元的投保费只是为了预防突发病症的到来,对经济没有什么大的影响。23.75%的村民认为投保减轻了经济负担,但效果不是很显著;也有18.75%的村民认为投保明显减轻了经济负担,这些农民主要是家里有长期生病的人口,对他们源源不断的开支确实有了较大的缓解。

(3)是否满意定点医院制度?

定点医院其实就是公立医院,参合患者只有在这些医院就诊才能得到报销,到私立医院或诊所治病的药费是不予以报销的。这一制度约有16.87%的人认为非常合理。因为私立医院或者私人诊所比较容易虚开单据,夸大医疗费用。但也有相当多的村民觉得无所谓,反正一般的看病在哪都一样,可以接受这一制度。总体上,定点医院制度还是受欢迎的。

(4)是否满意定点医院的服务态度?

医疗服务在发达城市是非常重要的,许多市民也强烈要求良好的服务质量,但是在农村,由于农民追求的还是家庭温饱、小康,对精神上的追求不是太计较。在我们的调查统计结果中也有类似的体现,160个被调查者中有28.75%对定点医院的服务态度很满意,55%的人认为无所谓,认为定点医院的服务态度比其他医院差的有16.25%。结果说明农民还处在社会的基层,他们目前所想要的是物质上的满足,而非精神上的需要。

满意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认为它只能解决一些小病,对大病的治疗,农民对其未抱有太大的指望。35%的村民认为其医疗水平跟城市的医院相差实在太大。而44.38%的村民则认为无所谓,不是因为他们对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不关心,而是彻底地对卫生院失望了,大病小病都不会在镇卫生院治疗,而是去县城或者海丰等地去医治。

(6)是否满意定点医院的收费水平?

收费水平是村民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从调查结果发现,31%的村民认为目前的收费比较贵,表示很满意的只占8%,如果收费高的问题不解决好,村民的切身利益将受到严重的损害,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政策的目的就很难达到。从前面的访谈中我们就已经了解到,参合者的医疗费用要比非参合者作的高,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会直接影响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开展。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然而由于此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各项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法还不够完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矛盾和问题。因此,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看法、有意见不是什么坏事,而是好事。只有通过深人调查,了解农民们对新型合作医疗的不满之处,我们才能找出问题与缺陷的根本所在,研究对策,从而进一步使新型合作医疗越来越健全和完善,生命力越来越旺盛。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得到以下的统计数据。

图9只是对160位调查者和部分村干部的统计分析,不能代表整个高潭镇,但却是惠东县高潭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部分体现。

(一)高潭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成就:两高―积极性高,参合率高从罗南松主任那里我们了解到,在20xx年上半年高潭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参合率就已经达到了65.1%的水平,不仅圆满完成任务,而且比惠东县当年的总体指标65%高出了0.1个百分点,在惠东县各乡镇当中名列前茅。

此次访谈和调查问卷的分析结果显示,20xx年开始投保的人数并不是特别多,但每年新增加的人数却不少。20xx年参合率仅为36.25%,20xx年参合率为73.15%,20xx年上半年就达到了86.25%。虽然问卷的统计分析以及访谈过程可能会带来一些误差,但这些数据真实地反映了高潭镇农民的参合率明显地增长,体现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性较高,说明这一政策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同时也是高潭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成功的具体表现。

1卫生站、卫生院建设缺乏资金,基本设施落后,难以应付大病。

目前高潭镇卫生院的设备主要来自上级医院捐赠、自己购买、外人赠送,这些设备都比较陈旧,只能用于一般常规检查,且无法估量检查的准确性。从镇卫生院的办公场所来看,整个医院比较小,病房少而且基本上没有什么配套设施。许多重要病房如妇产科、急诊室等阴暗、狭窄且不卫生,墙壁上还有漏水等迹象,其治疗方式及结果让人担忧。

2.卫生院医务人员不足,且医术高明的医生相对较少。

由于无法出资聘请高技术医生人院工作,所以进人卫生院及卫生站的医务人员多数是大专、中专毕业生,而且一些医生没有临床经验,在他们进行医疗救治之前首先需要进行培训。目前高潭镇卫生院的14位医生中,主诊医生4名,医护人员10名,由于人员比较少,因此他们并没有具体工作分工,在相互协调治疗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病人看病不及时、工作人员紧缺等现象。同时由于部分农民对这些医生的医疗技术不够信任,特别是家庭宽裕的病人都跑到海丰就诊,导致了病人外流,对本院经营效益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3.收费问题怨言多。

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以来便存在着以药养医的问题。很多村民反映,参合者与非参合者的医疗费用有所不同,在给病人治疗之前,医生会询问病人是否参加合作医疗,参合病人的收费明显比非参合者收费高,因为这些药费都可以报销,但是只报销药费,住院费和诊费不给报,并且医疗费用的报销需要医院的住院证明,因此导致了“小病大治”的现象。小小的感冒就需要打针输液,而且一次便会花费掉100多甚至四五百块钱,这实际上是加重了农民家庭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村民参合的积极性。

(1)惠东县卫生局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专门配置职能办公室和专职人员、工作用房,投资l万多元购置了办公配套设备。截至20xx年第一季度,惠东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21个镇(乡)、250个行政村、58987户、288461人,人口覆盖率达62.2%。

(2)高潭镇新型合作医疗由县统一管理,高潭镇有合作医疗办公室,统一管理合作医疗事宜,实现信息快速有效上下流通,并且实行网络化管理,保证村民报销方便快捷。

(3)高潭镇各乡镇村干部对新型合作医疗的宣传工作落实很到位,他们多次深人每户村民家中讲述合作医疗的相关事项,使得村民对合作医疗有充足的了解和认识;同时村中设置了专门的宣传板,公布每年受益的人群和受益金额数目,使村民亲身感受到合作医疗的好处,自愿踊跃参加合作医疗。

(1)加大对医疗卫生建设投人的力度,健全基础设施,提升医生工资福利,保证职业的吸引力,提高医生对其工作的热忱度。

(2)加强医生专业技术训练,建立竞争上岗制度,实行用优原则。

(3)减少以药养医现象,建立统一公开的收费标准。

(4)尽快建立医院自由选择制度,引人竞争机制,取消定点医院的地理优势,在竞争中推动医院的发展。设定相同的赔率,减少村民外出看病的乘车费用。

(5)拟定合作医疗所报销药品的目录,严格规定药品的价格,控制诊疗费和住院费占总医药费用的比例,并实行病人审核签字制度,消除定点医疗医院乱收费的弊病,使广大患者能够公平、合理地解决生病问题。

(6)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并鼓励群众举报监督。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于违规收费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表现良好的医院和医生予以相应的奖励。

(7)加强群众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观念。

(8)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加强对镇卫生院的监督,对镇卫生院的违规收费进行约束。

(9)医院要加强自律。医院领导、医生要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杜绝违规现象。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切实解决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但合作医疗的复杂性却给本身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许多的问题。

1.资金筹集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首要任务就是解决资金问题。由于没有形成合理、简便、有效的筹资机制,给每年的筹资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这不仅增加了基层干部的工作难度,乡镇财政及村集体经济更是不堪重负。如20xx年的多数乡镇配套资金是由县市财政局用代缴代扣的方式完成的,实际上是加大了乡镇财政的债务。一些地方干部反映,为了筹集合作医疗资金,部分县市甚至挖东墙补西墙,但这些“只是权宜之计,撑得了一时,却无法撑长远”。并且合作医疗的管理能力薄弱,相当一部分试点经办机构编制没有完全落实,人员没有全部到位,许多乡镇在基金管理方面也存在潜在的风险。

分配对农民的反哺;希望能加快农村合作医疗立法进程,使农民筹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政府要出台政策,明确筹资方式,彻底改变目前由基层干部逐年上门收缴资金的状况,否则可能在基层出现梗阻现象,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失去生命力。部分干部还提出,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还应相对降低农民标准,增加省、市政府的补助标准,才有利于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也可以从省补资金中按适当的标准提取作为报销费用,解决有人“办公”却没钱“办事”的矛盾。同时,也要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对基金进行恰当的管理和利用。

2.参保方式与工作目标矛盾。

部认为,既然明确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不应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目标”,这是相互矛盾的。另外,一旦参保人口的覆盖率达到60%,逐年增加的幅度就不宜过大,否则,高指标必然会引发许多问题,突出的是垫资现象会不同程度地存在。

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局副局长王加成说:“自愿参加不能成为自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过程中,不少群众的确还存有疑虑,原因包括:一是担心挪用合作基金;二是担心不一视同仁、不公平;三是担心不规范操作。这些疑虑短期内很难消除,如果一味地强调自愿,无形中就等于放任自流,很难提高参保率,也很难把事情办好。因此,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应合理确定参保率,而且自愿参保同样需要引导。

一些地方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对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理解不透,未能很好地贯彻落实,管理粗放。部分农民还不清楚参加合作医疗的权利和义务,担心医疗费用升高、得不到实惠等等,影响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和学习,认识到这项制度的艰巨性,认真组织和落实该项工作的开展。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农民心中的疑虑,对已报销的患者所取得的报销费用进行公开,让农民感受到合作医疗的实惠,提高他们的积极性。政府部门应该把合作基金的收缴和利用完全公开,取得农民的信任。

4.医疗制度的开展不合理。

一些试点地区制定的试点方案不够科学、合理。有的试点地区之间经济、地理条件和筹资水平相似,但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乃至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受益水平却存在较大差异。在费用报销上限制较多,报销比例不够适当;有的对病人流向缺乏必要限制,导致县以上医院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过大、资金过多,出现了透支的趋势。还有些农村医疗机构服务不规范,药品价格偏高。一些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比较突出,次均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上涨较快。处方药物和检查项目超出基本药物目录和规定检查的项目过多,不少费用不在报销之列,既增加了农民的费用负担,也加大了合作医疗基金支出。

试点地区也应该建立具体的制度,规范试点工作的开展,对经济水平差不多的地区,报销的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乃至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受益水平差异不宜过大,否则会引起患者心理的不平衡,同样会影响其参合的积极性。对于所报销的药物、报销比例以及非报销的其他费用应该有具体的文件依据,保证其适当性,不可随意更改,增加农民的负担。

5农民的期望值只大不小。

交了钱却没有生病,感觉自己吃了大亏,就决定不再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了。

目前,各地的补偿模式分“补大”、“补小”和“补大加补小”三种模式,三种模式各有利弊:采取“补大”模式,受益面窄;采取“补小”模式,抗大病能力弱;如果采取“补大加补小”模式,则利益均沾容易引发新矛盾。

逐级转诊是规范管理的需要,通过逐级转诊,既可以引导农民在基层就医,又是控制合作医疗基金合理支出的手段。但逐级转诊操作起来又比较困难,县内实行逐级转诊,既损害了农民自主择医权,又限制了部分农民的就近就医。另一方面,实施合作医疗刺激了农民的医疗保健需求,部分较富裕农民希望任意到大医院就医,要求过高。

在实施合作医疗过程中,指定并严格执行报销规定是必须的,如报销程序、标准、比例和范围等,但部分乡镇的确存在程序繁琐、不方便农民报销的现象。同时,也存在农民的期望值过高的问题。部分农民参保后,认为自己交了钱,所有医疗费用都要报销,既要扩大报销范围,又要提高报销比例,还要求住院和门诊费用都报销。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群体间收人差异有扩大的趋势,仅靠目前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同一保障标准难以满足整体需求。同时,单纯的大病风险医疗制度在贫富群众间也有失公平,农村贫困居民难以享受到高额医药费用的补偿。

一些基层官员认为,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需要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救助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解决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患大病重病以后的再救助问题。

医疗办法,一旦定下来,最起码要稳定两到三年。

合作医疗从表面上看,是摆脱了看病难的矛盾,但从事实上看,矛盾又转到了医疗难上。新的医患矛盾,将导致新的看病难。具体有以下五个矛盾。

(1)医患难服务的矛盾。患者认为,国家有补贴,个人拿了钱,我叫你怎么服务,你就得怎么服务,医患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矛盾会很尖锐。

(2)药品难满足的矛盾。合作医疗微薄的资金也只能维持简单治疗。而患者则认为,国家、个人都给你钱了,就要指名要药、要好药,为此,医患矛盾突出反映在指名要药上。

(3)误区难克服的矛盾。合作医疗实质上是一种简易的统筹医疗。而那些身体好没有病的人陷人了他钱拿出去了,不吃药他吃亏的误区。所以,医患矛盾就显现在没病也要药上。

(4)用药难合理的矛盾。医生一般是根据患者的病情,按照轻重缓急,本着节省、速效的原则合理用药,而患者考虑的是多用药、用贵药、用新药,在用药方面往往医患矛盾很大。

(5)人才难招聘的矛盾。技术好的医生用药少治得好,技术差的医生用药多治不好。合作医疗只是维系低水平医疗,不可能用高薪聘请高技术的医生。另外,有技术的医生也不愿加人合作医疗里来工作,这是一个非常难解决的矛盾。

合作医疗解决了看病难这个老矛盾,医疗难的新矛盾又出来了,这就是矛盾是运动的、发展的、转化的规律的体现。农村合作医疗难以克服的五个矛盾告诉人们:解决农民看病难必须在医疗制度上进行创新。

十二、结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条件,是惠及亿万农民的好事,而坚持农民自愿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原则之一,但自愿不等于放任自流。合作医疗要想取得成功,必须突破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控制医疗服务费用。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就要尊重农民,给参合农民更多的权利,并创造条件,使得他们的各种权利得以充分行使,只有这样,这一政策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真心拥护。要创新机制,确保基金筹措到位,让农民及时、足额地领取到补助,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和参与程度。

各地要遵循政策要求,因地制宜,有效利用和合理调配农村现有卫生资源,通过规范管理,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控制不合理费用,使农民方便就医、放心就医。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九

县委、县政府:

~~市位于~~市西部,辖==个乡镇、=个办事处,总人口==.==万人。全市现有医疗卫生单位==个,其中市直综合医院=个,防保单位=个,乡镇卫生院==个,其他医疗单位=个。设立村级医疗机构===处。====年=月份在~~、~~和~~三个乡镇开展农民健康保障的试点工作,共筹集资金===万元,运行一年后,报销支出===万元,其中大病报销====元以上的===户,====元的==户,参保村受益率===,参保户受益率==。自====年以来,参保乡镇扩大到=个,覆盖人口已达==万,占全市农民人口总数的近==。~~市的农民健康保障制度作为合作医疗制度的`一种形式,其核心是:两险共担,三方筹资,四项规范。两险共担即通过测算把疾病风险分为两级,不能导致贫困的疾病风险为一级风险,能导致贫困的疾病风险为二级风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两级风险都予以保障,但重点是保障二级风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三方筹资是指由农民群众、医疗单位、市乡财政三方共同筹措保障资金,农民个人、定点医院、政府财政原则上按=u=u=的比例筹集资金。农民每人每年筹集==~==元;作为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按参保农民每人每年=元的标准、市级定点医院将转来就诊的参保者医疗住院费的==划拨到乡镇农保资金专户;市乡两级财政将卫生事业经费全部投到农民健康保障基金中。四项规范。规范资金筹集,筹集标准按总数不低于上半年农民卫生支出==的比例筹集,以后每年按上年的经济增长幅度调整缴费率。规范资金管理,乡镇都成立了农民健康保障办公室,设立专门帐户,实现收支两条线。规范资金使用,制定了科学的补偿标准,住院医疗费在不同的费用段设立了不同的报销比例,花费越大报销比例越大,最多可报销到====元。规范健康服务,实现医院与群众利益一致。

~~县地处~~市南部,辖==个乡镇、=个办事处,总人口==.==万人。全县现有医疗卫生单位==个,其中二级医院=个,防保单位=个,乡镇卫生院==个,其他医疗单位=个。设立村级医疗机构===个。自====年=月开展了合同式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全县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已初步建立起农民健康保障制度。====年=月份,县财政划拨===万元(按照农民人均=元的标准)、乡镇财政按照人均不低于=元对农村合作医疗予以补助,农民人均筹集资金不少于==元。各乡镇从=月=日开始,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予以补偿。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根据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资金情况,结算收支,按月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拨付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月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情况表报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划拨下月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县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用于补偿参保农民====元以上部分(最多补偿金额不超过=万元)的医药费,每半年拨付一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帐目实行日清月结,定期张榜公布,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

二、可供借鉴的经验。

(一)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两地市(县)政府和领导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放到“三个代表”的高度上去认识,在补助资金、开办经费等方面长期支持,要求基层干部积极配合和努力做好大量的宣传发动、资金收缴等工作。

(二)要让农民尽快得到实惠。要使合作医疗深入人心,达到一定的参保率,就必须让农民尽快得到实惠,这是制定政策的出发点。两地在设计方案时,把农民缴纳的资金都存入个人帐户,用于门诊报销,把国家财政补助用于大病统筹,大大增强了新型合作医疗对农民的吸引力。

(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两地在详细的基数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补偿率。这个补偿率既不能过低,以确保对农民的吸引力;又不能定得过高,以防基金入不敷出。必须认识到,制定严密、科学、合理的费用报销支付机制,是整个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成败的根本。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十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村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同时成立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各乡镇相应地设立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1:20000的比例配备;并在村卫生室设立了核算员,由乡村医生兼任。注重加强工作专班队伍建设,从20xx年起,对乡镇和县直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管员实行考试聘用制度,经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录用的专管员在县合管办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工资待遇由县合管办考核发放,业务上与所在单位彻底分离,不在医疗机构兼职,独立行使监督职能。

2、落实经费保障体系。为切实保障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将县合管办人员和工作经费按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标准列入预算,20xx年列支20万元,并将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按预防保健人员经费标准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20xx年列支16万元。今年,县财政还增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改印费用16万元。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筹建了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点击网站就可查询或下载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工作动态、补偿公示等。网站开通以来,点击人数已达43000余人次。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系统》,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加强动态实时监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堵塞了漏洞。

4、强化责任考核体系。坚持县、乡(镇)两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将农民的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参合率纳入政府和主要责任人的述职和考核内容,强化政府的引导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我们还制定了《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农业银行公安支行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县农业税务管理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等,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用制度强化责任,形成了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合力,推进了科学化管理。

(二)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了合作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1、不断完善基金收缴方式。20xx年合作医疗刚开始进行试点时,有的地方先登记后收费,出现了治病了的愿意交费,没生病的人不愿交费的现象。为有效解决合作医疗统筹费收缴难、效率低的问题,以及农民年初登记年尾不交钱的问题,从20xx年开始,我们实行边登记、边签合同、边缴费、边发证的“四边”工作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完成。今年试行以来运行良好,共有42.7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收缴率为100%。

2、切实规范基金的管理。严格实行“收、管、支”三分离模式,做到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看不到钱。通过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农民个人门诊基金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分乡镇核算。乡镇建立了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台帐,分村记帐,明细到户,精确到人。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可随时到乡镇经办机构查询,做到了县、乡镇、村、农户“四对口”。

3、有效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我们积极探索并成功实施了五项管理制度,有效地将医疗费用控制在支出能力之内。一是实行住院医疗费总额控制制度。对各级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制定了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标准,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2300元以内;乡镇卫生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1000元以内。凡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因病住院人均医疗费超过控制总额的,超过部分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二是实行医疗服务项目限额结算制度。制订了《公安县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和《手术项目结算标准》,共核定常用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197项,凡超过规定服务项目结算标准的部分,农民不缴,合管办不补,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三是实行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控管制。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控制在5%以内,县级控制在10%以内,市级控制在25%以内,超过规定比例的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从补偿基金拨款中扣出。四是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住院病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时,就诊医院必须将住院病人一日消费卡送到床头,让病人明明白白地消费。五是实行药价公示控管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实行实价进药,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药品一律实行顺价销售,销售价格公开、公示。

3、严格加强对补偿费用的审核监管。推行住院补偿“三级结算审核制”。参合农民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时由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出院时合作医疗补偿部份由医院直接补偿;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负责对补偿情况进行复审,审查出来的问题由其负责处理;县合管办负责对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出的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补偿,并责令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住院情况的实时监督,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证相符;二查病历,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三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四查服务、手术、检验、药品、材料,看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截止20xx年12月,共查处冒名顶替行为10起,扣减违规收费、违规补偿金额32073元,处罚定点服务医疗机构1个。

(三)以人为本,合理补偿,让农民在合作医疗中切实得到了实惠。

1、不断调整完善补偿政策。在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指导下,我们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及预测,先后4次调整了有关补偿政策。一是调整住院“起付线”标准。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由100元调整为50元,地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200元上调至400元,引导病人合理分流;二是扩大补偿范围。将地方病血吸虫病、住院分娩、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意外伤害等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三是将中风后遗症、糖尿病、恶性肿瘤、肺结核等七种慢性病实行门诊限额补偿。四是支持和鼓励中医药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将中医医疗机构、组方中药饮片、自制中成药、适宜技术均纳入了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2、充分尊重参合农民的权益。尊重患者的择医权,实行合作医疗一证“走”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在本县范围内各县、乡(镇)、村定点服务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住院治疗直接补偿,门诊属地报销,让参合农民充分行使自主择医权,防止层层设卡截留病员,消除医疗隐患,并促进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良性竞争。尊重参合农户的知情权。实行合作医疗公示制,将《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参合住院患者结算流程》、《参合农民权利和义务》等规范性的文件制成公示牌,挂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补偿结算处,方便参合人员对照结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月初将上月在其处住院治疗并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的病患者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3、尽力扩大合作医疗保障程度。为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到合作医疗制度最大的'优越性,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我们推行了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底制度,从20xx年3月1日起实行,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50%的,补偿保底到50%;在县二人民医院、县皮肤病防治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35%的,补偿保底到35%;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费用30%的,补偿保底到30%;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总额20%的,补偿保底到20%。另外,我们还推行了二次补偿制度,如果合作医疗基金节当年余较多,则对患者进行适当的二次补偿。如20xx年对部分重病患者进行二次补偿60多万元。

4、积极探索门诊合作新方式。20xx年,我们在埠河、麻豪口两个乡镇对门诊补偿进行了不同模式的试点。埠河镇实行的是“镇级统筹,合医不合药”的办法,主要是对门诊服务费全免和对常规检查费用减免,但对药费不进行补偿。麻豪口镇采取的是“镇级统筹,既合医又合药”的办法,即对门诊按医疗费的20%的比例补偿,并设立封顶线,每次不超过6元;单项检查费在40元以下的按20%进行补偿,超过40元部分不予以补偿。一年多来,两个乡镇门诊合作补偿的方式运行基本稳定,体现了“农民互助、政府补助,大病大补、小病小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得到了农民的认可。

目前全县参合农民达到43万人,基金运行规模达到1645万元。20xx年,在确保人平10元的门诊补偿全部落实的前提下,共有11916人次得到住院补偿,补偿金额680.3万元,列支慢性病补偿、大病救助、二次补偿、健康体检等228.9万元,大病统筹资金节余99.2万元,大病统筹资金有效使用率达到91.5%。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十一

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保障。

今年来,___区委、政府把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宣传发动,筹措参合资金,强化基金管理,严格审核补助程序,保证了新农合工地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收到省卫生厅副厅长和省新农合办公室主任的称赞和表扬。省新农合工地督查领导也认为湾成区工作扎实、到位,在全省范围内有借鉴意义。一是推进过度快。截止12月1日下午5时,全区14个乡镇办共有51.95万人参加新农合,筹措资金519.51万元,平均参合率达92.4,超过去年12个百分点。二是补助资金多。目前,基金专用帐户共有1348.9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448.10万元,市级补助179.22万元,区自补助268.83万元。三是保障新农村建立贡献大。全区参合农民共发生医药总费用2903.33万元,总补助金额844.52万元。其中门诊13万人次,医药总费用248.16万元,补助费用225.90万元;住院1.2万人次,医药总费用2639.74万元,补助费用658.83万元。其中15有名参合农民分别领取了最高封顶线1万元的补助,在群众中产生了很大影响,都说实施合作医疗后,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难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劲头和信心更足了。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新农合工地,保证2月1日正式启动审核补助程序,使参合农民因病发生的医药费用能够及时得到补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安排部署新农合全面工作。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___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区长为主任,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为副主任,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发改、教育、人劳、计划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监督委员会由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为主任,区人大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为副主任,区委宣传部、监察、审计、文章!物价、广电中心、医药等部门负责人和参合群众代表为成员。二是完善了经办机构各乡镇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时,为了强化责任确保新农合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列入年度综合工作目标。三是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为了新农合工作便于管护,我区结合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区编委下发文件成立“___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办机构为事业单位,股级规格,人员编制8人,办公机构设在卫生局,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护。现有办公用房6间,办公设施配套,设有区外大额、区内大额、区内小额、补助核算、信息管理等部门。区财政前期拨付启动经费3万元,随后又拨付办公经费35万元,保证了工作需要。各乡镇经办机构设在卫生院,人员编制2人,人员、办公用房和设施已基本落实到位。四是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根据方便群众就医、技术功能合理的原则,经过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评估、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我们确定了区级定点医疗机构4个(区一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区结防所)、13个乡镇卫生院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225个村卫生所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区卫生局同各定点医疗机构签定了服务协议,制订了行为规范,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为新农合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宣传到位,措施得力,筹措资金又好又快。

新农合医疗的筹资工作是重点,也是难点,加之我区动员会召开会,距上级要求完整筹资任务的时间仅有9天。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筹资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利用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讲政策,讲新农合的好处,提高群众参与意识。二是区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派驻到各乡镇进行督导,区卫生局作为新农合牵头单位,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分包到各乡镇开展筹资工作;三是各乡镇村干部积极主动深入到户,反复做思想工作,释疑解惑,真正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村组干部带头参加,影响和吸引群众积极参合。在筹资过程中,有的乡镇善于讲求方法,采取有效措施,筹资工作非常顺利。如:溧河乡对按时完成筹资任务的行政村奖励500―1000元;瓦店镇各村委统一为五保户、特困户缴纳参合资金。针对全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情,我们采取打电话、发电报的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筹资。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各乡镇都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筹资任务。

三、规范程序,达到农民受益的最终目的。

在新农合试点工作实施补偿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从方便群众、取信于民上做工作。为了方便群众,我区实行“一证通”(合作医疗就诊证),参合农民持证可在区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诊手续。对需要到区外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我们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对于急诊等特殊患者,我们开设“绿色通道”,患者可先入院,后办手续。具体办法是:(1)参合农民在村、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其家庭帐户中的金额数日进行递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2)参合农民在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患者持医院开具的收费票据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金。(3)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出院当天由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进行审核,并给予补助。(4)外地务工人员可在地公立医疗机构诊治,出院后半年内持相关凭证到区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急诊病人到区外定点医疗住院的三日内到区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带有关手续到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同时,我们要求区、乡定点医疗机构每月25日前到区合管办报帐,区合管办审核后并写出拨付资金的申请报告上报区财局,区财局核实确认后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新农合支出帐户,由支出帐户再拨入各定点医疗机构基金帐户。对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区合管办审核后,由患者到合管办领取领款条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助,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7月1日后,在市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病人,由定点机构直补,每月25日前,定点机构将补助情况报区合管办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将定点机构垫支的补助资金予以拨付。真正做到了收支奋力、管用分开、资金封闭运行。我区试点工作运行以来,区合管办严格程序,认真审核,做到人卡相符,人证统一,按规定范围补助,先后退回不合理收费单据60份,资金累计6万余元;涉嫌冒名顶替10人次,杜绝了新农合资金的不合理流失。

四、强化监管,构筑三位一体农村医疗保障模式。

在监管方面,区合管办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经常性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督查医疗机构是否执行诊疗规范,药品使用是否超出《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费用补偿是否规范等方面。同时,我们还深入病房,查看病人是否认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套取资金。并做好公示工作,定期对门诊小额补助、住院大额补助进行公示,张贴在村、乡定点医疗机构及村委会,同时建立举报鲜花和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合作医疗公平、公正、公开。已审核补助的13万多人次约884万元,未出现一例差错,无一人上访现象,达到了政府放心,医疗机构赞同,群众满意的效果。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十二

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落实情况,11月中下旬,黄陂调查队组织力量对黄陂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1个区级定点医院、1个乡级卫生院、4个村级卫生室以及3个村的农民家庭共30个样本进行了专题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新农合的参合率较高,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农民得到的实惠逐年增加,同时也存在经费不足等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惠农政策,自20xx年在黄陂区实施以来,广大农民群众得到的实惠一年比一年多,既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又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因而得到农民群众广泛的称赞和拥护.

根据黄陂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资料,20xx年黄陂区应参合农户253269户,应参合农村人口886440人;实际参合农户252509户,883781人,参合率达到99.7%,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去年,各级财政按照参合人数将年筹资标准提高了40元/人,达到335元/人.在此基础上,20xx年又进一步增加了投入,筹资标准达到380元/人,其中,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实际人均投入增加了45元.目前20xx年的筹资方案也已出台,筹资标准每年430元/人,其中个人70元,比20xx年多征10元,四级财政筹资标准提高40元.

随着新农合覆盖率的提高,人们逐步提高了有病及时就医的意识,门诊和住院补偿人次数大幅增长.今年1至10月,门诊统筹补偿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1.8%,达到127.38万人次;住院人次数同比增长18.7%,达到9.97万人次.

今年1到10月,黄陂区共报销各项补偿费用29647.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58.63万元,增长11.1%.

20xx年全区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系统的村级卫生室达到440个,占全部村级卫生室总数的76.4%.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的最前沿,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系统后,农民就近看小病可及时报销40%(日封顶15元,年封顶300元)医药费,方便了群众看病.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随着新农合的普及,农民参合的意识增强,有病积极就医,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健康观念发生很大变化.

20xx年,黄陂区按照参合者每人每年380元标准,共筹资专项基金33583.7万元.蛋糕就这么大,必须维持到全年,黄陂区合管办高度关注各月经费报销情况,以避免出现第四季度经费不足无钱可报销的局面.至4月底,各项报销补偿支出达到12298.6万元,占全年筹资额的36.6%,比上年同期增长34.7%.至10月底,已经支出29647.0万元,占筹资款总额的88.3%,比上年增长11.1%.其中门诊补偿2740.3万元,住院补偿25141.2万元.

支出增长,主要是农民健康观念的转变.以前农民是“小病挨,大病拖”,随着农民收入逐年增长,新农合参合比例和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农民的健康观念转变很快.黄陂木兰乡谌寨村病人家属谌喜祥说:“反正国家出大半,有病就到医院住院.以前不愿住院的病,现在也愿住院治疗.”有新农合做支撑,绝大多数人更看重身体健康,小病看门诊,大病住医院,只求身强体壮.因而门诊量和住院人次数大幅增长,导致报销费用增长,经费不足.

为应对经费不足的困难,黄陂区合管办采取的措施,一是调低医疗费报销补偿比例.按照原方案,区级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0-85%,街乡镇卫生院90%.为了保证下半年不至于出现无钱可报的局面,黄陂区合管办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适度调整、略有结余”的原则,年中调整补偿方案,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调低了10%.如木兰乡谌寨村谌绪发,1月在区级定点医院住院20天,住院总费用16214元,实报12812元,扣除起付线及自负部分,实际报销比例超过80%;同村村民11月住院,报销比例接近70%.二是提高起付线.起付线是住院报销的门槛,报销时是要从总医疗费中扣除的.10月开始,区级综合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从300元提高至500元,街乡镇卫生院报销起付线从100元提高至200元.起付线提高,意味着农民住院报销比例下降.

每年年底,尽可能地组织农民按时参加下一年度的新农合,缴纳新农合参合金,是村委会的重要任务之一.新农合的实施方案对农民来说比较复杂,每年也会有一些调整,比如报销比例的调整等.对于新农合的政策和新的方案的宣传,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特别是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的规定、全家参合与否与报销比例的差别、起付线的规定、门诊报销比例与限额的规定等,比较复杂,直接与医疗费报销结算相关,需要农民知晓.实际工作中,由于村级事务繁杂,人手有限,有的村虽然向农户发放了宣传资料,但农民参合主要还是受报销比例吸引,对起付线、基药等一些规定的宣传重视不够.之后一旦农民生病住院结算费用时,容易与定点医院新农合工作人员产生纠葛,闹不愉快.这样的情况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都有发生.

村干部反映,为了达到新农合全覆盖,每年村级参合人数指标是按照行政村户籍人数下达的.由于经济的发展,农民外出打工、全家外出定居或务工等流动情况比较多,难以联络,行政村应参合人口基数难以核定,从而对全区应参合人数稳定性产生影响.一些外出就业的农民,有的在工作单位办了医疗保险,就不愿意回农村办新农合,但户口在农村,村里要求必须办理新农合,缴纳参合金,相关农户对此有意见.

这是全国各地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调查中了解到,病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各医院在给病人使用非基本药物目录上(即不能在新农合报销)的药物时,基本都能征求病人及其家属同意,才开处方.但参合病人对一些检查是否必要、基药的使用、空调费、服务费等收费是否合理存在疑义,有的病人意见较大.今年,黄陂区合管办加大了对医疗机构费用监管,请市三级医院专家组成专家组,从3月起,每个月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抽查1520个病例,看是否存在违反“四合理”的现象,并对违规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

5、农民认为乡村定点医疗门诊每天最高报销限额15元或每年限额300元比较低。

特别是对一些慢性病病人、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作用不大,认为还是住院报销比例高,比较划算,这样容易造成资源浪费.有的农民反映,有些常用药不在基药报销目录,如感康、午时茶、护彤等都不是基药,因而村卫生室没有.

特别是中央财政,要把加大新农合资金投入作为继续关注民生、关注农民健康保障的重要举措,抓好落实,以满足农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近3年来,中央财政此项投入都在40%左右,20xx年达到41.1%,20xx年将达到44.2%,这个比例提高的速度还可以再快一点.

要加快速度,尽快将还没有进入新农合系统的村级卫生室纳入门诊报销网络,使当地参合农民能够及时得到门诊报销补偿,减轻农民小病的医疗支出负担.

毫不动摇地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查处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四合理”的行为,堵塞资金支出漏洞,把宝贵的、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用到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切实保障农民健康上来.

要不失时机、不间断地加强政策宣传,让大多数农民知晓主要政策规定,营造社会支持新农合事业、促进新农合健康发展、相互理解、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十三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20xx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xx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xx、xx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竞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

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

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

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总体发展目标:xx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xx-20xx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xx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

着力建设“三大体系”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

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

清晰确立“三个定位”

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切实保证“三个到位”

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

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

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十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需要我们几代人的艰苦努力,而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建设新农村、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重要环节。目前,广大的山区农民普遍面临“看病难”问题,客观地说,全国80%以上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愈来愈集中于城市,使农民看病因路途遥远带来不便。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农民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是有病不敢去看、小病拖成大病,轻病转为重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陷入恶性循环。所以医疗保障的缺失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发展的严重阻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决定》中提出的“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就梅州市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调研。

(一)从中央到省、市、县都高度重视和进取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明政府已经重视公共卫生和农民健康所承担的职责,医疗保障制度开始在广大农村建立和发展。

(二)突破了资金来源的“瓶颈”。根据20xx年1月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央、省财政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5元,市、县配套资金10元,农民个人交纳10元。政府补贴占了大头,有效解决了农村医疗卫生和健康保障资金来源问题。

(三)缓解了农民“看病难”问题。

(四)农村县、镇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有望得到加强。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县、乡镇医院都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看作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总体来说,梅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开局是良好的,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农民以新型合作医疗认识不足。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处于被动地位,对合作医疗的认识仍滞留在传统合作医疗的概念上,担心交了钱不能被公平对待,必须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进取性,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提高覆盖率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资金仍然不足,实际受益面偏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位于“大病统筹”,即主要用于保大病。很多真正的穷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够切身体会到合作医疗优越性即享受政府补贴的还是农村中生活相对宽裕的群众,这就构成了实际上的“扶富难扶贫”,这种结果显失公平合理,也有悖于合作医疗的初衷。

(三)基层卫技人员匮乏,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是农民就医的主要去处,办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治疗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目前,不少基层卫生院存在“员满缺才,无岗有人,有岗无人”的不合理现状。

(四)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编制不以位。梅州市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均设在卫生部门。除五华县有4名工作人员外,其余各县(市、区)仅有1至2名工作人员随着合作医疗工作的不断深入,已明显感到人力不足。如下去,镇村合作医疗的基层工作层面,只能是应付了事。

(五)信息管理网络不健全,宣传、培训和工作经费缺乏。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参合的人数会越来越多,工作量也越来越大,信息化管理项目也越来越细。管理手段滞后,报名填表、医疗报销等工作仍采取手工填写,没有配备电脑,不但工作量大,成本高,效率低,且容易出错,也不利于资金管理的公开和透明。

农村合作医疗,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健全制度,扩大受益面,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针对目前农民参保进取性不高,受益覆盖面不大等问题,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来解决。一是政府应研究并建立一个稳定的多方筹资机制,包括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二是建立便民的就医制度和核销机制,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共济制度,降底住院起付标准;三是探索建立参保农民小病受惠制度,防止小病拖成大病。四是要变“大病统筹”为在贫困山区农村实行普遍的“大病救助”,异常是对农村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医疗费报销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太高的重病人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同时,扩大补偿范围,慢性病、住院分娩、人身事故等应列入补偿范围。

(三)做好基线调查,确保基金安全运行。过去合作医疗失败的教训之一是筹资有限、保障本事弱。目前,梅州市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异常是市县财政的配套支付本事能够满足多大的需求,要在科学的调查测算基础上做出规划,但基层工作压力大,急于完成任务,根本没有时间多基线调查。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运行,必须做好供需双方的形势分析。

(四)采取进取措施,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合作医疗同步发展。要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卫生在农民医疗就诊方面的地缘优势,为农民供给优质、价廉、方便的服务。

(五)着力解决基层工作机构人员经费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严格的制度管理,工作量大。所以,必须尽快理顺管理体制,落实镇级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人员编制问题,每个乡镇必须配备2-3名专职人员,以稳定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网络。同时,必须保证镇、村农村合作医疗办公的经费,如果经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十五

近年来,区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农民参合率达98.34%,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平稳运行,提高了农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主要特点是: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作,新农合基本履盖全区农民。为了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区、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其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区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编制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专门核定了人员编制,连续两年为区新农合办考选2名本科生。区财政每年都把区新农合办公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还拨专款为区新农合办配置了全市首辆监管专用车。镇街政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组织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动员、资金筹集、费用报销和数据统计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注意总结本地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事例,使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目前,我区参合农民已达到21.49万人,参合率达98.34%。

(三)改善设施,提高服务,医疗卫生事业加速发展。一是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有了很大改善。今年,区政府拨付专款45万元,实施了张山子和马兰卫生院国债扶持改扩建项目续建工程。健全完善一个中心、四个站配套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区政府已全面完成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三年共建成标准化卫生室110个,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二是提高了农村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区、镇普遍加强了对定点医院的管理,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及医疗信息公示制度,促进了定点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促进了服务水平的提高。区人民医院总投资10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的外系病房楼投入使用。启动了区中医院老年托抚中心工程项目建设。同时,通过不断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开展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加强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和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长期而复杂的社会性工作,区政府及主管部门虽然做了许多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新农合宣传工作还不深入。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涧头集镇试点以来,虽然区、镇逐年加大了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但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极少数乡村干部对新农合政策落实不重视,自身政策不熟悉,无法给群众正面宣传,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民群众对新农合不是很了解,对具体政策知之甚少,哪些病能报,报销比例是多少,以及报销手续、用药目录等还不了解、不清楚。

(二)新农合政策尚不完善。一是报销比例还需要进一步调整,使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二是用药目录限制过死。目前,我区村级卫生室用药目录仅为250种左右,不能满足群众的看病需要。三是报销层级设定较复杂,群众具体办理很麻烦。四是定点医院审核结算人员构成不够合理,审核结算程序、告知制度的执行不严格。

(三)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是由于多年的欠帐,部分合作医疗定点单位的卫生基础设施比较差,房屋老化、设备陈旧、服务功能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近两年虽有所改善,仍不能适应农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就医需求。二是基层医疗机构缺乏专业技术人才,镇(街)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四)管理体制还需理顺。新农合是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障制度,各级政府是新农合管理的主体。但我区管理体系仍不完善,镇、村两级只负责每年的筹资任务,平时对新农合缺乏监督管理,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无办公场地、无办公经费。现在镇街新农合医疗管理都由镇街卫生院代管,这样就出现了医院管医院、医院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局面。新农合网络化管理程序尚在运行初期,需及时进行完善规范。

(五)违规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一是冒名报领医疗补助。由于身份确认措施不力,未参保的群众在需要时可以借用亲友的证件住院治疗和报销费用。二是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执行新农合政策中存在趋利行为,只顾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对证(合作医疗证)下药,开大处方、不合理用药,人为加重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三是非法行医现象还未杜绝。有的药店存在前门卖药、后门行医的现象。今年,涧头集某村甚至出现了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现象。

(六)镇街医院发展环境堪忧。一是医务人员报酬低。镇(街)卫生院普遍反映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工资低,导致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工作不安心,服务意识差。二是医患纠纷多。调研座谈中,医务工作者普遍反映当前医闹事件比较突出,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甚至有职业恐惧感。三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收入低,只能勉强维持人员工资,没有资金用于投入医疗设备购置、人员业务培训,影响了医院的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者是最基层的广大农民群众,这是党和政府实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区政府及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成果。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入宣传,保护和调动农民参合积极性。着力在宣传新农合政策的灵活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做好典型事例的宣传;紧紧围绕如何树立和提高农民的互助共济意识、疾病风险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医疗机构服务意识进行宣传;要结合好日常宣传与重点时期的宣传,树立参合农民受益典型,以现身说法的形式让新农合政策在广大农民群众心中生根开花,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民的参合率。

(二)调整政策,切实让农民最大程度得实惠。好的政策是实现新农合目标的关键。一是核心政策要稳定。大病住院报销和门诊统筹这些政策对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要维持基本稳定,适度调整。二是实现三个逐步扩大。即逐步扩大新农合基本用药范围,把那些疗效高、价格相对较低的药品纳入报销范围;逐步扩大单病种报销范围,合理确定报销费用,更加有效地减轻患者负担;逐步扩大大病统筹的范围,可适当的把一些慢性病纳入报销范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的受惠水平和新农合的吸引力。

(三)加大投入,认真抓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债项目和省专项资金项目,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吸纳社会资金,加强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诊疗设备配置,通过两、三年的努力,使全区的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就医条件和环境有较大的改善,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能够满足农民群众的就医需求,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

(四)强化措施,积极引进和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要建立健全医护人员安心在基层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激励机制,引进专业骨干和吸收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卫生服务,逐步解决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才匮乏的问题。要加强对现有的镇、村医生的执业技能培训,继续实行区直医院医师下派到农村卫生机构进行传、帮、带,逐步提升农村卫生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五)结合实际,创新完善新农合运行管理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新农合报销制度、转诊制度、二次补偿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要积极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与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提高服务效率。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采取多种手段,尽快建立区、镇、村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的网络监管体系,全面实行微机、信息卡管理,堵塞监管漏洞。

(六)完善机制,注重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要健全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拿出具体措施,配备专门的镇街合管员,实行在区级合管办的统一组织下,履行监督职责,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要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资质的年度审查,严格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合理收费。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风建设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有效制止和查处医生点菜、病人买单等开大处方或小病大治的行为。要加大对农村巫医、游医和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整顿规范农村医疗卫生市场。

(七)总结经验,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一是要对现有经验认真总结,科学合理地测算各种数据,不断完善基金管理使用方案,防止过多沉淀或透支。按照农民得实惠、医院不亏本、基金不透支的原则,稳步探索新路子,增强制度吸引力。二是新农合医管部门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和镇、村医疗机构服务人员的意见,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反馈,根据本地区实际适时调整方案,尽量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十六

肥西县是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一批试点县之一,自11月1日正式实施,已运行近五年时间。经过几年的探索,我县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补偿政策逐步完善,补偿水平逐步提高,报销程序逐步简化,监管能力逐步加强,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农民信任度明显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县新农合参合率由的81%上升至的95%。-,全县新农合资金支出9751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9029万元,补偿186818人次。统筹资金支出包括住院补偿7836万元,住院分娩补偿551万元,慢性病补偿154万元,村卫生站观察治疗(门诊统筹)补偿488万元。统筹资金使用率平均为90%,受益率平均为7%,补偿比平均为30%。我县共有690257位农民参加新农合,1-6月,新农合资金支出2605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2364万元,补偿35400人次,家庭账户支出241万元。新农合的实施,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了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县荣获“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称号。

(一)加强领导,保障新农合顺利推进。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全县70多万农民群众健康权益和长远利益的一件大事。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把新农合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县分别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县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新农合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合管办设在乡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长兼任,每乡镇安排1名专职经办人员和1名兼职财会人员负责新农合的审核、报批、兑现、记账等工作。试点过程中,我县经办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满足新农合工作需要。

(二)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我县对新农合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坚持资金封闭运行,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强化资金筹集。我县农民入保金的筹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卫生部门配合,收缴入保金时,由乡镇合管办开出专用收款收据,登记发放《合作医疗证》,填写参合农民登记表。各乡镇合管办在本乡镇金融机构设立新农合专用账户,收取的.入保金及时存入专用账户,在筹资结束后全部汇入县新农合资金财政专户,与县合管办办理结算手续。今年3月底,我县顺利完成二次筹资工作,新农合筹资总额提高到每人100元。严格资金管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由县财政局管理,新农合基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基金支出需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共同审批方可拨付,县合管办将每批补偿人数及金额制成报表,报卫生局和财政局审批,审批后,资金由收入户转入支出户,县合管办将资金从支出户拨付给各乡镇合管办或定点医疗机构,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保证了资金的封闭安全运行。

(三)适时调整政策,逐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我县在新农合制度的推进过程中,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将农村部分常见慢性病、村卫生站观察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将起报线由300元降至200元、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至3万元。,实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全面提高报销比例;,筹资标准由原来的50元提高到100元,我县新农合政策作了较大调整,取消家庭账户,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慢病病种,将新农合基金划分为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两部分,分别为人均80元和人均20元,推行门诊统筹。参合农民年最高补偿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通过不断调整,新农合政策逐步完善,资金效用得到充分发挥,参合农民受益面逐步扩大。

(四)优化办理程序,方便参合农民就医补偿。在方便群众就诊方面,参合农民小病可以就近在村卫生站治疗,并可以获得一定补偿,做到小病不出村;在县内就诊不受级别限制,参合农民可以任意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须办理转诊手续;到县外就诊只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登记手续即可,办理转诊手续时,乡镇合管办以一封信的形式书面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在费用报销方面,在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出院后将报销材料交到乡镇合管办,由乡镇合管办直接给予补偿。参合农民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出院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补偿费用,当场审核并兑现补偿金,实现了零距离、零时限补偿。

参合农民患病在村卫生站观察治疗可以获得20%的补偿。5月起我县全面推行门诊统筹即按照人均20元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门诊统筹基金用于补偿门诊费用单次门诊费用补偿封顶额为1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滚存使用”的办法以控制医疗费用保证门诊统筹基金安全。

(六)实行全程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在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在着力做好服务的同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

(1)实行身份核实,防止冒名住院。参合农民住院治疗时,需携带《医疗证》、《身份证》,由经治医生和合作医疗经办人员共同查验,防止发生冒名顶替。

(2)现场核查,加强日常监管。由县合管办每月安排一定时间抽取部分报销材料与医疗机构原始材料进行核对,并通过电话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报销情况进行调查。

(3)提高管理手段,防范虚假票据。,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装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所有医疗收费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据而出现的弄虚作假漏洞。

(4)实行三级公示、加强事后监督。每批新农合补偿情况都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社会各方可以通过公示来监督补偿情况。

(5)建章立制,明确处理办法。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处理规定。

(6)定期考核,明确奖惩。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每季度考核1次,将考核结果与10%管理保证金挂钩。七是多管齐下,控制医疗费用。包括推行单病种限额收费,限定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核定住院次均费用和住院人次,建立病历和处方评审制度的,通过多种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几年来的工作表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较为平稳,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通过对参保农民直接补偿,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护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2)新农合政策逐步深入人心。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随着越来越多的参保农民得到实惠,新农合工作得到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参合积极性明显提高。三是各项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四是新农合管理体制基本确立。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水平和办事能力得到加强,能够适应新农合工作需要。通过我县几年来的实施,我们体会到:一是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多部门配合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基础。二是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关键。

(3)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保障,新农合工作须与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共同推进。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还未建立有效、便捷、稳定的筹资机制。虽然筹资难度大大减小,但筹资工作量仍然较大,筹资成本高。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难以监管。我县新农合基金支出近一半用于补偿在县外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但受隶属关系的制约,我县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不能实施有效监管。

(3)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1、探索符合政策和农村实际的农民参合筹资机制。加强相关政策调研,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多途径探索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的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机制。如试行参合农民委托农村金融机构或村民委员会代缴,也可以由政府委托村委会代办、由参合农民自己主动缴纳,或是一次筹资,多年使用等。

2、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加大医疗费用控制力度,完善单病种限额收费管理,从严核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费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降低农民负担,减少新农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历与处方评价制度,定期抽取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和处方,由新农合专家委员会集中对其评价,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适应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加强管办体系建设。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继续加强各级管办队伍的能力培训,着力提高管办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快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开发新农合管理软件,并与医院管理系统对接,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4、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对于引导农民在基层就近就医、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的配套建设和合格卫生站的建设,重点培训好乡、村两级卫生人员,提升农村卫生服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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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十七

今年来,___区委、政府把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宣传发动,筹措参合资金,强化基金管理,严格审核补助程序,保证了新农合工地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收到省卫生厅副厅长和省新农合办公室主任的称赞和表扬。省新农合工地督查领导也认为湾成区工作扎实、到位,在全省范围内有借鉴意义。

一是推进过度快。截止12月1日下午5时,全区14个乡镇办共有51.95万人参加新农合,筹措资金519.51万元,平均参合率达92.4,超过去年12个百分点。二是补助资金多。目前,基金专用帐户共有1348.9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448.10万元,市级补助179.22万元,区自补助268.83万元。三是保障新农村建立贡献大。全区参合农民共发生医药总费用2903.33万元,总补助金额844.52万元。其中门诊13万人次,医药总费用248.16万元,补助费用225.90万元;住院1.2万人次,医药总费用2639.74万元,补助费用658.83万元。其中15有名参合农民分别领取了最高封顶线1万元的补助,在群众中产生了很大影响,都说实施合作医疗后,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难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劲头和信心更足了。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新农合工地,保证2月1日正式启动审核补助程序,使参合农民因病发生的医药费用能够及时得到补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安排部署新农合全面工作。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___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区长为主任,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为副主任,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发改、教育、人劳、计划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监督委员会由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为主任,区人大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为副主任,区委宣传部、监察、审计、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物价、广电中心、医药等部门负责人和参合群众代表为成员。二是完善了经办机构各乡镇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时,为了强化责任确保新农合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列入年度综合工作目标。

三是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为了新农合工作便于管护,我区结合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区编委下发文件成立“___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办机构为事业单位,股级规格,人员编制8人,办公机构设在卫生局,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护。现有办公用房6间,办公设施配套,设有区外大额、区内大额、区内小额、补助核算、信息管理等部门。区财政前期拨付启动经费3万元,随后又拨付办公经费35万元,保证了工作需要。各乡镇经办机构设在卫生院,人员编制2人,人员、办公用房和设施已基本落实到位。四是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根据方便群众就医、技术功能合理的原则,经过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评估、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我们确定了区级定点医疗机构4个(区一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区结防所)、13个乡镇卫生院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225个村卫生所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区卫生局同各定点医疗机构签定了服务协议,制订了行为规范,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为新农合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新农合医疗的筹资工作是重点,也是难点,加之我区动员会召开会,距上级要求完整筹资任务的时间仅有9天。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筹资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利用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讲政策,讲新农合的好处,提高群众参与意识。二是区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派驻到各乡镇进行督导,区卫生局作为新农合牵头单位,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分包到各乡镇开展筹资工作;三是各乡镇村干部积极主动深入到户,反复做思想工作,释疑解惑,真正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村组干部带头参加,影响和吸引群众积极参合。在筹资过程中,有的乡镇善于讲求方法,采取有效措施,筹资工作非常顺利。如:溧河乡对按时完成筹资任务的行政村奖励500—1000元;瓦店镇各村委统一为五保户、特困户缴纳参合资金。针对全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情,我们采取打电话、发电报的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筹资。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各乡镇都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筹资任务。

在新农合试点工作实施补偿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从方便群众、取信于民上做工作。为了方便群众,我区实行“一证通”(合作医疗就诊证),参合农民持证可在区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诊手续。对需要到区外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我们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对于急诊等特殊患者,我们开设“绿色通道”,患者可先入院,后办手续。具体办法是:

(1)参合农民在村、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其家庭帐户中的金额数日进行递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2)参合农民在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患者持医院开具的收费票据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金。

(3)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出院当天由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进行审核,并给予补助。

(4)外地务工人员可在地公立医疗机构诊治,出院后半年内持相关凭证到区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急诊病人到区外定点医疗住院的三日内到区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带有关手续到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同时,我们要求区、乡定点医疗机构每月25日前到区合管办报帐,区合管办审核后并写出拨付资金的申请报告上报区财局,区财局核实确认后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新农合支出帐户,由支出帐户再拨入各定点医疗机构基金帐户。

对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区合管办审核后,由患者到合管办领取领款条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助,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7月1日后,在市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病人,由定点机构直补,每月25日前,定点机构将补助情况报区合管办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将定点机构垫支的补助资金予以拨付。真正做到了收支奋力、管用分开、资金封闭运行。我区试点工作运行以来,区合管办严格程序,认真审核,做到人卡相符,人证统一,按规定范围补助,先后退回不合理收费单据60份,资金累计6万余元;涉嫌冒名顶替10人次,杜绝了新农合资金的不合理流失。

在监管方面,区合管办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经常性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督查医疗机构是否执行诊疗规范,药品使用是否超出《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费用补偿是否规范等方面。同时,我们还深入病房,查看病人是否认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套取资金。并做好公示工作,定期对门诊小额补助、住院大额补助进行公示,张贴在村、乡定点医疗机构及村委会,同时建立举报鲜花和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合作医疗公平、公正、公开。已审核补助的13万多人次约884万元,未出现一例差错,无一人上访现象,达到了政府放心,医疗机构赞同,群众满意的效果。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十八

近几年来,农村问题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我身为xx村大学生村官,深切感受到了近几年来我村的巨大变化。同时也让我感受到党和政府兴农富农政策给农村和农民带来的实惠。

以前村民们在种地的同时还要给国家缴纳农业税,而现在人们不仅不用缴税还可以得到国家给的粮食补贴;以前村里的孩子没钱上学,现在却可以免费去上学甚至还有补贴的伙食费,以前村民们总是因为家电太贵而买不起,现在家电下乡工程更是大快人心,让那些没钱用电器的人们拥有了自己的家电.....更令人欣喜的还要算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村民们从此不用再愁有病没钱看的问题了。使更多的人民得到了实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镇上下的积极争取和共同努力下,我们村坚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德政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以前在我们村,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民是当地最大的自费群体。前几年,本地农村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普及药品价格上涨,农民医疗费用攀升超过了农民平均收入增长幅度,越来越多农民无力承担。增长的医疗费用已成为我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因病致贫的主要成因,而现在县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分别成立管理组织,并成立相应的监督组织。在xx村,村干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树立互助共济的观念,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缴纳,还采取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近年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村民们收到了政府的关怀和实惠的效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村的全面实施,有效地缓解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我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但该制度推行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少数农民认识不够到位。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深入了解,宣传发动工作尚有差距,致使少数农民对实施新农合的认识还不足;加之合作医疗曾几经反复,一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还存有疑虑:一怕合作医疗不持久;二怕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三怕医疗单位多收费、乱收费。同时,一些农民的健康投资观念、互助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较为淡薄,自觉参合意愿还不强。

(2)参合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均较低。新农合实施以来,我村主要对参合群众的住院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另有10种慢性病门诊可审核结报,加上享受体检和分娩补助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

(3)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尽管新农合强调农民参加要以自愿为原则,但为了保证参合率,目前参合群众个人筹资部分主要还是采取行政推动、层层包干、实绩考核的办法,由基层干部挨门逐户收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筹资成本较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农民健康的民心工程,在农村,村干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农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1)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利用多种方式,帮助群众算大帐、算细帐、算长远帐,引导他们克服侥幸心理,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强化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参合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广泛宣传医疗服务机构不同的报销比例和医生用药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强化和普及农村健康知识教育,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切实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2)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监管机制。要建立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坚持实行用药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保证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坚持按期公布收支账目,及时公示农民个人医药费用核销情况,并扩大公示范围,广泛接受监督,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

(3)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做好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推进和监督工作。财政、宣传、农业、民政、食品药品监管、扶贫以及纪检监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新农合工作的开展。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十九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一年多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在广大农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市初步建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型农村医疗制度)。为了巩固这一体系,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型农药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经过调查,总结系统的现状和有效性,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20xx年,全区有132个乡镇,3914个村(居)委会,常住人口549.0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0万,家庭141.74万户,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有155所乡镇卫生院、2838所村卫生室和3273名乡村医生。自20xx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型农药试点工作以来,到目前为止,除海曙区外,其他县(市)区已全面启动。截至今年12月底,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型农业医疗体系良性运行机制。

第一,加强领导。

市委、市政府、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药。他们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完善组织,落实支持保障措施。20xx和20xx市政府已连续两年将新型农业药物的实施纳入政府实践项目。根据市政府的指导,结合当地实际,各县(市)、区制定了农业新药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以常务副县(市、区)长为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型农药协调小组,并成立了机构。市、县(市、区)政府已将实施进度和实施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数据,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新药政府补助资金到位。

第二,认真执行。

各级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新农业和新医疗体系的优势,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与卫生、金融、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和解释,要求人大、政协等部门高度重视对基层乡镇(社区)党员干部的支持和监督,承担多项基础工作,如组织动员、人员登记、资金筹集、医保卡发放等。由于各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扎实的工作和高度的群众参与热情,确保了地方集资工作的顺利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

各县(市,区)成立了新的农业医疗管理委员会,成立了专门的新农业医疗办公室,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成立了新的农业医疗联络处,,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型农业医疗体系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制度正式实施后,各级经办机构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算申报审核流程,落实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收支专户,严格费用审查,建立重大结算申报金额审查制度,杜绝不合理,违法的补偿支出,,定期报告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的透明度,了解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情况。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分形式,创造性地开发了多种农业新药经营模式。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二十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措施。我区从xx年7月1日起实施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广大农民群众办了一件好事、实事。为了准确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由区政协学宣委牵头,自6月20日开始,深入区卫生局、高台子镇、卧龙街道办事处、牛心台街道办事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了此项工作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农民参合情况。

截至xx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已覆盖全区五个涉农镇街,26个行政村。全区农业人口32139人,参合农户9563户,参合农民29979人,参合率为93.28%。

2、基金筹集情况。

xx年,全区筹集到位新农合基金154.7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43.34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32.20万元,区财政补助资金48.29万元,农民个人筹资30.96万元。

3、基金支出情况。

截至xx年12月31日,已有35288人次获得了医疗费用补偿,补偿费用总计127.95万元,占年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后)的90.65%。其中住院补偿1157人次,补偿费用为102.84万元,占总补偿费用的80.38%,次均住院补偿费用为888.82元,占次均住院总费用3437.14元的25.86%;门诊补偿34131人次,补偿费用为25.11万元,占总补偿费用的19.62%,次均门诊补偿费用为7.36元。基本体现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

4、基金流向分布。

截至xx年底,参合农民就医发生医药费用总额为561.69万元,其中,在区内发生医药费用总额为169.61万元,区外为392万元。区内住院为150人次,区外住院为1007人次,区外住院人次占住院总人次的87.04%;区内门诊为33679人次,区外门诊为452人次,区内门诊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98.68%。以上数据表明,门诊基金流向基本合理,住院基金流向不尽合理。

5、参合农民受益情况。

截至xx年底,参合农民累计受益35288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157人次,门诊补偿34131人次,体现了兼顾受益面的原则。

6、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新农合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区卫生局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宣传培训,降低筹资难度。组织开展了新农合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农民的参合意识;公示农合基金支出及大病患者补偿情况,公开诊疗及药品收费标准,让农民放心就医。二是调整工作方式,降低筹资成本。变层层上报参合数据的工作模式为村组人员直接上报农合中心,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参合信息、系统数据、缴费资金的完全统一;加强农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规范补偿程序,提高受益程度。按要求扩大了参合农民医药费的报销范围,调高了报销比例,农民得到了更大的实惠。四是严格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制定并实施了调查走访和监管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和用药制度、报销费用三级审核和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费用垫付制度,病人可随时就诊、随时结算、随时报销。五是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设立了农合基金社保专户和农合基金支出专户;成立了药品统一采购办公室和财务统一管理办公室。

从总体调查情况和数据统计分析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到了平稳起步,稳健运行,资金运转安全,工作进展顺利。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心大大增强;农民对党的新农合政策十分拥护;农民对我区农合管理中心的工作表示满意。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已取得了“农民得实惠,民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赢效果。

1、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缴有难度。一是部分农民疾病风险意识淡薄,没有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和风险控制的保险意识,参合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有的农民现实心理较强,交了参合费但没得过病,觉得吃亏,下一年就不愿意再交钱。还有的农民期望值过高,认为入了新农合不管合不合规范,什么都要求报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就不满意,对农合政策进行反宣传,因而动摇了一些农民的参合信心。三是有外出打工人员的家庭参合率低。在外务工人员患病不能回本市就医,而新农合制度规定以户为单位,按户参合,不允许分户单人参合。四是遵循“农民自愿”的原则,对怀疑和不理解农合政策的农民没法强制要求参合,只能做宣传动员工作。

2、宣传力度不够。虽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调查走访发现,许多农民只知道新农合政策,但对其制度以及参合人的权利、义务、药费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具体内容知晓率不高,个别农民甚至存在误解,把新农合等同于过去的合作医疗或一般的商业保险,没有认识到这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

3、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不够规范,基础设施、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农合工作的需要。新农合制度要求:农民就诊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疑难复杂病到市级以上医院治疗。但从我区运行情况看,一些可以在镇卫生院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大量涌入市级医院。一些可以在区级医院治疗的疾病却转到市、省级医院。其原因:一是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基础设备陈旧、经费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医疗技术水平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能与新农合制度完全接轨,这是导致农合患者外流的主要原因。二是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够规范:有的医务人员不写病志、不开处方、不填门诊日志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还存在诊疗环节不透明等问题;少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核对卡证不细,审查把关不严,填写卡证不实,给农合基金运行带来了风险,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定点医疗机构自身的信誉;三是我区地处近郊,交通便利,这也是患者外流不可忽视的客观原因。

4、农民反映的具体问题有三个:一是药价高。认为定点医疗机构的药价高于其他药店,按比例报销后,得到的实惠不是很多。二是患者在市级医院住院的医药费予以报销,门诊花费不报,而农民多数是在门诊就诊,此问题意见较大,希望执行以往的医药费报销制度。三是按农合管理中心的规定,患者必须在出院后八天内的星期三和星期四两个工作日到农合中心报销医药费,时间仓促,希望增加报销医药费的工作日。经与区卫生局沟通,问题的情况如下:关于药价问题:农合管理中心是代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从正规的医药供应渠道进药,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加价15%售出;关于医药费报销问题:新的农合医药费报销制度是xx年市里出台的新规定,取消市级医院门诊药费报销项目后,大幅度提高了在市级医院住院费的报销比例,体现了大病统筹原则,同时将区级医疗机构门诊药费的报销比例,从15%提高到了20%,目的就是促使农民小病不出区,让农合资金尽量消化在区级医疗机构;关于报销时间问题:目前,区卫生局已取消了医药费报销时限,规定年度内发生的医药费在本年报结。

1、加大宣传力度,为新农合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根据农村群众生活方式、文化水平的特点,将经常性宣传与集中性宣传相结合,将新农合知识的宣传与健康教育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把党和政府惠及农民群众的新农合,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地宣传好,使之家喻户晓。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生病得资助、无病保平安的典型事例引导群众,帮助群众树立卫生保健意识、健康风险意识、互助共济意识和参合监督意识,在自愿原则下最大化地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宣传,让群众明白费用补偿的支付办法和程序,清楚参加新农合后应享受的权益,打消顾虑,放下包袱,使他们真正放心地参加新农合。二是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政策、基本作法和基本要求,能够对参合农民及其家属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说明。

2、建立农民群众自愿参合的长效机制,研究探索筹资新方法。

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是推行新农合的基础性工作。建立一个稳定的长效筹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农民个人缴费方式,多渠道为农民提供自觉缴费的方便。一是按“先缴后保”原则,确定来年收取参保费的时间,参保的农户要在年底前交清下一年度的资金。采取定筹资时间、定送缴地点的方式(比如:每个村设一到两个缴费点,每年10-11月为缴费时间),把干部上门一家一户收取变为农民自愿主动送缴;二是适当延长缴费时间,在大面积缴费结尾后,留下少量人员,查缺补漏。三是积极探索和尝试采取在农民自愿参加并签约承诺的前提下,由村民自治组织代为收缴,或在农民个人知情并自愿签约同意的前提下,与其他公共事业收费一并收缴,或由乡镇财税部门一次性代收,或与在信用社开设账户的农户签订代扣缴费协议,出具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等等。四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为迁入、迁出农民办理户口,迁入地的相关部门在办理落户手续的同时收缴其参保费,使迁入群众及时享受新农合政策的待遇,从而提高参合率。

3、健全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

为保证新农合各项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服务行为,及时防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在各个环节上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管理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三者制衡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审计、公开的有效措施,实行新农合补偿跟踪调查制度,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地用在参合农民身上。二是建立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除了实行药品集中采购或跟踪采购、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之外,应在全区建立医药费用警告与通报机制,严格控制参合农民自负医药费用比例,把医药费用控制成效列入新农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管理不到位,医药费用控制不力,群众意见多的地区和单位定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要重点对药价进行监管,确保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药价的统一。三是根据新农合制度的性质,原则上,当年筹集的参合资金当年应支出结清,不应剩余。如有剩余,应研究在年内适当月份对患过病农民的医药费进行再报销,让农民当年缴资,当年受大益。

4、加强医疗机构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要多渠道募集资金,抓好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农合制度的更好实施奠定物质基础。首先,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新农合制度公益性强,体现了党的惠农政策,深受社会关注。由于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的医疗设施老化、短缺,已不能适应新农合工作的需要,政府作为投入的主渠道,在财政上应予以倾斜,以逐步解决其服务能力低下、以药补医和趋利忘义等问题。其次,多方协调,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利用城乡共建有力契机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并注意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避免同区域内医疗设备的重复购入;走向市场,谁投入医疗设备与谁合作,互惠互利;出台政策,在乡村基本建设中预留出医疗卫生服务用房,作为公益设施无偿使用;区卫生局内部也应继续挖潜,整合好自身医疗卫生资源。通过积极努力,提高我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患者外流。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定点医疗机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首先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以精湛的医术赢得农民的信任。其次,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决不允许个别医护人员从中牟取不当利益,以热情的服务,慰藉患者的心灵。

5、不断巩固提高,进一步便民利民。

一是总结经验,科学测算,不断完善基金收支使用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要按照农民“能承受得实惠”、医院“能接受不亏本”、基金“能负担不透支”的原则,稳步探索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以及增加个人帐户比例的可行性,合理扩大受益面,增强新农合制度的吸引力。二是尽快实现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将参保农民的个人资料、就医情况、住院费用报销情况等基础资料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既方便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种数据的统计,也可有效杜绝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三是进一步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村级卫生组织,为农民就近看病提供便利条件。四是设立举报、咨询电话,公布电话号码,方便农民群众监督,随时为群众提供咨询。

6、积极争取,确保新农合资金投入。

根据中央七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地方财政增加的合作医疗补助经费,应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原则上不由省、市、县按比例分摊,不能增加困难县的财政负担”。建议区政府向市、省政府报告,能否争取这一政策精神在我区的落实,尽力减轻我区区、镇两级的财政压力,防止新农合政策因地方财政困难半途而废。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二十一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20**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总体发展目标:20**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20**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二)。

据桐庐,余姚,海宁,桐乡,德清,路桥等6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等以上的县(市,区)和龙游,青田等2个欠发达县的810户农户,56名具体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管理人员抽样问卷调查表明,浙江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中,主要存在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一)满意率低,参合积极性有下降趋势。在问及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程度时,786户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只有48%表示满意,38、8%基本满意,13、2%不满意。在问及下一个年度是否继续参加时,有72、9%表示会继续参加,但有23、5%不一定或肯定不参加,其中占3、6%明确表示不参加。

(二)报销范围窄,农民受益面小。从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情况看,除桐乡,海宁对门诊有一定比例补偿外,其余均限制在住院费用中。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据调查,786户参合农户参合以来仅有11、5%的报销过医药费。

(三)定点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据统计,8个县(市,区)20**年末有村及村级以上医疗点153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61家,占村及村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17、0%,平均每万农村应参合人口仅拥有0、98家,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四)定点医院收费高,农民利益受损。许多调查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乡村医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农民说,大医院的床位费太贵,睡不起,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院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五)外出打工人员享受极不方便。部分调查县(市,区)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患病就医时常常陷入两难困境:直接在外地就医,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心有不甘;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调查中已经发现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继续参加。

(六)村干部有"三难"、调查中,一些村干部反映,目前他们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有"三难":宣传动员难,筹集资金难,报销解释难。因此,面对上级的任务,为避免矛盾,有的地方出现了村集体经济为村民参合垫资,村干部四处奔波动员个私企业老板资助等现象。

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建议——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调查分析之一。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浙江省作为全国四个试点省之一,目前已在全省27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为了进一步了解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决策依据。最近,浙江省农调队在前期对有关部门走访了解,深入到试点县有关乡镇,农户调研的基础上,设计农户问卷,采取抽样调查和采访座谈等形式开展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广为人知,也受到了部分农户认可,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还需不断倾听农民的呼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实施方案。

本次调查在27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中,选择了桐庐,余姚,海宁,桐乡,德清,路桥等6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等以上的县(市,区)和龙游,青田等2个欠发达县的810户农户,56名具体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管理人员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表明:

1、99、8%的农户知道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中,绝大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普遍有一定的了解,在被调查的810户农户,只有2户不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知晓率达99、8%。

2、81、0%的农户参合。截止2004年6月30日,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应参合人数327、51万人,已参合人数为265、34万人,平均参合率81、0%、从810户调查农户看,有786户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调查户的97%、在参加的农户中,79、6%的农户认为是完全自愿的,16、3%的农户认为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从参加途径分析,40、2%的农户是看了政府分发的宣传资料后决定的,46、9%的农户是通过村干部动员后决定的。

特别需要肯定的是,56个调查乡镇都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家庭的参合问题,95、3%的因病致贫户在各方面的帮助下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72、4%的农户看病首选乡村医院。被调查的810户农户中,有41、3%的农户患病后首选乡镇卫生所,有31、1%的农户首先村合作医疗卫生站,18、1%的农户首选县城医院,6、7%的农户首选个体医生,还有2、8%的农户不看病,能拖则拖,能扛则扛。

4、46、6%的合作医疗基金由个人筹集。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中,农民个人筹资5051、99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46、6%;村级集体经济扶助1382、84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12、8%;企业家捐助43、80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0、4%、从个人缴费金额看,除困难户外,普通农户每人每年最低的为10元,最高40元。

5、11、5%的参合农户报销过医药费。至6月底,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786户农户中有90户报销过医药费,占11、5%、共发生医药费总额146、16万元,实际报销医药费总额17、40万元,占参合农户医药费发生总额的11、9%、由于本次调查农户的样本量较少,实际各县(市,区)参合农户的受益面更小。

6、17、2%乡镇实行计算机管理。在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134个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中,只有23个乡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信息实行了计算机管理,占17、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干部群众普遍存在"三怕"思想,即乡镇干部怕麻烦,村干部怕收费,老百姓怕吃亏。从调查情况分析,主要存在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一)满意率低,参合积极性有下降趋势。在问及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程度时,786户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只有48%的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表示满意,38、8%的农户表示基本满意,13、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在问及下一个年度是否继续参加时,有72、9%有农户表示会继续参加下一个年度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但有23、5%农户表示不一定或肯定不参加,其中有28户占3、6%的农户明确表示不参加。

(三)定点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乡镇卫生所,村合作医疗站以及个体医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医疗单位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收费低,服务态度好。据统计,8个县(市,区)20**年末有村及村级以上医疗点153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61家,占村级村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17、0%,平均每万农村应参合人口仅拥有0、98家,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四)定点医院收费高,农民利益受损。目前无论是营利还是非营利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有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点医院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第一线的部位,它的服务好坏和收费高低至关农民切身利益。目前农户由于受经济条件制约,生病一般都就近到村级卫生站或个体诊所就医,一来方便,二是收费低。而定点医院收费普遍较高,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能获得的补偿相比微不足道。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乡村医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农民说,大医院的床太贵,睡不起,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疗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另外,部分定点医院的医生服务意识欠佳,或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解太少,虽然有些病可以用多种不同品名的药治疗,药效基本相同,但医生不明就里所开的药很可能就是不能报销的,德清一乡镇管理人员反映了一个病例,住院用药总费用18000元以上,结果只报销了50元左右,绝大部分的药物都无法报销,在当地起了较大的负面作用。

(五)外出打工人员享受极不方便。我省农民外出经商务工的人员较多。部分调查县(市,区)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患病就医时常常陷入两难困境,直接在外地就医,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心有不甘;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调查中已经发现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继续参加。

(六)村干部有"三难"、回顾这些年在农村推行的新政策,很多时候干部和村民的说法有太多的不同,做了工作的干部得不到农民的认同,而农民的苦衷有些干部也漠不关心,而政策需要化为实效,才能进入人们的内心,求得认同。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宽松的干群关系,使每做一件事都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过程中也是如此。一些村干部反映,目前他们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有"三难":宣传动员难,筹集资金难,报销解释难。因此,村级干部面对上级的任务,为避免矛盾,我省有的地方出现了村集体经济为村民参合垫资,村干部四处奔波动员个私企业老板资助等现象。集体经济好的村100%替村民参合,而村民却不知道自己参合,村级经济稍差点的按80%村民参合,却无法落实到户,导致谁生病谁报销医药费的现象。也有个别村,为凑足人数,完成参合率,村干部自己个人为少量农户垫资,期望在发生报销时扣回。一些村干部反映,如果自己村有人生大病获得了补助,等于给自己村里人捐了一次款,若没有人生大病,就不好向村民交代了。个别村书记甚至向我们建议,能不能将村里农民自己缴的费一年清算一次,结余的返还给村里,这样来年的收费工作就好办一点,上级补助给我们的钱,算我们捐献了。

(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知半解。我们从调查和座谈中了解到,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参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享受补偿以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的宣传上,做得不到位。调查显示,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44、8%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手续,有16、8%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33、2的农户知道可报医药费范围,有25、9%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手续等知之不详,导致农民普遍觉得报销手续十分繁琐,有的农民原本自认为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得不到补偿,极大地挫伤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如台州市路桥区一陈姓村民反映,今年因患病住进了台州市立医院(非农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但农民不知道),出院后凭住院证所列的医疗费到路桥人寿保险公司结算,被告知费用不能报销,他感到没有享受到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由此可见,我们在动员农户参加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向农户讲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以便农户在就医过程中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

(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方式过于简单。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等原因,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国广大农村曾几度沉浮,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轰轰烈烈,到八十年代的瘫痪无力,再到九十年代的有始无终,在不少干部群众心中留下了一定的阴影,给本次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也产生了一定消极影响。卫生部,民政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一定要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严禁硬性规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指标,向乡村干部搞任务包干摊派等做法,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但我省个别地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认识不到位,宣传发动工作方式简单,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任务上,以致有的农民误将此项工作认为是政府形象工程,对自己不会有好处,也有的农民将其与乱摊派,乱集资等同起来。由于工作方式简单或不到位,出现了住院病人不知道住院费用能否报销和参合农户没有领到医疗卡的情况。据调查,在786户参合农户中,有73户没有领到医疗卡,占9、3%。

(三)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让农民真正拥护和认可,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发展的基础。依靠行政手段,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力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和体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互助共济是传统美德,但现阶段对于并不富裕的群众要求都有这样的思想境界是不现实的。树立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2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谁都不知道等于白交。生病后能拖则拖,能扛则扛,也反映出一部分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和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四)有些地方的管理方式让农民心存疑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和推行过程中,最大的困难之一是农民普遍存在的对政府的信任问题:担心合作医疗能不能长久,担心各项政策能否真正兑现,担心合作医疗经费会不会被截流,挪用,贪.污和私分,担心在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因人而异,等等。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中,有3个县(市)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委托给了当地的保险公司。报销管理机构由当地政府管理,群众乐意且放心;交给保险机构管理,农户心存疑虑。他们认为刚推行时为政府行为,到具体实施时变成商业行为了,农民对政府收费,保险公司赔付的脱钩管理模式不放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的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与保险制度"以支定收"的事先费率精算,保险公司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的原则相违背,它将合作医疗的经营风险转嫁给了参合农民,政府仅承担有限责任(补贴部分),农民担心在处理赔付时,得不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参合补偿利益得不到保证。本次调查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托保险公司代理的3个县(市,区)农户的满意率明显低于其他调查县(市,区),不满意率位居前3位,也说明了农户对这种运作方式缺乏信心。

"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住上一次院,一年农活白干;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天灾人.祸,疾病是"人.祸"之首。因病而贫,贫病交加,成为农民绕不开的怪圈。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从调查情况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总体上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同,但是对这一工作是否能长期坚持,不少人心怀疑虑。如何让这艘承载着农民群众厚望的大船顺利远航,让社会保障更为完善,是试点工作的一大重点。针对目前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项新政策,新制度的推广,在农民和基层干部之间,可以作为一次接触沟通的契机来对待,而不是规避,敷衍所能替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行政手段下计划抓参合率不是长远之际,只有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培育和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才能逐步实现农民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良好愿望,才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二是加强政府的介入程度,充分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从调查情况看,目前,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从各级卫生行政和事业单位中临时抽调,人员变动很频繁,业务不熟悉,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导致部分农民认为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管,用等操作不够公开透明,赔付机构缺乏有效监督,存在有关系小病大报,没关系大病小报的现象。同时,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日臻完善,也许今后以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模式可以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依托。但目前在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没有足够认识和信任度,参加意愿不十分强烈的情况下,将这项工作委托给经营性质的保险公司代理的做法也值得商榷。我们认为,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民心工程办好,目前在试点起步阶段,应充分保证政府的介入力量和程度,以确保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

(二)扎实工作,稳步实施,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实事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出发,务必扎实工作,稳步实施,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一是扩大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加积极性。农民的风险意识相对较差,更加关注眼前的利益,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仅实行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难以调动他们参合热情。因此可以考虑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调查显示,82、1%的农民要求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农民的这一愿望非常强烈。

二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从调查资料分析,一方面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确实也出现了基金过多结余现象,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从试点开始到2004年6月30日止,农户结报的医药费总数仅占实际到位资金的46、4%、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三是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在各县(市,区)乃至全省,依据一定标准确定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并根据成熟一家扩大一家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根据医疗机构不同级别,设置适度的报销比例梯度,鼓励农民就近就医。对外出的参保农民,允许其在外地符合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医院先行就医,然后凭相关证明,发票至当地报销,以提高需要经常外出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四是建立家庭账户,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和参合率。从调查情况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动的难点和焦点主要集中在农民的"本钱"问题上。()部分县市承诺给没有发生医疗费的农户提供免费体检,一方面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对没有较好自我保健意识的农户来说,缺少吸引力,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农民怕吃亏的思想。我们认为,应针对农民怕吃亏的思想,尽快建立家庭账户,将农民个人所缴的费用全部或大部分划入家庭账户,使农民看得见摸得着,消除农民怕"白交或吃亏"的思想,同时还可设置一定的比例梯度,对当年没有发生医疗费用的家庭,在返还家庭账户费用时可适当奖励,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和参合率。

(三)多方争取,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减轻农民就医负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农民,政府,医院是不可或缺的主体,医疗机构的作用十分关键。调查显示,只有30、9%的农户对当前农村就医条件表示满意,16、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我们认为医疗机构改革可以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衔接,完善对卫生服务,医疗收费监督管理等基础工作起步,直至将医疗机构分化成从事公共产品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实行商业运营的私立医疗机构,只有将合作医疗基本就诊纳入服务型医疗机构中,才能彻底解决农民承担不起过高医疗费用的问题。

一是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二是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加大卫生支农和扶贫力度。目前部分乡镇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投入不足,药品周转资金短缺,村级卫生所医疗设备简陋,加上各种原因造成的卫生员素质偏低,无法对病人及时做出正确的诊断,难以满足群众的需要。据丽水市莲都区调查反映,该区一些卫生院已好几年没有添置新设备,偏僻的卫生院仍使用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老三件看病,严重影响了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服务的医疗服务环境,导致农村卫生院平均病床使用率仅为17、3%、因此,增加农村卫生投入,特别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卫生支农扶贫力度,缩小地区差距,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民也能享受到新政策利益。

三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要加强省,市,乡,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尽管经过几次医改,药价几度下调,但高昂的医药费用仍是农民进医院道路上的首要障碍,也影响了新制度的推广,客观上延长了农民认同新政策的时间。在调查座谈时,乡村干部反映,一些长期患病的困难户,虽然政府出钱解决了他们的参合问题,但由于经济困难,他们害怕上定点医院看病,调查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现象。在被调查的7个(不包括德清)县(市,区)中,只有6%的因病致贫农户报销过医药费。因此,必须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医德医风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让困难群众也能看得起病。

(四)尽快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增强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每一项涉及到资金管理的政策,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的收,管,用如何保证透明,公开的问题,虽然敏感,但必须触及,因为它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要让农民充分信任,除了做好每一件具体的工作,还必须建立在制度,手段和信息的透明和畅通上。面对庞大的参合群体,靠几个人手工登记农民收支账本,汇总数据是很难保证资料的准确,规范,也难以提供取信于民的透明,畅通的信息渠道。目前各试点县(市,区)在报销方式上虽各有各的招术,由村干部收集代为报销的,由乡政府开设专窗的,委托保险机构代理的,等等,但由于管理手段原始落后,终究避免不了农民因此产生的结报不方便,工作透明度低,手续烦等埋怨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这是解决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的必由之路。实行信息化,网络化,既可以增强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又可以避免人工审核报销的弊端,确保数据准确,方便农民结报,减少农民往返奔波之苦,取信于民。为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应将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要加快县,乡两级信息化建设,实现计算机联网,通过网络来管理农民个人的缴费,就诊,报销等资金运作的各项资料。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浙江作为沿海发达省份之一,有望率先在全国实现全面小康。我们相信,只要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浙江有能力,有条件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和提高保障水平上走在全国前列,也一定会走在全国前列。

(三)。

农民的医疗保健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说明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研究对合作医疗及现状进行专题调查,提出发展新型合作医疗的对策。

法规缺位、定位不清城镇合作医疗遭遇制度尴尬。

由于相关制度法规的不完善,这项新探索在推行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一是由于合作医疗法规缺位,目前对医疗机构监管无据可依,这成为合作医疗工作推行的难点。一些基层经办人员说,有时明知医疗机构收费、处方有问题,也难以处罚。“因为没有处罚依据,也难以执行。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合作医疗就不能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是经办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处于两难境地。县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责是替政府和群众管好“救命钱”,让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而不是纯粹的出纳,这就涉及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问题,如合理收费、控制大处方、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医疗费用增长等问题,如果不加以监管,群众就难以真正得到实惠。但目前县级经办机构隶属于卫生系统,管理起来非常困难。

三是资金规模小,保障困难。据了解,目前金寨县城镇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由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县级财政配套组成。作为国家重点贫困地区,全县财力捉襟见肘,配套资金只是靠县级财政多方挤来的,没有固定来源。而且整体资金规模小,风险大,补偿水平相对而言比较低,还只是一种高覆盖低水平的医疗保障,急须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此外,目前的个人筹资主要靠乡村、街道干部上门收缴,难度大,成本高。

安朝玉等基层干部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明确合作医疗机构的地位和职责,确定医疗机构的监管主体和统一的监管模式,从而确保管好用好百姓的“救命钱”。他们建议,在省一级经办机构目前仍隶属省卫生厅管理不变,县级的经办机构应当脱离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经办机构创造一个良好的管理环境。同时,鉴于目前医疗保障已全面覆盖,可以对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源整合,在一个地方建立一套管理机构,实行资源合理配置。

此外,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把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运行,实行同等国民待遇。形成稳定的配套资金保障体制,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各级配套补助资金固定下来,采取分类指导的资金配套办法,在个人筹资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中央、省级可对贫困地区增加配套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如下:

1、住院费用平均补偿25、7%新农合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只有25、7%,农民患大病住院,仍要自付很高的医疗费用,现有的筹资和补偿水平距离帮助农民摆脱因病致贫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这不仅影响到制度运行的质量和效果,而且成为不同收入水平农民受益不均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医疗救助的资金有限,仅有15%的救助对象能够获得60%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偿,很多特困家庭连200~300元都难以自付。所以,即使参加合作医疗,在较低的补偿比例下也难以利用合作医疗所覆盖的医疗服务。

2、筹资工作难度最大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稳定、低成本的长效筹资机制是合作医疗持续发展的前提,目前在政府筹资和农民筹资两方面均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政府筹资,一是面临政府补助水平随经济发展和医疗费用自然增长而逐步提高问题。目前绝对数额的筹资方法,会导致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相对降低,保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面临政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问题。由于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往往到下半年才能完全到位,资金的正常使用受到一定影响。此外,个别地区财政困难,农业人口多,资金压力大。

尽管农民筹资难度逐年下降,但筹资仍是工作难度最大的环节。参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干部工作的努力程度,筹资成本相对较高,其原因并非农民负担不起。据调查,仅有5%的农民认为目前筹资水平过高。受农村经济体制、社会文化特点、农民价值观等因素影响,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采用农民自愿缴费方式筹资仍然会有相当大的难度。

3、一人管5、44万参合农民管理资源缺能力差。

随着合作医疗的推进,管理资源短缺和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

第一,包括人、财、物在内的管理资源数量短缺问题比较严重。人员数量不足。据统计,每名管理人员要管理5、44万参合农民,主要工作只能是审核报销单据和数据录入,其他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不少地区依靠临时借调或兼职人员开展工作,影响工作质量和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管理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不足。部分试点县合作医疗日常管理经费投入没有明确标准,随意性大,无法保证管理支出的需要。合管办只能开展最必要的审核报销工作,监管、宣传、数据分析等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一些地方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滞后,管理效率不高。

第二,管理技术力量薄弱。多数基层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只能承担最简单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方案设计、对供方行为的监督、信息分析等方面能力较差。根据经验开展工作,通过“试错”积累经验。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也影响到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行。

4、监督缺位和违规成本过低难保规范执行政策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注重了制度化建设,但是由于监督缺位和违规成本过低,在一些地区不能保证制度和措施的有效实施。尽管各试点县都成立了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并制定了监督制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督委员会有效监督的动力不足,形式化现象比较严重。此外,监督委员会缺乏专业技术能力,不足以对医疗服务提供方实行有效监督。由于地方监督力度较弱,在部分地区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些违反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5、来自供方“对策”的挑战医疗机构监管有待加强合作医疗的管理规则受到了医疗服务提供方“对策”的强烈挑战,不少提供者处于经济利益的考虑,采取各种对策,谋求自身利益。调查发现,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着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影响到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

针对新农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评估组提出:要逐步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加强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基本制度统一,不同地区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强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提高管理效率;推进配套制度改革,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外部环境。

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意识,改变农民就医观念,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广大参合农民从新型合作医疗中真正体会到合作医疗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但随着合作医疗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广大参合农民对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在解决参合农民能够就近就医,方便就医方面,凸现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低下与参合农民就医需求之间的矛盾,迫使参合农民看病舍近求远。

二、产生舍近求远的原因。

1、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就医环境差。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医疗机构,病区房屋年代久远,甚至是破烂不堪。医疗器戒、诊疗设备不足,甚至根本就没有最基本的诊疗设备,多数是外援的淘汰设备,还有个别医疗机构长期借用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便携式b超机,用于临床诊断。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由于管理不善,不注重自身卫生环境的治理,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医疗垃圾处理不规范和不及时,导致就医环境恶劣,给患者在感官上以不好印象和刺激。

2、基层医疗服务专业人员少,服务能力弱化。基层医疗机构的从业者,特别是乡镇医疗机构,从事临床的主力军是过去各级卫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再经过外出进修培训或自学大专医学专业改行的。这些人的转行,在一定时期内,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可以说,没有他们的昨天加入、他们的努力和钻研,就没有今天的基层卫生事业。但也必须清醒的看到,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农民看病治病积极性的提高,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和医疗质量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需求愈来越旺盛,要求也随之愈来越高。基层卫生专业人才的缺乏,特别是相对较高层次的人才缺乏,是制约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人才的匮乏,在基层医疗行业里,医技水平良莠不齐,甚至掺杂着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甚至是乱用药,特别是对抗生素和激素的滥用,使医疗事故的发生频率相对较高,给患者产生心理恐惧。

3、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与价值相悖。

基层医疗机构过去长期受到自身财力的困扰,多数医疗机构因收入不足,基本生存难以为继,加之群众看病治病的积极性不高,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处在半瘫痪状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不仅给广大的农民带来了福音,同时也给处在极不景气的基层医疗机构带来了希望、机遇和活力,客观的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试点实践中,起到了一箭双雕的作用和效果,即参合农民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就基层医疗卫生行业来看,除了希望、机遇和活力外,也伴随着对自身的挑战,如何应对今天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何通过精湛的医技和优质的服务,从合作医疗基金中分得应得和必得的一杯羹,是摆在基层医疗机构面前一道苦涩难解而又必须要解的题。遗憾的是,这并没有引起我们基层从业人士的高度重视,采取的要么是怨天尤人,对合作医疗说三道四,消极等待,甚至消极抵抗,要么是利用患者的参合身份,以眼前利益为重,讲求短期经济效益,采取乱检查,乱用药,降低收治住院指征等,赚取眼前的不当利益,其结果,群众的钱多花了,病到是没有明显的好转,甚至恶化。这些不对称的医技和服务的价值与价格,最终伤害的是医疗机构自身的信誉和长期的利益,机遇也会随之消失。

三、对策与措施。

1、改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整合现有医疗资源,把现有的设备和设施合理的利益好,让其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和应有的效益,除了能够解决群众看病治病的需要外,作为医疗卫生行业,还要在一个地方起到卫生示范带动作用,树立良好的综合卫生形象。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素质培养。在目前大专院校毕业生还不能充实到基层的现实状况下,要对现有的人才资源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加强,特别是对本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要不等不*,积极创造条件,培养出自己的人才队伍,更为重要的是要保证好人才的稳定和不流失。在注重个人技能培养的同时,要注重团队的精神的培养,发挥团队的整体优势,以弥补暂时的不足,此提升医技能力和服务水平,赢得群众的信赖。

3、摆正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推动卫生事业的整体发展。要以优良的服务,精湛的医技基础,通过合理的医疗活动,赚取合理的应得收入,以参合农民的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为出发点,克服只顾眼前利益的思想和做法,杜绝乱收费,乱检查和乱用药的现象发生,把长期利益放在第一位,使合作医疗和卫生事业健康长期的开展好。

农村新型合作的医疗调查报告(模板22篇)篇二十二

今年上半年,我有幸再次参加了市政协组织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小型调研活动,通过在xx县xx镇一天了解农户、听取基层干部情况介绍,对这项工作在我市的试行有了初步了解,在这里谈一下自己的感想。

xx年10月,国务院召开了有中央政府各部门和省级政府主要领导人参加的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会后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加强领导,增加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等等。市政协很快在xx年初组织进行了农村卫生工作专题调研,其中关于新型合作医疗的摸底调查是调研的主题之一。我参加了此次调研,亲身感受到了当时大多数农民对这项政策的实施持怀疑、观望态度,包括我们的一些基层干部也对开展这项工作信心不足。主要原因是旧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给农民带来了切肤之痛,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一些已被控制和消灭的传染病、地方病死灰复燃,新的公共卫生问题不断出现,农民的健康水平呈现出下降趋势。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当普遍。xx年的调查显示,群众有病时,有48.9%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6%的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户明显增多。农民迫切希望改变现状,但又不相信政府能真正下决心解决问题。其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有许多不同点,主要是:

第一,新型合作医疗是政府主导下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第二,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中央和地方则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具体的筹资比例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占2/5,农民个人缴纳115,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的也要给予资金扶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第三,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第四,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一个县的人口,大县有一百多万,小县也有二、三十万,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xx左右人口)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二、三万人口)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这次调研我们看到,仅三年时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已经在全国部分地区实施。在我市四个县的试行也仅是今年1月份才开始,已呈现出一种喜人的局面。xx镇约2.7万人口,有2.1769万人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1%,已有154人住院费用得到报销,7.9万元,门诊人次1051,费用7971元。看病享受了实惠的农民动情地说,我们农民有病住医院,也能报销医药费,这是历朝历代没有的事,真是非常感谢党和政府制订的好政策。现在农民观念和心态也发生了变化,有病想看了、敢看了,注重自己的生命与健康了。一些持观望态度的人,开始积极主动要求参合。两年前后一比较,人们的心态发生如此大的变化,主要原因是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的推行,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它作为为农民作好事做实事的具体体现。

当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其实运行初期必然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调研中我们了解到:

1、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农民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普遍存在期望值过高现象。

如现行的合作医疗是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济制度,主要是帮助农民提高抵御大病的风险,而农民却要求将门诊费用大幅度提高;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于工作人员的解释和处理与农民的理解有偏差,容易使农民对政策产生怀疑,失去继续参合的决心。

2、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达到规范标准,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有病治不了或拖成大病,花钱更多。政府应该把乡镇医疗机构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基地,给予足够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必须的医疗设备,使每一个乡镇医院都能达到统一的硬件标准。

3、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短缺是困扰农村合作医疗长期稳固发展的严重问题。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与两年前相比情况更差,县医院连续儿年都引进不到大学本科的医生,而现有的人才还在继续流失,这己经形成了恶性循环。其实人才进不来和流失掉,最根本的原因是待遇问题,如何提高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待遇,让他们安心在基层工作,是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支撑点。

4、调研中农民强烈希望,各级合作医疗的工作人员要对政策领会透彻,端正为农民服务的态度,提高服务意识,让农民通过与这些工作人员的接触,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强积极参合的信心。

我们此次调研只是对试运行中的新兴农村合作医疗的初步了解,更客观、真实的信息有待于这项工作的进展中的不断反馈。以科学的发展观来看,无论从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还是要长期保持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在资本、资源和技术这些基本要素上我国都不具有优势,只有劳动力要素供给具有无可争议的优势,我国的劳动力供给大部分来自农村,所以体力良好和心智健全的农村劳动力就是我国竞争力。从这一点上讲,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农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增进我国的人力资本资源的积累,对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具有战略上的意义。应该把增进农民的基本健康水平和人口控制、普及国民的义务教育放在同样重要的政策位置,从国策的认识高度来看待。只有把这三项政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全面地提高我国国民的素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虽然表现为各个方面,但增进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和心智健全就是我国社会全面发展需要永远追求的基本目标:发展的根本目标就是促进全体国民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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