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优秀14篇)

时间:2023-12-07 作者:纸韵

9、读书心得可以帮助我们发现书籍中的隐含问题和深层次的思考,从而拓宽自己的视野。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彩的读书心得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的读书心得写作带来一些帮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优秀14篇)篇一

我想这本书我又可以放进我的教育书单了,不仅仅是教育未来的孩子也是教育自己怎样做一个更好的人更好的家长,因为实在太喜欢阿迪克斯了,喜欢阿迪克斯遇事的沉重冷静,喜欢阿迪克斯喜欢看书读报的好习惯,喜欢阿迪克斯对待孩子以及周围人的用心善良,喜欢阿迪克斯的绅士风度......所有喜欢的东西都是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这本书一共有三次提到了知更鸟,可是我一直都不理解知更鸟跟这个文章这个故事有什么关联,百度了一下原来知更鸟在欧洲那边是有善良的寓意的,那也就是说汤姆、怪人阿德利、厨娘卡波尼等等黑人所遭受到的种族歧视、不公等现象都是在杀死善良!

在杀死善良这个大环境下,阿迪克斯有自己的想法,保持着善良,在一言一行的教育中熏陶两个孩子,书的最后斯库特拉着怪人阿德利的手陪他回家着实令人感动,毕竟一开始斯库特是怕他的。不仅仅是阿迪克斯和两个孩子保持着善良,还有厨娘卡波尼,她优雅、有教养、不纵容孩子的坏脾气也是让人印象深刻。

还让人又喜欢又感动的是两个孩子之间的相处,虽然平时有很多打打闹闹嘻嘻哈哈,但是在需要一个人谈心陪伴又不希望是大人的时候,对方显得那么重要,重点是能理解彼此,这种相亲相爱令人喜欢羡慕,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想要二胎的原因之一吧!有童年也有陪伴,最好不过了。

明明知道汤姆还是会被判刑,但仍然保持冷静与全力以赴的去努力争取也是弥足珍贵的,是一种勇气,很棒!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优秀14篇)篇二

本书以一个六岁孩子的独特视角描述了三个春夏秋冬小镇发生的故事,我们也与之成长。故事中最主要的事件是阿迪克斯替黑人打官司,其余故事都是围绕它展开。

孩子的世界单纯浅白,也正因为如此容易被染上色彩。阿迪克斯的正直善良最终赢得了小镇居民的真心,也让杰姆和斯库特成为善良的人。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绅士,以身作则,有同理心,会换位思考,更是耐心对待孩子。在杰姆因为杜博斯太太的辱骂而糟蹋她的花园后,阿迪克斯让委屈的杰姆接受给老太太读书的惩罚,这最终教会杰姆那些看上去可恶的人也有他可敬的一面。

小镇大部分居民都因为黑人事件辱骂阿迪克斯,阿迪克斯展现出的还是谦逊温良的姿态,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孩子们不理解为什么这样,他只是以平等的身份要求他们再等等,时间会告诉他们真相。

怪人拉德利事件也是如此。人们对于不了解的事情或人总爱以讹传讹,我们身边总有一两个如斯蒂芬妮小姐那样的长舌妇。孩子的想象力与好奇心是无穷的,三个孩子居然能自编自导一出怪人的话剧。被父亲呵斥后也无法遏制好奇心闯入拉德利家院子。最终命悬一线,是好心怪人救了他们一命。尊重他人习惯,即使这个习惯很怪异,不要以险恶之心度人。

但这个世界上也有尤厄尔那样坏得彻底的人,不可不防。一个家族的进步靠年轻一代的努力,尤厄尔家族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很难被引导上正确的路,可恨可叹。

whengivenchoicebetweenbeingrightorbeingkind,choosekind.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优秀14篇)篇三

文章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叙述的,故事发生在梅科姆这个地方的故事,这个地方很小,邻居有怪人拉德利,莫达小姐,女主角叫斯库特,她的的妈妈在生她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家里有4个人,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还有保姆卡波妮。

斯库特还有一个姑姑和一个叔叔,并不住在一起,文中描写叔叔的片段较少,只有一个圣诞节的描述,但是从文中看来叔叔达克是一个很绅士的男人,斯库特的姑姑却对她很严格,为人很刻板,认为女孩子应该有女孩子的样子,应该穿裙子,不应该出去乱跑等等,大部分的时间斯库特是很讨厌姑姑的,只有在文章的最后斯库特和杰姆发生危险后,姑姑不自然的拿了她平时穿的牛仔裤给她穿,这个细节描述了姑姑已经慢慢的接收了斯库特原本的样子,可能她因为荣誉、面子对斯库特要求的太多,但是本质上她也是关心他们两兄妹,也是真的关心阿迪克斯。

迪尔是他们的玩伴,是蕾切尔小姐家的亲戚,因为父母不在了,只能由亲戚轮流抚养,每个暑假都会轮到蕾切尔小姐。因为有迪尔的存在,他们的童年才有了许多乐趣。刚开始的故事要从怪人拉德利说起。因为年轻时候的放松,拉德利被父亲关在家,从年轻时候就开始,拉德利后来也再没出过门,由父亲看管,后来父亲死后,由他的哥哥内森看管。对于这样一个没有见过的人,小孩子从来都是很好奇的。有了迪尔的加入,他们就想着去看到拉德利,甚至把他引出来,有半夜去看却被内森当小偷拿枪打的故事,有玩轮胎玩到拉德利门口马上怕掉的故事,那时候拉德利在他们心中又神奇又可怕。

但是有一个暑假,他们两兄妹上学回来的路上都会在拉德利家门前的那个树洞里发现一些吃的、零食、怀表等,这里埋伏下了怪人拉德利其实是个好人,只不过多年的封闭是他不愿面对别人。在这里我不明白的是内森在那个夏天将这个树洞用水泥封了起来,或许是他发现了拉德利给斯库特他们送的礼物,但是仅仅只是送礼物,没有做任何不好的事情,他却阻挡了拉德利和孩子们的唯一交流,心中似有千百个疑惑。

杜博斯太太在斯库特看来是一个非常恶毒的人,当他们从他门前走过,他都会用嘴恶毒的话骂他们,而阿迪克斯总是教导他们不要因为别人说了什么而生气,要从对方的角度想问题,不仅如此,还同意了杰姆去给杜博斯太太读书,最后杜博斯去世,他也去帮忙,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总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想问题。

汤姆是个黑人,他被住在垃圾堆的白人鲍姆和她的女儿诬告要侵犯他的女儿,法官泰勒指定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或许法官知道阿迪克斯是一个公正的人吧,在辩护的过程中遇到了被威胁被恐吓,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退缩,他并没有认为汤姆是个黑人对他有任何偏见,而是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打官司,为了避免鲍姆迫害他,他孤身一人坐在监狱门口,最终确保了汤姆的人身安全,虽然最后汤姆被判了有罪,但是之前类似的控诉可能几分钟就已经判定黑人死罪,而这次花了几个小时几天才能判定,证明已经出现了分歧,状况已经在慢慢变好,只是汤姆在关进监狱没多久,在阿迪克斯提出上诉期间,就要逃跑而被杀死了。在这场辩论中,阿迪克斯是个勇敢的人。

因为帮助黑人的事情,鲍姆一直想找机会报复阿迪克斯,但是他又不是个能够正大光明面对冲突的人,比如他只能趁法官不在家去当小偷,在汤姆的妻子海伦工作的路上跟踪他,在杰姆和斯库特去演出完回家的途中偷袭他们,想致他们于死地,故事的高潮就在最后,鲍姆想杀斯库特兄妹的时候,拉德利救了他们,鲍姆死了。阿迪克斯一如既往的公正无私,想把真想说出来,但是他的好朋友也是警长泰特说服了他,如果是这样,拉德利就要面对人们的赞美,这就会打扰他原有的生活方式,应该是他不愿意的,经过争论,阿迪克斯妥协了。在我看来这是最好的结果,有些时候为了两全不得不修改一下事实本身,当然修改后的事实只是保护了好人,惩戒了坏人。

这是一本教育小孩子的书,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在面对威胁的时候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他是一个能理解别人的人,在面对他人的时候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同时教育他们两兄妹如果站在别人的角度上看,每个人都是好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帮助邻居等各种,他是一个谦虚的人,他的枪法很好但是从来不炫耀,就算枪法很好,内心觉得动物也是生命,也放下枪不去剥夺其他生命的权利,书中描写很多的也是阿迪克斯喜欢看书,正是因为读了许多书,他才有足够的知识去帮助汤姆打官司,接受了更多思想才更容易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小孩子的教育从来就是言传身教的过程,越长大越明白父母对于孩子教育的意义,越长大越觉得很多东西从小就已经养成了,现在很难去改变了,所以对于我,现在也在修炼,也已经如今这个不上不小的年龄,也要修炼如何去影响到下一代,虽然我不完美,但是我在慢慢变好。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优秀14篇)篇四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优秀14篇)篇五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来描写,展示了一个不到10岁的小女孩的视角下的梅科姆小镇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不得不说小女孩斯库特(琼·露易丝·芬奇)是个十足十的假小子,我看了四分之一的书还以为主角是个小男孩(这不能怪我不认真看或者我脑子笨,斯库特三个字很难想象是女孩子的名字呀,而且斯库特还老是打架,也会被人揍,正常女孩子哪会这么厉害,她老是跟着她的哥哥身后玩各种男孩子玩的游戏,她还会在同学遇到困难的时候仗义执言,不像是个女孩子的所作所为)也可以看出,她的爸爸阿迪克斯对她的教育方式没有因为她是个女孩子而跟她哥哥有所不同,这让我感觉到,男孩子和女孩子是平等的,也是我羡慕的地方。

小说第一部分很平淡,主要写了小女孩的生活琐事,读书、玩耍……描写了对怪人拉德利的恐惧。第二部分才是高潮的来临,写了爸爸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做辩护律师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后面部分才直白地显示了那个时期种族歧视的严重。当我读到黑人汤姆在回答对方的律师那段话时,我感受到了黑人在长期被歧视下那种无助、认命,连他们自己都认为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认可的深深的无力感,很让人心痛。人生来就是有偏见的吧,小说的黑暗面很少被表现出来,最大的坏人就是鲍勃·尤厄尔了吧,最后还对他看不爽的人进行一系列的报复,真真是气死人了,明明是自己的不对,还怨到别人身上,我当时想怎么会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呢!最后还想伤害两个孩子,杰姆的胳膊就是他弄伤的!!!

为什么说这本书是我看过最纯洁的小说呢。在看到小男孩迪尔和斯库特躺在一张床上,迪尔对女主说“斯库特,我们去弄个孩子来吧”,我吓了一大跳,本来男孩和女孩躺在一张床上就让我有点不舒服了,他还说出这么一句话,后来证明是我想多了。还有一段对杰姆在斯库特面前脱衣服,向斯库特展示他的胸毛和腋毛的描写,我也惊了一下,可是杰姆就是单纯想向自己的妹妹表达自己长大成人了的喜悦感呀,我真是太邪恶了。忽然发现我们小时候对性懵懵懂懂,也有点排斥,可是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是我们长大的必经之路,心里有鬼才会去避免去提及,坦坦荡荡地表达出来才是我们应该持有的态度。斯库特(一个9岁的小女孩)对迪尔的求婚十分认真,认为长大以后就一定会嫁给迪尔了,她那一本正经地提及迪尔和她未来的生活时,给她的单纯笑到了,这确实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这就是小女孩眼里的爱情吧,很纯粹,很令人向往。

最让我感动的是怪人拉德利,这是一个十分完美的人在我眼里。虽然第一部分孩子因为他的足不出户产生好奇和恐惧,让我也有点怕怕的,后来读到杰姆三人去怪人拉德利的院子里探险逃跑时杰姆把裤子落在了怪人的园子,杰姆回去拿裤子时发现裤子被缝补好了,还被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那里,还有两个小孩每次在拉德利门前那个树的树洞里拿到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一开始我以为这些都是爸爸所做的事情,因为斯库特说到“除非是跟你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否则没人能知道你想干什么……”当时我还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已经洞悉一切,读到最后才知道这是阿瑟·拉德利做的一切,以及迪莫小姐家着火那一段,等火被扑灭了之后,站在外面的斯库特发现自己身上披着毛毯,也是怪人拉德利的杰作。最后杰姆和斯库特遇袭时,也是拉德利第一时间跑出来救他们,那时我真的被感动哭了,这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善良的人,以前小孩子们不懂事,老是想着去招惹拉德利,当然都没有成功,他还把两个小孩当朋友一样保护,送他们好玩的东西,那是书里最纯净的一人了吧。

当然,梅科姆小镇里的每个人,我都觉得好善良的。虽然一开始亚力山德拉姑姑让我很讨厌,但是后面也没有这种感觉了。最最要说的是爸爸阿迪克斯对孩子们的教育,这个十分有魅力的男人,有本事从不显摆自己,深受小镇人民的爱戴,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从来不打骂孩子……我也想有一个这样的爸爸。

总之,用我同学的话来说,这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优秀14篇)篇六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人与人之间想要完全地理解是不可能的,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人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的是什么。我们所谓的读懂他人,无非是站在一个共同的区域上,试着从对方的角度去理解。然而理解所导致的偏差,却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彼此有不理解,自然而然也就会产生偏见。小群体之间的不理解,随着个体对大众的追寻,最终也有可能演变为阶层之间的偏见。人类虽然一直呼唤着平等,却始终难以构建起彼此之间理解沟通的桥梁。因为人类自我的局限性,我们很难完全摆脱偏见,却依然应当坚持正义。

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身为一名白人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坚持着正义,既不随波逐流,也不顾大众的不解,依旧坚持着给黑人辩护。他心中的尺度不是阶级种族之间的矛盾而是法律永恒的正义。

知更鸟作为小说最重要的一个意象,象征的正是那些天真善良却又不被理解的人。小说表面上只是塑造了一个美国本土阶级矛盾的问题,实际上更是整个人类社会不平等,不理解这一大矛盾的映射。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样的事情,更像小孩子的恶作剧,这样的恶作剧很大程度上源自孩子的无知幼稚,却表现了周围环境对其无邪心灵的严重推残。往往这种无知的杀戮比起那些刻意的犯罪更加让人可怕。想要挽救濒死的知更鸟,就需要一个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者。

这个世界同样也需要勇者,勇者并不是超级英雄,也不需要什么超能力。勇者就是那些敢为天下先的人,他们能够坚守自己的`本心做正义的事。勇敢需要的是一种义无反顾的精神,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一个勇者必然有他所坚信的东西,所以他们即使输了终究会是一个胜利者,阿迪克斯正是这样一个人,他是维护法律的勇者,他是一个自己的英雄。做他人的英雄很难,但是我们都可以选择成为自己的英雄。

或许我们不能很好地了解这个人,但我们却仍然可以选择尊重他们。做自己的英雄,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人类这一伟大的命运共同体该走的自我救赎之路。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吾感悟至此。呼唤平等,致敬勇者!愿我们岁月静好,做自己的英雄,守护自己内心的正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优秀14篇)篇七

那是一个充满着双标性的时代,对他人满怀愤恨,对自己充满宽容,那个时代像盖茨小姐的人很多,对犹太人抱有深深的同情,一边又对黑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天生低贱,不适合生活在有着白人的土地上…全文最爱的就是阿迪克斯,他是一位严师,用自己的'方式教育着杰姆和库斯特,让他们真正的去理解和感受民主,同时它也是一位慈父,用爱和平等塑造着两个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

看到黑人汤姆的事件时,我多么不希望他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面的汤姆叔叔一样,一生良善助人却因为肤色不得好终,可在那个时代,满身污点的白人和正直善良的黑人对质公堂,从来都没有黑人胜诉的特例啊,最后汤姆被乱枪射死的时候,我多么希望那场解放南方奴隶的南北战争早点到来。

怪人阿瑟一生都活在自己的世界,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从来都未间断过,小镇对他的总是不那么友好,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在故事的最后为了救库斯特和杰姆第一次跨出家门,杀死了坏人尤厄尔,库斯特拉着阿瑟回到居所的那一段,我觉得阿瑟是个怪人,却也是那个时代最不怪的人,我们从来没有那个资格去评判他人的人生,我们所以为的奇怪的生活方式也许是其他人眼中正常的人生轨迹,怪人又回到了那个他熟悉的屋子,一生安然,真好!

曾经看《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也是拿起读完第一章放下,循环往复了好久才耐着性子看到第二章、第三章…然后一发不可收拾,越到后面越觉得放不下手,这本书和当时一模一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优秀14篇)篇八

好喜欢这样的父亲,斯库特被教育得很好,刚开始我觉得她很幼稚,但考虑到她的年龄,又很正常;后来又觉得她很聪明得体,平时活泼了点,但是在父亲开庭辩护时,斯库特显得成熟稳重,分析事情清楚明晰,完全让人忘记了她只是个9岁(还是13岁)的孩子,尤其是最后一幕,小女孩对着角落里的隐影,说的“你好,怪人”,读得时候,莫名心里很舒服又有些难受。

小女孩和怪人初次正式见面没有紧张或者奇怪的表现,而是很自然温暖的打招呼,家里的每个人都不经意的照顾着怪人,让对方感觉到舒服。

每个人都很好很暖阿,谢谢怪人送的口香糖、硬币、雕塑,还有火灾时给小女孩披上的毛毯,最后还是他救了斯库特和杰姆。整篇文章里,关于怪人的描述还是很多的,只不过在读到50%的时候,并没有特意注意到,但越往后阅读,就越能发现原来这是故事情节发展的一部分,习惯了快速阅读的我,刚开始觉得读不懂,甚至有些乏味,现在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小女孩和哥哥都在成长,父亲是一颗很高大的树,正直而伟岸。

小女孩最后回答父亲的那句话,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很容易让人想到在文章前期写过的莫迪小姐说的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对呀,怪人其实很乖很脆弱,有的事情对别人可能无伤大雅,但是对他而言,人们的言语会重伤到他,即使他做了对的事情。谢谢文中的警长,父亲,让怪人可以在以后继续轻轻哼唱。

忘记了很多人物名字,怪人叫做拉德利。

做人,就是要秉持着人应有的气节,掌握人所必须拥有的品质,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的小镇上,出了一桩离奇的案件,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为犯罪嫌疑人,“我”的父亲阿迪克斯竭尽全力去为其辩护,但却因种族歧视,他还是被判了刑,后来被处死。

在我读过之后,这本书不禁让我深思:勤劳、吃苦能干、为人善良的汤姆·鲁滨逊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这恐怕不单单只是种族歧视这简单的一个问题了吧?这其中所包含的“第二层”则是一个人的品性、内心。

阿迪克斯在这本书中是我印象里最喜欢的一个人了。他可以奋不顾身地去为汤姆·鲁滨逊辩护,在法庭上舌战群“儒”,他的这种坚守真理的品质,怎不叫人敬佩。

或许有一天,周围的人放弃了真理,就如说鸡蛋是方的,那我们还会坚守真理吗?坚守真理,其实并不是与他人作反抗“斗争”,而是坚持正确的行为,维护这个社会的秩序稳定。我们要学习阿迪克斯这种品质,让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充满正义、真理恒在的社会,不再出现像汤姆·鲁滨逊这样的悲剧。

我们就要秉持着坚守真理的这个品格,挥舞着这把旗帜,在成长发展的这条大路上不断披荆斩棘,奋发图强地将困难克服;我们也绝不能与真理背道而驰,铭记一条道理,走在真理的“大道”上可使人进步,而我们与其行动相反,结果也只会适得其反。

坚守真理,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一起去奔跑在真理的康庄大道上,做一个真正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优秀14篇)篇九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优秀14篇)篇十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优秀14篇)篇十一

那是一个充满着双标性的时代,对他人满怀愤恨,对自己充满宽容,那个时代像盖茨小姐的人很多,一边声张人生而平等,对犹太人抱有深深的同情,一边又对黑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天生低贱,不适合生活在有着白人的土地上…全文最爱的就是阿迪克斯,他是一位严师,用自己的'方式教育着杰姆和库斯特,让他们真正的去理解和感受民主,同时它也是一位慈父,用爱和平等塑造着两个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

看到黑人汤姆的事件时,我多么不希望他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面的汤姆叔叔一样,一生良善助人却因为肤色不得好终,可在那个时代,满身污点的白人和正直善良的黑人对质公堂,从来都没有黑人胜诉的特例啊,最后汤姆被乱枪射死的时候,我多么希望那场解放南方奴隶的南北战争早点到来。

怪人阿瑟一生都活在自己的世界,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从来都未间断过,小镇对他的总是不那么友好,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在故事的最后为了救库斯特和杰姆第一次跨出家门,杀死了坏人尤厄尔,库斯特拉着阿瑟回到居所的那一段,我觉得阿瑟是个怪人,却也是那个时代最不怪的人,我们从来没有那个资格去评判他人的人生,我们所以为的奇怪的生活方式也许是其他人眼中正常的人生轨迹,怪人又回到了那个他熟悉的屋子,一生安然,真好!

曾经看《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也是拿起读完第一章放下,循环往复了好久才耐着性子看到第二章、第三章…然后一发不可收拾,越到后面越觉得放不下手,这本书和当时一模一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优秀14篇)篇十二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优秀14篇)篇十三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优秀14篇)篇十四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律师,我以为,你也曾经是孩子。”这句话是英国散文家查尔斯·兰姆的一句名言,也是这个故事的开始。在那个经济萧条时期的南部小镇,有一个曾经是孩子的人贪玩误杀了一只小知更鸟,这使他留下了永远的愧疚,而为了心中的火焰,他选择成为一名优秀且坚定的维护法律的律师,这个故事即是他处理过的无数案件中的一件最独特的事。但他不是主角。

这个故事没有主角,或者说主角就是那个社会,那个种族矛盾尖锐,歧视观念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可以挑战任何事情,包括事实。但这样的环境下却有三束光始终指引方向。

第一束是那个律师:阿蒂克斯。在小镇的多数人表示反对的情况下他接受了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指定。因为他知道事实,他相信证据,他坚信司法是绝对公正的。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愿意舍弃自己的名誉。

第二束是那三个孩子。他们调皮捣蛋,为了见一见神秘的邻居设计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但他们有颗纯真的心,他们相信自己的、朋友的父亲。孩子们的坚持给那些徒们以当头棒喝。

第三束是那个邻居,一个神秘的“怪人”。从不出现但会给调皮的孩子留下礼物的他有着属于自己的温柔,最后解救被谋害的孩子也一定会是他的选择。

但这是个悲剧,汤姆最终被判有罪,并因为越狱被击毙。这是两个家庭的悲哀,是一个种族的悲哀,一个社会的悲哀。但一只知更鸟会死,一群知更鸟终究能继续飞翔,它们有飞翔的能力,有翱翔的意义。有人会托起它们的身躯,目送它们越飞越高,越走越远,直至那个所有鸟类共同栖息的花园。

知更鸟是给人类唱歌的鸟,它是纯真的,是无罪的。而很多时候,我们伤害甚至杀死了知更鸟。我看了并推荐给大家这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作者是美国的哈珀·李。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主人公是“我”—斯库特、“我”的哥哥杰姆和“我”的父亲阿蒂克斯。我们和父亲相依为命,在这个温馨而又充满了危机的小镇里经历了成长的考验。尤厄尔家的女儿勾引黑人青年汤姆·鲁宾逊,还栽赃陷害他。父亲阿蒂克斯执着的为黑人汤姆辩护,斯库特和杰姆遭到了众人的嘲笑,从最初的不理解到后来坚定地站在父亲的一边。最后,汤姆最终还是被判罪名成立,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从众原则:黑人代表着低贱和罪恶。为了报复,尤厄尔想杀了杰姆和斯库特,关键时刻,怪人阿瑟救了兄妹俩。

书里还出现了其他非常有特点的人物,比如正直的泰勒法官、机智的泰特警官、古怪的杜博斯太太......亚历山德拉姑姑很刻薄,爱挑斯库特的毛病,但在她的内心深处是对家人们深厚的关爱;莫迪小姐喜欢种杜鹃花,做的糕点很好吃,是兄妹俩的老小孩儿朋友;隐藏起来的阿瑟·拉德利从开头就充满了神秘色彩,是被人们议论躲避的怪人,实际上他是那么真诚而又善良,一直默默地观察守护着兄妹俩......

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社会的不公平之处:明明汤姆·鲁宾逊是被尤厄尔家陷害的,但是就因为他是黑人,尤厄尔家族是白人,所以法庭没有作出公正的审判。阿蒂克斯在法庭辩护时说道:前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曾经说过,一切人生来平等。然而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这种机构,就是法庭”,他不畏白人们的嘲讽、冷语甚至是威胁,坚定的勇敢的为汤姆辩护,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是他的辩护让人们真正去看待公平和正义,唤起了人们的“良心”。

在我看书的过程中,忍不住问妈妈:“难道阿蒂克斯疯了吗?汤姆·鲁宾逊跟他没有丝毫关系,为什么阿蒂克斯要为他辩护?这不就是没事找事吗?”妈妈给我看了她写的这本书的读书笔记,给我讲了很多和冷漠有关的新闻,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突然就明白了,阿蒂克斯并不是多管闲事,反而很沉着、冷静、勇敢。他并不因为大家都对黑人冷漠,就从众地站在多数人那边。他为儿女们做了最好的榜样,他是一个真正的好人!

就像书中说的那样“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我想这就是这本书告诉我的道理,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品质:勇敢,真诚,有信念;一个人应该怎么样去看待他人看待社会:尊重、理解,有良知。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人与人之间想要完全地理解是不可能的,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人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的是什么。我们所谓的读懂他人,无非是站在一个共同的区域上,试着从对方的角度去理解。然而理解所导致的偏差,却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彼此有不理解,自然而然也就会产生偏见。小群体之间的不理解,随着个体对大众的追寻,最终也有可能演变为阶层之间的偏见。人类虽然一直呼唤着平等,却始终难以构建起彼此之间理解沟通的桥梁。因为人类自我的局限性,我们很难完全摆脱偏见,却依然应当坚持正义。

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身为一名白人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坚持着正义,既不随波逐流,也不顾大众的不解,依旧坚持着给黑人辩护。他心中的尺度不是阶级种族之间的矛盾而是法律永恒的正义。

知更鸟作为小说最重要的一个意象,象征的正是那些天真善良却又不被理解的人。小说表面上只是塑造了一个美国本土阶级矛盾的问题,实际上更是整个人类社会不平等,不理解这一大矛盾的映射。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样的事情,更像小孩子的恶作剧,这样的恶作剧很大程度上源自孩子的无知幼稚,却表现了周围环境对其无邪心灵的严重推残。往往这种无知的杀戮比起那些刻意的犯罪更加让人可怕。想要挽救濒死的知更鸟,就需要一个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者。

这个世界同样也需要勇者,勇者并不是超级英雄,也不需要什么超能力。勇者就是那些敢为天下先的人,他们能够坚守自己的本心做正义的事。勇敢需要的是一种义无反顾的精神,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一个勇者必然有他所坚信的东西,所以他们即使输了终究会是一个胜利者,阿迪克斯正是这样一个人,他是维护法律的勇者,他是一个自己的英雄。做他人的英雄很难,但是我们都可以选择成为自己的英雄。

或许我们不能很好地了解这个人,但我们却仍然可以选择尊重他们。做自己的英雄,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人类这一伟大的命运共同体该走的自我救赎之路。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吾感悟至此。呼唤平等,致敬勇者!愿我们岁月静好,做自己的英雄,守护自己内心的正义。

“他关了灯,回到了杰姆房间里。他要在那里宁上一整夜。等杰姆早上醒来时,他会在他身边。”轻轻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最后一页,我却仍意犹未尽,眼角还残留着点点泪珠。

这本书,陈述了两个故事。一是主人公斯库特,哥哥杰姆与他们的朋友迪儿一起探索怪人拉德利,因为想见他一面,而干出种种傻事,从中我看出了三个孩子的好奇与勇敢。二是父亲阿蒂克斯作为律师尽全力为无罪的黑人汤姆辩解,便白人始终判定汤姆有罪,从中我读懂了阿蒂克斯的正义与执着,还有黑人被压迫的无奈事实。

我也曾为黑人感到过不公,对啊,只是肤色不同罢了,凭什么处处受到白人的排挤与压迫呢?可见旧社会的黑暗和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十分严重,但最令我难以忘却的,还是那贯穿整本书的正面人物:阿蒂克斯。他与我的爸爸极为相似,每当看到阿蒂克斯对他的两个孩子教育有方、教法独特时,我便有一种亲切感流涌上心头,就好像自己的爸爸在教育我一样。

当斯库特不愿去上学,不喜欢新老师时,阿蒂克斯对她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当三个孩子对怪人好奇不断时,他严厉制止了孩子们的行动;当杰姆把雪人堆成邻居的形象时,他教育杰姆“不能随便给邻居塑个雕像去讽刺”;当他知道孩子们去了法庭观看时,他在孩子们的恳求下也答应让他们继续听;当别人都说他“为黑鬼帮腔”时,他没有放弃,而是毅然选择去帮助黑人,解答孩子种种问题……他就是孩子们的榜样,他用自己的行动对孩子们进行教育:不杀死一只知更鸟!不蔑视一个黑人!

而他——阿蒂克斯,也不自觉让我想到了我的爸爸,他也怀有一颗助人为乐的心。小时候的我,不懂事,不会帮助他人,觉得自己拥有了就够了,仿佛每个人活得像我这般自在。有次在大街上碰上一个乞讨老人,衣衫褴褛,他低着头,怯生生地在我小小的身板前伸出一只铁碗,双手带动着碗不住地发抖,嘴里含糊不清地好像在念叨着什么。看着老人窘迫的样子,我的心里也曾闪过一丝怜悯,但很快又消失了,剩下的只有见到陌生人向自己走来的恐慌,我愣了一下又绕开老人往前走,没想到爸爸拉住了我,我不解地望着爸爸,只见他往我的小手里塞上五元钱,要我给那位乞讨老人。我无奈地朝着老人,可始终没有把手中的钱给老人。一瞬间,我不知所措,慢慢后退。这时爸爸拉着我向前,抓着我的手往老人碗里放,一松手,钱便算给老人了。老人连声道谢,不一会儿便走开了,我正想问爸爸,他俯下身子来对我说:“别怕,大多人都是好人。”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与阿蒂克斯对斯库特说的一样。

爸爸是名教师,他很敬业,常常也学生沟通交流,就像也我一样。我和斯库特一样有什么不懂的都人向爸爸提出,爸爸会如阿蒂克斯一样耐心解答我的问题。当我和斯库特一样犯了错时,爸爸会与阿蒂克斯一样教导我们。

其实每个人的爸爸都爱自己的子女,只是方式不同,通过此书,我还发现了父亲其实为子女付出了许多,只是没让子女知道罢了。他们一直是子女最坚强的后盾!让我们大家一起来孝敬我们的父母,感恩他们的无私奉献吧!

文章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叙述的,故事发生在梅科姆这个地方的故事,这个地方很小,邻居有怪人拉德利,莫达小姐,女主角叫斯库特,她的的妈妈在生她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家里有4个人,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还有保姆卡波妮。

斯库特还有一个姑姑和一个叔叔,并不住在一起,文中描写叔叔的片段较少,只有一个圣诞节的描述,但是从文中看来叔叔达克是一个很绅士的男人,斯库特的姑姑却对她很严格,为人很刻板,认为女孩子应该有女孩子的样子,应该穿裙子,不应该出去乱跑等等,大部分的时间斯库特是很讨厌姑姑的,只有在文章的最后斯库特和杰姆发生危险后,姑姑不自然的拿了她平时穿的牛仔裤给她穿,这个细节描述了姑姑已经慢慢的接收了斯库特原本的样子,可能她因为荣誉、面子对斯库特要求的太多,但是本质上她也是关心他们两兄妹,也是真的关心阿迪克斯。

迪尔是他们的玩伴,是蕾切尔小姐家的亲戚,因为父母不在了,只能由亲戚轮流抚养,每个暑假都会轮到蕾切尔小姐。因为有迪尔的存在,他们的童年才有了许多乐趣。刚开始的故事要从怪人拉德利说起。因为年轻时候的放松,拉德利被父亲关在家,从年轻时候就开始,拉德利后来也再没出过门,由父亲看管,后来父亲死后,由他的哥哥内森看管。对于这样一个没有见过的人,小孩子从来都是很好奇的。有了迪尔的加入,他们就想着去看到拉德利,甚至把他引出来,有半夜去看却被内森当小偷拿枪打的故事,有玩轮胎玩到拉德利门口马上怕掉的故事,那时候拉德利在他们心中又神奇又可怕。

但是有一个暑假,他们两兄妹上学回来的路上都会在拉德利家门前的那个树洞里发现一些吃的、零食、怀表等,这里埋伏下了怪人拉德利其实是个好人,只不过多年的封闭是他不愿面对别人。在这里我不明白的是内森在那个夏天将这个树洞用水泥封了起来,或许是他发现了拉德利给斯库特他们送的礼物,但是仅仅只是送礼物,没有做任何不好的事情,他却阻挡了拉德利和孩子们的唯一交流,心中似有千百个疑惑。

杜博斯太太在斯库特看来是一个非常恶毒的人,当他们从他门前走过,他都会用嘴恶毒的话骂他们,而阿迪克斯总是教导他们不要因为别人说了什么而生气,要从对方的角度想问题,不仅如此,还同意了杰姆去给杜博斯太太读书,最后杜博斯去世,他也去帮忙,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总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想问题。

汤姆是个黑人,他被住在垃圾堆的白人鲍姆和她的女儿诬告要侵犯他的女儿,法官泰勒指定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或许法官知道阿迪克斯是一个公正的人吧,在辩护的过程中遇到了被威胁被恐吓,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退缩,他并没有认为汤姆是个黑人对他有任何偏见,而是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打官司,为了避免鲍姆迫害他,他孤身一人坐在监狱门口,最终确保了汤姆的人身安全,虽然最后汤姆被判了有罪,但是之前类似的控诉可能几分钟就已经判定黑人死罪,而这次花了几个小时几天才能判定,证明已经出现了分歧,状况已经在慢慢变好,只是汤姆在关进监狱没多久,在阿迪克斯提出上诉期间,就要逃跑而被杀死了。在这场辩论中,阿迪克斯是个勇敢的人。

因为帮助黑人的事情,鲍姆一直想找机会报复阿迪克斯,但是他又不是个能够正大光明面对冲突的人,比如他只能趁法官不在家去当小偷,在汤姆的妻子海伦工作的路上跟踪他,在杰姆和斯库特去演出完回家的途中偷袭他们,想致他们于死地,故事的高潮就在最后,鲍姆想杀斯库特兄妹的时候,拉德利救了他们,鲍姆死了。阿迪克斯一如既往的公正无私,想把真想说出来,但是他的好朋友也是警长泰特说服了他,如果是这样,拉德利就要面对人们的赞美,这就会打扰他原有的生活方式,应该是他不愿意的,经过争论,阿迪克斯妥协了。在我看来这是最好的结果,有些时候为了两全不得不修改一下事实本身,当然修改后的事实只是保护了好人,惩戒了坏人。

这是一本教育小孩子的书,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在面对威胁的'时候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他是一个能理解别人的人,在面对他人的时候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同时教育他们两兄妹如果站在别人的角度上看,每个人都是好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帮助邻居等各种,他是一个谦虚的人,他的枪法很好但是从来不炫耀,就算枪法很好,内心觉得动物也是生命,也放下枪不去剥夺其他生命的权利,书中描写很多的也是阿迪克斯喜欢看书,正是因为读了许多书,他才有足够的知识去帮助汤姆打官司,接受了更多思想才更容易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小孩子的教育从来就是言传身教的过程,越长大越明白父母对于孩子教育的意义,越长大越觉得很多东西从小就已经养成了,现在很难去改变了,所以对于我,现在也在修炼,也已经如今这个不上不小的年龄,也要修炼如何去影响到下一代,虽然我不完美,但是我在慢慢变好。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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