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

时间:2023-12-09 作者:纸韵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一

《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心灵救赎的故事;一个关于童年的故事;一个亲情与背叛的故事;一个与爱和友情有关的故事。

这本小说写的是人性的本质与救赎,每次读到这本书都令我感到震撼,随之一种咸咸的东西在眼眶呼之欲出。

小说写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阿米尔自小母亲因生他而难产死了,他父亲善于做公益,却吝啬给他关爱,但他父亲时常会给予哈桑关爱,这令阿米尔产生了嫉妒。

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眼看哈桑被人揍,强暴都没有出手相救,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他以不正当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不久后在阿富汗有战争,他也随父亲逃亡到美国。他在美国学习,有了车子房子妻子,但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救赎,阿米尔再度回了故乡,希望能够为不幸的好友尽力,哈桑已经死了,留下他的儿子再恤孤院,却也得知原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选择谅解,面对,他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找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他最终救出了他的侄子。

在文中提到三次“为你,千千万万遍”。第一次是他们十二岁那年斗风筝比赛,哈桑为阿米尔追逐那只赢得胜利的风筝,“他飞奔到街角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这句承诺纠缠了阿米尔大半生,直到最后追回那只遗失的风筝。自那次,哈桑被强暴,阿米尔一直被这个噩梦,紧紧缠绕,他在等待时光愈合一切。

第二次听到这句话是后,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为救侄子被打的住院无法动弹,“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帮助他的法里德说的。就这样,阿米尔哭了起来,不顾他折断的肋骨,让他无法呼吸,不顾泪水刺痛它裂开的嘴唇。

每次听到这句话都想流泪,三次话的含义都不同,阿米尔的前半生都在逃避,追风筝成为阿米尔长大的仪式,书中风筝是一种象征。而我们,只有一直追天上的风筝,追逐心灵的风筝。

偶然间听人说起这本书,一直没有忘记这个奇特的书名。如今,我真正得到了它——这本《追风筝的人》。

哈扎拉族人,一个经历了被羞辱、被践踏,在蹂躏中顽强抵抗的民族。阿米尔是阿富汗的富家少爷。而哈桑,仅仅是阿米尔家的仆人,在后来的战争中被随意残害的哈扎拉族人。两个人身份截然不同。哈桑,至始至终对阿米尔——他的少爷怀着至高无上的敬意。即使在那场风筝比赛后。即使他知道自己的阿米尔少爷,眼睁睁地看着他被侮辱,看着他就像任人宰割的羔羊,没有反抗的能力。而他,却跑了。即使哈桑知道,知道阿米尔背叛了他。却毫无怨言。他具有令人敬佩的宽容、忠心。哈桑敬爱他的阿米尔少爷。不只是敬爱,是一种无私的爱,可以用一切去为他付出,却从不求回报的人。

像绿叶,从来都只是在背后默默衬托着鲜花的光辉;像野草,在风中坚韧不拔,傲然挺立。哈桑,始终在坚持,始终在等待阿米尔,等待着自己在出生时说出的第一个名字的主人。可惜,终归他们并没有相逢。哈桑走了,离开了,被残忍的塔利班组织轻松地用地雷炸死了。一个生命就这样消失了。

往事永远不会被埋没。我看到,一个人犯下可怕的错误,他可能用一生来弥补。有些事错过了,就再也不会来了。阿米尔就是背叛过后,重新踏上寻找本质的路的人。哈桑走了,不会再回来。阿米尔即使用他的性命,也要把哈桑的儿子带出战场。带到自己的身边。这是给自己内心的救赎吧,我想。错过的就过了,再一次的情形,就不会再放弃了。

当一个人犯下了让自己不可原谅的错误,背叛了对自己全心全意的人,他的心里好像就留下了一道刀口。当再一次的情景,相似的人再次出现,人就开始赎罪。他们对不起自己的心灵,想让自己的灵魂得到救赎。即使这很困难,但或许他们会用一生去弥补自己曾经的过错。

错过的,犯下的错,都是过去的了;而现在,曾经背叛过最重要的人的他们,也许只能用那种方法,抹掉自己曾经的过错。用对他人、对对于被自己背叛的人来说是无比重要的人的无私奉献,来弥补,弥补往事割下的伤口。即使赌上性命,也在所不惜。因为自己的灵魂,已经得到了救赎,那一道伤口,也即将愈合。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当阿米尔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二

《追风筝的人》,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总能在脑海里浮现这样的画面:在广袤的旷野上,放飞风筝的孩子杰里奔跑着,头上的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不时传来真挚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

小说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阿富汗安静祥和的日子里,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形影不离的时光被一次风筝大赛后的“劫难”所打碎,难能可贵的友谊与真情在一些谎言与怯懦中渐渐逝去。命运带走了阿米尔的友情,亲情,只给他留下了一片遗憾,生命竟是如此无奈。

成年后的阿米尔意外得知的惊天秘密使他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去寻找他的亲生兄弟——哈桑。其中发生的种.种不禁令人费解和惋惜,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为了弥补心中的缺失,阿米尔费劲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与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伙流氓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哈桑之子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在阿米尔的赎罪之途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开导哈桑之子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一番新的认识。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小说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哈桑所说的那些话,“为你,千千万万遍”,当哈桑还是一个12岁的兔唇小孩时,就有着为自己的朋友义无反顾付出生命和经历一切苦难侮辱的巨大勇气,真诚,纯洁。他身上那不可思议的承受力让人惊叹佩服,同时也为之心疼,感动,震撼。作为一个仆人的儿子,他没有自怨自艾,而是坦然忠诚于自己的身份。虽然他的地位低微,但是他的品质却是难能可贵的。

阿米尔和哈桑,一个风筝的的放飞者,一个是的风筝的追逐者,这不应该是最美的故事吗?但是,风筝的天职是飞翔。我不知道在天空中飞翔的风筝,是天使;而落了地的风筝,却是魔鬼;落地风筝就是那经过世俗浸染过以后的人性。随着剧情的跌宕曲折,我的心也波潮起伏。这个故事枝节复杂而且厚重,但好似一切轮回又回到了起点,最后又重合为一点。风筝也是一样,故事起于它,止于它。风筝让哈桑失去了快乐,却让他的儿子索拉博找回了快乐。

读完书后,我觉得是依然是一个感人美好的故事。虽然书中满是阿米尔的懦弱,忏悔与自我救赎。但我觉得他是天使,他的爸爸是魔鬼,而哈桑则是试金石,拉辛汗是引路蜂。阿米尔一直在爸爸走也走不出的阴影下呼喊,面对父亲和别人指责自己是懦夫时,他的血液在说:“也许爸爸说的对。”他敢于承认,而且他善良的心把所有的错全归在自己头上,这是和他的爸爸永远不可能做到的事。

读完这本书就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你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正是一杯茶吗?故事的开头和结尾似乎产生了鲜明的对比,作者细腻的笔法勾勒出温和而又悲壮的画面。主人公阿米尔不知在多少个地方回忆起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他内疚、忏悔,他宁愿付出一切去赎罪,这让每一个读过这句话的人内心不禁波涛汹涌,那无尽的酸楚与惋惜之情油然而生,不得不让人感动。

这本书,我不能保证每个人都会喜欢,但我很确定这是一本值得每个人都认真读读的书,它可以唤起每个读者内心潜藏的自私,懦弱和自私的种子。使其在太阳的暴晒和大雨的浇灌下,发芽、开花,然后枝叶蔓延,长出宽容,大度和博爱的心灵果实,这需要一个过程,或许漫长,总之是美好的。

当在黎明与黑暗的交替中醒来,你还会看到那个模糊的人影,是你,是我,是大时代里的每一个人,在追逐那只属于自己的风筝,无论你经历了什么,一切总要继续,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无法推卸;应该克服的困难,我们无法逃避;应该面对的人生,我们无法选择。这就是生命,它要求我们在风风雨雨中勇往直前,敢于承担,在点点滴滴中细细回味过往的苦涩与甜蜜,慢慢体会生活的真情实感。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在命运的安排下竭尽全力地追逐着,在幸福与痛苦的反复交替中渐渐地感悟着生命的真谛。

请从梦中快些醒来吧,带着你的风筝继续奔跑,继续上演长长风筝线背后的故事,学会承担,学会守护亲情,友情和爱情,一直记得远方的人对你的真心呼唤:“为你,千千万万遍!”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三

偶然翻开了这本无意间得到的书,开始只是想想在闲暇的时候打发一下自己的时间,但是书中的内容却引人入胜,渐渐地我沉浸在其中。

我们总是无法面对真实的自己,有时会端着高高在上的架子去随意评论和斥责别人,却对自己内心的懦弱和恐惧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当真的面对真正的'自己,说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往往物是人非,为时已晚。

阿米尔作为本书的主人公,却是我们很多人的缩影。从幼稚到成长再到成熟,每个人在这漫漫的人生历程中,或多或少都会犯下过错,做过一些幼稚伤人的举动,在心里也曾为此感到羞愧,懊悔却又遗憾。这些事情就像结绳一般缠绕着,贯穿着我们的人生的成长。得与失,祸与福,在冥冥之中一次次变更,一次次塑造与成就新的自我。

风筝,作为这本书贯穿着全文的线索,主人公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故事,也因风筝而起,因其而结束。

阿米尔和哈桑从小一起长大,哈桑的父亲在阿米尔家里做仆人,而哈桑的母亲生下他后便游戏人间,早已不知所踪。

哈桑的童年中阿米尔就是一个在他心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人,他们之间早已联系在了一起。一主一仆,日日夜夜,如影随形。

而身份的高低,阶级的差异也间接造就了他们友情的破碎。阿米尔始终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他容不得哈桑比他聪明,容不得哈桑比他优秀,这是阿米尔思想里面的血统意识。

一年一度的风筝大赛,哈桑为了少爷阿米尔的胜利,帮助少爷追逐风筝。但成功追到风筝的哈桑却被孩子中的恶霸们欺凌,而阿米尔去寻找他时看到了这一幕,却因为恐惧和胆怯没有挺身而出。

这件事在阿米尔心中难以消失,他不断安慰自己主人没有义务去为了仆人挺身而出,而哈桑被欺凌的一幕也不断在提醒自己的懦弱,逼迫面对真实的自己,自私、卑劣、残忍、弱小。

而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背叛而不是救赎自己,用手段赶走了哈桑和他的父亲,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人格。

像孟子所主张的“人性本善”,而荀子却主张“人性本恶”,人生来就是有双重性的。没有圣人也没有极限的罪恶之人,人性的好坏程度也是不一样的。

而阿米尔也因为这个心结,踏上了救赎心灵的旅程。

故事的结局,对着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却因为战乱的意外而死去,阿米尔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也因为私人恩怨与往日仇敌互相对峙。

在危及生命的紧要关头下,哈桑的儿子用了弹弓射击了仇敌的左眼,就如同当初哈桑保护阿米尔一般。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姐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阿米尔最终追回了自己失去的人格,而我们,也在这人生道路中跌跌撞撞成长,微笑迎接明天。

文章作者高二(2)黄诗茜。

供稿:语文科组指导老师:翁学婉。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四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背景,讲述了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爱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己的鸿沟,但也因为自己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己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己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必须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己是兄弟后,他带着自己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己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己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直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知道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己,然而那次手表**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己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己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己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知道: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应该是另一种样子,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悲剧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通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不过,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直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雅典奥运会上,在大阪世锦赛上,在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知道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直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应该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弃。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弃。一切事情都由自己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己去争取,自己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己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己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美好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择。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面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那狭长的走道,两边的书如同数不清的树,掩映着这条窄窄的路。眼前突然出现一幕日出,一片朝霞,那种欢快乐观的金黄,那种温暖温馨的橘黄,那种心旷神怡的粉紫,那种摸不透的深紫,当然还少不了清新纯洁的白色……男孩,奔跑着的男孩,他牵着,牵着风筝线!上面还有风筝,摇曳着的风筝!这本书的封面吸引了我的眼球,更重要的是它的名字,那么富有哲理,那么让人遐想不断,——追风筝的人!

我捧着本书,脑袋里浮想联翩,我,随着风筝越飘越远,游离了世界,忘记了自己。

我带回了这本书,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进入作者笔下那温馨的阿富汗!

阿米尔,真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哈桑,忠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他们俩的友谊,更是他们俩共同拥有的,最宝贵最宝贵的财富!但令人想不到的是,他们的友谊竟如此脆弱,就如同他们所放的风筝一样,消失在茫茫天际。

当时那个时代,有的种族卑微,有的种族高尚,但是,不同的种族都有着不同的理念,人们信任自己种族的领袖,依靠自己种族的伙伴,令人始料不及的是,种族之间发生一点点小小的摩擦,使人民受到了极大的压迫,现实变得紧张残酷。人们所信任的领袖,到最后,却引导人们去害自己!情节曲折啊!

这本《追风筝的人》写了阿富汗移民在哀悼失去祖国、努力融入美国生活之际,仍然根深蒂固的传统与风俗。这是值得瞩目的一部作品,这是非比寻常的一部作品,这是极为动人的一部作品,这是扣人心弦的感人作品,他是睿智并发人深思的一部作品!

天上繁星点点,代表着每一个人。那闪烁的光,代表人生路途,是理想赐予他发光的力量,是乐观给予他重新发光的动力。

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一只载着理想放飞于广阔蓝天的风筝。文中的刘老师,虽然身残,但志不残。他抱着对生活的爱与追求,抱着乐观开朗的性格,笑着面对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一天又一天地活下去,向我们成功地展示了生命力顽强的一面。

努力吧!同学们,既然生活赋予我们健康的身体,就让我们一起欢笑着放飞手中那承载着我们远大理想的风筝吧!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五

“叮叮——咚咚——”,我翻开乐谱,包起指甲,扶上琴弦,再次感受我追逐梦想的日子。

幼儿园·创造。

小时候,老师家长总会询问我们的梦想,朋友们都会想成为老师、警察或是医生。那时的我总认为这些职业都太平凡,我要来点不一样的。“我要像他们一样优秀!”我指着电视机中正在表演的人说道。

可能只是巧合吧,从那以后我似乎对音乐越来越感兴趣。每次看到各式各样的演出,我都会想象着自己在舞台上的样子,憧憬着自己的未来。

“我一定一定要掌握一种乐器!”这样的一股信念在我心中生根。

小学·追逐。

然而,梦想却不是用来幻想的,我需要为了理想而奋斗。

一年级时,我对音乐的着迷被细心的妈妈啊看了出来,她送我去学习了古筝。从第一节课开始,我便对自己充满了信心,我相信我一定能成功。

可是,现实总是与想象背道而驰。在踏进了这个班级的第三节课,我便感觉到了自己与同学们之间的差距。我只是靠着自己对梦想的热爱和心中的那股信念,凭着一腔热血在梦想这条路上横冲直撞,而同学们都已有着厚实的基础。

我还不想放弃我不能放弃!

从那以后,我每一节课上眼睛都随着老师转,手中的笔也不停地在纸上飞,可这好像还不奏效。我想回头,回到最初憧憬梦想幻想未来的时候,可是我不甘心。

聪明的老师察觉了我的反常,与我进行了一次深刻的谈话,同时,也告诉了我前进的方法,解开了我的困惑与纠结。从此,我在课上比从前更加认真、专注,回家也不松懈,坚持着每天一小时的练习。

心中的那一股信念愈加强烈。

初中·成功。

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我离梦想很遥远。于是,我报考了古筝十级。知道那一个“优秀”出现在我的考级证书上,我才真正体会到了成功。

是心中的信念是我靠近了梦想。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六

为了远离哈桑,远离自己内疚的源头,阿米尔做出了无数疏远哈桑的举动,甚至将自己的生日礼物藏在哈桑的毛毯下,以此栽赃哈桑偷窃。面对父亲的审视和对峙,哈桑无言的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并主动要求离开,离开这个赖以生存的家。

至此,我们才明白:其实哈桑早就知道阿米尔看到了他被凌辱而未伸出援手,可是单纯善良的他还是选择一如既往的相信阿米尔、深爱阿米尔、为阿米尔奉献自己的一切,正如他常常对阿米尔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

看到这里,我的泪水早已止不住的往下流,一滴一滴洒在书本上,为哈桑,也为阿米尔,更为他俩之间脆弱而珍贵的友情。面对好友的抛弃与背叛,我们还有谁能像哈桑那样选择无声的原谅、选择一如既往的奉献?看到哈桑背着破旧的行李,暗自离开的身影,我多么希望故事能够从头来过,多么渴望他俩之间还是当初那对无忧无虑的少年玩伴,一起追逐儿时的梦想。

可是生活往往是如此残忍。多年之后,已是成年的哈桑为了照顾阿米尔的老宅,毅然拖家带口从相对安全的老家来到塔利班政权中心。面对外面动荡不安的时局和炮火连天的危险,哈桑衷心的守护、打理着阿米尔的宅子,并坚持住在破旧的茅草房,不愿住进舒适的客房,理由竟是“如果有一天阿米尔少爷回来,看到我鸠占鹊巢,他会怎么想呢?”。

这一句简单、纯朴的话让我的心灵为之颤动,哈桑,那个有着兔唇、地位卑贱的仆人,此刻在我们心中却是那么高贵,那么纯洁无暇,令周围的一切黯然失色。

最近看《追风筝的人》,阿富汗战争前的乡间街市上的那份繁华与安宁让我想起了老家村中的那小条街。

这条街是村间宅落交通的主道,因此,也是整个村子除大集以外最为繁华的地方。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街角的叫卖声便交叉作响,不绝于耳。油条、油条豆浆,新鲜刚磨的哦糖火烧,烫呼烫呼啰。叫卖声有节奏地此起彼伏,勾起了我的味蕾,也赶走了迷糊的困意。那叫卖油条、豆浆的声音有些浑厚,是前排广老头儿的。他家的油条香脆可口,只需一口,就满口生香。叫卖糖火烧的,那是邻村的一位中年妇人。我忙忙地披上奶奶的青布大褂,寻着声音在街中央的一条小水沟的桥边找到了她。在我的记忆中,每次她都推着那辆半旧的木车,来到那座桥旁停下,然后,一边撕弄着黄晕晕的包裹纸,一边放声叫着。她的声音清脆悦耳,飞上枝头,都可以与晨雀媲美了。最妙的是烫呼烫呼啰中的一个啰字要拐几个弯,跨越好几个音域。老街的清晨是一天中幸福和乐的前奏,跳跃着,起伏着。

到了晌午,日头已经很毒了。田里的老农们收了工,肩头扛着铁锹,走在回家的老街上,卷起的裤腿随着踢踏的步子落了下来。街两旁低矮的红瓦房顶上的烟囱升起依依徐徐的青烟,满街飘散着五谷的杂香回来啦!嘿,刚才你家大黄把小二黑咬了!啥,这畜牲这是东边院墙内传来的对话。新鲜事是没有的,而这些平凡的杂事却却给村里人的生活增添了无限的生机。

要说最让大家期盼的,数正月里的大年会。村里的文艺青年和资深表演家们纷纷搭起各式各样的戏台喜庆中,透着浓浓的年味;笑声里,露出深深的欢情。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感动揪心的故事: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阿米尔12岁那年,他们一起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赛后,阿米尔眼看哈桑受人侮辱却未出手相救,这件事给阿米尔带来了自己无法承受的自责和痛苦,为此,他逼走了哈桑。不久,战争爆发了,阿米尔跟随父亲逃难美国,而无家可归的哈桑,则被留在了危机四重的阿富汗。时隔二十年,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的罪行,又回到了阿富汗,却发现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亲弟弟!可那时哈桑已经失去了生命,阿米尔又踏上了拯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赎罪之路。

在这本书中,家庭,友谊,背叛,救赎,无论那个主题都让我潸然泪下。可阿米尔与哈桑的主线故事固然感人,但整本书里最让我震撼的.是阿富汗战乱前后的风土人情和阿富汗人民对于和平的渴望。

书中有一个桥段我印象深刻,那是当阿米尔返回故乡时所看到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残疾男人在出售他的义腿。“和平”二字,在我们看来,多么稀松平常,可在当时的阿富汗,和平是多么昂贵的东西呀!正是因为战争,让阿米尔与哈桑兄弟阴阳两隔,再也失去了重逢的机会;因为战争,无数阿富汗儿童失去了健康长大的机会;因为战争,阿富汗人民不得不在生命和尊严中严酷的选择;也是因为战争,让阿富汗的天空再不像1975年的风筝节那样,上百个风筝在肆无禅的飞翔,厮杀。

“和平”二字,在当时的阿富汗,乃至现在仍被控制的阿富汗,让人可望而不可求。想想阿米尔一家,若不是因为无情的战火,他们永远不会颠沛流离,背井离乡,去往一个陌生的国度。

正如译者李继宏说,在这本书中,风筝是有象征意义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成我们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追。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作为阿米尔的好友兼忠实的仆人,哈桑清楚的知道阿米尔的愿望,深知这个风筝对阿米尔的意义。因此,在风筝比赛的当天早上,看着阿米尔紧张而手足无措的样子,大字不识一个的哈桑反倒给阿米尔讲了一个关于游泳与鬼怪的故事,并通过这个故事安慰过度紧张的阿米尔,这次的比赛没有鬼怪拦路,我们依然会像往常那样一路过关斩将,赢得最后的胜利。

正是有了哈桑的鼓励和协作,紧张的阿米尔终于能够放松心情、心无旁骛的投入比赛,直至将空中最后一个对手——那个漂亮的蓝色风筝斩于麾下。面对欣喜若狂的阿米尔和围观的人群,哈桑不忘自己的.使命,开始追寻那个蓝色的风筝,阿米尔今天的战利品。本以为以哈桑的追逐本领,他一定可以顺利拿到这个战利品,然后双手虔诚的交给他的主人和好友,让阿米尔在人前一展雄风,在父亲面前扬眉吐气。

可是,正如文中所说:“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哈桑在成功追到风筝的途中,遇到了他俩的死对头,一个有着反对社会主义倾向最终走向政权的邪恶少年阿塞夫。

面对阿塞夫的要挟和恫吓,哈桑为了捍卫阿米尔的战果,拼死护住了这个风筝,代价却是被阿塞夫侵犯,牺牲了自己的尊严与清白。不幸的是,这一幕恰被前来寻找哈桑的阿米尔亲眼目睹,可是生性懦弱的阿米尔为了自保,没胆量站出来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虽然赢得了比赛,获得了父亲的重视与疼爱,可是内心愧疚、自责不已的阿米尔却像被一道无形的枷锁紧紧束缚。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七

在阅读《追风筝的人》时,当阿米尔决定踏上赎罪的道路,回到战乱的阿富汗寻找哈桑时,我还在期盼,在阿米尔推开门的刹那,出现的是年迈的哈桑仍在等待着阿米尔来寻他,哈桑将以久违的拥抱来宽恕他,可是,结局却是哈桑已经与世长辞,时间的流失无限的延长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道路。

悲剧存在的意义在于什么?

鲁迅曾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可以是爱,正义,忠诚,责任,也可以是感恩、拼搏、梦想……其实,使人生有价值的东西从来就是难以一一罗列的,他们默默地潜伏于人们的心中,通过各种方式外化于形,从而让他人有所体会与触动。悲剧的作用就在于引起读者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引起读者对美好事物遭到毁灭的痛心与叹息,同时引导读者对悲剧发生的原因进行反思与共勉。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给我最大的体会是,构成人生挫折或酿成人生悲剧的原因是多样的,除去无法违背的客观现实外,人性的弱点是不可否认和回避的重要原因之一,作者在书中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对阿米尔的懦弱、自私、软弱、逃避心理进行了毫不掩饰的描述,昭示了人性存在的弱点。

最后,还是引用书中一句话,作为正能量的结尾:所有的一切都有可能成为我们那时心中的风筝,我们奔跑着,一直向前,眼中心里想的都是它。

第一次读《追风筝的人》,就有一股激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那,不便是我吗?

幼时的我,也有一个如哈桑般的老友。彻底称得上是寸步不离。

可我有一次,带着他去偷东西。咱们的方针是一个很尖刻的老婆婆家。素日里,她老是怒斥咱们。咱们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报复她。她有一个很宝贵的手表,咱们早就觊觎它了。所以,我就去把它偷了。可当老婆婆发现的时分,我却说是他干的。“他明知道是我变节了他,但是仍是再次容纳了我,或许是最终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知他,在某种程度上,我或许便是草丛里的毒蛇,湖底的鬼魅。”书中如是说。

是我在从中作怪,使他遭到了老婆婆的一顿暴打,使他背上了小偷的名号,使他不敢光明磊落的站在世人面前。

我感受到了如阿米尔相同的惊骇,相同的内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直到现在,那深深的负疚和罪恶感萦绕着我,不管怎样,难以拭去。

但读了《追风筝的人》,我幡然醒悟了,现在还为时不晚。哈桑已逝,朋友仍存。别比及来不及的时分再懊悔。当看到阿米尔鼓起勇气寻觅哈桑时,我再也坐不住了,拿起书,径自向朋友家追去。

“我追,风吹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浅笑。”

早已读过这本书的他,一看到这本精巧橙色封面的《追风筝的人》,心照不宣的盯着我,苦口婆心地说:“我俩之间,无需多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是啊,为你,千千万万遍。”

没有生在战争时代的咱们应该感到幸亏。由于这样,咱们才有去抢救,去抱歉的时机,还不至于怀着负罪感度过终身,抓住时机别让它定格成永久的伤痛。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咱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只要追到了归于自己的风筝,咱们才干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面是一份对人生命运的服气与感谢。而对于咱们来说,不管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咱们英勇的地去追吧!

阿富汗,一个久经战乱、充满人性邪恶的地方,也是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乡。他们喝同一个奶妈的奶长大,在同一片草地呼唤出第一个名字,甚至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从小,他们就喜欢追逐风筝。然而,也是风筝改变了阿米尔和哈桑的生活。

小说中风筝既是亲情、友情、爱情的象征,也是正直、善良、诚实的代表。对于哈桑而言,风筝就是对主人的忠诚;“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忠贞不渝的誓言。对于阿米尔而言,风筝就是父亲的信任;追风筝的人看似哈桑,实质上最终追得风筝的人却是阿米尔。“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作者用这样诗性的语言在告白主人公的美好心灵。

掩卷沉思,恍然大悟,其实每个人的“风筝”各不相同。对于我而言,“风筝”就是一种需要以心换心的真情。在少年成长的旅途中,或许这种感情是友谊,或许是亲情,抑或是其他。我想追求的不是亲朋对我的付出对我的好,而是我和朋友亲人之间真心相待,彼此信任得到快乐。

在追逐风筝的日子里,阿米尔和哈桑历经了太多的血腥,遭受了太沉的苦痛。最终阿米尔获得了救赎,追到了勇敢正直责任和良知的人性美。生活中总有一些朋友,不是因为觉得彼此投缘,不是因为有着共同的话题和兴趣爱好,不是因为彼此需要才交朋友;而是为了某种利益的维系,结果朋友成了互相利用的代名词。读罢《追风筝的人》,始终萦绕我的耳畔的是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心灵真诚的感动,久久难以平静。多么希望我们人人能拥有彼此真心相待的亲情友情,若如此,生活会有多幸福啊!

“为你,千千万万遍。”一句话足见哈桑对他主人无比的忠诚,甚至愿意不顾一切帮主人追回一个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或许,这对我们来说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无论如何,我们都需要真心、真诚相待每一个人。

“为你,千千万万遍。”愿我们都是生活中追逐真诚真心这只“风筝”的人。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这是一个关于阿富汗少年心灵自我救赎的故事,这是一场关于人性真理的探讨。它是一个悲剧,一个宽恕,一个救赎。

人之本性虽是虚无,然万物生于一,归于一,在这份虚无中难免会滋生出一些原罪,他们分别是:贪婪,色欲,贪食,妒忌,懒惰,傲慢,暴怒。人们只熟知“饿”是一种本能,“渴”是一种本能,却没有意识到罪恶也是一种本能。在《追风筝的人》这种书中,所有的爱恨情仇,恩怨纠葛,无一不是起源于人的原罪。每个人或多或少,手上总沾有一部分鲜血,也许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或者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行为,又或者,被伤害者已经宽恕了这一行为,然而我们终将无法逃过自我良知的谴责。有的人或许怀着这份自我谴责煎熬的度过一生,而有的人,会走上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比如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阿米尔。

并非有所作为后才造成了罪恶,有时候“不作为”也是一种罪恶,阿米尔看着自己的同伴阿桑惨遭种族歧视之痛,受人侮辱然没有伸出援助之手,与其说是他的懦弱,不如说是他没有克服“恶”的勇气。他认识到这一种背叛,然而他自认为无能为力,甚至为自己的懦弱找出各种理由和借口来证明自己的“正义”。

人性就是这样,人们往往太以自我为中心,心安理得的在内心制定着道德的法则,所谓社会公德,人们只认同与自己内心道义相符合的那一部分,我们活在自我欺骗的世界里,活在“大多数人认为”的世界里,活在苍白的话语和苟且的文字里。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八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部小说。他讲述了12岁的阿米尔与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爱,恐惧,愧疚,赎罪……都交织在这部小说里。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他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自己。

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须要战胜的就是自己。需要承担的,我们无法推卸;需要面对的,我们无法选择;需要克服的,我们无法逃避……只有向正确的方向努力去做,只有坚信“风筝”总有“落下”的那一刻,“风筝”最终会被追到。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去寻找救赎……。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高三那年,语文突然很差,甚至有几次考了不及格。老爸为此很担心,害怕我会在高考的考场上写出跑题的作文。正因为此,我竟然开始补习语文。我的补习老师也就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对我下的评语是“阅读障碍症”。从此,我开始拼命地阅读课外书。

读书,对于我个人而言,就是希望能提高我自己的理解能力,要知道我是一个连读数学应用题都觉得费劲的人。慢慢地,我喜欢读书,因为我总能从书中找到温暖、慰藉、感动……而这些是从韩剧或者以偶像剧中得不到的。现在我想谈谈这本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这本书很有名,当当网几个月来一直销量前几名。我没有买它,因为没有被它的的故事梗概所吸引,直到后来,同寝室的女生买了,我依然没有借来的的欲望,因为她说看完很压抑,这与我的看书初衷相悖,我再次错过。上周,弟弟把书借给我,我没有拒绝,可这本书依然摆脱不了摆在书架上的命运。因为要把书赶快还给他,我终于不大情愿的打开了这本对我来说很特别的书。

阿米尔,一个普通的阿富汗男孩,我却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是自己真实的写照。我看到了自己,懦弱、自私、逃避、毫无责任感。在读的过程中,我无数次的放下书然后想起了自己。我为我所做过的感到恶心,我甚至把自己设想为阿米尔,假如我是他,我会不会也做出同样的选择。我总是想读一些阳光一些、温暖一些、一些能情不自禁流露微笑的书。可我现在才知道,也许我一直都知道,我在逃避,想把我的阴暗面隐藏起来,或是麻痹自己,我就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人。

现在我想谈谈我的过去了。我们都有在朋友家玩玩具的经历,可每次我把朋友的玩具弄坏或者不小心把朋友妈妈的高跟鞋弄断就假装一切从未发生,没有一次会为此事道歉哪怕承认我弄坏了她的东西。我也从来没有正视过这件问题,逃避的种子在我的心里慢慢滋生。有一次,我和弟弟在舅舅家玩儿,把整个屋子弄得乱七八糟,舅舅黑着脸,我知道大事不妙,我和弟弟都没吱声,耷拉着脑袋,希望逃过这次批评。舅舅问弟弟,是不是你干的,他说是,然后舅舅就把他倒挂着吵他,很严厉也很久,我傻在了那里,我没有为弟弟争辩过一句,甚至连一起承担的勇气都没有,我一句话都没有直到惩罚结束。这件事之后,弟弟一直很怕舅舅,我想应该和这次的记忆有很大关系,我一直很自责,不仅因为我没有为弟弟挺身而出还有他每次都为我挺身而出。即使在梦中,我会和一群人打仗,我也会躲在队伍的末尾。我知道这是骨子流露的懦弱。

我怕受到朋友的批评而撒谎、怕家人的指责而旁观、怕受到伤害而选择逃避,这是骨子里的懦弱。我从未承认,直到我看到了《追风筝的人》,看到了阿米尔,看到了自己。我不否认我的阴暗面,因为它构成了我,我知道我不仅仅是由它所组成,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只取决于我的选择,而我的选择一定是被阳光照耀的一面。谢谢阿米尔,让我真正的正视它,承认它,并告诉我我想成为怎样的人。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九

梦想就像沙滩上的贝壳,多姿多彩,令人遐想;梦想就像一缕金色的秋风,给我送来阵阵清凉;梦想犹如一束艳丽的鲜花,给我带来淡淡的清香;梦想就像一株株小草,突破重重困难,重见光明。董存瑞的梦想是为了战斗胜利,英勇献身。林则徐的梦想是虎门销烟、强国震威。

我也怀揣梦想,走上求学之路。我清楚的记得周恩来总理说过的一句话:“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一年级时,我用心写字,一笔一划,刚劲有力。当写到“人”字时,老师给我们讲:“人”顶天立地,我们将来也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那时,我听得懵懵懂懂。

我在电视上看到杨利伟乘坐“神舟五号”飞船遨游太空,实现了中华民族千年飞天之梦;我也看到北京成功举办了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展示了中华民族灿烂文化;我还看到中国航空母舰下海起航,圆了中国人的航母梦。我为此感到骄傲。

也许我成不了医生,救死扶伤;也许我成不了教师,播撒芬芳;也许我成不了科学家,去探索宇宙的奥秘。但是我懂得,满天繁星,斑斓璀璨,星星点点,是每个人的梦想。也许我就是一颗耀眼的星星。我将跨出追逐梦想的脚步,上下求索,让梦想成真。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十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十一

天上的风筝安静地飘着,地上的人驻足仰望看着那飘渺、彷徨却又自由的风筝。《追风筝的人》,一本融入了快乐与悲伤,深情与绝望的小说。很美丽的开始,跌宕起伏的经历,一个充满希望的结局。故事很完美,一场残忍而美丽的人性救赎。

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哈桑是他的仆人和童年伙伴,两人从小形影不离,手足情深。在追风筝的比赛上,他们获得了冠军,哈桑去追回落下的风筝,却遭到欺负甚至强暴。目睹了一切的阿米尔因懦弱恐惧没有挺身而出,这成为了他童年一份痛彻心扉的罪恶,这也最终逼走了哈桑。因为战争阿米尔和父亲逃亡美国。阿米尔成年后决定要赎罪,再次回到了家乡,命途多舛。他还发现了惊人秘密:哈桑是他的亲兄弟。最终得知哈桑去世,阿米尔决定抚养哈桑的儿子,完成了一个男人的赎罪与成长。

童年是甜的,有很多美好的回忆,一起玩弹弓,摘柿子...童年是难以忘却的萦绕于心的。可是阿米尔的懦弱彻彻底底地撕裂了这一切美好的生活。他的懦弱锁上了哈桑的心窗,虽然悲伤难过但哈桑始终还是惦记着阿米尔,可是阿米尔却无法打开内心的枷锁去面对他。人,生来是软弱的,懦弱其实本不是一种错,可是在阿富汗,这个纷乱的国家里,无法克服懦弱却成为了每一个悲惨人生的开始。其实阿米尔很善良,他很珍惜和哈桑的感情,但罪恶感几乎充斥了阿米尔从此以后的人生,像是风筝被剪断了线。

哈桑和阿米尔的交情深厚,却也折射出阿富汗的不平等观念,因为种族不同,因为身份迥异,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他们之间有了隔阂,虽然他们是密不可分的挚友,但是在阿富汗,这种观念是潜移默化的,他们之间隔起来一到透明的高墙,虽然看不见触不及,但是它赫然地耸立在两人之间。

不论是哈桑受到的精神甚至肉体的侵犯,还是阿米尔在赎罪路上遭遇的种.种暴行,都看出那里充满了人性的泯灭与道德的沦陷,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情形。在我们还享受来在国家的庇护和生活的安逸时,不仅仅是阿富汗,整个中东地区,都不时狼烟四起,生灵涂炭。那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宗教观念的冲突,导致这片地区的腐朽衰败在这个崭新的大时代里,世界需要的是和平,是平等;不仅是身份观念的平等,更是同样作为人类生活在这个世上,追求幸福的平等。

多少年日以继夜的难以入睡,使阿米尔走上赎罪的路,他要去追回当年他失去的那只“风筝”。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阿米尔终于获得了解脱,打开了心中的枷锁,相信那一刻他是幸福的,一场持久暴风雨之后的彩虹。那只失落的“风筝”,不负追赶之苦,终于回到了阿米尔的身边。阿米尔是善良的,只是懦弱让他无法自拔。他忍受心中折磨,努力争取救赎的机会,这使人很欣赏。二十六年的折磨,最终蜕变为勇敢的人,从绝望中走出,接受狂妄风雨的洗礼,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令人慨叹。

那是一只拼命挣脱的风筝,一不小心风筝断了线,离开了放风筝的人,飞向远方;不过放风筝的人没有放弃,而是奋不顾身地追赶,向着那未知的远方,终于他抓住了,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在他为阿米尔捡风筝时遇到小混子阿塞夫,要求他交出风筝,哈桑竭力保护属于好朋友风筝,在哈桑被阿塞夫强暴的时候阿米尔就在旁边亲眼目睹这一切却选择逃避。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在阿米尔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柔弱胆怯、欺骗诬陷、自私妒忌,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人性中丑恶的一面,而哈桑虽然出身卑微并遭人唾弃却忠诚勇敢、善良正直、宽容并具有自我牺牲精神,有着全心全意爱的决心和能力,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人性美善的一面。

哈桑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依旧如从前一样跟在阿米尔身边,而阿米尔则无法面对他,甚至要求父亲开除他们。当然,父亲是不会同意的。读后感无奈之下,阿米尔在13岁生日那天陷害了哈桑,诬告他偷了自己的礼物,而聪明的哈桑也温和地承认自己是小偷,这并不表示哈桑逆来顺受而是因为他知道阿米尔的目的,他知道阿米尔在巷子里看到了当天发生的事情,不敢面对自己。

随后战争到来,阿米尔一家搬去了美国。他们在美国定居生活逐渐忘记了原来那土地上的人和事。与此同时我们从他们两个人身上都看到了阶级性,在一个特定的社会背景之下,这是无可避免的,作为社会里的一份子我就得按照那个社会的方式来生存。作为人我们都不是完美的,我们不可避免的会犯一些错误。阿米尔曾违背自己的良心犯了很多错误。

通过一通来自阿富汗来的电话打破阿米尔的生活,重新撕开了那段往事。并也因此得知哈桑是父亲的私生子,是他的亲兄弟。阿米尔决定应该回到那片土地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只是在这时哈桑已不在人世,留下了一个儿子却被卖给当年那个小混混阿塞夫为奴,阿米尔救出了他,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本书故事的最后,阿米尔陪着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在美国的广场上放风筝,追着风筝开心的喊着当年哈桑说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完成了自己心灵的救赎。

读完这本书,一个愈发清晰的理念回荡在我脑海里,相信会伴我终生:过去的事虽然不可以改变,但犯过的错可以弥补。我们不仅要勇于承认错误,更要积极的迈出弥补的步伐。愿你我在这世间都能勇敢的直面黑暗,坚信黑暗终归会过去,奋力地去追逐光明。待归来时,还是如哈桑般纯情的少年。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十二

梵高的一生跌宕起伏,但他始终保持着对绘画的一份热情、一份执著,他渴望生活,渴望绽放自己。

梵高传读后感。

渴望生活我心永存_读了《渴望生活梵高传》有感温森特梵高,一个一想起来就会联系起他那幅狂热绚丽的向日葵的画家。我一直对他有着一种同情才华横溢的落魄艺术家的情感。但当我读完欧文?斯通的《渴望生活梵高》,我从另一个角度认识了他。读完,我含着眼泪,并不是因为他悲苦的一生,也不是那可怜的终结,而是因为感动,一种非凡的生命力的感动,一种对生命的非凡热爱而感动的泪水。梵高出生于一个辉煌而富裕的大家族中,梵高本应像他父亲一样成为一位受人尊敬的牧师,但梵高不愿被家庭所束缚,他渴望生活,追求自己的理想,升华他自己的一生。梵高是放任随心的,他不在乎世人的反应,只求心灵的释放。梵高是一种精神的象征,他对美好生活和艺术的执著追求,他有质朴而善良的心。坎坷苦难的生活没有压垮他,也许正是他赋予了梵高才华,也使他觉得绘画才是自己的生命。虽然番号是一名拓荒者,但他往往不为世人所理解,他是孤独的,但他的精神、他对艺术的执著都深深的烙印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品味梵高一生,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卑微。我并不是鲜艳的花朵,也不是参天的大树,我只是一株随风飘荡的小草,但小草为什么不可以有理想呢?虽然我的身躯不够庞大,但我又顽强的生命力,我有永不言败的精神,我有对理想的执著。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人的一生终究是坎坷的,但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梵高的一生跌宕起伏,但他始终保持着对绘画的一份热情、一份执著,他渴望生活,渴望绽放自己。梵高思索了他的一生,他向那些害过他、帮助过他和支持过他的人告别。面对着夕阳,他把左轮手枪压在自己的腹部扣动扳机,像一抔急速还原的泥土,返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里。他向自己开了枪,但他的生命并未歇止,而是被他一笔一笔抹在每一幅画中,随着他的画永存。也许,我们不必似梵高般消极对待一切,但我们只要活出自己的精彩,便不枉此生!梵高,一个因善良受苦的天使!梵高,一个用色彩享乐的天才!

你们知道梵高吗?写《梵高传》这本书的作者是欧文·斯通,书中介绍他是一位伟大的画家,当我看到梵高一幅又一幅壮丽辉煌的油画时,我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整个世界豁然开朗了!

梵高这个人本身长得奇丑无比呢!他长着一双呆滞的大眼睛,深深地往下凹,一些鱼尾纹在他眼睛旁,目光显得很忧郁,并长着一对粗眉,它们让人觉得不搭配;还有一双小耳朵,小到像洋娃娃的耳朵,一个鹰钩鼻,鼻子向下塌,并且是秃顶呢!他的行动也很笨拙,呆头呆脑的。

你可知道梵高活的时候一幅画都没卖出去!但他死后他的画卖了大概有九千万的法郎!我给你举个例子:梵高在世的时候一幅《红色的葡萄园》只有四百法郎,可他死后这幅画是四千万多的法郎!梵高为了绘画奉献了很多甚至生命,他把自己的右耳朵给割了下来,并且让自己神志不清,神经受到破坏以至后来去世了……这是多么不幸呀。

我看完了这本书,觉得梵高做事十分认真,全力以赴地画画,他把全身精力投入到绘画中。我想我们应该像他学习,全力以赴。每当我们做完事后,应该首先问问自己:“我们全力以赴了吗?”

请让我们记住这位伟人——温森特·梵高!

《渴望生活——梵高传》读后感。

“痛苦便是人生”这是名画家文森特.梵高的临终遗言,也是他那短暂一生的真实写照。梵高是世上最孤独的人之一。这是欧文斯给梵高写的传记《渴望生活——梵高传》的前言。在传记中中,美国著名传记作家欧文·斯通用一支神奇的笔勾勒了这位一代印象派巨匠那充满痛苦的悲剧人生。这个荷兰画家因为精神失常,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最后开枪身亡。这本书看过很久了,它给予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梵高是个为艺术而生的天才,他的伟大毋庸多言。

他的弟弟提奥则是在他背后默默支撑他的另一个伟大的人,没有提奥就没有梵高。因为梵高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提奥定期给生活窘迫的梵高汇钱,让他能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下继续创作。梵高则不断地写信给弟弟,告诉他自己创作的过程,对生活的信心和绝望。他的一生可以概括为:出生+绘画+死亡,除此以外再无其他。虽然他也曾追求过爱情,却从未获得。当他为爱情把手放在燃烧的蜡烛上方,以此表白时,我感动得无意言语。无疑他的爱是疯狂的,可惜没人敢接受。和妓女生活的那段时间,更加没有爱情可言。在绝望中无以回归的梵高,最终选择了以绝望的方式离开自己。

19世纪的印象派画家里,梵高是一个另类。他的画有点类似儿童的创作,线条和色彩大胆纯粹,醉心于风景,植物和贫苦大众的描绘。鸢尾花,向日葵,星空,麦田,苹果园,夜色中的咖啡店,吃土豆的农民,拾麦穗的妇人。画面中的每一个物体,都以独特的方式燃烧着它的生命力。它们已经不仅仅是一些静物。它们是凄艳的生命。没有一个画家的用色,会像梵高这样浓烈,明亮,无法控制般的亢奋。深红,铭黄,碇蓝,艳紫,苍绿。油彩有时候以凝固状态呈现在画布上,无法稀释和抹匀,好像一颗被揉搓的灵魂,把暗红的鲜血喷射在包容着无限向往的空白上。粘稠的血液因为激情,在丧失倾诉的寂静中,像混乱的手指,因为无法抓住空虚而扭曲。危险天空下的麦田。一种骚动激越的情绪纠缠在压抑而明丽的色彩中,令人不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暴雨之前的清新而寒冷的风。是灵魂无法突破的孤独。

但梵高发现,生命的疼痛滋长于他自己挖掘的伤口。于是,他在阳光充沛的田野上,对着自己的身体开了一枪,没打中心脏,然后掩着伤口回到家里,当天晚上,凡高叼着烟斗一言不发。第二天,凡高还与来看它的提奥谈起他对艺术的见解。到了晚上,他开始虚弱。1890年7月29日凌晨1时30分,凡高停止了呼吸在他的弟弟提奥的怀里离开了这个世界。享年37岁。他的遗言是:“thesadnesswilllastforever。”更是让人感觉到他的内心深处那久久的痛苦和绝望。

梵高死后六个月,弟弟提奥在对哥哥痛苦的思念中带着无限悲痛离开了人世。他被人们安葬在他哥哥的墓旁-奥维尔墓园。墓园很简单,兄弟两的墓碑也很简单,上面分别写着:文森特.梵高与文森特提奥。

也许梵高早就意识到:破碎会带来快乐。可以让自己不再绝望,于是他选择了离开……。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十三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飘的读书笔记八年级,欢迎查阅。

小说中的主人公郝思嘉总是追求着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她对于一切好奇的都想知道都想得到。对卫希礼的追求对卫希礼的爱就属这种情况。在希礼身上有着一种思嘉思佳所不了解的东西,这种神秘性引起了她的好奇心,也就足以使她的对他的爱更加深切。

希礼喜欢制造种种颜色鲜明的梦让自己在梦的世界里活动,他不愿回到现实中来,对人生冷眼相待,不乐观也不悲观,在现实中感到不耐烦的时候,便耸耸肩向他的音乐、书本里去躲避。现实中的希礼是懦弱的无能的,就像瑞德说的,卫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即使他在战前就已经意识到了这场战争将夺取他赖以生存庄严与辉煌的生活,可他却不曾试图改变它。既无力于改变,那就选择逃避,于是他选择媚兰作为他和旧时代联系最后的精神依托,直到随着媚兰而去才崩溃于瞬间.所以对希礼,与其指责不如同情。

思嘉眼中希礼有一道神秘的光圈围绕着,为此思嘉必须得到他。思嘉的厌恶分明,立场坚定,只要让她明白了或者要做的事,她可以不择手段的去争取,作者在向我们毫无保留的展现她的贪婪、自私、虚荣.以及她的暴躁与率真,我认为我们没有必要去对她的这些与生俱来的本性说三道四,让人觉得可悲的是思嘉一直以来所追求的仅仅是光环是梦幻。当思嘉认清他时,认清她一直以来所追求的仅仅是虚幻是光环时,她却失去了瑞德的爱!可惜的还是思嘉,因为她的简单率真,为此付出了她此生最高昂的代价!

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被卫希礼,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的心,死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没有勇气再去尝试,最后,他绝望了!

思嘉和媚兰的关系是十分微妙的。思嘉对媚兰的言行举止都看不惯,而媚兰却在任何场合下处处维护着思嘉。思嘉为了丢去黑纱竟在一个支持战争的舞会上与白瑞德跳起舞来,这种行为在当时真算是把一个上等女人的名誉给丢尽了,于是周围一切人的议论、指责一起向思嘉压来,这时只有媚兰为思嘉辩护,当一个北佬兵来到陶乐抢劫时,思嘉凭着她一时的冲动,将北佬兵击毙在血泊中,她顿觉害怕了,又是媚兰的无声支助给了思嘉勇气,然而这一切改变不了思嘉对媚兰的反感,直到媚兰将要去世之时思嘉突然醒悟了过去的几年里她的确是依靠着媚兰给予的力量闯过来的。思嘉是爱媚兰的,需要媚兰的。这时思嘉知道她一向依靠媚兰并不亚于依靠她自己,媚兰是她的刀、她的盾、她的安慰和她的精力。然而知道这一切为时已晚,她已永远失去了媚兰。

这就是小说中可悲的思嘉,她无法把握、珍惜眼前的幸福,无论是瑞德的爱还是的媚兰友情,她用一生的精力和情感去追求一个光环,最后留下的是永远的痛苦永远的悔恨,一切都随风飘逝。现实生活中又何尝没有像思嘉这种情形呢?我们身边已经拥有的幸福爱情、友情、亲情我们是否用心去体会了?不然的话我们是否也会像思嘉那样留下永远的遗憾?!

第一次读《飘》时,看的很快,一些在当时认为不够吸引人的段落都一一带过,记得的只是斯嘉丽的坚强和她那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有这样一个时代背景,才成就了斯嘉丽这位乱世佳人。一直觉得电影的名字取得很好,凸显了斯嘉丽这位爱尔兰农庄主的小姐的变化,从娇弱温室玫瑰突然成了坚强美丽的野蔷薇。如果斯嘉丽没有遇见白瑞德,那么斯嘉丽会不会在故事结局时坚强的对明天发出挑战呢?若是没有遇到白瑞德,斯嘉丽一定一辈子都会认为阿什希是自己的最爱吧。当白瑞德离开之时,斯嘉丽才意识到她需要的不是阿什希,而是白瑞德。当她了解白瑞德的爱时,已经太迟了。爱总是让人捉摸不透,总是喜欢突然离开。

也许失去爱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伤心欲绝。这时候,斯嘉丽没有,斯嘉丽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陈奕迅的这首《红玫瑰》,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又有多少人在这首歌中看到了自己抑或别人的影子。而我仿佛看到了那位乱世中的佳人惨淡的一笑。

“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摆荡着,这对眼睛像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她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她无忧无虑、活泼开朗,父亲的溺爱,让她养成了高傲、叛逆、倔强和贪慕虚荣的性格。她就是《飘》中的女主——斯嘉丽。她美丽,但她更擅于利用自己的美丽,使用一些小伎俩,因此身边不乏追求者。那时的她只热衷于舞会,穿引人注目的漂亮衣服,穿梭于众男子之间,成为各舞会的中心,看着那些男人在她的美丽下沉沦,她心中满是自得。她随意地游走、欲拒还迎,看着那些股掌之间的男人为他争斗、为他拜倒,她也只是有恃无恐。

而她得不到的永远只是艾希礼。艾希礼是一个绅士,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息,他善良,这些都深深地吸引了斯嘉丽。被众多男子环绕的斯嘉丽也自信地以为艾希礼是爱她的,是属于她的。所以当她得知艾希礼马上要和梅兰妮结婚时,当她得知艾希礼不属于自己时,她前所未有的焦虑与不安。得不到的艾希礼不停地骚动着斯嘉丽的心。她一边宽慰自己艾希礼是喜欢自己的,并会为了自己悔婚,一边又盛装打扮舞会以吸引男子的眼球。而最后艾希礼并未如艾斯嘉所想般与她私奔,斯嘉丽也为了气他闪电结婚——与梅兰妮哥哥查尔斯。

婚后的斯嘉丽并没有放下艾希礼,但随着南北战争的发生以及生活的动荡。斯嘉丽渐渐发觉自己对艾希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当艾希礼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高贵气质已消失殆尽;当塔拉庄园受难,艾希礼却软弱无能;当艾希礼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斯嘉丽才不能不承认那么多年来。其实爱的只是自己所想的那个完美的艾希礼,那么多年的执着只因当初的得不到。

有时候我们都是为了得不到的东西而苦苦挣扎与执着,而忽略了这件东西是不是心中多想、心中所得。如同斯嘉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之前的执着与沉迷,只是因为得不到。生活中总会有很多得不到的时候,不时不妨放下而远观之,兴许有新的境遇。有时候,得不到,就不要,多多关注身边的人与事,擦亮自己的心灵,会有别样的发现。

《飘》是美国作家格丽特·米切尔以美国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经典之作。故事发生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它以亚特山大及附近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女主人公赫思嘉如何从无忧无虑的塔拉农场主的千金在战争中成长为一个自私自利、贪慕虚荣的女人。小说还刻画了卫希礼、白瑞德、媚兰等人物,描写这一群人物由战前奢华的贵族生活沦为战中贫困的经历以及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

《飘》最吸引人的地方是赫思嘉的人生经历和她的爱情故事。这个鲜明的人物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女主人公赫思嘉是一个复杂的南方女性形象同时又是现代女性注意的先驱。她本身就是矛盾的结合体,思嘉有善良也有奸诈,能吃苦耐劳却也贪慕图享受,对传统礼教表现出叛逆和反抗的性格。

思嘉的人生使我感到同情,而她的人生态度使我产生敬佩之情。战争爆发前,她是一个农场主的女儿,凭借自己最有资本的美貌以满足她的虚荣心。而后她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经历了命运的磨难,变成一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塔拉——她的家,发现眼前的一切都被战争吞噬时,她才真正成长起来,才意识到“在来塔拉的路上,她已经把少女时代远远抛在身后。”她的青春已经随风飘逝了,这使我感到同情。

但是,思嘉面对困难时的态度又让我敬佩。遇到挫折时她总会想:明天我再想这件事好了,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了。也许有些敷衍,但是即使在最糟糕的时候,她也从不落泪,思嘉勇敢地承担起养活一家人甚至是自己情敌的担子,这是一种多么高贵的精神,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她面对挫折不言弃的态度是我欣赏的。真实的东西可能并不崇高,但更接近人们的生活。

小说的另一个亮点是赫思嘉的爱情故事。她浪漫又现实,贪慕虚荣却也坚守真爱。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功利的。为了钱,她不惜实用狡诈伎俩。思嘉的爱情失败在没有真正了解她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男人,如果她了解卫希礼,那么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白瑞德,那么她就不会失去他。可惜当这个乱世佳人真正感悟到时,真爱已经远去……真爱?!我至今对它没有确切的定位。

《飘》一书中各个人物都有各自的特点,赫思嘉轰轰烈烈地活着,始终有自己的追求和执念,且不论她的对与错,因为每个人又何尝不是一个矛盾体?只是表现强弱罢了,思嘉的这股顽强精神,已是难能可贵。

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绝非易事,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去做一些我们想不到的事,思嘉在面对抉择无能为力时,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我最欣赏的也就是这句,永远充满希望,充满斗志,不言弃。这种精神,是值得我学习的。

拿到《飘》这本书其实也是一个意外,在学校的图书室中看到了它,觉得名字挺有意思。我看了看书上的玛格丽特·米切尔,似乎有点耳熟,便饶有兴趣的翻了几页。或许是和这本书有缘,莫名的喜爱就让对它我爱不释手。于是我便从学校借回了这本书。可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我竟然深深的被书中的一个女人——思嘉·奥哈拉所震撼。

当然,我看到的不仅仅是思嘉坎坷的命运,更看到了当时战争下人们的悲痛与生活的艰难。我曾读到人们争抢死亡名单,有的喜极而泣,有的痛不欲生。那一张张极端的脸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思嘉几人之后的日子更加痛苦,当北方佬要攻打到思嘉所在的小镇上,她还要为自己的“情敌”媚兰接生,之后跟随瑞德满脸土灰、毫无形象的带着刚生产的媚兰和一个黑女孩回到自己的塔拉庄园。可是当时没有豪华的建筑,没有金钱,甚至连最基本的吃喝住穿都不能保证了。这个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个思嘉,尽管在战争没有爆发之前她还是一个任性、自私、并不温柔的大小姐,但是如今这个在我眼中并不如其他小说中完美的女主角现在竟然意外的坚强。她挑起了家庭吃喝的重担,照顾着媚兰、仆人、以及已经痴呆的父亲。我知道,那时她最爱的母亲却因为霍乱死了。精神以及物质上的打击让我这个旁观者看着也极为心痛。那种绝望甚至已经从思嘉的心里,经文字蔓延到了我的情绪中——思嘉需要用自己的力量用尽所有的方法保全一家人的吃喝还有不受到战争的迫害。她不是战士,却同样要杀出一条血路。

迫于生活的需要,思嘉不得不为了三百元嫁给另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感叹,那时的社会真的很乱,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飘”,就仿佛在一瞬间思嘉快乐的生活被战争打乱,所有美好破碎了下来,随风飘去,所有人被迫面对残酷的现实。如再沉浸在自己的过去,在这尔虞我诈的社会中会像战争中死去的人一样,体无完肤,伤痕累累,再也无法重新对家人说:“我回来了。”

在一个个紧密相连的故事中,我被紧紧的吸引,其中有曲折的爱情故事,也有现实的生死离别。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的桀骜不驯、勇敢,一场战争的恐怖、对人们的摧残。小说流露出作者对奴隶主的同情,对战后重建的失望以及对旧制度和奴隶主往昔岁月的不胜惋惜,又通过战中体现思嘉和瑞德只见的爱情。只不过,令我叹息的是,思嘉最后还是深深伤害了瑞德,她还是让瑞德因为自己依然爱着艾希礼而绝望离去。当她明白自己爱的是瑞德时,瑞德却已经不在她的身边了。

可欣慰的是,思嘉依旧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那份不会被任何东西改变的积极,她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思嘉的这个坚强、对生活永不颓丧的精神,给我无尽思考。鲜明的人物,深刻的思考,应接不暇的情节,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百读不厌。仔细再想想,总会感觉这个故事以及这名叫做思嘉·奥哈拉的女人给人太多感动。

思嘉、《飘》,让我懂了,无论我们希不希望,第二天的阳光依旧会到来。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十四

文学批评家孟繁华曾评价狼图腾:

如果将它作为小说来读,它充满了历史和传说;如果将它当作一部文化人类学著作来度,它又充满了虚构和想象。

狼图腾读后感。

阅读完《狼图腾》,我久久不能平静,这不愧是一部旷世之作。狼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凶残、狡猾、强悍的象征,可是作者通过一个个的狼故事,以平等的视角,将狼作为动物能够优胜劣汰,在食物链中勇敢生存下来的优良品质一一展示,使读者沉浸在故事的紧张里,情感的震撼中,生态意识的塑造里,可以说既是一部小说,也是一部教育我们在竞争社会中更好生存的法则提示,更是呼喊大家尊重生命,保护环境和地球的心声。

狼有很多优点,比如团结一心,集体意识非常浓厚,因为他们相信在残酷的大自然竞争法则中,单个的个体永远是弱者。他们永不畏惧,在捕捉猎物时分工明确,有着惊人的战术思维,捕捉黄羊可以耐心地等一个整夜,使黄羊憋尿奔波而死,获取猎物后做到食物共享。狼的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他们集体为上,为集体获得利益可以牺牲个体利益等。作为动物,他们聪明果敢,英勇强悍,值得尊重。

狼在草原上的主食是黄羊、黄金鼠、野兔等,这些动物的主要食物又是草,狼的存在很有效地克制了这些动物的过量繁殖,保护了珍贵有限的草资源,所以我们不能过量捕捉狼,否则将会破坏草原的生态平衡。书中所述的狼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无知,他们也知道保护生态平衡,所以追杀黄羊等猎物时放小捉大,不会赶尽杀绝。他们深知,只有大家和平共处,有争斗有竞争,但是要给对方留下根和苗,方能使得野火少不尽,春风吹又生,保证自己族群日后的安危。

人类和狼相比,在攫取食物和资源的劣行上,有过之而无不及。由于森林锐减,草皮破被,据说目前全国土地荒漠化面积达262.4万平方公里,沙尘暴越来越严重,气候变暖,大气污染,酸雨蔓延,人类在贪婪的欲望前没有停下膨胀的私欲,在主宰自然的忘我陶醉里滥捕滥伐,滥用滥弃,现正一步步地步入自酿的苦酒坛子里。和尊重自然,追求自由的狼相比,人类在此刻显得多么地愚蠢和不文明。

《狼图腾》展现的大草原是多么美丽,家乡杭州曾经也是多么的自然美丽,运河弯弯,浅滩清水,西湖碧绿,湖光潋滟。在处处是污染的世界,我们人类呼吸的是雾霾,喝的是重重过滤的漂白水,吃的是激素刺激的鸡鸭大棚菜,所以说《狼图腾》是一部敲响我们热爱自然的、热爱生命的乐曲强音。

《狼图腾》读后感。

自古以来,狼在人们的眼中就被作为恶兽来憎恨。豺狼虎豹,狼被列在虎豹之前。翻阅成语词典,也找不出一个赞扬狼的成语,但贬低狼的,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之类的成语倒是数不胜数。在寓言故事和童话故事里,狼也都一直扮演着残忍卑鄙的角色。而且,在吓唬小孩时,也都说“狼来了”,而不说“虎来了”或“豹来了”。总之,狼在人们看来,就是邪恶的象征。

然而,《狼图腾》这本书使我重新认识了狼。这本书从许多方面赞扬了狼。

一:顽强不屈的精神。在草原狼遭到大屠杀时,它们没有放弃,而是在绝境中生存;在主人公饲养的小狼奄奄一息之际。那小狼仍然没有放弃对自由的渴望与追求,最后主人公亲手杀死了小狼,还了小狼作为一只狼的尊严。它是战死的,而不是像草狗一样被铁链拴着窝囊死的!展现了狼绝不屈服,刚烈顽强的精神。

二:团队合作的典范。在狼群面对高高的羊石圈,采用“叠罗汉”的方式进入羊圈,最后一只狼则负责放哨。出来时,最后一只狼则踩在羊身上跳出去,聪明绝顶;当狼群遇到大型猎物时,则形成一个包围圈,捕猎过程中不需要任何叫声,动动耳朵,摆摆尾巴便能发出无声的暗号。每匹狼之间都很有默契,团队合作练得炉火纯青。

三:军事战术的高手。狼群在面对一大群猎物时,它们将猎物赶入附近的泥潭困住猎物;在遇见敌人时,它们利用自己了如指掌的复杂地形摆脱敌人的追捕;在自己的小狼崽面临危险时,狼父母会不顾生命危险采用装死等战术来调虎离山,转移狼崽......也展现了狼的情谊与爱;在小说中曾多次提到成吉思汗。当年成吉思汗征天下时就采用过不少从草原狼那儿学来的战术。

这一个个例子都让我们明白,为什么蒙古族人民那么尊敬狼,那么信仰狼图腾。狼图腾,蒙古族人心中的狼的精神图腾!

《狼图腾》读后感。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

1.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

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

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勇气和血性。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团队精神。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十五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十六

也许人类就是这样,不懂得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而渴望那些远在天边的东西。在光明的世界中,视觉,这一丰富生活的天赋才能,竟只被作为一种便利,多么可惜啊!

读完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的心灵感受到前所未有过的震撼。回想书中海伦的种种磨难与克服磨难的勇气,我思绪万千。有一丝感动,对于海伦自强不息精神的感动;有一种震撼,是对于残疾人的顽强意志背后的震撼。我读懂了海伦身后千千万万残疾人的艰难,更读懂了那份追求光和热的对于生命的热爱。

书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在不到两岁的时候就失去了听力和视觉,失去了本该属于她的光明与声音。在一个黑暗无声的世界里,犹如在迷雾笼罩的深海中,没有指路的灯塔,也没有停靠的港湾。幼小的海伦如大海上的一只小舟,她感到无助与恐惧。对于光的渴望,对于黑暗的反抗,都徒劳无功。直到海伦七岁那年,安妮·莎莉老师走进她的生活,海伦的一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老师犹如灯塔,带给她光明与方向。最终,海伦·凯勒凭着顽强的意志和对于生命的热爱,成为了一名带有传奇色彩的女性。她的著作也使她赢得了全世界的尊崇。

海伦·凯勒教导人们:只看我拥有的,不看我没有的。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专业17篇)篇十七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斯蒂芬.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霍金教授在这本书中试图用一种通俗易懂的阐述方式来解释高深的物理知识,以达到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的目的。尽管如此,这本书看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在这部书中,他带领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宇宙是什么样的、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问题做了阐述,使读者初步了解狭义相对论以及时间、宇宙的起源等宇宙学的奥妙。

品读书籍,不得不赞叹霍金教授那如丝般缜密的逻辑性,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无不显示出他过人的才智,他可以把相对论当做孩子手中的乒乓球来形象地描述相对论中时间与空间是无法分离的这一物理规则。书中的伟大成就之一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

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着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在大挤压奇点处出现局部区域或整个宇宙坍缩,从而消亡结束。

《时间简史》的作者,斯蒂芬.霍金教授,就是这样一位时间的巨人。霍金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这真正是空前的。他在天体物理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霍金用他被禁锢的身躯,以坚强不屈的意志,在宇宙中畅游,他凭借自己的智慧,向真理发出了挑战,为人类的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感叹霍金教授带给我的庞大科学信息之余,更多的是敬佩他敢于质疑、敢于想象,更勇于论证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在教育引导学生过程中应重点保护的,万万不可有意无意地扼杀孩子们的想像力和好奇心。这本书,不管我们是否能读懂,总会让你受益匪浅。捧起书本来,徜徉在其中吧,你会觉得其乐融融!

无论是年少的还是年长的,人们总是去不断的学习,为的是能更好地了解我们周围的各种事物。身为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年,我们有责任也更有义务去学习、了解、研究我们所处的环境。为此出于强烈的好奇心,利用暑假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为什么我们总是记住过去而不是未来,为什么时间总是向前进?

这里必须关心一下时间的方向,只有时间有方向的时候才可能出现时间旅行。这必然出现前后和里外之分,它必然有起点和现在的位点,那么宇宙就有了一个边界,宇宙就是有限的。只有当我们低于时间的速度时,我们才相对于时间向后运动,我们才能回到过去。就是说,所有的物体在相对于宇宙的时候都和时间同速,宇宙里的一切都在随时间向前运动。如果我们超过时间的速度走到时间之前,那里还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一切,那里还是混沌状态,在那里不会看到任何东西,我们也不能在那里存在。

小学的时候就听说了,史蒂芬?霍金所著的《时间简史》,虽早想一窥究竟,但终究功力浅薄而没有为难自己。我对于自然科学的喜爱可以追溯到三四岁的时候,至今还记得,夜晚美丽而浩瀚的星空,使我第一次对自然发出了质问与感慨。

如今,历经十年数理化的修炼,功力激增,虽尚无浑厚殷实之沉淀,却已能了解少许,但有力余,便欲牛刀小试,有幸于书店中觅得此珍贵之书,便买诸家中,悉心运气以观。

此书虽销量达1000万册,创科普著作之奇迹,引无数观者摘镜立目,但仍因其内容之艰深,专业知识之涉域甚广,使文人墨客欲其书者尽折腰而视之为“天书”。

霍金在书中系统地阐述了近代科学的发展史以及当代物理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如其中的波粒二相性,宇宙不守恒,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原理,反物质理论,黑洞引力论等等,皆为大学理工科专业内容,常人想以此书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用具,实非明智之举。

全为此书而费尽心思,虽尚不可彻悟其内之深涵,却也略悉端倪,了明大意,知作者之用心。于此,便欲粗评一二,倾我心之领悟,流我思之感慨。

一、对霍金——终为大师也。

自幼患异症,身不由己,却意志刚毅,才思敏捷,为此浩瀚之文,足可见其气之深广而奥绝也。此书绝非仅以理科专著自居,更溢人文情怀并与机智修辞。此举,实深刻记于我心,令我无能忘之。

二、对内容——回味中带着思考,思考后更是回味。

读书使人明智,此言非虚。《时间简史》一书就是把读者引向宇宙的起点和万物的本源,从而引发我们对个人、对同伴、对事件、对社会、对生命、对世界、对意识等等的思考,进而使我们在自身寻找本质。无意中便提高了思维的深度与广度。此书从宇宙图像说起,系统地介绍了时间、空间、量子、自然力、黑洞、虫洞等内容。我们在与作者一同思索中,堕入了科学的迷幻之网,似乎时而看见一丝亮光,也许那就是未来的可以认识的世界。

在《时间简史》中,霍金力图以普通人能理解的方式来讲解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黑洞和时间旅行、爆炸与重生等科普知识,完全改变了人们有关物理学、宇宙和时间本身的观念,向人们展现了当代有关宇宙的最重要的科学思想。

回归到地球上的万物,不管是人还是植物,都会有终结而被代替的一天。因为宇宙是不规律的,正因为宇宙的不规律才有此刻的太阳系、此刻的地球以及此刻的人类和此刻的完美生活。浩瀚宇宙,辽阔苍穹,我们何其不只是一粒微尘,一粒各有缺陷,需要互相交融沟通的尘土。而世界上亦没有十全十美,不管是对待自己的还是他们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是只是以一颗微尘谦卑的心,给予多一点包容少一点责备,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不规律的宇宙之中,我们需要互相理解!

说到宇宙的最初让我回想起我以前看过的一部短片视频。短片中讲述我们人类所看、所听、所触、所感的都是不复存在的。乍一听,我们可能会觉得此言论是语出惊人,喧哗取宠,但实则不然。

我们都明白人的所有感官系统都是由大脑所控制的,就像我们看到的、听到的都是由我们的神经系统传播到我们的大脑组织,然后再由我们大脑组织显像出我们看到的以及我们所听到的景象或者声音。试想一下把一个人的大脑组织拿出来,然后把它的听觉系统、视觉系统与我们事先准备好的电脑连接在一齐。电脑中的画面出现的同时是不是也在这个大脑的视觉系统中显现出相同的画面?我们再把事先准备好的音乐在电脑中播放,这时候的大脑听觉系统是不是也会同时听到一样的音乐呢?这一切真的令人匪夷所思。继续观察,我们会发现如果我们把与电脑连接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切断,此时此刻大脑中还能显现出画面、听到音乐吗?答案十分清楚,不能。而这些清晰的画面和声音的构成正是借助于微量元素的作用。

宇宙是由微量原子透过迅速的膨胀直到爆炸,再在宇宙中万有引力的作用下,将爆炸后的相同元素的残骸吸引到一齐。成千上万次的爆炸和一次次的万有引力作用才造就了这天的宇宙、星系、地球和人类。

这样,我们不难想象灭亡之后的重生将会更精彩。太阳系如此、地球如此、人类也是如此。但这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也许等到地球、太阳系结束生命的时候,人类已经找到另外一个能够生存的星球。此刻的人类只是整个地球的统治者、占有者和使用者,等到那个时候人类将会成为另一个星球的统治者、甚至整个宇宙的统治者。

霍金给我展现的这一切,或许有人会认为是危言耸听,但是时间会是一个公平的评判者。然而,短时间内,我们能赖以生存的星球就只有地球,我们无法赶超时间和超越空间,能做的就是珍惜爱护我们此刻共同的家园,珍惜拥有的时光和生活,把每一天都当成末日来过。那样即使明天就如电影中所描述的世界末日的来临,我们也一样能泰然处之。

最后,联想到我们21世纪的大学生,我们就应庆幸我们赶上了一个好时代,有这样一个好的环境中求学,拓展自己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活跃自己的思维、培养自己的潜力。那么我们又有怎样样的理由在一点点的挫折面前萎靡不振,有怎样的理由在宝贵的时间面前虚度我们的青春?霍金身残志不残,不仅仅与残疾斗争20年,而且把他高超的智慧奉献于科学研究,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完成了高难度的科学研究。我不能不说,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霍金有身体上的缺陷,可头脑聪明的很!他给科学界的贡献远远超过了一个正常人所付出的。一个人如果身体有了残疾,绝不能让心灵也有残疾。尽管上帝是公平的,但是生活是不公平的,不管你的境遇如何,你只能凭借着依旧热忱的心全力以赴。这些霍金都做到了!而我们就更就应充分利用这么好的条件来努力学习,打破局限,带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见解求知问道。不耻下问,扩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提高思想高度。同时逐步走进社会、感受社会、了解社会,提升我们的竞争意识,培养自己多方面思考问题的潜力,亦即创新思维的培养。

一本好书不仅仅让人获得最新知识,获得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以及科学方法的熏陶和培养,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十分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被禁锢在轮椅上长达20年之久的状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奇迹——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霍金不仅仅以他的成就征服了科学界,也以他顽强搏斗的精神征服了世界。

让我们记住霍金和他的《时间简史》,更让我们铭记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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