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

时间:2023-11-05 作者:碧墨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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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响应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我校结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中多次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顿的活动。学校组织专项活动后,认真撰写了问题整改报告;报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师风建设存在不足:

本校虽然建立了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规范从教行为,对教师管理严格;学校领导讲究方法,班子凝聚力强,能充分调动每个教师的积极性,潜心教学,力戒形式,但仍旧存在明显不足之处,这需要全体教师在今后工作中不断纠错、不断弥补、不断完善。

二、师德师风问题自查自纠:

我校每位教师认真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进行了自查,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没有逾越师德底线的教师。

通过问卷调研、开展座谈会和师德大讨论等多种活动形式进行了师德师风建设查找分析;每一位教师对照《准则》认真进行了师德师风自查自评,“照镜子”,找差距,扬长避短,定下了提高个人素质和修养的自培目标。师德师风建设是个永恒的主题,围绕这项工作,我校将会常抓不懈。

三、师德师风建设整改措施:

1、我校公开了相关监督电话和邮箱,教师虚心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指导。

2、要求每个教师廉洁从教,对家长、对学生一视同仁,坚决拒绝请客送礼。

3、努力营造树师德、铸师魂、正师风的良好教育氛围。学校坚持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长抓不懈,力争出实效。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二

工业经济是我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和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工业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我区社会稳定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大局。只有大力抓好工业经济,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努力实现两个率先,才能牢牢确立我区在苏南经济板块中第一集团军的地位,才能真正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实现富民强区的宏伟目标。发展经济,人才是关键,产业人才队伍对我区的工业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电子信息、机械冶金、化工新材料、纺织四大行业经济总量占我区整个工业经济的80以上,是我区的经济支柱产业,并且是我区人才较为集中的行业。目前,我们对这四个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支柱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剧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才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我区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扶持力度加大,人才政策环境不断优化。我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十分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在引进培养和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人才开发、人才引进的一系列文件和政策措施,对引进人才在户籍管理、子女就学、养老保险等方面进行政策倾斜,营造人才流动的宽松环境,在政府的大力倡导下,人才的柔性流动机制逐步形成。特别是《关于加快构建教育、卫生、电子信息、机械冶金、化工新材料、纺织、建筑、农业八大人才高峰的实施意见》(武政发[]70号)文件的制订,明确了我区“十五”期间构建八大行业人才高峰的目标,全区上下对人才意识的重视程度得到空前提高,加强人才环境建设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良好的创业环境、优惠的政策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人文环境正在我区形成。

2、用人单位主体地位日益突出,引才育才用才机制逐步形成。在政府的大力倡导和市场竞争的压力之下,引进和培养人才已成为企业谋求生存和发展的自身需要。企业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引进人才和引进智力、资金有机结合的多种方式和途径,如“项目招标”—通过新品开发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实现引资和引智相结合;“技术入股”—专业技术人员以其技术入股企业,从而吸引和留住人才;“筑巢引凤”—建设企业“一站两中心”,为专业技术人才发挥才能提供良好的条件;“中介作媒”—通过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管理和人才招聘等。这些办法切合企业实际,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留住人改造才和用好人才,许多企业采用岗位工资、项目提成、股权奖励等多种方式搞活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收入分配水平。另一方面,积极输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高层次培训,提高和更新现有人才的知识水平;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专业技术人才委以重任,高学历、年轻化的专业人才已经在许多企业的经营管理、新品开发、市场营销等关键岗位上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3、人才队伍总量逐步增加,素质不断提高。由于政府的扶持和企业的重视,我区的人才环境已日益完善,四大行业的人才总量得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接受调查的3429家企业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393人,则全区企业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应在2.5万人左右。近几年来,企业拥有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以每年4.8左右的速度递增,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占职工总数的比重也逐年增加,如机械冶金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占职工总数的比重由的10.2提升到目前的14.6,电子信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重由19的11.7提升到目前的16.6,反映出我区产业职工队伍素质有了显著的提高。人才状况的改善不仅有量的增加,更有质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人才队伍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技术职称层次的提高和年龄结构的优化。接受调查企业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61人,占0.3;本科学历有1290人,占26.3;大专学历有2814人,占13.6;高级职称有271人,占1.3;中级职称有1210人,占5.9;初级职称有4655人,占22.8。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人才的总量和比重都有所提高。从年龄结构看,四大行业45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已占到65.8,呈现出青年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青年骨干挑大梁的可喜局面。

二、我区支柱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认识到,近年来在四大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和新兴专业人才依然相对不足,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供求矛盾仍然突出,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大量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仍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例如:

(1)、受交通地理因素影响,引进和留住人才缺乏区位优势。我区与常州几十年同城,以至于我区城市化进程相对滞后,特别是乡镇的城镇化建设同发达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各项社会配套设施相对匮乏,引进的人才难以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难以获得进一步自我提高和发展的途径。

(2)、用人单位(企业)缺乏足够的对人才的吸引力。企业是各类产业人才施展才能的舞台,但是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经营状况一般的原区属企业普遍反映,近两年来本科生很难招到,尤其是招不到名牌大学的毕业生,高素质、高学历人才严重匮乏。目前大学生的择业观念、就业取向已发生很大的变化,一般都将收入水平、发展和稳定状况作为重要因素,一般性的工业企业难以成为大学毕业生的首选。一些在乡镇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则抱怨培训机会少,专业技术人才自我发展条件差。

(3)、分配机制不活、工资偏低。由于种种原因,我区企业的工资水平同上海、无锡、苏州存在较大的差别,对于各种人才资源来说,在现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更高的工资待遇无疑具有更大的诱惑。面临人才的竞争,企业若以高薪招进人才,则企业内部现有的技术人才容易产生不稳定情绪,若拿不出更优越的条件,一些高级人才和一些新兴专业人才很难引进来。一些专业技术人才和大学毕业生即使引进来后也不易安心工作,人才流失严重。在我区的一些乡镇企业,好不容易花高薪引进一些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其后由于交通不便、婚恋家庭以及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困难而呆了一两年就远走高飞了。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三

按照《xx县委办公室、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县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及《xx县委保密委员会关于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检查的通知》要求,县xxx局及时组织相关股室负责人对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股室网络与信息安全进行全方位检查,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安全。

县xxx局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保密工作:一是制定保密制度。印发了《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计算机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管理制度》、《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严格保密纪律。制定了《xx县xx局保密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不把涉密文件带回家,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保密内容,不在机关联网计算机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等规定;强调了不该知道的不打听,不该外传的`坚决不外传等要求;重申了违反保密规定要根据情节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的保密纪律。三是完善了文书管理规定。明确了涉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责,使保密工作真正做到行有规章、做有依据、查有准则,实现保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四是健全了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管理尤其是密级文件的管理、文印保密和计算机保密均作出严格规定,有力保障了档案安全。

通过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县xxx局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保密纪律、坚持保密制度、落实保密要求,无任何失泄密事故发生。

四是严格工作程序。做到了非本机关人员不允许单独留于办公室内,机关工作人员不在日常工作手册上记录秘密,不随意摘录、引用秘密文件,不随意放置涉密文件,不带涉密文件回家,不擅自将秘密文件传阅至知密范围以外;凡是自己在工作过程中知晓的秘密事项,绝不告诉知密范围以外的人。

一直以来,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县xxx局的保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推动保密工作再上新台阶。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四

我市自民政登记处取消依法要求出示医学检查证明以后婚前医学检查率逐年下降,现就婚检率低的问题分析整改如下:

一、存在问题。

1、20xx年1-6月婚检率低达19.23%,服务对象对婚姻相关法律知识及婚育保健和生殖保健相关知识匮乏。

2、服务对象自我婚育保健及优生优育意识低。

3、服务对象自主进行婚前检查的意识薄弱。

4、相关部门间对婚育相关法律解读不一致导致相互执行协调不一致。

二、整改措施。

我们采取了以下具体行动。

1、敦煌市委市政府于20xx年7月开始出台了免费婚前保健服务这项惠民利民工程,由妇幼保健站实行这项优惠政策。

2、单位领导多次与民政登记处领导协调商量要求依法出示医学检查证明事宜,并要求我们加强于登记处工作人员的沟通。

3、妇幼保健站用通俗易懂的语音录制了关于婚前保健的重要性和意义的录音并利用乡镇集市的`时候对群众进行循环播放和讲解。

4、保健站领导组织小分队进行入社区婚前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知识循环宣讲活动。

5、我们就婚前保健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乡镇妇幼专干进行了相关培训。

6、妇幼保健站就提高检查服务的质量多次组织婚检医生参加相关婚前保健培训学习。

三、进展及成效。

要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就必须要将婚前保健知识及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深入人心,使婚前医学检查成为新婚夫妇的自觉行为。就需要卫生系统与宣传、民政、计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部门配合、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依法办事、广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同时我们要认真负责的做好每一个流程动作,用工作质量提升服务对象对我们的信任度。以此达到婚前医学检查率提升、婚检质量提高的效果。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五

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根据分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恩施州人行相关要求,结合我中支实际,在全司范围内开展排查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经济金融稳定、群众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谐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我中支成立了总经理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召开小组会议,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形式多样,宣传排查并举。

各部门员工既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宣查并举;又强化协作,打组合拳,施综合策,有力有序推进排查工作。

一是全面清除非法广告。专项清理办公场所(中支大楼)出现的张贴式、印章式“应急贷款”、“民间借贷服务”、“贷款担保”、“大小额贷款”等发放贷款内容的非法小广告。

二是部门宣传形式多样。采取张贴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员工和客户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

四是深入企业现场排查。通过查阅公司账目、集资项目、集资方式,排查是否有非法集资,同时做好集资宣传工作。

五是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加强协作沟通,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合力,构筑金融安全的'“防火墙”。

一、履职尽责,开展风险排查。

我中支与辖内机构配合,多渠道、广角度对承保、理赔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排查。经查,在无非法集资行为。

目前,我中支尚未发现辖内机构存在非法集资的问题。

二、常抓不懈,防范“非集”事件。

防范化解、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效率。

二是进一步夯实协调机制。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建立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保证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组织分析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做好向州金融办和州人行信息报告、通报等工作。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六

在收到行业协会转发的银保监局下发的文件以后,我中支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成立领导小组,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全面排查,不留隐患:一是发动群众,广泛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着重对重点领域、销售人员的宣传宣传教育。重点对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宣传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理念,加强保险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宣讲和教育。向全体员工介绍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全员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充分利用职场环境,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宣传折页、解答相关问题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让消费者和客户深入了解相关金融政策、金融产品及服务功能同时也为广大群众释疑解惑,帮助客户识破非法集资的骗局,保障客户资金财产安全,在公司内形成良好的宣传气势。

(二)自查自纠,查找隐患:组织各个部门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全面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xx中支对全体员工配发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等文件,为公司全员看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完整、准确的`学习资料,提高广大员工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认识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加强监测预警,形成长效机制:通过这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建立起了涉嫌非法集资金融机构风险情况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了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从源头和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非法集资风险事件发生。将继续加大公司内部的检测排查,对非法集资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查处,确保风险排查工作常态化:

3、完善奖惩考核制度。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纳入年终考核范围,督促全员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预见性。

(四)自查结果。经自查,xx中支不存在任何非法集资行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司将持续、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渗透到员工动态管理中,通过针对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风险隐患,积极落实整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防范员工异常行为引发的各类风险;同时,切实加强员工合规案防教育,通过开展禁止性条款学习、案例剖析教育、职业操守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夯实防范、预防非法集资的意识。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要求,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失,确保地方平安稳定。按照洱打非领〔20xx〕1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印发xx县20xx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乡明确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强化宣传教育,狠抓措施落实,掀起了新一轮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高潮。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了领导。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部门和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建立了问责机制,确保问题查找到点,责任追究到人。

二是统一了思想。召开了由全乡干部、村委会主任、派出所负责人、金融部门、农经站负责人等参加的“处非”专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相关工作。

三是集中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印刷了标语,悬挂、张贴在各村、主干道两旁等人流集散地,宣传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基本特征、社会危害性及典型案例,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对社会经济秩序、个人切身利益、社会和谐稳定的危害,提高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有效遏制了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强化力度,不留死角,切实抓好排查工作。在乡领导班子统一部署下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排查活动,经细致排查摸底工作,全乡目前未发现有非法集资情况。此外,在切实抓好排查工作的同时,我乡还强调要求农村信用社在加强宣传非法集资危害的同时进一步放宽信贷服务,拓宽融资渠道,从源头上铲除非法集资活动滋生的土壤,压缩非法金融活动生存的空间。

宣传仍有一定死角,群众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认识仍不到位。

1、加强宣传,大力向群众普及相关知识,让群众进一步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自觉规避非法集资行为,从主体上杜绝非法集资的发生。

2、加强信贷投放,积极向上争取各种金融贷款,避免产生各种非法集资的行为。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八

按照《xx市银监分局办公室转发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行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我行风险管理部、业务部等科室研究制定符合我行实际情况的风险排查方案,并且严格按照方案进行非法集资排查工作。

为做好此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我行做出以下部署:一是明确组织分工,成立了以xxx为组长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排查责任和任务;二是在内容上排查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参与或实施民间借贷或非法集资活动,尤其是对重点业务部门和每位员工行为进行深入细致排查。

20xx年4月26日至20xx年5月9日,我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先后对总行及四家分支机构及全行78名员工进行了摸底排查,此次排查对各支行、各部门在此次活动的职责做了具体分工,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本行辖内、本部门员工涉嫌参与或实施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异常行为的风险排查工作;业务管理部门则主要负责各自业务和管理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账户管理、储蓄业务、自主支付类贷款、资金营运等业务是否遵守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是否存在员工涉嫌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等情况;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排查情况,分析我分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提示、跟踪相关风险情况。

在具体操作中,一方面,我行要求各支行、各部门组织查询辖内每名员工的个人信用报告;安排专人对员工个人信用报告进行分析,及时了解员工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对外担保、高额负债、频繁进行授信审批查询或担保查询等可疑情况;同时也让员工定期了解自己的征信记录,珍惜自己的个人信用。我行还组织员工填写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表,对照自查是否存在参与非法集资、误入非法集资陷阱的情况,以实际行动保护自己、提醒自己远离非法集资。另一方面,在信贷业务排查中,重点对贷款金额、授信额度、贷款利率、期限、还款方式、贷款用途等内容进行审查,通过严格核查,未发现我行信贷从业人员与客户存在资金拆借、内外勾结、骗取信贷资金等现象。

在此次专项非法集资排查中,未发现我行员工或相关业务部门有涉及社会融资行为。但是为了防范潜在的非法集资风险,根据通知精神,我行利用周一晚上例行学习时间在全行范围内组织员工进行了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和案例的教育学习,通过学习我行员工提高了对非法集资的认识,认清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由于非法集资严重影响了金融持续和社会稳定,给银行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此次排查虽然已结束,但是在今后工作中我行会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的.高度警惕,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重点监控、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现象的发生,为全行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九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我局积极响应要求,大力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两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成效。

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对饲养动物实施出栏检疫申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户口档案。同时要求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证上市。动物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在检疫中对运载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检疫合格动物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发现的病害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为提高检疫质量,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畜禽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屠宰和流通环节,全市规模化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

为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我们强化了屠宰检疫工作,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鸡屠宰企业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要加盖验讫印章和加贴验讫标志,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同时做好出入厂登记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使全市证章标志管理走向规范。二是按计划订购及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全市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及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填写使用证章标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领取和登记制度,设定专人、专库、专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使用各种证、章、标志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和使用了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四是认真回收,严格销毁证章标志。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回收和销毁制度,把回收登记使用过的检疫证明存根,在限期内统一保存,并按规定严格审核定期销毁。

一是严格偶蹄动物的调运管理和移动控制,确保调入和调出安全。二是加强跨省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对调入动物登记造册,做好跟踪检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进京入沪企业监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两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我们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二是推行动物防疫责任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情况不报告,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十

根据《关于做好芒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的函》,现将芒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于2019年3月,现有干部职工17人,设有党支部1个,党员11人,主要承担全市40万人口的医疗、生育、大病保险的参保缴费及医疗救助的待遇支付和两定医疗机构服务的协议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芒市共签约管理定点医疗机构28家,其中:14家公立医疗机构营医院,10家民营医院,4家民营诊所;定点药店153家(含连锁店)。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思想认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芒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作为新成立的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抓药品招采,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卫健委、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明确了专人负责工作开展,同时要求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一体的工作格局。按照州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第一批25个中选药品、第二批32个中选药品、第三批86个品规中选药品的历史采购量统计报送及开展集中采购报量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监管工作,一旦发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中选药品进行网下采购、规避中选药品的使用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责令整改处理,同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确保了该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了集中采购带来的政策红利。

(三)抓支付改革,用好用活基金调节杠杆。一是为有效控制医疗机构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参保人员的受益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根据《德宏州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包干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行全市住院总额付费包干和门诊总额付费包干两种支付方式改革。二是为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制定下发了《芒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急慢分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县级医院住院的降低5%的报销比例,直接到州级医院住院的,降低10%的报销比例。

抓欺诈骗保,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为参保患者守好用好“救命钱”,是医疗保障局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芒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州医保局积极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核查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分解住院、重复住院、多记药品诊疗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协助建档立卡户等贫困人口开具药品变现,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2020年取消定点医院1家,定点药店2家,对违规资金进行了相关处罚。在打击“两定”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的同时,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

(五)抓疫情防控,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医保局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芒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全面落实资金保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简化异地就医手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异地就医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落实特殊报销政策。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项目付费,并对集中收治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资金。目前,芒市医疗保障局已预拨300万元医保基金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定点救治医院(其中州人民医院预拨100万元,州中医医院100万,市人民医院100万),专门用于支付确诊患者就医报销费用,确保每一位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五)抓便民务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辖区内参保群众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时,医院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进行“一站式”及时结算,患者和家属只需缴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医疗机构垫付的医疗费用,经医保经办部门审核后下月按时拨付到位;二是简化慢特病办理程序。将申办周期由半年一次缩短为每月一次;申报地点由医保中心调整为州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医保中心;针对异地医院就医确诊的慢特病取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限制,但是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由州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复审,进一步简化了慢特病办理流程。进一步增加贫困人口的满意度及幸福感,医疗保险兜底保障民生作用进一步加强。

三、存在问题。

芒市医保局在落实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中积极作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医保基金监管压力大。随着群众对就医需求的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压力不断加大,部分医疗机构出现门诊总额包干资金及住院总额预付资金使用超支情况。同时,由于基金安全运行的防范手段有限,内控制度、数据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措施不够健全。二是需进一步加强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在提升服务效能上下功夫。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现有医保经办规程和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对办事流程再简化,所需材料再减少,办事时限再压缩,全面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效率。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在原有“一件事联办”的基础上,新增多种类型的联办,争取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进一步在狠抓医保基金安全上下功夫。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研究医共体医保支付改革配套文件,以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为契机,将原来支付给每个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变为统一支付给医共体牵头单位,以此撬动医共体改革。二是加大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联合卫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外部力量通过专项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强力打击违规违法及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执法力度。三是用好用活智能监控系统,开展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实时监控,有力震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违规违法医疗服务行为。

(三)进一步在机关自身建设上下工作。一是党的建设工作引领到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定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充分调动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清廉医保建设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全力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以抓住权力为核心,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纪律建设,构建不敢腐的防范体系,强化执纪监督、作风建设,突出基建监管,从严把住廉洁准入关;加强法纪教育,营造不想腐的清廉文化,加强党性和法纪教育,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在全局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三是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紧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新要求,为健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治理能力,通过培训、交流等多形式,让干部在政策、业务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不断提高干部素养,培养干部对医保事业的情怀和担当,塑造医保“铁军”形象。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十一

1、.推进医疗卫生多元化监管体系建设。一是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县卫健委对县医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专题调研,形成反馈报告,督促医院查问题、抓整改、补短板,对标十三项核心制度,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制定完善《县医院管理章程》。二是推动行业组织自律。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鼓励各医院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进一步强化医院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落实依法执业公示制度,对医院持证情况、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持证情况、依法执业等级评定情况及执业守则、责任卫生监督员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患纠纷内部调解,2020年调处医患纠纷21例。三是推动社会监督。邀请讲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卫生和执法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县营养协会开展“健康生活、法治郎溪、健康讲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健康权益意识,引导市民依法理性维权。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网络平台监督,2020年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11件,办理信访监督2条,群众监督投诉11条,网络监督58条。

2.落实医疗卫生全行业全过程监管。一是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系统网站公示清单内容。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及行政许可流程,通过迁移办事窗口、设立专员,办事流程简化到“一网一门一次”,申报材料精减达68%,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成立郎溪县卫健系统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专家组,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控制风险排查,指导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三是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和从业人员、药品采购等监管。实行全县二级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双百”考评,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规范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和临床合理用药。开展廉洁行医诚信服务,公开服务承诺,实施公立医疗机构重点岗位轮岗制度,严查医药购销领域受贿、医务人员“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

3.创新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机制和队伍建设。一是实施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改革。推进资源整合,将各乡镇卫计办纳入执法监督队伍,县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服务中心负责各项执法监督工作部署、推动、培训、业务指导、稽查等,各乡镇卫计办负责辖区医疗机构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监督等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村计生专干兼任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员,构建县、镇、村三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网络,全面加强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二是实施院长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设立乡镇卫生院院长专项基金22.87万,实行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镇卫生院院长履行综合监管工作的积极性。

2、推进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完善公共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的公共场所,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2020年1-11月份,申请设置的184家公共场所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

3、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一是全面推行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郎溪县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评价。根据综合分值,量化管理分a、b、c三个等级。推进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对住宿类公共场所开展卫生安全风险分析,按风险度高低量化评定出a级、b级、c级三个等次。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对医疗机构c级单位一律不得申请增加诊疗科目及等级评审。二是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宣城网站进行公示。

4、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一是动态更新“红黑榜"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受表彰的医疗机构、医生,护士及时上报到“红榜中”。二是建立信用修复制度。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原则,2020年帮助四家行政处罚已履行、失信行为已整改、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已满最短公示期的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1、开展培训,强化对乡镇、开发区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督查和指导。一是举办郎溪县2020年度卫生健康监督人员培训班,有效提升我县卫生健康监督人员职业卫生监督能力。二是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材加工等粉尘危害严重行业的用人单位,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回头看”,同时邀请乡镇卫健办监管人员参加监督执法,以战代训,提升监管能力。三是组织县卫健监督中心、县疾控中心开展全县职业卫生工作巡查,督查指导乡镇和开发区的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开展,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开展。

2、全面开展尘肺病攻坚行动。一是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并印发了《郎溪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与辖区9个乡镇和1个县开发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二是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纳入治理范围的非煤矿山、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建材类27家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以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均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一是积极探索实施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改革,整合乡镇卫健办人力资源,将25名乡镇卫健办工作人员纳入执法监督队伍,充实职业卫生执法力量,通过多轮、多种形式的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实战能力,织好三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网络,二是开展职业卫生摸底调查巡查工作,深入全县49家企业,全面了解我县职业危害企业分类及职业危害因素的情况。三是对建平等4个乡镇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等三个行业12家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现状调查工作。四是根据《郎溪县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对纳入专项治理的23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20家企业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1家职业危害严重的铸造企业立案查处,现案件办理过程中。五是对对粉尘危害严重的陶瓷生产、石材加工的8家用人单位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回头看”。六是对职业卫生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卫生执法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卫生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突出。

1、加强学习,强化培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人员执法水平。综合医改、“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入,职业健康监督工作由我委承担,新政策、法规不断更新,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学习,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

2、加强卫生健康监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卫健办监督人员作用,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要加大培训督查力度,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切实承担起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监管工作。

3、突出卫生健康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日常监管工作,针对群众关注的饮用水安全、医疗美容、非法行医等现象,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

4、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机构实行周督查、周通报、周整改制度。

5、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监督执法职责、任务和主要内容。开展企业、职业病检测机构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信用+综合监管体系。2021在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开展信用+综合监管的基础上,力争在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选择一个领域进行信用+综合监管试点。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十二

尊敬的保副市长、各位领导: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根据领导小组指挥部第一次会议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牵头重新拟定了《建立国家植物博物馆和中国**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医疗卫生推进组工作方案(报审稿)》,并报市政府审定。

(二)实施“十百千”工程暨**市卫生科技人才培养项目,截至2017年5月底已遴选出“十工程人员”即国家级临床医学专家18人、“百工程人员”即省级临床医学专家89人、“千工程专家”即市级临床医学专家324人。

(三)支持社会办医。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鼓励支持社会办医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社会办医,扩大医疗服务供。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预留了社会办医合理空间,取消社会办医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社会办医优先准入。今年1-5月,全市共设置审批99家民营医疗机构。

(四)推进医养结合。获批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市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目前,官渡区、安宁市已成功创建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县(市)区。确定官渡区、安宁市等16个县(市)区为第一批市级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县区;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社会福利院等18家单位为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召开了**市医养结合工作启动会议和工作推进会。

(五)推进干细胞临床研究。2017年4月10日,邀请中日友好医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辰莅临市延安医院作学术讲座,并就干细胞临床研究基地的申报和建设与医院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座谈。2017年4月21日,我委具体承办了国家卫计委与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举办的全国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机构人员培训班,并于培训结束后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员和部分专家到市延安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干细胞临床研究指导。积极推进市延安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申报工作,并争取成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的第二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2017年5月5日省卫生计生委已将市延安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申报材料推荐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

(六)2017**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工作。一是配合市博览事务局拟订《2017**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工作方案(送审稿)》;二是与市博览事务局上报了《关于举办2017**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的请示》。

二、存在问题。

一方面,为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国家、省、市均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扩大医疗资源总量;另一方面,至2016年底,我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8.59张,已超过了《云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2016-2020)》中规定的**市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8.1张的配置标准。我市发展社会办医将受到床位配置指标的制约。

三、下步打算。

1.按照《建立国家植物博物馆和中国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医疗卫生推进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涉及医疗卫生各项工作。

2.发展社会办医。积极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鼓励社会办医政策和措施,支持社会资本在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准入资质的前提下举办医疗机构,并优先支持连锁化、集团化的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举办医疗机构,从而助推我市社会办医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集高层次人才、先进技术和设备的肿瘤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整形美容医院和老年病医院。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十三

市安委会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明确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安委会研究同意,明确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要目标。

综合治理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遏制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稳定全市安全生产形势。

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

(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1.安监局。

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矿井关闭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2.国土资源局。

负责煤矿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收缴非法的民用爆炸物品和监督销毁过期民用爆炸物品,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依法查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爆破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4.市场局。

对申请从事煤矿开采的,在核准登记前严格坚持前置审批制度,对申请涉及矿山采、选经营项目的后置许可,负责在年度检验中严格审查把关,查处取缔未取得许可证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的煤矿企业(含煤矿、选矿厂)及时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5.发改局。

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企业(含煤矿、选矿厂)实施的停供电措施。

6.住建局。

负责矿山行业的勘查设计资质和矿山工程施工资质的许可与管理;负责矿山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管理;负责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含矿山工业广场的各类厂房和辅助用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把好建筑工程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监管矿山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查处未经许可开工建设、挂靠资质违法行为。

7.环保局。

负责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矿山及污染环境的开采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严重污染环境又不采取措施治理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依法吊销已关闭矿山的《排污许可证》。

(二)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1.安监局。

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2.国土资源局。

负责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审批和转让审批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勘查、非法开采、超深越界违法采矿行为,规范矿业开采秩序。

3.公安局。

对申请从事非煤矿山开采的,在核准登记前严格坚持前置审批制度,对申请涉及矿山采、选经营项目的后置许可,负责在年度检验中严格审查把关,查处取缔未取得许可证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含矿山、选矿厂、尾矿库)及时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5.发改局。

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企业(含非煤矿山、选矿厂、尾矿库)实施的停供电措施。

6.住建局。

负责矿山行业的勘查设计资质和矿山工程施工资质的许可与管理;负责矿山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管理;负责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含矿山工业广场的各类厂房和辅助用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把好建筑工程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监管矿山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查处未经许可开工建设、挂靠资质违法行为。

7.环保局。

负责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矿山及污染环境的开采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严重污染环境又不采取措施治理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依法吊销已关闭矿山的《排污许可证》。

(三)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1.安监局。

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负责权限内烟花爆竹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指导对烟花爆竹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依法查处烟花爆竹企业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公安局。

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包括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发放、运输线路的确定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会同安监、交通、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行为。

3.交通运输局。

负责烟花爆竹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管理,依法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承运烟花爆竹行为。

4.市场局。

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依法查处打击非法制售劣质烟花爆竹行为;

负责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登记手续;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假冒产地的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1.安监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2.公安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3.市场局。

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4.环保局。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5.交通运输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7.市场局。

凭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8.邮政局。

负责邮寄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督检查。

(五)职业卫生监管。1.安监局。

起草职业卫生监管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我市职业卫生标准中的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地方标准。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有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2.人社局。

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3.卫计局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起草职业病防治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职业病防治规划。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监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职业病的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4.总工会。

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校车安全管理。1.教育局。

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参与制定并实施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会同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监察和审查备案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建立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的工作机制,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全面掌握学生上下学和现有校车状况以及校车需求;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上下学交通组织和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车辆台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2.交通运输局。

参与制定校车服务方案,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审查工作,建立并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的有关违规行为给予处罚;会同有关部门发展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规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

3.公安局。

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做好校车标牌发放回收工作;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认定工作,校车驾驶人审验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收缴并强制报废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使用的拼装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查处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以及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

4.市场局。

加强对校车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校车生产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其所生产(包括改装)的校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对生产不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校车的,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

5.工信局。

负责协调和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参加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并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内容。

(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1.工信局。

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储存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及相应生产企业的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依法查处生产民用爆破物品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环节废旧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负责全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住址、协调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民用爆炸物品事故调查处理。

2.公安局。

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

(八)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1.交通运输局。

严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负责把好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制度关;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汽车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负责船舶登记、检验和发证工作,负责船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发证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和城市公共交通、所辖交通运输企业伤亡事故报告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渡口、城市公共交通、所辖交通运输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或参与水上交通、渡口及其他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国、省道道路、桥梁、涵洞等设施安全管理。

2.公安局。

负责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应急救援工作并参与事故调查,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和信息报告;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发放、运输线路的确定;对剧毒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实行安全行政许可,并监督检查。

3.农业局。

负责水库、河道采砂、尾砂治理的安全管理。5.安监局。

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九)建筑施工安全管理。1.住建局。

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公用行业(含燃气、集中供热、环卫、污水处理、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园林绿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把好建筑工程(含工矿商贸企业建设工程)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监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查处未经许可开工建设、挂靠资质违法行为;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严把施工许可和综合竣工验收关;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公用行业(含燃气、集中供热、环卫、污水处理、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园林绿化)建设的伤亡事故统计和报告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并参与事故调查。

2.规划局。

负责将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规划纳入本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对采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选址管理,依法督促拆除不符合国家安全条件要求的违法违章建筑物。

3.交通运输局。

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4.水利局。

负责所管辖的水库、水电站、城乡供水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发改局。

负责电力行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7.旅游局。

负责景区、景点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8.工信局。

负责工业厂房工程的安全管理;协调通讯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9.安监局。

协调和指导建筑施工在内的工程建设和矿山井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煤矿井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

(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市场局。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内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装、使用除外),查处取缔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以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以及包装物、容器生产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旅游局。

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旅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3.住建局。

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4.城管局。

负责监督社区物业公司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5.安监局。

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

1.消防大队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行政许可工作和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全市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2.公安局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金融、宾馆、旅店、开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3.派出所负责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属地政府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教育局。

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等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安全管理。

5.卫计局。

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医疗垃圾处理场所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

6.商务局。

配合指导、监督大型商场、大型市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场所(加油站、油库)的网点布局规划和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负责大型商务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7.文广新局。

负责文化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文化馆、剧院(排练厅)等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所属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电子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含临时搭建舞台的大型演出活动)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

8.旅游局。

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检查、监督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旅游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民宗局。

负责全市宗教场所的安全管理。10.民政局。

负责救助站、殡仪馆、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

11.安监局。

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漂流监督管理。1.旅游局。

负责漂流项目安全监管综合协调,牵头组织漂流项目隐患排查、应急救援,参加漂流事故调查处理。

2.水利局。

负责对漂流经营单位在河道管理范围修建旅游设施进行水行政许可,负责拦水坝的选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验收鉴定等的技术监督工作;监督漂流项目库坝设施的安全运行。

3.交通局。

负责对漂流经营单位的营运车辆及其从业人员资质、营运车辆的定期检测和维护、营运车辆安全设施的配备、营运线路的核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开展漂流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4.公安局。

负责漂流景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景区经营单位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负责漂流景区及周边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开展漂流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5.环保局。

负责对漂流景点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经营过程中的污染物(污水、垃圾)处理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破坏景区环境卫生、破坏景观、环境污染情况依法查处;协助开展漂流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6.市场局。

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加强漂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成品油经营市场监督管理。1.商务局。

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秩序整治的组织和联系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场所(加油站、油库)的网点布局规划和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的违规、违法行为。督促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市场局。

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无照经营、假冒商标及标示等行为。

3.安监局。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4.消防大队。

负责对全市违反消防法规定的非法加油站予以查封,对继续违规经营的严厉打击。

5.交通局。

负责对全市违法运输、售油的油罐车的查处工作。6.环保局。

负责查处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经营的违法行为。7.气象局。

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在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燃气的监督管理。1.住建局。

负责全市燃气管理工作;研究起草燃气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向社会公布合法燃气经营、供应企业名录;配合有关部门对燃气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监督指导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及服务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并组织演练,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时,牵头制定救援和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燃气行业的信息交流、技术性服务、培训、统计等工作,参与价格制定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镇街燃气管理工作。

2.市场局。

对燃气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燃气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督促充装单位建立气瓶登记档案,定期对气瓶、压力容器和车用槽罐进行检验。负责车用气瓶、压力容器、槽罐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充装环节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气瓶、槽罐检验站的检验工作;依法查处充装单位非法充装及充装超期瓶、不合格瓶、报废瓶、翻新瓶等违规行为。

负责依法查处无工商营业执照经营燃气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燃气专项整治。

3.发改局。

主管天然气长输管道(不含城镇燃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4.规划局。

负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城市燃气专项规划,对燃气专项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燃气企业及供应站点工程建设的规划定点工作。

5.公安局。

负责对燃气运输车辆的检查,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从严查处擅自实施油改气的机动车辆。负责对各燃气企业和销售站点的防火制度建立、防火人员落实、消防设备配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特别是防火间距不足的站点,依法责令整改。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保卫、维持交通和治安秩序。

6.交通局。

负责辖区内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燃气运输资质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企业资质审查、车辆准入审查、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对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企业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法吊销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7.安监局。

负责全市燃气安全的综合指导、监督工作。

(十四)属地政府监督管理。

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无行政许可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负责统计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底数。

(十五)合作区监督管理。

合作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珲春市安委会关于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安全生产行业划分的通知》(珲安委[2018]1号)要求,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三、工作要求。

(二)牵头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搞好协调,及时召开联席会议,集中检查督导,不断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该移交的案件按规定移交,该转交的案件按规定转交。

(三)各部门要建立专门的管理人员和执法队伍,并与牵头单位互相协作。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十四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制定行业治乱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对行业治乱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区卫生健康局行业治乱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和集体领导全区医疗卫生系统行业治乱工作,督办问题线索的查处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主要职责:集中、滚动摸排和及时发现、移交本行业涉乱线索;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涉乱现象,结合自身职能,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并印发了《坡头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行业治乱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发挥卫生监督力量,严厉打击“两非”和非法行医行为。我局加强对辖区内非法行医全覆盖摸排和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的黑诊所、黑牙科、游医巫医,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限令整改并作出行政处罚。我局组成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于今年1月、3月、5月对全区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截止6月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检查各种医疗机构62家,下达整改意见书51份。截止目前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6起,没收诊疗器械和药品13箱,没收违法所得5610元,罚款共20000元。此外,清除四小行业场所虚假宣传广告10幅,卫生健康行业治乱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重点打击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二是重点打击黑医托、血液买卖中介和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车、黑出租车,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三是重点打击非法行医等行业乱象。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十五

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着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大力宣传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研究制订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以“道路客运安全年”为有效载体,以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卧铺客车和县级客运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道路安全设施生命防护工程;继续以客货运车辆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

2.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以起重机、脚手架等施工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为重点的排查治理,加强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重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坍塌等事故发生;规范工程承包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等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

3.指导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清剿火患”的长效机制;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4.会同铁道部门深入开展高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和高铁安全大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建议,开展以信号设备研发、上道,机车车辆维修,高铁防雷防震,行车调度、电务、工务人员按章操作,职工安全培训教育,高铁运行环境隐患,以及铁路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等为重点的高铁安全专项整治。

5.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无”渡船和渡船超载、混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渡船安全航行责任制,切实消除影响渡运安全的各种隐患,健全完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推进道路运输客运企业标准化建设。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出台道路旅客运输。

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客运安全。

7.推进水上运输企业体系审核标准化建设。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制度,督促航运公司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安全条件,保障船舶安全。

8.推进铁路运输企业标准化作业建设。会同铁道部通过实行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全面提高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9.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协调建设、交通、铁路、水利、电力等部门,依据有关安全标准,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分级考核,督促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过程控制。

10.推进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防科工局开展军工船舶、民用船舶、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制定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和评审办法,推进船舶制造行业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和程序化管理。

11.推进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会同电监会督促指导电力企业全面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育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发电企业。

三、加强动态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用,着力提高科技保障安全的能力。

12.强化道路交通动态监控系统的应用工作。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管理办法,督促运输企业切实用好动态监控系统。力争到2012年底动态监控终端完好率达到85%,在线率达到80%。

13.进一步推进渔船安装防碰撞自动识别系统。海洋运输船舶和60马力以上机动渔船在2012年底前安装防碰撞自动识别系统的比例分别达到80%和50%。

14.加快推进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用工作。会同质检总局加大试点推广运用力度,研究制定推广使用的政策措施。

15.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创建工作。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研究制定2012年度部级平安畅通县市评价检查工作方案,对平安畅通县市进行验收。

16.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创建活动。支持配合农业部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活动,计划对100个平安农机示范县进行检查验收。

17.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联合农业部继续推动各地区将渔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在重点渔业乡镇设置负责渔业安全管理的工作机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

五、加强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着力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18.更加注重建立健全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及时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程序,研究建立“现场联合督导、统筹协调调查、联合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检查、跟踪整改落实”的督办工作机制。

19.更加注重事故挂牌督办的效果,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时效性和严肃性。进一步严查事故、严格追究、严肃问责,及时公布事故查处结果。

20.更加注重整改措施的落实。继续把整改措施的落实作为督办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十六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年初,县人大常委会把综合医改先行先试工作作为重点监督工作。从8月份底开始,方明晓副主任率调研组赴鳌江、万全、怀溪等镇开展调研,走访县级医院及基层卫生服务中心,召开政府及相关部门、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基层卫生院和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深入了解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工作现状,专题探讨综合医改先行先试工作,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分级诊疗格局逐步建立,重点难点有效突破,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初步缓解,综合医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及时调整充实了县深化医改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具体抓落实,领导机构得到有力强化。并陆续出台了《关于印发平阳县“做强做优公益性医院、放开放活营利性医院”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平阳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实施方案》(平政办〔2017〕28号)等纲领性文件,细化了医改重点任务,明确每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将医改工作纳入部门、乡镇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牢牢绷紧各级齐心抓医改的弦。

(二)医疗资源有效充实。对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超20亿元,迁扩建工程陆续开工,其中县人民医院已基本完成建设处于收尾阶段;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一期竣工验收,二期结顶并推进砌体作业;县中医院迁扩建工程已顺利奠基。通过加大对医疗卫技人员的招录和培养,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县千人床位数3.4张,千人医生数2.8人,千人护士数2.4人,各项指标较“十二五”期末有较大提升,医疗资源增量得到有效充实。

(三)分级诊疗逐步建立。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加强县级医院与省市级医院的合作办医,并以3家县级医院为核心组建3个城乡医疗联合体,实现对16个建制镇(乡)卫生院医联体全覆盖,形成省市、县级、基层三级医疗机构联动的服务网络。切实落实“双下沉、两提升”,推动县级医院医师下基层服务。并通过完善家庭医师签约、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实行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建成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中心等分级诊疗配套措施,县域就诊率和基层就诊率得到较大提高,分级诊疗体系逐步建立。

(四)多元格局基本显现。持续加强对社会办医良性发展的引导和扶持,在巩固发展平阳长庚医院、转型提升平阳富阳医院的基础上,陆续引进落地了平阳健安康复医院、康宁精神病医院、润德医院、养和医院等社会办医院,社会办医规模不断扩大,床位数逐渐增加,全县社会办医床位数占比已提高床位总数的25%以上,社会办医院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9.23%,全县基本形成公立医院和社会资本错位发展、优势互补、齐头并进的多元化医疗格局。

虽然我县综合医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通过近期调研来看,仍存在一些制约改革的问题,特别是基层医疗体制改革中凸显出较多问题,亟待尽快解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资源分布仍不合理。全县医疗资源的总量虽然在不断增加,但是千人床位数(3.4张),千人医生数(2.8人),千人护士数(2.4人)等几项重要指标,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是5.55张、3.17人和3.33人)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同时,我县存量医疗资源的分布仍然存在“东西部分布不均,县乡分布不均”两个不均的现象,昆阳、鳌江、水头等重镇拥有3家县级医院、1家妇幼保健院、6家民营医院以及300多家村卫生室,医疗资源主要呈东部链状分布,中西部地区资源也主要集中在水头,西部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群众就医相对较难。

(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孱弱。从调研结果来看,乡镇卫生院中高级医技人员偏少,仅占人员总数13%左右,人员资质普遍偏低,人次梯队不合理;开放床位数215张,不到全县床位总数的8%,床位使用率仅50%左右;2017年门急诊人次137万,仅占全县门急诊总人数18.3%,出院人次3921人,仅占总数的5.7%;业务收入1.37亿元,不到总数的10%。我县乡镇卫生院的硬件设施落后也是制约乡镇卫生院发展的一大短板,目前还有昆阳、水头、万全等6家乡镇卫生院未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鳌江镇钱仓卫生院被鉴定为d级危房仍未落实解决办法,2018年县财政落实医疗设备和业务用房更新维护经费仅200万元(永嘉安排设备更新经费800万元,业务用房经费200余万元),远远不能满足乡镇卫生院硬件设备设施更新升级的要求。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缺失问题比较突出,导致群众缺乏防病意识、护理人员素质及健康教育技能不高等问题的出现。此外,乡镇合并后,部分卫生院没有进行合并管理,造成资源浪费等问题。

(三)基层医务人员待遇过低。我县基层卫生院为差额编制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水平在全市范围属于垫底。虽然2015年县财政将基层医务人员的人头费从5.3万元提高到6.6万元,但其他兄弟县市均远高于我县(市区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永嘉8.9万元,同时永嘉每年安排7000余万元用于药品零差价后卫生院政策性亏损,人均约5万元,总计将近14万元;文成也有8.3万元),我县基层医务人员人头费扣除五险一金和办公经费等,仅剩1万多元。卫生院人员收入主要依靠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维持(2018年财政安排公共卫生经费55元/人,其中省财政40元,县财政15元,根据服务人数下拨资金),全县基层医务人员年均收入6万元左右,待遇过低造成了基层卫生院人员招录难,人才流失大,待遇过低造成了基层卫生院人员招录难,人才流失大,人员队伍很不稳定,昆阳、鳌江等大镇招录较为容易,但流失大,仅今年昆阳卫生院就辞职2人,鳌江卫生院辞职3人。而偏远地区卫生院招录难,甚至出现没人报名的现象,2018年乡镇卫生院计划招录57人,实际仅招录23人,共有17个岗位无人报名。

(四)医疗收入结构不合理。当前公立医院业务收入结构很不合理,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严重偏低,仅为22.86%,远低于50%的要求;药占比虽然逐年下降,但仍占40%左右,比全省平均水平高了将近7个百分点;检验检查收入也同比增长。以往“以药养医”逐渐转变为“以检查养医”。此外,基层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少,2012年实行药品零差价以后,政府未对卫生院安排改革中的政策性亏损(永嘉每年安排7000余万元用于药品零差价后政策性亏损),卫生院除门诊诊疗费以外几乎无其他收费项目,目前基层卫生院门诊诊疗费10元/人次,下属服务站点仅5元/人次,扣除一次性输液针管等耗材成本5元左右,几乎没有利润。目前的收费水平和收费模式造成大部分单位不愿意开展基本医疗,基本医疗功能逐渐萎缩。

(五)医保制度改革相对滞后。虽然近年来我县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突破,但支付方式仍然较为单一,医保支付仍然以“项目付费”为主,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进度相对滞后,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特别是对医院的引导制约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2015年以来,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从188.5元增长到214.9元,住院次均费用从8200元增长到9369.9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4.5%和4.6%,医保支付制度对医疗费用增长的控制力度不强。

(六)中医传承发展力度不够。中医的传承发展力度远小于西医,中医药在基层的应用不广,推广面不够。570余家村级医疗机构,仅有中医类别医师86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量远远不够,且主要集中在中医门诊部,虽然通过适宜技术的推广培训,大部分村卫生室可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但基本都存在设备简陋,提供的适宜技术项目不多等问题,中医药服务不精、不细、不优。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推进“健康平阳”建设的重要抓手,我县作为医改先行先试地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解放思想,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加快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力争先行一步、先见成效。

(一)切实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领导责任清单,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要将医保、医药改革提高到与医疗改革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人社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减少按项目付费,提高医保对医疗价格的调控作用。卫计部门要进一步严控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以及控制检查检验等收入,调整医疗收入结构;发改部门要尽快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年底前要完成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收费,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

(二)深入优化医疗资源合理布局。继续依托县域医联体建设,推动“双下沉、两提升”,将县级医院的人员、技术、设备通过各种形式沉到基层去,在乡镇卫生院开设专科门诊、联合病房等,缓解城乡医疗资源差距大的局面。启动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探索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的人、财、物没有进行一体化管理,形成利益捆绑的长效机制作为内在驱动力。特别要加强偏远地区的医疗资源配置,确实缺乏村卫生室设置条件的地方,要依托流动服务车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务必形成“20分钟医疗服务圈”,满足偏远山区群众医疗需求。

(三)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加快三家县级医院的迁扩建工程,确保县人民医院于今年年底前投用,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工程也要根据计划有序推进。要加大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和业务用房更新维护经费的保障,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特别是要尽快落实万全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建设,建成一家有一定规模的中心卫生院,牢守平阳县北大门,以免平阳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至昆鳌大道后,造成万全片医疗服务能力减弱,致使县域病人外流至瑞安和温州。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要尽快落实鳌江镇钱仓卫生院业务用房的解决方案,为医务人员执业提供安全环境。

(四)不断加大基层扶持力度。重点要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体现待遇留人。参照永嘉等地基层人员待遇,提高对基层医务人员的人头经费补助,每年至少提高2万元/人(目前全县基层实际在编1100余人,提高后财政每年支出增加2200余万元)。合理调整基层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水平,统一基层卫生院和下属服务站点的门诊诊疗费收费标准,将服务站点的门诊诊疗费提高至10元/人次,适当增加基层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同时,要将基层卫生院的存量资源进行整合利用,整体盘活,加快将钱仓、宋桥、鹤溪等8家非建制乡镇卫生院整合进当地建制乡镇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

(五)着力加大人才招聘力度。要着力**卫生人才队伍瓶颈,探索卫生人才引留新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流向基层、扎根基层。一要落实人员编制保障,高度重视医学类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全面保障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和年度用编计划。二要优化医学类人才优惠政策,针对本县户籍的卫技人才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与外地引进人才享受同等待遇,着力加大本地卫技人才的引进力度。三要切实改进人才招聘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前人才招聘时间,充分放宽基层人才招聘条件,全面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招聘自主权,不断适应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和人才竞争需要。四要强化卫技系统人员管理,优化卫技系统人员流动机制,推进高级职称评聘改革,强化事业单位人员合同管理,有效抑制卫技人才流失。

(六)重视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要深刻理解“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精神,将中医药事业发展摆在与西医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一支业务精良、德才兼备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并不断加强县中医院、其他医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以及村级医疗机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全面提高县域整体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通过对中医药知识的普及,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等,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十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关于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六大工程建设,强化责任,夯实基础,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市安办发〔2014〕1号)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基础,标本兼治,全面排查治理公共安全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公共安全领域监管,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涉及公共安全的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及市政设施(城市燃气、供水、热力等)、水利、学校、特种设备、旅游、电力等行业,以及重大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交通运输。重点治理危险路段、危险桥梁、隧道重大安全隐患;完善辖区国、省干道的安保工程;继续完善运输企业gps定位监控平台建设;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两个规范”;强化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公路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等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格排查治理相关营运车辆、交通工程建设和道路养护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严把对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的源头监管,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实施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市公安交警支队。)。

(二)消防。重点排查治理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重大节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市政消火栓、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达100%。(牵头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工程建设及市政设施。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排查治理供水、燃气、热力、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隐患,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水利。重点排查治理水库、河道水利设施重大安全隐患;加大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加强水库大坝、淤地坝和农村人饮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五)教育。重点排查治理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深化校安工程,加快校舍危房改造速度,提高校舍安全等级;继续完善校车安全管理体制,启用校车动态监控系统,严格校车车辆、驾驶人管理制度;加强教学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做好校园重大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六)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治理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展览馆、公园、餐饮场所、居民小区等公共聚集场所电梯、气瓶、大型游乐设施为重点的整治工作。(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七)旅游。重点排查治理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团队使用客运车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排查治理旅游车船、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对旅游主管部门主办和承办的大型节庆活动的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旅游经营、接待单位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八)电力。重点排查治理电网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质量安全;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电和应急保障工作;有效落实安全检查责令停止供电等处罚指令的执行;强化电力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牵头单位:**供电公司。)。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制定方案阶段(**月)。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监管职责,迅速安排部署公共安全保障工程各项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本行业(领域)公共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各部门实施方案要科学谋划,合理可行,并将方案于**月10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阶段(**月)。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共安全保障工程内容,深入开展监管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位置的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等级进行逐项登记,建立完善隐患台账。

(三)加大措施,集中治理阶段(7-11月)。

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已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对能够督促整改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整改责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要加大行业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严格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各有关部门要在12月1日前将本行业保障工程实施情况书面报市安委办。年底,市安委办将对各行业落实公共安全保障工程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实施牵头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共安全保障工程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把公共安全工程作为民生工程来抓,把公共安全保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行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各实施单位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公共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督促落实各级部门和企业安全责任,推动公共安全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兼顾,有效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将落实公共安全保障工程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大检查行动相结合,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有效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保障工程。各牵头单位要在各阶段工作完成后10日内将工作完成及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加大投入,整改隐患。各有关部门要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加大对治理公共安全重大隐患的资金投入,落实公共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管理、维护资金,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式”管理。

(四)建立机制,长效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在整改治理公共安全隐患的同时,着力构建公共安全保障工程长效机制,对行业交叉的单位、场所,要建立联合执法和监管机制,政府统一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形成科学高效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五)加强应急,强化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机制建设,建立防范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逐级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储备救援物资,畅通救援渠道,确保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十八

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医疗卫生管行业综合监管督查准备工作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认真对照国家综合监督察指标,积极组织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各项工作落实。制定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严格落实保密审核工作制度,按照“谁主报、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一份公开的信息先报送局办公室审查,再由局机关统一公开。为有序推进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县政府政府公开系统,建立了卫健系统信息公开网页,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方面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县卫健系统公开信息186条,信息公开数量居我县首位。(十四)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建设情况。贯彻落实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围绕各类卫生健康问题局机关负总责,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设置专人负责,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做到重大风险问题及时上报。(十五)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我县将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代孕、婴幼儿照护、重精管理等综合监管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二、存在问题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设不完善,暂时未能将各医疗单位信用情况纳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

我县将继续对照“综合监管督察指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设,提升我县医疗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监管及监督,努力提升我县医院医疗服务卫生水平,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和就医环境,以奋发昂扬的精神面貌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全面建设健康贡献新力量。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十九

尊敬的保副市长、各位领导: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根据领导小组指挥部第一次会议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牵头重新拟定了《建立国家植物博物馆和中国**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医疗卫生推进组工作方案(报审稿)》,并报市政府审定。

(二)实施“十百千”工程暨**市卫生科技人才培养项目,截至2017年5月底已遴选出“十工程人员”即国家级临床医学专家18人、“百工程人员”即省级临床医学专家89人、“千工程专家”即市级临床医学专家324人。

(三)支持社会办医。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鼓励支持社会办医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社会办医,扩大医疗服务供。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预留了社会办医合理空间,取消社会办医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社会办医优先准入。今年1-5月,全市共设置审批99家民营医疗机构。

(四)推进医养结合。获批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市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目前,官渡区、安宁市已成功创建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县(市)区。确定官渡区、安宁市等16个县(市)区为第一批市级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县区;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社会福利院等18家单位为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召开了**市医养结合工作启动会议和工作推进会。

(五)推进干细胞临床研究。2017年4月10日,邀请中日友好医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辰莅临市延安医院作学术讲座,并就干细胞临床研究基地的申报和建设与医院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座谈。2017年4月21日,我委具体承办了国家卫计委与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举办的全国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机构人员培训班,并于培训结束后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员和部分专家到市延安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干细胞临床研究指导。积极推进市延安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申报工作,并争取成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的第二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2017年5月5日省卫生计生委已将市延安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申报材料推荐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

(六)2017**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工作。一是配合市博览事务局拟订《2017**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工作方案(送审稿)》;二是与市博览事务局上报了《关于举办2017**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的请示》。

二、存在问题。

一方面,为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国家、省、市均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扩大医疗资源总量;另一方面,至2016年底,我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8.59张,已超过了《云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2016-2020)》中规定的**市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8.1张的配置标准。我市发展社会办医将受到床位配置指标的制约。

三、下步打算。

1.按照《建立国家植物博物馆和中国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医疗卫生推进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涉及医疗卫生各项工作。

2.发展社会办医。积极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鼓励社会办医政策和措施,支持社会资本在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准入资质的前提下举办医疗机构,并优先支持连锁化、集团化的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举办医疗机构,从而助推我市社会办医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集高层次人才、先进技术和设备的肿瘤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整形美容医院和老年病医院。

实用重点行业监管报告(通用20篇)篇二十

芒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于2019年3月,现有干部职工17人,设有党支部1个,党员11人,主要承担全市40万人口的医疗、生育、大病保险的参保缴费及医疗救助的待遇支付和两定医疗机构服务的协议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芒市共签约管理定点医疗机构28家,其中:14家公立医疗机构营医院,10家民营医院,4家民营诊所;定点药店153家(含连锁店)。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思想认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芒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作为新成立的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抓药品招采,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卫健委、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明确了专人负责工作开展,同时要求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一体的工作格局。按照州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第一批25个中选药品、第二批32个中选药品、第三批86个品规中选药品的历史采购量统计报送及开展集中采购报量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监管工作,一旦发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中选药品进行网下采购、规避中选药品的使用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责令整改处理,同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确保了该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了集中采购带来的政策红利。

(三)抓支付改革,用好用活基金调节杠杆。一是为有效控制医疗机构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参保人员的受益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根据《德宏州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包干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行全市住院总额付费包干和门诊总额付费包干两种支付方式改革。二是为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制定下发了《芒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急慢分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县级医院住院的降低5%的报销比例,直接到州级医院住院的,降低10%的报销比例。

抓欺诈骗保,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为参保患者守好用好“救命钱”,是医疗保障局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芒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州医保局积极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核查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分解住院、重复住院、多记药品诊疗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协助建档立卡户等贫困人口开具药品变现,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2020年取消定点医院1家,定点药店2家,对违规资金进行了相关处罚。在打击“两定”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的同时,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

(五)抓疫情防控,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医保局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芒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全面落实资金保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简化异地就医手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异地就医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落实特殊报销政策。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项目付费,并对集中收治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资金。目前,芒市医疗保障局已预拨300万元医保基金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定点救治医院(其中州人民医院预拨100万元,州中医医院100万,市人民医院100万),专门用于支付确诊患者就医报销费用,确保每一位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五)抓便民务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辖区内参保群众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时,医院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进行“一站式”及时结算,患者和家属只需缴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医疗机构垫付的医疗费用,经医保经办部门审核后下月按时拨付到位;二是简化慢特病办理程序。将申办周期由半年一次缩短为每月一次;申报地点由医保中心调整为州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医保中心;针对异地医院就医确诊的慢特病取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限制,但是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由州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复审,进一步简化了慢特病办理流程。进一步增加贫困人口的满意度及幸福感,医疗保险兜底保障民生作用进一步加强。

三、存在问题。

芒市医保局在落实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中积极作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医保基金监管压力大。随着群众对就医需求的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压力不断加大,部分医疗机构出现门诊总额包干资金及住院总额预付资金使用超支情况。同时,由于基金安全运行的防范手段有限,内控制度、数据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措施不够健全。二是需进一步加强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在提升服务效能上下功夫。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现有医保经办规程和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对办事流程再简化,所需材料再减少,办事时限再压缩,全面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效率。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在原有“一件事联办”的基础上,新增多种类型的联办,争取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进一步在狠抓医保基金安全上下功夫。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研究医共体医保支付改革配套文件,以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为契机,将原来支付给每个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变为统一支付给医共体牵头单位,以此撬动医共体改革。二是加大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联合卫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外部力量通过专项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强力打击违规违法及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执法力度。三是用好用活智能监控系统,开展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实时监控,有力震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违规违法医疗服务行为。

(三)进一步在机关自身建设上下工作。一是党的建设工作引领到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定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充分调动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清廉医保建设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全力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以抓住权力为核心,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纪律建设,构建不敢腐的防范体系,强化执纪监督、作风建设,突出基建监管,从严把住廉洁准入关;加强法纪教育,营造不想腐的清廉文化,加强党性和法纪教育,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在全局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三是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紧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新要求,为健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治理能力,通过培训、交流等多形式,让干部在政策、业务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不断提高干部素养,培养干部对医保事业的情怀和担当,塑造医保“铁军”形象。

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医疗行业卫生综合监管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卫健系统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县属各医疗机构党建工作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并按照公立医院章程,建立完善医院党建工作制度,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了医院章程的制定。卫健系统各支部通过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医院的各项工作中。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医疗政治生态。县卫健局党总支与各支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支部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践行廉政承诺,积极推行党务、院务公开。健全卫健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机制,坚决抵制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督促各支部加强医院标准化建设和行风建设,健全医疗服务体系。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正风肃纪、治懒治庸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德医风等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卫生人形象。

(二)落实综合监管责任。一是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行为开展全面监管,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公共卫生管理和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审批和监管。二是我县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药品集中实行采购、统一配送的原则,保证药品质量。

(三)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情况。建立并公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行政审批清单建立清单制,并上报县政府及县行政审批局审核备案,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系统网站公示清单内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及行政许可流程得到优化。

(四)落实医疗机构运行监管情况。一是按照省、州卫健委“医疗三监管”要求,我县实行“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医务人员持续监管、医疗行为动态实时监管”日常工作。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临床疾病诊疗方案、临床用药指南、专家共识等标准,在临床工作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医改政策,强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切实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具体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推进“医疗三监管”平台规范化运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等行为。依照“三医”监管的核心指标逐条研究、逐条细查、逐条落实,每位医务人员做到了熟于心,并贯彻落实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二是依法惩处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医务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医疗质量安全、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购、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进行严格监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医疗欺诈等行业作风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加群众关注度,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五)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县卫健系统普法工作由局机关牵头,各医疗机构具体落实。卫生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执行实施,执法工作由卫生执法大队全权负责,并及时向局机关汇报。建立卫生服务投诉机制。县属各医疗机构设立群众投诉信箱,并向社会群众公布投诉电话。

(六)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县属医疗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目前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章程制度建设。鼓励其余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定本院章程,严格按照医院章程开展工作。

(七)积极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按照省、州卫健委颁布的各项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卫生行业管理规范。鼓励各医疗机构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建立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实行医院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化解制度。

(八)医疗卫生及社会办医从业人员监管情况。一是依法对我县各类服务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规则和定期考核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没有发现违规行为。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等违法行为。

(九)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情况。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到位,开展对职业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的监测管理工作,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教育和免疫规划疫苗监管工作,建立综合监管结果与等级评审、评先评优的协同运用机制。

新冠肺疫情期间,重点对全县14家医疗机构、卡点、32家个体诊所、隔离点进行监督检查,着重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隔离场所或发热病人留观室的设置及就诊流程、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医疗污水处置、入院就诊人员信息登记、重点人群建立台账及体温监测跟踪等工作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依法执业、临床用血、院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367人次,监督检查96户次,共下发监督意见书41份。双随机抽查医疗机构4家进行现场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20年上半年,对城区及乡镇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集市等地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巫医共5起。

(三)案件查处情况。

截止目前2020年办理医疗处罚案件1件,一般程序1件,罚款7200元。

通过依法监管、从重点监管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向监管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监管向统筹多种方式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局面,医疗机构法制意识、规范意识、诊疗行为,诊疗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了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一是综合监管人员少,专业知识不足,监管力量弱;二是执法设备、车辆严重缺乏,开展监督难度大;三是信息化监管手段不强。

我县将继续对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设,提升我县医疗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监管及监督,努力提升我县的医疗服务水平,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和就医环境,狠抓落实,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为全面建设健康贡献新力量。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我局积极响应要求,大力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两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成效。

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对饲养动物实施出栏检疫申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户口档案。同时要求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证上市。动物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在检疫中对运载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检疫合格动物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发现的病害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为提高检疫质量,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畜禽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屠宰和流通环节,全市规模化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

为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我们强化了屠宰检疫工作,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鸡屠宰企业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要加盖验讫印章和加贴验讫标志,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同时做好出入厂登记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使全市证章标志管理走向规范。二是按计划订购及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全市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及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填写使用证章标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领取和登记制度,设定专人、专库、专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使用各种证、章、标志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和使用了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四是认真回收,严格销毁证章标志。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回收和销毁制度,把回收登记使用过的检疫证明存根,在限期内统一保存,并按规定严格审核定期销毁。

一是严格偶蹄动物的调运管理和移动控制,确保调入和调出安全。二是加强跨省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对调入动物登记造册,做好跟踪检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进京入沪企业监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两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我们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二是推行动物防疫责任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情况不报告,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根据《关于做好芒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的函》,现将芒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芒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于2019年3月,现有干部职工17人,设有党支部1个,党员11人,主要承担全市40万人口的医疗、生育、大病保险的参保缴费及医疗救助的待遇支付和两定医疗机构服务的协议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芒市共签约管理定点医疗机构28家,其中:14家公立医疗机构营医院,10家民营医院,4家民营诊所;定点药店153家(含连锁店)。

(一)抓思想认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芒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作为新成立的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抓药品招采,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卫健委、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明确了专人负责工作开展,同时要求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一体的工作格局。按照州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第一批25个中选药品、第二批32个中选药品、第三批86个品规中选药品的历史采购量统计报送及开展集中采购报量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监管工作,一旦发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中选药品进行网下采购、规避中选药品的使用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责令整改处理,同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确保了该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了集中采购带来的政策红利。

(三)抓支付改革,用好用活基金调节杠杆。一是为有效控制医疗机构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参保人员的受益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根据《德宏州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包干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行全市住院总额付费包干和门诊总额付费包干两种支付方式改革。二是为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制定下发了《芒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急慢分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县级医院住院的降低5%的报销比例,直接到州级医院住院的,降低10%的报销比例。

抓欺诈骗保,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为参保患者守好用好“救命钱”,是医疗保障局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芒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州医保局积极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核查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分解住院、重复住院、多记药品诊疗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协助建档立卡户等贫困人口开具药品变现,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2020年取消定点医院1家,定点药店2家,对违规资金进行了相关处罚。在打击“两定”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的同时,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

(五)抓疫情防控,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医保局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芒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全面落实资金保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简化异地就医手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异地就医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落实特殊报销政策。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项目付费,并对集中收治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资金。目前,芒市医疗保障局已预拨300万元医保基金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定点救治医院(其中州人民医院预拨100万元,州中医医院100万,市人民医院100万),专门用于支付确诊患者就医报销费用,确保每一位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五)抓便民务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辖区内参保群众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时,医院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进行“一站式”及时结算,患者和家属只需缴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医疗机构垫付的医疗费用,经医保经办部门审核后下月按时拨付到位;二是简化慢特病办理程序。将申办周期由半年一次缩短为每月一次;申报地点由医保中心调整为州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医保中心;针对异地医院就医确诊的慢特病取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限制,但是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由州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复审,进一步简化了慢特病办理流程。进一步增加贫困人口的满意度及幸福感,医疗保险兜底保障民生作用进一步加强。

芒市医保局在落实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中积极作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医保基金监管压力大。随着群众对就医需求的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压力不断加大,部分医疗机构出现门诊总额包干资金及住院总额预付资金使用超支情况。同时,由于基金安全运行的防范手段有限,内控制度、数据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措施不够健全。二是需进一步加强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

(一)进一步在提升服务效能上下功夫。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现有医保经办规程和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对办事流程再简化,所需材料再减少,办事时限再压缩,全面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效率。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在原有“一件事联办”的基础上,新增多种类型的联办,争取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进一步在狠抓医保基金安全上下功夫。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研究医共体医保支付改革配套文件,以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为契机,将原来支付给每个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变为统一支付给医共体牵头单位,以此撬动医共体改革。二是加大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联合卫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外部力量通过专项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强力打击违规违法及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执法力度。三是用好用活智能监控系统,开展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实时监控,有力震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违规违法医疗服务行为。

(三)进一步在机关自身建设上下工作。一是党的建设工作引领到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定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充分调动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清廉医保建设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全力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以抓住权力为核心,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纪律建设,构建不敢腐的防范体系,强化执纪监督、作风建设,突出基建监管,从严把住廉洁准入关;加强法纪教育,营造不想腐的清廉文化,加强党性和法纪教育,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在全局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三是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紧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新要求,为健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治理能力,通过培训、交流等多形式,让干部在政策、业务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不断提高干部素养,培养干部对医保事业的情怀和担当,塑造医保“铁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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