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优秀8篇)

时间:2023-10-17 作者:影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优秀8篇)

培训心得是对参加培训活动后的学习收获和感悟的总结和概括。下面是一些学习心得的精选,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交流。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篇一

《远远的村庄》讲述了作者天真无邪的童年,怀念小伙伴小贝壳小刘海等,怀念自己爸爸妈妈,作者通过有趣的文字与手绘可爱的插画,展现了一段高尚又纯真的童年乡村生活,给生活在快节奏和重压力中的你我一缕平静的温暖,让疲惫的心灵得到安宁。

随着时间的变化,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从小屋到高楼大厦,从步行到汽车到火车再到飞机,从发电报到智能手机……有很少的人们能和以前一样,爬个山,放个牛,在河边捉鱼摸螃蟹,和小伙伴一起爬树,玩,摘野果子……在这本书里你会发现,你有回到了小时候那种纯真的年代,你会回忆小时候与小伙伴们玩,在家大老远的地方听着妈妈叫回家吃饭等。而现在再也回不去了吧或许在这样快速发展的生活下,书写和回忆是最好的纪念。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篇二

近几日经朋友推荐,我开始看刘亮程先生的《一个人的村庄》,开始时并不以为意,因为之前并未听说过这个作家,对他及他的作品并不了解。可是读了几篇过后,我就彻底摒弃了先前的想法,它确实值得看。我发现作者总是于平凡中发现不平凡,文章似乎句句饱含深意,耐人寻味。

虽然我现在看的还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感触却还真不少。例如《风把人刮歪》一文中所说:“风把人刮歪,又把歪长的树刮直。风从不同方向来,人和草木往哪边斜不由自主。能做到的只是在每一场风后,把自己扶直。”其实人有时候和树一样,对生命中突然刮来的风无可奈何,能做的就是在每一场风后将自己扶直,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们无法改变环境,却可以改变我们的心情。”既然“大风”不可避免,事实也无法更改,我们能做的就是“风”过后重新站起站稳,等待下一场“风”的挑衅。

又如:“不管你喜不喜欢,愿不愿意,风把你一扔就不见了。你没地方去找风的麻烦,刮风的时候满世界都是风,风一停就只剩下空气。天空若无其事,大地也像什么都没发生。只有你的命运被改变了,莫名其妙地落在另一个地方。你只好等另一场相反的风把自己刮回去。可能一等多年,再没有一场能刮起你的大风。你在等待飞翔的时间里不情愿地长大,变得沉重无比。”有时人在自然界中真的如草芥一般软弱无力,既然如此渺小,我们就不能只是坐等时机,而应该积极主动争取,趁风未来之前,要么努力使自己变得强大,风吹不起;要么找个地方扎根站稳,风吹不动。

再如:“这些一墩一墩,长在地边上的铃挡刺,多少次挡住我们的路,挂烂手和衣服,也曾多少次被我们愤怒的撅头连根挖除,堆在一起一火烧掉。可是第二年它们又出现在那里。”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吧。可能我们每个被挡的人都曾有过这种冲动,将其连根拔除,堆在一起一把火烧掉,然后恨恨的,解气的说道:“让你拦我路,叫你刮我手和衣?”但又是否有谁会站在铃铛刺的角度上考虑过它此时的想法?“明年我还会再长出来的。”这或许正是我们人类所不曾考虑和欠缺的吧,像铃铛刺一样顽强的意志与生命力。无论我们对它做什么,第二年它依旧会重新出现在那里。

还有,在《永远欠一顿饭》中所说的:“我就这样给自己省了一顿饭钱。这又有什么用呢?即使今天早晨我突然暴富,腰缠千万,我也只能为自己备一顿像样点的早餐。却永远无法回到昨天下午,为那个又饿又累的自己买一盘菜一碗汤面。”确实,我也常抱着这种想法,认为现在年轻,精力旺盛,成天熬夜,妄想着哪个假期或周末狠睡一觉补回来;为了学业常常假期还留在学校,妄想着等学有所成再回家多陪陪父母家人。可是,这一切真的可能么?真的能够补得回来么?现在想想觉得当初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过去的就是过了,又如何能够补得回来。“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我们能做的就是认真过好每一天,做好每件事,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在《狗这一辈子》中是这样描写狗的:“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因为“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顿了肉剥了皮。所以说“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人们总是自哀自叹说人活着不容易,殊不知,其实狗活着也不容易,到底还要看我们人的意思。

虽然读刘先生的作品才几篇而已,但或许是因为同是从乡下走出来的。在他的作品中感受到了家乡的味道,童年的味道,熟悉的感觉。我时常觉得自己无话可说,无事可写,读了《一个人的村庄》,里面写的都是生活中的小事,普通、简单,可作者却总是能从这些平凡中发现些什么,然后传达些道理给我们,这大概就是他的作品深深吸引我的地方了吧。

《一个人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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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篇三

作者以详实的笔法描述了他眼中故乡——小堡村,一个典型的农村村庄的时过境迁,并对建国以来农民与土地之间生产关系的变迁做了论述。在作者的心里,即使他自己出国留学多年,回国后也不在故乡的小村庄里面住了,但是故乡依旧是他心灵的家园,对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有特别的情怀的,当他的家乡遭遇“拆迁”、"卖古树"、土地租给别人建工厂,家乡变得面目全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没有村庄的流浪汉。

给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作者村庄买古树的的事了。当时村里想要卖给别人的是三个地方的树的,一个是:晒场边上的树。一个是:村中旧祠堂后面的树。还有就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晒场边的树是所有集体财产的,旧祠堂后面的树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的,坟山上的树是私人的。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卖树,但是能够站出来反对的人并不多。最终,只有坟山上的树被留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誓死捍卫了它,而其它两个地方的树都被连根拔起卖掉了。我觉得卖树这件事,不仅仅体现了村民思想的封建、落后,民主意识的淡薄、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同时也很好地与书名”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联系起来了。因为卖古树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作者的村庄里面,而是发生在中国大部分的村庄里面的,书中就有提到南京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大片的梧桐树。书中把这种现象叫做”大树进城”热,当时中国把大部分的经历都花在建设城市上面了,城市的绿化需求非常的大,这样就造成了卖树、偷树的现象。这就让我想起了孙立平教授所说的断裂社会了,孙教授把90年代以后的中国称为“断裂社会”,断裂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个就是城乡之间的断裂。拆迁、把农村的资源运到城市都是城乡断裂的表现。那个时候,农民没有拥有土地权,农村大量的资源都被挖到城市里去加上国家出台的“户籍戒严”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断裂。

在书中也有很多的细节是描述了农村以及村民的特点的。譬如说,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他在上学的路上和一位伯伯同路,伯伯问作者以后又什么打算,作者就说,给你们写诗啊,他一位那位伯伯会夸他关心农民的命运、有理想,但是那位伯伯却叹息着说:”写诗有什么用啊,我们又不懂。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缺乏教育、缺乏受教育的意识。还有,作者提到农村里的人和树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在树下乘凉,小孩子会在树上玩,树结果子了他们会去摘,而作者之所以对树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在古树曾经救了他两次。然而在城里,树仅仅是用来当做风景的,果子熟熟了在树上烂掉也不会有人去摘,不仅是人和树,即使是人与人之间,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听到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这就通过人与树之间的关系,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在感情上做了一个对比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

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

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

中国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篇四

翻开《一个人的村庄》,就有一股乡村的气息扑面而来,文中所描摹的景状、人物、生活都是在城市中难以见到的、泛着香喷喷的土味儿。

这本散文集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这也就是刘亮程的与众不同之处。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随便一件小事情都可能把我引向无法回来的远处。”“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

“在一个村庄活得太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有些人,有些东西,满世界乱跑,让光阴满世界追他们。他们最终都没能跑回来,死在外面了,他们没有赶回来的时间。”

一直就很喜欢刘亮程这些寓意深邃的语句,虽说这些对生命的回顾与检讨在内容上并不讨巧,未经过世事的人看不懂,饱经沧桑的人又不敢看,然而这并不降低它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

而我要说,宽容些吧,这世界既然容得下欺骗与肮脏,那么也应容得下那些虽说有些自欺欺人的梦想。我们需要这样一片村庄来修养身息,虽然你可以指出这片村庄太过于理想,与现实背道而驰,但你却不能否认你也向往拥有这样一片村庄,向往手持一把好镰刀割草,向往丢掉城市里那些太多太重的包袱,只是向一朵花微笑就足够了。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篇五

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我读过的第一本社会科学著作(姑且这么定义),书中对农村基层民主、乡村风尚之类的探讨,说实话,匆匆一读,很难参悟,只能形成一个粗糙的印象。却让我不禁开始回望我的村庄,不由感叹,这个我自幼生长,又终究离去的地方,真的越来越荒芜。

陶渊明和王维笔下的田园,终归是文人渴望皈依自然的臆想,它们存在于古籍的盛世中,被人怀想追念,而只有真正沾染过土腥味的人才有资格判断,世上是否有“蔼蔼堂前林,中夏贮清荫”,或者“野老念牧童,相见语依依”的田园。

我记忆中的村庄、田野和山林,也可以充当陶渊明和王维歌咏的对象,自然风景足以让来自城市的人大为惊叹。他们的相机里或许储存着山野树林的清新,油菜花紫云英的绚丽,脚步却丝毫不会靠近气味逼人的猪圈牛栏。

我的村庄远在深山,所以可以逃过城市的圈地与拆迁,但是,却被城市用另外一种方式掠夺。

除了岁末,在家乡几乎很难看到几个青壮年,甚至孩子。一个农村家庭的普遍生活方式是,青壮年的儿子儿媳远在城市,年迈的祖父母带着孩子在家。稍有余力的人家基本都将孩子送往县城读书,从小学开始,由母亲或者祖母相伴陪读。所以,在假期以外的日子,曾经十几户人家屋宇相连,聚族而居的村庄只有四五个人,分外寥落。回家的时候我与几个也在无锡打工的同乡同车,面包车在积雪未销的山道上波折前行,音响里十分应景地嘶吼着“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他们一路烟雾缭绕,谈论着这一年在外的种种,收入固然客观,但这其中的辛苦也是旁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愿意背井离乡,但是又不得不承认留在家里没意思,田地的庄稼不足一家人的口粮,种植天麻灵芝又算不准市场价格的变化,传统的生产方式已经被时代的变化远远甩在后面,而与新生活的磨合又必然饱含酸楚。

在家乡,有的家庭甚至合家进城打工求学,空留下装修完备的小洋楼——等着年老力衰的时候,回来养老。生于土地的人终归还是要回到土地,不是因为眷念,而是因为除了土地之外别无依靠。而等到真正年老的时候,土地又能给他们带来什么?这不得不牵扯到另一个问题,每次回家,都不免见到这样的悲剧,曾经心心念念养儿防老,以家里没有“赔钱货”而自豪的老人,如今在对人悲悲切切地哭诉:“娶个媳妇死个儿”。邻村一位老人,辛劳一生,将所有家产毫无藏私地分给两个儿子家,自己本想安心养老,结果两个儿子儿媳都认为他对另一家偏心,都把他视为“死老头子”,老人某次摘了儿子家菜地里的菜,被儿媳骂得狗血淋头,上吊自杀。更多的时候,两辈人之间的矛盾是一把钝刀子,一点点磨损着孝情亲情。而在这个时候,即使再亲近,有威望的长辈也很难直接上前训斥,只能借酒壮胆后旁敲侧击地提醒。其他人除了谴责、同情之外,只能反复说一句:“各凭良心”,可是,越寄希望于“良心”只能越让人寒心。

这种老来的荒凉已经是家乡,或者说是中国广大农村地区许多未老或已老的人能够人望见的结局。

我的种种思考,都是由《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所引发的,但是无论在读这本书之前还是之后,我还是看到了,家乡这二十多年的种种可喜的变化。土路变成了村村通的水泥路,泥巴屋变成了一栋栋不输别墅的小楼,过去只有过节吃肉到现在几乎餐餐有肉,等等。铁路刚刚修通,和谐号动车在山间飞驰的时候,有很多人专程跑去观看,因为大家都觉得在大山沟里通火车实在不可思议;邻村那个几年前做了换心手术的人走到哪里都还会吸引人们的目光,因为大家觉得换心脏不可思议。一过了正月初六,返乡过年的人们又都离开了荒芜的田园,但也有人留下。他们大多选择从事养殖业,黑毛猪、土鸡、山羊等等,然后用电子商务的方式贩卖农产品,在深山的村落里,道路两边人家的土墙上,可以看到很多巨大的二维码,这对于很多人来说,同样是不可思议的。

我希望,这种种不可思议的变化,配合着时代滚滚向前的潮流,让荒芜的田园焕发出新的生机。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篇六

读熊培云先生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总是让我发出这样一个又一个的追问,关于村庄的追问。也许,是因为我也有过在村庄里生活成长的经历,也有过几乎逃离般地离开村庄的历程。有过这样的经验的,一定有许多许多人。

就如熊培云先生所说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治理模式,束缚了农民的手脚,当农村源源不断地把生产资料送往城市的时候,城市的工业化得以提速,城市生活有了切实的保障,而农村却因资金贫乏、人才匮乏、政策限制,而呈现出一定的衰败和沦陷。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子弟,通过升学、入伍、进城打工的方式,离开他们的家园。这有什么办法呢?不离开,就意味着可能没有前途,没有更美好的生活。

作为千千万万离开村庄中的一员,我承认,二十多年前,当我离开村庄,踏上城市、跨进工厂门槛的那一瞬,是多么欣喜,值得庆幸。但随之而生的,是我对村庄的无限牵挂,因为那里还生活着我的父母。有时候,我倒是觉得,村庄已不是我的村庄,这不是我的错,因为,当我离开村庄的时候,我的田地就被其他村民“瓜分”了。只要户口从村里迁出,虽然是生于斯长于斯,但从法律意义上你已彻底不属于这个村庄了。城乡之间的楚河汉界就是如此分明。

造成这种诡异结局的原因,常常会直指那个阻碍城乡交流的户籍制度。好在,冰封了半个多世纪的户籍制度,到今天似乎有了消融的一天。社会的改良和变迁,并不像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那样立竿见影,总是在经历很长的努力后,才艰难地向前迈上一步。所以,我们对于村庄的期待,也不必那么悲观和失望。

对于许多人来说,现在的村庄大多看不到古树,也不见了小桥流水、鸡鸭成群、牧童横笛。可是,没有这些就不是村庄了吗?对于这些心怀念想没有问题,谁心中都会有一个自己的村庄。但是,究竟是谁,还想保留着这样原生态的农村?如果出于对农村乡土历史的研究,这情有可原;出于对乡村旅游前景的考虑,也在可以理解的范畴。可是,如果仅仅是为了让早年逃离乡村的人——如今的新兴的城市人,满足他们的怀乡之心,就要让这样的村庄长久地保持着她的原始模样,那就显得过于矫情或者是自私了。因为,经历过原生态农村生活的人,都会苦恼于在农村谋生的不易、出行的艰难,还有生活环境、卫生状况的糟糕。

谁人故乡不“沦陷”?也许真的是如此。但是,在“沦陷”的同时,是不是又有一种新生的力量在生长?当我的村庄被拆得只剩下几户人家的时候,我也并不想坚守。因为新农村的建设更符合现代化的标准,出行更加便利,生活更加舒适,父母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会更加健康长寿。当年过古稀的父母也领到了社保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的种种好处,我深切地感受到,如今村庄的变化,已不仅仅只是她的外形,还有影响人的内心的东西也在滋长,村庄里的人也显得更加自信了。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也能感受到熊培云先生对他所住的小堡村以及类似中国村庄的认识也在一步一步地深化。他是一个建设型的学者,他在叙述着对村庄的依恋,也在用他的力量,试图一点一滴地改变着村庄的面貌。他在他的小县城建起了一座图书馆,以实现他的“两千分之一”的改变——因为中国有2000多个县,如果你改变一个县,就是两千分之一的改变。

我们是不是可以如熊培云先生那样,不管曾经以何种方式逃离村庄,今天都能够以自己的能力去回馈你的村庄,让她更加富足、文明,自由而富于理性。只有这样,才可以打破人才、资源在农村只出不进的所谓“鱼笱效应”,通过反哺与回流,实现现代乡村的复兴。到那时,你住过的村庄还在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已经不重要了。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篇七

匆匆岁月,事态人迁。早不知生我长我的故土,如今已变了一个崭新又令我心疼的模样。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主人公儿时对蚂蚁的兴趣,捉弄他们以来取乐。一个人独自玩着自己的小天地,有时还忘了时间。

我想到了我可爱的家乡,儿时的我也如主人公一样,顽皮活泼,像对一切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婴儿,都想要去摸一摸,看一看,我时常和弟弟去门前堆起高高的小泥土山上玩,上面种满了蔬菜,我便带好小工具开始我的小天地,用车铃半壳当小锅,上面加点水,放点米,开始煮饭,火点燃了,发光的烁烁火花,便把我童真小小的心灵点燃了,开心的大笑起来,还不时的加火草,耐心的等待着,有时烟雾像顽皮的娃娃,挥索着我的双眼想探个究竟。

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肯掉下来,可随而来的是一阵阵地笑声,嘴里还不自觉地喃喃自语道:“你这烟,竟敢欺负我,真可恶。”可是仍在期待着快点煮熟好吃呀!可是,每每都失败。可能是纯真的心像没有被污染的玻璃瓶,总是倔强的很,一定要成功不可。要是现在的大多数同我一样的花季年龄的人,肯定经不起雨打风吹,早早就放弃了,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了,呵呵!真有点可笑!

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作者的家乡山坡上,开满五颜六色的花朵,像极了孩子的笑脸,可作者为什么说他活的太严肃了,这点我很不理解,这好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

我何时不正是如此地想着?但当看到故乡美丽的风景,油油的黄菜花,涨红脸的西红柿,努力攀岩的蔷薇花……我笑了,发自由心对故土自然令人平静安详的环境所感动。现在我每天匆匆上学,放学,忙碌着,每天都像复读机,重复着,何时注意过,认真观察过这些最自然不过的事了。好像觉得他们存不存在无所谓,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每每这样想着,我的内心都感到很悲哀。

故土,生我养我的故土,我竟是如此的看待你,你却始终如一的坚守你的岗位,你的信念。当我遇到危险困难时退缩了,畏怕了,一个人偷偷躲起来哭时,你从来都不嘲笑我,你都会站在我一边,每当这时,我都会很放松的昂起朝气的脸庞,静静地看着你,聆听着你温柔的呵护,亲切的话语时我总会哭,想把自己的过失用世界最清澈的眼泪把这洗涤掉,因为从您的身上我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顽强,自信,乐观,向上。感谢您教会了我这么多。我感觉现在的我是多么的幸运,温暖呀!感谢你!故土,我可爱的家。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心得篇八

“带一本书回家乡,也算是了却平生一个心愿。愿我的故乡和所有人的故乡永远阳光明媚,空气清新,万物生长;也愿我几年来的这点思考与写作,能够为读者呈现更多真实的大历史与小历史,打开一段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

这段话是《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自序《我的村庄我的国》的结束语。我记得我在自己编印的文集那篇代序《“冰清”和我》中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不得不面对死亡了,我希望这本《冰清文集》能保存在这个世界上,翻开它,便能看到一个鲜活的生命,她是这样地走过来了。

虽然怒放的生命之花总有凋谢的那一天,但是,‘冰清’依然活着,她是生命之树上最后的那片树叶,永远不会随风飘落。”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无非是希望在这个世上走这么一遭时留下些痕迹,证明你来过。而能够带一本书回家乡,也算是对生养我们的故乡的一种回报,同时它也在证明着一个村庄或者一个城市曾经这样地存在过。如果每个从故乡走出去的人都能为家乡写这么一本书,历史便不复是统治者和所谓学者口中或笔下的宏大叙事,它会具体到书写一个人、一个村庄或城市的命运,它是一部最真实的平民的史诗。“如果不能走进平常人的命运,你就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民族的屈辱与抗争,了解历史事件背后的逻辑,了解一个国家的现在与未来。”

熊培云,就是写作《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这本书的作者,一九七三年他生于江西永修县小堡村,这本书便是由小堡村及永修县,再写到江西省,乃至全中国,揭示中国农村过去和现在所存在的问题,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思考。这些问题和思考书中写得都很详细,我的读书笔记对此就不作重复记录,只是将书中一些我认为比较精彩的话辑录下来,并说出我自己的理解。

“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

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失去了故乡的人灵魂无所依托,他才会恐惧害怕,因此需要想象一个天堂出来安慰他的灵魂;而有故乡的人,故乡便是他的天堂,所以他不需要寻找天堂,只需要回到故乡。我曾经写过一篇《梦里不知身是客》的散文,在那里我便是一个失去了故乡的人,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将要去何方。现在我明白“只有乡村,才是游子栖息灵魂与双足的地方。”

“没有谁愿意抛舍自己童年时的田园与记忆,没有谁愿意故作忧伤。尽管我所谈论的村庄原来也几乎一无所有,尽管它现在也在生长希望,然而,当我看到近年来故乡沦陷的种种,并且为此伤感时,我总是同样忍不住去想——笼罩在普通中国人身上的最真实的黑暗与无奈,不是遥远非洲的某场屠杀,不是地中海东岸的冤冤相报,甚至也不是外国势力对本土势力的觊觎,而是这片土地上的势如破竹的弱肉强食,沦陷了一座座城市,淹没了一个个村庄。”

每次回家乡,我都会坐在车窗前贪恋地望那片土地上的房舍与农田,我多么希望她永远保持那样一种淳朴的状态,永远不要被现代化的水泥丛林所包围,不要被各种各样的化学气味所包围,希望山永远是绿的,水永远是清的,天永远是蓝的。每次见到一座被削掉一半的山心都会痛,每次看到溪水里漂着的垃圾都会叹息,还好,乡村的天依然是蓝的,那片蓝给了我最后的一丝希望。婺源是我曾到过的最美的乡村,但我后来每一次去都发现与我初次与她相识时又变化了一些,就连那些淳朴的乡民也变成了精明的商人,于是,婺源在我心里的形象变得不那么美了,我真怕有一天我会再也不愿意踏上那片乡土,因为我不想看到我的梦之故乡的彻底的沦陷。

“‘人们忍受着没有时间的痛苦’(法.德莱姆)。想来也是悲哀,现代人虽然早已经衣食无忧,却像是被‘成功学’诅咒,绝大多数人都在为并不存在的事业终日劳碌,荒废自己宝贵的人生光阴。”

“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时间去过自己不想要的生活。”

最有名的故事是一个富翁与一个渔夫的对话,富翁去海边渡假,他看到渔夫躺在沙滩上晒太阳,于是他就问渔夫为什么不趁着好天气多出海捕鱼以收获更多的财富,渔夫反问他:你拚命挣钱,结果不还是跟我一样也是为了来这里晒太阳吗?当财富积累到一定的数量,足够你生活,能满足你物质和精神的需求,那么再多便是浪费,所以说当一个人到生命结束的时候还拥有大量财富那并不是这个人的光荣,其实那是他的耻辱。西方许多富豪到晚年都将大部分财富捐献出来,说明他们对人生有深刻的了悟,并且他们的人生是拥有大爱的人生,这样的人才会永远被子孙后代所铭记,他们的身体虽然消亡了,灵魂却不朽。

有的人穷其一生都在追求物质财富和权力地位这些身外之物,他们以为这就是他们的事业,不惜为此付出健康、尊严、人格,甚至牺牲掉最宝贵的情感,而事实上这些所谓的成功到最后都是一场空,赤条条来你还得赤条条地去,唯有爱与你相伴,你永远只活在爱你的人的心里。所以最成功的事业应该是收获许多爱,亲人的爱,伴侣的爱,朋友的爱,乃至陌生人的爱,那是一种大爱。

王尔德说:“每个圣人都有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未来。”

“民主的精髓,首先也是身份的平等。”

所以无论是圣人还是罪人,他们首先都是人,在一个真正平等的社会,我们允许圣人有不光彩的过去,也应该允许一个罪人享有一个未来。请记住这句话:人,生而平等!

“奥地利诗人里尔克说:‘灵魂失去了庙宇,雨水就会滴在心上。’生活在这粗砺的世界,那柔弱的人心,是需要一座庙宇的。如果从这个角度来检视二十世纪中国人的心灵生活,你满眼所见恐怕尽是冰凉的雨水,从天而落,滴透人心。”

无需我举例,人人都在疾呼这是一个道德沦丧人性泯灭的时代,但有多少人敢指着自己说:我对得起我的良心!请不要只是指着别人愤慨,还是想想自己是不是尽到了一个作为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提醒自己也教育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具美德有修养讲文明的人吧,只有每个人都做到了这一点,这个世界才会重新变得干净起来。

“‘要么忙着生,要么忙着死’,许多人都记住了《肖申克的救赎》里的这句台词。其实,对于任何一个生命来说,生与死都是同时进行的。生是一辈子的事,死也是一辈子的事。”

记得好象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生和死是一对孪生兄弟。就像面对着镜子,我们既在生中看到死,又在死中看到生,生和死虽有着两副相同的面孔,却长着两颗不一样的心,一颗是热的一颗是冷的。其实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生与死就同时伴随着我们,走得越长离死亡也就越近,所以人生可以说是见证生命的里程,也可以说是走向死亡的里程。只有“向死而生”的人才懂得时间的有限,才知道珍惜这有限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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