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

时间:2023-11-24 作者:MJ笔神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

写读书心得有助于培养自己的思考能力和表达能力,提升文字写作水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心得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写作读书心得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路。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一

我想也许我们会。

如果这个同事曾经悄然地守候过你的脆弱,分享过工作的沉闷,把一首歌倒过来唱给你听。

只是因为你曾不经意间安慰过她的沮丧。

人的一生很长,但是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工作。每天八个小时与你共处的就是你的同事。尤其对于稳定的工作岗位来说,这些同事也许是你十几年的工作伙伴。

你们在同一个社会缩影里,为了同一个团体的运作而忙碌,一起工作,一起出差,一起用餐,一起考勤,道别,明日再见。

细想其实同事这个群体也许才是真正能理解彼此的交流对象,虽然很多时候你们不会袒露家庭的状况,但他们共享了你作为社会存在的角色感。

如果有幸在工作之余有共同的志趣爱好,还有相似的家庭结构,那这个群体给你的生活绝对能增加很多有别于家人给的快乐。

当然,你也许会说同事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存在很多自私的竞争,个人认为,竞争是无处不在的。好的竞争不会影响真正的君子之交。

很多友谊都会经历失败,但是我们不要因此失去创造友谊的机会。

多年以后,细细回味,也许你会很怀念曾经的某个同事。

也会因为同事的某个邀请、倾诉或者道别抛开手中的生活琐事去做一件不曾实现的事情。

这本书后来作者又写了第二部,大意是写奎妮其实是哈罗德的爱慕者。

我想作者的创作意图主要是为了迎合读者对主人公出发动机的怀疑。然而我想很多人也坚信,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合适的契机来上路。

人们期待出发,无需神圣的目的,没有专业的装备,步行只是左脚置于右脚前的位移。

一个人徒步行走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真的能引发你思考人生吗?

我每天中午出发去公司,需要坐一个小时的公交。

这份工作是我为人母后的新工作,在这以前我只愿意选择离家近的工作。

而这一年多的时间,每天两小时的公交,带给我的却是放松多过劳累的体验。

在这两个小时里,我脱离了个人的角色定位,面对的是陌生的社会个体,观察着这个城市大众生活的细节。

小学生们在车上聊天打闹,老人结伴去商场,销售在车上和客户打电话,中年妇女给商场员工运送工作餐。

我在车上看书,听音乐,下车从站台走到公司,脑海里会不经意地浮现很多和以前的同学,朋友,亲人某些一起经历的事情。

也许是年纪增大的缘故,我开始思考和颠覆以前固有的一些观念。我自认为,这是“一个人”的状态带来的改变。

“一个人”应该不同于“独处”,这是一种脱离现有真实身份定位的一种状态,你还是处在一个社会环境中。

只是这个环境是临时的,陌生的,不会给你产生良性地、恶性地干扰。却能启发你的大脑安全地放松去思考自己的生活,并产生改变生活的意愿。

我想主人公哈罗德在一个人走的过程中,为什么能突破自我体能和思维高度的限制,来决定并坚持徒步行走627英里去医院看望老友,首先取决于他脱离了家庭身份,社会身份的束缚,在忘我的境界中激发打破自我的意念。

至于思考的引发是否局限于徒步旅行,我想这应该拓展为运动:步行,跑步,打球,瑜伽,登山,游泳,一切运动形式都有利于激发思考。

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说,有很多研究都表明,运动对大脑有着良性的刺激。

孩子的出生,是夫妻幸福的延续还是对夫妻关系的考验?

莫琳身上的母性来得太自然了,仿佛一直以来都有另外一个女人在她身体里等着,随时准备出现。

他从来不知道她会这些,只能惊叹地看着她,像个心悦诚服的观众。

哈罗德一下子觉得难以应付。他纳闷其他男人会不会也觉得初为人父的责任有点让人畏惧,还是只有他自己有这种不正确的感觉。

他只希望自己偶尔可以感觉不那么像个局外人,仿佛让母子俩亲厚的原因就是两人都和他疏远。

他当时还不知道,现在倒是明白了,是“父亲”这个身份成了他最大的考验,也促成了他的失败。

哈罗德的失败是源自原生家庭的挫败体验。

因为父母特殊的关系,他从小就不是被需要的孩子,原本该被呵护成长的小男孩确得靠自己学会隐身、说笑话逗乐母亲、模仿父亲来引起注意。

十八岁就被父亲赶出家门独立生活,到一个酒厂做了四十五年的销售,默默无闻不求加薪升职,无敌无友,兢兢业业地生活。

而回到家庭面对儿子时,他措不及防,不知该如何引导儿子的成长,如何表达自己的关切。

脱离主人公这样的背景,现实中我们又该如何避免为人父母这个角色带来的负面考验?

对于我来说,这仍然是一个实践中的问题。莫琳埋怨的“你小时候你几乎都没抱过他”、“他掉下水里你为什么还在顾着解自己的鞋带”我很无奈地表示认可。

也许文末莫琳和哈罗德对于这一生的醒悟能给我们带来正面的警醒,然而暮年的觉悟,注定是太晚了。

但愿年轻的我们能把这个觉悟和解决之道无限地提前。学会做一个好的母亲,父亲,同时要完善好妻子和丈夫的角色,这是人生路上最重要的课题。

婚姻也许会平淡,但不要怀疑坚持相守还是源于爱。

你是孩子的母亲,也是老公的妻子;你是孩子的父亲,别忘了另一个重要身份是丈夫。

好的婚姻,是在爱意消融里,重拾初见的吸引,重复地爱上对方。

浅读此书,确如遇见了一位好友,不经意间邂逅于咖啡馆,平实道来这一生的无华与孤独。

久以时日,仍记那杯咖啡的苦涩与醇厚。而忍不住想问候,可曾安好?

文档为doc格式。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二

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好长时间,终于在今天看完了。看到一半时,这本书被搁置。但我是一个有点强迫症的人,要把一本书看完以后才能再认真地去看下一本。所以想着还是要读完。其实看自己读书过程跟哈罗德的路程是有相似之处的。在完成一件事情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厌倦,或者不知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然后内心便不再坚定。哈罗德在见奎妮的旅途中慢慢的找回了之前的自己,找到了内心的真实。他没有救活奎妮,但是在整个过程中他重新审视了自己,以这种状态赢回了婚姻,或更准确的说是赢回了爱情。

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夸赞的事情呢?他只是追随了自己的内心,而一路上越来越多的关注使得他的旅程的目的变得有些模糊。好多人追随他,只是为了让自己变得伟大。他们认为我在跟随着哈罗德呢!那可是报纸上大家争相报道的人啊!他那么崇高,然后顺理成章地认为自己是在做着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认真去看这些人,大概是由于内心的空虚吧!我们大部分人都是流于表面,然后假装着深沉,好像这样自己便属于了成功。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三

通过十点君找到了这本书。首先这是一本关于“朝圣”的书,书里囊括了许许多多情感:爱情、友情、亲情等等。

哈罗德的朝圣始于独自一人、经过中途的喧嚣、迷茫、反复,最终又回到了孑然一身并终于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看似孤独、艰难的旅程,却使他终于能够直面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情感、自己当初所无法面对的一切,同时妻子莫琳也因为日常的生活环境被打乱而可以重新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审视出她与哈罗德之间矛盾的根源,最终他们通过朝圣,爱情与心灵都得到了救赎。

人始终无法脱离情感而独活,情感是人的支柱,是人的归属。而找回这样的情感,是对自我的救赎。

生活中当你觉得一段感情出了问题,不妨脱离出来,做一个清醒的过客,这时候所有的陌生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蓦然回首,你的那份感情也许已经得到了救赎。定期的审视自己的内心,是自我完善所必不可少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四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五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六

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近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七

龙应台曾说过一段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档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个人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愈走愈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愈走愈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读完这本书,会感慨很多。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近的孤独感。哈德罗,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震惊、悲痛之下,哈德罗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那么长那么艰难的旅程,他为什么能坚持下来?他或许真的觉得自己过去欠奎妮太多,希望奎妮因为自己的坚持而多活几日,但那绝不是爱情,也不是单纯的友谊。其实,奎妮给他留下的记忆点并不多,甚至早已淡忘了她,在收到她的来信时甚至觉得是邮局弄错了。提起笔,也只能写下几句苍白无力的祝愿。终于走到了目的地,他甚至不知道怎样面对她,不知道找到她该说什么,该做什么。

行走,本是件单调的事,不过是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走再长的距离,也不过是那些单调景物的组合与变换。但因为他和奎妮之间隔了二十年,所以这627英里不再只是一个物理量度,而成了一个时空隧道,从过去到未来,从麻木颓靡到生机焕发,从目之所及到灵魂深处。他不再需要英里来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是重生了的丰富的灵魂。他在跋涉,更在寻找,寻找那属于自身的丢失了的意义。因此,他坚持了下来,不仅因为信念,更因为每一步都是目的。

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哈德罗也是如此。一开始是,最后也是。中途虽然有很多跟随者,有像自己儿子一样的维尔夫,有追求虚荣的里奇,有善解人意的凯特,有一条可爱的小狗……一开始他是感动的,觉得自己的信念终被理解,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我发现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旅程的速度由于成员的冗杂庞大而不得不延缓,一路上不断有矛盾与纠纷,作为朝圣者们的关键,他不再能安静地回忆与思考,而要顾及到更多的人。每个人加入的初衷都是不同的。既然是灵魂之旅,每个人的阅历无法统一,这份深刻的孤独就该自己消化。

最后,他选择了自己离开。最后的`最后,连一直跟随着的小狗也离开了。这些跟随者们,其实都是生活中亲朋好友甚至路人甲的抽象化。我们或许曾经形影不离甚至生死相依,但终要挥手告别,或许是各人的发展道路不通,或许是时空终将让我们把彼此淡忘,或许是被疾病衰老拉进坟墓从此永别……缘分终究让我们只能一起走到这一程。

这个故事其实并没有结局。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情理之中,生活的真实。哈德罗和妻子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他们在这个年纪又重新认识了彼此。一切都淡淡的,没有呐喊,没有顿悟,没有极不平凡轰轰烈烈的那一刻。只要灵魂苏醒,哈德罗还会走下去。

"她去世之前还带着笑容,好像找到了什么东西。"。

"她又想到那些海浪,想到生命没有结束就不会完整。"。

"她触碰过生命的真实,也曾经游戏人生,终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程孤独的朝圣之旅,我们会在其中看到很多风景,领悟悲欢离合,待阅历渐丰,自己的人生不再能用几个标签或三言两语能够道尽。因为我们的人生,即使渺小、孤独,也是深刻的,唯一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八

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打破了平凡如往常的早晨。

哈罗德收到了二十年前相识的朋友奎妮的信。信上说她患了癌症。哈罗德震惊之馀写了回信,并走出家门去投递。一个又一个邮筒,一条又一条街道,不知不觉开始了他整个朝圣的旅程。

这场六十五岁时的「撒欢」,如果不是一时兴起,这个想法恐怕会让他自己吓了一跳。

屋内的冷冷清清和屋外的蓝天白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奎妮的「召唤」,不爱出门的他主动去寄信,而且脚步无法停止。或许哈罗德早已习惯一成不变的乏味生活,偶然的这次出走,是他无意地在逃离那个沉闷的家,更是在逃避「无能」的自己。

本书中所谓的朝圣,无关宗教、无关信仰。不过是个退休老人,收到一封信,为一个愿望上路,如此而已。

没有地图,没有手机,没有合适的鞋子,一切都在毫无筹备与计划中开始。在他还在犹豫的时候,加油站女孩的一句「信念」,他便不再回头,徒步看望。他试图用心去期待比现实更美好的可能性。说到底,他也不知为何要这样做,在别人眼裡毫无逻辑可言是注定无法实现的疯狂梦想,但他只是想这样做而已。

谁也不知道哈罗德这麽做的意义是什麽。莫琳、路上的人,都曾冷眼相对。经媒体报道,哈罗德「火」起来之后,有了一批追随者。开始的忠诚变成了离去,剩下了孤零零的哈罗德。可以肯定的是,他的朝圣之旅并不是衝著现代朝圣的本质、英格兰的精髓、「英雄」一代的勇气这些词彙,只为看奎妮。不过,在众人离去之后,也就是朝圣的后半段,哈罗德开始迷失,他无数遍问自己为什麽要这样。没有了启程时的坚持,甚至想要返回。与此相反的是,妻子莫琳旁观冷对到打气支持,这也是她慢慢理解哈罗德的转变。

这是一个花甲老人跨越整个英格兰徒步去看望患癌症的老朋友的故事,这期间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样的故事和信念,同时激发著哈罗德对过去的回忆,现实与过去交错,慢慢浮现出来他记忆深处和妻子、儿子、母亲、奎妮的曾经。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有著浪漫的相识,但渐渐被生活磨去了激情,因为一件事情的引爆,哈罗德承受著妻子二十年来的冷暴力。儿子戴维,是从书一开始就频繁提到却从未出场的人物,莫琳唯一依赖并倾诉的对象,他在哪?他在做什麽?阅读时一直饱含疑问和好奇。只有在哈罗德侧面叙述时,才有对他的依稀印象:叛逆、讨厌父亲、剑桥高材生……书到最后才道破,这才是夫妻二人一直的心结。

他是一个糟糕的丈夫,也没有做好父亲和朋友的角色。他连儿子的角色都做不好。不仅是他辜负了奎妮,不仅是他的父母不想要他,也不仅是他把和妻儿的关系弄得一团糟,还是他这样就走过了一生,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他什麽都不是。在他心裡他就是这个样子的。

哈罗德幼年时母亲出走,16岁又被父亲赶出家门。或许并没有爱的体会,对于儿子,他不是不爱,是不懂得如何去爱。他们都曾经试过走近对方,虽然并不明显,并不频繁。

读罢此书,谈不上震撼,它给我的感觉并不是很有衝击力一下子就抵达内心的那种,而是慢慢的、缓缓的带入,娓娓道来,将所有的矛头一一浮现。越读到最后越能感受到温情,夫妻二人也正是通过这一过程,反思自己,达成和解,回到最初。

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收,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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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九

当“哈罗德”接到好友“奎妮”的来信时,他仿佛才觉察到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存在。他手里捏着信纸,有如攥着一根细线,而线的那头是遥远的往事。时间早已成了“嘀嗒”声,没有了具体的意义。生命已然只剩下呼吸,每天都重复着同样是频率。沉闷,枯燥,乏味的生活,让这个家失去了原有的温馨,也让他陷入深深的苦闷。

“哈罗德”开始给“奎妮”写回信,并决定去看她,有时走路也是一种修行。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的事物。他一边走一边给“奎妮”写信,写他的所见所闻,写他们年轻的时光。“哈罗德”边走边回忆着,自己曾经懊恼的、痛苦的都是那么珍贵。值得珍惜的、爱护的又都无法挽回。他开始一点一点的反思,婚姻、家庭、爱他的妻子,一辈子付与家庭的那个人,他有多久没有拥抱她?他开始给妻子写“明信片”,虽然只是寥寥数语,他也能感觉得到她看到时的笑容。

“哈罗德”越走越轻松,虽然鞋子已经破的磨坏了脚,有时也会被大雨淋得湿漉漉,那一块小小的面包常常支撑不起疲惫的身体,但他却感受到了灵魂的愉悦。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是来自心灵的自我救赎!“奎妮”在病床上,抚摸着他的来信,分享着这一切,等待着他的出现。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十

通勤路上看了一本《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汇总些文字,也是对这本书的回顾。

本书主人公哈罗德,始终过着重复的人生。在某一天,由于一封信,却使他的内心深处产生了一个念头——他迈开艰难的脚步,强忍住关节的疼痛,徒步很多天,横跨英格兰,完成了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根本就无法完成的朝圣之旅。

心中有方向,自己最初的目标会变得清晰可见。

有了目标,自己只需向这个方向努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

独行,微小的细节,也会勾起无数回忆,获得反思与觉醒。

一路走来,一路思考:

当你敞开心灵,开始关注身边各式各样的人的时候,就会感受到生活的不同色彩。生活在世上,如果你感到不幸与无助,不妨试着走出去,看看外边的世界,你就会发现每个人都有形形色色的不如意。生活总会让你不是在解决问题,就是在解决问题的路上。

因为熟悉现在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需要改变时,就会缺乏对未知探索的勇气。这个时候可以跳出这个圈,以旁观者来看待自己的遇到的事情,避免当局者迷。

想要改变,最核心的是自己有改变的勇气和动力。

由于沉没成本,但是已付出的变成损失。其实男人重在果敢、决断,生活的本质在于经历,尝试没有尝试过的事情,经历没有经历过的旅程。

不能因为惧怕改变,就变成温水里渐渐煮着的青蛙。在某个环境中觉得安逸,不想离去,随着水温上升,会猛然发现自己所在的环境是水生火热的,但此时在没有离开的实力以及勇气!

这本书也给自己不一样的启发:

自己七八年的职业时间,也遇到过烂人,而且是那种不可理喻的烂。起初自己也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让其不高兴。后来释然了,没必要要求每个人都喜欢你,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在力所能及的时候,多伸出手帮助他人就行。至于那些带给自己不便的烂人,不选择原谅,也不会记恨,只是她是谁?(忘记就好)。

自己奋力工作的目的就是不亏于身后的家庭,而好的家庭关系又是自己奋力拼搏源源不断的动力。会在顾着自己身体的前提下,不惧挑战,勇于尝试新的机会。

多体谅身边人,因为男性思维方式是奔着解决事情去的,而女性更多是寻求理解,寻求感同身受。作为一个倾听者即可,除非男性是思想大师,对方也信任你的建议。要不就还是多用两个耳朵听。

我想答案是需要的。很多时候男性心智成熟较晚,自己还是一个娃娃时,突然转换角色,会适应不了。也会自然而然仿效从小教养自己的父辈们方法,但时代变迁,方法是否通用?这种事又容不得拖延,只能多看多总结,带入自己的思考践行。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十一

要说怎么找到这本书来读,却是机缘巧合。每次回寝室上楼梯的时候,总能看到楼梯的立面间隔地贴着一些书名的贴纸。有《百年孤独》,有《追风筝的人》,也有《一个人的朝圣》。每次经过,内心总有一点遗憾:这些书都没读过啊。

于是我“朝圣”般借来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英文名:theunlikelypilgrimageofharoldfry)令我惊讶的是,它是2012年写的,还十分的年轻呢。

作者蕾秋·乔伊斯是一名英国女作家,文笔细腻优美。主人公是一名六十五岁的老人,哈罗德·弗莱在收到了二十年未见的罹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后,毅然地开始了一段627英里(合1008公里)的里程,只凭一个信念:只要自己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但哈罗德选择相信这个信念:“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奎妮就会好起来。他刚开始以为做到这件事很简单,可后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和《老人与海》里硬汉式的老人不同,哈罗德生性怯懦,退休前只是一个兢兢业业啤酒厂的小职工。走在路上的时候,他不时回想着自己平淡的一生。他从小缺少父母的爱,结婚后爱自己的儿子,却因为不善于表达爱,造成了二十年前的一场悲剧。妻子虽然还和他一起生活,但他们经过这二十年的隔阂,已经形同陌路了。他悔恨过去。

但这场旅途改变了好多东西。首先,哈罗德的好友奎妮确实受到了他精神上的鼓舞,一直坚持着等他到来;其次,他在途中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都鼓舞着他,也受到了他的鼓舞。最后,旅行改变了他和妻子的关系。妻子莫琳在他踏上了旅途后,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孤独,多么牵挂他。他们在旅途的终点重归于好了。

俄国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说过:“爱具体的人,不要爱抽象的人;爱生活,不要爱生活的意义。”哈罗德的这场旅行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他爱他的父母,他爱他的儿子,他爱他的妻子,他爱他的朋友,他爱每一个遇到的陌生人。其实这本书的结局并不令人意外,情节并不曲折,但读这本书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次浪漫的旅行,十分治愈我们的心灵。它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爱的理解:爱是敞开心扉的信任,爱是心领神会的愉悦,爱是无微不至的关怀。

今天吃完午饭后,百无聊赖的我走到了宿舍区的角落,从一个锁着的铁栅门往门外的路上看行人。这是树阴覆盖的一条道路。路的一侧整整齐齐地停着首尾相接的`校车。行人大多是匆匆的走在路上,没有人驻足停留。有的人骑着自行车或电动车飞驰着。有的人边走路边低头看着手机,或是戴着耳机。有的人结伴而行,他们或是手牵手的情侣,或是谈笑风生的朋友。有的人在打着电话,用手扶着手机或者戴着耳机絮语。有的人提溜着奶茶或外卖,有的拖着行李箱,有的捧着快递纸盒。一对情侣和两个女孩一共四人结伴而行,走走停停商讨着出游的路线,在树下停下来看着手机。他们要去什么地方呢。我就这样看了半个小时。鲜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有个拥有着长长的秀发的女同学路过时偶然间昂头瞥到了我,我也看到了她的目光。这个人一定很孤独吧,或许她的脑海里会一刹那涌现出这么一种想法。正午的阳光暖洋洋的,我好像动物园的猴子一样,眼巴巴地看着栏杆外汩汩的人流和车流。他们可曾吃过午饭?他们来自何方?他们要到哪里去?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校园角落,有那么一刹那,我忘记了远方的战争,也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十二

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

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一个人的朝圣》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过六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他的一生没有任何闪光点,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升迁,连最后的告别仪式都没有,和妻子疏离,退休后更是循规蹈矩,每天重复一样的生活,走的最远的路就是门口到车里。这样的一个人,受了加油站女孩的一句关于信仰的话的刺激,开启了他的627英里的旅程,更是一段内心的旅程。

其实,追究他出发的动机,你会觉得,哈罗德的一生都是在封闭自己的感情,他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所有的喜怒哀乐全都压抑在自己的心底。母亲的出走,父亲酗酒,儿子的死去,和妻子的疏离,他的木讷和收拢,让自己的一生都平淡甚至失败。唯有一次就是和莫琳相识的那一晚,也是他做的最成功的选择。封闭太久的感情在收到奎妮的信后,轰然倒塌,他焦灼不安,奎妮是唯一一个朋友,但单薄的文字无法表述他内心的澎湃,于是在这个时候——也许是加油站女孩随意说出的安慰之词,也许是突如其来的死亡穿透了他的壁垒,哈罗德决定徒步去看自己的朋友,用如此坚定的信念换来奎妮一丝求生的希望。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要直面人生,了解它的本质,一些不能接受和理解的东西要学会理解并渐渐放弃。也正是因为自己对过去的痛苦和遗憾,不肯放手,造就了他的痛苦。

走到最后的时候,哈罗德还是很痛苦,他一开始笃定的相信只要他一直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可实际上并非这样,奎妮即将死去的事实摆在那里,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没有他,一切都是照旧,尽管他努力过,依然无法改变结局,他的这次旅程似乎也没了意义。不过在莫琳的陪伴下他渐渐释然,因为一切确实有所不同了。如果说旅程改变了什么,那不是事情的结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终于能自然的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不再纠结于内心的痛苦,甚至让负罪感毁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而是学会了珍视他人和卑微的自己,去接纳,去爱,更要去放下。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十三

不知为何,读到结尾突然想起了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哈德罗终于完成了500公里的朝圣,一开始我狭义的以为朝圣一定是西藏人、尼泊尔人、印度人那样的信徒去朝拜拉萨,朝拜自己心中的信仰。看完此书才明白朝圣是去朝拜自己心中的那片圣地,并不一定特指什么。哈德罗一路向北朝圣的途中,慢慢的也救赎改变着自己。救赎着妻子。童年母亲出走、父亲遗弃他,让他变得自卑。中年丧子让他变得自闭。直到收到多年前好友圭妮患癌症的来信,哈德罗再寄回信的途中偶遇加油站的女孩;决定徒步去看圭妮。这一路哈德罗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他也渐渐的变得自信慢慢的打开自己;学会了“断”“舍”“离”。妻子在他的离开中,也渐渐的反省到了自己的不是;知道了丈夫的`重要性。开始接纳哈德罗,开始接受失去儿子的事实。

在现实中,我并不赞成哈德罗的贸然出走。这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没有顾虑到家人的感受。同时突然理解那句“家才是我们温馨的港湾”,我很感谢我的家人,在我成长的这一路,只要是我确定的事情,他们都无可厚非的支持我。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十四

《一个人的朝圣》,是中文译名。原书英文名为《theunlikelypilgrimageofharoldfry》,意为哈罗德弗莱不可能的朝圣之旅,直白,而总括全文。翻译过来后,省略掉了一个最重要的词“不可能”,其实不妥,因为从开始直到最后,“不可能”,是贯穿全书的主旋律,是这整个故事、所有令人笑泪交加的可读性赖以生长的土壤。

主人公哈罗德之名,被代以“一个人”的泛称,个人经验普世化,而“朝圣”行为被突出放大,应该说,是更趋向于迎合大众心理的,乍看上去,很像又一碗以“宗教、信仰、救赎”为卖点的心灵鸡汤。但正如书中疯狂追随哈罗德脚步的粉丝们所误解的那样,它可以看起来像鸡汤,其实并非鸡汤。

实话实说,在看到一半的时候,我还在为这到底是一本很精彩的通俗小说,还是一碗加足料的心灵鸡汤而踌躇。说“通俗小说”,并无贬低之意。好的通俗小说难写,好的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阿加莎克里斯蒂、斯蒂芬金、大仲马……一样姓名恒久流传。即使死硬派纯文学爱好者,也多半不会拒绝一本精彩通俗小说带来的快乐悠闲时光。

在这里的作者,是一位经验丰富、有耐心的故事叙述者,疑云密布,层层解扣,摇摆迂回的叙事,让即使具有丰富阅读经验的人,也心存好奇,如猎犬跟随兔子的气味,翻山越岭,穷追不舍。这是一个愉悦而刺激的过程,而且,居然用一个普通人的平凡人生,就塑造出了惊心动魄、啼笑皆非的阅读效果。略可惜的是,作者偶尔会克制不住自身的说教欲,跳将出来,借人物之口,大谈其人生领悟,解释人物行动的意义,自然流畅的阅读快感被打扰,读者蕴积中的情绪跳闸,颇收适得其反之功。这也是它之所以给人造成“心灵鸡汤”错觉的原因被一部分读者抛弃,又被另一部分读者热爱的原因。

“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证据,去期待一种比不言自明的现实更大、更疯狂,也更美好的可能性。”

好在,虽让书中人说出了此类豪言壮语,作者还是用无数细节的真实,以肿科大夫面对病人家属式的委婉之辞,暗示理智尚存的.读者,这种可能性存在的微乎其微。就如同被宣告罹患恶性肿瘤的病人,结局已注定,尽管可以尝试各种医疗手法,但通常所能做的,其实只有等待了。

人生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明白这一点不容易,明白之后又会很绝望。主角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被绝望俘获的普通人:古板、怯懦、无趣,无特长,永远着装整齐,坐了一辈子的办公室,循规蹈矩老好人,打婚后就未有过像样的旅行。如今六十五岁了,拿菲薄退休金,住在小镇上等死。

现在,他要去完成一个不可能的任务,由南往北横穿英格兰,全程约一千公里,看望一位身患癌症即将死去的老友。为的是达到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的:以走路前往这种行动,来挽救她的性命。这个莫名其妙的信念是加油站一个小姑娘灌输给他的。头发油乎乎的小姑娘,有意无意地骗了他。这欺骗,不太粗心的读者,从行文中一眼就能看出来。

他从不运动,肌肉松弛,走过的最远距离不过是从家门口到车里。据怀疑还有家族遗传的老年痴呆。他的全副装备是:衬衫,领带,防水外套,帆船鞋舒适、防水、防滑、排气,底薄,赤脚穿着,适合水上运动的帆船鞋,绝非长途步行的可选项,却差不多成了本书的次主角,相当于堂吉诃德的桑丘,弗罗多的山姆,受尽磨难,毫无怨言,陪主角走到最后。另外还有一副老花眼镜、一个钱包。

结局绝对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作者是资深编剧,确实将职业长处带入了小说,拿捏故事架构与述事节奏的分寸极佳,巧妙地把握住了戏剧性与日常性的平衡,并最终给出一个意味深长,悲欣交集的剧终。

这绝不是一个“信念诞生奇迹”的励志故事,更无关宗教,无关信仰,哈罗德根本就不信宗教。这是一个人以及与他紧密相关的人们,在走入生命的最后时光之际,终于达成和解,对命运有了心平气和的接受。而这绝非任何一个普遍意义上“人”,所都能做到的。这个不可能,只能由本书的主人公,这个平凡又独一无二的哈罗德老头来完成。但是,对于一个同样在生老病死中挣扎的普通人,它也会带来令人感伤和宽慰的一些东西,能够让你平静地去面对在某些时候变得很可怕很绝望的生活。

弗尼吉亚伍尔芙曾说过:“亲爱的伦纳德,要直面人生。永远直面人生,了解它的本质,永远地了解,爱它的本质,然后放弃。”这段话如果作为这本小说的题辞,太合适不过了。

“如果我们不能打开心扉,莫琳想,如果我们不能接受无法理解的东西,那就真的没有希望了。”即使打开心扉,也只是有点希望而已。相信某种生命中的“不可能”,也只是为了让自己产生这一点“希望”。希望不会生长奇迹,但可以重新塑造我们的心灵,使我们重获一些爱与勇气以及,在某些时刻学会放弃。如果看完全书,你会发现,“放弃”也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可能是最终的,也是最重要的。

悬念强烈的书不适合剧透。不过有个细节可以提一下,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十五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本讲述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独自一人跨越千山万水仅靠徒步去看望好友的故事。它讲述的至纯至真的友谊,只要走在路上,心灵就会飞翔。

《一个人的朝圣》从名字上就能知道其文章中的内容,一个人向着目标前进,向着既定的方向努力,这或许是对它最好的诠释。最后看着看着终于明白了朝圣是什么意思。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已经上了年岁,过着孤独的生活,身边没有朋友,陪在身边的妻子也和自己过着类似分离的生活,平淡的日子,被一封好朋友的信掀起了波澜。这个朋友患了癌症,临别之际,想起了好友,而哈罗德弗莱看到信之后,就写了一封回信给她,本想在就近的邮局邮给好朋友,但是想着想着一种神奇的力量驱使他不断向前。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文中的他是落寞的,是无奈的,身边既无子女也没有朋友,上了年纪的他和自己的妻子关系也不好,后来慢慢的才读到原来他妻子疏远他是因为对儿子死了的这件事还心存埋怨。如此年老的他,竟能自己徒步走了这么远、这么久,边走边回忆,边走边发现新的事物。其实,最后他也有过似乎想放弃的时刻,但是家人的支持使他战胜了困难,人之所以为人,有时难免有懈怠或是退缩的时刻,但是能成为人物的关键是他有战胜退缩、战胜自己的能力。随着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好在最后身边的人都走了,连小狗也离开了他,终于他又能像以前一样,自己走在信仰和朝圣的路上,恢复了身体和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当他不远万里到达目的地时,也没能唤醒沉睡的朋友,但是他得到了人生的令一种境界。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

读过之后,喜欢这种淡淡的风格,淡淡的温暖,但却传递着坚决的力量。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专业16篇)篇十六

哈罗德,六十岁,有一天收到了二十年未见面的老朋友的一封信。老友得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寄了短短的回信,决定走路去看她。他信仰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她就能活下来。87天,627英里,从西南到东北,纵穿英格兰。

遇见加油站女孩,女孩说,一定要有信念,有了它什么事都能做成。年老的哈罗德仿佛被赋予了满身的力量,他感受到自己从未有过的坚毅和笃定,他感激女孩提醒他关于信仰的意义,即使他还不确定信仰的所指,虽然女孩所说的信仰根本就无所指。

遇见远足的男人,他诟病哈罗德的鞋子,哈罗德的袜子,惊讶于这个没有指南针,没有帽子,没有手套,没有头灯,没有电池的人要走路去远方。他说,没做好准备就上路的死亡率可比其他事情都高。

这一路的丈量,是对信念的坚守,亦是一生的重新来过。

我们何曾没有遇到过“加油站女孩”。当初准备研究生考试时,四处搜找信息,过来人的一句鼓励便兴奋激动,那是亟需鼓舞的时刻啊!后来对别人不过随口的鼓励却换来感激,才理解当初自己对人的千恩万谢于对方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就是那么一句鼓励给予泥泞中的人怎样的力量啊!

谁不曾受过指指点点:“你的搭配很别扭”,“你这本书没什么价值”,“你考的这个证书没什么含金量”,“你没必要花钱去那样的景点”……我们时常会因为没有准备好恰当的“鞋子”或者名牌的“袜子”而感到的尴尬。可是少有人问我们选择的原因,关注我们选择的意义。即使没有带来“效益”,谁知道我们在做这样的选择之时经历过怎么样的斟酌,即便这样的选择有很高的“死亡率”,可是我们曾经摸索过。

人生是很长的路,有人擦肩,有人陪伴。可是终点的意义只有自己知道,不要责怪伙伴们的吵闹和离去,他们有选择陪伴谁的权利,有人相伴是福。就像喜欢一个人的晨跑,随时停下,随时加速,可以看风景,可以想心事。周国平说,在一次长途旅行中,最好是有一位称心的旅伴,其次好是没有旅伴,最坏是有一个不称心的旅伴。有称心的旅伴最好,没有,那就一个人好了。

哈罗德边走边回想过往的生命,对父爱母爱的渴望,对儿子的遗憾,……哈罗德的离开也给了莫琳时间和空间。她找回了对最爱的人的爱。我们何尝不需要时间和空间反思。时常将最真实的情绪发泄给最爱的人,我们总以为爱是盔甲可以阻挡所有伤害的侵袭,可是忽略了来自爱的人的伤害也有害。温柔的爱我们最亲近的人,就像对陌生人一样善良。因为在最难继续下去的时候,是最爱的“莫琳”给了哈罗德坚持的力量和勇气。

今天很巧合听了韩寒处女作电影《后会无期》的主题曲《平凡之路》:“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会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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