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

时间:2023-12-18 作者:灵魂曲

通过学习总结,我们可以反思自己的学习方式和态度,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在以下的学习总结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学生在总结中的不同观点和思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一

广泛深入地开展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学法用法热情,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营造蓬勃向上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借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之际,我校举行了模拟法庭展示活动。

此次展示活动旨在努力探索学习法律知识与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相结合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新方法,全面提升小学生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鼓励他们争做合格守法的小公民。这是我校认真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进课堂的又一新举措,也是推进“法律进校园”的又一新进展。该活动通过选取不同学生学龄段易发多发案例,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参与或观摩模拟法庭,不仅到学生们体验了多姿多彩的法制教育新形式,也教育孩子们懂得了法律是维护良好秩序,创建和谐校园环境的基本行为准则,培养了他们我要学法、快乐学法的学习态度。

今后,我校将继续开展模拟法庭教育形式,全面提升我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教育的整体水平。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二

实习结束后,开始了我们的实训课程。此次实训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考察我们能否结合最法院实习中所看到、学到的知识结合案例解决实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培养学生综合的法律职业能力。我们组分配到的是一件关于产权转让纠纷案件,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训练。一个大组分为三大部分:审判组、原告组、被告组。我被分到审判组担任审判员的角色。

刚案例时,经过我们审判组成员的反复讨论,分析现有的资料,我们将该案件定性为产权转让纠纷。房地产法对我们不陌生,但也说不上熟悉。要处理好这个案件仅凭我们现有对房地产法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搜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我们认定案件事实是首要任务。

撰写法律文书。这个实训课程中,我们审判组要写三份文书:阅卷意见、开庭笔录、民事判决书。写文书首先要对案情进行了解。归纳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使我们对实体方面的认识增加了不少,疑问也不少。了解了出让和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出让金产生方式也不同。这个案件中有一个疑问是根据我们现有的资料我们无法确定,本案中《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应该是企业净资产与企业负债之和。不包括土地出让金。还是说,《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包括土地出让金,应该由国资委认定。在庭审过程中,在法院实习我们已经对庭审有了一定的了解。庭审的调查阶段,是最重要的一个阶段,也是我们最混乱的一个阶段,很不经意就从这个阶段跳到另一个阶段。法官在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驾驭庭审的能力有所欠缺。庭审是考验法官的及时反应能力。驾驭庭审能力的重要方面。我们虽然知道要防止双方当事人转变成辩论,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不能及时地把握。

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提高了我们动手,动脑,动口的能力。在平时的学习中,说话的总是老师,老师主导课堂。而模拟法庭能使学生成为主导的法庭的角色。促使我们用法律思维去考虑事情,处理案件。培养我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庭前准备阶段,促使我们主动去搜集资料,增强我们的主观能动性。撰写法律文书时,加强了我们对法律文书格式、用语、正确引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庭审阶段,锻炼了学生的逻辑思维。整个实训课程带给了我们很多感触,培养了我们的协作精神。建议学校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多加入些类似的实践性课程。培养我们成为合格、优秀的法律人才。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一个灯塔,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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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三

模拟法庭克服传统法学教育弊端,推进职业素质教育。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模拟法庭个人。

希望大家喜欢!

进入大学这近三年的时间里,我们对法学已经有了一个系统的学习,法学的基础理论素养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离法律实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是理论与实际脱节。大三的第二学期末,按照河科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的学习法学这一专业,做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我们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以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作为案例,我们运用这近三年来学过的有关知识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认真做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练。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得很好,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另外,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中,非常荣幸的是我扮演了辩护人的角色,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非常难忘的经历,它让我真实的体验到了辩护人的风采,这对我来说是我走进法律实践的一次预演,我竟会永远记得这次经历的。

在这次模拟法庭中,作为辩护人的我主要谈谈以下的几点体会:

首先,作为辩护人应该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对争议的焦点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辩护。在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中,张磊故意伤害一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张磊的年龄问题。本案当中被害人右眼失明,构成轻伤,如果法院认定张磊年满十六周岁的话,那么张磊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张磊未满十六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张磊就不构成犯罪了。因为《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四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负刑事责任,很明显构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所以,如果我做无罪辩护的,就必须证明我的当事人未满十六周岁,本案的争议就自然而然的应围绕被告人的年龄问题而展开。作为辩护人的我必须明确本案的争议焦点,如果我不能抓住这一点的话,而是把精力放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那么必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俗话说“用刀用在刀刃上”,作为辩护人分析问题更也应到做到这一点。

其次,作为辩护人我体会到了有利证据的重要作用。“以事实为依据”是我国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认定某个事实,需要证据,证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我们甚至可以说证据诉讼结果,这在刑事诉讼中尤为明显。在刑事诉讼中,一个合法有效而有力的证据很可能就决定一个人的有罪与否,甚至是生命的保留与否。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也不难发现证据的重要性,为证明我的当事人有罪,公诉人费尽心思的找了一系列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的主观恶性以及伤害被害人的事实,如果证据不重要的话,公诉人也就不会费那么大的劲来找一系列的证据了。作为辩护人自然也应更加重视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运用,在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中,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主要就是张磊的户籍证明。在掌握了这一证据时,并不能如释重负,因为公诉人也出示了医院的出生证明和工作。

日记。

这对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自然有不可小觑的证明作用。这就需要向法官证明谁提供的证据更应该被采纳为了达到这一点辩护人就应当对证据的证明力问题了如指掌并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说服法官。在本案中作为辩护人的我就是利用《民通意见》第一条的规定来证明关于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户籍证明的证明力高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的证明力。所以说掌握对被告人的也有利的证据并合理的运用充分发挥证据的重要作用对辩护人来说至关重要的。

最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作为辩护人掌握辩护技巧也是很重要的。虽然大家常说“事实胜于雄辩”,但是作为辩护人必须知道事实自己并不会说话,如果只需要事实就能解决案件的话,那么还要辩护人做什么呢?事实是处理案件的依据,但是更需要雄辩来辨析事实,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明。辩护人在辩论时应当注意辩论切题、抓住要害,做到主题明确、论点集中、言简意赅,在发表言论时应当注意语言清晰、快慢适宜,语言柔和,切记趾高气昂、态度生硬,在谈论到实质性问题时要坚持原则、据理力辩,注意身为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稳重的心理和语言上的气势。在这次实践中我真实的体会到了作为辩护人的辩论风采,有的放矢的辩论表现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维,语言的恰当运用调节了枯燥无味的生活,语调的变换又为法庭辩论增加了几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幽默语言的闪现,也为法庭辩论增加了一个亮点。

这次的模拟法庭实践,除了学习到了一些知识外,我还收获了一段美丽的回忆,散发着汗水的味道,飘荡着童真般的欢笑,还有孩子般的打闹。在这两周的时间里,为了做好这个模拟法庭的法律实践,我和我的同伴们协同共进,朝着一个目标努力着,流下了共同的汗水,我们也曾为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而争论着,像孩子一样,有时还会忍不住把吵架的气势拿出来,管他淑女不淑女,和他们争个面红耳赤的。现在转过头来想想,总会忍不住的笑笑,有时见了他们还会拿出来取笑一番。这段经历我想我们都会珍藏在心底的,偶尔拿出来在阳光下晒晒,品味里面的点点滴滴。

我是李鹏,是第五组的成员,在民事模拟法庭中担任被告代理人民法,是民事法律的简称,即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模拟法庭是依照法院的民事法庭而进行的,它是学生在大学时期了解和运用法律,学习法律的最好实行的方法,它能够使学生更好的了解和运用法律,使同学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让同学们了解和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程序,让同学在出入社会后少点错误,为同学们多积累点经验,为同学们出入社会打下基础。

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看清了法庭的相关程序,让我明白了民诉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活动,让我明白在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采用什么方式,什么诉讼请求维护自身的权利,并用相关的法律来约束自己,在法庭上,法官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公正审理。对案件认真负责,要坚持为人民负责的原则,用相关的法律维护人民的利益,诉讼当事人要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并同时监督法庭和法官,使法官不徇私舞弊,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社会趋于稳定。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约束自己,时常心中有法律,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和解决事情,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记住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及时地运用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解决事件.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四

大三的第二学期末,按照河科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的学习法学这一专业,做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我们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以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作为案例,我们运用这近三年来学过的有关知识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认真做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练。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得很好,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另外,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中,非常荣幸的是我扮演了辩护人的角色,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非常难忘的经历,它让我真实的体验到了辩护人的风采,这对我来说是我走进法律实践的一次预演,我竟会永远记得这次经历的。

在这次模拟法庭中,作为辩护人的我主要谈谈以下的几点体会:

首先,作为辩护人应该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对争议的焦点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辩护。在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中,张磊故意伤害一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张磊的年龄问题。本案当中被害人右眼失明,构成轻伤,如果法院认定张磊年满十六周岁的话,那么张磊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张磊未满十六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张磊就不构成犯罪了。因为《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四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负刑事责任,很明显构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所以,如果我做无罪辩护的,就必须证明我的当事人未满十六周岁,本案的争议就自然而然的应围绕被告人的年龄问题而展开。作为辩护人的我必须明确本案的争议焦点,如果我不能抓住这一点的话,而是把精力放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那么必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俗话说“用刀用在刀刃上”,作为辩护人分析问题更也应到做到这一点。

在刑事诉讼中,一个合法有效而有力的证据很可能就决定一个人的有罪与否,甚至是生命的保留与否。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也不难发现证据的重要性,为证明我的当事人有罪,公诉人费尽心思的找了一系列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的主观恶性以及伤害被害人的事实,如果证据不重要的话,公诉人也就不会费那么大的劲来找一系列的`证据了。作为辩护人自然也应更加重视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运用,在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中,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主要就是张磊的户籍证明。在掌握了这一证据时,并不能如释重负,因为公诉人也出示了医院的出生证明和工作日记,这对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自然有不可小觑的证明作用。这就需要向法官证明谁提供的证据更应该被采纳,为了达到这一点,辩护人就应当对证据的证明力问题了如指掌,并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说服法官。在本案中,作为辩护人的我就是利用《民通意见》第一条的规定,来证明关于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户籍证明的证明力高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的证明力。所以说掌握对被告人的也有利的证据,并合理的运用,充分发挥证据的重要作用对辩护人来说至关重要的。

最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作为辩护人掌握辩护技巧也是很重要的。虽然大家常说“事实胜于雄辩”,但是作为辩护人必须知道事实自己并不会说话,如果只需要事实就能解决案件的话,那么还要辩护人做什么呢?事实是处理案件的依据,但是更需要雄辩来辨析事实,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明。辩护人在辩论时应当注意辩论切题、抓住要害,做到主题明确、论点集中、言简意赅,在发表言论时应当注意语言清晰、快慢适宜,语言柔和,切记趾高气昂、态度生硬,在谈论到实质性问题时要坚持原则、据理力辩,注意身为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稳重的心理和语言上的气势。在这次实践中我真实的体会到了作为辩护人的辩论风采,有的放矢的辩论表现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维,语言的恰当运用调节了枯燥无味的生活,语调的变换又为法庭辩论增加了几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幽默语言的闪现,也为法庭辩论增加了一个亮点。

这次的模拟法庭实践,除了学习到了一些知识外,我还收获了一段美丽的回忆,散发着汗水的味道,飘荡着童真般的欢笑,还有孩子般的打闹。在这两周的时间里,为了做好这个模拟法庭的法律实践,我和我的同伴们协同共进,朝着一个目标努力着,流下了共同的汗水,我们也曾为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而争论着,像孩子一样,有时还会忍不住把吵架的气势拿出来,管他淑女不淑女,和他们争个面红耳赤的。现在转过头来想想,总会忍不住的笑笑,有时见了他们还会拿出来取笑一番。这段经历我想我们都会珍藏在心底的,偶尔拿出来在阳光下晒晒,品味里面的点点滴滴。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五

我是李鹏,是第五组的成员,在民事模拟法庭中担任被告代理人民法,是民事法律的简称,即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模拟法庭是依照法院的'民事法庭而进行的,它是学生在大学时期了解和运用法律,学习法律的最好实行的方法,它能够使学生更好的了解和运用法律,使同学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让同学们了解和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程序,让同学在出入社会后少点错误,为同学们多积累点经验,为同学们出入社会打下基础。

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看清了法庭的相关程序,让我明白了民诉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活动,让我明白在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应采用什么方式,什么诉讼请求维护自身的权利,并用相关的法律来约束自己,在法庭上,法官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公正审理。对案件认真负责,要坚持为人民负责的原则,用相关的法律维护人民的利益,诉讼当事人要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并同时监督法庭和法官,使法官不徇私舞弊,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社会趋于稳定。经过民事模拟法庭以后,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约束自己,时常心中有法律,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和解决事情,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记住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及时地运用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解决事件.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六

模拟法庭活动在文法系团总支学生会的指导关心下,在同学、老师与普法协会的共同努力下各个环节开展的都比较顺利。并且本次活动得到了文法系学生会各部及各班班委的大力配合,取得圆满成功。总结本次活动:

(一)我们认为有以下值得继续努力和发扬的方面:

1、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在活动前一周便进行彩排,每个参与角色扮演的同学都认真准备,并在模拟庭审现场表现优秀,获得老师与同学的赞扬;在活动当天提前进行场地布置并准备好各种突发状况的应对措施,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2、活动得到学生会各部的全力配合。在活动前期,宣传部就大力进行打版宣传,实践部帮助拉赞助筹集活动经费;在活动现场有自律部帮助维持活动现场纪律;并且各部都派人进行现场观摩,直接促进活动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使活动获得圆满成功。

3、增加学生的法律文化知识。通过现场表演的方式,使同学们能真实受到法律文化的熏陶,使同学们产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兴趣,提高同学们的法律修养,以保证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利益。

4、加强部内成员的交流与配合。在前期准备工作期间,部内各成员都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为此次活动出谋划策。并且在现场布置时,相互配合,共同为举办好此次活动而努力,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与智慧,这是我们举办好这次活动的根本所在。

(二)通过本次活动我们也认识到很多不足:

1、前期调查工作不足。

2、宣传力度不够。当晚到场人数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以后应当继续加强与宣传部的联系与沟通,给他们更多的准备时间,以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3、角色服装不够正式。本次活动未能借到正式的法官袍与律师袍,使模拟庭审现场不逼真,同学们从中体会到的法庭严肃感觉有限。与真实庭审现场有一定的差距。

4、活动程序未提前告知同学。庭审过程中有休庭15分钟,这只是庭审过程的一部分,但未能及时告知同学,使许多同学误认为活动结束而提前离场。应在活动前宣布相关规则,便可避免此次失误。

模拟法庭活动虽然在实际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未预料到的困难,但在老师同学、各班班委的配合与团支部学生会的指导下还是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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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七

进入大学这近三年的时间里,我们对法学已经有了一个系统的学习,法学的基础理论素养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离法律实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是理论与实际脱节。大三的第二学期末,按照河科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的学习法学这一专业,做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我们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以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作为案例,我们运用这近三年来学过的有关知识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认真做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练。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得很好,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另外,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中,非常荣幸的是我扮演了辩护人的角色,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非常难忘的经历,它让我真实的体验到了辩护人的风采,这对我来说是我走进法律实践的一次预演,我竟会永远记得这次经历的。

在这次模拟法庭中,作为辩护人的我主要谈谈以下的几点体会:

首先,作为辩护人应该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对争议的焦点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辩护。在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中,张磊故意伤害一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张磊的年龄问题。本案当中被害人右眼失明,构成轻伤,如果法院认定张磊年满十六周岁的话,那么张磊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张磊未满十六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张磊就不构成犯罪了。因为《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四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负刑事责任,很明显构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所以,如果我做无罪辩护的,就必须证明我的当事人未满十六周岁,本案的争议就自然而然的应围绕被告人的年龄问题而展开。作为辩护人的我必须明确本案的争议焦点,如果我不能抓住这一点的话,而是把精力放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那么必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俗话说“用刀用在刀刃上”,作为辩护人分析问题更也应到做到这一点。

其次,作为辩护人我体会到了有利证据的重要作用。“以事实为依据”是我国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认定某个事实,需要证据,证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我们甚至可以说证据诉讼结果,这在刑事诉讼中尤为明显。在刑事诉讼中,一个合法有效而有力的证据很可能就决定一个人的有罪与否,甚至是生命的保留与否。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也不难发现证据的重要性,为证明我的当事人有罪,公诉人费尽心思的找了一系列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的主观恶性以及伤害被害人的事实,如果证据不重要的话,公诉人也就不会费那么大的劲来找一系列的证据了。作为辩护人自然也应更加重视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运用,在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中,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主要就是张磊的户籍证明。在掌握了这一证据时,并不能如释重负,因为公诉人也出示了医院的出生证明和工作日记,这对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自然有不可小觑的证明作用。这就需要向法官证明谁提供的证据更应该被采纳,为了达到这一点,辩护人就应当对证据的证明力问题了如指掌,并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说服法官。在本案中,作为辩护人的我就是利用《民通意见》第一条的规定,来证明关于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户籍证明的证明力高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的证明力。所以说掌握对被告人的也有利的证据,并合理的运用,充分发挥证据的重要作用对辩护人来说至关重要的。

最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作为辩护人掌握辩护技巧也是很重要的。虽然大家常说“事实胜于雄辩”,但是作为辩护人必须知道事实自己并不会说话,如果只需要事实就能解决案件的话,那么还要辩护人做什么呢?事实是处理案件的依据,但是更需要雄辩来辨析事实,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明。辩护人在辩论时应当注意辩论切题、抓住要害,做到主题明确、论点集中、言简意赅,在发表言论时应当注意语言清晰、快慢适宜,语言柔和,切记趾高气昂、态度生硬,在谈论到实质性问题时要坚持原则、据理力辩,注意身为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稳重的心理和语言上的气势。在这次实践中我真实的体会到了作为辩护人的辩论风采,有的放矢的辩论表现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维,语言的恰当运用调节了枯燥无味的生活,语调的变换又为法庭辩论增加了几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幽默语言的闪现,也为法庭辩论增加了一个亮点。

这次的模拟法庭实践,除了学习到了一些知识外,我还收获了一段美丽的回忆,散发着汗水的味道,飘荡着童真般的欢笑,还有孩子般的打闹。在这两周的时间里,为了做好这个模拟法庭的法律实践,我和我的同伴们协同共进,朝着一个目标努力着,流下了共同的汗水,我们也曾为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而争论着,像孩子一样,有时还会忍不住把吵架的气势拿出来,管他淑女不淑女,和他们争个面红耳赤的。现在转过头来想想,总会忍不住的笑笑,有时见了他们还会拿出来取笑一番。这段经历我想我们都会珍藏在心底的,偶尔拿出来在阳光下晒晒,品味里面的点点滴滴。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八

其证明人后由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对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明;二是对不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在某些情况下,对这两个事实的证明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则不仅表明被告没有过错,而且同时也表明损害的发生与被告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但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这两个问题有可能也是相互分离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应可以表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从而应当被免除责任。

二、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由被告承担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无法就此加以证明,则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证据责任的倒置,实际上是就某种事实负有证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责任的倒置,是证明责任在当事人间如何分配的问题。然而,举证责任倒置不仅仅是对事实证明责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对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响到诉讼结果,即“举证责任分配之所在,乃胜诉之所在”。因为一旦倒置以后,举证责任被倒置的一方负担了较重的证明义务,如果其不能够就法定事由进行举证,便推定提出主张的一方就该事实的主张成立,这就会从整体上影响到诉讼的结果。败诉后果的承担表明了举证责任倒置实质上是一种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责任是一种结果责任,解决的是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败诉风险的承担问题。在实体法上,对被告方对此要举证证明也有相当的难度。例如,在高度危险责任的情况下,被告必须证明危险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责,倘被告无法就此举证则可能要败诉。这样,举证责任倒置通常是和严格责任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也进一步表明了举证责任倒置与举证责任转换的区别。举证责任的转换与严格责任问题没有必然联系,任何类型的案件在诉讼中都可能出现举证责任转换的现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实体法规范,只是当事人在具体诉讼过程中相互活动。

三、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中,发动诉讼的原告一方,也应当对部分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的责任。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是否意味着原告不负任何举证责任,而应由被告证明一切?我认为,即使依据实体法的规定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担就一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举证的责任。在适用严格责任的情况下,对于过错、因果关系等,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被告证明,从而免除了受害人对此事实的举证的责任,而将该责任倒置给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担无未能举证时的败诉风险。

但其他要件事实,如加害人、损害事实等,则还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分配举证责任,由该事实的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责任中,至少原告要证明危险是因为被告的行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则其连诉讼主体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确,怎么诉讼?对谁诉讼?再如,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中,作为被告的医院一方,应当就其行为的科学性、及时性、没有过错的事实承担举证的责任,而患者应当就被告行为的危害后果事实、危害后果与被告的行为间有关联的事实等,承担举证的责任。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担部分事实的举证责任的原因是:从实体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张权利都应当提出证据证明其权利的存在;从证据法的角度看,主张的一方也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即使法律从特定的目的出发,为加强对一些处于举证遇到障碍的特定当事人的保护,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将特定的证明事项倒置给被告一方承担,这并不是说,将所有的诉讼证明事项甚至释明事项,都交给被告承担。从性质上看,举证责任倒置实质上基于法律规定,由原告证明a事实的存在,但应当由被告承担b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证明,被告不能证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通过实践,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理解。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九

按照xx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要求,为了更好的检验我们主修法学专业三年以来的学习情况,20xx年5月19日,xx大学兴湘学院04级法学二班的同学在北四阶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这同样也是我们模拟法庭课程教学环节的高潮部分。

这次活动,我们生动、全面地演练了曾争才抢劫、故意伤害一案,经公诉机关审查后将被告人起诉于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采用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进行公开审理,程序合法,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忆当天的庭审过程,其实存在不少的缺陷与错误,例如公诉方的人数过多、公诉词基本上是起诉书的重复,判决结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于我们基础知识不牢固、缺乏实践经验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纵观当天的整个庭审过程,还是比较流畅、完美的,同学们的表现也有不少可圈可点的地方,例如审判人员沉着稳重,控辩方准备充分,对对方提出的意见积极答辩,主持人与在场观众有实质上的互动等,值得今后在再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中保留、借鉴。

下面我将结合模拟法庭的审判,经过和案情对此次的模拟审判活动,谈谈我的心得与体会。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十

模拟法庭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最新模拟法庭。

希望大家喜欢!

迎接挑战的一天终于来了。一开始只是觉得兴奋、新鲜,但当我站在模拟法庭台上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庄严”。

时间很快,就是那么几十分钟,我们的模拟法庭结束了。但几十分钟的表演凝聚的是我们很多天的反反覆覆的排练,是我们全体模拟法庭同学共同努力的成果。

我们常常说要学以致用,在现在这个阶段最直接有效、锻炼实践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在活动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力,自己找案子,自己写诉状,自己找证据,自己练程序等等,这所有的自己做,让我感到了现实法庭审判工作的繁重和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的艰辛。法官要秉公执法,不偏不倚,当事人要寻找一切有利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丝毫不是我们在课堂学习上停留在书中的那些理论知识所能简单阐述的。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法律知识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确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

此外,这次活动也更加和谐了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生活,很多都是自己管自己,很少能有机会将同学们聚在一起互相了解,时间长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拟法庭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同学们在一起讨论法庭程序的进行顺序,一起找证据、写证词,一遍一遍地不断排练,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可以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

总的说来,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能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踏入大学以来参加的最有意义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使我的实践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对于我们这些第一次参加这种实践活动的人来说,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特别多。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但通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们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不仅在程序上我们有了一个更深入的理解,在实体上我们同样有一个崭新的认识。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涉及。

合同。

纠纷和损害责任赔偿。在了解案情后,我们翻阅了大量关于合同和赔偿责任的法律著作、法条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然后对着一案例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记得老师说过,对于法条的理解并不仅仅在于对它能够熟练的表述,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运用,使它对本案情有利。当时,听老师说的时候很简单,但现实中并不然。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

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有一点不能不提,就是再这次活动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都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团结就是力量。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记得准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请来一位法学专业老师给我们作简评。老师对我们的活动很满意,当时我们的心情真的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就是知道我们的共同努力被认可了。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不单单是参加一个活动,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都显得那么重要。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总之,模拟法庭让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中没有的知识,提高了我的能力,丰富了我的大学生活。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十一

我们选择是一个未成年人致人重伤的刑事案件,案情涉及到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问题。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多发性的案件,也是一个具有社会影响力、有一定理论深度或有争议的案件。基本案情如下:被告是一初中毕业生,刚满十七周岁,毕业后他的一天,他们十一个同学在某酒店聚餐。喝了几瓶啤酒后,为了活跃气氛,有人提议“转勺子”喝啤酒。余水不胜酒力,当勺子第四次指向他时,他耍赖不喝,其他同学不乐意。此时有同学提出,不喝也可以,但是必须将啤酒倒进他衣服里。他忙起身躲避,同学们纷纷端起啤酒追赶。他随手拿起果盘中的一根十四厘米长的竹签,边挥舞边吓唬,“你们别过来啊,别过来,(要是)过来扎着了可了不得,别过来,我看谁敢过来”,边说边得意的笑,同学们也都不敢再往前凑。慌乱中,站在最前面的同学耿某军跌到了,再耿某军扑上来那一瞬间,竹签扎向耿某军胸部,顿时鲜血直流,同学们乱成一团。耿某军的伤情构成重伤。余水被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移送人民法院。

2、分派角色,分组讨论。

学生拿到材料后,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共同研究有关案情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部诉讼参与人应进行的活动。至于如何分析案情、把握事实、适用法律,应主要在分组后由各组学生自行把握。根据案情我们把学生分为审判组、控诉组、被告和辩护组等,被害人加入到控诉组。各组人员分组研究、讨论案情时,教师仅给予必要的辅导提示。这里我们注意不让所有的讨论均在各组间交流,分组进行指导,在指导时不涉及具体的处理,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3、准备诉讼文书。

在正式开庭前,要求学生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公诉词、证据。

目录和说明、辩护词、代理词等,有些文书应按法定程序(如起诉状、答辩状等)传递给对方。一般应要求学生准备不止一种方案,以便在开庭后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判决书本应在开庭评议后作出,但考虑到审判组是与其他组一起拿到材料,再加上为使整个模拟法庭开庭保持紧凑性和完整性,我们要求审判组成员预先写好草稿,但应要求视具体审判过程作相应修改,如果时间来不及的话,可选择另行宣判。

二、正式开庭。

在正式开庭这一阶段,要求小组成员进入角色,各项活动都严格按照实际工作的要求开展,让模拟庭审过程尽量接近真实,造成一种严肃、正规的法庭气氛,使大家进入“实战”状态。开庭审判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放手由我们自己完成,老师只旁听,不参与,不干涉,即使开庭时遇到了问题或遇到了准备阶段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也由自己处理,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中断开庭程序。但在开庭过程老师都一再强调,要特别注意程序的合法性。

三、

对这次活动的综合评价。

辅导老师自始至终在旁听席上旁听,了解整个模拟审理过程。同时充分听取了学生对这次活动中的自我感受和评价,并从学生的自我评价中及时得到来自学生的真实能力和水平的反馈。

1、大家对模拟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解基本正确。

(1)本案的难点在于如何理解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首先,在认知因素上,余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引发危害结果的发生,当时他拿着竹签只是吓唬他们,同学们也都停下来没有靠近了,他没有考虑到耿某军会跌倒,如果他知道事情会发生,那么他肯定不会拿起竹签试图赖酒。

去其次,在意志因素上,余水不但没有放任结果的发生,相反,还一直试图避免发生任何伤害结果,因为他拿到竹签后,一直大喊“你们别过来啊,别过来”,实际上就是不希望发生伤人的后果。

因此,本案中,余水并不是间接故意的伤害,而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不应定为故意伤害罪,而应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

(2)重点是如何对被告进行量刑,在适用刑法时,对被告来说有哪些可疑或应当减轻的量刑情节。

另外,被告是初犯,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相对小,也是量刑时要考虑的情节。

2、庭审中体现的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了解及其运用程度。

在模拟法庭上,组内人员基本上能够正确适用刑法以及刑事法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在开庭的程序上,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然后询问被告是否申请回避,十分规范。

教学。

的建议。

(1)要组织学生充分研究案情,查阅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2)预习法律文书的格式和书写要求,在分组讨论时要写好相关的法律文书;

(4)要和法律实践基地经常保持联系,并使法律实践活动制度化,并使之不断完善,使模拟法庭教学才能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法学教育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且是一种职业训练。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觉得模拟法庭作为电大实践教学形式而言,具有非常鲜明的特征,且具有比较显著的成效:

1、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必须像律师那样接手模拟案件。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此时我们的角色已经不是学生,而是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因此也就必须像律师那样工作。这不仅仅是一个角色的转换问题,而且是地位和视角的转换。它对大家产生的潜在而深远的影响远远超出传统经院式法学教育模式的作用。

形式。在接触案件时,我们需要首先像律师那样对这些事实材料进行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从而形成要向法庭陈述的事实,并在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己方的法律意见。

3、要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这种能力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于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比如对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技巧,对于逻辑学熟练运用,对于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了解,等等。因此,模拟法庭的训练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其作用远非其他传统的课程所能达到。

4、模拟法庭的训练不仅仅局限在法庭上的辩论,而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训练。如果运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个法律规范的运用,我们学到的只是有关诉讼中一个环节甚至是一个点上的知识和分析能力。而模拟法庭训练一般持续一段时间,我们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因此大家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它打破了传统法学课程设置按部门法为标准所划分的人为藩篱,要求我们同时对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综合的考虑。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十二

对于本次我05(5)的模拟法庭实践活动,从5月18日接到通知,到6月19日公演完毕,整整两个月的实践。在这当中,我们经历了寻找案件、活动策划、确定演员及其他分工,编写剧本及反复修改、多次排练、指导老师亲临指导等等过程,加上后面的后期制作,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走过。回首这段历程,有我们洒过的辛勤的汗水、也穿插着我们经历过的一些小挫折,但更多的是经过实践的磨练而得到的收获。

一、走过的路。

前面说了,这次模拟法庭包括后期经历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在期末考快要来临的时候,抱着一颗对知识的渴求之心,开始着手准备模拟法庭了。经过同学们的积极讨论,我们最终确定了我们的案件——保险合同诈骗案。之后我们就开始了整个活动的策划,确定演员和分工,及编写剧本。最辛苦的是我们长达6次的反复排练,同学们牺牲了自己宝贵的时间,不辞辛苦,不论风吹雨打、白天早上,只要时间允许,就随时准备排练。到公演圆满结束那天,我们才知道,付出的没有白费。当然,这其中不能忘记指导老师的功劳。

二、收获及一些不足。

付出就有回报,这次模拟法庭我们班的收获如下:

1.对庭审程序更加地熟悉。在编写剧本的过程中,我们同学才发现,尽管以前有过对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大家的成绩都还凑和,但实践方面的不足还是让我们对刑庭的程序很陌生。在编写剧本的时候,我们就出现过了一些争吵,大家各执己见,各不让步。最后还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我们才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之处,最终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在编写剧本,以及多次排练过程中,所有的同学都对庭审程序有过更加深刻的了解。

2.对法庭中各个角色有了切身体会。尽管学院以前也举办过模拟法庭活动,但是对于本班的同学来说,大多数都是第一次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同学们在确定角色的那一天,就开始准备自己在法庭上的材料。首先,公诉人和合议庭成员开始了整体剧本的框架设计。公诉人制作证据,撰写公诉意见;审判长和审判员们开始准备法庭上的各种提问;辩护人开始编写辩护词,其中,为了写好辩护词,还仔细研究了案件中各自委托人的细节,参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定罪量刑的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此外,为了做好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和辩护人还多次进行交流讨论,相互交换意见,加强了法庭辩论的锻炼。其他角色也对各自的角色有了理解,通过这次活动,很多同学喜欢上了自己的角色,也明确了自己将来要走的路。

3.一些不足。在这次活动中同样认识到了一些不足,比如认识到自己平时太过拘泥于课本,缺乏对实践的了解;在法庭准备当中,过于注意法庭上的事项,对法庭外的程序诸如审问、侦察等尚缺乏了解;另外,同学们在做自己角色的时候缺乏在实践中应有的那种对所担任角色的负责精神,大家只希望把模拟法庭做好,却忽略了角色中应有的职业精神,比如,辩护人缺乏和自己的委托人交流,被告不积极为自己辩护等等。这些和现实中的法庭有很大出入,也需要日后改进。

总的来说,这次模拟法庭活动在公演上取得巨大的成功,法庭上亮点也不少,大家在演出过程中都能进入自己的角色,得到了指导老师的肯定,但其中问题也不少,需要日后改进。当我们结束演出,回到现实生活的时候,我们应该对这场法庭进行思考,因为这对于我们这些法律学子的意义不仅仅停留在以上所举的这些观点。最后,祝愿05(5)班在实践结束后越走越好。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十三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各种校园暴力、抢劫、偷盗等案件屡见不鲜,为了使青少年朋友充分学习到法律知识,感受法律的权威,所以设计了模拟法庭,来让学生通过扮演角色,运用法律知识,增强法律素质,提高法律意识。

一、活动过程。

因为时间有限,让学生利用课下的时间,网上搜索有关模拟法庭的。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十四

“实践出真知。”这是不变的真理。

对于本次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活动,从 5月18日接到通知,到6月19日公演完毕,整整两个月的实践。在这当中,我们经历了寻找案件、活动策划、确定演员及其他分工,编写剧本及反复修改、多次排练、指导老师亲临指导等等过程,加上后面的后期制作,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走过。回首这段历程,有我们洒过的辛勤的汗水、也穿插着我们经历过的一些小挫折,但更多的是经过实践的磨练而得到的收获。

前面说了,这次模拟法庭包括后期经历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在期末考快要来临的时候,抱着一颗对知识的渴求之心,开始着手准备模拟法庭了。经过同学们的积极讨论,我们最终确定了我们的案件——保险合同诈骗案。之后我们就开始了整个活动的策划,确定演员和分工,及编写剧本。最辛苦的是我们长达6次的反复排练,同学们牺牲了自己宝贵的时间,不辞辛苦,不论风吹雨打、白天早上,只要时间允许,就随时准备排练。到公演圆满结束那天,我们才知道,付出的没有白费。当然,这其中不能忘记指导老师的功劳。

付出就有回报,这次模拟法庭我们班的收获如下:

1. 对庭审程序更加地熟悉。在编写剧本的过程中,我们同学才发现,尽管以前有过对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大家的成绩都还凑和,但实践方面的不足还是让我们对刑庭的程序很陌生。在编写剧本的时候,我们就出现过了一些争吵,大家各执己见,各不让步。最后还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我们才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之处,最终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在编写剧本,以及多次排练过程中,所有的同学都对庭审程序有过更加深刻的了解。

2. 对法庭中各个角色有了切身体会。尽管学院以前也举办过模拟法庭活动,但是对于本班的同学来说,大多数都是第一次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同学们在确定角色的那一天,就开始准备自己在法庭上的材料。首先,公诉人和合议庭成员开始了整体剧本的框架设计。公诉人制作证据,撰写公诉意见;审判长和审判员们开始准备法庭上的各种提问;辩护人开始编写辩护词,其中,为了写好辩护词,还仔细研究了案件中各自委托人的细节,参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定罪量刑的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此外,为了做好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和辩护人还多次进行交流讨论,相互交换意见,加强了法庭辩论的锻炼。其他角色也对各自的角色有了理解,通过这次活动,很多同学喜欢上了自己的角色,也明确了自己将来要走的路。

3. 一些不足。在这次活动中同样认识到了一些不足,比如认识到自己平时太过拘泥于课本,缺乏对实践的了解;在法庭准备当中,过于注意法庭上的事项,对法庭外的程序诸如审问、侦察等尚缺乏了解;另外,同学们在做自己角色的时候缺乏在实践中应有的那种对所担任角色的负责精神,大家只希望把模拟法庭做好,却忽略了角色中应有的职业精神,比如,辩护人缺乏和自己的委托人交流,被告不积极为自己辩护等等。这些和现实中的法庭有很大出入,也需要日后改进。

总的来说,这次模拟法庭活动在公演上取得巨大的成功,法庭上亮点也不少,大家在演出过程中都能进入自己的角色,得到了指导老师的肯定,但其中问题也不少,需要日后改进。当我们结束演出,回到现实生活的时候,我们应该对这场法庭进行思考,因为这对于我们这些法律学子的意义不仅仅停留在以上所举的这些观点。最后,祝愿我们班在实践结束后越走越好。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十五

为促进理论与实践教学的统一,提高我班同学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我班于20xx年是12月21日上午十点在新综合楼304教室举行了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

此次活动是围绕原告图尔荪江诉被告陈安,刘星,毛琛财产纠纷一案来开展模拟法庭。我班同学积极参加了此次活动,并积极的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练。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得很好,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

在编写剧本的过程中,我们同学才发现,尽管我们有对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同时也有去法院旁听的经历,但实践方面的不足还是让我们对民事诉讼开庭的程序很陌生。在编写剧本的时候,我们就出现过了一些错误,对程序中的问题定性模糊不清。最后还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我们才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之处,最终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在编写剧本,以及多次排练过程中,所有的同学都对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同学们都是第一次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同学们在确定角色的那一天,就开始准备自己在法庭上的材料。首先,原被告双方及其诉讼代理人和合议庭成员开始了整体剧本的框架设计。委托代理人制作证据,撰写起诉与答辩意见;审判员们开始准备法庭上的提问;其中,为了写好起诉状和答辩状,还仔细研究了案件中各自委托人的细节,并参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外,为了做好法庭辩论环节,双方诉讼代理人还多次进行交流讨论,相互交换意见,加强了法庭辩论的锻炼。其他角色也对各自的角色有了理解,通过这次活动,很多同学喜欢上了自己的角色,也明确了自己将来要走的路。

在这次活动中同样认识到了一些不足,比如认识到自己平时太过拘泥于课本,缺乏对实践的了解;在法庭准备当中,对庭审中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延期审理,诉讼第三人的身份地位等问题尚缺乏了解;另外,同学们在做自己角色的时候,想到了法律工作者的职业精神,却忽略了角色中现实的职业精神,法官应当考虑到普通公民的文化素质,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应作以强调,并作说明,如是否申请回避等;同时,还应当注意到对当事人的每一个诉讼请求都应当做出裁决,无论是支持还是驳回。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取得巨大的成功。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法庭上亮点也不少,大家在演出过程中都能进入自己的角色,得到了指导老师的肯定,但其中问题也不少,需要日后改进。活动结束后回到现实生活的时候,我们应该对这场法庭进行思考,因为这对于我们这些法律学子的意义不仅仅停留在以上所举的这些观点,同时,应当培养自己做一个法律人的思维和态度。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十六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各种校园暴力、抢劫、偷盗等案件屡见不鲜,为了使青少年朋友充分学习到法律知识,感受法律的权威,所以设计了模拟法庭,来让学生通过扮演角色,运用法律知识,增强法律素质,提高法律意识。

因为时间有限,让学生利用课下的时间,网上搜索有关模拟法庭的。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十七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而整个审判过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去进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长期存在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弊病,这都与我们所倡导的公正审判、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控、辩、审三方权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们在模拟审判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开庭前,由公诉人宣读了法庭纪律,在庭审过程中,核对被告人的.身份、询问被告人历史上有无受过法律处分,并口头公示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告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之后被害人陈述了案件事实,经控、辩方询问后,进入法庭举证质证环节,首先由公诉方举证,辩护方以及被告人进行了质证,随后由辩护方举证,公诉方及被害人进行了质证,双方所举的证据都一一提交给法庭。法庭调查结束以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方宣读了较为详细的公诉词,辩护方针对公诉词进行答辩后也宣读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辩护词,由公诉方进行答辩。整个审判过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辩双方进行自由辩论的过程,本次模拟审判的控辩双方将这一环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与扎实的专业功底诠释得很完美。自由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后,合议庭休庭对此案进行了评议。经过合议庭评议之后最终对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在本次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我有幸担任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审判长,在指导老师与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虽然我做到了审判长该有的沉着冷静、严肃稳重,但是在整个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两次微小却极为严重的错误: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没有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义在于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和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正的普遍意义。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则是公然剥夺了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破坏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诉,保护自己的诉讼权利。在合议庭评议后宣布判决结果时,我们合议庭没有起立宣读判决结果,这样的做法可以说是忽视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损审判工作人员的形象。总之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审判机关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为我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文档为doc格式。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十八

模拟法庭是法律系的一项特色实践性教学活动。20xx年6月日14时10分,我系民事模拟法庭顺利举行。

(一)通过此次活动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努力探索,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学生实践能力。

(二)通过此次活动,对在校的大学生也是一次法制教育,增强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通过此次活动,使民商法课程建设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一)选案阶段。

同学们多方查找资料,审阅了大量的案例,最终确定了一个合同纠纷案例作为本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经过同学们的努力和指导老师的帮助,同学们做好了需要的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演练阶段。

这一阶段要清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程序,这对同学们是一个考验。这个问题对于同学来说是陌生的,但同学们并不恢心,观看了民事审判录像,了解掌握法院的审理程序。通过同学们的细心观察、学习,基本掌握了法庭审判程序,并进行不断的排练。虽然第一次排练非常不顺利,但同学们都非常认真。在第二次排练中总结了教训,有了进步。

(三)正式开庭阶段。

同学们走进模拟法庭,就像真的走上法庭一样,每个同学表露出的神态都非常严肃、庄重、非常投入。从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开始,到审判长宣读审判结果,所有参加庭审的同学都十分认真。整个开庭过程完整、流畅,程序正确。

(一)通过此次模拟法庭,同学们回顾了所学民商法律知识,并加以实际运用,增强了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完成了教学计划,达到了教学目的。

(二)现场旁听的学生感受了法庭的气氛和审判程序,增加了同学们的法庭常识。

(三)激发了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和表现欲望,也为今后参加工作积累了经验。

此次模拟法庭过程中也存在和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是由于时间紧迫,案件的选择和修改还可以再完善,部分同学对案件还不够熟悉。

其次,在法庭审理中,有的同学对法律的`相应实体、程序规定有所遗忘,法庭调查中对于证据的质证没有切中要点,辩论中重点不够突出等。

最后,从整个模拟法庭的过程来看,有的同学非常积极认真,但是有的同学参与的积极性还不够高。

1、准备应该更加充分。

2、每一项工作应该具体落实到每一个角色,避免有的同学参与很多,但有的同学参与少,自然也就达不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3、排练可以再增加,反复排练,也是很好的学习方式。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举办,同学们将获得更多的经验,为在以后举办的活动中表现更为出色积累了经验。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十九

“实践出真知。”这是不变的真理。 对于本次我05(5)的模拟法庭实践活动,从 5月18日接到通知,到6月19日公演完毕,整整两个月的实践。在这当中,我们经历了寻。搜集自网络或网友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主要是关于总结,活动,法庭,模拟,我们,自己,角色,实践,同学,开始,的,希望大家尊重原创者的知识产权。

对于本次我05(5)的模拟法庭实践活动,从 5月18日接到通知,到6月19日公演完毕,整整两个月的实践。在这当中,我们经历了寻找案件、活动策划、确定演员及其他分工,编写剧本及反复修改、多次排练、指导老师亲临指导等等过程,加上后面的后期制作,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走过。回首这段历程,有我们洒过的辛勤的汗水、也穿插着我们经历过的一些小挫折,但更多的是经过实践的磨练而得到的收获。

一、 走过的`路

前面说了,这次模拟法庭包括后期经历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在期末考快要来临的时候,抱着一颗对知识的渴求之心,开始着手准备模拟法庭了。经过同学们的积极讨论,我们最终确定了我们的案件——保险合同诈骗案。之后我们就开始了整个活动的策划,确定演员和分工,及编写剧本。最辛苦的是我们长达6次的反复排练,同学们牺牲了自己宝贵的时间,不辞辛苦,不论风吹雨打、白天早上,只要时间允许,就随时准备排练。到公演圆满结束那天,我们才知道,付出的没有白费。当然,这其中不能忘记指导老师的功劳。

二、 收获及一些不足

付出就有回报,这次模拟法庭我们班的收获如下:

1. 对庭审程序更加地熟悉。在编写剧本的过程中,我们同学才发现,尽管以前有过对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大家的成绩都还凑和,但实践方面的不足还是让我们对刑庭的程序很陌生。在编写剧本的时候,我们就出现过了一些争吵,大家各执己见,各不让步。最后还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我们才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之处,最终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在编写剧本,以及多次排练过程中,所有的同学都对庭审程序有过更加深刻的了解。

2. 对法庭中各个角色有了切身体会。尽管学院以前也举办过模拟法庭活动,但是对于本班的同学来说,大多数都是第一次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同学们在确定角色的那一天,就开始准备自己在法庭上的材料。首先,公诉人和合议庭成员开始了整体剧本的框架设计。公诉人制作证据,撰写公诉意见;审判长和审判员们开始准备法庭上的各种提问;辩护人开始编写辩护词,其中,为了写好辩护词,还仔细研究了案件中各自委托人的细节,参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定罪量刑的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此外,为了做好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和辩护人还多次进行交流讨论,相互交换意见,加强了法庭辩论的锻炼。其他角色也对各自的角色有了理解,通过这次活动,很多同学喜欢上了自己的角色,也明确了自己将来要走的路。

3. 一些不足。在这次活动中同样认识到了一些不足,比如认识到自己平时太过拘泥于课本,缺乏对实践的了解;在法庭准备当中,过于注意法庭上的事项,对法庭外的程序诸如审问、侦察等尚缺乏了解;另外,同学们在做自己角色的时候缺乏在实践中应有的那种对所担任角色的负责精神,大家只希望把模拟法庭做好,却忽略了角色中应有的职业精神,比如,辩护人缺乏和自己的委托人交流,被告不积极为自己辩护等等。这些和现实中的法庭有很大出入,也需要日后改进。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二十

20xx年11月3日,法学院法律协会模拟法庭活动在五号楼六楼模拟法庭顺利举行。此次活动法律协会主办,并得到了学院的大力支持。模拟法庭是法学院的专题活动,目的是通过此次活动丰富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努力探索,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新疆财经大学法学专业及法学学子的风采向全校师生展示,同时,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在本次的模拟法庭中,我们选取了此次模拟法庭活动于10月初开始筹备,法律协会专门组建了“模拟法参演人员小组”,并做了详细而具体的分工,总负责人、审判组、表演组、宣传组、外联组和后勤组各司其职。负责人于10月中旬开始寻找案例,案例是整个模拟法庭最重要的部分,案例的质量直接决定了整个活动的进程和效果。案例未确定,其他的工作就很难开展。因此,寻找和确定合适、恰当的案例成了整个活动的首要任务。法律协会各个负责人开始与成员合作搜集案例,经过近一周的努力,我们确定了几个案例作为候选案例,经过老师和师兄师姐的筛选,十月下旬终于选定。由于时间紧迫,扮演角色的同学经常利用课余的时间在教室里讨论案情。案例确定后我们又开始查找视频与资料改写剧本,这是最考验我们的地方,因为剧本的好与差又将决定活动的精彩程度。时间紧,任务重,大家只能利用周六、周日的时间商讨剧本,并分工合作,写完了修改,修改后再写,如此反复直到案情有曲折,合情合理为止。应该说,一本完整的模拟法庭案例剧本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在选择案例和写剧本的同时,表演角色的同学也在忙着确定各部分演员。他们周六、日的时间在空教室进行角色揣摩,主要从肢体语言,表情,谈吐,气质,声音等部分进行基本训练。10月下旬开始指导演员进行排练,由于排练涉及的人数较多,加上大家都有课,因此排练时间和地点的协调和确定都需花费一番功夫。排练时要让每一位演员对号入座,熟记台词,投入到剧情中去,言行举止自然得体大方,并且与其他演员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加上负责人的言传身教,演员们的表演已达到较好的效果。法律协会挑选法官,书记员,律师,陪审团等角色的人选,根据案情的专业度和复杂程度确定演员并安排他们全身心投入到审判中,排练中我们觉得最困难的是审判人员进入角色比较困难,言语平铺直叙,没有抑扬顿挫的感觉,肢体语言不够得体自然大方,让人觉得别扭和尴尬。对此,扮演审判人员的同学也可谓费尽心思,找来庭审现在的视频及图片集体观看,学习,讨论,经过多次的观摩、演练,法官,书记员,检控官和辩护律师的表演在气势,言语,动作,走位等方面均有了极大的改进和提高。

法律协会宣传部成员则负责宣传此次活动,制作网页(法律协会微博及微信),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活动中来;外联部成员则负责邀请观摩同学,还有文字材料的打印,装订及整理等工作。

活动当晚的流程大概如下:主要负责人大概介绍案例案情,介绍法律协会成员代表在活动中担任的角色——案情重演——第一场庭审——中场休庭(提问观众并进行讨论)——第二场庭审——宣判结果——尾声——负责人点评——结束。

总的说来,此次模拟法庭活动选择具有社会争议较大的案情,敢于尝试,敢于突破,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达到了各成员展示法学专业及法学学子的风采,并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目的。但是,活动也存在和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是由于时间紧迫,案例的选择和剧本的完善不够理想,集中表现在案情过于复杂,证人过多,辩论的重点不够突出等。另外,本次活动的宣传做得不够,其他学院的同学参加的人数不是很多,最后是工作的效率不够高,分配工作不够合理等等。通过总结本次模拟法庭活动中的得与失,积累经验,以便把下次的模拟法庭活动搞得更成功。

本次活动把整个12级与13级学生的团结程度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加强了彼此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提高了整个年级的积极性和协作性,也增进了与高年级和低年级的互动。我们相信,在学院各老师与个学长学姐直接指导下,我们一定能再接再厉,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把活动搞得更成功!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二十一

前面说了,这次模拟法庭包括后期经历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在期末考快要来临的时候,抱着一颗对知识的渴求之心,开始着手准备模拟法庭了。经过同学们的积极讨论,我们最终确定了我们的案件——保险合同诈骗案。之后我们就开始了整个活动的策划,确定演员和分工,及编写剧本。最辛苦的是我们长达6次的反复排练,同学们牺牲了自己宝贵的时间,不辞辛苦,不论风吹雨打、白天早上,只要时间允许,就随时准备排练。到公演圆满结束那天,我们才知道,付出的没有白费。当然,这其中不能忘记指导老师的功劳。

1. 对庭审程序更加地熟悉。在编写剧本的过程中,我们同学才发现,尽管以前有过对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大家的成绩都还凑和,但实践方面的不足还是让我们对刑庭的程序很陌生。在编写剧本的时候,我们就出现过了一些争吵,大家各执己见,各不让步。最后还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我们才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之处,最终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在编写剧本,以及多次排练过程中,所有的同学都对庭审程序有过更加深刻的了解。

2. 对法庭中各个角色有了切身体会。尽管学院以前也举办过模拟法庭活动,但是对于本班的同学来说,大多数都是第一次参加模拟法庭活动。同学们在确定角色的那一天,就开始准备自己在法庭上的材料。首先,公诉人和合议庭成员开始了整体剧本的框架设计。公诉人制作证据,撰写公诉意见;审判长和审判员们开始准备法庭上的各种提问;辩护人开始编写辩护词,其中,为了写好辩护词,还仔细研究了案件中各自委托人的细节,参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定罪量刑的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此外,为了做好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和辩护人还多次进行交流讨论,相互交换意见,加强了法庭辩论的锻炼。其他角色也对各自的角色有了理解,通过这次活动,很多同学喜欢上了自己的角色,也明确了自己将来要走的路。

3. 一些不足。在这次活动中同样认识到了一些不足,比如认识到自己平时太过拘泥于课本,缺乏对实践的了解;在法庭准备当中,过于注意法庭上的事项,对法庭外的程序诸如审问、侦察等尚缺乏了解;另外,同学们在做自己角色的时候缺乏在实践中应有的那种对所担任角色的负责精神,大家只希望把模拟法庭做好,却忽略了角色中应有的职业精神,比如,辩护人缺乏和自己的委托人交流,被告不积极为自己辩护等等。这些和现实中的法庭有很大出入,也需要日后改进。

总的来说,这次模拟法庭活动在公演上取得巨大的成功,法庭上亮点也不少,大家在演出过程中都能进入自己的角色,得到了指导老师的肯定,但其中问题也不少,需要日后改进。当我们结束演出,回到现实生活的时候,我们应该对这场法庭进行思考,因为这对于我们这些法律学子的意义不仅仅停留在以上所举的这些观点。最后,祝愿05(5)班在实践结束后越走越好。

模拟法庭学习总结(模板22篇)篇二十二

进入大学这近三年的时间里,我们对法学已经有了一个系统的学习,法学的基础理论素养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离法律实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是理论与实际脱节。大三的第二学期末,按照河科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的学习法学这一专业,做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我们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以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作为案例,我们运用这近三年来学过的有关知识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认真做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练。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得很好,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另外,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中,非常荣幸的是我扮演了辩护人的角色,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非常难忘的经历,它让我真实的体验到了辩护人的风采,这对我来说是我走进法律实践的一次预演,我竟会永远记得这次经历的。

在这次模拟法庭中,作为辩护人的我主要谈谈以下的几点体会:

首先,作为辩护人应该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对争议的焦点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辩护。在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中,张磊故意伤害一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张磊的年龄问题。本案当中被害人右眼失明,构成轻伤,如果法院认定张磊年满十六周岁的话,那么张磊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张磊未满十六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张磊就不构成犯罪了。因为《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四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负刑事责任,很明显构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所以,如果我做无罪辩护的,就必须证明我的当事人未满十六周岁,本案的争议就自然而然的应围绕被告人的年龄问题而展开。作为辩护人的我必须明确本案的争议焦点,如果我不能抓住这一点的话,而是把精力放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那么必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俗话说“用刀用在刀刃上”,作为辩护人分析问题更也应到做到这一点。

其次,作为辩护人我体会到了有利证据的重要作用。“以事实为依据”是我国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认定某个事实,需要证据,证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我们甚至可以说证据诉讼结果,这在刑事诉讼中尤为明显。在刑事诉讼中,一个合法有效而有力的证据很可能就决定一个人的有罪与否,甚至是生命的保留与否。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也不难发现证据的重要性,为证明我的当事人有罪,公诉人费尽心思的找了一系列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的主观恶性以及伤害被害人的事实,如果证据不重要的话,公诉人也就不会费那么大的劲来找一系列的证据了。作为辩护人自然也应更加重视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运用,在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中,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主要就是张磊的户籍证明。在掌握了这一证据时,并不能如释重负,因为公诉人也出示了医院的出生证明和工作日记,这对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自然有不可小觑的证明作用。这就需要向法官证明谁提供的证据更应该被采纳,为了达到这一点,辩护人就应当对证据的证明力问题了如指掌,并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说服法官。在本案中,作为辩护人的我就是利用《民通意见》第一条的规定,来证明关于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户籍证明的证明力高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的证明力。所以说掌握对被告人的也有利的证据,并合理的运用,充分发挥证据的重要作用对辩护人来说至关重要的。

最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作为辩护人掌握辩护技巧也是很重要的。虽然大家常说“事实胜于雄辩”,但是作为辩护人必须知道事实自己并不会说话,如果只需要事实就能解决案件的话,那么还要辩护人做什么呢?事实是处理案件的依据,但是更需要雄辩来辨析事实,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明。辩护人在辩论时应当注意辩论切题、抓住要害,做到主题明确、论点集中、言简意赅,在发表言论时应当注意语言清晰、快慢适宜,语言柔和,切记趾高气昂、态度生硬,在谈论到实质性问题时要坚持原则、据理力辩,注意身为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稳重的心理和语言上的气势。在这次实践中我真实的体会到了作为辩护人的辩论风采,有的放矢的辩论表现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维,语言的恰当运用调节了枯燥无味的生活,语调的变换又为法庭辩论增加了几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幽默语言的闪现,也为法庭辩论增加了一个亮点。

这次的模拟法庭实践,除了学习到了一些知识外,我还收获了一段美丽的回忆,散发着汗水的味道,飘荡着童真般的欢笑,还有孩子般的打闹。在这两周的时间里,为了做好这个模拟法庭的法律实践,我和我的同伴们协同共进,朝着一个目标努力着,流下了共同的汗水,我们也曾为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而争论着,像孩子一样,有时还会忍不住把吵架的.气势拿出来,管他淑女不淑女,和他们争个面红耳赤的。现在转过头来想想,总会忍不住的笑笑,有时见了他们还会拿出来取笑一番。这段经历我想我们都会珍藏在心底的,偶尔拿出来在阳光下晒晒,品味里面的点点滴滴。

实习结束后,开始了我们的实训课程。此次实训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考察我们能否结合最法院实习中所看到、学到的知识结合案例解决实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培养学生综合的法律职业能力。我们组分配到的是一件关于产权转让纠纷案件,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训练。一个大组分为三大部分:审判组、原告组、被告组。我被分到审判组担任审判员的角色。

刚案例时,经过我们审判组成员的反复讨论,分析现有的资料,我们将该案件定性为产权转让纠纷。房地产法对我们不陌生,但也说不上熟悉。要处理好这个案件仅凭我们现有对房地产法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搜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我们认定案件事实是首要任务。

撰写法律文书。这个实训课程中,我们审判组要写三份文书:阅卷意见、开庭笔录、民事判决书。写文书首先要对案情进行了解。归纳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使我们对实体方面的认识增加了不少,疑问也不少。了解了出让和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出让金产生方式也不同。这个案件中有一个疑问是根据我们现有的资料我们无法确定,本案中《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应该是企业净资产与企业负债之和。不包括土地出让金。还是说,《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包括土地出让金,应该由国资委认定。在庭审过程中,在法院实习我们已经对庭审有了一定的了解。庭审的调查阶段,是最重要的一个阶段,也是我们最混乱的一个阶段,很不经意就从这个阶段跳到另一个阶段。法官在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驾驭庭审的能力有所欠缺。庭审是考验法官的及时反应能力。驾驭庭审能力的重要方面。我们虽然知道要防止双方当事人转变成辩论,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不能及时地把握。

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提高了我们动手,动脑,动口的能力。在平时的学习中,说话的总是老师,老师主导课堂。而模拟法庭能使学生成为主导的法庭的角色。促使我们用法律思维去考虑事情,处理案件。培养我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庭前准备阶段,促使我们主动去搜集资料,增强我们的主观能动性。撰写法律文书时,加强了我们对法律文书格式、用语、正确引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庭审阶段,锻炼了学生的逻辑思维。整个实训课程带给了我们很多感触,培养了我们的协作精神。建议学校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多加入些类似的实践性课程。培养我们成为合格、优秀的法律人才。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一个灯塔,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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