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

时间:2024-04-01 作者:GZ才子

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成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一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党员管理工作科学评价体系,根据纤维组织部的安排部署,为顺利推进全镇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党员积分制管理针对党组织关系在我县的所有党员。以支部为单位,根据年龄、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等,进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日常积分和评议积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本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分值、周期内实行日常积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

三、内容及方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积分运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党员分类。根据行业、年龄、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党组织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农村(社区)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五种类型进行积分制管理。其中,对于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工)委批准后,可不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对于离退休党员,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灵活开展。

2、分值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与评议积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

日常积分。按党员分类为标准,对各类党员实行不同标准打分,详见《党员日常行为积分项目》(附件2)。

评议积分。在每个积分周期结束时,由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确定得分。

3、积分登记。各党支部建立《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登记卡》(附件3),将党员的学习教育、履行义务及服务群众情况详细记录,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的重要依据。党支部每季度根据积分登记卡,按照《党员日常行为积分项目》,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汇总计分(附件4),经由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和报请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评议积分(附件5)需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以及党员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才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原因并于7个工作日内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后,向上级党委提交情况说明备案。

4、积分运用。积分管理采用100分制,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党支部大会认可: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等次;70-79分的为合格党员等次;60―69分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等次。优秀党员等次按得分排名确定,最高不超过党员数的15%;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或当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的直接视作当年不合格党员等次。

凡获优秀党员等次的,均可参加当年乡镇(管委会)、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县级以上各类先进的评比;不合格党员等次的,由党支部研究,报党(工)委批准实行限期整改、劝退或除名,并由党(工)委发文公布。

四、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人,党务专干(组织委员)作为具体指导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上级党组织要指导好各党支部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迅速开展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2、强化督导检查。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各党支部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党组织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符合行业特点的管理办法。

3、严格考核奖惩。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县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二

为了迎接党的十九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两学一做”、“一问责八清理”、“治理微腐败”、“转优促”和“学习塞罕坝,加快走新路”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相关要求为依据,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切实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党员干事、创新能力,夯实争创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

全校在职党员必须参加“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校党委坚持分类管理、量化考核、奖优罚劣原则,建立日常考核、民主评议、奖励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于一体的年度积分制管理体系,努力把我校党员队伍建成“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有战斗能力的队伍。

学校成立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陈卫华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王云彪同志、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杨红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任志欣、贾云祥、韩丽敏、张国柱及各党支部书记。下设办公室,赵文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柳旭。

(一)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制分值由日常考核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和动态管理积分构成,其中日常考核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合计为100分,按8:2的比例加权计算,动态管理积分为奖励性加减分,奖励性加分一般不超过总积分的10%。

1.日常考核积分。重点体现在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方面,包括“三会一课一服务”等组织生活,以及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按期缴纳党费、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完成等情况。基础分值为100分,实行倒扣记分,扣完为止,所得分按比例记入总积分。

2.年度评议积分。由基层党组织按照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得分,基础分为100分,评议所得分按比例记入总积分。

3.动态管理积分。奖励性积分重点体现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主要包括岗位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等情况,加分一般以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有关领导批示、被媒体宣传报道事迹等依据,适当给予加分。惩罚性积分重点体现在党员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存在不当行为的情况,主要包括工作不当造成负面影响、违纪违规、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家庭美德、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及赌博等情况,给予扣分。

(二)积分登记。

积分登记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组织委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具备条件的可同步将积分管理台帐固化到党务公开栏,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做好党员积分登记、核对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详细记录每名党员积分情况。

(三)“先锋指数”评定。

每年年中、年末两次,各党支部对党员年度日常考核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动态管理积分进行合并计算,经支部会研究,初步确定每名党员的“先锋指数”等次,报校党委审查同意后,在公开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

(四)等次标准。

(五)佐证材料。

各支部要加强对党员活动的日常管理,注意搜集、整理、留存证明党员活动完成“先锋指数”内容的佐证材料,以备核查。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县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和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党支部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本人自愿并提出申请,支部大会同意后,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对流动党员,在外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凭有关证明材料可计入积分。对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进行积分制管理。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任务分和奖励分三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40分)。根据党员义务,明确党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予以扣分,核算得月度基础积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素质方面(9分)。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3分)。

(2)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学习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分)。

(3)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3分)。

2.组织生活方面(9分)。

(1)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3分)。

(2)按时足额交纳党费。(3分)。

(3)积极参加“两学一做”等各类教育。(3分)。

3.发挥先锋作用方面(3分)。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3分)。

4.服务群众方面(3分)。

(1)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困难和意见建议。(3分)。

5.道德示范方面(6分)。

(1)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分)。

(2)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3分)。

6.廉洁奉公方面(3分)。

(1)坚持依法办事,以身作则,廉洁自律。(3分)。

7.服务群众方面(7分)。

(1)其他应赋分的基础分事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7分)。

(二)任务分(50分)。

1.履行职责方面(29分)。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完成工作任务;(15分)。

(2)积极参与“党员挂点帮扶”工作,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困难;(6分)。

(3)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各类活动;(4分)。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工作发展。(4分)。

2.履诺践诺方面(3分)。

(1)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3分)。

3.发挥作用方面(7分)。

(1)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分)。

(2)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2分)。

(3)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实际困难;(2分)。

5.其他方面(11分)。

(1)其他应赋分的任务分事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11分)。

(三)奖励分(10分)。

1.突出贡献方面(5分)。

(1)在履行岗位职责和急难险重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每次加5分)。

2.奖励表彰方面(5分)。

(1)受到中央表彰,加5分;受到省级表彰,加4分;受到市级表彰,加3分;受到县级表彰,加2分;受到乡级表彰,加1分。

3.其他方面。

(1)其他应赋分的奖励分事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

四、积分程序。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制定考评细则。党支部结合岗位特点、党员岗位工作情况,组织考核评价,科学合理设置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项目,以及评分、扣分、加分标准。积分考核评定细则,应与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

(二)党员申报积分。每季度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向所在支部申请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三)严格登记积分。党员向支部申请积分时,积分记录员受理党员积分申请,填写《党员积分管理登记表》。记录员应由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四)支委进行初评。通过召开支委会的方式,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计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

(五)支部大会评定。每季度通过召开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季度积分,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

(六)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根据党员季度积分情况,计算出党员年度积分(即党员年度积分=党员季度积分之和/4)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应对党支部党员年度积分进行审核。

对因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纳入积分管理的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审批表》,并经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对不参加积分管理的党员,每年年底,由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作出说明,并根据党员个人平时表现,给予适当的年度积分,但原则上不参加评先评优。

(一)党员的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党员等次的主要依据。民主评议党员时,应在积分排名前列的党员中评定优秀等次。

(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作为推荐参加上级党组织各类评先评优的对象。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机制,对优秀党员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并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作出组织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制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在、简便易行的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推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取得成效。

(二)建立管理台账。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账,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及时反映党员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季度积分、年度积分,以及得分依据、加分理由、扣分原因。同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规范党员档案,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三)坚持阳光操作。党支部要运用通知通告、工作群等,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并接受党员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清楚个人积分位次、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四

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坚持以“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为本,深入落实各项教学常规,切实开展教科研工作,认真组织各项教学活动,加快教育改革步伐,正确树立大课程观,以新课标理念科学地拟订各项操作建议,制定各项评价标准,帮助教师在日常教学中,以更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方式,以良好的教学习惯和教学素养,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促进学生全面提高综合发展,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提高,为争创名牌学校而扎实教学,有效创新,努力奋进。

一、教学常规细则。

(一)课堂教学。

1、贯彻教书育人原则,严格课堂要求,保证教学秩序顺利进行。重视课内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和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2、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内容和学生的不同特点,精心设计教学预案,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倡导现代教学手段的运用,倡导各学科组织一定的课外(生活)综合实践活动课。

3、教师要精神饱满,文明上课。讲普通话,注意课堂用语规范化。坚持正面教育,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上课全神贯注,情感投入,紧扣内容,有效保证每堂课的教学质量。

4、教师应在学校音乐铃声停止之前到达教室,巡视学生准备情况,认真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营造平等和谐的良好教学氛围。

5、任课教师对班级的课堂纪律负责,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及时妥善处理学生的各种课堂行为问题,课后主动与班主任联系,与大队部沟通。

6、下课不提前,不拖堂,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上课严禁抽烟,无特殊原因不接听电话。

7、强化课堂教学安全意识,发现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要及时了解学生去向,并做好记录。

8、在实验室、专用教室及室外上课,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整队带到指定场地,切实做好安全组织工作。

(二)备课检查。

1、上传学校ftp,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检查。一个单元一个文件夹,一课一个文档,加反思和修改后的文档再次上传,自己留档保存备用。

2、提倡资源共享,可以年级备课组共同备课,个人分备几单元。也可就去年任教教师的备课内容进行共享。

3、备课内容需包括:教材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时间、教学过程等环节,如要增加学情分析、教学设想等环节亦可。

4、检查形式以定时和随机、全面与个别相结合。备课内容开学初至少提早2周进行备课,平时提前1周备课。

5、注重课后反思修改的检查,修改和反思,在原文档中用不同颜色或字体进行区分,修改字数不限,反思字数150字以上。如是自备教案无须修改的请于标题下注明。

6、正确使用标题序号。标题序号依次按一、(一)、1、(1)的顺序使用,并注意使用带括号的序号时,无须再用顿号和文本内容隔开。

7、文本一律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段落为1.5倍行距,页面设置的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厘米。

8、反思修改数量要求,语文以一篇课文为单位,不得少于1/2;其他学科以课时为单位,不得少于1/3。隔月进行一次备课检查,并和优秀教研个人一并记入该月教学工作月考核。

(三)听课评课。

1、严格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中途离开,不接电话,不交头接耳,保持课堂秩序,认真倾听、记录和思考。

2、学校音乐铃响及时进教室,师生问好后未到者作迟到或不到处理。各次考勤由本组教研组长负责,真实记录,及时反馈。

3、认真作好听课笔记,写好随感和听课小结,能形成自己一定的认识,真诚地给予较为准确中肯的评价。

4、以新课标理念为依据,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能选择所听的一堂较有感触的课,进行较为深入的思考,或突显个性或全面整合地进行论述,写成一篇有论点、论据、有效进行论证的评课稿,让自己实践结合理论,在反思中提高,在提高中发展。

5、隔月在月15日之前上传学校ftp,评选40%的优秀评课,与学生作业检查一并记入该月教学工作月考核。

(四)外出活动。

1、所有公出活动,要严格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中途离开,不接电话,不交头接耳,保持活动会场安静,认真学习,积极参与,有效思考。

2、外出学习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就所学内容材料和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进行一定的思考与整理,形成自己的学习收获与学习心得。回校后以教研组为主,进行一定形式的汇报与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互促共进。

3、公出活动1天以内的教师,功课自行安排;2天及以上的,至少自行安排一天,其余的课程,由教导处统一安排代课。任何情况下的自行换课,都必须作好书面记录,上报教导处备查。

4、每节代课金为5元,代课单累计三张可换一张半天的调休单。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此调换统一安排在期中与期末。

5、外派学习机会,将从不同层面、不同年龄,结合实际情况有效进行合理安排,尽可能满足每位教师的学习需求,为每位教师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机会。

(五)作业检查。

1、以定时与随机、全面与个别相结合的方式,对语文、数学、英语、美术、思品等学科,进行深入有效的学生作业检查。

2、教师必须依据新课标理念,以大课程改革为背景,注重生活实践性,精心设计学科作业,注重作业反馈与评价。

3、学生书写规范,页面工整美观,作业完成及时跟上教学进度。

4、批改及时,认真规范,字迹工整,评价灵活,注重鼓励,有效反馈,及时订正。

5、每课作业采用等级制(优、合)评价,辅以“+、-”(加、减)的符号使评价更灵活、细致、有弹性。同时还可用“五角星、小红花、评语”等个性化评价手段进行反馈,有效激励。

6、评价等级统一写在每课作业标题的右侧,注上批改日期,个性化评价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统一规范。

7、指导学生完成作业要注重质量,要引导学生有个性化的答案,切不可只求正确美观而统一标准答案,要激活学生的丰富个性与创新精神。

(六)教研组建设。

1、依据上级教学部门的教研工作精神与任务,认真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过程中根据教学进度,结合教学实际需要,以新课改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为原则,有效确定教研内容形式与活动时间地点等等,尽早准备,认真组织,统筹安排。

2、每周有序地安排教研活动一次,以单双周相间隔,由组长组织,一周进行教研组读书会,一周进行教研组研讨会。每次活动认真做好活动笔记,在不断的读书积累与有效的小组研讨反思中,提高自己的教科研水平与能力,形成自己良好的教学习惯与教学素养。

3、每周活动做到保质保量,与会教师以2课时作为课时奖励。教研组长有序组织,严格纪律,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4、区、校级教研课均由教研组组织管理。教研课的开展,必须在开学初上报并确定教材内容与上课时间,由组长组织安排,学期中严格按所安排的时间逐周逐个开展教研课。

5、教研组的展示活动。每次活动以综合组、语文组、数学组等三大组为单位,本大组的所有教师均需参加活动,其他组教师根据课务情况尽量参与活动。

6、每人每学期教学论文写作至少一篇。可以包括教育教学案例、教育叙事、课题研究报告等教科研成果,期末以教研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

7、建立健全学校资源库的建设,就学科质量分析、优秀论文、教案、课件、评课等方面进行归类建档,丰富学校课程资源,达成资源共享,实现优质资源最大化。

8、完善个人成长业务档案,“五个一”等资料,学校统一以电子稿形式备案存档,教师自留底稿,逐步进行自我积累,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二、教学常规考核细则。

为落实教学常规,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学常规每月考核一次,教学部门工作人员、教研组长共同参与检查评价。考核内容包括两个项目,一个为达标项目,一个为发展项目。

(一)达标项目(每月抽查以下项目一项或几项,达标为合格。)。

1、课前常规:师生做好课前准备,教师按时到岗。

2、课中常规:教师不无故离岗,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课后常规:按时下课,不无故拖堂。

(二)发展项目(每月抽查以下项目一项或几项,达标指标合格的基础上,发展项目评定前50%左右为优秀)。

1、学生作业(语文、数学、科学、英语、美术)。

2、教学计划、教案。

3、教学反思、教案。

4、指定活动评课。

(三)奖励标准。

月考核优秀的教师当月奖励200分,月考核合格的教师当月奖励150分。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全镇党员教育工作质量和效果,根据《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和平党组发[2017]号27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只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关渠村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考核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激发党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村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适用范围。

党员教育积分制适用对象为全村所有党员,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积分管理。行动不变或70岁以上老党员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后可不进行积分管理,党支部采取定期上门送学,派人结对帮学等形式,做好教育服务工做。

三、积分内容。

(一)积分构成。

党员教育积分是考核党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组织生活、社会实践数量和质量的计算单位。采取教育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年度积分=年度平均积分x80%+年度民主评议量化积分x20%.

1、教育积分主要由“学习教育积分、实践锻炼积分、自主赋分、处罚分”四个部分构成,其中,学习教育积分和处罚分采取扣分制。选系积分满分为60分,集体学习积分、个人自学积分以及组织生活积分三个部分组成,其中,集体学习积分主要通过参加冬季党员轮训、专题教育培训、远程教育培训、远程教育等日常集中教育培训获得。个人自学积分主要通过党员自主参加的网络学习教育培训获得,由各支部根据党员学习完成情况进行打分组织生活积分主要通过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各项活动、按期缴纳党费等方式获取。

2、实践锻炼积分满分为30分,重点围绕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落实党员到村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参与锻炼实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获得积分。参加实践锻积分需经党支部等级认定,未经认定的实践锻炼一律不予赋分。

3、自主赋分满分为10分,结合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主题实践文体活动,结合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给予积分扣分项主要包括:学习被动消极应付,参加集中学习、组织生活、支部活动存在迟到、早退等情况扣1分;出现与党员身份不符的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不服从党组织管理、不做党组织安排工作的扣2分;发现参与或组织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直系亲属参与非法宗教组织、阻碍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的扣5分;受到通报批评、提醒、函询、诫勉等处理的扣5分;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处分的,分别扣4分、6分、8分、10分。扣分按分制高的计分,不重复计算。

四、工作机制。

(一)积分评定。

建立党员个人年度教育培训积分制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同步建立电子档案,保存党员参学文件、培训资料、活动照片等,全程记录党员参学情况,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月度积分,党支部每月对党员参学情况进行审定打分。党员得分情况要通过手机短信、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对没有参与教育培训或得分偏低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谈话、电话联系、家访等方式进行提醒。年度评定。年底组织党员大会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并计入党员年度积分。按照党员年度积分分值确定党员年度评定等次,85分以上为“优秀”等次、84-6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二)开展活动。

为保证党员每月能通过参加学习教育和实践锻炼获得相应积分,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员集中教育;扎实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在职党员到村报到、“党员活动日”等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实践锻炼活动,并提前通知党员按时参加,为党员通过参加学习教育、实践锻炼获得积分提供平台,创造机会。

(三)结果运用。

党员教育积分考核等次作为党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年度积分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采取通报表扬、表彰奖励、优先评优、组织慰问等方式予以激励;积分考核被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书面提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醒谈话;积分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由所在支部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期满无明显转变的,按处置不合格党员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凡积分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年度内不得列为慰问对象,不得评为各类先进和优秀,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

五、实施步骤。

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从2017年3月开始,至2017年12月中旬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按照《城关镇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手机、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是每一名党员都充分了解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及程序。

(二)组织实施。

成立村党员教育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党员教育积分档案。

(三)总结完善。

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发现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报告镇党委。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六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落实参与追溯管理的农产品生产单位,督促落实生产、经营、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商制度,统一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信息标准。

(二)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市政府与县区、县区与乡镇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目标责任书,相关职能部门要督促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餐饮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考评制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三)加大投入,保障运行。各级政府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中,要安排必需的财政专项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增加对检测设备、检测试剂和追溯平台建设的经费投入。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管理人员。

(四)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环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严把市场“凭证(卡)进场、凭票据出场、采购索取票证”准入关和采购进货关。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各环节有效衔接的要求,制订本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并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

农牧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农业投入品、产品标识、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包装等情况的监管与指导,努力探索质量可追溯模式,实施农产品的准出管理。

食药监部门负责对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分类查验、质量检测、索证索票、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处理、包装标识、档案管理等情况的监管与指导,与农牧部门协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对接机制。

工商部门负责指导市场主体建立经营户信用评价体系,监督市场主体开展索票索证工作,对不履行农产品准入义务、违反不合格农产品处置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管。

质监部门负责对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中执行标准和操作规范的制订、审核与发布工作。

财政部门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拨付相关经费,确保如期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

新闻宣传部门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生产经营主体进入追溯体系,让消费者知晓如何通过追溯体系获得农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安全信息。

(五)强化检测,加大监管。要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充分运用检测手段,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检测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准入检测的有效对接机制,增加检测量和频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大行业内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提升监管效力。

(六)集成信息,共享资源。按照追溯制度要求,建立农产品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和网络查询体系、质量检测体系、管理监督体系及工作平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库,加强产品环境监测、投入品许可管理、生产档案记录、农产品检测、产品流通、加工各环节的信息收集工作,实现通查通识。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各体系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七)加强培训,倡导诚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与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树立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责任人意识。建立违法行为信息披露制度和有奖举报机制,营造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的良好风尚。开展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加xx牌农产品的宣传力度,引导城乡居民放心、安全消费。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七

(一)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根据省政府《x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和省农牧厅《x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建设市、县区、乡镇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实行集中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及时、准确上传;实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全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有效对接,满足蔬菜、瓜果、食用菌等种植产品和牛、羊、獭兔、猪、鸡、奶、蛋等畜禽产品的追溯管理要求,实现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建设以有线网络和移动网络为载体的信息查询系统,实现对追溯信息的通联通查,有效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二)加强各环节追溯管理。

加强生产环节追溯管理。健全和完善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档案,努力做到进货渠道记录完整和销售登记实名制。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业投入品采购和使用档案。推行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统一购买、统一使用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出口农产品备案企业、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基地必须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并保存两年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要配置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对生产的产品进行自检,出具农产品检测证明。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委托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农产品检测证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凭检测合格证明和生产档案,申报备案,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在查验生产档案记录后,出具产地准出证明。“三品一标”农产品按照规定进行包装和附加标识标志,凭生产档案记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质量证明材料,出具产地准出证明。生猪、其他动物及其产品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耳标标识,出具产地准出证明。个人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凭村委会开具的自产证明,直接上市销售。

加强收购环节追溯管理。农产品收购企业和个人收购农产品时,要向供货方索取检测合格证明和产地准出证明或“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产地准出证明或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等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随货同行。农产品收购企业和个人依据索取的上述资料建立进销货台账,并保存一年以上。

加强储存环节追溯管理。农产品储存企业和个人,应当具备储存鲜活农产品的设施设备,明确储存农产品的种类。储存区域划分要科学合理,并有明显标识。储存农产品时,要向生产者或收购、运输者索取产地准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产地检测合格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建立进销货台账并保存一年以上。

加强运输环节追溯管理。农产品运输企业和个人要向生产者或收购、储存者索取产地准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产地检测合格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建立运销货台账并保存一年以上。

加强市场环节追溯管理。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等经营主体,在农产品经营活动中,应当对进场交易者的销售经营主体资格及其进场待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合格情况进行确认。建立并严格执行分类查验、质量检测、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处理、包装标识、档案管理、质量安全专人负责等管理制度,确保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合格,标识或票据规范。实行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严查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加强对交易市场外擅自交易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加强餐饮消费追溯管理。要进一步强化饭店、宾馆和集体食堂、盒饭快餐集体配送单位等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索票索证管理,完善进货台账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饭店、宾馆和集体食堂、盒饭快餐集体配送单位应从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场所采购质量合格的农产品,不得采购无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来路不明的农产品。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农牧、食药监、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逐步统一农产品销售票证,全面推行农产品流通市场索证索票管理,将产地标识、生产档案、包装标识、认证标志和索证索票管理有机衔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市党员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相关要求为依据,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推行“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切实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党员干事、创新、创业能力,夯实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

纳入“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范围的为党组织关系在我市的党员、预备党员,其中年龄在7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患有精神疾病或因其他疾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党员,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不纳入此范围。

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坚持分类管理、量化考核、依分定档、奖优罚劣的原则开展,各级党组织立足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行业实际情况,区分长驻、流动、在职、离退等不同类别党员特点,建立集日常考核、民主评议、奖励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于一体的年度积分制管理体系,着力解决党组织管理职责不到位,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全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党员队伍。每个积分周期为一年,起始点为每年的年初或“七一”,终结点为每年的年末或次年的“七一”。具体节点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有固定的起始和终结点。

(一)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制分值由日常考核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和动态管理积分构成,其中日常考核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合计为100分,按8:2的比例加权计算;动态管理积分为奖惩性加减分,奖励性加分一般不超过总积分的10%。

1.日常考核积分。重点体现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参加“三会一课一服务”等组织生活,以及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按期缴纳党费、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完成等情况。基础分值为100分,实行倒扣记分,扣完为止,所得分按比例记入总积分。

2.年度评议积分。由基层党组织按照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得分,基础分为100分,评议所得分按比例记入党员总积分。

3.动态管理积分。奖励性积分重点体现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主要包括岗位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积极参与精准脱贫和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等情况,加分一般以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有关领导批示、被媒体宣传报道事迹、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并经上级党委审核同意为依据,适当给予加分,同类别不重复加分。惩罚性积分重点体现党员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存在不当行为的情况,主要包括工作不当造成负面影响、违纪违规、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家庭美德、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及赌博活动等情况,基层党组织视情节适当扣分,屡次犯同一问题的累计扣分。

(二)积分登记。

积分登记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具备条件的可同步将积分管理台账固化到党务公开栏中。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党员积分登记、核对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详细记录每名党员积分情况。党支部可通过每月党员个人申报、设立意见箱收集意见等形式,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党员有关情况,并及时做好信息核实、登记,防止积分登记不全面、不准确。党支部对党员积分每月一汇总、每季度一公示、每年一总评,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前应将党员积分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查备案。党员对日常考核积分及动态管理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并说明原因。

(三)“先锋指数”评定。

每个积分周期末,党支部对党员年度日常考核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动态管理积分进行合并计算,经支委会研究,初步确定每名党员的“先锋指数”等次,报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后,在党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党员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反映复核,公示期满后,通过会议或张榜公布等方式公开评定结果。其中,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70-89分的为合格等次;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四)“先锋指数”运用。

“先锋指数”评定结果作为党员评优评先和进行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对优秀等次的党员,可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警戒提醒;对不合格等次和连续两年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纳入不合格党员处置范围,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承办字〔2015〕20号)规定程序,给予组织处置。对基本合格等次的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不合格等次的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一)落实工作责任。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改进党员管理方式、健全党员考评体系、实现精细化管理的有益探索。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良好成效。党支部书记是工作落实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规定和程序要求抓好组织实施;上一级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好监督管理和指导推进职责;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把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推动。

(二)坚持分类实施。各级党组织在组织实施时,要根据党员结构、工作需要等情况,本着突出重点、体现特点、简便易行、实际管用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细化党员“先锋指数”积分构成体系和记分管理办法,不搞一刀切。积分构成体系的设置要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职能业务落实、党员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防止工作脱节、流于形式。县级以下党组织党员积分构成体系设置,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级党工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实施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纳入目标管理,定期开展督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完善工作。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党组织予以通报表扬,对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党组织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深入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选树典型、培植亮点,着力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努力在全体党员中营造履职尽责做合格共产党员、创新创业做优秀共产党员的浓厚氛围。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九

静态风险分值评定。评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应调取食品销售许可或登记备案档案,根据静态风险量化分值表所列的项目,逐项计分,累计确定食品销售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xx分。(《食品销售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见附件x)。食品销售许可档案内容不全的,可要求食品销售者限期补充提交相关资料。静态风险因素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确定静态风险分值。

动态风险分值评定。评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可以结合以往对食品销售者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确定,或者组织监管人员进入现场按照动态风险评价表进行打分评价确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xx分。(《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见附件x)。根据动态风险评价表逐项计分,累计确定。销售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拒绝签字的,评定人员应在评定结果记录上注明原因。

等级综合评定。根据食品销售者年度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辖区内食品销售者年度风险等级进行综合评定。

风险分值之和为x-xx(含)分的,为a级风险;

风险分值之和为xx-xx(含)分的,为b级风险;

风险分值之和为xx-xx(含)分的,为c级风险;

风险分值之和为xx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均列为d级风险。

新开办食品销售者的风险等级评定,一般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基本确定为b级风险等级;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和《食品小摊点登记卡》的销售者,基本确定为c级风险等级。均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管人员进入现场打分评定动态风险因素分值,根据实际确定风险等级,并及时纳入监管计划。

加强智慧监管。全面推进xx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应用,实现“电子一票通”;做好与农牧部门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信息共享;大力推行“阳光仓储”,实现线上监管,推动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网上巡查”工作落实,解决“五证”备案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严格依据《xx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予以记分,对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x分的,风险等级降为b级;风险等级为b级的食品销售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x分的,风险等级降为c级;风险等级为c级的食品销售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xx分的,风险等级降为d级。

(二)风险分级调整。

应当根据上一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食品销售者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存在下列违法违规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可视情况调高一个或者两个等级:

有x次及以上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经查证未落实相关责任义务的;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停止销售的;

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可以上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食品销售者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当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中未出现上述所列违法违规情形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可不作调整。

食品销售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可以调低一个等级:

连续x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没有违反可调高风险等级所列情形的;

获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示范称号的;

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奖的;

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可以下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三)加强结果运用。

各镇市场监管所根据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结合辖区监管资源和监管水平,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其他管理措施,作为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依据。

各镇市场监管所根据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将高风险食品销售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抽检和飞行检查,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x次;

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x次;

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x次;

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x次。

各镇市场监管所根据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结果,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单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确定重点单位及重点品种,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县市场监管局不定期组织督查,对各镇所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各镇市场监管所要将食品销售者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要求告知其负责人,指导食品销售者根据风险分级结果,改进和提高食品销售质量安全控制水平。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及时公开,在被评定单位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评定结果分类归档。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地区民政工作大突破、大发展、大提升,切实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把握全局、开拓创新和为民服务的能力,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提高民政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地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通过全面加强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民政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使全局干部职工在服务大局上有新突破、在自身素质上有新提升、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在工作效能上有新提高、在服务质量上有新进步,进一步牢固树立“创新、高效、廉洁、务实”的民政形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阿勒泰作出积极贡献。

(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行的原则;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

二、方法和步骤。

此项工作共分为动员部署、边查边改、建章立制、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3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组织实施机构;制定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明确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充分认识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边查边改阶段(4月-10月)。本阶段任务是结合我局实际,开展自我评查、社会评议、察访核验、整改落实,通过“自身找、群众提”,存在什么问题就查找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尤其要注重解决影响民政事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

1、办事难。要针对我局个别存在的审批程序不太规范、程序公开不够透明等现象,突出解决“办事难”的问题。

2、行为不规范。针对工作人员职责不清,工作标准不明确,办事原则性不强,突出解决“行为不规范”问题。

3、素质不高。针对我局个别工作人员存在的思想保守,缺乏创新意识,不思进取,知识储备不足,执政能力不强,大事干不了、小事又不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问题,突出解决“素质不高”问题。

4、作风不实。针对个别工作人员作风涣散、消极懒散、纪律不严、迟到早退等现象,突出解决“作风不实”问题。

5、效率低下。针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暗箱操作,遇到好事抢着干、遇到困难绕着走等问题,突出解决“效率低下”问题。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针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清理,特别是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并形成制度建设汇编。重点健全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政务公示制、办结制、纠错追究制等公开办事制度和规定。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度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服务制度来明确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度来推进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度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度来评价工作实绩、以纠错追究制度来严肃工作纪律,更好地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认真梳理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纪律散漫、作风粗暴、滥用职权、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和问题,进一步量化机关工作标准,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堵塞机关管理漏洞,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活动达到目标、取到实效。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工作方案,并负责考核局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要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将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局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逐级上报上级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局机关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组织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总结会议,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三、工作保障和有关要求。

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作为促进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真正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详细制定工作措施和办法;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认真找准、着力解决当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把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建设“四型民政”,即:培育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作风,建设法治型民政;培育联系群众、执政为民的作风,建设服务型民政;培育孜孜以求、奋发学习的作风,建设学习型民政;培育清正廉洁、严格自律的作风,建设清廉型民政,让群众和社会满意度来检验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成果。

(四)深化民主评议。把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作为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进行安排,充分发挥民主评议代表的作用,定期听取他们对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把民主评议活动作为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载体,把民主评议群众满意度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制定配套规定和办法,不断完善民主评议机制,保证评议效果。

(五)强化督导检查。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要注意对重点岗位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围绕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各个阶段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正确对待地区集中考评阶段的各项综合检查。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以信息简报大力宣传地区民政局在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活动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十一

通过认真学习“两学一做”的,对照《纪律》、《准则》以及“六大纪律”的要求,自己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治纪律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系统。学习抓而不紧,感悟不深,满足于一般了解,被动学的多,主动学的少,存在急用先学、现学现用等现象,没有真正入脑入心。

二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由于学之不深,思之不透,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比如,网络上的历史虚无主义问题,虽然感觉很荒谬、很可笑,但没有从政治的高度上去分析、去研究,没有认识到其背后隐藏的目的和危害性。

三是政治斗争不够全面。政治立场是坚定的,但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维护党的形象权威、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思考研究还不深。比如,对于社会上一些有损党的形象和威信的谣言、“段子”虽然不信,但没有旗帜鲜明地反驳、斗争。

(二)群众纪律方面。

一是服务群众不到位。站在职务想问题、干工作的多,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的少,没有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在真心实意服务群众上有差距。比如,老城区基础设施落后,部分背街小巷道路坑洼不平,没有路灯,居民出行很不方便;紫云大道、泰安路、曙光路等道路管理低下,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群众怨气大。这些问题暴露出自己的工作落实不够,关心群众不够,解决民生问题不够。

二是深入基层群众调研不多。认为自己是本地人,对基层情况比较了解,日常调查研究,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到项目一线时间多,到基层农村少,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没有做到从群众里来,到群众里去。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讲话致辞。比如,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涉及到分管的工作,就很重视,会前总能够充分对接征求意见。而涉及其他口的议题,怕有越权之嫌,很少发言,甚至不发言。这说明思想解放不够,存在教条主义。

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直接。在民主生活会中,有随大流思想,没有严格按照要求,直奔主题,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怕影响团结,影响大局。

(四)工作纪律方面。

一是眼界格局不高。作为城镇化、交通公路等工作的分管副职,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解放思想、拉高标杆、全面提升的要求,自己的眼界、格局、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市委城市工作会后,深感自己责任重大,等不得,坐不住。二是担当意识不强。面对工作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畏难情绪,缺乏担当精神,不敢大胆工作,怕处理不好、激化矛盾、引起信访。

三是标准要求不高。接到工作任务后,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没有时刻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比如,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要求更多的是怎样保住“屁股”不挨打,而不是争先进位,争创省、市先进。

(五)廉洁纪律方面。

一是认识上存在偏差。对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责任认识不足,适应新常态、融入新常态、把握新常态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在分管口上,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还没有真正的立起来、强起来。

二是意识上存在淡薄。还一定程度地存在着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自己用不着过问、用不着操心、用不着扛责的问题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三是责任上存在模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对分管工作强调抓好落实的多,重视质量效率多,对党风廉政建设强调少、要求少、过问少。

(六)生活纪律方面。艰苦奋斗意识淡化。生活条件好了,物质丰富了,自我要求就放松了,安逸享受思想抬头了,总想穿点贵的、用点好的,对一些“小节、细节”不注意、不重视,放松了自我要求,把党的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优良传统放在了脑后。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对照“做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党员”的要求,深刻反思自己存在的问题,剖析根源,根本原因还是主观世界改造不够,主要表现以下4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不牢。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根子在于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自认为长期受党的教育培养,理想信念是坚定的、党性修养是牢固的。时间久了,对政治理论学习看的轻了,没有真正入心入脑、触及灵魂,没有真正做到深学、细照、笃行,致使思想蒙了灰尘,考虑个人得失多,考虑大局少。

(二)党性修养放松。在党的关怀和培育一步步走来,对党有浓厚的感恩之情和感激之情,政治立场始终是坚定的,在大是大非和原则性问题上,始终和党保持一致。但随着年龄增长,放松了党性锻炼,造成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下降,没有做到时刻警醒警惕。在工作安排上,满足于上边安排什么,我就干什么,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念头和想法,没有把党员第一身份时挂心头。

(三)宗旨意识不强。随着职务的升迁,坐办公室的时间长了,下去实地调查研究的少了,与群众促膝谈心、交流思想不够,从而导致对群众诉求和期望了解不清,群众观点理解错位,工作思路定格,埋在了抓项目、抓发展上面没有做到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没有从思想深处去关心、关注群众,没有真正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所忧所困。认真反思,主要是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点不牢,没有真正弄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没有真正把群众满意当做衡量工作的标准,没有把群众利益当做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十二

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原则。

(二)风险等级分类。

食品销售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三)风险等级评定。

确定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风险等级得分为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加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之和。分值以百分制计算,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为xx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为xx分。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

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在对食品销售者静态风险因素和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所列项目逐项打分、累计确定食品销售者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在评定风险等级的基础上,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记录进行动态调整,确定食品销售者年度风险等级。依据风险等级调整因素评定下一年度风险等级,确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十三

之前未听说过积分制管理,听到公司董事长简单介绍了之后就有非常想来学习的冲动。我是公司的常务副总,在管理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棘手以及两难的问题,很是让人头疼,使得很多管理措施得不到落实,管理问题不能及时妥善处理……通过学习,虽然时间很短,但给我的感觉是我所面临的问题找到了处理的方法了。所以我更期望的是如何运用和及时地安排,逐步将其试用推行,真正让企业焕然一新,去创造企业和员工的理想价值。

非常有幸来到湖北群艺,三天的培训即将画上句号,但在人生中确实不可忘记这三天,对于我们做企业,在今天市场环境的压力都很大,但三天的培训让我在企业发展中目标更明确,思路更清晰,管理更明确,也让我感受到了积分制管理的魅力和神圣。同样我们会把快乐的积分制分享到每一个需要我去帮助的企业,三天的培训感觉不像在培训,而是享受到了家的感觉,每个人的微笑和到位的帮助,无时无刻不在感动着我们,最后祝愿群艺神速发展,马到成功。

通过短短三天的学习,自己有了许多感悟,从开始怀疑到对积分制管理的认同。以前有许多管理上的问题都只有罚款一种办法。现在明白了,是管理方法的问题。学以致用,发挥作用。回去后积极召开高层会议,坚持认真逐步推行积分制管理。感谢李总以及全体群艺人热情的服务,感谢李总创造如此好的管理工具——积分制管理。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引领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畅通出口,根据《×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支密切联系群众、能够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党员队伍,为实现街道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本方案适用于街道、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在册党员及流动党员。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是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结合,奖励和惩处并行的一项管理制度。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

三、积分主要内容。

(一)分值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加分和扣分的办法,每名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分值包括10个加分项目和1个扣分项目,积分累积上不封顶。

《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考评参考细则》中1—4项为基础分,5—7项为奉献分,第8项为奖励分,第9项为岗位分,第10项为民主评议分,第11项为年度扣分项目。

(二)党员分类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街道、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为单位,将党员划分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

a类党员:

党员领导干部,包括街道、社区中的在职党员。

b类党员:

街道、社区其他党员、离退休党员、退伍军人党员、大学毕业生党员等。“两新”组织中的在职党员。

c类党员:

社区中年龄较大、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及下岗职工等困难党员和其他党员。

d类党员:

社区中的流动党员。

(三)积分登记每位党员发放一本统一印制的《党员积分制管理记分册》,

统一由所属党支部保管、记分。

各党支部要确定专人为管理员,详细记录党员积分情况。

1.加分登记。基础分:由所属党支部管理员根据党员本人参加党组织举办活动情况确定。奉献分:由党支部根据党员表现及个人报告情况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奖励分:党员个人受到发文表彰奖励,为党员个人加分;街道、社区受到发文表彰奖励,全体党员均予以加分,加分为个人标准的50。岗位分: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其他党员由所在党支部根据设岗定责完成情况和党员、群众、服务对象意见,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民主评议分: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议分。

流出党员参加活动、受奖惩情况由所在地党组织每季度函告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经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会议讨论,确定基础分、奉献分和奖励分;每年年终,流出党员所在地党组织要对党员履职情况进行会议讨论,并进行民主评议,将结果函告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经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会议讨论,确定岗位分和民主评议分。

2.扣分登记。年度扣分依据党员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和社会公德等方面严重程度,分别扣除相应分值。有文件的,由管理员直接登记扣分;无文件的,由党支部讨论确定后,管理员登记扣分。

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逐级向所属党支部、党总支、党(工)委及区委组织部反映。所属党(工)委及党(总)支应及时核实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确有积分不准、不实的应及时纠正。

签字后,在社区、“两新”组织公示栏对党员积分排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其中,各党组织书记的积分记录要由上一级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党(工)书记的积分记录由区委组织部部长审核签字。

(四)积分应用根据个人周期总积分排名,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党员分类为基础,以积分为标准,分别评定先进(a类60分以上;b类50分以上;c类20分以上;d类40分以上)、一般(a类60分—30分;b类50分—20分;c类20分—10分;d类40分—20分)、较差(a类30分以下;b类20分以下;c类10分以下;d类20分以下)、不合格(积分不足5分或连续2年被评为较差党员)四个档次。

为保证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有效实施,实行排名通报制度,通过直观的排名体现积分应用,并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表彰先进党员,整顿较差党员,处罚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必须在40分以上,d类党员必须在60分以上;被推荐为区级优秀共产党员的,a类党员年度积分必须在80分及以上;b类党员年度积分必须在60分以上,c类党员年度积分必须在30分以上,d类党员必须在50分以上;被推荐为各党(工)委级优秀共产党员的,a类党员年度积分必须在60分及以上;b类党员年度积分必须在50分以上,c类党员年度积分必须在20分以上,d类党员必须在40分以上。

2.党员平均积分将与各社区党组织星级管理相挂钩。其中,凡被评定为实绩突出的单位和8星级以上的社区党组织,a、b类党员的平均积分必须在30分及以上。

3.对于当年被评为较差党员的,所属基层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批评。

教育。

要求限期整改;对积分不足5分或连续二年评为较差党员的确定为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劝退或除名。a类党员和b类党员中的在职党员积分评定结果可根据各党(工)委的实际。

情况。

适当给予处罚。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十五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抓手,激发党员常争常创的持久热情,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经村党总支研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大高圩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村全体党员(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讨论并上报村党总支同意可不列入实施范围)。

1、党员划分。依据党员的职务、岗位、年龄、特长等特点,将党员划分为村干部党员、无职党员和流动党员。

2、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承诺履诺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

3、党员积分制采取基础分与考核分相结合。党员一人一卡,积分分值每月一累计,积分情况在每月党员大会公布,接受监督。

基础分:村干部0村分,无职干部20分,流动党员40分,老年或有特殊情况干部60分。

在基础分上,党支部安排专人及时记录党员履行职责情况,做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共分为组织生活、履行职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4个主要分项,分别设置为组织生活30分、履行职责30分,廉洁自律20分、遵纪守法20分及加分项10分,共110分。

共分为党员学习、党日活动、作用发挥、党员承诺、设岗定责5个分项,分别设置为党员学习40分、党日活动15分、作用发挥25分、党员承诺10分、党员设岗定责10分。

共分为党员管理、党员学习、作用发挥、党员承诺4个分项,分别设置为党员管理50分、党员学习15分、作用发挥25分、党员承诺10分。

1、参与重大灾难事故、抗洪抢险救灾等,加5分;。

2、为村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村党总支研究决定);。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县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受市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5分。

4、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加分。

1、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分。

2、党员应珍惜党员荣誉,坚持原则,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3分。

3、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

4、党员与邻里不团结,经常发生矛盾纠纷,居民反映强烈,不赡养老人或不尽子女抚养义务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扣3分。

5、无故不参加村组织的义务活动或公益性活动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6、其他事件,经所属党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

党员积分作为党员星级评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处置不合格党员、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根据党员积分情况进行星级设置,最高五星级,年综合积分在90分及以上可被评为五星级,80―89分可被评为四星级,70―79分评为三星级,60―69分评为二星级,60分以下为一星级,各乡镇(开发区)党(工)委对积分被评为五星级党员进行复核。

1、当年积分评为四星级及以上的,作为党内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符合条件的普通党员,可作为村级后备干部优先使用。

2、三年评定均低于三星级的,在村党组织换届中,原则上不得提名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

3、预备党员年度总积分被定为一星级的,按照组织程序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对新调入的党员,村党组织应及时建立积分档案,调入时间不足6个月的党员,其年度积分不可作为各类评先依据。对调出的党员,应根据其积分情况,对党员进行综合评价并随同党员档案递交新调入党组织。

5、年度积分为一星级的定为不合格党员,且要进行教育转化,转化期一般为6个月。期满后,经综合评定,评定为合格档次的,撤销转化期;对无明显转化的.,可劝其退党,直至除名。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十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在xxx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强化党员意识发挥示范作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xx中心成立“先锋指数”积分考评领导小组,xx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党支部委员任成员,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实行“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目的是用积分的形式对党员的日常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探索形成一套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管理到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搭建一个示范带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动态管理的党员奉献新平台,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激励广大党员敢作为、勇担当,做奉献、走在前,为打造政务服务品牌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在职在岗的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对长期有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积分制的党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经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可不参加。

明确积分标准。党员的日常积分由基本分、正向加分、反向扣分三部分组成。党员“先锋指数”由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指数为80分,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反向扣分指数酌情减分。经评定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一)基本指数:总分为80分,对标“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要求,设置信念指数、纪律指数、品行指数、作为指数。

1、信念指数20分,主要指标细分为: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积极参加党性教育学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参教信教、不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以现场教学、警示教育、辅导报告等方式,每年接受党性教育不少于2次,少于1次的,每次扣2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发现一次扣10分,经教育据不改正的,该项不得分;理想信念不坚定,“四种意识”不牢固的,该项不得分;出现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该项不得分。(分值10分)。

(2)旗帜鲜明地与错误思想、错误言行作斗争,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以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出现一起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情节轻微的,扣5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该项不得分。(分值10分)。

2、纪律指数20分,主要指标细分为:

(1)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活动、各类会议,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决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党员集体学习或组织生活会因故请假的,一次扣1分;无故旷会的,一次扣2分;替会或虚假签到的,一次扣5分;未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的,每次扣3分;超过3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每次扣5分。(分值10分)。

(2)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未按规定落实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节轻微未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每次扣5分1231。(分值10分)。

3、品行指数20分,主要指标细分为:

(1)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践行孝心、爱心、责任心,促进邻里和谐,情趣健康、乐观向上,坚决抵制黄赌毒等不正之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行为的,一次扣5分;在生活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出现负面情形,在社会上造成较差影响的,一次扣10分;因经济纠纷等,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一次扣5分;因各类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一次扣5分;不带头执行移风易俗有关规定的,出现一次扣3分;不孝敬父母的,扣5分;参与黄赌毒的,该项不得分,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分值10分)。

(2)经常性联系走访群众,主动到所居住社区报到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产生邻里纠纷。未按要求到所居住社区报到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出现一次扣2分。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的,出现一次,扣2分;有群众反映干部作风问题的并属实的,出现一次扣5分。(分值10分)。

4、作为指数20分,主要指标细分为:

(1)对标看齐、担当有为,模范履行本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工作中出现互相推诿、违反制度办事、消极怠工等行为的,出现一次扣3分。(分值10分)。

(2)在政务服务工作中能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先锋作用。发挥不好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在重点工作推进中,等同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存有“中梗阻”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分值10分)。

(二)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重点考核党员在履职尽责、推动工作开展和特色活动、服务群众、重要任务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酌情加分:

(三)反向扣分指数:不设置下限,针对党员未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危害群众利益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扣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酌情减分:

2、搞不团结活动,在干部选拔使用、评先树优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出现一次扣5分;。

4、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缺席一次扣2分;未经批准提前离场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未按照规定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每次扣1分。年内无故参学、参会率不足80%的,扣5分;不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一次扣2分。

5、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扣5分;。

6、参与非访、越级访、集体访的,扣5分;。

7、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分别扣5、10、15、20分。有违法行为受到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分别扣5、10、15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有品行不端行为的,一次扣5分。

(四)一票否决。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怀疑态度,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弄虚作假骗取积分,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奉献积分的党员;组织、煽动和参与非法上访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党员实行“一票否决”。

(五)其他。未列明的项目,但应计入加减分的,由党支部提交党组进行研究确定。

四、严格考评程序。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由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小组负责对党员进行跟踪考核记录。积分制考评工作按照“申报—认定—评议—汇总”四个步骤进行。

(一)申报。党员本人将自己本月积分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根据具体情况也可随时申报。党支部对党员申报事项以及群众反映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核实,认真做好记录。支部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支部安排专人及时进行登记。由考评小组审核登记。

(二)认定。党支部在每月第一次的党员大会上,对每名党员的月度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到会指导并审核签字或盖章。党支部考评小组综合党员履行义务、履诺践诺和个人提报材料,对党员增加分和扣减分、“一票否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由考评小组登记在党员积分卡上。

(三)评议。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考评会议,对党员履行承诺、参加组织生活会等情况进行评议,按照优秀(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基本合格(60分—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计算党员的评议得分。

(四)汇总。积分由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制考评小组每半年汇总一次,年底计算总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年度积分=基本分+正向加分+评议分-反向扣分。将公示贯穿于积分确定的全过程,每季度一次通过电子屏幕、党务公开栏、积分考评榜等向党员群众公示积分情况。

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的年度总体评价结果,分先锋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等四个等次。年度综合考评得分90分以上、基本指数分不低于75分的为先锋党员,60-89分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为警示党员。连续两年综合评价为警示党员的为不合格党员。

先锋党员原则上不超过党员总数的20%。对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及撤销党内职务的党员,当年度一律作为警示党员对待;对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当年度一律作为不合格党员对待;对违反党规党纪、法律规定,正处于纪委、公检法部门处理过程中的党员,一律作为不合格党员对待,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或判决后,再合理确定年度评议等次。预备党员被确定为“警示”等次的,延长预备期一年;连续两年被确定为“警示等次”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先锋党员,给予表彰和宣传,并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组织推荐的优先对象和评比优秀党员的必要条件;对合格党员,开展谈心谈话,积极引导,促使他们比学赶超、晋位升级;对警示党员,开展谈话,教育引导他们端正态度,并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结对帮扶方式,督促他们扎实做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举措。中心党组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广泛宣传发动,逐级抓好落实。党支部要成立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责任人,确定记录员,做好积分制管理的培训工作。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从2018年1月份开展,党支部要做好部署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

(二)结合实际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要立足本职,找准发力点,坚持与完成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切实把积分内容、积分标准、积分程序定好定准,落到实处,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三)严格督导检查。政务服务中心的党组加强督促指导。把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列入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中心将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探索完善改进,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营造活动的良好氛围。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十七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村级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实现村级“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切实改善农村面貌,优化人居环境,确保村级社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是诠释为民服务、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村级网格化是在村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把各行政村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网格,通过整合乡、村干部力量,直接联系对接农户,全面承担网格内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改善民生、整治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职责,并运用现代媒介技术搭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直接、更高效的服务。户积分管理是将行政村制定的村规民约每一项内容细化为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并以家庭户为单位,将所有村民纳入积分制管理范畴。通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形成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合力,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凝聚群众合力,激发群众干事的内生动力,切实推动“村”与“民”共商、共治、共管、共享,真正实现村级治理更加有效、社会更加和谐的工作目标。

(一)坚持党的领导。突出乡党委的主体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组织在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党建带村建、党风带民风,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村级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确保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群众信息和意见、宣传发布政策消息。以基层社会治理和村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从村、组、户实际出发,紧紧围绕贴近群众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所需所盼所求的实际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依法治理。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并以法治为前提,依法赋予并保障村民自治权限,规范自治行为,依法、合理构建村民有序参与的各项机制,培育村民法治观念,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行为习惯。

2020年6月底前,全乡全面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在各村全面建立网格化+户积分管理体系,组织网格员迅速对接区域内网格农户,提供精细化服务,做到走村入户全覆盖、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服务管理无盲区。同时,结合村情民意,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的户积分制度,量化积分标准、操作细则和实施方案。通过创新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村级服务效率,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

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是在全面整合村级人居环境整治、社会综合治理等网格基础上,形成统一的网格管理服务体系,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管理服务作用,做到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同时,运用户积分制度,全面激励群众主动参与村级管理、建设和服务工作。

(一)科学设置网格(4月30日前完成)。村级网格设置以“尊重传统、便于管理、促进发展”为原则。根据各村所辖范围、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合理设置网格。网格原则上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确保不漏户、不漏人。每个行政村由驻点联系领导担任网格指导员,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网格长。每个网格安排网格员,网格员对接联系若干户农户,具体户数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网格指导员与网格长协商确定。

(二)认真选好网格员(5月6日前完成)。网格员可由乡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村纪检员、村民小组长、村级后备力量、森防员和村内各类社会组织的骨干分子等担任。对于网格划分较多而人员不足的村,可由村“两委”组织网格内农户进行公开推选产生网格员。推选出的网格员待遇及考评管理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村“两委”研究确定。推选的网格员要具备政治素质强、熟练掌握信息操作技能、热心村级公益事业和群众认可等基本条件。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划分好网格、确定好网格队伍的基础上,完成村网格划分及网格员情况表(附件2)与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实施方案(附件3),于5月6日前上报乡党建办。

(三)健全服务平台(5月15日前完成)。由乡党建办、村党群连心站具体负责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服务工作,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网格体系建设、管理,对收集的群众意见和积分情况,以及有关问题实行分级分类办理。村“两委”要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参与,分级分层建立服务信息群组(微信群组)。5月10日前村网格指导员、网格长要与网格员建立微信群组,5月15日前网格员要与联系户建立微信群,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信息网络。

(四)完善村规民约(5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9〕8号)要求,结合村情实际,认真制定简约易懂、接地气、能推行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要坚持培育文明新风的原则,充分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广泛收集民意,组织村民代表集体讨论,村规民约完善后要及时进行公示和入户宣传,经村民签字确定后全面推行。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好人协会等群众组织,并充分发挥其在形成崇尚科学文明生活方式良好氛围方面的积极作用。5月25日前各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原有的村规民约,确保可操作性强。

(五)制定积分制度(6月5日前完成)。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积分事项和考评方案。将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纳入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对村民配合完成村里各项工作,以及参与村级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环境整治、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和加快产业发展等情况实行积分动态管理。积分办法应简洁、易操作,积分可由基础分、奖励积分和处罚积分等部分组成。6月5日前,各村将《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细则》(附件4)上报到乡党建办备案,并建立好《村户积分管理台账表》(附件5),为下一步户积分制度运行做好准备。

(六)常态长效运行(6月6日以后)。从6月6日开始,全乡各村在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组织村级网格员、专职信息管理员召开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培训会,并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微信等方式向村民广泛宣传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相关知识,全面推进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村党群连心站及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积分情况,分级分类办理有关问题,每月上报1次信息动态至乡党建办;乡党建办负责全乡各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并及时收集开展情况、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乡党委;乡党委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解决各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年底乡党委对各村开展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研究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推行以村为主导,乡党建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指导,抓好落地落实。

(一)工作职责。

1.联户网格员。要采取“线上不定时宣传交流、线下定期走访服务”的方式,建立好信息微信群和户主积分卡,及时向网格农户宣传相关政策,收集信息和意见建议,记录家庭户积分情况,力所能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完成指导员和网格长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2.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结合村、组实际,科学划分网格,安排网格员对接农户。研究制定村规民约和户积分量化的具体标准、实施方案与考评亮分细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确保量化积分标准和实施方案公开透明、可操作性强。对群众反映和网格员收集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能解决的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因政策或其他原因一时不能解决或确实解决不了的,向群众作好解释说明。及时将村内各网格工作完成情况上报乡党建办公室和驻点联系单位,做实群众工作,确保小事不出村。

3.乡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乡、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组织架构,配齐配强驻村工作力量。指导各村党群连心站组织开展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乡党委会议,研究各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对村、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一般在乡范围内解决。

(二)工作内容。

1.村级网格化工作内容。主要是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网格内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采集网格内村民家庭、人口、就业等基本信息,了解掌握村民思想动态、村情动态等基本情况;组织网格内村民开展自助互助和亲帮亲户帮户活动;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稳控重点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发生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按县相关部门或应急处置的工作要求,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做好低保、救助、老龄等政策宣传及信息比对上报等工作;掌握劳动力就业、务工人员状况,协助做好就业信息宣传、社会保险及扶贫帮扶政策落实等工作;对网格内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监督;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2.户积分工作内容。主要是各村根据村情民意、村规民约,将配合参与完成上级部署到户到人的各项工作纳入积分管理;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推动产业发展等内容纳入积分管理。对村“两委”干部家庭户,要将其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情况细化纳入户积分管理考评中。

(三)工作制度。

1.村级网格化管理制度。(1)服务公示制度。在行政村各网格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服务指示牌,公布村级网格化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2)民情走访记录制度。网格员每月至少开展1次入户走访,搜集村情民意,做好工作记录。同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掌握联系户的思想动态和有关情况。(3)工作报告制度。网格员对收集的村情民意、排查的矛盾纠纷、了解的突发性事件等情况以及需要上级组织协调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网格长报告;各网格长要将收集到的情况整理分析后,及时向乡党委和村“两委”报告。(4)分析研判制度。网格长要定期组织网格员召开会议,相互沟通情况,加强协调协商。对收集到的村情民意、矛盾纠纷等情况要及时进行梳理分类,落实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跟踪办理效果。(5)民情反馈制度。各网格员对已办结的事项要跟踪群众评价,对正在办理的事项要告知当事人办理时限和进展情况,对难以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进行解释说明。

2.户积分制度。(1)申报公示制度。村级建立户积分动态管理表与户积分卡,做到一事一记录、一月一审核、一季一公示。户积分卡由网格员初步审核,户积分动态管理表每季度在村内进行公示,接受查询和监督。(2)动态管理制度。积分加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由户主自行申报,经村党群连心站核实后及时填入户积分卡。对存在违反积分管理制度细则等不良行为的,形成村集体决定,并按照积分管理制度,将扣分情况登记到户积分卡。村“两委”每月对户积分情况进行汇总会商,对农户积分存在的问题和异常情况,联系户的网格员要及时报告网格长,提交村“两委”会议讨论研究整改落实。(3)考评奖惩制度。村“两委”要结合实际,按照积分考评细则,进行积分奖惩兑现。“积分制”考评要与“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评定相结合。奖励可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对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稳定且较好的村,可探索实行村民积分与村集体经济收入分红挂钩制度;处罚可采用公开通报、经济处罚、和责成认领义务服务等方式。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浆水乡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姚高练同志任组长,李星、刘泽春同志任副组长,万新、李红良、谭文龙、邓翊静、周海华、李宁、黄锋、肖圣亮、胡颂云、谷名卫、李志兵、李利军、柳建唐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翊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乡党建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指导,全面推动实施,并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运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驻点联系领导要高度重视,要亲自抓,精心组织,推动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村“两委”要切实履行职责,村党组织书记要结合实际具体抓,统筹推进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各项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多渠道筹集村级网格化管理资金及户积分奖励资金,其来源可通过包村单位、好人协会(村级好人工作站)、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等筹集一部分。各村每年筹集安排户积分奖励资金2-3万元左右,确保工作能正常开展、奖励能及时兑现。乡财政所、乡农经站要统筹监管各村的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

(三)严格考核督导。将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工作纳入村党组织分类定级及村级绩效考核考评范围,并作为乡干部职工和村定员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评先评优、年终绩效奖挂钩。是党员的,要纳入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内容。乡纪委将适时监督检查,对制度推行不到位、领导不力或工作不认真、搞形式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度假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和县委《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全面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围绕强党性、提素质、严纪律、树形象,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激发党员队伍活力,进一步唤醒党员党性意识,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促使广大农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村党支部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对行动不便、常年卧病在床的党员,度假区党工委设立党员关爱党支部,本着自愿原则,经个人申请、支部请示、党工委批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员关爱党支部,由度假区党工委统一管理,不再纳入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

对流动党员,度假区党工委设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本着自愿原则,经个人申请、支部请示、党工委批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动党员党支部,由度假区党工委统一管理,制度单独积分制管理办法。

对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做法进行管理。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三部分构成,基础积分80份,民主评议积分20分,贡献加分不设上限。

(一)基础积分80分。

1、参加组织生活情况(35分)。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议事学习日”等活动,年内满勤的记35分,每缺一次扣2分。

2、缴纳党费情况(20分)。年内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记20分,不及时缴纳的,每次扣2分。

3、发挥作用情况(25分)。认真完成党支部安排工作任务的记25分。不按时完成任务的酌情减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村党支部一般于每年12月底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由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对每名党员表现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党员积分。

(三)贡献加分。

党员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村集体和党员群众作出积极贡献,给予享有加分。

1、积极向党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议,助推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的加5分;

5、积极参与村集体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为村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的,加5-10分;

6、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加3-5分;

7、带头维护和谐稳定,主动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加3-5分;

8、其他贡献加分事项。

基础积分和贡献加分具体事项和积分标准,各村党支部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员积分制管理由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为每名党员发放党员证、挂“共产党员户”牌,组织开展公开承诺践诺以及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亮身份、作承诺、树形象。党员积分制管理以1个年度为周期,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报。党员每季度一次向村党支部申报积分,村党支部对党员申报实行以及群众反映情况要及时进行了解核实,认真做好记录。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村党支部及时进行登记。

2、组织审核。村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对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可吸收部分村民代表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党建指导员要到会指导并审核签字。党员季度积分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等方式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党员、群众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村党支部反映,村党支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

3、积分汇总。每个积分周期结束后,村党支部将每名党员的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进行汇总,确定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党员年度积分结果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度假区党工委备案。

1、根据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和一贯表现,村党支部评定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党员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论积分高低,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3)违反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4)在村级换届、发展党员及其他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5)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6)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严重行为。

2、对评定为优秀党员的,将大力表彰和宣传,并作为其他评先树优、组织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的优先对象。对评定为合格党员的,由所在党支部对其谈心谈话给予鼓励引导,促使他们比学赶超、晋位升级。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的,度假区党工委派人进行警示谈话,安排专人结对帮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经度假区党工委调查核实、集体研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置,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党员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村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季度积分、年度积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3、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转正,积分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接收为预备党员,积分较低的给予谈话戒勉、限期改正,直至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1、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各村党支部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好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度假区党建办要认真做好统筹和指导工作,各社区要明确人员具体抓靠,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2、坚持务实管用。各村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结合村庄实际,认真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积分项目,并注意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和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积分制管理措施。

3、严格督查指导。对推行积分制管理的村和党员要建立台账,度假区党工委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并不定期随机抽查暗访,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推进严重滞后,特别是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村级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实现村级“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切实改善农村面貌,优化人居环境,确保村级社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是诠释为民服务、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村级网格化是在乡镇、村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把各行政村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网格,通过整合乡镇、村干部力量,直接联系对接农户,全面承担网格内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改善民生、整治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职责,并运用现代媒介技术搭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直接、更高效的服务。户积分管理是将行政村制定的村规民约每一项内容细化为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并以家庭户为单位,将所有村民纳入积分制管理范畴。通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镇、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形成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合力,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凝聚群众合力,激发群众干事的内生动力,切实推动“村”与“民”共商、共治、共管、共享,真正实现村级治理更加有效、社会更加和谐的工作目标。

(一)坚持党的领导。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组织在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党建带村建、党风带民风,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村级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确保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群众信息和意见、宣传发布政策消息。以基层社会治理和村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从村、组、户实际出发,紧紧围绕贴近群众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所需所盼所求的实际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依法治理。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并以法治为前提,依法赋予并保障村民自治权限,规范自治行为,依法、合理构建村民有序参与的各项机制,培育村民法治观念,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行为习惯。

成立杨梅山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欧强彬。

常务副组长:文兵。

成员:钟华诚、刘强、各村(居)支部书记。

工作目标:2020年6月底,全镇全面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在村级全面建立网格化+户积分管理体系,组织网格员迅速对接区域内网格农户,提供精细化服务,做到走村入户全覆盖、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服务管理无盲区。同时,结合村情民意,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的户积分制度,量化积分标准、操作细则和实施方案。通过创新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村级服务效率,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

(一)科学划分网格。村级网格设置以“尊重传统、便于管理、促进发展”为原则。根据各村所辖范围、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合理设置网格。网格原则上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确保不漏户、不漏人。各村网格指导员、网格长如下:

行政村名。

指导员。

网格长。

城头村。

谢多云。

欧菊荣。

富里坪村。

陈望超。

曾回林。

鸡公坦村。

张海春。

欧群昌。

枧坪村。

黄松林。

曾卫平。

李家塘村。

邓华勇。

杨立平。

平和村。

邓华勇。

杨艳兰。

水落岱村。

黄松林。

曾庆岳。

田舍村。

张芬。

曾宪见。

土桥村。

瞿清。

杨立峰。

香花村。

陈致冰。

曾红艳。

杨柳村。

邝龙云。

曾意军。

杨梅山村。

刘明发。

吴国来。

谢多云。

杨名开。

高枧街居委会。

邝龙云。

曾远良。

网格员可由乡镇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级后备力量和村内各类社会组织的骨干分子等担任。对于网格划分较多而人员不足的村,可由村“两委”组织网格内农户进行公开推选产生网格员。推选出的网格员待遇及考评管理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村“两委”研究确定。推选的网格员要具备政治素质强、熟练掌握信息操作技能、热心村级公益事业和群众认可等基本条件。子网格人员组成如下:

子网格指导员: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

子网格信息员:包片村干部。

子网格网格员:各网格选出。

网格员职责:要采取“线上不定时宣传交流、线下定期走访服务”的方式,建立好信息微信群和户主积分卡,及时向网格农户宣传相关政策,收集信息和意见建议,记录家庭户积分情况,力所能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完成指导员和网格长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建立管理平台。

1.建立镇网格管理微信群。群主:黄松林、钟华诚,入群人员:各村网格指导员、网格长。

2.建立村网格管理微信群。群主:指导员和网格长,入群人员:各子网格的指导员、信息员、网格员。

3.建立子网格管理微信群。群主:子网格指导员、信息员、网格员,入群人员:各子网格的居民。

2.行政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积分事项和考评方案。将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纳入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对村民配合完成村里各项工作,以及参与村级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环境整治、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和加快产业发展等情况实行积分动态管理。积分办法应简洁、易操作,积分可由基础分、奖励积分和处罚积分等部分组成。

3.明确积分的应用。一是按分值制定奖惩办法,奖励可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处罚可采用公开通报、经济处罚和责成认领义务服务等方式;二是作为平安家庭、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的依据。

4.制作好积分卡。积分卡见文后附件一。

5.划分好网格。网格划分表见附件二。

(一)召开会议。召开好党委扩大会议、动员大会、各村落实会。(时间:4月16日——22日)。

(二)全面推进。各村划分好网格,选出网格员,通过村规民约,上户签字发放村规民约,制定好积分管理办法,印制好积分卡,建立好微信管理平台。(时间:4月23日——5月23日)。

(三)开始运行。各村各网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和户积分管理办法,分网格召开运行启动会,向本网格居民宣传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办法,并宣传正式启动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时间:5月24日——5月31日)。

(四)总结完善。对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农民主体缺位、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等问题,全面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根据市委《关于全面推行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钟办文〔2017〕20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拟在张集社区、沙河村、泉水河村、宗湾村进行积分制管理试点,以村民积分为基础,开展“积分制+”党员、“积分制+”村官(网格员、保洁员)、“积分制+”美丽家庭、“积分制+”好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提升民主管理水平,积分催生动力,立标激发争先,共建美丽张集。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强化党建引领功能,深化三产融合,推进四化同步,为建设美丽张集贡献力量,以“积分制+”管理办法,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建设美丽乡村,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2017年在张集社区、沙河村、泉水河村、宗湾村推行积分制管理办法试点,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在积分制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评选最美党员户、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和谐、自力更生、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并全面推广应用,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1个社区和28村全覆盖。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社区(村)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支部副书记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支部副书记任组长、网管员(网格员)、党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社区(村)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居(村)民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社区(村)确定一名网管员或网格员负责村民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参与社区(村)社会管理工作的主体主要是居(村)民、家庭和单位。居(村)民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社会治安类、公益美德类、社区(村)建设类、奖励惩罚类。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钟祥市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钟综治办〔2017〕8号),参与社区(村)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改动,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网格员代为申报,其他居(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2、一月一审核。社区(村)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居(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居(村)民的积分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居(村)民的查询、监督。居(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由社区(村)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分享活动。以村为单位不定期开展积分分享活动,邀请参与积分的村民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热情。

2、开展“积分制+”活动。村民积分高于平均分以上者,可以被推荐为最美党员、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

3、与评先表模挂钩。“五星党员”、“十星级文明户”、“卫生清洁户”等授牌必须是积分高于平均分的农户,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也必须是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先进代表。

4、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积分兑换可以兑换服务,也可兑换物质,兑换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兑换奖励,具体实施细则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被评选为最美典型代表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1、成立专班。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社区(村)成立积分制管理协会,负责日常积分和积分兑现。

2、制定实施细则。根据镇党委印发的实施方案,因村制宜,细化积分内容和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机制。

3、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会议、宣传册、村村响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镇党委统一部署,村党支部认真组织实施,以召开积分分享会的形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组织专班验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1、制止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30分。

2、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30分。

3、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救人行为,30分。

4、协助追捕嫌疑人或者提供线索、侦破刑事案,30分。

5、参与调处婚姻、家庭、土地权属等民间纠纷,15分。

6、协助处理群体性事件,15分。

7、举报封建迷信行为,5分。

8、提供本地非法集资、传销窝点、各类诈骗信息,5分。

9、提供制造、贩卖、运输、贮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信息,5分。

10、举报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5分。

11、制止、举报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5分。

12、制止、举报制造、传播谣言行为,5分。

13、反映、制止故意破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行为,5分。

14、参与社区(村)里组织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活动,5分。

15、其他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行为,5分。

1、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为人诚实守信,无群众反映不良行为,当年度基础分100分。

2、每年选择适当旅游项目陪同父母外出观光,5分。

3、带父母做身体检查,5分。

4、参与公益植树活动,5分。

5、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5分。

6、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生产、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5分。

7、参与集体组织的扶贫救灾捐款活动,5分。

8、参与义务献血活动,5分。

9、拾到财务主动上交或归还失主,5分。

10、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帮助发放宣传资料等,5分。

11、在网上宣传本地好人好事,5分。

12、劝阻乱贴乱画、乱攀乱摘、践踏破坏环境行为,5分。

13、帮扶贫困户,5分。

14、移风易俗、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丧事按殡葬改革办,每次积10分。

15、其他维护社会公德行为,5分。

三、乡村建设类:

1、制止、举报秸秆焚烧行为,5分。

2、举报违章建筑、破坏环境等行为,5分。

3、主动参与社区(村)清除牛皮癣小广告、清扫公共场所卫生、清理公共垃圾桶等,5分。

4、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主动认领责任区,5分。

5、参与社区(村)组织的一事一议活动,5分。

6、参与社区(村)组织的义务劳动,5分。

7、参与社区(村)组织的各类会议,5分。

8、主动缴纳“合作医疗和粮食保险的,5分。

9、为社区(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5分。

10、为社区(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未得到采纳,1分。

11、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10分。

12、加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5分。

13、邻里之间守望互助,义务帮助他人,5分。

14、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每安置一名农村剩余劳动力,5分。

15、其他参与乡村建设的行为,5分。

1、获得国家级荣誉,积500分。

2、获得省级荣誉,积300分。

3、获得地市级荣誉,积100分。

4、获得县市级荣誉,积50分。

5、获得乡镇级荣誉,积20分。

6、获得社区(村)级荣誉,积10分。

7、先进事迹被国家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200分。

8、先进事迹被省级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100分。

9、先进事迹被地市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50分。

10、先进事迹被县市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20分。

11、先进事迹被乡镇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10分。

12、先进事迹被村级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5分。

13、个人、家庭或者单位申报弄虚作假,给予相应项目双倍扣分。

14、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期限内仍可积分但不参与积分兑换奖励。

1、家庭无家暴现象及虐待家人行为,当年积10分。

2、邻里团结无矛盾纠纷,当年积15分。

3、保障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无辍学现象,当年积6分。

4、家庭成员学历提升,每次积5分。

5、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当年积10分。

6、家庭改厕、改圈、改厨,建沼气池,当年积10分。

7、垃圾分类处理,践行厨余堆肥等环保生活方式,当年积15分。

8、家庭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当月积5分。

9、家庭成员入党、入团、参军,每次积5分。

10、家庭成员相互履行抚养、赡养、照顾义务,当年积5分。

11、厅堂悬挂家训、家风书法、荣誉墙和美术作品,当年积6分。

12、家庭无桔梗焚烧行为,当年积10分。

13、其他家庭参与社会治理行为,5分。

1、有5人及以上参与社区(村)的各项活动,每次积5分。

2、有5人及以上参加社区(村)的义务劳动,每次积5分。

3、保持本单位所属范围干净整洁,每月积10分。

4、及时清除本单位所属范围的牛皮癣小广告,每次积5分。

5、不出店占道经营,每月积5分。

6、对辖区困难家庭提供帮助,每次积10分。

7、资助社区(村)开展活动,每次积20分。

8、配合社区(村)登记相关信息,当次积5分。

9、利用电子屏或其他媒介宣传各类创建活动,每月积5分。

10、社团组织为辖区居民提供义演等服务,每次积5分。

11、参与社区(村)社会治理其他行为,5分。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农村基层治理缺抓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新路径,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扶持一批积分制管理示范村,引导社会全面参与、农民自治管理,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全覆盖。

——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提高乡村依法依规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乡村治理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和谐更有力。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鼓励农民参加人居环境治理“赚”积分,“兑”出乡村环境新面貌。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一)资金安排。

安排资金50万元,在各村积极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推行积分制管理成效明显的10个村予以奖补。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完善。按照“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原则,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区域合理选址,能够容纳生活用品、衣服、文具、粮油等物品。

2.管理体制健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两委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把推行积分制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具有完善的积分申报、评定、结果运用等管理制度。

3.积分设置合理。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动态管理、可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4.群众发动充分。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让村民成为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村民积分兑换人数占本村总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0%以上。

5.实施效果明显。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通过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水平等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探索创新。通过电子化信息平台,有效运用智能化分析、大数据处理等现代信息技术,使积分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7月22-8月5日)。各村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经所在乡镇公示审核报送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初审(8月6-8月12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村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每个县(市)区推荐示范村不得超过3个。

3.评审(8月13日-8月31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调研、竞争性评选、综合评定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一)加强组织管理。组成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申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示范村要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金监督。积分制管理示范村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一经查出存在虚报、挪用、未按方案使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为了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员组织生活,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先进性党员队伍,现就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活动为目标,以激励激发全体党员主动发挥作用为核心,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实现积分考核覆盖全体党员、党的工作覆盖全体群众,为东塘“领跑雨花,争做标杆”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结合各单位党员实际,将党员分为机关党员、社区党员、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在职党员、65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党员五大类,具体细分如下:

1、机关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党员,中层干部党员,普通党员。

2、社区党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社区下属支部成员及党小组长,普通党员,学生党员。

3、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企业管理骨干层党员,普通党员。

4、在职党员。

5、65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党员。

各党(总)支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党(总)支部大会商议决定,可做适当微调。

党员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测评积分两类,其中在职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考核成绩即为年度积分考核成绩。

(一)日常行为积分考核标准。

主要对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走访联系群众、参加志愿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1、机关党员考核标准。

(1)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3次,至少结对1户困难家庭、1户群众骨干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中层干部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至少结对1户困难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至少结对1户困难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社区党员考核标准。

(1)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联系走访社区居民不少于150户次、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联系走访社区居民不少于100户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社区下属支部成员及党小组长: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4)学生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5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考核标准。

(1)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联系走访普通群众(职工)不少于20人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企业管理骨干层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4、在职党员考核标准。

主动认领志愿服务岗位不少于1个,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在职党员每年要为群众办1-2件实事。结对帮扶社区困难居民不少于1户,与社区直管党员共同过组织生活不少于1次或者参加社区党内主题活动不少于1次。

5、65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党员考核标准。

在征求党员本人意愿基础上,可不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以关爱为主。党组织应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主动联系,定期走访,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民主测评积分考核标准。

年度召开党员大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党员民主测评,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测评和征求意见。

1、党员积分考核实行百分制。日常行为积分的基本考核指标总分为100分,超过指标数量、个人得奖、突出贡献则适当加分,加分数不超过20分;按80%计入年度党员积分得分。民主测评积分总分为100分,民主测评设优秀、良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按照优秀票100分、良好票80分、合格票60分、差票40分的标准计算党员测评得分,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80+合格票数×60+差票数×40)÷总票数,按20%计入年度党员积分得分。

2、党员积分考核定期通报公示。各党(总)支部每季度对每位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每半年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对积分暂时领先的党员同志在支部大会上提出表扬,对积分暂时落后的党员同志进行警示提醒。每年度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汇总积分考核得分情况,并及时上报街道工委审定。

3、党员积分考核等次评定。年度党员积分考核得分即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70-80分为良好等次,60-7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党员积分考核结果将与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对考核为优秀、良好的党员。上年度积分考核优秀、良好的党员方可参与党内各级各类评选表彰活动。

2、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员。即为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理,由所在党组织组织学习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清退出党,要将不合格党员有关情况和组织处理情况等及时报街道工委备案。

1、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要与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党组织分类定级、党员公开承诺等工作相结合,统一推进,共同考核。

2、强化督查,注重实效。要把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工作与平时的党员教育、服务、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要定期对党员分类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掌握进度,防止年底为积分突击搞活动现象。

3、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在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善于发现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及时解决;同时要注意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根据xxxx《关于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项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县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和要求,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十八

截止到目前积分制管理应用于企业管理已经有时间了,积分制管理复制班也已经开了94期了,已经有几万多家企业参与学习并应用于企业。积分制管理是一套落地性非常强的管理体系,其中包含了管理方法的原理、作用、实施步骤、注意事项、实施细则、软件记录使用方法、积分使用方法、快乐会议流程、企业文化建立注意细则等,并且李总在课程中把很多应用方面走的弯路都做了总结,并会把遇到问题的解决方法告诉学习的老总。同时,我们企业有最终要把这套体系在企业落地好,少不了长期的咨询,咨询一个用的时间最长,用的最好的企业,我想可以让企业少走很多的弯路。

现在有听过李总课程的学员去办积分制管理培训班了,比如73期学员李青东,还有李太林、牛云等。当然他们也是知道积分制管理的理论的,听听也无妨,但是如果听了后回去落地,那效果我们就不敢保证了,就像我前面讲解的注意事项、实施细则、软件记录使用方法、积分使用方法、快乐会议流程、企业文化建立,应用方面走的弯路这都是他们无法告知企业家朋友的。要学习积分制,一定要注意落地的问题,落地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这些年大家实施积分制的经验。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十九

为创新党员教育的管理方式,增强党员党性意识,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建设“创新之城、和谐之地”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街道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一、适用范围。

1、党组织关系隶属街道管理的全体党员;。

2、“两新”党组织、特色街区党员。

二、内容及方法。

1、划分积分类型。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三个层次。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干部、有一定创新和带领致富能力的党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普通类;组织关系不在支部,但工作生活半年以上的“两新”组织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考核对象。

3、规范积分方式。

(1)自我积分。党员每完成一项指标,就在党员积分手册相对应栏上记上分值。

(2)支部积分。支部组织每一项活动后,以不同类别在《党员积分制考核表》上填上分值。

(3)群众积分。每年底召开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会议,由群众对每位党员记分。

(4)组织核分。召开党员大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位党员年度所做的工作和得分情况进行核对。

(5)支部评定。根据每位党员积分情况,评选出不同类别的党员。

4、奖惩办法。

(2)优秀党员从积分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当中产生,优秀等次的党员由支部负责表扬奖励;积分前三名的优秀等次党员上报街道党工委,由街道党工委表彰奖励。

(3)获得街道表彰的党员,在下届村、社区班子换届中作为加分条件。

(4)合格等次以上,可以享受走访、慰问、补助等各项关爱机制。

(5)诫勉等次的党员,进行谈话教育、限期改正,诫勉期内不享受关爱待遇,不列入班子换届候选人。

(6)“两新”党组织积分优秀党员建议单位作为优秀员工等次奖励。

三、工作要求。

2、建立积分台帐。由街道党工委统一制定《党员积分手册》,各党支部严格遵照执行。各党支部书记是积分工作的责任人,分管组织工作的支部委员负责记分。

3、落实公开监督。积分结果每年向党员大会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二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工作要求,是知史鉴今、关照未来的历史教育课,是砥砺初心、牢记使命的党性修养课,是指引方向、催人奋进的励志课,有利于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把握历史规律,在学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强化党性修养和人民立场中践行初心使命,履职担当尽责,展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时代风貌。

一、在学习党史中坚定理想信念。

心有所信,方能行远。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共产党人坚定信仰、砥砺前行的奋斗史,既孕育出“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共产党人忠诚,也诠释着“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共产党人担当。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传承和弘扬先辈们坚如磐石的信仰、赤诚的为民情怀,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要善于从党史中找准历史坐标、把握历史方位、心怀“国之大者”,忠诚干净担当,以昂扬姿态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在学习党史中厚植担当精神。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扛起带领中国人民救国、兴国、强国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进入新时代,更是团结带领广大人民抗击疫情、开展脱贫攻坚,取得了一场场胜利,兑现了一切为了人民的庄严承诺。纪检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厚植担当精神,既要把深入学习党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又要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把各单位各部门学习党史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来抓,促进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筑牢理想信念,在知行合一中坚定初心使命,以高度政治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要聚焦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三、在学习党史中擦亮廉洁底色。

一部党史就是一部自我革命史,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正是我们党始终注重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才实现了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始终保持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别人的人、执纪执法的人,必须始终保持自身干净,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要在学习党史中,不断自警自省自励,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始终敢于善于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用21篇)篇二十一

为继续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乡党组织和党员中切实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激发广大党员努力做到“五带头”,经乡党委研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洪江市委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大力推行党员“积分制”考评管理,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公开承诺为保障、以积分为依据,量化考核指标,科学评定星级,落实奖惩激励,教育引导全乡党员带头学习强素质、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争一流、带头服务比贡献、带头自律树形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组织保证。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乡党委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设置党员“积分”考评指标,将任务分解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个人、要求体现到积分,以积分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破解难题、推动工作。

——实事积分,量化考评。与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两新组织“双推双促”等工作有机结合,根据不同领域党员的岗位分工和职业特性分类立项,以积分对党员的履职情况和党性状况进行量化考核,做出星级评定。

——动态管理,激励争先。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对指数进行合理设置,适时调整;实时跟踪,动态管理,科学运用考评结果,奖惩并举,激励争先,形成先进党员有荣誉感、一般党员有紧迫感、后进党员有危机感的竞争机制,推动比学赶超、争先晋星。

——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坚持开门评议,引入群众评价机制,公示党员考评结果,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真正提高实事积分考评的透明度,确保结果的公正性和群众的公认度。

分类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标准,按照基本指数、正反指数和归零指数三类计分方式,对党员的表现进行量化计分。综合评价最高分值100分,最低分值0分(具体参考标准见附件)。

(一)基本指数。

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为民宗旨;联系岗位实际,履行工作职责;严守党纪国法,遵守道德规范;发扬优良作风,保持清正廉洁,达到党员的基本标准,赋予起始分值60分。

(二)正反指数。

分解实事项,量化评分值,根据党员落实“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服务群众、带头争创佳绩、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正向加分;针对党员政治信仰滑坡、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消极落后、组织纪律涣散、行为操守失范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反向扣分,科学评分,累计积分。

(三)归零指数。

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积分制管理”的分值归零,实行一票否决:1.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3.从事、参与邪教活动;4.煽动、组织群体性上访;5.参与“黄、赌、毒”或为他人提供场所的(以执法部门的调查记录为依据);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活动;7.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8.其它严重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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