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茶花女读书心得 安徒生童话读书心得相关优选(实用5篇)

时间:2023-10-09 作者:紫衣梦最新茶花女读书心得 安徒生童话读书心得相关优选(实用5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茶花女读书心得篇一

《安徒生童话》共有168篇作品,他的作品《丑小鸭》《海的女儿》《皇帝的新装》《卖火柴的小女孩》等。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安徒生童话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之后,我禁不住沉思起来。对于这个小女孩的悲剧生活,我不禁同情她。因为他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梦幻,而我拥有的一切都是现实。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在圣诞节前夕,小女孩赤着脚,走在寒冷的大街上,他那小脚冻得发紫,肿了起来。而竹篮中的火柴一根也没有卖出去,她不敢回家,因为她没有卖一分钱,如果他空着手回家了,妈妈和爸爸就会打他,而家中也非常冷。他蹲在墙角中,把脚和手往衣服里一缩。此时,他感到更加寒冷了。

这时,小女孩擦亮了第一根火柴,火柴慢慢燃烧起来,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大火炉,他在温暖的火炉旁烤火,火柴灭了,他又燃起一根火柴,他又仿佛看见一大桌丰盛的食品,火柴有一又次灭了,那一大桌丰盛的食品离他远去。小女又燃起一根火柴,她看到了他的祖母,他把所有的火柴都擦亮了,那微弱的光照亮了他那苍白的小脸,他的祖母带她离开了人世。小女孩和他的祖母到了天堂,变成了天空中那最灿烂的星星,他从此不再寒冷了,他感到温暖。

这个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多么得可怜啊!在那下着大雪的冬天光着脚去卖火柴,而我每天享受着幸福和温暖,现在的孩子有可口的食物,温暖的衣服,好玩的玩具,最重要的是父母的关心与呵护。而小女孩每天吃不饱穿不暖,父母像大雪一样吹着小女孩。希望小女孩在天堂会得到温暖,得到一个温暖的家!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给了我很多的启迪和感受。

我读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我从中知道,她是一个吃苦耐劳的好孩子。

这是一个冬天的晚上,人家都在家里面吃东西,坐在火旁取暖。而卖火柴的小女孩却穿着简陋的布鞋在雪地里走着,她的手和脚都冻得通红通红。于是,他就坐在一个暗暗的角落里。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根火柴,轻轻地在火柴盒上擦了一下,突然,她自己变得暖和起来,可每一次擦亮火柴,每一次又会被大风吹灭。小女孩哭了,但她不敢回家,就一直在角落里,孤苦伶仃的。当她把最后一根火柴擦亮,她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她的灵魂被她的奶奶带到了天堂。这时候,我被深深地打动了。

我想:现在生活条件是那么的好,而我们却不珍惜。就连童话里的许多人物,都是那么珍惜自己所处的环境,而我们却是那么的浪费。我们现在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根本不用我们去挣钱,根本不用我们去劳作,所以我们认为一切都是应有的,我们根本就不在乎!

因此,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我们现在不好好学习,就不会有好的明天。如果我们不把学习当回事,我们就对不起父母,更对不起自己!我们要学习童话故事里吃苦耐劳的农夫,而不是学习贪婪无度的渔夫妻子。故事里许多人物都经历过困苦的磨历,我们要在光明和快乐中越飞越高,飞到我们幸福的彼岸。这是我们一个共有的愿望,这是我们对新一代的希望在她当时所处的生活条件下,这就是痴心妄想,从来不可能的。她只有把一切愿望都寄托在上帝的身上。但上帝是怎样的呢?他也不灵。这就是时代带给她的思想所带来的局限,也是他作为一个同情人民的作家的苦恼。

《安徒生童话》是一本很好的书,它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本书中的童话富有诗意,又不乏幽默,有些还能够带给人深刻的感悟。有些安徒生童话充分歌颂了善良的美好,有些则无情的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这些童话让安徒生走向了成功,也让我懂得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丑小鸭》这篇童话主要写了长得很丑的丑小鸭被所有人唾弃,但因为心中怀有梦想,在历经了重重磨难后终于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它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只要心中有梦想,并为了这个梦想不断努力,坚持不懈,就会梦想成真。另外,我也明白了“人不可貌相”这个法则。

另外还有《云杉》,它通过一株小云杉从自在地生长,到被做成圣诞树,最后被烧掉的命运,告诉我们一个虽然很简单,但也非常正确的道理——应该好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其实最美好的往往就在我们身边。

《园丁与主人》中的园丁拉森,虽然自己的园艺被主人视而不见,但他并不在意,仍默默地为主人工作,最后终于得到了主人的赏识。从他的身上,我学到了一个重要的道理,虽然你的优点有时会被人忽视,但是只要坚持自己的优点,不被别人的看法左右,就一定会迎来被人承认的那一天。

《安徒生童话》是一本很好的书,它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本书中的童话富有诗意,又不乏幽默,有些还能够带给人深刻的感悟。有些安徒生童话充分歌颂了善良的美好,有些则无情的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这些童话让安徒生走向了成功,也让我懂得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张晓风说过“如果有人5岁了,还没有倾听过安徒生,那么她的童年少了一段温馨;如果有人15岁了,还没有阅读过安徒生,那么她的少年少了一道银灿;如果有人25岁了还没有品读过安徒生,那么她的青年少了一片辉碧;如果有人35岁了还没有了解过安徒生,那么她的壮年少了一种丰饶;如果有人45岁了还没有思考过安徒生,那么她的中年少了一点沉郁;如果有人55岁了,还没有复习过安徒生,那么她的晚年少了一份悠远”。《安徒生童话》可以说跨越文化藩篱,超越年龄限制,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不朽传家经典,值得每一个人细细品味。

《安徒生童话》是一部世界文学名著,也是一部真正可以从小读到老的书。大家很早就知道《皇帝的新装》、《卖火柴的小姑娘》、《丑小鸭》、《小人鱼》(也译作《海的女儿》)这些有名的故事,觉得它们好看,挺有意思,可是等到你们岁数大了,生活经验丰富了,再读一遍,就会越发领会它们的深刻意义。拿《皇帝的新装》来说吧,难道它仅仅是讽刺那位自以为穿着华丽衣服而其实光着身子的愚蠢皇帝吗?还有《海的女儿》,每个年龄段的人都可以看,并且每个年龄段的人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所以说,《安徒生童话》可以从小读到老。

《安徒生童话》它立足于现实生活,充满对人类美好的愿望,这些作品的艺术魅力震撼了世界文坛,揭开了世界文学史上童话创作的新篇章。

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入口处的海面上,有一座铜像冒出水面。它告诉人们这就是丹麦,因为它是丹麦的一个象征。但它既不代表丹麦的开国元勋,也不代表丹麦某一个王朝的杰出英雄,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她坐在一块石头上,若有所思地望着大海。她在沉思什么呢?谁也猜不出来。也没有人能叫出她的名字。她没有腿,只有一条鱼尾,原来她是人鱼—-“海的女儿”,丹麦作家安徒生所写的一篇童话的主人公。

《丑小鸭》它一生下来,因为生得很丑,人们和动物们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起来。它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丑小鸭变天鹅靠的正是她自己的努力。它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不要怕自己笨,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能成功的。

《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小女孩是个生活在贫困家庭中的孩子。她的童年充满了黑暗,充满了寒冷。新年的前夕,正在下雪的夜晚里,一个光头赤脚穿着单薄的旧围裙的小女孩,又冻又饿地缩在一个墙角里,她没有卖掉一根火柴,回不了家,最后她抽出一根火柴来取暖的时候在她面前出现了许多空虚的幻境,但最后却冻死街头。

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一种天真与朴素的特有气质。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放在每个人的心里。

安徒生童话读书心得相关范文优选

茶花女读书心得篇二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脱颖而出的鸿篇巨著,它被誉为“一部史诗级般的巨作”。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战争与和平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手捧一本《战争与和平》,仿佛置身于那个硝烟弥漫的时代。以往总是崇敬拿破仑的勇敢和智慧,从未想到从俄国的角度去看这一段历史是如此不同。托尔斯泰以其深刻细致的笔触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宏大壮阔而又生动逼真的历史画卷。我从中看到了战争的残酷,也看到了个人在历史洪流中的挣扎、探索。其中安德烈的形象最让我印象深刻。

安德烈一出场就是一个看似随和而又傲慢、冷漠的年轻公爵形象。他厌倦上流社会的虚伪、无聊,不愿意被这种生活所束缚,因此他积极参军作战,期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功成名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然而他却看到了战争的残酷和统治集团的虚伪、无能,当他死里逃生回到家中又眼睁睁看着妻子难产死去。这一系列的打击使他灰心丧气,使他感到了生命的虚无。曾经渴望建功立业的他隐居农村,只想独善其身。在皮埃尔的热情劝说下,他渐渐振作起来,在自己的领地上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并取得了成功,但他仍然决定自己“应该平静而安稳地度过后半生”。直到遇见美丽的少女娜塔莎,娜塔莎的美丽和无忧无虑激起了安德烈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于是他再次走进了彼得堡的喧嚣之中,加入了当时俄国的社会改革热潮。他赢得了娜塔莎的爱情,然而两人订婚后,娜塔莎的背叛又让安德烈落入了生活的低谷。战争再度兴起,安德烈身负重伤,最终在娜塔莎的看护下死去。

千百年前,屈子立于汨罗江畔叹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直到现在每个人都还是一出生就在不断追寻,并且在这个追寻过程中成长、老去、直至死亡。或许,生活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就在于这如同夸父追日一般永不停歇的追寻吧!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然而人类怎能停止思考呢?虽然奥斯特洛茨战场上高远的天空依然飘浮着宁静、镇定的白云,老榕树依然岁岁枯荣,安德烈的心灵历程却不会停止。

这不仅仅是战争,更是青年们的爱情。这也不仅仅是爱情,更是爱情遇上了炮火的洗礼。正是这样的时代,这样的爱情,才更加的生动。

走进《战争与和平》的小说中,唾弃那些腐朽,迎接那些新鲜的热血吧,正是这些热血。支撑着国家,支撑着未来!

今天终于拜读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着《战争与和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太多太多:

这本书好就在它的任何一个人物刻画、景物描写、战争场面描写、心理活动描写、人物对话描写等等,及至每一个段落、句子甚至标点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完美无瑕:

这本书描写得很真实,以几次真正的战争为背景,里面有真实的人物:拿破仑、亚力山大、库图索夫等,它的真实还体现在,每一个人物的描摹都不是一出场就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一个成长和成熟的过程:

彼埃尔一出场是在安娜。巴芙洛芙娜家的晚会上,当时在场的“上流社会”的人们都很“轻视他,他的言行是为人们所不齿的,而这正说明彼埃尔是一个真诚的、不流于世俗的人。安德来公爵就很欣赏他这一点,并主动结交这个人。当彼埃尔突然继承父亲的巨大财产后,成为别素号夫伯爵、成为全莫斯科最有钱的人之一后,他马上成为莫斯科整个上流社会倍受欢迎的人,莫斯科所有有女儿的家长都盼望能把女儿嫁给他,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会受到所有人的称赞,连他自己也疑惑:好好像自己具备了所有的美德……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然而这又多么现实啊!这与我们如今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多么不谋而合啊!

玛丽亚的育儿日记也是我所崇敬的,我同样对她的那种崇高的道德世界感到惊异!

娜塔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跨跃很大: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写到多情美丽的少女、又写到完全献身家庭——丈夫与儿女而完全抛弃自己的所有——包括外交、爱好和女人的修饰等等,整个小说中人物娜塔莎的变化是最大的。

对老伯爵夫人的老年之后的描写是我非常喜欢的,奈何拙笔不能表达深意,准备全部作摘抄以享之。

当然还有安德来公爵、矮小的公爵夫人,发西利公爵、俾利平、索尼亚……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真不愧为大家手笔、神来之笔!

托翁在描写环境和心理相结合的水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如罗斯托夫第一次参加战争”他对死亡和担架的恐惧、对太阳和生命的爱惜,写得太传神了!安德来公爵第一次“死”、“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感谢上帝……”太让人感动了!

托翁的比喻也是信手拈来:“他和道黑图罗夫一样是一个不受人注意的齿轮,虽然这些齿轮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却是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全军的情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的情形,它感觉到它自己的灭亡,却不知道它在做什么;他就好像一只被犬包围的兔子,缩着耳朵,在敌人面前继续躺着一样……”

经过一个半月的《战争与和平》的阅读,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启迪,灵魂上获得一次深刻的净化,真真切切地享受了一顿文化大餐!对这本书,我真是有些爱不释手。读过一遍后,又详细读了里面的精彩片断,并做了部分摘抄,从思想意识中竞有些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表面上看,这种旁观者的白描手法似乎缺乏情感,太过冷峻,但如果往深处挖掘,你便会发现,托尔斯泰其实在他笔下的人物身上寄寓了很多东西,包括这个世界上最为深沉的感情和悲悯。也正是这种最深沉的感情,才使得托尔斯泰与他所热爱的东西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可以客观地评判,却很难一厢情愿地投入。

记得高尔基在致契可夫的一封信中说:“您可知道,在您的戏中,我觉得您处理人物比魔鬼还要冷酷,您对待他们像雪,像风雪一样的冷。”可就是《万尼亚舅舅》这部戏却使高尔基感动得哭了。读《战争与和平》也让我有类似的感受。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有人说,托尔斯泰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得他像个可笑的懦夫;又有人说,托尔斯泰属于农民阶级,他所提倡的农民宗法制观点带有很大局限性。对此,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托尔斯泰的不抵抗主义。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他们不但要超过自己的同胞,还想进一步征服那生养自己的大自然。很明显,人类是不可能征服自然的,他们将为自己的好胜付出代价,酸雨、臭氧层空洞、大气变暖,这一系列的事实难道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至于所谓的农民阶级局限性,那是不值一哂的,如果拿阶级来划分托尔斯泰这样一个伟大而超前的人物,就好比用米尺丈量地球,可笑透顶。

不管怎么说,托尔斯泰都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他的思想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所以,我们没有资格站在这么一个伟人面前指手画脚。尽管他不抵抗,偏向农民,但这毕竟是他自己的个性,像很多其他人的个性一样,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而且,我更认为,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个性,托尔斯泰才成其为托尔斯泰,否则他只是一介庸夫罢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读《战争与和平》很舒服,不仅因为作者语言描写上的顺畅,更在于从这部作品中感受到了很多与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相契合的地方。从我自己看来,作品之所以有价值阅读,可能就在于作品能够给予显示以启示,无论这种启示是正面的借鉴还是反面的提醒。

皮埃尔和安德烈有过一场争吵,他觉得安德烈只是为自己活着实在难以理解,他在共济会的影响下,认为应该努力求得自身净化,为他人,爱邻人。从这里,隐约可以看到儒家文化所提倡的修身养性,推己及人,忠恕之道甚至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书中关于战争的描写,也有很多和中国人体验相符的地方。尼古拉参战受伤之后,想到了家里的好,发出了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的疑问;安德烈也对自己参军作战的目的产生了怀疑:到底为谁作战?这样的一些思考在中国同样有过发展,中国人也有所谓“一将功成万古枯”的叹息,也有“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反思。甚至于书中多处可见的关于人民战争、游击战争十分纯洁和强烈的民族感情的描述,恍惚让人体会到了中华民族生死危机关头所发出的“救亡图存”的最强音。更有甚者,战争几近结束之时,面对军队大量的减员,书中竟然会有“剩下的全是菁华”的感叹,抑或是振奋人心,一扫颓气的激励,这种种不能不让人想到长征结束后毛泽东对于中国红军的种种描述。

“中国现代传统,也即20世纪中国文化传统和现在有什么关系?这其中是否还有一些可以作为精神传统滋养下一代?”从第一个问题看似很自然地过度到第二个问题,然而我不认为这样,甚至于如果把这两个问题过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会影响我们对第一个问题的思考。如果这么推理可能要好很多:影响20世纪中国文化传统的种种因素中,集中到本次讨论的范围也即那些文学经典,是否还有很多值得今天的人借鉴学习的地方?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就要反思为什么包含了很多经典要素的作品在今天不能再引起今天人的广泛兴趣?当然可以我们可以说出很多诸如社会急速发展,诱惑越来越多之类的理由,但是对文化问题的反思可能并不能仅仅局限在对政治、经济问题的反思,文化本身可能就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我们是不是可以从《战争与和平》这些经典之中发现一些我们以前没有发现的东西,从另外一个角度,就是能不能从现代的角度对这些经典进行再解读,重新发现或者重新认识一些对于我们有启示的东西。由此联想到近年来颇热的“国学热”,无论这种国学热是炒作出来的,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学热,既然这股热潮能够出现,就说明了社会上更多的人已经意识到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并且希望能从我们的传统中寻求解决之道。当然,有很多人会觉得这种国学热是在西方知识结构框架中对国学的解读,并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所谓的国学。我觉得即使这样又有什么关系呢?即使我们不能摆脱全球资本主义化的趋势,我们同样能够重新发现我们自己的传统。推而广之,对于《战争与和平》这些曾经影响过我们或长久或短暂历史的作品,重新解读的意义也在此:发现延续的传统,构建新的传统。

再回到作品本身,从书中大段关于舞会的描写,对于人物心理的描写,对于景物场景的描写,很明显的显示出托尔斯泰在这方面写作的得心应手。在读刺猬与狐狸之前,虽然觉得书中大段所谓传教式般的议论很是枯燥难读,但并不觉得这是此书的败笔,甚至觉得是自己素养不够,才导致不能理解提升作品档次的“精华部分”。当时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13日上课的早上还特地将第四册最后关于历史的探讨重新细读了一遍。由于水平的局限,并不能发现其被贬低的原因。单从表面来讲,托尔斯泰舍长就短,显然有他自己的思考,而这种思考很明显与作者的危机意识紧密相连。这一点可能跟鲁迅等文人颇为相似。张承志在《鲁迅路口》的散文中,认为鲁迅不走“纯粹的文学道路”的愿意在于鲁迅的“良知”。张的观点有偏颇的地方,但是还是很清晰的表达了鲁迅以及鲁迅之后的一大段时期,社会需要思想,中国需要思想。

《战争与和平》在中国的流行,其中应该也有这方面的因素。毛时代的人人都可能成为哲学家,这时间的人当然需要思想,于是《战争与和平》流行;从一些80年代的回忆文章特别是对于80年代大学生活的回忆文章里,很容易发现有过一段诗意的时间,结诗社、读尼采等等,对独立思想的追求,于是《战争与和平》流行。90年代之后,人们不再需要诗了,好像独立思考的人也越来越少了,于是通俗的文学取代了经典,也就是课上所说的,突然发现现在的人不读“《战争与和平》”了。从这个角度来讲,对这类文学作品的重新解读,发现延续的传统,构建新的传统,或许还有对社会重新启蒙的意味。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着,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茶花女读书心得篇三

倾城之恋:一个自私的男子、一个自私的女子 ,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根本不可能存活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人。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倾城之恋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一曲恋歌,倾国倾城!白流苏一个大家闺秀,范柳源一个落拓不羁的公子哥,演绎了一段倾城之恋!故事发生在动荡不安的那个年代,一如他们动荡不安的婚姻。

流苏,一个诗意浪漫的名字,却有着一段坎坷的婚姻生活,小小的年纪,毅然地做了离婚的女人。而在那个年代,离婚是很丢人的,况且还有家人的各种压力,所以她是很辛苦的,也许当初的她若知道结果是这么的煎熬与苦痛,是否会选择不离婚呢?然而一切都如期进行,所有假设都是空。也许是尝尽了人世间的世态炎凉,心酸冷暖,激发了她要将自己的一生做筹码,是的,既然已经不幸福了,索性赌他一把,也许胜利了,生活会比现在好一些,也说不定!老天还真是帮忙,派范柳源走进了她的世界里。他就似流苏的一根救命稻草,要紧紧地抓住他,而这稻草也不是那么容易抓住的,他会随着风飘荡,给人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与其说他们在谈一场恋爱,不如说是流苏在打一场仗,她一直忐忑不安,揣测自己能否打赢这场仗。而某些事情的成功必须要天时、地利、人和!香港的沦陷在别人眼里也许是灾难,但却成全了流苏,她终于得到了所谓的婚姻,终身有了依靠!

范柳源说的很对,人是很渺小的,为什么却要说出永恒的话呢。“爱情”这个词,总是给人以美好,甜蜜的感觉。热恋中的人们总会说些海誓山盟的一些话。譬如说:我要永远,永远地爱你!永远到底有多远呢,却没人知道。在平静的天空下说着甜言蜜语,说要一生一世的永恒,是否会想到有一天棒打鸳鸯,谁还能顾得了谁呢!少男少女总会相信那些痴傻的话,因为他们涉世未深,还不懂得什么是现实……若是懂了,也许就像白流苏与范柳源一般了,不会轻易谈“爱”了,它是一种奢侈品,奢侈的人享用不起它。所谓的爱情,也许就是在某个时刻,某个地点我需要你,你也需要我的一种结合。然而一旦彼此不再需要对方,也就是爱情枯萎之时,仅此而已。

一直觉得张爱玲是个清冷的女子,用一双冷寂眼神看世间所有繁华热闹,写感情总是毫不留情地剥去种种温情的外表,直接暴露出人的本然,没有任何修饰。让人看了顿生悲凉。白玫瑰与红玫瑰中那段最为经典的话语“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字,就揭示一切男子真情下所有的本质。这个女子就是这样,将残忍的真话隐在自己淡淡的哀愁里不经意地说出来,让人分明感觉到悲哀却又拿她毫无办法。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心经里父女之间的畸恋,金锁记中无爱的曹七巧,扭曲的人性,疯狂的报复,一切让人感觉的都是冰冷的,人与人之间最为温暖的感情,也只不过是一种利益的表达,这种种,只是人的一种绝望的挣扎。

而倾城之恋应该是张爱玲冰冷的笔下,唯一温暖而琐碎的爱情。可是这段情感的圆满又非常不幸地以一个大悲惨为前题为背景。那便是一个城市在战争中的陷落。其中生、死、离、别,都只在毫厘之间,只有片刻之差,所有的一切都拳在命运手里,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只是命运手中牵串拉扯的玩偶,比起外界的力量,他们的力量只是渺小,根本做不了主,他们能做的只是相爱,剩下的事,交给命运,而这一次,命运通过一场战争成全了他们。

柳原看着白流苏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那时候再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看到范柳原在电话里对白流苏说“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不可抑制得哭了。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却有别于时下的爱情故事,它没有那么强烈的肉欲,没有那么多的甜言蜜语,它有的,更多的,是一种带着淡淡哀伤的压抑的与时代与命运相系的感情。

小说中最经典的一句话,也是常常被人引用的,“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但终,一对自私的男女成就了一段俗世的真实的爱情。

也是,这也是张爱玲内心所期许所向往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的。”也许爱情最大的快乐,莫过于做平凡的夫妻。“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正如她也曾经这样许愿。但终成空,只是镜花水月。

她那样清高孤傲的女子,写尽人间风月把世情看得玲珑剔透,也逃不过情的劫难。有一种人本质上冷而清冽,如张爱玲。不轻易付出,一旦投入,就凝聚所有光华,烧得炙热璀灿,爱得千回百转。为了胡兰成,她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为了他,她原谅了他跟另一个女人一起,甚至生活费却仍然是她给的。于胡兰成的种种自私、劣迹,种种遭常人谴责处,而张爱玲仅仅一句说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就将所有言语化为烟灰。为了爱情,她这样一个孤高的女子,也变得卑微,将自己低到尘埃里,只求一段平凡的爱情,但,她全身心的付出也终只换回满心神伤和黯然憔悴。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但这个曾经懂她的人,终让这朵开在尘埃里的花萎谢了。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盈盈地站起身来,将蚊烟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

--《倾城之恋》

这是在这篇文章甚至说在张爱玲的所有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仿佛有无尽的宿命在里面,是不是只有在这样的一种无奈的情况下,白流苏与范柳原的爱情才有她们的安身立命的地方呢这种相依相偎是不是又是真正的爱情呢也许爱情在他们之间,更像一场游戏,两个人的交易。

流苏是一个坚强的女子,在压抑,畸形的生活环境里,选择了出逃。她大胆地顶着众人的唾弃与前夫离婚,这是她的勇气。可同时,她始终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逃离的方式只能是依靠男人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于是她必须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学会保护自己,却又让她这份简单、真挚的情感徘徊在疑虑、猜忌、金钱、责任、虚荣之上了。但这又怎能怪她呢她承认柳原是可爱的,给了她美妙的刺激,但是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说到柳原,他又何尝不是这样呢青年时期同样有着一段不愉快回忆的他性格怪癖,无意于家庭。对于爱情他根本无法驾驭,无法给予对方承诺和信心。也许或者说一定,他曾经只是把流苏看作是那很多个里面的一个,新鲜过后,各拍两散,责任不需要,爱情只是调剂,而流苏也自然知道这一点,“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流苏的心中,自然是知道柳原的,她也明白只有这场关于这个城市的劫难才成全了她们。战争带来的是残缺,可为流苏和柳原带来的却是一嘲圆满”。偶然的倾城,让他们抛却了所有,让他们从捉迷藏式的精明走到冲破一切的结合--流苏得了名份,柳原也甘愿担起了责任。战争让人变得真实。死亡下,忽然感觉瞬间的变化即是烟消云散、阴阳相隔,容不得你有半点犹疑,因为生死只在顷刻,金钱、权利、美色等等都不重要了,能抓住的只有现在,只有身边尚存气息的他(她)。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的选择。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人。

喜欢小说中的一段话:“流苏到了这个地步,反而懊悔她有柳原在身旁,一个人仿佛有了两个身体,也就蒙了双重危险。一颗子弹打不中她,还许打中他。他若是死了,若是残废了,她的处境更是不堪设想。她若是受了伤,为了怕拖累他,也只有横了心求死。就是死了,也没有孤身一个人死得干净爽利。她料着柳原也是这般想。别的她不知道,在这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

两个人之间那一丝丝的温情,在一瞬间,让时间成为永恒。这一刻交织的情感该是幸福存在的道理吧。如果这可以叫爱情,那么就算是吧。可我更觉得这是一种悲凉。假如没有战争,两人将依然活在自己背负的壳中慢慢前行,谁也不会为对方付出真心。他们会按自定的生活轨迹走下去,看似丰盛,却是苍白悲哀。

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一个大变故改变了一切,但如果是为了成就这样一段恋情,代价未免太大了,而且这样的偶然性几近为零。

这样的爱情,或许只能童话中存在。

那些女子穿起华美的袍子,站在旧时光的影子里轻轻地画起一道浓眉。绿色和红色交错的灯光,暗暗地洒落,幻美的生活之后,人去楼空。

--题记

有人说,张爱玲小说的底色是:荒凉。

她喜欢写那些旧上海的故事。红男绿女,他们以为生活会变得很好,于是做着凄苦的事情。慢慢的,时间只是成为了一种虚幻,女人开始习惯把眉毛浓黑,涂上朱红的唇膏,深色的胭脂,以为那样,就可以把眼泪掩藏。

读张爱玲的小说,就像在听一个很近很灵动的故事,她自己是说,我的作品,旧派的人看了觉得还轻松,可是嫌它不够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觉得还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够严肃。她总是喜欢在作品里提到胡琴,只是某个也许只出场一次的人物,在某个角落嘶哑嘶哑地拉着它,在某个需要他的时候。就像故事的调子,没有什么起伏,却是两个相爱的人慢慢地靠近或者慢慢地疏远,回到人本身的寂寞,然后又回到模式化的生活中。

张爱玲曾经说过:回忆总是令人惆怅的,过去的美好只会使人感到一切都已经完了,而过去的烦恼,只会使人再度烦恼。记得我在看《半生缘》的时候,故事的开始就是,“……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载都好象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她的小说总是一份感情从不能自己到慢慢沉淀的过程,让人觉得有些微微的苦涩,而其实那些人还在我们的生活中,他们只是更换了名字,却重复着相同的故事。

荒凉是因为繁华之后的落空,正如寂寞的女子内心总是一片为开垦的荒芜,而张爱玲正是把它拿捏得很恰当。我们总听见人们称赞她有才华而不是伟大,大概也正因为她只是把故事讲给爱听的人。因为张爱玲也说过,生活是一件华美的袍子,爬满了虱子。所以她的小说女主角总是穿着不同的旗袍出场,也暗示她们隐隐相同的人生和命运,外表的美丽内心的空虚。她的作品总是看上去很华丽却是很安静的调子在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故事,读完之后才会恍然,原来张爱玲是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女子。

泛黄的照片中,那个女子很安静地望向远方或者只是平静地看着。原来所谓的才华也不过是比平常人更多一份恬静,更多一些对命运的追问。喜欢在小说里开始把眼泪掩藏,慢慢的,眼泪就像手里的沙子,慢慢地滑落,然后是肆无忌惮的崩溃。我们就被她轻易地被带回到旧时光中,或许快乐或许悲伤。

爱上张爱玲的文字,如同倾城之恋,只是那一刹那的时间。而她的故事,正如一首安静悠长的歌,不会落空,因为任何时候都需要这样一首歌。不同的人,唱出不同的味道。

也正如李碧华所说,文坛寂寞得恐怖,只出一位这样的女子。

《倾城之恋》是一部很经典的小说,给我很大的震撼,不愧为“倾城之恋”。以下《倾城之恋读后感2500字范文》由读后感网读后感大全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写读后感有所帮助!

读完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心里有点悲,让我联想到以前读过的另外一本书,王安忆的《长恨歌》,主人公同样是美人,同样是上海人,同样经历了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不同的是她们的家庭背景,人生经历,然而,给我的感觉,都是悲凉的,凄清呃的。不同的是,《倾城之恋》是一个乱世的爱情的喜剧,而《长恨歌》则是一个人生的悲剧。

喜欢张爱玲的作品,首先是被她这个人所吸引,在我看来,她有一种独特的韵味,或者说她本身就是一个传奇。出身官宦世家,却擅写平民甚至小市民的苦乐,而生活与共处世之道却又全然—种不同,其生命与生涯,又何尝不是一部真实的“传奇”,读了她生命与生涯的“传奇”,就会明白为什么张爱玲能在青春年华写出空前绝后的凄艳的佳作,读张爱玲也让我们知道什么是作家,什么是小说,什么是传世精品。

茶花女读书心得篇四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哈利波特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哈利波特》系列是我最喜欢看的书,每当看完一次后还想再看第二次,我喜欢里面的故事,里面的人物,里面的情节,里面的风景……里面的一切一切。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被翻译成七十四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达四亿多册,位列史上非宗教、市场销售类图书首位。《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这个人物惊诧文学江湖,让数不清的读者为之倾倒,这不得不说是文学史上的一个奇迹。罗琳这个富有想象力的魔法妈妈带给了无数人欢笑与泪水,更带给了全世界的哈迷一个美丽的梦。

《哈利波特》系列共分为7本,他们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7本书我全部都有,而且无一不爱,本本都当宝来收藏者。

如果你们细读这一系列的书,会发现他们的好!

他是一个既优秀又让人感到厌恶的人。

说他优秀,是因为他在黑魔法防御术的课上成绩优异,缴械咒、铁甲咒、神锋无影咒、倒挂金钟咒、钻心咒等,都是他最拿手的咒语,哈利黑防课的所有教授都十分优秀:奇洛教授,投靠了大反派伏地魔;吉德罗·洛哈特,对自己使用了遗忘咒;莱姆斯·卢平,唯一一个狼人教授;疯眼汉穆迪,一个强悍的傲罗(傲罗,为追捕伏地魔手下的职业,法力高强);多洛雷斯·乌姆里奇,一个长得像蛤蟆的魔法部副部长;西弗勒斯·斯内普,杀死了校长邓布利多的人。哈利·波特有三个原因可以解释他能次次从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手中逃脱,一,邓布利多是他唯一害怕的人,他十分器重哈利·波特;二,他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三,就是他黑魔法防御术的好。d·a组合是一个黑魔法防御术学习的地方,组长当然是哈利,而组员有:赫敏、罗恩、乔治、弗雷德、金妮、纳威、卢娜、秋·张等。哈利·波特黑魔法防御术十分厉害呀。

说他让人厌恶,还是因为斯内普呢!在这所学校,很多人讨厌哈利,但最讨厌哈利的当之无愧是斯内普。他说哈利骄傲自大,我理解是这样:别以为靠运气打败过黑魔王几次就在同龄人中出类拔萃了。哈利除了黑防课出类拔萃之外,其他科目都比他的好友赫敏·格兰杰差得多。他还十分令人害怕,因为他是一个蛇佬腔,能够与蛇对话,这个本领是伏地魔也具备的,而蛇是伏地魔本人最喜爱的动物。

哈利·波特,实在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接下来我们要纪念的就是邓布利多了——他的死是由原因的,是他计划的,他是一个有智慧的人,是一个伟大的巫师——是伏地魔最害怕的人,他也一样为了哈利,做出了他所能做出的一切,他一样爱哈利,信任他——同时他也一样是勇敢的,是强大的,他是霍格沃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校长,最受欢迎的校长,他认为教书也许是他最喜欢的职业,他无疑是一个好老师,使自己喝下那难以下咽而且痛苦的魔药,只是为了拿一个早已知道的假的魂器——我相信他是一个真正有智慧的人,真正伟大的人——!

后来就是哈7中死去的人们了(包括动物)

弗雷德,这个永远的搞笑者,哪怕到死时脸上还挂着满足的微笑,就像他平常那样,和双胞胎乔治,永远在搞恶作剧,在搞恶,曾经是多么希望他能安静一会,但是现在,他永远安静下来了,安静得让人心酸,他的一生很快乐,他喜欢刺激。为了霍格沃茨而战,这绝对是他的骄傲(同时纪念乔治的耳朵)

最后,我们最值得一提的就是斯内普了,他的牺牲让我泪如雨下,一直以为他是坏人,杀死了邓布利多,是伏地魔的人,是叛徒,是内奸——可是谁又能理解他的苦衷?他要顶着这么大的压力来生活,来工作,相信邓布利多和伏地魔让他十分痛苦,他暗恋了莉莉一辈子,可终归莉莉被檐姆强走了,他的守护神永远和莉莉是一样的,在危急时刻不止一次的保护了哈利,忍受着巨大的痛苦杀死了邓布利多,众人还不能够理解,最后被毒蛇的尖牙刺入而死去,最后一刻把自己的所有记忆给了哈利,让哈利明白了他,彻底了解了他,最后让哈利看着他,相信他那时的眼神有痛苦,也有放松,终于一切都结束了!

纪念完了逝去的人,我还要再说说或者的人,比如说哈利

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只因为一次偶然,或者说预言球里的决定,让他失去了了父母,头上留下了闪电型的伤疤,他是何在斯莱特林,但是因为先前听了忠告,决定来到格兰分多,这决定了他的命运,他真的适合格兰分多,他勇敢,有主见,敢于与伏地魔抗争,最后杀死了伏地魔!真得很伟大!不枉前面这么多人为他献出了生命,相信他们会对哈利感到骄傲!邪恶压不过正义!这是大家一致相信的,哈利!你真得很棒!赫敏和罗恩,哈利如果没有他们,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没有他们的帮助,他不可能这么快地找到魂器的死亡圣器,他们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做朋友,真正的朋友,出生入死的朋友!

其实我很遗憾这就这么停住了——但是我支持罗琳的决定,既让哈利波特到此为止吧!

如果说书是一扇知识的大门,那么阅读便是打开这扇大门的唯一钥匙;如果说书是知识的世界,那么阅读就是通往那儿的快速列车;如果书是一叶遨游地球的小舟,那么阅读就是让它前进的双桨。阅读也是我寻找快乐的源泉。最近我又阅读了七本书——《哈利.波特》系列。

读完这一系列书,我被哈利.波特这个小个子男孩给深深吸引住了。因为他是那样的勇敢机智,遇到危险会冷静克制的想办法,一次又一次的超越自我。终于发掘出了自己最大的潜力,战胜了可怕的伏地魔。他在很多方面都值得我学习,而最让我佩服他的却是他的宽容。有一次,哈利.波特抓到了一直想要害他的(食死徒)小倭星——虫尾巴。大家都说要把它处死,可哈利.波特却释放了他。这让我想起我时常因为同学捉弄我而发生冲突,弄得大家很不愉快。看了这本书,我意识到自己应该宽容一点,也许就会是一个不一样的局面。

阅读到一本好的书就像品到了一块最美味的蛋糕,让人回味无穷。

自从我开始阅读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就被小说里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和奇妙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吸引住了。

哈利·波特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和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他在人类世界里默默无闻,但在魔法世界里却大名鼎鼎。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面,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伤疤是黑魔法的使者伏地魔在杀死哈利父母时留下的,是哈利大难不死的象征。

哈利非常的聪明,也非常的勇敢。他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认真学习各种魔法,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在他们的帮助下,他战胜了一次又一次困难,打败了凶恶的巨怪,打退了狼人的袭击,逃过了食死徒的追捕,最后毁掉了伏地魔的魂器,使伏地魔再也不能复活。他是一名优秀的巫师。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魔杖一挥,蜡烛漂浮在空中,食物吃完了还会自动出现,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都会自己开口说话,还有奇妙的“吼叫信”,如果你拿到它不立刻打开,他就会自动吼叫爆炸。当然也有恶心的“鼻涕虫”,如果你吃了就会从嘴里不断地吐出鼻涕虫。

飞天扫帚是巫师们的交通工具,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魁地奇”比赛就是骑着飞天扫帚寻找“金色飞贼”。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如皮皮鬼等等。这一切,都太好玩了,让每个小朋友都希望成为这所学校的小魔法师。

我越看越喜欢哈利·波特,又继续读完了《哈利·波特与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一直到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七部哈利·波特小说我都非常喜欢,虽然它们摞在一起很厚,可是我毫不费力就把它们看完了,我觉得这是一套“让人的手指停不下来的书”,我在里面学到了要勇敢面对强敌,不断战胜自己的精神。

最近,罗琳女士又出版了哈利·波特的续集,很快我就又可以看到这位勇敢的巫师,再一次走进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啦!

茶花女读书心得篇五

这本书通过环游地球这件事,赞扬了福克先生聪明勇敢、沉着冷静、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我很喜欢这本书。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八十天环游地球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科幻名着。这本书讲述了福克和朋友打赌,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回到伦敦,虽然路上福克先生和他的仆人——路路通遇到了许多麻烦,但他们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提前一天回到伦敦,最终赢得了胜利。

福克是一个善良正直、乐善好施、足智多谋的人,但他不苟言笑,性格有点孤僻冷淡。而他的仆人路路通则是个为人乖巧,路见不平,好拔刀相助,有侠义之心的人。在跟主人福克先生80天的环游中出了不少力,深得福克先生的赏识。

在80天的环游中,他们遇到了许多困难,如“生死海难”一章和“大获全胜”一章中,福克先生以他那高超的武艺打败了那个不可一世的船长。他们遇到问题毫不退缩,最终还能把事情妥善处理好,沉着冷静,以坚定的意志克服了千难万险。费克斯是个鼎鼎大名的大警探,身材矮小,但心地善良,但他误认为福克就是那个在伦敦银行偷金磅的那位江洋大盗,于是,他就在福克主仆环游地球期间多次捣乱、阻挠,但在最后还是消除误会,与他们化敌为友。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会遇到许多困难和不可思议的事,但如果你能像福克先生那样,做任何事都有毅力,不管面对多大的困难,都要有始有终,再难也要把它做到底、完成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地想办法攻克它,最后你就会胜利!我要学习福克先生,做任何事情时,遇到困难不害怕,不被困难所吓倒,坚强勇敢地走下去!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部科幻小说,描述了主人公福克先生和朋友打赌,自己在八十天内环游一周,朋友们都不相信,如果一旦输了,福克先生将会倾家荡产。然而,就在这种压力下,福克先生并没有退缩,以坚定的意志,克服了种种自然和人为的障碍,最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在当时这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福克先生很有正义感,他痛斥了英国鸦片对中国人民的毒害,嘲笑了美国的武斗选举。同时,他对自己这次旅行充满信心,他相信只要有决心,什么事都有可能做,正是这种执着,才使得福克先生克服种种困难,环游地球。在文章中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明、栩栩如生。在阅读同时,还能使我了解丰富的地理知识。正是这样,我才对这本小说着了迷,读了一遍又一遍,但真正让我佩服的,还是福克先生那种为了明天而不惜放弃生命的品质。在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这样为了朋友舍去生命的人。

在生活中,自信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你能够去超越自我,去冒险。如果没有自信,这是相当可怕的事情,也许还没有冒险,你就打退堂鼓了,觉得自己不能胜任,所以,我们做每件事,自信是很重要的。福克先生就具有这种自信。

这虽然是一篇科幻小说,但是,我觉得很真实,好像真的发生过一样,福克先生机智勇敢的形象一次次展此刻我的眼前,但是仅仅靠福克先生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能够完成这坚难的任务的,他也需要帮忙。“路路通”(福克先生的助手),总是在福克先生有危险的时候出现,他很忠实,一次次为了主人冒生命危险,这是不是也值得我们学习呢不是所有人都能做的。就象费克斯,他就想害福克先生,但是最终阴谋没有得逞,因为有“路路通”这个忠心的助手。至于为什么叫他“路路通”,我想大概是他的绰号,因为一路尙他是福克先生的向导,每个国家的路他都清楚,所以就叫“路路通”吧。

在阅读这本小说时,不知不觉中你能够学很多:比如说地理知识,做人的道理。在人物的语言和动作中,你能够明白奇风异俗,让你了解世界各地的民俗。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科幻名着。这本书讲述了福克和朋友打赌,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回到伦敦,虽然路上福克先生和他的仆人——路路通遇到了许多麻烦,但他们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提前一天回到伦敦,最终赢得了胜利。

福克是一个善良正直、乐善好施、足智多谋的人,但他不苟言笑,性格有点孤僻冷淡。而他的仆人路路通则是个为人乖巧,路见不平,好拔刀相助,有侠义之心的人。在跟主人福克先生80天的环游中出了不少力,深得福克先生的赏识。

在80天的环游中,他们遇到了许多困难,如“生死海难”一章和“大获全胜”一章中,福克先生以他那高超的武艺打败了那个不可一世的船长。他们遇到问题毫不退缩,最终还能把事情妥善处理好,沉着冷静,以坚定的意志克服了千难万险。费克斯是个鼎鼎大名的大警探,身材矮小,但心地善良,但他误认为福克就是那个在伦敦银行偷金磅的那位江洋大盗,于是,他就在福克主仆环游地球期间多次捣乱、阻挠,但在最后还是消除误会,与他们化敌为友。

透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会遇到许多困难和不可思议的事,但如果你能像福克先生那样,做任何事都有毅力,不管应对多大的困难,都要有始有终,再难也要把它做到底、完成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地想办法攻克它,最后你就会胜利!我要学习福克先生,做任何事情时,遇到困难不害怕,不被困难所吓倒,坚强勇敢地走下去!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科幻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主要写了蒸汽机时代,一位英国绅士菲利亚·福克先生与改良俱乐部的牌友们打赌,用八十天时间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

在福克先生所处的那个时代,只凭当时的交通工具,在八十天内完成环球旅行,是一件几乎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但福克先生下定决心要实现这个目标。其实福克先生并不仅仅仅为了赢得赌注,还为了证明他的潜力,从而使自己成为第一个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周的人。

在旅行途中,福克先生救过一个将要被不合理的法律夺取生命的妇人;他的佣人路路通也被强盗抓走过,但他仍然冒着危险去救他的佣人。福克先生很可能因做这两件事而输掉赌注,但他却毫不在乎,因为他明白人的生命比金钱更宝贵。从那里能够看出福克先生是一位正人君子,在实现计划的过程中也不忘伸张正义。

福克先生克服了种种困难,最后在八十天内环游了地球一周,以三秒之差赢得了赌注。他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是因为福克先生有科学的计划、有忠实的朋友、还有坚定的信念。

一项周密的计划有助于所做的事情有条不紊地进行,比如旅游、度假、学习等,如果不制订计划的话,到时候就会手忙脚乱。爸爸带我去旅游前,总是先制订一项周密的计划,这样时间就能够被充分利用而不会被浪费掉了。这次寒假,就因为我制订了《寒假,我的时间我做主》计划,才使我在完成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除去特长班、课外班后,还能够给自己留出不少自己作主的时间用于游玩,滑雪、找朋友玩等自己想做的事情。

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要珍惜时间,分秒必争,这就是福克先生成功的关键。在那短暂的几秒内,足以使福克先生输掉赌注,倾家荡产,时间是多么宝贵,浪费时间简直就是在浪费生命。就像在篮球场上,有时决定胜负的往往就是谁能抓住最后几秒钟的机会。

福克先生机智勇敢的形象一次次展此刻我眼前,但是仅仅依靠福克先生自己的力量还是远远不够的,他还需要朋友的帮忙,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路路通”总是在福克先生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忙他,一个忠诚于朋友并不顾自己生命危险去帮忙他的人,是多么难得啊。

其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克先生那样,用计划、信念和努力去做好每一件事情,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但我们不能够气馁,要镇定,持续冷静的头脑,想办法去解决,有道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学习上也是如此,我们要努力,要刻苦,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读完这本书,我最后深深理解了什么叫做“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我们只需要把信念当作船,努力当作帆,就必须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不禁百感交集。

它的主要资料是这样的:福克先生和朋友打了个赌——八十天环游地球,赌注是两万英镑。旅途中,福克先生经常做好事,耽误了很多时间,差点赌输了。但是有惊无险,福克先生最终赢得了赌注。但是,这赌注都不及旅行的费用啊!

我一向在思考着:福克先生历尽千辛万苦,浪费了他宝贵的青春,值得吗?他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两万英镑的赌注?肯定不是。因为他在旅行中花费的钱远远超过了赌注。那么,难道他什么收获都没有吗?不,也不是。他的收获其实太多了:他收获了幸福,收获了感激,收获了尊严,还收获了一颗善良的心……福克先生收获了这么多比金钱还要珍贵的东西!

那么,福克先生是不是想启发我们和他一样环游地球呢?那倒不是,我觉得福克先生是想让我们明白,世上每一件事都有它的第一次。为什么只有福克先生能在80天内环游地球,而别人却不能?因为福克先生有着持之以恒的信念,有着坚忍不拔的意志力,有着千千万万的汗水……如果你也有这些,相信你也能办成一件事。

每一件事都会有第一次,期望下一个第一次属于你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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