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

时间:2023-12-01 作者:紫衣梦

通过编写计划书,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工作的方向和重点,提前预测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7.下面是一些经验丰富的人士分享的计划书范文,可以从中了解一些制定计划书的方法和技巧。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一

尽管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多年来在农村地区屡禁不绝,且在一些地方一度呈现蔓延或失控态势,但事实上《土地管理法》在修订前后均对此类行为有着明确清晰的罚则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75条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行为,从破坏种植条件的角度进行了罚则规定,第77、78条则对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设行为进行了规定。第77条针对一般非法占地行为,规定由自然资源部门责令退还土地,符合土地规划的没收建筑物,不符合规划的拆除。第78条单独规定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的行为,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新建的房屋。综合而言,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中,违法行为人将会面临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罚款,没收直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系列处罚措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其他情形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农业农村部门对违反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时,适用与自然资源部门同样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全过程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农村村民和其他单位、个人可据此对上门查处违法占地行为者实施监督。

若当地在20xx年度的乱占耕地建房摸排过程中确定了某处宅基地类住宅或者其他用房涉嫌违法占地,应当依法依规对其立案调查。摸排结果本身并不能作为认定涉案房屋系违建的唯一依据,只能作为一种线索处理。

立案后,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案件承办人员,及时组织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时,案件调查人员应当不少于二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执法证件。

调查取证时,依照《行政处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相关主管部门有权要求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有权询问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测、拍照、录音、摄像,查阅和复制相关材料。

在完成调查并获取相应证据后,案件承办人员应当提交调查报告,作出结论性意见。对于依法应予处罚的,提出处罚建议。对于不予处罚的,提出不予处罚的理由和建议。能够通过限期改正消除对土地管理影响的,应当先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给当事人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对确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相关主管部门需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需听证的,相关主管部门还应制作并送达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有权要求组织听证。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的理由不成立的,相关主管部门方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即相应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罚款或者没收的决定等。

作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3条的规定,对这类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起诉期限仅有15天,一定要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否则将会丧失起诉的机会。

若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也未履行处罚决定,相关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仍不履行的,相关主管部门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土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可知,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整治工作需严格依法进行,在准确认定的基础上,既实现清理整治的目标,又确保不损害建房者的权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建房历史问题复杂、原因很多,有政策问题,也有政府管理问题。需要重点关注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无证自建房与农村脱贫攻坚等建设的公益性建筑,还有农村“招商引资”项目中未批先建的经营性用房,避免政策不合理给当事人带来损害,阻碍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二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省、市、县、乡层层建立协调机制,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专班;综合用好密集调度、挂图作战、精准识别、督察指导、“影像+图斑+数据+现场”等手段和方法;建立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管理系统、统一数据库;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形成真实准确、要素齐全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信息数据和整治清单。

省厅成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整治工作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和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厅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厅办公室、法规处、登记局、空间规划局、耕保处、督察办、执法局明确专人负责整治工作。

(一)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和补充调查,形成满足登记要求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权籍调查成果。建立统一的全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数据库。(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厅登记局、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确认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清单。通过权籍调查数据库,将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整治图斑遥感影像资料、20xx年遥感影像和土地利用现状图(耕地范围)进行套合比对,清理出20xx年以来全省占用耕地建房情况,将一户一宅村民建房等可确定不纳入整治范围的排除后,形成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线索。整治线索由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分类,并提供给市县政府进一步核实举证或完善信息,报厅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清单。(20xx年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厅督察各处室局、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原则,对照整治政策要求,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清单逐宗制定处置方案,报厅领导小组审定,为下阶段整治做好全面准备。(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厅执法局)。

(四)建立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网上管理系统。在建立统一权籍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开发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网上管理系统,实现全省每一乱占耕地建房户在系统内有影像、有信息,可登记、可查询、可统计,可实时调度整治进度,所有整治任务在一个系统内下发、举证、反馈等。(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厅执法局、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省第三测绘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摸排工作任务。

(二)要保证进度质量。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尤其是要克服当前疫情和灾情的影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快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确保按时汇交调查成果。

(三)加强协调指导。省厅各相关处室局要加强政策研究,深入市县,加强协调指导,及时解决基层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摸排工作顺利有序,确保整治精准到位。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三

为进一步遏止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升全县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依规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意识,营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办函〔20xx〕105号)及《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河源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河自然资函〔20xx〕5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解决农村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屡禁不止、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难、耕地占补平衡落实难等问题,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完善耕地保护体制机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构筑坚实的资源基础。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使农村群众保护耕地意识明显提升,农村基层依法依规服务村民合理建房用地报建手续办理效率明显提高,对农村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耕地保护、破坏耕地的处罚措施更加熟悉知晓,使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得到广大农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一)通过制作宣传画册、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和其他宣传品在镇村办公大楼、公共场所、各交通路口、户外广告牌等显眼地方张贴,以及村内广播、执法车辆巡查等形式广泛宣传。

(二)通过编写通稿、简报、信息等宣传稿件,在微信公众号、政府的网站、广播电视台及电信、移动、联动等通讯载体宣传。

(三)通过向每户农户发放一封农村乱占耕地整治-封信,宣传土地管理、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方面内容及意义,确保家喻户晓。

(四)收集基层一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广宣传。

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把握摸排整治工作时间节点,科学安排,分阶段组织开展有关宣传工作。

(一)摸排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1.宣传内容:重点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广东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和《关于疏堵结合坚持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等文件内容、精神,确保农村村民人人知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工作的内容、目的、意义及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依法办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政策规定。

2.宣传方式:一是印发宣传海报、宣传单和大小标语等,要求各镇村在办公大楼、公共场所、各交通路口、户外广告牌等显眼地方张贴;二是通过编写新闻宣传稿件,在微信公共号、政府的网站等平台发布宣传。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自然资源所、政策法规与信访股、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综合执法大队协助)。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

1.宣传内容:重点宣传《关于综合施策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广东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河源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河源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存量问题整治方案或措施,力求农村家喻户晓。

2.宣传方式:一是印发宣传画册、宣传单和悬挂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从“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严守耕地红线”“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审批农村宅基地”等角度进行宣传;二是将国家和省、市、县制定出台的分步分类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进展,在政府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台等平台大力宣传,及时向外界宣传和平县农村乱占耕建房问题分步分类处置的政策措施和整治成效。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自然资源所、政策法规与信访股、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股、建设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防灾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综合执法大队协助)。

(三)检查复核阶段(20xx年6月-12月)。

1.宣传内容:重点宣传全县和各镇农村乱占耕建房问题整治的工作措施、成效、典型案例和社会反响等,在全社会形成正面警示教育作用。

2.宣传方式:以农村乱占耕建房问题整治三年工作措施、成效、规划管理、建章立制经验为主要内容,制作迎检汇报宣传片;在新闻媒介、广播电视开展专题宣传、案例分析等系列宣传。

(责任科室:办公室负责,各自然资源所、政策法规与信访股、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股、建设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防灾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综合执法大队协助)。

(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宣传工作是推进耕地保护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可以提高农村村民对摸排整治工作的支持度,各部门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责任分工,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密切配合。各自然资源所、各股室要明确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的宣传工作,为整治工作奠定群众基础。特别是在各工作阶段印发政策文件、取得工作成效时,第一时间将宣传素材报送给局办公室。

(三)要务求实效。各部门在每阶段开展宣传工作时,要扩大宣传覆盖面,深入农村、进村入户,确保人人知晓;同时,宣传内容要通俗易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达到宣传效果,不能流于形式。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四

各村要按照20xx年7月3日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依法履行一级巡查职责。

(一)村支部书记为本村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调度本村区域范围内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巡查、发现、制止和处置工作;村级巡查主要责任为村两委班子成员,明确村支两委人员按照分组包片的方式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管控、压实村民组长责任。利用各种会议开展“六个严禁”“八不准”“十个一律”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台账。

(二)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需求,严把建房入关口,按程序审核上报农户建房申报手续,并严格按照农户建房审批手续进行施工监督。严禁未批先建、批甲占乙、强占超占耕地建房。

(三)严格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各村要组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巡查队伍,全方位对村区域范围内的村民建房(建筑)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对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耕地修建的建(构)筑物,要限期拆除复垦,消除违法状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早处置”的源头防控,对村民违法占地建房3日内未发现、5日内未处置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建立辖区内违法占地建筑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每周五12点前将巡查汇总情况书面报送镇农房整治办。

(四)对发现村民正在实施修建的违法建筑,应立即制止,并动员违法主体立即自行拆除,对不听劝阻的,立即报告镇城管办。

(五)负责督促违法主体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垦复绿,消除违法状态。

(六)协助镇属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乱占耕地执法行为。

镇农房整治办:发挥牵头、协调、监督作用,镇属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建立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合力推进遏制全镇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

镇国土所:加强宣传,制定宣传资料和宣传标语,做到家喻户晓。负责开展日常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对巡查发现新增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建立台账并清查整治;对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认定;同时结合相关规定对卫片执法图斑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图斑拟定整治方案,经镇农房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整治措施后,对应向镇属相关部门提供需要完善建房手续的名单或种养殖备案农户名单,切实推进整改进度。按要求对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总报送相关材料。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农户是否符合“一户一宅”进行审核;对设施农业进行审查备案;对违法地块复垦标准进行初步验收。

镇村镇办:负责对存量乱占耕地建房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建筑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进行认定;负责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涉及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清查整治。

镇城管队:负责开展打击违法违章建筑、日常动态巡查,对巡查发现的新增建房问题建筑,发现一起立即拆除一起。为压实城管巡查任务,上级下发图斑后,严格执行3天未发现、5天未处置的责任追究制;同时对已经拆除的建筑物开展常态化“回头看”,防止建筑死灰复燃;按要求完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镇经发办:负责对整治区域内建设项目备案情况、道路交通等项目涉及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类项目进行清查整治,对清查整治中涉及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主体,核实上报相关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水田司法所: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的法律适用情况进行指导,对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不同法律法规,或同一违法行为不同法律法规处置要求不同的,提出具体适用意见和建议。

镇林业站:负责对新增建房问题建筑占用林地类别进行认定,按要求及时将相关材料汇总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未批先建的'涉及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清查整治。

镇水利站:负责对重要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涉及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清查整治;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涉及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清查整治。

市场监管水田分局:负责对涉及新增问题建房的企业,开展联合查处工作,及时向国土所提供企业信息。

(一)指导村级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工作;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工作进行抽查核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

(三)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报告违法占用耕地情况;

(四)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相关工作。

各村、镇属各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行为。镇国土资源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办、林业站、水利站、城管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日常巡查措施,形成监管合力。

党政主要负责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主管领导责任,包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和包片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对于在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工作中工作不力、进展迟缓、底数不清、工作不履职的,对相关责任人和业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处理;对巡查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制止不得力或故意压案不查、隐而不报、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的,报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后,移交镇纪委处理;对违规向违章建筑物审批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严格追究审批责任人和相关村和业务部门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镇纪委处理。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落实全省、全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精神,提升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认识和意识,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并根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试点工作的通知》,县乡村、乡一村纳入全省44个试点县(市、区)88个村名单范围内。我县根据川农房整治办函〔20xx〕-4文件通知及工作方案在县专项小组组织下制定了如下摸排工作方案:

一、人员组织。

县政府办公室20xx年8月26日印发《县关于成立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县委常委农工委主任、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农牧农村局局长常务副组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常委、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法院副院长县任副组长,23个县级相关部门及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和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同志兼任。

统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指导督促各乡(镇)、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专题讨论学习会”并张贴整治宣传标语。

二、建立工作专班。

县自然资源局抽调专业技术骨干3人,县农牧农村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2人,汇同技术支撑单位总负责人1人,现场技术负责人员5人共同组建该项工作专班,全力开展该项工作技术支撑、内业建库、外业核查、资料归档及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三、工作任务。

摸清20xx来县试点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县乡村、乡一村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根据省级下发基础底图,叠加2013年高分辩遥感影像、最新影像、临时用地、审批数据,建立“工作底图”。

(二)外业核查。

外业人员根据“工作底图”到乡村、乡一村现场调绘房屋,确认房屋占地大小、修建时间、所占地类并填写信息登记表。

四、乡镇责任要求。

(一)压实村级责任。摸排信息采取实地测绘工作,按照村级实测,包村督导,乡镇复核的工作思路,层层把关,做到数据真实可靠。

(二)各级签字留档。对摸排工作从村到乡实行签字责任制度,摸排户主对数据进行确认,村两委对数据真实性签字,包村干部对数据审核签字,乡镇主要领导对数据复核签字。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六

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既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又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据。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等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

根据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分类处置工作要求,纳入分类处置工作范围的为住宅类、产业类、公共服务类三类农村建房。

住宅类(包括单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单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栋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栋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农村村民住宅。

产业类:包括农产品加工点、工业生产用房、商业用房、旅游用房、仓储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务类:指农村用于公共服务的房屋,包括“两委”办公用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图书馆、阅览室、礼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广场等文化娱乐实施,卫生站、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医疗卫生设施,祠堂、寺庙、教堂等设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类:一是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符合分户条件且在规定宅基地标准内的农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发〔20xx]5号)文件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超出宅基地标准,超出面积较小的建议鼓励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对于恶意侵占的情况,坚决拆除;四是对于不符合规划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一律拆除复垦。产业类:一是对符合设施农用地政策实属农用地管理(不占基本农田)的,由各乡镇完善备案手续;二是对违反农村建房“八不准”、“农地非农化”建设经营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拆除违法建筑并复垦到位。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实现“零新增”,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三是对于重点项目等违法用地项目,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协调建设用地指标、占补平衡等要素,统筹安排完善用地手续和违法用地项目,按照“先查处、再完善”的原则。

公共管理服务类:一是土地现状和规划都为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续;二是违法建设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由村集体组织负责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并交由相关部门对村集体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效期限。

执行范围为景洪市辖区内的住宅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有效期限为文件印发之日至2022年12月25日止。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坚决遏制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行为,严格保护耕地,根据《正阳县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行为对耕地保护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采取断然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严防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生,为下一步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全面整治整改、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打下坚实基础。

(一)整治范围。

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所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均视为新增违法,纳入台账管理,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二)整治重点。

对标中央要求,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最为突出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流转、买卖耕地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8种类型,必须以消除违法状态为目标,依法依规严厉处置。对农民违法占用耕地建自住房屋的,要依法责令停工,深入调查摸清建房情况,待国家政策明确后,再予以妥善处理,避免造成群众不必要损失。

(三)主要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开展广泛宣传,采取“月集中、日分散”形式,镇政府每月集中组织一次宣传活动,每日利用乡村广播、执法车辆巡查等形式,深入宣传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耕地保护政策规定,持续营造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发出严抓严管新增违法的强烈信号。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公告、明白卡、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遏制新增违法、妥善处置存量问题的政策要求,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理解、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开展问题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参与举报监督、整治整改工作。

2.注重严查严整。织密发现网络,拓宽举报途径,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力争把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不能任由违法行为扩大、蔓延,要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各村(居)要将所有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一律纳入新增问题台账,严格销号管理,决不允许违法行为制而不止、久查不决、整治不彻底,违法状态持续存在;特别是对工商资本下乡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厂房、商业住房、管理用房等),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强占、多占耕地建房等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对收到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责令停工改正通知后,不在规定时限内改正或仍继续施工的,按顶风违纪处置,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

3.实现长效常治。根据违法线索问题台账,深入剖析违法行为产生的成因,存在的制度漏洞,着眼建立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提升长效常治能力水平。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成立专门机构,统一行使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职权;充分发挥镇综合执法队伍作用,统筹各业务站、所,联合开展执法巡查,捋顺执法边界,形成监管合力。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土地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努力构建“大家管、大家用”的土地管理格局。

(一)实施双盯工作方法。

1.盯重点区域。梳理近年来卫片执法中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反映线索较多,以及日常12345和12336群众举报、上级转交办理舆情线索集中的乡、村,列为重点紧盯区域,强化督导检查,持续跟踪问效。

2.盯重点人群。压实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监督责任,强化警示提醒,确保广大党员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不从事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不默许或授意他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二)开展网格动态巡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村(居)委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土地监管共同责任,实行网格化动态监管。建立县、乡、村三级横向监管网络,实行领导分级分包责任制度,分层级、定人员、包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每一方土地“有人看、有人管”;建立有关部门纵向监管网络,按职能领域切实做好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报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有查处权的部门要及时予以制止纠正,无查处权的要及时移交属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处置。各级网格对监管区域内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负有发现、报告的主体责任,对知情不报、有案不查的,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

(三)建立督导检查机制。

镇政府成立明察暗访组,切实加强对各村(居)的督导检查力度,并将此项工作贯穿清查整治全过程。各明察暗访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方式,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着力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方向,监督各村(居)、各有关部门从严从快抓好工作落实。对问题严重村委,在全镇范围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并视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支部书记为辖区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抓亲管、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村要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职机构,明确联络员,组织完成好辖区新增违法问题发现、报告、查处整改工作。

(二)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每日快报制度。各村两委、镇直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发现并制止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并将每日新增违法报县整治办备案。二是信息调度制度。镇直职能部门要于每周五上报工作进展和整治整改有关数据信息,县整治办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三是签字承诺制度。各级党员干部层层签订《无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承诺书》,对以往存在此类问题的,承诺按国家政策主动整改纠错。

(三)建立联动机制。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与司法机关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联动机制。依法向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强制执行,对重大疑难案件,与检察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通过公益诉讼等形式,倒逼问题积极化解。

(四)严格市场禁入。

加强土地违法信用体系建设,形成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让违法者“寸步难行”。各类行政审批部门不得为违法企业或个人批准颁发相关证照;公共服务单位不得为违法建设房屋提供相关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服务。

(五)加强执纪监督。

镇村两级要加强执纪监督检查,做到既监督事又监督人,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整治不力的,严肃问责、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及时通报、以案促改。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八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市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成立铜陵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自然资源、分管农业农村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县区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委改革办、市委网信办、市人大法工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办、市行政执法局等31个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县、区落实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并抽调人员集中开展工作。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市范围内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二)范围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等。

2.用地手续。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要求或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3.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三)摸排房屋类型。

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分别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发挥各级优势,共同做好摸排工作。

(一)准备基础资料。

市级将统筹国家下发、省级下发和市级已有的基础资料,包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20xx-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统一时点更新遥感影像底图、20xx-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xx年四个季度和20xx年一、二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20xx年以来新增耕地项目图斑、农转用审批备案数据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备案数据库等,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统一分发。

各县、区要利用国家、省、市统一下发的基础资料,结合本辖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制作本地区摸排工作基础资料。

(二)明确填报平台,组建技术保障团队。

省已开发建设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我市将在省平台上填报全市摸排信息、数据,并形成统计汇总结果。

我市将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第三方技术力量,组建技术保障团队,收集市级各部门已有基础资料,统筹分发相关基础资料,做好我市在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的摸排数据填报、数据汇交的技术保障工作,为摸排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参与摸排成果数据审核和统计汇总分析。

县、区也要相应建立技术保障团队。

(三)管控成果质量。

各县、区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认真复核摸排结果,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摸排期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督导调研,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等方式,对各县、区摸排成果质量进行检验。

坚持“市级抓监管和审核、县级抓落实、乡镇抓摸排”的.原则开展摸排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切实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牵头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全市的摸排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责任,加强对县、区摸排工作督导检查,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

(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承担本地区摸排工作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摸排工作。按照省级、市级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准备基础资料,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有关技术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组等各级基层力量,全面摸排本地区占用耕地建房情况,包括土地获得方式、房屋使用情况、土地和房屋非法交易情况,涉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处罚情况等,并建立工作台账。

(三)乡镇(街道)要按照县、区安排的时间节点,组织精干力量,按照住宅类、公共管理服务类、产业类进行信息采集,做到不漏、不重,准确无误。

(四)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准备相关基础资料,如二调成果、土地确权资料等,配合县、区做好摸排范围界定,如耕地、用地手续等的认定,并组织基层自然资源部门人员全程参与乡镇(街道)摸排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县、区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类问题的认定、资料审核等工作,及时提供本部门相关资料。市公安机关负责对在摸排过程中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市纪委监委负责对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的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和领导干部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查处。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摸排工作组织实施、人员培训、购买社会服务等必要的工作经费。

(一)准备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

根据省摸排工作方案,制定我市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全市摸排工作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做好摸排相关准备工作。各县、区制定本辖区工作具体方案,明确部门责任,确定技术支撑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摸排准备工作。

(二)县级摸排调查阶段(20xx年10月25日前)。

各县、区要以实地核查为主,综合利用本地区摸排工作基础资料,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摸排。要按照规定的摸排范围、要求,对20xx年1月1日后所有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开展全面摸排。排查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定性准确。乡镇(街道)、(街道)、村(组)摸排工作人员要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核查。属摸排范围的房屋,按类别逐个填写《信息采集表》,形成初步摸排成果。要明确摸排人员职责,按照“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担起责任,做到排查结果真实有效,不虚不假。

摸排过程中,摸排人员要从不同角度拍摄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状况的现场照片。房屋占地面积没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可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图上勾绘等简便方法确定。在分类处置时,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测量。

对住宅类房屋的调查要以村(组)为单元,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民主决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开、透明、准确。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各县、区要在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上填报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并形成台账、清单。同时,要注意加强对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统或数据汇交平台中填报,须单独上报。

20xx年10月25日前,各县、区将本辖区初步摸排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通过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上报本辖区摸排数据等。

(二)市级督导、检查(20xx年10月底前)。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县、区摸排工作的检查指导,认真审核县、区上报的报告、表格、资料等。特别是对各县区通过平台上报的数据,要认真审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对全市摸排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不定期通报摸排成效。

同时,将适时成立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县、区的摸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限期整改。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底前通过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汇交模块上报全市摸排数据等。

(三)核实纠正阶段(20xx年11月底前)。

各县、区利用国家下发20xx年以来乱占耕地遥感监测图斑,对初步摸排成果进行核实纠正,形成最终摸排成果。

11月10日前,各县、区政府将本辖区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摸排最终成果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市领导小组。11月20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全市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全市各级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严峻性,把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作为“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现实检验,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各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县、区要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实施。

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各县、区政府要充分调动基层党委政府的力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在工作限期内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摸排工作可以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三调等工作相结合,减少重复工作,确保调查认定标准一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第三方力量开展摸排工作。要求在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摸排工作。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咨询服务电话,及时为基层解疑释惑。县、区也要相应设立咨询服务电话。

(三)保障工作经费。

各级政府要将摸排工作与整治工作统筹考虑,按照事权、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就此项工作追加财政预算,保障摸排工作组织实施、人员培训、购买社会服务等必要的工作经费,按照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别由省和市、县财政安排。

(四)确保成果真实准确。

摸清底数对于做好下一步分类处置工作至关重要。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起责任,逐级压实属地责任。要形成由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在《信息采集表》中进行审核和复核签字,乡(镇、街道)、县(市、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所属地摸排汇总表中签字的逐级“双签字”负责机制。

(五)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实行周报、月报制。

遏制新增违法是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县、区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20xx年7月29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以下简称“八不准”)要求,对“八不准”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坚决、果断、有力的措施,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各县、区整治机构每周四上报本辖区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3日上报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

(六)严格监督检查。

摸排工作要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邀请纪委监委参加有关会议,及时向纪委监委报告有关情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要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要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七)加强舆论宣传。

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相关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工作中打着专项行动旗号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和地方,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九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工作要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置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遏制耕地“非农化”,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的通知》、《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工作制度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理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二、清理整治范围。

全乡范围内违反《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行为。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的通知》、《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工作制度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

三、组织保障。

组     长:xxx。

常务副组长:xx。

副 组 长: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郭继军任办公室主任,张维勇任办公室副主任,吴刚、彭毅、范桂馨、姚金娣、郭启松、方门政、方洪玉负责具体办公,具体办公人员实行片区负责制,负责对本区域内的业务指导和数据审核。

xxx。

四、工作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的业务指导,指导各村依法开展宅基地分配、使用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依法及时确权登记发证,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对本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的查处、同时统筹好全乡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负责业务数据上报,与上级部门业务沟通协调,及党委政府所安排的相关工作。

国土所:协助农业服务中心对全乡宅基地分配、使用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依法及时确权登记发证,对全乡农用地进行指导,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对本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乡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乡村建所:负责协助农业服务中心工作,根据集镇规划,除群众自建外,负责搞好龙井晏明两个集镇宅基地统建规划工作。

村支两委:负责对本村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会议贯彻落实、宣传、资料审核、巡查、制止和上报,完善会议图片、会议记录、巡查记录、巡查台账等阶段性资料,实行片区包保责任制,明确到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乡直相关部门和各村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村包村领导和第一书记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

(二)密切配合协作。本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由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国土所、村建所、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全乡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规审慎处置。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已建房未办证等问题进行分类处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要协助县执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存在“互有责任”行为的,要理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四)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乡纪委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内容,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自违法动工之日起3日内未发现、5日内未处理,乡纪委进行跟踪核查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乱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带头自查自纠。对清理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进展缓慢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强化业务指导。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国土所、村建所、司法所等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推进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六)加强舆论引导。各村和各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进行宣传,作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十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全力抓实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按照“保护耕地,遏制新增;分类处置,有序推进;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保障权益,确保稳定”要求,重点围绕20xx 年以来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坚决遏制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和依法依规处置好存量问题,全力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无新增和省下发我乡疑似图斑得到全面整改销号。

整治范围为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内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 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违反国家“八不准”规定的行为。同时,在整治工作开展期间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个一律”(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处罚;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既追究转让方责任,又追究受让方责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处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实行“双追究”,既追究违法审批者的责任,又依法追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八不准”之外的其他乱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乱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听制止顶风违法,一律从严处罚和问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执法不力,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要求,特别是对20xx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对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凡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顶风违法从严处理。

为确保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业务指导、公益诉讼、现场维稳、追责问责等5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

(一)办公室

主任:朱 琨涂开义

成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国土资源所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各工作组、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好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各项工作。

(二)业务指导组

1.住宅业务指导组

组长:柏发君

成员: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处置整治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审核并“乡级上报”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统中的住宅类“月卫片”图斑。

2.非住宅业务指导组

组长:李安江

成员:新街国土资源所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处置整治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中的产业类、公共服务类、其他构筑物类等非住宅类房屋,审核并“乡级上报”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统中的非住宅类“月卫片”图斑。

(三)公益诉讼组

组长:王 龙

成员:杨孔云、片区法律顾问

职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出现的突出问题,要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在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础上,依法严惩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做好移交强制执行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对各行政机关在耕地、违建有监管职责但相互推诿的,要及时下达建议书,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职,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明确监督对象,实现精准监督、精准起诉。

(一)要高度重视抓落实。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要强化责任抓落实。领导小组各副组长要按照“管行业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省下发的疑似图斑,切实加强对所分管领域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的督促处置。业务指导组要将各村明确包保责任人,落实好包保责任,指导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规将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处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面抓实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整治;同时,要立即成立巡查处置专班,每天对所辖区域开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政策宣传,一旦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线索,经核实并确认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坚决拆除或采取动员违法群众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时拆除,并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系统,确保全部“清零”。农村公共设施、公益和产业等项目,要对接主管部门和涉及平台公司,要强化项目合法用地监管,对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内的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特别是省下发的疑似图斑,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治,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实。各村、各单位、各驻新街乡企业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结合自身职责,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扎实开展好宣传发动、矛盾化解、法律服务、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严防推诿扯皮、踢皮球等现象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村、各单位、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天一通报”,并将当日数据汇总后报乡委乡政府。同时,各村务必于20xx年11月26日前将本村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包组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十一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全力抓实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按照“保护耕地,遏制新增;分类处置,有序推进;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保障权益,确保稳定”要求,重点围绕20xx年以来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坚决遏制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和依法依规处置好存量问题,全力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无新增和省下发我乡疑似图斑得到全面整改销号。

整治范围为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内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违反国家“八不准”规定的行为。同时,在整治工作开展期间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个一律”(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处罚;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既追究转让方责任,又追究受让方责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处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实行“双追究”,既追究违法审批者的责任,又依法追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八不准”之外的其他乱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乱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听制止顶风违法,一律从严处罚和问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执法不力,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要求,特别是对20xx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对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凡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顶风违法从严处理。

为确保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业务指导、公益诉讼、现场维稳、追责问责等5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

(一)办公室

主任:

成员:

职责: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各工作组、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好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各项工作。

(二)业务指导组

1.住宅业务指导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处置整治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审核并“乡级上报”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统中的住宅类“月卫片”图斑。

2.非住宅业务指导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处置整治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中的产业类、公共服务类、其他构筑物类等非住宅类房屋,审核并“乡级上报”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统中的非住宅类“月卫片”图斑。

(三)公益诉讼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出现的突出问题,要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在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础上,依法严惩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做好移交强制执行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对各行政机关在耕地、违建有监管职责但相互推诿的,要及时下达建议书,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职,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明确监督对象,实现精准监督、精准起诉。

(四)现场维稳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期间的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防止赴省进京非访、群访和极端事件的发生;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吓事件作应急处置,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督查问责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持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管控处置不力,工作缓慢,推诿扯皮的,立即进行督查通报;对组织不力、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的,或存在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一)要高度重视抓落实。是守牢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是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保障群众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要强化责任抓落实。领导小组各副组长要按照“管行业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省下发的'疑似图斑,切实加强对所分管领域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的督促处置。业务指导组要将各村明确包保责任人,落实好包保责任,指导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规将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处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面抓实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整治;同时,要立即成立巡查处置专班,每天对所辖区域开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政策宣传,一旦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线索,经核实并确认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坚决拆除或采取动员违法群众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时拆除,并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系统,确保全部“清零”。农村公共设施、公益和产业等项目,要对接主管部门和涉及平台公司,要强化项目合法用地监管,对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内的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特别是省下发的疑似图斑,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治,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实。各村、各单位、各驻新街乡企业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结合自身职责,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扎实开展好宣传发动、矛盾化解、法律服务、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严防推诿扯皮、踢皮球等现象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村、各单位、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天一通报”,并将当日数据汇总后报乡委乡政府。同时,各村务必于20xx年11月26日前将本村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包组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十二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紧迫性,既保障好农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坚持遏制乱象,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劣占地建房行为,切实加强领导,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一)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7月3日、7月13日中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7月22日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基本农田“五不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规定,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乱占耕地建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二)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大力宣传各类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

(三)加强对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一)媒体宣传。

1.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借助电视媒体、广播等媒体播放宣传内容,展示整治过程、整治成果的专题、专刊,动态报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典型案例。

2.县级通报。通过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查通报,召开会议,大力宣传整治过程的做法、措施。

(二)社会宣传。

1.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更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栏,利用滚动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相关宣传内容。

2.各乡镇(街道)的主干道、重要节点、户外广场等场所设置宣传标识、标语,张贴户外宣传海报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3.各乡镇(街道)利用赶集日设立咨询台和展示宣传展板,发放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内容的资料。

4.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基层干部作用,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小册,利用橱窗、黑板报、宣传墙、宣传栏等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三)文化宣传。

开展文艺进社区(下村)活动。组织辖区各类文艺团队,创作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为主题的文艺节目进行演出宣传。

(四)教育宣传。

1.在全县中小学宣传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内容,播放宣传短片;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报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2.在学校开展挑战基本农田“五不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十个一律”背诵等活动,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的覆盖面。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宣传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反馈、及时制止,构成违建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把当月开展工作情况制作台账,汇总后于每个月28号前将工作情况上报黎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准确掌握和分析研究。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组织专门人员来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认真策划。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宣传计划,精心策划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的宣传工作。

(三)积极协调配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本部门、本辖区工作领域范围乱占耕地建房的有关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相互沟通联系、做到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四)周密考虑部署。

1、集中力量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清理,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占地性质、占地人群等情况分类施策,既要保障好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恶意占地等行为。

2、要认真总结大棚房整治、违建别墅整治经验教训,健全预防预警、综合整治等长效机制,抓住问题根本,实施长期监管,为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3、要加强政策研究,深入学习有关政策要求,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工作指导,吃透摸准工作方向,研究出台相关工作流程步骤,实行疏堵结合,为顺利开展整治、宣传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扎实的行动确保党中央、省、州、县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五)增强宣传效果。

要做好宣传发动,加强思想工作预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进,重点向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教育,教育农村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的关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和单位乱占滥用耕地。

(六)加强宣传保障。

该项宣传工作尤为重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好落实,在宣传工作中确保做到“三保障”交通工具有保障、宣传经费有保障、工作专班有保障。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13日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罗甸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为下步开展专项整治做好准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州、县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清查整治工作上来,深刻认识耕地保护极端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为下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奠定良好基础。

(一)严格落实清查责任。镇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清理排查工作。镇国土所具体负责清理排查业务指导,对清理排查结果进行核查,分类进行汇总统计和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全程参与并配合镇国土所组织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各村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开展辖区内清查工作,分类建立清查台账,摸清情况、核准底数,并按要求上报清查结果。

(二)分类消化存量,坚决遏制增量。依法依规、分步整治,分类施策,结合实际情况消化存量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对于7月3日后出现的`违规建房要多管齐下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三)清理排查范围。主要清查整治全镇35个村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从实际情况出发,分时段统计:

1.20xx年12月前;

2.20xx年元月至20xx年至20xx年7月2日;

3.20xx年7月3日至今三个时段进行统计,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对未批先占、强占多占、一户多宅、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进行分类排查,分清原因、分类建立台账。

(四)清理排查时序。镇人民政府统一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动员部署,明确各站办、各村工作任务和责任,各站办、村具体组织开展清理排查。总体要求于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镇清理排查和分类统计汇总。

(五)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政治意识,有序开展清理排查。各驻村工作队长支书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抓好本辖区清查工作,协调各网格员对本网格20xx年元月来所有房屋按时统计上报,并明确人员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至镇国土所。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清查不到位,影响全镇和全县工作进度的,将严肃问责处理;对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弄虚作假,造成清查工作严重滞后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制定清查工作方案(20xx年7月31日至20xx年8月15日)。动员部署,研究确定具体清理排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时序,保障清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好清查落实(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10月31日)。各村对照清查工作任务,按照具体要求落实清查工作。清查过程中,认真分析原因,按未批先占、强占多占、一户多宅、非法出售等恶意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进行分类统计,按要求汇总上报。

(三)严格督查核实(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清查期间,镇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对核实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纠正。

为确保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清查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罗如宝,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罗朝飞,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成员:许传勇,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梁峰,镇国土所负责人。

郑泽刚,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承梅,镇纪委干部。

各村驻村工作队队长。

清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所,梁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做好对接和工作保障,解决日常清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十四

扎实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全面摸排问题,掌握实际情况,根据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县委、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紧追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工作主要聚焦“乱占耕地”和“乱占耕地建房”两个重点,对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开展全面排查,特别是基本农田建房行为。“耕地”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其后历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中耕地地类为准。

以全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工作为基础,各村开展拉网式、台账式排查清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对所有耕地范围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一户一宅、分户新建、旧宅未达标改建危房异地改建、地质灾害搬迁、拆迁安置等相关档案信息,对一户多宅、超标准建豪宅、非法买卖土地、攀比恶意侵占耕地等行为,找出问题结点,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为下步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为确保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成立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全乡整治摸排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八个工作组。办公室设乡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由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欧阳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专干龙宪伍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和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每个村设立一个工作组,由各村村主任任组长,驻村工作队长任副组长,其他村组干部为成员,全面落实各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

(一)准备阶段。

以我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和补充调查,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到户权籍调查成果(完成时限:20xx年8月30日前)。

(二)核查介段。

各村根据到户权籍调查成果,统一思想,及时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制定核查行动方案,组建工作专班,以村、组为单位,逐个入户进行现场核查,判定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及其依据。认真填写《缓宁县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核查登记表》,建立核查台账,并将核查情况进行汇总,汇总表经村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xx年9月25日前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阶段。

1.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政办发[20xx]34号及20xx年8月6日下发的《绥宁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乡农村乱占耕地现象进行整治摸排。

2.各村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整治任务,结合历年来村民建房行为,进行摸底调查。应在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将整治工作抓实、抓细,确保摸排工作准确且及时完成。

(二)密切配合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开展摸排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员信息报送至乡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依法依规处置。各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乱占耕地建房的,本着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依法采取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

(四)加强舆论引导。以整治工作为重点,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整治工作各阶段的成果和制止、查处违法违规乱占用耕地建房的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召开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增量,加强农宅审批管理,依法依规稳妥处置,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组长:薛将(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薛建富(党委委员、雁子村挂村领导)。

肖纯金(党委副书记、小毕舍村挂村领导)。

马厚兴(政法委员、大木桥村挂村领导)。

王正梅(纪委书记)。

孙建成(党委委员、啊榔村挂村领导)。

王仕祥(党委委员、老格子村挂村领导)。

谢登奎(党委委员、狗场坝村挂村领导)。

成员:王建明(党政办负责人)。

桂宝平(自然资源所长)。

张昌盛(城镇建设规划所所长)。

晏忠(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雄(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局长)。

孙泽亚(生态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琳(交通管理站站长)。

杜丽(保田片区水务服务中心工作员)。

王仕祥(综治办负责人)。

张荣金(普田司法所所长)。

任可喜(保田电管站普田乡负责人)。

胡鹏(盘州市公安局普田派出所所长)。

以上相关部门全体成员,各村(居)两委成员、网格员,包村工作组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所,丁翔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宣传、服务、巡查、处置等日常工作。

各村(居)、相关部门,采取悬挂横幅、制作永久性标语、张贴“十个一律”和“八不准”宣传页,采取led显示屏、广播、微信、群众会、进户到人面对面宣传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服务对象清楚明白。

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农宅日常工作管理,严格按照“普田乡村级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管理责任清单”做好相关工作,对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态度坚决,发现一起处置一起,该拆的拆,该复耕的复垦。

(一)网格员对本网格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应当在3日发现、立即制止、经制止无效后报村支两委处置。

(二)各包村工作队,村(居)两委、接到网格报告后,及时制止,并进行前期处置,经制止无效向挂村领导报告。

(三)挂村领导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包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5日内处置到位,对处置确有难度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5日内处置到位。

(一)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适时巡查督查,按照一月清零一次发现新增违法问题要求,建立遏制新增建房问题整治台账,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每月月底前,确保全部“清零”。

(二)当月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管理及问题整治工作纳入当月村级购买服务考核。

(三)本村内接到网格报告或领导小组巡查发现有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未第一时间组织进行处置到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函告有权机关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四)领导小组相关成员,接到报告有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5日内未组织处置到位的,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制止有难度,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未向上一级报告的,由领导小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函告有权机关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十六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市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面摸底排查20xx年以来各种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方案开展工作。

(一)坚决遏制新增。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和省、市有关通知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以“零容忍”态度,立行立改。对顶风而上的,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问责。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工作氛围,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继续摸底排查。根据国家、省、市整治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研究制定摸排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培训,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各乡镇(街道)全面准备基础资料,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力量,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全面摸排占用耕地建房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开展调研制定整治方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结合部门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基本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及时向市级协调机制汇报沟通,待国家和省、市整治方案下发后,制定我县整治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遏制新增(7月初开始)。制定下发《关于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对新增违法用地“零容忍”,坚决查处到位。

(二)摸底排查、督导调研、制定方案(8月中旬—12月底)。初步摸清全县违法占用耕地房屋建设使用情况、占地情况、审批情况、涉诉案件和执法等情况。县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实查暗访,对各乡镇(街道)遏制新增和摸底排查实效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整治不力、问题严重的开展约谈,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整治方案,研究制定我县整治实施方案。

(三)按时汇总上报。对各乡镇(街道)遏制新增、摸底排查情况,落实月报制度,每月18日前报县整治工作专班。阶段工作成果,按规定时间上报。10月15日前,通过信息平台上报初步摸排成果。12月5日前,组织完成自查自纠,上报摸排最终成果。县整治工作专班汇总后报市。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十七

县政府办公室20xx年8月26日印发《县关于成立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县委常委农工委主任、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农牧农村局局长常务副组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常委、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法院副院长县任副组长,23个县级相关部门及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和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同志兼任。

统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指导督促各乡(镇)、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专题讨论学习会”并张贴整治宣传标语。

县自然资源局抽调专业技术骨干3人,县农牧农村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2人,汇同技术支撑单位总负责人1人,现场技术负责人员5人共同组建该项工作专班,全力开展该项工作技术支撑、内业建库、外业核查、资料归档及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摸清20xx年以来县试点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县乡村、乡一村范围内20xx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根据省级下发基础底图,叠加20xx年高分辩遥感影像、最新影像、临时用地、审批数据,建立“工作底图”。

(二)外业核查。

外业人员根据“工作底图”到乡村、乡一村现场调绘房屋,确认房屋占地大小、修建时间、所占地类并填写信息登记表。

(一)压实村级责任。摸排信息采取实地测绘工作,按照村级实测,包村督导,乡镇复核的工作思路,层层把关,做到数据真实可靠。

(二)各级签字留档。对摸排工作从村到乡实行签字责任制度,摸排户主对数据进行确认,村两委对数据真实性签字,包村干部对数据审核签字,乡镇主要领导对数据复核签字。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十八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坚决遏制全乡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为扎实做好20xx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特成立20xx年我乡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该类问题是指20xx年1月以来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房屋的问题。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该类问题是指20xx年1月以来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的问题。

(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该类问题是指20xx年1月以来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占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的问题。

(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实施推填土。该类问题是指20xx年1月以来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实施推填土拟进行非农业建设的问题。

(一)关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结合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新增的任务一并推进,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消除违法状态。重点整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项目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对住宅类房屋,要统筹考虑农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况,依法稳妥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

(二)关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特别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与绿色通道问题。结合我乡耕地卫片监督发现问题图斑的整改一并推进,对超标准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对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的,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三)关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结合我乡耕地卫片监督发现问题图斑的整改一并推进,对20xx年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结合实际稳妥处置整改恢复为耕地;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结合实际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20xx年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的,结合实际督促引导恢复为耕地。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报请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对于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的,结合实际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其中属于20xx年9月1日以后的,要依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责令限期改正,严肃整改查处。

(四)关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实施推填土问题,结合实际督促恢复为耕地。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该项工作,成立兴隆乡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调度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认真组织自查。乡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协调联动、相互支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乡自然资源所负责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实施推填土问题摸排整治指导工作,并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等资料梳理问题,将梳理出的`涉及各类重点整治的问题下发到各村(社区)进行整治。乡自然资源所、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摸排整治指导工作,并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等。乡自然资源所、乡林业环保站、乡交管站负责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的摸排整治指导工作,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各类重点整治问题的摸排和整治工作。

(三)统筹有序推进,按时报送成果。本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立即全面启动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对于自查发现问题,要按照问题清单,聚焦重点问题,结合实际,按照整治要求逐宗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消除违法状态。坚决防止搞“简单化”“一刀切”。

(四)强化整改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对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改变耕地地类的,要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确实无法恢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对实质性违法建设行为,要从重严处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对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应拆除复耕,恢复土地原种植条件。对项目批准责任人和违法当事人涉及党纪政务处分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精选19篇)篇十九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博自然资发〔20xx]33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查清我镇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分类清理整治各种存量;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着力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

成立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凌文杰主任兼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整治打击、资料收集等三个工作组。上述工作组可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陈华春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运转。协调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

(二)整治打击组。

组长:王林。

成员:陈富强、郑洲、梁锋。

主要职责:负责各村依法制止、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用地行为,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负责督促各村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新的农村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坚决打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三)资料收集组。

组长:周珈如。

副组长:刘雪。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资料收集。做好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接待、回应群众诉求等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至9月中旬)。按照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和博白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总体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二)深入推进阶段(20xx年9月至2022年6月)。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实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三)总结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认真总结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的反弹。对未完成处置到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中央和自治区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事件、牡丹江违建“曹园”事件教训,扛牢政治责任历史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增强的实际行动,将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玉林市委市政府和区厅党组工作部署上来。

(二)全面摸清底数,确保整治成效。做细做实,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底数,充分发挥村屯组织和基层党员的先锋作用,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统筹运用执法机构和职能部门的信息渠道及技术手段,做到清查全方位,无“死角”,信息准确、数据真实,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打下基础,确保整治成效。

(三)积极宣传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性高。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和群众诉求。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和疑虑,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对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防止负面炒作和矛盾激化。

(四)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相关范文推荐

    元宵节舞龙活动通知(模板17篇)

    元宵节距离春节正好十五天,这一天人们会祭拜祖先、猜灯谜、吃元宵等,庆祝新年的到来。元宵节是一个传统的中国节日,下面是一些庆祝活动的范例。尊敬的.园各位业主、住户

    电焊工个人年度总结(精选20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保持坚定的信心。在这里,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一批个人总结的佳作,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的灵感和启示。

    趣味运动会小学五年级(优质16篇)

    运动会是学生们放松身心的机会,摆脱学习的压力,享受运动的乐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动会安全须知,希望大家能够健康、安全地参与比赛。1、生命因运动精彩,体育让

    农村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热门21篇)

    通过这个月的总结,我意识到某项工作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你正在写月工作总结,可以参考以下范文,找到适合自己的写作思路。(一)抓学习,提高学生的党性修养20x

    遥远的风铃读后感(专业18篇)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对其中的内容、思想和情感进行总结和体会的一种表达方式,也是对阅读体验的回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读后感,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收获付出·收获(精选15篇)

    优秀的作文不仅仅是语言的堆砌,更需要具备独特的思考和理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和启发。“叽叽叽叽!”,早上,伴随着鸟儿美丽

    幼儿园大班交通安全演练活动方案(模板20篇)

    幼儿园大班注重培养孩子们的社交能力和合作意识,让他们学会与他人沟通和相互帮助。这些总结范文展示了幼儿园大班学生们的优点和长处,值得我们学习借鉴。1、认识生活中一

    大班幼师配班个人工作计划(优秀23篇)

    工作计划书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安排工作,还可以帮助我们评估自己的工作表现。现在,我们将为大家分享一些成功的工作计划书模板,供大家参考和使用。幼儿园配班老师也是一

    学校高考奖励方案(精选15篇)

    学校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地方,我们要时刻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学校是一个培养人才的摇篮,为社会培养了无数的优秀人才。如何在学校中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让自己的学习

    月思想汇报结合时事热点(热门14篇)

    写思想汇报有利于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促使我们不断纠正自己的思想偏差,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优秀的思想汇报范文,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