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

时间:2023-12-06 作者:灵魂曲

读书心得是一种通过文字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的方式,可以提高我们的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读书心得范文,从这些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作者的思考方式和对书籍的解读。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一

曾经读过着名女作家毕淑敏的一篇名叫《阅读是一种孤独》的文章,今天看到这个作文题目,首先想到了这篇文章“阅读是一种孤独”也是我对阅读的一点看法,下面就来简单谈一谈。

阅读是一种环境上的孤独。当我们捧读一本书,徜徉在字里行间时,我们与文本对话,与书中人物对话,与作者对话,这时我们需要环境的清幽嘈杂的环境固然也能读进去,但很难走出来阅读需要一个宁静温馨的氛围,一个无人打扰的“世外桃源”,曾记否,夜深人静、细雨如丝的夜晚,我们坐在椅上,品一杯香茗,与书相拥,思绪在文字间游走,情感在文字间跌宕,这样的夜晚是何等惬意!曾记否,在孤灯相伴的夜晚,读孔孟言、悟李杜诗、品刘墉文、赏清玄章,积智慧之沙建文学之宝塔,感悟文学之纯美,悟得人生之真谛的思路过程!

阅读是一种环境、心理、精神上的孤独,这样的孤独是大智慧的孤独,我喜欢这样的孤独!

阅读就是孤独!但在孤独的时候,我懂得了阅读!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二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但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达到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返回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后来的营救队在南极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受到了斯科特一行人在与阿蒙森队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担失败。他们有超人的力量和勇气,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还有无私的爱,他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而是始终惦记着别人:朋友、妻小和祖国人民。虽然斯科特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高尚。这让我想起了2018年发生的一件事情:在佳木斯市的第四中学门前,一辆客车在等待师生上车时,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致使车辆失控撞向学生,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张丽莉老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老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三

通过阅读此书,我收获到很多,它不仅让我知道了一些解决难题的方法,还让我真正地认识到了内心的另一个自己,了解到自身的许多缺点。起初的我总是很固执,不愿接收他人的意见,更不愿面对自身的缺点,对自己的长处短处几乎是一无所知。然而通过读此书后,我学会了直视自己,也终于了解到了自己的长处和不足,看清了自己的心理问题和不良习惯,并知道了克服这些问题的方法,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相信,只要我正确地看待自身的缺点,扬长必短,我就一定能够更加优秀,逐渐走向成熟。

读完这本书,我同样知道了许多关心心理的名词。如“巴纳姆效应”、“破窗效应”、“酝酿效应”、“毛毛虫效应”等等。而相在的我就像书中的徐小芳,总是“拘泥”于“毛毛虫效应”。这种效应指的是总是习惯于照搬别人的经验,而不去寻找新的、适应自己的学习方法。而我就是如此,我总是到处询问那些学习好的同学的学习方法,然后照搬,我虽然按照他们的学习方法来学习,可我的成绩却一直很“稳定”,总是提不上来,学习方法总是一会借鉴这个的,一个采用那个的,一直没有固定的学习计划,只要成绩有所下降或者稳居不前,我的心中总会相当着急,于是徒劳无功地寻找其他更好的方法。看了此书,我就像徐小芳一样,十分地努力但却没有收获,别人几个小时的学习总能胜过我一整天的埋头苦干,每次书倒背得多,可没能找到重点和自身的薄弱环节进行复习巩固,没能把背回来的知识全部浏览完,更没能把每天的知识当天消化。总在漫无目的地学习,什么都看,没能真正用好“二八法则”。有时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目前的学习方法不适用于我,还是我目前正处在书中所说的“高原区”。有时对自己的现在状态,总是恐惧逃避,面对父母的责备和老师的目光,更是无以言对。虽然八上的期末考试我在全年级排名有了进步,但在五班的名次却稳如泰山。所以现在的我必须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修正自己的学习方法,既要勇于拼搏,更好通过寻找适合自己的方法,扬起利剑为自己打通道路。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四

读书吧!读书正在悄悄的改变着我们的人生。如果你想继续改变你的人生的话,读书吧!世界每天都在变,你一样可以改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1《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

篡位者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莱特是一个性格非常复杂的。

人物。

他对社会现实善于观察和思考并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be,ornotto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莱特才长期踌躇和拖延着他早应采取的复仇行动关于这种说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俄-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出悲剧,一出让人无法忘记的悲剧。

作文。

3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一杯毒酒,一把毒剑。结局被鲜血浸染。

哈姆雷特最终被众人抬放于高台,在沉重的葬礼进行曲中,无愧于礼炮的轰鸣。

王子复仇成功了,但同时哈姆雷特复仇者的身躯也壮烈倒地,悲剧随之落幕。可怜的雷尔提,沦为克劳地的杀人木偶,被其控制了复仇欲望,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克劳地、葛簇特,也算是罪有应得,让死亡超度他们罪孽的灵魂。

却苦于对手的强大他揭开了封建社会妖娆虚伪的面纱看清了血肉模糊的时代面目深刻地批判现实的黑暗却无力改变现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就了他的忧郁苦闷、失望怅惘。

哈姆雷特一方面在追求人性的解放,但是面对现实的矛盾理想不能实现而精神扭曲感到痛苦;另一方面个人遭受排挤无法诉诸正义内心摧残。旧思想和新思想同时存在,使得他行为过于谨慎举止不定。又因为特殊身份的限制,他还要对国民对国家负责,这些都是哈姆雷特一个人担负不起的。

作者莎士比亚身处的文艺复兴时代的英国正是戏剧中丹麦的真实写照。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创作者与被创作者,心连一系。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这本书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事。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它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让我觉得自愧不如。其中,我最欣赏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情感真切,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善良待人。猪八戒是他们四司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认为,他结合了大家的优点,虽然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勇敢机智,但是他也会不停地运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困难面前为大家出主意;虽然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仍然会帮助大家提东西;虽然他没有唐僧的优柔寡断与善良,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孙悟空是一个系东胜神州傲来国花果山灵石孕育迸裂见风而成之石猴。在花果山占山为王三五百载。后历经_载,跋山涉水,在西牛贺洲灵台方寸山拜菩提祖师为师,习得七十二变化之本领。此后,孙悟空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路过五行山,揭去符咒,才救下孙悟空。孙悟空感激涕零,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取经路上,孙悟空降妖除怪,屡建奇功,然而两次三番被师傅唐僧误解、驱逐。终于师徒四人到达西天雷音寺,取得真经。孙悟空修得正果,加封斗战胜佛。孙悟空生性聪明、活泼,勇敢、忠诚,疾恶如仇,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我们能一件事从头到尾,不管我们成功还是失败,只要我们尽力去做,这对我们说也是好的,因为我们去做了,而且已经尽力了。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每当听到这首歌时,我们就会想起那妇孺皆知,脍炙人口的神话小说《西游记》了。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去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读着它,我仿佛看到了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取经路上的身影。

他这种天不怕地不怕顽强不屈的精神,敢与一切恶势力斗,敢与一切不良现象斗,敢与一切困难斗,不战胜它,誓不罢休!另外,孙悟空神通广大,更叫人赞叹不已。他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腾云驾雾的本轮,火眼金睛更是厉害!为唐僧保驾护航立下了赫赫战功。我们真应该向他学习,掌握各项本领,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将来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

唐僧是个善良之人,以慈悲为怀,一路上洒下了爱的种子。但是他凡人俗眼,人妖不分,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错怪孙悟空打死白骨精先后变成的年轻女子、老婆婆、老翁。以致于将孙悟空驱走,自己多次落入妖怪手中的可悲下场。我们应该学习他富有爱心,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可是不能像他那样不辨是非,冤枉好人,上坏人的当啊!

猪八戒好吃,好占小便宜,贪图美色。不过,八戒也满可爱哦!关键时挺身而出,一路上与孙悟空一同作战,降妖除魔,可以说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为保护师傅取经也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们应该学习其优点,克服其不足。沙僧憨厚老实,一路上牵马挑担,从不叫一声苦,从不喊一声累。我们一定要向沙僧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在劳动中任劳任怨,抢重活脏活干。

总之,师徒四人个性鲜明。我们要学习他们的优点,克服其不足。正如孔子所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力争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西游记》如今已经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了,就连外国的文坛中都会有《西游记》的一席之地。《西游记》中讲述的故事很简单: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得了真经。但就是这么简单的故事情节,却让无数人拍案叫好,到底是什么魅力吸引着无数的读者呢?我想功劳并不仅仅是在曲折的故事情节上,还有浅显易懂的文字背后隐藏的哲理。

我从《西游记》的四个主要人物中,读到了他们背后的精神:首先是师傅,也是《西游记》的主角,唐僧。唐僧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和尚,他非常的善良,不愿去伤害任何生命;他还非常的有礼貌,每次开口都会带上“施主”之类的敬词;他还非常的吃苦,不远万里的去西天求取真经。我从他的身上,学到了要宽以待人,谦卑有礼。

其次是大徒弟孙悟空,也是《西游记》中,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去描写的人物:书中的孙悟空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潇洒机智,不愿被规矩所束缚;孙悟空也是一个非常强大的人物,他屡次救其它三人于妖魔鬼怪的巢穴魔口之中。我到现在对《西游记》中最记忆深刻的人,便是这个敢爱敢恨的‘猴哥’了,我也想做一个和孙悟空一般敢作敢当,勇敢机智的人。

接下来是长着猪头的二徒弟,猪八戒。猪八戒在我的生活中,可算是一个大红人了。所有人提起猪八戒,总会笑他那憨厚可掬的搞笑模样。虽然猪八戒好吃懒做,又喜欢美女和钱财,但他却在对唐僧非常的忠心,也很讨人喜欢。从书中看到他的时候,我便想和他一样懂得变通,讨人喜爱。

最后是三徒弟沙和尚,他是一个很吃苦耐劳的人,西天取经的路上扛着一个大扁担艰苦的走着,却从来没有任何怨言;他还是一个老好人,为此常常吃妖精的亏,屡次被猪八戒调笑。我从沙和尚一路取经的行为中,感受到吃苦耐劳是多么的重要。

《西游记》中曲折离奇的故事和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是《西游记》的看点,这本名着也确实被后世的无数人翻看赞叹,我不禁也成为了其中一员:“这是一本多么让人感触极深的好书啊!”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但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达到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返回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后来的营救队在南极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张丽莉老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老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心得。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今天,我要讲述的就是一篇文章:《伟大的悲剧》。

这篇课文讲述的是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探险队伍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来到千百年来无人探索的南极极点,不幸的是,阿蒙森比斯科特早到了五个星期,凯旋而归,而斯科特一行人也到了,到在归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与他们对现实的恐惧成为了他们归途的一大困难,最终,在坚持了一个多月后,他们最终体力不支,长眠在了南极极点。他们已自己的生命为故事,吹奏起生命的颂歌,告诉了我们,生命的意义,就是挑战自我,踏出迷惘。

他们真是一群英雄,他们拥有伟大的精神与高尚的品德,还有大无畏的勇敢,以至于他们在面对死亡时,像个勇士昂首挺胸的面对着:首先是奥茨,在自己坚持不住的情况下,为了不拖累自己的队友,在暴风雪来临之际,毅然决然的走出了帐篷,独自面对着死亡。最令人称道的是斯科特,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想到的不是自己,是祖国,是友谊,是自己的亲人,还给他们留下了书信,表达了他真诚的情义。所以,在他们长眠以后,连权威的国王都为他们而下跪,因为国王也被他们这高尚的灵魂所感染,深深的折服了。

泰戈尔说的对:“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只有当我们为自己所热爱的,所努力的,所追求的梦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才能得到另一种永恒。

生活总是变幻多姿的,在现在的生活中,已经缺少了那种超越自我,从已知的世界里再去探索着未知的精神,我们不应该满足于现在,我们应该像斯科特他们一样,努力的突破,努力的探索着,努力的求知着一切存在却尚未出现的事物,为人类作出贡献,为这个社会作出贡献,才不至于;碌碌无为,浑浑浊浊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们要让自己的生命变得多姿多彩,要让自己的世界变得无比伟大,实现这永恒的生命。

高一。

读书。

《伟大的悲剧》讲述的是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在南极的角逐。由于阿蒙森早于斯科特到达南极极点,一个多月后,当斯科特一行五人到达时,已失去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荣誉。第二天,当他们心情低落地踏上归途的时候,南极的冬天提前来临了。严寒、风雪,从四面八方袭来,似乎要在南极开一次大会,使他们的归途变得更加险恶。薄薄的帐篷无法抵住寒冷,煤油快用完了。

一个接一个的贮藏点,只带给他们一个又一个的绝望,煤油十分缺少。埃文斯疯了,一天后死去。双脚脚趾都冻掉了的奥茨,为了不拖累朋友们,在一天早晨,独自走出了帐蓬,“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剩下的三个人在3月21日那天,彻底被大雪挡在了距“一吨营”11公里的地方。在忍受了八天的寒冷和饥饿之后,他们于1912年3月29日,全部殉难。这些伟大的人,为了造福人类这个信念,为了探索南极的奥秘,他们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艰险的路程;在前方,是他们醉心的梦想,是必赴的使命。他们虽然死去,但灵魂却飘在南极上空,成为永恒。

当南极的寒风一次又一次吹过他们墓顶的十字架时,英国的人民,南极的冰峰,皑皑的白雪以及遇见过他们的海豹、企鹅一定都会想念他们,想念他们的英勇顽强。斯科特一行五人所表现出来的人类对未知领域的不懈探索,以及在探险行动中的坚毅、勇于为事业献身的精神,不能不让人钦佩!他们悲壮的南极之旅折射出的人类的勇气,将超越时代而永存。

正如文章最后一段的意思:斯科特、奥茨、埃文斯、鲍尔斯、威尔逊五位英雄,虽然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有价值的、美的毁灭对于任何时代的人类都是一个最伟大的悲剧。无论是极地、海洋、宇宙空间,只要是奥秘所在,人类就想把自己的足迹踏上去,任何艰险都不能抑制人类探索奥秘的激情。

在那白雪皑皑的南极大陆,那一场令人心酸的角逐,吟诵的是人类探求自然未知的史诗,演奏出一曲挑战自我生命极限的绝唱。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五

论语读后感800字。

论语读后感范文。

《论语》是我国儒家思想的前年经典绝学,是一部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其中大多是孔子回答弟子们的提问后所做的记录;有一部分是回答诸侯国君、卿大夫和各方人士的问题;还有一部分没有问题,只是记录孔子的一些言论。因此,《论语》中记载的言论涉及方方面面,充分反映了儒家思想的精髓,其中的很多思想至今对我们的言行都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例如在“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话中,孔子告诉我们如何正确对待已经学过的知识;在“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中,我们知道读书而不思考就会茫然无所知,只空想而不读书就必然会产生疑惑等等。

然而,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论语》,除了那些我们都很熟悉的千古名句之外,我们还会找到一些能够反映时代背景的语句。

例如:“自行束脩以上,我未尝无诲焉。”它的意思是:学生主动带一束肉干来见我,我是不会不教他的。我认为,当今社会的师生关系融洽,学生尊敬老师,老师爱护学生,这些都不需要物质来衡量的,而在孔子生活的那个年代,学生要送礼才可以得到老师的赐教,这足以反映出当时封建社会的腐朽。

再如:“朝,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誾誾如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意思是说,孔子上朝的时候,与下大夫说话,侃侃而谈,从容不迫;与上大夫说话,态度和悦;君子在场时,说话局促不安。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和不同等级的人说话态度明显不同,他的做法与当今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是不相符的,充分说明孔子所处时代是一个等级分明的时代。

此外,从“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意思是说朋友送的礼物如果只有车马,没有祭肉,孔子也不会行拜礼)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当时的人们很重视祭祀祖先,即使别人送再多的东西,如果没有祭肉,主人也不会高兴等。

当然,虽然在《论语》中,我们看到了一些带有明显时代色彩,透露出封建社会的腐败气息的言论,但从整体上看,它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做人做事的原则、治家治国道理,使我们受益匪浅。因此,它仍是一本好书,孔子也毫无疑问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之一。

商鞅是行变法,落得“五马分尸”的结局;达尔文在说物种进化的时候被人们骂成疯子;助人为乐的雷峰经常被人嘲笑,他们这些举动,又有谁能理解?如果他们一味的追求理解,又怎么扞卫真理?他们最初不被接受,是因为他们的追求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他们最终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敢于在不理解的目光中昂首向前。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明白“理解”这个东西。他们可以追求别人的理解,以别人的议论为自己的主题,以别人的言谈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以别人的反应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甚至要去讨好别人,为了所谓的理解,写了一些优柔寡断毫无逐渐的可笑人生。他们真的知道理解吗,他们觉得他们真的是在理解别人,并换取别人的理解吗,不是这样的。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不光为理解而活!

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典籍不计其数,他们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其中《论语》就是对人们影响最深的书籍之一。

学习《论语》内容,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精神,是每一位华夏子孙的本分。本学期我们的教材中就列出了《论语》十句经典,让我感慨最深的就是这句:“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这一句是孔圣人在河流边感叹的,他告诫我们:时间就像河水一样不停的流逝,要珍惜宝贵的时间。是啊!时间飞速流逝,一去不复返。有一句名言:请珍惜时间吧!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只有抓住了时间,充分利用时间,我们才会实现人生的价值,让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延长,出彩。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这样一种现象:许多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崇拜“游戏英雄”,整天抑郁不振,导致学业荒废,这是非常可惜的。如此美妙的花样年华,却被白白浪费在虚拟的游戏中,被白白浪费在浑浑噩噩中。年轻时代,时间不能太随性去支配,要让自己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有意义,有价值,过得踏踏实实。

我国现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还是有的。”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确实惜时如命,他把别人喝咖啡、谈天的时间都用在工作和学习上。鲁迅以各种形式来鞭策自己珍惜时间,刻苦学习和工作。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惜时如命的精神,鲁迅在他56岁的生命旅途中,广泛涉及自然、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一生著、译一千多万字,留给后人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

纵观古今,没有哪一位对国家,对社会做出卓越贡献的伟人不是珍惜时间,忘我勤奋的楷模。时下,不少中学生缺乏的就是时间观念,他们没有人生理想,学习态度不端正,一上课就萎靡不振,无心听讲。基本的学习时间都不能保证,更谈不上用业余时间让自己有所作为。长此以往,岂不是毁了自己的一生。

年轻的朋友们,为了自己光明的未来,为了自己充实的人生,让我们携手,一起珍惜时间,一道务实奋进。来展现自己靓丽的青春,实现自己成功的人生。

论语读后感800字。

现代的社会里,处处都应存在着诚信。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国之本;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业之本。对于每个公民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身之本。

假期里,我又一次捧起《论语》这本书,饶有兴趣地品读起来。在这本经典著作里,蕴含着古代灿烂的文化历史,富有哲理的人生名句箴言,中华民族文明的精髓。即使今日,处在21世纪的新社会,《论语》仍在文化界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引领着人民朝着未来、文明,跨步前进。

《论语》中,一句至理名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最让我刻苦铭心。从中,可见孔子对诚信的重视。在孔子看来,诚信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范畴,取得人们的信任比什么事都要重要。

“一个月包退,两个月包换,终身维修。赶快拿起手中的电话订购吧!”在许多电视频道中,经常看到这排山倒海的场面,听到这声嘶力竭的呼喊的电视购物广告。多功能手机,褪黑仪,增高鞋,这一个个广告里的产品难道真的拥有那神奇的魔力吗?其实不然。在前几个星期,新闻里就揭开了电视广告背后的神秘面纱。主持人带着大家,一齐总结了电视广告的种.种特点,拍摄电视广告的招招秘诀。其中主持人举出了一个典型事例。广告里介绍的一个号称“排毒基”的洗脚盆,声称只要你把脚放进去,并撒上一点盐,就可以把你体内各个部位的毒素统统地排出来。从电视屏幕上,观众分明亲眼目睹了那黑黄相间的毒素排出来。然而,买回洗脚盆的消费者发现,不只是放脚,即使放其他的物品,这水还是会变得浑浊不堪。看来,这毒素根本不是人体里排放出来的。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原来,洗脚水变色是由于洗脚盆里能量泵中的电极和溶于水后的精盐发生电解反应所产生的。

无论是在生活、社会的哪一个角落,都应保留着最为珍贵的诚信,才能取得别人对你的信任。失去诚信,就相当于一个健全的人失去了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只五彩的蝴蝶失去了一对翅膀。没有了诚信,宏伟的企业项目将面临失败!没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将不再存在着由信任搭建起的桥梁!没有了诚信,世界将充满着灰暗与欺瞒!“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这《论语》中的名言,教给我们:诚信,是我们的为人之本!是世间最美好的道德品质!

论语读后感范文。

我们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中华上下五千年,数不尽的风流人物,说不完的英雄故事。绘制成了一本本经典名著,丰富了后来人的精神海洋。

在我读过的为数不多的国学经典当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当属《论语》。古人皆说:“读半部论语,可以行天下。”这句话放在现在虽然有些夸张,却也足以说明了《论语》的好。

第一次接触《论语》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抽早读的时间带着我们诵读国学经典。从《弟子规》到《千字文》,从《大学》到《中庸》,然后就到了《论语》。我们从一开始的被“之乎者也”绕晕头,到后来慢慢学着去领悟其中奥义。

还记得第一次读“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我们一个个都不知所措,明明是“shuo”,为什么要读“yue”呢?为什么那个时候的“说”和“悦”是一个意思呢?那为什么不直接就写“悦”字呢?我们的脑子里装着十万个为什么?因为无法理解,诵读的时候只能是呆呆地念、死死地背。

慢慢地,我们逐渐找到了它的韵味,一边跟着读,一边摇头晃脑,就算是被老师点名站起来背诵,也能从容自如的来上一段:“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越读《论语》我就越发感受到孔子的伟大。《论语》里的每一句、每一条都在教导我们人生的道理。孔子教我们修身养性,教我们为人处世,教我们做人要具有“君子”人格。品德高尚、待人诚信、谦虚好学,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虽然一直到小学毕业,我们的《论语》都还没有读完,但这样一部伟大的论著本来就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读完的。它在我们人生的每一刻都能给我们以不同的指引。正所谓学海无涯,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会把《论语》一直读下去,还要继续读更多的好书,就让我沉浸在中华经典中肆意徜徉吧!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六

虽然每做一件事,他都要花上好长时间,需要付出很多艰辛,但他竟凭着自己坚韧的毅力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最终获得了离开荒岛返回故乡的机会。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鲁滨逊这种面对困难不退缩以及顽强的毅力所折服,这不禁让我想到生活中的我。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不自己动脑筋,而是需求他人的帮助;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知难而退,选择逃避;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觉得自己没办法解决,总是垂头丧气,心里充满挫败感。记得三年级学自行车的时候,我摔了很多次,但总也学不会,一气之下我把自行车狠狠地扔在一边,发誓再也不动它了。但我认识鲁滨逊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口中所说的困难与鲁滨逊相比简直就是小儿科,我不禁为我之前遇到困难时的所作所为感到惭愧。鲁滨逊一个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的勇气和毅力让我对他肃然起敬。

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是对鲁滨逊的勇气和毅力的考验;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是对我们读者心灵的一次洗礼;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还给了我们有益的启发。它告诉我们:如何面对困难、战胜困难,如何保持乐观的精神状态。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七

居里夫人是一个大家熟悉的大科学家,她发现了一种新的物质,那就是镭。看了这本书之后,这个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是一个令我敬仰、值得我学习的女科学家。

居里夫人生在波兰,她的名字叫玛丽·居里,小时候的家园被沙皇统治着。居里夫人十岁的那年,母亲就因病去世了。她去世前对孩子们和丈夫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爱你们。”最重要的亲人不在了,他们的生活立刻变成了灰色,对于小玛丽来说,没有比这更悲伤、更痛苦的了。不过她并没有退缩,不断地在学习和工作中努力。

有一次,在她读书时,几个顽皮的孩子用椅子把她围了起来——她身子的左面、右面、后面各放一张椅子。在这三张上面,又放了两张,最后还在她的头上放一张。在整个过程之中,她竟然没有听到一丁点声音。知道看完书。她一抬头,整个用椅子搭成的“建筑物”轰然倒塌。紧接着伴随的就是孩子们的哄堂大笑。在1898年4月12日,居里夫人正是发表了这样的科学报告:“沥青铀矿和铜铀云母比铀自身里的放射性还要强得多。这种事实值得我们关注,同时我们确信,这些矿石可能含有一种放射性强得多的化学元素……”虽然我不懂元素是什么,但通过阅读这本书,却使我感到了它的份量。为了从9000千克沥青、铀矿渣中提炼出镭,居里夫人要将矿渣一锅一锅地煮沸、一刻不停地搅拌;一瓶瓶地倒进倒出、一丁点一丁点地结晶。她每天穿着沾满灰尘和酸液染渍的工作服,站在大锅旁,烟熏火燎,眼睛流泪,喉咙刺痒……就这样,她整整奋斗了45个月,1300多天,这是多么繁重的劳动,需要何等坚韧不拔的毅力啊!在1920年,居里夫妇发现了一种人们还不知道的物质,那就是镭共,他们同获得了世界闻名的诺贝尔奖,在1920年,居里夫人又发现_射线对医疗工作上的作用,在战争年代,她到处进行疗伤,为人类的医疗学做出了伟大的贡献。由于居里夫人十分“亲密”的接触了镭和_射线,在1934的时候不幸去世。读了《居里夫人》这本书,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要取得好成绩,是不容易的;要有所成就,更不是轻而易举的,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古语说的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因此,从平时开始,就要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独立思考,认真钻研,不怕困难。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居里夫人的顽强进取精神,刻苦学习,勇于实践。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八

有位名人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日月如梭,光阴似箭,古往今来历史长河中有关读书的名言数不胜数。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新高一读书心得体会,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提起《学习雷锋好榜样》,家喻户晓,耳熟能详。雷锋爷爷是战士们眼中合格的好军人;百姓们眼中热心的好人民;孩子们眼中学习的好榜样。在我眼中,雷锋爷爷是一个乐于助人、勤俭节约、坚持不懈的人。

雷锋爷爷充满爱心、乐于助人,他把为人民服务当作自己的生活习惯。雷锋在去外地执行任务时,中途坐火车还一个劲地做好事:他帮列车员一起忙前忙后;帮一位丢失车票的大嫂补票;帮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大娘找到儿子;送一位带着两个孩子的妇女回到家……所以“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佳话便在人民群众中传开了。

有人说,雷锋是个傻子。可我觉得,这样的“傻子”是值得敬佩的。“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这是历有识之士从家族兴衰、社稷兴亡、朝代更替的无数经验中得到的深刻警示。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民族世代相传的精神财富,也是我们这个民族百折不挠,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

积少可以成多,滴水可以成河。让我们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养成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油、一粒米的良好习惯。让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在全社会进一步发扬光大起来。

雷锋爷爷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他做的每一件好事都是值得我们学习。今天我们学习雷锋,就是要学习他爱的胸怀、感恩的情愫和驰而不息的精神。

雷锋精神是过去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也是国家民族的瑰宝。在经济取得长足进步,物质极大丰富的今天,我们仍然需要弘扬雷锋精神。雷锋精神早已渗透到了中国文化肌理,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雷锋精神是一种人间大爱,温暖了人们的心灵。

从今以后我决心做一个勤俭朴素、热爱劳动、热爱集体和关心他人的好学生。学习雷锋爷爷钉子般的精神。以雷锋爷爷为榜样,踏着雷锋爷爷走过的光明大道不断前进。

让我们铭记并践行雷锋精神,因为雷锋精神曾像阳光一样温暖了你,温暖了我。如今,让你我一起,让温暖的雷锋精神继续温暖他人,温暖社会。

最近我身边的朋友都在看《白雾》这本书,听说特别好看。于是我就买了一本回来,看了以后,确实觉得很不错,让人爱不释手。

书里的主要内容是:深秋时节,霜寒雾重,主人公男孩冬冬跟随母亲几经辗转,来到遥远的白雾村。虽然村落里隐约流传着父亲远走西北的消息,但单纯的冬冬把思念和疑虑深埋心底,凭着自己爱玩爱探险的天性,一股脑儿投入淳朴的乡村生活中。在这里,他结识了性格迥异的乡村玩伴,闯进了广阔神秘的山林野地,经历了新奇陌生的田间探险......就在他醉心于白雾村的美景、伙伴、游戏等一切美好事物时,父亲突然来信,冬冬的乡村生活戛然而止,他即将和熟悉的一切告别......

看完这本书的简介后,我不禁有点为冬冬感到伤心。

在白雾村里冬冬认识了几位朋友,有十分讲义气的树墩哥哥、聪明的童木、调皮捣蛋的张得月。

这本书中描写了很多让人开心、气愤、伤心、感动的事。

其中令我最气愤的一件事是:那时正在下大雪,冬冬禁不住跟童木说他爸爸那里早就下大雪了,一位同学问冬冬爸爸是在哪里?干什么的?冬冬说:“我爸爸是地质队员,在大西北为国家找石油。”同学们都很羡慕。但张得月却说:“有什么厉害的!你们不知道,他爸爸不要他和他的妈妈了。他的妈妈正和吴童木爸爸搞对象!”冬冬哭了,心想:明明我对张得月很好,还经常给他水果糖吃,他还这样说我爸爸,何况我爸爸也是为了国家找石油呢!

读到这里我心里想:“生活中就是有像张得月这样的人,平时你对他很好,但他当面或背后还会说你的坏话,甚至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让人气愤。”

还有一件事令我非常感动:树墩带着冬冬和童木去砍树枝、削陀螺、做鞭子,在去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黑狗朝他们旺旺大叫,童木和冬冬都被吓到了,树墩却勇敢的拿起从家里带来的鞭子抽了一下大黑狗。大黑狗夹着尾巴跑了。但是他们回来的时候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到了大黑狗那儿时,冬冬准备想对树墩说点什么,一回头,突然,一道黑影像闪电般地扑到了树墩的身上,树墩为了保护冬冬和童木,身体被狗咬了三个血窟窿。

读到这里让我感慨万分,树墩是一位勇敢的人,在危机关头,敢于冲在最前面,为别人挺身而出,哪怕自己受到伤害,也毫不犹豫和退缩。树墩被狗咬的一幕时时闪现在我的眼前,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的人,比如我们的消防员战士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2020年的疫情,我们的白衣天使不顾个人安危支援武汉,勇敢的与病毒作斗争。他们都是为了保护我们把自己置于最危险的地方。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向最美逆行者致敬!

大黑狗之所以在回来的路上报复了他们,是因为它没有得到最基本的尊重和尊严。让我懂得了:动物和人一样,你尊重它,它才会尊重你!学会尊重他人,善待他人,做一个有爱的人,才能换得更多的尊重!

但是令我伤心是:童木和他爸爸要离开白雾村去小鹿村照顾得了精神病的妈妈了,冬冬听到这个消息都快哭了,临走时,童木送给了冬冬一份礼物——风筝,童木说:“你见到它,就想到我了,你一拽它,我就回来了。”冬冬的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他们俩的友谊就像李白的《赠汪伦》:“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种纯洁的友情让我羡慕。

当然还有让我最开心和欣慰的就是张得月变好了,因为在赶集的那一天,张得月跟随他爸爸和冬冬的姥爷一起去赶集,可是冬冬也想去,但是姥姥却不让去,于是张得月便偷偷带着冬冬赶到了冬冬的姥爷那,所以姥姥只好让他去了。他们在赶集的时候,张得月买了一些好玩的玩具给冬冬,还送给冬冬一个纸灯笼,那个灯笼是张得月姐姐做给他自己的礼物。

这本书,是英国进步资产阶级女作家伏尼契的代表作;这本书,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这本书就是《牛虻》。

《牛虻》以19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斗争为背景,以爱国志士牛虻的命运遭遇和结局为线索,热情歌颂了意大利人民为民族解放、国家独立所做的英勇斗争。牛虻钢铁般的意志、视死如归的精神、疾恶如仇的品格,激励和鼓舞了一大批青年。

牛虻原名亚瑟,出生于意大利的一个英裔富商家庭,他从小受到家人的歧视和排挤,在苦闷和忧伤中度过了童年。身边能给他安慰和关怀的,只有神父蒙泰尼里和青梅竹马的琼玛。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受奥地利的殖民统治,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思想和行动,吸引着当时的热血青年,亚瑟决心献身于这项事业。亚瑟好了偷渡去了南美洲。在南美洲他漂泊流浪,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生活。13年的流浪生活让亚瑟的相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以至于连蒙泰尼里和琼玛都认不出他来了,当他再次踏上意大利的土地时,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以“牛虻”为笔名的革命党先锋了。他用犀利的语言和笔墨为武器,继续与反动势力斗争着。他还积极的为起义做准备,他组织战友到山区偷运军火的途中,被暗探和骑警包围,亚瑟开枪射击掩护队友撤离,却让自己进了监狱。在监狱里蒙泰尼里试图劝说牛虻放弃革命时,牛虻揭露了他的伪善,狱警帮牛虻带信给琼玛,在信中牛虻承认自己就是亚瑟。让琼玛悲痛欲绝。刑场上,牛虻亲自指着颤抖的刽子手们对自己开枪,慷慨就义。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仍然是一个胜利者!通过牛虻那坚定信念,临危不惧,义无反顾的精神,让我想到了革命烈士赵一曼。

1936年6月30日,赵一曼在奔往抗日游击区的途中不幸被日军追上,落入日军的手里。赵一曼被带回哈尔滨后,日本军队的警察对她进行了老虎凳、灌辣椒水,电刑……但她始终坚贞不屈,没有吐露任何实情。日军知道从赵一曼的口中得不到有用的情报,决定把她送回珠河县处死示众。1936年8月1日,日军将她押往珠河。8月2日,日军将其绑在大车上,在珠河县城“游街示众”。此时,赵一曼牺牲之前,面对敌人的屠刀,她高呼“_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当赵一曼昂首走到小北门外的草坪中央时,几个军队的警察的枪口对准她。一个日军军官走到赵一曼跟前问:“你还有什么话要讲吗?”赵一曼怒视着,把手中的纸卷递过去说:“把这些话传给我家乡的儿子!”日军官看过字条,向军队的警察们猛一挥手,罪恶的子弹射进赵一曼的躯体,牺牲于珠河县小北门外,年仅31岁。

许多像牛虻这样的革命先烈们为了建设祖国献出了生命。百年来,在强国梦的激励下,他们为国家富强而奋斗,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为祖国为社会献出我们的绵薄之力!《牛虻》不仅是一部惊心动魄的革命书籍,又是一部高雅纯粹的文学名著。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和对人性、人情的深刻描写,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轻年人。他体现出的对于革命理想的激情,他所引起的心灵震撼和共鸣,使得我每次翻阅都心潮澎湃、热泪盈眶。“无论我活着,还是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牛虻虽然已经逝去,但是牛虻精神却永垂不朽!

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唐诗,是“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思念,是“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的无奈,是“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的喜悦——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遗留下来的臻宝。唐诗素描是作者曾冬对唐诗的另一描绘。他将唐诗中的朦胧美勾勒地淋漓尽致,阅读时,读者身临其境,仿佛与诗者一同感受四方的景,感受内心的喜悦或悲凉。

就拿曾冬对《竹馆里》(附注《竹馆里》作者王维: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描写来说。

“风安静地栖落在叶片上,黑夜张开了眼睛。”此处是对周围环境的描写,用“栖落”一词,好似风同小鸟般栖息在树枝上,将风安静的形象变得更加乖巧可爱。而“张开”一词用作“黑夜”的谓语,又把“黑夜”比作了人,黑夜的张开,吞噬了白昼的光明,散落出黑夜的孤寂。

而后便描写王维弹琴的场景——“弹琴的人,十指轻飞,滑过每一根琴弦的声带。天空的雨点,如一些高高低低的语言,跌进了记忆的河流。一只被音乐叫醒的小鸟,飞出窝,捡拾起一句一句的诗行。”句子如痴如醉,读者耳边仿佛穿过无数美妙动听的乐符,激醒心中沉睡已久的山泉。当时的王维是超凡脱俗,独自一人弹琴作诗,而读诗的我们,亦是内心的熏陶,思想的陶冶。曾冬的描绘,把音乐写活了,让它律动起来。

“密林深处,尘世的喧哗已然遥远。没有人知道,有一方静土,可以收留起岁月的浮华。今夜,手握琴盘的人,目睹了太阳的陨落。”王维孤身一人,摆脱尘世的束缚,悠然雅致。他目睹太阳的陨落,他感受了万物的轮回,独站高峰,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风范。

最后,有那么一句话“一个人,独坐在自己的影子里,怡然自乐。任千年的月光,照亮了一生的道路。”这是曾冬对这首诗最后的描绘,也是对王维的描绘。虽独自一人,王维却不感孤独,明月是他心心相印的知己,他的一生,有它就够了。

读完曾冬对《竹馆里》的描绘,我回味无穷。回味这山间乐符的动听,回味山间生活的幽静,回味这笔尖游走的细腻,回味身临其境的美妙。

耳听流水,眼观美景,挥手提笔,千古佳文在下。

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一位广博的学者,一个平实的凡人,一位真切的彻悟者,丰子恺,不仅能以其简洁白描般的漫画引人深思,一本薄薄的《缘缘堂随笔》也让人掩卷漫思、受益良多。

人生是一张罗织的网,丰子恺认为“大大小小的一切事物都被牢结在这网中,所以我想把握某一种事物的时候,总要牵动无数的线,带出无数的别的事物来,使得本物不能孤独的明晰的显现在我的眼前,因之永远不能看见世界的真相??所以我想找一把快剪刀,把这个网尽行剪破,然后来认识这世界的真相。”许地山缀网是为了生存,非子恺要剪破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无论是补网也好,是剪网也罢,他们都是热爱人生又想看清人生的本质。

书中印象较为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吃瓜子》,本文就是谈论了人们“吃瓜子”这一话题,读来颇有一番讽刺味道。生活中可见许多有闲阶级的人们以吃瓜子来消磨时光,作者便抓住这一点,以他们娴熟、灵巧的动作来写,将其刻画得淋漓尽致,使读者不禁会心一笑,来细细品味这其中所反映出的现象。文中最后一句话:“我本来见瓜子害怕,写到这里,觉得更加害怕了”,实在值得琢磨一番。那时许多中国人都整日里无所事事,常以吃瓜子来消磨着宝贵的时间,他们的技艺几乎到了精湛,表面上看起来很有趣,似乎很值得中国人来炫耀,其实不然,这其实大大说明了当时中国人们的“闲”,对什么事都不去关心,只是每日消磨、虚度时光,国家的形势实在值得担忧。

童的纯真,赞美着万物的神奇。“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自然中包含着多少人类不能企及的智慧。罗丹说:“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或者,人世并不缺少深刻,而是缺少丰子恺这样的思考吧。

人人皆知,高尔基先生的自传三部曲是响誉世界的,其中的《童年》一篇,更是堪称佳作,昨天刚刚看完,感想颇深。全文高度概括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生活,在沙皇的统治时期,一个可怜的孩子阿缪沙很小就失去了父亲,接着失去了母亲,的亲人——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却仍然怀抱着一颗求知的心坎坷而悲惨的生活,让人感动!

《童年》中有一节是让我喜欢的,那是关于一位化学家“好事情”的事,幼小的主人公在没有被老文化完全吸收的时候,与一位奇怪的人交上朋友,很明了,这一定会使阿缪沙的外祖父又狠狠揍他一顿,这仅仅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不为沙皇服务,就是无所事事,相信,这会让许多人捧腹大笑,但更多的是思考,当时的社会真理是那么难以接受吗?也许这样的事情太多,为此,有很多科学家都献出了生命,但是明智的高尔基先生为他的这段短暂的友谊表现出了高兴与惋惜。这也让我知道了,黑暗的存在就是建立在人们的天真与无知上,而人们是否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应该知道,拥有知识的人就是聪明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可以维护正义与真理!

《童年》是一本不错的书,是一本袒露真实的小说,我有想过写一本自己的《童年》,即使不能,我也永远珍藏这本书,因为它绝妙的写作手法,朴实的语言,深刻的寓意都是值得珍惜的!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最近刚刚读完了《简爱》,之后我深有感触。以下是我的读书报告,表达我的感触与想法:

不平凡的人生磨砺了她坚韧的性格,她追求独立的人格和地位的平等,这种精神为广大读者欣赏,赞美和感动当然也包括我简爱虽然经历不幸,却始终热爱生活,并把爱戴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的,纯粹的爱,她毅然放弃了渴慕已久、唾手可得的爱情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却是平凡而美丽的

小说始终洋溢着浓郁真挚、丰富细腻的情感,这与作者自传体的叙事语气密不可分。读这部小说时,我不由得设身处地的体验简爱的人生经历和内心世界。

《简爱》主要通过女主人公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身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人平等、不向命运低头的坚强女性的形象。

最让我入迷的部分是:简爱被送进了洛伍德孤儿院。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爱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包括海伦也患肺病去世,于是简开始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还有最后结局: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留给她一些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倚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到罗切斯特身边。她回到桑菲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为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间找到他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以下是我对重要人物的分析:

简爱:一个性格,朴实,刚柔并济,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女性。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蠢,显示出自强自立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以她女性的成熟和智慧,终于走出自己的道路。

罗切斯特:一个热情奔放、敢做敢为、敢爱敢恨又具有同情心的人。他虽然生长在富贵家庭,却不是那种不学无术的子弟。由于在年轻时受骗,娶了一个有疯病的女人为妻,使他受尽磨难,感情一波三折。

里德太太:溺爱自己的孩子却痛恨简爱。她的性格固执刻薄冷酷。

圣约翰:乐于帮助贫苦的人,有崇高的理想,把他的全部身心都献给了_的传教事业。他缺乏人们之间的那种温情,坚强又顽固,敏锐又严肃,过分的理智,控制欲极强。

《简爱》以浓郁的笔法和深刻细腻的心理描写,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的习俗和偏见,扎根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的深挚爱情,具有强烈的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以上就是我对《简爱》的读书感受。

体会。

10。

已经忘记翻开书页时的心情,脑子里响着的,是夏日草丛里,蟋蟀的细语。

字里行间往往能折射出作者的影子,细细推敲句段时,总是恍若跨越百年时光,来到法布尔先生的面前。我看到一个鬓发须白的老人,枯黄瘦弱的手颤巍巍地抓着放大镜,一身衣装不华却十分素净,那双被褶皱包围的眼睛里,放射出与年纪不符的、极其灿烂的光。

下,去努力了解那些在人们眼里不起眼的小东西,这一观察研究,也就走过了一生。为了弄清楚某一种稀有昆虫的生活习性,光是寻寻觅觅就过了几载云烟;描写昆虫动作场景的文字精彩且精确,背后是废寝忘食细致入微的观察;为了一个不确定的答案费尽心力,始终坚定如一积极乐观;试着站在小东西们的角度看待问题,通过不计其数的试验触碰到了和我们大相径庭的世界观……

“我们所谓的丑美脏净,在大自然那里是没有意义的。”法布尔先生曾如是写道。一个忽明忽暗的轮廓在脑海中渐渐浮现,先生大概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吧。

我无法做到透过表象看穿本质,但溢出书册的,对生命的尊敬和热爱让人无法视而不见。我尝试着,去理解去想象昆虫的世界。透过纸张,仿佛和一个世纪以前的小家伙们引起了情感上的共鸣。

人和昆虫都是大自然的产物,人性与虫性自是有相通之处,在角落里毫不吸睛的小家伙们眼里,我感受到了一个个精彩纷呈的风雨江湖。

大孔雀蝶的生命短暂,却穷其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的伴侣,它们跋山涉水,穿过黑暗,越过障碍,发现自己的意中人。如果不能遂愿,便缩到角落里,清心寡欲,长眠不醒。幻想的破灭宣告着苦难结束。令人心疼,也唏嘘。但是,没有真情实感,自然也不算有血有肉了。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在昆虫的世界里,也是一样的道理。雌性蜜蜂在失去生育能力后就当上了看门人,站岗放哨是她们的任务。如有外来生物做出疑似入侵的举动,她们便会飞出洞去,扑向不知好歹的大胆狂徒,推搡并驱赶。隧蜂门卫们一丝不苟,忠于职守,疲惫地度过一个个春夏秋冬。

嘘,有些答案,不是确数,才没有拘束。

说来,法布尔先生同昆虫,让我禁不住想起俞伯牙和钟子期。当先生困顿沮丧的时候,也许还牢牢记得,世界角落里那些,“拥有人性的蛋白质”。

我有些好奇,在先生贫苦无趣的少年时代,是不是曾骄傲地抬起头,眼里星光熠熠地和伙伴们分享宝藏:那些昆虫们——他的渺小知音。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九

《狼王梦》一书,作者沈石溪用细致的笔墨,将动物之间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那种母爱的光辉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狼王梦读后感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它,得不到任何人的理解;它,独自在黑夜中叹息;它,从不抱怨生活,坚强的面对一切,他就是沈石溪笔下的一只狼——大灰。

大灰是两只贵族犬诞下的生命,也许是天意弄人,大灰并不是一只纯正的犬,他身上有一半的狼族血统,也正因如此,它不被任何人喜爱,出生不久,便被主人送到了警犬学校在警犬学校之中,即使他成绩第一,但不被看好。在大灰毕业之后,无人收养,便进了马戏团,马戏团中的人与动物对它也不好,并不是它十分凶猛,而是它,长得像狼,所以,它被所有人厌恶,章节的末尾,大灰为了证明自己献出了生命。

回忆大灰的一生,处处都是坎坷,刚出生,刚刚断奶,就被送到警犬学校,因为十分懵懂,把这一切当成了新的开始。在警犬学校,教官们每天给它双倍的训练,且给它的食物,不足其它犬的二分之一,但大灰认了,他不仅每天开心的活着,还不断地要求自己,给自己定一个目标,且一定要完成。在马戏团,即使无人喜爱,被驯兽师以及其它比它弱小的动物欺负,它虽说不情愿,但在它眼里主人的命令,就是一切,即使生活再痛苦,它也以笑面对。

大灰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某些人,一辈子不被任何人理解,只是被他人唾弃,直至死亡之后,人们才会明白,自己曾经视为恶魔的存在,一直在忍辱负重,不论生活多么不公,它都不会抱怨,哪怕伤害了它的人、痛恨着它的人、素不相识的人,他都会像天使一样保护他们,我总想问为什么,有些人要像大灰一样活着,这样不是很傻吗?——我如今发现了,世界上没有永恒的敌人,只要诚心诚意,敌人也能变成我们的朋友。

我同情大灰,同情它那一生的不公;我感谢大灰,感谢它是我明白这一切;我敬佩大灰,敬佩它不向命运屈服。

狼,在人们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和凶残,但是你知道吗?狼也是有感情,爱和梦想的!虽然,他们野性十足,但却并不是冷血动物,他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在这一本书中我就认识了一位母亲,她是一只想要实现“狼王梦”的母亲,她叫紫岚,有一个伟大而辉煌的梦。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早早的夭折了。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为了保护仅剩的一只小狼,她与想要吃掉她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这是她生命中最后的冲刺,那么悲伤,那么惨烈!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它们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爱子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才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

这世上的爱,有千千万万种,但父母对儿女的爱却如出一辙,一样的毫无保留,不求回报。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体会到,爱,可以不顾一切,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只为保全孩子的性命,这种爱,让人类重新审视狼族,也让我懂得,在爱面前,没有动物和人类之分,有的,都是一样的爱,那便是母性的光辉!

期里,我阅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死在野猪獠牙下的丈夫黑桑的遗愿,不牺一切代价把狼崽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紫岚生了五个孩子,四公一母,可是第一个孩子生下来不久就被洞外的寒冷夺去了生命。那时候,紫岚痛不欲生。可当它看到其它四只小狼崽,每一个都是饥肠辘辘时,它悲痛之下只能用死去的狼崽充饥,再给活着的小狼崽们喝奶。

第二只小狼叫黑仔,第三只小狼叫蓝魂儿,第四只小狼叫双毛,第五只小狼叫媚媚。黑仔是紫岚最爱的孩子,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黑仔,喂奶的时候,黑仔吃得最多,可不幸的是,黑仔在追一只蝴蝶的时候,被狼的天敌金雕吃掉了。

紫岚只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可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蓝魂儿在玩耍的途中因为大意被捕兽夹夹住了腰,即使紫岚想尽办法,也没能把它救出来。眼看到了猎人出来捕猎的时间,紫岚想到自己那无法离开此地的孩子将要遭受猎人的杀害并被带到村里去炫耀的那种屈辱,甚是痛苦,它静静地呆在蓝魂儿身边,思索着要如何做。一个晚上过去了,紫岚狠下心来,决定亲手了却蓝魂儿的生命,它咬断蓝魂儿的脖子,并将它的身体咬成了两半,以便蓝魂儿的身体能离出了捕兽夹。蓝魂儿死了,死后它被埋葬在雪里。

当我看到这里时,泪流满面,心里忍不住在想:“蓝魂儿,不要恨你的母亲,你要相信它是爱你的,它只是不愿看到你惨遭他人杀害,连死后也无法安宁。蓝魂儿,愿你在天堂再无痛苦。”

一连两个孩子死去,让紫岚日发憔悴,可是为了完成丈夫遗愿的它没有倒下,它时刻记得丈夫说过的要想下一代不再受到欺负,那就必须要让他们强大起来,成为狼中之王。于是,它将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双毛从小就有很强的自卑感。紫岚和媚媚给了双毛魔鬼般的训练,想让它经过训练成为一只强大的狼。双毛经过日复一日的训练,终于成为了一只强大的狼。它决定从现任狼王的手中夺得狼王之位,经过一番苦战,狼王处于下风。眼看双毛就要胜利了,可此时的狼王即使只剩一口气也不愿认输,它在双毛的面前发出了王者般的吼叫声,就是这一吼叫声诱发了双毛心中的自卑感,双毛开始萌生退缩之意,狼王抓住时机,扑了上去,杀死了双毛。

三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而唯一活着的孩子媚媚因为是母狼而无法成了狼王,紫岚只好将它的希望寄托在媚媚的孩子身上,可此时媚媚的狼崽被金雕盯上了,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决心与金雕同归于尽。

看到了这里,我深深觉得我们的爸爸妈妈就像书中的紫岚一样,给了我们全部的爱,只希望我们能成才。父母的爱都是伟大而无私的。为了不辜负他们对我的这份深沉的爱,我必将更加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十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才华横溢,其大名如雷贯耳,我早就买了他写的所有的书。其中的《狼王梦》和《第七条猎狗》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这几天,我再次读了《第七条猎狗》,感受到了很多,也发现了以前读这本书时被忽略的地方。

在这本书中,狗的忠诚和人的自以为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两者在一起,使我感受到人与狗是多么的不公平。人有自私、骄傲、虚伪等许多毛病,狗则有忠诚这个优点,人却依然凌驾于狗之上。我读了这本书后,立刻反省了自己有哪里做得不对,并深深地感受到了它们的严重性,我应该尽力去改正它们。

《茶花女》这本书我好久以前曾粗略地读过,当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而当我再次拿起这本书耐心品读,却发现它是多么好的一个作品。读过后仿佛自己的心灵也下过一场雨,那些杂乱的世俗的东西被荡涤过后,显得无比清新和纯净。

《茶花女》真实生动地描写了一位外表与内心都像白茶花那样纯洁美丽的少女被摧残致死的故事。主人公玛格丽特是个农村姑娘,长得异常漂亮;她来巴黎谋生,富家青年阿芒赤诚地爱她,引起了她对爱情生活的向往。但是阿芒的父亲反对这门婚事,迫使她离开了阿芒。阿芒不明真相,寻机羞辱她,终於使她在贫病交加之中含恨死去。玛格丽特的爱情悲剧故事就是这样的。一介弱质女流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放弃了自己习以为常的大量物质享受,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生活习惯,只为求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

要从深陷的泥潭中爬出来,是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决心的,况且还要使自己最小程度地被泥水污染。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还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爱人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再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她,这是何等痛苦的事情?也许真的只有死亡可以拯救她。是的,玛格丽特死了,孤独的死去,再也没了活着时的奢华,以前无数的情人也忘了她。生前的生活愈是轰动,死的时候就愈是冷清。

我读懂了她当时的痛苦、无助和绝望,更知道她的牺牲就是自己一生地幸福。可是她没有后悔,在杜瓦先生轻轻亲吻她额头的时候,她激动无比,她情愿用自己的全部幸福去换取另一个女孩的体面婚姻。在那一刻,我也被她那种伟大的纯洁的爱感动了。我感到她像一位天使,虽然眼中饱含着泪水。

任何人都可能有一个纯洁的心灵,虽然有些人没有多好的社会地位,没有财富,可是只要他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就会获得内心的满足和感动。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书,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东西,我们可以从书中学到许多有益的知识,开阔视野,俗话说;“人可一日不食肉,不可一天不读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最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分享,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我一点也不喜欢,可是后来当我漫不经心地阅读它时,竟越读越感兴趣,越读感受越深。这是一本能给人坚强信念的书。现在,回想起书中主人公在孤岛上求生的生活经历,我心里便不由得生起一种敬佩感!

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原本可以享受安逸的生活,但他一直不愿这样。在一次航海中,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他一人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悲观与绝望后,他凭借自己的双手和智慧解决了许多难题,在荒岛上生活了20__年,造就了一个奇迹。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想起了之前发生在暑假的一件事。那天,爸爸妈妈妈有事要办,带着弟弟去天水一天,就把我一人留在了兰州,而剩下的饭菜也只够吃一顿。这下可就麻烦了,我的午餐、晚餐都没有了着落,我只好努力去尝试着煮饭。可煮好的饭全是夹生的,我硬着头皮吃下了一点午饭。一个下午,我的肚子一直在反抗,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荒。”无奈我又开始尝试做饭。这次,我变聪明了一点,用平板上网查怎么做饭,并认真回忆平时妈妈做饭的过程,经过了两三个小时,我终于做出了一顿像样的晚饭。通过这件事,我也深深领悟到,虽然我们不可能像鲁滨逊那样身陷绝境,但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困难与挫折,因此,我们同样需要勇敢地面对困难。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不怕,不放弃,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就一定可以像鲁滨逊那样,成为一个胜利者。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欺负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渴望,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十二

世界上有许多名人,但我最佩服的名人就是出生于波兰教师家庭的一位女科学家玛丽·居里,于是我读了关于她的名人传记。

居里夫人的一生有成功也有磨难,她出生于一个被沙俄占领的波兰家庭。民族的压迫、社会的冷遇、生活的贫困,激发了她的爱国热情和发奋精神,她决心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1891年,她靠自己当家庭教师积攒的钱,从华沙一直到法国巴黎大学求学。经过刻苦努力,三年中她先后获得了物理学和数学学士学位,并取得了进研究室工作的机会。1894年,她结识了比埃尔·居里先生。为科学献身的理想,把他们永远联系在一起。

他们在一起的生活十分清贫,工作、学习却很紧张。1896年先后居里夫人发现了两种新元素:钋和镭。1920__年,比埃尔·居里不幸遇车祸去世,居里夫人就继任了他的讲座并指导他的实验室。1920__年,她发现了纯金属镭。1934年7月4日,居里夫人去世。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都要有坚强、拼搏、向上的意志。如果在前行的路途中遇到了失败,不要灰心。跳过它重新走上前行的路。“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遇到各种坎坷。”同时也让我知道了:“自信+努力=成功”。在此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读了《居里夫人传》让我收获了累累硕果,懂得了不少道理,也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巾帼不让须眉”!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十三

这是讲述一个小木偶的故事--老木匠泽皮德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木偶,并把取得生命的木偶当成儿子。老木匠把大衣卖掉,供小木偶上学,小木偶一心贪玩,竟把爸爸卖掉大衣买来的课本换成戏票去看戏了。贪玩离开学校的小木偶遇到了会说话的蟋蟀、仙女、鲨鱼大蛇、小灯芯……发生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他在小仙女面前说谎,结果,鼻子一下子长了好几倍,连门都出不去了。最后,他掉进一只大鲸鱼的腹中,意外与老木匠皮帕诺相逢。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编篮子,晚上读书、写字。最后终于成为一个诚实、听话、又爱学习,还能帮助父母的好孩子。经过种种的经历,小木偶终于长大了,他变得诚实、勤劳、善良,成为了一个真真正正的男孩。

这个故事虽然大多只是讲述小木偶遇到挫折的过程,但是有哪个读者可以想到这个故事蕴含着浓浓的爱。小木偶没有课本,老木匠把自己的上衣卖掉供小木偶上学,尽管自己受着寒冷,也要用的力量带给小木偶幸福,多么伟大的父爱啊。而且小木偶的成长经历告诉我们:只有诚实才能获得信任,如果你一直撒谎,别人就会对你失去信心,而你就会失去朋友。

看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从书中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善良、坚强、勇敢,最重要的是要懂得感激父母、孝顺父母,长大以后好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十四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知识的源泉,我们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字母到汉语,再到文章,是书给我们造就了学习知识的优越条件。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高一的读书心得有感,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_,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_,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_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_,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_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_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_,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彿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高一。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_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

人物。

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_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_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_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_年_的爆发。

《平凡的世界》是一本平凡的书,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平凡的故事,可读完这本书后我却久久不能释怀,我的脑海不断浮现其中的片段。作者在书中将人物的特点刻画得栩栩如生,淋漓尽致。令我影响最深刻的当然还是书的主人公——少平。他从一个羞涩的男孩逐步成为一个坚毅、有梦想有追求的男子汉。

他的故乡是面朝天背朝土的双水村,他们世世代代都为农名民,少平也不例外,但他却有着比农民更好一层的思想境界,他不甘仅仅成为一个农民,他有自我的追求。在生活的压迫下,他没能上大学,家中艰苦的条件是不会允许的。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少平十分懂事,他要挑起家中的这份担子。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是难免的,有的人可能会抱怨命运的不公,有的人可能在荆棘中挣扎了会儿,到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而少平是属于另一种人,无论遭受多大的打击,困难,仍然选择在这条平凡之路上继续前行。

他离开故乡,踏上一个陌生、无依无靠的地方–黄土高原,刚来到那里时,他是一个不起眼的揽工人,到最终成为一个正式的煤矿工人,其中付出了多少艰辛。少平的工作也许是底层的,他任一丝不苟、卖力地干活。对于职业,无高低贵贱之分,如今,许多人会觉得某某工作很低贱,例如扫大街,自我不应当做那种事,其实并不是那样,任何工作地位都是平等的,从事任何工作都要尽心尽力。少平尝到了感情的甜果他与晓霞的感情虽然完美,可是好景不长,他深爱的晓霞在一次采访中牺牲了。晓霞在他心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对他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失去自我深爱的人。生活与精神的种种打击也没能将他打跨。而我们又有多少人能勇敢地战胜生活中的暴风雨我们要好好地去思考思考。我也很佩服晓霞,她是一名出色的记者,不顾世俗的眼光与少平相爱。为了救一个孩子,她奉献出自我宝贵的生命,她与少平的约定还未实现就走了。

我们大多数人选择了平凡的人生,这本书后,我对与于平凡有了新一层的思考。平凡的世界,平凡的少平,平凡的晓霞,愿我们能活出“平凡”的自我。

谈之哲学,大家可能觉得这是一个极其深奥的问题,说实话,在看这本书前,我也有这样的感受,这种心理迫使我不得不翻开这本书,去探究它其中的奥秘。看完之后,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感受从我心中升腾而起——感到世界是那样的大,我们就是身在其中的一只小蚂蚁,也感到自我仿佛不是身在其世界,而是感到我们正在用心与世界应对面的交流。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斯坦·贾德,以《苏菲的世界》一书,奠定全球十大作家地位,他的书还有很多,我也很喜欢,《纸牌的秘密》和《玛雅》就是其中的两本。

刚买这个书的时候,我的兴趣并非很大,随手翻了几页,可是没想到一下子就看上瘾了。这本书不与其他的小说一样,也只因单纯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们,更是对哲学以美的享受,一本哲学启蒙书,使我受益匪浅。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就像魔术师从他的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只是这白兔的体进取其庞大,所以这场戏法要数十亿年才变得出来。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可置信的戏法都感到惊奇。然而当他们年纪愈长,也就愈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他们在那儿觉得十分安适,所以不愿再冒险爬回脆弱的兔毛顶端。

我在读这本书时,在讲得哲学知识的时候,我仿佛与苏菲一齐到了那个年代,如同身临其境,趣味而又神秘的哲学知识。在世界的身旁我是如此之小,可是,我虽然小,可我对这个世界有浓厚的兴趣,我会成为那个魔术师,站在世界的上方去看世界。去探索哲学,研究哲学吧,他会使你有非同凡响的感受。

苏菲那种善于思考,进取探索的精神,遇到任何困难她都不退缩,永远心中都存有一个“为什么”,而我就没有那种精神,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想算了吧,别人也没有做到,我没有必要去做,可苏菲并不这样想,只要遇到困难就必须会去想怎样解决,而不是放弃,我们应当学习苏菲的那种精神,多观察、多思考、多问一个为什么,你就会与苏菲一样优秀!

《苏菲的世界》,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他将会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与好奇。充满智慧的我们应当多当那个魔术师,去挖掘世界那个你不明白的地方。

《平凡的世界》——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最长的一部小说,也是最认真看的一本小说。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天小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划到了极致,而且我自己就感觉我就是孙少平身边的一个人,一个默默关注它的人。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们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人,最应该有的就是感恩之心,学会感恩。

《简爱》这部作品让我看到了人类之间的感情,有人们追求金钱黑暗,有“灰姑娘”为爱情的奋斗,我更看见了,简那颗感恩之心。

简爱的父母早亡,她一直寄居在舅舅家,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舅舅病逝后,舅母把她送进孤儿院,遇到了一个可爱的朋友:海伦·彭斯,海伦温顺、聪颖和无比宽容的性格一直影响着简。爱,使之以后面对种种困难都不再屈服抱怨,懂得了爱和忠诚。

简爱从令人讨厌的学校毕业,在罗契斯特先生的庄园找了份家教的工作,负责教育罗契斯特先生的女儿,罗彻先生脾气古怪,经过几次接触,在此过程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在他们举行婚礼时,梅森闯进来指出古堡顶楼小屋里的疯女人是罗彻司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为情妇,离开了桑恩费尔德。

碰到自己的表哥表妹,来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在牧师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业。在牧师向简爱提出结婚时,正当简爱犹豫是否与表哥一起离开英国做传教士的妻子时,罗契斯特的庄园由于疯妻纵火毁于一旦,他本人也受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赶回庄园。当赶回桑恩费尔德时古堡已成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家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彻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她教会所有人用一颗爱的心看待世界,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所有人。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杯具故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我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最终,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明白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的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下,不断的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在此,我不由地感动和怜悯了,对祥子那坚持不懈,为梦想而拼搏的那股韧劲而感动;对祥子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而只能无奈地沮丧和失望感到怜悯。这教育了我:要坚强的应对困难,失败了靠自我站起。

之后在从与虎妞的结合到虎妞最终死去的期间,使祥子的心灵深受打击。最终车卖了,虎妞死了,一切都化为了乌有,又如同刚开始般。一切的一切像用橡皮擦擦笔痕般,将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我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_诈,甚至无耻。简直变了一个人,偷抢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看了这些,我心头不禁得发酸、失望,还带着丝丝怒火。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最终被黑暗吞噬;愤怒的是以前那个老实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的事,他自我却还是毫无悔意。

到:人的命运不完全由自我掌控。故事主人公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仍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十五

当拿起《日出》的剧本,必须要整理好自己的心绪,把自己代入到那个年代,才有办法切切实实的体会到当时社会的种种黑暗与在这种环境下一个个扭曲心灵的形成,也才有办法真正体会到曹禺老先生写这个四幕悲剧剧本的真正含义。

我特别喜欢读《日出》,无论它用怎样的形式出现,在我的心中,它是那么细腻与自然,也让我们现代人可以永远铭刻那段悲惨的历史。

当我读到这样一个个细腻的情节,会让我不由得佩服曹禺老先生对于生活的细致观察与笔下那最真实的文字,因为他通过一个四幕的剧本,通过这些错综复杂而又悲情的剧情里,让作为读者的我已经可以对那个时代感同身受了,并且对那个黑暗的社会表示愤愤不平,当出现一些让我心觉痛恨的对话时,我甚至会握紧拳头,咬牙切齿。剧本中很少涉及欢乐的场面,我想,曹禺先生不是缺少会写欢乐场面的心,而是那个时代,再大的喜都是从悲中来,只有用浓浓的悲情的色彩,更可以烘托出时代的特征。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十六

居里夫人是近代科学的一个奇迹,她犹如一颗光芒四射、璀璨耀眼的巨星划过科学的星空,留下永久的光耀。她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勇气和毅力,谱写了史无前例的科学篇章,对全人类做出了不可估量的巨大贡献。如果没有居里夫人的努力,人类可能晚发现镭元素几十年,那将不知有多少生命由于缺少有效的诊疗手段而白白丧失,也不知会有多少重大的相关发现因缺少镭的启示而迟迟不能面世,原子能时代也不会来得如此迅捷。这样非凡卓越的贡献,竟是由一位当时很少见的女科学家在难以想象的艰苦条件下做出的,这使我对她的背景、她的人生、他的性格、她的为人、她的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情形产生浓厚的兴趣。

我跟随着作者的视角,似乎被带到了居里夫人的实际生活和工作场景当中,近距离地观察这位伟大科学家的行为举止、工作精神、处世态度和崇高品质。

她在永恒的奉献中度过了自己的后半生。起初她忘我地投身救治战争伤员;后来,她为学生奉献出自己的全部时间、知识和智慧,为世界各国来向她求学的未来科学家们奉献出自己的精力。

她从不看重财富,对于不得不接受的荣誉,态度也很漠然。完成历史交给她的使命后,她心力交瘁而辞世。爱因斯坦评论道:“在所有着名人物中,只有居里夫人没有受到荣誉的腐蚀。”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十七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忙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我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可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向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此刻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可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述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杯具效果。文章不仅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一样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能够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可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新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优质18篇)篇十八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老师向我们推荐阅读的。这本是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蟋蟀柴思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子,离开了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它认识了聪明的老鼠塔克,忠实的猫亨利和十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思特用它无与伦比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困境,但是出名后的柴思特却很失落,它开始怀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来了。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柴思特终于回到了自己心爱的故乡。

看完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柴思特和亨利、塔克的友情。当柴思特刚被玛丽欧收养的时候,塔克就和柴思特建立了友谊。柴思特孤独的时候,是塔克和亨利陪柴思特聊天。当柴思特因为闯祸要被玛丽欧妈妈仍掉时,是塔克发现了柴思特的音乐天赋,不禁使柴思特躲过一劫,还使它名声大噪。当柴思特想回到草场时,是亨利告诉它要坚持自己的想法,帮它回到了草场。柴思特遇到了两个改变他命运的知心朋友。在现在,根本找不到像它们三个之间那么真挚的友情,有的人说它们是好朋友,但却因为一些小事就拌嘴吵架甚至打架。在现实社会中,友情已经被慢慢淡化了,但是朋友使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我们一定要好好和朋友相处。

柴塞塔和亨利、塔克之间的友谊时最真挚的。

9.初中生《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主要讲述了男孩玛丽欧、老鼠塔克、蟋蟀柴斯特和肥猫亨利之间友谊的故事。

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最后他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蟋蟀——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忠诚的亨利肥猫,以及它的主人——男孩玛丽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深厚友谊,并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就成为全纽约知名的演奏家。然而成名之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柴斯特在梦游的时候,把梁美元的纸币吃掉了一大半,被玛丽欧的妈妈关进了笼子里。那时,老鼠塔克千方百计的为柴斯特想主意。最后,塔克拿出了它一生攒下的积蓄来为柴斯特弥补过错。这是一个较短的小故事,它给我的印象是极其深刻的。因为,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塔克与柴斯特之间有着深厚的友谊,并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友谊是最棒的东西!因为,它会在你遇到困难时,伸出双手来帮助你走出困境。所以我说:友谊是最棒的东西。

当我阅读完这本书后,我已经被他们的友谊深深地打动了。在生活中,老鼠和猫是一对死对头,而蟋蟀、老鼠和猫也不可能平安相处。但是,在书中这三只小动物以及玛丽欧却成为了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好朋友,不知不觉中已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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