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FS文字使者

实施方案的执行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制定实施方案可以参考一下这些实例,或许能给你更多的思路和创意。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一

领导力是一种行动过程,在特定条件下引导和影响个人或组织实现特定目标。其中,实施指导和影响的人被称为领导者,接受指导和影响的人被称为领导者。某些条件是指环境因素。领导力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过程。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xx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和社会服务局党委指示,现制定xx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支部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健全学校党支部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党支部全面工作,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1.组织实施党支部有关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向党支部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支部、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支部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后公布。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党支部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支部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一)强化工作督查。学校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支部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二)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18〕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目标定位。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组织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xx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和社会服务局党委指示,现制定xx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支部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健全学校党支部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党支部全面工作,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1.组织实施党支部有关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向党支部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支部、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支部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后公布。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党支部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支部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一)强化工作督查。学校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支部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二)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18〕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组织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度、年度(学期)。

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四、运行机制。

(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18〕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组织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四、运行机制。

(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四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二、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五

各党支部:

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党执政基础的关键环节,为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带头人队伍,建设一支“政治强、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目标,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省委办公厅《进一步选优配强深度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的通知》、州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州村党书记开展集中排查调整的通知》文件精神,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综合素质,全身心投入到干事创业、跨越赶超的工作中。

总体目标要求是努力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正、业务好、组织管理能力突出的复合型党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坚持问题导向,相同问题共同提升,个性问题各个击破,强化对村党组织书记的业务和能力素质的培训,实现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五提升”:一是提升文化理论素质。二是提升党建业务水平。三是提升言表达语总结能力。四是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五是提升发展村级经济水平。

1、建立学习制度。每周一干部例会,邀请各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与干部共同学习最新的中央、省、州县政策。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邀请县委党校老师来讲课、学习身边典型,组织村干到遵义湄潭等学习先进,开阔视野和思路。探索建立交流学习。对于年轻村干,我们让其到党政办跟班学习一月。部分村委常务干部到遵义塘约村委会跟班学习,走出去,充充电,改变发展观念。

2、建立专题培训制度。制定印发《朝阳镇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方案》的通知,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一周一培训,一月一测试,一季度一排位,每周干部例会结束后,组织支部书记开展“每周党建一小时”专题培训,由党委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组织开展培训,进行专题辅导,通过从党建业务(组织生活、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廉洁自律、四议两公开等方面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支部书记党务知识和业务水平。

3、建立素质提升“一人一策”。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按照“一人一策”进行提升整改。针对排查中发现各支部书记存在的不足,我们分类施策,一是如山江村、洪江村支部书记虽然工作能力强,但不注重细节,容易失误,我们将常念纪律“紧箍咒”,常提醒,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明确纪委书记包保山江村,时时提醒注意纪律和规矩意识,戒骄戒躁,明确镇人大主席和副镇长包保联系洪江村,帮助提高党务业务水平和帮助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又如朝阳村、岜马村支部书记年轻,刚刚任支部负责人,工作经验不足,我们通过“传、帮、带”方式,派熟悉党务,统筹能力强的党委班子成员联系该村,由我镇自行选派第一书记帮助指导,帮助年轻支书尽快成长。三是朝阳村党支部因事调整,由副支书主持工作,工作有热情,但魄力和号召力缺乏,计划拟选第一书记,到村培养和帮助其尽快成长。针对岜马村支书工作积极性有所下降的情况,采取多宣传政策,目前得一次县级表彰,再努力就有机会获副科待遇,或者还有考试机会进入正式干部岗位的机会等等。并用身边的人和事多多鼓励他们,提高积极性。针对板麦村在村两委工作多年,有缺乏工作激情的情况。我们将“抓两头带中间”,通过相互比较,每个月组织各村支部书记到其他村组到进行观摩,交流经验的同时,也让大家相互“比武”。通过让各村晒晒成绩单,提高危机感,利用山江村支书的优势,帮带其他村支部书记。

4、建立“开口能说,问策对答”制度。从11月份开始,每次例会上,由一名基层党组织书记作工作交流发言,每次发言时间不少于10分钟,发言内容重点围绕村“两委”班子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村级民主管理等方面汇报,尤其要把自己认为最拿手的一两件事情给大家讲出来,和大家交流,以达到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目的;会上随机抽查党务知识、脱贫攻坚知识。在村级,由各村常务村干、第一书记的“村干宣讲团”,结合精准扶贫、法规、政策,相关的业务知识及农村工作方法等进村入组开展宣讲,不断加强语言表达和政策解答能力。

5、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优化发展“一轴两轮建设四区”新格局,以全域旅游发展策略为轴、以小城镇、美丽乡村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为两个经济轮,朝阳村生态养生、世遗高铁小镇经济区,八烂、岜马花香果海农业产业经济区,板麦田园风光美丽乡村旅游区,山江、洪江民族风情、艺术创作、有机无公害产品创新区。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特,做到村村有产业,真正做到拉一把。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通过无偿划拨宗地给各村建设乡村小旅馆,给山江村免费提供四间门面做蔬菜冷库,整合资金扩建八烂村、板麦村村委办公房,对外出租等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强化堡垒作用。如八烂村农业产业规模大,经果林多,群众收入髙,精神文明建设需求大,我们积极组织村“两委”多开展活动,如枇杷节、重阳节、蜜柚节等等,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让群众参与上来,发挥支部堡垒作用,不断增强村支部凝聚力。

1、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根据工作职责,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报经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

2、建立完善报酬激励机制。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办法奖励,综合考评的前三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奖励。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将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镇党委将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

3、拓宽表彰进步渠道。注重树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典型,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逐级上报。

1.强化落实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的重大意义,认真研究,明确分工,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明确班子成员在创建活动中的工作职责,把创建目标具体化为个人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强化督促检查。镇党委成立书记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对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通报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对创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树为先进典型;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3.强化氛围营造。要充分发挥朝阳微信平台、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在全镇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六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积极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领导方法,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党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的坚强领导。

第二章党委职责。

第四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依法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全校师生员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四)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做好干部工作。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干部。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创新机制、优化环境,领导学校人才工作。

(六)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着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七)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八)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与学校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六条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能力建设为重点、作风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证,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协调的领导集体。

第三章校长职责。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校长的职责是:

(一)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实施素质教育。

(三)拟订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推荐副校长人选,根据党委的决定,任免科级干部,提出副校长分工意见。

(四)负责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

(五)负责教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管理与解聘工作和学生学籍管理、奖励或处分工作。

(六)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筹措办学经费。负责学校基建工作。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七)实行校务公开,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

(八)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有关合作协议,接受各种捐赠。

(九)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十)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基本工作原则与要求。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应由集体讨论决定,除此之外的日常工作,由个人按照分工具体负责。

(二)科学治校原则。正确认识和把握高等教育规律,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制度和方法领导学校,提高管理水平。

(三)民主治校原则。建立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的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群团组织、学术组织以及专家、教授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四)依法治校原则。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依法办事、照章办事的能力,实现学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条 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党委总揽全局,把好方向,抓好大事,管好干部,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党委书记在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校长在党委集体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重视和支持党建工作。其他行政领导也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决定。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按照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水平、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共同承担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责任。

第十一条领导班子成员要讲政治,顾大局,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主动配合意识,切实做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依法履行职责。领导班子要加强团结协调,党委书记和校长在班子团结协调方面负主要责任,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严于律己,做出表率。

第十二条  建立党委书记和校长沟通制度。党委工作由党委书记主动与校长沟通,行政工作由校长主动与党委书记沟通,自觉做到主要事项事先沟通,日常工作经常沟通,紧急情况及时沟通。

第五章重大问题与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的计划和方案。

(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统战工作、群众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等重要问题。

(三)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四)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大会的报告以及大会的其他主要内容。

(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调整,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考核和监督,干部教育、培训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七)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重要举措,年度进人计划及原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八)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大额度资金的借贷、使用,预算外资金管理及使用,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

(九)土地和其他办学设施等重要资产的征收、租借和处置,重大基建项目以及校办产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对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事项。

(十一)重大改革方案以及住房、医疗、校内津贴等关系到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十二)学校安全稳定中的重要问题。

(十三)需要党委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按以下程序决策和实施:

(一)调查研究,提出议题。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的议题,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须事先组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论证,提出工作方案和意见。

(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党委在研究重大问题时,与会领导应充分发表意见,深入讨论,集思广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

(三)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党委作出决定后,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领导成员积极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四)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党委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章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党委会。

(一)党委会一般两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为双周的周五上午,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党委委员,非党委委员的校级干部可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其他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二)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对重大违纪案件和重大事件作出处理决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党委书记、校长如有一人缺席,一般不研究干部问题;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形成决议。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

(四)党委会召开之前,党委书记和校长就会议议题应充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涉及行政工作的议题,事先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提出意见。涉及中层干部任免的议题,事先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

(五)需要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共同研究决定问题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校长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参加人员一般为党委委员、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及相关人员。

第十六条 校长办公会。

(一)校长办公会主要讨论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决定有关事项,对落实党委决议提出实施意见。

(二)校长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一般为周五的上午,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副校长、承担行政工作的其他校级领导参加。校长不能出席时,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议题,主持人可决定其他相关人员列席。

(三)校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问题要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作出决定。

(四)校长办公会召开前,重要问题要与党委书记沟通。会议召开后,通过适当方式将会议作出的决定向党委通报。

第十七条  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要提前将会议议题送达与会人员。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存档工作。

第十八条 凡行政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党委会应在15日内列入议题。党委会对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后,行政领导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落实。工作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报告。

第十九条  会议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如需变更会议决定,必须重新提交会议研究。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学校原有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七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18〕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目标定位 。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组织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八

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校长主持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人事、财务、总务、校产等行政工作,对学校的重大工作和重大改革措施负责决策,组织实施.

3.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结合,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遵循教育规律组织教学,提高教育质量.

4.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设施,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

5.管好、用好学校学校经费,提高办学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核定的办学经费,可以统筹使用,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工作,认真办好校办企业,决定学校创收留存部分的分配方案.

6.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配合学校党组织支持和指导学校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7.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学校党组织的任务,按党章规定执行,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后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负责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学校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参与学校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

4.根据“党管干部”原则负责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教育工作.

5.支持和监督校长履行职责,协调学校内部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

6.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根据章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关心民主党派组织建设,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学校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

1.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和其它各项任务.

2.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事项,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住房分配等方案.

3.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对校级干部提出奖惩建议.

4.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

(一)重大问题的内容:。

1.办学方针;

2.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学校规章制度;

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5.副校长人选、中层干部人事安排;

6.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7.年度经费预决算报告;

8.校内机构的增设或撤并等;

9.重大基建项目和产业发展计划;

10.学校奖惩条例和教职工工资福利分配方案;

11.教职工住房分配原则;

12.其它重大问题.

(二)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

1.建立学校校务会议,校务会议由学校的正副校长、党组织的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组成.

2.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

3.校务会议对学校工作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如遇认识不统一,讨论意见严重分歧,学校党组织有责任如实地向上级党组织或机关反映情况.

(三)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1.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指示、要求与学校的实际情况,经和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商议后,提出学校重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

2.学校党政领导认真听取教代会(工会),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

3.校长主持会议进行决策.

4.校长组织实施,学校党组织保证顺利实施.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xx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和社会服务局党委指示,现制定xx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支部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健全学校党支部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党支部全面工作,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1.组织实施党支部有关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向党支部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支部、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支部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后公布。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党支部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支部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一)强化工作督查。学校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支部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二)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动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高等学校党委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党委的领导职责。

第四条高等学校党委的领导职责主要是:

2、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

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4、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以及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领导和切实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工作;

7、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离退休工作;

8、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三章党委书记的职责。

第五条党委书记为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的班长,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5、负责组织学校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和做好学校的人才工作;

8、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

第六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常委)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第四章校长的职权。

第七条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召集和主持校长办公(校务)会议,定期向上级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8、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副校长按照分工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五章工作原则与基本要求。

1、集体领导,会议决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常委)会议实行表决时,委员(常委)一人一票,独立行使表决权。

2、校长负责,民主监督。在党委领导下,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校长应多渠道听取意见,多方面接受监督。

3、群众参与,科学决策。不断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保障和实现教职工对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4、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并认真执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机制,除民主生活会外,党委书记每学期至少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班子成员之间,特别是党委书记与校长应经常互通情况,交流思想。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治校能力。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增强驾驭全局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委书记、校长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

2、注重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党委集体领导和领导班子团结,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教学、科研一线调查研究,尊重教师,关爱学生。

4、加强道德修养,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坚持原则、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培养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六章议事规则与决策制度。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党委(常委)会在学校党员代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学校党员代表(党员)大会的决议,统一领导学校工作,讨论决定党委领导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必须由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针、整体发展建设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5、干部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奖惩和监督,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规划建设方案;

7、学校土地、房屋和其他办学设施等重要资源、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方案;

8、需要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广泛调研、论证、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校长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负责人,经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校长按规定的程序任免。

第十五条党委(常委)会议的议事规则:

1、党委(常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常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和有关委员(常委)商定提出。若校长不是中共党员,应征求校长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将议题提交党委(常委)会议讨论。

3、党委(常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常委)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党委(常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时,必须书记、校长同时参加会议,并在与会委员(常委)及党外正副校长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由委员(常委)分别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常委)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4、党委(常委)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委员(常委)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事项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第十六条党委(常委)会的决策制度:

党委(常委)会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下级党组织及行政部门、有关单位的意见,有的应听取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意见,有的应组织教授、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3、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校长办公(校务)会议是学校研究处理行政管理工作的会议,处理校长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校长办公(校务)会议的议事规则:

1、校长办公(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2、校长办公(校务)会议议题由学校有关内设机构提出,经主管校领导审查后提交校长办公室汇总,并由会议主持人审定。

3、校长和有关校领导出席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校长办公(校务)会议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归纳总结,形成会议决议。

第十九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一般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同时送达会议议题、日程和有关材料。与会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会议一般不得临时安排议题,同时应分别有专人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

第二十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有关责任人分工负责组织实施,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实施中如确需改变、调整原定方案,由责任人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同类会议讨论并作出改变或调整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与会人员对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或在下一次会议上重申,但不得公开发表与决定不同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于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第二十三条按照规定应报批的重大事项应及时讨论,提出方案,报上级组织审批。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高等学校党委应对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每年检查一次,检查情况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

第二十五条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是:

1、学校党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个人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2、学校纪委会同党委组织部定期了解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委。

3、学校党委定期召开中层干部、党外人士、教职工代表等座谈会,听取对执行本办法情况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对高等学校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执行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举办的高等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一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三、目标定位。

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支部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健全学校党支部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党支部全面工作,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1.组织实施党支部有关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向党支部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支部、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运行机制。

(一)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支部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后公布。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党支部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支部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督查。学校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支部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二)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二

1、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校的工作负全责。

2、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3、确定学校工作目标,制定、实施学校的规划和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4、注重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做好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领导和组织好学校的体育卫生、义务劳动等工作。逐步完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

5、有计划地参加教研活动,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分析情况,并给与指导。

6、组织召开校务会议、行政会议、教职工大会和全体学生会。

7、抓好班主任及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做好班队工作。

8、领导好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按规定开展文体活动,努力完成达标任务。

9、领导学校的总务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的工作环境;组织总务后勤人员做好“服务育人”工作,关心群众生活。

10、廉洁从政,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三

为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校长办公会议议事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第二条校长办公会是校行政研究和决定日常工作的会议。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校长的职责。

第四条校长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后劲、进一步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等职能,服务于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校长要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贯彻党委决议,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和思想品德教育;拟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在民主推荐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对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定初步方案并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校长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独立负责处理学校日常行政工作,如政治思想、教育教学、体育卫生、总务后勤、安全保卫、教职工聘任、培训工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校长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签署有关合作协议,代表学校接受各种捐赠。

第三章决议范围。

第九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所批示决定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第十条讨论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学校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决定的实施意见和重要措施。

第十一条研究学校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学期工作安排、校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

第十二条组织实施教学改革、科技改革、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科研计划,检查教学评估教学质量和教科研成果,制定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第十三条讨论落实建立以校长和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德育管理体制,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第十四条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预算内变更和预算外的资金使用和基建项目,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第十五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完善和调整行政机构,健全教学、行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讨论决定教职工的聘任、解聘和学生的学籍处理,决定师生员工的奖惩。

第十六条审议决定学校召开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协调部署全校性的处、室的重要工作汇报。

第十七条讨论处理教代会、工会和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第四章议题的确定和会议的召开。

第十八条会议的议题,由分管校长提出需要讨论问题的建议,并报校长,在征求校委会意见后由校长确定。议题确定后,由校长办公室提前1-3天通知与会人员。提出议题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准备,会前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与建议。

第十九条校长办公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二十条会议由校长主持。会议人员由校长、副校长、组成,列席人员由校长确定。

第二十一条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人员,应事先向校长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之前向校长提出。

第二十二条??校长办公室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如实记录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内容、讨论和作出的决定。会议结束以后,由校长办公室整理好会议记录并经校长审阅签字后及时存档。

第二十三条??校长办公室议事时,如涉及会议人员或其直系亲属时,该人员应主动回避。

第五章???会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一题一议,有提出议题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汇报初步意见后,出席会议人员即可对该议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列席人员也可发表意见。

第二十五条校长根据会上讨论的情况和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归纳集中,作出会议决定。

第二十六条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严重意见分歧,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人员,会后由校长办公室向其通报本次会议决定。

第二十八条会议内容要按统一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出(列)席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向外泄露会议内容。

第六章??决定的执行与反馈。

第二十九条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少数成员如对决定持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在上级主管部门、校党委和校长办公会未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确需改变原决定时,由校长办公室提请校长办公会复议。复议后仍未形成统一意见,提请校委会讨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

第三十条??校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校长、副校长抓紧落实,明确由职能部门执行的,一般由校长办公室催办和督办,并及时向校长(副校长)或校长办公会报告执行情况。

第三十一条根据会议决定,需要印发文件或会议纪要的,由校长办公室或职能部门起草、校长办公室核稿后,由校长或副校长签发上报或下发。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如有与今后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不符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四

改进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将党的全面领导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此乃我国办好基础教育的最大制度优势和政治底气。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教育的全面领导,对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是我国基础教育在改革发展实践基础上经长期探索而形成的相对稳定、成熟的中小学领导体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领导体制前后经历了七次调整变动:一是实行教职工代表共同履责的校务委员会制,二是实行校长一人负责领导全校工作的校长责任制,三是实行在中小学普遍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四是实行当地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五是实行特殊时期的革命委员会制,六是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直至当下中小学正在普遍施行的校长负责制。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在我国曾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随着这一学校领导体制的深入实施,社会各界对校长负责制的阐释更加清晰、全面:它是指确定校长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各项工作,形成上级机关领导、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学校内部领导体制,具有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党组织监督等特征。

可以说,校长负责制在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校长负责制实施至今,国际国内环境已发生复杂深刻变化,中国的基础教育需在全球化竞争中彰显其时代使命与价值。在此背景下,全面加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领导体制,赋予校长负责制新的时代意涵。

党的领导是一种凝心聚力、奋发向上、创新作为、止于至善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和主导着新中国基础教育的变革和发展进程,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对中小学教育系统建设、体制机制完善、未来发展变革都将起到重要引领作用。

坚持党对学校管理的全面领导,需把党的领导贯穿学校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一要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简约高效的学校管理体制,积极试行学校校长书记一人担两职、党组织成员和校行政成员交叉任职;二要更好发挥党政统筹领导作用,完善社会参与制度,统筹校内外党组织、社区组织、家校组织、学生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学校管理职能,共建学校管理共同体。

党组织要监管好规划、招生、人事、经费等学校大事。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既是认识问题,更是行动问题,要切实把加强党对中小学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

“横到边”是指学校事务无论大小、主次、轻重都要彰显党的领导,在教育教学、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事务决策等方面不留空白。党的思想引领不能只体现在主题班会、思政课堂上,还要落到教研组等组织中去。“纵到底”是指党要十分重视学校组织的系统建设,着重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中层干部选任、校长队伍建设等工作,完善“学生—教师—年级主任—副校长—校长”管理体系,保证学校组织从上到下、从内到外都能凸显党的全面领导。“全覆盖”强调要真正贯彻面向人人的办学治校施教理念,落实教好每一个学生的教育承诺。

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党组织要管好学校大事。发展规划上,党组织要有理性判断和前瞻性思考,站在战略高度规划学校未来,引领学校办学发展方向,整体推进学校各项工作落地生根。招生政策上,党组织需统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监管学校不得通过笔试、测评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作为招录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不得违规争抢生源,不得跨区域、超计划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人事管理上,党组织要坚持党管人才、党管干部的原则,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举措:一是要统筹教师队伍人才建设,建立健全党员“三培养”机制,把教师中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把党员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为学校管理者,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硬、能力高的党员教师队伍;二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由党组织负责学校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按照规定任免中层干部,依程序推荐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保证党组织在人才干部选用中发挥主导作用。经费使用上,党组织要协调统筹,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和增长;加强预决算管理,不断提升经费使用效益,完善学校经费使用内部稽查、控制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学校重大项目的经费使用需请示党组织成员,全程审计;加强教育经费绩效管理,加大经费使用考评力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经费使用监管制度。

党组织要统筹好编制、权责关系等学校难事。

当下,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常常受到外界因素干扰,一些部门和机构对学校的正常运行带来了压力和负担。面对这类问题,校长常常“人微言轻”,需要党组织跨组织、跨部门、跨单位统筹协调,凝聚政府、社区、家庭多方力量,更好地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目前部分中小学仍存在教师总量缺编、结构性缺编、非教学人员“占编”、教学人员“在编不在岗”的现象,导致一线教师数量不足。对此,党组织可发挥统领协调作用,积极协领各类组织对编制问题开展访查研究,厘清问题症结,不让编制捆住教育发展的手脚,鼓励从上到下、从外到内跨层级跨边界协调处理编制问题。同时,以观念转变引领制度创新,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制度,努力推动教育事业始终不断向前发展。

对于涉及学校不同部门交叉的工作,党组织要捋顺交叉事务管理流程,做好监督检查、沟通衔接的工作,对于尚无部门负责的融合课程等,要前瞻性地捕捉和指导。

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需要把握处理好党组织与校长的权责关系。党组织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职责。书记是学校党组织工作负责人,需负责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兜底工作。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需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由此,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需要党组织与时俱进地提升自身领导力,加强对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等常规工作的领导,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考虑校内和校外,推动基础教育事业优质发展,提升自身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协调统筹能力,整合利用优质资源,化解困境与难题,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建设,全面发挥党的领导作用。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积极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领导方法,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党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的坚强领导。

第二章党委职责。

第四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依法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全校师生员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四)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做好干部工作。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干部。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创新机制、优化环境,领导学校人才工作。

(六)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着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七)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八)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与学校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六条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能力建设为重点、作风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证,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协调的领导集体。

第三章校长职责。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校长的职责是:

(一)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实施素质教育。

(三)拟订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推荐副校长人选,根据党委的决定,任免科级干部,提出副校长分工意见。

(四)负责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

(五)负责教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管理与解聘工作和学生学籍管理、奖励或处分工作。

(六)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筹措办学经费。负责学校基建工作。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七)实行校务公开,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

(八)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有关合作协议,接受各种捐赠。

(九)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十)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基本工作原则与要求。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应由集体讨论决定,除此之外的日常工作,由个人按照分工具体负责。

(二)科学治校原则。正确认识和把握高等教育规律,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制度和方法领导学校,提高管理水平。

(三)民主治校原则。建立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的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群团组织、学术组织以及专家、教授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四)依法治校原则。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依法办事、照章办事的能力,实现学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条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党委总揽全局,把好方向,抓好大事,管好干部,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党委书记在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校长在党委集体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重视和支持党建工作。其他行政领导也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决定。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按照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水平、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共同承担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责任。

第十一条领导班子成员要讲政治,顾大局,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主动配合意识,切实做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依法履行职责。领导班子要加强团结协调,党委书记和校长在班子团结协调方面负主要责任,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严于律己,做出表率。

第十二条建立党委书记和校长沟通制度。党委工作由党委书记主动与校长沟通,行政工作由校长主动与党委书记沟通,自觉做到主要事项事先沟通,日常工作经常沟通,紧急情况及时沟通。

第五章重大问题与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完成重要工作任务的计划和方案。

(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统战工作、群众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等重要问题。

(三)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四)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大会的报告以及大会的其他主要内容。

(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调整,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考核和监督,干部教育、培训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七)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重要举措,年度进人计划及原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八)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大额度资金的借贷、使用,预算外资金管理及使用,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

(九)土地和其他办学设施等重要资产的征收、租借和处置,重大基建项目以及校办产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对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事项。

(十一)重大改革方案以及住房、医疗、校内津贴等关系到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十二)学校安全稳定中的重要问题。

(十三)需要党委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按以下程序决策和实施:

(一)调查研究,提出议题。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的议题,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须事先组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论证,提出工作方案和意见。

(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党委在研究重大问题时,与会领导应充分发表意见,深入讨论,集思广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

(三)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党委作出决定后,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领导成员积极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四)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党委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章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党委会。

(一)党委会一般两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为双周的周五上午,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党委委员,非党委委员的校级干部可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其他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二)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对重大违纪案件和重大事件作出处理决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党委书记、校长如有一人缺席,一般不研究干部问题;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形成决议。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

(四)党委会召开之前,党委书记和校长就会议议题应充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涉及行政工作的议题,事先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提出意见。涉及中层干部任免的议题,事先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

(五)需要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共同研究决定问题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校长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参加人员一般为党委委员、校长、副校长、工会**及相关人员。

第十六条校长办公会。

(一)校长办公会主要讨论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决定有关事项,对落实党委决议提出实施意见。

(二)校长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一般为周五的上午,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副校长、承担行政工作的其他校级领导参加。校长不能出席时,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议题,主持人可决定其他相关人员列席。

(三)校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问题要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作出决定。

(四)校长办公会召开前,重要问题要与党委书记沟通。会议召开后,通过适当方式将会议作出的决定向党委通报。

第十七条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要提前将会议议题送达与会人员。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存档工作。

第十八条凡行政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党委会应在15日内列入议题。党委会对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后,行政领导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落实。工作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报告。

第十九条会议形成的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如需变更会议决定,必须重新提交会议研究。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学校原有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六

今天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教育的根本问题:“为谁培养人,培养怎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中国的教育就是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国教育大会明确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的根本保证,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保证,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并不是说校长就有权自行决定学校各项工作,校长的工作,是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负责学校各项工作,遇到学校重大问题,首先要经过党组织讨论集体决策,达成共识后,由校长组织执行。根据本《意见》,我们学校党组织设置是支部,支部书记和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在这种情况下,更要弄懂弄清党对学校发展的领导作用,有重大决策或遇事,要先由支部讨论决定,达成共识,再提交行政会讨论如何贯彻落实。校长观念和依法治校的方式、流程要发生转变和改变。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文件精神及各级教育大会的要求,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确立党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的核心领导地位,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明确“两组织”职责。

1.学校党组织主要职责。

打造清廉教育和清廉学校;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2.学校行政组织主要职责。

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坚持依法治校,完善管理制度,实施校务公开,维护师生权益,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关注学生发展,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提高综合质量;负责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加强校风建设,培育校园文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专业成长发展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落实四项工作机制。

1.规范选人用人机制。

理顺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党的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党组织的学校,原则上实行书记、校长“一肩挑”,按要求配备副书记,协助抓好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学校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行政班子成员中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80%。团队负责人一般由党员教师担任。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党建办。

加强骨干培养。建设一支思想政治可靠、师德师风过硬、能力素质精良、模范作用明显的党员教师队伍,推行把教学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教学骨干、把党员骨干培养成教学管理人员“三培养”模式。组织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

2.构建立德树人机制。

党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大力推进。

师德师风建设。

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探索实行涉及教师职称评聘、课题申报、评奖评优等问题征求党组织意见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制度注重帮助生活困难师生解决实际问题。

探索建立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多方协同的德育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将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纳入学校党建总体规划,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出席或列席党组织会议,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全面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整体推进课程思政和学科德育。抓好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抓好德育活动的政治引领和价值观塑造,关爱学生、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3.健全议事决策机制。

完善沟通协商制度,建立书记、校长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重大问题,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实施。

党组织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务委员会是学校最高行政机构,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党组织会议的各项决议。

4.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严格落实日常督查制度,各学校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学期末,在党组织领导下,各学校校长必须就综合质量、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安全工作、重点工作等向教职员工和上级党组织述职,并接受评议。切实加强考核与督查,各级党组织将此项工作纳入现代学校治理考核范畴,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的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占较大权重。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待遇晋升、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挂钩。对责任不落实、抓此项工作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

1.强化组织领导。宁乡市教育局党委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领导小组,宁乡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宁乡市教育局党委把此项工作列入系统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2.加强工作保障。中小学校要完善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优秀党建论文与优秀业务论文同等效应。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

3.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4.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提炼成果、宣传典型,在全市上下逐步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新格局。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八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决定了的事情,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分头落实;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两种倾向。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高等学校贯彻执行本意见中出现的问题。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2.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4.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高等学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应有院(系)、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可有院(系)和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

6.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7.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其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参照常委会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8.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9.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10.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11.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12.学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13.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14.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15.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高等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

16.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选好配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17.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1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9.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情况的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巡视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委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20.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注意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高等学校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各地区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十九

领导力是一种行动过程,它引导和影响个人或组织在特定条件下实现特定目标。其中,实施指导和影响的人被称为领导者,接受指导和影响的人被称为领导者。某些条件是指环境因素。领导力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过程。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十一)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xx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和社会服务局党委指示,现制定xx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支部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健全学校党支部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党支部全面工作,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1.组织实施党支部有关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向党支部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支部、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支部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后公布。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党支部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支部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一)强化工作督查。学校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支部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二)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xx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和社会服务局党委指示,现制定xx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支部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健全学校党支部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党支部全面工作,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1.组织实施党支部有关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向党支部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支部、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支部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后公布。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党支部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支部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一)强化工作督查。学校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支部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二)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通知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今天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教育的根本问题:“为谁培养人,培养怎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中国的教育就是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国教育大会明确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的根本保证,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保证,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并不是说校长就有权自行决定学校各项工作,校长的工作,是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负责学校各项工作,遇到学校重大问题,首先要经过党组织讨论集体决策,达成共识后,由校长组织执行。根据本《意见》,我们学校党组织设置是支部,支部书记和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在这种情况下,更要弄懂弄清党对学校发展的领导作用,有重大决策或遇事,要先由支部讨论决定,达成共识,再提交行政会讨论如何贯彻落实。校长观念和依法治校的方式、流程要发生转变和改变。

改进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将党的全面领导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此乃我国办好基础教育的最大制度优势和政治底气。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教育的全面领导,对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是我国基础教育在改革发展实践基础上经长期探索而形成的相对稳定、成熟的中小学领导体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领导体制前后经历了七次调整变动:一是实行教职工代表共同履责的校务委员会制,二是实行校长一人负责领导全校工作的校长责任制,三是实行在中小学普遍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四是实行当地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五是实行特殊时期的革命委员会制,六是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直至当下中小学正在普遍施行的校长负责制。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在我国曾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随着这一学校领导体制的深入实施,社会各界对校长负责制的阐释更加清晰、全面:它是指确定校长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各项工作,形成上级机关领导、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学校内部领导体制,具有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党组织监督等特征。

可以说,校长负责制在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校长负责制实施至今,国际国内环境已发生复杂深刻变化,中国的基础教育需在全球化竞争中彰显其时代使命与价值。在此背景下,全面加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领导体制,赋予校长负责制新的时代意涵。

党的领导是一种凝心聚力、奋发向上、创新作为、止于至善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和主导着新中国基础教育的变革和发展进程,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对中小学教育系统建设、体制机制完善、未来发展变革都将起到重要引领作用。

坚持党对学校管理的全面领导,需把党的领导贯穿学校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一要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简约高效的学校管理体制,积极试行学校校长书记一人担两职、党组织成员和校行政成员交叉任职;二要更好发挥党政统筹领导作用,完善社会参与制度,统筹校内外党组织、社区组织、家校组织、学生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学校管理职能,共建学校管理共同体。

党组织要监管好规划、招生、人事、经费等学校大事。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既是认识问题,更是行动问题,要切实把加强党对中小学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

“横到边”是指学校事务无论大小、主次、轻重都要彰显党的领导,在教育教学、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事务决策等方面不留空白。党的思想引领不能只体现在主题班会、思政课堂上,还要落到教研组等组织中去。“纵到底”是指党要十分重视学校组织的系统建设,着重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中层干部选任、校长队伍建设等工作,完善“学生—教师—年级主任—副校长—校长”管理体系,保证学校组织从上到下、从内到外都能凸显党的全面领导。“全覆盖”强调要真正贯彻面向人人的办学治校施教理念,落实教好每一个学生的教育承诺。

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党组织要管好学校大事。发展规划上,党组织要有理性判断和前瞻性思考,站在战略高度规划学校未来,引领学校办学发展方向,整体推进学校各项工作落地生根。招生政策上,党组织需统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监管学校不得通过笔试、测评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作为招录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不得违规争抢生源,不得跨区域、超计划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人事管理上,党组织要坚持党管人才、党管干部的原则,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举措:一是要统筹教师队伍人才建设,建立健全党员“三培养”机制,把教师中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把党员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为学校管理者,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硬、能力高的党员教师队伍;二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由党组织负责学校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按照规定任免中层干部,依程序推荐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保证党组织在人才干部选用中发挥主导作用。经费使用上,党组织要协调统筹,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和增长;加强预决算管理,不断提升经费使用效益,完善学校经费使用内部稽查、控制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学校重大项目的经费使用需请示党组织成员,全程审计;加强教育经费绩效管理,加大经费使用考评力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经费使用监管制度。

党组织要统筹好编制、权责关系等学校难事。

当下,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常常受到外界因素干扰,一些部门和机构对学校的正常运行带来了压力和负担。面对这类问题,校长常常“人微言轻”,需要党组织跨组织、跨部门、跨单位统筹协调,凝聚政府、社区、家庭多方力量,更好地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目前部分中小学仍存在教师总量缺编、结构性缺编、非教学人员“占编”、教学人员“在编不在岗”的现象,导致一线教师数量不足。对此,党组织可发挥统领协调作用,积极协领各类组织对编制问题开展访查研究,厘清问题症结,不让编制捆住教育发展的手脚,鼓励从上到下、从外到内跨层级跨边界协调处理编制问题。同时,以观念转变引领制度创新,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制度,努力推动教育事业始终不断向前发展。

对于涉及学校不同部门交叉的工作,党组织要捋顺交叉事务管理流程,做好监督检查、沟通衔接的工作,对于尚无部门负责的融合课程等,要前瞻性地捕捉和指导。

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需要把握处理好党组织与校长的权责关系。党组织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职责。书记是学校党组织工作负责人,需负责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兜底工作。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需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由此,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需要党组织与时俱进地提升自身领导力,加强对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等常规工作的领导,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考虑校内和校外,推动基础教育事业优质发展,提升自身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协调统筹能力,整合利用优质资源,化解困境与难题,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建设,全面发挥党的领导作用。

通知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十一)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十二)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任期考核,推动学校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潜心育人、清正廉洁。

(十三)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双培养”机制。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集团化办学等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十五)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组织、教育工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本意见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

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和完善党对高校的领导,体现了我国高校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其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核心。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指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也明确规定了党在高校的领导地位。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正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建设转向,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人才强国成为中心任务。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局面,只有加强党委对高校的领导,才能抓住时代机遇,应对各种挑战,建设世界一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内部的领导体制经过多次调整和变革,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的,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因此研究这一体制对我国高校的进一步发展有着很深远的意义。首先,研究这一体制,有利于深入探索和明确党在高校的领导方式,进一步探讨党如何才能更好的领导高校,如何体现党在高校中的执政地位这些重大课题;其次,研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助于解决高校中长期存在的两个中心的矛盾,即进一步探讨并理清校长和党委书记之间的关系,明确分工,共同为建设高质量大学服务;再次,研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实现依法治校的目标,有助于高校的长足稳定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国家经济、政治的宏观大背景的演变,我国高校的领导体制经过了多次变革,总体来说可分为七个阶段:1950-1956年实行校长负责制,在这种体制下,校长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领导并负责学校内部的所有工作,代表学校直接向政府负责;1956-1961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党委全面领导学校的工作,校长的作用被大大削弱,校务委员会的职能未能完全体现;1961-1966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校长和校务委员会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于学校的一些重大问题,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再由校长执行,这种体制是在前一种体制上的改进,既充分发挥了党委的统一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又兼顾了校长的作用和行政系统的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办学效益;1966-1978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育战线受到了严重冲击,高校的领导体制混乱,在1971年后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这种体制取消了校长的存在和知识分子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否定和破坏了党委的集体领导;1978-1985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责任制,这种体制加强了党委的领导地位,同时也增加了校长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在行政问题上主要由校长负责,但这种体制导致正副校长都对党委负责的错误理解,没有明确校长的职责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党政不分的状况;1985-1995年校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存,在1989年“六四风波”之前多数高校试行校长负责制,之后则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居多;1995年至今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纵观我国高校领导体制的历史沿革,不难看出,我国高校领导体制的演变同中国共产党艰辛探索社会主义道路密切相关,与此同时,这也证明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校领导体制艰辛探索的必然结果,是符合我国国情和高校实际的不二选择。

中外大学领导体制对比。

比较国内外高校内部的领导体制,各高校都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具有自己特色且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体制。总结起来,当前世界各高校的领导体制主要有四种模式:英德等欧洲国家主要实行“代表校内各方权利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即“欧洲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学校的权力机构为校务委员会,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和财政预算,推选校长和副校长,再由校长、副校长和一名政府任命的常务秘书组成校长委员会来管理学校的日常工作;日本主要实行“政府任命的校长负责制”,即“日本模式”,其国立高校的校长是大学的最高负责人,由政府直接任命,依法管理学校的事务,但有关大学的重大事务校长必须提交校务会商议;美国高校主要实行“代表校外利益集团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被称为“美国模式”;此外便是中国实行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即“中国模式”。本次我们主要对中美高校领导体制进行对比分析。

从中美两国高校领导决策体制的基本要素上看,美国高校的权力机构主要是董事会,校长是行政事务的最高管理者,高校董事会依据法律框架统一构建,是大学的法人机构,其权利的行使主要受法律约束;我国的领导权利属于高校党委,校长为学校的法人代表,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因此,我国高校的权利机构受到法律和政治两种框架的制约。从权利机构的产生方式上看,美国公立高校董事会成员以行政管理及其委任人员居多,多以任命产生,而私立大学董事会成员中校外成员占多数,可包括企业首脑,商业名流及一些行政管理人员;我国公立高校的领导决策系统成员多以任命选举产生。从职权范围来看,美国高校董事会抓大事,如学校重要人员任免、财产地产处理及学校的治理等,校长管具体校内事务;我国高校党委对学校进行宏观领导,而具体的日常行政事务则由校长来负责。在决策机制上,中美两国高校均通过“会议决定”的方式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但是运作机制却不同,美国高校在董事会下设立专门委员会,将行政与决策分开;我国高校则采取党委下设工作机构的运作方式。

综合分析中美高校的领导决策机制,发现其存在的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在政治领导和思想教育上存在差异,美国高校理顺法律与政治关系的核心原则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协调各方力量,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办学的坚持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和深刻的现实意义,如何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推进法制建设,是我国教育改革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第二,在治理与管理方面存在差异,我国高校采取党政领导下的法人(校长)负责制,美国高校采取的是以董事会为中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质是明确党委在高校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校长在学校行政等各项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同时协调好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之间的关系。

在这一体制之中,党委领导是核心要素。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总的来说,党委的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抓决策、抓监督、抓党建三个方面,以此总揽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

其次,校长负责是关键因素。校长是学校全部日常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是落实党委领导相关事宜的关键。党委领导一般是宏观性、方向新、原则性的领导,而校长负责则体现在学校的具体事项中,是中观、微观且操作性较强的。《高等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了校长的职权,包括拟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拟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聘任及解聘教师以及内部的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由此可见,校长负责的事务十分详尽具体,主要负责把党委的决议转化为具体的行政行为。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得以高效运行的另一个关键是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这二者之间的协调,高校工作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和专业性,这便会难免领导和行政工作之间的冲突和交叉,如不能及时做好协调,对于高校的平稳发展会有很大程度的影响。因此,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这二者之间必须要有一个适当的度,只有双方目标一致,职责明确,相互支持,及时高效沟通,才能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良好运行提供保障。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33次提及“法制”,19次提到“依法治国”,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明确列为第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目前,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全面推进和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高校迫切需要转变发展与治理理念,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理顺高校外部关系,完善和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才能进一步推动我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从以往的高校治理实践中可以看出,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落实,有助于有效防范权利专断,避免高校治理异化为贯彻个别意识主导下的“工具”,从而违背高等教育规律或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对于高校治理而言,应该牢固树立法律至上、尊重规则、依法依章办事的理念,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首先,随着高校治理实践的推进,各项有关的制度规范必须不断完善;其次,与高校法制有关的规则并非是高校管理者进行治理的工具,而是治理的准则,任何主体均应处于规则之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普遍约束力。

依法治校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不矛盾,恰恰相反,严格执行依法治校是解决当前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关键,同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领导内涵应该是依法领导,高校党委在守法、用法、执法方面做出表率,才能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理念在高校内部的实行。

严格执行依法治校,高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应该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这就要求包括党委和校长在内的所有领导成员都必须以身作则,依法依章办事;第二,依法治校应该加强对权利的规制,在依法治校的框架下,规范各权利机构的运行机制,协调好政治权利、行政权利,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完善各权利机构的合理配置,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第三,依法治校必须遵循正当程序,高校各权利在行使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等,最大限度地保障有关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

综上,“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是我国高校的领导体制,而依法治校是为了完善这种体制而存在的规范,只有遵循规范来践行体制,将这二者合理融合起来,才会更有利于我国高校的长远发展,为我国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目标的实现助力。

通过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行的以上几点探讨,结合新时代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教育现状,我们做出了以下几点思考。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二十

领导是在一定条件下,指引和影响个人或组织,实现某种目标的行动过程。其中,把实施指引和影响的人称为领导者,把接受指引和影响的人称为被领导者,一定的条件是指所处的环境因素。领导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互动过程。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推进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xx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和社会服务局党委指示,现制定xx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支部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健全学校党支部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党支部全面工作,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1.组织实施党支部有关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方案,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向党支部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支部、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支部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后公布。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建立党支部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支部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一)强化工作督查。学校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支部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二)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通知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通知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十一)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十二)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任期考核,推动学校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潜心育人、清正廉洁。

(十三)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双培养”机制。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集团化办学等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十五)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组织、教育工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本意见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十一)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十二)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任期考核,推动学校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潜心育人、清正廉洁。

(十三)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双培养”机制。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集团化办学等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十五)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组织、教育工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本意见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

改进中小学校领导体制,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将党的全面领导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此乃我国办好基础教育的最大制度优势和政治底气。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教育的全面领导,对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是我国基础教育在改革发展实践基础上经长期探索而形成的相对稳定、成熟的中小学领导体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领导体制前后经历了七次调整变动:一是实行教职工代表共同履责的校务委员会制,二是实行校长一人负责领导全校工作的校长责任制,三是实行在中小学普遍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四是实行当地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五是实行特殊时期的革命委员会制,六是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直至当下中小学正在普遍施行的校长负责制。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在我国曾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随着这一学校领导体制的深入实施,社会各界对校长负责制的阐释更加清晰、全面:它是指确定校长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各项工作,形成上级机关领导、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的学校内部领导体制,具有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党组织监督等特征。

可以说,校长负责制在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校长负责制实施至今,国际国内环境已发生复杂深刻变化,中国的基础教育需在全球化竞争中彰显其时代使命与价值。在此背景下,全面加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领导体制,赋予校长负责制新的时代意涵。

党的领导是一种凝心聚力、奋发向上、创新作为、止于至善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和主导着新中国基础教育的变革和发展进程,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对中小学教育系统建设、体制机制完善、未来发展变革都将起到重要引领作用。

坚持党对学校管理的全面领导,需把党的领导贯穿学校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一要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简约高效的学校管理体制,积极试行学校校长书记一人担两职、党组织成员和校行政成员交叉任职;二要更好发挥党政统筹领导作用,完善社会参与制度,统筹校内外党组织、社区组织、家校组织、学生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学校管理职能,共建学校管理共同体。

党组织要监管好规划、招生、人事、经费等学校大事。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既是认识问题,更是行动问题,要切实把加强党对中小学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

“横到边”是指学校事务无论大小、主次、轻重都要彰显党的领导,在教育教学、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事务决策等方面不留空白。党的思想引领不能只体现在主题班会、思政课堂上,还要落到教研组等组织中去。“纵到底”是指党要十分重视学校组织的系统建设,着重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中层干部选任、校长队伍建设等工作,完善“学生—教师—年级主任—副校长—校长”管理体系,保证学校组织从上到下、从内到外都能凸显党的全面领导。“全覆盖”强调要真正贯彻面向人人的办学治校施教理念,落实教好每一个学生的教育承诺。

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党组织要管好学校大事。发展规划上,党组织要有理性判断和前瞻性思考,站在战略高度规划学校未来,引领学校办学发展方向,整体推进学校各项工作落地生根。招生政策上,党组织需统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监管学校不得通过笔试、测评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作为招录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不得违规争抢生源,不得跨区域、超计划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人事管理上,党组织要坚持党管人才、党管干部的原则,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举措:一是要统筹教师队伍人才建设,建立健全党员“三培养”机制,把教师中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把党员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为学校管理者,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硬、能力高的党员教师队伍;二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由党组织负责学校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按照规定任免中层干部,依程序推荐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保证党组织在人才干部选用中发挥主导作用。经费使用上,党组织要协调统筹,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和增长;加强预决算管理,不断提升经费使用效益,完善学校经费使用内部稽查、控制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学校重大项目的经费使用需请示党组织成员,全程审计;加强教育经费绩效管理,加大经费使用考评力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经费使用监管制度。

党组织要统筹好编制、权责关系等学校难事。

当下,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常常受到外界因素干扰,一些部门和机构对学校的正常运行带来了压力和负担。面对这类问题,校长常常“人微言轻”,需要党组织跨组织、跨部门、跨单位统筹协调,凝聚政府、社区、家庭多方力量,更好地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目前部分中小学仍存在教师总量缺编、结构性缺编、非教学人员“占编”、教学人员“在编不在岗”的现象,导致一线教师数量不足。对此,党组织可发挥统领协调作用,积极协领各类组织对编制问题开展访查研究,厘清问题症结,不让编制捆住教育发展的手脚,鼓励从上到下、从外到内跨层级跨边界协调处理编制问题。同时,以观念转变引领制度创新,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制度,努力推动教育事业始终不断向前发展。

对于涉及学校不同部门交叉的工作,党组织要捋顺交叉事务管理流程,做好监督检查、沟通衔接的工作,对于尚无部门负责的融合课程等,要前瞻性地捕捉和指导。

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需要把握处理好党组织与校长的权责关系。党组织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职责。书记是学校党组织工作负责人,需负责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兜底工作。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需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由此,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需要党组织与时俱进地提升自身领导力,加强对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等常规工作的领导,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考虑校内和校外,推动基础教育事业优质发展,提升自身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协调统筹能力,整合利用优质资源,化解困境与难题,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建设,全面发挥党的领导作用。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浙教工委〔2018〕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优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责,探索学校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规范组织活动,加强学校党建文化培育,提升学校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党建带团(队)建、促德育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目标定位。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严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一)明确党组织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依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科研、学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加强对离退休教师党支部的管理,做好离退休教师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将党建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健全学校党组织设置。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8.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组织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全面工作,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明确校长职责。

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3.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代表学校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8.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组织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提案。支持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优化党组织班子设置。学校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名。学校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7至9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党组织书记、校长宜兼则兼、宜分则分。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负责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校长分设的,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一般由是中共党员的副校长、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非校级领导的,其相关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层干部。将学校党小组与年级组(教研组)建设有机结合,党小组组长原则上兼任学校年级组(教研组)组长或副组长。各学校统一设立党务办,与校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坚持“实干+理念”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注重人岗相适,对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符合条件的现任校长可转任书记、现任书记可转任校长或正校级专职副书记,对不适宜的人选作出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有意识培养年轻业务干部先在党务岗位锻炼,再转到行政岗位任职,努力打造懂党建、专业强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教育管理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提高政治素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一)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织会议是学校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和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正副书记和委员参加,不是委员的校长、副校长、党办主任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决策机构,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副校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视议题情况请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列席会议。根据“三重一大”所述范围,重要行政、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公布。具体工作规则附后。

(二)完善沟通机制。书记、校长要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做到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就学校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建立党组织书记、校长与班子成员沟通机制,凡是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之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形成一致意见之后,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会前沟通,再次听取意见建议。特别重大的问题在提交会议前,要以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书记、校长和班子成员进行协商论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相关科室提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党办(校办)按程序提交会议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提交。

(三)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会议召开前,应由党办(校办)将会议研究的事项清单,提前送达与会人员,便于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中,按一事一议要求逐项讨论有关议题,班子成员逐个发言,实行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对照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会后,凡是涉及党的建设工作事项由书记牵头负责抓落实,行政事项由校长牵头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实行下次会前汇报上次会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无故延期落实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高效务实的会议制度,按照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各学校应将党政班子会、教师学习会等进行有效整合,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对学校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其所在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品牌建设和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有关党建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发展性工作目标考核、党组织负责人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把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列入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积极探索和研究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同责,推动形成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全面推进工作负责实施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工作督查。各学校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强化阳光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及时立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时限,并开展督查督办。

(三)勇于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创新党组织的领导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领导小组形式,强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领导和推动落实。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校的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结合自己对文件学习和工作实践,就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一)中小学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时代要求。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教育发展的“九个坚持”,明确指出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了学校党组织在办学治校中应发挥领导作用的要求。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党中央对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体现了时代要求,中小学必须坚定不移深入推进落实。

(二)中小学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现实要求。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生的有用人才。”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思考下,提出的重大目标和重要任务。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就是按照总书记指示,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从而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一项重大政治改革。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一种新型的中小学领导体制。我国中小学管理体制的演历大致经历了六种形态:1953年,我国中小学实行了“校长责任制”。到了1957年,我国开始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其实质可以说是党支部负责制。到了1963年,实行了“地区党委和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其中规定“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在地区党委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领导全校的工作”。“文革”十年,在中小学又实行了“革命委员会制”,替代了校长负责制。1978年,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再次提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小学校实行的第七种领导体制形态,需要我们坚定地遵循政治要求,正确把握理论阐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改革创新的态度积极落实。

从概念上来说,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学校党组织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和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治校的有机统一的学校领导体制。我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我的理解。

(一)明确党组织(包括党总支、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地位。也就是学校党组织是干什么的?《意见》表述:“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这一表述明确了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领导机构,《意见》规定,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事关学校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都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党组织讨论决定,这里有三个主要含义:一是学校党组织是集体领导,决策的方式是民主集中制,党政领导及班子成员都必须服从集体的意志,不允许个人专断。二是学校党组织是一个领导集体,其核心职责在于领导而非管理。党组织领导学校不是具体管理学校,必须支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管理职权。三是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党建、行政、群团组织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二)明确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校长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的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教育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校长职责,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行使管理职权,校长要对党组织负责,要切实实施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切实把党组织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独立负责行使管理权力。二是校长是教育教学和行政事务的最终决策者,对决策结果负责。

(三)明确党组织全面领导与校长负责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核心是党组织领导,关键是校长负责,制度设计的落脚点是建立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沟通、重要决策事先沟通、紧急事项及时沟通,党政分工合作,齐心协力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好。

一是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践定位。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因此,中小学党组织要把抓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最终要达到用高质量党的建设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是要建设学校党政团结协作的关系。我觉得总体上把握三点:一是靠制度。比如,党组织和校长的职责明确了,书记的职责也要明确;原来学校的决策机构是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现在党政联席会没有了,具有决策功能的校长办公会的制度应建立起来;还有,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非常重要,通过制度切实保证党政主要领导能及时交流思想,及时交流工作情况;要用好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机制,特别是个别酝酿的环节,在会议议题、决策事项、观点立场等方面要严谨严肃做好会前酝酿,确实体现互相支持,体现主动性。二是靠纪律。上级组织对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情况要加强考核和评议,要加强巡察监督,落实组织纪律的要求,体现落实的纪律约束。三是靠情怀和党性。教育事业是千家万户的事业,是关乎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事,是老百姓急难愁盼所在,任何时候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都要把个人的利益、好恶和情绪置于师生家长、国家和事业之后,要把办好学校、为国家多培养合格建设者接班人的任务摆在最前面,有了这样的情怀和格局,党政协调配合遇到困难时,都会自行解决好。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意见》的深入领会。在中小学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央的顶层设计,是一项重要改革,尽管《意见》全面细致地表述了新的中小学党的建设的机制和方法,但受旧管理观念、管理方式的影响,准确把握《意见》的内容、内涵和理论诠释显得极为重要,只有党组织、书记、校长正确领会和把握了《意见》的精神,才能保证实践和行动的正确。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二十一

我国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起始于1985年5月27日,定义界定为“学校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2022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校长职权行使规定,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新举措,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各级党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建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保障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全面提升学校党的建设水平,大力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党组织及校长对于《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要原原本本学习,逐条逐段领悟,在整体把握的前提下,抓住重点和创新点,明确党组织是学校领导的核心,起到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政治核心作用。

学校要在上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目标,通过党建活动平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校长在学校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遵守法规制度,积极主动、敢于担当地开展工作,以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中小学校要以此《试行》为新的起点,增强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焕发真抓实干的精气神,团结奋进,脚踏实地,努力创新,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明确“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目标,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交出高分答卷。

某小学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专业22篇)篇二十二

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二、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十一)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任期考核,推动学校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潜心育人、清正廉洁。

(十三)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双培养”机制。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集团化办学等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十四)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十五)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组织、教育工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本意见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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