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

时间:2023-12-06 作者:影墨

学习心得不仅是一个总结,更是一个成长的记录和反思,它能够帮助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方法。心得五:认识到了学习态度的重要性,改变了自己的学习习惯。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一

体验是一种在感受之后的书写,主要用来记录你的思想和感受。它是一种在阅读和学习实践之后的感觉写作。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在此次党课的学习中,我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在理论知识学习方面的不足。虽然平时也有多在了解时事了解党史,但由于高一时早早地就选择了学习理科,导致个人在政治和历史的了解有明显的漏洞,在学习理论知识和中国共产党党史时有较大的困难,但这些都没有让我气馁,甚至让我对学习中国共产党先进文化有了更大动力。在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后,这也让我有了努力学习的方向,而接下来我也需要更多的学习,才能经受得住党和国家对我的考验。

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越是关键越要坚定、奋进、搏击。“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我们要学好党史,在党史中汲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智慧和力量。

坚持民主集中,保持党内高度团结统一。党的历史告诉我们:不管在任何时期,党内越是高度团结统一,党和人民的事业就越兴旺发达。党要管党既是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真知,也是我们党行稳致远的重要法宝。要旗帜鲜明地加强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推进发展的战略方针上来,沿着党中央指引的“复兴”航向前行。在实践中要以党的政治生活为载体,以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为抓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净化优化党内政治生态。还要重温历史教训,牢记历史上那些因丧失组织观念而带来的惨痛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扎根于人民。我们党之所以在历史上取得了一个个伟大胜利,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根本在于我们有人民的支持,人民始终站在我们这一边。要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多办民生实事好事。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境界,全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持之以恒地改进作风,继承和弘扬党在历史上积累形成的光荣传统,坚决抵制“四风”;要“一篙”也不松懈地开展反腐倡廉,防治结合,纯洁党的肌体,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为民环境,牢固血肉联系。只要我们一心一意地扎根人民、服务人民,就能凝聚起人民战无不胜的智慧和力量,就没有任何国家任何人能阻挡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步伐。

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与创新,不断武装头脑。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在我们党成立之初,马克思主义就被确立为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是集科学、人民、实践和开放于一体的理论,深刻诠释了人类发展规律,指引着未来的前进方向。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发展实际相结合后,就展现出了强大的真理力量。尤其是我们党与时俱进地形成、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让当代中国走向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之路。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入学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补足理想信念之“钙”,自觉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实践,用新思维新方法分析解决遇到的难题,不断融会贯通,不断进行新探索、创造新成果,必将筑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2020年12月,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此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于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要求,激励着干部担当作为。

此次修改对公务员队伍的政治要求更加明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了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当中。此外,修改后的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职务、职级等相关规定,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等条文做出了修改,这完善了公务员体系的激励机制,为提升工作干劲提供了助益。公务员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责任,此次修改增加了公务员监督和应当遵守纪律等规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等规定。这种修改增加了对公务员岗位的监管力度,也能够推动公务员自我约束意识的增强,促使公务员更公正、廉洁地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责任。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公务员的健康成长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全面贯彻党中央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在严明纪律约束、健全严管链条、加强重点监督、引导公务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做了详实的规范,在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品格重视的同时,通过进一步严明纪律、严密监督,筑起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的防火墙。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在学习新公务员法后,进一步明确了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始终保持对党对人民的初心。思想上,保持理想信念,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工作上,做到勤奋敬业、勇于担当。做到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敢于直面问题、直面矛盾、直面群众需求,真诚服务,将感情和责任心用于工作,把时间和精力付诸实践,把工作做实、做稳、做好。学习上,还要意识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单靠学习公务员法是不够的,要从纸面进入脑内,从脑内落实到脚下,在不断学习中不断实践,在法律要求基础上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标准和素养,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公务员。

谁都希望有个“最好”青春,成就“最好”人生,但“最好”不会自己到来,需要有清晰的目标,并付出艰苦的努力。近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公布“最美公务员”评选结果,这些“最美”的奋斗事迹感人至深,“最美”的奋斗精神激人奋进,年轻公务员当以“最美”为参照坐标系和奋斗方向,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中锻造“最好”青春。

以“最美”为志,忠诚担当。古人说:“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又说:“取法其上,得乎其中。取法其中,得乎其下。”说的是人要立志才能成事,而且志向要高远,才能成大事。年轻公务员立志,就当向全国标杆看齐,以“最美”为目标,才能做到“最好”。这次的“最美公务员”们都来自基层一线,被评为“最美”,首要的一条是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在平凡岗位中无私奉献。要以他们标杆,立志做实事、做对人民有益的小事,立志做好事、做好对国家有益的每一件事,立足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终生的追求,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的征程中保持定力、矢志不移。

以“最美”为师,锐意进取。三行人,必有我师焉。32名“最美公务员”虽然来自不同岗位,但每一位都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们要注意观察他们做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标准,在观察思考中领悟到这些榜样背后的“成功学”。要学习他们敢于叫板艰苦一线的奉献精神,面对前进中的困难和挑战,敢于像海南的张庆福一样坚守岗位,困了就倚在墙角打个盹儿,吃睡都在码头岗亭里。要学习他们扎根基层、不胜不休的奋斗精神,努力在一线服务群众,像黑龙江的沈淼一样当群众的“老闺女”,像陕西的靳康鹏一样做村民的“玉米书记”。要学习他们干一行爱一行,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像辽宁的张彪、江苏的聂永平等一样,立足岗位,认真做好涉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要学习他们的聪明才干,像浙江的钟毅、广东的刘志刚一样,善于用科学的方法、科技的手段改进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智慧担当。

以“最美”为镜,补短纠偏。“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最美公务员”是在实践中经过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具有普遍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要以他们为镜,对照检视自身不足,寻找差距,发现短板,净化心灵,提升境界。要以他们的事迹和精神作为“镜子”,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干部群众满意的优秀干部。要以他们的事迹和精神作为“镜子”,扎根基层,敢闯敢干,真情为民,甘于奉献。要以他们的事迹和精神作为“镜子”,严于律己、坦荡无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以“最美”为鞭,策马奔腾。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学习榜样,向榜样靠拢,关键要付诸行动,切实把那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到自己的工作中,以踏踏实实的行动向“最美”致敬。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立行立做,不断锻炼提升自己,为抓住新时代新征程的建功立业机遇打好基础,随时准备挑起重担、奋勇前行。事贵有恒,学习“最美”也贵在坚持,要拿出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决心,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定力,扎实苦干,日积月累,努力在不断磨砺中成就事业,铸就“最好”,不负韶华。

这次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让我受益匪浅,通过学习我们党的光辉历程,重温我们党从成立以来,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建立的不朽功勋,让我更清楚地认识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发展中国,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中国人民建立起富强民主的新中国,到今天有了建设和发展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好局面,近百年风雨历程充满艰辛与坎坷。我党历经战火洗礼和历史考验,其历史凝聚着无数革命党人的智慧和力量。学习党的历史,了解我们的过去才能看清前进的方向。

今天祖国繁荣而稳定,成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大国,作为华夏儿女,祖国强盛了,我们也要提高自身素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拥有正确的思想,才会有正确的行动。我们要继承并发扬中国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坚决同歪风邪气作斗争,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和模范作用,响应新时代的号召,与时俱进,为祖国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强化党员意识,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不能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个原则不能变,只有思想上保持了先进性,才能在行动上体现先进性。

 提高党员素质,必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广大党员一定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党员素质,必须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普通党员要具有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的本领;党员领导干部要努力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

发挥党员作用,必须做到平时工作看得出来,切实把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每一位党员都要经常重温入党誓词,想一想向党承诺过什么,时常反思和检查自己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是否能够高风亮节;在急危难险重任务面前,是否能够挺身而出;在生死危难关头,是否能够豁得出去。

 树立党员形象,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亲民、爱民,真正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把群众最需要、最急迫的事抓在手上。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发挥表率作用,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先做到,形成党员干给群众看,领导干个职工看,一级带着一级抓的良好局面。树立清廉形象,每一名党员都必须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决不能把权力当作向组织伸手的资本,更不能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只能把权力当作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学习党史,了解党,更爱党。我们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纪国法,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自己的错误,端正自己的行为,明确自己的目标,为将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全有序的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为了鲜明树立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价值取向,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今年8月以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联合开展了“最美公务员”学习宣传活动。近日,经推荐遴选,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确定32名“最美公务员”。他们在基层一线扛重活、打硬仗,敢担当、善作为,以实际行动彰显人民公仆本色。

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32名“最美公务员”是公务员群体中的优秀代表,他们或是拼在疫情一线,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或是干在脱贫战场,扎根基层、不胜不休,或是守在防汛前沿,担当作为、真情奉献,以“最美姿态”树立起新时代“人民公仆”良好形象,书写了无愧于时代、人民的“最美答卷”。“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奋进““十四五””,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广大公务员需对标“最美”、践行“最美”,争做新时代最好“人民公仆”。

践行“最美”,把能拼肯干作为最好的“公仆人设”。“幸福是都奋斗出来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广大公务员的奋斗目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离不开广大公务员的苦干实干拼命干。年初,当组建北京驰援湖北医疗队的消息传来,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刘立飞第一时间报名,义无反顾冲上战疫第一线;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孙筱和早出晚归、争分夺秒,制定企业防疫和复工指南,助力临港新片区在上海全市率先实现亿元以上产值企业、规上企业100%复工……这些“最美公务员”用拼搏实干刻画了最美公仆风采。以榜样为标杆,广大公务员当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在一往无前、毫不懈怠中书写好为民答卷。

践行“最美”,把敢扛善做作为最好的“公仆格局”。“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敢不敢扛事、善不善做事考验的是一名公务员的担当品质、本领水平。“二十几岁的愣头青,能干出个啥?”面对这样的质疑,内蒙古喀喇沁旗马鞍山村扶贫“第一书记”刘叶阳没有打退堂鼓,而是凭着“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干劲,让昔日的穷山沟成为“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对标“最美公务员”,我们既要有敢扛事的担当,做“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的“疾风劲草”,又要有善成事的能力本领,用硬核“金刚钻”化解群众急难愁盼事。

践行“最美”,把倾情奉献作为最好的“公仆情怀”。“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最美公务员”的名字背后,写满的是“人民公仆”不计个人得失、甘于为民奉献的深厚情怀。湖北宜昌市夷陵区韩沂妗面对机构改革主动申请到急难险重的应急管理部门工作,湖南湘阴县教育局曾维光汛期不分日夜深入一线堤段巡查防守,甘肃永昌县城关镇干部刘韶华甘当万家灯火的守望者……向优秀看齐,广大公务员应自觉把小我融入到国家、民族、人民的“大我”之中去,多一些“执事敬”,少一些“小家子气”,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中谱写精彩华章。

作为2021年新参加工作的一名基层法院的初任公务员,我有幸参加了钦州市委组织部、钦州市委党校联合举办的第二期初任公务员培训班。通过为期十二天紧张又充实的培训,自己无论在思想认识还是在业务素质上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可谓受益匪浅。通过对此次的初任公务员培训回顾,对于如何做一个优秀的国家公务员,结合此次培训班所学,我有以下几点自己个人的思考。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我国的国家意志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体现。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即为“公仆”。但是为人民服务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不仅要有主观上的热情和干劲,还要求有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作为公务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才能达到为人民服务的要求。首先,公务员必须是人民的公仆,而不是凌驾于人民头上的“官”,这充分地体现了公务员的人民性,我们最主要的目标就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大、最多、最好的服务。其次,公务员的人民性在中国集中体现为公务员的党性。大多数公务员是党员,即使非党员的公务员同志也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这种党性不是虚无飘渺的,而是实实在在的;不只是作用于精神层面,而是能产生出现实生产力的;第三,公务员队伍必须是一个高效的团队,而这种效率来源于一种能动的服从意识。在高度的服从之下的同时,也要具有一定的能动判断能力。高效还要求公务员精通业务知识和行政知识,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并且这些知识和能力也要随时代的快速发展而不断更新。所以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应该熟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要认清各种当前社会政治、经济形势,要善于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要毫不动摇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只有解决好方向问题我们才能够走的稳,走的远。而过硬的政治素质,高尚的政治情操是保证我们正确方向的根本。

通过学习,我明白公务员培训不仅仅是法定要求,更是公务员转变角色,走上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这种思想上的转变不仅要快更要彻底,要从根本上克服自身意识上潜在的优越感,树立责任意识,这对于我今后的成长、发展都有重大意义。使我学到了实用的工作技能和方法,指导了以后的实践,从而严于律己,严格遵守纪律,踏实学习,以良好的品德树立个人良好的形象。在工作岗位上准确的定位自己,用开放的心态,实干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学习,提高素质。

为了让我们尽快地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基本知识,为今后的工作做好准备,本次初任培训班在十二天的时间里安排了大量的学习内容。通过《行政法》、《公务员法》和保密教育的集中学习,使我更加明确了国家公务员的责任、使命和自己所处职位的性质,增强了公务员的行政程序和保密意识,进一步树立了法制观念;通过机关公文写作和处理的学习,使我掌握了必需的行政技能,公文的写作与处理看似与我所处的工作职位没有联系,却是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所必备的业务技能。通过学习国情与区情,使我更明白了自己所服务的地方的情况,更加了解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通过破冰教学及户外拓展训练,使我增强了团队协作的意识,与其它学员建立了浓厚的学友情谊。通过培训,大家丰富了知识,开拓了视野,提高了能力和素质,在短时间内最大限度地充实自己,感觉收获颇丰。当然我们不能把学习的知识仅仅停留在书本上,要把所学、所知运用到工作实践当中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做到知行统一,学以致用。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也要孜孜不倦地学习、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素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担负起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任,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钦州市目前正在面临着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机遇与挑战并存着。“五年跨越、十年巨变”的发展目标,使钦州市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步伐向前迈进。在这个大发展的前提下,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对于如何才能更好地把握国情与区情,如何才能更好地服务于钦州的发展,通过这次培训,给予了我很好的解答。

二十一世纪,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是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知识经济要求我们应当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坚强的党性。只有具备了较高的理论素养,才能在当今这个多元化的政治经济格局中把握时代的脉搏,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国家公务员要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总结历史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国家公务员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其政治思想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成败。这就要求国家公务员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为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多做贡献。既有深度又有广度的合理的知识结构。国家公务员要加速更新知识,树立创新意识。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特别是信息科学和信息传播手段日益发展,知识量在短短的时间内发生猛增现象,有人形象地称为“知识爆炸”。要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国家公务员就必须加速自己知识的更新,不断地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国家公务员只有具备创新奋进的精神,不因循守旧,不满足于现状,才能及时吸收、消化新知识,适应新情况,否则有可能被甩在时代的后面。国家公务员还要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通过这次的培训,我更加清楚地知道,怎样才是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今后我必将加强自身学习,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的、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合格公务员。

第一,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的党员干部更应该充分利用好党史、国史,从中汲取更多精神营养。

第二,党员干部在主题教育活动中,首先要知史懂史,把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与“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主题教育总要求结合起来,主动学习好中国近代以来172多年的斗争史、我们党100年的奋斗史、新中国72年的发展史,坚持运用唯物史观准确认识和把握历史,切实把握中国共产党历史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

第三,学好党史、国史,强化党员干部任担当。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从党史和国史中,我们可以找寻胜利的源头,汲取经验、意志和力量,进而扛起新时代的使命担当,将发展不断地推向前进。主题教育中,党员干部就应用好党史、新中国史这座“精神宝库”,进一步深刻认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的本质内涵,发扬革命精神和斗争精神,勇担历史重任,努力传好中华复兴的接力棒。

习近平总书记讲:“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领导干部不管处在哪个层次和岗位,都应该读点历史,从中汲取有益于加强修养、做好工作的智慧和营养,不断提高认识能力和精神境界,不断提升领导工作水平”。党员干部要勇于面向未来,面对挑战,牢记历史、不忘初心、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贡献。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二

xx届全国人大会第xx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公务员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部法律将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分为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107条,约1字。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时,主要对公务员领域的以下具体内容做出规定:

——三个标准界定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法明确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如果一个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就属于公务员的范围。法律同时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法律在总则一章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聘任制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

公务员管理将引入聘任制,即机关根据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按照法律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法律规定,聘任合同期限为1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聘任制相对于传统公务员的选任制和委任制,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缺乏活力等问题。近来国外公务员管理越来越多地采用聘任制。此举为机关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的渠道,为使用辅助性、操作性的人员提供一种灵活、便捷的方式。

法律还确立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下列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外籍人士无缘公务员职位。

公务员法明确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一就是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照这部法律,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还包括: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照上述规定可以发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什么学历,也没有回答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享有的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法律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机关应当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关于任职回避,法律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有望实现多元化。

我国实施多年的公务员制度只提供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职务系列,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阶梯过于单一。公务员法则在综合管理类职位外,增设了专业技术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务等,致力于建立多元化的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

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法律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法律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资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并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法律同时还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三

《公务员法》颁布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带头,迅速掀起了学习公务员法的热潮。接下来就跟本站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关于公务员法学习心得吧!

我市专门组织市直机关人员进行了《公务员法》培训。这次培训不仅及时而且必要,使广大参训人员受益匪浅,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开展好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次培训使我们清楚地知道怎样才是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如何才能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公仆。

一、认真深入学习《公务员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公务员法》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部法律,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务员法》的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具体制度,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内容丰富。学习《公务员法》要在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功夫,反复学习,深钻细研,深刻理解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公务员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将对《公务员法》的学习不断引向深入。与此同时,要不断地结合本职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根据工作和形势的需要加强学习,不断补充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将工作做好、做精、让人民满意。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俗话说的好: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不断积累的过程,学习是没有止境的。学习是人们提高自身素质的一大法宝,作为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就更要求我们要不断学习。首先要学习专业知识,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自身组织管理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其次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同事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在工作中和同事相互交流,团结协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三、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勇于创新。

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在工作中要脚踏实地、正确定位,对待每一件事要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不断地丰富自身各方面的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热爱本职工作,一心为公,无私奉献,甘当无名英雄。同时我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单位的全面建设尽自己的一份力。

四、恪守自律,清正廉洁,无私奉献。

作为一名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廉政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要严于律已,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一定要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做到“四自”---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与“五慎”---慎处、慎微、慎独、慎欲、慎交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始终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切实做到为人民造福,务实干事廉洁从政。无私奉献是公务员的天职,也是公务员的品格,做任何事都要以人民之忧为忧,为人民之乐而乐,不追名逐利患得患失。

在今后工作中我要努力加强学习,坚持“两个务必”,落实“三个代表”,牢记群众利益,善待每一个人,做好每一件事,珍惜每一分钟,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公仆。

最近,通过参加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委党校联合举办的学习《公务员法》培训班,对颁布不久的《公务员法》有如下的认识: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将在公务员管理实践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公务员法内容有了重大改进,其规定: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或者命令。但同时也规定,当公务员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这种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务员拒绝服从错误命令和决定的权利,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准绳,也切实保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为公务员进行自我保护提供了一把利剑,较好的体现了人本管理的精神。

一是规范公务员的管理,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公务员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该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这是第一次把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写入法律,其意义是十分深远的。一个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如何,工作水平与工作效率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如何。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强弱,事关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要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除对现有公务员队伍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教育以外,坚持标准,严格条件,把好公务员入口关,是保证未来公务员高素质的关键所在。公务员法的出台,为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增强了政府部门用人的透明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共部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遏制现象的滋生。另外,以往公务员主要依靠职务晋升为主的晋升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待遇,现在设立了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制度。开拓了公务员晋升的新渠道。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从而拓宽了公务员晋升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与“官本位”思想。公务员法也确立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了暗箱操作,创造了良性竞争的环境;同时通过人事任免权的合理划分,制约了一把手或少数人的绝对权力,并通过建立责任机制来解决人事任免中出现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现象。

二是公务员依法行政,促进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公务员法规范和约束了公务员本身的具体行政行为和社会形象。任何行政行为均须由公务员来具体实施和操作,因此,公务员法是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公务员的言行,这是政府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法制要件。公务员法相对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仅在公务员晋升级、职位、工资待遇、福利等一系列权利规定方面更加明确化与具体化,而且公务员法强化了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相对明确和细化了政纪约束。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制度确立为一款重要法条。这就是说,过去20多年间断断续续尝试过的、在去年逐步推开的“行政问责”制度在公务员法中升级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的引入是加强政府官员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形象,获取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有重要的意义。公务员法建立的灵活的职位聘用制度,对公共管理体制改革产生了促进作用。对于一些社会通用性较强的事务性与辅助性的岗位,公务员法规定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社会上直接招聘相关人员。这样把聘任制作为公务员任用的补充形式,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改善了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了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首先,公务员法增加了我国公务员的“入口”渠道。新法在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七项条件,增加了公务员的“入口”渠道。对于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可以采用选任、委任和聘用的方式。该法肯定和坚持了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项突出和受到普遍好评的重大举措,即公开考试、竞争择优的录用制度。具体而言,新法要求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对于领导职务的任用,则首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的内部竞争上岗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改革成果。在第十六章中还首次明确了机关设立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并为此建立了相应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其次,公务员法明确规范了公务员的“出口”。新法在第十三章中以较大的篇幅,列明了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予以辞退”、“不得予以辞退”的具体条件或情形,既确立和彰显了公务员管理的严明纪律,又保护了公务员的个人权益不受侵犯。尤其是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法还引入了“引咎辞职”和“勒令辞职”制度。

再者,公务员法把公务员的交流与培训提升到了突出的位置。第十章规定了对公务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并将公务员的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与公务员的考核、任职、晋升挂钩。第十一章中规定了国家公务员的交流制度,公务员交流可以在内部进行,也可以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之间进行。

第一,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制度。《暂行条例》中没有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公务员法第三章特别规定公务员职位按照它的性质区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并且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新的职位类别。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类方法,不同于世界上许多国家采取的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的划分形式。

第二,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嘉勉、晋职、升级、工资、福利待遇等一系列权利规定得更为明确、具体;同时细化了对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规定,列举了33个小项、15个大项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必须受到相应的惩戒或处罚。具体内容包括贻误工作、打击报复、弄虚作假、压制批评、欺骗群众、挥霍公款、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参与或支持黄赌毒、经商办企业或参与赢利经营性活动等。并相应地规定了违反纪律应给予的六种处分形式,而且在处分期间对受处分者在享受晋升、工资待遇方面有所限制。

第三,公务员法突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一是规定了严明的行为规范和考核、惩戒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基本义务、16项基本纪律,同时要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的考核;二是增加了对主要领导成员的管理规定,反映在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上;三是对公务员的离职从业进行严格地限制,即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给予处罚。同时,公务员法还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四

首先,要从代表我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出发,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管理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的能力。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前沿领域的现代科技突飞猛进,对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乃至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二,要从代表我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要求出发,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推进现代文化建设的能力。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指导,从有利于全面提高人的综合素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出发,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实践相结合。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尤其是文化修养。

在今天,不掌握先进文化的公务员也无法带领群众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大业。随着对外开放和信息化步伐的加快,各种思想、各种学说、各种观念互相渗透、互相影响,呈现出极为复杂的局面。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武装头脑,具有时代意识和超前意识,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是促进社会进步的手段。只有三个文明一起抓,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第三,要从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出发,加强自身的公仆意识,做到廉洁奉公。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党从原先的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后,党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始终不脱离群众,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旺盛的生命力,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党和政府的决策、决定的时候始终按照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开展工作。

一是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时刻把人民的利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做到廉洁奉公。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做好本职工作。

(一)、深刻认识基层锻炼的重大意义。

在基层锻炼是成长为合格公务员的前提,我理解在基层工作有这样三点意义:

1、通过基层来了解和熟悉社会,掌握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乡镇其实就是整个大社会的缩影。在乡镇工作,有利于理清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工作程序及各部门间的协作关系,加强对事务的协作解决能力。

2、掌握社会的真实情况,真正理解并有效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只有在基层,切实的了解百姓的所思、所需,在微观上深入了解调查最基层群众的喜怒哀乐,在将来的工作才能少走弯路,少出偏差。

3、通过基层工作锻炼意志、磨练品行,培养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公务员担负着改革开放、富国强民的伟大使命,需要较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只有面对着社会的惊涛骇浪,体味过生活的酸甜苦辣,才能培养出过人的体能,坚毅的品格,周到细致的办事能力,遇难则上的精神面貌,才有可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二)、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体系。

“社会政治学”这个学科的广度和深度远远超出了我们以前所接触过的知识,它是国家公务员的主修课程,我们却对它知之甚少。如怎样写好一份通知,写好一篇调查报告,各部委局办的主要负责人是谁,三提五统具体指的是什么,这些需要我们不断在实践中学习,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的知识结构与体系。

(三)、以青年应有的热情和激情投入工作。

种.种由改革而引发的历史巨变,给我们呈现出一副多么蔚为壮观、精彩纷呈的时代画卷。在如此泥沙俱下、变幻莫测,饱含着民众呼求和预示着民族命运的现实面前,任何一个对人民的希望和社会的未来保持一份清醒和责任感的青年,尤其是我们走上公务员岗位的青年,在这种汹涌澎湃的社会现实面前,都会深深的受到感染并全身心的投入其中。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五

向“最美公务员”学习感悟为学习宣传优秀公务员先进事迹,鲜明树立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价值取向,更好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务员法学习与感悟集合1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近日,一则咨询因生活压力大,公务员周末送外卖是否违纪的问题截图在网上热传,引起了网友对公务员待遇的讨论。就在不久前,新华网也曾爆出类似的新闻,一位副镇长因医药费不得不出去开网约车而被举报受到县纪委依规查处。

《公务员法》有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但从网上的回应来看,大部分网友对公务员因家庭困难而在上班之余做兼职的情况表示理解,但也有网友认为,公务员本身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一边在机关工作,一边做兼职工作,这样“一心二用”,如何能够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公务员也是人,也有家,也不是“超脱三界外,不再五行中”的“神仙”,也需要养家糊口,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没有人愿意在上班之余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靠自己的本事赚点外快可以理解,但我们应该认识到,首先公务员本身身份特殊,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稍有偏差,很容易造成舆论的热议。其次公务员本身是国家的权利执掌者,利用兼职为权力谋私留下可乘之机,借此领取较高薪酬,极易滋生腐败。再次每个人的精力有限,公务员本身的工作关系着千万人的利益,工作之余做兼职容易造成精力分散,从而降低本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以必要的规定来进行约束,也很有必要。那么处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尴尬位置的公务员,在遇到经济困难时,又当何去何从呢?第一,应该实行弹性化管理,对确实在经济上有困难的同志,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调查核实后,可以进行适当的兼职活动。第二,对于确实困难的公务人员家庭,相关党组织和所属单位应该建档立案,适当予关心慰问。第三,此类事件的频发也暴露出我国基层公务员的薪资水平确实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消费情况,合理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待遇也很必要。

一是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公务员法》的出台,将有力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实现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和依法保障,并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二是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公务员法》系统总结了我国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做法。这既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提高党。

的执政能力。《公务员法》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明确了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这将有利于促使广大公务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行政能力。

一是体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公务员法》既从总体上体现党的干部路线,全面反映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的根本要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同时又将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干部人事管理经验直接在法中予以反映,将党的干部政策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范。

二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法》从现阶段我国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西方的公务员制度相比,《公务员法》更突出强调,我国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这样就把公务员对党和国家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示、任期制、任职试用期制、部分职位的聘任制以及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制度。

四是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公务员法》贯彻了分类管理的思想,如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分类管理是为了提高管理效能的科学化水平,使党政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理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吃透法律条文、反复学习、深钻细研的基础上,更要不断地结合本职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工作和形势的需要加强学习,不断补充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将工作做好、做精,让群众满意。

二是注重学习,勇于创新。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在工作中要脚踏实地、正确定位,对待每一件事要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不断地丰富自身各方面的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人羡慕的职业,这其中有父母的艰辛、个人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况且我们较其他乡镇工作轻松,正常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的大环境好,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这份工作,没有理由不干好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更应该多总结反思,多学习借鉴,多注重实绩,多深入村组,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一件件具体工作的落实上和履行本职工作的行动中,以个体作用的发挥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通过学法用法,我对法律条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层次内涵的深刻领悟,有了质的变化。对照所学的知识,结合本职工作,联系到执政为民、依法办事上,真正觉得法律对一个基层审计干部来说,既是护心镜,又是当家宝。

普法教育已经开展了十几个年头,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我深深感到:法律意识淡薄和执法的苍白,是那样毫不留情地阻碍着发展。因此法律知识学习,对我是个很大的鞭策,更是一个很大的收获。我不仅一扫缺少法律知识带来的困惑和迷惘,更收获了增长法律知识带来的巨大财富。所以说,学法重要,用法必然,执法关键。

作为一名基层审计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我深深体会到,搞行政事务要学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搞审计业务要学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如此等等,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我深深感到,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体会到,要想办成一件事,还必须把握好“三道关”。一是法律关。法律是准绳,法律至上、法律、法律至贵;学法律充实自己心中有数,用法律保护群众深得民心,依法律办事得心应手。二是公开关。公开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关。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干部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学法榜样,当用法先锋,行法定职权。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出国留学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是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

xx届全国人大会第xx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公务员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部法律将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分为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107条,约12000字。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时,主要对公务员领域的以下具体内容做出规定:

——三个标准界定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法明确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如果一个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就属于公务员的范围。法律同时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法律在总则一章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聘任制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

公务员管理将引入聘任制,即机关根据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按照法律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法律规定,聘任合同期限为1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聘任制相对于传统公务员的选任制和委任制,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缺乏活力等问题。近20年来国外公务员管理越来越多地采用聘任制。此举为机关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的渠道,为使用辅助性、操作性的人员提供一种灵活、便捷的方式。

法律还确立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下列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外籍人士无缘公务员职位。

公务员法明确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一就是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照这部法律,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还包括: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照上述规定可以发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什么学历,也没有回答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享有的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法律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机关应当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关于任职回避,法律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有望实现多元化。

我国实施多年的公务员制度只提供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职务系列,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阶梯过于单一。公务员法则在综合管理类职位外,增设了专业技术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务等,致力于建立多元化的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

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法律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法律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资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并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法律同时还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于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一个国家的人事制度,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所谓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活动,对各党派保持“中立”。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表明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性质:它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

第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国家强调文官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党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同时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级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

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兼备的原则,是我国公务员法的重要特点。“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则,是党一贯坚持的干部工作方针。长期以来,我党在选拔和使用干部时,一直强调要德才兼备,并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公务员法从公务员的选拔、考核、晋升等许多方面,都贯穿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录用上,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规定不得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为公务员;在考核上,强调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职务晋升上,强调要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第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西方的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文官工会为了文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调节文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而我国的公务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容许公务员搞特权。我国的公务员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他们是代表人民群众执行国家公务。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接受人民监督。

之所以有以上这些区别,其根本原因是,西方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西方实行的是多党制,我们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正是这些区别说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具有中国特色的。

2021年对中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这期间我国实现全面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全方位、开放性历史成就,我国全面贯彻落实新技发展理念,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了更高水平的开放,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环境更加优美,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可以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而这些卓越成就的取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的彰显和体现,离不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百年大时,实为不凡。在这波澜壮阔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跨过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为中华民族作出了伟大的历史贡献。中国共产党这一百年的征程一路走来,虽几经风雨但从未被打垮。它之所以能从一艘小小的红船成长为巍巍巨轮,就在于其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作为了根本的行动指南,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就在于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并为之不懈奋斗;就在于建立了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打造的坚强组织,保持了严明的组织纪律;就在于建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获得了最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就在于勇于进行彻底的自我革命,永葆青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积极参与厅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教育事业工作量大面广,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作为厅机关的一名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特别是近些年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办人们满意教育,才能为海南的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参加“法律进机关”相关课程学习,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开展使得我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教育教学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必须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应该熟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清各种当前社会政治、经济形势,要善于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要毫不动摇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只有首先解决好方向问题我们才能够走的稳,走的远。而过硬的政治素质,高尚的政治情操是保证我们正确方向的根本。培训期间,通过对必备理论的学习,认真解读了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法治国家等理论知识,对《公务员法》的认真学习和细心揣摩,让我深刻领会了公务员的,进一步树立了人民公仆意识,为任职后依据公务员法干好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这些理论知识为我消除了迷惘心理,照亮了前进努力的方向。使我深刻的了解到公务员精神就是: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具体到工作当中首先应尽职尽责,公务员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因此,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责任意识,尽职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次要廉洁奉公。要有良好的情操,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同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办事,努力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最后要团结协作。单位的工作是一个整体,部门的划分是为了在分工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公务员要有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这样才能更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通过学习,我明白公务员培训不仅仅是法定要求,更是公务员转变角色,走上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这种思想上的转变不仅要快更要彻底,要从根本上克服自身意识上潜在的优越感,树立责任意识,这对于我今后的成长、发展都有重大意义。使我学到和掌握了实用的工作技能和方法,指导了以后的实践,从而严于律己,严格遵守纪律,踏实学习,以良好的品德树立个人良好的形象。在工作岗位上准确正确的定位自己,用开放的心态,实干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学习,提高素质。争做一名合格、优秀公务员。

此次培训重视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基础培训和整体培训。课程内容十分丰富,注重基础理论的同时更强调与实际结合,与实用融合。通过学习,我逐渐明晰了认知自我、重塑自我、管理自我、成功自我、创新自我、发展自我以及人文自我的深刻,使我认识到要提高综合能力,一是要提高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是一项基本能力,也是公务员顺利成长、不断进步的动力源。新任公务员要向书本学习,在阅读中提高智慧能力;要向实践学习,在工作中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要向同事学习,在沟通中提高协调能力;要向群众学习,在联系中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要向领导学习,在观察中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各种专业的培训,多途径提高自身能力。二是要加强反应能力。提高公务员的反应力,就是要加强应对复杂局面能力的锻炼。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公务员,首先要增强对各类破坏社会稳定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在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面前,要临危不惧,要承受得起各种压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化解矛盾。

其次,要增强对不同类型重大变化的应变能力。要力求做到及时反应、准确反应,动态把握变化趋势,科学掌握变化规律,提前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积极应对变化。

要加强执行力。党的执政能力集中体现为公务员的执行力。要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要确保质量,注重实效;要善于选择最佳执行路径;要建立和完善执行体系和机制,扩大执行力的效能。

要加强实践。勤于实践锻炼是公务员提高工作本领、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途径。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服务,建立在对客观实际情况正确把握的基础之上。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用实践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要敢于尝试,勇于创新,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工作本领。

四是学有所得受益匪浅,为今后创新工作打下了基础。

理论知识的学习,使我得以重温学生时代的幸福时光,为以后继续提高理论知识素养,更深入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结合实际的畅谈又让我对当前和未来有了更美好的憧憬和自信,也为胜任新的岗位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深知,创新是政府机关工作活力的源泉,这就要求我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要首先具有创新工作的意识和勇气,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和主观偏见的约束,敢于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能超越原有的观念,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为今后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干好工作和争做合格公务员、优秀公务员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五是“学,然后知不足”,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

在不断深化学习的同时,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如何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适应新的工作岗位,顺利实现角色转变尤为重要,不仅是身份转变更关键的是思想转变,作为一名新录用公务员,对公务员职责以及以后工作的方法、方向甚至工作中的人际交往都不甚明了。光靠书本知识是不够的,更主要的还是要多结合实践工作。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一定要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这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和根本。而这些都是我目前比较欠缺和亟需加强锻炼学习的。要弥补不足,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总结。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充实我们的思想,完善自身素质,提高个人能力。

一是要调整心态,增强自信。“境由心生”良好的心态是前行的动力。培训中,教授专家多次从心理调适、生命的意义、日常工作方法等方面,对我们进行了解惑、指导,使我对新的工作有了新的了解。要有一种开放的心态,正确的定位,心甘情愿、脚踏实地当好一名“新兵”的态度。

二是要珍惜岗位,踏实工作。生疏的工作内容,紧迫的任务,一点一滴都是全新的考验,虽有压力,更是学习的动力。要切实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立志做好事。在工作中,既要忌眼高手低,又要防患得患失,正确认识事业和自身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好本职工作脚踏实地地从本职工作的一点一滴做起。

三、要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学习,是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的基本途径和法宝。加强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对新录用公务员来说尤为重要。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始终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学习要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努力工作,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工作中去,用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四是要廉洁自律,树好形象。一定要在思想上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做到始终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在理想信念上始终坚定不移,在法律上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增强党纪法规意识,经受住各种考验,树立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总之,作为一名公务员,必须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大众的理念,迎接新时代的挑战,苦练基本功,扎根基层,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基层行政工作人员而努力!

2020年12月,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此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于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要求,激励着干部担当作为。

此次修改对公务员队伍的政治要求更加明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了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当中。此外,修改后的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职务、职级等相关规定,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等条文做出了修改,这完善了公务员体系的激励机制,为提升工作干劲提供了助益。公务员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责任,此次修改增加了公务员监督和应当遵守纪律等规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等规定。这种修改增加了对公务员岗位的监管力度,也能够推动公务员自我约束意识的增强,促使公务员更公正、廉洁地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责任。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公务员的健康成长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全面贯彻党中央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在严明纪律约束、健全严管链条、加强重点监督、引导公务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做了详实的规范,在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品格重视的同时,通过进一步严明纪律、严密监督,筑起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的防火墙。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在学习新公务员法后,进一步明确了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始终保持对党对人民的初心。思想上,保持理想信念,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工作上,做到勤奋敬业、勇于担当。做到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敢于直面问题、直面矛盾、直面群众需求,真诚服务,将感情和责任心用于工作,把时间和精力付诸实践,把工作做实、做稳、做好。学习上,还要意识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单靠学习公务员法是不够的,要从纸面进入脑内,从脑内落实到脚下,在不断学习中不断实践,在法律要求基础上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标准和素养,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公务员。

初心如磐,以史为鉴。2021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迎着2021“牛年”的东风,“十四五”开局起步,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前行力量,以全面从严治党擎起朗朗乾坤。

今天是正月初九,春节的年味和团圆的气氛还未完全消散,各行各业的人们已从阖家团圆的氛围中抽离出来,展开新一年的新旅程。

“党史学习教育”已“蓄势待发”,以史为鉴,重温史诗,红色教育“生根发芽”。

追溯历史,倾听回响。习近平总书记执政以来高度关注党史学习教育,特别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好、学深,把脉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进程,汲取宝贵经验助力新时代新发展,并在多次考察谈话和重大会议上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多学党史、中国史,自觉接受红色传统教育,常学常新,不断感悟,巩固和升华理想信念,把中国革命历史作为最好的营养剂,修好党史教育这门必修课,了解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来龙去脉,汲取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经验,增添正能量,正确了解党和国家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

“党史学习教育”承“华诞献礼”,以学为基,传承经典,初心使命“落地开花”。

行程万里,初心如一。2021年,站在诸多历史交汇点上,“十四五”开局起步与党的“百年华诞”交相辉映,更凸显历史感和责任感。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加强组织建设,通过多形式、全渠道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等学习教育和活动编排,切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落地生根;坚持把政治过硬摆在首位,进一步优化干部任选用机制,突出抓好社区(村)“两委”换届工作,确保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位,切实抓好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大胆识人用人,充分发挥好在基层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机制,锤炼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铁军”。

“党史学习教育”呈“主题常态”,向史而新,谱写华章,播种星火“进千万家”。

鉴往知来,百炼成钢。从“小小红船”到“巍巍巨轮”,从“春天的故事”到“新时代华章”,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开拓前进,从没有路的地方,走出了一条人间正道。作为党员干部新时代必修课,“党史学习教育”是广大党员干部学党史、守初心、担使命的有力抓手,是以史为鉴催生政治智慧的有效路径,是各领域党组织开展落实工作的根本遵循。各领域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上下细、下足功夫,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带领大家接受一次思想政治洗礼,让“党史”进万家,让“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生活化。

前几天参加了局机关组织《公务员法》培训,很受教益,进一步增强了公务执法意识,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观念。现就法律“刚性约束”和责任方面谈下自己的体会:

公务员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中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综合法律,《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项空白,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增强公务员责任意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应该说我国对于违法的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但是追究工作失职、领导失误等领导责任的法律制度尚未触犯法律,也不适用纪律处分时,往往难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这在客观上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空白,致使长期以来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

《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引入公务员管理中,强调了公务员队伍中领导成员应该承担的责任,《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引咎辞职或者因其它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将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写入法律,意味着要用法律的“刚性约束”来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让领导责任不再一种可以“大错化小小错化了”的虚幻责任,而是更加具体化,这有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权责意识,约束其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

《公务员法》不仅把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制度写入法律,而且规定了公务员的辞职制度。《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予以辞退的五种情形,那些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不胜任现任工作,不接受合理安排,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大错没有,小错不断的公务员,可以辞退。辞退制度的建立,将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打破公务员只进不出的潜规则,加快公务员合理流动,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所以,引入引咎辞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培育公务员的责任意识。

为了防止公务员在任枉法、离任收赃,《公务员法》还对公务员离职后的从业作出了严格限制。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予以处罚。

我国公务员队伍庞大,人数众多,如何对这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是公务员管理机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公务员法》的颁布,打破了公务员管理单一化的模式,创新分类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简单的职务分类,即只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之分。《公务员法》创新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它职位类别。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划分职位的类别,增设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职务,单设法官、检察官职务,有利于依据职位的特点进行更科学的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有了《公务员法》,公务员的职责也更加明确。

在公务员晋升及工资待遇上,《公务员法》也做了修改,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一个公务员,可以根据其能力、工龄、业务等因素,在职务上得到提升,如果没有空缺职务担任,在从事原工作的基础上,享受与应提升职务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即职级晋升。这样公务员即使没有职务的升迁,也可以通过职级晋升获得待遇的提高,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此外,对于消除公务员的“官本位”意识,防止贪污腐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大精神,全面实施石屏县“六五”普法规划,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牛街镇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肩负着领导、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重要职责。牛街镇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引导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表率,带动全镇人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建设“平安牛街法治牛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明确任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适应党的十八大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牛街镇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普法教育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一是突出学习宪法;二是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是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是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五是深入推进法治实践。

健全制度。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工作制度,牛街镇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二是健全领导干部用法制度;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考核制度;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责任追究制度。

创新方法。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牛街镇积极拓宽学法渠道,在坚持自学为主的基础上,结合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推进方式方法创新,主动与其他乡镇及县属部门交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公务员法作为一部凝聚近二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公职法规。对我国公务员的队伍和人才建设起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不仅是我国公务员要学习理解的基本规范,也是我国公务员思想的重要指导基础。在学习公务员法的过程中,我认真结合联系了公务员岗位的实际,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在公务员法第一章总则的第四条中指出,公务员制度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并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不仅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方针,也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方针,身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最首要的就是以制度中的指导思想为核心,给自己制定正确的思想政治前提,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着以此为指导的崇高信念严守岗位,展开工作。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一点要求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为一名肩负国家职责的公务员,更应该严格强有力地要求自己以国家利益为首,不做任何侵犯国家利益或者和国家利益有冲突的事,并且要对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有高度的理解,时刻以国家准则为出发点,严格要求自己的道德规范,高度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在遵法守法上起到模范领头的作用,时刻秉持着身为一名公务员所必需的良好原则和形象。

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二点和第三点要求分别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公务员这一岗位不仅是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人民托付的高度使命,身为一名合格公务员,只有按照规定的每个程序,贯彻落实好制度的每个要求,做好自己的份内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处理好人民的各种诉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热忱把工作完成好,才能不辜负人民所托付的使命,发挥出公务员这个岗位的重要影响力和效用.

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五点要求指出"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身为一名合格公务员,除了做好自己的份内职守,勤恳地完成自己的份内工作,服从上级命令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一名合格的公务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随时调动自己的工作积极性,全力贯彻和理解上级的政策方针,服从领导上级的命令,保持良好的工作协同性和配合性,以及时刻配合做好工作的责任心态,才能富有效力地完成所属岗位的职责。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是公务员法履行义务的第八点要求,公务员肩负着国家的公务,是人民和国家的重要服务枢纽和桥梁。身为人民的公仆,公明廉洁是首要的准则和条件,一名合格的公务员理应恪守神圣崇高的道德准则,时刻以严格的准则要求自己,坚决不做出任何超越道德底线的事,时刻以公明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且保持正派生活作风,规范严肃自己的言行和举止,始终以公正严明的公务员形象,发挥良好的带头和影响作用。

通过学习公务员法,使我对成为一名合格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有了更明确的理解,也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公务员这一重要职责的思想认识,可望在今后的公务员工作岗位上,能更加有效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提升自己的准则。并且全力达到学习公务员法的目的:"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依法行政,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面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清湛,作风过硬,充满生机的干部队伍",以把自己的公务员工作做到更好、更完善。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六

2020年12月,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此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于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要求,激励着干部担当作为。

此次修改对公务员队伍的政治要求更加明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了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当中。此外,修改后的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职务、职级等相关规定,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等条文做出了修改,这完善了公务员体系的激励机制,为提升工作干劲提供了助益。公务员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责任,此次修改增加了公务员监督和应当遵守纪律等规定,修改完善了回避情形、责令辞职、离职后从业限制等规定,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等规定。这种修改增加了对公务员岗位的监管力度,也能够推动公务员自我约束意识的增强,促使公务员更公正、廉洁地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责任。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公务员的健康成长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全面贯彻党中央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在严明纪律约束、健全严管链条、加强重点监督、引导公务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做了详实的规范,在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品格重视的同时,通过进一步严明纪律、严密监督,筑起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的防火墙。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在学习新公务员法后,进一步明确了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始终保持对党对人民的初心。思想上,保持理想信念,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工作上,做到勤奋敬业、勇于担当。做到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敢于直面问题、直面矛盾、直面群众需求,真诚服务,将感情和责任心用于工作,把时间和精力付诸实践,把工作做实、做稳、做好。学习上,还要意识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单靠学习公务员法是不够的,要从纸面进入脑内,从脑内落实到脚下,在不断学习中不断实践,在法律要求基础上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标准和素养,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公务员。

2021年对中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这期间我国实现全面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全方位、开放性历史成就,我国全面贯彻落实新技发展理念,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了更高水平的开放,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环境更加优美,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可以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而这些卓越成就的取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的彰显和体现,离不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百年大时,实为不凡。在这波澜壮阔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跨过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为中华民族作出了伟大的历史贡献。中国共产党这一百年的征程一路走来,虽几经风雨但从未被打垮。它之所以能从一艘小小的红船成长为巍巍巨轮,就在于其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作为了根本的行动指南,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就在于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并为之不懈奋斗;就在于建立了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打造的坚强组织,保持了严明的组织纪律;就在于建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获得了最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就在于勇于进行彻底的自我革命,永葆青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积极参与厅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教育事业工作量大面广,涉及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作为厅机关的一名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特别是近些年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办人们满意教育,才能为海南的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参加“法律进机关”相关课程学习,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开展使得我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教育教学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于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一个国家的人事制度,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所谓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活动,对各党派保持“中立”。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表明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性质:它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

第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国家强调文官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党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同时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级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

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兼备的原则,是我国公务员法的重要特点。“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则,是党一贯坚持的干部工作方针。长期以来,我党在选拔和使用干部时,一直强调要德才兼备,并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公务员法从公务员的选拔、考核、晋升等许多方面,都贯穿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录用上,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规定不得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为公务员;在考核上,强调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职务晋升上,强调要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第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西方的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文官工会为了文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调节文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而我国的公务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容许公务员搞特权。我国的公务员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他们是代表人民群众执行国家公务。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接受人民监督。

之所以有以上这些区别,其根本原因是,西方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西方实行的是多党制,我们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正是这些区别说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具有中国特色的。

公务员法作为一部凝聚近二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公职法规。对我国公务员的队伍和人才建设起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不仅是我国公务员要学习理解的基本规范,也是我国公务员思想的重要指导基础。在学习公务员法的过程中,我认真结合联系了公务员岗位的实际,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在公务员法第一章总则的第四条中指出,公务员制度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并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不仅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方针,也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方针,身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最首要的就是以制度中的指导思想为核心,给自己制定正确的思想政治前提,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着以此为指导的崇高信念严守岗位,展开工作。

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一点要求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为一名肩负国家职责的公务员,更应该严格强有力地要求自己以国家利益为首,不做任何侵犯国家利益或者和国家利益有冲突的事,并且要对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有高度的理解,时刻以国家准则为出发点,严格要求自己的道德规范,高度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在遵法守法上起到模范领头的作用,时刻秉持着身为一名公务员所必需的良好原则和形象。

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二点和第三点要求分别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公务员这一岗位不仅是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人民托付的高度使命,身为一名合格公务员,只有按照规定的每个程序,贯彻落实好制度的每个要求,做好自己的份内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处理好人民的各种诉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热忱把工作完成好,才能不辜负人民所托付的使命,发挥出公务员这个岗位的重要影响力和效用.

公务员法中履行义务的第五点要求指出"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身为一名合格公务员,除了做好自己的份内职守,勤恳地完成自己的份内工作,服从上级命令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一名合格的公务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随时调动自己的工作积极性,全力贯彻和理解上级的政策方针,服从领导上级的命令,保持良好的工作协同性和配合性,以及时刻配合做好工作的责任心态,才能富有效力地完成所属岗位的职责。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是公务员法履行义务的第八点要求,公务员肩负着国家的公务,是人民和国家的重要服务枢纽和桥梁。身为人民的公仆,公明廉洁是首要的准则和条件,一名合格的公务员理应恪守神圣崇高的道德准则,时刻以严格的准则要求自己,坚决不做出任何超越道德底线的事,时刻以公明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且保持正派生活作风,规范严肃自己的言行和举止,始终以公正严明的公务员形象,发挥良好的带头和影响作用。

通过学习公务员法,使我对成为一名合格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有了更明确的理解,也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公务员这一重要职责的思想认识,可望在今后的公务员工作岗位上,能更加有效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提升自己的准则。并且全力达到学习公务员法的目的:"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依法行政,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面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清湛,作风过硬,充满生机的干部队伍",以把自己的公务员工作做到更好、更完善。

前几天参加了局机关组织《公务员法》培训,很受教益,进一步增强了公务执法意识,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观念。现就法律“刚性约束”和责任方面谈下自己的体会:

公务员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中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综合法律,《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项空白,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增强公务员责任意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应该说我国对于违法的党政领导干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但是追究工作失职、领导失误等领导责任的法律制度尚未触犯法律,也不适用纪律处分时,往往难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这在客观上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监督的空白,致使长期以来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

《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引入公务员管理中,强调了公务员队伍中领导成员应该承担的责任,《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引咎辞职或者因其它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将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写入法律,意味着要用法律的“刚性约束”来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让领导责任不再一种可以“大错化小小错化了”的虚幻责任,而是更加具体化,这有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权责意识,约束其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

《公务员法》不仅把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制度写入法律,而且规定了公务员的辞职制度。《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予以辞退的五种情形,那些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不胜任现任工作,不接受合理安排,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大错没有,小错不断的公务员,可以辞退。辞退制度的建立,将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打破公务员只进不出的潜规则,加快公务员合理流动,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所以,引入引咎辞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培育公务员的责任意识。

为了防止公务员在任枉法、离任收赃,《公务员法》还对公务员离职后的从业作出了严格限制。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予以处罚。

我国公务员队伍庞大,人数众多,如何对这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是公务员管理机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公务员法》的颁布,打破了公务员管理单一化的模式,创新分类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长期以来,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简单的职务分类,即只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之分。《公务员法》创新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它职位类别。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划分职位的类别,增设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职务,单设法官、检察官职务,有利于依据职位的特点进行更科学的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有了《公务员法》,公务员的职责也更加明确。

在公务员晋升及工资待遇上,《公务员法》也做了修改,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一个公务员,可以根据其能力、工龄、业务等因素,在职务上得到提升,如果没有空缺职务担任,在从事原工作的基础上,享受与应提升职务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即职级晋升。这样公务员即使没有职务的升迁,也可以通过职级晋升获得待遇的提高,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此外,对于消除公务员的“官本位”意识,防止贪污腐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公务员法》的出台,将有力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实现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和依法保障,并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二是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公务员法》系统总结了我国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做法。这既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提高党。

的执政能力。《公务员法》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明确了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这将有利于促使广大公务员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行政能力。

一是体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公务员法》既从总体上体现党的干部路线,全面反映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的根本要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同时又将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干部人事管理经验直接在法中予以反映,将党的干部政策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范。

二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法》从现阶段我国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西方的公务员制度相比,《公务员法》更突出强调,我国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这样就把公务员对党和国家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示、任期制、任职试用期制、部分职位的聘任制以及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制度。

四是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公务员法》贯彻了分类管理的思想,如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分类管理是为了提高管理效能的科学化水平,使党政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理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吃透法律条文、反复学习、深钻细研的基础上,更要不断地结合本职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工作和形势的需要加强学习,不断补充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将工作做好、做精,让群众满意。

二是注重学习,勇于创新。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在工作中要脚踏实地、正确定位,对待每一件事要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不断地丰富自身各方面的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人羡慕的职业,这其中有父母的艰辛、个人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况且我们较其他乡镇工作轻松,正常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的大环境好,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这份工作,没有理由不干好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更应该多总结反思,多学习借鉴,多注重实绩,多深入村组,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一件件具体工作的落实上和履行本职工作的行动中,以个体作用的发挥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七

20xx年7月15日,我参加了水利部青年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班。七天的时间,我们和来自水利部办公厅秘书处、水资源管理司、防办等各司局以及长江委、黄河委、淮委、海委、松辽委等各流域机构的学员一起系统的学习了《社会调查及调查研究报告撰写》、《中国水资源管理》、《保密工作基础知识》、《水利公文写作》、《水利法制建设》、《干部成长规律研究》、《对当前水利形势的认识》、《如何提高执行力》、《心理调试和沟通技巧》共9门课程。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听课,认真笔记,认真思考,圆满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通过学习,系统的梳理了一名水利公务员必备的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政治修养,强化了理论素质,更重要的是发觉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对未来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面谈几点个人体会:

一、把握当前水利脉搏,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

作为一名水利系统公务员,最重要的是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兴水,所以,对国家的治水政策及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把握应该是很重要的一项基本要求。陈雷部长讲话指出“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和紧迫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时期,也是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加快转变的关键阶段。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不仅是中国现阶段的突出水情,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需要长期应对的基本国情。”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的给我们学院仔细的回顾了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出台的时代背景和战略意义,更使我们认识到肩头承担着践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责任,坚定不移的用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指导日常民生水利工作。工作中,只要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现代化方向就不会偏离民生水利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只有真正理解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才能更好的把握当前水利脉搏,积极践行才能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

二、提升自我,学会沟通,利用团队精神把事业干好。

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综合国力竞争的日趋激烈,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个人要想在职业生涯中得到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具备更加优秀的素质。通过情商和心理沟通技巧的学习,使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自己和优秀的差距。要努力提升自己的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只有具备高素质才能成为一名优秀公务员。

发展自己可以以划单人艇的心情去生活、发展自己、表现自己,但日常工作中更多时候我们是划的龙舟,每个人的成败得失是休戚相关的,只有和谐沟通,同舟共济,以团队的力量来用心完成各项工作,才能把我们的事业干好。如老师讲的90%规律使我一下明白了我们规划科主管的规划为什么迟迟交不了卷。一个规划项目,从设计院的规划处设计人员规划处总工院总工把关技术中心评审委内校核委领导基本上6个环节,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一般是90%的思维,即做到100%太累,60%太危险,90%优秀刚好,如此,前面5个环节的90%连续的结果就是59%(假定优秀为1),59%的成果就是合格还达不到,谁都不会满意,因此,返工就是必然的选择,有的规划返工的不止2、3次。很简单的道理在实际应用中很容易忽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争取把学到的知识贯彻到规划组织的各个环节中去,将每个规划组织好,拿出优秀的答卷。

三、把握规律,科学规划自己成长。

作为一名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要把握干部成长规律,认真定位,科学规划自己的成长。通过对干部成长的目标、动力、途径、素质、环境、标准、关口、周期八大基本要求及干部成长萌芽期、成长期、成熟期、成就期、淡出期五个阶段规律的学习,对干部如何成长有了感性认识,对自己发展有了规划方向。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既然走上公务员岗位,也要树立一个长远发展目标,才能有动力持续的发展自己。心存高远,学会融入,善于积累是干部成长的第一步,做到“定好位、讲规矩、明责任”,干好工作,是塑造合格干部的基本要求,做到这些才能向更高的目标冲击。道理明白很简单,真正做到却很难。在未来的流域水利工作中逐步发现自己,提升自己,发展自己,是个人成长中的一个长期目标,对上对下负责,时刻关注民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己的修养。

应该说这次培训对于我不仅及时而且实际,解答了我在前段工作中出现的一些迫切需要解答的问题,为我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打实了基础,创造了条件。更重要的是这次培训使我清楚的知道怎样才是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在今后工作中增强服务意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团结干事,务实谋事,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八

经过公务员法学习,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在此谈谈心得感想。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想,欢迎大家阅读。

xx届全国人大会第xx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公务员法。国家签署第35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部法律将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分为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107条,约120xx字。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时,主要对公务员领域的以下具体内容做出规定:

——三个标准界定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法明确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如果一个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就属于公务员的范围。法律同时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法律在总则一章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聘任制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

公务员管理将引入聘任制,即机关根据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按照法律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

合同。

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法律规定聘任合同期限为1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聘任制相对于传统公务员的选任制和委任制,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缺乏活力等问题。近20xx年来国外公务员管理越来越多地采用聘任制。此举为机关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的渠道,为使用辅助性、操作性的人员提供一种灵活、便捷的方式。

法律还确立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下列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外籍人士无缘公务员职位。

公务员法明确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一就是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照这部法律,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还包括: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照上述规定可以发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什么学历,也没有回答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享有的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法律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机关应当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关于任职回避,法律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有望实现多元化。

我国实施多年的公务员制度只提供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职务系列,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阶梯过于单一。公务员法则在综合管理类职位外,增设了专业技术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务等,致力于建立多元化的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

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法律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法律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资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并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法律同时还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务员法颁布近两个月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带头,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学习讨论、座谈交流、举办培训班、撰写。

心得体会。

等多种形式,迅速兴起了学习公务员法的热潮,有了良好的开端。当前,摆在广大公务员和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是,要逐步把这一学习引向深入,使公务员法深入人心。把学习引向深入,首先必须认真研读法律原文。公务员法的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具体制度,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内容丰富。短时间内要做到学懂弄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在原原本本地学习、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工夫,反复学习,深钻细研,深刻理解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

把学习引向深入,要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学习。要紧密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联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联系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际,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围绕近年来公务员制度推行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要围绕实施公务员法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对策建议。对于已有的干部人事方面的文件及部门规章等,涉及公务员管理的相关内容,要按照依法办事的要求,分门别类进行清理。同时,对一些政策衔接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把学习引向深入,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领导干部在国家管理和公务员管理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学法、知法是守法、执法的前提。只有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才能为正确实施公务员法打下扎实的基础。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多学一些、学深一些。要带头作学习辅导报告,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做好督促检查,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的学习。

把学习引向深入,还要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各地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方法,抓紧办好骨干研修班和师资培训班。要在全体公务员中进行公务员法的普及和轮训。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培训。要在做好这次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把公务员法培训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期深入开展下去。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质量评估,对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结合实际组织考试,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最近,通过参加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委党校联合举办的学习《公务员法》培训班,对颁布不久的《公务员法》有如下的认识: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将在公务员管理实践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公务员法内容有了重大改进,其规定: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或者命令。但同时也规定,当公务员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这种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务员拒绝服从错误命令和决定的权利,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准绳,也切实保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为公务员进行自我保护提供了一把利剑,较好的体现了人本管理的精神。

一是规范公务员的管理,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公务员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该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这是第一次把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写入法律,其意义是十分深远的。一个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如何,工作水平与工作效率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如何。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强弱,事关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要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除对现有公务员队伍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教育以外,坚持标准,严格条件,把好公务员入口关,是保证未来公务员高素质的关键所在。公务员法的出台,为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增强了政府部门用人的透明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共部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遏制现象的滋生。另外,以往公务员主要依靠职务晋升为主的晋升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待遇,现在设立了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制度。开拓了公务员晋升的新渠道。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从而拓宽了公务员晋升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与“官本位”思想。公务员法也确立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了暗箱操作,创造了良性竞争的环境;同时通过人事任免权的合理划分,制约了一把手或少数人的绝对权力,并通过建立责任机制来解决人事任免中出现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现象。

二是公务员依法行政,促进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公务员法规范和约束了公务员本身的具体行政行为和社会形象。任何行政行为均须由公务员来具体实施和操作,因此,公务员法是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公务员的言行,这是政府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法制要件。公务员法相对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仅在公务员晋升级、职位、工资待遇、福利等一系列权利规定方面更加明确化与具体化,而且公务员法强化了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相对明确和细化了政纪约束。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制度确立为一款重要法条。这就是说,过去20多年间断断续续尝试过的、在去年逐步推开的“行政问责”制度在公务员法中升级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的引入是加强政府官员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形象,获取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有重要的意义。公务员法建立的灵活的职位聘用制度,对公共管理体制改革产生了促进作用。对于一些社会通用性较强的事务性与辅助性的岗位,公务员法规定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社会上直接招聘相关人员。这样把聘任制作为公务员任用的补充形式,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改善了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了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九

公务员法颁布近两个月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带头,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学习讨论、座谈交流、举办培训班、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兴起了学习公务员法的热潮,有了良好的开端。当前,摆在广大公务员和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是,要逐步把这一学习引向深入,使公务员法深入人心。把学习引向深入,首先必须认真研读法律原文。公务员法的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具体制度,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内容丰富。短时间内要做到学懂弄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在原原本本地学习、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工夫,反复学习,深钻细研,深刻理解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

把学习引向深入,要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学习。要紧密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联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联系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际,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围绕近年来公务员制度推行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要围绕实施公务员法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对策建议。对于已有的干部人事方面的文件及部门规章等,涉及公务员管理的相关内容,要按照依法办事的要求,分门别类进行清理。同时,对一些政策衔接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把学习引向深入,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领导干部在国家管理和公务员管理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学法、知法是守法、执法的前提。只有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才能为正确实施公务员法打下扎实的基础。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多学一些、学深一些。要带头作学习辅导报告,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做好督促检查,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的学习。

把学习引向深入,还要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各地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方法,抓紧办好骨干研修班和师资培训班。要在全体公务员中进行公务员法的普及和轮训。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培训。要在做好这次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把公务员法培训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期深入开展下去。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质量评估,对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结合实际组织考试,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十

xx届全国人大会第xx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公务员法。国家签署第35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部法律将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法分为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107条,约120xx字。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时,主要对公务员领域的以下具体内容做出规定:

——三个标准界定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法明确界定了公务员的范围。如果一个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就属于公务员的范围。法律同时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法律在总则一章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法律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聘任制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

公务员管理将引入聘任制,即机关根据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按照法律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法律规定,聘任合同期限为1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至6个月。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聘任制相对于传统公务员的选任制和委任制,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缺乏活力等问题。近20xx年来国外公务员管理越来越多地采用聘任制。此举为机关吸引优秀的人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合法的渠道,为使用辅助性、操作性的人员提供一种灵活、便捷的方式。

法律还确立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下列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外籍人士无缘公务员职位。

公务员法明确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一就是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照这部法律,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还包括: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照上述规定可以发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什么学历,也没有回答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还规定了公务员享有的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法律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机关应当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关于任职回避,法律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有望实现多元化。

我国实施多年的公务员制度只提供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职务系列,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阶梯过于单一。公务员法则在综合管理类职位外,增设了专业技术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务等,致力于建立多元化的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

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法律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法律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法律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资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法律还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并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法律同时还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十一

时间匆匆,一转眼,一周的时间就过去了,我们在这一周的培训里,对监狱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过去我对监狱的认识多半是自己的想象与猜测,虽然毕业于警校,但是对监狱并没有真正的接触。在培训的这一周时间里,我们深刻认识与了解了我们监狱有别于其他工作的特点,了解了监狱的工作特性与现状,从许多老民警身上学习了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听他们分享了他们的工作心得。我们了解到了奋斗在一线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伟大与不容易。我们所要面对的,有些是迷失了人生道路的人,有些是心理扭曲、仇恨社会的人,有些更是穷凶极恶的人。而我们的工作,就是严格而又文明的管理,防止罪犯逃脱、非正常死亡;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技术教育,改造罪犯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使其弃恶从善、回归社会是我们的基本职责。而要做到这些,就要求我们必须熟练掌握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对执行职务所需的政治理论、文化科学知识等。这对我们的只是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我们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政治素养。

通过这一周的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新录用的民警,我们距离一个合格警察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往后的工作中,我会做到多思考、多学习,为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狱民警打好基础,多向老民警学习,勇于实践,服从领导。从手边眼前的事情做起,认真做到以下几点:1、头脑清醒、信念坚定;2、虚心好学、不断进取;3、谦虚谨慎、低调踏实;4、爱岗敬业、默默奉献;5、知法懂法、依法办事;6、做好准备、迎接挑战。努力做一个信念坚定的人、做一个勤于学习的人、做一个踏实肯干的人、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做一个积极进取的人、做一个善于合作的人!在未来的工作与生活中,我会不断充实自己、不断挑战自己,努力让自己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实现我的人生价值!

从一个南海之滨不为人知的小渔村,到跃升经济总量居亚洲前五的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40年来,深圳从“一张白纸”,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发展奇迹。敲响土地拍卖第一锤、第一次打破“大锅饭”、首创“前海模式”;第一家外资银行落户深圳、创办第一个出口加工区……这片不到2000平方公里土地上诞生的新中国很多“第一”,让世界看到了中国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

敢为人先,深圳奇迹离不开“闯”。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重提“摸着石头过河”,再次强调了先行先试的重要意义。1980年,深圳市政府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将土地作为生产资料进行市场化运作,与港商合作建造了新中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实行了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这样的“第一次”在深圳还有很多,如物价改革、打破铁饭碗、股份制试点、企业产权转让、“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对外企实行国民待遇……没有深圳人“拓荒牛”的勇气,就不会有如今的“深圳奇迹”。

革故鼎新,发展的动力源于“创”。深圳特区40年来取得的成绩无不说明必须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才能在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赢得主动权。未来,人工智能产业、数字经济等是一个非常大的“蓝海”,各行各业将产生根本性的变革。深圳将创新发展视作魂,以立法保障和规划引导为基础,全力打造标准、质量、品牌、信誉“四位一体”的城市建设格局。质量是价值追求的起点,只有精益求精、以精立业、以质为优,才能在有限的空间、资源、要素中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脚踏实地,美好未来要接着“干”。在深圳人的心中“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多说无益,实干圆梦。深圳首创了1000多项改革举措,奏响了实干兴邦的时代强音。四十年来,深圳人拼搏进取,锐气如初,吸引了着众多人才纷至沓来,在这里挥洒汗水、奉献青春。深圳是一座慢不下来的城市,走在深圳街头,深圳人的匆匆步伐是“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最真实写照。未来的美好深圳要接着实干,中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要靠实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需要实干。

有人说刚出生的婴儿就像一张白纸,未来可能会色彩斑斓,也可。

能无尽黑暗,而深圳必定是前者。40年里,深圳从“一张白纸”干出、创出“一鸣惊人”的成绩。岁月变迁,深圳敢为人先、革故鼎新、脚踏实地的精神内核代代传承,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续写时代新篇章。

牢牢扭转新疆工作总目标。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新疆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涉及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涉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现在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坚持以社会稳定和长治长安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牢牢扭转新疆工作总目标,保持新疆社会大局稳定长期稳定,将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落实新疆工作各领域,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社会稳定和长治长安是新疆工作的总目标,这是党中央根据新疆形势和全国大局的重大战略判断,明确了新形势下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经过各方面的艰苦努力,新疆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已经连续三年零九个月没有发生暴力事件(事件),有效抑制了暴力事件,极端化的效果显着,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实践充分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疆工作的决策配置是完全正确的,新疆的一切工作都要以社会稳定和长治长安为中心展开。矛盾总是主要的,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才能赢得全局的积极性。牢牢扭转这一总目标,依法治疆,团结稳定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掌握长期建疆的主导权和主导权。

牢牢扭转新疆工作总目标,着力保持新疆社会大局稳定。新疆各族人民从近几年的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稳定是最大的民生,是新疆发展繁荣的生命线。富裕幸福的新疆,首先是稳定和谐的新疆。我们高兴地看到,今天的新疆处于历史上最繁荣的时期,这个时期越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深刻认识新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困难性,进一步巩固社会稳定成果,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认真执行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责任、社会协作、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共同治国的社会管理结构。

牢牢扭转新疆工作总目标,要关注长治久安的深层次问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的基础、民族团结的基础、精神力量的灵魂。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区,新疆各民族是中华民族血脉相连的家庭成员。铸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样化结构研究,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新疆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确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要不断深化各级各类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广泛交流、全面交流、深度交流。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实现宗教健康发展。要深入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深入开展文化润疆工程,打造各民族共享精神家园。

利润大于治疗,伤害大于混乱。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长安是新疆2500多万各族儿童的根本利益,是全国14亿人的共同意志。牢牢地扭转新疆工作总目标,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党治疆方略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探索和完善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措施和方法,多谋长远,多行固本,我们一定能建设团结和谐、繁荣、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新时代新特点新变化,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许多富有特色和个性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博大精深,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通过学习,主要有以下三点体会:

大国战略。

习近平对大国战略思想的调整创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本质。“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正确处理中国和世界的关系,是事关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关键。面对当今世界深刻复杂的变化,习总书记准确把握世界大势,科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对国家发展战略进行了及时调整和创新,提出了中国梦的伟大战略思想,确定了新的发展战略目标,创新了国家崛起模式,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宝库。这种理论创新跳出了西方的话语体系,在国内外具有凝聚力、吸引力和说服力。

中国梦伟大战略思想架起融通世界的桥梁。2012年11月29日,习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深情指出:“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中国梦不仅在国内引起强烈共鸣,而且在国际社会产生强烈反响。中国梦与其他国家人民的梦想的关系如何,中国梦将给世界带来什么呢?对此,习近平在美国、俄罗斯、欧洲以及世界其他各地多次宣示:“中国梦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梦,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美好梦想相通。”把中国人民期待和平与发展的美好愿景传递给各国人民,把中国发展带来的机遇展示给全世界。

二是中国和平崛起理论超越西方国强必霸的逻辑。在西方的思维逻辑中,一个大国的崛起必定以牺牲其他国家的利益为代价,国家强大必定会称霸,对于中国的迅速崛起,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有着种种担忧,频频鼓吹“中国威胁论”,如果不能超越西方狭隘的逻辑思维,中国的发展就必定会受到西方国家的更大的阻力和遏制。习总书记出访欧洲时强调:“中国不认同‘国强必霸’的陈旧逻辑,决不会称霸,决不搞扩张,中国越发展,对世界和平与发展就越有利。”习近平在中法建交5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这头狮子已经醒了,但这是一只和平的、可亲的、文明的狮子。”

大家气势。

习近平大刀阔斧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反腐倡廉建设,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攻坚克难的伟大气魄。深水区的改革如何推进、腐败如何根治是事关我党长期执政的关键问题。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对改革和反腐的力度是空前的。

一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气推进改革。十八大后,习总书记首选广东视察就是宣誓推进改革开放决心。习近平在视察时说:“我们生长的时代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时代。面临改革大潮,我们要做改革的弄潮儿,要有强烈的历史担当精神。革命战争年代冲锋陷阵、英勇献身,现在,就是要勇于改革、善于改革。”对于突破利益集团的藩篱、对于化解来自各方面的对深化改革的阻力,与邓小平当年南巡谈话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习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全方位部署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改革重点,形成“六位一体”的全方位改革蓝图。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2万字左右,涵盖15个领域、60个具体任务,300项举措。可以说句句谈改革,字字有力度。体现了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伟大气魄。

二是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推进反腐倡廉。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强调:“我们坚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以上带下,发挥了表率作用;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习近平还十分明确地要求党的各级干部:“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这样的论述亲切、通俗、生动!十八大以后,中央强势反腐的成果足以让违法违规的干部胆战心惊,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营、前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以及众多省部级高官纷纷落马。习总书记的讲话给我们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中央反腐倡廉的力度前所未有,一抓到底的决心前所未有!

大众语言。

大众化的语言,清新朴实的语言风格,凸现了习总书记务实亲民的作风和人民情怀。习总书记在讲话中善于把抽象的理论通俗化,把深奥的道理浅显化,用大众化的语言和中国特色的文化方式生动形象地阐述创新理论和执政理念,令人耳目一新。

一是善用大白话诠释执政理念。习总书记讲话最鲜明的特色是善于用大白话诠释执政理念。比如,他用“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来生动指出衡量小康的根本标准;用“让居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来说明保护生态传承文明的重要性;用“缺钙”、“软骨病”来比喻理想信念的缺失;用“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着才知道”来形象比喻一个国家对发展道路的选择正确与否;用“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来阐明每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这些很接地气的群众语言,通俗易懂,使人易记、易传播、易接受。

二是善用聊天式话语沟通心灵。习总书记讲话中,常用聊天式话语与听众进行沟通,起到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效果。比如,他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第一句话就说“让大家久等了”,接下来又讲“大家很敬业、很专业、很辛苦”,这是一种近乎谈心式沟通交流,让人的心灵沐浴着阳光,让人倍感亲切、温暖和感动。在谈中国“三农”问题时,他说“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这样没有高调和口号的语言,让农民感受到的是真真切切的关怀和看得见的希望,体现出党的领导人务实亲民的作风和执政为民的情怀。

通过认真学习总书记的重要演讲,深刻理解重要演讲精神。以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切实实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格,维持安全稳定的新业绩、党和人民满意的新形象迎接每一天。

书记的重要讲话、字箴言,一句一句地委托,充满爱意和期待,是推进公安工作和团队建设新发展的重要遵循。总书记的讲话充满了对公安机关和许多民警高看一眼,爱一分的人文关怀,对鼓励和激励许多公安民警和公安现役官兵士气,提高公安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新时期的公安工作指明方向,执法公正,使所有事件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以可见的方式实现公平公正是我们的永恒追求,我们必须把总书记的讲话转化为工作动力,建立规范执法的防火墙。

听到总书记对公安战友的慰问和肯定,我感动了,感慨万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不忘初心牢记宗旨,始终保持人民警察忠诚的底色,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责任使命,努力工作,勇敢负责,不愧为人民的正确心,努力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警察。

在纪念抗美援朝战争7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我把多年积淀的情感,落实到实际行动,开始着手宣传抗美援朝,讴歌伟大的中国人民志愿军。

我重新学习和认识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抗美援朝战争,打出了新中国的国威和人民军队军威,谱写了一曲曲气壮山河的英雄战歌,涌现出杨根思、黄继光、邱少云等30多万名英雄功臣和近6000个功臣集体。他们不愧为中华民族的英雄儿女,不愧为祖国安全和世界和平的坚强卫士,无愧于“最可爱的人”的光荣称号。

再登磨盘山,再次拜谒凌水烈士陵园,重新拍照和撰文,写了一个专访《磨盘山抗美援朝烈士陵园》,重点突出抗美援朝战争的战役,英雄人物和相关资料,以及由抗美援朝战争衍生的经典歌曲和影像作品,同样制作了美篇。两个美篇图文并茂,配上经典歌曲《英雄战歌》和《中国人民志愿军战歌》,在激昂慷慨的旋律中,激荡人心,涌起情感上的波澜,久久不能平静。

时光流逝,精神永存。年已70岁的我,越发激起对70年前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情感。记住中国人民志愿军舍生忘死的家国情怀,再次致敬最可爱的人!

党的十九大是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大会。党的十九大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党的十九大登高望远,举旗定向,吹响了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前进号角。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通过在集团培训班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坚定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下面将本次学习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始的全面从严治党,通过集中整顿党风,严肃党的纪律,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使党的精神面貌和政治生态焕然一新,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是必须认识到,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第十三部分明确指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习总书记强调:“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要求我们每名党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逐条对照,深入学习,绝不能有“歇一歇、松口气”的心理。要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之以恒,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落实得更加有力、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下面,我从“四个坚持”来阐述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得到的启示: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为指导。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为在新的发展进程中管党兴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建设好伟大工程必须与时俱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是坚持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执政能力建设前增加“长期”二字,更加凸显党长期执政、全面领导要经受的重大考验,凸显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极端重要性。长期执政的考验将更加艰巨复杂,警示我们必须不断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形势,时刻防止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倾向,时刻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的侵蚀,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三是坚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针对近年来管党治党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这个总根源,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党建总体布局。把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纳入这一布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果。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为其他各项建设提供规范和保障。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推进、形成合力,不断提高质量和实效。

四是坚持建设勇于自我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是党的建设总要求,集中体现了党的基本性质、根本宗旨、鲜明品格和精神风貌。勇于自我革命是核心要义,管党治党最终目的是为了兴党、建设党,使党自身朝气蓬勃,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引领承载着中国人民伟大梦想的航船破浪前进,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

突出问题:一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薄弱。目前,由于健康险公司党员干部较少,特别是一些基层公司目前党支部配备不全,甚至都没有党员,同时,一人多岗的现象非常严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又参差不起,因此很难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二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公司目前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特别是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理解把握的还不到位。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没有真正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三是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监督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工作缺乏热情,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亲力亲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够,往往是顾此失彼、管理缺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使得很多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四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准则》《条例》有明确规定,中央也有明确要求,但目前公司内控合规制度建设不完善,经常有违规违纪案件发生。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五是纪检监察工作缺乏创新。随着大数据、“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纪检监察的一些工作难以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还没有一个完善的系统支持,仍然是老方式、老方法,工作效率和质量难以保障。六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主要整改举措:要集中做好“五抓”:一是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但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二是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三是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第三,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能力,不断培养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全覆盖。四是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五是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纪检监察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必须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思想认识上的与时俱进。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认识纪检监察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总体部署上来,根据新时代特点,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中出现的新问题,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造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坚持工作方法创新。通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使纪检监察工作从侧重治标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转变,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切实加强对决策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执行结果的反馈,改进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方式。三是要坚持工作机制创新。要通过改革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领导体制,使之更好地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要优化纪检监察干部制度,使之更好地适应造就高素质反腐人才的需要;优化监督体制,使之更好地适应未来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必须把面向未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坚持用新的视角观察事物,用新的观念研究问题,用新的方法解决矛盾,用新的机制提高效益。

结合公司具体实际,2018年纪检监察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搞好监督,服务公司发展大局,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为此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就纪检监察工作而言就是要素质过硬和能力过硬。纪检监察条线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强化廉洁意识,提升专业技能。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要站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要政治素质强,强化“四个意识”,牢记工作使命,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要推进纪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坚持制度管人,加强自身建设。要不断在实践中锻炼本领,增长才干,成为纪检监察条线的专业人才,同时要按照总公司的要求配齐、配全纪检监察人员,不断完善我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二是要把巡视作为履行监督的有效平台,做深做实巡视工作,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巡察工作要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紧密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有效防范纪律风险、廉洁风险、合规风险。要重点关注巡视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选人用人情况、员工队伍的精神风貌、班子作风建设、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以及党员队伍模范作用的发挥等方面作为巡视的重点,加大督导监督力度;要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巡视各级分支机构贯彻落实上级公司重大工作部署情况,着重关注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要关注经营风险点,实现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的信息共享,立足于问题的早发现、早化解;要及时督导整改,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改,对整改不认真不到位,甚至仍然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严肃处理。

三是把纪检监督与审计、合规“三道防线”有机结合,共同有效防范合规风险。要彻底消除“企业特殊论”、“市场竞争因素论”等思想,立足纪检监督前置,把纪检监察的工作重心放在有效预防上。要守住政策性业务不能出现违规经营风险的底线,善于发现经营过程中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运用典型案例加强合规意识教育,杜绝违规风险。重点关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屡查屡犯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的办法,服务公司发展大局。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十二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示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务员队伍精神风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通过学习他们的先进事例,发现只有先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政治素养,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真正同人民结合起来,才会成长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政治上的坚定、党性上的坚定都离不开理论上的坚定。“干部要成长起来,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对年轻干部提出要求,强调要“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前进的指南,作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要在花繁柳茂处拨得开、雨骤风狂时立得定,正需要把理论学习作为成长的基本功。真学真懂真信才能真坚定,发自内心的认同才能支撑矢志不渝的信仰。理论学习在干部成长中发挥着固本培元、凝心聚魂的作用,理论基础不扎实,就好比是在沙滩上建高楼。尤其是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更需要在成长过程中加强理论修养、培养理论思维,用理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用理论自信筑牢信仰之基。

忠诚和信仰正体现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落实在每一次选择、每一份坚守中。忠诚不是纸上的口号,而是心头的信念、脚下的行动。没有实践的信仰和忠,只能是假信仰、伪忠诚。忠诚,同样需要放在事上去考验,放在石头上去打磨。对于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而言,不用汲汲于晋升、级别,挖空心思“自我设计”,而是需要在干事创业的一线去摔打、去锤炼。其实,越是困难大、矛盾多、环境差的地方,越能磨砺品质、增长才干,也越能显出一个人的忠诚与担当。接一接“烫手山芋”,当几回“热锅上的蚂蚁”,才能练出“大心脏”“宽肩膀”,收获真正的成长。可以说,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兢兢业业工作,就是对党和人民的最大忠诚。

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才能找到自身的“存在感”“价值感”,真正同人民结合起来。我们的工作充满着温度与厚重,每个决策、每项措施背后,都是万家忧乐、民生冷暖。从苏区干部“日着草鞋干革命,夜打灯笼访贫农”,到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再到廖俊波“跟老百姓坐在一条凳子上”,爱民、忧民、为民、惠民之心,让人生奋斗有了更高思想起点、不竭精神动力。也唯有真正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才能在群众中留下好的口碑,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十三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修订草案调整和完善了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相关规定,体现出公务员管理将更加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更体现出“坚持严管与厚爱的原则”,完善任用标准。

事物是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已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事业正在发生着历史性变革,公务员法也随之出现一些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地方,对其加以修改和完善,体现了我国法律发展的与时俱进。修订草案中提到的“公务员不得有玩忽职守,不担当不作为,贻误工作的行为。”的相关规定,广大公务员应当认识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的淡薄,是乱作为、假作为、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

此外,修订草案中增加了加强公务员监督的有关规定,这将对公务员的晋升、待遇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修订草案将现行公务员法第九章章名《惩戒》修改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内容。修订草案中明确,“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处分。公务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修正草案还进一步明确了对公务员身份的定位,明确“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取消“非领导职务”,讲公务员职级调整成四等十二级,领导和职级划清界限,便于管理。

修正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广大公务员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同时也激发和调动了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广大公务员的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识。同时也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公务员队伍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作为基层公务员要时刻加强自我思想教育,深入反省,进行自我批评,改正思想和工作上的失误与不足,沉着冷静,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努力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添砖加瓦。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十四

小节见精神,言谈举止见文化。公务员优雅、得体、大方、自然的个人修养是日常生活中培养出来的。常言道:人是衣马是鞍。合理得体的服装不仅能展现公务员的良好形象。也能体现公务员内在优雅的审美追求。有道是有礼物礼物走遍天下,礼多人不怪。作为社会的一员,公务员必然会在公共场所露面。公务员应该从日常生活中的言行开始,做一个有礼貌的人。在日常交流中,从相互介绍、握手、使用名片的细节,到参加宴会、宴会、舞会,以及婚礼、丧礼、生日、探险等交流中的礼仪,都体现了公务员的个人修养,体现了国家机关的形象,体现了社会文明进步的水平。工作礼仪,顾名思义,就是公务员在工作中的礼仪。公务员,尤其是处于领导地位的人,经常会有一些公务活动要参加,了解一些会议、会议、会谈、谈判和外汇。

公务员工作场所应该知道的礼仪常识,公务员们可以在公务活动中展示自己的风采。公务员在处理文化背景、风俗习惯、社会制度差异较大的外国人时,应稍微了解一些常见的涉外会议、会谈、礼仪、宴会礼仪等涉外活动礼仪。身有礼则身修,心有礼则心泰。人们常说礼是德行的外露。公务员要提高自己的修养,就要努力提高公众形象,提高自己的素质,学会听和说,掌握幽默艺术。

礼仪是人际交往中的行为规范,不同的场合,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礼仪要求。公务员的礼仪规范有其特殊性,因为公务员的身份与我们的客户不同,不同于生活中的人际交往,更多的发生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因为我们肩负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和职能,所以在这种交往中会有更多的规则和更高的要求。当然,我们不需要觉得太拘束,是烦人的荆棘还是仙女的魔棒,其实取决于我们对它的理解和态度。面对普通大众,礼貌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无论对方的态度如何,有理无理,谦逊、尊重、谦逊是公务交流的最佳选择。在工作中,我们会发现一个微笑,一杯茶,一个问候,往往可以帮助你敞开心扉,拉近彼此的距离;耐心倾听,真诚关怀,谦虚建议,会慢慢换来信任和理解,沟通不再困难。一些小动作,小细节,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融冰效果,这就是礼仪的魅力。滴水最终会穿石头,懂得礼貌和理智。这些规则可以成为我们工作的有效工具。

过程。第一个内在是对礼仪规范的学习。需要注意的是,学习不能只停留在各种礼仪上。更重要的是,要理解这些规范背后所蕴含的东西,是一种尊重、包容、谦虚、敬业的大爱精神,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是一种广泛而深刻的胸怀和包容,是我们学习礼仪的出发点和归宿。外是礼仪规范的实践,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为我们的客户感受。最后一个内心是指做一个有礼貌的人,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顺畅的交流,愉快的交流,和谐的氛围带来愉悦的感受和体验。

100年前,在那风雨如磐的旧中国诞生了中国共产党,她象一盏明灯冲破了漫漫长夜的黑暗,象初升的朝阳给沉睡的大地带来了希望的曙光。从她诞生的那一刻起,神州大地就有了一群引路人,中华民族就有了更加挺拔的脊梁骨,这个坚强、光荣的集体在黑暗的灰烬中爆出一个崭新的新中国。_个风雨春秋,_年的奋斗不息,中国共产党历经沧桑,经历了初创时的艰难、北伐战争的洗礼、土地革命的探索、抗日战争的硝烟、解放战争的炮火,又历经社_等历史阶段,共产党一次次面临历史的重要关头,又一次次实现历史性的抉择。不管是雪山草地大渡河的霏霏雪雨,还是井冈山太行山的腥风血雨,不管是延安窑洞的斜风细雨,还是改革开放的惊风急雨,中国共产党同全国人民始终紧紧地团结在一起,与中国命运的脉搏一起跳动,从单薄走向厚实,从年轻走向成熟,从二十年代走来,驶向一个新的世纪。

我,生在红旗下,沐浴着党的雨露,度过幸福的童年,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走进知识的海洋。在孩提时代,我心目中的党是神圣而伟大,可亲又可爱。我学会唱的第一支歌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支歌伴随我长大,并随着岁月的流逝,我越来越能理解其深刻的内涵。当我从一名少先队员成为一名共青团员时,共产主义成为我的理想信仰,她犹如心灵的翅膀,催我奋进。

加入共产党成为我的人生路标,她犹如夜航的明灯、天空的星斗引导我走向理想的彼岸。我默默地为之努力,我知道“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涓流,无以成江河”。只有信仰,能使生命充满意义,唯有奋斗,才使生活更加充实。“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想起了慷慨悲歌、从容就义的吉鸿昌,想起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周恩来,想起了蜡炬成灰、春蚕到死的蒋筑英……这一刻我也陡然意识到了为什么要把党比作母亲?因为这一生我将和她同荣辱、共命运。我们的党哺育了成千上万的优秀儿女,也曾牺牲了无数的优秀儿女,才使“日月变新天”,如今我们母亲生息之地的繁荣昌盛,我们儿女义无反顾,责无旁贷。

第一,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的党员干部更应该充分利用好党史、国史,从中汲取更多精神营养。

第二,党员干部在主题教育活动中,首先要知史懂史,把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与“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主题教育总要求结合起来,主动学习好中国近代以来172多年的斗争史、我们党100年的奋斗史、新中国72年的发展史,坚持运用唯物史观准确认识和把握历史,切实把握中国共产党历史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

第三,学好党史、国史,强化党员干部任担当。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从党史和国史中,我们可以找寻胜利的源头,汲取经验、意志和力量,进而扛起新时代的使命担当,将发展不断地推向前进。主题教育中,党员干部就应用好党史、新中国史这座“精神宝库”,进一步深刻认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的本质内涵,发扬革命精神和斗争精神,勇担历史重任,努力传好中华复兴的接力棒。

习近平总书记讲:“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领导干部不管处在哪个层次和岗位,都应该读点历史,从中汲取有益于加强修养、做好工作的智慧和营养,不断提高认识能力和精神境界,不断提升领导工作水平”。党员干部要勇于面向未来,面对挑战,牢记历史、不忘初心、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贡献。

集中组织大家学习中共党史,是一件好事,很有必要。同时,学习中共党史,也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一个有利契机和一项重要内容。那么,我们该如何学习中共党史?这是摆在我们面前和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回答的一个重要问题。下面,笔者结合平时学习、思考谈一些心得体会。

一是了解过程。中共党史,简单来说就是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到现在这么一个过程。学习中共党史,首先就要搞清楚这个过程基本的来龙去脉和大致的阶段划分,这样就像一幅中共党史的轮廓和结构示意图呈现在我们面前。这是我们学习中共党史需要掌握的一种宏观把握和整体印象的方法,也是帮助我们尽快入门的必修功课。

二是关注变化。具体到学习中共党史,我们应以关注党史人物的起落沉浮以及他们影响下的党的理论和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作为我们学习中共党史的基本线索,进而从中感知我们党的不断成长、日趋成熟和从中获得的弥足珍贵的历史经验教训以及在长期历史过程中逐步形成和突显出来党的显著特点、优良传统和可贵品质。

三是聚焦重点。一部中共党史自是波澜壮阔,浩瀚无比。我们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可能也不必要逐一学习、面面俱到。在我们有限的精力和条件下,学习中共党史应该是把握关键、聚焦重点,然后以点带面,了然全局。这里重要是选“点”。这些“点”应该是那些旗帜型人物、标志性事件。比如党的指导思想或者某一项具体政策,比如地方或部门党史,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我们学习中共党史的切入点,以此开始,循序渐进,逐步推开。

四是搞清逻辑。我们搞清楚了中共党史的点、线、面(轮廓和结构的示意图)之后,最重要的是把握中共党史的灵魂。这个灵魂不是别的,正是中共党史发生发展内在的逻辑(因果律),这是历史必然性的根本依据,即不是人为杜撰的历史。中共党史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里,各个“角色”(即人物、理论、政策、经验、方式等)都有变化,这些变化都会呈现一定的特点,这些特点之间和变化之中都对以后的事情有所预示和推动,这就表现为或者可以概括为其历史规律性的一面。所以,搞清逻辑,说到底就是要把握中共党史发生发展的基本特点、总的趋势和一般规律。

五是站对立场。学习中共党史也有一个立场问题。自然,立场不同学习的态度和看问题的角度就不同,直至导致不同的结论和不同的行动。我们提倡学习中共党史的起码立场,是马克思主义的,也是中国的,而不能是别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主要是学会从一个科学的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出发,运用唯物辩证的思维和方法去学习知识,看待和处理问题。

六是用好方法。学习中共党史还有一个方法问题。正如毛泽东同志当年讲的那样,我们的任务是过河,怎么过河呢?就需要解决桥和船的问题。这个过河的桥和船的问题,也就是现在我们如何学习中共党史的方法问题。笔者认为,我们学习中共党史应该掌握“比较、总结、提炼、概括”这样一种基本的管用的方法。比较是必要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比较就无法区分。作了比较,全国最大的高考资源网end#、有了区分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就是总结,就是作判断、分轻重、有取舍。取舍之后,还要再进一步,就是提炼,就是对选取保留的东西做深加工,由表及里,去粗取精,精益求精,形成一种更具条理、更趋集中的东西。最后就是概括,就是一个为了便于人们记忆和传播,再把提炼的东西进一步转化一种约定俗成、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符号、名称、模式。这样我们学习中共党史就能学得快一些、记得牢一些、理解得深一些。

2021年对中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这期间我国实现全面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全方位、开放性历史成就,我国全面贯彻落实新技发展理念,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了更高水平的开放,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环境更加优美,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可以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而这些卓越成就的取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的彰显和体现,离不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百年大时,实为不凡。在这波澜壮阔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跨过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为中华民族作出了伟大的历史贡献。中国共产党这一百年的征程一路走来,虽几经风雨但从未被打垮。它之所以能从一艘小小的红船成长为巍巍巨轮,就在于其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作为了根本的行动指南,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就在于把共产主义确立为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并为之不懈奋斗;就在于建立了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打造的坚强组织,保持了严明的组织纪律;就在于建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获得了最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就在于勇于进行彻底的自我革命,永葆青先进性和纯洁性。

好的榜样,是最好的引导。近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公布了“最美公务员”评选结果,刘立飞等32名在一线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防汛救灾等重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同志被确定为“最美公务员”。这32名优秀的公务员长期扎根奉献基层,用“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担当精神、“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攻坚精神、“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引领着广大公务员的“最美”样子。

你的样子,是绘就真情为民的“最美”底色。在脱贫攻坚一线,你奔波于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前线,用双手参与每一户贫困户的生活,用双脚丈量脚下的每一寸土地,用汗水与真情换来每家贫困家庭的脱贫致富;在疫情防控一线,你夜以继日地在这片深爱的土地上,逐人逐车地排查,舍生忘死地守在人流密集的小区要道,不顾自身安危地处在疾患与病毒都是未知数的最前线;在司法为民的一线,你一步一个脚印践行公正司法的初心,办好一件件老百姓身边的小案子,解决好一个个群众身边的民生问题,用办案千件零错案、解纷千起零投诉生动演绎“认真、勤勉、负责、担当、公正、耐心”的职业精神,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这,就是你真情为民的样子,真美!

你的样子,是展现时不我待的“最美”速度。在疫情之下,你跟疫情赛跑,仅用24小时,设计开发了“城市大脑·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系统”,实现了利用大数据开展疫情分析预测和防控工作,仅用48个小时,设计完成了第一版“健康码”。经过29轮次技术调整、14个版本规则完善、63项功能应用迭代、连续工作72小时,杭州“健康码”成功投入使用,疫情防控有了新的方法和手段。汛期期间,面对圩堤垮塌的险情,你不顾危险,第一个跳入水中,在混浊的洪水中慢慢用脚试探,带领党员干部在水下封堵渗漏洞口,终于确保了圩堤安全。这,就是你时不我待的样子,真美!

你的样子,是彰显逆水行舟的“最美”担当。哪里有困难,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你的身影。你身着一身警服,以担当彰显英雄本色;你身穿白大褂,以生命践行医者使命;你披上红战袍,以行动守护群众安全,你义无反顾地坚定逆行,托起了无数生命的希望,传递着人性的最大温情和社会的最美大爱。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你用责任和担当,树立新时代公务员忠诚干净担当的公仆本色和精神风貌。你奔波于脱贫攻坚一线、坚守在疫情防控最前沿、冲锋在防汛救灾紧急关头,知重负重、攻坚克难。这,就是你逆水行舟的样子,真美!你,是胡银宽、刘立飞、钟毅,你是32名“最美公务员”,你是所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奋发有为的党员干部。

在此次党课的学习中,我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在理论知识学习方面的不足。虽然平时也有多在了解时事了解党史,但由于高一时早早地就选择了学习理科,导致个人在政治和历史的了解有明显的漏洞,在学习理论知识和中国共产党党史时有较大的困难,但这些都没有让我气馁,甚至让我对学习中国共产党先进文化有了更大动力。在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后,这也让我有了努力学习的方向,而接下来我也需要更多的学习,才能经受得住党和国家对我的考验。

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越是关键越要坚定、奋进、搏击。“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我们要学好党史,在党史中汲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智慧和力量。

坚持民主集中,保持党内高度团结统一。党的历史告诉我们:不管在任何时期,党内越是高度团结统一,党和人民的事业就越兴旺发达。党要管党既是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真知,也是我们党行稳致远的重要法宝。要旗帜鲜明地加强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推进发展的战略方针上来,沿着党中央指引的“复兴”航向前行。在实践中要以党的政治生活为载体,以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为抓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净化优化党内政治生态。还要重温历史教训,牢记历史上那些因丧失组织观念而带来的惨痛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扎根于人民。我们党之所以在历史上取得了一个个伟大胜利,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根本在于我们有人民的支持,人民始终站在我们这一边。要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多办民生实事好事。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境界,全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持之以恒地改进作风,继承和弘扬党在历史上积累形成的光荣传统,坚决抵制“四风”;要“一篙”也不松懈地开展反腐倡廉,防治结合,纯洁党的肌体,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为民环境,牢固血肉联系。只要我们一心一意地扎根人民、服务人民,就能凝聚起人民战无不胜的智慧和力量,就没有任何国家任何人能阻挡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步伐。

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与创新,不断武装头脑。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在我们党成立之初,马克思主义就被确立为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是集科学、人民、实践和开放于一体的理论,深刻诠释了人类发展规律,指引着未来的前进方向。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发展实际相结合后,就展现出了强大的真理力量。尤其是我们党与时俱进地形成、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让当代中国走向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之路。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深入学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补足理想信念之“钙”,自觉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实践,用新思维新方法分析解决遇到的难题,不断融会贯通,不断进行新探索、创造新成果,必将筑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十五

做合格的共产党员,既要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还要讲奉献有作为,这是为党之基。

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天经地义,做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理所应当。党章对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作了八条规定,其中第二条规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这是要求共产党员要有作为。第三条规定: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这是要求共产党员要多奉献。

成为一名党员是光荣的,其光荣之处不在于党员的政治身份如何显耀,而在于党员应该也必须具有舍己为公的奉献精神,在于党员应该也必须具有比一般群众更大的作为和骄人的业绩。然而,当前一些党员却与之相背离,工作上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不如群众,反而与群众争利益,被群众背后戳脊梁骨。特别是党员干部中为官不为、怠政懒政风气有所抬头。有的精神萎靡不振,遇事装聋作哑;有的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有的遇到问题左躲右闪,遇到矛盾上推下卸;有的用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动口不动手,务虚不务实。

文化。

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格局,还要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任务艰巨且复杂。必须明确,伟大的事业需要一支由千百万人民群众组成的大军来完成,共产党员队伍就是这支大军的一面大旗一根中枢。大旗不能倒,中枢不能乱。在“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

中,每名党员都要讲奉献有作为,拿出精神抖擞的干劲做好本职工作;党员干部要破除“廉而不为”的风气,以夙兴夜寐的工作状态投入工作,甘于奉献,努力作为。

做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要提高能力激情工作。指出,党员要“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战”,“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干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普通党员要牢牢记住党员的义务和身份,在岗爱岗,创先争优作表率。党员干部要主动适应新变化,勇于实践。要努力学习,提高本领,少一些酒酣耳热,多一点勤学笃行,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工作中要善于克服困难,积极地寻找克服困难的具体决策,不要被眼前的复杂局势和矛盾问题吓倒。要敢啃骨头,敢挑大梁。要多实践、多调研,真正把自己身上的责任担起来,真正把手头的工作当作一番事业来做。

做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要尽职尽责敢于担当。天地生人,一人应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一日当尽一日之责。指出,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面对大是大非要敢于亮剑,面对矛盾要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要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要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要敢于坚决斗争。当前,我区面临的困难挑战不少,经济转型升级、大气污染防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任务更是艰巨繁重,尤其需要强化担当精神。党员干部要讲奉献,不讲代价;要讲付出,不讲回报。要勇于攻坚克难,敢于直面问题,以有效的举措,使工作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把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职责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是全体共产党员的时代主题。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们要坚定信心,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为实现中国梦不断输入强大的正能量。今年,我区明确了今后5年实施“五个三”战略的总体思路,实现“一个确保、三个领先、两个翻番、一个全面建成”的总体目标。在通往梦想的征程上,丰南又一次站在了新的起点上。至此关头,每名共产党员都没有理由徘徊、止步,唯有埋头苦干、一往直前。我们必须把全部才华发挥出来、热情激发出来、干劲鼓动起来,自觉扛起先锋队的大旗,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在这杆大旗周围,最大限度地凝聚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朝着“经济强区、美丽丰南”的奋斗目标努力向前、向前、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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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十六

参加这次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活动,是一次给我自己提高自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好机会,在学习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和地位。这次培训班,给我指明了如何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方向和具体。

方法。

下面是我学习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提倡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公务员职业道德以其社会示范和社会导向作用直接影响政风和社会风气。它是社会的主体性道德,在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中居于首要地位。公务员是党和政府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者,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其道德面貌如何,能否在各自岗位上以身作则,将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孔子之言:“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从一个侧面说明:官德和官风好且正,就会大化流行,从而变化为好的民德、民风;而官德败坏,官风不正,就会导致民德滑坡,民风败落。只要我们党的作风完全正派了,全国人民就会跟我们学。党外有这种不良风气的人,只要他们是善良的,就会跟我们学,改正他们的错误,这样就会影响全民族。实践也证明,社会的腐败和堕落往往是从国家官员的腐败和堕落开始的。因此,我们应该以“官德”建设带动全民的、各行各业的道德建设。

2、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是防治腐败,促成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腐败现象在全国各地滋生蔓延,严重破坏了政府的威望,对此,我们不仅要以法控权,强化吏治,而且应该从治本做起,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公务员保持廉洁的自觉性。一切腐败行为都说明腐败是从践踏道德开始的。从腐败动机的形成,到腐败过程的实施,都起始于对道德的背离,对良心的背叛,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如果没有道德的约束,法则徒具其名。因此,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就成为防治腐败的第一道线。

二、如何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特殊性和当前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紧迫性,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当作全社会职业道德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来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1、结合时代特点加强公务员道德教育。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精神文明建设。首先是加强优良传统教育。任何符合时代的道德规范总是要继承和发展先前社会中的有积极作用的道德规范。我国自古就强调官德吏风,讲求“诚意正心修身治国平天下”,主张“为政以德”的伦理原则,认为为官要正要诚。某次是结合时代要求,加强执政为民思想的教育。在当今公务员应加强服务意识,因为是代表国家在行使行政权力,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之所以赋予公务员权力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民自身的权利,这就要求公务员要把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把执政为民落实到制定和实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具体的生产生活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其实我们党所提出“以德治国”的方略从本质意义上说,首先是指执政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国家机构的广大公职人员自身的道德建设,即政府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再次是加强自律。道德教育为的是把外在的道德要求内化为心中的道德法则去遵守,把“他律”转向“自律”。道德不只是一种外在的约束,就其本性而言,道德更是一种内在自律性力量。因此,加强公务员道德教育还需要用正确的道德信念进行自我磨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外在强制力转化为内在的自觉,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堂堂正正做人,兢兢业业做事,清清白白做官。”

在当今社会如果只靠外在教育和内在“自律”还不足以防止违背道德的行为发生。在现实中,道德自律的效果总要依赖于个人的觉悟和素质,如果个人的觉悟和素质不高,道德自律的作用就会很小,因此我们需要加强道德他律的建设。

2、加强学习提高公务员职业道德素质。

一个公务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他的职业道德水平。要形成机关职业道德的良好风貌,必须以公务员良好的职业素质为前提条件。否则,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仅是公务员个人的问题,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3、健全制度保障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职业道德离不开。

规章制度。

的约束,制度约束是规范管理和服务的根本内容和最终保障。

一要严格公务员的招考、录用制度。公务员的整体素质高低直接取决于公务员的引进。

渠道。

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公务员公开招考、录用制度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改善但是有些地区的一些部门不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考、录用公务员扭曲了“任人唯贤”的原则要求反而出现“任人唯亲”、“任人唯权”、“任人唯钱”等所谓的原则使中央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严重变形即损害了国家、社会的利益又损害了正常参考人员的利益同时打消了正常参考人员参与公务员考试的积极性最终使热衷于公务员工作的人被拒之门外而一些根本不具备公务员素质的人确混进公务员队伍降低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因此有关部门应严格把好公务员考试关、录用关真正从源头上提高公务员的素质。

二要严格公务员的守纪、问责制度。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是实施《公务员法》,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必须遵守的十六项纪律,要求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行为要依法予以行政处分。“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公务员是“奉法者”,是依法行政的主体,公务员的能力、素质、作风等,直接影响依法行政的效果。实施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就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整治机关作风,努力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尤其是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使广大公务员自觉做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而要达到以上效果,就要加强对公务员的问责制度。真正的问责制度,应贯彻于政府管理的全过程,贯彻于平日和非常时期。通过启动行政问责,实施“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有效地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不仅增强了公务员的服务意识,而且也增强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意识。

三要严格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淘汰制度。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公务员法》,进一步探索完善以工作实绩为核心,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努力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把目标考评工作与干部选拔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把经常性的考核成果作为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扩大考核成果的运用。同时,要加大“治庸”力度,力倡勤政,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正常退出机制。要调整不称职、不适应的干部,重点在干部“能下”方面取得突破。近年来,许多企事业单位通过年度考核、末位淘汰制度的运行和实践,增强了公务员的忧患意识,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它的推行将给所有公务员一种压力感,令那些工作不求上进,混进机关过日子捧着“铁饭碗”的人随时有被清退出公务员队伍的可能。这是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水平的一项得力。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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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十七

我是一名新进公务员,最近认真学习了《公务员法》,通过学习,我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提笔写下这篇心得。

《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等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作为一名新进公务员,我最直接的感受是该法尽显人文关怀。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公务人员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或者命令。但同时也规定,当公务员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这种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务员拒绝服从错误命令和决定的权利,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准绳,也切实保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将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等规定列为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既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务员的爱护和尊重,又体现了公务员的权责统一。第二、公务员进口管理规范化。公务员法增加了我国公务员的入口渠道。新法在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七项条件,增加了公务员的入口渠道。对于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可以采用选任、委任和聘用的方式。该法肯定和坚持了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项突出和受到普遍好评的重大举措,即公开考试、竞争择优的录用制度。具体而言,新法要求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对于领导职务的任用,则首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的内部竞争上岗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改革成果。在第十六章中还首次明确了机关设立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并为此建立了相应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第三、公务员晋升渠道科学化。过去公务员主要依靠职务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现在设立了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制度。对于一名要求改变现状的公务人员来说,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了暗箱操作,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跑官要官的现象。

第四、公务员管理模式多元化。公务员法第三章特别规定公务员职位按照它的性质区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并且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新的职位类别。为公务员提供了职业发展阶梯,有利于促进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不同类型公务员的成长。如设置专业技术类,不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而且也有利于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

面对公务员制度的不断完善,我既看到了工作中的压力,但更找到了工作的动力。我想在今后的工作中,除了抓紧充实执行xx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外,更应该努力将《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贯彻到工作中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思想,密切联系群众,时刻关注国家大政方针的具体落实,及时反馈关乎国计民生的各项信息,做到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为国家的社会主义事业多荐言献策。

拓展阅读:公务员初任培训有感。

如若用一句话来总结这21天的公务员初任培训,那便是——出发时轻松的,是心情;归来时沉甸的,是收获。临行前,我们充满期待,步履轻快飞扬;培训后,我们多了理智和思考,脚步成熟而坚定。通过学习生活,我们进一步认识了自己,认识了自己所扮演的角色。

21天里,我们系统学习了公务员必备的理论知识。“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建设”等主题讲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襄阳建设总体方案》解读”等专题科目,使我们比较全面地掌握了系统理论知识,领悟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精神实质,增强了我们的历史责任感与使命感。“不能不了解的襄阳历史文化”讲座,使大家加深了对襄阳发展的了解,更坚定了大家扎根襄阳、立足本职、勇于奉献的决心。

21天里,我们基本掌握了公务员必备的专业技能。“公务员法与公务员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讲座”等专题培训使大家从理论和实践上对合格公务员的标准有了深刻的认识。“行政公文的撰写与处理”、“公务员礼仪”等科目使我们了解和掌握了今后在岗位上必备的一些基本技能。而前天下午举行的演讲比赛,更为大家提供了一个交流展示的平台,同学们用质朴的语言、真挚的情感和饱满的热情,在比赛中学习,在学习中领悟,在领悟中成长。

21天里,我们加速增进了学员之间的团结友爱。学生会在各班班委的配合下,组织了各项活动,完成了院校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学习宣传部对各班的交流研讨内容进行了汇总整理和评选汇报,组织大家撰写了廉政教育心得和廉政承诺书,并对各项活动进行了及时宣传;文体生活部组织了男女4人混合篮球赛,让大家锻炼了身体、促进了认识;组织纪检部对各班的出勤情况进行了抽查整理和汇总,保证了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的有条不紊。来自不同系统、不同岗位、不同地域的我们,因为学习凝聚在一起,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无论是策划活动,还是上课培训;无论是外出拓展,还是撰写心得笔记,随处能看到大家并肩战斗的身影,我们收获了纯美的友情甚至是爱情。

培训即将结束,但我们学到的知识必将受益终生。离开党校,回到本职岗位的我们,应以这次培训为契机,找出自身差距,尽快实现角色转变。而要成为一名让党和国家放心、人民满意的合格公务员,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

加强学习,谦虚谨慎。“人不学不知义”,我们应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素质、一种觉悟、一种修养和一种习惯,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以适应现实需要。

胸怀感激,踏实工作。成长离不开支持和帮助,我们要从点滴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时刻牢记领导们的谆谆教诲和殷切希望,脚踏实地快速成长,成为专家甚至是多面手。

牢记誓言,开拓创新。“忘记就意味着背叛”,我们应在深刻理解领悟公务员精神的基础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实际行动证明我们的价值。

廉政自律,一心为民。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廉政意识,踏实做事,清白做人。今后,我们将铭记肩上的重任,切实履行“廉洁自律,从我做起”的庄重承诺,奋发拼搏、开拓进取,一心为民!

公务员法学习心得感悟(通用18篇)篇十八

为更好的增强四个意识,规范自身行为准则,牢记公职人员责任和使命。学习了《监察法》部分内容,让我深刻的认识到,打铁还得自身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务员学习《监察法》的心得感悟3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监察法是我国反腐败国家立法,实现了国家监察全覆盖,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察法,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双重职责,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反腐败工作。

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是把党和人民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法律,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意义。要以监察法实施为动力,在促进人员优化融合、实现纪法贯通及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深化持续发力,坚持更高的政治站位,把握监委是政治机关的定位,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履职全过程,持续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要迎难而上敢担当。要牢记责任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以滚石上山的顽强意志,知难而进、迎难而上,面对腐败问题时,敢于“亮剑”。要把学习好监察法作为基本前提,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优势,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转隶干部的业务特长,整合资源,聚拢力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始终做到作风硬、敢担当,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要从严自律作表率。要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以学习宣传实施监察法为契机,立足新起点,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刻把握监察法颁布实施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零容忍,要在学思践悟中磨砺党性心性,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庄严承诺,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要规范运作求创新。监察法立法是探索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要积极探索法纪协调衔接机制,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衔接培训,注重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践的动力,在实践中提高做好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能力和水平。要立足规范运作,注重转变方式,突出纪检监察工作实效。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纵深推进,奋力开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随着国家监察委成立和国家监察法实施,纪检监察工作进入新阶段,开启新篇章。如何更好地贯通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展现作为与体现担当的重要检验。我们要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履行强化执纪执法水平,坚决做维护党章和宪法的忠诚卫士。

准确定位,聚焦职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监察法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各级监委本质上是反腐败工作机构,既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必须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和各方面。当前,各级监委已经完成“形”的重塑,下一步要在“神”的重铸上下功夫。必须准确把握各级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定位,依照宪法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着力聚焦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全面履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等职能。

贯通纪法,法法衔接。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根据宪法制定监察法,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是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反腐败工作的生动法治实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监察法,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方面,要推进纪法贯通。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还要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必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既要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审查违纪问题,又要执行法律规定调查违法犯罪问题,完善一体贯通纪检监察执纪执法工作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要落实法法衔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办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正确、处置得当、程序合法。严格依照监察法执行报案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初步核实、收集证据以及处置等法律程序,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住司法机关的审查,确保反腐败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勇当重任,再立新功。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实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国家监察全覆盖。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不仅是执纪机关也是执法机关,肩挑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责任,要始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个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武器,重点强化监督职责,统筹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合力,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机制,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根基。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围绕“形”的重塑、“神”的重铸,推进队伍在思想、理念、感情、人员、工作上深度融合,加快监察职能向乡镇、村居延伸的有效探索,把“三转”推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始终在“阳光下”行使执纪执法权,进一步完善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确保纪检监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监察法的出台,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是我们党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生动实践和鲜明写照,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也给今后的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明确定位和职能。监察法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主要职能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明确监察对象和范围。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目的就是要形成“全覆盖”即对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对监察对象范围的认识和理解,不能脱离法条扩大理解,也不能轻易套用“兜底条款”扩大化认定。公职人员在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行使公共职权、履行公共职责,监察法规定的各类监察对象,分别都行使着重要的公权力,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公职人员,关键看他是不是行使公权力、履行公务,而不是看他是否有公职。

严格规范履责程序。最近“湖南省津市市纪委突击检查教育局事件”引发舆论热议。这件事情给我们的启示是:“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这里讲的“看得见的方式”就是所谓的“程序正义”。监察法专门设置“监察程序”一章,对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程序作出严格规定,规范和保障监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形成有效的内控制约机制,把监察机关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程序正义是保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如果程序正义得不到保障,那么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就会受到损害,广大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支持和信心就会减弱。从这个角度讲,“重程序就是讲政治”。无论哪一级的监察机关,只要履责,都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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