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

时间:2023-11-05 作者:雁落霞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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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一

2015年“12.4”是第2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嵊教基〔20xx〕116号精神,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在全校范围内,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结合教育实际,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师生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德育处、大队部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和监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1、利用周一(12月1日)国旗下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正式启动。

2、大力开展学法活动。周一到周五各班利用晨会时间开展学法活动,学习内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宪法》等一些基本知识。

3、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法律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或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法制讲座),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12月2日的班队(会)课,1-6年级开展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班会课,目的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德育处进班级拍照)。

5、学校大队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黑板报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各班出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黑板报。(可与好书为伴结合)。

6、12月10日前德育处及各班级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材料及照片的归档,上报教育科。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发挥黑板报、校园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二

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迎来颁布一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_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根据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工作安排,将今年5月确定为“民法典宣传月”,根据《铜陵市20__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民法典宣传月”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_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规划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实施释法典、普法典、学法典“三大行动”,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铜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_法治思想,学习宣传_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民法典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精神追求,深入宣传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助力美好义安建设。

(三)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

(四)深入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使全社会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三官释法典”行动。法官、检察官、警官结合本职工作,有针对性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围绕民事诉讼中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案件,分批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法官在庭审前后通过阐释民法典相关法条,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深刻理解民法典的本质,全面了解具体的规范、规则和制度内容。检察官结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重点围绕婚姻继承中的冷静期、侵权责任中的高空抛物、借款合同中的利息支付、禁止高利放贷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释疑解惑。警官在辖区内突出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民事领域以案释法,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依托法院、检察院、公安微信公众号,通过推送解读文章、典型案例、解读视频等方式集中宣传民法典,生动阐释法条背后的法理,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维护民法典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义安分局、区法宣办)。

局、区人社局、区妇联)。

组织律师、法律顾问送法进企业,通过举办民法典讲座、

境条例》《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试行)》融合宣传,梳理民法典中与企业经营、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内容。(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国资委、区经信局、区工商联、区法宣办)。

(三)开展“学生学法典”行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举办“成长路上,法典相伴”系列主题讲座,组织学生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民法典》晨读、《民法典》学习感言或手抄报活动。把民法典基本精神融入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等教材。组织学生参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提升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实践体验,增强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团区委)。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入贯彻_关于“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整合部门资源,精心部署实施,加强协调指导,确保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强跟踪督导。区法宣办将把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今年法治宣传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各单位要落实普法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民法典宣传工作,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要用好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录入系统。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主题宣传。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民法典宣传,及时报道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活动亮点和成效,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重在经常,切实提高民法典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三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财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财税中心工作,充分依托各种载体,坚持服务大局、把握导向,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紧扣宣传主题,围绕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实施项目推动,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税收,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

20xx年4月,全国税务系统要以“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贴近百姓需求解读税收政策,重视百姓关注热点,以清晰简洁的文字音像,通俗易懂地解读得的成效,加大财税服务我县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税收宣传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税收宣传工作和税收宣传月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并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健县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陆雄飞龙脊镇党委委员(借调县政府办工作)。

祝义县财政局局长。

黄锡清县国税局局长。

胡尚华县地税局局长。

成员:乐永胜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丽卿县国税局副局长。

刘建军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蒙昌荣、胡学标、秦金生、贺玉香、秦丹曲、苏新维、

吴文勇、谭海香、李源、张瑕燕、曾凡凯、韦宝山、

韦双林、梁忠贤、卢晓明、彭培松、石庆松、朱珈霓。

四、活动安排。

(一)20xx年4月初,自治县政府领导发表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电视讲话。

(二)20xx年4月1日,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及在县城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三)开展20xx年第二届湘、黔、桂三省(区)四县“法制•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法律法规进万家”宣传与咨询、“百幅税收法制书画展”、税收法制宣传板报展等)。

(四)结合实际,开展各项税收活动,增强税收宣传活动的针对性。

1.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突出便民指向开展税收咨询,通俗易懂地解读报道“营改增”扩大试点、扶持小微企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

2.开展税法“六进”活动。4月中上旬,联合团县委开展以“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为主题,走进贫困地区校园开展系列宣传慰问活动。开展“税收宣传进社区”活动,联合社区开展文艺宣传活动。

3.实施“互联网+纳税服务”活动。联合《桂林龙胜》官方微信平台设立“龙脊税月、你我共话”栏目,及时宣传税收政策、税收动态,解答纳税人咨询涉税问题。

4.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5.搭建多元化办税服务平台。建设自助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建立税收公告栏,实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

(五)加强税企培训、交流、互动。

1.共建纳税人学校。利用纳税人学校平台,推出培训课程表,由纳税人自行学习选择课程项目。重点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认定一般纳税人政策辅导、“营改增”政策及发票管理新政策、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进行培训。

2.为县域大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税企交流,共建和谐税收环境。

(六)组织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有关税收宣传活动。

(七)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开展税收短信群发活动,利用短信平台宣传国税网站网址、纳税服务方式等。

五、工作要求。

(一)牵头单位和各协作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积极组织起来,配合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二)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要抽出专人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在深化宣传效果上下工夫,确保各项税收宣传项目顺利开展。

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四

20__年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检查验收之年,更是贯彻落实党的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决策之年,做好社区普法工作意义重大。为有效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根据《肇庆高新区村(居)普法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_,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宗旨,紧紧围绕社区中心工作。按“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结合社区的实际,以创新的理念,求真务实的作风,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平安社区”和“法制社区”,构建“和谐社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二、目标任务。

在原有宣传阵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栏目设置、充实栏目内容、定期更新。邀请区司法局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骨干力量,组成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以此为载体,组织建立社区法律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为社区依法建章立制把关、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

三、工作要求。

(一)活化载体,突出特色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宣传活动,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同时,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配合区司法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扩大法制宣传在社区的影响面,在广大群众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法行政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起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不断提高辖区广大干群依法维权的意识。

(三)扎实开展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居民依法参与居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邀请司法等法制部门开展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外来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外来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外来工的法治观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城区社区普法工作方案从20__年1月开始实施,到20__年12月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20__年1月至4月,根据市、区普法办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成立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由社区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副主任协助此项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

(二)学习阶段:20__年5月至8月。结合我居委实际,

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形式,邀请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对社区全体工作人员,每月最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重点以涉及居委日常工作为主的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如《高新区拆迁安置办法》、《人民调解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并于日常工作例会中择要选取学习。

增强法制宣传的感召力和影响力。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问题,举办法制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等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到外来务工人员的驻地,推进社区普法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五

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三、活动安排。

针对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组织等,要以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人员密集场所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为宣传重点,采取请进消防站、面对面帮扶和教育等方式开展宣传,并组织其参与大型灭火救援演练等系列活动。

(一)开展“媒体聚焦活动”。开展专题系列报道(xx大队)电工志愿者的消防情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播放和刊发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在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全天候播放滚动字幕。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媒体刊播消防宣传专题不少于4次,消防安全公益广告不少于10次;消防大队在活动期间通过移动、电信和联通公司向手机用户发送消防警示语和消防基础知识的短信应不少于4条,合力形成强大的媒体宣传教育攻势。

(二)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各社会单位要在城区主要街道、宾馆、饭店、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建设工地等重点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大型永久固定型宣传牌。利用户外视频、led显示屏、出租车车载led显示屏轮番播放《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等消防安全宣传内容,全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或警示横幅;在建筑工地、彩钢板建筑群醒目位置必须悬挂大型宣传标语和横幅;在工程墙上粉刷大型消防宣传标语;县城范围内要悬挂一块大型消防安全宣传广告牌;高速公路要设置举报火灾隐患投诉电话号码的内容。

(三)开展“千校师生学逃生”暨xx县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消防、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在11月8日统一开展一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各学校要利用充分展板、小广播、黑板报等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一次消防主题班会,向学生布置一份“遇到火灾我应该怎么办”的命题作文,并组织演讲比赛、消防知识抢答赛等活动。

(四)开展行业代表消防技能比武。活动前,县消防大队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简单消防业务技能培训,熟悉比赛设置科目,提前做好技术指导,努力提高社会各界人士面对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五)开展畅通生命通道活动。消防、交警要联合县电视台等媒体,深入商业区、老式小区、居民楼等场所拍摄消防通道使用情况,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曝光,并及时联络车主,询问其相关消防通道常识,现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通过具体的曝光事例来引起社会各界对生命通道的重视。

(六)开展消防安全进行业活动。结合我县平安贵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网格工作室、流动警务站等要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或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组织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结合本地冬季火灾特点规律,以小旅店、小浴室、小店铺、小娱乐、小网吧等“五小场所”为重点,以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为主要内容,督促“五小场所”对从业人员开展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发现整改常见火灾隐患等进行自我培训。

(七)开展消防安全进农村活动。动员消防志愿者深入农村家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安全用电,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组织辖区单位、住户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发动电工消防服务队检查农村住户私拉、乱接等违章用电行为,指导帮助村民规范电气线路敷置等。要有针对性地排查各类彩钢板、茅草、木质建筑违章用电行为,及时整改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对违章用户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八)开展消防安全进弱势群体、进家庭活动。组织“消防形象大使”、“消防志愿者”,通过设立消防咨询点、面对面宣讲、走街串户、敲门帮扶、工棚服务等形式,送消防知识进弱势群体、进家庭,着力提高平时宣传不易触及的社会低收入人群、农民工、鳏寡孤独、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常识。

(九)大力开展消防志愿服务。积极组织消防志愿服务队深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镇发放消防宣传品,进一步巩固“一个社区(村寨)一名消防志愿者”的工作,开展以宣传冬季防火知识,张贴《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主的公益行动,着力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在全社会掀起志愿加入消防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高潮。

(十)开展消防宣传车巡游活动。利用消防宣传车沿街不间断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家庭防火小窍门等内容,并随车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播放消防宣传片,接受群众消防咨询,在固定地点设置宣传主阵地,发放消防宣传品、宣传单,开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消防宣传签名活动。在农村采取消防宣传车走村串寨,赶场赶集播放的方式,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展播及消防安全常识宣讲。

(十一)开展开放消防站活动。邀请辖区重点单位、留守儿童、学校师生、人员密集场所员工等到消防大队实地参与、体验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切实抓好宣传月各项活动的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全民参与,社会关注”的消防安全宣传格局。

(二)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要开拓思路、创新形式,突出宣传内容的实用性、针对性、贴近性。真正把消防安全知识传播到油区的每个角落,确保消除盲点,消除死角,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的受教育率。

(三)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各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将举办活动情况、有关资料、总结上交县消防大队。通过树先进、树典型,推广成功经验,促进我县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六

紧紧围绕全面营改增的政策和征管及取得的成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召开由营改增新增行业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参加的专题座谈会,探讨全面实施营改增对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征求纳税人代表对推进营改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奏响第25个税收宣传月序曲。深入报道营改增推进情况,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积极效应、新政策和征管内容、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制度设计、确保5月1日顺利推进试点的准备工作等。宣传各地税务部门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部署,创新纳税服务机制、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的经验做法,重点报道对税收信用好的纳税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提供办税便利,减少税务检查频次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税法普及教育,加强法治税务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税法“六进”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税收信用宣传教育。

二、宣传事项。

(一)举办“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专题座谈会。

主要任务:邀请纳税人代表(包括已试点和新试点营改增企业)、内外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和部分财税专家,从不同角度,探讨营改增对企业、对行业、对经济的促进作用。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现场了解情况、采访参会嘉宾并进行报道。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邀请参会专家并协调新闻报道,综合调研处负责局领导讲话材料;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电子税务中心负责梳理与营改增相关的税收政策和税收服务管理举措,并参加座谈讨论、解答相关问题;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邀请所属纳税人代表参会。

时间:3月31日完成。

(二)开展全面实施营改增深度报道。

主要任务:组织中央主流媒体采访报道各地近年来营改增试点推行情况,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新政策、改革内容和意义,营改增试点以来的的积极效应,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政策措施,确保5月1日顺利推进试点的准备工作、国地税加强合作开通营改增办税绿色通道等。与纳税人座谈营改增促进企业发展升级、打通抵扣链条减轻税收负担、建立良好市场环境的感受和建议,了解各地税务部门加强国地税合作、联合完成纳税人档案数据移交工作、委托代征税款以及开通营改增办税绿色通道和推行网上办税等便民办税举措。邀请专家学者撰写营改增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解读和评论文章,全面报道营改增综合效应。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组织媒体采访、邀请财税专家解读和评论、协调媒体做好报道;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负责梳理政策、提供数据、推荐各地典型做法和案例;办公厅(新闻办)负责指导部分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组织营改增新闻发布,联系相关省国税局、地税局配合做好媒体采访、提供素材和案例。

时间:4月中下旬完成。

(三)录播“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电视专题节目。

主要任务:与央视财经频道合作制作《对话》或《经济半小时》专题节目,就营改增有关政策专访总局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报道税务部门全面落实营改增具体举措,采访试点纳税人对营改增政策感受及办理营改增税务事项的感受。联系专家学者谈营改增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税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联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确定节目形式,安排记者进行系列采访,联系相关专家学者接受采访;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征管科技司、纳税服务司配合采访;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及有关省税务局配合提供采访案例和素材,并联系接受采访的企业代表。

时间:4月底完成。

(四)组织系列营改增主题在线访谈。

主要任务:货物劳务司负责人在中国政府网进行在线访谈,详细解读营改增改革方案;纳税服务司在税务总局网站进行在线访谈,介绍配合营改增强力推进开展“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活动有关情况,并介绍营改增培训、12366咨询专线、办税服务厅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等便民办税举措;征管科技司和电子税务中心联合在税务总局网站进行在线访谈,介绍营改增征管变化情况,方便基层税务干部尽快掌握新政策,方便纳税人理解办税流程。办公厅做好沟通协调和服务工作。

分工:货物和劳务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电子税务中心准备访谈素材,并现场与网友互动,办公厅新闻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时间:4月中下旬完成。

(五)以全面实施营改增为重点召开首季度新闻通报会。

主要任务:发布一季度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全面实施营改增相关情况进展情况,包括营改增减免税情况、落实全面实施的准备情况并解读改革实施办法,发布20xx全国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和第一批税收“黑名单”信息,曝光10起税收违法案件等。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汇总各司提供的素材,准备新闻发布稿,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参会,协调新闻报道;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征管科技司、纳税服务司、稽查局等单位提供答问口径素材。

时间:4月下旬完成。

(六)刊播税收公益广告。

主要任务:选择1至2个反映诚信纳税促发展、遵从税法共铸诚信内容的电视公益广告片,联系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财经、法治等频道播出,并同时在各省电视台播出;制作4则“全面实施营改增”税收公益广告,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时时间播出,联系北京交通广播电台制播税收专题新闻。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选择电视广告片、录制税收公益报时广告语,联系央视、央广播出;办公厅(新闻办)负责编写公益广告语,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协助录制税收公益报时广告语;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协调北京交通广播电台制播税收专题新闻。

时间:4月中旬前完成。

主要任务:指导各省税务机关把握税收宣传月的节奏,注重首轮宣传效应,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主题,创新税收宣传月活动形式,注重与纳税人、媒体的沟通,开展主题座谈、现场问政等活动,利用税收宣传月带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加强协调沟通,提倡国税、地税联合推进各项重点税收宣传活动。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联系部分省份,确定宣传月主题活动安排;北京、上海、广东等省税务机关分别组织好中央领导视察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活动、国地税联合发布全面实施营改增税收征管服务情况、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评定结果、曝光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人和涉税违法案件等。

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xx年5月28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公布,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根据《xxxx》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县重大任务,作为全县法治扶贫行动的重要内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xx发展,做好脱贫攻坚必答题,答好疫情防控加试题,坚决打赢两场战役,奋力夺取两个胜利,把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有力有序向纵深推进,确保民法典在我县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各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要充分认识《民法典》编纂、通过、实施的重大意义,学习好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以民法典有效实施为主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县和法治社会建设。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党委政府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的规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民事权利。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学习内容:《民法典》总则编及各分编。

学习对象:各县直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领导及干部职工。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

各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要结合近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拟定学习宣传工作计划,列出时间表,明确具体举措,以开展《民法典》解读讲座、组织相关单位到群众聚集场地集中宣传、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等形式,启动本地、本单位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工作。

(二)学习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10月)。

各县直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将《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不少于5次;由县委党校邀请法学专家及教授来我县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由区法院、区检察院、遵义市公安局xx分局、区司法局及各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遵义市xx县民法典百人普法宣讲团”,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到各镇(乡、街道)、县直各机关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解读《民法典》中群众关切的相关社会热点。切实提高全县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保护人民群众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三)广泛宣传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6月)。

深入推进全县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切实发挥“xx县青年律师普法志愿者”团队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景区、进安置点、进网络等“法律八进”活动。并于12月结合“国家宪法日”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12月中旬、20xx年6月中旬)。

各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情况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及时总结学习宣传《民法典》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每半年(20xx年12月xx日前、20xx年6月xx日前)将学习宣传《民法典》情况报至县委依法治县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法典》是权利保障的宣言书,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各县直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严格遵守民法典,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负责人,加强对《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组织保障,确保民法典在我县学习宣传取得扎实效果。

(二)强化方式创新。各县直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要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把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大胆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方式开展学习宣传工作。利用报纸、宣传栏、简报、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辟专栏、宣传片、流动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法典》,积极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应急处置。各县直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要树立底线思维,对学习宣传《民法典》中出现的重大舆情,及时稳妥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四)强化对外宣传。各县直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各镇(乡、街道)要及时总结、推广学习《民法典》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特别是重要时间节点的新闻报道工作,确保《民法典》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强化督查考核。县委依法治县办今年将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考核重要内容,对各单位学习宣传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八

3、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4、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

5、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化水平。

6、民法典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7、民法典颁布实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需要。

8、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9、民法典夯实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根基。

10、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11、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2、民法典是一部保障人民权利、推动国家治理的法律宝典。

13、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举措。

14、民法典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重大成果。

15、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16、颁布实施民法典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成就。

18、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19、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谱写法治中国新篇章。

20、民法典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全生命周期的权益保障。

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九

以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学习宣传民法典携手共创文明城。

三、宣传时间。

_年_月-_年_月。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公务员民法典专题学习。推动民法典学习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头雁效应”。

具体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组织召开区级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召开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座谈会,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组建一支民法典宣讲团队伍。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通过举办本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培训班,各自组建一支10人左右的民法典讲师团队伍,形成我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骨干力量,结合工作职能在执法、司法、普法及教育活动中,以“法律十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宣讲活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培训班对讲师团队伍进行培训。

具体要求:普法讲师团组成员名单于7月28日报送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205室),区上将以此为基础成立区级民法典讲师团。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

(三)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具体要求: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各学校开展一次《民法典》法治课间餐、一次《民法典》主题班会、一次《民法典》晨读活动、一次《民法典》征文演讲活动、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篇《民法典》学习感言或手抄报等“六个一”活动;结合我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养工程,将《民法典》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升教师的法治理论水平。组织开展“我和家人学民法”活动,通过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网络有奖答题活动,促进民法学习宣传进家庭、进校园。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建设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在已经建成开放的各类法治宣传、法治文化阵地中增添民法典宣传的内容;在区法治文化主题街、法治文化长廊设立民法典专区;充分利用街巷围墙、工地围挡、出租车和公交车及公交站点等设施新建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使民法典宣传内容随处可见。各沿街部门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口号。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内容的更新和“法治公交专线”的打造,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车载led民法典宣传标语的播放。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组织一次民法典主题宣传作品创作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学校师生、各类文艺人才和文化创意企业的积极性,创作一批民法典主题平面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和文艺节目,提升宣传实效。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文联积极动员全区文艺工作者开展书画、摄影、微电影、小说等文艺作品的创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六)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宣讲“十进”活动。组织区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收集整理相关典型案例,按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不同人群的关注点,选择有针对性的宣讲内容,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战”“法律十进”“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具体要求:按照要求成立民法典普法讲师团,由区委宣传部、司法局统筹开展各个行业、部门的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七)开展一次民法典宣传进村居活动。订购、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文解读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利用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上门赠送民法典读本和宣传海报折页。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做好农家书屋、法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宣传资料的发放,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负责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向帮扶村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及资料的赠送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八)开展一次民法典网络宣传活动。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微信群等及时转发推送,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法典普法网络集群。充分利用普法类手机客户端、普法微信等平台,参加省市组织的民法典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具体要求:形成以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各部门相互配合的网络宣传矩阵。区司法局制作一批抖音短视频、动漫、h5等网络宣传作品,并通过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开展答题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转发,并开通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参加每日答题活动,答题参与人数每周统计上报一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部门资源,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三)狠抓督促检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明确将《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验收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结合“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评估检查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适时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十

按照省法宣办《关于认真做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在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也是“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结合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现制定以下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二、宣传月时间。

20__年5月。

三、组织方式。

院办公室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其他各部门、各院系要积极配合实施。

1、宣传月期间,运用电子屏幕、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宣传媒介发布民法典宣传主题,在校园营造宣传民法典、学习民法典的浓郁气氛。(责任部门:宣传部、团委)。

2、开展“民法典进社区”公益宣讲活动,向社会群众传播民法典知识,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责任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3、组织教职工参与民法典专题的理论学习活动,引导职工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责任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4、各班级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帮助学生认识、学习民法典。(责任部门:学生处、院办公室)。

5、举办与民法典相关的专题讲座,在校园内向全体师生深入传播民法典知识。(责任部门:院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各部门、各院系应积极配合做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细化工作措施,周密部署,落实专人负责,有条不紊地推进活动方案计划,并做好图文音像资料收集整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等工作。

5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办公室_,电子版发送至邮箱___。

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十一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有的民法典会酌采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规定以当事人间私法自治的方式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工作,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全省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

2.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全市各党校(行政学院)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和知识测试活动;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及时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典型案例庭审活动。

3.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职业教育及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专门开辟民法典主题区域,组织青少年举办模拟法庭,参与法律宣讲、法律援助等法治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4.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作为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政法干警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组织开展民事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民事检察人员和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的全员大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5.组织开展法治人才民法典学习教育。通过举办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理论研讨会、报告会等,加强法治人才民法典学习教育,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解读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责任单位:市法学会、市社科联)。

6.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将民法典作为我市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纳入《法治xx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xx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来共同推进,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将推动民法典实施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结合起来,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7.深入推进民法典集中式普法宣传。分级组建民法典宣讲团,发挥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送民法典进基层巡回宣讲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把民法典纳入“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重点宣传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开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集中创作,打造一批民法典宣传精品。

8.深入推进民法典全媒体普法宣传。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组织各新闻媒体结合实际利用专栏专刊专版,制作播出专题节目,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依托新媒体普法矩阵,发挥融媒体优势,利用“智慧普法”平台、普法网站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社交平合,持续发布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解、动画、视频等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

9.强化民法典关联法规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全面梳理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发现、整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

10.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地各单位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全面梳理研判民法典实施后产生的影响,及时对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范围等方面规定进行修改调整。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民商事活动规范有序。

11.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基层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依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民事案件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有力保护各类民事权利。

12.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持续深入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13.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商事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全方位推进民法典实施。

14.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开展全市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结合我市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

15.严格依法履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民法典,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不得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16.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全面有效执行。

17.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大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自觉性坚定性,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实施各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18.突出工作重点。要深刻认识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以民法典的实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19.明确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尽快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原则上要在x月底前完成。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xx月底前完成,民法典宣传工作要在xx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

20.加强督导督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牵头抓好统筹协调、情况调度和跟踪问效,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和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0年7月-2020年12月。

(一)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公务员民法典专题学习。推动民法典学习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头雁效应”。

具体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组织召开区级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召开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座谈会,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组建一支民法典宣讲团队伍。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通过举办本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培训班,各自组建一支10人左右的民法典讲师团队伍,形成我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骨干力量,结合工作职能在执法、司法、普法及教育活动中,以“法律十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宣讲活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培训班对讲师团队伍进行培训。

具体要求:普法讲师团组成员名单于7月28日报送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205室),区上将以此为基础成立区级民法典讲师团。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

(三)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具体要求: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各学校开展一次《民法典》法治课间餐、一次《民法典》主题班会、一次《民法典》晨读活动、一次《民法典》征文演讲活动、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篇《民法典》学习感言或手抄报等“六个一”活动;结合我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养工程,将《民法典》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升教师的法治理论水平。组织开展“我和家人学民法”活动,通过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网络有奖答题活动,促进民法学习宣传进家庭、进校园。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建设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在已经建成开放的各类法治宣传、法治文化阵地中增添民法典宣传的内容;在区法治文化主题街、法治文化长廊设立民法典专区;充分利用街巷围墙、工地围挡、出租车和公交车及公交站点等设施新建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使民法典宣传内容随处可见。各沿街部门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口号。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内容的更新和“法治公交专线”的打造,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车载led民法典宣传标语的播放。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组织一次民法典主题宣传作品创作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学校师生、各类文艺人才和文化创意企业的积极性,创作一批民法典主题平面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和文艺节目,提升宣传实效。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文联积极动员全区文艺工作者开展书画、摄影、微电影、小说等文艺作品的创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六)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宣讲“十进”活动。组织区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收集整理相关典型案例,按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不同人群的关注点,选择有针对性的宣讲内容,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战”“法律十进”“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具体要求:按照要求成立民法典普法讲师团,由区委宣传部、司法局统筹开展各个行业、部门的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七)开展一次民法典宣传进村居活动。订购、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文解读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利用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上门赠送民法典读本和宣传海报折页。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做好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宣传资料的发放,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负责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向帮扶村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及资料的赠送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八)开展一次民法典网络宣传活动。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微信群等及时转发推送,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法典普法网络集群。充分利用普法类手机客户端、普法微信等平台,参加省市组织的民法典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具体要求:形成以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各部门相互配合的网络宣传矩阵。区司法局制作一批抖音短视频、动漫、h5等网络宣传作品,并通过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开展答题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转发,并开通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参加每日答题活动,答题参与人数每周统计上报一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部门资源,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三)狠抓督促检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明确将《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验收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结合“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评估检查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适时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月29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市直教育系统、走入教职工,按照市法学会和市直工委安排部署,制定如下方案:

1.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2.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民法典宣传,让本单位全面了解民法典制定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知晓民法典的具体内容是全面贯彻实施好民法典的前提和基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

3.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期间普法工作的重点,与宪法宣传相结合,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工为重点,让民法典走到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工身边,走进党员干部教职工心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推动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2.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要深入学习并广泛宣传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3.全面系统学习宣传总则编和各分编内容。民法典共7编1260条,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与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全面深入系统地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解读好民法典各分编具体法律规定,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自觉遵守民法典和其它法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宣传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向社会广泛宣传我国民法典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的好法典,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更好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在全社会形成自觉运用民法典、尊崇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驻马店。

1.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各单位“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制定,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要内容、重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作出规划部署,确保民法典普法宣传的长期性、系统性。

2.突出关键少数,将民法典纳入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3.创新宣传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党务干部集中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报告会。

1.提高站位,把握方向。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结合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全市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通过学习宣传民法典知识,讲好中国民法故事,让民法典走进人民群众心里,让民法精神融入工作和日常生活,为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服务。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该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本单位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已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加强对工作的督导。

3.加强报道,营造声势。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整合运用自有媒体资源,综合运用各单位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和各类视频客户端等途径,广泛宣传各自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进展和成果,最大程度吸引教职工关注和参与,为民法典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各直属党组织,各直属部门: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明确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现提出学习宣传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起草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省守法普法重点工作“六项工程”,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广泛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3.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4.广泛宣传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5.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1.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3.举办民法典学习报告会。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报告会,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4.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选取与国家机关工作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采取现场参加庭审和网上观看视频两种形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5.将民法典相关内容纳入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必修课程。

1.抓好青少年这个人生关键时期,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

2.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3.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力度,支持民法典相关学科发展,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1.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说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

2.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3.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及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1.针对不同群体,分类开展宣传,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精准性,基本实现民法典普法宣传对各类人群的全覆盖,让大多数人都得到一次以上民法典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逐步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要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事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民法典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方式,把热点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开展的普法公开课,推动民法典进入千家万户。

2.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市场等基层单位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3.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宣传,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设民法典学习专题专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教育网络。

4.在《河南日报》及相关网站开展《民法典知识百题竞赛》活动,请社会公众参与答题。

5.在河南电视台《豫事说法》栏目播出“聚焦民法典”系列专题片,通过对具体案例的释法析理,向社会公众讲解民法典对比原相关法律的亮点,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6.开展“诵读民法典,礼赞新时代”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科研人员、教师、警察、学生、律师、文艺工作者、农民、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个体从业人员等开展民法典诵读活动,在省内各广播平台、微信公众号播出、推送,扩大民法典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7.“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法典宣传专栏。在“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举办《民法典知识每日一题》在线答题活动。

8.用好普法阵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银行、医院、景区、公园、车站、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加强在公交、地铁、轻轨、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场站的学习宣传。全省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要突出民法典内容,基本实现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和平台都有民法典宣传内容,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9.围绕“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在郑州地铁1号线开设“民法典号”专列,在地铁车厢内外布展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在郑州地铁1号、2号、5号线沿线各站点通过车载显示屏、宣传板面等加强宣传。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回应群众关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突出地方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夯实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中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提示,防止产生负面舆情。

(三)落实普法责任。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把民法典宣传内容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中去。广泛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和农村“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民法典,为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各级普法职能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形成宣传合力。

(四)增强宣传实效。

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体普法,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展示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

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局更快更好实施,决定在全局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项活动,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普法宣传的一个重要内容,与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法律八进”为载体,以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为重点,突出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普及,引导全体领导干部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推动北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法治北海、打造文明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夯实坚定基础。

(一)在学习宣传上把握“四个重点”

1.学习宣传编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3.学习宣传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全面系统学习宣传总则编和各分编内容;。

4.学习宣传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二)在安排部署上注重“五个纳入”

1.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律法规宣传的重要任务。局综合法规科负责统筹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协调小组的作用,结合交通运输法治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在执法上,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守法上,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尊崇、敬畏和维护民法典。(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2.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全局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的重点课题。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领导干部完成在线教育学院网络学习平台民法典学习,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效应。(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综合法规科)。

3.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律八进”宣传载体学习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工地、法律进渔船“法律八进”宣传载体,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影响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让民法典走进广大人民群众心中。(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三)在贯彻落实上开展“六个活动”

1.组织开展民法典法治大宣讲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讲活动。邀请法学专家学者或律师到我局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大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局办公室)。

2.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微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局属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加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微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充分发挥创造力,将民法典与交通运输行业法规相结合,创作一部平面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或文艺节目,更好的提升宣传实效。(责任单位:综合法规科、局属各单位)。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民法典学习宣传将纳入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核。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整合运用自有媒体资源,综合运用门户网、微信微博公众号和各类视频客户端等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进展和成果,最大程度吸引群众关注和参与。

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十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全面抓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为深入学习贯彻_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通知》(闽教法〔_〕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_精神,深入贯彻落实_重要讲话和全国“_”精神,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进一步增强学校广大干部和师生的法治意识,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措施。

(一)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习教育。将《民法典》学习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纳入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深刻理解其编撰背景、重要意义和立法特色等,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切实形成“头雁效应”。(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

(二)抓好党员教师重要群体学习教育。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民法典》,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通过邀请民法领域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等活动方式,整合利用线上培训资源,发挥好教职工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载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普法平台、党员e家等线上资源,开展学习培训。(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二级单位党委)。

(三)抓好学生成长关键时期学习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不断培养青年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其他二级学院党委)。

(四)抓好《民法典》宣讲工作。依托法学院专业骨干教师组织宣讲团,各二级单位应积极邀请校内外专家,特别注重邀请本校法学专业专家,深入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要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穿、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在举办法治讲座的同时,帮助师生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努力维护学校和谐稳定。(责任单位:法学院、二级单位党委)。

(五)抓好宣传教育方式拓展创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积极推送《民法典》相关解读内容,把策划线上活动和开展线下活动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活动效果。通过新媒体矩阵,及时反映各二级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举措,形成浓厚学习氛围。(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各二级单位党委)。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领会_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_精神,充分认识此次民法典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列入本单位20_年的重点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各项《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活动。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把学习宣讲《民法典》工作与复学复课常态化疫情防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紧密结合,通过《民法典》的学习宣讲,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要针对不同群体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坚持把讲精神、讲政策、讲法律、讲案例结合起来,以身边人说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成为自觉遵循的法律规范,为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法治基础。

(三)做好宣传总结。要注重活动宣传,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增强活动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要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存在问题,推广经验方法,宣传先进典型。

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十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xx市制定民法典学习宣传方案,迅速部署,采取七项措施,落实民法典的学习宣传。

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和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开展民法典集体学习,将民法典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举办民法典讲座,赠送民法典书籍,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好用好民法典。

二是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通过法治讲座、主题班会、晨读、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直各单位、特别是承担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加强释法说理,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宣传载体,把对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

四是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分领域、分层次举办民法典讲座。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军营,举办民法典宣讲活动,普及民法典知识。

五是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村(社区)活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深入乡村、社区,采取以案释法、设立法治咨询台、法治讲座、赠送民法典读本、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六是集中媒体宣传优势。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各自特点,及时推出释法说理文章,制作播出专题节目等形式。融媒体中心开设《法治xx》和《xx时讯》有关民法典宣传专栏。各单位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社交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适合新媒体传播的方式,掀起社会公益宣传热潮。

七是广泛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充分借助法治公园和长廊、户外电子屏、宣传栏、“村村通”广播、窗口服务单位法治文化阵地等宣传载体,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了贯彻实施《国民法典》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了学习好、维护好、运用好民法典的浓厚社会氛围。

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十五

为加强民法典宣传,九江市普法办发文要求在全市各类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及时加载民法典宣传内容,全面实现民法典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和平台,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各地普法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民法典内容的加载工作,市直各单位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做好本级和本系统民法典内容的加载工作。浔阳区、濂溪区、柴桑区、经开区普法办和相关市直单位要督促做好在“一公里法治主题文化圈”加载民法典内容。金融、通信等行业要做好在自有沿街电子屏加载民法典内容,实现实时滚动播放。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加挂民法典宣传标语横幅。

为更好的规范民法典宣传标语内容,市普法办向全市推荐了18条民法典宣传标语。

1.民法典是新时代的人民法典。

2.学习民法典 护航人民美好生活。

3.民法典与美好生活同行。

4.普及民法典护航新生活。

5. 学好民法典 生活更美好。

6.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

7. 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8.民法典是新时代人民权益宣言书。

9. 弘扬法典精神保障人民权益。

10.民法典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11.民法典开启民事权力保护新时代。

12.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13.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14.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15. 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

16.大力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17.实施民法典,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8.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精选婚姻登记民法典宣传方案范文(16篇)篇十六

规定: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

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草案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2、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规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解读:

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谁?物权法的规定并不明确,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民法典草案明确,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这将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3、禁止高利放贷。

规定: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解读:

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民法典草案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4、保护个人信息。

规定:

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解读: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等挑战,民法典草案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5、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解读: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该怎么认定?是共债共签还是单方举债共同偿还?民法典草案吸收了现行司法解释的有效做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或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否则不予认定。

6、增加遗嘱形式。

规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解读:

打印遗嘱有法律效力吗?现实中,打印遗嘱十分常见,但却常常引发纠纷。对此,民法典草案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回应,对打印遗嘱的效力作出界定,明确了打印遗嘱必须具备的形式,填补了立法空白,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

7、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解读:

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让不少人心惊胆战,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民法典草案作出这一规定,意味着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那该楼业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偿责任。这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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