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函是一种书面形式的沟通方式,它比口头交流更具有明确性和可追溯性。通过学习接收函样本,我们可以积累词汇、句型和写作技巧,以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
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实用14篇)篇一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14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24号)及《山西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晋财大校〔〕72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推免资格的原则。
(一)推荐报名工作分为向校外推荐(以下简称外推)和向校内推荐(以下简称内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只能二者选其一,不能既选择外推又选择内推,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未能取得招生单位正式接收函的,本次推荐资格作废。
(二)申请内推的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专业对口”推荐,有硕士点的本科专业,学生可申请本专业的推免资格,不得跨一级学科申请。没有硕士点的本科专业,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外推。
(三)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原则上不向外推荐,本学院没有专业学位的,可在校内申报相近的专业学位。
二、推免候选指标分配原则|。
结合我校学科建设需要及各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各学院推免生候选指标,具体指标分配参照附件《2012年学院研究生推免候选指标分配表》。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9月15日:在学校网站公布本通知,启动推免工作;
(二)209月15-20日:学院负责在学生中进行宣传和动员、准备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山西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推荐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2011年9月21-25日:学院按照《山西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组成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组织进行本学院推免生的综合测评、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名单并公示三日,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研究生学院。
(四)2011年9月26-10月10日:研究生学院汇总全校推免生候选名单,进行初审,并组织推免候选学生参加测试,按测试成绩排序,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公示三日。
(五)2011年10月11日:研究生学院将公示三日后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审定。
(六)2011年10月12日-20日:通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凭《推荐申请表》联系接收单位,按时参加接收单位组织的复试。
(七)2011年10月20-22日:获接收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将接收单位盖章后的《推荐申请表》或接收函报研究生学院,领取并填写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经推免工作领导组审核盖章后,10月23日前交回研究生学院。
(九)2011年10月25-30日:推免生到学院领取网报校验码,在10月31日前登录全国研究生招生网填写网报信息,并于11月11日到山西财经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
四、申请推荐免试生需提交的材料。
(一)在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推荐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本科期间成绩单,经学校教务处核实后加盖公章;
(四)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五)有关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项目结项书等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免试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坚持严格、明确的标准和高度透明的程序,涉及推免生有关事宜需及时在学院及学校网上公布。监督电话:7666301、7666312。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如有违反,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四)各学院对本学院推免工作负责,当有质疑时,由各学院负责解释、处理。
(五)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推荐计划的学院,其剩余推荐计划将收回,另行下拨其它能够完成推荐任务的学院。
(六)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日程做好本学院推荐工作。
中国大学网考研频道
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实用14篇)篇二
凡外校获得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为2000年以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经申报和审批,可作为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接收对象。
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外校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3、申请人具有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英语专业的推免生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推荐学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参加复试者请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
三、申请程序。
1、本地外校推免生应于10月11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送至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或相关学院(外地推免生须以特快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于10月11日前寄到),逾期不予受理。
2、我校有关学院和校研招办于10月12日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并由学院电话、传真或者email方式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复试时间:10月14日-16日,由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程序和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4、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在复试期间须到学校规定的医院参加体验,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精神执行。
四、录取。
1、学院应于10月17日前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招办,由我校研招办审核汇总拟接收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者由我校研招办向申请者开具《福州大学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函》。
2、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校外考生通过我校复试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拟接收录取的推免生应于11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盖好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否则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拟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全部列入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计划内招生计划,均是公费培养,无需缴纳研究生学费;拟接收的专业学位推免生列入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需缴纳研究生学费(学费标准为18000元/全程.生),我校已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制培养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发放基本生活津贴,并且设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6、推免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查询网址: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2011年9月。
热忱欢迎推免生到福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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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实用14篇)篇三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天职师大”)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以培养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4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其中,教育学、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4个学科为天津市重点学科)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职业技术教育领域设5个方向)5个同等学历硕士学位专业、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个项目博士后工作站。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本科、研究生层次的职教师资和应用技术人才,构建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人才培养体系。热烈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天职师大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
3.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向天职师大提出申请。
除教育管理领域外所有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参阅《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尽快登陆研招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四、复试及接收程序。
1.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详见天职师大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院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接收程序:凡通过复试,被接收的推免生,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接受待录取,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若接收的推免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举报电话:022-88181503(纪检监察)。
五、录取为推荐免试生的优惠政策。
1.入学后第一学年即可获得1元学业奖学金(100%全覆盖);
2.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每生20000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100%全覆盖);
4.对科研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科研方面的奖学金;
5.另外学校还设立多项优秀奖学金;
6.对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荐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交通补助。
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实用14篇)篇四
凡外校获得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为2000年以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经申报和审批,可作为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接收对象。
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外校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3、申请人具有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英语专业的推免生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推荐学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参加复试者请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
三、申请程序。
1、本地外校推免生应于10月11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送至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或相关学院(外地推免生须以特快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于10月11日前寄到),逾期不予受理。
2、我校有关学院和校研招办于10月12日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并由学院电话、传真或者email方式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复试时间:10月14日-16日,由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程序和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4、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在复试期间须到学校规定的医院参加体验,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精神执行。
四、录取。
1、学院应于10月17日前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招办,由我校研招办审核汇总拟接收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者由我校研招办向申请者开具《福州大学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函》。
2、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校外考生通过我校复试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拟接收录取的推免生应于11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盖好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否则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拟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全部列入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计划内招生计划,均是公费培养,无需缴纳研究生学费;拟接收的专业学位推免生列入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需缴纳研究生学费(学费标准为18000元/全程.生),我校已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制培养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发放基本生活津贴,并且设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6、推免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查询网址: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2011年9月。
热忱欢迎推免生到福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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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实用14篇)篇五
[考研频道]。
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已开始。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院校,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英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水平(425分)。
二、接受申请专业。
我校各招生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项目管理外)均向全国接收推免生。专业查询详见我校20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欢迎广大考生申请攻读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人所须提供的材料。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3.英语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还可提供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的'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取消其硕士入学资格。
2.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
申请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申请材料寄(送)至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经我校审核合格后参加复试。
e-mail:yzb@。
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实用14篇)篇六
[中国大学网]为了扩大校际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组成结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接收对象仅限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优惠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211”、“985”院校的`推荐免试生,我校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
3、英语基础较好,艺术体育类考生原则上要求通过国家四级英语水平考试(新成绩标准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通过国家八级外国语考试,其他专业要求通过国家六级英语水平考试(新成绩标准426分)或四级70分以上(新成绩标准497分)。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推荐学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我校考核小组严格考核、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不受学习成绩和综合排名限制。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申请专业。
申请专业可到研究生学院网站查阅我校“2012年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教育部文件,各校推免指标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之分(请务必在申请材料或推免资格证明中注明),其中获所在学校专业学位推免指标的只能申请我校相应的专业学位,获学术型推免指标的不受限制。
五、申请程序。
3.通过面试成绩合格后,发给接收函;
5、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六、联络方式。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6180804传真:(0531)86180804。
电子邮件:pjb@。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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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实用14篇)篇七
[考研频道]。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
为了做好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保证接收的免试研究生质量,使得免试生接收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为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3.思维敏捷,思路清晰,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接收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学生必须获得其所在高校相应类型的推荐免试资格(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资格只能申请专业学位相关领域的复试)。
二、接收名额及学生来源。
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及各专业师资力量,同时为统考生留下足够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每专业可接收1-2名免试生,最多不得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20%。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接收人数由研究生学院掌握,每个方向原则上不超过1人。免试生既可以是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是外校应届本科生,鼓励各专业接收其它院校应届本科生,充分动员本校推免生报考我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专业接收免试生名额不限,招生指标由研究生学院在全校范围内统一调配。各学院应采取各种措施,响应国家对研究生招生结构调整的精神,动员、鼓励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生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接收免试生类别。
2012年可接收免试研究生类别有:
学术型:限2012年应届本科生,而且在就读学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
专业学位:限2012年应届本科生,而且在就读学校取得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荐免试资格。
研究生支教团(5名):限2012年河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生,而且在就读学校取得研究生支教资格,研招办根据情况录取到学术型专业或专业学位专业。
硕师计划(150名):限2012年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信阳师范学院三校的应届本科生,以接收河南师范大学应届生为主,且取得所在学校的硕师计划资格,全部录取到教育硕士相关专业(教育管理除外)。
四、接收免试生的`程序。
1.申请免试者网上提交申请(网址:/zsgl/tmsgl),然后将网上打印的申请表交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在送交申请表的同时,附送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有关获奖证书和履历材料。接收免试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9日18:00。
2.接收免试生的学院在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评议,提出拟接收免试生的名单报研招办,并领取复试记录,然后按照复试要求进行复试,最后将复试通过者名单于10月25日前报研究生学院。参加复试的免试生自行到河南师范大学医院体检(带照片一张,并按医院要求交纳体检费)。
3.研究生学院接到各学院报送的拟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后,对每一个申请者提交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复试、材料审核和体检均合格者作为拟录取免试生,并通过各学院通知本人,同时研究生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在网站上公示,并向拟录取者开具接收函。
4.复试后拟录取的免试生,按全国规定的研究生报名时间,到有关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将有关材料寄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复试未录取的可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推荐免试研究生招收工作,全程通过管理系统进行,其流程如下:
考生申请――招办审核――院系审核――院系发面试通知――招办确认面试――院系拟录取――招办确认拟录取并向考生打印接收函。在此过程中,考生可查看自己所处状态。
五、本通知中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者,以上级规定为准。
研究生学院。
2011年9月5日。
中国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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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实用14篇)篇八
为做好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更好的服务考生,我校将开通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热忱欢迎有志于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进行预报名。
一、接收专业。
我校公布的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接收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奖励政策。
1、为鼓励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凡是被我校博士点学科或江苏高校优势学科(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8电气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23交通运输工程、0828农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1201管理科学工程、1002临床医学、080102固体力学、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0710生物学、1007药学)及“esi”排名前1%主要贡献学科(0703化学)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受新生奖学金一等奖3万元,被我校其他学科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受新生奖学金二等奖1.6万元(以上奖励均可冲抵学费),同时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的评审。
2、所在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术学位推荐免试生,入学第二年经过考核后可直接转为硕博连读生。
四、预报名。
1.预报名时间安排:8月17-9月18日,考生登录推免生申请系统:/zsgl/tmsgl/,进入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2.凡有意申请我校2016年推免生且符合接收条件的同学,通过本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我校将优先安排复试、优先接收。
3.通过本系统预报名并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待教育部开通推免生报名系统后,仍需在教育部的推免系统中完成报名等相关操作,否则申请无效。
4.我校将及时发布2016年接收推免生的最新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关注江苏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网页右下角扫描二维码)。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年8月17日。
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实用14篇)篇九
为做好接收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二、接收专业。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cfo与财富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外,其它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和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具体接收专业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tm)查阅。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预计于9月28日开始(具体时间以国家2016年推免生文件规定为准),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网上缴费和填报志愿。
2.接收学院发出复试通知。接收推免生的学院/中心(以下简称接收学院)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一般三天内会有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电话咨询申请学院)。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接收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接收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和拟录取工作预计应在2015年10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国家2016年推免生文件规定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各件1份。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4.复试内容。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等,其中笔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为100,申请者以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之和排序。
5.确定拟录取名单。各接收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收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接收学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再参加全国统/联考。
四、学费及奖助体系。
1.除有单独说明的之外,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cfo与财富管理)和旅游管理(mta)等专业的学费见相应学院(中心)公告。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和委托培养等类别除外。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元/生??年(占3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4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2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5.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学位类型及学科门类排名前10%的新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6.综合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2%,奖励标准为1500元/生;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单项奖学金包括课程学习奖、道德风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等,奖励比例为8%,奖励标准为300元/生。
7.“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8.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五、信息公示公开。
1.我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拟录取名单除在接收学院公示外,还将全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2016年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因2016年国家推免生工作办法仍未出台,上述内容如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均以国家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b.,邮箱:yjszsb@,微博:p。
3.接收学院。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办公电话办公地点101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老师88387729文沛楼418室102哲学院陈老师88386090文沛楼311楼103经济学院俞老师88386697文泉楼南208室104财政税务学院杨老师88386486文泉楼北404室105金融学院杨老师88386612文泉楼南411室106法学院胡老师88386659文治楼509室107刑事司法学院彭老师88386452文治楼204室108外国语学院李老师88385339文波楼417室109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姚老师88386127文波楼429室110工商管理学院罗老师。
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实用14篇)篇十
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类型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欢迎各校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1、我校2016年接收推免生具体办法将于209月上中旬公布,届时将开放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学校系统),敬请关注。
2、有意申请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同学,必须先通过学校系统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得我校各学部院系遴选、复试资格;如未通过本系统报名,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3、已报名参加各院系“夏令营”等活动的同学,仍需再次登录学校系统进行预报名。
4、通过本系统预报名并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或我校“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名额的学生,待年9月下旬教育部开通全国的'推免生报名系统后,仍需在教育部的推免系统中进行报名和确认,否则申请无效。
2015年8月13日。
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实用14篇)篇十一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和《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4〕35号,下称“《接免办法》”)精神,现将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下称“推免”)接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点击链接)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我校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各学院可根据需要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他要求。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9月24日前,各学院按《接免办法》要求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根据实际确定各接收推免生专业接收名额和相关要求,并制订接收推免生工作具体办法、年度接收工作方案和复试录取办法,上述内容经学校审核备案后对外公布。
(二)9月25日至10月22日,各学院按照《接免办法》要求,根据推免生意愿情况,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确定并公布拟接收的考生名单。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2016年9月1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要求见附件1)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供学院审核。各学院应向参加复试而未被接收的考生及时反馈信息。
(三)10月24日前,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四)各学院一般应为拟录取的推免生指定硕士生导师,尽可能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硕士学习规划创造条件。
(五)拟录取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积极做好推免生的招生宣传,积极为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创造条件。鼓励各学院加强交流,接收不同推荐单位和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各学院要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接免办法》要求做好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各学院是推免生接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开展接收工作要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凡违反政策开展的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学校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校监察处:22867115,校研招办:22867434。
(四)对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推荐学校和有关部门。
附件2: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
2016年9月19日。
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实用14篇)篇十二
1.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详见天职师大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院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接收程序:凡通过复试,被接收的推免生,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接受待录取,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若接收的推免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举报电话:022-88181503(纪检监察)。
五、录取为推荐免试生的优惠政策。
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实用14篇)篇十三
[考研频道]。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
为了做好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保证接收的免试研究生质量,使得免试生接收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为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3.思维敏捷,思路清晰,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接收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学生必须获得其所在高校相应类型的推荐免试资格(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资格只能申请专业学位相关领域的复试)。
二、接收名额及学生来源。
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及各专业师资力量,同时为统考生留下足够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每专业可接收1-2名免试生,最多不得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20%。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接收人数由研究生学院掌握,每个方向原则上不超过1人。免试生既可以是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是外校应届本科生,鼓励各专业接收其它院校应届本科生,充分动员本校推免生报考我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专业接收免试生名额不限,招生指标由研究生学院在全校范围内统一调配。各学院应采取各种措施,响应国家对研究生招生结构调整的精神,动员、鼓励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生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接收免试生类别。
2012年可接收免试研究生类别有:
学术型:限2012年应届本科生,而且在就读学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
专业学位:限2012年应届本科生,而且在就读学校取得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荐免试资格。
研究生支教团(5名):限2012年河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生,而且在就读学校取得研究生支教资格,研招办根据情况录取到学术型专业或专业学位专业。
硕师计划(150名):限2012年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信阳师范学院三校的应届本科生,以接收河南师范大学应届生为主,且取得所在学校的硕师计划资格,全部录取到教育硕士相关专业(教育管理除外)。
四、接收免试生的`程序。
1.申请免试者网上提交申请(网址:/zsgl/tmsgl),然后将网上打印的申请表交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在送交申请表的同时,附送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有关获奖证书和履历材料。接收免试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9日18:00。
2.接收免试生的学院在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评议,提出拟接收免试生的名单报研招办,并领取复试记录,然后按照复试要求进行复试,最后将复试通过者名单于10月25日前报研究生学院。参加复试的免试生自行到河南师范大学医院体检(带照片一张,并按医院要求交纳体检费)。
3.研究生学院接到各学院报送的拟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后,对每一个申请者提交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复试、材料审核和体检均合格者作为拟录取免试生,并通过各学院通知本人,同时研究生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在网站上公示,并向拟录取者开具接收函。
4.复试后拟录取的免试生,按全国规定的研究生报名时间,到有关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将有关材料寄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复试未录取的可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推荐免试研究生招收工作,全程通过管理系统进行,其流程如下:
考生申请――招办审核――院系审核――院系发面试通知――招办确认面试――院系拟录取――招办确认拟录取并向考生打印接收函。在此过程中,考生可查看自己所处状态。
五、本通知中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者,以上级规定为准。
研究生学院。
2011年9月5日。
中国大学网
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实用14篇)篇十四
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招生和录取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研究生培养单位吸引优质生源、提高招生质量的一条有效途径。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申请条件:
(一)推免生应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专业综合素质和专业培养潜力;
(四)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奖学金;
(五)申请专业应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第二条申请材料:
(二)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三)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四)申请人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1份;
(五)其他获奖证书、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文章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第三条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登陆山西大学网站,点击“管理机构”进入“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研究生招生网”,从表格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山西大学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经所在院校的'院系和教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于当年10月20日以前(以邮戳为准)寄(或送)达我校研招办,逾期不再受理。
(二)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接收到相关材料后首先进行初步审核,然后将符合申请条件者的材料转至校内有关招生单位进行正式评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到校参加面试和体检,对评审和复试都合格的推免生发《山西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推免生凭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部门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推免生网报编号,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由申请者所在学校另行通知)。推免生应在全国网报结束后10天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达我校。未获得推免生网报编号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三)我校拟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必须按我校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和体检,复试和体检合格者即可被我校列入正式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四条其它事项。
(一)我校对拟录取的校内外推免生名单将进行网上公示。凡在本科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经核实在推荐或接收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以及不能在本科毕业时正常取得学士学位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免试入学资格。
(二)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并享受相应待遇。
中国大学网考研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