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范文(14篇)

时间:2023-12-23 作者:FS文字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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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范文(14篇)篇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创新实践领导干部集体学习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努力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切实筑牢意识形态思想根基,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意识形态正确导向。

始终坚决贯彻党中央、集团和xxxx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和领导权,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总支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将业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切实担负领导责任。公司党总支坚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处置,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守牢主阵地,把好各关口,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各类宣传渠道作用,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凸显宣传气势和效应,宣传公司向上的良好态势。深入挖掘基层亮点,发挥正向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新闻策划、新闻写作、危机公关等核心专业技能,通过宣传集中展现企业在技术攻关、社会责任、团队风采等方面的亮点,提升宣传思想工作的传播力和舆论引导力。

(四)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严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在下一步工作中,公司党总支将继续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更加务实细致做好公司意识形态领域各项重点工作,更加严肃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最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范文(14篇)篇二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1、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领导签发文件等相关资料;支部文件印发的任务分解、职责分工等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

2、支部会议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唐山市委、滦州市委决定。

1、传达上级关于重大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会议安排、印发相关文件等资料(及时学习传达和研究部署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带头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

2、贯彻落实“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十周年系列活动开展情况。

(三)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1.贯彻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各种制度文件、会议、批示;

2.推动各党组织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贯彻落实上级政治建设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

3、加大党员干部培训部署及落实情况;

(六)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七)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相关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2.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相关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3.贯彻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1.贯彻落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文件、会议及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纪律教育文件、会议、批示情况;

3.贯彻落实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有关文件、会议、批示情况。

(九)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文件、会议、批示有关情况。

(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1.部署运用“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情况;

2.贯彻落实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文件及有关情况;

二、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带头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3.对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活动安排、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二)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关资料。

(三)带头加强党内监督。

3.部署、推动、落实市委巡察工作批示、会议及情况;

(四)带头廉洁自律。

个人受到追责问责情况。

(五)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2.报告重大事项情况;

(六)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

1.与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相关资料;

三、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一)自觉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对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情况;

(二)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发言材料等资料。

(三)自觉加强分管领域党内监督。

提醒谈话、约谈函询等相关资料。

(四)自觉推动分管领域责任落实。

定期听取分管部门汇报、谈话等情况。

(五)自觉廉洁自律。

个人受到追责问责情况。

(六)自觉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报告重大事项情况。

最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范文(14篇)篇三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

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

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

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

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

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

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3.

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抓落实的情况;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

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

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

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

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

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最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范文(14篇)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领导班子责任。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1、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领导签发文件等相关资料;支部文件印发的任务分解、职责分工等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

2、支部会议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唐山市委、滦州市委决定。

1、传达上级关于重大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会议安排、印发相关文件等资料(及时学习传达和研究部署***、省市委重大决策,带头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

2、贯彻落实“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十周年系列活动开展情况。

(三)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1.贯彻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各种制度文件、会议、批示;

2.推动各党组织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

1.贯彻落实上级政治建设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

3、加大党员干部培训部署及落实情况;

(六)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七)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相关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2.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相关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3.贯彻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1.贯彻落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文件、会议及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纪律教育文件、会议、批示情况;

3.贯彻落实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有关文件、会议、批示情况。

(九)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1、贯彻落实《中国******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文件、会议、批示有关情况。

(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贯彻落实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文件及有关情况;

二、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关资料。

(三)带头加强党内监督。

3.部署、推动、落实市委巡察工作批示、会议及情况;

(四)带头廉洁自律。

个人受到追责问责情况。

(五)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2.报告重大事项情况;

(六)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

1.与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相关资料;

三、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1.对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情况;

(二)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发言材料等资料。

(三)自觉加强分管领域党内监督。

提醒谈话、约谈函询等相关资料。

(四)自觉推动分管领域责任落实。

定期听取分管部门汇报、谈话等情况。

(五)自觉廉洁自律。

个人受到追责问责情况。

(六)自觉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报告重大事项情况。

最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范文(14篇)篇五

今年以来,xx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第一责任和最大政绩,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1.强化统筹推动。始终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区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坚持高位谋划,分别召开区委全会、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制定区委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和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部署全年工作,同步发力服务保障南开高质量发展。坚持区委常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召开62次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党的政治建设、政治生态研判、巡察工作等涉及党建的议题227个,占议题总数的93.4%,及时把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转化落地。专题听取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全体常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总结工作、分析问题、制定措施,凝聚抓党建、促党建的强大合力。

2.强化示范引领。树牢“党建是第一政绩”理念,常委班子带头,推动责任层层下沉。从区委常委会做起,逐级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共明确责任4990项、细化任务8505条,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严落常。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重点工作,牵头分解调研巡查整改等9个重点任务方案,听取案件汇报28次,经常与领导干部面对面交谈、实打实指出问题,通过逢会必讲、专题宣讲、讲授党课、谈心谈话、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切实把主体责任抓长抓常。每位常委主动落实“一岗双责”,经常性深入分管领域,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履职谈话107人次、廉政谈话105人次,讲党课22次,重申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关键少数”责任上肩。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细化63条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销号管理,推动反馈问题到年底全部整改到位,以问题整改带动主体责任压实落实。

3.强化监督问责。加强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和追责问责。结合全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有关要求,制定南开区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指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掌握履责标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召开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组织47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区委常委会述职、19个党组书记向有关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述职,指导基层党组织以视频、书面等方式开展述职评议。区级领导带队21个检查组,检查考核65个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对考核排名靠后的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运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平台加强日常评估,线上检查12个街道和58个党群机关、政府部门填报情况,对发现的三方面13个共性问题在全区通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提高认识、立行立改、完善机制。坚持以强力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截止目前,对29名管党治党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追责问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常态化。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内政治要件,把执行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狠抓党的大政方针在南开不打折扣的落地转化。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四战”意识,精准防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推进“双战双赢”中提升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启动防控阻击战时机制,成立区防控指挥部,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建立每日工作例会制度,加强8家门诊和13个隔离点管理,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做好医疗防护物资和社会防控物资储备,各项防控政策措施及时落地。织密基层“安全网”。6298名市、区两级干部下沉社区充实一线力量,采取“五级联控”抓排查,“八步法、六到位”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做法在全市推广,央视《新闻联播》、《第一时间》、《每日经济联播》、《战疫情特别报道》节目分别报道了壹街区社区防控和服务群众做法成效,时代奥城社区党委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宜宾西里社区党委、医学观察隔离点第一临时党支部、王顶堤派出所党总支荣获“天津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王叩等4人荣获“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纪明章等7人荣获“天津市抗疫劳动模范”称号。狠抓复工复产稳市场,实行区领导包保街道责任制,552人组成184个“一企三人两员”帮扶工作组,进社区、进企业、进商户,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684家,帮助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业,共减免税费2.94亿元、租金12448.63万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截至三季度,完成全区地区生产总值460.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16.55亿元,降幅持续收窄,经济保持平稳运行;加快20项民心工程收官步伐,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2亿元,实现新增就业21497人,群众获得感增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在全市率先完成“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实现“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抓好人民武装工作,区委常委会会议2次专题审议,完善落实7项工作制度,构建武装工作新格局,用足用好军地资源,做好拥军惠军工作。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化解金融风险,对小贷、典当等金融组织加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格落实照前会商研判工作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全面升级加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区级领导干部到受援县调研对接18次,专题研究14次,明确19项助力举措,共帮扶资金1.37亿元、扶助就业3552人,三个对口帮扶县均已脱贫摘帽;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主线,强化监察监测,开设“南开生态环境”抖音账号加大宣传力度,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地表水综合污染指数比2016年分别改善25.85%和57.6%。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关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若干措施,共报告疫情防控、专项治理等工作情况62次。加强政治纪律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切实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

2.持续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制定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工作举措,推动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一体建设、一体规范、一体净化。对全区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政治生态报告。制定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工作方案,聚焦于茂东违法违纪案例,推进圈子文化、好人主义问题整治向纵深掘进。以专项整改修复政治生态,区委常委会带头,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全区73个处级单位、437名处级领导干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对症施策。全区处级领导班子查摆问题505条,班子成员查摆问题2326条,制定整改措施2312条。政协党组深刻吸取教训,组织开展“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形象”教育活动,达到了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预期效果。修订《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表》和16个党支部换届工作示例,采取清单化、流程化的方式,规范“三会一课”、党组织换届、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以文化人、成风化俗,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良好政治文化。组织召开3次警示教育大会,观看我区拍摄的《脱靶》、《圈套》和国企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聚焦于茂东案例反思剖析,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筑牢防线。

3.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切实履行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统战工作8次,召开2020年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有关文件,作出工作部署,将党的领导落实到统战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举办2次党外人士座谈会和建言建策直通车活动,围绕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开展民主监督,凝聚最大“同心圆”。完善区、部门、街道、社区四级工作体系,厘清党群机关、政府部门及各街道统战工作职责,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发动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募集款物2858.5万元,与贫困村签订帮扶协议,已完成130个深度贫困村帮扶全覆盖;积极动员统战各领域力量参与疫情防控,7名党派成员加入我市赴武汉一线医疗救援队,捐款捐物940余万元。全力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共接收和处理涉少数民族群众咨询件40余件、30余人次,办结率、满意率皆为100%。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全面领导,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问题,凝聚动员各方面力量,全力推进“创新南开”高质量发展。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魂。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旗舰作用,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提示及学习要求,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民法典》解读等主题学习13次。持续拓展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开展“。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报告精神,制定我区贯彻落实方案,明确16项重点任务。建立常态化读书班制度,举办2期领导班子读书班,组织全区4个区级领导班子73个处级单位领导班子按照“准”民主生活会标准开展交流研讨。举办2期处级党性教育培训班,举行纪念建党99周年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对22名新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引导新党员牢记党员身份,树立为民务实形象。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党校主体班次干部学习大讲堂网络培训专业化能力培训等各类培训班共58期,培训干部2.3万余人次,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牢牢把握宣传引导主动权。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为实现“双战双赢”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制定加强理论宣讲工作的若干措施,成立南开区“四史”主题宣讲团,开展主题宣讲近百场,受众达5600余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决战脱贫攻坚、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等主题宣传活动,吸引全区30余万市民群众参与。积极选树宣传精神文明先进典型,创建文明单位45家、文明社区18个、文明校园41所、市级文明家庭4户,27人荣登天津好人榜。壮大主流舆论,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号等新媒体和一报一台传统媒体加大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重点工作宣传,在“和美南开”开设“学习·思考·践行”和“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专栏,发布理论交流文章27篇、党史微课堂26讲,探索建立“新闻+政务服务商务”运营模式,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每季度研判意识形态,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调研,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1.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推进依规治党,围绕贯彻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务公开条例6个条例,制定有关党内工作条例等重点内容的提示,扎实推动条例落地落实。深化“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区、街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制定工作制度等3项配套文件,实现了接访常态化。落实街道对区属职能部门人事建议权的实施办法,对4名拟提拔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征求街道意见,通过赋予街道人事建议权倒逼“吹哨报到”制度压实。进一步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短板,扎实推进“飞地”基层社会治理属地化工作,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按照“一地一策”原则,对4类“飞地”问题逐一明确治理方案,做好与西青区变更部分行政区域接线工作,目前全区100个点位“飞地”现已全部报结,全部实现基层党建全覆盖、基层社会治理全覆盖,长江道延长线点位治理工作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发挥党建引领在疫情防控中的优势作用,建立197个临时党支部,设立党员先锋岗,坚持力量向一线下沉。深入开展“扎根网络、血脉相融”实践活动,1714名机关干部和1173名街道干部,深入网格走访群众9.5万余人,解决并向群众汇报反馈问题6056个,取得改进作风、凝聚人心的显著成效。

2.选准用好各领域干部。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选贤任能,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从各领域引进6名优秀干部,交流调整处级干部107名,提拔3名35岁左右干部担任处级“一把手”,选拔2名35岁以下处级领导干部到街道任职,不断优化处级班子结构。坚持在重大任务中锻炼年轻干部,选派127名年轻干部参与外籍来津人员疫情防控、国际航班进津接驳、创文等工作,3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巡察组副组长。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4个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全区73名科级领导干部选任程序逐人逐项检查评分,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把疫情防控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契机,坚持考准考实干部,对1名表现突出的疫情防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晋升职级,6名街道办事处主任转任街道党工委书记,对2名在疫情防控中不能胜任现职、履职不力的干部分别予以调整和免职处理。加强党外干部工作,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按照相关要求推进党外干部配备,目前已配备党外干部的政府工作部门数为12个,配备比例41.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开展“领航教师”、“健康卫士”等重点人才工程,引进落户14154人,全区人才总量稳步攀升。

3.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实施意见和6个专项工作方案,定期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坚持“治未病、抓初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教育批评帮助和处理77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32人次、第二种形态94人次、第三种形态18人次、第四种形态26人次,对领导干部身上出现的作风问题做到“露头便打”,避免小问题变成大疾患。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领导小组会研究制定2020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和工作举措,对专项治理阶段性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聚焦有责不履、有职不担、懒政怠政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不断把专项治理引向深入。加大线索查处力度,严肃惩戒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37起,处理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7起问题在全区范围内点名通报。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市委调研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召开专题反思会,将调研巡查反馈问题,细化成41项整改内容并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已逐项整改落实,建立完善29项工作制度,并持续加力加压跟进问效,整改成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用好容错纠错机制为干部容错免责、撑腰鼓劲,对5名工作中存在失误,但主动配合组织调查并正确认识问题的党员干部免予党纪处分。全面了解受到处分后干部的现实表现,共回访受处分干部75人次,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积极作为,彰显了正向激励导向和效果。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梳理突出问题和风险点,明确2020年监督重点。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吃喝风”等突出问题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盯紧重大节日、重要时节、重点人员,通过下发通知、廉政短信等方式三令五申纪律要求,邀请干部家属作为“八小时以外”监督员,推动党员干部切实绷紧廉洁弦、不碰红线底线。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2起,处理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制订聚餐报备(报告)工作规程,督促领导干部拒绝“吃圈饭、喝圈酒”,对涉及“吃喝风”的2起问题,给予4名相关责任人“第一种形态”处理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力戒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从市级观察点—学府街监测情况看,今年前三季度,收全区性文件同比下降6.83%,参加全区性会议同比下降21.54%,在“天津新闻”宣传我区经验做法。

2.加强全方位监督管理。坚持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严把干部廉洁从政从业关,回复229人次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推动做好“一把手”离任审计、任中审计,对31名离任“一把手”下发离任交接通知书,对15名党政一把手安排了经济责任审计。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聚焦疫情防控,成立蓝军督查队,对防疫相关部署要求落实情况明察暗访,查纠各类问题2300余个;扎紧制度笼子,制定区属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国企投资设立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巩固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深化“裸官”、到龄不退、吃空饷等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全区552名区管干部集中填报本人亲属中在区属党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信息,从源头上破除圈子文化的滋生土壤。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四轮巡察48家党政机关(部门)、36个社区,实现区管处级单位巡察全覆盖。截至第12轮巡察共发现问题727个,移交问题线索34个,形成了有力震慑。切实发挥“街片站员长”基层纪检监察的“探头”作用,共发现问题37件,移送问题线索18件。建立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结对交流协作机制,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吹哨报到”等情况进行交叉互查,破解熟人监督难问题,提高基层监督效能。举办党外人士座谈会2次,向全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接受民主党派监督。

3.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区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落实定期听取、专题研究反腐败工作机制,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8次、案件情况14次,支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三不”一体推进,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共立案135件,结案15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从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0件,处理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制定疫情防控监督方案18个,成立街域监督小分队12支,对3起问题全区通报。聚焦东西部对口扶贫工作推动情况,组成三个监督组实地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1个,做好核实移送工作。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保护伞和关系网,严肃查处土地管理领域各类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查处“小金库”问题,追回违规支出77.48万元。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均衡,干部队伍结构还不够合理,对干部教育监督管理还有欠缺,净化政治生态的任务依然繁重。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各个方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创新南开”建设、实现“双战双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最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范文(14篇)篇六

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负有直接责任,承担宣传凝聚群众、接收入党申请、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职责。

1.分析状况提出计划。每年11月下旬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数量、结构、分布作一次全面分析,研判问题、制定对策。提出下一年度发展党员需求和吸收入党申请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计划。

2.延伸培养联系链条。建立联系培养台帐,健全“师带徒”、“结对子”等联系机制,积极引导职工群众申请加入党组织,根据各党支部入党申请人情况,每两年至少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

3.主动宣传凝聚群众。组织联系培养对象列席“三会一课”、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引导群众增进对党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完善“向群众汇报”制度,协调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凝聚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4.做深做实培养教育。落实建立联系时、收到入党申请书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培养过程中、讨论决定前“五必谈”,做好深入细致思想教育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强跟踪培养。每季度了解培养联系人履责情况,对联系不实、培养不力、把关不严的,严肃批评并及时调换。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及时转移转出人员的入党材料,做好转入接收、材料核实和接续培养工作。

5.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落实发展党员全过程纪实监督管理,党支部书记对每个程序严格把关。建立并落实发展支委会成员近亲属入党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由上一级党组织考察制度。明确专人“一人一卷”实时整理入党材料并按规定及时归档,党支部书记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6.严肃认真开展政治审查。运用调查核实、听取意见、综合测评等方式,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深入了解政治态度、思想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机关各党支部严格发展对象审查,征求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听取户籍地派出所意见。

7.总结发展党员工作。每季度梳理发展党员计划执行情况,每半年组织1次发展党员政策集体学习。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一级党组织述职,就发展党员工作作出明示和承诺。每年11月下旬总结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最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范文(14篇)篇七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根据县委、乡党委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召开党委会研究乡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年度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安排,分解具体任务,形成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3.每年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坚持党组织书记月例会制度。

6.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体检”作用,引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打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型干部队伍。

7.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这个“牛鼻子”,逐级召开乡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8.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细化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利用内外教育培训资源,落实落细理论学习任务,切实提高港航乡全体干部政策理论水平。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

9.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教育。将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安排,提升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思想重视程度,在阔依其乡营造浓厚的全面从严治党氛围。

10.认真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地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部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11.抓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2.制定具体学习计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理想信念高线,划清纪律规矩底线。

13.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最刚性的纪律约束,挺在各项纪律的最前面。

14.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深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15.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政治纪律挺在各项纪律的前面,充分把握用好“四种形态”。加大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力度,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16.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严格选拔任用组织程序。

18.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

19.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加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落实力度,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

20. 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围绕全乡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特别是制约港航管理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开展专题调研。

21.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切实解决港航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2.加大信访举报接访核查力度,维护港航企业、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对长期上访人员和问题主动深入下去,积极应对、破解难题。

23.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做好北方网等网民留言办理、热线电话答复等工作。

24.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把功夫用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5.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改革,深化行业制度建设,加大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26.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和田地区、县纪律审查成果,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镜为鉴为戒为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心有畏惧、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抓早抓小抓初萌的要求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27.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28.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9.深入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主动接受监督。

30.广泛开展领导班子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谈心谈话,做好谈心谈话原始记录。

31.严明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认真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32.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3.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落实乡工作规则、乡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4. 按县委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圈子文化和好入主义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在“人事因制”上持续用力,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党内组织关系、党内同志关系、党内工作关系。严格落实标本兼治“规定动作”,建立防范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长效机制,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35.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以强有力的问责推进压力传导,倒逼责任落实。

36. 严肃查处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力度,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最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范文(14篇)篇八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夯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办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xx办字〔xx〕xx号)要求,现结合xx机关实际,制定出中共商洛市xx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是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集体责任。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xx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坚持两手抓,既要抓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在履行xx监督职责时,加强对被审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切实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xx局党的建设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3.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动xx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协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促机制。

4.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xx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工作。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及时落实巡察、作风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组织重要问题线索查核,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任务统一考核。局党组要与局领导、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报告程序、内容和形式,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对不按规定报告的、履职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

8.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局党组于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受理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组织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并点评,听取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10.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1.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并保持一定力度。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2.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

13.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4.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机关培训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15.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6.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7.落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8.在全局倡导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9.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20.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21.在xx中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22.支持驻局纪检组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其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23.领导和支持驻局纪检组严肃查处腐败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为纪检组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4.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25.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26.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

27.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纪委留存和备案。

28.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一)职务与分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xx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政金融xx科。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结合xx实际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参加涉及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认真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4.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听取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上级巡视、巡察、专项工作检查的整改落实。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6.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处置。

7.每年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8.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9.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0.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组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11.落实中、省纪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部署,督促指导驻局纪检组每年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2.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13.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进行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分别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4.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15.每年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6.每年为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7.督促指导办公室、财政金融xx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

18.局党组、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职务与分工:党组成员、调研员分管经贸科、农林水xx科、社会保障科。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经贸科、农林水xx科、社会保障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固定资产投资xx科、行政事业xx科、内审中心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审理稽核科,协助局长督促指导财政金融xx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四)xx责任清单(5项)。

职务与分工: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分管局监察室工作。

1.协助局党组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工作,带领纪检组按照党章规定,围绕执纪监督问责,履行党的纪检检查职能。负责纪检组的全面工作及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好市纪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传达、学习中省市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安排、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督促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进一步细化、明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和运转机制,建立务实、明晰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

4.加强与省xx厅、市纪委、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反馈纪检组执纪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提醒约谈,使瞪眼睛、咬耳朵、拉袖子等监督方式经常化、制度化。

职务与分工:副处长协助处长分管xx处的日常工作、局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xx处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职务与分工:经济责任xx办公室主任分管经济责任xx工作、局扶贫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最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范文(14篇)篇九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第五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三章责任落实。

第十条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第十三条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第十六条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监督追责。

第十九条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党建重要工作亲力亲为、重大课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2.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分析和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转变作风,当好表率。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查找和切实整改“四风”问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好“第一书记”、“结亲连心”活动。

6.坚持亲力亲为,发挥表率作用。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及时向上级汇报1次党建工作。

7.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反腐倡廉、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

8.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人的有关事项,主动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检组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及“一岗双责”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1.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领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党建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

3.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4.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提出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研究制定加强党建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专题调研,认真排查问题漏洞,完善制度规定。

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带头为联系点党员干部上党课。严格对照检查,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组的监督,支持纪检组对分管领域进行纪律审查,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综合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组织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宣传科: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人事、财务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本科室党员干部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各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和廉政自省日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巩固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成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职工的管理、监督和服务,维护党员干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党员信息的日常维护和党内统计工作;做好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经常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所属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上级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

为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加强政治建设。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制订责任清单、明确时限要求,党组每年听取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3.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担当作为。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局党组会议决策规则,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主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5.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加强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履行请示报告的重大政治责任。党组每年向县委报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6.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每年向县委及时报告班子民主生活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7.厚植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抵制“圈子文化”“山头主义”。

(二)加强思想建设。

8.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河南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视察河南重要讲话以及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制度。

9.完善运用“五种方式”学习制度,坚持平时抓紧自学、以会代训领学、进党校讲课、沉到基层宣讲、在交流中互学,推进学习走深走心走实。

10.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大力弘扬黄河文化。

11.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全面排查、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对错误思想敢于亮剑。

(三)加强组织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牢省委“三个导向”、市委“五讲五不”和县委“以事为前提,凭业绩用干部”用人导向,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贯彻落实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汏的正确导向。深化人オ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坚持“凡提五必”,有效防范“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健全“负面信息库”,加大提醒函询诚勉力度,抓早抓小、抓细抓常。

15.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四)加强作风建设。

16.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7.坚持“三严三实”,倡树“五比五不比”工作导向和“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实干兴孟”作风导向,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落实带头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措施要求。

18.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改进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决査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9.坚持把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督促党员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让“好家风”蔚然成风。

20.建立健全专题调研制度,局党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

(五)加强纪律建设。

21.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23.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接受县纪委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向县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六)加强制度建设。

24.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25.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科学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健全可行性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等机制,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3.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部门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局党组其他成员监督。

5.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xx标准,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4次。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7.加强对査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了解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9.带头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持续倡树“五比五不比”工作导向和“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实干兴孟”作风导向。

10.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履行职责范围内全面从治党工作重要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书记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指导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党风廉政等方面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4.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5.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6.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査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7.积极参加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8.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办法。

9.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确保公司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25项)。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尊崇党章党规党纪,紧密结合转型发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抓直管,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纠正“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3)坚持“三个统一”,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提出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4)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x业腐败,努力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5)坚决落实党中央对x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正确处理全面从严治党和经营发展稳定大局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公司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

(6)主动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7)认真指导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本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本级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和下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8)抓好责任分解,公开晒责,提请党员干部监督,督促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下一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9)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或纪检监察组,下同)请示报告重要情况、突发情况、重大风险问题和重大决策,每年12月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提交本年度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书面报告,同时接受下一级党委的书面报告;按规定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学习贯彻落实重要会议精神、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及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

(10)坚持“强企必先强党建”原则,加强党委班子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一把手。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整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为基层党务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11)开展廉政教育。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委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夯实廉洁从业、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改良公司政治生态。

2、选人用人责任。

(12)树立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建设有理想、有信念、能吃苦、能战斗的优秀干部队伍。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尽职有为免责制度,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

(1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肃选人用人纪律。根据要求组织开展干部选拨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依规追究责任并督促整改。

3、作风建设责任。

(14)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坚持不懈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5)有针对性地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等不良作风,严肃查处掩盖风险、责任挂账、业绩不实等突出问题。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坚决整治,着力打造优良作风。

4、监督管理责任。

(1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明晰党组织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禁专权滥权、随意拍板。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业务关系、清清白白的社会关系。

(1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查找党内监督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关于经营活动中防止利益输送有关规定的通知》,重拳治理利益输送问题。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8)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切实解决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9)按照从严、常在、常态的要求抓好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提醒、函询、诫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深化拓展日常监督的深度广度。

(20)加强和完善对巡视工作的领导,把巡视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围绕贯彻重大x业方针政策、上级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公司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式的巡视巡察。按规定向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报备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报告工作。加强巡视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

(2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22)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5、支持推动责任。

(23)自觉服从上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积极支持同级纪委按党章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实“三个为主”,深化纪委“三转”,推进各级纪委书记专职化,逐步单设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

(24)领导和支持纪委纪律审查工作。严格履行党委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的职责,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情况,协调解决纪律审查中的重要问题,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6、表率责任。

(25)充分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要求,带头学习宣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培养良好家风。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2项)。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失职、不抓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门户、做表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1、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学习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项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主题学习。每年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主题讲1次党课。

2、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3、按照公司党委安排部署,抓好专题警示教育、教育反思、自查排查、整改提高等各阶段工作。

4、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5、积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每年不少于2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对党委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和对上级的请示报告、纪律审查报告、专项工作、述责述德述廉等请示或报告进行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

8、全面领会和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自律,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规范做好新提任干部、分管条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委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积极支持纪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按规定办理的请示报告事项,支持同级纪委对发生问题的下一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执纪问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11、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内主动公开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同级党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1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业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10项)。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负领导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组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职责,主动担当,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进,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的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履职尽责。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有效管用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至少在分管部门范围内上1次党课。

5、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约谈1次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廉政风险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及时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纪委报告。

6、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7、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现、主动揭露,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8、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认真总结汇报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底围绕个人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责述德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上级纪委和所在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党委工作部门责任(36项)。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支撑,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党委统一部署,既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又协助配合落实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相关责任。

1、党委办公室责任(7项)。

(1)负责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协助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综合协调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相关事项。

(2)协助党委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协助党委做好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负责起草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和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工作。

(3)协助党委在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4)落实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办检查。组织安排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协调落实有关事项。

(5)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6)负责党务公开工作。

(7)负责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记实管理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党委组织部门责任(12项)。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提出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建议并抓好落实。

(2)协助党委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3)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指导所管理的党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杜绝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问题,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干部问责,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意见。

(6)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动议审查、任前把关、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切实防止“带病提拔”。

(7)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按照上级党委激励担当尽职免责意见,建立健全尽职有为免责制度。

(8)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新提拔重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9)调查处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受理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方面的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对于组织工作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报告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11)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年度考核,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12)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党委宣传部门责任(7项)。

(1)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年度宣传工作要点,提出明确要求。

(2)协助党委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方面发挥作用。

(3)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负责组织和督导学习。

(4)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动态、制度和成果的宣传报道,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弘扬廉政勤政精神。

(5)深入开展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挖掘廉政文化资源,扶持廉政文化精品创作。

(6)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舆情信息汇集、分析、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网络舆论环境,防范声誉风险,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7)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督促所管理的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4、机关党委责任(10项)。

(1)负责督促机关各党支部落实党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相关事项。

(2)组织机关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党委安排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机关各党支部实际,抓好廉政文化建设。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领导、检查机关各党支部工作,协调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5)加强对机关党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机关各部门,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督促机关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重点整治机关病和衙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7)领导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机关各支部定期开好组织生活会;对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情况进行监督。

(8)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培训,每年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培训活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9)每年向党委和纪委汇报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述职。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最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范文(14篇)篇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制定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清单如下:

带头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实台账;组织并带头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走形式、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日常监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区纪委对我局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最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范文(14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责任内容 。

第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三章责任落实 。

第十条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第十三条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第十六条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监督追责 。

第十九条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第二十条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附则 。

第二十三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范文(14篇)篇十二

分行党委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分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的督办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金融领域决策部署在分行落地见效。

(二)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向省分行党委书面报告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年末在党委班子述责述廉中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进一步突出政治过硬的要求,把好政治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重视培养和选拔80、90后年轻干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重视做好人才工作,制定实施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储备中长期人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完善机制,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全行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1次,每年组织开展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向省分行党委上报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点强化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三新一高”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同时把上述监督作为党内监督和内部检查、风险、案防等各类监督的重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分片联系、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约谈等制度,每年开展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七)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总省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钉钉子精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严格落实省分行关于持续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的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基层网点业务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困难和问题,指导各经营网点一行一策,走好特色发展之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抓好家风家教。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的态度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组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机制,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召开全行警示教育大会,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九)严肃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和省分行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传导,全面整改,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经常听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系统观念,做到“四个融入”,把中央巡视和省分行党委巡察反馈问题与审计、监管等内外部检查指出问题一体整改、集成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

(十)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领导、组织、推进全行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的监督,对重要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十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加强对全行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定期研究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省分行党委交办的任务。

(十二)狠抓责任落实,每年年初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总省行党委工作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会议,听取党委委员就分管条线、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加强对全行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十三)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十四)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责任,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十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定期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

(十六)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对支行与部门总体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十七)对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总省行党委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

最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范文(14篇)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

2、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4、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

5、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6、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强对局机关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局机关支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9、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反三整改问题。

10、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对全局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及时提醒,每半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1次。

11、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对疑难信访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

12、认真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3、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科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千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1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领头雁”。

16、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18、加强督促指导,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点题汇报。不定期开展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情约谈,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19、年底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1次分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全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5、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6、组织分管科室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7、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科室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

8、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密切联系群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主动接待涉及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10、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规范抓好落实。

11、组织分管科室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相关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12、持续加强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1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14、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最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范文(14篇)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xx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了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了了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了了、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了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了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了了。(责任单位:办公室)。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了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了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单位)。

(二)加强队伍教育。

四中全会。

精神和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了了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了了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了了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教就处)。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了了,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责任单位:组维处、办公室)。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了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了了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了了xx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责任单位:就管中心)。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责任单位:办公室)。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了了,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责任单位: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了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了了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了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了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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