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

时间:2023-11-25 作者:念青松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

范文范本是写作过程中的辅助工具,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写作技巧。以下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提升写作水平,写出更好的文章。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篇一

尊敬的美的公司张经理:

首先,为我的冒昧打扰向你表示真诚的歉意。在毕业即近之际,我在电脑上看见了贵公司的招聘信息,我怀着对贵公司的无比信任与仰慕,希望成为贵公司一员。

我是物流学院电子商务专业20xx级学生。在大学三年中,我努力学习各门基础课和专业课,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见附件)。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我非常注重各方面能力的培养,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曾在美的电器做过促销员,在森马店打过工。爱好广泛,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自我管理能力强,社会交流与合作沟通能力强,在校荣获院演讲比赛证书,个人风采证书(见附件)。

社会实践不仅弥补了课本知识的不足更重要的是我熟悉了贵公司的环境,规律、学会了与人合作,认识到了解顾客的心态是关键。

本人祈盼成为贵公司一员,从事计算机管理方面等工作。诚然,我现在还现在还缺乏丰富的经验和广泛的社会关系,如果贵公司给我机会,我会用我的热情,努力来弥补,用我的行动来证实,回报贵公司的赏识。

盼望您能给我一次面谈的机会。

此致

xxx。

电子邮件范文3:客户服务的求职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白忙之中抽空看我的求职信!

我是xx的一名应届毕业生,专业是会计电算化,我希望能到贵公司客服部工作。

大学三年,我既注重基础课的学习,又重视对能力的培养。在校期间,我抓紧时间,刻苦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基础理论课的学习。同时,我也有计划地抽时间去阅读各种书刊、杂志,力求尽可能地扩大知识面,紧跟上时代的步伐。学习之余,走出校门,我尽量去捕捉每一个可以锻炼的机会,与不同层次的人相处,让自己近距离地接触社会,感受人生,品位生活的酸、甜、苦、辣,使自己尽快地成熟。

现在我渴望到贵公司去工作,使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会地结合,能够使自己的人生有一个质的飞跃。选择贵公司,工资和待遇不是我考虑的首要条件。我更重视公司的整体形象、管理方式、员工的士气及工作气氛。我相信贵公司正是我所追求的理想目标。我很自信地向您承诺:选择我,您绝不会后悔。

另附上我的求职简历,期盼您的回信!

此致

敬礼!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篇二

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下面是国内农村大学生就业论文,请参考!

摘要: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同样引起了政府、学校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尤其是作为高职院校的农村籍大学生,就业更是面临特殊的困境和挑战。本文拟在把握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就业的特殊性基础上,结合目前重庆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的就业困境,总结出其影响因素,并提出解决策略,以期对加强和完善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的就业工作有所启发。

关键词: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就业;影响因素。

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为城市建设和工业化提供了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其中高素质的适龄劳动力即农村籍大学毕业生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所谓“农村籍大学生”,与城市籍大学生相区别,是指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人群中,其户口在迁入大学之前的原户籍是农村户口的这一类大学生。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背景下,农村籍大学生就业在家庭背景、劳动力转移、户籍制度和学历层次上有其特殊性。课题组在相关理论的指导下,结合农村籍大学生的特殊性,选取重庆某高职院校届农村籍大学毕业生为调查对象,进行调查研究。

针对重庆某高职院校2016届农村籍大学生的基本情况、就业现状和他们对就业的不同认识以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的方式,围绕农村籍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起薪工资水平、职业目标、就业意向、就业渠道、就业选择单位等展开调查。就收集到的数据分析来看:

第一,从就业观念上看,部分学生眼高手低,他们往往期待一毕业就能找到工作轻松、待遇高的单位。而事实上,现在很多重本、二本院校的学生刚参加工作的工资都未能达到心理预期。

第二,从就业意愿上看,少部分学生对起薪要求和转正工资的期望值都比较高,并且不太愿意回农村去,他们希望出人头地,回报父母的心理非常迫切。第三,从就业心理上看,极少数学生有自卑心理,认为自己没有“关系”“背景”找不到工作,自暴自弃。第四,从就业能力上看,部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高,不能完全达到用人单位的标准和要求,比如缺乏上进心、表达能力欠佳、责任感不强等,这些让他们在就业中处于相对的劣势,而这些也在某种程度上是受家庭背景和社会环境影响的。从调查的情况分析,重庆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就业情况不容乐观,存在一些就业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经济环境差,社会资源匮乏。

来自农村家庭的学生们面临求职所产生的大量费用,无疑给他们增加了心理负担,增加了就业难度。同时,相对城市籍大学生,农村籍大学生的社会资源比较匮乏。首先从求职渠道来看,农村籍学生获取就业途径主要是“参加大学组织的招聘会、求职网站”,而很少是“通过亲友得到的招聘信息”或者“直接向用人单位申请”。其次,在某种程度上社会关系甚至超越个人能力本身,成为学生就业的重要保障,而农村籍学生缺乏家庭经济和社会资源两个方面的支撑,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阻碍了就业。

2.综合能力较低,就业竞争力不强。

农村籍学生由于家庭背景和平时的生活方式、思维习惯,在语言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等就业能力方面比较欠缺,而这些能力又是用人单位青睐的.。因此,农村籍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明显不如城市籍学生。另外,由于家庭经济原因,农村籍学生经常参加社会实践,但多数以发传单、产品促销、餐厅服务员等形式为主,与即将从事的岗位和社会实际差别较大。

3.初次就业率较高,就业质量偏低。

农村籍学生毕业后,迫切希望有份工作能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对职业和薪酬水平不会过多挑剔,只要能获得与工作性质相适应的薪酬待遇的工作就基本满足。所以,农村籍学生的初次就业率较高而薪酬水平偏低,就业质量低。

在越来越庞大的高校就业群体中,受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高职院校农村籍学生就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挖掘高职院校农村籍学生的就业影响因素,是解决其就业困境的重要前提。

1.大学生自身主观因素。

(1)就业观念落后。

农村籍学生的就业观念直接影响其就业选择的性质和方向。一方面,受社会负面环境的影响,农村籍学生择业时更加务实,更注重个人价值,功利性较强,宁愿在外面漂也不愿意回农村就业;另一方面,农村籍学生很期待找份好工作来改变命运,若没能如愿以偿,就会心灰意冷,增加心理负担,影响再次择业。

(2)就业心理困惑。

农村籍学生在比较沉重的经济压力下求学,一心希望把就业当作是跳出“农门”的最好机会,但并不理想的现实总会让他们患得患失,心理脆弱。有的学生自尊心强。毕业后宁愿留在大城市漂泊也不愿意回农村驰骋,害怕辜负家人、朋友殷切的希望,精神负担很重。但大城市的生活又让他们感觉很艰难,压力很大,一不小心就容易产生不理智的行为,比如卷入传销、抢劫等犯罪活动。有的学生很自卑,首先高考失利没考上理想的大学,对大学校园里的一切都很敏感,感觉自己被边缘化了,尤其是在找工作的时候,听到“某某有关系,不担心找工作”、“某某有熟人,会安排工作”等论调,或者听说某某公司已经“内定”,暂且不说这样的传言是否真实可靠,但这样已经潜在地影响了农村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他们就会丧失信心,不再参与就业竞争。

(3)社会化能力弱。

农村籍学生由于特殊的家庭环境和人际资源,一方面人际交往能力不强。尤其是在留守家庭长大的学生,交往面窄,跟他人交往不深,影响了他们的交往能力,在某种程度上获取的就业信息少、就业渠道窄;另一方面社会适应能力不强。农村籍学生从狭小的生活空间到大学这个“小社会”,从熟悉的故土到陌生的大城市,这骤然的变化会给他们带来心理上的震荡。而农村籍学生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指导自己的行为,自我角色混乱,不能顺利适应当前的学习和生活,显得无所适从。他们需要锻炼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就业能力。

2.客观因素。

(1)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失衡。

当前,我国正大力为平衡城乡基础教育资源做很多努力,但是失衡现象仍然存在。在某些区县,优越的教育资源包括教育设备、教学理念、师资力量等仍然会集中在城市、重点学校,农村籍学生一开始在起点的小学教育上就落后于城市籍学生。

(2)高职院校发展的地位。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都是由中职院校转社而来,发展时间短,在社会知名度、社会影响力方面都不及本科院校,尤其在教育部要将普通本科高等院校逐步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变的改革思路下,高职院校学生就业陷入更加尴尬的困境,在就业市场上存在一定的“品牌劣势”。

(3)用人单位就业环境不理想。

一方面,由于经济形势的影响,人才供过于求,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被过度强化,就业歧视不可忽视。某些用人单位对农村籍学生存在偏见,从福利的角度考虑,担心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不愿接纳他们,使得他们在同等条件下丧失机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的用人制度不尽合理。由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扩大,单纯追求员工的高学历,能用研究生的绝不用本科生,能用本科生的一定不用高职生,这对农村籍学生就业增加了更大的压力。同时,用人单位存在人才消费的短视行为,用法律法规来减少他们承担的社会责任,比如不与大学生签订就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不合理等,损害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4)社会现实困难。

高职院校的农村籍大学生占学校生源多数,农村家庭的经济收入直接影响到学生对学习、求职的支出。承载着较大的经济压力,农村籍学生就业的心理压力更大,求职失败也许对家庭也是不小的打击,也会使“读书无用论”成气候,也会使农民对大学教育产生高投入、低回报的质疑。

对于农村籍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我们要树立系统的观念,从全局、战略的高度来认识,从就业的关键和实质来把握,也需要各部门、各环节的努力和相互配合。

1.政府方面。

其一,发挥协调作用,拓宽就业渠道。比如政府可以给企业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释放巨大的就业需求,为农村籍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有利条件;可以创办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企业,为农村籍学生提供实习基地,也可从中挑选优秀的学生就业。其二,教育公平机制全覆盖,均衡教育资源。救济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的就业困境,需要均衡教育资源,提高区县部分农村的基础教育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资源的投入,改善其师资力量、教育环境、教育水平,继续推进“支教”工作和“特岗教师”计划,继续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其三,引导农村籍学生回农村基层就业。政府要发挥主导鼓励作用,通过政策倾斜、制度保障,引导农村籍学生回到农村实现人生价值。比如降低到农村就业的门槛,在就业难的大趋势面前,政府可以放宽要求、降低学历层次,只要思想端正、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吃苦耐劳都可以报名,再通过考核择优录取;在财力上大力支持农村基层单位,让农村籍学生不仅“回得去”还能“留得住”,设立专项资金,保障学生的工资福利,同时调整国家的激励政策,取消或减少基层大学生在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方面的加分政策,而向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方面倾斜,目的是希望让他们扎根农村,而不是过渡行为。其四,倡导公益创业理念,完善灵活就业制度。政府努力营造公益创业的氛围,成立大学生公益创业基金,鼓励农村籍学生实现兼顾社会效益和个人价值的新型创业模式,完善探索灵活就业制度。

2.学校方面。

其一,提高办学知名度,发展特色专业。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到“品牌效应”是客观存在的,故需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借助各行各业的优秀校友积极宣传学校,提升社会影响力,同时将人才培养重点放在学生的专业技能提升上,同时还可根据当地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优化专业设置,进行课程和教学的改革,主动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其二,研究农村籍大学生的就业工作,开展就业指导。高职院校应设立专门指导农村籍大学生就业的方案措施,引导其正确认识自己的优势与劣势,尽早制定好就业目标和职业规划;同时不能忽视农村籍学生的社会化能力,充分考虑他们的社会心理特征,分别教育,及时给予更多关怀,建立农村籍大学生就业的普查、反馈、评估制度。

3.用人单位方面。

其一,用科学人才观指导毕业生招聘工作。用人单位要立足于现实、尊重人才、尊重知识,抓住有利时机吸纳大学毕业生。尤其要给农村籍学生一个锻炼学习的平台,用一视同仁的眼光看待他们,满足他们的职业愿望也会自己企业增殖。其二,构建合理的用人机制。用人单位要发布透明、准确的就业信息,降低尤其是农村籍大学生的不合理门槛,建立与学生和谐的劳资关系;同时与高职院校保持密切合作交流,坚持走产学结合的道路。

4.大学生自身层面。

其一,注重自身素质培养,主动提升就业能力。农村籍大学生要清楚自己的优势劣势,加强学习,注重全面发展,主动提升就业能力,争取赢得用人单位的肯定;同时还要摆在心态,既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也要自信自己的努力,才能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市场份额”。其二,更新就业观念,主动走农村基层就业之路。农村籍学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定位,将社会发展的需求和自己的前途结合起来,主动从事农村基层工作;要看到自己独特的优势,回到农村,能更快更好的融入农村生活,用自己的行动回报家乡,比在大城市“漂着”“窝着”更幸福,更有价值。

总之,在庞大的就业群体中,我们期待更多人关注农村籍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解决重庆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就业的困境,不是政府、学校、用人单位和大学生自身任何一方就能够扭转全局的问题,而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政府发挥协调作用,用人单位伸出援助之手,学校拿出鞭策之道,大学生自己自我完善。只有四管齐下,形成合力,才能解决重庆高职院校农村籍大学生的就业困惑,并收到标本兼治、良性发展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崔翠利.大学生农村基层就业激励机制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08。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篇三

摘要:

随着我国高校的扩招,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大学生数量的剧增改变了我国人才的结构分布,引起了社会流动和社会分层的变化,本文将从社会保障视角出发,对大学生的就业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一、引言。

目前,我国处于经济体制变型时期,事业机关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潜伏的相关失业问题都相继破土而出,致使劳动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另外,近些年各大高校普遍扩招,加剧了当前的就业形势,使失业问题愈发严峻,甚至于出现一毕业就失业的尴尬局面。

所以从社会保障视角出发,构建大学生的就业体系,这是十分必要的,不仅能够有效缓和我国日前的就业形势,还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二、就业难的社会保障原因。

1。社会统筹能力低。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整体上没有达到中央统筹的程度,甚至于有些地方连省级统筹都没有达到。这种情况给转移续接社会保障关系带来了诸多不便,更加令人费解的是,某些地方居然对其人为设置许多障碍,阻碍了社保基金的流转,进而影响了人才流向,制约了非物力资本市场的灵活性。高校毕业生在选择就业的时候,大多数人有选择终身岗位的考量,更有甚者,先选择失业以期待更好的就业。与此同时,地方级社会统筹不足以调和不同地域、部门之间的社保差异,从而造成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2。社会化水平低。

从管理机制的角度来看,当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过于仰仗招聘企业,社会化水平明显偏低。社保资金以单位缴纳为主要来源,这严重打击了相关企业招聘新人的积极性。再加上,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力度还有待加强,进而在不征缴社保的公司与征缴的公司之间形成了不平等的恶性竞争环境;社会化水平问题还对我国公共财政的深入干预造成不良影响,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以致于大多数企业采取减少招聘的手段来“减重”。

3。立法层次低。

从立法层次的角度来看,我国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十分有限,目前仅仅有《失业保险条例》和《劳动法》两项。

在公司拒绝缴纳职工社保基金、违背相关法律的时候,以上法律的执行能力明显不足,这在对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造成伤害的同时,也无法从根本上消除部门以及地域间的社保差距,对就业形势的不良影响更不用提了。

4。性别间的歧视。

女性员工对产假以及生育保险有一定需求,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规定了这些福利待遇一律由单位买单,这就造成了部分企业,特别是那些有很多女员工的企业,光是保险这一块的负担就令其难以承受。因此,很多企业在招聘的时候,直接标注男生优先录取的条件。然而,引人深思的是早生早育的女研究生或者女博士生却广受招聘单位的优待,这明显体现了生育对女性员工的重要性。倘若可以准许女研究生或者女博士生在在校期间生儿育女,不管从提高人口素质还是从择业就业的角度出发,都对女性员工百益而无一害。但是,对于这个范畴,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生育保险制度还处在空缺时期。

三、对策和建议。

1。提高统筹层次。

首先,要统一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削弱因地域不同、经济发展不均而造成的社保差距。不同的社会福利保障待遇会对人才流动造成影响,政府应该尽量调和不同地区的利益分配,尽最大可能减弱因社会保障的不同带来的就业影响。其次,要在相同行业中,按工种分配酬劳,促进毕业生人才流动均匀化,从而推助我国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反过来讲,国民经济稳定上升,必定会提供更多岗位以供毕业生选择,这势必有利于缓解就业的窘迫态势。

2。提高社会化水平。

构建独立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其脱离招聘单位,把社保缴纳的方式变为税收统一征缴。降低因不缴纳保险带来的恶性竞争,减少为规避缴纳职工保险而不招聘、不参保等不良社会现象的发生,为提升市场经济的接纳能力,维护职工的合理权益,缓解毕业生就业的严峻形势等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保障。

3。完善立法工作。

应该制定执行效力更高、适用范围更加广泛的法律法规,从而有效提升社会保障法的层次,为现今的保障体系改革提供动力,从而达到社保事业能够顺利发展的最终目的。建议可以为女研究生、女博士生建立在校期间的生育保险,并且其成本费用要由社会统一承担。

4。加强基金管理。

社保基金在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说个人社保账户大量“空账”的现状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建议把社会统筹与个人缴纳的基金分开处理,使其各自独立运作,并要完善监督机制,高要求、严标准,加强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对社保基金进行全国范围内的网络管理,可开设异地缴费和发放领取的职能,为人才流动提供便利条件;保证各部门之间信息化交流的及时性,可以对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失业、创业等方面设置专项基金。

5。扩大覆盖范围。

为了保障大学生就业走向能够合理均布,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不失为是一个好办法。大体可以分为三部分:第一,扩大到镇级的全部单位、全部职工,提高社保的强制属性,增大其审查力度,确保社会福利待遇能够遍及到每一位职工;第二,扩大到镇级全部临时工以及自由职业者;第三,扩大到农村。要对劳动人事关系以及户籍档案管理等制度的改革进行加速处理,尽量消除地方主义保护措施。在没有形成城乡结合的社保政策的区域,建议成立双向人才流动机制。具体来说,可以对就业于欠发达地域的大学生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对于下基层工作2年及以上的大学生进行再次培训,丰富其知识储备量;颁布相应支持政策,缩小城乡社保差距。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篇四

:当代大学生就业困难是无法回避的一个社会问题,目前无法在短期内实现彻底解决,只能综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努力,最大程度的缓解这一现象,并逐步寻找彻底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当代大学生就业问题日趋严峻,各高校在扩招的同时,不得不面临增加和改善学生就业情形的考验。大学生就业困难,并不单纯是大学扩招等教育方面的问题,还涉及社会经济、文化、政策等各领域的深层次原因,因而要解决这一难题,需要构建多角度、全方面的综合协作机制。

1、就业市场机制不完善当前的大学生就业机制过于陈旧,还停留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以市场为主导的“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就业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的情势变化。尤其是近十几年,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经济结构与人才需求呈现多样化和专业化走向,原有的就业模式单一、僵化,无法实现“公平、有序、择优”的竞争机制,人才与市场之间无法良好对接。

2、创业体制与机制不完备国家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由于国家在资金贷款、税费征收、市场准入、社会服务等方面都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便利与优惠,确实有很多大学生以创业的方式实现就业,效果良好。但是,实践中由于国家还没有在制度层面制定出统一的执行办法,一些优惠政策缺乏实际操作性。这对于大学生就业来说具体帮助性不大,机制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3、教育结构与经济结构失调大学扩招使得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进入到平民教育,在某些方面,大学生的教育水平不升反降,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两者之间出现了不对等的状态。各大学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等没有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而转变,导致培养出的人才类型单一,专业知识的细化程度不够,学生的实践能力较差,难以适应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人才需求的变化。

4、教育内容与教育方式脱离实际虽然我国大学的数量和大学生的招生人数都在不断增长,但是教育内容与教育方式却没有实现优化发展。很多大学的专业设置与课程设置过于雷同与陈旧,不仅盲目趋同而且脱离实际需求,比如有些技术领域已被市场淘汰,而相关课程还在开设,这种教育结构就会导致培养出的人才不是真正的“人才”,当然会出现就业困难的问题。5、就业指导与就业现实脱节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发展缓慢,很多高校从事就业指导工作的老师由于没有接受过专门的培训,业务能力一般不高,就业指导课流于形式。有些高校是在大一入学之后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学生刚进入大学对自己的专业和就业问题都是懵懵懂懂的,无法很好理解与接受相关指导;有些高校又是在临近毕业时才开课,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期已过,指导已失去意义。

可见,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困难,原因是复杂的,且涉及的领域也是多元的,在短期是无法彻底解决这一难题的。因而,目前我们仅能尽最大努力缓解这一现象,并综合跟方面的力量和努力,寻求长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机制。

1、落实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应当说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是及时的果断的,很有针对性。但是,好的政策需要落到实处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能,目前的关键就是把各项促进大学生就业和创业的政策真正落实下来,为大学生就业工作保驾护航。很多地方已把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作为衡量各级政府执政能力好坏的一个标准,发现问题时及时解决与追责,保障政策的有效贯彻执行。

2、构建加强大学生就业的长效机制大学生就业情况的好坏是衡量教育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影响高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更是关系社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数。所以说,教育是大事,就业更是大事,因而要构建一个长期有效的机制来保障大学生的就业。政府要通过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突出高新技术产业等手段加强吸纳大学毕业生的能力。

3、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

1)正确就业定位。大学生求职择业时必须有一个正确的自我认识与定位,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不要好高骛远,过分追求高工资与大城市的就业机会,合理分析不同选择之间的利弊,适合自己专业与发展前景的工作才是首要选择,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主动争取就业机会。在这个数字化的信息时代,找工作不再是被动的等待,大学生要学会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途径,尤其是网络来拓展自己的信息来源,增加选择的机会,做好充分准备,重视和抓住来之不易的就业机会。

3)先就业后择业。大学生求职择业不能过分理想化,必须正确看待就业机会。可以先从一般的、基层的工作做起,在这个过程中充分锻炼、积累工作经验,完善和提升我能力,为以后找到更理想的工作打好基础。

4、注重大学生品格教育。

1)努力提升综合素质。国家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及人类的文明都与大学生的就业息息相关,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大学生要具备广博的知识,拥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及科学文化素养,具有创造力的思维方式。

2)加强社会实践。当前很多用人单位倾向于选择有工作经验的应聘者,应届毕业生往往面临各种阻碍,究其原因大学生的实践能力与水平过低,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所以,在校大学生应当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参加实践类课程,充分利用各种实习、实践的机会,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提升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5、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从各国发展的经验来看,劳动力需求的科学结构是第三产业吸纳大量的劳动力的主体。因此,从解决各类人员就业再就业,到包括大学生就业的根本出路都在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当前的国际金融形势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也为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提供了良好机遇。因此,如何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如何推进经济结构转型,进而更好带动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在内的全社会就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在。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篇五

内容提要:本文针对当前人们对国有企业经理激励不足的看法提出了国有企业经理激励悖论,指出以扭曲的控制权收益激励所主导的激励机制是产生此悖论的缘由,并给出了建立国有企业经理市场化选择机制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控制权,激励,博弈。

目前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对企业经理实行以月薪制为主的报酬制度,其特点是低工资、低奖金,部分上市的国有企业实施了管理层持股的辅助激励方案,但激励效用也不显著。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对中国企业经理成长与发展的专题报告显示,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工资水平明显偏低(见表一);另据一项将我国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年度报酬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进行回归分析的统计结果表明,总经理的年度报酬与每股收益的相关系数仅为0.045,与净资产收益率的相关系数仅为0.009,并且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经营业绩的相关性也很低,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不仅存在年度报酬激励不明显的现象,而且存在股权激励不明显的现象;在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19对企业经理对经济地位满意程度的调查报告显示,国有企业经理的满意程度最低,只有22.9%,有44.4%的经理表示不满意(见表二)。

以上事实似乎表明,我国国有企业存在对经理激励严重不足的情形,使得他们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经营才能,并最终导致了我国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不佳的结果。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从来没有发现国有企业的.经理职位因激励不足而空缺,也没有出现大量的国有企业经理因为对自己的激励不足而离开国有企业的现象,虽然这其中不乏因“事业心”的驱使而坚守岗位的经理的存在,但这种“事业心”却大多与政治地位、社会声望、在职消费等由对企业的控制权带来的利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现代产权理论把企业所有权分为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两部分,主张对代理人实现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对称结合,从而达到最佳的所有权安排。基于此我们也可以把企业的收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控制权收益,也即难以度量的非货币形态收益,它包括政治仕途、在公众当中的声望、在职消费以及通过资源的转移而得到的个人好处等等;另一部分则是货币收益。这两项收益都能起到对企业经理的激励作用,而当前在讨论我国国有企业经理的激励问题时,大多数的学者或是没有考虑对企业的控制权收益,或是虽考虑到了企业的控制权收益,却把它与货币收益分开,仅仅只把货币收益作为激励经理的因素,从而得出了我国国有企业经理激励不足的结论与共识。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国家的放权让利,国有企业的经营人员获得了较为充分的企业经营自主权,这一点由近几年来出现的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便可得知。在货币收益激励不足的情况下,控制权收益激励成为对他们最有效的激励机制,为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看到控制权收益激励积极意义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它消极的一面。由于没有对国有企业经理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导致了控制权收益激励的扭曲,经理们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对控制权收益的追逐上。在我国国有企业出现的内部权利斗争、规模的盲目扩张、项目的重复建设、管理层对兼并收购的抵制等现象无疑说明存在巨大的控制权收益在激励着国有企业的经理们。也就是说,虽然国有企业经理的收入普遍偏低,即来自货币收益的激励不足,但来自控制权收益的激励弥补了货币收益激励的这种不足,从而控制权收益和货币收益加和的总的激励并不缺乏。

[1][2][3][4]。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篇六

即将面临就业的我们,作为背负着家长、社会和自身的期望值的特殊群体,通常我们自我定位比较高,对自己未来工作期望值很高,社会对我们要求也很高,这使我们面临很大的心理压力,表现出了特有的心理状态,也产生了很多心理困惑。针对这种就业心理问题进行分析,并找出调适就业心理障碍的方法,对促进大学生人格健全发展和充分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学生们即将从十几年一直生活的象牙塔走向未知的社会,去为了自己、父母和社会的期望而奋斗,这使大学生面临很大的心理压力,这种压力随着年级的增高而日益显现,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使大学生在择业过程中无所适从。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不仅仅是古书上的兵法,同样适用于我们的求职之路,更是现代大学生择业之路。第一,面对择业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我们首先要正确认识和评价自我,明确自己今后的职业发展方向,从职业发展的角度分析最适合自己的岗位特征和地域范围。第二,深刻反思自己所接受的学校和家庭教育。长期以来,我国的应试教育使得在过去的生活里学校的目标锁定在升学率,我们的目标被家长们锁定在成绩上。为了高升学率,忽视对学生意志品质和心理素质的培养。在大学的就业指导课上偏重思想教育和政策教育,也会对我们的求职能力的培养,就业心理的辅导、就业技巧的培养上花一些功夫。有些家庭没有正确的引导教育是引发大学生择业心理障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现在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也是我国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基本对象,然而,我国家庭传统教育思想是对孩子统包统管、封闭保护,宠爱有加,对困难、挫折教育引导不够。使很多大学生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依赖感,没有独立性。择业时往往依赖于学校和家庭,着眼于轻松高薪的工作环境和虚荣心的满足,一旦不能如愿便怨天尤人,畏惧不前。因此,客观认识自己,认识自己所接受教育的局限性,是进行就业心理自我调适的有效途径之一。

通常我们都会认为就业教育就是针对毕业班学生开展的一种教育,它与非毕业班的学生无关。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我认为,就业观念的树立与人才的培养有着密切的关系。学生学习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就业。没有明确的就业观念就不会有明确的学习定位。所以说把就业教育提前开展,不仅有利于引导非毕业班的学生尤其是新生有效地规划自己的在校生活,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也有利于帮助他们端正学习态度,激发他们的学习斗志。作为08计算机系学生,在入校期间曾问过很多同学,发现很多同学不知道或不清楚自己所学专业要学什么知识、毕业前应考取何种相应证书。因此,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明确其所学专业的学习要求,告知学生社会上用人单位的用人标准及要求,并引导学生科学地选择学习内容,有意识地培养专业技能,积极主动地去考取相应的证书,这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就业观,营造浓郁的校园学习氛围都是十分有利的。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学生就业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学生的就业呈现出主体性、社会化等特征。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也日益显现,一方面是用人单位招人难,另一方面是毕业生有业不就,这种结构性矛盾的产生,源于毕业生的主体选择与社会实际需求之间的冲突。由此可见,毕业生就业过程就是毕业生处理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社会化过程,是迈向社会的第一步。观念就是就业力,态度决定结果,性格决定命运。因此,毕业生能否顺利就业,取决于毕业生的就业观念能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主动作出适应性调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须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每个大学毕业生都应自觉遵循服从社会需要的原则。首先要明确现实岗位的重要性和工作的目的意义;其次在选择职业岗位时要把个人的兴趣、爱好、专长与社会实际需要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寻求到社会需要与个人追求的交汇点。[1]以自己所长择社会所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发展之间的关系,在正确的择业观指导下实现职业理想。

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特征是成功就业的基础和保障,在大学生就业心理素质教育中尤其应注意以下人格特征的培养:乐观自信、积极进取、善于合作、勇于创新、意志坚强、谦虚礼貌、自立自强、耐挫性高、自控力强、善于调节自己的情绪等来增强自己的就业心理能力。[2]大学生作为各种就业压力的实际承受者,谁也无法避免一些意想不到的失败,但是能够选择对待就业失败的态度。就业成功是蕴藏于每一位毕业生心底的一份强烈渴望,然而,家境的贫寒、教育的缺失、时运的不济等往往会使他们置身于失败的困境。但是,在现实世界里心灰意冷,举步维艰时,却常常忘了还有另一条可经由“想象”而抵达的成功之路。当一个人一无所有却胆敢“想象成功”时,他就拥有了一份严谨而理性的思维方式和乐观自信的心理状态;这种理性的思维方式能使心智不断提高,而积极的心理状态,更能给人生带来快乐的心理体验,并不断催人奋进,这就是自信给人带来的力量。由此可见,乐观自信是促使大学生顺利就业的心理动力之一。其次,要培养良好的意志和坚强的性格。意志是大学生成才的重要心理条件,大学生要培养自己坚强的意志和决策的果断性,避免在关键时优柔寡断、丧失良机。性格是人格中最重要的心理特征之一,大学生应该充分认识到良好的性格对于正确思维、理性处事有巨大作用。所以,大学生要善于听取意见,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实践中防止和克服怯懦、自卑、孤僻、狭隘、忧郁、狂躁等心理。

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发展观念可以帮助大学生确定自己的人生轨迹。职业生涯是指个体职业发展的历程,一般是指终生经历的所有职业发展的历程。科学地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特征和任务,做好规划,对更好地从事自己的职业,实现人生目标,非常重要。

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就是根据职业和社会发展的具体要求,将已有知识科学地重组,建构合理的知识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的整体效能。合理的知识结构是满足现代社会职业岗位的必要条件,是人才成长的基础,也是求职择业的基本保证。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不仅要掌握尽可能多的知识,同时还应该掌握用于创造更多、更新知识的本领,掌握学习专业知识与提高技能有机结合的方法,根据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塑造自己,发展自己,不断适应现代社会就业的要求,使自己能够顺应科学的进步,时代的发展,择业的需要,努力提高就业能力。

我们读一回书,希望自己找一份理想的工作,大家都是这种心情。但是对于“理想”有些同学理解出现误区。那是一份“即省力,又不辛苦的,工资又很高的”工作。而现实这样的工作根本就找不到,于是学生心理有一种落差。觉得上当受骗了。因此,即使学校给学生找到了工作,学生也不会珍惜,由此而带来的矛盾也相当的尖锐。学生根本不珍惜学校千辛万苦为他们争取来的就业机会。所以,在离开学校之前一定要告诉自己正确的看待自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告诉自己,只有我们自己创造价值,才能为自己取得相当可观的回报。大部分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学习,表现就会得到公司的认可。但有的学生如果不能正确看待自己,过于消极失望,或者过于自大,以至于不能找到适合自己,让自己满意的工作。

所以,大学生要树立好择业的观点,调整好就业心态。当获得一个理想职业的时机还不成熟时,应采取“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办法,把就业过程当成取得个人职业生涯经验的重要经历,通过就业不断提高自己的社会生存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凭借自己的努力,通过合理的职业流动,逐步实现自我价值,取得事业的成功。

[2]刘慧。浅谈大学生就业心理素质的培养。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篇七

在福建省泉州市的东南角,屹立着一座宏伟壮观的特大型公路桥梁,这就是我国首例民营经济以bot方式建成的泉州刺桐大桥。这是一个官民并举、以民为主、完全采用bot(建设—经营—移交)投资模式的建设项目。在国内,以民营经济为主,通过bot参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刺桐大桥工程实属首例。它开创了以少量国有资产为引导、带动大量民营资本投资国家重点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先河。[1]笔者的家乡在泉州,所以对刺桐大桥给家乡带来的重大经济效益关注较多。11月10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即wto),这使我国经济的发展逐渐与国际接轨,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仍然相当薄弱,尤其是当前我国正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开发利用西部丰富的自然资源必然要进行各项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bot投资方式将扮演重要的角色。鉴于bot是一种效应很好的投资方式,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急需通过bot方式引进外国资本,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有鉴于此,以下笔者拟对bot的主要法律问题作一肤浅论述。

二、bot的内涵界定与法律特征简述。

bot投资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同以往其它融资方式相比,有其自身的法律特点:

第一,法律性质的特殊性。主要是指bot特许协议的特殊性质(留待下文论述)。

第二,主体的特殊性。bot合同主体,一方是东道国政府,另一方为私人投资者或企业,大多数为外资企业。政府既是一个与外商地位平等的合作伙伴,又是一个政府特许权利先行获得者、承受者和具体实施的监督者,即其具有双重身份。

第三,投资客体的特殊性。作为bot投资项目的标的——东道国的基础设施,如桥梁、电厂、高速公路等,不同于其他的投资项目,建设的又都是公益事业,东道国对其拥有绝对的建设权,私营企业则通过许可取得其专营权。又因其涉及到本国使用者的利益,国家必须权衡本国的国情和投资者利益两个方面,对其行使价格决定权以及相应的管理监督权。

第四,法律关系的复杂性。bot投资方式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其内容涉及到投资、融资、建设、经营、转让等一系列活动,当事人或参与人包括东道国政府、项目主办人、项目公司、项目贷款人、项目原材料供应商、融资担保人、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公司以及其它可能的参与人。因此bot投资方式形成了由众多当事人或参与人组成的多样复杂的法律关系。[4]bot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复杂的合同安排,它所涉及的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无一不是通过合同确立的。这些合同包括特许协议、贷款协议、建设合同、经营管理合同、回购协议以及股东协议等。

bot的以上特征把它与一般的合资、合作项目及工程承包区别开来。

三、bot投资方式中的主要法律问题分析。

关于bot投资方式中的主要法律问题,理论界已对其有了相当深入和宽泛的讨论。以下笔者选取bot投资方式中几个有争议且比较重要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加深对bot的了解。

(一)bot特许协议的性质问题。

特许协议是指bot运作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特许私人投资者进行bot项目建设和经营的协议,其不同于政府对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给予必要的批准和同意[5]。特许协议是bot方式赖以运行的基础,随后的贷款、工程承包、经营管理、担保等诸多合同均以此协议为依据,因此,从合同法的意义上说,特许协议是bot法律关系的主合同,其他合同均为从合同。bot特许协议被誉为“bot项目合同安排中的基石”。

除bot特许协议外,基于这一协议上的其他合同都是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可以通过有关的民商事法律规范予以调整。而对于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争议则较大。有关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得出不同的定性。其争论主要存在于两方面:第一,bot特许协议是国际契约还是国内契约(其中一方为外商投资者的情况下);第二,假如是国内契约,该契约是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

1,bot特许协议属于国内法契约。

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有分歧:有人认为特许协议应属国内法契约,有人认为特许协议是国际性协议,也有人认为特许协议属于“准国际协议”,还有人认为特许协议是“跨国契约”等[6]。争论的焦点在于:特许协议是国内法契约还是国际协议。

笔者认为特许协议是国内法契约。特许协议是根据东道国的立法确定其权利义务关系,并经东道国政府依法定程序审批而成立。协议的一方为东道国政府,另一方为外国私人投资者,并非两个国际法主体。而持国际协议者认为主权国家与外国投资者签订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国家就已默认另一方外国公司上升到主权国家的地位。[7]我们知道,任何一种法律关系的主体都由法律确定,而不是由缔约一方赋予;任何一种法律关系的主体都有其本身的法定要素,而不能由任何一方赋予或默认。[8]因此,bot特许协议不是国际法主体间订立的协议,不属国际协议,不受国际法支配。

2,bot特许协议是经济合同。

划的一种方式,因此称之为“行政合同”,并通过行政法院的判例,发展了一整套关于行政合同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9]在国内,有人认为它是民事合同[10],有人认为它是类似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行政合同[11]。

笔者认为,bot特许协议是经济合同。在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民事合同(广义上包括商事合同)、行政合同及经济合同做一区分。首先应当明确的一点是,这三种合同是分别属于民商法、行政法和经济法的调整范围。[12]具体言之,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意,那些为了明确上下级责任或将公权力具体化的合同,不属于民事合同[13];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和履行行政职能而与相对人经过协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14],其所侧重的是行政组织及其权利设置、行使、制约和监督;至于经济合同,此处其具有特定的含义,笔者认为其是指由经济法调整的、国家在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与相对人经过协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其包括三种具体的法律关系,即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及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15],“国家调节及参与”是其主要特征。经济合同所侧重的是有国家一方主体参与的、与国家整体经济运行有关的内容。从前面对bot投资方式法律特征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bot特许协议的主体——政府具有双重身份,其既是一个与外商地位平等的合作伙伴,又是一个政府特许权利先行获得者、承受者和具体实施的监督者,政府运用bot特许协议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公用事业的需求,而且,政府还可以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单方面变更和中止合同,体现了“国家意志”和“经济”二者的统一。因此不难看出bot不同于民事合同和行政合同,它具有经济合同的一般特征。

(二)bot的法律保证问题。

第一,国家主权豁免问题。在bot项目运作中,如果东道国政府违约,又不放弃主权豁免,会由于不能对其起诉而导致项目承办公司诸合同项下的权利不能享有。对这一问题的国际惯例是要求签约的政府就合同中的一切事项放弃司法豁免权,从而成为bot运作中与其他当事人平等的法律主体。事实上,政府在bot合同具有双重身份(如前所述),政府可以公益需要对项目进行征收或采取某些限制措施,而这对投资者是不利的。一般都在特许协议中订立相关的补偿条款,以弥补投资者的损失;同时也要求因投资者的不当行为造成的'政府损失由投资者对政府进行补偿。

第二,给予bot项目公司政策及法律上的优惠。以bot方式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慢、投资者对项目不能带走或实施法律强制保障措施,相比于有投入有产出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承担的风险更大。所以应以法律的形式把对bot投资者的优惠政策确定下来,以消除投资者的顾虑。但不能单纯依靠诸如税收优惠这样的手段来引导bot的发展,因为这种以牺牲国家利益来吸收外资的行为不是长久之计,而且外商更注重的是东道国投资环境是否完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环境,包括有关bot法律的制定及实施。

(三)bot项目公司的经营权与政府的所有权问题。

首先,可以从bot的具体内涵解析。根据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定义,具体的bot投资方式主要包括三种方式:一是bot;二是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意为建设—拥有—经营—转让;三是boo(build-own-operate),意为建设—拥有—经营。现在国际上的bot投资方式是指第一种,它与后两种方式的主要区别是项目公司只拥有基础设施经营权,而无所有权。

其次,从权利转移看。政府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专营权),转移基础设施的经营权,项目公司则在一定期限后将其转交给当地政府。所有权自始至终由政府掌握。

(四)bot投资方式引起的有关争议是适用国内法、国际法,还是采用意思自治原则问题。

关于bot投资方式引起的争议,发达国家主张采用意思自治原则或适用国际法,其主要理由是bot方式为合同行为以及发展中国家法制不健全,若适用东道国法律,会导致不公平、不公正。发展中国家则认为,由于bot投资方式涉及的项目均为东道国的基础设施,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并且是在特许协议下进行经营的,因此应适用东道国的法律。

笔者认为,bot投资方式中涉及两类重要合同,即辅助性合同和bot特许协议(已如前述)。所以对该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因辅助性合同引起的争议可以依合同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来适用法律;至于bot特许协议,如前所述,bot特许协议属于国内法契约,加上其所具有的特殊标的,则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原则上适用东道国法律,虽然如此,这一实践与合同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仍然有着密切联系。

出一部完善的、能够对bot投资实践起积极指导作用的bot法律或法规。

主要参考书目:

1,余劲松、吴志攀主编:《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3月版。

2,余劲松主编:《国际投资法》,法律出版社10月版。

3,史际春、邓峰主编:《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1月版。

4,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下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月修订第三版。

[1]参见《应用“bot”投资模式建设泉州刺桐大桥的探索》,《中国工商》,期。笔者较关注家乡的建设,对于bot这种新型的投资方式也颇感兴趣。

[2]徐兆宏:《bot投资方式的主要法律问题分析》,载《财经研究》19第2期(总第195期),第42页。

[3]参见谭秀环:《bot方式的法律探讨》,载《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第4期;余劲松、吴志攀:《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年3月版,第222页。

[4]徐兆宏:《bot投资方式的主要法律问题分析》,载《财经研究》年第2期(总第195期),p43。

[5]余劲松、吴志攀主编:《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224页。

[6]参见余劲松主编:《国际投资法》,法律出版社1910月版,第147—148页。

[7]谭秀环:《bot方式的法律探讨》,载《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总第91期),第7页。

[8]同[6]。

[9]同[7],第8页。

[10]王海波:《bot方式法律性质分析——兼谈我国的立法对策》,载《杭州大学学报》1998年。

[11]孙潮,沈伟:《bot投资方式在我国的适用冲突及其法律分析》,载《中国法学》年第1期。

[12]“经济法”是一门新兴的法律部门,关于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的关系,可参看史际春、邓峰主编:《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版,第139—143页。这有助于对“经济合同”的理解。

[13]参见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下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修订第三版,第644页。

[14]方世荣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8月版,第156页。

[15]史际春、邓峰主编:《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版,第30页。

[16]参见李运霁:《bot投资方式的法律问题及立法实践国际比较》,载《广西经贸》2001年6月(总第208期),第37页。

[17]龚晓春、王鸿波:《试析bot投资方式的法律特征》,载《投资研究》1997年第1期。

[18]肖健明:《bot投资方式法律问题探析》,载《财经理论与实践》11月,第102期(第20卷)。

[19]杨志祥、王承志:《bot投资方式法律问题探析》,载《鄂州大学学报》207月,第9卷,第3期。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篇八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随着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现象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大学生就业难既有客观原因,也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从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出发,对改善就业难现象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自1999年大学扩招以来,高等教育开始向大众化教育形式转变,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部分高校盲目扩招导致毕业生在就业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本文从社会及政府、高校教育体制、用人单位、学生自身素质等方面分析毕业生就业难现象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及对策。

首先,社会及政府在大学毕业生就业机制和就业政策的管理上仍然不够完善。比如在人事制度、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机制方面还比较滞后,仍然存在着制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性和体制性障碍,从而制约了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在我国,高校就业工作由教育部门管理,户口归公安部门管理,人才市场归人事及劳动部门管理。部门在沟通协调方面经常存在各种问题,同时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毕业生在跨地区就业时经常会遇到各种条件限制,这些不利条件都会影响公正有序就业市场的'建立。其次,市场缺陷也是导致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之一。市场规则不统一、秩序混乱导致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难以达成一致,既浪费成本又影响就业。

当前,我国高校在教育体制上仍然沿袭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从而导致教育与市场需求相脱节,同时旧的教育观念和教育体制也影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第一,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一些高校在专业设置上存在盲目性和趋同性,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不够紧密甚至产生脱节现象,对毕业生的就业造成一定困难。第二,管理体制不合理。我国的高校教育管理体制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与现代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实用型的人才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第三,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滞后。一些高校忽视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在就业指导和服务中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导致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不能迅速适应角色的转变,对大学生就业造成不利的影响。

当前,用人单位在人才选择和聘用上经常存在重学历、重经验和轻诚信等情况,导致大学生在就业选择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进而引发毕业生就业难。一是经验障碍,很多用人单位为快速创造价值,拒绝录用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二是人才高消费。一些用人单位在人才选择上盲目追求高学历,追求人才高消费,从而造成人才浪费,也给毕业生就业带来一定的难度。三是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依托和暗箱操作等行为,影响就业竞争中的公平性和大学生的诚信度,这些不利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就业形势的严峻性。

大学生在就业观念方面过于传统、陈旧,存在就业观念误区。首先,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与用人单位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经常存在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其次,学生自身定位偏颇。有些大学生对自身能力没有正确的评价,眼高手低,好高骛远,导致在就业时经常出现“高不成,低不就”的状态,这些情况会对大学生的择业和就业心理产生一定影响。还有的大学生存在盲目攀比和观望等待的态度,一味寻求好地方、大企业,最终错过就业就会。再次,诚信问题是近年来影响大学生就业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毕业生在求职时弄虚作假,一方面导致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不信任,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大学毕业生的整体形象。

(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就业政策。

政府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完善就业市场机制,同时要深化人事、劳动、户籍、档案及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制定灵活的就业政策,促进毕业生合理流动。对未就业或失业的毕业生,政府应建立相应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保障机制和培训机制,为大学生提供相应的救济及服务。同时,高校要以市场为导向,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及调整专业结构,培养知识和能力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为了增强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不断提升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将就业指导融入到大学生活的每个阶段中,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高校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素质教育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增强社会竞争力。因此,大学生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基础上,还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以满足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高标准人才的要求。高校应在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社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业,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社会培养符合现代化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从而有效地缓解就业压力和消除结构性失业,这是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根本思路。

用人单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转变传统的经验论、学历论,消除就业歧视现象。用人单位应从企业实际情况和长远效益出发,制定合理的选人用人标准,树立长远规划,同时要在竞争中建立合理的人才储备观。这样,企业在竞争中能够合理选用不同层次的人才,杜绝学历高消费的现象,同时也避免了人才流失和浪费。因此,科学合理的用人政策为企业和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平台,既有利于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又促进了大学生的顺利就业;既有利于用人单位选择到理想的人才,又能够帮助毕业生选择理想的工作。因此,完善用人单位用人政策对完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市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毕业生要调整心态,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突破传统就业观念的束缚,树立正确的择业和就业观。首先,高校素质教育要求学生要在知识、能力和人格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因此,大学生在校期间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以满足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其次,大学生要积极调整心态,准确判断就业形势,对自身合理定位。大学生在择业就业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不要过分苛求地域及薪资待遇。同时,高校及政府要引导大学生树立创业观念,积极引导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既解决了学生自身就业问题,也为缓解就业压力提供了新的就业渠道。总之,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需要高校、社会、政府及大学生的共同关注与努力。只有这样,高校才能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才能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篇九

大学生是创业、就业的主要人群,国家政府对大学生进行创业能力的培养十分重要。就目前的形式来看,大学生普遍缺少实践能力,社会经验不足,无法忍受创业过程的艰难,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创业的形势,造成了我国就业状况的进一步恶化。因此,本文将针对大学生就业创业中的互动关系进行分析,发现我国目前就业形式存在的问题,并给出有效的建议。

1.失业率形势

根据2015年的统计资料计算得知,我国大学生当年的就业人数已经突破了750万人,相比于2014年同期增长了近25万人。这些数据大大显示出了就业的困难,尤其是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的就业生相对于本科和研究生学生的就业率更低,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学历与就业率的反向发展现象。这种现象是由于我国产业结构正处于调整和转型阶段,对于技术型的人才和管理型的人才需求增大,但是又由于大学生荒废学业,没有在学习期间获得足够的能力和知识构架,使得企业所需要的人才与大学生的知识层级不符合,从而构成了结构性失业。目前这种结构性失业的形势仍然在不断扩张,想要解决就业问题,就必须加强学生的知识与能力结构体系,使上岗人员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2.创业形势

在经济低迷的压力之下,很多大学生都有了自主创业的想法,并开始调整创业战略,由以前毕业之后直接创业的创业模式转变为毕业之后先就业再创业的曲线创业模式。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学生在毕业之后并不会直接创业,而是先通过就业的形式了解社会情况,增添社会经验,待到自己的知识和能力积聚的足够强大时再进行创业,这样能够提高创业的成活率。另外根据创业结构的分化,可以将整体创业结构描绘成倒金字塔形,也就是说高职高专的学生创业人数比本科学生的创业人数要多。

3.国家对创业的态度

为了充分调动大学生的创业激情,鼓励大学生去积极创业,我国对创业持支持态度,并且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和措施,如财政,扶持和贷款优惠等,这些措施能够对大学生创业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此外,不仅仅是国家支持创业,各大学校也专门组织了支持创业的基金项目,以引导大学生去创业,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前进的方向,促进了创业的成功。并且,近年来国家对创业成功的项目实行的鼓励政策越来越多,尤其是对于艰苦奋斗、创业项目成功的学生进行资金奖励,在一定程度上落实了大学生的创业工作。

1.过度重视学历

当下就业形势严峻一部分原因是招生企业过于重视学历。由于目前大学生人数过多,这就导致同一个企业的同一个职位有很多大学生竞争,从而企业就拥有了自主选择的权利。而在对大学生都不了解的前提下,学历是证明他们能力的最直接的凭证,所以企业招生的第一标准就是学历要高。这本来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如果企业过高强调学历的重要性,而不在乎他们在面试过程中的表现,就未免显得太过绝对化和片面化。这也是为什么企业在招聘了高学历人才之后感到失望的原因。因为拥有高学历的人他的能力和知识不一定会比低学历的人强,纵观目前的大学生趋势,在拥有高学历的人群中,其实有一半的人都空有其表,只有学历作为他们的标杆。而反观高职高专学生,他们因为从一开始就意识到自己学历上的`不足,就会不断去增强自己自身的能力和专业知识,以弥补自己学历上的缺陷。所以在自身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比较方面,大多数企业都忽略了高职高专学生的潜力。

2.创业的资金压力

大学生开始创业最大的压力就是没有资金来源,尤其是对于那些一毕业就想要创业的人来说,由于没有切身体验过社会生活,也没有过多的人脉积累,在创业道路上行单影只,即使是有好的计划和项目,也会因为缺乏资金而无法启动。家庭经济好的学生也许能够在创业初期因为家庭的支持而一帆风顺,但是想要长期坚持下去一个项目,就必须将这个项目做成一个成功的项目,通过这个项目来获取不断的资金循环。长久的资金投入并不是创业的成功,只有通过创业计划实施获得外来资金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成功。

3.社会经验不足

大学生创业和就业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经历社会生活,没有足够的生活经验积累,这种缺陷往往会让人把这个世界想的太简单,把创业和就业想的太简单,认为只要努力了付出了就会得到回报,然而社会本身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只有通过不断地吸取教训,不断地改善,才能够慢慢去适应这个社会的发展轨道,才能够拥有自己想要的生活。而现实生活中,大学生往往是冲动的、感性的,做事情不够理智和果断,也不能够运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来判断事情的可行性和成功性,考虑事情不够全面,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创业和就业的失败。

4.就业创业关系不平衡

目前我国就业和创业的划分界限并不是很清晰,受到外界的干扰和分化,有的人认为创业是一种力量,它可以从源头上解决就业的问题,缓解就业形势,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就业领域也包含了创业,因为在当前就业形势下,创业仅仅是能够让就业得到缓解,并不能有效解决就业问题,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所以到目前为止,就业与创业的不平衡以及观点的不清晰,严重阻碍了我国政府对就业创业形势与发展的判断,耽误了政策执行时间。

1.加强政府调控

首先,国家必须重视就业创业,把它作为大力发展的第三产业,以此来推动经济的发展。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其强大的权利,适当地扩大企业内部需求,增加相应的工作岗位和需求。尤其是在中小型企业方面,一定要加强扶持力度,因为中小企业才是未来企业发展的核心,也是最需要增加人员的企业。增加中小型企业的用人岗位,一方面可以缓解就业形势的严峻,使更多的大学生能够找到工作;中小企业正是缺乏高端人才的地方,想要突破企业发展的局限,就必须广泛吸纳有才干的人。另外,大学生创业一定要有国家的法律制度保障。相关政府的资金支持至关重要,一方面要将资金运用到各个经济领域之中,为更多学生提供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又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防止财政资金乱用,以免耽误了就业创业的机会。

2.提高用人单位的配合工作

就业创业方式多半是通过相关的机构进行介绍和推荐。学校和用人单位正是最直接的就业中介。因此,用人单位应该与学校相互配合,尽最大可能将大学生送到适当的实习工作岗位,使他们能够更快的融入公司,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另一方面,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各项能力的培养工作,提高学生的整体竞争力。此外,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的时候一定不能过于重视学历和外貌等硬件条件,要注意观察应聘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是否端正,其言行举止与能力是否能够胜任企业招聘的职位需求。

3.及时了解市场需求

大学生实习工作一般是由学校直接推荐,因此学校在毕业季一定要做好对我国现阶段经济产业结构的分析,调整学生就业的方向和专业类别,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在各自领域获得一定的成功。除了尽最大限度的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还需要对学生做好心理培训,让他们在就业和创业的路上,既不会过分担忧也不会妄自菲薄,能够以正确的心态去迎接新的生活方式。

4.注重能力培养

很多大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后就停止了学习,认为只要进入了大学就会一帆风顺,这样的思想是极其不正确的。大学生一定要全面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优势,在就业之前就接受客观事实,为自己的职业做好精确定位,然后根据自己现有的资源和优势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职业生涯规划。整个规划要尽量细致明确,为了自己的目标去不断努力。要充分意识到工作经验的缺乏是整体应届生就业困难的最重要的原因,一定要把握好当下的在校机会,根据自己的不足去选择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并积极参与到其中,掌握社会的生活技能,丰富自身的阅历,为将来与企业用人单位对接打下基础。同时,建立属于自己的人脉,供以后在就业创业的道路上寻求帮助。

5.加强素质培养

大学生除了在能力上和经验上有所欠缺之外,素质也是就业困难的一大重要原因。对于创业就业,大学生一定要有清晰的头脑,对自己自身所处的状况进行正确判断。重本和一本的学生不能因为学校的荣誉好,就认为自己的未来一片光明,更不能因此而形成骄傲自满的思想;三本和高职高专的学生也不能因为高考的失利而对自己的能力产生怀疑,要坚信自己是有潜力的,并且利用自己的潜在优势不断提高,以弥补学历上的欠缺,绝对不能自暴自弃。结语以上我们对就业和创业的形势进行了分析,发现我国目前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很多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或是找到的工作不符合自己的心意,这一方面是由于学生自身能力的匮乏,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企业过度重视学历。所以,国家一定要注重对大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培养,同时调整国家对就业创业的政策,并倡导企业将能力置于学历之上进行人才招聘,给大学生就业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篇十

[摘要]随着竞争的加剧,生产、商业领域所能获得的利润越来越少,作为第三方利润的来源,物流(logistics)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借鉴了发达国家(美国、日本)物流管理的先进经验,通过深度分析阻碍我国物流产业高速发展的主要“瓶颈”:观念陈朽,技术落后,政策和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人才匮乏;将着眼点置于电子商务物流这一领域内,从系统论与信息论的角度入手,对该领域的发展提出了具有创造性的看法与建议:物流一体化——完善物流产业结构,使得企业内部物流、企业间物流、第三方物流这三者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布,实现物流自身一体化、微观物流一体化和宏观物流一体化;组建物流联盟,实现资源的最优化,为企业、社会创造财富。

网络、通信和信息技术的突破性进展,使得电子商务应运而生,且呈现出勃勃生机,但电子商务真正主导我们生活仍然有很长的距离,尤其物流作为电子商务的主要瓶颈,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无疑走在我国的前面,其物流解决方案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1。美国——物流中央化。

美国——物流中央化的物流模式强调“整体化的物流管理系统”,是一种以整体利益为重,冲破按部门分管的体制,统一从整体进行规划管理的管理方式。

在市场营销方面,物流管理含分配计划、运输、仓储、市场研究、为用户服务五个过程。在流通和服务方面,在物流管理过程含需求预测、订货过程、原材料购买、加工过程,即从原材料购买直至送达顾客的全部物资流通过程。

2。日本——高效配送中心。

物流过程是:生产——流通——消费——还原(废物的再利用及生产资料的补足和再生产)。物流是非独立领域,受多种因素制约。物流(少库存多批发)与销售(多库存少批发)相互对立,必须利用统筹来获得整体成本最小的效果。物流的前提是企业的销售政策、商业管理、交易条件。产品设计阶段决定效率。

物流代理(thirdpartylogistics,缩写为tpl,字面含义为第三方提供物流服务)。物流代理是这样定义:“物流渠道中的专业化物流中间人,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在一定期间内,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所有或某些方面的物流业务服务”。

从广义的角度以及物流运行的角度看,它包括一切物流活动,以及发货人可以从专业物流代理商处得到的其他一些价值增值服务。提供这一服务,是以发货人和物流代理商之间的正式合同为条件的。这一合同明确规定了服务费用、期限及相互责任等事项。狭义的物流代理专指本身没有固定资产但仍承接物流业务,借助外界力量,负责代替发货人完成整个物流过程的一种物流管理方式。物流代理公司承接了仓储、运输代理后,为减少费用的支出,同时又要使生产企业觉得有利可图,就必须在整体上尽可能地加以统筹规划,使物流合理化。

二、我国企业在实施电子物流方面的存在问题。

我国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其一,互联网对传统企业似乎是一种“中断的技术”,它将挑战企业现有的组织、生产流程及人员心态,改变传统经营模式,使拥有文化基础的传统企业很难接受它。企业拥有较多的旧有的遗留系统包袱,且员工观念上害怕重新组合,有抗拒变革的倾向。要改变一种成型的企业运作模式,在各个环节中导入电子化运作模式,可能比建立新型网络企业要面临更多的困难,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其二,由于经营模式比较成熟,无法得到风险投资者的青睐,迅速获得大额融资,使开展电子商务面临资金的巨大缺口。其三,营销模式的改变。零售企业具有较好的商务经营和配送优势,精减库存和货架计划,但要完全适应网络零售环境下地域广泛、业务量小、送货上门的个性化营销的新型网络零售模式,还需要经过一个过程。其四,缺乏既懂商务又懂技术的复合人才,且网络人才资本昂贵。

基于上述情况,我国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时,可与零售网站合作结成同盟。采用这种模式,使企业不但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而且能够满足老客户的新需求,有利于企业开拓新市场。传统企业通过网站发布商品与价格信息,利用因特网的交互性,充分详细了解消费者需求,迅速作出回应;零售网站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便于消费者比较价格,达成购买意向,网上订购,最终通过传统零售企业实现实体商品的配送与支付。国外一些传统零售企业与零售网站己经开展了各种联合的尝试,如传统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和kmart依托其著名的品牌、强大的资金实力、完善的后勤系统,积极向电子商务渗透,已宣布分别与美国在线与雅虎合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争取双赢。日本拥有8000家遍布各地便利店并与软银合作开展网上销售业务,顾客网上订购商品,商家把商品送到最近的便利店。

(一)物流一体化——我国物流发展的必经趋势。

物流一体化是以物流系统为核心的由生产企业、经由物流企业、销售企业直至消费者供应链的整体化和系统化。它是物流业发展的高级和成熟的阶段。物流业成为社会生产链条的领导者和协调者,能够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物流一体化的发展可进一步分为三个层次:物流自身一体化、微观物流一体化和宏观物流一体化。

物流自身一体化是指物流系统的观念逐渐确立,运输仓储和其它物流要素趋向完善,各子系统协调运作,系统化发展。微观物流一体化是指市场主体企业将物流提高到企业战略的地位,并且出现了以物流战略作为纽带的企业联盟。宏观物流一体化是指物流业发展到这样的水平:物流业占到国家国民总产值的一定比例,处于社会经济生活的主导地位。它使跨国公司从内部职能专业化和国际分工程度的提高中获得规模经济效益。

第三方物流是指由物流劳务的供方、需方之外的第三方去完成物流服务的物流运作方式,第三方就是指提供物流交易双方的部分或全部物流功能的外部服务提供者。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它是物流专业化的一种形式。第三方物流随着物流业发展而发展。第三方物流是物流专业化的重要形式。物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第三方物流的发展,而且第三方物流的占有率与物流产业的水平之间有着非常规律的相关关系。西方国家的物流业实证分析证明,独立的第三方物流要占社会的50%,物流产业才能形成。所以,第三方物流的发展程度反映和体现着一个国家物流业发展整体水平。按照物流企业完成的物流业务范围的.大小和所承担的物流功能,可将物流企业分为综合性物流企业和功能性物流企业。功能性物流企业,也可叫单一物流企业,即它仅仅承担和完成某一项或几项物流功能。按照其主要从事的物流功能可将其进一步分为运输企业、仓储企业、流通加工企业等。而综合性物流企业能够完成和承担多项甚至所有的物流功能。综合性物流企业一般规模较大、资金雄厚、并且有着良好的物流服务信誉。按照物流企业是自行完成和承担物流业务,还是委托他人进行操作,还可将物流企业分为物流自理企业和物流代理企业。物流自理企业就是平常人们所说的物流企业,它可进一步按照业务范围进行划分。物流代理企业同样可以按照物流业务代理的范围,分成综合性物流代理企业和功能性物流代理企业。功能性物流代理企业,包括运输代理企业(即货代公司)、仓储代理公司(仓代公司)和流通加工代理企业等。物流一体化是物流产业化的发展形式,它必须以第三方物流充分发育和成熟为基础。

(二)组建物流联盟。

对于已经开展普通商务的公司,可以建立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销售系统;同时可以利用原有的物流资源,承担电子商务的物流业务。拥有完整流通渠道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比isp、icp或因特网站更加方便。国内从事普通销售业务的公司主要包括: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等。而制造商进行销售的倾向在20世纪90年代表现得比较明显,从专业分工的角度看,制造商的核心任务是商品开发、设计和制造,但越来越多的制造商不仅有庞大的销售网络,而且还有覆盖整个销售区域的物流配送网,国内大型制造商的生产人员可能只有3000人?4000人,但营销人员却有1万多人。制造企业的物流设施普遍比专业物流企业的物流设施先进,这些制造企业完全可以利用现有的物流网络和设施支持电子商务业务。对这些企业来讲,比投资更为重要的是物流系统的设计和物流资源的合理规划。而批发商和零售商应该比制造商更具有组织物流的优势,因为它们的主业就是流通,在美国,如沃尔玛、kmart、sears,在国内象北京的翠微大厦、西单商场等都开展了电子商务业务,其物流业务都与其一般业务在一起安排。另外,区域性或全球性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具有物流网络上的优势,在达到一定规模后,随着其业务沿着主营业务向供应链上游或下游延伸,第三方物流企业转而进入网上购物的经营,有着相当的经营优势。因此,组建物流联盟最合理发挥生产企业和专业物流企业的自身优势的一条捷径,在生产企业己有的物流设备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物流企业的物流理念和制度安排,共同建立企业的电子商务物流系统。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篇十一

近年来,越来越严峻的就业形势让人们越来越关注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本文针对我国高校就业指导课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的对策,以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增强学生的核心竞争力。

高校;就业指导课;问题;对策。

就业指导课程是高校开展就业指导工作的主要的渠道,但当前的高校就业指导课程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要切实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还需要推进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建设。

在1995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就业指导选修课的通知》,要求高校在大三或大四的时候开设就业指导选修课,并明确将该课程纳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系列。就业指导主要涵盖三门课程――就业指导、生涯发展以及创业教育。为了加强就业指导的连续性,全程就业指导课程要求从大一开始就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择业观、人生观与价值观,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

1、课程开设不均衡,没有科学整合教育资源。大学一年级是学生从高中生到大学生的重要转折点,为了让学生更加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正确认识了解自己以及自己所学的专业,很多高校在大学一年级时开设了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在大学二年级或三年级时开展就业指导课和创业教育课。而目前,就业指导课较为成熟,生涯发展课日趋完善,创业教育课急需加力。

2、课程安排随意性大,规范化制度不完善。高校对就业指导课程的安排没有统一规范化的要求,导致学时不一,学期不一,学生不一,机构不一。学时不一即有的学校是32课时的课程,而有的民办院校却没有相关安排;学期不一即有的高校开设七个学期的就业课程,而有的高校只开设一个学期的就业课程;学生不一即有的高校面对本科生和专科生,而个别高校还面对研究生;机构不一即管理部门有些混乱,有些高校是就业指导中心主管就业指导课程,有些是社科部负责就业指导课程等。

3、授课方法单调,缺乏个性化辅导。多数高校开设的就业指导课程以教师的说教为主,而不是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内容枯燥,针对性不强。或者较为常见的方法就是就业指导讲座,以灌输为主,缺少反馈,缺乏针对性和个性化辅导。

4、专业化程度不高,师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发达国家对就业指导人员有很高的专业性要求,必须是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毕业和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而在我国,教授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师队伍规模和整体素质却与实际工作相差甚远,缺少学科专业依托。

2、提高就业指导人员素质,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高校应该重视对就业指导师的培训,提升就业人员的素质。担任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师还应有企业的实际工作经验。此外,高校可以邀请企业有经验的人员来学校担任学校的就业指导师,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

3、因材施教,实现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就业指导教师还应该结合学生的个体情况进行个性化就业指导。首先,就业指导教师可以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家庭情况、学习规划、职业发展等进行分类指导。其次,还可以进行预约咨询,咨询可以以面对面或网上咨询的形式展开。

李琦。高校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思考[j]。高教论坛,2010(6)。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篇十二

摘要:大学生就业的好与坏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但每年数以百万计的大学毕业生涌向就业市场,种种因素促使近些年来我国大学生就业难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

大学生就业心理是指大学生在考虑就业问题、为获得职业作准备及在寻求职业的过程中产的各种心理现象。就业是大学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大学生的主要活动之一。多数大学生从进校起就会考虑自己的前途问题,并为未来的就业作准备。因此,就业心理贯穿在整个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中。同时,就业心理也与大学生的其它心理特点如人格、需要、学习心理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如大学生学习心理中的“辅修热”、大学生课外活动中的“打工热”等等都或多或少与未来的就业准备有关。因此,大学生的就业心理是以就业为中心,在其它心理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它的产生、变化、发展过程较为复杂。大致而言,可以归纳为就业心理倾向、就业心理素质、就业心态三个方面,也就是说这三个方面构成了大学生的就业心理。

一、当代大学生就业心理的一般特征。

1.就业心理倾向。

就业心理倾向是指对大学生就业有推动与指向作用的那些具有洲自理动力性的心理因素。它决定着大学生对就业活动的认识、评价与态度,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的就业行为。它主要包括大学生的职业需要、动机、兴趣、价值观等成分。其中,职业需要是指个体对职业的需求,包括谋生需要,承担社会义务,寻求个性发展等方面。职业动机是指在职业需要基础上形成的推动大学生朝一定的就业目标努力的动力过程。职业兴趣是指个体对从事何种职业的主观偏好,表现为对特定职业活动、职业环境的喜爱。职业价值观是人对社会职业的需求所表现出来的评价,它是人生价值观在职业问题上的反映,是人生价值观的一个重要方面。职业价值观是个体对职业形成的更深层次和抽象的观念系统,它比职业兴趣更深刻、持久,并涉及有关职业问题的方方向面。职业价值观一旦形成就会相当稳定,并会更深刻地影响大学生对职业的态度、评价与选择。因此,职业价值观是大学生就业,自理倾向的核心与主要内容。当前大学生的就业心理倾向表现为三大特点::多元化与一致性;务实性;变化性。

2.就业心理素质。

什么是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是以人的自我意识发展为核心,由积极的与社会发展相统一的价值观所导向的,包括认知能力、需要、兴趣、动机、情感、意志、性格等智力和非智力因素有机结合的复杂整体。是指个体在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各种内在的、深层次心理特征的总和。是以个体的生理条件和已有知识经验为基础,将外在获得的刺激内化成稳定的、基本的、衍生的并与人的适应行为和创造行为密切联系的心理品质。[1]就业心理素质是指对大学生就业有重要影响的心理能力、活动水平及人格特点,它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包括就业能力、职业成熟度、就业人格特点三个部分。就业心理素质是大学生在大学四年的就业准备及其他活动如学习、社会实践影响下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就业心理特点,是大学生顺利就业、应对就业挫折、实现职业适应与成功以及各种就业心态等形成的心理基础。包涵就业能力相对稳定、职业成熟度有起伏、就业人格特点表现不一等特性。

3.就业心态各异。

就业心态是指人学生在涉及到有关就业问题时,特别是在准备就业与寻求职业的过程中形成的具体的心理状态,如焦虑、情绪高涨、失落、信心百信、犹像小决等状态。大学生的就业心态既与他们的个性品质、个人能力、职业价值观等较稳定的心理特征有关,也与就业时所遇到的情景有关,如就业顺利与遭受挫折的大学生心理状态就不一样。就业心态是了解大学生就业心理倾向、就业心理素质的重要渠道。大学生就业中产生的种种心理健康问题常常是通过各种不正常的就业心态表现出来的。

1.自我认知不准确。

雅典有一座德尔菲神殿,上面刻了两句话,其中一句广为人知,就是:“认识你自己。”苏格拉底经常以此自省,同时也借此激励别人。对求职而言,这也是首为其要。在择业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首先也要做到认识自己,要正确、全面客观评价自己,了解自身的兴趣、气质、性格和能力,对自己的所学专业、工作能力、爱好特长、优势与劣势有一个完整的把握,明白自己能干什么和不能干什么,这就是所谓“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这样,在择业过程中,就有明确的角色意识和目标性,扬长避短,进而合理定位。但是能够准确自我认知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很多大学生就业时就存在着不能够准确的自我认知和自我评价。

2.对外围环境认知不准确。

对外围环境认知不准确主要是指对就业环境、就业单位等客观环境的认识和了解得不准确,只是凭主观臆断。主要表现为: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许多大学生期望到高科技公司、跨国公司或者高层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对那些他们认为是苦差事的活儿,一些人宁愿没有工作也不愿意委曲求全。学有所成、在服务社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是每一位即将走出大学校园的学子的美好心愿。但是,有部分大学生对高科技公司、跨国公司或者高层政府部门缺乏深入的了解,对专业的社会需求分析不透彻,对就业环境估计不足就盲目的追求这些部门。他们或是对就业信息迟迟不作选择,造成信息利用率低;或是择业多变,随意违约。总之,当代大学生对外围环境认知不准确是很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找不到称心职业的主要原因之一。

3.情绪心理问题。

大学生就业情绪心理是指大学生就业之前产生的一些情绪问题或是在就业过程中的情绪波动。情绪是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晴雨表。大学生就业时情绪出现浮躁和波动,是心理成长期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但是,倘若情绪长期波动井郁闷在心中,不仅会影响到大学生的顺利就业,还会影响大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焦虑、抑郁、、患得患失三个方面都是就业情绪心理问题的重要表现。

4.社会心理问题。

社会心理学是探讨人们的想法、感觉及行为如何因他人行为或想象行为的存在而受到影响的社会心理研究。大学生就业的社会心理问题是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与社会或者他人的影响有关而产生的心理问题。其具体表现为从众心理、攀比心理、嫉妒心理以及急功近利心理等。

三、小结。

除了上述之外,造成这一系列大学生就业心态的,尚有一些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和学校因素。比如高校的不断扩招、就业制度的不完善、市场经济的影响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对子女的期望值过高、学科设置的不合理以及就业指导相对缺乏等等。总之,大学生就业心态形式多种多样,并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而呈现出新变化。这就需要我们广大研究工作,不断了解新形势、新变化,作出新的科学学术成果,及时给予大学生就业相关心态问题以及时的解决与指导。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篇十三

论文提要:刑事诉讼中超期羁押现象较为普遍,这既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也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究其原因,有法律制度上、执法观念上和司法职能上的原因。文章对超期羁押的不同表现形式作了简要分析,并就如何完善现有刑事诉讼羁押制度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羁押手段不应是首选和原则;将取保候审作为未决羁押司法救济手段;制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超期羁押申告权行使的具体程序,建立未决羁押司法救济制度;改革未决羁押机构之归属,由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管理等。

在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及“重打击、轻保护”的传统司法理念下,公安司法机关适用拘留、逮捕等引起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强制措施成为原则,而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监禁性强制措施则是例外。同时,司法实践中虽注意了办案期限,但普遍地存在忽略对羁押期限的严格遵守,容易出现超期羁押问题,产生影响司法公正形象、侵犯人权等不良后果。因此,本文从超期羁押现状分析入手,对我国刑事诉讼羁押制度进行反思,认为公安司法机关要以依法适用非监禁性强制措施为原则,减少羁押的发生以及不当的羁押延长,以严格的程序公正,坚决防止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实现。

一、超期羁押的现状、危害及原因。

月全国人大内司委刑事诉讼法执法大检查调查报告指出:4年来(从开始),各级检察院发现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办案中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累计达299291人(次),已纠正250594人。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至当年11月底,全国各级法院结合深入开展的“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超期羁押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清理,清理出超期羁押案件1967件4060人。但是,虽然经过上述执法大检查和集中清理,实践中纠防超期羁押的效果并不明显,有关纠防超期羁押的制度也未得到真正落实。比如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因身体原因加之长期羁押,案件未结即在看守所死亡,案件只能终结。今年初,本市一政协委员在政协会上对此即提出置疑,称某区看守所去年就有三名在押人员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系心力衰竭,呼吁检察机关进行监督并调查处理。

对于超期羁押,法律虽未明确其属性,但显然属于违法,司法实践中,超期羁押的危害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被超期羁押者大部分被判有罪,审前羁押的期间抵入刑期,于是从结果看似乎对被告人没有造成多大的损失,但本质上也是一种不合法行为。对于因错误逮捕而后被超期羁押者来说,其损失的主要原因应属错误逮捕,而非超期羁押,更是一种非法羁押。笔者认为,超期羁押有着明显的危害:一是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基于无罪推定的原则,在法院判决有罪之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受到的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严厉措施,对其身心损害明显,如果是无罪之人,这种损害的严重性是不能简单以国家赔偿来修复的;如果所犯罪行较轻,但羁押的期限超出了应判处的刑期,尽管可能处刑时会提高刑期以避免国家赔偿,但无疑违反了罪行相适应原则,加重了对被超期羁押被告人的刑罚,对他们的人权侵害是显而易见的;二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公正高效执法的形象,也不利于执法水平的提高。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办案期限的规定,各机关应当严格遵守。如果连法律规定的基本办案程序和期限都不能严格执行,那么执法的公正性就值得怀疑。同时,“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一个人被无辜关押数年后得到的无罪结论有什么意义。如果司法机关把羁押作为侦、办案件的纯粹工具和手段,认为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正常的,不羁押就影响到对犯罪的追诉,是不正常的,这毫无疑问会增长司法人员的惰性,降低责任心,使司法机关打击、惩治犯罪的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

处理,无法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因此,司法机关自然会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作为原则,即使犯罪证据并不充足,也不会轻易予以取保或释放。这是司法职能上的原因。

(一)超期羁押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的表现形式。

根据刑事诉讼中侦查、起诉及审判等职能分工,整个打击、追诉犯罪的诉讼阶段可大致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因此,本文所称羁押包括侦查阶段羁押、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和审判阶段羁押。对超期羁押也区分为侦查阶段超期羁押、审查起诉阶段超期羁押和审判阶段超期羁押。

侦查阶段超期羁押是指超过法定羁押期限(包括经批准的期限延长),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自侦案件时检察机关)仍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关于侦查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有具体规定,刑事拘留和逮捕是引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到羁押的两种方式,对于拘留后的羁押期限,根据案件情况有所不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发现不应当拘留的,羁押期限不应超过24小时;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情况下,羁押期限不超过10日,特殊情况下,羁押期限不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羁押期限不超过37日。至于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同时,法律还规定了一定情形下的羁押期限延长。此外,在侦查阶段的审查逮捕程序中,检察机关没有在法定期限内(7日)作出决定,由此造成的羁押期限延长也属超期羁押。

刑事诉讼法对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的普遍做法是按照检察机关、一审法院、二审法院、负责死刑复核的法院办案所需期限来自动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并且没有任何形式的专门羁押审查批准手续。因此,审查起诉阶段超期羁押是指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即一般案件在一个月以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一个半个月以内没有作出决定,造成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的延长就是超期羁押行为。因改变管辖、补充侦查重新计算起诉期限除外,但补充侦查超过法定期限引起羁押延长也属超期羁押。而审判阶段超期羁押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被羁押的公诉或自诉案件时,超过法定的审理期限(包括经批准的期限延长)没有审结案件,仍继续关押被告人的行为。

(二)形式合法、实质违法的超期羁押表现形式。

1、侦查机关一般应在拘留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如果不属特殊情况,也非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却以上述理由,将拘留后羁押期限延长至14日或37日;逮捕后羁押期限2个月届满后,为了侦查活动的便利,在不具有法定延长羁押期限的情况下,仍编造理由报经批准,由此产生的羁押延长。属超期羁押。

2、检察机关通过撤回起诉、补充侦查等达到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目的;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不符合法定延长审限理由,仍以相关理由报经批准延期的。亦属超期羁押。

(三)违反相适应原则的超期羁押表现形式。

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受到的刑罚处罚与被羁押的期限不相适应。如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因办案迟延等原因受到长时间的羁押,羁押期限超过了被判处的刑期等。

三、完善未决羁押制度,防止超期羁押的思考。

刑事强制措施拘留和逮捕实施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处于羁押状态,被关在看守所或其他规定的场所。羁押的目的应当是防止人犯逃跑、自杀、毁灭罪证或继续犯罪,以便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其价值应定位于一种临时性的保障手段,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对于他人或自己未然危险的防范,而并非一种惩罚或报应。因此,关于羁押的实施,由于其直接产生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后果,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予以适用,在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同时,坚决杜绝为了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便利,不当滥用羁押手段,随意延长羁押期限,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

由于羁押手段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同时,也可能使无辜者被错误关押、失去自由,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是将其作为例外的诉讼程序防范手段采用,并且赋予任何受到逮捕或拘禁的人有要求法庭对该逮捕或拘禁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即对羁押提出异议的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第3款清楚地指出:

“等待审判的人们被拘禁不应该是一般的规则,但是释放应保障能出席审判……”,人权委员会在它的第8总评论中再一次确认到:“审前羁押应是一种例外,并尽可能的短暂。”[2]而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基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刑事政策、侦查手段落后或是侦查功利思想,在侦查阶段,羁押被广泛应用,尤其是用于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的重要手段,通过羁押增加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压力,甚至刑讯逼供,从而取得有罪供述,通过口供进而获取其他证据。在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为了各自便利,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被羁押的情况下,检察院、法院一般不会改变羁押现状,因此在刑事诉讼中羁押成了原则,非羁押手段反而成了例外,且羁押期限经常被不当或不合法地延长。

因此,可考虑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原则,只有当司法机关提出明确的不符合取保候审的危险情形及证据时,才不准许有关申请。这一建议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有着重要意义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否会造成放纵犯罪、影响正常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立法机关或最高司法机关可以通过试点实证研究,论证其是否适合我国的治安现状、刑事犯罪现状。

(二)将取保候审作为未决羁押司法救济手段,从制度上减少超期羁押的发生。

申请取保候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依。

法享有保障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权利,在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现实要求下,有必要从立法上对取保候审重新定性,改变把取保候审作为强制措施的界定和做法。

刑事诉讼法中对符合取保候审的五种情形均规定为“可以”采用。“可以”意味着选择结果的非强制性。同时,在是否适用取保候审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严格的审批主义做法。即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时,除具备法定条件外,还必须经过有关公、检、法机关审查批准。[3]其结果是符合法定申请取保候审条件的,也不一定就能被批准适用。这使得公安司法机关在是否采用取保候审问题上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即使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仍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允许,而不必说明理由,当事人对不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无权申请复议或申诉;对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也缺乏有关部门的必要监督,完全是决定机关自己掌握。那么就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或不应当采用取保候审的人被批准适用取保候审;二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人未被批准适用。实践中后一情况更为多见。其原因无非是羁押的威慑力、强制力更有利于获取口供,是诉讼顺利及安全的保障,而取保候审则表现出较弱的控制力及缓和的强制性,往往会造成翻供、逃避法律制裁、妨碍诉讼等情况的发生。

客观上讲,取保候审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取保候审对罪行较轻的或有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适用,效果是好的。在诉讼过程中,只有使强制力度与具体案件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相适应,才能达到适用该措施的目的。本来采用取保候审,可以防止社会危险性,却非要逮捕关押,这既增加了羁押场所的压力和负担,也与诉讼民主和法制文明的要求格格不入。同时,现有取保候审制度明确了保证人的条件和责任,增加了保证金形式,使取保候审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就现行的保证人制度而言,它除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外,对被取保人还具有某种心理强制作用,而保证金又具有较强的经济强制作用。可见,取保候审以其特性发挥其作用,具有羁押所能简单替代的司法价值。

因此在实践中,司法人员要转变观念,在注重惩罚犯罪的同时,树立人权保障的意识和思想,在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上应减少任意性。应通过立法明确界定在什么情形下决定机关“应当”批准,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批推,在什么情形下“不得”批准,使取保候审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性减小到最低限度。

我国刑事司法中,尽管刑事诉讼法有相关被羁押人申请解除强制措施的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了超期羁押的请求解除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但对于被羁押人提出的申告,没有专门负责的处理机构和人员,也没有可操作的具体程序,可以说,羁押的救济手段非常虚无。羁押司法救济的缺失,有关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通常会被直接拒绝,不会得到认真的对待、审查和作出处理,这使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乃至社会公众会对刑事羁押的合法性提出强烈质疑,从而影响司法公信度、人民满意度。

我们认为可以考虑未决羁押司法救济制度,其一,对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羁押纳入司法监督的范畴,从而使羁押的实体及程序上的合法性得到法律监督机关的审查和把关。其二,将刑事诉讼其他阶段的羁押与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办案期限分离,审查起诉期限、案件审理期限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不应超过办案期限、审理期限。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上述阶段被羁押的状态,有申请专门司法救济的权利,可由中级法院的赔偿委员会作为审查机构,听取被羁押者的申辩,对羁押的合法性及羁押理由依法进行审查。

(四)改革未决羁押机构之归属。

在我国,未决羁押机构一般为看守所,归属于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羁押方面无疑享有许多法外特权。公安机关不当延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上的羁押期限等做法也得不到有效控制和监督。因此,有必要改革现行的未决羁押机构的归属。笔者认为,可以借鉴监狱体制归属司法行政机关的作法,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未决羁押机构,同时结合依职权审查未决羁押的司法救济制度,规定未决羁押机构履行超期羁押、非法羁押报告义务,以便依职权启动对未决羁押的司法审查,从制度上防止、抵制非法羁押和超期羁押。

处理,无法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因此,司法机关自然会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作为原则,即使犯罪证据并不充足,也不会轻易予以取保或释放。这是司法职能上的原因。

(一)超期羁押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的表现形式。

根据刑事诉讼中侦查、起诉及审判等职能分工,整个打击、追诉犯罪的诉讼阶段可大致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因此,本文所称羁押包括侦查阶段羁押、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和审判阶段羁押。对超期羁押也区分为侦查阶段超期羁押、审查起诉阶段超期羁押和审判阶段超期羁押。

侦查阶段超期羁押是指超过法定羁押期限(包括经批准的期限延长),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自侦案件时检察机关)仍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关于侦查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有具体规定,刑事拘留和逮捕是引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到羁押的两种方式,对于拘留后的羁押期限,根据案件情况有所不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发现不应当拘留的,羁押期限不应超过24小时;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情况下,羁押期限不超过10日,特殊情况下,羁押期限不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羁押期限不超过37日。至于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同时,法律还规定了一定情形下的羁押期限延长。此外,在侦查阶段的审查逮捕程序中,检察机关没有在法定期限内(7日)作出决定,由此造成的羁押期限延长也属超期羁押。

刑事诉讼法对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的普遍做法是按照检察机关、一审法院、二审法院、负责死刑复核的法院办案所需期限来自动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并且没有任何形式的专门羁押审查批准手续。因此,审查起诉阶段超期羁押是指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即一般案件在一个月以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一个半个月以内没有作出决定,造成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的延长就是超期羁押行为。因改变管辖、补充侦查重新计算起诉期限除外,但补充侦查超过法定期限引起羁押延长也属超期羁押。而审判阶段超期羁押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被羁押的公诉或自诉案件时,超过法定的审理期限(包括经批准的期限延长)没有审结案件,仍继续关押被告人的行为。

(二)形式合法、实质违法的超期羁押表现形式。

1、侦查机关一般应在拘留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如果不属特殊情况,也非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却以上述理由,将拘留后羁押期限延长至14日或37日;逮捕后羁押期限2个月届满后,为了侦查活动的便利,在不具有法定延长羁押期限的情况下,仍编造理由报经批准,由此产生的羁押延长。属超期羁押。

2、检察机关通过撤回起诉、补充侦查等达到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目的;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不符合法定延长审限理由,仍以相关理由报经批准延期的。亦属超期羁押。

(三)违反相适应原则的超期羁押表现形式。

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受到的刑罚处罚与被羁押的期限不相适应。如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因办案迟延等原因受到长时间的羁押,羁押期限超过了被判处的刑期等。

三、完善未决羁押制度,防止超期羁押的思考。

刑事强制措施拘留和逮捕实施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处于羁押状态,被关在看守所或其他规定的场所。羁押的目的应当是防止人犯逃跑、自杀、毁灭罪证或继续犯罪,以便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其价值应定位于一种临时性的保障手段,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对于他人或自己未然危险的防范,而并非一种惩罚或报应。因此,关于羁押的实施,由于其直接产生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后果,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予以适用,在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同时,坚决杜绝为了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便利,不当滥用羁押手段,随意延长羁押期限,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

由于羁押手段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同时,也可能使无辜者被错误关押、失去自由,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是将其作为例外的诉讼程序防范手段采用,并且赋予任何受到逮捕或拘禁的人有要求法庭对该逮捕或拘禁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即对羁押提出异议的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第3款清楚地指出:

“等待审判的人们被拘禁不应该是一般的规则,但是释放应保障能出席审判……”,人权委员会在它的第8总评论中再一次确认到:“审前羁押应是一种例外,并尽可能的短暂。”[2]而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基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刑事政策、侦查手段落后或是侦查功利思想,在侦查阶段,羁押被广泛应用,尤其是用于获取犯罪嫌疑人口供的重要手段,通过羁押增加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压力,甚至刑讯逼供,从而取得有罪供述,通过口供进而获取其他证据。在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为了各自便利,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被羁押的情况下,检察院、法院一般不会改变羁押现状,因此在刑事诉讼中羁押成了原则,非羁押手段反而成了例外,且羁押期限经常被不当或不合法地延长。

因此,可考虑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原则,只有当司法机关提出明确的不符合取保候审的危险情形及证据时,才不准许有关申请。这一建议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有着重要意义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否会造成放纵犯罪、影响正常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立法机关或最高司法机关可以通过试点实证研究,论证其是否适合我国的治安现状、刑事犯罪现状。

(二)将取保候审作为未决羁押司法救济手段,从制度上减少超期羁押的发生。

申请取保候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依。

法享有保障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权利,在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现实要求下,有必要从立法上对取保候审重新定性,改变把取保候审作为强制措施的界定和做法。

刑事诉讼法中对符合取保候审的五种情形均规定为“可以”采用。“可以”意味着选择结果的非强制性。同时,在是否适用取保候审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严格的审批主义做法。即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时,除具备法定条件外,还必须经过有关公、检、法机关审查批准。[3]其结果是符合法定申请取保候审条件的,也不一定就能被批准适用。这使得公安司法机关在是否采用取保候审问题上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即使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仍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允许,而不必说明理由,当事人对不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无权申请复议或申诉;对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也缺乏有关部门的必要监督,完全是决定机关自己掌握。那么就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或不应当采用取保候审的人被批准适用取保候审;二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人未被批准适用。实践中后一情况更为多见。其原因无非是羁押的威慑力、强制力更有利于获取口供,是诉讼顺利及安全的保障,而取保候审则表现出较弱的控制力及缓和的强制性,往往会造成翻供、逃避法律制裁、妨碍诉讼等情况的发生。

客观上讲,取保候审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取保候审对罪行较轻的或有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适用,效果是好的。在诉讼过程中,只有使强制力度与具体案件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相适应,才能达到适用该措施的目的。本来采用取保候审,可以防止社会危险性,却非要逮捕关押,这既增加了羁押场所的压力和负担,也与诉讼民主和法制文明的要求格格不入。同时,现有取保候审制度明确了保证人的条件和责任,增加了保证金形式,使取保候审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就现行的保证人制度而言,它除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外,对被取保人还具有某种心理强制作用,而保证金又具有较强的经济强制作用。可见,取保候审以其特性发挥其作用,具有羁押所能简单替代的司法价值。

因此在实践中,司法人员要转变观念,在注重惩罚犯罪的同时,树立人权保障的意识和思想,在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上应减少任意性。应通过立法明确界定在什么情形下决定机关“应当”批准,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批推,在什么情形下“不得”批准,使取保候审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性减小到最低限度。

我国刑事司法中,尽管刑事诉讼法有相关被羁押人申请解除强制措施的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了超期羁押的请求解除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但对于被羁押人提出的申告,没有专门负责的处理机构和人员,也没有可操作的具体程序,可以说,羁押的救济手段非常虚无。羁押司法救济的缺失,有关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通常会被直接拒绝,不会得到认真的对待、审查和作出处理,这使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乃至社会公众会对刑事羁押的合法性提出强烈质疑,从而影响司法公信度、人民满意度。

我们认为可以考虑未决羁押司法救济制度,其一,对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羁押纳入司法监督的范畴,从而使羁押的实体及程序上的合法性得到法律监督机关的审查和把关。其二,将刑事诉讼其他阶段的羁押与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办案期限分离,审查起诉期限、案件审理期限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不应超过办案期限、审理期限。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上述阶段被羁押的状态,有申请专门司法救济的权利,可由中级法院的赔偿委员会作为审查机构,听取被羁押者的申辩,对羁押的合法性及羁押理由依法进行审查。

(四)改革未决羁押机构之归属。

在我国,未决羁押机构一般为看守所,归属于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羁押方面无疑享有许多法外特权。公安机关不当延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上的羁押期限等做法也得不到有效控制和监督。因此,有必要改革现行的未决羁押机构的归属。笔者认为,可以借鉴监狱体制归属司法行政机关的作法,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未决羁押机构,同时结合依职权审查未决羁押的司法救济制度,规定未决羁押机构履行超期羁押、非法羁押报告义务,以便依职权启动对未决羁押的司法审查,从制度上防止、抵制非法羁押和超期羁押。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篇十四

(1)加强管理。管理人员应选择技术娴熟、经验丰富、整体素质较高的设计团队,这类团队一般都具有先进的设计理念,最新的工作设备以及经验丰富的设计人员,能够达到理想的设计结果。(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设计素质。土建工程的设计人员应加强自身对设计理论与方法的掌握程度,这对提高土建工程的设计水平至关重要。(3)设计计算严密。设计人员应考虑到每一方面的因素,核对好所有数据,使设计结果能够满足各种条件下安全要求,避免疏漏某一项目的安全设计。(4)详细的设计图纸。由于设计人员与实际施工人员之间有较大的技术差距,因此设计人员应不怕麻烦,详尽、严谨地对一些细节加以说明,保证不同层次的施工人员都能看懂,从而提高工程质量避免错误理解图纸等不必要事故的发生。(5)加强监督管理。当设计方案通过审核后,设计人员应时刻与施工范围保持联系,保证实际建设中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改正。对施工人员提出的建议或问题能够认真对待。

3.2设计的经济性。

(1)加强管理。管理人员对投标公司的设计方案进行对比,安全性是首要因素,其次对比其经济型、美观度等条件,选出最优设计,从根本上节约开支。(2)不局限于标准图。设计人员在设计工作中为了减少工作量和设计漏洞,往往会采用标准图。而标准图由于没经过严格经济计算,很容易造成超支问题。因此,设计人员应保持一颗踏实勤奋的心态,逐一审核设计方案,在能节约的地方尽量节约设计,做到既保证工程安全性,又保证设计的经济性。(3)减少多参数设计的安全积累。土建工程构建设计应考虑多种因素,例如我国最常见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时应考虑材料的选择、横截面大小、形状、钢筋的粗细等,多种因素导致了同一荷载数值的两个构件并不相同。因此设计人员在保证构件强度的前提下,尽量设计出既经济又美观的构件。(4)搞好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大局为重。土木建设工程会涉及到众多部门与单位,例如数据整理、拆迁办、设计单位等等。在实际生产中这些单位应该抛弃本位主义,与其他单位积极合作,以大局为重,减少工程成本,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4结束语。

土木工程建筑结构设计事关国家与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决定了工程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是整个工程的重中之重,因此设计人员应加强重视程度,提升自身设计水平,设计出安全经济的施工方案,提高我国土木工程的整体质量,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2023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探析论文(优质15篇)篇十五

随着高等教育产业化发展,高校的办学方法、社会职责、学科定位等都亟待改变与完善。时至今日,毕业生就业率已经成为衡量一所普通高校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指标。本文以目前高校大学生就业难为着眼点,从更新办学思路、构建和谐校园、加强就业指导和教育等方面,浅析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学生就业办学思路教育自主创业。

从1998年的高校“并轨”、扩大招生开始,能够说我国高等教育迈入了空前的跨越式发展阶段。高等教育产业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随之而来的,是对于高校的评价之中,大学生就业率成为一项重要的指标。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当前我国宏观就业形势趋紧。有关调查显示,目前的经济形势变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已产生相当程度的不利影响,在毕业生总量持续增加、需求相对缩减的状况下,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那么作为一所普通高校,就应如何做好学生的就业工作,本文试从几个方应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论述。

1、更新办学思路求发展。

准确定位办学思路已经成为各个普通高校办学的重要指导思想。要坚持“教育为社会服务”、“办学适应社会需求”、“教育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实现专业设置由追求扩大招生效果到适应社会需求的根本转变,明确以行业、专业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拓宽专业口径为主线,以同类专业转向为补充,全面、协调的发展思路,平衡供求关联,实现健康发展完成办学以就业为导向的舆论阶段向办学以就业为导向的实质阶段的转变,构成传道与育人的结合,课程设置与技能考核标准同步,学生管理、教学质量与就业管理并重,学生思想教育与就业教育接轨的良好格局。

2、统筹兼顾,构建和谐校园。

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至上而下的齐心协力,更需要部门间的支持、配合与默契。坚持以人为本,重点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核心,我们用这个核心来统一思想,实现各项措施的相辅相成,围绕中心工作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方法,就是统筹兼顾。统筹兼顾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发展中各项工作的相互关联。我们要认识到把社会调查、研究与专业设置、专业发展方向结合起来,提高办学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把专业评估与专业建设及调整结合起来,提高专业设置及办学规模的科学性把新生人学教育与学生的职业生涯设计结合起来,明确学生的奋斗目标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同职业教育结合起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含金量把学生日常管理与就业教育结合起来,促进学风校风的建设。

3、指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

如今,每年的大学生就业工作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牵动着大众的神经。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社会性的话题。其实,在我国经济蓬勃发展、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的这天,大学生就业难,只是一个相对而暂时的难题。对广大高校学子而言,与其怨天尤人,不如摆正求职心态,以用心向上的态度应对就业。“自主择业、双向选取”为大学生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制度环境,这个环境既蕴含着参与竞争的无限机遇,也意味着大学生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来自就业环境的挑战;既意味着个人拥有选取工作的主动权,也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职责和风险。大学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应当明白择业的首要因素不是高收入、高地位,而是社会需求和个人发展的最佳结合。要把眼光放得长远些,把就业当作职业发展历程的起点,不好过分计较短期内的利益得失,不好与别人盲目攀比。

4、不断提升学生的就业潜质。

加强大学毕业生就业潜质建设,不断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层次和就业率,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家庭等各方面的发奋和参与,提升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潜质。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合理调整专业,不断增强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第二,坚持特色育人,着力提升人才培养对社会需要的适应性;第三,强化就业指导,全面增强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5、鼓励学生勇于自主创业。

为发奋促进大学生创业,有必要从提高科技创新水平促进就业的高度入手,发奋培育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良好环境。高校能够透过一些成功案例的示范作用,加强创业培训与创业指导等措施,切实提升大学生的创业潜质与创业知识,不断促进大学生创业。

6、建立培养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指导人员队伍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

做好就业指导工作,除了设置独立就业指导机构之外,还应建立培养一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指导人员队伍。所谓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指导队伍应由一批具有学科前沿理论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组成。这种模式的用心作用在于:一方面,选拔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能准确把握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指导;另一方面,能不断依托科研来系统总结就业经验,进一步指导学生实践,使学生就业指导实践更全面、更系统,最终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互动。

7、重视和加强心理咨询与服务机构在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大学生处于青年期,这是人生中心理变化最激烈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正处于成型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他们的心理发展还不成熟,情绪也不稳定,在面临就业等一系列困难和挫折时,心理的冲突和矛盾便会发生,从而产生迷惘、烦躁、紧张、忧虑等不良心理现象,造成心理失衡。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是心理障碍毕业生求职就业的有效指导者。对于在求职过程中出现心理问题的毕业生而言,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是他们倾诉郁闷的地方,从事心理咨询服务的老师是他们的倾诉对象。具有熟练心理辅导技巧和就业指导知识的心理教师可根据毕业生求职的身心感受,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和就业指导,帮忙他们克服不良心理因素影响,使他们坚定信心,再鼓勇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用心参与竞争竞聘,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8、开展就业拓展教育。

就业拓展教育就是依托就业工作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系列就业教育,我们能够透过检验就业拓展教育的效果来评估就业工作的效果,这对发挥就业工作潜能,引导和推动学风建设具有重要好处。普通高校能够透过就业工作建立学生实训中心等机构,为学生带给优质资源,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潜质。同时建立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保证学生的就业,带给提前一年熟悉岗位的平台;依托校内外讲座团、网络课堂、企业人力资源服务等资源为学生带给职业生涯规划服务,增强学生职业规划的主动性,对学风建设构成有力支撑;就业拓展教育能够成为丰富学风建设的载体,提升工作的有效性;就业拓展教育能够提高学生的专业学习信心,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9、桥梁和纽带作用。

由于党员毕业生通常都能较早落实就业单位,他们有更多的精力来协助老师开展就业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每个党员对口几位就业弱势的同学,及时了解就业困难学生的求职意向和求职心理,带给就业信息并解决思想困惑。另一方面,由于四年级学生大多数都处在离校实习阶段,学校与学生的沟通不通畅,此时学生党员便充当班级的就业联络员,利用网络等信息平台将学校的就业信息有针对性的发布给到需要的同学。

总之,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上的定位,对学生的就业具有直接决定性影响,学生能否就业关联学校的生存力和发展力,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对学生顺利就业具有用心作用。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把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任务之一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要求“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因此,大学生就业指导具有深远愈义。大学生就业问题关乎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和谐,个人的发展,随着高校扩招,全国高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推进到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就业工作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实现全体学生的顺利就业。在用心采取有效措施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普通高校的大学生就业工作。

相关范文推荐

    2023年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汇总16篇)

    培训心得体会可以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小编整理了一些培训心得体会的实用写作技巧和方法,供大家参考和学习。今天上午,党的“十九大

    2023年六年级第一学期体育教学计划(优质14篇)

    通过学期计划,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学习进度,及时调整学习策略,提高学习效果。以下是一些优秀学生在制定学期计划时的经验分享,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思考。

    2023年酒吧工作合同(专业23篇)

    合同协议的内容应包括合作目的、双方权利和义务、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无论是提供服务、购买商品还是签署合作

    最新中秋国庆的促销活动总结(热门23篇)

    活动总结可以让人反思自己的行为和表现,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从而更好地改进和提升。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活动总结范文,希望能够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写活动总结的技巧。

    最新党员自我评价不足之处范文(21篇)

    "自我评价是一个人对自己在某个领域的能力、素质和表现进行评估和总结的过程,是提高自我认知和推动个人成长的重要手段。"下面是一些自我评价的重点和要点,希望能给大家

    2023年企业品牌推广策划书(精选14篇)

    策划书需要不断修改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随着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编写一份令人信服的策划书变得越发重要,希望以下范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最新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申请书范文(20篇)

    申请书通常需要包含个人背景、目的和动机、能力与优势、实际计划等方面的内容,以便让申请人全面展示自己并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4.下面是一些写更多申请书的常见问题和解

    最新人力资源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7篇)

    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是利用技术手段管理各类人力资源数据和信息的系统工具。为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平,下面是一些值得参考的书籍和研究报告推荐。为配合公司全面推行并实现

    2023年浅谈如何上好音乐欣赏课(实用17篇)

    范文是优秀作品的样本,它们展示了出色的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范本,供大家参考。通过阅读这些范本,我们可以了解不同文体和题材的写作风格和结

    2023年幼儿园小班开学第一课教案常规(通用14篇)

    幼儿园小班是教育孩子最初接触学校的阶段,让孩子逐渐熟悉学习环境和培养基本学习能力的重要时期。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幼儿园小班总结范文供参考,希望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