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学校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09-24 作者:梦幻泡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学校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精选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篇一

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对此我校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严肃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学校形象,贯彻执行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自查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存在问题。

1、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2、张榜公示教育收费明白卡,鸠江区民生政策宣传单,学校收费公示牌。

3、严禁各班级各教师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

4、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5、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根据教育部“一费制”精神,按照区民生工作精神,我校在开学初就展开积极宣传,免收学生杂费,免费发放学生书籍费,免费发放学生作业本和基础训练一套,以上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有效保证了学校开学工作的稳定。

我们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齐抓共管、防范蔚然的基础上,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严禁擅立项目收费,所有工作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严禁教师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严禁教师乱办班、乱补课。

总之,我校在收费工作上认真贯彻区教育局的各项规定,无搭车收费,无擅立名目收取费用,廉洁从教,严厉治校,努力树立学校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

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篇二

08』108号)的有关精神,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心校、各基层小学和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各校都能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了各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的顺利进行。

2、学校收费都能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收费票据,及时填写学生收费登记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

3、、学校都没有擅自编印、向学生统一征订中小学教辅材料。没有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各校都能严格按照“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还少补”的原则加强对学生代办费的管理,严格按照代办项目的范围开支,学校其他费用没有在代办费中列支。

4、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有霞林街道中心学、霞林小学、棠坡小学都能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取消学生的体检、看电影两项代办收费项目;对学生服装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毕、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没有强行统一收取,也没有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借读生及其收费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工作管理的通知》(闽教综[xxx4]37号)和《关于县城城关学校招收本县农民工子女入学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闽教综[xxx6]53号)文件规定执行。

6、田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实施办法》莆政办[xxx5]150(号),进一步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

7、、幼儿园收费都能按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xxx7]费330号)和莆田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莆市价[xxx6]83号)文件规定执行(标准详见附表三)。

8、各小校没有擅自增设项目向学生收费或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代办费及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也没有其它部门或单位在学生注册时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篇三

为了严格贯彻执行xx规范教育收费的'通知精神,深入治理我园教育乱收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创办让人民满意的幼儿园,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现将我园的收费自查如下:

1、认真贯彻xx市规范教育的通知精神,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有工作安排和学习计划,园领导专门开展了全园教职工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思想认识水平:抓好治理乱收费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的发展,事关教育自身健康发展。

2、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校长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防范未然。

1、严格执行市物价局收费标准,并大力宣传收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根据区财政、教育局下发精神,统筹后将所有收费经费全部放入财政收入帐户中。

4、书簿征订按市教委、市新华书店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范围执行,并严格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操作。

5、代办征订的幼儿杂志充分体现幼儿家长自愿原则,并以书面形式征得家长签字为凭证。

6、幼儿代办费严格按照实际人数操作,做到帐物一致。

7、做好收费公示版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园务公开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通过公示栏、设立举报的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等情况及投诉电话等向家长公开和公示,加大监督力度,实行收费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收费行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秋季学期:幼儿入园数共38人,管理费总收:27400元。伙食费总收16440元。书费总收6384元。此次自检自查工作中得到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我园继续遵照区物价局、区教育局规定的行政事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守财经制度,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行,努力把我园办成一流的幼儿园,让领导放心、幼儿开心、家长满意的幼儿园。

在推进依法办学,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教育收费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园不存在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我园不存在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我园无任何一起受理家长、居民反映有关教育收费问题、信访件的情况。因此,我园在家长、社区中的反映一直是比较好,得到了社会的肯定。通过自查, xxx幼儿园无一列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自查自纠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以人为本,为幼儿着想,为家长着想。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对自20xx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仔细认真的检查,现将自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教育收费规范管理和自查自纠

1、学校专门成立教育规范收费自查自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马小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教代会实施监督,保证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

2、组织学校班子成员学习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教育规范收费的规定、意见及通知,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严谨认真的解读,确保对相关政策的正确理解,在对学校各类收费的工作指导中不出现偏差。

3、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校的收费规定和办法。

4、加强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管理。

学校不在政府规定的收费目录之外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严禁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取消学校不必要的代办服务,不为其他任何单位代办和服务,或为其向学生宣传推销提供条件。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坚持充分体现自愿和不盈利原则,并据实结算。完善代办收费的操作程序,细化操作措施,代办收费事先公示,服务性收费明码标价。征得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同意,按规定做好收费和管理使用工作。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代办的过程中,若有折扣和让利全额按实返还学生。

5、加强师德建设,以师德建设、行风建设为抓手,提高规范收费的自觉性。

学校从管理入手严格要求,严格禁止为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严禁违规推荐教辅材料、不强行征订教育部门规定目录以外的书籍。在此过程中学校不断完善图书、教材、教学用品等采购制度。加强学校补课办班管理,严禁向学生收;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及个人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课外办班。

6、严格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及时、足额将教育收费缴入县财政专户,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和使用教育收费资金。

二、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一方面保证国家助学政策和涉农专业免学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奖学金、助学金等制度;另一方面继续秉持学校办学传统,对有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减免学费的资助。

三、问题和建议

1、为适应市场需求,我校专业建设不断加强,教学成本逐年提高,现在的学费收费标准已不能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我们建议政府部门酌情修订并提高中职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

2、中职学校培养的是技术型人才,面对社会的要求,培养高质量的技术型人才需要经过反复的实习实训练习,这需要大量的耗材。学费只保障理论教学需求,不能满足实验实训教学,建议政府部门酌情修订并提高中职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

学校教育收费牵涉到千家万户,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是关系到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大事,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教育形象的大局,是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措施。今后学校将继续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工作方针,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整治违规收费的行为摆在重要突出的位置,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不断强化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收费管理的各项工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篇五

教育收费自查情况报告

现将我园20xx年度学期教育收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1.我园的收费项目均在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2.我园在校园内显眼的地方,对各种收费项目注于明确、细致的解释。

二、收费标准按《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亮证收费。收费标准收费,具体为以下三项:

1.每学期幼儿教育费按五个月收取,每月教育费收150元。

2.每学期幼儿保育费按五个月收取,每月保育费收150元。

三、用于幼儿个人的代收费包括幼儿保险费、幼儿课本、幼儿伙食费、棉被、点心费。

1.无强制幼儿家长购买保险行为。

2.幼儿课本费、作业本费按实际价格和市场价格代收、代管。

3.幼儿伙食费按市场价格代收、代管,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特此报告20xx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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